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税三期土地使用税申报时间的方式有哪些,申报期限是多久

金税三期系统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明细申报操作指引(终稿)(1)_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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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税三期系统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明细申报操作指引(终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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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06 月 28 日&&&星期二 出版 &&&第
关于金税三期系统启用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新纳税申报表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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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区新闻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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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地方税务局长清分局
关于金税三期系统启用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新纳税申报表有关事项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 为加强财产行为税业务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财产行为税部分税种申报表的通知》(税总发[号)要求,我省将于7月1日正式启用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新纳税申报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申报表启用时间
& 6月30日,金税三期系统停用房产税申报、房产税汇总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汇总申报功能,启用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新申报表。
二、申报表构成及如何填报
1、申报表构成
&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由《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以下简称税源明细表)、《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以下简称减免税表)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以下简称纳税申报表)组成。
& 房产税纳税申报表由《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和《从租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以下简称税源明细表)、《房产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以下简称减免税表)、《房产税纳税申报表》(以下简称纳税申报表)组成。
& 纳税人逐一填报全部房产、土地的税源明细表。有两宗或两幢以上税源明细的,应在税源信息采集界面点击“新增”按钮增加宗地信息或房源信息。税源明细表按照“谁纳税谁申报”的原则。
& 土地税源信息:地理位置、土地证号、宗地号、土地等级、土地用途等不相同的土地,均应分别进行土地税源明细填报。
& 房产税源信息:不同产权证的房产或同一产权证下有多幢房产的,应分别进行房产税税源明细填报。纳税人不得将多宗土地房产合并成一条记录填表。如果房产有出租情形的,纳税人应先填写《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再填写《从租计征房产税明细申报表》。 房产用途,按照出租用途填写。
& 纳税人填报税源明细表后,税收征管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纳税申报表和减免税表,经纳税人确认并按规定进行电子签名或手写签字后完成申报。
三、新申报表启用后以前所属期补申报和申报更正的业务办理
& 由于办理补申报和申报更正涉及滞纳金和处罚相关业务,网上申报暂不开通补申报和申报更正功能,纳税人需要到办税服务厅办理补申报和申报更正事宜。
四、几点注意事项
& 1、土地总面积,是包括了减免税面积的总面积,是税源明细表相应栏次的汇总值。房产原值,包括减免的原值、出租房屋的原值及土地地价。
& 2、纳税人在网上填报税源明细表有效期起止时间时,按季申报的应填报日起、按月申报的应填报日起,有效时间止都应填报日。否则在7月份进行申报时应申报土地使用税、房产税会出现错误。
& 3、首次申报时,纳税人需填报税源明细表,申报其全部土地(房产)的相关信息。此后办理纳税申报时,如果纳税人的土地(房产)及相关信息未发生变化的,系统自动生成纳税申报表及减免税附表,纳税人确认后即可完成申报。土地(房产)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仅就变化的内容进行填报。纳税人变更税源明细申报信息后,系统重新生成纳税申报表及减免税附表。如有变更申报的,只要在下一期申报期办理申报前进行变更就可以。
& 4、为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和办理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新申报表申报,您可登陆国家税务总局网上办税服务厅网址:https:///etax/,点击办税服务→下载专区→培训课件→下载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优化版)操作视频,自行观看学习(注:电脑无播放器软件的,应下载安装播放器软件即可观看学习)。
济南市地方税务局长清分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办税提醒
尊敬的扣缴义务人:
& 扣缴义务人依法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是个人所得税法赋予的法定义务。
& 当您向个人支付应税所得时,不论其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支付的应税所得是否达到纳税标准,均应在支付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填写《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电子模板),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支付应税所得个人的基本信息、支付所得项目和数额、扣缴税款数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
& 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应税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 为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和办理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您可登陆济南市地方税务局网站(jinan.)“资料下载”栏目下载《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基本操作指南(1.0版)》,自行观看学习。两项工作咨询电话: 12366
& 济南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
& 济南市地方税务局法规税政科
& 济南市地方税务局长清分局直属征收局
& 济南市地方税务局崮云湖中心税务所
& 济南市地方税务局平安中心税务所
& 济南市地方税务局五峰中心税务所
& 济南市地方税务局万德中心税务所
& 济南市地方税务局归德中心税务所
& 济南市地方税务局孝里中心税务所
& 两项工作申报网址:
& 国家税务总局网上办税服务厅网址:https:///etax/或山东地税企业综合办税平台客户端下载网址:http://。
&&& 济南市地方税务局长清分局关于2016年分征期申报缴款期限设置的通知字体:【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28号)的具体安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节假日所在月份申报缴款期限需要相应顺延,现将2016年度金税三期系统各税种申报缴款期限设置如下:
申报缴款期限
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税(代收代缴)、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
2016年1月20日
资源税、烟叶税
2016年1月14日
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税(代收代缴)、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
2016年2月24日
资源税、烟叶税
2016年2月17日
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税(代收代缴)、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
2016年3月15日
资源税、烟叶税
2016年3月10日
2015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申报、2015年度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
2016年3月31日
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税(代收代缴)、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
2016年4月20日
资源税、烟叶税
2016年4月14日
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税(代收代缴)、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
2016年5月16日
资源税、烟叶税
2016年5月10日
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2016年5月31日
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税(代收代缴)、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
2016年6月20日
资源税、烟叶税
2016年6月12日
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税(代收代缴)、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
2016年7月15日
资源税、烟叶税
2016年7月11日
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税(代收代缴)、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
2016年8月15日
资源税、烟叶税
2016年8月10日
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税(代收代缴)、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
2016年9月18日
资源税、烟叶税
2016年9月12日
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税(代收代缴)、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
2016年10月26日
资源税、烟叶税
2016年10月19日
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税(代收代缴)、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
2016年11月15日
资源税、烟叶税
2016年11月10日
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税(代收代缴)、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
2016年12月15日
资源税、烟叶税
2016年12月12日
  注:各申报期如需要改变申报缴款期限的,另行通知。
泰安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1月4日【】【】关于纳税人登陆金税三期系统进行纳税申报练习的通知
来源:海淀地税
尊敬的纳税人:
  金税三期系统将在8月上线,届时纳税人端申报界面将有所变化。为确保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后纳税人能正常进行纳税申报业务,金税三期纳税人端系统拟于6月25日对外开放使用,请您务必通过“互联网地税局”进行网上申报练习,尽快熟悉新系统操作。系统登陆方式与现行方式一致,登陆“互联网地税局”后点击“互联网地税局练习版”,进行练习操作,验证网上申报是否正常,现通知如下:
  申报练习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6月25日--30日  申报练习范围:纳税人端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各财行税种明细申报缴款(除车船税以外)、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缴款、外商投资企业土地税用费申报缴款、一税两费申报缴款。请您在上述开放的申报模块,依实际发生过的业务,录入金税三期申报系统进行练习,涉及税款的请以打印出缴款书为标志,但打印出的缴款书无需到银行缴款,签订三方协议的也不会自动划款。所有操作均为练习,不会对您单位产生影响。
  在进行申报缴款操作练习时,可能会遇到因征期已过系统自动计算滞纳金的情况,此滞纳金属于金三系统监控产生的正常测试数据,并不会影响您单位的真实申报记录。
  第二阶段:
7月1日—22日  申报练习范围:
  1、企业所得税申报缴款、车船税申报缴款、残保金申报缴款,互联网地税局涉税无纸化办公事项,退手续费,网上直报平台,票证管理。第一阶段开放的申报模块也可继续练习。
  2、在7月征期进行申报纳税人,无论当期是否有税,务必将当月申报信息,分别录入原申报系统和金税三期申报系统。请按实际业务在原申报系统进行真实申报、缴税。同时将该业务在金税三期申报系统进行同步练习,涉及税款的请以打印出缴款书为标志,但打印出的缴款书无需到银行缴款,签订三方协议的也不会自动划款。在金税三期申报系统所有操作均为练习,不会对您单位产生影响。
  如您在练习环境下不能正常完成申报,请与主管税务所进行联系、反馈。也可以拨打咨询电话(个税代扣代缴业务专属咨询热线)或12366纳税服务咨询热线,说明详细情况,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海淀区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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