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域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护工作巡查记录

  各位领导: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三岔河流域实施环境保护河长制的通知》(黔府办发〔〕59号)和《关于下达三岔河流域环境保护河长制目标任务的函》(黔环函〔〕143号)要求,区委、区政府积极谋划、科学利用、突出重点、多措并举,扎实推进辖区河流流域环境保护,积极履行河长制工作职责,现就我区开展重点流域环境保护河长制工作作如下发言:
  一、深化认识,提高开展重点流域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识
  市区地处长江流域乌江水系与珠江流域北盘江水系分水岭南侧,几乎处于分水岭的脊背上,境内东北部乌江上源三岔河,猫跳河上源邢江河水量较大;南部属珠江水系的油菜河流程短、水量小;中南部河流伏流河段较多;西南部捞兜河、补董河、大屯河明暗流相间,可用水能不大。开展重点流域环境保护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的综合、系统和基础工程,同时也是一项功在千秋、福利子孙的工程。鉴于安顺城区附近没有较大的河流和水源工程,城区水资源较为缺乏的实际情况,特别是随着&引千入虹&工程的实施开工,突出加强辖区内流域环境保护,特别是千峰河重点流域环境保护,贯彻落实河长工作制,科学利用好有限的水资源,对于改善西秀城区群众居住环境,改善城区下游油菜河、龙宫、王二河乃至黄果树等风景名胜区水资源环境的水量和水质,促进市旅游开发,提升安顺国家旅游城市形象,打造区百万人口生态城市,推动西秀城市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二、加强领导,明确开展重点流域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对重点流域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成立了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各相关乡镇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千峰河流域环境保护河长制领导小组。建立了河长制专项保证金机制,制定了河长制专项考核机制,健全了河道治理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强有力工作格局。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结合区情实际,突出千峰河重点流域环境治理,制定了区千峰河流域环境保护河长制实施方案,要求各相关乡镇和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同时,进一步深化实施&一河一策&,将沿河排污口位置和污染源的排查工作列入&一河一策&考核内容,确保了辖区河流流域环境得到改善。
  (三)加强督导、促进落实。不定期对辖区流域环境保护各阶段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定期不定期地对千峰河流域环境保护进行现场督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对工作不尽职、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问责,督促相关单位限时整改。同时,统筹安排重点流域环境保护资金,监督资金的合理使用,确保治理资金及时拨付到位,按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多措并举,扎实推进重点流域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结合区情实际,在抓好辖区河流流域环境保护工作的同时,以突出抓好千峰河流域环境保护为重点,科学规划、多措并举,树立保护与综合防治的理念,以强力控源和流域管理为主,扎实推进流域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一)加强污染源头治理。千峰河流域主要有轿子山煤矿、黄河沟煤矿、安顺煤矿、黄果树铝业、西秀山水泥有限公司等主要污染企业。近年来,我区不断加强完善矿井废水处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加强排污口治理,实现了矿井废水达标排放。
  (二)建立垃圾清运机制。投入资金46.5万元实施千峰河流域环保治理项目,在千峰河流域轿子山镇沿岸村寨修建垃圾池15个,配备清运垃圾斗车10台,手推式垃圾清运车33台,建立垃圾清运机制,定期收集清运生活垃圾。同时,结合&三创&、&整脏治乱&工作的开展,把辖区沿河村寨卫生纳入&五新&村居创建管理,明确各村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垃圾统一运输、统一处理的转运机制,极大缓解了沿岸村寨向河流倾倒垃圾的现象,减少对河流流域直接污染。
  (三)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加强辖区流域水质监测,委托市监测站重点对千峰河水质进行监测,至底,轿子山镇段面水质为三类水质,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水环境功能区类别,河流出境断面稳定达标。
  (四)加强村寨河道治理。投入资金99.2万元,对千峰河流域进行综合治理,投入资金42万元对小寨村河床和淤泥进行了修茸和清理,投入资金49.2万元实施平桥河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投入资金8万元,在千峰河流域的上游毛栗坡村栽种了1.2公里的护岸林。同时,对千峰河沿岸的旱厕、养殖场、占用河堤耕种等情况加大督查整改力度,有效遏制了煤矿废水流入千峰河的情况出现。
  (五)严格项目审查。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从严审批有水污染物产生、环境风险高和水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项目。在千峰河干流禁止新建规模畜禽养殖场,对禁养区外的养殖场进行合理规划、科学布局,并同步建设废水处理和粪便处理等治理措施,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方可外排,粪便经处理后实行综合循环利用。
  几年来,按照省政府的要求,我区切实履行职责,认真组织实施重点流域环境保护工作,做到了计划、项目、资金和责任&四落实&。&河长制&实施三年多来,辖区重点流域水质得到改善。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区将继续认真履行重点流域环境保护河长制职责,以这次会议的精神为指导,以更高的标准将辖区范围的河流列入保护治理范围,在全区各乡(镇)、办事处,村支两委召开动员会议,由区人民政府牵头拟定《区辖区河流保护公约》,在区、乡、村三级层层签订责任书,在全区范围内营造人人保护母亲河的工作氛围,加强环境教育、提倡全民参与,科学规划、持之以恒,将辖区河流环境保护治理工作推向深入,以环境的不断改善有力支持经济社会实现提速发展。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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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洱海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
  日至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大理考察时作出“洱海保护治理很有成效,看了洱海让人流连忘返,但保护洱海的形势严峻,不能盲目乐观,要落实好各项保护治理措施,不能松懈,立此存照,过几年再来看,希望水更干净清澈”的重要指示。一年来,我市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一定要保护好洱海”的嘱托,按照省委“六个方面下硬功夫”的要求,根据州委、州政府关于“四治一网”的总体要求和部署,按照“管住当前、消化过去、规范未来”的思路,举全市之力,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全民动员,围绕苍山洱海保护,围绕生态文明建设,于日全面打响洱海流域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通过一年的综合整治,洱海保护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2015年洱海水质6个月达到Ⅱ类,月均保持Ⅱ类水质,5--9月为Ⅲ类水质,入湖污染负荷有效降低,洱海流域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基本工作情况  (一)着力推进环境保护整治。一是将河道两侧排污口管理纳入洱海保护治理网格化管理,对排查出的809个排污口进行封堵,并建档立卡转入日常监管,对反弹的情况进行再次封堵,彻底杜绝污水直排。二是深入开展“三清洁”环境卫生集中整治专项活动和主要入湖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对洱海主要入湖河道266条、沟渠、苍山十八溪、重点湖湾淤积的垃圾、淤泥、漂浮物进行清理清除。2016年截止9月30日,全市共清运垃圾44.38万吨,收集畜禽粪便18.18万吨 。清除淤泥 42714 方,腐烂物5136方,垃圾 1721 吨,杂草2069吨。三是加强对已建环保设施的管护工作。为使环洱海已建村落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实现专业化、规范化的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发挥功效。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将第一期村落污水处理设施和土壤净化槽作为第一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大理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已于8月31日签订合同,目前正进行办理相关移交手续。第二期村落污水处理设施为第二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北控水务(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第二标段根据环保验收要求,试运行3个月,通过环保验收后移交市场化运行。四是排查环湖客栈、餐饮、酒店7042户,已完成客栈、餐饮服务业环评及竣工验收审批5846户,办理排污许可证5846户。五是做好洱海蓝藻水华控制及水质提升工作,完成洱海流域增殖放流及封湖禁渔工作任务,已完成3台除藻设备、2台除藻船购置,打捞富藻水282吨。六是持续深入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大力发展观光休闲农业,出台了《关于迟滞高原特色生态农业促进休闲农业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大市发[2016]13号),目前已被州级认证庄园一户,同时组织对企业上报的休闲农业方案进行评审;创新洱海流域农业面源防治工程措施。以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为核心,建立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生态农业示范区,形成规模化、绿色化、品牌华高原湖泊生态农业发展模式为目标,申报了《洱海海西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和《洱海西北部入口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已完成实施方案的编制并通过评审,目前审批工作已完成,正在进行施工设计招标工作;已完成测土配方施肥5万亩,有机肥推广7870.9吨。七是实施养殖库塘清退工作。拟定了《大理市2016年清退库塘养殖工作实施方案》,计划投入1736.0万元,分三个阶段清退库全市2600亩塘养殖,杜绝渔业养殖对洱海的污染。截止8月底,已完成397.53亩库塘资产评估工作并与23户养殖户(200.73亩)签订了清退库塘养殖协议书,待清退补偿资金到位后养殖户即可进行捕捞清空鱼塘。八是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了森林管护巡查制度,完成2016年度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50.24万亩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拨付工作,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1000亩。  (二)着力推进违章建筑整治。一是明晰整治政策标准。将日启动整治以来的农村住房在建项目和未建成项目全部列入整治范围,全面叫停农村住房在建户7431户,切实做到全覆盖。二是明确复查标准,严守“三条红线”,制定出台国土、规划、建设、洱管、环保方面的具体整治内容及技术要求,由各乡镇对辖区农村住房在建项目土地、规划等审批手续办理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再由市级复核组进行审查,严格按照复查通知文件要求对在建项目逐项进行审查,最终形成分类处置审查意见。三是全面推进整改拆除。以镇(办事处)为主体,以自然村为单位,严格按照综合复核意见进行整改,并将整改内容在自然村内公示不少于5天。在建项目要求严格按“100%纳入整治、100%整改到位、100%挂牌公示”全面推进整改工作。经审查,全市7431户在建户中完全合法2709户,需要整改4722户;整改户中需完善手续4004户,需局部拆除495户,需整体拆除223户。目前已复工452个自然村、6885户,已整改验收444个自然村、6313户,竣工验收106个自然村、1543户。开展整治工作以来,全市累计拆除违章建筑1227户,拆除面积约16.8万平方米。四是建立健全农村规划建设管理机制。制定下发《大理市村庄及集镇规划管理若干意见》《大理市农村住房项目建设审查审批若干意见》《村庄土地规划专管员制度》和《关于对全市村镇建设项目实行项目现场情况公示的通知》等一批土地、规划、建设管理制度,不断加强违法用地的管理力度。公布违法建设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监督,每周对洱海周边各乡(镇)进行动态巡查不少于3天,对重要路段,重要节点开展经常性巡查,节假日安排专人开展重点巡查。2015年至今对少批多占、未批先建户立案873件,结案819件。五是在全市11个乡镇成立了村庄规划建设管理促进会,组建成立了古城、银桥、喜洲、双廊、海东、湾桥、上关、挖色规划设计分院;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成立了由15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环洱海流域综合整治村庄规划建设技术服务组,分区域、专人负责配合环湖各镇及满江办事处开展规划技术服务工作。六是积极推进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顺利推进,完成全市10.6万户、12.6万宗的农村宅基地确权调查工作,发证424本。在前期试点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实施“空心村”整治和宅基地集中调整定点审批工作。七是扎实推进“多规合一”试点工作,《大理市城乡(统筹)总体规划》成果通过省级部门暨专家联席审查,近期完成数据库及规划文本完善校对后可上报审批。八是加快推进村庄规划修编工作,分三个批次对全市411个自然村村庄规划进行修编(含地形测绘),其中,第一批次以环洱海村庄为重点,共148个自然村;第二批次以海西及海北为重点,共有121个自然村;第三批次为剩余需要修编的村庄,共有142个自然村。目前,第一批148个自然村中已对42个村庄规划成果进行了评审,第二、三批剩余村庄正在准备前期工作。九是认真编制大理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按照坚持依法依规规范划定、坚持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坚持保护优先优化布局、坚持优进劣出提升质量、坚持特殊保护管住管好的原则和要求,全面启动大理市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十是启动下关、大理、经开区(含凤仪)、海东中心城区范围违章建筑排查整治,以“两区一委”及各乡镇(办事处)为主体,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粘贴公告等方式发动宣传,目前正在进行摸底排查及先行整治工作。  (三)着力推进市场经营秩序整治。一是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洱海流域服务业管理工作,对日前已投入经营的经营户,固定底数,建档立卡,严禁辖区内出现日后未经批准新增的利用农村宅基地或农民住宅从事餐饮、住宿等服务业经营户。二是排查全市酒店客栈经营户3127户,其中各类证照均齐全的1437户,证照不齐的有1690户。排查全市餐饮经营户共计3915户,其中各类证照均齐全的2054户,证照不齐的1861户。三是将集中开展联审联批与日常工作相结合。组织相关成员单位20余家在挖色镇、上关镇、大理镇召开洱海流域服务业整治联审联批现场办公会议,集中联合现场办公,联审联批,一站式服务,现场办理各类证照。四是加强市场秩序整治。公安、工商、卫生、发改、旅游、消防等部门结合摸底排查,组织开展市场经营秩序整治,开展检查316次&,受理投诉举报527起,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62起。五是规范流域广告、路名标识,拆除取缔违规设置标志标牌461起,更换路名标识99块,处置乱贴广告案件41件,清除广告10400余条,处理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73块。六是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组建餐饮服务、酒店客栈行业协会,实行洱海流域旅游客栈和餐饮服务行业“红”“黑”名单制度,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于2015年10月下旬公布了餐饮行业第一批17户红名单和8户黑名单,11月底公布了酒店客栈行业第一批34户红名单。2016年5月公布了餐饮行业12户红名单和3户黑名单,取缔违规经营摊贩2582起,规范摊贩1471起,临时摊位证办理及登记备案366起。七是强化税收征管。加强部门数据信息共享,进一步澄清征管底数。截至目前,环洱海流域住宿业和餐饮业已办理税务登记6296户,旅游、珠宝玉石和木材行业已办理税务登记1480户;建材砂石行业已办理税务登记41户。清理检查入库税款345.58万元,其中旅游及珠宝玉石行业234.97万元;住宿及餐饮行业110.61万元;清理漏征漏管户217户,调整定额369户,起征点以上户数增加98户,月增加税款117600元,立案稽查10户,预计查补税款397万元。八是抓实“禁白禁磷”工作。制定“禁磷禁白”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监管巡查,加大宣传力度,从源头上制止含磷洗涤用品和“白色污染”流入市场。收缴一次性简易塑料购物袋和发泡塑料餐盒21余万个,抽样检查34种洗涤用品,目前,正在对样品做进一步的检验检测。  (四)着力推进交通秩序及消防安全整治。一是市交警古城中队、海东中队、海西中队在加强日常巡逻的基础上,调整勤务模式,成立了夜间整治管理组,每天18时至24时,在重点时段(20时至22时30分)加强重点路段的管理,重点开展了“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法停车”、“逆向行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整治工作。二是出动执法人员、执法车辆,重点对大凤公路、环海路沿线交通违法行为和违法户外广告进行整治,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357180起,暂扣各类违法车辆2205辆,拘留违法人员27人,拆除非法标志、标牌452块。三是开展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数据采集工作,对全市省道、县道、乡道中急弯、陡坡、连续下坡、临水靠崖、危险桥涵、视距不良、路侧险要、平交道口、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全市农村公路安全隐患基础数据库,排查出65处交通事故隐患路段。四是完善环洱海公交体系建设,完成行政中心通勤4条公交线路,50个站点。五是狠抓水运安全,全面取缔洱海湖面鱼鹰表演,严厉打击手划船非法载客行为,目前共迁出洱海湖面鱼鹰表演经营户7户,取缔鱼鹰表演手划船303艘、教育非法载客手划船910艘。六是强化日常消防监督检查,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共排查单位1023家,发现火灾隐患436处,向289家发放《关于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的通知》。  (五)着力推进综合执法。一是建立统一集中的洱海流域保护管理综合执法体系,按照“力量下沉、充实一线、领导挂钩、分片包干”的原则,启动大理市洱海流域联合联动执法工作,完成乡镇综合执法中队的组建工作,整合了州、县市、乡镇三级环保、公安、洱管等部门的执法力量,将大理市洱海流域划分为5个执法责任片区,形成了责任清晰、分工明确、优势互补、高效协同的联动执法格局,实现“全市一盘棋”、执法规范化、管理标准化的目标。二是在大理市洱海综合执法大队设立了“洱海综合执法监督指挥中心”,制定了工作职责及流程。公布了“2476243”和“2476191”两部24小时举报电话。对职权范围内的案件直接调度指挥,对执法权限外的案件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并适时予以跟踪,不在期限内立案或整改的,报送纪委督促。三是加强联合联动执法。截至目前,出动人数23153人,限期整改102家,责令停产7起,立案查处44起行政违法案件,向公安机关移送追究刑事责任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2起,3名当事人依法被刑拘,1名取保候审;向环境保护、水务等部门移交21起行政处罚案件,共立案12起;向乡镇移送19起问题整改情况,受移送的市级部门和各乡镇均进行了立案查处或整改。监督检查餐饮业及污水处理设施等1815次,及时处置简易滩地违法行为221起,整治封堵排污口278个,制止和查处非法捕捞行为2083次,收缴地笼6569个,丝网8648张,非法船只168艘,其他违法渔具渔法1317件,罚款173000元。四是依法打击环保违法行为。共审理资源与环境保护案件16件,对6起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典型案件进行公开审判,16名被告人均被判处6至8个月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审理涉及资源与环境保护的非诉行政案件6件;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共查处26起违法排污行为,罚款80.65万元,已执行完毕,拆除和整改洱海擅自取水点53个。五是强化执法保障,积极协调公安、城管、规划、国土、洱管等部门支持、配合、参与、保障各乡镇的违章建筑整治工作,共开展违章建筑执法保障243次,让执法能够顺利的开展。  (六)着力推进社会维稳。一是建立环湖综合整治社会维稳工作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掌握沿海各乡镇、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召开洱海环境综合整治社会维稳工作联席会议。二是扎实推进环洱海综合整治社会维稳工作,重点针对洱海湖区鱼鹰表演、手划船载客经营点迁移、取缔工作开展维稳工作,与执法部门密切配合为综合整治工作推进提供了良好的执法保障,共安装旅店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2884家,办理暂住证62836份。走访检查旅游企业200多家次,发放诚信旅游、保护洱海宣传资料1万余份,约谈旅行社、购物店10余家,检查旅游门店14家,下发整改通知书12份。三是加强旅游市场秩序执法。积极妥善处置各类旅游投诉和矛盾纠纷。出动执法人员126人次,接到涉旅信访投诉100余起。洱海流域环境综合整治过程中,尚未发生规模型、有较大影响的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事)件。  (七)着力推进组织保障与督查考核。一是完善干部考评机制。为发挥好考核的“指挥棒”作用,研究制定了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一个意见两个办法”,将洱海保护作为班子和干部考核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二是加大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情况。将洱海保护课程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洱海流域环境治理本领、提高洱海保护促进科学发展能力为目标,实施分类别、多手段、高质量的干部培训,不断增强干部教育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对全市各村(社区)书记、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共计334人进行集中培训。三是完善干部管理措施情况。不断探索完善干部管理措施,先后出台了《大理市市管领导干部召回管理办法(试行)》、《大理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召回管理办法(试行)》,并在随机调研、日常督查等常规监督的基础上,建立组织工作巡查制度,通过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及时掌握干部在洱海保护中的真实履职情况,对思想上不重视、行动上不落实、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坚持零容忍,按照干部召回办法相关规定坚决进行召回,目前,全市共有2名乡镇领导干部因在洱海保护中工作不力被召回管理。四是强化洱海保护工作中的党建工作情况。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在洱海保护工作中的政治功能,大力推行“乡镇党委包村、总支包组、党员包户”的“三包”责任制,全面落实洱海流域保护网格化管理责任,做到工作无死角、零遗漏、全覆盖;进一步强化对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奖惩,采取专项检查、随机调研、适时督查等方式,加强对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洱海保护工作中作用发挥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实行基层党建指导员制度和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将党员划分为A、B、C、D四个类别进行积分制管理,把积极参与洱海保护作为党员日常积分的重要内容,同时,实行星级党员评定制,并将党员积分情况作为党员民主评议、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五是建立完善跟踪、督查、责任追究机制。采取实地督查、明察暗访、受理信访举报等方式进行监督问效,监督单位根据监督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并跟踪落实。在洱海流域环境综合整治中,各监督单位建立监督台账,认真填写监督检查记录表,同时注意搜集影像等证据资料,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将信息反馈至组织保障与督查考核组办公室,继续跟踪督促整改落实情况。监督单位在明察暗访中发现同一责任单位或同一区域发生污水直排、私搭乱建等行为的,明确责任追究,第一次进行全市通报,第二次由市级挂钩领导进行约谈,第三次由市纪委进行调查划清责任进行处理,并由市委组织部视情况报市委进行组织处理。六是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整治,以问题为导向,实行责任倒查,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严格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整治开展以来,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约谈各级党员干部155人,问责党员干部58人,给予留党察看处分3人,给予严重警告处分6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6人,撤销党内职务处分1人,行政记大过处分1人,行政记过处分1人,开除党籍2人,形成了较好的震慑。  (八)着力推进宣传发动。一是营造洱海保护舆论氛围,《大理时讯》开设了“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洱海”专栏,大理市电视台开设“洱海流域环境综合整治进行时”专栏,大理人民广播电台在《大理新闻》以及《听天下》、《人文大理》、《小城故事》等多档栏目当中开设保护洱海相关内容版块。二是建立制度,密切联系媒体,建立了洱海保护宣传亮点报送制度,媒体走访、座谈制度,媒体集中采访制度,外来媒体报备制度等制度,加强与媒体的联系。三是广泛发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动员全社会力量保护治理洱海,大力传播和弘扬生态文明理念,充分发挥群众在洱海保护治理中的主体作用。通过在媒体开设专栏、现场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治宣传、道德讲坛、文艺演出、洱海保护进校园、制作户外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开展洱海保护宣传,为洱海流域环境综合整治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四是突出正面宣传报道,外树形象内振士气。努力构架政府—媒体—公众沟通桥梁,认真梳理出乡镇、各部门整治亮点,及时向社会公布。依托市级三家媒体主阵地开展宣传报道工作,做到每家媒体每天至少有1条洱海流域环境综合整治相关报道。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市级三家媒体共刊播洱海保护宣传报道1471条(篇),刊播宣传标语、公益广告1889条次。同时,主动联系中央媒体到我市进行采访,邀请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对我市洱海保护和双廊环境综合整治进行了采访报道,协助中央电视台完成大型纪录片《记住乡愁》在喜洲的拍摄工作,中央、省州媒体对洱海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作了大量宣传报道。中央、省、州级主流媒体刊播洱海保护新闻490条(篇),其中:中央级主流媒体刊播78条、省级主流媒体刊播187条(篇),州级主流媒体刊播225条(篇)。五是每天15时前,将关于大理市的正面报道编制成《重要舆情报告》,将负面监督信息整理成《重要舆情报告(监督信息专报)》,将媒体监督员上报的关于洱海保护的敏感信息编印成《舆情内参》供领导参阅,同时将监测到涉及各乡镇各部门的监督信息制作成《舆情通报单》告知相关单位。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将分析研判情况编制成《重要舆情专报》供领导参阅。  (九)着力推进无序取水整治。一是编制了洱海流域无序取水整治工作组工作方案,明确整治目标和任务,细化了责任分工,明确工作步骤。二是制定了《大理市地下井、苍山十八溪取水口取缔封填实施方案》及《大理市农业灌溉用水收费方案》,目前两个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审定并印发市级各相关部门。三是结合供水现状以及不同作物种植要求,完成了稻谷及旱作物农田灌溉用水定额测算,并已将用水定额标准下达到各乡(镇)。四是开展大理学院非法地下井和取水口封填工作,待大理学院内部管网改造完成后,由市水务局水政执法大队和大理镇人民政府对其实施封填和取缔。五是在年内完成辖区内地下水取水井及苍山十八溪取水口普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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