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工作了,女生还在上大学,男生会不会看耽美漫画因为太忙而很少和女生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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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继续更新的,真心希望尤其是女同胞们认真看一下,
虽然我知道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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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恋爱篇
要早恋不要早婚
什么年龄女生适合谈恋爱?从高中就适合。最晚,16岁的年轻人绝对可以体会爱情了,但是由于升学考试的压力,家长老师为了管理方便,就一刀切说不准‘早恋’,说18岁以前那种感情不是爱情。女生到了大学绝对应该抓紧时间谈几次恋爱,释放被压抑过的人性,享受恋情的愉悦;更重要的是把恋爱当作一个学习的过程,探究和了解不同男人的人性,给将来正式的择偶铺路。我们的口号是,要恋爱,但不要“毕婚”。
大学可以增加我们的知识和经验,但我们的性格情操一般在18岁的时候已经趋于定型了,将来难以再改变,只能够掩藏。大学的时光给我们女生提供了一个绝佳的机会,以最小的风险,在男人们开始深度掩藏他们的性格情操之前,充分的认识他们并了解自己的需要。在恋爱中我们可以探究‘男人能不能为爱人改变自己’的传说真相;我们可以观察男人的日常言行如何暴露他们的真实特质;我们也可以体验什么对于我们可以真的无所谓,什么我们绝对没法做到无所谓。恋爱是一个互相探究的过程,但不是女人一再退让的过程,要坦诚地与对方交流,但不要以爱情的名义不断妥协。
大学的恋爱也是一种顺应人性、享受生活的方式,是对学习生活的调剂;但是大学恋爱的目的不应该是结婚,作为学生实际上也没有能力去考虑婚姻。结婚与否不能凭一时感情冲动决定,充分体验过感情的过程,在恋爱中更了解自己也更了解他人、更了解人性之后,再去以一个比较成熟和理性的态度去看待婚姻。所谓“爱情修成正果就是婚姻”这种说法是很荒谬的,爱情本身可能会起伏变动,你不爱一个人了就可以分手,但是婚姻关系是一系列法定的权利义务,是两个家庭的复杂纠葛。在中国现在的法律和大部分人的经济、家庭状况下,单单“奉爱成婚”是一种不负责任的幼稚行为。
什么是“健康的”爱情?
对爱情,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定义,而且爱情是一个过程,有变化、也有不同的阶段,更有不同的表现方式。不过,笔者认为,幸福的爱情总是相似的,而不幸的爱情各有各的不幸。幸福的爱情,这里指的是给双方都带来正面的情绪反馈和心灵的成长、通常较为稳定长久,即使分开也比较“和平”的那种爱情。对女生来说,一个重大的不幸根源就是男权思想,一方面它在社会上无处不在,另一方面,它可能来自对方,也可能就在你自己的观念里。
在这里只想提出,“幸福的爱情”在心灵层面的几个基本的要素:平等、相知、欣赏。平等又意味着自愿结合和相互尊重,即使分手也不会做出伤害对方的行为;而相知意味着较长时间的各种相处和充分、坦诚的交流、了解双方的为人;在平等、相知的基础上,如果两个人相互欣赏,自然会成为良好的伴侣。这种心灵层面的要求,对于人类来说应该是最重要的。至于身体的吸引、和谐,还有激情的迸发等等,虽然也是爱情中不可或缺的部分,但是如果没有心灵的和谐作为引导,恐怕只是昙花一现,难以维持的。
爱情高于自我?
女生一定要树立正确的恋爱观,避免大学恋爱可能对我们造成的一切伤害:在涉及到个人利益的时候不要去做任何赌博,凡是能够预见到对未来有不利影响的可能的情况,宁可中断恋情更换男友也不可以妥协自己的关键利益。总教育女孩子“爱情至上”,说女孩子维护自身利益是缺德的那种观点,是很男权的。只要反过来想想,男生中有多少是“朋友如手足,妻子如衣服”(因为朋友是未来的社会资源)、有多少会为了女友放弃自身的前途和发展?相比之下,“为爱牺牲”的女生太多了,这并非女性天生“傻”,更多是舆论洗脑的结果,这种做法不算“纯”,而是“蠢”。因为相爱必须是两个平等的个体之间基于充分了解的相互尊重、欣赏,而不是一方放弃自身,依附另一方,那是主奴关系!
在众多对女性有害的男性特质中,男权思想是最灾难性的。所谓‘大男子主义的男人有责任感’,完全是男权舆论自吹自擂造成的误解。男权的本质就是特权,特权就是别人需要无条件的满足他。在他没用任何实际行动证明他有‘责任感’之前,你要先满足他一大堆无理要求,他会暗示你只有满足了他这些要求的女人才值得他去‘负责’;但是你去满足他那些要求,给你带来了多大的损失?他所谓‘负责任’的方式根本抵偿不了那些损失。比如让你不要读研了,不要出国了,他有没有办法抵偿你终生的损失?没有。他的意思是‘有我爱你了你还想要什么其它利益?’
而且男权的、大男子主义的男生做任何付出,其实都是为了维持他的特权,一旦他这个付出换不来特权了,他就绝对不做了。比如离婚后,如果小孩跟了母亲,这些所谓的大男子主义、负责任的爸爸,花在孩子身上的钱绝对比离婚前要缩水好多,甚至不给抚养费。孩子仍然是他的亲生孩子,但是不和他住一起和他可能不亲了,他认为将来父权得不到保障了,他就可以不管小孩。对亲生小孩尚且可以“无利不起早”,对别人他更好意思。他认为你这个女人对他有价值(有性魅力啊、带出去有“面子”啊、家庭条件好啊、性格逆来顺受能为他默默付出啊……),他可能还会做‘负责任’的姿态,一旦他认为你没价值了,分开的时候他可以连道义都不讲。社会上这样的例子很多。男权思想、“大男子主义”在男人身上绝对不是魅力,在女人身上也不是。有些人故意混淆视听,把做事有决断、有担当等优点归为“大男子主义”,其实并非如此,负责人、有担当、有决断这些优点,无论男女都应该努力做到。女人应该找负责任、有决断的男人,但不能找要求你一切都听他的、只有他有权力“决断”的男人。很多女人同样是男权的维护者,会劝自己的闺蜜“男人就是这样的,女人嘛就是要多理解他们”之类的,而不会客观地劝她增进交流,坦诚提出自己的愿望,和男人互动。维护男权的女人也是绝对不可深交的。
什么样的男人是男权者?
为什么有的男人恋爱时对女人很殷勤,很体贴,结婚后却变得冷漠,没有沟通,好像她欠他的,她做什么事情都是应该的,恋爱时表现出的殷勤和体贴,怎么就没有了呢?
一个声称可以为你去死的男人,哪怕他真的可以为了你跟人家去决斗,甚至去自残,他是不是真的爱你呢?这样的男人,有着偏执的病态,更容易在女友决定离开他的时候,歇斯底里的疯狂报复。这种例子也是很多的。
这就是男权的男人,他们表现出的,不是爱,而是占有欲,他们功利性的付出,在他们成功(或者失败)确定下来以后,就完完全全地走样了,成功了就不再付出,失败了就疯狂报复。
男权男人可以从日常小事,他的只言片语识别出来,比如说些“女人就是头发长见识短”之类的话,或者对女性表现出不尊重、不信任。在恋爱中的我们往往没有提起重视,认为那些男权言行是细枝末节,或者是他说着玩的,听到也就过去了。女人结错婚就是这样结错的,就是因为恋爱时忽视细节,然后婚后再感叹当初为什么没看出他是这样的人。
男权者的几大特点:自大,自私,没有同情心。
自大就是把不是自己努力的结果拿来炫耀自己的优越性。比如说因为男性伟人多,而他也是男性,所以他就该比你高一等。
自私不是指保护自己的利益,而是想要侵占别人的利益,也就是平白的觉得别人都欠他的,欠他们家的,你做事情要以他或他家利益最大化为准。
没有同情心指的是不同情弱势群体,尽管他自己可能也是某种弱势群体的一员,但他不同情比他还弱势的群体。有趣的是这种没同情心的人有时候也会显得愤世嫉俗,对社会上一些‘仗势欺人’的事情表示愤愤不平,那是因为他认为那些事情将来是有可能发生在他自己身上的,所以他会紧张。但是对于永远不可能发生在他身上的事情,发生在别人身上他也不同情。比如听说小孩子被父母虐待他就会没反应,因为他永远也不可能再变回小孩子了,他父母也没法虐待他了,所以他就漠不关心。
除了小细节可以揪出大缺点,我们也可以用女性问题来试探男生。比如把社会上女性遭到不公正待遇的新闻或故事讲给他听,看他的反应。如果他的态度漠不关心,或者说性别歧视不存在,或者说那都是女性自己的错误造成的,或者说他说要保持中立……那他绝对是男权男。前面几种态度是很明显的,但是这个‘中立’就比较有迷惑性。但是你仔细想一下,一边强势一边弱势的时候,你说你中立,其实和站在强势一边是一样的,也就是对弱势方的遭遇没有感觉。在男权和女权问题上,只有不了解,还需要继续学习的人。但没有了解了之后还可以、还应该“保持中立”的。因为平等与不平等之间是没有中立带的。平等的时候才谈得上中立,现在双方不平等,哪儿来的“中立”?
如果你认清了一个男生是男权者,并不是说你就不可以和他再交往了,你还是可以把他当作学习材料来交往的,只是不把他当作可能的结婚对象就好了。而且,男权思想的形成往往也有很深的家庭和文化背景,那些抱着“改造男人”的雄心壮志的女孩子,也要量力而行,讲究策略,提防在劝说过程中引来对方的侮辱和报复。
什么样的男人是好男人?
自称好男人的男人太多了,你会发现很普通的男人也会自称好男人,因为他们没有其他突出的优点可以引以为豪;或者会有男人声称他真心的爱你了所以就是个好男人,但是不要忘了,男人的天性决定了他们很容易爱上异性,这种爱其实挺廉价;甚至没有女性青睐的男人也会自称好男人,声称自己没有‘沾花惹草’也算是个不小的优点…… 到底什么才是‘好男人’应该具有的基本特征呢?让我们来下一个符合女权社会(也就是真正男女平等的社会)图景的定义:(当然反过来“好女人”也应该符合同样的标准)
1. 好男人知道被女人爱是一种荣幸, 而不是他“应当”的权利。他首先应该知道除了他母亲之外的女人,都没有爱他的义务。女人并不因为被他爱上了就有义务去爱他。他也应该清楚,并不因为他为女人做了什么,他就有权要求女人必须爱他。(当然反过来对女人也是一样,为男人苦苦付出并不意味着对方就有义务回报。)他所能做的就是去向女人证明他有什么与众不同,为什么值得女人去爱。女人如果爱他,应该是出于女人自己欣赏他,而绝不是因为他一厢情愿地“为女人”做了什么。
2. 当他被女人拒绝或疏离的时候,他可以伤心、沮丧,可以思考以后如何做得更好来赢得女人的心,但他绝不应该有埋怨女人,怨恨女人的想法,不应该觉得女人犯了什么错误。这道理和1是一样的。
3. 他可以只爱美女,他可以不想和丑女约会,但是他对待丑女必须和对待美女一样具有礼貌和尊重;对待并不是他女朋友的女人,无论美女还是丑女,他必须乐于提供同等的帮助。
好男人是稀有的,好男人的头衔没有那么廉价,如果一个男人缺乏以上三点中的任何一点,那他绝对不配被称为一个好男人。
同居有没有必要?
大学里没有这个必要。同居主要是为了模拟婚后生活,试验一下两人在近似婚后的状态下会暴露出哪些问题,能不能合得来,该不该结婚。但是大学里情侣同居是不能模拟婚后生活的。因为对大部分情侣而言,两个人都不上班,经济不独立,生活图景和将来的婚姻生活完全谈不上相似,面临的问题也和婚姻生活中的问题不同,即使搞同居试验也试验不出个所以然来,恐怕只是增加了怀孕的风险,减少了学习的时间。所以要同居应该等毕业有了工作,正式以结婚为目的谈恋爱的时候再说。
性行为的“洁身自好”
在性方面,女生一定要做到‘洁身自好’。但我们这里说的洁身自好不是封建贞操观里那一套。
洁身,是指不发生无保护的和不洁的性行为。意外怀孕和性病的危害大家都知道,都是终身不可逆的危害,所以无保护的不戴套性行为在有知识的大学生中相对较少;但是不洁性行为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如果两个人中有一个卫生习惯差,即使两人都没有性病(病毒性的感染等等),也会导致女性的“妇科病”(炎症、感染)。中国已婚女性至少三分之一都有妇科病,卫生习惯差就是一大元凶。而且卫生习惯差的往往是男方,而得病的却是女方,这跟双方生殖器官的构造有关(外露通风的和内闭潮湿的),不易得病的男人,往往也不替伴侣考虑,不讲究卫生。因此女生自己更该注意监督伴侣的卫生习惯。
自好,就是尽量不要和不是自己真心喜欢的人发生性关系。和不真心喜欢的人发生性关系可能有以下原因:好奇,赶时髦,同情,不好意思拒绝,或者以前曾经喜欢过、现在不喜欢了,但是感到无从拒绝等等。为了自己的安全,选择性伴侣的人品也很重要,要确保随时想要终止关系就可以终止,不要受到坏人的胁迫。
拒绝“无辜”的男友强奸犯
性自由权利不可缺少的一个组成部分就是:女性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面对任何人,都有拒绝性行为的权力,包括对她的丈夫也不例外。而且女性拒绝性不需要说第二遍。当你明确说过你不想和他发生性之后,他肯定就明白你不想,至于你为什么不想,不关他的事。如果他再反复提出同样的要求,无非是想把你的脑子搞混,让你做出违背自己意愿的事情,这个目的他心里是很清楚的,这就是卑鄙无耻,他一点都不无辜。遇到企图强行跟你发生性行为的人,不要对他抱有幻想,不用和他解释,也别考虑他还有什么其他优点或可怜之处,应当立刻绝交。
男人的一个常用伎俩,就是责备你不满足他给他带来了痛苦,试图让你感到你是有过失的一方。要知道女性没有满足任何男人性需求的义务,即使这个男人是她的男友,丈夫或曾经的性伴侣。男性有欲望时不得到满足也不会对其生理或心理造成任何创伤(没有女人的时候他们自己不也过来了!);而违背自己意志发生性行为的女性,其心理创伤如果不经过治疗就是永久性的。这种‘女人有义务满足男人’的思想,也是不折不扣的男权思想。
这种男人的可怕之处在哪里呢?女性违背自己意志发生性行为之后(说白了就是遭到‘强奸’之后),将遗留下伴随终生的深重心理痛苦(这种心理痛苦和性行为是否第一次无关,和性行为中身体是否受伤也无关,而是由于女性无法对自己的身体享有自主权而带来的强烈不安全感)。笔者采访过的数位老年女性都曾表示,自己一生中从未享受过性行为,因为丈夫根本不顾及她们的感受,每一次都是全身紧张地等待折磨结束。男人为了满足自己的一次欲望,就可以不在乎你留下一辈子的痛苦,这是何等的残忍,这都做得出来他还有什么做不出来的?这种‘把你挫骨扬灰也要满足我一时之快’的自私,就是男权习气的体现。
“毕婚”误区再谈
我们前面还讲过,大学女生要恋爱但不要当毕婚族——就是不要一毕业就和大学恋人结婚。
珍惜“纯洁”爱情?
毕婚族女生抢时间结婚第一位的原因是珍惜“纯洁”爱情,渴望婚姻。其实大学爱情之所以被称作纯洁,是因为它没有经过双方共同面对现实难题的考验,所以尚未出现硬伤的裂痕。如果爱情未出现裂痕的原因只是因为它没有经历考验,则不能说明它是稳固的真爱。结婚是为了把大学的爱情定格在这种没有裂痕的状态,但是剥去了象牙塔的保护,校园中产生的爱情终究要承受现实的试练。渴望婚姻而结合的双方也是从未工作过,没有社会经验,前途未卜的年轻人,他们的爱情有多稳定呢?约一半的毕婚者表示后悔早结婚,也有约一半的毕婚夫妇以分手告终。越早结婚则婚姻越不稳定,是任何一个结离自由的社会的普遍规律;美国的高离婚率也是由30岁以下初婚的人们支撑的,而晚婚者的离婚率则很低。
成为“剩女”很可怕?
女生毕婚的第二位原因是怕将来工作忙无暇恋爱,也就是害怕成为“剩女”。看来制造剩女恐慌的宣传在不少女大学生身上起了作用,让她们在最容易做出结婚决定的年龄结了婚,但是最终把其中的一半毕婚女变成了离婚女,不仅依然“剩”着,而且由于离婚经历,更难再婚。另外,如果一个女人独立自主,有自己的事业、爱好和朋友,“剩”有什么可怕?男人为什么就不怕“剩”呢?很多时候,女性不得不结婚就是一个孩子的问题,或者说,是中国法律所强制的,孩子“上户口”的问题。后面“婚育篇”还会讲到。
找不到工作先把婚结了?
女生毕婚的第三大原因就是为了躲避就业压力,找不到工作先把婚结了也算是办成了一件事。不用说,如果是和不富裕也没‘关系’的人家联姻,是避不掉就业压力的,蜜月之后还是要去挤招聘会找工作。如果是嫁到有钱人家做家庭主妇不用找工作,或者嫁到有‘关系’的人家可以给安排工作呢?首先人家既然可以给你这个利益,也就有本事把这个利益收回,就看你能不能永远让人家高兴了。其次,如果男方真的爱你的话,即使你决定等工作上先有点起色再结婚,他也同样会给你安排工作的;如果你不嫁他他就不给你安排工作,是不是可以说明他对你留一手呢?
广大毕婚族女生不过是迷信爱情,轻信舆论,或是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她们中的大多数也不会因毕婚而比晚婚一族更加一帆风顺。
给“傍大款”女孩的忠告
还有一些女孩,笃信‘干得好不如嫁得好’‘嫁得好少奋斗二十年’,希望以年轻美貌为资本,依靠婚恋走捷径,一步到位。她们中大部分还是以年貌相当的未婚少年为目标,只有极少数是对于任何年龄任何婚姻状态的男人,只要有钱有地位,都可以考虑。对这些女孩,有三点建议:
1. 不要招惹已婚男人
出轨的已婚男人,极度自私,如果是长期和第三者保持关系,那他的人品是很差的,可以说是禽兽一般。他今天能欺骗妻子,明天也能欺骗你。对他来说,不论是妻子还是第三者还是其他女人,都是生来就欠他的,就是为了服务于他,实现他的利益最大化而存在的;不能服务于他的女人对他来说就没有活着的必要,全都死了也不伤害他的感情。他们的一切表演,都是为他自己争取长远特权的努力;能够哄住你他认为他很有本事很自豪,说明他对特权当之无愧。你受害了,他认为是‘弱肉强食’的法则,他作为这个‘法则’的执行者不但没有罪过反而有功劳。
这里要说到,男权者的一大特点,就是把恶行当作‘付出’的一种形式,然后说我付出了我当然应该有特权。如果小偷强盗说:‘我们偷人抢人是需要有技能的,也是需要承担风险的,所以我们的所得不是非法所得,而是我们付出之后的正当所得’,那我们肯定认为这种强盗逻辑浑蛋之极。这就是男权者的基本逻辑之一。
比如男权者认为侵略抢掠别国。是一种功劳,理应换来特权,战争打胜了就有本事就合理——‘我能把你烧杀抢掠说明我有本事,我当然有资格统治你’。同样,从两性方面说,男权者认为‘男人能够压迫得了女人说明男人比女人强,所以女人活该被压迫’;体现在这些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的男人心理就是‘我能吸引到你们,哄骗住你们,控制住你们,都是我自己的本事,我有本事我当然有权同时占有两个女人。你们被我占有,不是因为你们善良有情义,而是因为你们是弱者,应该被我占有。’
这种男人的世界里只有他自己,其他人都是用于取悦他的工具,所以他必然会严格控制妻子和第三者可以得到多少补偿,绝对不会让女人拿到他财产的一个大份额。否则他岂不是失去了他特权的基础,把自己的‘未来’葬送掉了?所以企图靠当“小三”谋利也是一种幻想。
一夫多妻、弱肉强食是自然法则?
男权者喜欢‘援引自然法则’,讲一夫多妻,弱肉强食。这些概念被男权舆论长期歪曲了。自然界的弱肉强食是指不同物种之间的。同一物种争夺配偶的战争,也是雄性之间发生的。根本不存在哪个物种,雄性可以随意压迫控制雌性同类的。自然界或者原始人类中,当然有多个雌性看上同一个雄性、都跟同一个雄性交配的情况,但那不是“一夫多妻”的体现,而是雌性作为性选择的主体,为了生育强壮的后代,去共同使用一个雄性。但是自然界中的雄性,并不像人类那样,可以以暴力等手段,限制雌性离开他。他被雌性抛弃只能去向情敌挑战,但不可以给雌性施加任何不良后果。只有人类的婚姻制度,可以限制女性离开男人的自由。那些出轨男的妻子就是被男权婚姻制度限制住没法离开婚姻的。表面上是她们自己非要维护婚姻,实际是男权社会给她们离开婚姻制造了太多的不良后果,把她们绑架为男权利益共同体,逼出“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已婚女性的斯德哥尔摩综合症我们将在后面“婚育篇”讲到)。
婚姻是如何把女性控制成为男权利益共同体的呢?就是靠在婚内剥削女性(例如压制工作,鼓励家务劳动,而家务劳动无法兑现成女性自己的利益所得,只能依靠丈夫的给予的好处补偿)。人类的婚姻制度,把本来应该掌控在女人自己手里的利益拿过来捏在丈夫手里:如果你好好的跟着我,我就让你看到这些利益兑现的希望,你要是走掉了,我手里捏着的这些白条就一概不给你兑现了,到时候看谁求着谁不敢离婚。
如果出轨男不离婚,那么他可以家里控制着一个外面哄骗着一个是不是很不公平?如果他离婚和小三结婚,小三就要变成被控制的那一个了——被控制到什么程度呢?就是即使你不再爱他,也不敢和他离婚的程度,这还不够可怕吗?
这种出轨男原本应该是所有女人联合起来共同淘汰的对象,但有的时候却成了女人们争抢的对象。女人之间打得昏天黑地,男人悠哉游哉坐山观虎斗;女第三者独自承受社会的攻击谴责,出轨男只要不主动和原配离婚,就可以算是个“正常的有情义的男人”。这也是男权社会当初得以确立的方式:把本来只应该存在于男性之间的矛盾(动物界的雄性争偶)转嫁到女人之间,让女人为了不值得的东西去争斗,甚至可以说,就是为了“做奴隶的机会”去争斗。
丢开破烂出轨男,世界上值得争取的好东西太多了,别当小三,也别当不敢离婚的妻子。
2. 王子不爱灰姑娘
很多女孩子觉得自己年轻,比较漂亮,但其他的自身条件很一般,就希望王子和灰姑娘的故事发生在自己身上,能傍上个大款。其实在现实里,王子不爱灰姑娘。
男女择偶,择的是什么?比较优势。什么叫比较优势?就是你找到的配偶,是不是其他人得不到的?成功男人之所以追求成功女人,一个很大的动力就是他要找的女人不是一般男人可以追到的。这就叫比较优势。因此很多比较肤浅的女孩会嫉妒郭晶晶,心里觉得她不够漂亮,可能温柔善解人意啥的也不如我,凭啥把富3代霍启刚少爷吃定了?但是,世界上年轻,漂亮,温柔,善解人意的女人有多少?你年轻,有比你更年轻的;你漂亮如范冰冰,保不齐男人想再试试林志玲;至于女人的温柔、善解人意,说白了,在成功男人眼里就更是容易得到的了,有什么特别?请这些女孩再想想,郭晶晶,一代跳水女皇,世界上是不是只有一位?!能站在这个巅峰的女人,必定有常人无法达到的毅力,耐力,天才,勇气,自信,全世界几十年才出这么一位,一般女人和她比,有什么比较优势?能追到郭晶晶,远比能追到一些肤浅的女明星更能体现比较优势,这也正是霍家的选择。
成功男人中,也真有一些找那种“温柔贤惠小鸟依人”的“实惠”老婆的,但是基本都被‘雪藏’,根本不带这个女人出席任何公共活动。原因很简单,聚会上,甲男带着女明星,乙男带着奥运女冠军,丙男带着大富之家的千金小姐,丁男出现了,带着一个还算年轻漂亮但在圈里挺眼生的老婆,别人聊天时难免会问:你太太是做什么的啊?家里是做什么的啊?丁男回答:我老婆就在家,她家......大家都免不了尴尬。
现在一些女孩对灰姑娘嫁王子的故事还相信,是因为受了90年代一些过时事例的影响。90年代刚刚出现一批富豪,穷汉乍富不懂事,有了一股休妻潮,然后一些富豪续娶了一些年轻漂亮的草根女。但是现在有地位的男人都懂得了强强联合的重要性,很少会找草根女了。我们不时可以在媒体上听说轰轰烈烈的富豪征婚,要年轻要美貌要处女,应征的女子一大堆——但是我们从来没有听到过这些征婚的结果,到底有没有选上新娘,百分之几的征婚富豪选上了新娘?这种宣传里,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呢?
更重要的是,草根女孩子和有财有势的家庭通婚,你根本不是人家的对手。人家完全有办法控制你能得到什么,不能得到什么。人家想让你‘出点事故’也可以做到。你看名人离婚事件中女方能够拿到一大笔钱的,都是女方自己也是名人也有事业也有背景的;什么时候你看到草根女从有财有势的人家离婚出来,拿到的钱足够她过下半辈子富裕生活的?
年轻女生如果有机会和有钱有势的家庭的公子谈谈恋爱,未尝不可,也是个体验生活的学习机会。但是和他们生育或结婚,还是谨慎考虑为好。
钱色交易是社会进步
讲到这里,不能回避的一个问题就是现在社会中形形色色的钱色交易(包括婚恋形式和其他形式)。不少女性认为这种现象是女性地位的倒退,因而感到紧张。其实没有必要。我国是从封建时代直接切换到新社会的,钱色交易的现象是封建男权向资本主义男权转变的标志,虽然仍然是一种不良现象,但是也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就像奴隶社会变成封建社会,虽然还是阶级压迫的社会,却也是一种进步。
在封建时代,女性除了身体和外貌没有其他的资本,但是当时的男权社会甚至也不允许女性用外貌来交换金钱和地位,你出身是什么地位就是什么地位,地位低的女人再美貌也是给穷人家做妻,或者给大户人家做妾,反正都是抬不起头来。整个社会都不认可女性用自身资本给自己谋利,也不认可男人把权利交到漂亮的女人手里(男人如果宠爱漂亮女人,就是沉迷女色不理智,不是个好兆头,将来肯定要误事)。
现在的社会,人们的意识中已经普遍认可,美貌的女人就是有从男人那里得利的资本,凭美貌平步青云也没什么稀奇;同时也认可上层男性放纵色心,千金买美人一笑。从不认可女性用自身资本赢得地位,到认可,本身就是一种进步,同时促进男权的瓦解。怎么促进男权的瓦解呢?依靠激化各阶层男性之间的矛盾,离解男性之间的默契。封建时代的底层男性是有机会娶到漂亮女人的,因为出身低贱的漂亮女人要想做正妻只能嫁给底层男,而且嫁了就跑不掉了。但是现在底层男能找上漂亮女人的可能性就小得多了,因为漂亮女人可以嫁小康男,傍上层男,底层男娶到了美女也不见得留得住。虽然由此引发的矛盾,也有不小的一部分被转嫁到了女人身上(比如拐卖妇女现象),但是也导致广大底层男对上层男不像以前那么服气了(特别是中国男女比例本就不平衡,底层“剩男”现象其实远远比“剩女”严重)。
3. 关键利益不能妥协。
我们前面讲过,女性地位低就是因为长期付出多于所得,所以我们要女权,就一定不要再去做得不偿失的事情,关键利益上不能妥协。
比如为了男朋友未婚夫,该读研究生不读了,该出国不出了,该找工作不找了——即使男方是很有钱的家庭,或者你认为和他很有爱情,也是得不偿失的。眼前这点利益或爱情可能现在看来很诱人,其实长远来看这个利益就是蝇头小利,这个爱情就是耗材加可再生资源。人只要心理健康,一辈子都有再爱的能力(那种一生唯一的神话也是男权社会的谎言之一,又有几个男的用这种爱情忠贞观要求自己?)。但是你失去的机会是永久的,你被套牢的后果是不可限量的。(婚姻可能给女性带来哪些风险和损失,如何拖低女性地位,我们将在后面的《婚育篇》中讲到。)
但是女权也不是拒绝从男人那里得到利益,如果有个男人不要求你卖身给他,也不要求套牢你,也不要求你放弃你的利益和前途,他就愿意帮助你的学业和事业,那就是很好的事情,接受他的帮助和爱意,跟追求女权一点也不抵触。
最后,我们虽然应该相信真爱的存在,相信真爱的美好,但是不应该相信爱情能够一举解决我们其他方面的问题,满足我们其他方面的需求。尊严,成就感,安全感,友谊,亲情……等等生活必需品,是不能用爱情来代替的。爱情是一件稀有的好东西,也许不是人人都能拥有,也不是一生都能拥有。如果你能遇到和你真心相爱,没有任何压迫或者其他目的的人,就应该好好享受爱情。但是,爱情只是一件奢侈品,而绝非生存必需品,是不值得不惜一切代价去交换的。不要迷信爱情是生命的唯一意义,没有爱情的人,同样可以有幸福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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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婚育篇
在恋爱篇中,我们讲过,大学期间要恋爱但不要毕婚。但之后,我们大部分人还是要走进婚姻的。这个小册子不只是为了教大家如何选丈夫,如何维护爱情的,而是要从女权主义的角度让大家清楚地认识婚姻制度的本质,以便大家自己作出准确的判断,掌握自己的命运。
婚姻的本质
婚姻制度的起源与私有制相连,是男人实现父权的唯一途径,本质是牺牲女性自由来缓解男性之间的矛盾,以便男性之间确立合作关系 (小册子中另有《男权思想的谬误》一章详细讲述了此问题)。
牺牲女性自由是怎么回事?有人说,我们现在是文明社会了,女人决定不结婚没有人能把她捆到婚姻登记处去,女人非要离婚不可也没有离不掉的(除非离婚判决下来之前被丈夫杀死了);那么是不是可以说,婚姻制度发展到现在,已经不限制女性自由了呢?不对,现在的婚姻制度仍然在限制女性自由,只不过是一种更隐蔽的方式。
首先,‘女大当嫁’几千年来已经渗透到每个人的思维里了,尽管这个谚语没有作任何解释为什么女大就要当嫁,但是一个习俗实行得久了,也就没人去问它的理由,就会都不由自主地照做。人是社会动物,思想行动不可能一点也不受社会主流文化的影响的,不可能在全社会都非议你的时候你可以做到无动于衷的,女人到了一定年龄不结婚,在2007年专门创造了一个歧视性的词叫‘剩女’,不仅民间男性集体攻击你,砖家们都要合起伙来捏造事实,用蔫坏损的方法来挤压你(本章后面还会讲到)。所以受主流文化挤兑而被迫做出的举动就不能称为一个完全自由的举动。
其次,说句实在话,规定一个人一辈子必须和一个配偶生活在一起才“道德”,这本来就是反自然的。人是没法控制自己爱谁不爱谁的,在不同的人生阶段,一个人很有可能爱的人不同,结婚的人如果要换爱人,是要离婚的。离婚是自由的吗?法律上说是。但是女人离婚之后有好多的不良后果(舆论的歧视、“二手货”没人要等等),这些都是男权社会的歧视造成的,所以才有这么多女人已经不爱丈夫了,忍受着丈夫的出轨和打骂也不肯离婚,就是因为怕这个离婚的后果。口头上给你说离婚自由,然后给你制造点不良后果出来,这叫自由吗?一个社会的男权程度,一个很重要的标尺就是,女性离开婚姻要承担多少不良后果。这个标尺不仅适用于一夫多妻和一夫一妻的社会,甚至同样适用于一妻多夫的社会。比如尼泊尔的宁坝族就是一妻多夫制,兄弟几个为了省钱合娶一个妻子,但并不是谁占有的异性多谁就权利多、权力大了,这种制度中妻子还是不能自由脱离婚姻,那就是还男权社会,一点也不比一夫多妻制的社会强。
最后,我国规定不结婚的女人不能生育(非婚生育的孩子不给“上户口”、单身女性医院不给做人工授精、自己找个男人非婚生的孩子哪怕是第一胎也按照超生处理……),所以想要孩子的女人就只有结婚,这也是一种强制女人结婚的手段。
单身妈妈不道德吗?
男权社会最喜欢指责自主决定单身生育的女人,说她们对孩子不负责任,让小孩没有爸爸。只要不是到医院购买精子生的孩子,怎么可能没爸爸呢?有几个单身妈妈不知道孩子爸爸是谁的?其实非婚生育的情况下,从法律上来讲,孩子依然有爸爸和妈妈,未婚爸爸和已婚爸爸应当对孩子负有同样的抚养义务。社会上未婚爸爸常常对小孩不负责任,造成孩子“没有爸爸”,那是男人的过失,男权舆论却对单身妈妈反咬一口。而且,孩子的成长过程,最重要的是“爱”,而并不拘于所谓父爱母爱。不懂得如何好好爱孩子的双亲,不见得比一个懂得怎样让孩子在爱中成长的单身妈妈/爸爸,更能给孩子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事实上,单亲家庭孩子受到的伤害,往往不是来自“缺乏父/母爱”,而是社会舆论的偏见与歧视。
未婚爸爸逃避对自己亲生孩子的法律责任,是因为小孩对父权社会来讲只是男人实现父权的工具,是为了树立“传宗接代”(跟父姓)等等父权。为了实现父权就要控制住这个小孩,也就要控制住小孩的妈妈。但是小孩妈妈如果不是爸爸的老婆,爸爸控制不了人家,他就担心会在小孩面前有没有权威,他自己可能做不了主,而是妈妈说了算的。于是,小孩对爸爸来讲也就变得没用处,没用处,很多爸爸就不愿意在这个小孩身上浪费金钱和精力,宁可留着金钱和精力以后再生能够受自己控制的小孩。对非婚生子或者离异后不跟自己的孩子不负责任的男人,是典型的男权男。
所以男权分子就是什么都要对他有用处他才干,哪怕是亲生骨肉也不例外的。 但是女人在这方面一般是不同的,十月怀胎,孩子是妈妈身上掉下来的肉,就算以后再生的机会再多,妈妈往往都不愿意放弃自己的孩子。
不仅是经济实力差的女人因为怕一个人养不起孩子,无法单身生育,男权社会还会吓唬有钱养孩子的女人,说没有爸爸的孩子心理不健康,说孩子在小朋友们中间要受嘲笑。这样认为的人真是电视剧看多了,小孩子嘲讽同伴的理由五花八门:长相不好,学习成绩差,戴眼镜,会流鼻涕,等等,都可能成为被其他孩子嘲笑的原因,那就不让孩子上学了吗?即使有少数小孩嘲笑单亲同学,也不是孩子的自发行为,而是因为成年人的误导而造成的。单身妈妈生孩子真的不道德吗?遗腹子也是注定生下来就没有爸爸的,为什么大家都不说生遗腹子不道德呢?为啥还要在媒体上大加赞扬呢?因为男权社会宁愿让女人为一个死的男人生孩子,也不容她为自己生孩子。
女人在婚姻中的牺牲
男权社会为什么这么热衷于把女性限制在婚姻里呢?因为婚姻的本质一直没有变过,通过“婚姻”构建的“家庭”,一直是男权社会剥削女性的社会单位,对男权生存至关重要。
婚姻剥削的方式主要是两种:
第一是剥削女性的免费家务劳动。不仅是我国,就算是西方女性地位比较好的国家,妻子做家务也比丈夫多。这些劳动是没有社会报酬的,还往往被男权社会所轻视。以我国的妻子包揽80%的家务计算(女性地位排前几名的挪威是70%),家务的50%是为她自己服务和承担她的那一半育儿责任(爸爸本来也该育儿!),那么30%的家务就是她免费给丈夫做的。每个家庭30%的家务,如果都变成有偿服务,那全社会加起来就是一笔巨款了。女性在免费的劳动中花费了过多的时间精力,于是做社会工作就受到了妨碍,于是加剧职场性别歧视,于是更加需要依赖家庭,这样恶性循环。
第二是把社会矛盾转嫁给家庭、尤其是家庭中的女性。‘光棍多了影响社会稳定’,想必这个说法大家都不陌生。这句话不仅是民间,学术界和官方都承认。这究竟是为什么呢?有人说男人结婚了雄激素降低了,暴力程度就降低了,于是有利于稳定。可是美国已经有研究证明,雄激素不是男人暴力程度的决定因素,单单注射雄激素是不能增加男人的暴力行为的【1】。太监身上没有多少雄激素,但是很多太监很凶残的。
一个人的暴力程度是多方面原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在他成年之前就定型下来了,不会因为他以后结婚不结婚就有所改变。没有暴力倾向的男人光棍一辈子也不会做暴力事情,而有暴力倾向的男人,如果不能时不时地发泄一下,给他的暴力找点宣泄口,就可能蓄积并爆发为更极端的行为。但是如果他结婚了,他就可以细水长流的把情绪发泄在妻子孩子身上,于是在外面社会表现为犯罪率较低。其实他对家庭的隐形暴力都没计算在内。这种犯罪率‘降低’不是真正的降低。殴打妻子、虐待孩子,和在街上闹事打人一样,都是犯罪行为,但是前者极少被起诉,极少被计算在犯罪率里,致使犯罪率看上去比实际要低。现行的法律,丈夫打死妻子往往不用偿命,丈夫强暴妻子更不算犯罪,甚至是在诱导男人把暴力发泄到家里。
有暴力倾向的人如果做了父母,他们的孩子在问题家庭长大,将成为下一代的问题公民,社会稳定问题陷入恶性循环。为了有利于社会真正长远的稳定,应该尽量减少有暴力倾向的男人结婚和繁衍下一代的机会,让他们的暴力基因绝种,而不是牺牲女性,促成他们结婚生子。男权宁可牺牲女性利益,牺牲民族未来,来追求一时的表面风平浪静,是短视的。
婚姻之家剥削女性,体现在丈夫是获得方,妻子是输出方,女性地位低于男性【2】。在家务方面,妻子做的比丈夫多,在情感方面,丈夫得到的慰藉是妻子的两倍,在自我牺牲方面,女性所作的牺牲最致命。丈夫对妻子的经济付出,也是微乎其微。如果请不起一个全职保姆/代孕/奶妈,谈何“我赚钱养家就应该得到这些”,谈何抵偿妻子除了家务、怀孕、抚育的价值之外,包括情感在内的全部付出?更不用说补偿妻子由于结婚而丧失的事业机会成本了。
女人结婚条件太现实?
口口声声批评‘女人结婚条件太现实’的男人们,其实全是无利不结婚的:100个这种男人说爱你要和你结婚,你如果告诉他你先天没有生育能力,90个就不想和你结婚了;你再说你不想和公婆同住而且不做多于一半的家务,又有89个改变主意了;你对剩下的一个说,我们两个的事业有冲突的话你要支持我,那这剩下的一个也要逃之夭夭。而且这100个男人个个都好意思对旁人说‘我这么爱她要娶她,但她却不爱我,跟我提这些条件’。实际上反过来,他们自己一直在对女性提这种要求。
让我们看看《2010年中国人婚恋状况调查报告》显示的男女择偶条件。
男人的择偶条件:他们不但追求女方的年龄外貌,也希望女方的工作稳定:也就是可以自己养活自己;但工作不要忙,一来可以承担照顾家庭的重任,为夫家省下大笔的家政服务开支;二来不忙的工作没有发展空间,免得有朝一日妻子威胁到丈夫在家的权威。虽然男人们在家务和育儿方面没打算和妻子AA制,但在家庭财政方面男人却比女人更热衷AA制。
女人择偶条件:由于剩男的增多,女人也可以对男人的年龄提点要求了。剩男的年龄门槛被女性框定在了30岁,而不再是韩寒口中的100岁。但是女性其他方面的择偶条件,却仍然显得如此卑微:要求男方收入比自己多一倍,仅仅是为了保证未来的孩子经济上不受委屈;希望男方的工作有些发展,是因为她们知道自己婚后将家务缠身,自己不便发展事业;她们要求男方有房,但并未拒绝共同还贷,近七成女性甚至不要求男方出结婚开支的大头(结婚开支除了房子的首付,还有婚礼,房屋装修,家具家电等);甚至超七成的女性可以接受婚前财产公证。
男人和女人的择偶标准已然如此,有专家居然还站出来说‘有些女性存在弱者心理,觉得男方购房理所应当,这是典型的封建观念,与现代社会所倡导的女性独立的精神不符’。弱者和弱势完全是两码事。难道女性客观的认知自己的弱势处境并自我保护是‘弱者心理’?难道女性在社会上的弱势只是她们自己的幻觉?难道职场性别歧视并不存在?难道‘女性理应承担大部分家务’不是典型的封建观念?难道‘女大当嫁,不嫁就是有问题’不是典型的封建观念?至于该专家提起‘女性独立精神’,这就更加可笑。婚姻制度就是将男女利益进行捆绑的一种制度。经济收入再独立的女性,一旦结婚,就不能再独立的处置自己的收入,还有自己的时间,也不能再独立的决定自己的命运——这是婚姻制度决定的,本就不公平。现代社会既然倡导女性独立,为什么不从告诉女性‘你们不一定需要婚姻’开始呢?专家们,这句话你们敢说出口吗?
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
我们女性在婚前和婚内捍卫自己的正当利益,经常容易被男人用‘爱情’两个字来堵嘴。在这里我们要明确给大家讲,爱情和婚姻就是两码事,二者根本无关。
爱情是人类本能,是感性的,不受人主观意识控制,随时可能变化;而婚姻是人类生存了几万年后才产生的,非本能非自然的东西,是一种人为的制度,不能随便想终止就终止,抬脚就走。爱情也不是婚姻的基础,法定的自由恋爱的婚姻根本没有几年,漫长的旧时代,婚姻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当初设计出“婚姻”这个东西的时候,就根本没考虑爱情。婚姻也不是用来维护爱情的,爱情是当事人都没法控制的事情,怎么可能用制度来控制呢?当两个人不再相爱的时候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们能够分开再去找新的爱情,但是婚姻制度妨碍两个不相爱的人分开,让离婚女性饱受歧视,增加她们再次找到爱情的难度。如果仅仅是为了实现爱情,相爱的两人直接搬到一起居住不就行了,为什么国家要鼓励去办结婚手续?
有人说,那是为了两个曾经相爱的人一旦不再相爱了,分开的时候需要有制度保障双方利益。其实婚姻制度刚开始确立的时候根本没有这种打算,旧社会女人被休弃什么都带不走,连自己生的孩子都不能带走。现代社会,规定了离婚时候双方应该得到什么利益保障,纯粹是因为怕女人看到什么保障都没有干脆不结婚了。然而真到了离婚的时候,法律制度往往根本不能保障女性的利益。比如,女性在婚姻中是输出方的情况占主流,但是离婚的时候有多少情况下法院会判决女性分到多于一半的财产的?孩子归女方,是责任多于利益,判决男方付的那点抚养费根本不够支撑孩子的生活,况且男方不执行抚养费,实际上也拿他没办法。真说到打官司那一步,在中国,打官司的输赢往往并不在于法理。
再谈《新婚姻法》解释三:“拜金女”该打?
日最高法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三)》征求意见稿,这一解释中有这样的条目:
“婚前一方贷款购房拟认定为个人财产,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
'婚恋专家’王治国的话挑明了《征求意见稿》就是冲着女人来的,就是来封堵女性可以从婚姻中获得的‘利益’的。他宣称,“当下婚事中不少女性将婚姻视为一种社会保障,不久前公布的新婚姻法《征求意见稿》,正冲击着‘傍大款’‘房子都比男人可靠’等被扭曲的婚恋观。&
傍大款的女人能有几个?房子比男人可靠是事实,怎么又是扭曲的婚恋观了?扭曲的怕是现行婚姻制度本身,以及女大当嫁的观念吧。正是婚姻制度等男权制度剥削女性,降低女性地位,才导致女性需要寻求保障,需要寻求大款和房子,而不能跟从爱情,随心所欲。
婚姻制度本身,就是要把经济利益捆绑凌驾于爱情之上。为什么这么说呢?看一看婚姻法律常识:只要婚姻关系还存在,夫妻之间不再存在爱情也不能成为他们之间经济权利和义务消失的理由;婚姻中任何一方不履行婚内经济义务可称为违法,但是不爱自己的配偶则不违法;当夫妻中的一方已经明确表示已经不再爱对方,也就是两人之间不再存在相互的爱情,不足以作为判决离婚的充分条件——可见婚姻制度就是把经济捆绑凌驾于爱情之上的一种制度,它的规定都跟爱情无关,而是赤裸裸的利益关系。
婚姻本来就是一种经济制度,但是现今的男权社会却喜欢对女性试图保护自己婚内经济利益的行为大加指责。所以“拜金女”这个词现在是被滥用的。拜金女的帽子是很好扣的,女人在择偶时,不仅是追求豪宅名车的会被定义为拜金女,那些仅仅为了不让自己和将来的孩子过窘困的生活的女人,拒绝了经济条件差的男人,也同样被骂作拜金女,成了因为没钱而讨不上老婆的男人的讨伐对象。仿佛女性在选择结婚对象的时候不把爱情放在比经济更重要的地位就是不道德的。
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论,经济安全是比爱情更加基本的需求,一般的人都是要满足了最基本的需求才会追求更高层次的需求,所以没有理由说爱情需要就比经济安全需要更加高尚。如果有女人愿意在求偶的时候把爱情放在比经济重要的位置,那是她的自由;如果她不愿意,也只是顺应婚姻制度的本质而已,她们不因为爱了哪个男人就欠了他的,就需要损害自己的其他方面利益与他结婚。
如果一定要给拜金女下个定义的话,应该是‘先想到要怎么谋取经济利益,然后把结婚作为其途径’的女人,而不是‘先想到我应该结婚了,然后给结婚对象设立一定经济要求’的女人。现在被指斥为拜金女的女人,大部分是上述第二种女人。而第一种真正的拜金,也不是一种专属于女人的思维。自古就有‘皇帝的女儿不愁嫁’的说法,也有蔡伯喈,陈世美,王魁,莫稽等为娶权贵女而抛弃糟糠妻的故事,可见用婚姻来谋取利益同样是男性人性中的东西。如今又有几个男人能够在比自己富有百倍的女人的青睐下,仍然守着穷女不离不弃呢?但是却没有产生‘拜金男’这个词!“拜金主义”这个词最初传入中国的时候是没有性别的,也不是单指婚恋方面的价值观,而是指一种对待所有问题的价值观。而经过了中国式厌女文化和以婚姻制度为核心的男权文化一加工,就变成了批判女性择偶条件高的专用词,成了强迫女性做出无回报的付出的道德大棒。
可笑的是,当男人们和专家们如此警惕的防备女人从婚姻中‘获益’的时候,经历了不幸婚姻的年轻一代高知女性已经是‘若为自由故,财产皆可抛’了。根据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对近期数起80后离婚案件的观察发现,女性为了能成功离婚,宁愿‘净身出户’,孩子的抚养费也不要了。在男权舆论口口声声嫌女人太拜金的时候,女人们已经被婚姻制度恶心得没心思要金钱了,男权对此知不知道羞耻呢?
当男人认为他们有了钱有了地位就有资格物化女人,把女人的年轻与美貌当做奢侈品来追求和占有的时候,当现行婚姻制度不能有效保障女性作为弱势群体的利益的时候,当社会需要依赖女性积极结婚少离婚来维护‘稳定’的时候,是谁如此好意思来讨伐女性对未来丈夫的经济要求?是谁如此好意思给女人唯一可以依赖的‘自我保险’行为扣上拜金的大帽子?女人择偶找不到达到要求的男人,顶多不结婚而已,不影响谁的利益;她们不要求占谁的便宜,只希望不要吃亏就好。而被女人淘汰的男人因为不能满足女人的条件而找不到老婆,就要仇恨女人,指责女人不爱他不道德。
况且,如果女人真的只和她们爱的男人保持夫妻关系的话,吃亏的恰恰是男人。因为在自然界,注定大部分雄性都是没有雌性去爱的,这才是自然界“一夫多妻”的真相——“优胜劣汰”(前文中已经讲过,女性如果真的跟自然界和原始社会时一样“择优录取”男性,那么很多的“劣质”男性根本不会有交配机会)。女人如果真的都以爱情为重,不爱的男人坚决不要,结婚后不爱丈夫了就离婚,男权社会早就垮台了。可以说,男权社会就是靠迫使女人和不爱的男人做夫妻,就是靠婚姻制度,才维持到现在的。可笑的是,男权分子端起碗来吃饭,放下碗来就骂娘,指责起女人不以爱情为重来了。
女人,“嫁自己还是卖自己”?
我们经常听到,当女方对男方有经济要求的时候,男方不满的说‘你是嫁自己还是卖自己?’这种男人真够无耻,让我们看看女人到底是如何‘卖掉’自己的。
所谓‘卖掉自己’就是收了人家的钱,哪怕只收了一点点蝇头小利,也必须放弃自由很难反悔了,是不是?现在我国已婚女人就是这种情况,她们中的大多数甚至没有收到男方的钱,卖掉自己换来的只是“摘掉剩女的帽子”而已。
中国已婚女性妇科病发病率在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以上,甚至在高校和机关工作的高知已婚女性也不例外——因为她们很难拒绝丈夫的性要求:不洁性行为(不一定是有性病,而是男方生殖器不洁,上一节已有详述)时有发生,丈夫强奸妻子的“婚内强奸”也不算违法。我国已婚妇女人工流产率在25%以上,有的地区则高达60%以上——因为妻子意外怀孕需要堕胎,也只有她独自承受痛苦,对丈夫的名誉却并无损害,所以丈夫往往会拒绝“费事”戴套等简单方便的避孕措施,把避孕的责任全放在妻子一人身上。
已婚妇女面对的另一个问题就是在夫家的压力下,违背自己的意志多生育。女人在可以完全自主的情况下,自然而然的生育意愿是不会造成人口过剩的。比如北欧女权发达的国家,女人可以完全自主决定生育与否和生育数量,而国家人口数量根本不存在过多的危险;日韩虽然男权严重,但是男人迫于养孩子的经济压力和孩子没有赡养义务的现实,也不再逼迫女性多生育,于是国家人口也处于负增长;在我国母系摩梭民族,女人生育与否,生育数量也不受男权势力干涉,而摩梭族的生育率也一直维持在低水平。可见当女性的生育意愿不受干涉的时候,不管是现代化社会还是原始社会形态,人口都不会有过剩的危险,都不需要强制计划生育。只有男权、父权社会“多子多福”的思想才导致人口的过剩。
我国的人口数量是如何到了需要用计划生育来强制控制的地步的呢?因为已婚妇女一直在夫家的压力下,违背自己的意志多生育。有些时候,表面上是已婚妇女本人想要多生,实际上这当然是男权长期灌输错误的女性价值观的结果,因为只有生育多,尤其是生儿子多的女性才能得到男权家庭中的地位和丈夫的重视。加之女性被剥夺了取得其他成就的机会和自主获取未来经济安全的机会,所以不得不把希望寄托在生育上,希望通过生育换取在家庭中的地位和未来的养老保障。对于那些原本完全没有生育意愿的女性,一旦和有生育意愿的男人结婚,出路往往只有妥协生育或离婚;那些只想生育一个子女的女性,一旦和那些想要‘多子多福’的男人结婚,也就开始了漫长的抗压之路。现在的已婚女性如果在夫家的压力下超生了子女,不但要承担更多的子女负担,还面临被计划生育法规惩处。比如强行结扎、强行堕胎这类对女性(且只针对女性)的身体伤害极大的计生措施,肇因全是男权社会的压迫。
2003年妇联的调查就显示,40%的已婚女性不愿意生育;而她们中的绝大多数最终还是生育了子女。再加上本不愿意生育二胎,最终却生育了二胎的女性,已婚女性违背自己意志生育的比例至少也有一半左右。
家庭暴力对于我国已婚女性来说,仍是一个无解的问题。夫妻关系是施暴者的护身符,丈夫打妻子,连警察都不爱管。我国大约30%的家庭都存在对女性的家庭暴力。不打死打残,打了就是白打;就是打死打残了,丈夫判得也不重(如28岁被丈夫打死的董珊珊,报警8次不起作用,死后丈夫判了6年半了事)。反过来,受虐的妻子反抗杀夫,判的却不轻。在2000年前,受虐妇女以暴制暴杀死坏人,多被判死刑。2000后此类案件开始减轻对妇女的判决,但是女性杀死暴力丈夫,仍然比杀死陌生施暴者的情况判得还重。法理和男权的“民俗”中,男权又一次占了上风。
已婚女性的“犯罪率”高于未婚女性,其实狱中服刑的女性杀人犯,不少是因为反抗暴力而杀夫。有些人责备受虐妇女为什么不离婚而采取“极端手段”,但是妻子向暴力狂的丈夫提出离婚,后果是很严重的,有可能使丈夫丧心病狂的将家庭暴力升级为杀人。
女性本来天生抗压力强,自杀率低,中国却是全球唯一女性自杀率高于男性的国家,每年有超过15万女性自杀,主要就是已婚女性由于夫妻矛盾和姻亲矛盾自杀。未婚女性虽然也有可能遭到男朋友的暴力或与男朋友的亲属产生不和,但是终止关系较容易,酿成恶性结果的可能性相对较小。
我国已婚妇女面临这么多无法解决的问题,可以想象她们的心理健康是堪忧的。但是我国尚无一项研究把已婚和未婚女性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对比。
西方从70年代到90年代的研究多发现已婚女性的心理健康程度低于单身女性[4];而且,把男女分成未婚组,已婚组,离婚组和丧偶组来看,只有在已婚组内,女性的精神疾患发生率高于男性。[5] 足以见得,婚姻制度是一种戕害女性的制度。如今的西方,女性处境相比上世纪90年代已经改善,女性婚内权益可以得到良好的保护,已婚女性的身心健康已不再比单身女性差;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已婚女性的境遇也比20年前有所改善,在我国,已婚女性自杀率远远高于未婚女性,犯罪率也高于未婚女性。
为何有些女性“离了婚姻活不成”?
但是不少受害的已婚妇女,却往往表现出对婚姻制度的积极维护,对主要过失方的丈夫的积极维护,有时候不惜打击无辜者和次要过失方(如宁可辱骂小三也不谴责丈夫等),表现出‘我离开婚姻就活不成’的心理。这是为什么呢?这就近似于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什么是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就像奥地利被囚禁在地牢里十几年的那个女孩:她被和外界隔绝,她的生命就在绑架者手里捏着,她活的每一天都是绑架者让她活的。而且她和绑架者成了拴在一条绳子上的蚂蚱——绑架者每天送食物给地牢里的她,如果他外出出了什么事不回来了,女孩也就会饿死。久而久之,女孩对绑架者产生了感情,不但不恨他,还在被解救之后买下了当初被囚禁的房子,独自住进去追忆过去。
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产生的根源,就是被隔绝外援之后对施害者产生的依赖。女性在婚后会一定程度的被与外界的支持隔绝。女性受到夫家的不公正待遇,即使涉及暴力或嫖娼这样的犯罪行为,女性也得不到什么外界精神支持。主流舆论常见的反应是‘谁叫你自己选人选的不好’‘男人这样很正常’‘离婚再找也找不到更好的’‘你自找的’‘活该’‘好好检讨一下自己,改进你自己吧'(例如这个帖子里的情况:/publicforum/content/feeling/1/1552930.shtml)久之,不少女性会意识到,数说夫家的不是,不但不能给自己换来支持,反而会使自己的名声更差,受到伤害更多,还不如打落门牙肚里咽,家丑不可外扬,转而向外人‘晒幸福’来换取尊重。
反过来,已婚男人吹毛求疵的批判妻子的既不违法也不违反道德的所谓‘不是’,却能引起主流舆论的共鸣,对妻子口诛笔伐(例如此帖:/publicforum/content/feeling/1/1570052.shtml)。
当女性在婚内遭遇问题的时候,连外界的精神支持都被如此隔绝,更不要谈其他的实质帮助了。加上长时间与丈夫之间的法定利益捆绑关系,于是受害的已婚女性患上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就不奇怪了。
回到开始,男人对女性“你是嫁自己还是卖自己”的质问有多么荒谬,可见一斑。把自己嫁给一个男权者,岂不比卖自己还悲惨?已婚女性的境况如此种种,不一而足,如果这不叫‘把自己卖了’,什么叫‘把自己卖了’?就算是一分钱没有收,也相当于把自己卖了——出卖了。
信爱分离:慎选婚姻对象
现在的男权舆论上下一心,不谋而合的挤压剩女、讨伐拜金女,第一是要敦促女性快结婚,第二要求她们放弃自我保护,从而实现男性利益的最大化。可见维护男权,婚姻是关键,女人结不结婚如果不影响男权,就不会有这样的反响。这更说明婚姻之家是剥削女性的基本社会单位。
认清了婚姻制度的本质,我们就能明白:谈恋爱,只谈爱情不考虑婚姻的时候,没有必要太计较得失,顺其自然即可,哪一天不爱了,同样顺其自然的分开;但是要进入婚姻的时候,就应该谨慎付出,理性权衡对方的条件。毕竟婚姻不等同于爱情,不是哪一天不爱了就可以抬脚走掉,你可能还要和你已经不爱的配偶共同生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
要走进婚姻制度,就要顺应婚姻制度的本质。择偶的时候,我们应该做到‘信爱分离’。男人出轨的时候不是经常喜欢用‘我们男人可以性爱分离’来辩解吗?我们提出信爱分离,就是不要因为爱一个人就相信一个人。信和爱完全是两码事,爱是不受自己主观意识控制的,是没有缘由的;而信任从来就没有白来的道理。信与爱的距离,要比性与爱的距离大得多。‘爱我就信任我,不然就是不爱我’是个无理要求,因为理性是不应该被感性所干扰的。女人也绝对有信爱分离的能力。考察你所爱的人,头脑要保持清醒,不能就因为爱上了,就盲目信任对方。要知道那么多结婚后发现结错婚的女人,婚前都是盲目信任丈夫的,都认为不幸的事情都是别人家的事情,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你越认为不可能发生在你身上,将来就越可能发生在你身上。
在现行法律下,只要你一辈子不想生育,你就没有结婚的必要,谈一辈子恋爱就可以了。婚姻是不能用来挽留爱情的,婚姻也不代表爱情“修成正果”,它本质上就是一个压迫女性的经济、社会制度。当相恋的任何一方不再爱另一方的时候,最符合你的利益的结局,就是你可以方便的分手以便你另觅知音。对不想要孩子的女人来说,婚姻只有羁绊没有用处。而且不想生育的你如果结了婚,就难免被夫家强迫生育了。
结婚为了老来有人照顾的说法,也不适用于不想要小孩的女人。首先老太太想找一个老公公谈恋爱并不是什么难事,其次,同龄的老公公和老太太,往往是老太太的身体好,需要照顾老公公,而且老公公去世早,女人晚年基本享不上丈夫的福。任何国家任何年代奴隶制的时候,同龄的老年奴隶,都是女的价格高于男的,奴隶主不是傻子,老太太身体比老公公强是常识。女性平均寿命长于男性6岁。
把孩子(无论男女)教育成女权主义者
如果你想要小孩,目前你只有结婚一条路。那么,择偶的第一个原则应该是:结婚后生育前,你的生活总体状况要比婚前强,这个婚才值得你结。具体怎样才算生活总体状况比婚前强,需要你运用理性自己来判断。第二个原则就是,你生孩子是为你自己生的,不是为了你丈夫生的,丈夫有一天可能就不是你的了,但你的孩子永远是你的,要陪伴你一辈子的。生育成本高的是你,生孩子反正要吃这么大苦,为什么不为自己生一个高质量的孩子来传承血统呢?所以选择丈夫的先天资质马虎不得,他的家族病史,直系亲属寿命,他的长相,体格,和性格都要看,看他是否适合给你未来的孩子提供基因。
不论你生下女孩还是男孩,把ta教育成女权主义者都不会错。女孩子成长为女权主义者,男权分子都接近不了她,她一辈子不吃别人的亏,不上当,会保护自己的利益,妈妈多放心。男孩子成长为女权主义者,他懂得这个男权社会的规则,懂得自己占着女孩的便宜,心理总是平衡的,外在就有对女孩不患得患失,大气的魅力;而且思想层次高,懂得尊重女性,最能受上层女性的尊重和青睐,容易找到层次高的伴侣。
揭穿一些谎言:
为了说明男权舆论的可怕,我们来揭穿一些长久蒙骗了我们的谎言。这些谎言,专家和大众显得众口一词,导致女性们一直深信不疑。他们的口径如此统一,难道仅仅是巧合吗?
1. 母亲大龄比父亲大龄对孩子不良影响更大?
错!以86类主要的和严重的新生儿缺陷的总和发病率来看,高龄父亲对新生儿健康的负面影响大于高龄母亲。 [6] 40岁以上的男性生出缺陷儿的几率比40岁以下的男性高出20%。然而,研究未能找到母亲年龄与新生儿缺陷总发生率的关联。母亲高龄的确会使孩子患唐氏综合症的机率增大,但是婴儿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和幽门肥大性狭窄发病率,随母亲年龄增大而直线下降,先天性胯骨脱位的发病率则与母亲年龄构成钟形曲线——母亲30岁以前,随母亲年龄上升;母亲30以后,随母亲年龄下降。[7] 所以各种先天病机率的升降抵消,最后的结果是母亲年龄与新生儿先天病发病率无关。中文网文总是只咬住唐氏综合症这一总发病率并不高的疾病不放,但对其他许多主要由高龄父亲造成的病种闭口不谈,是何居心?
2. 年轻女人和大龄丈夫生育也没关系?
错!父亲的年龄与胎儿的流产几率有明显的关系。[8] 一个女人与35岁以上的男人怀孕,她面临的流产风险约是与25岁以下的男人怀孕的3倍。当然,女人自身的年龄对她流产的几率影响要比她丈夫的年龄更显著;但是不管是谁的问题造成的流产,带来的生殖健康的创伤都是由女性一方单方面承担的。因此女人选择与大龄丈夫生育,不利于降低自己的生育健康风险!
3. 女人生孩子越早越好吗?
错!女性在20-24岁所生的孩子,比30多岁所生的更容易在一年内夭亡。 [9] 而且女性生殖能力最强的时期,也并不是她们生育的最佳时期。[10] 由于生物社会学因素的影响,从性成熟到34岁的女性,产后长远健康状况遵循‘生育越晚越健康’的规律。[11] 在中低收入国家,在母亲27岁以前,新生儿的健康程度一直是随母亲年龄递增的。[12] 所以,考虑我国国情,女性最佳生育年龄在27-34岁之间皆有可能,是一个比较宽的范围。
4. 生孩子有利于女性健康吗?
错!不生育根本不会缩短女性寿命。[13]
5. 女人不生育不哺乳导致乳腺癌吗?
错!终生不生育的女性乳腺癌几率与25-29岁初育者一致 [14];终生不生育的女性,得乳腺癌的可能性小于35岁以后生育的女性。[15] 健康饮食是预防乳腺癌的首要途径,生育只能算次要因素。[16]
6. 一次完整妊娠使女性提高十年免疫力吗?
没找到!我们试图寻找这个著名谣言的的学术文献出处,终无所获。
7. 剩女生理心理健康容易出问题吗?
根本没人做过研究!网上不乏‘剩女健康’类文章,如‘剩女健康隐患多’‘妇科病最爱恋上剩女’‘小心剩出妇科病’‘乳腺病总是钟情剩女’‘剩女易成乳癌高危人群’......种种吓人的标题直指大龄未婚女。但是,不论是中国还是外国,都没有做过剩女健康方面的研究。(剩女特指27岁以上从未结过婚从未生育过的女性)这些文章都是在无研究基础上的夸夸其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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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可能会说‘有研究表明男性的平均智商比女性高3-4分’。首先,人的大脑这么复杂,智商涵盖的方面这么多,是不是一套智商测试题就可以测试清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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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智商测试准确的话,目前世界公认IQ最高的人也还是个女的,叫玛丽莲·沃斯·莎凡特,大概知道的人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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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cellent。我想我几乎挑不出它有神马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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烦啊,木有人给lz我挽遵一下。继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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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第四节 性骚扰和性暴力
& & 我们在恋爱篇中讲过,性自由权利是女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性自由不仅包括选择恋爱和性爱对象的自由权利,也包括拒绝任何人的性骚扰,拒绝任何人的性要求的权利。
& & 男权既不认可未婚女性发生性的权利,也不认可已婚女性拒绝丈夫的权利,因为男权是把女性的身体或‘贞操’当作男性的财产来‘保护’的,他们对女性的身心健康毫不关心。
& & 违背女性意志的性行为给女性带来的伤害,除了身体方面(疾病,意外怀孕,以及在强迫过程中被殴打等),更加罪孽深重的是其对女性精神的摧残。当女性感到对自己的身体都失去主权的时候,伴随而来的是自尊心自信心受挫,对施暴者的仇恨无处发泄,对自己的厌恶感蓄积,最终她的心灵会留下永久的伤痕。
& & 性暴力不仅包括使用体力来对女性实行伤害的行为,也包括用语言威胁或趁女性意识不清而得手的情况。性暴力的受害者,在事情过去并重获安全之后也不能完全恢复,受害的阴影会时不时的浮现,困扰她一辈子。违背女性意志的性行为给女性带来的伤害,不因女性是否有过性经验而改变,也不因施加着者是谁而改变。所以女性面对丈夫,男友,或曾经的性伴侣提出的性要求,不愿意就是不愿意,坚决不可以妥协。
& & 性骚扰给女性带来持续的焦虑,恐惧和厌恶感,更直接的影响女性的日常生活,使她不敢去某地,使她心惊胆战没法正常做事情。但是性骚扰的问题并未受到普遍的重视,很多人认为小事一桩不理他就过去了。其实,性骚扰并非指偶尔一次的不良行为,而是指反复多次的行为。一种看似轻微的不良行为,如果对人持续重复多次,给人造成的痛苦可以是令人发疯的。 性骚扰不见得含有身体的触碰,可以是跟踪,语言,信件,也可以是无休止的眼神瞪视和打量。性骚扰的语言也不一定是黄色或恐吓的语言,如果一个男人在你已经明确表示不想和他外出的情况下,还不断的重复同样要求,很明显其目的就是为了恶心你或者搅浑你的脑袋,这就是一种性骚扰行为。由此看来,‘死缠烂打’式的追求行为,如果引起了你的反感,那就是性骚扰。但是我国法律不健全,很多明明是性骚扰的行为在法律上并无认定,所以我们靠不到法律要靠自己,要主动的自我保护,而不是一味的忍让和息事宁人。
& & 未婚女性受到性暴力和性骚扰的主要来源,不是陌生人而是熟人和男友。
& & 责备受害人是男权的传统,女性遭到熟人的性暴力和性骚扰时,往往有以下男权舆论归咎受害者,为坏人开脱:‘你打扮得如此暴露和风骚是为了什么,还不是自找,男人谁能抵挡那种诱惑的’,‘谁叫你和他相处那么近的,也难怪他会误会’,‘你对他本来就有好感,还不是你想这样发生的’或者‘你对他拒绝得不够明确,有半推半就之嫌’。
& & ‘女性打扮得性感就是为了诱使男性作出行动’是典型的对女性思维的错误揣度。 女性想要展示美丽是为了心理满足感,是一种增强自信,得到好心情的方式,和希望不希望男性作出行动是两码事。甚至在不出门的情况下,女性也喜欢把打扮自己作为调剂。美国有位医生说,当他巡视女病房,询问每个病人是否好一点的时候,如果看到哪个女病人拿出化妆品和小镜子开始化妆,就不用问也知道她今天身体好转,心情舒畅了。
& & 没有哪个正常女性会故意光着身体跑出去,所谓的穿着暴露不暴露都是相对的,是男人心理的问题。比如古代女人穿得严严实实的时候,女人如果解开第一个上衣扣,只把脖子(粉颈)露出来就可以引起男人想入非非。现在到了游泳池,每个人女人都穿泳装也不会导致整个游泳池的男人都疯狂。校园里的女学生穿得再暴露会比泳装更暴露吗?即使如果一个女生真的穿着和泳装一样暴露的衣服走在校园里,男人正常的反应应该是感到她很可笑,而不应该是有什么性冲动---因为她的穿着很不符合场合。话说回来,一个女生的穿着举止再怎么傻,你可以笑她傻但是不可以侵犯她---因为傻和笨不是一种罪,不能以此为由去侵害她的人身权利。
& & 如果要求女生不要打扮得性感来避免性侵害的话,就是要女生在美丽的自由和人身安全之间做出抉择。而这两种权利本来就是每个人都应该同时具有的。比如你家电路被电工接错,你每次开电视都要被电一下,你找来电工要他改正这个问题,电工对你说‘谁叫你想看电视的,你不看电视不就不挨电了吗?’你是不是要问‘我凭什么没有权利在不挨电的情况下看电视?’同理,女性凭什么没有既性感美丽又安全的权利?
& & 男权还有一个有趣的逻辑:把女性的所谓‘缺点’作为压迫女性的理由,而把男性的缺点当作男性作恶的通行证---男性天性如此,不可改变,所以男人作出这种举动很正常。比如辩解说男性很难抵抗性感女性的视觉诱惑,所以女性被性侵她自己也有责任。这就好比我带着很贵的钻石项链走在街上,项链被人抢了,对簿公堂的时候强盗说‘是人都很难抵抗金钱的诱惑的,她戴着这么值钱的项链招摇过市才导致我心生歹意,所以她也有责任,我请求轻判。’是不是很可笑?人人都应该有自控能力,如果你自控能力差说明你有毛病,你自己去治疗,不要把你的毛病转嫁成为我的责任。
& & 女生想交男性好友,想与有好感的男生多交往,或者主动追求喜欢的男生都是正当的。这些都不意味着女生想和这些男生发生身体关系;如果她因而受到了性侵,绝不可以说她是自找的。在恋爱篇中我们讲过,女性拒绝男人不需要讲第二遍,她讲一遍男人就应该明白和尊重。可是偏偏有的男人喜欢自作聪明,一厢情愿的认为女生是在半推半就,明拒暗迎;或者明知女生的想法,还要试图用别的办法让她失去判断力。我们一定要先明确性侵的责任人不是我们自己,才有办法去反抗这种现象并保护自己。
& & 预防熟人性骚扰和性侵害的方式就是---防微杜渐,勿存幻想,广而告之。女生要相信自己的直觉,在感觉到自己不喜欢的端倪和小动作的时候,要直言表达自己不喜欢,请勿如此。不要因为怕误会了对方,或者给对方造成伤害,或者把关系搞僵就不好意思明说。如果他是一个性格健康的好人的话,你的直言是不会把你们之间的关系搞僵的。这个时候有少数男人会恼羞成怒说你自作多情,说我怎么可能对你有想法,你的条件没有那么好之类的话。这就正好暴露了他是一个心理极其阴暗的人,必须要终止和他的交往,并及时把他让你不舒服的事情告诉其他好友。 第一时间告诉他人是最好的证据,是防止事情被扭曲传播而变味的最好措施,是防止以后发生更恶性的事件的保险锁。将来说起哪个传说版本才是真?打开电子邮箱看时间,最早的述说最受信赖。在你明确表达过你的想法之后,如果他第二次做出你不喜欢的事情,就已经说明他人品不好,内心对女性绝无尊重之意。不要对他再抱有幻想,不必再对他劝说解释,应该直接断绝交往。如果由于学业安排无法做到绝交,也应该不再与他在任何非公共场合会面。后续可能发生的每一次骚扰,都应该及时告知你周围的人和他周围的人(如果有证据则也应该出示给他人),切勿帮他保守秘密。你把他的行为搞得越透明,他终止的就越快。有时受害女生反而名誉受损是怎么造成的呢?就是因为事情刚刚发生的时候女生不愿意得罪人,不好意思说,没有及时告知旁人,等到忍无可忍告知了旁人的时候,作恶的一方可能已经传播了一个不同版本的故事了,或者可以质问你,‘既然这么早就发生了,当时你为什么不马上反对,还不是你自己愿意?’你岂不是更有口难辩?
& & 性侵害的实施者是男朋友的情况更为普遍,常见性仅次于婚内性侵,受害女生更难得到旁人的理解和支持,施害者受到舆论谴责的可能性更加趋近于零。但是受到男朋友的性侵害给女生带来的痛苦要比一般熟人的情况更严重,因为对你实施残酷伤害的人正是你最信任的人。不良的男朋友对女友实施性侵的借口往往是‘你没有尽到女朋友的义务’‘你的拒绝给我的生理心理带来了伤害’‘你不是真心喜欢我的’---把错误都放到女友的头上去了。
& & 首先女朋友没有满足男朋友的义务;其次如果被女士拒绝就可以伤害到你的话,说明你有毛病请去治疗;最后,如果你说我拒绝了你就说明不是真心喜欢你的话,那么恭喜你说对了,我从现在开始不喜欢你了,请你滚出我的生活。
& & 在原则上,预防男友的性侵和预防一般熟人的性侵方式是一样的:防微杜渐(从他的第一步使你不喜欢的行为开始明确拒绝,不让他发展成为第二步),勿存幻想(你明确反对过的行为第二次发生的时候就足以证明对方的人品恶劣,应该立刻终止交往),广而告之(除了你和他周围的人,还应该告之自己的父母和他的父母)。但是由于男女朋友关系,女生更容易原谅不良的男友;而且由于‘熟不讲理’,男友更可能死缠烂打迫使女友原谅。这就只有靠女生自己提高判断力,需要认识到这种男人是不可能改正的,他现在所暴露出来的自私与无耻可以在将来给你带来更深重的灾难。
& & & & 为了让不良男友终止对你的无理要求和骚扰,可以在他做出令你反感的举动时用脏话高声恶骂,让他丧失兴趣;在他企图侵犯你的时候,直接伸手在他脸上制造越明显越好的伤痕,让他知难而退。
性骚扰和性暴力篇附录:
摘译自Date Rape by Jill Hamilton, 2007
男性是终止性暴力的责任人,任何男性对女性施加性暴力的事件皆是男性的责任。
有研究表明,男人饮酒和性犯罪之间有直接的关系;而女人饮酒和遭到性侵之间却找不到数字关联---所以不要责备女人醉酒招致性侵,应该戒酒的是男人。
有一种‘强奸’文化:当女人不愿意答应性关系的时候,男人往往想办法让她放松点,劝诱她答应下来,然后认为他们的行为就不是强奸了,就正当了。 但是我们说的女性要‘自愿’,是完全主动的自愿,不是人为制造的自愿(don’t manufacture consent)。在‘被自愿’的情况下发生了关系的女性,将来必会产生懊悔,自责,而且投诉无门,这种痛苦是很严重的。
任何含有强奸情节的笑话都不好笑!不要交往讲这种笑话的人。
一个男人对待餐厅服务员的态度很可能就是将来他对待你的态度,不要忽略细节。
不可交的男人的十种危险信号:
占有欲和嫉妒心强
责备别人导致了他不顺利不如意
什么都要他作主
很突然的情绪变化
通过给别人施加负罪感来达到他的目的
用语言暴力攻击他人
威胁使用武力
对小孩残忍,对动物残忍
对自己和他人的期望不切实际
试图把你从家人朋友中间孤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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