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改名字是一定要手机号能查询户主名字陪同吗? 还是家长中的任意一方陪同即可?

  五角,你从来都不是一个人,我也是支持周杰的人,只是不是他的粉丝罢了,如果有他的电视出来,一定会看。  
  恶搞一张周杰剧照引发的“狂欢”     07:55:40 来源: 华商晨报(西安)     周杰最近又红了。这次走红跟“车祸门”和《还珠格格》引发的“内讧门”等负面新闻无关,完全是网友自发的结果。    日前,一组以《还珠格格》中周杰饰演的“尔康”剧照为素材PS的恶搞图片在微博以及各大论坛上传得沸沸扬扬,且引发了无数网友“PS接力”。    在天涯论坛上,网友们上传了近百张恶搞周杰的图。一张周杰在《还珠格格》里面双眼圆瞪鼻孔扩张的剧照被网友们PS成了不少动漫、游戏里的人物角色,甚至还有不少“周边产品”。    据记者了解,最初只有一小部分恶搞周杰的图片在微博上流传,但这些图片上传到国内最大的中文论坛“天涯”之后,本来就不受天涯待见的周杰就此遭受了更加猛烈的PS风暴。    随后在这篇帖子里,网友们开始了如同接力般的PS。包括柯南、动感超人、大番薯、海贼王等众多动漫角色都惨遭“改头换面”。不少网友表示这些图片“太欢乐,太给力了”,但也有网友质疑:“周杰没惹什么事吧,怎么又被恶搞了?”    21日,记者试图联系周杰的经纪人,对方称对此暂无回应。    一位周杰的朋友对记者透露,自从经历了“车祸门”、“博客门”和“还珠吵架门”后,周杰就不太想回应类似的事情了。周杰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自己从来不想证明自己是怎样的人,无论是被妖魔化还是被神化。    据《重庆商报》       短评 恶搞也要有限度    在网上搜了一下,无数网友因为这些恶搞图片狂欢的背后,还有不少网友在为一个问题感到疑惑:“周杰又干什么了?为什么要这么恶搞他?”    对于这些网友的提问,正忙着“欢乐”的网友们不约而同地给出了一个答案--你,OUT了。    这当然不算答案,其实真正的答案是--周杰什么都没做,如果非要给他定个“罪名”的话,最多也就是演戏太用力导致鼻孔放大,然后又不小心被网友截图下来,这才有了这次“网络恶搞接力赛”。    而那些为恶搞而“欢乐”不已的网友们自己都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大肆恶搞周杰,然后又为什么会这么欢乐。恶搞本身并没太大的目的,快乐也只是单纯的找乐而已。    既然恶搞的人没有目的,被恶搞的人又不回应,那这场“网络欢乐盛宴”要怎么收场呢?估计不外乎5个字--差不多得了。原因有三:第一,长辈们教导我们说,吃别人嚼过的馍没有味道;第二,美剧《犯罪心理》里说,重复性思考是脑死亡的前兆;第三,恶搞总要有个限度,无聊也一样。    文/翟剑     /10/M5KJUFO00032DGD.html
  作者:tonefei 回复日期: 17:34:59 
      五角,你从来都不是一个人,我也是支持周杰的人,只是不是他的粉丝罢了,如果有他的电视出来,一定会看。  =============================================================================    说的对!还有你,这有这个楼里的见义勇为的童鞋们!谢谢你们的支持!感谢你们的善意和真心!
  (接上文)    传播谣言或假消息往往冠以“据消息灵通人士透露”、“未经证实的消息”、“据接近官方权威人士的消息”、“据传·····”“据说·····”等等,这些遮羞的文字让受众无法考量其真实性和来源。      有人认为制止谣言和假新闻要靠媒体的自律。事实上在市场经济的今天,许多新闻媒体一方面是撰稿者良锈不齐,品德低下,另一方面为了自身的广告效应和哗人取宠,这种自律根本不起作用。      有人认为制止谣言和假新闻要靠个人的良心发现。其实就象俗话说的“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一样,不同社会中的人有不同的目的和利益取向,良心只是一种唯心的想象。      有人说“谣言止于智者”,且不说世上究竟有多少真正的智者,即使智者在信息不畅的社会环境下也容易受骗上当。      有人说“谣言止于公开”,事实是在你信息公开之前,歪曲或变味的谣言早已成为事实,公开的信息永远追不上谣言。      有人说这是“言论自由”。谣言和假新闻不属于独立观点,而是别有用心的“破坏”。      有人说有些谣言和假新闻是善意的。其实人为夸大“恶”或者违背真实也是一种恶,是一种不公正的表现。      切莫轻视谣言和假新闻对社会或国家带来的危害,任何大的社会变革或动乱都有“引子”。民意的形成会因为某一个特定的事件发展到民怨,当民怨发展到民愤就非常危险。      对待谣言和假新闻要靠法制,最有力的武器是加大对谣言和假新闻制造者的“生产成本”。不管是新闻媒体还是网络空间,任何人都应为自已的言论负责,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只要被证实是谣言或假新闻,该罚款的就要罚款,该坐牢的就要坐牢,用法律规范每个人的行为。      有句话说的好,“人不能因为伏在低洼地里沾满污泥就忘记直立行走的姿态”。不管是什么人,不管你对现实有多满。你可以发表自已的观点,不能故意炮制噱头、哗众取宠、颠倒黑白,不能造谣或制造假新闻,这也是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     /publicforum/content/free/1/2069593.shtml    /article/3038393.html      强烈支持!!!
  谣言粉碎机”能否终结谣言?     00:50:00 来源: 长城网-燕赵都市报(石家庄)     “公安局特别提醒请相互转告:若是有人在路上接近你,向你推销××××铁观音,又让你闻一下,你一定要注意不要上当。这不是铁观音,那是观音土,是一种迷魂药,一闻即晕进而作案,轻者抢财劫色,重者杀害高价出售器官。非常残忍,现已在广东、河北、黑龙江、天津等省市出现,请马上转告转发所有亲人!”    这是一则关于迷魂药的信息。许多人早已听说过“类似的案件”,相信有些迷魂药“能够一闻即晕,让人干啥就干啥”。    然而,警方却不承认这样的迷魂药案件。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北京”已经出面澄清,“经向110报警服务台了解,北京近期未接到过微博或短信上流传的所谓‘铁观音迷魂’抢劫的警情。这与此前曾流传过的所谓‘香水迷魂’类似,并无事实根据,提醒大家不要轻信和散播类似消息,更没必要恐慌。”大家可以放宽心。    警方只是说“没有接到铁观音迷魂药案件”,并没有说“类似的迷魂药是否存在”。这样,虽然提醒“大家可以放宽心”,人们心中的疑惑仍难以消除。同时,与流传甚广的迷魂药案件相比,警方澄清传闻的影响面却显得很小。    “谣言粉碎机”盯上这种流传甚广的迷魂药传闻,试图从科学的角度揭开传闻的真相,得出的结论是,“一闻即晕”的神奇迷魂药不存在。“谣言粉碎机”的团队专家称,现实中确实有一类吸入性麻醉剂,都是挥发性液体或气体,如乙醚、氟烷、异氟烷、恩氟烷和笑气(一氧化二氮)等,通过鼻腔吸入,到达肺部以后被吸收进入血液,再通过血液到达大脑,从而实现全身麻醉的效果。但这些吸入性麻醉剂都没有只吸一口就被迷倒的效果。    以乙醚为例,将小鼠的头部放入装有浸湿乙醚棉球的广口瓶内, 4到6分钟后才会达到麻醉状态。为了获得较长的麻醉时间,还要在它们的鼻部放棉花或纱布,不时滴加乙醚来维持麻醉状态。小鼠被迷倒还需要4到6分钟,人闻一闻就昏迷的可能性并不存在。    在类似的“迷药流言”中,还有一种常见变体:有人在闻了这种迷药之后出现了类似“被催眠”的效果,完全任人摆布,甚至从银行中取出现金交给他人,自己却浑然不知。    “谣言粉碎机”的团队专家称,“催眠”实际上无法通过闻一个什么东西来实现。催眠是一种特殊的意识状态。通常只有被催眠的人自愿合作,才有可能被催眠。其次,被催眠者对自己的行为仍然是有判断和控制的,他们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对恶意的催眠暗示会拒绝,像把银行里的钱全部取出来给不相干的人,任何一个有判断力的人都不会干这样的傻事。    “谣言粉碎机”得出的结论是,已知化学物质中并不存在可以让人吸一口就被迷倒的东西。也没有任何“迷魂药”能够让人一吸入就“被催眠”,从而做出一些让人懊悔不已的错事。不仅如北京公安澄清的那样“铁观音迷魂药”不存在,类似的“都市传说”都是如此。    同时,“谣言粉碎机”还给出特别说明:这里讨论的仅仅是“吸入性药物”,结论中的“谣言破解”也仅限于此。事实上,能在较短时间内使人昏迷的口服迷物确实存在,比如××仑,所以,请回避来历不明的食物、饮料。     
  “谣言粉碎机”背后有支高学历团队 “谣言粉碎机”背后,是一支拥有高学历背景的专业团队,他们是20多位高学历的“80后”,学科背景涵盖物理、生物、电子、植物、数学等领域。这个主题站主要是一名叫秋秋的博士后来负责,其他人是一些专家外援。“我是化学专业的博士后,今年6月从美国学成回国后,加入果壳网。” 秋秋告诉记者,“我对科学传播很感兴趣,在国外时就一直关注著名的科技传播公益团体——— 科学松鼠会的网站。回国找工作时,知道科学松鼠会的创始人姬十三创立了果壳网,我觉得自己比较合适,就加入了。”    秋秋在这里做的是全职工作,果壳网是商业运作的果壳传媒下的网站,因而有工资收入。她觉得科技传播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让有专业知识背景的人,为普通读者提供易于阅读的科普知识。    秋秋说,破解一个谣言,短则需要一两天,多则一个星期。这当中,大部分精力就花在数据资料的搜集上。她们需要搜集国内外相关信息,从中找到相关数据。同时,不同专业领域的知识,需要请不同专业的人帮忙审核。    比如关于“在加油站使用手机会引起火灾或爆炸”的谣言,他们搜索到国外著名实验节目《流言终结者》恰好做过相关实验,一只手机放进模拟爆炸室后,在油气混合状态下,拨打手机,根本没有引爆。他们在呈现这个实验后,又请专门做手机研发的科研人士帮忙审稿。    秋秋和她的团队选择谣言时,首先选择那些具有公众影响力的谣言,在民间广泛传播的具有很强误导性的信息;其次只关注科技方面的谣言,就是带有伪科学、伪科技元素的谣言,但科技的东西很多跟健康息息相关,所以这方面东西会多一些。“另外,我们会有外国专家团队,包括松鼠会成员,还有各学科专家等等,都会成为我们信息的来源。我们会采访他们,请相关人士看稿。毕竟编辑只有一个方向的专业学科背景,要解决这么多问题,需要很多人协助。虽然不能说绝对真实可靠,但我们会尽全力来做到真实可靠”,秋秋说。    秋秋希望,“谣言粉碎机”可以集结更多专业人士的力量,尽力做到让那些在社会上流传广泛的伪科学、伪科技谣言,在这里得以粉碎,不断提高自身信服力的同时,减少谣言对人们的误导与侵害。对话:“谣言粉碎机”需提高影响力和信服力    提起“谣言粉碎机”,不能不提起姬十三,他是果壳网和科学松鼠会的创办人。他毕业于复旦大学,获神经生物学博士学位,自2004年起开始科学写作,他先后为10多家媒体开设科学专栏,为国内新科学传播领军人物。他主编的《当彩色的声音尝起来是甜的》,获得“国家图书馆文津奖”。    日前,记者就“谣言粉碎机”采访了这位神经生物学博士转变而来的专栏作家。    记者:您怎么想到建立“谣言粉碎机”这个主题站?又是如何实施的?    姬十三:我创建的果壳网致力于向大众传播科技信息,而人们对科技信息需求很大程度就体现在谣言破解这块,很多科技谣言需要用专业的科技知识去破解,门槛比较高,因此我们期望通过建立这个主题站,去完成谣言粉碎的事情,避免伪科学、伪科技对人们的误导,培养人们用科学的态度思考生活的能力。    记者:网络时代的谣言无来踪去无影,已没有国界的限制。你认为网络时代的谣言有哪些特点?    姬十三:网络消息的发布特点是“没有审查”,不像传统媒体,层层自上而下审查消息真实性。而且,谣言经常与公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又基于网络这个迅速便捷的传播平台,谣言的传播比起互联网没普及的时代传播速度和广度都提高很多。    记者:你对“谣言粉碎机”的未来设想是什么?    姬十三:捍卫真相与细节,一切谣言将在这里被终结。    记者:“谣言粉碎机”在社会上引起较大的反响,您如何看待?    姬十三:社会上很多谣言广泛流传,很大一部分是由于其没有经过严谨的科学审核,“谣言粉碎机”正好满足了这一需求,用科技知识去破解谣言,避免人们受到这些伪科学、伪科技信息的误导。
  记者:您认为科技谣言与社会生活类谣言有何区别?    姬十三:科技谣言由于带有伪科学的成分,普通人可能更不易分辨,欺骗性更大,相比于一些社会生活类谣言一般需要更专业的知识去破解。    记者:有时谣言的影响非常大,尽管有人出来辟谣,但辟谣的声音往往没有谣言的影响大。您如何看待这些问题,又如何使自己的“谣言粉碎机”声音更大,影响更大,更权威可信?    姬十三:这和国内的科普传播欠缺有一定的关系。我知道的一家科学杂志刚刚停刊,整个科普传播还很欠缺。具有专业科学素养团队的缺失,使得谣言可能有更好的成长空间,也更易于压倒破解谣言的声音。“谣言粉碎机”将会坚持自己的理念,用详实的科学依据破解那些广为误传的谣言,不断提高自身的信服力。    政府应辟谣,民众应理性对待谣言    许静是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她著有《舆论学概论》、《传播学概论》等专著。谈起果壳网的“谣言粉碎机”,她认为,从科普、科学传播的角度来讲,这是一件有意义的事情。现在,网络传播很快,传播的范围也广。网络时代,个人就是信息的发出者和接受者,成本很低,传播起来也很方便,网络时代的谣言可能比传统媒体时代要多。这涉及到政府和公众如何对待谣言。政府要承担一些责任,比如辟谣。公众可以更理性地对待谣言。    提到谣言,许多人强调他是虚假信息。许静则称,谣言最重要的特征不是虚假,而是无根据地传,虚假信息如果没有人传的话,也不能成为谣言。在中国大百科全书里,谣言与传言的含义是一样的。谣言本身具有新闻的一些特征,如出乎意料、打破人的常态思维、涉及名人等等。谣言还有一个重要特征:都是非官方的渠道出来的。科技谣言很多时候是因为人们不太清楚科技知识,社会生活类谣言可能包括社会舆论和社会民意。传的时候人们不知道它是虚假的,甚至有时候人们知道它是虚假的,仍然传。    记者注意到,随着社会发展,政府对谣言的性质、危害、传播规律和处理方式有了更科学的认识。对于危害社会生活的影响较大的谣言,政府一般会出面辟谣。但有时候,政府虽然出面辟谣了,但民众可能还不相信政府的辟谣,反而去相信谣言,或者,政府辟谣的影响面较小,远没有谣言的影响面大。    网络时代如何面对谣言,这不仅是政府和民众的事,也呼唤有公信力的社会组织参与。从某种意义上说,“谣言粉碎机”可能去扮演这样的角色。当有不明真相的传言广泛传播,人们不仅去听政府怎么说,不仅凭自己的经验判断,而且可以到有公信力的社会组织(如一些网站)去咨询。而现在,“谣言粉碎机”的影响还不算大,还需要提高自己的影响力、公信力。     “谣言粉碎机”粉碎的两则谣言    谣言一:毛发越剃,就会越浓越硬越黑。     “谣言粉碎机”称:毛发是多是少、是粗是细、是黑是浅,都和你是剪了它、剃了它没有关系,这些是由基因和荷尔蒙决定的。直接影响毛发生长的毛囊,它藏在皮肤的深处,仅仅是表面的剪切,不会影响到毛囊,所以也就不会对毛发的状态产生什么影响。    毛发的数量是由毛囊数量决定的,剪发并不能改变毛囊数量。另外,长的头发会显得更软一些,剪短以后显得更硬些,这是因为人的错觉。    谣言二:欧洲今冬将迎来“千年极寒”    在互联网和许多媒体上流传着这样一个说法:科学家们预测这个冬天将是欧洲一千年来最冷的冬天。“谣言粉碎机”经过查证发现:没有科学家做出过类似的预测,全部的真相就是,一家波兰小报编造了这个故事。    (本文来源:燕赵都市报 )   /10/OPRDJK400014AED.html
  虚假新闻贻害无穷 动员全社会杜绝虚假报道    来源:齐鲁网
15:12     [提要]虚假新闻的出现,显示了一部分媒体人职业道德的缺失,单纯为了收视率或者点击量,夸大或者更改新闻事实,这是极其不负责任的表现。      10日,全省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在济南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从现在开始到明年4月份,全省新闻战线开展专项教育活动,以治理虚假报道为突破口,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以队伍建设为重点,维护新闻工作的崇高社会声誉和新闻工作者的良好社会形象。    会议指出,杜绝虚假报道,增强社会责任,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是党中央和各级党委的一贯要求,是广大读者受众的一贯期盼。全省新闻战线要深刻认清虚假新闻的极大危害,从确保新闻事业健康繁荣发展,更好服务大局、服务大众的高度,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积极行动起来,扎实开展专项教育活动。(大众日报)    还记得09年十大假新闻排行榜,其中有一条是女黑老大谢才萍包养16个年轻男子供自己玩乐。此新闻一出,舆论哗然。原来是某媒体为了制造效果,故意夸大事实。一位曾观看过重庆打黑除恶阶段性成果汇报展的人士告知,参观时并未看见所谓“包养16个男子”的信息,他看到的是,“谢才萍包养了一个比自己小20多岁的26岁男青年罗某”,但不知民间为何出现16个的传闻。(据新民网)    虚假新闻的出现,显示了一部分媒体人职业道德的缺失,单纯为了收视率或者点击量,夸大或者更改新闻事实,这是极其不负责任的表现。媒体作为党和国家的喉舌,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是舆论传播的重要手段。社会主义新闻事业应该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新闻观,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反映最真实的新闻事件,剖析社会真相。而虚假新闻正好背道而驰,特别是地震等自然灾害谣言的疯传,严重扰乱了正常的新闻秩序,激发了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严重者会引发恐慌及人为灾难。    要杜绝虚假新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媒体人应该明确自己的定位,身为媒体人,要加强社会责任感和新闻从业职业道德的培养,严格要求自己。    二、新闻监管部门要加大力度,制定严格的奖惩制度,一旦发现假新闻,要严惩不贷。    三、社会大众也应发挥自己监督员的作用,积极配合国家肃清新闻环境,创造并维护良好的新闻秩序。  (作者:心动)  /yuanchuang/5674.html    
  制止虚假新闻报道专题讲座:真实是新闻的生命    日    编者按:正当全国新闻界认真贯彻中宣部等召开的“坚决抵制虚假新闻座谈会”精神,大张旗鼓地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的时候,虚假新闻依然不时出现在各种传媒上。可见,对付虚假新闻这个顽症,必须坚持不懈、锲而不舍,斩其根,断其源。为此,本刊从现在起,特辟“制止虚假新闻专题讲座”,比较系统地对批判、抵制、防范虚假新闻的问题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进行阐述分析,以期引起新闻界同仁更多的关注,共同把新闻打假进行到底。    事实是新闻的本源    人,生就有一种本能,为了生存、交往、繁衍、发展,想要了解周围发生了什么。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本能的需求催生了新闻和新闻事业。    据传播史学者研究,在我国殷墟甲骨文中就发现大量手抄新闻。如《甲骨文合集》第6068号记载:“七日己丑,长友化乎(呼)告曰:工方征于我奠丰。七月。”它的意思是:到第七天己丑时分,长友化(殷商部族名)呼喊报告说,工方(殷商北部的敌国名)对我边地丰进行了侵犯。时间是七月。短短十九个字,可谓新闻要素齐全,传递的是一个“事实”:敌方对我进行了侵犯。    新闻这个词,据考证最早是初唐孙处玄用的:“恨天下无书以广新闻”。也有人说最早见诸唐代文学家段成式的《锦里新闻》,可惜《锦里新闻》已失传。而与其同时代的诗人李咸用在诗作《春日喜逢乡人刘松》中则写道:“旧业久抛耕钓侣,新闻多说战争功。”李咸用的“新闻”两字,说的也是“事实”:战争功。在《红楼梦》第一回中,曹雪芹老先生也用了“新闻”两字:“当下雨村见了士隐,忙施礼陪笑道:‘老先生倚门佇望,敢问街上有甚新闻么?’”显然,贾雨村问的是社会上发生了什么事。    什么是新闻?新闻的定义是什么?一百多年来,中外新闻界争论不休,一百个学者几乎有一百个定义。但是,所有新闻的定义都离不开“事实”。    李大钊《在北大记者同志会上的演说词》中提出:“新闻是现在新的、活的、社会状况的写真。”    邵飘萍在《新闻学总论》中提出:“新闻者,最近时间内所发生的,认识一切关系社会人生的兴味实益之事物现象也。”    萨空了在《科学的新闻学概论》中提出:“凡世界上新发生的新发现的与人类生存有关的事实与现象,都是新闻。”    李公凡在《基础新闻学》中提出:“所谓新闻,就是在最近的期间所发生而被认识的,并能影响及社会,正确地报告出来的事实。”    当过《申报》董事长的潘公展在《新闻概说》中提出:“最近发生的事实,能引起多数读者兴味,能给予读者以实益,方是新闻。”    徐宝璜在《新闻学》中提出:“新闻者,乃多数阅者所注意之最近事实也。”    胡乔木在《人人要学会写新闻》一文中提出的定义是:“新闻是一种新的、重要的事实。”    范长江在《记者工作随想》中提出:“新闻,就是广大群众欲知、应知未知的重要事实。”    徐铸成在《采访浅谈》中提出:“社会(国际的、国内的、本地的)上发生的事实。为群众所关心的,对人民有较大影响,具有典型意义的事实,就是新闻。”    王中在《论新闻》中提出:“新闻是新近变动的事实的传布。”    这里列举了十位中国著名报人、新闻学家给“新闻”下的定义,虽然表述方式有所不同,但无一例外都强调了新闻的本源是事实。  
  同样,严肃的西方新闻学者和新闻工作者也强调新闻报道的是事实,先有事实,后有报道。    美国学者约斯特在《新闻学原理》一书中强调:“新闻是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事情的报道。”    美国学者阿维因在《宣传与新闻》中提出的观点是:“新闻就是同读者的常态、司空见惯的观念相差悬殊的一种事件的报道。”    美国学者D.勃列德莱在《你的报纸》一书中的表述是:“新闻就是大众注意和大众有关之事的老实、公正、完整的报道。”    德国学者道比法特的定义是:“新闻就是把最新的现实的现象在最短的时间内介绍给最广泛的公众。”    日本学者小野秀雄在《新闻学原理》中给出的定义是:“新闻是根据自己的使命对具有现实性的事实的报道和评论,用最短时间、有规律地连续进行广泛传播的经济范畴内的东西。”    即便是博加特受到指责的“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瓦克尔的“新闻是女人、金钱和罪恶”,强调的也还是事实。    虽然同样强调事实是新闻的本源,但由于价值观的不同,西方记者和媒体对新闻的认定、判断、取舍、评议与我们有很大甚至本质的不同。西方一些记者和媒体,为了自身或国家利益,歪曲事实真相的报道屡见不鲜。    被报道的事实必须是真实的    正因为事实是新闻的本源,人们对新闻的期望是了解“周围发生了什么”,因此中外莫不强调新闻必须是真实的,而不是“烽火狼烟戏诸侯”、“狼来了”这样的假新闻。    联合国新闻自由委员会制订的《国际报业道德规则》第一条规定:“不得歪曲或隐瞒事实”,第二条是“不得以谣言当作事实。”    美国记者协会制订的《新闻道德准则》中规定:“凡报道不正确,不完整者,非任何借口所能辞其咎。”    美国报纸编辑人协会制订的《报业准则》第四条规定:“凡一切新闻事业,当以对读者之诚信为其基础,故必须诚挚、忠实与正确。报纸为争取读者之信任,不论任何情形,都要力求正确。”    美国新闻自由委员会的决议规定:“社会要求新闻事业对当前的事件,作真实、综合而明智的报道,并赋以意义。这是说:传播媒介应做到正确而不说谎,不但要忠实地报道事实,还要报道事实的真理。”    日本新闻协会制订的《日本报业准则》第二条规定:“报道新闻之基本守则,对于所叙述之事,必须正确与信实。”    民国时期制订的《中国新闻记者准则》第四条规定:“新闻记述,正确第一。凡一字不真,一语失实,不问为有意之造谣夸大,或无意之失检致误,均无可恕。”《报业道德规范》第二项第一条:“新闻报道以确实、客观、公正为第一要义。在未明真相前,暂缓报道。”    世界中文报协所订《道德公约》第五条:“正确:报纸应努力作正确的报道,每一则新闻都应完整和客观,不可偏颇、歪曲、夸大或故意隐瞒及遗漏。”
  真实性原则是党性所在    我们党历来强调新闻的真实性。早在1925年,毛泽东在写《〈政治周报〉发刊理由》时就明确提出:“忠实地报告我们革命工作的事实”,“《政治周报》的体裁,十分之九是实际事实之叙述,只有十分之一是对于反革命派宣传的辩论。”毛泽东在日作出批示:“广东大雨,要如实公开报道,全国灾情,照样公开报道,唤起人民全力抗争。一点也不要隐瞒”,“工业方面重大事故灾害,也要报道,讲究对策。”    刘少奇在《对华北记者团的谈话》中提出:“你们的报道一定要真实,不要加油加醋,不要戴有色眼镜”。日在《对新华社工作的第一次指示》中指出:“新闻报道要客观、真实、公正,同时要考虑利害关系。”    江泽民1989年11月在新闻工作研讨会上的讲话《关于党的新闻工作的几个问题》中指出:“新闻的真实性,就是要在新闻工作中坚持党的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不仅要做到所报道的单个事情的真实、准确,尤其要注意总体上、本质上以及发展趋势上去把握事物的真实性。”    陆定一日在《我们对于新闻学的基本观点》中,全面地论述了事实与新闻的关系:“唯物论者认为,新闻的本源是物质的东西,乃是事实,就是人类在与自然斗争中和社会斗争中所发生的事实。因此,新闻的定义,就是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新闻的本源是事实,新闻是事实的报道,事实是第一性的,新闻是第二性的,事实在先,新闻(报道)在后,这是唯物论者的观点。”陆定一强调,事实是第一性的观念要贯穿新闻工作的始终,“必须尊重事实,无论在采访中,在编辑中,都要力求尊重客观的事实。”虽然在战争年代,革命任务压倒一切,但他强调:“事实与新闻政治性,二者之间的关系,万万颠倒不得。一定要认识事实是第一性的,一切‘性质’,包括‘政治性’在内,与事实比起来都是派生的、被决定的、第二性的。”陆定一的这些观点经受了六十多年的考验,今天依然是我们新闻工作的指导原则。    虽然我们党和宣传战线的领导人一再强调新闻的真实性,但背离“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情况时有发生。日,党中央机关报《解放日报》曾发表社论《给党报的记者和通讯员》,列举了新闻失实的各种表现。1945年,在延安整风运动中,《解放日报》又发表社论(日)《新闻必须完全真实》。这篇社论写道:“检查我们已往的许多新闻,自整风以来,向壁虚构的是找不到了,每条新闻都是实有其事的。但是我们还有毛病,这个毛病就是有些新闻还有分寸上的夸大。例如事情正在计划做,报道为正在进行中;正在进行中的则报道为已经完成了,这种报道方法,据说叫做‘提高一步的报道’。例如一个药方医好六条牛,报道起来说成几十条牛,这是数字上的夸大。又例如报道有一技之长的某劳动英雄,把他写成十全十美的圣人,这是分寸上的夸大。又例如为了形容一个大会的热闹,用写小说的‘集中典型’的手法,把许多人做的许多有声有色的事情,集中到一个人的身上去,把别的大会上的情景搬到这个大会上去,这是不了解文艺作品与新闻的区别。”    之所以在这里花那么大的篇幅引用60年前延安《解放日报》的社论,是因为文中提到的那些背离新闻真实性原则的情况,今天依然存在,其表现形式也如出一辙。    、26日,《晋绥日报》发表编辑部文章《不真实新闻与“客里空”之揭露》,公开揭露了13条失实新闻。9月1日,《晋绥日报》又发表晋绥新华总分社、《晋绥日报》编辑部的文章《更虚心、更勇敢、更彻底地揭露与改正错误》。当时,由于革命战争的胜利,新闻事业的发展,专业新闻工作者和业余通讯员队伍的迅速扩大,许多从业人员没有接受过扎扎实实的新闻真实性的教育,所以报纸上失实的情况比较突出。从1947年一直延续到1948年春天的反“客里空”运动,教育了一大批新闻工作者,大大减少了新闻失实的情况,提高了解放区党的报纸的权威性。    毋须讳言,建国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们背离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新闻的真实性原则受到了重创,大跃进时期、“文革”时期发展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粉碎“四人帮”以后,拨乱反正,日,人民日报发表评论员文章《捍卫真实性反对假报道》,公开揭露该报刊登的虚假新闻、不实报道。评论员文章指出,“要进一步肃清林彪、‘四人帮’的流毒,大力加强新闻必须真实的宣传和教育”。
  日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当前新闻报刊广播宣传方针的决定》,明确强调“不论表扬和批评,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可靠。”同年,中宣部新闻局拟订《记者守则(试行草案)》10条,其中第二条为“深入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第三条为“严格尊重事实,严禁弄虚作假”;第四条为“掌握唯物辩证法,切忌主观主义”。    日至7月1日,中宣部召开了全国新闻真实性问题座谈会,会议纪要提出“要在新闻界开展维护新闻真实性的活动,把杜绝失实,维护新闻真实性原则问题,作为新闻单位整党的主要内容之一”。中宣部转发了这个纪要,并提出“解决新闻失实问题,也不仅仅是新闻界的事,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社会各方都有责任,要大家一起动手,同心协力,才能收到综合治理之效”。但是,新闻失实现象远未绝迹,重大失实事件仍时有发生。江西省发生了一个欺世盗名的骗子被拔高宣传为“自学成才”的重大“典型”。就凭骗子自吹自擂,记者偏听偏信妙笔生花,多家媒体以讹传讹造成恶劣影响。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的胡耀邦作了重要批示:“这样的丑闻何年何月能大大减少,如何不让其发展到十分荒唐的地步,请有关部门商量,列出几条措施。”于是,中宣部又于日发出《新闻单位应在整改中认真解决新闻失实问题的通知》,强调“最重要的还在于我们没有从思想上对真实性问题引起高度重视,过去那种‘事实为政治服务’以及‘三突出’等‘左’的流毒影响没有肃清,加上采访作风不深入,工作制度不健全等,使得失实问题成了一个‘顽症’。”    日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加强对报纸、期刊、图书审读工作的通知》,审读的内容之一就是“新闻报道、图片是否真实、全面、客观、公正”。    日通过的《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要求新闻工作者“维护新闻的真实性”,强调“真实是新闻的生命”、“报实情,讲真话,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为追求轰动效应而捏造歪曲事实”。    日,李长春在与省以上报纸总编、电台电视台台长座谈时强调:“各级各类新闻媒体都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坚定自觉地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有偿新闻、虚假报道、低俗之风、不良广告等问题。”不久,中宣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联合发出了《关于在新闻战线深入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职业精神职业道德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强调要“始终坚持新闻工作的党性原则,坚持把正确的舆论导向放在首位,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新闻的真实性原则,坚持政治家办报办台”。    今年6月,中宣部、中国记协、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京召开坚决制止虚假新闻报道座谈会,要求杜绝虚假不实报道,维护新闻真实性,维护媒体的公信力,推动新闻战线深入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保证党的新闻事业健康发展。会后,各地、各新闻单位相继召开会议,分析虚假新闻产生的原因和危害,研究坚决制止和打击虚假新闻的具体措施,展开了我党新闻事业史上声势最为浩大、意义极为深远的打击虚假新闻的专项治理行动。    回顾中外新闻界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的历史,梳理我党在新闻工作中一贯旗帜鲜明地反对虚假新闻的轨迹,旨在进一步坚定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确立新闻工作者的职业理念和专业精神,在新时代新形势下,继续义无反顾地攻克虚假新闻这个顽症,更好地履行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    参考文献:刘建明《当代新闻学原理》,陈石安《新闻编辑学》,蒋亚平等《新闻失实论》  (来源:人民网
选稿:项颖知)    /shzw/node706/node707/node712/node717/userobject1ai265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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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啊,这贴子还在顶啊~~~小虎队后续事件准备上演跨年大戏吗?
  警惕“宽容失误”下的“媒体失范”     18:02:03 来源: 东方网  ■吴 焰    近年来,一些“新闻部分失实有理”的声音渐强,特别是去年北京市一中院终审驳回河北晋州某棉织厂对央视《每周质量报告》名誉权侵害的控告,认定商品生产者应容忍社会公众以及媒体对其作出的苛刻批评。这一具有标志意义的判例,使“宽容新闻失实”获得了法律生存空间。    “新闻失实有理”是否当真有理,暂且不表。不过,眼下,一个不容回避的现实是:在“有理”论的支持下,真实性作为新闻的本质属性正在受到挑战与冲击,并有让位于时效性、轰动性的迹象。而在“宽容”的名义下,越来越多的新闻从业者与媒体,在采访报道、编辑出版中“自觉”放松了对严谨性、科学性的高标准、严要求。    这样的走向,相信即使是“新闻失实有理”论的坚定主张者,也不愿看到。    最新发生的“5?7”杭州飚车案中媒体集体性误用“车速70码”的事件,就再次提醒:必须对“失实有理”论的强大渗透力及潜在危害,有所防范和预警。    追问:“问题车速”为何没成“问题”?    “70码”这个新词,始于杭州“5?7”飚车肇事案,因最初被警方草率当作事故发生时的肇事车行驶速度而引发公众不满,导致该交通肇事案升级为全国公共性事件。一时间,“70码”在网站、媒体里铺天盖地。    其实,“70码”本身是一个“不可能存在”的车速。    这有两个意思。一方面,这是一个事故发生时段不可能出现的车速。杭州公安方面的最新调查结果已经确认了此观点——警方在5月15日的情况通报会上,通报专业鉴定机构出具的“时速为84.1公里~101.2公里”结论,并为一周前发布的引述肇事车主及证人所述的事故案发时车速只有“70公里/小时”的不慎重说法表示了道歉。    另一方面,这是一个不该出现在新闻报道中的词组。作为长度单位的“码”,不应用于车速计量单位。车速的常见规范单位,以公里制式看,是公里/小时;以英里制式看,是英里/小时;其次,警方发布的信息,经查,无论是最初那个“不严谨”的通报,还是后来的专业鉴定结果,均为“公里/小时”,而非“码”。虽然,即使是来自权威信源的内容有时也可能有假有错,但不任意改变信源、改变新闻事实,是媒体报道的基本守则。因此,以严苛的新闻工作标准来鉴定,“70码”作为一起“报道事故”,也并无不可。    耐人寻味的是:对事故领域里的“问题车速”,从公众到媒体,显示出“不依不饶、追究到底”的坚决彻查态度,连小数点后面的数字都务必探清来历;但是,面对新闻报道里的“问题车速”,却普遍采取宽容态度,表现出“不以为意”的看法。连诸多有影响力的全国大报、大台,至今也还在错误地“码”来“码”去。    出现这种情形,与部分中国人的语言习惯中,“迈”(指英里)、“公里”、“码”的混淆有一定关系。不过,根据我国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用于定量地描述物理现象的量,使用的单位应是法定计量单位。①显然,以此作为“宽容”理由,实在牵强。    更何况,车速问题已成为杭州飚车案中的关键事实。    对关键数据的行文准确,信息来源的权威性,不是“可有可无”,不是“无所谓”,而是新闻工作的基本前提。    一个不该发生的“问题”出现了,却并没有被“较真”、被当作“问题”对待,这究竟算是新闻理念的进步还是退步?令人深思。  
  解析:失实报道背后的社会“宽容”环境    真实,是受众对新闻的基本要求,也是新闻的生命力和魅力所在。虚假乃新闻之大忌,五个W、一切细节、数据、引语、场景描述等等,都不能失实。无论是联合国国际新闻道德规约,还是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都特别强调维护新闻的真实性、准确性。新闻单位为了杜绝差错、失实,也常常设置多道“防火墙”。    可惜,近年来,“防火墙”形同虚设的现象十分普遍。原因固然有多种,但不容置疑,与近年来泛起的种种为失实新闻辩解的论调、与对假新闻的定义出现困惑有关。正如中国传媒大学魏永征教授指出的:业内存在的种种为失实新闻辩解、认为新闻失实有理的论调,是现在失实报道不仅无法灭绝,反而更加猖獗的一个主要原因。②    追溯起来,“失实有理”论源于美国上世纪的“公众人物理论”。按照该理论,报道涉及“公众人物”的新闻报道时,采取美国的“实际恶意”原则,要求“公众人物”在指控媒体侵害其名誉权时,必须举证说明媒体在报道时有“实际恶意”。如果媒体是在没有“恶意”之下出现的部分失实,则公众人物应该“容忍”,不应追究媒体之责。    上述理论引入中国后,衍生出适合中国特色的各种“有理”论。    比如“容忍论”。其代表观点可借用知名法学学者贺卫方的一段表述:“新闻,条件是‘新’,它不新,就不叫新闻了。有时,为了保证这种追求‘新’的公众知情权,记者只能对他所见所闻的观察作出判断,而无法要求他像一个侦探或警察一样把整个事件调查透彻,确认无误后再拿出来发表。也就是说,要及时迅捷地发布信息,我们必须容忍记者报道的部分失实。”③    又如“效果论”。2008年汶川地震中某报率先发表、被广泛转载的“母爱短信”新闻,是一个连基本的新闻要素都没有,无时间、无地点、无人名、无作者、无目击者、无核实途径的“N无新闻”,迄今所能查证的原始出处,为一网友文学创作中的内容。但面对这个事实,不少人认为新闻真假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故事可以起到激励人们救灾热情的效果。    再看“需要论”。有的英雄人物报道被加上种种想象的成分,有的电视新闻画面是外国首脑对记者讲话而画外音却是他在非公开场合说的内容,有的新闻图片是PS的,但都被认为是一种“宣传需要”而得到默认乃至成为“潜规则”。    还有“来源真实论”:认为凡是有真实来源的信息,都是可以报道的事实。比如报道网上的帖子,转载其他媒体的报道,引述什么人的陈述,只要标明出处,至于他们说的内容是否真实,细节是否准确,那就“与我无关”了。    学者李希光对此现象曾这样评价道:“媒体最重要的环节就是每篇报道不可以缺少核实。但是,今天的媒体提供给公众的信息不是以公众需要看为标准,而是以读者和观众想要看为标准。只要能抓住读者和观众的眼球,或者能够抢在第一时间报道,媒体不在乎新闻的核实。结果是,报纸越厚,频道越多,信息量越大,虚假新闻越多。”④    无独有偶,坚持8年之久“新闻打假”的《新闻记者》编辑部,今年初也吁请新闻媒体从业人员、新闻理论研究人员,对诸如“假新闻的判定标准究竟是什么”、“对产生良好社会效果的造假行为是否可以容忍”、“转载媒体是否应负核实责任”、“重大题材的新闻摄影作品是否允许PS”、“商业炒作算不算新闻造假”等展开深入讨论,希望“为维护新闻事业的纯洁性和新闻真实性原则而不懈努力”。⑤    在“70码”案例中,“码”的错用并不会影响案件最终事实的确定,且“70码”比“70公里/小时”更具有蹿红的优势元素,因此,按照“宽容”、“效果”等观点去看,这样的失实实在微不足道,从媒体到记者、编辑到公众,都“不在乎”。    对新闻真实性的“不在乎”,对微观细节的不求真、不核实的工作作风不能小觑,因为它相当于埋下了一颗颗假新闻的定时炸弹。
  警惕:不应轻视“新闻失实有理”论的负面影响    大量“事出有因”的虚假报道出笼,成为继传统的“无中生有”、“凭空捏造”型后迅速激增的虚假报道类型。    梳理这类“事出有因”的失实报道,大体分成五类。    “以讹传讹”型。网络的高自由度,也意味着信息的高度不确定性。但许多记者、编辑习惯了用google、百度等搜索引擎查找线索,检索知识而往往惰于求证、核实。上海某大报曾登出一篇某著名大学博士的知识性解读文章,将原本由网友恶搞而无中生有、且语涉不雅的“卧槽泥马”一词加以引用和解释,还认真介绍了其典出《战国策》,闹了大笑话。    “偏听偏信”型。采访时只听一面之词,不加辨析与核实的“有闻照录”,造成最终新闻内容的失实。吉林那个“五胞胎超级孕妇”的假新闻,固然是孕妇的一次恶搞,但记者采访时仅凭表面现象和当事人的口述,事后也未向专业人士咨询求证,犯了新闻之大忌。    “暗渡陈仓”型。为追求消息的轰动、独家,一些记者和编辑会把“一家之言”变成“权威发布”,把“预测报道”变成“肯定新闻”,导致了公众的错误理解和判断。    “添枝加叶”型以及“任意删减”型。不仅表现在稿件内部编采中的“二次加工”,也反映在层层转载时的“改写整合”,信息不断添加或删减,让公众得到错误的理解与判断。    与传统意义上的凭空捏造的假新闻相比,上述失实报道呈现出几个新特点:数量众多,并呈上升趋势;主观造假的少,客观失实的多;涉假媒体多,往往是一报“感冒”,众报“吃药”;主流媒体也相继遭遇这类“失实门”;因局部失实、微观失实而引起的整体失实、宏观失实案例激增。    然而,“新闻失实有理“论的更大危害,是对新闻专业素养底线的冲击与损毁。新闻从业人员以及媒体对事实准确性、真实性的要求开始放低,自律意识与他律意识变得麻木起来。    人民日报原总编辑范敬宜曾指出:群众对新闻媒体有三个问题最不满意:“炒”、“造”、“搞”泛滥,工作作风漂浮。在他看来,媒体的“浮躁”主要是文化的缺失。⑥    如果说,记者、编辑把关意识不严,放松了专业操守方面的严格要求,缺乏科学求实的态度、缺乏严谨细致的作风、缺乏核实求证的专业素养,那么,媒体自律意识淡漠,对差错及失实的追究机制不健全,则成为令人担忧的新现象:在失实报道面前,绝大多数涉假媒体,要么“沉默是金”,要么强词夺理,要么避重就轻。能够诚恳认错的,竟十分鲜见。    如上海某金融报曾针对该报所登的《中国给“美式快餐”加把盐?》一文中提及“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表示,中国可能考虑通过向美国注入流动性的方式帮助美国‘救市’”。作了如此更正:“经核实,该说法系录音等技术失误所致,与刘明康主席讲话原句不符,特此更正。”⑦而同日另一财经报纸在“致歉”中却称:“刘明康并未在天津达沃斯新领军者论坛上作过如此表述,本报引用不当”,⑧读者仍然不知道失实的真相到底是什么。    《楚天都市报》日刊登该报记者采写的《一个“非尖子生”的“传奇故事”》后,被发现多处失实。之后,该报在一篇澄清报道中这样“婉转致歉”:“本报在前期采访报道中,虽然出于良好愿望,但未能及时与新加坡方面核实有关细节,导致部分报道内容与事实不符,在此谨向读者致以真诚的歉意。”⑨连承认编采过程中缺乏严谨、科学的工作态度的勇气都没有,令人不得不怀疑其道歉的诚意与纠错的决心。    不敢公开承认自己失实的媒体,是一个缺乏责任感和公信力的媒体。当对新闻报道专业底线的麻木与漠视,不再只存于个别记者和编辑身上时;当责任感和公信力被一个媒体降至可有可无的地位时,这既造成了假新闻杜而不绝的现象,还进一步纵容了记者、编辑的浮躁作风。
  呼吁:新闻失实“零容忍”机制亟待健全    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如何杜绝新闻报道中的“70码”差错呢?    首先,需要强化媒体责任意识,健全追惩威慑机制。无论是原创新闻、还是转载新闻,新闻媒体都要恪尽核实之责:不但记者要把关,编辑更要把关。不过,最为重要和紧迫的,是要树起对新闻真实性、准确性、客观性等专业底线的“不抛弃、不放弃”。    事实上,“新闻失实有理”论是种似是而非的论调。    “新闻失实有理”的“理”,其实是学界谈论由于新闻失实造成的侵权纠纷案中,媒体应否承担法律责任时所提出的一种意见。这种观点主张,只有故意或严重过失造成的失实,甚至只有故意造成的失实,才应承担责任。    应该说,此观点有一定的合理性和进步性,在法理上可以、而且应当进行研究。但也应限于法理层面。正如魏永征所驳斥的:“法律责任同道义责任是不同的两个概念。法律是道义的最低标准,道义是法律的最高目标。任何媒介、任何新闻工作者,都不能仅仅满足于自己的行为不违法,而应该有更高的行为标准。即使新闻媒介或记者对于某些一般过失造成的轻微失实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也决不意味着可以心安理得、若无其事了。从道义上说,在新闻必须真实的问题上,不存在宽容的余地。”⑩    宽容失实绝非纵容失实,司法宽容也无法取代职业使命。其实,“实际恶意”原则出台后,美国学界也不断推出修正方案,希望对媒体的不实报道作出限制甚至惩罚。    事实上,前述例子中的失实,绝大多数在真实性的获得、信息源的确保、相关事实的核实等方面,只需一个电话,一句求证,片刻间就可以避免细节的失实。可惜,在“宽容”的名义下,不少新闻失实现象获得了培植的养分,新闻内部的自律、约束机制逐步成为摆设。      至于那种把“效果”视作“宽容”分界线的观点,更不足取。“效果”如何,不同角度结论不同。仍以“母爱短信”为例,虽然它没有损害什么人,某种程度上还感动了社会。但从另一个角度看,“效果”也是不良的,因为它至少损害了党报的公信力,影响了读者对真新闻的信任。正如《“母爱短信”载入历史请慎重》的评论所指出的:新闻永远姓“真”,新闻永远不能与虚假为伍,对虚假新闻也必须奉行“零容忍”,对“正面报道”中的假新闻也不迁就,否则,我们的传媒会遭遇“假作真时真亦假”的公信力危机。?    任何虚假新闻,不管是负面报道,还是正面报道,只要是谎言,都足以造成人们的认识错误,产生误导。在这一点上,两者的危害效果并无本质差异。所以,如果不树立起对失实“零容忍”的态度与机制,如果编辑与记者不能成为新闻的“守门员”,如果整个社会都缺乏严格考证、严谨务实的专业精神,谁能保证下一次不会跑出什么“马”而产生恶劣影响呢?    (本文来源:东方网 )    /10/P0R76IH00012Q9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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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体为何失范——    政府部门对真相遮遮掩掩,所以舆论会矫枉过正    与邓玉娇、钱云会类似的案件发生后,政府部门首先想到的捂盖子,而非发布真实客观的消息,这是谣言以及舆论矫枉过正的温床。因为权威消息的经常性缺失,真相经常被遮盖,媒体以及舆论在做此类报道时就会存在矫枉过正的情况出现。事实上,如果政府部门捂盖子、抢尸、禁言的行为少发生一点,媒体失范随之也会减少。    例如在邓玉娇案中,《南方都市报》先后推出了对巴东县公安局长的专访等重头稿件。但在当地政府不再接受单独专访、开始封锁消息之后,其他媒体被原邓玉娇代理律师的单方面声音主导,使得案件的报道与事实真相越来越远。   
  阶层隔阂严重,媒体习惯性“为弱者鸣不平”致无意识失范    新闻报道是有倾向性的,体现了记者对新闻事件或新闻人物的内心认识,一则报道常常不能平衡地反映冲突双方的意见。邓玉娇案中,洗脚女与政府官员的阶层对立,再加上案发地点是娱乐服务场所;以及宝马碾童案中,宝马车、贫富差距等种种情形让部分媒体有了先入为主的常规心理认识,这是为弱者鸣不平的无意识失范。    邓玉娇案中,邓玉娇被媒体塑造成“女英雄”、“中国第一烈女”,与记者的无意识失范是分不开的,违背了媒体的独立性和公正性。这与当下底层的民粹化息息相关。  
  媒体审判让国人皆曰可杀    在诸多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中,有句话值得媒体深思:当一篇新闻报道弄到嫌疑人“国人皆曰可杀”,法律已经到了可有可无、退无可退的地步,这样媒介审判并不少见。在邓玉娇案中,多个媒体采用两个被解雇的律师的说法做倾向性十分明显的报道,误导了公众舆论形成一种足以影响法庭独立审判的舆论氛围,从而使审判在不同程度上失去了应有的公正性。    然而,问题的关键在于,公众为何热衷于舆论审判?舆论审判为何会泛滥?主要原因不外乎三点:一、冤假错案确实存在,眼见多了,公众对法院判决自然产生条件反射式的怀疑;二、公众具有不安全感和不确定感,他们对遭遇不公的弱者抱有同情,他们恐惧于黄静、高莺莺的遭遇也许有朝一日会降临在自己身上;三、大多数人没有接受过专业的法律训练,他们更相信直觉而不是逻辑和学理。  
  舆论用诛心论代替论据,没有人相信事实    在村主任遭碾死案中,非此即彼的观点比比皆是。如果不是被蓄意谋杀,那就一定是政府在刻意隐瞒,没有人去探讨事实,只要死者与土地、上访等关键词联系在一起,其死亡背后必然是一场蓄意已久的阴谋。    而如果一旦有人或者有媒体提出不同意见,公众不会从事实上去探讨媒体的报道是否客观属实,而是直接猜测媒体发言和报道动机,用诛心之论代替论据。不同意别人的观点,举不出站得住脚的论据来,却坚持“我就是不相信你的,因为你收钱了、你是代言人”,而根本不管报道本身是否言之有理。这种非理性的、动不动就诛心的表达方式,会对媒体本身的发展起坏作用。媒体的失范与公众的诛心论会相互造成恶性循环,无论媒体,还是公众都应该检讨。  
  结语:面对类似事件经常滋生出的阴谋论和迫害妄想症,归根到底还是频频出轨的权力无法给公众带来安全感,而媒体要么一起捂盖子,要么与公众一起进行迫害妄想。如此,“真相”的四肢只会被失范的媒体、捂盖子的思维、公众的情绪化等按在路边,然后大卡车呼啸而过。  /special/reviews/persecutionparanoia.html
  坚决支持周杰!                    反对网络暴力!                    反对无良媒体!                    反对幕后黑手!                    反对网络打手!                    反对人身攻击!            反对网络谣言!                              坚决支持整顿网络!                    坚决支持打击网络黑社会!
  乐清事件:信任比真相更稀缺      一位倒在轮下的男人,眼睛永远地闭上,血从他半张的嘴里流出,巨大的车轮下是他伸向外面的胳膊,和与身体几乎分离的头颅。53岁的钱云会一定不会知道,自己死后这张照片会在一个下午疯传整个网络,几天内成千上万人持续关注,不仅政府出面处理此事,还有人组成公民调查团进行调查,而网上的围观一直未散。    一切都源于对真相的争议:公众认为钱云会是被谋杀的;地方政府称这只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政府所公布的信息不被信任,那么公众需要的真相是什么?其实真相到底是什么也许永远也不知道,公众只能选择相信或者不相信。乐清事件所反映出的,是信任远比真相稀缺的现实。    公众“什么都不信”的时代    从“全信”到“全不信”的时代    在网络还未全面进入公众生活,媒体也没有那么发达的时代,政府的行为是没有人或者很少有人质疑的,公众认为政府的一切行为理所应当,政府得到了几乎全民的信任;在网络和媒体越来越发达的今天,却走向了另一个极端,政府变成了完全不可信的,所做的一切也都是错的。从“邓玉娇案”到此次的“钱云会案”,无论政府拿出多么翔实的证据来佐证官方的调查结果,公众给出的答案只有一个:不相信。    当然,造成这种“不相信”的结果,政府有很大的责任。面对这种突发事件,政府在通常的情况下不是去调查事件的本身,给公众一个答复,却总想着危机公关、掩盖事件、控制媒体对事件的报道。这就导致了公众对政府的满意度和信任度越来越低,直到发展成现在“无论政府说什么都不信”、“无论政府做什么”都是错的这样的地步。      “不分对错,只有立场”的时代    2009年末,韩寒在接受《亚洲周刊》专访时曾经说出:我没有立场只分对错,中国人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不分对错只有立场。而这确实也是中国社会现在面临的一个巨大的问题。公众在面对诸如强拆这样的事件时,不加考虑的站在弱势者的一方。而此次的“钱云会案”中,从最开始在BBS上的爆料,到微博上的热炒以及各种各样的分析,几乎都是先站在死者的立场上再来分析问题。而对于官方给出的调查结果,公众也没有更多的思考,只是一味的“不相信”。    造成“不分对错,只有立场”的根源就在于公众在面临这类“群情激奋”的事件时,被热血屏蔽了理性的思考,或者说公众本身就缺少理性思考。没有对事件本身的来龙去脉进行分析。      “什么都不信就会相信一切” 符合逻辑的谣言风行时代    当一个人什么都不相信的时候,却会导致一个令人匪夷所思的结果:无论多么骇人听闻的事情都会被相信,并被口口相传。谣言源自恐惧,恐惧源自无知,无知在于无法、无力判断。相信什么基于人的独立理性,这能让人在面对复杂的情况时作出符合常识的判断,而不是随波逐流。但是一旦社会的基本信任丧失,在巨大的不安全感下,常识和理性都会被抛弃。
  公众还相信什么?不信地方政府,寄希望于更高级别的政府    乐清事件受到关注之后,民众便要求上级政府展开调查。当地政府作为嫌疑人,确有回避的必要。但是在温州警方公布调查结果后,公众还是不相信。这时候,有人开始呼吁更高级别的调查。此类事件中,对更高级别的调查期待和信任是一种常见逻辑。这同“访民逻辑”有共通之处:寄希望于更高级别的人插手,即用更高级别的权力限制权力,结果依然是权力的膨胀。      不信官方,信“为民说话”的媒体    在某报纸的报道中,找到了一名目击证人——李海燕,报道中写道:“李海燕称,被掐住脖子后,钱云会有点昏迷。她曾上前好心劝阻,却被人一把推开,她只好怯怯地缓步离去。但当她回望之际,‘一辆停在五六米远的卡车慢慢地开过来,三个人推着他背过去的双手,将脖子推向车轮下’。”这篇报道没有遵循媒体报道所需要的三个消息来源同时指向一点的原则,仅仅根据一个消息来源便对事实做了判断。但是这篇不严谨的报道却在网络上流传甚广,大部分是对这篇报道的赞扬,认为媒体终于出来说了实话。    媒体在中国一直处境尴尬。随着媒体逐渐走上商业化道路,盈利成了首要任务。在商人眼中顾客都是上帝,迎合消费者的需求是准则,于是新闻这种特殊的商品也成了迎合大众心理的东西。同时,在制度监督缺位的情况下,舆论监督得以上位。所谓的“上访不如上网”,一个事件媒体化之后便不一样了。公众对这种监督抱有极大的期待,但今天的媒体是否已经专业到承受这种期待?或者说,这种期待是否是媒体可以承受的?      相信独立的民间调查:躲猫猫事件“网友调查团”之后的“公民调查团”    2009年,青年李荞明在看守所突然死亡,警方公布其是因玩“躲猫猫”游戏而致死。中国第一个网友调查团赴看守所探寻事件真相,却铩羽而归,真相并未大白。更想不到的是,网民们将争议矛头对准了调查团这些质疑案件的网民代表,反成遭质疑的对象。    此次乐清事件中,组成了“公民调查团”。据称,有三组公民独立调查团前往乐清,第一组由于建嵘领衔,包括笑蜀和赵晓等,第二组由王小山带领众多网友,第三组是法学博士项宏峰律师和屠夫等人。有人对此事发出质疑:“所谓‘独立调查’是很难实现的。来自官方的调查是为了平息事端,来自媒体的调查是为了写文章卖钱,基于网络的‘独立调查’是为了满足预设立场的网络民意,三方都很难做到真正的独立。换句话说,福尔摩斯是柯南道尔编出来的人物,现实生活中很难找到。”但是,在现有情况下,这确是一种制衡权力的手段,只是在“网友调查团”失败的前车之鉴下,不知能走多远。  
  问题总要解决,信任危机如何化解?    流言止于智者:用独立理性取代偏听偏信    乐清事件中,自打照片第一次出现在网络上,舆论便一边倒。拆迁、上访、农民、惨烈的死状,和极具煽动性的描述,同情和愤怒迅速占领大脑,这是一个人的正常反应,也是应有的感情。但是,接下来却需要用常识来想想这件事。如果按照最初的帖子而言,五个人按住钱云会并让车压过,这种高难度动作实现的可能性有多大?再用常识想想,如果你想杀死一个人,需要用这种最笨的方式吗?但绝大数人还是一口咬定钱云会是被谋杀的。因为在大众的潜意识中,强势者对于弱势者,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不分是非,只分立场”,这是很多人容易犯下的错误,同时是一种懒惰。只需选择一方,便无条件相信这一方,世界变得如此简单。但世界是复杂的,不是非黑即白,也没有绝对的善和恶。不相信没错,但不能没有独立审慎的态度。微博上,当很多人一次又一次点下“转发”按钮的时候,潘石屹的话引人深思:“从@洪晃ilook 的微博上看到那张‘钱云会’死在车轮下的照片时起,我就一直关注着钱云会案件,半夜起来都要看看。但我不知道哪些微博该转发?”       信任源于公开:政府应证明自己的清白取信于民    “谋杀论”的深层根源,其实远不在这些疑点或反常,而在不少民众早已倾向于认为,这个敢于对抗政府且拥有很高民意支持的前村长是很可能被谋杀的。这样的逻辑推理,才合乎一些民众对于当下维权生态的“了然”。这两三年来,让我们“了然”的维权人命运包括:有人因维权被劳教,有人因维权被判刑,有人因维权被活埋,有人因维权被精神病,更多人因维权而被逼自焚或自残……这是民众对政府的了解。    如果政府的确是清白的,便需要通过信息公开来证明自己的清白。在一件事发生时,应该让媒体自由报道,而不是封锁消息;应该主动公开信息,而不是捂住不放。一个事情的信息越少,越显得神秘,谣言也越有市场。这在SARS事件中已经得到了最好的佐证。一个透明的政府才是可信任的政府,而不是躲在帷幕背后的黑影重重。      社会需要共同的信仰:用法律输送正义    公平和正义是法律的精神和目的,更因为完备的程序设计,使得这里成为纠纷和争议的最终解决场所。因此,对司法的信仰尤其重要。“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将形同虚设”。在今天的中国,司法现状不容乐观。行政干预司法的情况屡屡出现,公众也渐渐失去对司法的信心。问题总需要解决,行政手段往往最直接最高效,但追求公平正义不是它的本能。民间协商也往往因为争议过大而相持不下,不可或缺的最终管道还是法律。    律师陈有西说:“法治的进步不能靠恩赐,也不能靠机遇,它是深思熟虑的行动和顽强不息的奋争,推动法治建设的是一次次理性负责的公民运动。”       结束语:北岛在《回答》中写道:“告诉你吧,世界/我--不--相--信!/纵使你脚下有一千名挑战者/那就把我算作第一千零一名。”这是那个时代所需要的声音,然而每个时代都有不同的使命。龙应台说,“现在大陆的危机是从不信任走向虚无,需要的是寻找信任。”我们总要相信点什么,如果什么都不信,将会什么都信。谣言正起源于此,历史的悲剧也从此开始。    【凤凰网评论频道出品 | 编辑:纪云 魏巍 凤凰网原创专题,欢迎转载,但需注明出处。】  /opinion/special/yueqingqianyunhui/
  谣言摸了老虎尾巴( 13:28:38)    转载标签: 温州交通肇事谣言真相政府媒体网民杂谈 分类: 时事
    虎年即将过去的时候,谣言汹汹而来,狠狠地踩住了老虎尾巴。12月25日傍晚19点39分,第一则谣言在微博上出现:“浙江省乐清市蒲岐镇寨桥村的前任村长今天被车碾死,是政府谋杀的,……”谣言一开始就言之凿凿地确认,“是政府谋杀”。26日凌晨0点3分,又一则谣言在微博出现:“村长钱云会于日上午9:25在本村口公路边被4个人抬起扔在工程车前轮胎下轧死”,并配发了骇人的现场照片。媒体报道,这则谣言的发布者自称是山西太原“暴力拆迁”受害者的家属。这条微博被转发3000多次。26日晚上至27日早晨,关于这条消息的各种微博纷纷出现,有些转发超过万次。短短的时间里,谣言已经被传播了几百万、甚至上千万次。  
  如果把上面两则谣言称为“母谣言”,其后产生的“儿谣言”、“孙谣言”、“重孙谣言”更是不计其数,例如:地上没有一点刹车痕迹,监控被人为破坏,警察抢尸体,司机坐警车离开现场,四个抬人者的衣服上有“特警”字样,死者出门前镇长给他打电话,死者家属被抓,短时间里来了1000名警察,有两位目击者,目击者在被警察抓走后,遭到警察殴打,等等。在乐清警方与温州市警方开过两次新闻发布会后,谣言依然在繁殖、传播。警察遇到了一个面目不清的对手。  
  29日晚上,温州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的现场,允许记者提问。自称“南方报业”的年轻女记者,法律素质很差,毫无专业常识,她用谣言来质问警方:“警察为什么抢尸体?”警方发言人在现场没有对“抢”字提出纠正,但是,在《南方周末》31日发表的文章里,刊登了警方发言人在接受“南方记者”独家约访时的话。警方发言人说:“如果是严谨的媒体,不要轻易用‘抢’这个字”。警方解释了由警方保存尸体的法律依据。在这个问题上,与“南方记者”类似的媒体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差,是导致谣言传播的众多原因之一。媒体是否要求真相?警方也同样要求真相,既然如此,尸体就是获得真相的重要证据之一。如果警方不保管尸体,留在家属那里,真相查不清,媒体是否又要鼓噪“为何不从尸体上找到查清真相的线索”?大名鼎鼎的南方报系,派出的记者专业素质、基础知识如此之差,令人惊讶。  
  但是,南方报系的女记者在提问中的用语,似乎触及了这一事件的某些真相。南方报系的女记者称警方为“你们”,称媒体为“我们”。你们、我们的这种划分,是否意味着一种潜在的心理认识:你们要隐瞒真相,我们要寻找真相?但是,如果警方认为他们所要面对的只是媒体,那又错了。包括中央台记者在内,在很多时候使用的都是“网民的疑问”,警方也时常说要为“网民”解惑。我不知道“网民”是谁。媒体在质疑的时候,“我们”、“网民”随意互用,如鱼得水。即便在警方两次召开新闻发布会,有关当事人的采访都已经播出,警方明确认定“排除谋杀”之后,31日的《南方周末》依然说:“在网络舆论中,多数意见仍持‘谋杀’说”。网民、网络舆论已经成了警方摆脱不掉的梦魇:你不知道它是谁,它总是不相信事实,坚持第一个“母谣言”的说法,“是政府谋杀”。这个谣言似乎是破不掉的。    如果用围棋来做比方,警方遭遇的是一个“打劫”,警方与一个面目不清的对手,开始了一场惊心动魄的“劫争”。警方所争的是信誉,是公信力。我们不得不看到,在这场劫争中,警方或官方自身可被利用的“劫材”很多,例如土地征用、官民关系、村长上访等等。这些劫材有些是政府自身的原因,多年来,政府在这一局棋中,从开局到中盘,有险招,有错招,有昏招,给自己留下了隐患。同时,政府自身的劫材也有那个“面目不清”的对手故意设下圈套。这些都成为这场“劫争”中可以被对手利用的“劫材”。那么,对手有没有劫材?对手的棋是否无懈可击?    关于钱云会之死,“有人”说有第二位现场目击者,虽然谁都不清楚“有人”是谁,但是,“第二位现场目击者”的诞生,像是一个对方的劫材库。第二位“目击者”是一位妇女,她说她看到三个人(已经不是五个,也不是四个)把钱云会塞到车下。事后查明,她并没有在现场,只是听说的。但“有人”对她说:记者那么多,你去说说,说不定有钱。于是,她就谎称自己看到了事发现场,被“目击者”了。于是,我们看到,“有人”认为,记者可以不加鉴别地发布谎言,甚至还可能为此付钱,而且,记者真的发布了(只是不清楚有没有真的付钱)。于是,人们再一次迷惑:“有人”到底是谁?在警方所面对的对手那里,这个“有人”,这个“可能会付钱”,能不能成为对方的劫材库?事实上,当今某些媒体的确时常强奸民众的知情权。
  警方的公信力,的确遭遇严峻的挑战。温州市公安局新闻发布会之前,由于推迟了一点时间,有人便在微博上发布消息说:官家骗人!发布会结束,警方有关人员走了,有人在微博上发布说:他们溜了。警方发布了调查真相,媒体问:真相是否来得太晚了?但是,即便在美国警察那里,短短几天时间就将真相查清,也算是快的。于是,又有人说:这么快就查清了,能信吗?这与“南方”的评论如出一辙:“政府高度紧张而协调的处理手段则显示,这个案件恐怕不一般”。政府不作为要被骂;政府积极作为了,还是要被暗示——那是做贼心虚。一贯与“南方”作对的某网站也贴出文章,要求对温州警察都进行“测谎”。政府已经里外不是人了。在向政府要真相的时候,他们个个大声疾呼;等到真相出来的时候,他们又说:早就知道一定是交通肇事,这叫“被交通”。于是我发现,有人并不需要“事实的真相”,他们只需要“想象的真相”。整个事件对于某些人来说,没有真相,只有想象。想象就是真相,真相就是想象。凡不符合想象的,都不是真相。  
  政府不可信,媒体不可信,“公民调查团”据说已经有了四个,有的已经到达乐清。“公民调查团”可信吗?一位长期在某媒体工作的公民说:“温州官方现在的态度很好,但未必有积极结果。我们响应前往,也未必有积极结果。”但他表示“铁定”要去。我只是不知道,这位以“笑蜀”为笔名的公民,他所要的“积极结果”究竟是什么?是否只有推翻警方结论,才是“积极的结果”?“未必有积极的结果”是否在暗示温州警方隐瞒真相的水平滴水不漏?然而,“公民调查”还没有开始他就有此结论,他所谓的“积极结果”,是否也同样只是他不可改变的想象?更大的问题在于:如果几路公民调查团最终调查的结果,的确找到了被官方警方隐瞒的真相,是否今后中国社会的所有事情,都要这样交给公民调查团?如果最终连公民调查团也不可信了,怎么办?  
  警方及其政府必须深刻地反思:这种状况究竟为何会出现?与政府自身究竟有怎样的关系?造成这种“以想象代替真相”的状况,政府自身的原因究竟在哪里?“政府谋杀”这种谣言,为何具有如此巨大的生命力、传播力?被人造谣的确是一件很不舒服的事情,但是,无风不起浪,身正才能不怕影歪。政府的确应该首先从自身寻找原因。我所说的老虎尾巴,只是虎年结尾的意思,而不是说政府成为老虎,不是说谣言摸了政府这只老虎的尾巴。如果不加以认真的反思,不从根本上改善和提高政府的公信力,谣言很可能成为政府今后疲于应付的新的恐怖主义。      原文链接  .cn/s/blog_7snj.html
  楼主说支持周杰却连个有点说服力都找不出,其实楼主是黑吧…
  五角,哪天回来给我信息吧!
  散布北京77元廉租户谣言者被查实为南方公职人员    日 13:14 千龙网    一则谣言让北京廉租户郭春平一家陷入了无穷无尽的烦恼和痛苦之中。    谣言散布郭春平是某交警支队公务员并非廉租户,她和女儿经常国内外奢侈旅游,77元月租是造假等信息,并煽动网民在网上对郭春平进行人肉搜索。恶意谣言,混淆视听,误导网民,扰乱人心。一时间,引发网民污言秽语,恶言相向。    目前,随着更多媒体的深入调查,事实已经完全清楚。一是“廉租户身份属实”:郭春平就是一个普通的失业人员,曾在一个小区做保安和在三间房乡政府做保洁,目前她们全家的收入就是政府每个月发放的600元失业金;她家是一个单亲家庭,失业之后,她独自带着孩子生活,很不容易;二是相关媒体已经证实“77元月租符合实际”;三是“网传旅游照片纯属张冠李戴”:经过查实,网上所流传的照片与郭春平本人只是有点相像,但并非郭本人。其实,只要仔细分辨也能看出,确非同一人。    尽管真相已经大白,舆论趋于理性。但是,谣言和因此而起的社会舆论,给郭春平及其家人带来了极大的压力和伤害,同时,严重损伤了社会诚信和政府形象,败坏社会风气,影响极为恶劣。    谣言可恶,造谣者可耻。所幸的是,据有关部门证实,造谣者已经被查实,其为南方某市公职人员。此人是在看了相关新闻后,为发泄不满情绪,在家中使用个人笔记本电脑,采用无线上网方式,登录论坛,以“走漏风声”的网名编造发布了“77元房客租金涉嫌造假,其身份为北京ZF公务员”的帖子。获悉实情后,包括笔者本人在内的众多网民,义愤填膺,纷纷发帖强烈谴责造谣者:“网上造谣者真是其心当诛!”“严重同意户主起诉造谣和传谣者”、“古人云: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一句六月寒。我们都有责任不传谣、不信谣。”    互联网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为人们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信息传播的便捷渠道,但是,也为谣言的流散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可乘之机。近年来,无中生有,鱼目混珠、造谣生事,殃及社会的事件屡屡发生,给公众和社会都造成了不同程度的伤害。“柑橘大蝇虫不实信息导致柑橘销售受阻一年损失15亿”、“西瓜注红药水的谣言令地方整个产业面临崩溃”、“麻疹疫苗是慢性毒药的谣言导致政府工作被动人心惶惶”、“博客艾滋女谣言捏造事实给当事人闫德利造成了巨大的精神伤害”,等等。    谣言危害之大不言自明。它可能伤害个人,使之有口难辩,甚至产生轻生念头;它可能使企业、单位甚至行业名誉受损,经营受挫,困扰不断,破产倒闭;它还可能误导舆论,引发民众激愤,导致社会动荡。    因此,造谣者理应受到惩罚,造谣者必须受到惩罚。(红果)    /mainland/detail_/.shtml
  媒体没有造谣的自由     22:50:39   作者:刘海天    媒体为满足公众知情权而存在,它应该告知人们真相,而不是谣言。     不造谣应该是媒体的底线,但是有一些媒体没有底线。他们不但造谣,还理直气壮地为造谣辩护,甚至还能给造谣附会上神圣的意义。他们不但污蔑,还底气十足地要求被污蔑者不可以诉诸法律,否则他们就要“齿寒”!——这和流氓逻辑差多远?流氓的逻辑是,欺负你了,是看得起你。你要想讨回公道,那就是不识抬举!     王立军提出要对歪曲攻击重庆警方的报纸实行“双起”,惊起了一滩鸥鹭。一些媒体,本着心虚的态度,贯彻歪曲的方针,对“双起”进行了围观和污蔑。他们说警察只有被监督的份,压根没有维权的权力!——换句话说,媒体尽可以造警察的谣,警察却不能情绪不稳定。这逻辑实在够霸道。     对造谣的媒体和记者实行“双起”,至少有三个好处:依法维护警方自身权益、促进媒体健康发展、保护警方社会公信力。社会监督要起作用,必须是相互的——媒体可以监督警方,警方也可以监督媒体。任由媒体实行造谣无罪的“言论自由”,会纵容媒体作恶。     “媒体造谣自由论”的始作俑者是前《南方周末》的长平先生。他说:“言论自由天然包括说错话的自由,尤其是质疑权力的自由,比谣言更可怕的是对言论自由的剥夺。”这理论的荒谬之处在于把言论自由绝对化了。言论自由是相对的,它的边界到别人的合法利益而止。造谣会侵犯别人的合法权益,所以造谣不是自由,是侵权。     有一部分媒体人发展了“造谣无罪”的理论,发明了“造谣有功”的说法。他们认为,媒体没有责任避免造谣,读者需要风险自负。真实性不确定的信息迫使读者加强逻辑分析和理性思考,有开启民智的作用——这就相当于说,骗子骗人没有罪,反倒是帮助受骗者提高了防范意识,使他变得更聪明了。能发展出这样的“神逻辑”,这种人已经是毫无廉耻了。     造谣有错,必须为此承担相应责任。同是媒体,《中国新闻周刊》的表现就很给力:包含副总在内的数名员工为误传金庸去世谣言而辞职。这体现了珍惜媒体信誉的精神,也体现了勇于承担责任的精神。《中国新闻周刊》没有拿“媒体有造谣自由、读者需真假自辩”的拙劣借口来回避责任,而是诚恳道歉并严肃处理责任人,这是一个正直媒体的正确做法。正直的媒体才有存在的价值,崇尚“造谣自由”的媒体早晚被淘汰。     媒体没有造谣的自由,如果非要造谣,那就准备付出代价。信誉恒久远,多谎必玩完。    /article/9096319.html
  坚决支持周杰!                      反对网络暴力!                      反对无良媒体!                    反对幕后黑手!                      反对网络打手!                      反对人身攻击!              反对网络谣言!                                  坚决支持整顿网络!                      坚决支持打击网络黑社会!
  自由谈:苏紫紫为何红得发紫?      你站在人群中围观苏紫紫 真正被围观的是你自己    如果伪艺术成了艺术,那艺术是什么?    清华大学教授肖鹰认为,为苏紫紫叫好可以,但不要拿艺术当借口。苏紫紫学的是艺术,她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创作无可厚非,她去费尽口舌解释自己的创作也理所当然,但作为看客,是否应该有点审美判断呢?肖鹰便认为,“艺术并非没有标准。20世纪的先锋-实验运动,反叛一切、随心所欲,留下太多的艺术垃圾。在这个历史背景下,我们推进人类艺术发展之路的首要任务是甄别什么不是艺术,而不是不负责任地称赞那些似是而非的行为,甚至把反艺术当艺术赞美。尤其要指出的是,如果我们真的把艺术当做人类的精神财富,就不能把垃圾当做艺术。”一句话:如果伪艺术真的成了艺术,那艺术是什么?这个社会真的可以没有艺术吗?      如果媒体都去追逐苏紫紫,谁来守望这个社会?    由于现实世界太庞杂,太混乱,太大了,普通人不可能了解世界的一切,所以需要媒体。媒体呈现出这个世界的模样,人们根据媒体提供的信息采取行动。比如媒体说明天要下雪,人们便得根据这个信息安排自己的出行。当然,媒体还有更重要的作用,比如孙志刚事件、宜黄拆迁事件中的媒体。如果媒体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追逐这名19岁的女生,谁去报道那些真正值得报道的东西呢?不管是媒体资源,还是受众注意力,这都是有限的。更何况,已经有人在猜测,这不过又是一次成功的公关运作。也许媒体又一次被公关公司牵着鼻子走,成了他人实现目的的工具。这样的例子并不少见,比如凤姐,比如奥巴马女郎等。但问题更在于,即便媒体明知这点,还是会去追逐。      神马都是浮云,还有什么不能忍受?    网络上说,神马都是浮云。小月月是浮云,凤姐是浮云,兽兽是浮云,也许紫紫姑娘有一天也成了浮云。对于围观者而言,这些人只是一个段落,自己只是分一点注意力而已,从未用心。但是这浮云,当初却遮住了望眼。网络文化最有特色的产物就是段子,把应该消解的都消解,不该消解的也玩笑了。比如艺术、道德和价值观。消解却不能重建,于是社会呈现一种群魔乱舞的状态。有对老人的见死不救,也有各种所谓的艺术受追捧。19岁的姑娘苏紫紫,真不能去苛责她什么,也没人打算拿道德的大棒去打她。倒是那些围观的人,为何对这位脱了衣服的姑娘如此追逐?如果没有看客们的目光,她也不必搔首弄姿了。结果是,虽然会有争议,但越争议却越红。有人便推断,如果这便是艺术,岂不是要女孩子都以她为楷模满街搞裸露“艺术”吗?当然,女孩子们不会都这样做的,倒是围观者,也许有一天会发现,除了围观之外什么都没有。围观能得到最低廉的快乐,这快乐,正因其低廉,所以极其危险。如果神马都成了浮云,还有神马是不能忍受的呢?如果神马都能忍受了,真不知道会是神马样子了。  
     结束语:“人们感到痛苦的不是他们用笑声代替了思考,而是他们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笑以及为什么不思考。”美国人尼尔·波兹曼在上世纪末的警告仍时时在耳边回荡:娱乐至死。     凤凰网评论频道出品 | 责任编辑:纪云  /opinion/special/luomosuzizi/
   14:47
上海市长宁区网友 cls   为什么会红得发紫?因为她不是你女儿、不是你姐姐、不是你妹妹、不是你女友、不是你妻子,不是你情人。所以红得发紫了。采访的记者如果是她的父母、兄弟姊妹、男友、丈夫、情人,这世界上恐怕就没有这个故事了。  推荐(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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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网友 fww4104   很一般的事情,炒做成大事情,媒体吃饱了没事干  推荐(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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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宝鸡市网友   擦亮双眼 之前我早就说过,有的媒体和记者就是苍蝇。他们就是喜欢追随垃圾和大便。中国就是被这些苍蝇和垃圾给搞乱了。  推荐(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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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网友 中国人民解放军111 苏紫紫 作者:香山    古今酷吏一貉丘,暴承淫威势不休。  楚天少女无依靠,跪诉府门乞相求。  明镜高悬不相问,岁寒腊月风雪吼。  人生无力堪如此,劫后励志熬春秋。  苍天不负有心女,苦尽甘来明德楼。  贫俭儿女诚所尚,沧海飘零一叶舟。  悠悠华夏五千载,苦难百姓几人忧。  一石激起千层浪,九州子民施援手。  齐声怒唱国际歌,万众一心天地抖。  得民心者得天下,不义必沦阶下囚。  先主开业顺民意,一统江山英名留。  伟业初建六十载,安而忘危岂待周。    推荐(90)
  如果伪艺术成了艺术,那艺术是什么?        如果媒体都去追逐苏紫紫,谁来守望这个社会?        神马都是浮云,还有什么不能忍受?      网络文化最有特色的产物就是段子,把应该消解的都消解,不该消解的也玩笑了。比如艺术、道德和价值观。消解却不能重建,于是社会呈现一种群魔乱舞的状态。    倒是围观者,也许有一天会发现,除了围观之外什么都没有。围观能得到最低廉的快乐,这快乐,正因其低廉,所以极其危险。如果神马都成了浮云,还有神马是不能忍受的呢?如果神马都能忍受了,真不知道会是神马样子了。       ====================================================================================    顶!
  “网络水军”泛滥 谁来守卫真相    日 09:06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李强    近年来,博客、bbs的蓬勃发展特别是微博客的异军突起,对新闻舆论格局产生了前所未有的重大影响。    今天,突发事件一旦发生,网民马上可以通过微博客、博客、bbs等平台,将自己从“旁观者”变成“当事人”,传播消息,迅速形成全国性的“围观”态势,进而引发传统媒体的跟进,最后对政府形成压力。河南考生“被落榜”事件,宜黄拆迁事件、“李刚门”事件等等,都彰显了其威力。    不过,这把利器犹如双刃剑,在新闻事件快速传播的同时,谣言也借“网络水军”、“网络推手”造势,搭上了这趟快车,迅即传遍全国甚至跨洋出海。    如何斩断“网络水军”、“网络推手”日益形成的信息和产业链条,已经成为摆在传统媒体面前亟待解决的新问题。    金庸是如何“被逝世”的    不妨回顾一下一个经典虚假新闻案例:金庸“被逝世”。    日晚,一条内容为“金庸,日出生,因中脑炎合并胼胝体积水于日19点07分,在香港尖沙咀圣玛利亚医院去世。请转发哀悼这位武侠大家吧!”的帖子出现在了新浪微博,并迅即被疯狂转载。    据考证,这条后来被证明是子虚乌有的消息,最早出现在百度贴吧,既而在Twitter和人人网上流传,最后才被网友传到新浪微博。新浪博友“楚陌君”称,此消息最早是他从“人人网”好友状态中看到并转到新浪微博中的,当时只是求证帖,但由于信息具有很强的新闻性,“求证”二字被很多网友忽略,而被当作新闻并疯狂转载。    到晚上8点,这一虚假消息被某“国字头”新闻周刊新媒体编辑以“即时新闻”的形式发布在了他们的官方博客上。但是因为没有注明转发,很多网友误认为是该网官方首发消息,令不少人信以为真,转载更趋疯狂。    直到半个小时以后,知名媒体人士闾丘露薇发布微博辟谣:“假消息,金庸昨天(后被证实12月3号)刚出席树仁大学荣誉博士颁授仪式”。此后又有多家媒体和知名人士发帖辟谣,新浪也将这一消息放置在错误信息曝光区内。    当晚,该周刊发表了致歉声明。第二天上午,该刊副总编辑、新媒体总编辑提出辞去职务。同时,负有责任的编辑被解聘,新媒体内容总监被罚款、降职。成为中国新闻史上因新媒体传播不慎而被严厉处罚的第一批人。    对于网络虚假消息,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的金兼斌教授分析说:“新闻源或者发帖者、爆料者本身在描述事件时信息不准、不全、不客观,从而给网络上的‘以讹传讹’留下了很大的空间,中间传播环节根据自己的需要和‘添油加醋’的理解,最终可能歪曲事实真相,变成谣言、假新闻。”    谁在给围观“添油加醋”    从金庸“被逝世”这一事件来看,从贴吧里一个毫无信源的消息,到发帖求证,再到某新闻周刊转发,层层转手之后变成“新闻”,充分阐释了“以讹传讹”的效果。    而事实上,这条消息最早在百度贴吧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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