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下半年有没有吉林省下半年自考时间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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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6年下半年吉林省自学考试考生办理转考的通知
关于2016年下半年吉林省自学考试考生办理转考的通知
09:20&&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
  一、考生转出
  省际先办理转出手续,再办理转入手续,省考试院通过全国&转考平台&递送和接收转考电子档案,遵循以下程序:
  1、在籍考生离开我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我省准考证和转入地准考证,在规定日期内,到考生所在的招考办现场申请确认。转出申请由考生本人提出,进行现场申请,并在招考办出具的《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上签字。
  2、省考试院按照原考试的课程及合格、按照相关规定,生成转出电子档案上传至全国&转考平台&。
  3、转入地省级考办从全国&转考平台&接收转入电子档案。
  4、转入电子档案经转入地省级考办审核无误后,转考考生按要求到转入地省级(或者经省级考办授权的地级考办)办理转入手续。
  6、转入手续办理完成后,转入地省级考办将转入办理结果上传全国&转考平台&,我省考试院据此对转出考生电子档案的在籍状态进行变更,转考完成。
  7、本次申请办理时间日至7日,因故未及时申请,须2017年上半年再申请,履行转考程序。
  二、转出要求
  1、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2、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期间和延期毕业期间,考试成绩不得转出。
  3、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我省报名所在地招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4、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有违纪的考生不得转出。
  5、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6、考生转出的课程与国家现行计划不一致的,不得转出。
  7、考生只可以转一次,确定转出后吉林省将不再接待该考生在我省继续报名参加考试,考生电子考籍档案将封存。
  三、考生转入
  1、2016年以前通过机要方式转入我省的并且在《吉林省考试院官网》查到转入信息的考生,须在9月5日至14日到报名所在地招考办填写落籍手续。
  2、在9月初通过全国&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考生须在9月20日至23日到我省考籍所在地招考办,对转入电子档案信息及办理结果进行现场确认,并在招考办出具的《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上签字。
  3、转入的电子档案必须符合我省自学考试考籍管理规定;转入电子档案信息以转出地省级考办通过全国&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
  4、转入考生应当按我省考试院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入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系,按我省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5、转考考生应当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申办毕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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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搜索:    2015下半年吉林省公务员考试10日-17日网上报名
编辑:张桂鸣
[导读]记者从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获悉,2015年下半年全省公务员招录工作开始了,8月10日至8月17日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招考职位及职位资格条件可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 )查询。
中国吉林网讯 昨日,记者从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获悉,2015年下半年全省公务员招录工作开始了,8月10日至8月17日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招考职位及职位资格条件可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 )查询。
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
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获得高中至硕士研究生(含在职)学历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日至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含在职)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乡镇录用优秀村干部和街道办事处录用优秀社区、居委会干部职位的考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日至日期间出生);报考乡镇机关选调生(大学生村官)的考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日至日期间出生)。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年龄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人社部发〔号)规定执行。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职位,须符合该职位设置的年龄条件。
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社区、居委会)干部招录的职位,报名考生应为本县(市、区)现任的村(社区、居委会)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且截止到日,正职任职满两年、副职任职满三年的优秀村(社区、居委会)干部,通过本人自荐、群众举荐经乡镇(街道)党委推荐,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负责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在本县(市、区)任职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可以报考面向优秀村(社区、居委会)干部招录的职位。
报考乡镇机关选调生(大学生村官)的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2015年毕业的吉林省省内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省外高校吉林省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按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在校期间担任校、院、系或班级干部。
除乡镇机关职位外,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含2015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已经获得成人高等学校、自学考试及国家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的人员)。
符合招录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日前在县级(不含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不含市州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且工作时间累计两年以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2015年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五大&等高校毕业生除外。&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截止到日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吉林省统一选派的&一村一名大学生&、&社区大学生助理&项目志愿者或服务基层的人员。
8月10日至17日登录
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报名
此次公务员考试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8月10日8时30分至8月17日14时30分。
考生(含2015年选调生)通过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进行报名。报考公安、监狱、戒毒管理人民警察职位和特殊专业技术职位考生的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13日14时30分,按招录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试或专业考试。8月16日,公布未通过体能测试或专业考试人员名单,未通过人民警察体能测试及特殊职位专业考试的考生,8月17日可改报其他职位。
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
未达1:3比例不组织考试
资格审查时间:8月10日8时30分至8月17日16时30分。
缴费时间:8月10日8时30分至8月18日24时。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于8月18日16:30前携带家庭所在地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省或市州考试机构审核同意后,可免缴笔试费用。
9月21日至9月26日可打印准考证。
缴费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招录职位(选调生和专职党建工作职位整体缴费人数达到1:3比例即可组织考试)不组织考试,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含通过体能测试的人民警察职位和通过专业考试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特殊职位),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
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在报名期间适时公布无人报考或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招录职位的报名人数。缴费确认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将于8月19日15时前通过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公布,考生要及时查看本职位报考情况。
已报考因缴费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职位的考生请于8月20日8时30分至14时30分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改报成功后于8月21日14时30分前重新支付考试费用后(原费用在报名工作全部结束后系统自动退回)即为改报确认工作结束。未按时改报或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公共科目笔试
9月26日进行
考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专业考试和面试。
1.公共科目笔试:
试题由省里统一命制。报考选调生职位的考试级别为甲级,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甲)、《申论》(甲)。报考县(市、地级市的区)机关、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及省直驻本级政府所在地之外县(市)机关(单位)的考试级别为乙级,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乙)、《申论》(乙)。其中报考乡镇机关录用优秀村干部和街道办事处录用优秀社区、居委会干部职位的考生,考试级别为丙级,笔试科目为《申论》(丙)和《农村工作常识》或《街道工作常识》。笔试考点设置在市州政府所在地。
报考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机关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参加《申论》科目考试时,可以使用所报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文字答卷。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
9月26日8:00-9: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或《农村工作常识》(《街道工作常识》);
10:10-12:10 《申论》。
公共科目笔试各科满分均为100分,总分满分为200分。考试级别为甲级的合格线为120分,考试级别为乙级、丙级的合格线为100分。
笔试合格,将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招录职位参加专业考试或面试人选。如考生笔试成绩总分相同,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或《农村工作常识》(《街道工作常识》)成绩高者优先;如各科成绩均相同,一并进入专业考试或面试。笔试成绩及其排序名次带入专业考试或面试。
2.专业考试:
普通专业职位的专业考试由招录部门负责在面试前组织;特殊职位的专业考试于8月15日前组织实施,专业考试成绩将于8月16日前通知考生。
报考职位笔试为甲级的考生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法进行面试;报考职位笔试为乙级、丙级的考生采用结构化面谈法进行面试。报考选调生职位的考生面试方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法进行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记者 刘晓宇 实习生 张家家/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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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下半年招公务员418人
8月10日至8月17日网上报名
城市晚报讯 7月31日,中共长春市委组织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15年下半年长春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招录简章》,据统计,下半年长春市共计划招录345个职位,418人,其中,政府部门169个职位、222人;党群部门176个职位,196人。
报名条件:要求报名者具有中国国籍,拥护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获得高中至硕士研究生(含在职)学历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日至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含在职)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乡镇录用优秀村干部和街道办事处录用优秀社区、居委会干部职位的考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日至日期间出生);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年龄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人社部发〔号)规定执行。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职位,须符合该职位设置的年龄条件。
具体报名条件详见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
网上报名时间:8月10日8时30分至8月17日14时30分。考生通过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进行报名。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日。
政策咨询电话&&
8(长春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处)
9 (长春市人社局公务员录用与培训处)
考务咨询电话:
2 (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
(记者 刘晓宇/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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