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民工随迁子女数量有多少不能接受义务教育

2016国家公务员面试热点模拟题:随迁子女如何接受义务教育_面试_中公教育网
2016国家公务员面试热点模拟题:随迁子女如何接受义务教育
中公教育研究与辅导专家 张艳丽
【热点背景】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目前我国家教育领域确实有很多方面是备受关注的,例如教育公平、素质教育、教育过程中的师德问题等等,然而一直最能牵动人心的就是我国城市与乡村之间的教育公平问题。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经历了&管制&,到&允许借读、差别对待&,再到&以流入地区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阶段,教育平等理念得到逐步体现,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问题有了很大程度的改观。然而,随迁子女难以就读公办、打工子弟师资薄弱、民办基础设施差等问题并未被彻底解决,随迁子女辍学、失学的现象仍然存在。国务院近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提出,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现&两免一补&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随学生流动可携带。&钱随人走&政策的出台,有望解决困扰随迁子女教育公平的症结,让全国约1300万从农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直接受益,迈出促进教育公平的新步伐。
【命题预测】
日,国务院近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提出,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现&两免一补&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随学生流动可携带。&钱随人走&政策的出台,有望解决困扰农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公平的症结。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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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发展是民族振兴和国家强盛的基础,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内容。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进入城市工作的农民工不断增多,其随迁子女需要在城市学习和生活。当前,一部分农民工子女遇到了城市公办学校入学门槛高、农民工子弟学校教学质量低等问题,有的甚至面临辍学风险。保障农民工子女与城市居民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是维护教育公平、提升国民素质、增强国家竞争力的迫切需要。为此,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户籍制度改革的目标,是还原其本来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剥离依附于户籍制度的福利和利益。如果将就业、就学、就医等方面的利益从户籍中剥离出去,那么大城市落户难的现象就会大为改观,农民工子女由于没有城市户籍而不能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情况也会发生根本改变。当然,户籍制度改革十分复杂,不能期望毕其功于一役。因此,应在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城市教育、就业、医疗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让城市义务教育公平地覆盖农民工子女。一旦不同户籍的群体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实现了均等化,再将就业、就学、就医等方面的利益从户籍中剥离出去就容易多了。
推动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与学前教育及初中后教育衔接。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的开端,初中后教育是义务教育的延伸。当前,大多数城市只是将农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纳入统一规划和提供的范畴,对于农民工子女的学前教育和初中后教育则考虑不够。没有平等的学前教育机会,义务教育的平等就缺乏实现的基础;没有平等的初中后教育机会,义务教育的效果也难以充分发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研究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落实这一要求,应加强对农民工子女教育衔接的政策支持,积极探索农民工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办法,逐步总结推广,满足农民工子女在当地接受学前教育和初中后教育的需要。
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组织的合作机制。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涉及流出地和流入地的规划、教育、卫生、公安、计生、社保、民政、财政等部门以及学校、家庭、社会,是一个系统工程。应加快建立流出地和流入地义务教育衔接机制,明确流出地和流入地各自的责任,更好实现流出地和流入地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互相衔接;进一步健全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的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农民工子女教育的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学校、家庭和社会在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中的作用,促进农民工子女融入城市学校和社会。
加强农民工子女学籍的信息化管理。在贯彻实施《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基本信息规范》的基础上,建立科学规划、组织健全、标准统一、分布合理的全国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体系,实现全国范围内中小学学生学籍数据共享。传统学籍管理流程繁琐,而这种学籍信息化管理体系能够显著减少信息传递的中间环节,有利于避免传递过程中的信息错误,实现流出地和流入地适龄儿童学籍档案的无缝对接和管理。另外,针对当前一部分农民工子弟学校学籍管理制度的缺陷,应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市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学籍管理制度,推进农民工子女学籍信息化管理体系建设。
(作者单位:湖南商学院)&&
(责任编辑:赵晶、李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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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会议|||文献|||事件|||专题|||图集|||视频|||义务教育新政出台 将惠及1300万农民工随迁子女
新华网北京11月28日电(记者韩洁、吴晶)《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近日印发,从日起,我国将通过整合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城市义务教育奖补政策,首次建立起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开启义务教育发展的新里程。
改革看点:统一城乡、重在农村的经费保障新机制
此次国务院通知,无疑是我国健全城乡义务教育发展一体化的重要制度创新。
财政部副部长余蔚平介绍,此次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核心就是通过“三个统一、两个巩固”,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动“两免一补”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经费随学生流动可携带。
根据通知,“三个统一”分别是城乡统一“两免一补”政策、统一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经费分担机制;“两个巩固”是指巩固完善农村地区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和巩固落实城乡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政策。
如“两免一补”政策,此前仅针对农村义务教育施行,城市义务教育免费提供教科书只对低保家庭学生,调整后,统一为对城乡所有义务教育学生(包括民办学校学生)。
再如,之前国家只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制定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城市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由地方制定。调整后改为由国家统一制定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基准定额。
此外,之前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共同负担,城市由地方负责、中央适当奖补。调整后,中央和地方对城乡义务教育实行统一的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机制。具体来讲,国家规定课程免费教科书资金由中央全额承担;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由中央和地方按5:5比例共同分担;公用经费中央和地方分担比例西部地区为8:2,中部地区为6:4,东部地区为5:5。
最大亮点:“钱随人走”惠及1300多万农民工随迁子女
建立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最直接受益的要属从农村到城市读书的学生。
近年来,随着农村学生大量涌入城市,给城市义务教育带来很大压力。特别是有些地区以及进城务工子女较多的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水平出现了城乡“倒挂”现象,有些城市学校公用经费标准反而比农村学校的还要低一些。
破解这一难题亟须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此次国务院通知一大亮点就是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现“两免一补”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随学生流动可携带。
“今后人到哪里,钱就到哪里。”教育部部长助理陈舜说,新的制度实施后,大约1300万从农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将会直接受益。
陈舜说,统一城乡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有利于实现教育经费可携带。就是钱随人走,即学生无论在城乡都可以享受“两免一补”政策,学生无论在哪里接受义务教育,国家都会按照不低于基准定额的标准足额安排补助。
记者从教育部了解到,此次改革除了惠及农民工随迁子女,另外四类学生也将受益。如寄宿制学生保障水平的提高将惠及3000万以上寄宿制学生;随着民办学校将和公办学校享受同样的公共财政支持,1200万左右民办学校就读学生也将受益;保障水平的提高也将覆盖500万左右小规模学校的学生,重点是村小教学点的学生;此外,不论是在普通学校还是特教学校就读的特殊教育学生也将受益。
“这次改革在统一政策的同时,范围扩宽了,标准提高了,义务教育投入分项目分级分担的机制更加完善,可以说所有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都会在这一次改革当中受益。”陈舜说。
改革时间表:明年春季学期启动 分两步到位
余蔚平介绍,此次改革将分两步到位,2016年先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2017年统一“两免一补”政策。今后国家还将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根据国务院通知,从2016年春季学期开始,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中央确定2016年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为:中西部地区普通小学每生每年60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00元;东部地区普通小学每生每年65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50元。
在此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继续落实好农村地区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和北方地区取暖费等政策;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按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同时,取消对城市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中央奖补政策。
从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在继续落实好农村学生“两免一补”和城市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的同时,向城市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推行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对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给予生活费补助。中央财政适时提高国家规定课程免费教科书补助标准。
(作者:韩洁、吴晶&&编辑:徐娟娟)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湖北日报网、最武汉(zuiwuhan01)官方微信。教育部:农民工随迁子女将全纳入城镇义务教育
本报北京2月28日电(记者郝帅)在今天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关于农民工工作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表示,将进一步扩大城镇义务教育容量,将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全纳入”。刘利民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年底,全国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学比例保持在80%。前不久,国务院农民工领导小组组织6个小组,分赴6省区督察农民工工作,其中一项就是考察农民工子女在当地接受教育的情况。作为小组成员之一的刘利民,带队去内蒙古考察了几所农民工子弟学校。刘利民表示,当前开展的主要工作有以下5方面:一是坚持“两为主”、完善“两纳入”解决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即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同时将常住人口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二是对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接收条件的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免除学杂费,不收借读费;对在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办学任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农民工随迁子女,也拨付相应教育经费。教育部还要求学校对随迁子女与城镇学生混合编班,在教育教学中一视同仁。三是加大财政奖补力度。四是扩大城镇教育容量,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将解决县镇(含县城)大班额问题作为重点任务之一。五是创新教育管理,2014年全面建立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制度,跨省转学手续通过网络就可以全部完成。刘利民还介绍了对保障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新部署:一是不断提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保障水平。全面实行按随迁子女实有人数足额拨付教育经费,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公共教育资源。增强公办中小学接纳能力,体现以公办学校为主。在超大城市和义务教育资源承载力短缺的特大城市,进一步推动流入地政府出资购买民办学校学额。二是继续消除随迁子女就学障碍。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中小学校要制定或主动公开相关政策,明确随迁子女招生计划、手续、时间等,简化就读手续,规范入学程序。同时,允许一些特大城市安排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逐步实现免试就近入学和对口直升。三是加强随迁子女学籍管理。完善随迁子女综合素质评价,建立健全随迁子女成长档案,为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学习、就业等提供基础性保障。四是进一步扩大城镇义务教育容量,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全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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