市政工程试验检测费用迁改费用算不算工程概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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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火车北站扩能改造配套市政工程投资概算的批复
www.  填报时间: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文  号:成发改政务审批〔2017〕7号签发单位:
签发时间:生效时间:
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批火车北站扩能改造配套市政工程投资概算的请示》(成交投〔2017〕8号,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件流水号:0501450)及其附件收悉。该项目已经我委批复可研报告(成发改政务审批〔2016〕61号),市建委对工程初步设计组织了审查,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出具了《关于火车北站扩能改造配套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的评审报告》(成评审概算〔2016〕63号)。经研究,现将该项目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一、建筑规模和内容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火车北站南北广场道路、桥梁隧道以及市政管线工程等;商贸大道的桥梁工程、道路工程以及市政管线工程等。本项目按照一期、二期进行建设,其中一期包括涉铁和非涉铁两部分内容,具体规模如下。
  (一)一期建设内容和规模
  1.一期非涉铁项目
  (1)桥梁隧道工程主体工程
  ①南北广场和赛云台路匝道
  A匝道:宽7.5米、长约380米,总面积约2850平方米;
  B匝道:宽7.5米、长约332米,总面积约2490平方米;
  C匝道:宽7.5米、长约310米,总面积约2325平方米;
  D匝道:宽7.5米、长约240米,总面积约1800平方米;
  E匝道:宽8.5米—40米、长约300米,总面积约4530平方米;
  F匝道:宽8.5米—40米、长约300米,总面积约4400平方米;
  G匝道:宽8.5米、长约240米,总面积约3845平方米(其中G匝道桥梁面积约2040平方米,下穿隧道面积约1835平方米);
  H匝道:宽8.5米、长约240米,总面积约3875平方米(其中H匝道桥梁面积约2040平方米,下穿隧道面积约1835平方米)。
  赛云台路I停车场通道长约431米(含接站区异形段),总面积约6225平方米。
  ②商贸大道桥梁工程
  商贸大道K主线桥:宽17.5米—24.5米、长约1059.95米(不含涉铁部分的138.5米及挡墙段48.8米),桥梁面积约25035.29平方米;
  M匝道:宽7.6米、长约252米,总面积约1920平方米;
  N匝道:宽7.6米、长约277.3米,总面积约2116平方米;
  O匝道:宽7.5米,长约337米(含L匝道与O匝道相接的一跨异形钢箱梁),总面积约2524.35平方米;
  下穿宝成铁路船槽及挡墙段车行道宽29.8米,长约280.25米(不含涉铁段),总面积约8351.45平方米;
  下穿宝成铁路船槽及挡墙段非机动车到宽5米。东侧长约77.04米,西侧长约85.66米(不含涉铁段),总面积约813.5平方米;
  下穿宝成铁路船槽及挡墙段人行道宽2.5米,东侧长约18.6米,西侧长约18.9米(不含涉铁段),总面积约83.75平方米;
  引桥(含顺接道路):商贸大道K主线桥引桥及顺接道路宽17.5米,长82.5米,O匝道引桥及顺接道路宽7.5米,长78米,总面积约2029平方米。
  ③照明工程路灯约115盏,泛光灯约368盏。
  ④交安工程包括全线范围内的标志标线标牌、智能交通土建(含管道及杆件)。
  (2)地面道路工程
  ①北广场
  A.道路工程包括路基工程、拆除工程、路面工程(新建人行道约18879.04平方米、新建车行道约18976.64平方米(不含赛云台路面破除后恢复);
  B.市政管线工程(不含迁改):D300雨水管道约515米、DN500污水管线约925米、DN600雨水管线约327米、DN900雨水管线约131米、DN1000雨水管线约155.9米、DN1200雨水管线约419米;电力排管3*4管道约770米、电力浅沟约695米;
  C.照明工程共约28盏;
  D.交安工程包括标志标线标牌、交通信号灯、智能交通土建(含管道及杆件);
  E.绿化工程包括绿化带约363平方米。
  ②南广场
  A.道路工程包括路基工程、拆除工程、路面工程(新建人行道约7277.16平方米、新建车行道约19043.48平方米);
  B.市政管线工程(不含迁改):D300雨水管道约398米、DN500污水管线约524米、DN600雨水管线约274米;电力排管3*4管道约701米;
  C.照明工程共约22盏;
  D.交安工程包括全线范围内的标志标线标牌、交通信号灯、智能交通土建(含管道及杆件);
  ③商贸大道底层
  A.道路工程包括路基工程、拆除工程、路面工程(新建人行道约20156平方米、新建车行道约42596平方米);
  B.市政管线工程(不含迁改):DN300雨水管约180米、DN600雨水管120米、DN1000雨水管约718米、DN1400雨水管约41米、DN500污水管约767米;电力排管3*4管道约253.1米、预制U型槽约829米;
  C.照明工程包括单挑灯约60盏、中杆灯约11盏;
  D.交安工程包括全线范围内的标志标线标牌、交通信号灯、智能交通土建(含管道及杆件);
  E.绿化工程包括绿化带约1878平方米。
  ④其他工程
  泵站1座、声屏障环绕保护21011.2平方米。
  2.一期涉铁项目
  (1)下穿框架段车行道宽14*2米,长约158米(不含上跨桥层台部分),总面积约4424平方米;
  (2)下穿框架段西侧非机动车道宽7.45米,长约113米,总面积约841.85平方米;
  (3)下穿框架段东侧非机动车道宽7.45米,长约112米,总面积约834.4平方米;
  (4)K主线桥(商贸大道)全长138.5米,面积约3974.95平方米。
  (二)二期建设内容和规模
  L匝道主体:总面积约平方米。
  二、项目总概算
  项目投资概算为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含征地拆迁费用409281万元、管线迁改费用13566万元),预备费10589.7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42426.56万元。
  请接此批复后,抓紧项目实施,待项目完工后按照《成都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23号)等有关规定,抓紧办理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固定资产移交及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确保国家财产和资金的安全。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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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市政道路工程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它涉及面广,既受到地质、气候、水文等自然条件影响,也受到资源供应、技术水平等物质技术条件的严格制约,因此,各个环节必须密切配合,按照总体设计计划、分步骤实施。本文主要从各个阶段的造价入手,分析了市政道路工程造价控制要点。
&&&&&&& 关键词:市政;道路;造价;
&&&&&&& 1.市政道路工程造价控制的意义
&&&&&&& 市政道路工程造价,即市政道路工程的建造价格,是指建设一项市政道路工程预期开支或实际开支的全部固定资产投资费用,即该工程项目有计划地进行固定资产在生产和形成相应的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铺底流动资金的一次性费用总和。市政道路工程造价数额较大,从几十万到几百万甚至上亿元,对国民经济产生很大影响,其价格构成是多个行业市场价格的综合反映,加强市政道路工程造价控制具有重要的意义。
&&&&&&& 2.当前造成市政道路工程造价偏高的原因
&&&&&&& 在市政道路工程中,常常会出现道路工程造价偏高的问题,这是一个十分普遍而又不得不引起重视的问题。造成政府投资建设的道路投资指标偏高既有客观原因,也有管理原因。近年为尽快解决城市交通拥堵情况,提升城市综合交通运输能力,积极建设宜居环境,政府加大了城市道路建设投入,并对建设进度、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提出了较高要求。同时,因选线困难、地形条件复杂、建材涨价等客观因素,造成道路建设投资逐年上升。此外,缺乏投资需求的内在约束机制、片面追求高标准等问题,也是造成道路工程造价偏高的原因之一。
&&&&&&& 3.市政道路工程各阶段的造价控制
&&&&&&& 3.1决策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
&&&&&&& 一个市政道路项目能否立项,它取决于众多的因素,而可行性研究报告就是在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决定之前,运用现代手段和多种研究成果,对路网状况、建设项目的地位和作用、建设条件、环境保护、社会和经济效益等,进行全面的、详细的调查研究和经济评价,就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技术的可行性、经济合理性进行综合研究,拟定多种比较方案进行比选,提出综合性的研究论证报告,尽可能把主要问题,加以详尽的研究,使项目选择建立在可靠的科学基础上,建成后能发挥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避免因盲目建设造成的损失和浪费。
&&&&&&& 为科学地组织建设项目的实施,减少失误,根据长期的建设实践经验,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投资估算。编制的投资估算尽可能全面,充分考虑建设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因素对工程造价的影响,使投资估算真正起到控制工程造价的作用。
&&&&&&& 例如:某市政道路工程因为前期设计单位对现场勘测不够仔细,在某一地段的位置有大型天然气管道横穿路基。项目概算时,漏算对该管道横穿道路保护方案或对其迁改的费用,事后建设单位予以追加概算260万元,采取对路基标高进行适当抬高,增加管道保护方案,避免施工阶段时再行调整。因此,加强前期评审及专家审核程序是十分必要的。
&&&&&&& 所以,在前期评审工作中,应采取建立专家库聘请专家,以评审会、函评、自评、合并评审等多种方式,针对项目的建设必要性、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以及工程方案,从技术上和经济上进行全面、系统的科学分析和论证,多方案比较和综合评价。然后根据各专家意见和现场调研结果,剔除多余不合理的建设内容,调整合理的规模标准,并在参考造价专家审核结果的同时,依据详细的建设标准和造价指标,对工程投资估算进行严格审核,实现最终确定合理的投资估算。
&&&&&&& 3.2设计阶段造价控制
&&&&&&& 设计人员要时刻具备较强的成本控制意识,对技术经济的分析要时刻深入到思上。设计方案是人在进行操作,如果设计人员不能综合考虑工程投资和优化设计关系,将二者结合起来,很有可能造成工程不必要投入的增多。
但是如果设计人员能够通过一些技术经济比较,其实不难发现,有些项目的成本不变或者是稍微有点浮动,但功能和效益却可以大幅度提高。因此,加强设计人员的投资成本控制意识很有必要。前期投资成本小幅度提高,会降低全周期寿命的成本。因此,在设计之初应加强设计人员的投资成本控制意识,以便有效的控制市政道路工程的造价。
&&&&&&& 此外,还应该推行设计监理制度,能有效的在工程造价控制的关键阶段,也就是设计阶段提供控制保障,避免在设计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缺陷和失误。
&&&&&&& 3.3招投标阶的工程造价管理
&&&&&&& 实行工程招投标制度基本形成了有市场的价格机制,使工程价格更趋合理。要加强对投标单位的资格预审,加强审查投标单位财务状况、人员、设备、业绩等资料表的原件核实,必要时应进行实地考察。资审活动必须遵循公平和择优的原则。资审工作应当全面、准确、客观、公正。不得营私舞弊,歪曲事实,防止施工质量低劣、财务状况差、信誉不好的施工企业混入投标单位之中。投标工程采用低标价评标办法,选取合理低标的投标者中标。业主对自己要上的工程项目认真做好工程标底的审定,做到心中有数,避免投标单位以低于成本价恶意竞标。
&&&&&&& 例如:在某道路施工中,路面工程作为一个标段进行招标,水泥混凝土路面采用了美国高马克滑模摊铺机进行路面摊铺施工,大大缩短了工期,同时也提高了路面的施工质量。从造价的角度来说,也起到了降低造价的效果。
&&&&&&& 3.4道路施工、决算阶段造价控制
&&&&&&& (1)提高工程造价人员水平
&&&&&&& 现在推行的造价工程师执行考试准入制度,并且每年都必须进行继续教育。各类培训都应达到要求的标准,不可以流于形式。在造价管理模式转变过程中,作为一名造价从业人员必须主动应对该转变,更新思想观念和创新工作方法,从根本上理解全过程造价管理模式,做好全过程造价的管理工作。造价人员要增强学习能力,扩大知识体系,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另外也要注意日常经验和信息的积累。如对已建工程的造价信息进行分析和研究的基础资料收集工作,是提升个人造价水平很好的途径。
&&&&&&& (2)有效控制工程变更
&&&&&&& 在市政道路工程建设中,必须严格做好工程变更的审核审批工作。工程变更必须要有科学合理的管理过程,或者实行更为严厉的处罚措施。例如双审计若审查出问题,追责的力度不仅仅是退回不合理的费用,而是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并重,那么起到的效果也许会更明显。所以要做到有效控制变更,从管理者角度必须加强对建设单位和审计单位的行为规范和约束,从具体工作角度必须做到优选变更方案、合理确定工程变更费用、收集整理变更信息资料等工作。
&&&&&&& (3)做好结算编制和审核工作
&&&&&&& 工程施工结算审核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最后环节,是一个融合了技术与经济的双重重要环节。在建设项目造价控制的最后阶段,施工单位在编制决算时,应注意资料的完整性和可靠性,做到有理有据,合理地进行结算报价,具体要做到熟悉工程量计算规则和计算准确,把握好细节建设单位和审计单位必须审查资金使用的重要环节,必须与工程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审丝⒐そ崴愕脑甲柿希ㄍ蹲使浪恪⑸杓聘旁に恪⑹┕ず贤⑸杓票涓⒐こ谭延们┲さ龋⒏菡庑┳柿霞扑愫硕ㄏ钅康淖钪赵旒郏挂戏朗┕さノ坏呐樽骷傩形@缟蠹频ノ豢梢杂弥氐闵蠛朔ㄉ蠛酥饕墓こ塘浚梅椒褪茄≡裨旒酃钩芍魈宓墓こ塘考暗ゼ圩魑蠛酥氐悖硗舛愿飨罘延煤筒牧隙垡惨髦氐闵蠛恕
&&&&&&& 4.结语
&&&&&&& 市政道路工程造价控制是一个长期的动态过程,它贯穿于整个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因此建设单位要完善每个阶段的控制情况,采取有效的措施,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做到对工程全过程的造价进行有效的控制,从而最大限度的实现市政道路的投资价值,完成市政道路的建设目标。
&&&&&&& 参考文献:
[1]田芹.试论提高市政工程造价控制[J].中同科技财富.2O1O(1O).
[2]董志龙,侯志国.浅议造价咨询单位存项目前期阶段实施工程造价控制的作用[J].工程造价管理.20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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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政办发〔2015〕18号
&&&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
  关于我市轨道交通工程涉及设施迁改
  和土地房屋征收工作两个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建委《关于我市轨道交通工程涉及设施迁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我市轨道交通工程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我市轨道交通工程
  涉及设施迁改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建委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轨道交通工程涉及的管线切改、园林迁移、导行路建设等设施迁改工作,保证轨道交通建设顺利实施,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本实施意见所称设施迁改,是指轨道交通工程涉及市内六区、环城四区的雨水、污水、给水、中水、燃气、热力、电力、路灯、通信(讯)、交通设施、人防设施等各种管线及附属设施切改,园林迁移及恢复,道路(公路)掘路及恢复和导行路建设等工程。
  (二)轨道交通工程是重大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民生工程,工程范围内的管线、园林绿化、既有道路根据工程需要进行切改、迁移和导行的,各管理部门和产权单位(含代维单位,下同)应予以积极支持和配合。
  (三)因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而发生的设施迁改工程费用,由轨道交通建设单位按照本实施意见有关规定进行补偿,费用纳入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概算投资。
  (四)设施迁改原则按现有设施的规模和使用功能进行迁移或复建,并应采用现行技术和设施;对因实现规划、新建扩容和功能提升等增加的费用,由设施产权单位统筹解决。
  (五)设施迁改工期应综合考虑各类管线设施运行和建设的特点,总体上必须满足轨道交通工程工期要求。
  (六)设施迁改工程应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各设施管理部门和产权单位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国家、行业及本市的有关规定,通过招标方式,合理确定合作单位及相关材料设备等。
  (七)设施迁改工程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实行资金包干。
  二、设施迁改补偿标准
  (一)管线切改。雨水、污水、给水、中水、燃气、热力、路灯、通信(讯)等各类管线切改费用,按照相关专业现行预算基价计算,包括直接工程费、规费和税金。在此基础上增加5%的不可预见费,实行资金包干。工程相关设计费和监理费按照有关规定计取。
  (二)电力切改。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执行《天津市安装工程预算基价》及相关取费规定,10千伏(不含)以上电压等级执行《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按现行标准执行。
  (三)园林迁移。对于轨道交通设施占用永久绿地的,需改变规划的城市绿地用途,应当先修改规划,按规定程序报批,并支付绿化迁移费,不再支付占用绿地补偿费。
  对于施工占用永久绿地的,按乔(灌)木株数和绿篱面积支付迁移费、恢复绿地建设费。乔(灌)木迁移费按照当期预算基价计取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规费和税金,绿篱按30元/平方米支付迁移费。地铁出入口的园林方案实行“一站一方案”,恢复绿地建设费包括恢复、养管费用,费用标准以外环线为界,环内控制在350元/平方米以内,环外控制在260元/平方米以内,环外主要入市通道上的地铁车站的恢复绿地建设费可参照环内标准;该标准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市容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市财政部门,按照天津工程造价标准进行年度调整;上述费用实行资金包干。
  对于施工占用临时绿地的,施工后按原标准恢复,费用计取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规费和税金。
  (四)导行路建设及掘路恢复。施工导行路、辅道修筑及道路恢复费用执行《天津市市政工程预算基价》,包括直接工程费、规费和税金。掘路涉及槽宽1.5米以下的,执行我市现行道路挖掘修复费收费标准;槽宽1.5米以上(含1.5米)的,按照《天津市市政设施维修养护预算基价》定额标准取费。涉及公路设施导行、辅道修筑及恢复费用执行天津市公路工程造价标准,包括直接工程费、规费和税金。上述费用实行资金包干。
  三、职责分工
  (一)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按照轨道交通建设计划确定设施迁改工作目标,统筹组织设施迁改工作,协调解决难点问题,对工程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线切改综合规划,组织审查管线切改综合规划方案,办理管线切改规划许可审批和规划验收工作;市市容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园林迁移手续审批和绿地恢复方案审查;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占用、挖掘道路(公路)审批手续;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办理涉河管理相关手续;市公安交管部门负责审核占用、挖掘道路交通组织和疏导方案;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设施迁改费用的审核确认;市审计部门负责设施迁改费用的审计工作。
  (三)轨道交通建设单位按照工程总体工期,协助各产权单位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负责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履行合同签订、资金支付及结(决)算程序;负责现场施工协调;负责办理各类设施迁改的占掘路手续并交纳相关费用。
  (四)各产权单位负责设施迁改实施过程中的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投资控制等工作。对于产权不清晰的设施,由养管单位履行产权单位责任。无法确定养管单位的,按照专业分工由所在区相关管理部门履行产权单位责任。
  四、工作程序
  (一)管线切改。
  1.轨道交通建设单位根据确定的轨道交通线站位,委托勘察测绘单位完成地下管线实测工作,会同管线产权单位编制各类专业管线切改方案,委托规划设计单位编制管线切改综合规划方案,并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2.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各专业产权单位和规划设计单位审定管线综合设计方案,依申请办理规划许可审批手续。
  3.管线产权单位根据管线切改综合规划方案、管线综合设计方案和工期要求,组织编制施工图、工程预算和施工计划。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将有关材料汇总后,报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4.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定管线切改工程费用,出具审核意见,由轨道交通建设单位与各管线产权单位签订工程合同,确定工程总造价和工期,确定后不得擅自调整。
  5.轨道交通建设单位负责办理相关交通导行、占掘路审批手续,提供管线切改施工场地,做好现场组织协调。
  6.管线产权单位负责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切改工作,组织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资料和竣工资料。市财政部门会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工程结算。
  7.轨道交通建设单位负责将管线切改竣工测绘成果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二)园林迁移。
  1.轨道交通建设单位根据确定的轨道交通线站位,核定工程所需园林迁移的范围和数量,向园林产权单位提出迁移申请,由园林产权单位报市市容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园林产权单位根据批复意见和工期要求,组织编制施工方案和工程预算,报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3.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补偿标准审核园林迁移工程费用,出具审核意见,由轨道交通建设单位与园林产权单位签订工程合同,确定工程总造价和工期,确定后不得擅自调整。
  4.园林产权单位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园林迁移、恢复工作。
  5.轨道交通工程完工后,除地铁风亭、出入口等永久设施占地外,由园林产权单位进行绿化恢复。
  6.轨道交通工程完工后,由园林产权单位组织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资料和竣工资料。市财政部门会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工程结算。
  (三)导行路建设。
  1.轨道交通建设单位根据确定的轨道交通线站位、施工方案和施工用地范围,编制交通导行方案,报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公安交管部门审批。
  2.道路产权单位根据审批意见和工期要求,组织编制施工方案和工程预算,报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3.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导行路建设补偿标准审核确定工程费用,出具审核意见,由轨道交通建设单位与道路产权单位签订工程合同,确定工程总造价和工期,确定后不得擅自调整。
  4.道路产权单位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导行路建设工作。并在轨道交通工程完工后进行恢复。
  5.轨道交通工程完工后,由道路产权单位组织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资料和竣工资料。市财政部门会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工程结算。
  6.导行路建设涉及公路的,参照以上程序执行。
  (四)在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各产权单位向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递交责任书,确保按期完成设施迁改工作,并将其作为各产权单位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市审计部门按照审计年度计划,对设施迁改费用进行审计,结果报市人民政府。
  滨海新区轨道交通工程涉及设施迁改工作参照本实施意见执行。
  关于我市轨道交通工程
  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建委
  为规范我市轨道交通工程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加快征收进度,合理控制成本,保障轨道交通建设顺利实施,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本实施意见所称土地和房屋征收,是指轨道交通工程涉及市内六区、环城四区的集体土地征收和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等相关管理活动。轨道交通建设征收范围包括涉及轨道交通建设的功能性征收、切改工程征收和交通导行征收。
  (二)轨道交通工程是重大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民生工程,涉及的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应当坚持政策统一、程序合法、公开透明的原则,相关区县、单位和个人应当对涉及的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
  (三)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涉及的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采取市区结合、以区为主的原则。市国土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土地和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各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土地和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各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对被征收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补偿或安置。
  (四)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涉及的土地和房屋征收执行统一政策,在符合征收土地相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补偿费用以协议为依据,实行按区统筹。
  (五)按照轨道交通建设项目总体工期要求,合理安排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确保轨道交通工程按计划实施。
  (六)轨道交通工程先期对应投入的土地和房屋征收费用,按照相关规定可纳入土地整理成本的,纳入相应地块整理成本。具体方案另行制定,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二、职责分工
  (一)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按照轨道交通建设计划,统筹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依据轨道交通规划、土地和房屋征收范围,协调解决难点问题,对征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确定具体线位、站位范围,会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国土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区人民政府,确定轨道交通工程功能用地和施工用地,并负责组织办理轨道交通工程选址意见等规划手续。
  (三)轨道交通工程在审定土地和房屋征收范围、取得规划选址意见后,市国土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各区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
  (四)各区人民政府作为征收主体,按照确定的政策、标准和总量,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土地和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落实土地和房屋的核量工作;拟定补偿安置方案,筹建安置房源,妥善安置被征收单位和个人,落实补偿等相关事宜,按期完成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会同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完成征收范围内房产、地产的权属注销以及征收范围内集体土地征转手续。
  (五)市、区两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征收资金的监管和审计工作。
  三、工作程序
  (一)确定土地和房屋征收范围。按照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轨道交通建设单位负责提供地铁功能用地、管线切改用地、交通导行用地需求范围;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国土房屋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各区人民政府确定征收范围。
  (二)核定征收补偿费用。各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土地和房屋征收范围的核量工作,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分别确定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的补偿费用。市国土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指导。
  (三)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各区人民政府委托的房屋和土地征收部门与轨道交通建设单位签署相关协议;各区人民政府及其委托的征收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并与被征收单位和个人签署征收补偿协议。
  (四)征收资金使用及监管。征收补偿费用纳入项目总投资,征收资金实行统筹使用、账户监管、跟踪审计,超出部分由各区自行承担,审计后结余部分可由各区安排用于其他基础设施项目征收工作。市、区两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对征收过程中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轨道交通建设单位按照征收资金使用计划,保障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五)征收工作考核。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同时,各区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递交责任书,确保按期完成相关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合规使用征收资金,维护社会稳定。上述情况作为各区人民政府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市审计部门按照年度审计计划,对征收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结果报市人民政府。
  滨海新区轨道交通工程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参照本实施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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