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下工资含五金厂的普工工资待遇的意思

工资待遇与五金的困惑
工资待遇与五金的困惑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网友:匿名& (182.38.3.*)
10:47   姜书记您好:我们是荣成市社区的工作人员,社区于2002年成立的,工资每月600元无五险一金,2007年市政府发文,给社工交五险一金涨工资,待遇高出当地城镇职工,但一直未执行,2010年十月中办国办在新闻联播中对社工的工资待遇问题,作了详细规定,社工的工资高于当地城镇职工待遇,我们于2011年七月才给交五险一金,工资960元无任何福利,没有达到最低工资标准,更别提要高出当地城镇职工工资,当地城镇职工工资每年三万元左右,请姜书记能在百忙之中关注一下我们,因为我们的生活充满着艰辛与无奈。 &&回复单位:山东省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省政府信息公开办) 16:49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工资待遇问题的留言收悉,威海市政府办公室高度重视,经认真调查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荣成市现有城市社区居委会27个,分属经济开发区(16个)和石岛管理区(11个);现有社区工作人员102名,除居委会书记是下派机关干部外,其余75人为公开招聘人员。  一、关于2002年社区成立时,工作人员工资为每月600元(无五金),2007年市政府发文给社工涨工资交五金,但并未执行的问题。  经查,2002年社区居委会成立之初,居委会工作人员是经法定程序选举产生的,市政府给予每人每月发放600元的误工补贴(即来信人所称工资)。2007年,威海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贯彻鲁政发〔2006〕94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区工作的意见》(威政发〔2007〕47号),规定“经法定程序选举的社区居委会成员的生活补贴,应当不低于上年度所在市区、开发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并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具体生活补贴标准由各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合理确定,所需经费由市与各市区、开发区按5:5的比例分担;居委会选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等,由各市区、开发区自行确定标准,所需资金由各市区、开发区负责解决”。据此,荣成市政府也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工作的意见》。但来信人属于聘用人员,并非选举产生,不在补贴范围之内。  二、关于2010年10月中办、国办在新闻联播中对社区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做了规定,要求社工工资高于当地城镇职工待遇的问题。  经查,2010年中办、国办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0〕27号),规定“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酬问题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其标准原则上不低于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按照上级要求,结合荣成实际,2011年4月我市召开专题会议,就解决社区聘用工作人员待遇等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确定:聘用工作人员的补贴标准提高为每人每月1000元。为使政策公开透明,我市及时召开了全体居委会聘用工作人员会议,并本着公平、公开、自愿的原则与全体招聘人员签订了聘用协议。  三、关于2011年7月社工工资调整为每月960元(有五金),但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也低于当地城镇职工工资的问题。  经查,2011年5月,荣成市就改进城市社区居委会工作召开专题会议,考虑到社区居委会与社区工作人员已形成事实上劳动关系,确定将居委会工作人员纳入企业化管理,按《劳动合同法》缴纳各种劳动保险(单位承担435元,个人承担140元),并结合荣成实际,将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1100元,已达到威海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来信人所称的每月960元是指扣除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后的实际领取金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最低工资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鲁劳社函〔号,规定:“劳动者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包含在最低标准之内”)。2012年3月,威海市政府公布了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每月1240元),本月荣成市将按照新标准兑现补贴,并足额补发差额部分。  我市在确定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待遇时,已进行了充分调研,得到了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理解。本次,我们已与来信人进行了沟通,就关心的问题作了耐心细致的解释,来信人表示理解和支持。
(责任编辑:宗刚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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