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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湖州中考招生实施办法通知
作者:网编整理&&来源:湖州市教育局&&时间:
  各县(区)教育局,市属有关学校(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完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改革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的指导意见》(浙教基〔号)及《湖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湖州市2015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段招生实施意见的通知》(湖教办〔号)精神,为保证今年市区高中段招生考试和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提出如下实施办法,请遵照执行。
  一、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户籍在湖州市区的在校应届初中毕业生、往届初中毕业生(不含各类高中学校的在校生)。
  2.户籍不在本市市区的,但已在市区初中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在市区报考。报考时需填写《非市区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湖州市市区中考登记表》(见附件)。
  二、招生计划
  市区各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见市教育局和省教育厅下发的相关文件。
  三、报名工作
  (一)报名办法:在市区初中学校就读,并具有相应电子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就读学校报名。户籍市区在外地就读,或不具有相应电子学籍的初中毕业生直接到市教育考试中心报名。市教育考试中心地址:湖州市吉山北路6号,咨询电话:30792。
  本次中考报名考生的关键信息由电子学籍系统导入,其他信息另作补充或修改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4月8日至10日,考生向初中学校报名参加2015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和体育考试。4月13日至14日,各初中学校集中向市教育考试中心上报考生报名信息、中考加分和体育免试等证明材料。
  市区户籍在外地就读,或不具有相应电子学籍的初中毕业生于4月18日至19日向市教育考试中心报名。
  (三)初中学校中考报名工作内容及要求
  1.审核考生报考信息。一是审核学籍系统内每个报考考生的户籍所在地,核对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家庭地址、联系电话等考生基本信息。二是在中考报名系统内补充或修改考生其他信息。三是审核报考考生的学籍,查对考生的学籍变更情况(包括转学、留级、休复学等),确认省重点普通高中定向招生考生的资格。
  对非市区户籍的考生,各初中学校要对考生学籍年限、父母的务工或经商情况、居住情况、监护情况等进行审核,在《非市区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湖州市市区中考登记表》上如实填写学校审核意见。
  2.上报体育考试考生名单。各初中学校根据《湖州市2015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段招生实施意见》附件1(湖教办〔号),组织考生报名参加体育考试。对申请缓考、免考的考生由学校进行初审后上报,考生体育平时成绩由学校公示后上报市教育考试中心。
  3.审核上报加分名册。根据《湖州市2015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段招生实施意见》附件3(湖教办〔号),由各初中学校对加分考生的资格和分值进行初审,制作加分考生名册,详细录入加分分值、测试项目、测试时间和等级,并收集加分证明与证件。
  4.收取中考报名费每人65元。
  (四)初中学校向市教育考试中心集体报名应交材料
  1.纸质材料:中考报名册、报名情况统计表、非市区户籍考生名册、加分名册及有关证件、体育免考缓考考生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其中中考报名册、报名情况统计表须同时报区教育局一份。
  2.网上报送:按规定时间报送考生基本信息、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加分信息、体育平时成绩、符合定向招生条件的考生名单等数据文件。
  (五)市区户籍在外地就读,或不具有相应电子学籍的初中毕业生向市教育考试中心报名时应带物品:
  1.户籍证书(户口本或户籍管理中心出具的户籍证明)。
  2.学籍证书(义务教育证书或毕业学校证明),毕业学校出具的综合素质测评表及体育平时成绩证明。
  3.符合加分条件考生的加分证件或证明(均需原件)。
  4.报考费:每人65元。
  四、志愿填报
  2015年市区中考招生志愿为考前填报,考生填报志愿的时间为5月11日至13日。各初中学校负责数据的录入与报送。5月14日前,各学校向市教育考试中心上报本校考生的志愿信息。
  (一)各初中学校要加强初中毕业生志愿填报的宣传指导工作,召开毕业班教师会议、学生会议和家长会议,向教师、学生和家长宣传今年市区高中段招生的办法与形势,鼓励更多的考生报考高中段各类学校。同时要向考生讲清各类学校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要求以及各高中学校招生人数、招生范围、报考条件和收费标准等。指导考生根据本人实际,客观、合理地选择报考志愿。志愿填报遵循考生自愿原则,教师不得代填。
  志愿信息网上报送后,市教育考试中心将分别打印考生志愿确认表,经考生和家长签字确认后方有效。非经考生本人和家长签字确认,所填志愿无效。
  中考志愿信息为保密信息,各初中学校要强化信息的保密管理,确定专人负责管理,不得向外泄露。
  (二)考生要按本人意愿并征求家长意见认真填报志愿,愿意报考的学校不要漏报,不愿报考的学校不要填报。
  1.普高志愿。考生可填报5个普通高中志愿,可以从面向市区招生的普通高中中选择适合本人就读的学校,按本人志愿顺序填报,并在相应栏目内填入招生学校代码。
  湖州中学、湖州二中今年在中考前招收初中保送生,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中考,具体详见相关文件或学校招生通知。
  湖州中学今年招收AP国际班,该国际班有单独的志愿代码,可以与其他各志愿兼报。
  今年,市区有八所普通高中继续招收宏志班、实验班。具体分为二类:一是宏志班。菱湖中学、南浔中学、湖州新世纪外国语学校面向市区招收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宏志班学生。二是特色实验班。吴兴高级中学和湖州一中招收创新实验班,湖州五中招收教改实验班,双林中学招收蓉湖创新实验班,练市中学招收课改实验班。以上八所普通高中的宏志班、特色实验班有单独的志愿代码,均要求在考前填报相应的招生志愿。除湖州一中创新实验班、双林中学蓉湖创新实验班要求在普高第四志愿之前(含第四志愿)填报外,其它六所学校的宏志班和实验班均要求在普高第三志愿之前(含第三志愿)填报。
  报考湖州一中音乐、美术特色班的考生需在普高志愿表中填报相应的志愿(分别是湖州一中音乐班、湖州一中美术班)。考生还需提前到招生学校报名,参加术科专业测试,测试合格者方可填报以上志愿,否则无效。
  为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今年湖州市体育运动学校首次招收高一新生。符合学校报名条件的考生,需提前到学校报名,并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测试合格者方可在普高志愿表中填报相应的志愿,否则无效。具体报考要求、录取办法详见学校招生简章。
  2.中职志愿:今年本市面向市区招生的中职学校的“3+2”、“5年一贯制”高职班、高职预科班、职普融通实验班和高级工班,仍按专业填报志愿。考生可从面向市区招生的中职学校的相应专业招生计划中选择5个专业志愿,按本人意愿填报志愿顺序,并在相应栏目内填入招生学校专业代码。
  我市中职学校其他普通专业和市外中职学校(有省计划下达)招生不填报志愿,凭中考成绩单(即《录取报到证》)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根据招生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的意愿,双向选择录取学校和专业。今年,根据省、市中职课程改革方案,我市中职学校实行按专业大类招生,学生可在一学期或一学年后选择专业方向和发展方向(就业或升学)。
  报考湖州艺术与设计学校艺术特色班(音乐、美术专业)、服装礼仪班和航空服务班的考生需提前到招生学校报名,参加专业面试。
  五、学业考试与综合素质测评
  (一)学业考试
  实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制度。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也是高中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各区和学校不再单独组织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被湖州中学、湖州二中、中等职业学校涉农专业提前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中考的文化课考试,可由学校根据平时学业成绩或单独组织考核来评定。
  中考考试科目、分值和时间详见《湖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湖州市2015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段招生实施意见的通知》(湖教办〔号)。
  (二)综合素质评价
  高中段学校录取新生时必须把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作为必要条件,市属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招生应达到2A2P及以上等第,其他高中段学校招生一般应达到4P及以上等第。
  (三)高中段招生录取总分为:学业考试总分(满分570分)+体育成绩(满分30分)+艺术成绩(满分20分)+加分(不超过10分)。其中,体育成绩由平时成绩(10分)和专项测试成绩(20分)二部分组成;艺术成绩根据综合素质考核中“艺术类”测评等级记分,P等及以上记20分,E等记0分。
  (四)考试、考务
  1.体育考试: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组织并实施,预定考试时间为4月25日至27日。
  2.中考考点设置:由市教育考试中心会同吴兴、南浔区教育局安排落实,市区所有考生异校参考。
  3.中考评卷:中考文化课评卷采用网上评卷,考生须按网上评卷的要求进行中考答题,学校也应做好相应的指导与演练工作。
  4.成绩发布:中考评卷和成绩校验结束后,即日发布中考考试成绩,次日发布高中学校录取分数线,考生可到毕业学校查询,并在成绩公布后次日到毕业学校领取中考成绩单(即《录取报到证》),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或代交考生的《录取报到证》。考生也可通过湖州教育考试网()或拨打中国电信声讯台、中国移动信息查询热线12580查询成绩。
  5.成绩查对:考生如对公布的成绩有疑问,可向毕业学校提出成绩查对申请。查对时间为成绩公布后二天内,由学校统一登记后上报市教育考试中心。成绩查对限查主观题评卷中有无漏评、积分及统分误差,不查评卷宽严,不查客观题。每生限查二科,如查对有出入的可申请查对其他科目。
  六、录取
  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
  高中段学校在达到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要求的考生中,根据其志愿、招生录取总分(提前招生根据学校组织的综合测试情况或保送生资格认定),按照招生计划进行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烈士子女可根据考生意愿录取。生源学校可以通过网络查询本校毕业生录取和报到情况。
  高中段招生录取工作分提前自主招生和集中统一招生两个阶段进行。
  (一)提前自主招生
  今年,湖州中学、湖州二中实验班提前招收初中保送生,中等职业学校涉农专业实行提前自主招生,有意报考此类实验班或专业的考生需提前到招生学校报名,并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保送生资格认定或综合测试。保送生资格认定或测试后,由学校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中考文化课考试。其他考生一律在中考后录取。
  湖州中学、湖州二中保送生的资格认定,湖州一中音乐、美术特色班的专业测试,湖州艺术与设计学校艺术特色班、服装礼仪班和航空服务班的专业面试,湖州现代农业技术学校(涉农专业)和湖州交通学校(涉农专业)的综合测试由招生学校组织,市教育局进行监督。招生学校要事先制定报名、保送生资格认定、测试和面试办法,经市教育局同意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保送生资格认定、测试和面试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保送生资格认定、测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不参加录取。招生学校须在规定时间内将认定、测试结果上报市教育局和市教育考试中心。
  (二)集中统一招生
  1.普通高中集中统一招生
  市区普通高中招生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考生高中段招生录取总分和志愿顺序,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进行。已经被上一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参加下一志愿的划线,未被上一志愿录取的考生进入下一志愿参加划线。
  (1)省级重点普通高中定向招生录取。湖州中学、湖州二中、菱湖中学、吴兴高级中学和南浔中学定向招生录取按《湖州市2015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段招生实施意见》附件2(湖教办〔号)执行。初中学校被省重点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数未达到定向分配名额的人数时,可在有资格有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降分录取,直到达到定向分配人数,但降分分值控制在10分以内(含10分)。如果降10分后,初中学校仍未完成定向分配计划,则未完成名额纳入招生学校的统招计划中。各重点普通高中提前招生人数和宏志班、特色实验班录取人数,计入各初中学校定向分配完成名额数。
  (2)特长生录取。各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办法按《湖州市2015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段招生实施意见》附件4(湖教办〔号)执行。
  (3)报到注册。已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持《录取报到证》于成绩公布后5天内到录取学校报到。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到的,应向录取学校办理请假手续。招生学校不得拒收录取在本校的考生,不得招收未录取在本校的考生,不得突破计划降低录取分数线违规招生。招生学校于新生报到之日起通过网络随时报送已报到的新生名单。
  2.中等职业学校集中统一招生
  面向市区招生的中职学校限以下三类:一是市区中职学校;二是本市三县中职学校的省、市示范专业;三是省教育厅下达计划的外地中职学校部分专业。
  (1)本市中职学校的“3+2”、“5年一贯制”高职班、高职预科班、职普融通实验班和高级工班,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划线录取。录取名单公布后5天内,考生凭《录取报到证》到招生学校报到。
  (2)除“3+2”、“5年一贯制”高职班、高职预科班、职普融通实验班和高级工班所开设的专业外,本市中职学校其他普通专业不需要填报志愿,考生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双向选择录取。在市区招生的录取时间为分数线公布以后5天内,考生凭《录取报到证》到招生学校报名录取,以缴费为准。在录取阶段,招生学校应通过网络随时向市教育考试中心报送录取名单。
  (3)经省教育厅批准在我市招生的外地学校,在市区招生的时间为7月5日。考生可到设在市教育考试中心的外地学校招生录取市场,直接向招生学校办理报名录取手续。招生学校在录取结束后向市教育考试中心办理有关手续。
  七、工作要求
  (一)严格遵循考生自主、自愿填报志愿的原则。考生志愿是考生和家长意愿的真实反映,学校与教师除正常的政策宣传与指导外,不得违规干预考生填报志愿。对于违规干涉考生填报志愿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各高中段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对违规录取的学生,市教育局将不予注册学籍。各高中段学校要规范招生行为和新生的学籍管理,做到学生就读与学籍所在学校相一致。
  (三)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招生工作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各学校要严格实施阳光招生,保证招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抓好招生的各项工作,规范操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和检查。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坚决查处违规招生行为。对工作不认真负责,造成不良后果,弄虚作假,违反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全市高中段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八、本办法解释权属湖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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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李远航)
经营许可证编号:060601京ICP备京公安备:南浔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16年南浔区小学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_文件_文件通知_南浔教育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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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日&
出处:南浔教育信息网
作者: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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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南浔区教育局文件
浔教办&[2016]&54号
南浔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16年南浔区小学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成校:
为做好2016年小学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2016年南浔区小学招生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 &南浔区教育局
&&&&&&&&&&&&&&&&&&&&& &月18日
&年南浔区小学招生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切实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保障学生入学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全面促进义务教育健康、均衡、和谐与优质发展。
二、招生政策
(一)入学年龄
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6周岁,即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学龄儿童,(以下简称: “新生” ),各校严禁招收不足龄儿童入学。
凡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应当全部入学,依法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具有南浔区户籍的新生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凭有关材料,向户籍所在的小学提出申请,经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批准后,办理缓学手续后可适当推迟入学。
(二)招生原则
招生工作坚持户籍所在地就近免试入学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施教区,由户口和房屋产权证等确定应入学学校。所有学校施教区范围按原规定保持不变。
(三)招生报名
<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16 FONT-FAMILY: 仿宋_GB年南浔镇、南浔经济开发区各公办小学采取分类统一报名的办法,招生报名时间统一为2016年7月5日,逾期不候;其它乡镇各公办小学参照分类统一报名的办法自行确定报名时间,招生报名时间不早于2016年7月1日。
新生户籍迁入、房产办理、父母的社会养老保险和浙江省居住证、浙江省临时居住证等时间统一截止为2016年6月20日。
1.施教区类新生
(1)第一批:新生户籍在施教区、且父母或本人在施教区有房产的。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套:
①新生及其父母的户口簿;
②父母或新生本人的房屋产权证、契税证和土地使用证;
③新生的学前教育登记卡;
④新生的预防接种证。&
南浔中心城区范围内的新生户籍和父母或本人住房不一致时,以父母或监护人(包括新生)的住房所在地为依据确定报名学校。
(2)第二批:新生户籍在施教区,但父母或本人不具有施教区房产的。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套:
①新生及其父母的户口簿, 新生的出生证;
②新生家庭在施教区实际居住地证明(如租赁协议)和社区(行政村)证明;
③新生的学前教育登记卡;
④新生的预防接种证。
2.政策类新生
属“相关政策性安置”的新生,即包括驻湖部队随军子女、引进人才子女、招商引资投资者子女、港澳台胞子女、华侨子女、海外回归浙商子女等。此类新生到南浔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套:
①新生及其父母的身份信息(如新生户口簿、父母身份证件与学历证明、投资者注册企业法人证书等);
②按相关规定经有关部门确认盖章的证明材料。
3.统筹类新生
(1)第一批:新生户籍不在施教区,但新生父母或本人在施教区内有房产的。此类新生以房产证为依据确定报名学校,并填写愿意服从统筹安排的承诺书。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套:
①新生及其父母的户口簿,新生的出生证;
②父母或新生本人的房屋产权证、契税证和土地使用证(或提供购房合同和全额付款发票);
③新生的学前教育登记卡;
④新生的预防接种证。
(2)第二批:新居民子女,父母在南浔区已申领《浙江省居住证》的适龄儿童。此类新生以父母居住证为依据确定报名学校,并填写愿意服从统筹安排的承诺书。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套:
①新生及其父母的户口簿,新生的出生证;
②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南浔区申领的浙江省居住证;
③新生的学前教育登记卡;
④新生的预防接种证。
(3)第三批:符合南浔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新生。此类新生以父母临时居住证为依据确定报名学校,并填写愿意服从统筹安排的承诺书。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套:
①新生及其父母的户口簿,新生的出生证;
②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南浔区办理的社会养老保险卡和缴纳清单(一年及以上且在有效期间);
③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南浔区用人单位签订的合法有效劳动合同或持有的工商营业执照;
④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南浔区申领的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一年及以上且在有效期间);
⑤新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相对固定住所证明(如租房协议等),临时居住地所属社区(行政村)证明;
⑥新生父母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发的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
⑦新生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发的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的证明;当地学校同意外出借读证明,已在省内学校就读的提供《浙江省学前教育登记卡》,在省外就读的提供原就读幼儿园证明;
⑧新生的预防接种证。
(四)审核录取
1.招生学校审核时间为2016年7月6日-7月12日,重点审核户籍、房产、社保、浙江省居住证、浙江省临时居住证、计划生育等相关信息,审核信息时应积极主动与公安局、住建局、人力资源社保局、卫计局等部门联系。
2.招生学校根据招生原则和审核情况录取新生,分批录取完成招生计划,录取顺序如下:
第一批:施教区类;
第二批:政策类;
第三批:统筹类中在施教区内有房无户;
第四批:统筹类中来浔新居民子女;
第五批:统筹类中符合条件的来浔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全区招生学校要确保施教区类新生百分之一百入学,严格按相关政策规定安排政策类新生入学,积极稳妥接受统筹类新生就读,未被录取的统筹类新生回户籍所在地的施教区学校就读。各招生学校把录取的新生名单于2016年7月13日前及时上报南浔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新生录取名单经教育局审核后,招生学校于2016年7月15日统一向社会公布,名单以外一律不得招收,否则新生电子学籍档案将不予入库。开学二周内各校应及时将录取新生的信息规范地录入学籍管理系统。
(五)民办学校招生
南浔锦绣实验学校和上外附属浙江宏达南浔学校的招生工作,由学校按招生计划制定好招生方案,报南浔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自主招生,招生工作原则于2016年6月30前完成,并于2016年7月1日前把录取的新生名单报南浔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六)民工子弟学校招生
南浔思进小学、南浔向阳小学、南浔利民小学、练市国强小学等四所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的有关要求(详细见附件4证件材料清单)和核定的办学规模标准,制定招生计划并报所在乡镇(开发区)和区教育局备案,严禁跨区域招收。招生工作结束后按规定向区教育局报送有关信息材料,办理有关手续。
(七)特殊学生
具有南浔区户籍的适龄残疾儿童可到户籍所在地的学校申请随班就读或送教上门。
(八)插班生
插班生是指一年级新生以外、符合就近入学条件需要在相关学校中途插班就读的非毕业班学生。插班时间一般在新学年开始,各校在学年中间原则上不接受插班生。施教区内的户籍生因生活基础发生变化,可凭户口簿和父母(或监护人)房产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的学校登记,学校在不突破班额的前提下,审核批准后给予安排。
三、招生要求
(一)建立招生领导机构
各招生学校要成立相应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程序,公开、公平做好招生工作。
(二)科学制定招生政策
各招生学校在对辖区内新生进行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广泛听取意见,根据本实施办法,科学制定招生计划,确保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新生入学。各招生学校要根据实施办法,结合地域实际情况,制定招生办法,报区教育局备案。
(三)完善招生公告制度
各招生学校应坚持招生工作的公开、透明,招生有关政策、办法等在招生前必须向社会公告,公告内容应包括: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报名办法、需携带材料等。
各招生学校要加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宣传,加强与村、社区的联系与协调,采取多种渠道及时发布招生信息,尤其帮助进城务工人员及时了解入学条件和报名程序。
(四)严格规范招生秩序
严格按照划定施教区招收学生,学校不得举行或者变相举行与入学相关的考试、测试,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类考级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和依据。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审核各批次学生报名条件,防止各类违规招生行为的发生。
四、招生服务
南浔区教育局设立招生政策咨询电话和违规招生举报投诉电话,接受招生政策咨询,受理、查处有关违规招生的举报和投诉。招生政策咨询电话:;违规招生举报投诉电话:。
附件:1.施教区类新生入学申请书
&&&&2.政策类新生入学申请书
&&&&3.统筹类新生入学申请承诺书
&&&&4.民工子弟学校入学申请承诺书
&&&&&&&&&&&&&&&&&&&&&&&&&&&&&&&&&&&&&&&&&&&&&&&&&&&&&&&& && &&&
& 抄送:湖州市教育局,区政府办,王青同志。&&&&&&&&&&&&&&&&&&&&&&&&&
& 南浔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5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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