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车牌识别系统技术要求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招标法讲解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招标法讲解
上传于|0|0|暂无简介
阅读已结束,如果下载本文需要使用1下载券
想免费下载本文?
定制HR最喜欢的简历
你可能喜欢<font color=# 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第一品牌门户
关于龙泉市农村房屋调查测量项目的招标需求及供应资格要求意见征询
丽水市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龙泉市国土资源局的委托,近期将对龙泉市农村房屋调查测量项目进行采购。现将有关招标需求及供应资格要求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 意见征询编号:ZX2017016号
二. 征求意见范围: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1)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2)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求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3)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4)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5)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
(6)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7)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
(8)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2、提供更利于项目实施的采购标段划分建议、各标段之间的互融方案;
3、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三. 征求意见回复:
1、 意见递交时间:请于日下午17:30前(节假日除外)
2、 意见递交方式: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达或邮寄送达或传真送达,传真:
3、 意见接收机构:龙泉市龙渊街道东升社区龙翔路110号D幢201室
4、 联系人:黄乐
5、 联系电话:
6、 联系邮箱:
四. 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日下午17:3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或邮寄送达丽水市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
,传真件必须签字(盖章)。采购机构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五.注意事项:
1、招标需求与评审办法: 请下载招标需求、评审办法。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规定;
3.同时具有不动产测绘和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甲级资质的单位。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需求、评审办法
龙泉市国土资源局
丽水市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案例|技术需求有倾向性 中标结果一定无效吗?
我的图书馆
案例|技术需求有倾向性 中标结果一定无效吗?
案例回放某采购代理机构受委托就某货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文件中的技术需求规定“该产品的生产历史不低于150年”。采用综合评分法,并且评分方法和标准中规定:“生产历史符合要求的得2分,否则得0分。”A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认为“生产历史不低于150年”的技术需求指向了当地一家B公司。采购代理机构认为,该技术需求不是资格条件,只是打分项,所以不违法。A公司收到质疑答复后,并未立即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也未参与投标,而是在中标结果公告后才向财政部门提出投诉,认为采购文件的技术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请求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由于财政部门收到A公司投诉的日期尚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符合受理条件,于是按规定予以受理。经财政部门调查,本项目一共有4家供应商进入综合评审阶段,分别是B、C、D和E公司。在生产历史的得分项中,只有B公司得了2分,其他三家公司的得分均为0。而汇总最后的综合得分后,B公司得85分,C公司得79分,D公司得80分,E公司得74分。最终,B公司中标。财政部门调查中还得知,本项目采购的产品,确实只有B公司的生产历史达到了150年。但最终,财政部门驳回了A公司的投诉。问题引出1.招标文件中类似“生产历史不低于150年”的技术需求具有倾向性吗?2.财政部门驳回关于“生产历史不低于150年”投诉的处理决定是否合法?专家点评要求“生产历史不低于150年”有倾向性——指向了特定供应商根据相关规定,虽然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了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其中第三项就是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本案例中,招标文件中“生产历史不低于150年”的技术需求只有B公司能满足,虽然不是资格条件,只作为打分项,但是“生产历史不低于150年”的技术需求指向了特定供应商,具有倾向性,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三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描述的情形。&财政部门驳回投诉的处理决定合法——消除倾向性因素影响后,中标结果仍不变本案例中,既然招标文件中关于“生产历史不低于150年”的技术需求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的情形,是具有倾向性的,那财政部门为什么依然作出了驳回A公司投诉的处理决定呢?虽然程序法和实体法同样重要,但为了提高采购效率,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构建的是结果导向的政府采购投诉处理规范体系,采购文件违法并不必然导致中标结果无效。对于这一点,以下的法律法规条款就有所体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未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二)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中标或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18号令第七十七条规定,评标委员会“上述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结果无效”……通过上述相关规定可以看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违法,并不必然导致中标结果的无效,只有当上述的违法行为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时,或者给投诉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损害的情况下,财政部门才能进行干预处理。否则,虽然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存在违法行为,但中标结果仍是有效的。本案例中,虽然招标文件中“生产历史不低于150年”的技术需求是具有倾向性的、是违法的,但因为所占分值为2分,结合进入综合评审阶段的4家供应商最后的综合得分,即使将B公司的综合得分减去2分,B公司依然排名第一。所以,上述违法行为对中标结果不构成影响,不需要财政部门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或者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因此,财政部门作出驳回投诉的处理决定是合法合理的。最后,虽然A公司的投诉被驳回了,但是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财政部门最终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项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笔者认为,尽管采购文件、采购过程违法可能不影响采购结果,但任何违法行为都应受到惩罚。随着财政部对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的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的全过程势必更加公开透明,财政部门应当加大监管力度,从而倒逼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确保采购全过程合法合规。法规链接《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一)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二)擅自提高采购标准的;(三)委托不具备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格的机构办理采购事务的;(四)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七)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十八条 财政部门经审查,认定采购文件具有明显倾向性或者歧视性等问题,给投诉人或者其他供应商合法权益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损害的,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一)采购活动尚未完成的,责令修改采购文件,并按修改后的采购文件开展采购活动;(二)采购活动已经完成,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决定采购活动违法,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三)采购活动已经完成,并且已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决定采购活动违法,由被投诉人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十九条 财政部门经审查,认定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结果的产生过程存在违法行为的,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一)政府采购合同尚未签订的,分别根据不同情况决定全部或者部分采购行为违法,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政府采购合同已经签订但尚未履行的,决定撤销合同,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三)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决定采购活动违法,给采购人、投诉人造成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求贤我们缺你,你缺机遇,来吧,和我们一起,实现自身价值,燃烧青葱岁月,创见美好未来......招聘岗位
TA的最新馆藏
喜欢该文的人也喜欢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今天是:日 星期日
您现在的位置:
济宁市第二中学物业保安管理服务项目需求公示  一、采购人    名称:济宁市第二中学    地址:唐口街道    联系方式:(0537)Tel:2414475;    项目联系人:谢云剑    联系电话:2514475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济宁市第二中学物业保安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背景:本项目为济宁市第二中学物业保安管理服务项目,保安人员10人,服务期限一年,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项目说明。    项目预算:24万元,其中:预算资金24万元,借贷资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三、拟采购标的品目代码品目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备注C07物业管理服务项1  四、项目需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Ⅰ)《采购法》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Ⅱ)其他法律、法规要求详见磋商文件(Ⅲ)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详见磋商文件   (二)技术要求品目代码品目名称详细技术要求(实质条款用★标示)实质条款实质条款原因说明C07物业管理服务
详见磋商文件
无&   (三)服务要求品目代码品目名称详细技术要求(实质条款用★标示)实质条款实质条款原因说明C07物业管理服务详见磋商文件无&   (四)安全要求(标准)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要求  五、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自日至日  六、提修改建议的途径⒈通过采购人预留的联系方式向其提交修改建议;⒉点击链接提建议: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   ⒈第十五条规定: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除因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外,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   ⒉第二十条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二)《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采购人在正式开展采购活动之前,应当将采购需求予以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和潜在供应商的意见建议。公示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采购人在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或提交采购建议书时,应当将经公示完善后的采购需求和征求的意见建议一同交付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人:济宁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日 17时07分04秒
& 相关信息
山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版权所有 &&&&网站来访统计:
建议将显示器设置在分辨率ie8.0以上浏览&鲁ICP备号-2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人脸识别系统需求分析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