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拆迁法律规定要提前多长时间通知个体养殖户营业执照

关于养殖户拆迁赔偿的疑问_百度知道梁山夫妻大办离婚庆典,两人亲自把喜字剪开。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其中还有产妇和6个月孕妇。
声明:本文由入驻搜狐公众平台的作者撰写,除搜狐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搜狐立场。
  近年来,我国畜牧业生产发展迅猛,畜禽养殖规模不断扩大,畜禽粪便、污水、恶臭等养殖废弃物产生量也迅速增加,这导致了环境承载压力增大,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日益凸显。
  同时,畜牧业发展存在另一些问题,如养殖布局不够合理、生态养殖覆盖面和废气物深化处理能力有待提高等。为防治畜禽污染、推进畜牧业生产发展,根据三大新政,各地陆续划出禁养区。在禁养区内不得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一、哪些区域会被划为畜禽“禁养区”
  1、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
  2、城市和城镇中居民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等人口集中地区;
  3、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域;
  4、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
  本办法颁布前已建成的、地处上述区域内的畜禽养殖场应限期搬迁或关闭。
  二、“禁养区”相关政策通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日施行,新《环保法》明确指出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在新法的威慑下,畜牧养殖行业进入了环保高压期,轻则被罚款整改,重则被停产拆迁。
  2、《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日起施行,作为国家第一部专门针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法规性文件,明确了以综合利用作为解决畜禽养殖废弃物污染问题的根本途径,为规模化养殖废弃物污染治理指出一条可持续发展之路。明确了禁养区划分标准、适用对象(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激励和处罚办法。
  3、《水污染的防治行动计划》
  日印发,又称“水十条”,计划提出到2020年,全国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
  明确要求,要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
  4、日,农业部办公厅印发关于配合做好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做好禁养区划定工作,及时报送禁养区划定情况。
  5、2016年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根据环境容量调整区域养殖布局,优化畜禽养殖结构”,且提出要“确保农业生态环境恶化趋势总体得到遏制,治理明显见到成效”。
欢迎举报抄袭、转载、暴力色情及含有欺诈和虚假信息的不良文章。
请先登录再操作
请先登录再操作
微信扫一扫分享至朋友圈
搜狐公众平台官方账号
生活时尚&搭配博主 /生活时尚自媒体 /时尚类书籍作者
搜狐网教育频道官方账号
全球最大华文占星网站-专业研究星座命理及测算服务机构
二十年经验兽医介绍猪口蹄疫、猪蓝耳病、圆环病毒等引起的猪高...
主演:黄晓明/陈乔恩/乔任梁/谢君豪/吕佳容/戚迹
主演:陈晓/陈妍希/张馨予/杨明娜/毛晓彤/孙耀琦
主演:陈键锋/李依晓/张迪/郑亦桐/张明明/何彦霓
主演:尚格?云顿/乔?弗拉尼甘/Bianca Bree
主演:艾斯?库珀/ 查宁?塔图姆/ 乔纳?希尔
baby14岁写真曝光
李冰冰向成龙撒娇争宠
李湘遭闺蜜曝光旧爱
美女模特教老板走秀
曝搬砖男神奇葩择偶观
柳岩被迫成赚钱工具
大屁小P虐心恋
匆匆那年大结局
乔杉遭粉丝骚扰
男闺蜜的尴尬初夜
客服热线:86-10-
客服邮箱:夏、商、西周及春秋时代属瓯越地。战国先属越地,后归楚国。秦属闽中郡。西汉初属东瓯国,武帝建元年间属会稽郡,始元二年(前85)属扬州会稽郡回浦县。东汉永建四年(129)之前属扬州会稽郡章安县,其后至三国、西晋属扬州临海郡永宁县。东晋太宁元年(323)属永嘉郡永宁县,宁康二年(374)属永嘉郡乐成县。其后至南北朝、隋、唐、五代、宋、元、明初,随乐成县(五代后梁时改乐清县)并、设而变更。期间,唐会昌二年(842)前后在县境置玉瑠镇,北宋时期为乐清县玉环乡一部分。明洪武二十年(1387),因倭寇扰边,漩门港以南岛屿全部被迁弃;成化十二年(1476),乐清县山门、玉环2乡6...
县级各部门信息公开指南、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
天气预报: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环县非法畜禽养殖场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县信息中心
玉政办发〔2012〕121号
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玉环县非法畜禽养殖场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玉环县非法畜禽养殖场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9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玉环县非法畜禽养殖场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有效化解畜禽养殖业发展与污染的矛盾,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全县深化“拔钉破难优化服务”和“三县三城联创”活动部署要求,决定开展全县非法畜禽养殖场整治工作。为确保工作有序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2年11月15日前完成非法畜禽养殖场整治。
二、整治范围
青沙河、楚门河、芳清河、庆澜河、玉坎河沿线及城乡结合部非法养殖场。
三、整治原则
(一)属地管理、联合整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相关乡镇(街道)为责任主体,负责行政区域内非法养殖场的清理工作;县农业局为牵头单位,负责非法养殖场清理整治的协调、监督、指导等工作;全县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全力配合支持清理整治工作。
(二)规划引导、疏堵结合。按照《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农业局县环保局关于玉环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分调整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发〔2012〕115号)要求,加大整治工作宣传力度和密度,做细做深群众思想工作,争取配合支持,引导扶持规范化、规模化养殖。对抗拒、阻挠整治者,依法强制执行、严肃查处。
(三)资源利用、分类治理。积极探索生态养殖模式,向养殖企业推广应用先进的生态养殖方式,制定废物、废水还田标准和生态养殖标准。对已建有沼气池(化粪池)或者养殖废弃物处理较好的非法养殖场,督促其利用好现有设施加强畜禽粪便处理和利用,对整改后仍然达不到环保要求的非法养殖场依法坚决予以拆除。
四、整治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8月9日至8月29日)。认真做好生猪等禽畜养殖场调查摸底工作,查清全县非法畜禽养殖场数量、规模、用地来源、环境影响等现状。根据采集数据总结整理形成调研报告,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计划,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和可行性方案,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
(二)发动宣传阶段(8月30日至9月10日)。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全县非法养殖场污染整治宣传月活动,营造良好工作氛围。重点整治养殖场所在乡镇(街道)要在醒目位置张贴悬挂宣传标语、横幅。新闻媒体要积极报道治污典型,对污染严重区域予以曝光,形成强大舆论声势,助推整治工作开展。
(三)自行整改阶段(10月15日前)。下达自行整改通知书,责令非法养殖户于10月15日前自行处理所有畜禽,拆除猪栏等地上建筑物。对逾期未清理的,将依法予以强制清理拆除。结合非法养殖场污染整治宣传月活动进行舆论造势,加压推进养殖户整改进度。
(四)集中强拆阶段(10月15日至10月30日)。排出整治倒计时进度表,由县农业局牵头,养殖场所在乡镇(街道)具体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逾期未整治到位的养殖场进行强拆,确保完成任务。
(五)巩固提高阶段(11月1日至11月15日)。加强最后“扫尾”工作,强化对关闭拆除的非法养殖场日常巡查和监管,防止“反弹”和“复养”。相关乡镇(街道)与养殖场所在村居(社区)签订监督责任状,与治理对象签订严防继续污染责任状。严格依法执行预审、报批制度,防止未批先建、抢建行为。对违反禁(限)养区规定和未批先建、抢建的养殖场,及时依法予以查处。
五、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县政府成立全县非法畜禽养殖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并在县农业局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及日常工作。在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下,成立四个工作指导组,负责督促、检查各主要区域养殖场污染整治工作,收集各方信息,每周汇报一次工作进度,每月形成书面材料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1.第一组:由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县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玉城街道城北片以及青沙河沿线养殖场整治。
2.第二组:由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大麦屿庆澜河沿线养殖场整治。
3.第三组:由县农业局、县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玉坎河沿线养殖场整治。
4.第四组:由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组成,负责芳清河和楚门河沿线养殖场整治。
(二)职责分工
县联创办:协调督查全县相关乡镇(街道)及职能部门开展非法畜禽养殖场整治工作。
县农业局:负责整治工作计划和考核办法制订,牵头对重点整治区域非法养殖场排摸调查,加强养殖业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把好治理工作验收关。
县环保局:按照环保法律法规要求,督促指导养殖场治理或搬迁工作,对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依法做好调查、取证和强制关闭等工作。
县水利局:加强河道周边养殖场污染监管,做好河道周边禁限养区划分和管理,积极协助开展养殖场污染整治工作。
县城管执法局:负责非法养殖户拆迁整治,拆除非法养殖场猪栏等地上建筑物,监督养殖户自行拆除整改。
其他成员单位责任:县委宣传部负责开展非法养殖场整治工作舆论宣传。县商务局负责非法养殖场现有存栏生猪收购、处理。县公安局负责整治工作执法秩序维护,严防养殖户阻挠整治工作。县国土局负责查处非法养殖场用地问题。县工商局负责吊销被责令停业、关闭养殖场的营业执照。县供电局负责加强非法养殖场供电管理,对拒不整改者做断电处理。
相关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非法养殖场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以及长效监管,协助各部门做好调查排摸、宣传发动、治理整顿和后续监督管理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非法畜禽养殖场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相关乡镇(街道)要制定整治方案,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措施,强化工作督查,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层层落实到村、到人,逐批分类完成整治工作。
(二)疏堵结合、化解矛盾。在清理非法养殖场的同时,若有条件协助其迁往非禁养区从事规范养殖,要采取适当简化审批程序、降低审批费用、提高审批效率等鼓励措施,并将其列入重点扶持对象,引导养殖户自行清理,化解矛盾。在整治工作中,要及时掌握养殖户的动态,及时解决信访问题,尽最大努力制止上访事件发生。
(三)标本兼治,健全长效。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巡查和上报制度,严格监管,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通过禁限养区管理,加强泔水等饲料管理,严格养殖场标准农田使用以及加强非法养猪场市场准入,防止禁养区内养殖场反弹。加强粪便资源化利用并积极推行种养结合,巩固整治成果。大家都在搜:李久凯律师
微信扫一扫 免费问律师
手机扫一扫 法律兜里装
&&甘肃咨询&&&
养殖场拆迁补偿条件
我朋友家是开养殖场的,占地还是有点大,十几亩的样子,里面是养牛的,现在政府要征这一块地,政府没有补偿任何费用。养殖场拆迁补偿条件是什么?
甘肃&白银|
房屋买卖咨询
1分钟提交法律咨询 2000多位 信的过的好律师 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其他人都在看
养殖场拆迁补偿条件只有一个就是不是非法建造的养殖场,政府征地都会补偿的,不同地区养殖场标准会有差别。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
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
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
地区:江苏&|解答问题:条
拨打 400-64365-00 咨询该律师
全新产品,如需全面分析,请向他发起律师诊断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所以,没什么养殖场拆迁补偿条件,找政府补偿,也可以申请行政诉讼。
1、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 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 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2、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 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3、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地区:四川&成都|解答问题:条
拨打 400-64365-80 转0
可以直接咨询该律师。
全新产品,如需全面分析,请向他发起律师诊断服务。
养殖场拆迁补偿条件要看各地的政策,各地补偿政策不一,具体还要看当地的补偿政策,但一般情况下都会补偿,除非违法建造的养殖场,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直接起诉。
地区:重庆&九龙坡区|解答问题:条
拨打 400-64365-00 咨询该律师
全新产品,如需全面分析,请向他发起律师诊断服务。
吉安房屋买卖律师
解答个咨询
擅长,个相关案例
房屋买卖最新问题:
相关法律咨询
热门房屋买卖法律百科
房产证是指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手续,加名字是否有用。
房屋买卖相关知识
房屋买卖最新专题
律师365,优质法律服务平台
400-64365-00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六8:00~22:00
||||网站地图|
Copyright(C) 成都六四三六五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号
扫描二维码
更多惊喜等着您!街道养殖场拆迁工作方案 - 工作方案范文 格式 - 第一公文网
欢迎光临第一公文网!
这里公文范文全部原创,而且可免费浏览。
如果您有好的文章,请投稿和大家一起分享,帮助别人才能得到别人的帮助。
投稿不仅能获得积分浏览公文,还能兑换成现金哦。
谢谢您的支持,有您第一公文网才能办的更好,走的更远。
公文分类导航
街道养殖场拆迁工作方案
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是市政府今年重点流域水环境整治工作的重点,加强领导,组织力量,狠抓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对保护好环境具有现实意义。按照市政府的整治工作要求,结合航城实际,现对街道禁养区畜禽养殖场进行清理整治。为了进一步做好养殖场拆除工作,特拟定如下拆除补贴方案:
拆除补贴标准参照长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沿海基干林带退耕(果、养)还林补贴方案》的通知精神和营前二级水源保护区周边养猪场拆除补贴标准。
1、2012年6月以前建的水泥砖房畜禽场按猪舍100元/m2、牛舍150元/m2、禽舍50元/m2补偿;2012年6月—2014年6月建的分别按半价补偿;2014年6月以后建的不予补偿。
2、木棚按50元/m2补偿;
3、水泥埕地按25元/m2补偿;
4、场主能够按规定时间主动自行拆除,另按拆除面积发给拆除、搬迁补助费70元/m2;
5、工作经费按拆除补偿总额4%发给相关村;
6、场主能够按规定时间自行拆除搬迁完毕的,另按拆除补偿额5%发给奖金。
1、丈量登记:(5月中旬—7月中旬)已由街道、市监察、效能、土地、环保、农业、财政等联合组成丈量工作小组,按照统一确定的丈量标准,逐个场进行丈量、清点,各相关单位派出的人员和养殖业主在丈量表格上签字,并登记、造册、存档。
2、组织机构:(8月中旬)街道成立由党政成员、工作队组成拆除整治工作小组,督促、指导相关村做好畜禽养殖场的协议签订、补偿、拆除等工作,牵头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强制拆除。
3、宣传发动:(8月31日前)运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做到家喻户晓,大力宣传环境保护的知识、政策法律法规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强化养殖户的社会责任感,增强环保意识,引导养殖业主树立法制观念、全局观念、倡导科学养殖、生态养殖,促使养殖户主动配合拆除工作。
4、签订协议:(9月)由相关村委会与养殖场的业主进行签订,包括有养殖场建筑面积、拆除时间、补偿资金、奖励资金等内容的协议。
5、自行拆除:(9月—10月)由业主自行拆除,在规定期限内拆除的养殖场,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6、强制拆除:(11月)由街道组织人员进行强制拆除,在规定时间外拆除的养殖场,不予经济奖励和拆除搬迁补助费。
7、组织验收:(12月)由市养殖场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对已拆除的畜禽养殖场逐场进行核对,对已彻底拆除的养殖场进行实地拍照,然后整理归档。
1、相关村作为禽禽场拆除工作的责任主体,尽快介入,全面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集中力量,集中时间,保持高压态势,组织拆除。
2、街道工作组应主动会同市农业、环保、土地、监督、效能、供电等职能部门加强联合执法,形成强大功势,督促拆除到位。
3、科技服务中心应做好奶牛转让服务工作,帮助牵线搭桥,找好买主,无缝对接。
4、个别未通的养猪业主,猪舍面积尚未丈量的有关村应多方做工作,动员配合,做好拆除猪舍面积确认工作。
5、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村应树立守土有责的,密切关注,加强监控,坚持杜绝新建扩建畜禽舍,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 14:24:12
网友评论《街道养殖场拆迁工作方案》
本类公文总排行版
本类公文本月排行
本类公文本周排行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畜禽养殖户 法律法规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