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发展农民专业农村合作社怎么办理

王玉新:关于发展和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议
中国敖汉网
发布日期:日 14:54:43
旗工商局局长& 王玉新  在政协敖汉旗九届三次会议上
  自2007年7月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速,已成为农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农牧业产业化发展的重要主体和推动力量。近期,本人结合履职实际,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下面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旗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  截至2013年末,全旗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已发展到944户。其中种植业414户,占总数的43%;养殖业429户,占总数的45%;农机服务业及其他行业101户,占总数的10%。成员出资总额39.8亿元,入社成员总数7494人。其中出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262户,占总数的27.8%。带动农户15860户,成员每户纯收入达1836元。2008年和2013年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两个高峰期,2013年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493户。  二、工商部门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主要措施  一是实施&登记助社&工程。遵循&简便易行、方便农民、扶持发展&的登记原则,积极创新服务方式,开展&绿色通道&,实行上门服务,指导专业合作社登记文书和材料的填写,现场解决登记中出现的问题,落实工商部门相关政策,让合作社真正享受到工商部门的优质服务。二是实施&商标富社&工程。深入开展商标宣传活动,实施商标指导员制度,为合作社提供商标免费查询、申请、设计等 & 一条龙 &服务,指导和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运用商标战略开拓市场,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争创著名、知名商标。帮助农民合作社设计、申报&孟克河&、&连长山&、&酉强&、&康家营子&和&七口之家&等农产品商标5件,提高了农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增加了农产品的附加值。三是实施&订单惠社&工程。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外接市场、内连农户的作用,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合同管理,运用合同规范文本签订合同,积极发展& 订单农业 &,进行订前咨询、订中指导、订后跟踪全程监管服务,提高签约率和履约率,利用订单合同规范产、供、销活动,维护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合法权益。共指导规范签订订单合同135份,其中规范指导合作社订单合同69份,合同金额288万元,订单合同扩展到辽宁、北京、天津、河北等地。四是实施&红盾护社&工程。强化对化肥、种子、饲料等农资商品监管,严格落实留样备案、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和农资经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等制度,严厉查处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用上放心农资。同时,充分发挥3&15涉农维权站(点)投诉举报作用,严厉查处农产品购销中压级压价、非法收购、虚假宣传和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不受损害。2013年共查处农资违法案件51件,调解合作社购销纠纷74起。五是实施&经纪活社&工程。充分发挥经纪人桥梁纽带作用,与农牧部门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农村经纪执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合同规范、市场营销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积极引导农村经纪人注册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经纪组织的培育发展已经辐射带动周边600多农户加入合作社组织,助农增收1000多万元。  三、我旗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规模普遍偏小,区域发展不平衡。 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小,科技含量低,辐射带动能力不强,真正上规模、具有一定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的只占极少数。同一乡镇不同村组之间发展优劣不一、差异较大。有的地方一个村社中注册多个合作社,发展同一产业,造成同村之间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农民利益。  (二)创办目的不纯,合作意识淡薄。尽管有关部门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开展了大量的宣传工作,但由于广大农牧民的整体素质不高,对法律认识存在着很大误区。调查发现,绝大多数农民创办合作社的目的是为了套取国家补助资金,取得融资和贷款等方面的支持,以村组干部或家庭成员凑人数成立合作社,成立后并没有按合作社的章程进行运作,更没有开展真正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合而不作,因此造成了典型的&一人合作社&、&空壳社&、&家族社&等不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三)品牌意识不强,阻碍高位发展。全旗944家农民合作社中只有9家合作社申请了注册商标,社员对打造农产品品牌的意识淡薄,适应和开拓市场竞争能力不强。  (四)发展趋于盲从,难以规模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以来,部分成员为了享受政策优惠,盲目成立,不求质量,大小一起上,各自发展,有利则合,无利则散,基本上没有二次分配,没有真正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影响合作社的持续健康发展。  (五)办社资金缺口,融资困难。大部分合作社得不到国家政策的支持,特别是办社启动资金困难,得不到金融信贷部门的支持。因办贷审批时间长、合作社抵押物权属确认有难度等问题,商业银行对专业合作社的贷款寥寥无几,导致专业合作社发展资金后劲不足。  四、发展和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对策和建议  (一)发挥政府职能,重点帮扶引导。政府职能部门要从宏观上指导支持合作社的建立和发展,尽力做好三项扶持,即帮助制订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规划和布局;帮助制订农产品加工的规划;帮助合作社培训人才,选配好合作社的&当家人&。农牧业部门根据工商部门提供的登记数据,逐一检查评定,发挥示范社的引领作用。  (二)章程规范指导,切实规范运作。章程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内部规章制度,是合作社顺利发展的基础。为此,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章程条款制定的规范指导,要求合作社的章程经全体成员讨论通过,并报送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的政策、法规规定进行规范指导,使章程真正成为约束合作社的制度规章。  (三)落实优惠政策,增强发展后劲。在认真落实国家各项优惠政策的前提下,依法制定出具体扶持措施,在注册、信贷、税收、用地、用电等方面给予农民专业合作社更多的帮扶引导。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扶贫开发工作结合起来,选择有实力的农牧业龙头企业,或由村级党组织与贫困地区农牧民联合起来,实行&公司(村委会) + 合作社 + 基地 + 农户&的合作模式,因地发展适宜产业,把分散的农村劳动力和土地资源集中有效地利用好,走合作发展、脱贫致富的新路子。   (四)做好引导服务,拓宽品牌空间。实施&商标富农&战略,深入宣传商标法,普及商标知识,加大农产品商标的注册指导,引导农村专业合作社走&名&、&优&、&特&产品为重点的发展道路,组织有一定基础的合作社申报知名、著名商标和集体商标,运用商标开拓市场,形成一村一品的格局。  (五)推进立法,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只是作出了一些宏观上的规定,并没有制定可操作的细则,导致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无序发展等诸多问题。建议尽快修改法律,弥补监管漏洞,严格市场主体准入,本着&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杜绝一哄而上的现象。要做好登记前的调查核实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登记注册。同时,对于创办目的不纯、提供虚假登记材料骗取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查实后,依法收缴或吊销其《营业执照》,保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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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布信息根据市政协今年工作安排,市政协组织提案委、研究室、市农业局及部分委员组成调研组,于5月份深入我市部分乡镇(街道)、村庄进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调研。调研组先后听取了店下镇、硖门乡、点头镇、管阳镇的有关情况介绍,召开了12家合作社理事长座谈会,并实地走访了三友鹿业、前岐福昌蘑菇、天和茶叶、黄金鸡、柏柳白茶专业合作社等7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并赴浙江洞头、文成等地进行考察。现将调研情况如下:一、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概况和特点20**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市委、市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9月15日,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共有305家,其中:茶叶类农民专业合作社48家,食用菌类农民专业合作社7家,蔬菜瓜果种植类农民专业合作社60家,家禽养殖类农民专业合作社37家,农业综合类农民专业合作社97家,渔业养殖类28家,以及花卉、经济林类21家,农机7家,累计注册资金达10.58万元,发起人2386人,涉及农民社员1.75万户,带动农户5.06万户。在279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中,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2个,注册商标42个,确定为XX市的龙头企业1家。日我市率先成立了全省首家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和发展,为促进我市农民增收和农业增效,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纵观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状况,主要有以下特点:1、龙头企业依托型。如溪大洋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牵头兴办的益民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采取农户入股,牛、羊由合作社农户饲养,公司提供种苗、防疫、养殖技术指导、销售等全程服务,合作社成员经公司销售产品后获利。2、农民合作创办型。如由6名农机大户自发组织成立的XX市绿野机耕专业合作社,每年有计划地开展跨区作业,与店下、秦屿周边农户及种植大户签订机耕作业订单,明确了服务项目与机耕时间,确保了农户及种植大户不误农时,因此,极大地调动了服务对象的积极性,达到了合作社与农户及种植大户双赢的目的。3、两委牵头引领型。如日成立的XX市柏柳白茶专业合作社,由柏柳村两委牵头, 213位农户自发入股,村委会成员兼任理事长,合作社注册资金8万元,其中:农户入股7万元,村集体入股1万元。统一供应农资,统一打造品牌。4、技术人员领办型。如XX市艺农花卉专业合作社,合作社依靠自身技术优势并通过聘请农业技术人员,向社员提供服务,为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发挥了很好作用。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要成效通过几年的发展,我市合作社引领农民闯市场、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促进了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与优化。如秦川果蔬专业合作社为推广蔬菜新品种、新技术,在生产园区内建立了20亩的示范园;投入10多万元建立新品种引进风险基金,采取种苗无偿提供、试验适当补助、减产酌情补偿等办法减轻农户的生产风险;合作社注册“一线天”等商标,了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标志使用权,进一步增强了我市农产品市场竞争力。2、促进了农业科技的推广与普及。如前岐福昌蘑菇专业合作社编发《福鼎食用菌》会刊、印发宣传资料、开展实用技术培训,提高了菇农的科技水平。柏柳白茶专业合作社等茶叶类合作社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对茶叶加工企业规范整顿,推广无公害茶园专用肥和绿色植物杀虫剂,使全市茶叶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和提高,2015年茶叶抽检合格率达100%。目前,全市在有条件的合作社中建立各种“五新”技术示范片、生产基地、展示田等,示范效果显著,较好发挥农业“五新”技术示范辐射带动作用。3、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的经营与发展。如秦川果蔬专业合作社借助市、镇、村三级农村社会服务联动网,将各类蔬菜品种、价格、数量在网上发布,拓宽客户联系渠道,落实订单,开辟市场。店下天和茶叶专业合作社等加强与北京、上海、广西等大中城市销区市场的横向联合,组织福鼎茶商在北京、天津等建立茶叶批发市场,开创了我市在全国大中城市建设名特优产品专业市场的先河。前岐蘑菇专业合作社,组织蘑菇营销队伍近1000人,在全国主要大中城市设立“福鼎蘑菇”营销窗口近100个,每年销售福鼎双孢蘑菇1万多吨。4、促进了农产品质量的安全与提高。围绕主导产业和特色品牌,制定了一系列产品的生产技术标准和产品质量标准。如:梅氏茶业专业合作社实行“五统一”,即统一标准、统一包装、统一对外宣传、统一建立无公害基地、统一价格,打造福鼎白茶品牌;前岐蘑菇、秦川蔬菜等专业合作社的示范基地和主导产品获得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和基地双认证。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文章出自,转载请保留此链接!从调查中发现,我市在引导和扶持合作社发展中面临着以下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认识还不够到位。由于宣传普及不够到位,一些干部和多数群众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缺乏了解,不清楚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何物,更不清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性质与作用。多数农民群众也不清楚组建和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给自己能带来什么利益,即便知道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怎么一回事,也因受传统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影响,认同度不够高,参加的积极性也不高。二是内部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由于合作社的会员大多是农民,他们的专业知识、政策水平、市场竞争能力、管理经验都还比较缺乏,导致专业合作社规范化管理水平偏低。部分合作社虽然登记成立,但还没有完善的管理制度#from 本文来自 end#,理事会、监事会没有很好地发挥作用;“二次分配”大部分没有实行;合作社与会员的联结松散,利益关系不紧密,多数合作社都是由公司在操作,服务停留在生产或销售的个别环节上,没有形成产供销一体化;甚至“政社不分,村社不分,企社不分”的现象在一定范围内存在。三是发展水平和服务层次不高。目前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总体上还是处于起步的阶段,合作社规模小、档次低,总体经济实力不强,服务能力较弱。创办合作社的发起人少,参加合作社的农民社员数不到全市农民总数的15%。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遍限于产前的农资服务统一采购,产后农产品销售这些环节。多数专业合作社还没有做到统购统销,农户基本上是各自为战,一些新的服务领域还未拓展。虽然我市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数量不断增加,达279家,注册商标只有42家和无公害认证2 家,有数量,没质量,重发展,轻规范的现象存在。有的纯粹打政策擦边球,或由少数人操作,缺乏带动性,甚至名存实亡,有挂羊头卖狗肉之嫌,发展水平和层次较低。四是政策扶持力度不够。融资困难是调研中合作社反映最多的问题。2015年初,中国银监会和农业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省银监局和农业厅联合下发了《转发银监会农业部关于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从调查情况看,虽然农业部门积极与银监局和农村信用社联系,并多次组织合作社贷款,但由于缺乏扶持合作社融资的具体措施,而商业性贷款利息偏高,多数合作社望而却步。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工作建议为推动我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健康快速发展,针对当前的突出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建议: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这样一个新生事物,目前在干部和群众中还普遍存在模糊认识。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各种宣传媒体,集中宣传造势,通过组织宣讲队伍、开展农村干部专题培训、与群众座谈面商等方式,做到干部重视,群众欢迎。重点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合作社的作用、意义及典型经验,用事实教育群众,激发他们的入社热情。有计划地对市、乡镇驻村干部和各乡镇主管农业领导进行严格培训,赋予他们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任务,组织精干有力的发展专业合作社的指导员队伍,不断提高其服务指导能力,拓宽服务领域。同时做好办社带头人和农民骨干的培训工作,充分调动农业生产经营大户、农村能人、涉农企业、村干部办社的积极性。2、健全领导体系,制定发展。充分发挥XX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规范管理领导小组作用,领导小组每年召开2次以上的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各乡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把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乡、村合作社领导体系和长效协作服务机制。建议市政府每年围绕优势产业或特色产业,培育10家市级示范社,作为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试点示范和推广工作。对农业、林业、海洋与渔业、供销、经贸、财政、质监、金融、国土、工商、税务等部门统一调度,建议涉农部门每位副科级以上的干部与示范合作社结成帮扶对子,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协调和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3、规范内部运作,夯实发展基础。一要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合作社的权力机构和日常管理机构。确立社员(代表)大会制度,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社员代表、理事会和监事会。二要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合作社组织不同于公司和乡镇集体经济组织,有其自身的实际情况和运行特点。应当尽快建立和健全符合合作社要求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责任制度、奖励制度等,以保障其操作运行的规范化。三要健全利益分配制度。为了兼顾生产者与投资者双方的利益,可分配盈余应当实行按交易量(额)和按资分红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并以按照社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为主。通过这些措施,进一步规范内部运作,更好地促进合作社健康发展。4、加强引导扶持,规范管理服务。作为新的经济组织在起始发展阶段,不可避免地要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一方面,市政府相关部门加强对示范社的指导、培训、服务和扶持工作,同时,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管,进行适当干预非常有必要,对合作社在经营管理中,是否损害社员和农户利益进行了解监管,对政府补助给合作社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解,如发现违规经营的合作社,将列入“黑名单”,确保合作社建设有序推进。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的作用,成立服务中心,帮助合作社拓展服务领域,特别是要帮助合作社抓紧完善管理方式、财务制度、“二次返利”等制度。5、明确思路目标,制定实施意见。最近,省政府制定了《关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的若干意见》。建议市委、市政府按照省政府《若干意见》,结合福鼎的实际,尽快制定出台《关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市级示范社评定的具体规定,积极开展示范社的创建活动,进一步明确包括税收优惠、信贷支持、土地流转、用地、电力供应、技术人才、农业保险、绩效评价等方面政策措施。同时,财税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市财政预算中每年应安排不少于30万元的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资金,各乡镇也要安排相应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等建设补贴和奖励基金等,形成一整套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体系,为加快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科学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调研报告:看完本文,记得打分哦:很好下载Doc格式文档马上分享给朋友:?知道苹果代表什么吗实用文章,深受网友追捧比较有用,值得网友借鉴没有价值,写作仍需努力相关工作报告:网友评论本类热门48小时热门农民专业合作社:如何加大扶持力度?
<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12 FONT-FAMILY: 仿宋_GB2312; mso-bidi-font-size: 10.5 mso-hansi-font-family: 仿宋_GB年6月13日,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铁佛镇的农民在晾晒中药新红花,该镇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在自己的土地上“上班”,通过劳作获得工资 摄影/李鑫
&#8220;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后,2008年初我们合作社正式注册成立。随着合作社规模的扩大,蒙清也遇到了资金瓶颈。”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蒙清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刘三堂告诉记者,资金困难不仅是蒙清所面临的难题,也是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遍遇到的困难。国家要加强对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政策扶持,尤其是金融方面的扶持。
刘三堂的一番话道出了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渴望破解发展难题和国家加大扶持力度的急切心声。
事实上,在法律的护佑下,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中国快速成长起来,成为了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新生力量,其作用明显而又突出。但其发展也非一马平川,据了解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势头好,但总体上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多数合作社规模小、成员少、资本少,经营领域狭窄,真正大而强的合作社数量不多,应对市场的能力不强。
农民专业合作社如何化困解惑,实现快速发展?“下一步从国家层面看应加大财政、金融、税收、项目、人才等五个方面扶持政策的落实力度,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壮大发展。”全国人大农委主任委员王云龙告诉记者。
财政、金融和税收:共同为合作社发展“助力”
“国家在财政上逐年加大了对合作社的投入力度,但现有的财政扶持政策受惠面有限,对于起步阶段的合作社关注需要进一步增强。”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告诉记者,并建议国家进一步丰富财政扶持对象,让更多处于发展初期的有实际困难的合作社能够获得国家的扶持,助力小、微合作社的发展。
同时,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信贷支持,农村金融畅通与否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来说至关重要。但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当前基层农村不受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青睐,扶持农村经济发展大多只靠农村信用社“孤军奋战”,金融支农难问题十分突出。一方面虽然农村信用社在农业贷款方面作出很大贡献,但也存在利息偏高、贷款总量供应不足等问题;同时从另一方面看,民间资金也没有好的出路。
“在金融扶持方面,最关键的是要放宽政策。”刘三堂代表说,现在国家在合作社金融扶持政策方面还需要完善和改进配套措施。比如现在很多合作社遇到的贷款难问题,因为缺乏抵押和担保,无论是合作社自身还是成员都难以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
“大力支持合作社有效开展信用合作,是破解农村金融难的一条基本途径。”全国人大代表、山东临沂市委书记张少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作为山东省的农业大市,临沂市农业人口超过870万人,耕地超过1000万亩,迫切需要农村金融支持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张少军代表强调说,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当今农村发展中的地位已越发重要,成为增强农业经济效益、走适度规模化经营的重要平台。仅临沂当地就已达到12000家,其中已有一部分在探索开展信用合作模式,成效可喜。
据张少军介绍,在生产经营合作的基础上,种植、养殖等专业合作社的农民们把资金集中到一起,在合作社内部开展信用合作,利率很低,仅限于内部,不对外借贷,也不吸收存款。“合作社的农民相互知根知底,信用一目了然,这种信用合作有着广阔发展空间,国家应大力支持。”
张少军指出,满足农村资金需求,光试图把城市资金吸引到农村,这不太现实。“把农村资金留在农村,这才是破解农村金融难的有效之道。”
据了解,我国虽出台了一系列缓解合作社资金困难的措施,但是,因为一些合作社内部不够规范,缺乏信用评级,以赢利为目的的金融机构无法对接投资规模小风险大的合作社,因此,提高合作社内部资金积累能力,提高合作社资金筹集能力是当务之急。需要加强合作社内部的信用合作,解决合作社进一步发展的资金需求。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为合作社信用合作指明了方向:有序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开展信用合作。各级监管机构有必要尽快拿出解决资金互助社会计核算质量低与管理不规范问题的办法,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资金互助社的操作风险。
除了给予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支持,全国人大代表、北京乐平西甜瓜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冯乐平指出,合作社之间互销农产品的税收问题也需要政策支持。
冯乐平说,目前我国的专业合作社专业性较强,大多数是以销售单一季节性农产品为主。良好的销售渠道是专业合作社社员提高收入的有效途径。为使得不同产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资源共享,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联销机制,政府应在合作社间相互销售农产品的过程中给予税收政策优惠,并视同为自产自销农产品,享受免税政策。
人才培养:为合作社发展“加油”
财政、金融、税收等扶持政策要起到正确导向的作用,对合作社的服务更需及时跟进,特别是在人才引进和培训服务方面。人才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核心要素,如果没有人才,合作社将难以持续发展。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现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缺乏,对农村社区能人的依赖性强,很多大学生村官虽然是大学生,但也不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清楚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而一些合作社理事长、辅导员对合作社也知之甚少。
让我们将视线投向国际上其他国家的合作社人才培养领域。据了解,美国是以农业高等院校为主导的合作社教育体系,丹麦是包括初等教育、城市学生的预备课程、农业基础技术教育、高等教育和成人农业连续教育四个层次的体系,韩国已经形成了以农协大学、农协中央教育院和农村生活指导研修院为骨干,以各地教育院、新农民技术大学和农业经营技术支援团为分支的教育培训体系,印度也已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合作社教育培训网络。1997年以来,印度每年接受教育和培训的社员有120万名左右,而且,培训费用基本采取国家包办的扶持政策。
令人欣慰的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合作社人才培养工作,已把合作社人才培养纳入《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和阳光工程培训。各地也进行了积极实践,浙江省在2010年推出了通过财政补贴鼓励合作社引进大学生的政策,并开设免费的现代农业经营领军人才提升班。
多位来自农村的全国人大代表告诉记者,要想办法把大学生引进合作社,要让合作社理事长进高等院校培训,要对社员进行全方位的素质培训。
“在蒙清合作社里,现在有从全国各地招聘来的38名大学生在这里工作。他们的到来,为蒙清的发展注入了一剂强心针。”刘三堂说,“农村太需要这些人才了,他们的到来给我解决了很多问题,包括种植技术的提高、管理理念的创新、销售渠道的拓展等。有了他们,蒙清的发展一下子上了一个台阶。”
为了吸引大学生到蒙清就业,刘三堂除了为他们制定基本工资外,还拿出自己的股份分给这些大学生。只要受聘的大学生能够在蒙清连续工作满3年,就可以拥有公司股份,成为公司股东之一。刘三堂说:“这是一个双赢的办法。3年的相处,大学生对合作社的事业有了感性的认识,也会更加成熟考虑合作社的发展问题。如果他选择留下来,一定是想踏踏实实做一番事业。那我拿出自己的股份对于他来说也是一种激励和肯定。而大学生的加入肯定能够让合作社发展得更好,带动更多人致富。”
多位长期致力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研究的专家告诉记者,我国合作社在人才引进和培养上可借鉴其他国家先进的教育培训理念,及时总结国内的探索实践,继续加大投入,尽快构建起合作社人才培养的国家服务体系,把大学生村干部创办合作社的扶持政策上升到国家层面。
国家涉农项目:加大合作社承担的支持力度
“要让更多合作社在参与国家涉农项目中受益。”许多关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全国人大代表发出呼声。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涉农项目,是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具体体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明确规定,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可以委托和安排有条件的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
2010年,农业部联合发改委、财政部等7个部门制定了《关于支持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国家有关涉农项目的意见》,明确了合作社承担国家涉农项目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支持范围、条件及方式等。
财政部部长助理余蔚平介绍说,财政支农项目对接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仅提高了农民的直接参与程度和受益水平,也培育发展了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下一步财政部将引导更多的项目资金直接投向合作社。“着重引导在田间地头、农村社区实施,需要有组织、规模化、成片推进的项目,优先让符合条件的合作社组织参与申报和实施。”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亳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方春明指出,需要在粮棉油高产创建、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项目上,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同时,扩大农业保险参保范围,健全农产品供需及价格预警机制,建立农产品风险基金,为合作社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政府在各项惠农补贴上还应明确一定比例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记者 王萍)
来源: 《中国人大》杂志 2012年第15期 责任编辑: 谢先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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