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当兵的去打一伙打造世界甲虫世界的美国片子是什么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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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映照    前言  
楼主发言:1次 发图:0张 | 更多
  一般来说,写小说的不太在乎理论,搞理论的又不太懂写作,两方面能兼顾的人实在寥寥,比如北大曹文轩,两方面倒是能兼顾一点,但似乎看上去也就定那儿了。我的意思是说,很多人你似乎都能看到他的底限。或者,我这样说,你大概也能预测到我会用一种什么方式来讲小说了。  我当然还没对小说完全死心。我的想法是,再读完一千多部小说,再试验性地把个别已写了五遍的小说再写上五遍,并顺便为我十年前就想到的一个题目再作些准备。  那个题目就是:《好小说的一万个条件》。  
  拭目以待
  抱歉,几年不发帖子,手都生了。  帖子每天更新.
  作者:花老虎 回复日期: 11:58:10 
    抱歉,几年不发帖子,手都生了。    帖子每天更新.      呵呵,元老了!学习中!
  一、小说的开头    好的小说,从来就没有不好的开头,有的只是你没有读好。  读好一个开头得有许多的准备,如果你抽烟,而你的口感已经麻木,那是抽不出什么好味道的,这时,最恰当的做法是再买一包来,满怀期待和愤怒地抽第一根。  小说的第一段就是这第一根烟。我一共准备了一条这样的烟。也就是说,你有十次机会只抽其中的第一支。    卡夫卡式的雷区    就从《变形记》开头吧:    一天早晨,格里高尔&#8226;萨姆沙从不安的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他仰卧着,那坚硬得像铁甲一般的背贴着床,他稍稍抬了抬头,便看见自己那穹顶似的棕色肚子分成好多块弧形硬片,高高隆起,在肚子的最高处,被子已经盖不住了,就要完全滑落下来。他长着许多条腿,这些腿比起巨大的身躯显得很细,在他眼前无可奈何地舞动着、扑腾着。    一天早晨,就这样开头,我们太熟悉这种开头。那是一种很旧的形式,旧得像小学生课本里的作文,千篇一律,接着就要发生的故事反而就多了些期待,因为我们毫无条件被暗示这是卡夫卡的小说,预期着一定会有无数可能的回旋和跌宕的巨大空间将罩上我们的头脑。  一个叫格里高尔&#8226;萨姆沙的人醒来了,是从不安的睡梦中醒来的,这是我们每个人都有的经历,轻描淡写的——就像说的是我们自己——轻而易举地就让我们自动地跟着格里高尔&#8226;萨姆沙变得昏沉沉的。本来可能是惊醒,但这不是很清楚,只说醒来。眨眼又睁眼,他发现自己变了,一只甲虫,巨大的甲虫。这应该叫他吃惊了吧?没有,他“发现”,平静地发现,好像早就知道会有这回事,或者期待了很久,就怕这个结果,但终于给等来了。他应该还没有全部清醒,他“发现自己躺在床上”,但肯定还不想动弹,只有意识的一部分开始活动,他感到了自己的背,一种现代人常常会感到的沉重。还不到吃惊的时候。  他仰卧着,背贴着床,坚硬得像铁甲。他又醒了一些,但还是动不了,他也许试着动了一动,但没用,梦还没全部过去,梦中的情景也已记不太清,或许,照着他从前的经验,他睡得太多,也梦得太多了。没有什么让他着急的,他已习惯了生活跟梦幻之间的交替,所以他不用着急,他只稍稍地抬了抬头,靠着本能,或者还是用梦里的眼睛看去,他的肚子变大了,拱得像穹隆,再仔细看,棕色的,死气沉沉的铁夹与现代色彩的棕色拉开了反差。他看得更清了,肚子分成了好多片,每一片的弧形都很清楚——他顺便也感觉了一下那东西的硬度,比较硬,跟背一样——他就被这样一个硬壳死死地夹住了。  他的肚子高高隆起,被子已经盖不住了,就要完全滑落下来。他的手呢?为什么不本能地拉过被子重新盖好?他长着许多条腿,这些腿比起巨大的身躯显得很细,在他眼前无可奈何地舞动着、扑腾着。呵,原来他没有手了,只有腿,是那种纤细的甲虫的腿。他刚刚从人变成了虫,还得一段时间的适应,所以,他的本能只来得及扑腾和舞动,想把自己翻个面似的。  格里高尔&#8226;萨姆沙变成了一只甲虫,是经他自己证实的,可是这写法也太简单了,简单到我们还来不及思考,因为作为漫不经心的读者,我们还停留在一个刚做的梦里,梦里什么没见过呢?不奇怪。所以我们可能会觉得这个开头也没什么。但卡夫卡也许要生气的,因为他和他的格里高尔&#8226;萨姆沙分明已醒了多时,可我们还没醒。  我们没跟上卡夫卡的叙述。这段文字太短,稍不注意就滑过去了。这也难怪,卡夫卡也许是从他无数个梦中就挑了这么一个出来,他太熟悉了,他说过他要表现的就是一种梦境般的内心生活。所以,他最想做的就是比我们更快地从梦境中醒过来,并同时把我们拉进他的梦里。  我们现在当然知道卡夫卡的高明深不可测,所以反复读过这一段开头,我们就会本能地、不断地从里边去寻找他的伟大:梦境与现实之间的转换,惊诧与平静之间的对接,本体与象征之间的过渡,叙述上的圈套,等等。这种准备当然是必要的,它决定了你准备开动多少感觉器官去读卡夫卡。卡夫卡作为现代主义大师,他的敏感,他遗嘱想要把自己的作品全部销毁,在他那个时代,他并不像一般的小说家那样只因感到了事物的多种可能性而迷狂,而是,他深信自己探寻到了人类的末日。他不想让自己的作品变成最后的屠刀。  对卡夫卡的敬畏也许可以帮上我们很多忙,假如,你没通过这个著名的开头建立起与卡夫卡世界的联系,你就基本被排除在与卡夫卡对应所需要的触觉之外了,这当然太容易了,因为稍不注意你就被忽略了。你像个傻子一样就走上了一个本来埋着许多地雷的雷区。  如果你跳过去了,如果你的触须、你的跟现代生活的普遍联系的认知能力失去了,那么,轻轻的、冷静的、自然而不惊恐的、像个活死人样的、已经变成了异类的格里高尔&#8226;萨姆沙就跟你没什么两样了。可是,只要稍稍注意到这里边有什么问题,你一定就会莫名的激动,就像是你刚从这个可怕的噩梦中醒来,从此以后,你每天也许都得跟这个梦相遇,而所有的跟噩梦一样的问题都是:可怜的格里高尔&#8226;萨姆沙,他到底是怎么啦?  当然也不用着急,我说的是如果你居然兴致很好、毫无感觉地就跳到了第二段,那么,倒回去重读一次吧——感觉是准备诚心地请卡夫卡抽上几耳光。如果这还不起作用,那么,在准备好奇地跟踪格里高尔&#8226;萨姆沙之前,你就真得要好好地问问自己:我到底怎么啦?  如果还是发现不了什么问题,我帮你猜测的结果不外是:你已全然跟这个现代社会脱节了;你可能是自己从来没有阅读现代小说的经验,也许只是不太注意读第一段,当然,很有可能是连起码的阅读准备也没有,而且是不知道该从哪里去准备。  有什么办法可以挽救吗?重新调整一下呼吸,跟着传销老师一样大声对自己说:小说不能这么阅读!伟大的小说,一定得有与之相配套的阅读方法!  
  喜欢你写的东西,有时间去看看我的  /publicforum/Content/culture/1/213234.shtml
  刚去看了来,  使劲操练吧.
  TO:作者:朱子夫    抱歉,我今天眼神不好,发贴没复制完就粘上了,把你的名字居然看成朱鲁子——我可是又有一年多没看见他了,怪喜欢听他说大话的。    
  顺便统计了一下,我总共要讲到200多部小说,涉及小说创作关键词100多个.
  本书外国名字和引文甚多,有谁能告诉我怎么才能保持中圆点和楷体字的原貌?  
  回花老虎,我还真不清楚.
  舌尖上的舞蹈    再从发声重新开始吧:    洛丽塔,我生命之光,我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洛-丽-塔:舌尖向上,分三步,从上颚往下轻轻落在牙齿上。洛。丽。塔。    纳博科夫《洛丽塔》的开头。  纳博科夫试图从另一个方向教我们怎么阅读开头。  洛丽塔,很轻的几个音节,不要太用力,就像在心底里呼唤某个心仪半生的女孩——不是女人,就是女孩——的名字,那名字像“生命之光”一样能把自己的生命照亮,也能像地狱之火一样把自己吞没。通常,它都是一种绝望的象征。  情绪就生长在这几个音节之间,你当然可以把这一段先读完,再一点一点地重新开始,最好是这样,因为要是你想跟上作者的思路,你必得先知道一个常识:在一个美少女的后面,多半都跟着“我的罪恶”、“我的灵魂”。也许你也想趁机向这类东西告别,所以你先打个招呼是没错的。不然,你也许就回不到开口的第一个音了。  这第一个音很舒服,洛,婴儿很容易就发出来的,就像“妈妈”一样的发音,不论中文,还是英文都是,都不会叫你吃力。一个音节一个音节地往下移动,她是纯洁的、带有吟唱式的,喃喃私语的,她还是自足的,圆润的,音节自然包含于节奏和速度之中,让你的呼吸平衡而轻柔起来。当然,她本身就可以为你调息。就好像你在迷迷糊糊的梦乡里,你虽然什么也不知道,但又模模糊糊觉得你生来就会这样发音。你发着音,确凿又不是个婴儿,但你的确变得年轻起来,那是你的被改变的思维能力和方向,你像被置身在一个摇篮里,变得天真的眼睛努力地眨着,想找到某个东西。你嗫嚅着,突然间就像看到了星星,长满星星的夜空,那是康德所谓世间两个最崇高的东西之一,然后,星星,又隐隐地指向了内心的道德律——这是康德所说的另一个崇高的事物。  我曾在几年时间里反复地、“不出声”地向这段文字拜祭,只要念叨到这几个音节,就会慢慢地和自己周身的感觉器官连接。起于舌头的感知,我们知道,那是能直接刺激到味蕾和嗅觉的。可信赖的舌头,不需要拐几个弯,就能调动起你的血液。  我猜测,你可能读这段文字还是读得太快了,我觉得纳博科夫一定很着急,但他又没有办法,现代的读者都是这样。于是,他只有再一次地纠正着,洛-丽-塔,拖长的,缓慢的,像含在口中的,在舌尖滑动的一枚糖果,但这还不够,再来一遍,舌尖向上,轻柔地撮着嘴,小心地把口腔里那个蕴涵了很久的秘密抵上前,舌头会有一个甜蜜的吻舔,从上颚揉下来,停留在牙齿,为迎接一个心底的生命的准备工作就算完成了,然后,那来自最心底的、跟生命粘连在一起的某种甜蜜就自然而然地溢了出来。  那不仅是一个名字。那是你的气流,你的声息,你的灵魂的颤动。世间最美好的回味,稍不注意,你就会从此与她告别。你必须要有这种适度的害怕。  如果你能读得更慢一些就好了,也许你还能感受到“洛丽塔”几个字音浮出来的独特的意象,像丝,白色的,飘动的精灵,就在这一段文字里缠来绕去,还有,或者是星星,或者是音节与音节之间的空挡做成的眼睛,一直都在眨呀眨着的。“洛丽塔”,一星幼芽,就这样慢慢地开放出一朵居然还没长出刺来的玫瑰。  没有什么词是应该被忽略的,只要它在小说的开头出现,你都得用你的情感、被调动起来的巨大的期待把它软化一遍,不能太用力,那样对你的呼吸不好,也使你的气流或鼻息发生混乱。好的开头一定有着至少一个这样的词汇,它是灵魂,也许形象还不清晰,但你得知道它是一个穿着黑衣的布道者,一定要虔诚。传统的小说第一段大都有人物的姓名、人物之间的关系、地点、时间等等这类的要素,可是,这些经验在现代小说这里已没什么大用处。就像我们随时都会加入某个派对,主人很慎重地介绍了几遍客人的名字,可我们都心不在焉地微笑着,因为在那么短的时间内,正确的名字完全是多余的,重在参与,也不需要去记对方的职业,再说,接下来总有很多机会让我们去知道,就看我们愿不愿意。不需要硬着头皮去记一些应酬的东西,还因为有更多让我们感兴趣的东西,比如作者说话的腔调、用词范围、句法习惯。等等。    爱玛&#8226;伍德豪斯清秀、聪明、富裕,家庭舒适,性情快乐,似乎同时有了生活上的几种最大幸福,已经无忧无虑地在世上过了差不多二十一个年头了。    这是简&#8226;奥斯汀《爱玛》的开头。简单而清晰,但冷静客观之中隐隐而有嘲讽之意。它是一种类如天鹅绒般柔软的文体,本做着很亲切的把主人公抬得高高的姿势,但随即用“似乎”和“差不多”两个不确定的词气把支棱着她的靠垫往外一撤,只是还没有完全悬空,毕竟还有“清秀、聪明、富裕”,做着一个三脚凳的高腿。这几个词每一个都可以引人遐想,说她清秀,回避的是常用的漂亮,暗示着一点中性或是男性的权力;聪明则是个骑墙派,好像褒义其实有点贬,富裕暗示的东西则更多,某种出身,或是借用着圣经中的财富带来危险之意。总之,她是那么小,“无忧无虑”,其实也可能是没头没脑,“过了……二十一个年头”,而不是直说她快满多少岁,“差不多”,活的就是一笔糊涂帐。  如果是读英语的这三个词comely、acuminous、rich,连缀一处,音调铿锵,错落有致,但你随便怎么颠倒一下位置,就没有了那种音韵美以及由此而产生的节奏感了。  读小说的第一段就得这么着处处小心。根据我的经验,一般总得要调动起十二分的注意,但又不是让你太用力,而是尽可能地用心,安心静心的心,没有任何多余的动作,有时半眯着眼,自然而然地,就进入到了小说(而非作者)的织体。小说是一个太美妙的世界,因为太美,对我来说,只有这种享受才是最真实的,但似乎一下子就读进去了反而又不真实了,要的是那种过程,似乎合着就不该一次性读进去。所以,我偶尔为小说的第一段读得不知所云时,反而更有塌实感,因为我总是对自己说,一下子就把里边的东西读干净了,那就太不正常了,那种智力的人一般会短寿的。我不知迷小说的人有多少种读第一段的习惯,有人读不到什么东西就放弃了,有的人要骂一句,有的人要懊恼,有的人都读到几里路开外了,不得不又倒回去。这些习惯都不好,因为小说不是数学,一开始就不是预备着让你读懂,你想把小说读懂,抱着这样的目的,注定就享受不了小说的妙处。博尔赫斯说:读《神曲》最好两遍,第一遍只能是天真的印象阅读,也就是说是孩童式的,让自己被它带走,这样,它就会终生陪伴你。第二步才是像一般的读法。这才是内行的门道。  我自己读第一段总是从音节上去考虑,慢慢读去,看哪里少了一个词,哪里的重音是否还该重点,只要稍稍有个地方不对,那对我来说都是一种兴趣的破坏。    1965年的时候,一个孩子开始了对黑夜不可名状的恐惧。我回想起了那个细雨飘扬的夜晚,当时我已经睡了,我是那么的小巧,就像玩具似的被放在床上。屋檐滴水所显示的,是寂静的存在,我的逐渐入睡,是对雨中水滴的逐渐遗忘。应该是在这时候,在我安全而又平静地进入睡眠时,仿佛呈现了一条幽静的道路,树木和草丛依次闪开。一个女人哭泣般的呼喊声从远处传来,嘶哑的声音在当初寂静无比的黑夜里突然响起,使我此刻回想中的童年颤抖不已。    这是余华《在细雨中呼喊》的开头,也是我比较喜欢的用中文思维和写作的小说开头。对我来说,这个开头比较简单,因为它的音节完全符合我的气流与脉息。我不怎么费劲,就将它全部纳入到我的阅读经验里,我不是说的它的时间设置、人称转换、隐喻等常用技巧,而是,它像一只印度抛饼一样,从我头上盖了下来,而我一点都没有要躲避的意思,因为,我从里边认出了很多熟悉的经验。  “1965年的时候”,这跟我的出生相差不过三岁,……………………“我回想起了那个细雨飘扬的夜晚”,一个马尔克斯的句式,暗暗指向一个将受到刺激的小孩,“当时我已经睡了”,像是福尔摩斯正在盘查,“我是那么的小巧,就像玩具似的被放在床上”,很像福克纳开头那个白痴的意味,又有点大难降临前的不安和惊恐,“屋檐滴水所显示的,是寂静的存在”,引入昆德拉式的哲思, “我的逐渐入睡,是对雨中水滴的逐渐遗忘”,这是鲁迅“灯光在慢慢地暗下去,在预示着石油的已经不多”,“应该是在这时候”,是的,时间到了,耶稣准备上绞架了。“仿佛呈现了一条幽静的道路”,“呈现”,一个意境优先的词汇,还因其及时的书面化而产生了间离效果,我本人也常常要这样去考究,“树木和草丛依次闪开”,兰波《晨曦》的句法,“花们都向我报出了自己的名字”;“一个女人哭泣般的呼喊声从远处传来”,就这一句,前边的都不算,前边的对我来说只是不断地跟我套着亲近,但这一句让我立即停住了,因为它太陌生,也就是这一句,一个女人的声音就一直不停,带着哭腔地开始了“呼喊”,更关键的是,我还太喜欢这句话的第一个字的笔画,也就是“一”, 在这个位置以“一”打头,突然就像一只木棒直朝着我的心脏戳过来。然后,余华也像被这句突起的叙述临时掏空了似的,只本能地觉得才写到一个逗号,必须要再加一句才能结束。当然,写了一句,他也许觉得不够,因为尽不到安全保护责任,所以,又多写了一句,把一个再也不死的好句子牢牢地保护在了当中。  余华是一个古典音乐迷。我自己迷恋音乐多年,所以我还为他文字中的音乐所吸引。但这一节的主题不在这里,我想要谈的是小说第一段里的反复炼声、炼气。  不知为什么,我在大学时读《白鲸》,就第一句“叫我以实玛利吧”把我迷得神魂颠倒。“叫我以实玛利吧!”似乎我的文学思维糊涂了许多年,终于被叫出了名字,有了终生对话的对象。以实玛利,我一遍一遍地重复,我成了自己最亲切的人,我固执地认为这里边包含了全宇宙的音乐,或是这里边有着把文字任意组合起来的速度、节奏或是一个神奇的万花筒本身。这种喜爱一直持续着,一直到看到格非把麦尔维尔排为他最喜欢的小说家,我的眼里竟然长久地爬满了泪水。  但是我盼望的这种开头的神光一直没在我身上出现过,苦苦等待许多年,我基本绝望了,我终于告诉自己说,开头没有什么诀窍,把第一段当半本书来写,用几年时间去寻找,写它三五十次,即使现代主义的大师们常常都是这样干的。每当我对自己的开头不满意,我都对自己说,大师们都要写三五十次,我还是写一百次吧!我当然并没有真的就写过一个上百次的开头,但把写好的十多个开头都贴在墙上,反复地比较倒是经常要做的。我觉得小说就是这样的,只要迷上了,你是没有任何办法从里边出来的,或者说,别的事情都不再有比它更大的热情。它的迷人之处还在于,虽然你长年累月地执迷于写小说,但没写出过自己满意的一行,但你还不会放弃,它使你能一生地折腾而乐此不疲。  还有一件类似的事对我的影响也很大,我曾把这个故事写在一张大纸上,贴在我的墙上三年之久。  故事说的是达芬奇,有一次他要描述锅里的水沸腾起来,溢出来把火浇灭了这样一件事。达芬奇不厌其烦地写,火焰如何从一小块木炭发出来,怎样钻过木柴中的空隙,他不断写,不断地想,最后终于发现一个简单的道理:哪怕只是一个细节,描写下去也是没有尽头的。这就好像他的解剖学,不断地解剖,总能不断地细分下去,于是,他就在他的解剖学笔记中发问:作家?到底要用什么文字才能像素描这样完美地表现出一整个图形?追问的达芬奇渐渐地迷上了写作,注意,是写作中的各种试验,后来,他索性就放弃了别的绘画,只想用写作和素描来表达自己的见解。  达芬奇继续着他的语言试验,有一次在研究地球成长的理论时,他突然想到了太古时期在充塞着一片片汪洋的波浪中四处游荡的海兽,他赶紧把这感觉记录下来:    有多少次你被看到在汹涌海洋中沉浮,你长满毛刺的黑背像大山一样突兀,你仪态沉稳而端庄。    停了一下,他越看越觉着不满意,于是,作了修改:    有多少次你被看到在汹涌海洋中沉浮,你仪态沉稳而端庄,在海水中旋转。你长满毛刺的黑背像大山一样突兀,击败并且驾御了海水。    重新排列的文字,语速、语势变了,增加了一些突出形象的词,旋转、突兀、驾御,后两个词都还能忍受,但“旋转”一词怎么也不能让达芬奇满意,因为这个词降低了他想象中的壮观和宏伟,它呆在那里不动了,就像在原地打转,把整个句子的节奏感也破坏了,于是,达芬奇又写出了第三次:    有多少次你被看到在汹涌海洋中沉浮,你像大山一样,击败并且驾驭了巨浪,你长满毛刺的黑背犁开了海洋,仪态沉稳而端庄。    这是一段比较干净的叙述,虽然还带有“外行”的诗化倾向,但也可以看出达芬奇作为一个超一流艺术家对文字的敏感(不说天分),只加了一个“犁”字,全段文字都就活了起来。正是这个“犁”字,是达芬奇的绘画思维在文字上的借用——我曾经一连几个月看过达芬奇的素描(另一个连看了几个月的是莫奈的干草堆),每天都抽时间看,我觉得,那每一根线条里都有“达芬奇密码”。    
  看了一早上的小说,感触很多。  希望以后每周能抽三两天早上进来集中地看.谁要是想要我看看他的小说,请明示.  
  到书会去来.  
  嗯,期待中!
  谢花老虎对在下的提醒,等待阁下继续指教,对拙作的问题可否举例来说,并给出你认为可行的解决方案,本人邮箱:。
  TO:作者:高山散人    随便看看说的,有空多看了你的文章看还敢不敢说。  
  TO:作者:朱子夫    希望能有更多的交流  
  高手!
  第2个7夕快乐
      花老虎      读小说      写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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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尔克斯时间    有人问马尔克斯,你为什么写作?马尔克斯说:因为我看了《变形记》,然后恍然大悟,原来小说可以那样写。所以,我就开始写小说了。  有这么容易吗?也许是的,也许不是,看你觉得一部好的小说需要多少时间完成。《百年孤独》老马构思了十五年,开始动笔了,又折腾了三年,因为他一直不知道如何写第一句。“第一句话很可能是成书各种因素的实验场所,它决定着全书的风格、结构,甚至篇幅”,他可能觉得没有说透,又说:“有时写第一句话比写全书还要浪费时间……因为第一句话有可能成为全书的基础,在某种意义上决定着全书的风格和结构,甚至它的长短。”  这一定算是上个世纪最著名的小说开头:    多年以后,奥雷连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当时,马孔多是个二十户人家的村庄,一座座土房都盖在河岸上,河水清澈,沿着遍布石头的河床流去,河里的石头光滑、洁白,活像史前的巨蛋。这块天地还是新开辟的,许多东西都叫不出名字,不得不用手指指点点。每年三月,衣衫褴褛的吉卜赛人都要在村边搭起帐篷,在笛鼓的喧嚣声中,向马孔多的居民介绍科学家的最新发明。他们首先带来的是磁铁。一个身躯高大的吉卜赛人,自称梅尔加德斯,满脸络腮胡子,手指瘦得像鸟的爪子,向观众出色地表演了他所谓的马其顿炼金术士创造的世界第八奇迹。他手里拿着两大块磁铁,从一座农舍走到另一座农舍,大家惊异地看见,铁锅、铁盆、铁钳、铁炉都从原地倒下,木板上的钉子和螺丝嘎吱嘎吱地拼命想挣脱出来,甚至那些早就丢失的东西也从找过多次的地方兀然出现,乱七八糟地跟在梅尔加德斯的魔铁后面。“东西也是有生命的,”吉卜赛人用刺耳的声调说,“只消唤起它们的灵性。”霍&#8226;阿&#8226;布恩蒂亚狂热的想象力经常超过大自然的创造力,甚至越过奇迹和魔力的限度,他认为这种暂时无用的科学发明可以用来开采地下的金子。    我曾收集过有关这个小说开头的很多评论资料,从技术上谈这个开头的东西完全可以编成厚厚的一大本书,如果要是把模仿这个开头的小说编成书,我估计要编一百本。比如现在最流行的郭敬明的《幻城》连句式都是抄来的:“很多年以后,我站在竖立着一块炼泅石的海岸,面朝大海,面朝我的王国,面朝臣服于我的子民,面朝凡世起伏的喧嚣,面朝天空的霰雪鸟,泪流满面。”这绝不是恶意,也没什么值得羞耻,我以为是没办法,因为想绕过这个开头的魅力几乎是不可能的,或者说,曾想过不模仿这个开头的当代作家也是很少的。区别在于你是不是用荷尔蒙式的中学生排比句式。  从最初的惊艳到读过二三十回之后,我能总结的俗套的解释是这样的:“多年以后”,这是一个站在未来追忆过去的视角,“那个遥远的下午”,继续往前延伸,“当时”,是作家隐匿的一个现在的叙事角度,再往前,“这块天地还是新开辟的”,基本上就是对创世纪的模仿……“每年三月”,又是时间里的时间,在前定的站在当下回望过去的那个时间段上,开始反复……  未来、过去和现在,三个时间层面就这样交织在一起,并以之作为时间结构在小说中一再出现。墨西哥著名作家卡洛斯&#8226;富恩特斯在一口气读完《百年孤独》前几十页手稿时激动万分,因为这世上第一次能有人将虚构的故事与实际的故事、梦幻与史实融合无间。这是马尔克斯的的野心所在,但还不止于此,他还想打通民间传说、宗教、杜撰、夸张、神话、历史,使一个叫马孔多的地方变成类似圣经般的故事。  即使是一般的阅读经验,面对这样的开头也会产生出许多复合的感受,“多年以后”,孤独、苍老的基调落生;“站在行刑队面前”,死亡、恐惧油然而生;“见识冰块”,原始土著第一次在热带看到冰块,神奇、担心、好奇;“那个遥远的下午”,再次让人随着一个将死的人百感交集;“当时”,跟生命诀别时的一次美好回忆,凄凉、落寞,而又让人留恋;“村庄”,那可是自己奋斗了一辈子建立起来的情感母地;“史前的巨蛋”,天地初辟;“许多东西都叫不出名字”,创世之初……  让人惊叹、着迷的绝不仅只是冰块与磁铁,还有很多别的“密码”。马尔克斯说了:小说就是用密码写就的现实,是对现实的揣度。他又说了:对我来说,一本书的出发点总是一个形象,从来不是一个概念或一个情节。他的伟大也正在这里,从一个形象出发,从卡夫卡那里顿悟到一种讲故事的方法,然后就花了十八年,把自己本人也变成了一枚吸力巨大的磁铁,一路叮叮当当地穿行于整个拉丁美洲的“铁锅、铁盆、铁钳、铁炉”之中。  面对这样的开头,有过写作经验的人就知道它可能是怎样才找到的。不要说好多作家都有自己的小说“经验”,都有自己的开头,也许是每人都有一个,就好比观点,魔鬼词典上说,这东西相当于人的屁眼,每人都有一个。但是我要说的是,只有老马的屁眼里才能拉出金子,回头再读一遍,第一段正好结尾在“金子”这两个字上,我可不认为这是个巧合。  写作水平越高,就越知道开头的难度,那无疑是一次最大的冒险,它本来该最先写成,但实际上它常常可能是最后完成的,它相当于是跳高或跳远运动员的屁股,那东西总是要影响到最终成绩。    当我到达小山头上C连的边界时,我停下来回头眺望那片营房,在灰蒙蒙的晨雾中,下面的兵营清清楚楚映入眼帘。我们在那天就要离开。三个月前我们进驻时,这里还覆盖着白雪,而现在,春天初生的嫩叶正在萌芽。当时我就思忖,不管我们将面临多么荒凉的景色,恐怕再也不会害怕那儿的天气比这里更令人难受的了,现在我回想一下,这里没有给我留下丝毫愉快的记忆。    这是伊夫林&#8226;沃《旧地重游》开头,仍然是几个时间点,“当我到达……时”、“三个月前”、“现在”、“当时”,几重时间,用“回头眺望”、“思忖”、“回想”三个词很巧妙地串了起来。而“灰蒙蒙”、“荒凉的景色”,都是“没有给我留下丝毫愉快的记忆”。本来“春天初生的嫩叶正在萌芽”,可是“我们在那天就要离开”,这些感觉并不需要我们这样努力去抠字眼来得到的,而是,在不经意间,我们就进入到了作者所设置的语境及氛围里。  看似平淡,却自出机杼,小说并不是每篇都需要追求“陡起”来“吓人”,而是要找到它最合适最需要的开头,这才是难度。钦吉斯&#8226;艾特玛托夫说:“我久久地、苦苦地寻找着这开头几句话,这些话不仅对我这部作品来说是最必要的,在某种程度上还决定了这部作品的实质,而且要从一开始就能引起读者的兴趣。作品的结尾我却早已知道,我正是先知道这一切将怎样收场,只是在这之后我才开始寻求从何处开头。”另一位叫莫利尔&#8226;斯帕克的也常常是把一部小说都构思好了,然后就花大量时间来等待一个最满意的句子作为开头。  来看艾特玛托夫《查密莉雅》开头:    这会儿我又一次站在这幅镶着简单画框的小画前面。明天一早我就要动身回家乡去,因此我久久地、出神地望着这幅小画,好像它能够对我说些吉祥的临别赠言似的。     简单的、漂亮的又一个开头。文中的我“又一次”站到了画的面前,作为读者的我也不由自主地“又一次”回头念了一遍;文中的我“久久地、出神地望”,我也一样地跟着发呆。  两个我很快就要合二为一了,因为我们的最终目的都是“回家乡去”,而好的开头可以让我们立即“动身”。  
    问无度不丈夫\振战衣\鬼金好.   
  想象的迷宫      如果说马尔克斯是从一个形象出发写一部小说,那么博尔赫斯几乎是从一个词开头去写作。在谈到自己的短篇《EL Zahir》时,博尔赫斯说:“就是一个词,那个词我们几乎天天用,却没有意识到它所包含的神秘性:我想到了难以忘怀这个词,不知为什么,我开始琢磨起来,这个词,我听见过千百次,几乎没有一天不听见它,我想,如果真有一种东西我们不能忘记,那该多新奇。倘若在我们所说的现实中有一件事情,有一件东西——为什么不会有呢?——真正难以忘怀的话,那有多奇怪啊!……如果在国家铸造的、众多国家中的某个国家铸造的千百万枚硬币中有一种是难以忘记的,那该多奇怪!这个想法一步步长大并由此产生:那是一种20分的难忘的硬币……我只想到对我的短篇小说的结尾来说必须是难忘的一种硬币。”  这篇小说一般的读者可能不熟,最好还是来看他的《小径分叉的花园》,国内好些版本翻译成《交叉小径的花园》,真正写过小说的人一看也就知道,显然是前一个书名要有意味得多。    利德尔&#8226;哈特写的《欧洲战争史》第二百四十二页有段记载,说是十三个英国师(有一千四百门大炮支援)对塞尔-蒙托邦防线的进攻原定于日发动,后来推迟到29日上午。利德尔&#8226;哈特上尉解释说延期的原因是滂沱大雨,当然并无出奇之处,青岛大学前英语教师余准博士的证言,经过记录、复述,由本人签名核实,却对这一事件提供了始料不及的证明。证言记录缺了前两页。    猛一看去,这开头就是一个侦破小说式的。这看法当然不错,但是对博尔赫斯,我的经验是你必须要倒回去再看第二遍。这个十分喜欢中国却最终未能成行一次的老人,最喜欢玩的游戏就是故弄玄虚,《欧洲战争史》多少页,多少个英国师,进攻时间及其延误,一场大雨,一个遥远的来自中国的英语教师(显然跟这场战争有关)的证言,缺了前两页。对于福尔摩斯来说,这里边的东西就足够丰富了。可是,我想就连他老人家也拿这些精心设置的开头无可奈何——刚才提到的每一项都需要一一核实,缺了前两页的证言就几乎没有找回来的可能。  这才只是一个巨大的迷宫开始,接着往下读,好像博尔赫斯在带着你一步步解谜,可实际上,当你以为他一路快把你引向出口时,你很快就又会发现只是进入了一个更大的迷宫,也就是说,不知什么时候,你真想给好不容易找着的一条线索绑一上一个记号时,这条线索突然不在了,眼前只有一条一条的岔路。  博尔赫斯当然没有兴趣带你探案,他只对他自己的东西感兴趣,在这篇小说里,他说的是时间,这是一张“正在变化着的分散、集中、平行的时间的网”,网线互相接近,交叉,隔断,“或者几个世纪各不相干,包含了一切的可能性”。这太可怕了,因为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只是时间之网中的一点,那么细菌般不断繁殖的结果是什么呢?就是在某一时间中,“一个人可能成为别人的敌人,到了某一个时候,我又成为另一些人的敌人”。  不断分岔的结果,就会产生各种不同的结局,每一种结局都是另一些分岔的起点,世界没有穷尽。越是看到了这种分岔,你就越会觉得博尔赫斯也是个谜。这个最后双目失明的老人到底是怎么一个人呢?有人说,他是书,是文学本身;是时间,也是空间;是知识,更是智慧,是无止境的智力活动。那么多汗流夹背、老老实实的小说是干什么的,不就是带领人类做这种种的智力游戏吗?  一般来说,读小说第一段必须要紧紧咬住作者的思路,这是类似一个捕鱼的紧张游戏,开头就得收网,稍微有个地方一松手,就会放跑几条大鱼。但是读博尔赫斯反而不用这么紧张,因为你越用劲,攥紧的拳头捏住的沙子越少。他不停地设置分岔,你一心一意地跟他走,越走岔路越多,你远远地跟着他,或许因为没太用力,不会限得太深,这样,一旦发现有什么不对,还好走回头路。这回头路是一定要走的,一篇小说读个五六遍一点也不多。这很好理解并说服自己,我们听莫扎特、巴赫是多少遍呢?至少可以上百遍吧?但是,我也曾一连听过二十遍梁祝,从此就不再听这首协奏曲了。  博尔赫斯的创作谈认为:“我的感受是,头几句话应该长一点,好使读者离开他的日常生活,坚决地让他置身于一个想象的世界中。如果要举个例子,不妨去看塞万提斯最著名的小说。”  他说的是《唐&#8226;吉诃德》,开头是这样的:    曼查有个地方,地名就不用提了,不久前住着一位贵族。他那类贵族,矛架上有一支长矛,还有一面皮盾、一匹瘦马和一只猎兔狗。锅里牛肉比羊肉多,晚餐常吃凉拌肉丁,星期六吃脂油煎鸡蛋,星期五吃扁豆,星期日加一只野雏鸽,这就用去了他四分之三的收入,其余的钱买了节日穿的黑呢外套、长毛绒袜子和平底鞋,而平时,他总是得意洋洋地穿着上好的棕色粗呢衣。家里有一个四十多岁的女管家,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外甥女,还有一个能种地、能采购的小伙子,为他备马、修剪树枝。    是的,感觉塞万提斯完全是按照后世的博尔赫斯的建议写的。在这个方面,中国男子足球队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因为他们从来不按照主持人的建议去踢。根据经验,只要是按照了主持人的建议去踢,常常都要赢。在这个开头里,来看看我们最后被坚决地抛到了一个什么样的想象世界:一位贵族,一支长矛、一面皮盾、一匹瘦马、一只猎兔狗,然后是吃的东西,星期几到星期几各吃的什么什么,一一在列,他的收入状况、他平日里的打扮、家里还有什么人,也都说得头头是道,你相信了吗?当然。这样一个奇怪的贵族,脑子肯定有什么问题,有什么问题不要紧,要紧的是,他会干出些什么让人觉着有趣的古怪而荒唐的事来。  想象,当然不是胡乱想象,不要以为反正是想象,就可以粗枝大叶。就这个开头,慢慢念去,“曼查有个地方”,“地名就不用提了”,为什么就不用提了?作者不想提了,地名不重要了,作者忘了,作者不想让你分心了,作者暗示你这他妈的是写小说,他在虚构,你认那么真干啥,总之,这话里掖着点味道。“他那类贵族”,语气里又含着点什么,不屑?俏皮?调笑?你不必定要知道,但这句看似不经意的、带点急促速度的话还有另一种游离和分散效果,那就是把你前边可能有的某种觉着他在编故事的猜疑心理给轻轻抹了。他像很熟悉似的“直接”称言“他那类贵族”,又引你把注意力朝一个我们都可能已熟悉的、类型的人物群上,而且,似乎还暗示着一点要给这类人来点恶作剧地画个像……然后,你终于通过一些可笑的叙述来到了骑士时代——而且是一个肯定跟其他骑士处处不一样、时时都像开着他们玩笑的骑士。  经典的小说就该这么去读,注意每一个词,注意每一个音节的转换。要知道,第一句话和第一段将奠定小说的总体语气和叙事方式,还有风格,更重要的是展开叙事的角度与起点,小说家的脑袋中只要有这些东西,写出来的开头哪怕真的很简约,但也绝不简单。换句话说,只要是经典(不要再纠缠经典的概念),没有不长脑子就可以一遍读过去的开头。  读一部小说的收获常常都跟你从开头阅读到什么东西有关。戴&#8226;罗奇说:小说的第一句(或第一段、第一页)是设置在我们居住的世界与小说家想象出来的世界之间的一道门槛。因此,小说的开局应该如俗语所说:把我们拉进门去。  
  上去。
  老虎好  好深奥  先收藏  再细品
  老虎兄  你也去看看  我开的那个  世界经典短篇81篇那个帖子  呵呵
  回作者:清歌载酒,  深奥的东西未必就好。有时是没办法才装样子吓人的。我尽力写得简单明白。也许还是没达到目的。很难的。
  作者:无度不丈夫  舞文里需要的就是世界经典短篇81篇这种文章,努力。
  写得好,鼓掌!啪啪啪!
  楼上的早上好
  追忆似水流年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是早早就躺下了。  当我醒来的时候,我的思想拼命地活动,徒劳地企图弄清楚我睡在什么地方,那时沉沉的黑暗中,岁月、地域、以及一切、一切,都会在我的周围旋转起来。我的身子麻木得无法动弹,只能根据疲劳的情状来确定四肢的位置,从而推算出墙的方位,家具的地方,进一步了解房屋的结构,说出这皮囊安息处的名称。    追忆似水流年。  这是个曾被反复试验了近20种写法的开头。我常常都想,我宁愿抛洒掉一年的阅读时光,也想把普鲁斯特这20种写法都看上一遍。我还常常怀疑,说不定一看就恍然大悟,一悟之下甚至能背出其中的好些开头——其中一定有很多都是很相近的,改走又改回来的句子。  普鲁斯特有病,他怕光,害怕各种气味,又是同性恋,最好的方式只有早早就躺下。可是,他肯定比常人更难以入睡。但对于思想来说,躺下来确凿是一种极好的姿势——经验告诉我们,只有这种姿势和角度,最利于思维的活跃。我用长达3年的失眠经历来体验,这样一个总是徒劳地躺下来的人,只有一个地方可去,那就是回忆。“早早就躺下”、“沉沉的黑暗”、“疲劳”,再加上“徒劳”、“无法动弹”,世间只剩一具“皮囊安息处”,一个跟在棺材里同样的姿势,一个新鲜的活死人,也正在一点一点地死下去,但是,身体的死亡过程,却同时也催生了思维,“拼命地活动”,“旋转”出一个“一切”都在的空间,那是一个包含了时间以及更多维的空间,可怜的普鲁斯特,他用一个病人的躯体,感受到了浮在脑海里和围绕在脑袋上空很近的那一团气息是可以抓住也想拼命抓住的东西。那是一个跟生命逆向运行的世界,也是生命的本能回溯,如果能尽可能多地找到来时的路,那就能同时求得死亡与回光返照两条平行的线路,一个属于自己的时间空间就能同时建立。  这是死亡的野心,也是普鲁斯特拼命想跟自己的前世今生建立起一种普遍联系的野心。在这个没有尽头的多维空间里,渺小而徒劳的他只有先“确定四肢的位置”,“推算出墙的方位”、“了解房屋的结构”,最后试图“说出这皮囊安息处的名称”。这多像是人类的命运本身!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是早早就躺下了。是的,我现在基本上是按照普鲁斯特的时间作息,我躺下得很早,可是并不能老睡得着,时常就会想起这个开头。想一想不也挺美吗?这是海明威那位失去性功能的主人公说的一句话,马原特别喜欢的一句话。我突然想起几年前陪马原去看成都体院的一位朋友,很棒的身体,本是练拳击的,可不知得了一种什么奇怪的病,每年除了早夏能出户外活动两三个月,平时都只能躺在床上,冬天时最惨,盖着四床厚被子,再搭上一件军大衣,开着空调,再加一个大功率取暖器,可麻烦的是,病人只能舒服一会儿,因为马上就出汗了,汗水马上就变凉了,全身哆嗦得发抖,而房间里已不可能再添加什么取暖设备了。  我们尽量不带感情色彩地告辞出来,这么多年我一直都没再问这位朋友的情况,只要不问,他就会一直像我们告辞时祝福的那样“到春天就好了”,凝固住一个最低的时间,争取一个未来的时间——而只有在过去,在追忆里,他才会一直活着。这么多年,我脑袋里一直在想的是他的脑袋里在想什么。我想,他想的很多东西肯定都跟普鲁斯特近似。    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当我第一次读到这一句时,我像被什么东西击中了。“我已经老了”,王小波称这个开头“无限沧桑尽在其中”,这当然是从简单处说的。但即使是对一般读者来说,夹杂着落寞、哀伤、惊叹、凄凉、绝望、怜悯的沧桑感也已足够脑袋里空白几秒钟了。  随后的一段话当然也很有冲击力,那个男人走向已经老了的我,说认识我,他说的方式很奇特,因为他用“年轻”和“现在”反复对比,而且是“特意来告诉”我,他更爱我现在这副面容。他当然省了许多话,他一直在爱着我,从我年轻时起就看着我的身边围绕着许多男人,所有人都说我美,因此他不愿意重复,可现在,我已经老了的时候,他特意来了,告诉我现在比年轻时更美。更让人想不到的是,他说出了“备受摧残”四个字!多少经历,多少关注,让省略的空间顿时全部涨满!让这一句和“我已经老了”形成了一条直线的两个端点并无限延伸开去。这就是语言的魔力。这就是杜拉斯的诡魅之处。  杜拉斯一直是个情人,是一个玩火者,然而能玩到这个份上,你只有佩服。只是,这个开头无论有多美,我也要把它与叶芝的《当我老了》对照一下:         当你老了,头白了,睡思昏沉,      炉火旁打盹,请取下这部诗歌,      慢慢读,回想你过去眼神的柔和,      回想它们昔日浓重的阴影;      多少人爱你青春欢畅的时辰,      爱慕你的美丽,假意或者真心,      只有一个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      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      垂下头来,在红光闪耀的炉子旁,      凄然地轻轻诉说那爱情的消逝,      在头顶的山上它缓缓踱着步子,      在一群星星中间隐藏着脸庞。    当然,如果你愿意,从泰戈尔的诗里你也还可找见不少。主要是看你化的功夫。  关于时间方面的开头,赫拉巴尔《过于喧嚣的孤独》也让我一见之下就欣喜不已:    三十五年了,我置身在废纸堆中,这是我的爱情故事。三十五年来我用压力机处理废纸和书籍——在此期间我用压力机处理的这类辞典无疑已有三吨重,我成了一只盛满活水和死水的坛子,稍微侧一侧,许多蛮不错的想法便会流淌出来,我的学识是在无意中获得的,实际上我很难分辨哪些思想属于我本人,来自我自己的大脑,哪些来自书本,因此三十五年来我同自己、同周围的世界相处和谐,因为我读书的时候,实际上不是读而是把美丽的词句含在嘴里,啜糖果似地啜着,品烈酒似地一小口一小口地呷着,直到那词句像酒精一样溶解在伟大身体里,不仅渗透我的大脑和心灵,而且在我的血管中奔腾,冲击到我每根血管的末梢。    这是一个很美的开头,美得随意,自然,就像在跟我们分享作家的读书经验,“把美丽的词句含在嘴里,啜糖果似地啜着,品烈酒似地一小口一小口地呷着”,“直到那词句像酒精一样溶解在伟大身体里,不仅渗透我的大脑和心灵,而且在我的血管中奔腾,冲击到我每根血管的末梢”。哪怕就这么重复一遍,也让人产生很多的遐思。小说就该这么嚼,书也就该这么读的。  开头就交代了主人公的身份,是一个在废纸收购站用压力机处理废书报的工人,同时也暗喻着一个读书人的身份。人类不断地丢弃废书报,吸没吸收完这些东西都是废品。辞典的意象再次象征着人类的知识只是些徒劳地制造概念,而这些不断更新的解释终将被压成一团废弃。面对人类制造的垃圾,一个清醒的读书人应该知道,认真读书,首先要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大脑,这样在面对书本时,你才可以把自己变成既有“死水”也有“活水”。也只有这样,你才可以不断地有“蛮不错的想法”,才能于无意中就可以学得东西,才能在不断的读书活动中充分地把自己融入,才能同自己、并同时跟周围的世界相处和谐。  
  嘿嘿,没人看最好了。
  花老虎,写得好。我支持你。请发下文吧, 前面的已经细看过好几遍了。受益匪浅。
  到时送你一本书啊.
  呵呵。感激不尽。这个贴子很好,我要一直关注下去。直到花老虎发完最后一章。
  那些遥远的读本给老虎拉近了,老虎的工程很巨大,纯文学里的“易中天”出山了!关注中。
  作者:拿着棒棒糖 回复日期: 18:51:57 
    那些遥远的读本给老虎拉近了,老虎的工程很巨大,纯文学里的“易中天”出山了!关注中。    不喜欢易中天,尽管他是我师兄____不是校友的一种师兄。
  严重的时刻    《被侮辱与损害的》的开头,陀斯妥耶夫斯基的:    去年三月二十二日黄昏时分,我碰到一件很奇怪的事。那一整天我都在城里四处奔走,想找一个住处。我的旧住处很阴湿,我的咳嗽又开始恶化了。秋天里我就有意搬家,但却拖延到春天。一整天我都没有找到一所过得去的住房。首先,我要找一处单独的寓所,而不要别人寓所中的一间房子;其次,即使只有一个房间,但必须是个大房间,当然房租要尽可能便宜些。我发觉,住在狭窄的寓所里,就连思路也会变得狭隘的。我在构思未来的小说时,总喜欢在屋子里走来走去。顺便说说,我总觉得构思一部作品,想象着它们完成以后是个什么样子,这比坐下来写作是更为快意的事。这实在并不是因为懒,那是为什么呢?
    悲惨的陀斯妥耶夫斯基,总让人有着像他的名字一样又长又拗口的担心——那是经过了几重音节转换的、压抑而不见天日的,甚至绝望的情绪郁结。每每一读陀斯妥耶夫斯基,我都要准备几天,我的心里都要不自觉地难受。这个人似乎就是来代替我们承受世间的一切苦难,就如同音乐中的莫扎特。“黄昏”、“阴湿”、“咳嗽”、“狭窄”,他“碰到了一件奇怪的事”,他来不及说明这是一件什么样的事,就开始“四处奔走”要找一个住处。可怜的人,一整天都没有找到想要的房子,“我们也在帮他寻找着”,可我们实在又帮不上他什么忙,我们只有猜想,已到黄昏了,他还能回到他那个“阴湿”的住处吗?他到底遇上的是一件什么奇怪的事?  我不知道,我读他的第一段总是什么也不知道,我有点怕他,这个复调型的悲惨作家,总是那么满怀激情地使叙述中水火不相容的因素服从于统一的哲理构思,服从于旋风般的事变。他让我感受到了太多的苦难,以至于读他的东西我总是赶快读完,坚决不去多想,我消化不了似的,就这么一个短时间,巴赫金说他总是要把许多人聚集在一起,让他们毫无顾忌地、大吵大嚷地表演。苦难的陀斯妥耶夫斯基需要“狂欢”,我深深地理解他。  但我今天几乎已不读他了。我读小说的习惯不好,总是要记住其中的几个细节,不是记,而是刻下来,这是一个严重的时刻,就这部小说,我至今想起某些细节还觉着恶心不已。当然,这是一种美学意义上的恶心,跟恶之花差不多的。  我真的不想再忍受他了。       四月里一个晴朗而有些许寒意的日子,时钟敲过十三下。温斯顿&#8226;史密斯缩着脖子,匆忙溜进胜利大厦的玻璃大门避风,冷不防一股藏在寒风中的沙尘也被他带进了屋里。  温斯顿要去的房间在七楼,而在每层的楼梯口都可以感觉到电梯门对面墙上贴着的那张巨大人像正在注视着你。画像下面印着一行字:老大哥在看着你!    时间又到了《一九八四》的某个时刻,你知道奥威尔其实是想说的一九四八,他将死前两年看到想象到的世界。时间是四月,“四月是一个残酷的季节”,艾略特的荒原也是这样开篇的,这当然有点雷同,不用去考证哪个在前,巨大们看到的未来完全可以是相同的。回到这个乍暖还寒的暗示,一个明媚的可以遮盖一切的美好季节就要来了。当然,还有些“寒意”,时钟敲过十三下,为什么是倒霉的十三?是的,必须再暗示一下,因为“寒意”还不够。接下来的动作我们其实都很熟悉,“缩着脖子”,“溜进”一个玻璃大门避风,他像是在逃命,他的害怕还有更深的原因,因为每层的电梯口有一个巨大的人像,那是他很熟悉的“老大哥”。他害怕那个无所不在的人,一个画像上的人,他感觉不到是在为他尽忠,他只有害怕,害怕得只想把自己消失,因为他走到哪里,都有影子一样的东西跟着。人死了也就没有影子了,偏偏这个影子是不死的。这是一个恶劣的气候,他本能地想避风,可“冷不防”一股沙尘也跟着他进了大厅。他不再是个干净的人,他也许只有把自己消灭才最终觉着安全,他是他自己最大的幻影。他把自己吓得够戗,他习惯性地“缩”着脖子,因为只有缩着,才离断头台或是别的什么凶器更远一点。  这是一个典型的欧洲式小说的开头。整个欧洲离这种寒意很远,所以他们很警觉,所以小说很容易就取得陌生化的效果,可是,我们对这种感觉很熟悉,因为太近我们反而麻木,因为麻木反而习惯了。也因为这个原因,我更喜欢的是王小波的《黄金时代》——一个跟性交有关的时刻:    我二十一岁时,正在云南插队。陈清扬当时二十六岁,就在我插队的地方当医生。我在山下十四队,她在山上十五队。有一天她从山上下来,和我讨论她不是破鞋的问题。那时我还不大认识她,只能说有一点知道。她要讨论的事是这样的:虽然所有的人都说她是一个破鞋,但她以为自己不是的。因为破鞋偷汉,而她没有偷过汉。虽然她丈夫已经住了一年监狱,但她没有偷过汉。在此之前也未偷过汉。所以她简直不明白,人们为什么要说她是破鞋。如果我要安慰她,并不困难。我可以从逻辑上证明她不是破鞋。如果陈清扬是破鞋,即陈清扬偷汉,则起码有一个某人为其所偷。如今不能指出某人,所以陈清扬偷汉不能成立。但是我偏说,陈清扬就是破鞋,而且这一点毋庸置疑。    在看多了太多无病呻吟的知青小说,以及模仿痕迹太浓的现代小说,以及不知道什么是小说的小说,这个开头立即把我给抓住了。这完全是王小波式的语言及其思维。他跟我刚提到的这些小说都没有太大关系,他顾自叙述着他的第一次“性交”,“性交”,这是这本小说中某个地方突然出现的一个术语,他那么认真,说得那么学术,使整本书都因为这个词突兀出了跟我们习惯的小说的一种疏离。而这个开头明显地是在很认真地做着“性交”前的准备。所有人都在装模作样,都在高大全,只有王二一个人的性欲发作,举着一个“二尺长”的阴茎,顽强而执着地寻找着可以见缝插针的地方。他是那么认真,时间记得清清楚楚,二十一岁,他点缀式地使用着那个年代通常要使用的大词,“讨论”,讨论的却是破鞋,但又狡猾地以“虽然……但”的句式消解着,以“因为”、“所以”、“如果”这样的那个年代用来上纲上线的论证着,把那个年代的吊诡和暗哑一点一点拉开放大。他当然也有自己的词,从“逻辑” 上证明,但逻辑在这里是不起作用的,因为“陈清扬偷汉不能成立”,但并不妨碍“陈清扬就是破鞋”的结论。以罗素为师的王小波当然知道逻辑上可以证明的东西对小说来说是没用的,要不就没小说这回事了。  如果我这样说你还不喜欢这部小说,那我真的就没办法了。当然,也许我说得还不到位,我没经历过那个时代,我觉得只能理解这么多,但这已足够我震惊的了。  有人说王小波的小说好,有的说他写的根本就不是小说。我持后一种意见,因为你只有把小说写得不跟那个年代的小说雷同,那就是最大的成功,再说,小说的包容性决定了它本身是连自己都可以反对的(这一点在小说的定义一章里详解)。我的另一个意见是,王小波的小说开头都不讲究,跟他的乱头发似的,他梳不梳,他怎么梳,全凭他当时记起这回事没有。不讲究开头严重地妨碍了我回过头来再读他一次。这一篇已算是他小说中开头最好的,但,即使是在这一篇里,我如果只从他的中间部分另找开头,也有好几处都很不错:    我过二十一岁生日那天,正在河边放牛。下午我躺在草地上睡着了。我睡去时,身上盖了几片芭蕉叶子,醒来时身上已经一无所有(叶子可能被牛吃了)。亚热带旱季的阳光把我晒得浑身赤红,痛痒难当,我的小和尚直翘翘地指向天空,尺寸空前。这就是我过生日时的情形。    还有一段也不错:    我过二十一岁生日那天,打算在晚上引诱陈清扬,因为陈清扬是我的朋友,而且胸部丰满,腰很细,屁股浑圆。除此之外,她的脖子端正修长,脸也很漂亮。我想和她性交,而且认为她不应该不同意。假如她想借我的身体练开膛,我准让她开;所以我借她身体一用也没什么不可以。惟一的问题是她是个女人,女人家总有点小器。为此我要启发她,所以我开始阐明什么叫做“义气”。    这些语言我们曾多么熟悉,全是一套一套的道理,甚至还是我们今天经常能听到的语气语势,它本来应该出现在多么严肃的生活里,比如政治生活或是什么课堂。可是,让精力和智力都过剩的王小波信手一拈用来写他怎么勾引女人性交,这些原本枯燥的、一本正经的、十分正确的大词立即就有了反串的幽默和错位的严肃。这就是叙述的功力。  还有一些发生在某个时间段里的开头。这节够长的了,挑大家熟悉的说。《老人与海》的开头:    他是个独自在湾流中一条小船上钓鱼的老人,至今已去了八十四天,一条鱼也没逮住。头四十天里,有个男孩子跟他在一起。可是,过了四十天还没捉到一条鱼,孩子的父母对他说,老人如今准是十足地“倒了血霉”,这就是说,倒霉到了极点,于是孩子听从了他们的吩咐,上了另外一条船,头一个礼拜就捕到了三条好鱼。孩子看见老人每天回来时船总是空的,感到很难受,他总是走下岸去,帮老人拿卷起的钓索,或者鱼钩和鱼叉,还有绕在桅杆沙锅内的帆。帆上用面粉袋片打了些补丁,收拢后看来像是一面标志着永远失败的旗子。    挑这个开头是因为这里看不到什么形容词。主人公是一个老人,老人与海的故事,海是那么的大,形容词会太渺小的。这一点后边有一节要专门谈到。这个开头还有值得我们注意的东西是,只有一个正经的比喻,那就是最后一句“像一面标志着永远失败的旗子”。海明威十分讨厌形容词和比喻,这是他的写作理念和电报体风格决定的。他想要尽可能干净的语言。这一点在小说中是尤为重要的。    《城堡》也是以某个时刻开头:    K到村子的时候,已经是后半夜了。村子深深地陷在雪地里。城堡所在的那个山冈笼罩在雾霭和夜色里看不见了,连一星儿显示出有一座城堡屹立在那儿的光亮也看不见。K站在一座从大路通向村子的木桥上,对着他头上那一片空洞虚无的幻景,凝视了好一会儿。    这段文字里充满了一片虚无,K想寻找的城堡在白天还能知道是在哪个山冈,可现在已是后半夜了,雾霭和夜色上来了,什么也看不见。一切都是空洞虚无的。无奈的K只有让心灵的空虚对着头顶的虚无,生命已是幻景。这一定是我们每个人在某个时刻都会面对的虚无。如果我们连“凝视”都忘记了,我们的生命就离被这无边的虚空吞没不远了。“凝视”或“望”,都是卡夫卡叙述中经常出现的词,无助的、绝望的,干巴巴地发着白光的字眼。这是人类历史的一个远景。我们都在努力地走向这个时刻。这才是最终的绝望,而不是钱钟书还能优游地感觉到的“城里的人想冲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在这一点上,钱真的就是个书呆子。关于钱钟书的小说后边也会讲到,那可不是今天我还能喜欢的小说。  再加强一下K所感受到的那个时刻吧。    此刻有谁在世上某处哭  无缘无故在世上哭  在哭我  悲剧的    此刻有谁在世上某处笑  无缘无故地笑  在笑我  喜剧的    此刻有谁在世上某处走  无缘无故地走  走向我  宿命的    此刻有谁在世上某处死  无缘无故在世上死  望着我  死亡的  ——《严重的时刻》,里尔克  
  呵呵,。这个贴子很好,我要一直关注下去。直到花老虎发完最后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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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一人的阅读.  这里的人似乎都学会了写小说。
  元叙事      我就是那个叫马原的汉人,我写小说。我喜欢天马行空,我的故事多多少少都有那么一点耸人听闻。    这是马原《虚构》的开头。作者把自己写进了小说,开头就写了,告诉你他写的这是小说,小说是“天马行空”的,为了怕你不明白这些提醒意味着什么,他接着又说他的故事“多多少少都有那么一点耸人听闻”,我不知道你是不是还不相信,或是就真的相信了。这两者之间的差别可是很大。这有点突兀,其实还有点亲切。他像一个表演变脸的人,他知道自己的技术,所以,他清楚地告诉你,我要变脸了。这一招马三立当然也会:我是马三立,我是说相声的,我说相声……他甚至还可以继续往下说:相声讲究说学逗唱,有单口,群口,有逗哏的,有捧哏的……  我估计你懂得了我想说的是什么。这当然从头就是一个比附,或者一开始就是个骗局,反正是把你绕进去,使你能积极地配合作者——他需要你读小说前有一个他需要你做的准备——他把你当聪明人,把你当傻瓜,把你当懒汉,就看你自己想当什么了。当然,你不用担心,这类叙述在后边的某个地方还有,因为他怕你又没集中注意力了,或者怕你太专注了他很不喜欢,或者,你实在被落下很远了,他必须要给你点提示,让你半边车马炮,然后才可能继续往下玩。  一个人为什么大胆?因为手艺好,没别的。  马原的虚构风格,一般的读者把这叫作元叙事,这个概念值得多说两句。某个年代,“元”是一个特别凶猛的标签,不贴上它就会被指为落伍。但真正的元叙事指的是启蒙运动所奠定的关于“永恒真理”和“人类解放”的信念,它想要的是一个被拔高的、只想拥有优先特权统治地位,这其实就已很危险了,因为它接下来要干的就是以真理的独尊地位要求思想的统一和认识的一致性。所以,在历史学中,它又被称为“宏大叙事”,指进行理论模式的建构。一到后现代思潮来临,就认出了这种所谓纯粹的主观建构中的“权力”因素,根本就不想再给它存活的机会。当然,小说中的这个概念可以认为是一个研究和开辟纯粹叙事的企图,就像后来的零度写作。然而,从来也就不存在真正的零度。  我不喜欢给马原粘上这个标签。“元叙事”最好直接就叫“原叙事”。马原的原。  塞林格的叙事就没这么客气,不像马原那样给你通报一声,《麦田里的守望者》开头就说:    你们想知道的头一件事大概是我是在那儿生的,我倒霉的童年是怎么过的,父母生我之前都干了些什么,以及所有大卫&#8226;科波菲尔一类的废话,可我不愿说。    很随意地撒点小脾气,不陪你玩儿,小说你爱看不看。  塞林格有点粗俗,他很不讲究,这篇小说的开头还是从对传统自传体的粗俗模仿开始的。这也是一种大胆,不是别人的小说都那么讲究开头嘛?  偏不。    相比之下,毛姆就要温柔得多。这也是毛姆有更多的女性读者的原因,当然,也可能是因为毛姆这名字翻译出来就像是个女的。总之,你看他《刀锋》怎么开头:    我以前写小说从没有像写这一本更感到惶惑过。我叫它做小说,只是因为除了小说以外,想不出能叫它做什么。故事是几乎没有可述的,结局既不是死,也不是结婚。死是一切的了结,所以是一个故事的总收场,但是,用结婚来结束也很合适;那些世俗的所谓大团圆,自命风雅的人也犯不着加以鄙弃。普通人有一种本能,总相信这么一来,一切该交代的都交代了。男的女的,不论经过怎样的悲欢离合,终于被撮合在一起,两性的生物功能已经完成,兴趣也就转移到未来的一代上去。可是,我写到末尾,还是使读者摸不着边际……    毛姆在给我们讨论小说,讨论故事怎么收场,讨论爱情、结婚、大团圆、下一代,这么多内容,有哪一个不是我们每个人,尤其是女人感兴趣的呢?可是,再把开头的最后两句抄下来:“可是,我写到末尾,还是使读者摸不着边际……”这就是毛姆的高明之处了,先用些你关心的、貌似公允的、伪名言式的东西取得和你的普遍联系,使你觉得像进了一家免费商店一样,每一样都感兴趣,可当你出门时,还是有个穿别样衣服的上来了:对不起,我们虽然不收钱,但希望你能为我们……为我们做点什么就不说了。总之,你进来很容易,而且一般只因为好进来就进来了,至于出去,到出去的时候再说吧!只有最聪明的人才这么玩,才敢怎么玩,马原一定是发现了毛姆的种种隐蔽的诡计,所以他说自己很喜欢毛姆,因为,那也是在欣赏自己的聪明哩。    比毛姆更绕的还有法国新小说的执牛耳者罗布-格里叶,看他的《橡皮》:    这一天发生的事情——虽然可能是微不足道的——在错误与疑惑的围绕下,过一会儿将开始活动,逐步地损害完美的开局,暗中使这儿或那儿发生时间颠倒,位移晃动,境界混乱,形象歪曲,最后一步步全部收场。    这完全是一个破坏王似的人物。大概是真的对读者的鉴别力没什么信心,所以一开始就公布了游戏规则。既然是规则,你就得一一熟悉,可是,最难做的是改变已经形成习惯的阅读口味。妈的,这个故事怎么颠三倒四的?这儿怎么像缺了一页似的?这儿怎么就不再说明白点儿?这书是不是装订有误?这事儿明明是发生在另一个人身上的嘛?这作者会不会他妈的讲故事?  哈哈,你生气了吧?你在咒骂吧?开心的可是罗布-格里叶本人,他甚至连坏笑一下都不。他不是什么都告诉你了吗?你不是平时老说要讲游戏规则吗?那么,请问,你熟悉规则了吗?你明知道平时常玩的那些玩意儿没什么意思,想找一个跟你智力相当的新项目来玩玩,怎么刚玩几下就不行了?    马上请出更狠的伊塔洛&#8226;卡尔维诺。    你即将开始阅读伊塔洛&#8226;卡尔维诺的新小说《寒冬夜行人》了。请你先放松一下,然后再集中注意力。把一切无关的想法都从你的头脑中驱逐出去,让周围的一切变成看不见听不着的东西,不再干扰你。门最好关起来。那边老开着电视机,立即告诉他们:“不,我不要看电视!”如果他们没听见,你再大点声音:“我在看书!请不要打扰我!”也许那边噪音太大,他们没听见你的话,你再大点声音,怒吼道:“我要开始看伊塔洛&#8226;卡尔维诺的新小说了!”哦,你要是不愿意说,也可以不说;但愿他们不来干扰你。    你千万别生气,你要知道了新小说的种种特征,也许就不会生气的,可我只能放到后边慢慢讲。读伊塔洛&#8226;卡尔维诺,他当然已说得很清楚了,必须注意注意力,什么噪音也不要有。任何的分心你就帮了作者本人的忙,因为他给你的分岔已够多的了。你一分心就又多出一个岔儿来,或者就只身到了沙漠或是沼泽,那可是要命的事情,谁也救不了你。当然,伊塔洛&#8226;卡尔维诺有一点没提醒你,那就是阅读之前你得先评估一下你的智力。陈村说伊塔洛&#8226;卡尔维诺是写给那些智力过剩的人看的。这从王小波最推崇卡尔维诺也可以得到证明。如果你的智力不够,那就看多少算多少吧。如果要等到从他的小说里感受到审美的狂欢,那就等下辈子吧,因为我不能保证你也像我一样读完第五遍还能怀着好意地准备阅读第六遍。  我就不用再分析这个开头啦,只跟你简单说说这小说后边的一些东西,小说的故事也可以先讲一遍:这不,开头已说了《寒冬夜行人》一书已出版发行,有一位男读者正满怀激情屏气凝神地开始阅读了,但当他急不可待地读到32页以后,发现该书装订有误,看不下去了,于是很生气地找到书店,要求更换。书店老板立即解释说,很对不起,他也刚接到出版社通知,这本书在装订时与波兰作家巴扎克巴尔的《在马尔堡市郊外》弄混了,正准备更换。就在书店里,男读者又遇到了一位女读者柳德米拉,也是来要求更换新书的。因为书这个最古老而没有创意的媒介,一男一女就开始交往了,恋爱了。小说因此便有了两个故事为线索,一是男读者阅读并寻找《寒冬夜行人》而得到的十篇毫无联系的小说开头,一是男读者与女读者。最有趣的是,这十个故事本身是没什么联系的,都是只有个开头的,每个故事的写法都是不一样的,但每一篇故事的开局与上一篇故事的结尾又是相关的。  就在这本书中,卡尔维诺就像我说过的那样,生怕你不陪他玩了,所以就直接告诉你说,“我真想写一本小说,它只是一个开头,或者说,它在故事展开的全过程中一直保持着开头时的那种魅力,维持住读者尚无具体内容的期望。”你看,从前那些写小说的哪有人这么关注过你的阅读心理?从什么小说接受美学或发生学上把你搞得清清楚楚?因此,可以说吧,《寒冬夜行人》是卡尔维诺孜孜不倦地探索小说创作的最终总结。也因为这个原因,如果你要准备写小说,或者吧,能更好地阅读现代主义的小说,你都最好阅读一下《寒冬夜行人》,如果读一遍不行,就读两遍十遍吧,或者,干脆你就什么也不要看了。  
  高人!
  作者:段十郎 回复日期: 23:32:26 
    我一看到这个帖子就有冲动,要将它顶上去。        义务顶,不收费        高钙帖,水果味        一天一顶,效果不错,还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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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贴治感冒,效果好  
  向李正华\萧雨06212二位问好
  怪人怪事      文似看山不喜平。西方小说中这类讲求陡起的例子实在也不少,挨着欣赏几则。福特&#8226;玛道克斯&#8226;福特的《好兵》开头:    这是一个我以前从未听到过的最令人忧伤的故事。我们在疗养季节的瑙海姆城结识阿许本姆夫妇,前后历经九个年头,我们熟极了——也许这么说倒不如说:我们之间的关系就像手和合用的手套一样,既贴近又宽松舒适。我和我的妻子结识阿许本姆上尉夫妇就像我们可能结识任何人一样,但是,在另一种意义上,我们对他们又一无所知。我想,这种情况只有与英国人打交道时才可能出现;时至今日,我对英国人还是一点儿都琢磨不透,半年前我才第一次来到英国,我实话,我还从来没有深入地探测过一个英国人的心灵。以前我对英国人的认识十分肤浅。    瞧瞧他把英国人说成什么样了?前不久我去听一位英国封面设计师的讲座,他的所有封面都有几个共同的特征,一是包不住的贵族气息,二是带手工气质的园林意味,三是优越的幽默意识。我觉得从封面里就能看到很多这个民族的传统。可在这篇小说的开头,这对英国人夫妇太奇怪了。作者与他们结识了九个年头,就像手和手套的关系了,可另一方面作者又说对他们一无所知。怎样才能把一个英国人认识得很清楚呢?这不是外交场所,也不是战争时期的那种功利十分明显的定性分析,比如,说看清这个民族的劣根性,推算他们会在什么样的条件下投降。但这是小说,小说不想做这种分析。小说只是好奇,只是叙述,只是呈现,叙述能走多远就多远,语言能达到什么样的极致,那就是它最后的边界——当然不可能是真的边界,而是没有边界。  这是一个我以前从未听到过的最令人忧伤的故事。故事当然是发生在作者与这对英国夫妇之间,这对夫妇就像“我们可能结识的任何人一样”。巨大的空间和活动场所已经展开。如果作者狡猾狡猾地勾起了你也和他一样的兴趣,那他的第一段就很成功了。    看完《好兵》,再看《好兵帅克》吧:    “原来他们把斐迪南给干掉啦!”女佣工对帅克先生说。很多年以来,军医审查委员会宣布他害了神经不健全的慢性病,他就退了伍,从那以后一直就靠贩狗过活——替奇丑无比的杂种狗伪造血统证明书。除了干这营生以外,他还患着风湿症。这时,他正用药搓着他的膝盖。    第一次读《好兵帅克》,我几乎是被逗得开怀大笑,但笑着笑着就发现自己笑错了,但我还是笑个不停。因为在某个地方,作者并不真是要引你发笑,而是,他说的都是严肃的事情,他说的都是真的。真的事情都是残酷的,真的事情原本就不该那么好笑。因为我们的伪装——我们的语言就是最大的伪装——我们常常都不以伪装为伪装地取笑别人。我们甚至连假装知道同时也是在嘲笑自己都不愿意。  这一本书都在不断地告诉我们,这该有多么荒谬。这是一部有关战争的小说,说它有关,而不是描写,因为描写又是最大的装模作样,那样的话,就不会有一个跟帅克一样的好兵被记录下来了。因为最终只剩下英雄,因为狗熊只是用来陪衬的。  就在这个短短的开头里,本身一点也不搞笑的帅克就开始坚硬地幽默起来,不要忘了,小说名字就说了,他是一个好兵,一个好战士,只不过从开头我们知道的具体情况是,一个军医审查委员会经组织鉴定他害了神经不健全的慢性病,让他转业退伍了。一个战场上的好兵退伍后在做什么呢?当狗贩子,然而又不是我们常说的狗贩子,也就是养狗卖狗,或者卖狗肉,或是带狗参加各种选美歌咏比赛。因为这些事情明显地是神经健全的人干的,帅克干不了。他能干的和正在干的事情是:替奇丑无比的杂种狗伪造血统证明书。奇丑无比,杂种,这就是在人堆里经常要受气的那一类人,常常也都是“神经不健全”,可这类人常常要比任何人都健全。作者这几句话的机锋在于:帅克没法在战场这种严肃的地方去证明自己神经健全,只有通过有血统证明的狗来证明。这中间有一个“伪造”,伪造什么呢?每个人的想法肯定不一样,就看你先想到了哪里,比如审查委员会的结论算不算伪造?出兵打仗需不需要伪造一个正当的理由?还有,我们换个角度,从做狗生意的角度看,最挣钱的是什么呢?当然既不是等着母狗下崽,等着狗从各种大赛载誉归来待价而沽,而是,替奇丑无比的杂种狗伪造血统证明书。一个脑子有毛病的人所做的刚好是最符合赚钱之道的事,这又是为什么呢?我们只能猜想,帅克当兵有些年头了,他也许知道一将功成万骨枯的原理,甚至,跟他一起光荣当兵的二狗子不知怎么就升上了元帅,从此就不跟他说话了。  无论怎么说,替奇丑无比的杂种狗伪造血统证明书,这是这一段里的最佳酵母。  帅克真的有慢性病,那就是他的风湿病,可这对于让他光荣地为国捐躯是没有妨碍的。因此是不算病的,他的病在他的脑子里,可我们通过暗示知道他是没病的,那么,他是怎么一步步在别人眼里表现出有病的?他的病对他参加的战争曾发生过什么影响?或者,我直说,战争是怎么一步步生病的?他的战友和他的审查委员会是怎么集体生病的?  从《好兵帅克》之后,每逢读到特别让我发笑的地方我都十分谨慎,我觉得天下没有让你白笑的好事,作为代价,好笑一定是跟着十分巨大的苦涩。或者,好笑只是一个由头,目的是为了让你思考开去。从这一点上看起来,我觉得弄幽默的人是很容易分出高下的,马克&#8226;吐温幽默,黑色的,但主要针对强权一类的巨大势力,钱钟书也很幽默,但他主要是为了一种收束不住的卖弄,用今天的话讲,不厚道,毕竟他没能力去针对万恶的什么旧社会,而只把矛头朝向了无辜而可怜的人。他也许只是为了逗自己开心,但他的笑走不多远。另外,我觉得靠比喻来幽默是一个顶顶下作的事情。真正的小说家是不屑于使用比喻和形容词的。即使沾点边的使用暗喻或明喻,那也是从象征主义那里继承过来的一种手法,跟主题相关的一种结构技巧,而非单纯的修辞。  世间的怪人怪事太多,一见得多了,就对人自己,进而对人类同情起来,凡事并不那么好笑,那种东方式的笑天下好笑之人,到头来都是嘲笑的自己而竟不自知。我以为这正是专制等级文化与优越的士大夫文化结合的产物。没有博爱,没有“天下任何人的苦难都是我的苦难”的宗教情怀,也就势必喜欢冷嘲热讽。    一定是有人诬陷了约瑟夫&#8226;K,因为一天早上,他没有犯什么错,就被捕了。    这是《审判》的开始。审判谁,为什么审判,怎么审判,不知道该问谁去。植根于深厚的西方人文主义之中的卡夫卡都能在工业文明开始之前发出这样的拷问。可是,我们多半又像看笑神一样地把这么一次审判错过去了——不是借此审判我们自己,审判我们的文化,而是把它变成对资本主义的血泪控诉,在不返躬自省、假装不知道进而落井下石这些用世哲学上,中国人无一例外地都自以为聪明。  K是一个代号,它指向所有的人。也就是卡夫卡说的“一种梦境般的内心生活”,对他来说,再没有比这更真实的了。这是无处不在的凶险,当然也有直接就很凶险的。    黑尔抵达布莱顿还不到三个小时,就知道他们要谋杀他。    这是格雷厄姆&#8226;格林的《布莱顿&#8226;诺克》开篇,第一句就把人物投到极其险恶的境地。他们要谋杀他,他们是谁?这可不是一篇什么侦探小说。    怀孕的高郎古杰夫人吃多了牛肠竟然脱了肛,下人们不得不给她灌收敛药,结果却害得她胎膜被撑破,胎儿高康大滑入静脉,又顺着脉管往上走,从他母亲的耳朵里生出来。    这是《被背叛的遗嘱》的开头。从第一个句子开始,米兰&#8226;昆德拉就摊了牌:作者在此讲述的事是当不得真的,他可没有闲情逸致关心什么真实不真实,当然,他也并不能肯定真实与否,他只是不想按照事情在现实生活中的样子来描述它们。因为他看到的更远,比真实更恐怖。    在这一类的开头中,加缪的《局外人》也是让我无比激动的一篇:    今天,妈妈死了。也许是在昨天,我搞不清。我收到养老院的一封电报:“令堂去世。明日葬礼。特致慰唁。”它说得不清楚。也许是昨天死的。    这就是现代主义小说中著名的局外人,也就是我们每一个人可能的向度。这太奇怪了,这又没什么可奇怪的。这个怪圈在下文还会出现。  
  因为有老虎这样的人,所以小说不死。  关注此帖。
  谢谢你的关注。
  第一章还有最后一节
  这年头还有人这样细细地讲小说?  不错不错。好文。    一看吓一跳,有这么多稀奇古怪的开头。  
  先顶一下再认真学习!
  赞!  叹!
  回作者:dgaben,这样细地讲小说,也好也不好,好的是可以引导一部分人从一些未开发出的地方进入小说,不好的是,对较成熟的人又是一个干扰。  我写的初衷是梳理一下自己的思路,把自己感悟的东西串起来,我已写下的思路有几百个,没有细数,这像织布一样,横着竖着先把丝抽出来,能织成什么样就不知道了。  我常常以为,有人能从我的这部作品中悟到一点,能被某个细节深深地触及一下,那就已是不错的收获了。
  再问作者:水之袖\作者:灯徒子好,希望能继续关注。  原书拟写成一本,现在看起来也许是两本.
  假装总结    福克纳说:对我而言,往往一个想法,一个回忆,脑海里的一个面包,就是一部小说的萌芽。我反复理解过这段话,最后确认,这是一种才气型的小说家玩法,真正的大师是超越于自己的才气,或一般一样上的灵感的,那东西太不灵验了,就跟我们今天许多人爱说“我感觉”三个字一样,感觉也是顶顶靠不住的东西,靠不住不是因为它不灵,而恰恰就是因为它经常是准确的。  但真正的大师毕竟很少,事实上,很多小说的开头都属于这种类型。想到了什么,心中就有了一个萌芽,然后这萌芽就会自己慢慢长,至于它终于破土后,是靠墙,还是往暗处躲去,或是依傍着一棵带刺的树,那就得看造化或是临场的发挥。这当然也是最不讲究的一类开头。    我年纪还轻,阅历不深的时候,我父亲教导过我一句话,我至今还念念不忘。  
“每逢你想要批评任何人的时候,”他对我说,“你就记住,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并不是个个都有过你拥有的那些优越条件。”    菲茨&#8226;杰拉德《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样随意地开了头,也不用一开始就睁大了眼睛,定住了神去看,他是个过来人,引用着一个跟他亲近的过来人的话,这显得特别亲和。懒惰的读者是很喜欢这类开头的。因为这类经验是普适的。  从技术角度讲,这类开头也是很经济的,不是个天才,费尽了移山之功折腾出几十个开头还不知到底想要哪一个,那就不如这样平实而随和。当然,这也极有可能是个幌子,轻松地让你进入,结果多半是更容易被导入进一个没有出路的圈套。没有圈套就不是小说。街头摆摊的这种圈套就是在游戏精神上跟小说是一样的。到你进入到要摇奖的现场,许多成年人就不感兴趣了。因为那背离了小说的游戏规则——无论你怎么摇,都会摇出一个或好或坏的布制玩偶,这就只限于孩子们喜欢。  小说只是成年人游戏,万事开头难,阅读的预期让人一开始绷紧了弦,好不容易出来一个不那么费脑筋的,所以就会招人喜欢。但小说毕竟是小说,特别是现代主义的小说,那是一个汪洋大海,平静只会昭示着更大的风暴。这也就是许多学者最终喜欢不上小说的原因,因为他把小说看得太简单了,他只习惯了从里边去寻找学问,去找来龙去脉,去把什么都要说个子午卯酉,一旦精力散了,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就放弃了。我遇到许多学者都喜欢看武侠,是因为看着简单,他们是把现代小说也当成这种初级武侠一类的消闲,这是对小说的很不了解,又不愿意了解,或者说没有一本书能从头到尾地说出小说为什么是小说,怎么样是小说,也就是显得很没有学问,所以是登不得大雅之堂的。但具体情况就是这样,小说不是用来说清楚的,它是艺术的范畴,不能像科学报告那样去分析。总之,中国学者对小说大都是极不尊重的,因为他不知道怎么去尊重。  《安娜&#8226;卡列尼娜》之所以普遍地受到学者喜欢,我认为正是他的总结性的题记投合了学者的书斋癖好:    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因为可以总结,因为作者已经总结在这儿了,这句话也就成了人生家庭感悟引用最多的一句话。可我想说的是,总结出现在小说中就不是个干净的事,如果要比较,我认为二流的欧亨利在《爱的牺牲》的几句抑郁也比这要有力得多:家庭要是不幸福,随它怎么宽敞——你从金门进去,把帽子挂在哈特拉斯,披肩挂在合恩角,然后穿过拉布拉多出去,到头仍旧枉然。  残酷的事实是,这个开头的题记跟小说主要要讲的东西是不怎么沾边的,或者说,这句本来只是作者随意写下的开头在很多人那里消解了这部小说很多有价值的东西——它改变了小说的落点。  这种情况是经常的,那就是作者灵机一动、心血来潮地就写下了一个开头,因为他必须尽快开始,他对后边太有把握了,但一点也不能等。他总得要写下第一行,然后才有第二行。我写小说,我有这个经验,我甚至敢肯定这一类的有些开头也不比前边那些开头省力,或者是作者不怀好意,或者仍是一个幌子,或者只想先给你个小甜点尝尝,苦头在后边等着哩。还有一点,我记得三毛有一篇文章,题目就叫《文不对题》,题目如此,第一句当然也可以如此,故意让你感到你理解了,但他其实想说的东西一点都没透露给你。  好的小说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作者与读者的迷藏。    狄更斯的《双城记》也总结的不错——连现在的许多体育记者也在报道中这样发表自己的感慨:    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这是智慧的时代,也是愚蠢的时代;这是信仰的时期,也是怀疑的时期……      这约摸也是很好的总结,因为它很伟大、正确,用在哪个场合都是战无不胜的。可是,我的确也可以说这种总结是顶糟糕的,这种对事物的两分法曾经让我们吃了多少苦头。美苏两极争霸结束了,这种思维模式也该丢弃了。  我搞不懂王小波为什么那么推崇狄更斯,我了解马原为什么喜欢部分狄更斯,至于我自己,在群情激昂地控诉资本主义的滔天罪行的年代,我看过他的书也太多了,后来才有机会看到他的小说改编的电影。对于他的时代,我的看法是,有那么一部电影就差不多了。    只有一个真正严肃的哲学命题,那就是自杀。    这是加缪《西西弗斯神话》的开头,这也是总结,一句大白话,一句哲学上常说的话,他只不过是按照作家的习惯偏执加了一个前缀:只有一个。  作家与哲学的关系在具体讲到米兰&#8226;昆德拉时是一个重点,在这里,我只想强调,看到、触到、抓到现代的终极悖论的人有很多:帕斯卡尔、康德、叔本华、基尔克果、韦伯、卡尔、巴特、伯林、利奥塔、德里达,可是为什么还要有小说呢?我的答案是必须要有。小说是对这个世界的复杂性的模糊模拟。它永远都是必须的。或者说,世间永远有、只有小说才能关注的、现代哲学或科学所做不到的东西。  一般人不理解作家,我估计作家也少人说得明白为什么要小说,说明白就没有小说了。小说的必须还可听卡尔维诺的解释:只有文学才能以其特殊手段给予人们以感受。  作家是平均分散在人群中的精致的感受器。他们中的许多人都有程度不等的口吃,他们不再相信语言,每天都在寻找,那最合适的东西就在舌头尖上乱跳,就是又觉着不合适,心里还是要着急地往外蹦,这就是口吃,作家不习惯短兵相接的比看谁接句接得快,那么快就冒出的东西在作家看来是狗屎。他们的脑袋总是在另一个系统中运行,所以作家时常会思维抛锚,常常心血来潮,常常神经质。  一个最优秀的作家,就是一台超级复合机器,他精力超群,他千头万绪,他什么都在掌握之中,或者他又只像个体力无限的搬运工,不断地把他在宇宙中你不知道甚至没听说过的某个地方看到的东西搬到自己的小说中。詹姆斯&#8226;乔伊斯的小说《芬尼根的觉醒》这样开头:“河水奔流,过夏娃和亚当的,从河湾到海湾,循环往复把我们带回到豪斯城堡和恩维伦斯。”有点莫明究竟,好像都没写通顺,绕来绕去,又这样结了尾:“一条路一个孤寂一个最后一个爱人一个长久那个。”仔细一琢磨,你恨不得要骂出声来,原来这个坏蛋的结尾就是开头里残缺的词,他果真又把我们绕回到原处,世界周而复始。  一句话就能绕出大世界,这个游戏曾强烈地吸引我,我到现在都想编一本书,书中的每一篇文章都只有一个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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