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共事务的特点拼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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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A 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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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A MPA的意思 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公共管理硕士 MPA是什么意思 MPA什么意思 MPA的解释
英文缩写MPA
英文全称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中文解释公共管理硕士
缩写分类、缩写简介与工商管理硕士(MBA)类似,但主要针对从事公共事务管理的人士,如公务员等。MPA其他解释英文缩写大全为您提供MPA,MPA的意思,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公共管理硕士,MPA是什么意思,MPA什么意思,MPA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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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京ICP备号-6 京公网安备30 针对@梁欢 长微博(//zqRud0kEu)的回应。
“App”的正确读音,英文缩略语分类,及“公知”和“定义”
原文作者:梁欢
发布: 10:37:33
“App”的正确读音,英文缩略语分类,及“公知”和“定义”
& | &2013 年 4 月 7 日
当“app”这个词指“应用(软件)”时,存在按当前英语习惯的“公认读音”,即苹果官方读法,/aep/,而非 /e??.p?i:.p?i:/。App 广义泛指一切“应用软件”(application software),当然也可以对应其近义词“应用程序”(application
program);但“手机应用程序/软件”特指 mobile application program/software,即目前我们狭义讨论的 app(mobile application/mobile app)。
——这个问题,按& 老师的说法,是由于“昨天《我是歌手》的主持人在节目结尾”读错云云。我没看这节目,但既然梁欢老师这样说,那么我“揣测”一番,权且相信梁欢老师的说辞,毕竟这不重要,因为 app 的读音问题其实国内早有讨论。不过,由于梁欢老师写了条长微博吐槽,我觉得很有意思,于是,我现在发布一条更长的微博回应和吐槽。这也是我的观点:
普通人在交流中,将 /aep/ 读作“A-P-P”是有极大问题的。而梁欢老师认为:“普通人在交流中,将 /aep/ 读作‘A-P-P’是没问题的”,这显然是错误的。因为 /aep/ 是音标,有标准读音,即其本身,/aep/。将 /aep/ 读作“A-P-P”(/e??.p?i:.p?i:/)显然是错误且愚蠢的。而且,“A-P-P”的完整读音还可以是 /e??.'ha?.f?n.p?i:.'ha?.f?n.p?i:/,若你这样读,且以它表示“手机应用程序”的概念,基本上就会被认为是个神经病了。
然而,我绝不否认 /aep/ 是“app”的正确英语读法。英语国家电视节目主持人,在正式场合,必须将它读成 /aep/,否则极有可能暴露其英语水平堪忧,引起观众“听不懂”的麻烦,进而丢失工作。大陆电视节目主持人,如果“必须将它读成 /aep/”,那么按照教育部语信司 2010 年 9 月 25 日编发的(下称《对策建议》),以及目测有关部门现行标准,许多播音员和主持人恐怕都违反了纪律。
这样的规范、标准、对策、建议,科学与否,是与本文主题略有相关的另一个问题,姑且不作详细讨论。我只想对那些可能没有认真读过《对策建议》的朋友提几句:语信司并不否认“如‘WTO、NBA、BBC’等,在某一时期、某一领域,有可能成为汉语表达的一部分”——虽然他们这样的写法标点符号使用不准确,实际应作“‘WTO’、‘NBA’、‘BBC’”。语信司只是建议媒体严格把关外文缩略词的使用问题,建议有关单位向《新闻联播》“学习”。同理,app 在某一时期、某一领域,也极有可能成为汉语表达的一部分,所以我们有必要讨论一下其使用和读音的规范问题,学习涨姿势。
语信司的建议是否合理,评论者至少应该学习且思考过《对策建议》之后,才有发言权,否则无非人云亦云,极易被媒体、伪专家、公知、明星等各路牛鬼蛇神影响,甚至误导。不知梁欢老师有没有读过?我善意“揣测”他是读过的,否则他怎会切题如此精准,直指媒体从业人员“外文缩略词的使用状况”并提出他的“对策建议”呢?
附带一提,《对策建议》最后一条建议最后一句话是:“另外,政府文告、大众媒体、教学课本对此必须谨慎使用;至于学术文章用不用外文术语、老百姓平日里想说什么,想怎么说,都可以悉听尊便。”
言归正传,针对梁欢老师观察到的这个问题,即《我是歌手》节目的地方台主持人对 app 的念法问题,我认为,假如这个大众媒体主持人不想学习《对策建议》,不将 app 谨慎读作“手机应用程序”(姑且认为这个说法最有可能成为官方指定汉译),那么他可能算不上一个高规格要求自己的大陆主持人;他或许是一个有主见的语言使用者和反叛者(是赵忠祥或孟非吗?若不是,那我想不出国内还有哪个电视节目主持人符合这条标准),抑或只是一个不重视语言细微区别的普通人。普通人何苦为难普通人?——那么回到我从梁欢老师错误观点中“揣测”出他想表达的正确意思:“普通人在交流中”,将 app 读作 /e??.p?i:.p?i:/,即按字母拆读方式念作类似“挨屁屁”的读音,“是没问题的”。我同意这个观点,不知梁欢老师是否也同意我的“揣测”?
在梁欢老师进入下一个议题之前,他讲了几句“题外的”。在讲题外的之前,他再次引用“知乎网友”,称:“……,引用知乎网友李思瑞的一句话,‘对别人不规范读音的理解是以交流为目的的宽容,而不代表对谬误和疏忽的纵容’。”
首先,我搜索了一下,这个知乎网友不叫李思瑞,而叫李思锐;看到梁欢老师之前另一次引用倒是写对了名字,姑且认为这次写错是笔误。(梁欢老师没有批评我前日的笔误,也许是没有发现,但我“揣测”梁欢老师是宽宏地原谅我的笔误,所以我也原谅梁欢老师的笔误;希望我们的“良性讨论”在和平友好的气氛中继续进行下去。)其次,由于引语内没有句号,所以我“揣测”并默认这是一句不完全引语,不是“一句话”;然而,我在知乎看到李思锐的原文,这确实是完整的一句话。原来梁欢老师并没有“断句取字”,只是不太注意标点符号用法,一不小心又自黑了,希望大家不要“揣测”他是在“断章取义”。然后,我想就梁欢老师多次引用的这位知乎网友李思锐对 app 读音的观点,谈一下我对外文缩写词的看法。
计算机系研究生李思锐认为:英文的缩写(abbreviations)有四种:shortenings、contractions、initialisms、acronyms。这其实是牛津大学出版社旗下词典官网附录的,基本英语写作技巧中提到的简单分类法,李思锐原文即提供了来源()。我为什么说它是“简单分类法”呢?读者自己看看就知道了,内容确实不如我这篇长微博详实。
作为以中文和英文为主要研究语言的翻译学专业研究生,我不是英语专业,讨论英语问题也算半个外行,但我认为这个分类不恰当。非我本专业,所以我不作更多文献研究,或横向、纵向比较英专各家各时期对缩写的不同分类方法,只谈谈我个人总结,供参考。(我昨天也是这样的态度,并且圈了& 和
两位英专老师,希望能得到他们的批评、指正。建议大家关注这两位的动向。)
总的来说,abbreviation(s),这个词作为广义且泛指的“缩写”概念,毋庸置疑。该词的词源,是表示“趋向”的拉丁前缀 ad-(音变为 ab-),加上表示“短”的词根,brevis。意思就是“变短”,具体构词恕不详述。就词源和词义来看,我认为 shortening 无法与 contraction、initialism、acronym 这三者并列成组。因为后三者有其明确的指向,是 abbreviation 的下义词;而 shortening 在语言学范畴内其实就是 abbreviation 的近义词,甚至同义词,且显然是一种口语说法——连“画风”都不同,不适合作为学术名词。
一、Contraction,指缩语词,是词或词组“收缩”(contrahō)的结果,其本质也是“变短”(abbreviō),即“缩略”(shortening 或 abbreviation)的一种方式。如诗歌中可见有 over 缩略为 o'er,普通文本可见 I am 缩略为 I'm、Doctor 缩略为 Dr.,不一而足。缩语词的“原词”(而非梁欢老师误以为的“词源”),是一个或几个单词,所以如果本来需要小写,那么缩略后仍然小写;如果本来首字母需要大写,那么缩略后仍然大写。这种缩略方式的一个特点,可以认为是至少包含原词(或词组)首、尾字母。就英语而言,合成词(compound)也可以算作广义缩语词的一种特例,它的特点就是只收缩空格或连字号,比如 today、tonight、tomorrow 等词。
“特例”的意思就是说,它并不完全符合定义,但放在这个分类未尝不可;下同。
二、Initialism,指不可拼读的首字母缩略语,之所以叫这个英文名字,就是因为 initial 表示“首字母”,而这个缩略的过程,就是提炼单词组中每个单词的首字母,组成新词。至于组成之后能否拼读,全凭“运气”。所以广义的 initialism 可以包括下文定义的 acronym;但狭义的 initialism 则不可拼读——或准确说,狭义指“不可以单词形式拼读”。例如 HTML,若你精通克林贡语,可能有办法尝试单词拼读,否则按英语习惯,只能分别念出四个字母。这种缩略方式的特点之一,可以认为是含有词组中每个词的首字母。一些特例,如 PRC(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则省略了 the 和 of 这样的小词。一般认为 initialism 都是大写字母,这可能是一个误区。比如我们都见过 HTML 小写的情况,(.)html,或干脆,(.)avi 这个小写,大家更熟悉吧。这是因为语用不同而造成的特例。所以 WTF 和 wtf 甚至 Wtf,或 LOL 和 LoL 和 lol,都可以算是 initialism,虽然它们意思可能完全不同。
如果运气好,那么这个 initialism 可能恰好是“可以单词形式拼读的”(pronouceable as a word),比如 lol。或又如 USA,很有趣,你完全可以读成“五卅”或“有啥”之类的东西,但是至少英语国家的人一般不会这么读。——这是一种语言习惯,需要语境,如果你在不恰当的语境违反这个习惯,就有可能出丑或出错。再如 SQL(Structured Query Language),我个人完全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所以只以字母串拼读的形式读,即其官方指定读法,音似“es queue el”;但即使 SQL 主要设计者之一的钱柏林(Don Chamberlin)本人,却与大多数数据库专家一样喜欢读作“sequel”。这就是语境和语言习惯造成的差异。同理,如果一群中国人聊天,明明都知道 app 的正确读音,只是因为讲话方便而读作“挨屁屁”,你却非要坚持读得满嘴洋味儿,在汉语里硬蹦洋词儿,气场不足的话,极有可能被人耻笑为“装逼”。
三、Acronym,指可以拼读的首字母缩略语,这个词的构词方式,与 initialism 略有异曲同工,所以才会造成交叉语义。Acro- 是拉丁词缀,源自古希腊语 ?κρο?,意思是顶点、尖端。同源衍生词,如拉丁 ācer,古英语 ecg,以及现代英语 edge 等,意思也多与“尖”、“边”等密不可分,其实就可以理解为“首字母”。而 -onym 是个基本词根,意思就是“词”、“名”。那么,利用原词“尖端”和“边角”缩略成的新词,就叫 acronym,而且,它是一个有“名”的“词”——若要称“名”,必要读“音”。这就是 acronym 与 initialism 最显著的区别:acronym 应该且必然是“可以拼读的”,而且根据英语习惯,尤其狭义特指“可以单词形式拼读”。同样有一些特例,比如省略小词(及标点)的情况,UNESCO(United Nations Educational, Scientific and Cultural Organization)。另外,如果UNESCO 无法体现“部分拼读”的特例,JPEG 这个词就是“部分拼读”比较好的一个特例,其公认英语读音似“jay-peg”。
至于“可拼读的”定义,则又是另一个遥远的话题了,例如把 IEEE 读作“I triple E”又是一种特殊的拼读方式。这里就不延伸讨论了。
四、Abbreviation,广义泛指一切缩略语,统领上述三类,前文已述。这里是讲狭义,我认为可以勉强定义为“所有无法分类的特例”。上述三种分类,难以涵盖海量的缩略语特例。这些特例,大多因为(部分)使用了两种或以上缩略方法,因而难以分类,不如不分类,由广义直接全部踢入狭义统归一类。这就是我要区分广义和狭义的原因。
因为缩略语有太多特例,若我们单独为各种特例建立分组,难免显得系统冗繁。比如英文短信中有习惯将 tomorrow 缩略为 tmr,这按照上述定义,不算 contraction,也不算 acronym,只能算狭义的 abbreviation,即广义 abbreviation 中的一个特例。类似的,app,这个不能算 initialism,因为它不是一个词组,也不算 contraction 或 acronym,那么它就是狭义的 abbreviation,——它当然也属于广义 abbreviation 的范畴。
在这个狭义的“缩略语”(abbreviation)下,自然可以进一步为不同类型的特列另建次级分类。比如“音节缩略”(syllabic abbreviation),英文有 interpol,德文有 Gestapo(当然已经被英文吸收),不多举例了。这样的好处就是,至少前三大分类大体简单明了,而令人头疼的各种特例,则有了比较统一的归宿,且不影响学者进一步研究和细分。比如 radar(RAdio Detection And Ranging),这既有 initialism 的特征,又有 acronym 的特征,还使用了音节缩略的技巧,难道单独为这一类词建立一个分类,叫“雷达缩略”吗?显然不科学。
还有更特殊的一些例子,不仅“缩略”,更有更动,比如 television 可以缩写为 telly,bicycle 可以缩略为 bike。尤其 bike,其实也具有一定 contraction 和“音节缩略”的特征,是典型不好分类的“特例”。这两个例子,也是牛津那套“简单分类法”归列在 shortening 这一分类下面的,实际上就对应狭义的 abbreviation。
最后一例,梁欢老师提到但又删去的 PPT(PowerPoinT)。这个例子,李思锐也提到了,认为其“算是后两类 initialism/acronym,没法按照一个词念出来,当然只能念 P-P-T”。那么李思锐显然是没有仔细读牛津“简单分类法”范例,或是读了但没有读懂的。首先,PPT 的缩写方式,显然不具有该分类法 acronym 的特征,因为 PPT 不可以单词形式拼读。其次,PPT 其实具有与 bike 类似的特征,所以按此简单分类法,应该算是兼具“shortening/initialism/contraction”三种特征的缩略语了。这样分类,岂不蛋疼?其实它就是个“特例”,属于狭义的 abbreviation。——当然也属于广义的 abbreviation。
接受狭义 abbreviation 作为一种分类,岂不方便?当你遇到没有明显具有 contraction、initialism,或 acronym 特征的缩略语(abbreviation)时,你不知道如何分类,就说它是 abbreviation,无论广义、狭义,都绝对不会出错。
同理,一个不懂得这些专业术语区别的人,遇到一个明显“缩短”了的词,口语说它是 shortening,也绝对不能算错。
读者可能觉得很绕,想问我觉得 abbreviation 和 shortening 到底是一样的还是矛盾的?其实一点都不矛盾。把 shortening 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概念,带入上文定义,替代狭义和广义的 abbreviation,丝毫不影响分类,由此亦足可见:shortening 和 abbreviation 在语言学语境里,其实就是近义词,甚至同义词;将 shortening 作为 abbreviation 下义词的分类,是可笑的。即使在牛津而言,也是可笑的, 甚至更可笑。
综上,我认为我前日大概提出的这套方式,对我而言,是科学、系统,且有效的。
有很多朋友提到 clipping(次级分类包括 back-clipping、fore-clipping、middle-clipping、complex clipping 等),那么我想说,类似的还可以有 reverse-clipping、simple-clipping、random-clipping、blending、cutting、cropping、truncating 等大量可供选用的口语词汇,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自己进一步研究。这些词,单从构词就可以看出“画风”不同,确实不够“学术”;然而,它们与 shortening 一起,经过合理的分类、摘选、定义,显然也可以组成一个科学、系统,且有效的体系。只是我个人不用而已,不代表我否认其存在和学术价值。
但是,就我个人而言,如果多组概念混用,必然造成混淆。所以我使用自己的分类,且认为知乎网友李思锐推荐的牛津简单混合分类方式不好,而梁欢老师缺乏相关知识和判断力。——他在自己音乐专业(貌似)外的推荐,最多仅供网友参考,不宜斩钉截铁痛下结论般写作“最后,英文缩写分 shortenings、contractions、initialisms、acronyms,详见李思锐的这篇文章”。
我也要说几句题外的:
有梁欢老师的支持者认为我分不清段子、玩笑、日常,和专业姿势,纠结于段子的字句,蛋疼。我认为我自己能分清,不蛋疼。我确实纠结于字句——如果纠结如我,都分不清梁欢老师的段子和专业姿势,那么他的二十多万“不纠结的”粉丝能分清吗?我对此存疑。
梁欢老师提出的“动机判断”,确实没有客观衡量准则,这我同意;正如同给音乐评分没有宇宙绝对标准一样。但这与“就事论事”原则并不矛盾,我觉得梁欢老师逻辑有些混乱:我对梁欢老师语言和思想的“揣测”,完全是针对 app 读音讨论问题这件事而言,只因他表达含混不清逻辑混乱,若不揣测,就无法有效沟通了。而我提到“公知”,也确实是因为从这件事上,他展现了一些特质,与我所认为的“公知”有交集,比如就自己不熟悉的领域胡乱下结论、随意以盖棺定论的语气推荐貌似专业的文章等。——梁欢老师不也“揣测”我的一些行为符合他对“动机判断”的认知,所以因此鄙夷我吗?
更关键的是,我并没有将梁欢老师“定义为‘公知’”,我只是“没想到您也摇摆起了公知节奏”——连您也分不清段子和专业姿势吗?您想了解什么是“专业”的“定义”,那么我这篇文章关于英文缩略语的一些“定义”,应该可以勉强作为参考;“没想到您也摇摆起了公知的节奏”真算不上“定义”,只是我结合个人感官的一种“段子”式的调侃“表达”。如果我要“定义”你为公知,我会写同样甚至更长篇幅的文章,首先定义什么是公知,经分析论证后,看你是否确实符合这个“公知”的定义;如果符合,那么我才会明确表达:你是公知。
因此,对于梁欢老师“题外”的这个观点,我只能也“表示鄙夷”:不认同,且诚意建议你在“讨论”里少一些“题外”,以免逻辑混乱不堪。
我学习的专业是翻译,“揣测”写作者并“判断”其“动机”是我的专业技能之一。当然条件允许的话,直接询问作者是最好的方式,因此,我才写这篇长微博,希望能够与梁欢老师良性讨论,尽可能避免错误“揣测”。我不敢说我的专业水平有多高,所以我很可能“揣测”错了梁欢老师的一些本意。这样的例子,相信读者朋友在上文多处引号强调“揣测”的地方,多少有些体会。请自行“揣测”。
这就说到梁欢老师抛出的第二个议题:“公知”。
我一直想认真从语言学和翻译学的角度写一篇关于“知识分子”、“公共知识分子”、“公知”等词汇语义流变的文章。所以今天我只能简单提几个基本观点,不作深入讨论,免得离题太远。
关于“公知(public intellectual)”,我并不认为自己符合其定义,也并不认为梁欢老师符合其定义,因为我暂时根本就没有理顺“公知”的准确定义,只有一些模糊认知。
我不知道梁欢老师所谓“缺乏最根本的学术素养和专业知识”是哪里的“定义”。貌似是借鉴了《南方人物周刊》“政右经左”的定义:“具有学术背景和专业素质的知识者;对社会进言并参与公共事务的行动者;具有批判精神和道义担当的理想者。”那么梁欢老师言下之意,或曰暗示性的语义引导,即他自己虽“缺乏最根本的学术素养和专业知识”,但符合后两条定义咯?然而,我个人没有看到他对社会进言或参与公共事务,至少最近就&H7N9 禽流感问题,我没有看到他在微博哪怕一句评论,而微博则是我以及大多数网友了解梁欢老师的唯一渠道。但我们不能因为一位行动者错过一次公共事务就全盘否定他,所以我“揣测”梁欢老师也许是一位“未出柜”的“行动者”吧,这是个比喻(当然不是“定义”),是说梁欢老师对“行动”的态度可能就好像“未出柜”的同性恋一样:虽然根子上是同性恋,但从不外露,只是悄悄行动。至于“批判精神和道义担当”,也许他具有一定程度的批判精神和道义担当,虽然从他这篇长微博中毫无体现;也许,同样善意“揣测”一番,他可能同时也是个“未出柜”的理想者吧。
梁欢老师最近一次参与公共事务,对社会进言,是评论专家称苹果标志缺角是缺良心那件事。其实我不想提这事,不是因为我刻意误导读者,打造梁欢老师对公共事务没有兴趣的“假象”,而是因为:第一,我觉得这算不上什么值得一提的行动,毕竟连街巷老妪都知道央视请的这些专家安的是什么心;第二,梁欢老师对此事的一句结论性评语是:“专家们缺的是常识,以及遣词造句的水准。”我怕引出这句话以后,一不小心又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了。——梁欢老师可别又说我定义您是“专家”了吧,我觉得您真不是。您自己觉得呢?
继续“公知”这个话题,我个人并不完全认同“政右经左”的定义,虽则如此,我尊重梁欢老师的信仰。但是梁欢老师又称“一直自认是‘知识分子’”,这就又有点不合逻辑了。
据我所知,中文“知识分子”至少有两种公认的定义。狭义的知识分子,来自马克思主义,在文化大革命中,被贬称作“臭老九”。我“揣测”这不符合梁欢老师的本意。广义的知识分子,按《现代汉语词典》5 版的定义,是:“具有较高文化水平、从事脑力劳动的人。如科学工作者、教师、医生、记者、工程师等。”这个定义可能略有些跟不上时代,但作为“知识分子”的门槛级定义,应该是合情合理的。
梁欢老师虽然貌似从事脑力劳动,但文化水平有些堪忧,至少我没有从他这篇“免得继续刷屏”的长微博中看出任何足以体现文化水平的内容,更别说学术素养或专业知识了。我认为“免得继续刷屏”意思就是说:“这篇就是我最后的态度了,对错由他,我也不再精益求精了。”这是什么文化水平?可能我又“揣测”错了吧?但无论如何,客观来看,该文通篇除了“重述”自己的观点(需读者“揣测”才有可能从错误表达中得出可能正确的原意)、“引用”知乎网友李思锐一句话(可能笔误写错了讲话人的名字)、说句“题外”的(通过漏洞百出的逻辑得出鄙夷我的结论),以及引用一整篇李如一翻译文章以“代表”他对这个问题的“全部看法”(未体现任何批判性思维),毫无任何新鲜。
但是,我基本同意这篇“代表梁欢老师对这个问题全部看法”的文章中的观点。所以,我权且接受关于“知识分子”的这第三种“定义”,尊重梁欢老师对自己的“定义”。那么,我想说的是,李如一的这篇,其实有很多明显误译,大家都没发现吗?最关键是,抛出这个语言学话题的梁欢老师也没有发现吗?比如将“Cliff Notes”意译为“摘要”,这就在某种程度上“缩略”了原词的语义。
狭义的 Cliff Notes,专指“CliffsNotes”,其内容显然不仅仅是“摘要”那么简单,至少还包括“考题大纲”、“方向预测”、“建议阅读”等内容。广义的 Cliff Notes,则在英语中引申为一系列具有类似“简明导读”特征的图书甚至其他相关事物,更是远非“摘要”二字可以概括。——这位译者可能有其自己的翻译策略,恰当与否,本文不作讨论;但梁欢老师为什么不按文中所说,去“把一本书读完”并“搞清楚这本书在讲什么”呢?连 CliffsNotes 这样被错误“缩略”译为“摘要”的小册子都懒得去找一本来读读;一方面大言不惭讨论英文读音问题,另一方面却连“代表其对某个问题全部看法”的一篇英文都懒得核查,盲目相信中文翻译:这是否比文中提到的“伪知识分子会去读摘要”更不如呢?
可梁欢老师却“一直自认是‘知识分子’”,难道是误读了文章,认为既然“伪知识分子会去读摘要”,那么“不读摘要的就一定是知识分子”了?或难道是笔误了,写漏了关键的“伪”字?若非误读,若非笔误,那梁欢老师这种神奇的逻辑,我揣测一番,可能只是伪装成“良性讨论”的高端玩笑话吧,似又摇摆起了某种自黑的节奏呢。——可惜我不懂音乐,请梁欢老师给自己打分。
最后,不久前,大家刚讨论过 Wi-Fi 的念法。这次讨论,又有不少网友再次提问,我在此一并补充回答。英语一直念 /'wa?.fa?/,有中国专家跳出来说:不对,应念“微费”。若念“微费”,我倒想起英文一个词:whiffy。这个口语形容词的意思是“散发臭气的”。专家如果挖个粪坑自己跳进去,那就 whiffy 了。
我不是文化方面的专家,但我昨晚表达过这样的观点:app 念作“挨屁屁”,恰如 ugg 念作“有鸡鸡”,“如今澳海关都认可‘有鸡鸡’,虽蛋疼但实为文化逆输出之幸事。”也有不少朋友就此提问,我想说:我坚持这个观点,哪怕掉进粪坑。这与梁欢老师推崇的李思锐观点,“对别人不规范读音的理解是以交流为目的的宽容,而不代表对谬误和疏忽的纵容”,貌似并不矛盾。所以我即使掉进粪坑,应该也不会孤独,毕竟梁欢老师有二十多万粉丝,而李思锐那篇知乎的答案也有近五百赞成票。
为了避免这二十多万零近五百位朋友不小心躺枪,我正好以 Wi-Fi 为例,论证一下我的观点吧。我们可以试想,虽然这是个英语缩写词,但假如法国是当今世界最强势的文化输出大国,那么我们现在很有可能就在“微费”了,因为法国人之间大都这么念。这不是疏忽或纵容的问题,而是文化传播和交流的现实:你有话语权,你说的话就有人听、有人信,甚至不惜削足适履,去迎合和适应你的语言与思维习惯。落实到具体的微观层面,举例而言,比如梁欢老师的话语权显然多过我,毕竟他已经公开“出道”了,而且目前已经是新浪微博“社会名人人气排名”第121名了,所以支持他的人现在也更多——当然这二者并无必然联系,也许只是巧合。不知这样的简单论证是否有理有力?
社会性的文化输出,与政治性的文化输出,孰者更为高效、有力,非我专业,我不知道。我知道的是,我们显然不应该硬逼着美国人跟我们一起念“挨屁屁”,除非我们是法西斯政权;但符合汉语习惯的说法,“挨屁屁”,如果中国人自己喜欢这样念,美国佬同样管不着,假洋鬼子也管不着,教育部管不着,公知更管不着。——知识分子有义务普及这些正确的知识,但同样管不着。
我认为,不谈学术,生活中大家只需要知道鬼佬习惯的念法,在与鬼佬交流的时候注意不要引起误会或遭人耻笑就好;你自己生活中想怎么念,任何人真的都没有资格指手画脚,而应该尊重你的选择。正如同我尊重梁欢老师个人的各种打分一样。但是你不能因为自己不想“挨屁屁”,自己不喜欢阿信的演唱风格,就斩钉截铁动员大家都不要“挨屁屁”,都去讨厌阿信。——就阿信的问题,以我之所见和揣测,梁欢老师一向相当就事论事且客观,我从没见到他因自己的喜恶偏好而傲慢地鄙夷五迷老师们,不过这只是我的揣测。而就“挨屁屁”及因此而衍生的“公知”和“定义”问题,梁欢老师却明确点名对我“表示鄙夷”,这大概才是“不符合‘就是论事’原则”的吧?
虽则如此,我在文章最后,还是要诚意向梁欢老师道歉:我前日的评论确实没有展现“良性讨论”的风范;您鄙夷我,我活该。我在指出您一些低级错误的同时,确实忍不住发表了一两句主观评论,比如这句引发一些网友不满的言论:“您今天跨界外语,明天该不会还想拿金鸡吧?”虽则只是简短评论一句,但中心思想其实与今天长微博的内容毫无二致。所以其实我内心仍然怀有这个疑问,我仍然在揣测:“您今天跨界外语,明天该不会还想拿金鸡吧?”
您并没有回答我这个问题,我不知道您有没有就这个问题同我“良性讨论”的意愿。您到底是不愿同我“良性讨论”,还是显然能看出这是一句调侃的玩笑反问,而觉得没有“讨论”必要呢?如果您觉得这句玩笑根本不值得“讨论”,那您怎么会从这句话里推衍出“动机判断”之类的沉重话题呢?您到底是怎么“揣测”我的一句玩笑呢?您不说,我怎么知道呢?那我就还是只能反过来“揣测”您的微言大义了。
说到“揣测”,我还要向梁欢老师道歉的是,我无法接受您的诚意建议:“诚意建议你在‘讨论’里少一些‘揣测’。”您若是建议我少干一点什么危害社会的坏事,那好歹也算是您勉强参与社会公共事务了,我一定欣然接受;您点名鄙夷我,什么都不肯与我正面“良性讨论”,不回答我任何问题,揣测我一句玩笑,还不准我反揣摩、反推测您的批评,那我就只剩脑残粉磕头跪舔的份儿了,除了么么哒再没话可对您说了。说到底,“揣测”这个词,读者可能都看吐了,其实它在现代汉语里是个中性词吧?并不特指“恶意揣测”吧?梁欢老师其实知道这个词的意思吧?如果不确定的话,我诚意建议您查一下《现代汉语词典》。
在自己不熟悉的领域,发表一些机巧的言论,非常容易。比如,反对我观点的人,大可以就地抓梗,说“那你就挨屁屁去吧你个揣测病狂,你管不着我想怎么念”;但是你马上就发现你的反驳是可笑的,因为你其实接受了我的观点,而且活学活用了——谁爱怎么念,确实谁都管不着。谁自己私里爱怎么分类、定义、打分、揣测,只要没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也确实谁都管不着。指出错误,普及正确知识,讲道理,相信大家喜闻乐见;硬要在自己不熟悉的领域“公开”指手画脚,冒充“知识分子”,在我看来,就是大多数作为缩略语的“公知”的行为——“挨屁屁”真不叫事儿。
回到这件事的本初,这其实也是我对 app 读音的结论:在中国,你读成&/e??.p?i:.p?i:/,真不叫事儿。我不同意梁欢老师的观点,称电视节目主持人应读&/aep/;目前而言,我认为电视节目主持人译读为“(手机)应用(程序/软件)”最符合有关部门的规范建议,——从翻译学角度讲,这也确实是合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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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08:54
app的正确译法应该是“移动应用”,或者象在英语里那样简化成“应用”。而不是什么“手机应用程序”这么絮絮叨叨的表达
发表于: 13:16:39
您这样说,联通可能不开森。
发表于: 14:08:19
引用知乎的内容不用“「」”、“『』”作引号可能会被人指责引号使用不当的,噗
发表于: 14:12:44
江总!我有一个问题,XP应该读成插屁还是爱克斯屁?
发表于: 16:38:42
发表于: 16:43:38
译言这编辑器真是坑爹死了,默认的字体贴音标一堆乱码。我一度想发到果壳了,结果发现日志有一万字限制,超字数了,只能硬着头皮插进去一句&span&。不过果壳日志编辑器也没有富文本。。。。
发表于: 21:37:14
哈哈,我知道江总段子标签是“哈哈”专业是“嗯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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