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有多少个县曾小猛个

下面是一个网友说的,我觉得很有道理,本人文采不好,所以就不个人描述了,直接COPy过来了&&《北京爱情故事》这部戏争议真的很大,喜欢谁的都有,讨厌谁的也都有。但是又有几个人真正认真思考过,陈导究竟想通过这部戏、通过戏中人的经历告诉我们什么,让我们从疼痛的青春记忆中感悟到什么呢?我相信陈导是想告诉我们一些东西的,而我愿意认真的做一次思考。①:爱情的路上,没有人会在原地等你。当你选择放弃的时候,就该意识到可能会永远的失去。小猛对沈冰的放弃看似无奈:一个在北京无根无底的“凤凰男”,被卑鄙无德的老板一再利用和陷害,买不起一套38平米的房子,甚至当着深爱的女孩面,连一个季度的房租都交不起、连一次计程车都搭不起时,他的自尊心被摧残的一点不剩。小猛性格中阴暗和残缺的一面,注定了他在利益之前放弃爱情的举动并不意外。他自卑,从云南偏僻乡村里走出来,每天挤公交车上班,为省路费大学四年只回一次家,不舍得给自己添置一件衣服,当哥们儿花天酒地之时,他拼命工作努力攒钱只为买一套38平的房子,在他心目中,只有这小小的水泥盒子,才能保障他与沈冰的爱情。当然,这都没错,反而说明小猛是个极有责任感的男人。但他又敏感,杨紫曦与吴狄的分手事件对他影响很大,当小曦放弃吴狄上了安迪的车后,小猛崩溃了,他对吴狄大喊“如果今天你开的是法拉利,杨紫曦她绝对跟你走!”声音里带着无限的悲愤和辛酸。他只是替吴狄气愤吗?自然不是,他也联想到了自己,从这句话中更可以看出,在爱情中物质至上的观念已经深入他心。他多疑,在知道程峰喜欢上沈冰之前和之后,都曾对自己如果一无所有沈冰还是否愿意跟他一生一世表示怀疑,尤其在看到程峰开车送沈冰回来后情绪失控,大声的质问沈冰“是不是宝马车坐的很爽”。他对沈冰的信任度始终不够。我觉得,小猛决定放弃沈冰,从一开始就是个赌局。当程峰的父亲找到小猛谈话,让他放弃沈冰并给予大量优惠条件时,小猛被愤怒冲昏了头脑,他对有钱人连感情都要买的行为举止感到厌恶,但在北京生活了7年的他又清楚的知道,这个社会就是这样!如果你想不被人打,不想受人侮辱,想挺直了腰板做人永远不再卑躬屈漆,就必须先要变得强大,变成一个有钱有势的人!所以他想赌一把,他也许觉得可以暂时放弃爱情,得到金钱和事业后再追回所爱的人,这样就再也没有什么可以把他们分开。可惜他错了。②:爱情本就应该是两个人,简简单单的相爱。掺杂了金钱或利益的爱情,就不是纯粹的爱情了。有人说沈冰前后变化太大,与石小猛青梅竹马,定情相恋五年,却在小猛提出分手后几个月就移情别恋。其实对于沈冰为何会有这种变化,也是有迹可循的。简单说来,就是性格决定行为。沈冰就像她的名字,性格冷漠和极端,只有在爱人和挚友面前才有热情的一面,对不熟悉的人或不喜欢的人从不掩饰。例如,第一次程峰去火车站接沈冰,他送沈冰和小猛到楼下后还无意离去时,沈冰就对今天事情表示感谢,这很明显是个结束词。看到程峰依然不走,沈冰再次说“今天谢谢你”。程峰略显尴尬,只得告别。再如在幼儿园门口她拒绝与为她找到工作的程峰共进午餐,程峰与她告白时她毫不掩饰自己对他的厌恶,等等,都说明了她是个冷漠、直接又极端的人。都说沈冰爱上程峰,这太突然了,有点不合常理。其实,这有什么不好理解呢?她的性格与成长经历密切相关,在云南的那段戏可以看出,她与母亲之间的感情也是冷冷的,自始至终都无亲昵之举。特殊的成长经历注定她会对陌生人和可能伤害她的人心存戒备,她只会对对自己好的人打开心扉,如石小猛,如林夏。所以,当后来程峰为她做了那么多事情,甚至连命也可以豁出去的时候,她怎么可能不被融化呢?她不会了。沈冰其实很简单,她爱一个人的时候是真的爱他,当她不爱一个人的时候,也是真的不爱他了。③:永远不要伤害你的父母,即使他们曾经犯下过再大的错。父母永远都是父母,是把你带到这个世界上来的人,没有他们,你丫连做人的机会都没有。看最初几集的时候,我并不喜欢程峰这个角色。实际上在看《士兵突击》时,我也是不喜欢成才的。也许是陈导偏心眼儿,他给自己设计了这么一个看似很讨厌、其实还满讨喜的角色。当然,喜欢或者厌恶,这都是见仁见智。我喜欢程峰,也许和自身经历有关。我也曾经历过一段与父亲对抗,对他充满仇视的时期,其原因也十分相似。我曾对父亲非常冷漠,说话时大声指责,做出很多让他伤心其实更是自我伤害的事情。现在看来,我曾经的这些行为多么幼稚和可笑。我们完全可以换一种不这么极端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只是当内心被怨恨淹没,年少轻狂的我们很难掌握正确的方向。程峰是个符号式、脸谱化的人物:他是富二代,纨绔、浮躁、花心,身上有非常非常多目即可视的缺点。他貌似拥有过很多爱情,其实他比谁都清楚那种空虚感,他从未遇到过一个想爱的人。所以遇到沈冰后,他痴迷了。当吴狄问他“那姑娘漂亮吗”,他的回答是“不是漂亮,是美好。”我相信他从未用“美好”这个词来形容过之前的任何一个女人。他顶多会用“这妞真漂亮”“那姑娘超火辣”“那娘们儿骚的不行”之类的话来跟吴狄小猛讨论那些跟他约会过的女人。程峰不觉得她们美好,因为他不爱她们。 “你放弃沈冰吧,条件随你开”那番话后,相信有不少人都对程峰厌恶死了,这怂居然打自己兄弟女朋友的主意!可是现实总是戏剧的,爱情改变了程峰,让他从一个花花公子变成了痴情人,从一个纨绔子弟变成了有责任感的人,从一个对父亲蛮横无理的逆子变成了流着泪蹲在地上为父亲系鞋带的儿子;而爱情,或许还有生活,也让小猛从一个单纯、真诚、善良的人,变成了一个满腹仇恨、满腹心计、怨天怨地怨社会的人。小猛说,要怪就怪这个糟烂的世界。我觉得他错了。不怪这生活,不怪这世界。要怪只能怪你的心。它主宰着一切,包括你对待生活的态度。 ④:这个世界上,没有面包也可以存活的爱情永远存在,我们也可以如肥四般的成功。当然,这里的面包是指丰厚的物质(如杨紫曦在安迪那儿得到的生活和小猛住的仅沙发就值十二万的豪宅),而不是柴米油盐的平淡生活。爱情是可以不需要太多附加物质的。如果最初小猛不放弃沈冰,即使他没了那套38平的房子,拿不回5万块的押金,沈冰也一样会在那间出租屋里与他厮守。如果他断然拒绝老程,果断和沈冰结婚,即使没有那一万八千块钱的钻戒,沈冰也绝对会嫁给他。而程峰,也绝不至于在两情相悦的两个人中搞出什么事儿来。我们总是觉得自己缺少很多。有了这个,又想要那个;而得到了之后呢?又会想要更多。当有一天,我们终于得到了所有想要的空洞的物质后,却发现我们丢弃的,竟是舍了命都不该放弃的爱情。沈冰曾一再告诉小猛,即使一无所有也会与他相守。这姑娘做的到,我们谁都不怀疑。她知道小猛想要给她什么,只是有时候,你想给的,未必是我最想要的。我想要的,就是单单纯纯的爱情和简简单单的生活,当你自以为成功的把它搞复杂了,对不起,我已经不在了。所以在程峰一无所有的时候,沈冰依然选择与他牵手。在他最低落无助的时候,沈冰选择与他结婚,与他共同对抗困境。同样如此的还有林夏。林夏比这里面的任何人都更善良,更不应该被伤害(一想到这,我又开始恨小猛)。如果邵华阳放弃一切,林夏也不会计较他是否一无所有的。这俩姑娘真好。这两个姑娘是这个糟烂的世界里,陈导对爱情所有真挚的期待。我们是可以成功的,像肥四一般。没有房子,可以租。没有工作,可以再找。租来的房子不会影响婚姻和爱情,能够被物质影响的爱情都是掺了水的。 ⑤:如果你发现自己错了,除了继续错下去之外,或许改错也是不错的选择。人的一生,尤其是年少时不可能不犯错,只是转过身去会有区别:有人身后是等你回头的人,有人要面对的则是带着悔恨重新开始的漫漫人生。杨幂出演这个角色,给我两个感受:第一,这姑娘胆真大,敢在风头正劲的时候演这么一角色来糟蹋自己。第二,这姑娘真够义气,陈思成的第一部戏有这样一位朋友来无私支持,真让人羡慕。生活中杨紫曦这样的女孩其实不少,别说在北京,就是我现在居住的这样的三线城市,拜金女也是一堆一堆的,区别只是你能傍上的是安迪这样的还是比安迪差的而已。杨幂的戏份不多,但是从整部戏中,只有她的人生观与价值观被全部改变而且非常彻底。她能从一个拜金女转变成一个懂得为他人着想、对自己生命负责的女孩儿,吴狄的功劳是不可磨灭的。我知道很多人讨厌吴狄,觉得他对待爱情的态度太不靠谱,优柔寡断,两面逢源,对小伍实在不公平。可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如果没有吴狄,杨紫曦会怎么样呢?整部剧中,真正关心杨紫曦的只有俩人,吴狄和林夏。因为有吴狄对她的永不放弃,有林夏对她的直言不讳,杨紫曦才不至于一条道儿走到黑,她才能在大彻大悟后重新开始新的人生。我知道,尤其在男人心中,杨紫曦这样的女孩是不可原谅的,她比石小猛还要让人厌恶。可是杨紫曦很幸运,她遇到的,是一个最心软、最善良且有初恋情结的吴狄,而至于他们能不能再在一起,我觉得不重要了;即使不在一起,他们之前的情谊也是不会改变的。只是,有幸运的,就有不幸的。石小猛遇到的,就是性格冷淡又极端的沈冰。所以当沈冰对石小猛说“你太不了解疯子,也太不了解我”时,我就觉得石小猛是真的不了解沈冰。即使你们青梅竹马,即使你们相爱五年,你都从未了解过眼前这个女人想要什么。如果小猛真的了解沈冰,早在他签了同意与沈冰分手的合同时就该知道,这场爱情已经结束了。就算程峰没有追到沈冰,单单是你为了利益而分手这种行为,也绝对得不到她的原谅。⑥:沈冰不会醒来,因为她是一个象征。象征着如百合花纯洁的爱情,是我们曾经最想得到、拼尽全力也要守住的东西。它会静寂无声、永永远远留存在心里,但随着岁月流逝,再也触摸不到也没有可能挽回了。 这一点我在刚看完整部剧的时候就深有感触,也曾就此写过一篇短帖。事实上,在看《北爱》之前,我也看了《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当看到最后一场戏,柯景腾冲过去亲吻新郎时,我笑着哭了起来,电影院里几乎清一色的年轻人,很多人也在轻声的流泪。我觉得,《那些年》和《北爱》之所以能引起这么多80后、90后的共鸣,也许正是因为,我们看到的是与我们年纪相仿的导演、编剧创作出来的作品。他们就是我们,他们太了解我们。他们的痛我们也曾经历,我们的快乐也与他们相仿。我们看到的程峰,石小猛,吴狄,沈冰,林夏和小伍,就是我们自己或者身边的朋友;我们看到的柯景腾与沈佳宜,就是中学时那个每天与我们吵架斗嘴,却又情愫暗生的同桌男或同学女。如今,社会的圆滑渐渐磨平了我们的棱角,但是我仍然希望,我们能有我们的坚持,能有可以为之奋斗的梦想,能坚守最纯真的记忆,永远记住那段属于我们自己的青春岁月和永不褪色爱情故事。再见,青春。再见,美丽的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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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猛唯一的错就是穷!在北爱里有几个穷人或者曾经的穷人有好结果的收藏
你生是穷人,就活该当一辈子的穷人!这就是北爱要告诉大家的。富人理所应当的拥有一切,富二代当然的享有挥霍一切,想要的必须得到,失去的早晚找回。穷二代就不一样了,你活该穷,活该被富二代夺取一切,活该在得到一切后又失去一切原因很简单,穷人只比富人多一点东西,那就是良心,就是因为多了个良心,才会有同情怜悯,才会有犹豫不决,才会将从富人手中得到的还回富人手中。石小猛有什么错?疯子的富爸爸要碾死他就像碾死一直臭虫,连骨头都不会剩。看看北爱吧,里面的穷人或者平民有几个有好结果的?小猛失去了一切,林夏被破了,沈冰不知结果,样子西脏了,无敌注定备胎一辈子。穷富是相对的,北爱的富人只有一个,就是疯子,剩下的都是作为陪衬的穷人。北爱要告诉大家的是,要么信命,要么永远别跟富人一起玩,富人底子厚实,玩输了照样还是富人,穷人玩输了就是一无所有白白活过,谁叫穷人是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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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曾小猛听取了我的意见,并且愿意随同我一起,我感到十分的开心。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会这样开心,尽管那只是我随便说的我的一个想法,没想到曾小猛也那样想。而我真正的理想是成为一名科学家。但是我记得曾小猛以前说过他讨厌科学家。于是我改变了自己的理想,愿做一名志愿军。
成为志愿军的理想是我在看了无数的革命电影后产生的,虽然我觉得他们最后都死得很可怜,但是他们不怕死,纵然子弹打穿了连长的脑门,他也不忘喊一句“打倒日本帝国主义!”纵然团长的警卫兵被炮弹炸得只剩一张嘴,也不忘怒骂一句“狗日的!”纵然刺刀已经扎进将士的胸膛,他们也不喊一句疼。我觉得,我需要的就是他们的这种精神。所以到后来莫良知打我的时候,我都不再哭喊,也不再躲避,昂着头用脸去迎接他的魔掌。当莫良知恶狠狠的看着我对我无计可施的时候,我也会像倒在血泊中的将士一样脸上扭出一抹轻蔑的笑。那样,我就感觉自己赢了,或者,迟早要赢了。
还有,我以前以为志愿军都是自愿军,只要自己愿意,就可以参军。
其实还有一点影响着我,我渴望有一把枪。我觉得枪真是一把神奇的武器,只要轻轻地一扣扳机,就能喷射出强力的子弹,击穿敌人的身体,置人于死地,并且速度快到对方都没能喊出一声“妈”。我觉得,枪真是一个伟大的发明,在兵器谱上其影响应该只比刀要小一点,但若把它归类暗器,那它又绝对排名第一。我就梦想拥有这样一把暗器。
当然,我觉得曾小猛是不需要这种暗器的,因为他会“六脉神剑”,只要对对方一指,对方的脑袋都能被一道从手指中发射出来的剑气戳爆,要是不经意戳到了人家老二,那简直屌爆了。
其实曾小猛与我一样也想拥有一把枪,我们在每年过年的时候就会拿着压岁钱去购置一把自己喜欢的枪。我个人喜欢54式手枪,而曾小猛喜欢AK47步枪。因为是玩具,所以我的54的威力略比他的47的威力大。我告诉曾小猛说:“枪的威力的大小就是这些数字决定的,54比47大,所以我的枪的威力比你的大。”
在我的错误引导下,有一年的春节,曾小猛让他的姑姑为其买了一把M700狙击枪。当我端起那把花了两百多买来的枪,心潮就澎湃的不能停息。我问曾小猛:“这是真的吗?”
曾小猛点了点头。
我说:“能打死人?”
曾小猛又点了点头。
我激动得想去找个人打死试一试。我把塑料子弹压上膛,问:“我可以试试吗?”
曾小猛立刻制止道:“不行!这个不能随便玩,你想啊,威力是你的54的五十倍,你的54都能打死毛毛虫,我这个能打死一头猪。”
我当时太激动了都没想700除以54会等于50。我想起我们以前干过最愚蠢的事,当我们去九龙寨上没有打死野鸡和野兔时,就会去地里抓两只吃青菜的毛毛虫回家,然后用枪指着它的头说:“我是中国人民志愿军,你这个偷食社会主义粮食的资产阶级大汉奸、大地主,我现在以无产阶级伟大人民的利益宣判你的死刑,你服不服?”
毛毛虫不开腔。
然后我一闭眼睛,扣动扳机开了枪,“砰”的一声,毛毛虫就被打得脑浆四溢、血肉模糊。
我对曾小猛说:“我们又消灭了一个资本主义大害虫。”
我也想起了曾小猛的那把AK47步枪,那是一把不用打一发就压一次气然后才能再打的枪,曾小猛觉得那把枪发射快,如果遇到一群野鸡飞过来的话,就可以一口气打死几十只下来,而我的54式只能打死一只。但是不幸,那把枪因为我们不知名的原因,打出的子弹是那么的没有力气,甚至都没有我逆风撒一泡尿远。曾小猛为此十分苦恼,因为这样还不如用自己的小弟弟去冲那群野鸡,说不定还能淋死两只。
而那把M700,当真让我见识到了它的巨大威力。我与曾小猛埋藏在草丛中,等待一直野鸡靠近,曾小猛早已打开狙击枪上的瞄准镜将其收录眼下。待到那傻鸟走到离我的三米地的地方,终于意识到不对劲,于是想转身离开。可曾小猛也意识到了它想逃跑,猛的一扣扳机,“砰”的一声巨响,傻鸟摇晃三步,失去了方向,扑腾着翅膀艰难地就飞了起来。这时候曾小猛又发了一枪,打中了野鸡的翅膀,一片羽毛被击落,托着子弹飘了下来。
我兴奋地喊道:“还没打死,再打一枪。”
曾小猛再打一枪,而这枪却什么都没打下来。
我喊道:“再打!”
曾小猛再发两枪,虽每枪都中,百步穿杨,可那野鸡越飞越远,屁事没有已经开始飞得顺当了。
我还在抱有希望的喊:“再打再打!”
这时曾小猛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用力向空中一抛,石头正中野鸡的脑袋,“啊”的一声,就掉在了山坡上的树上。当然,那“啊”的一声,是我啊的,但是我想那野鸡也肯定啊了一声,只不过我是因为它被曾小猛砸死而兴奋啊的一声,它是因为被曾小猛砸中啊了生命的最后一声。同样是一声啊,却不同情感,人鸟殊途,阴阳两隔。
曾小猛爬上树,取下野鸡。我问:“这只野鸡怎么处理?”
曾小猛掏出火柴,说:“烤了。”
上一件事发生在科学考察队进山的前一个春节。
那个春节也是我童年最开心的春节,因为我们吃了自己扑捉到的野鸡,我觉得那也是我有生以来吃过最美味的食物,尽管没有盐,也没有酱油。我当时可能还没觉得好吃,但那以后,每当我想起,我都无限的回味,经过千百次的回味咀嚼后,我居然一点也想不起那只野鸡的味道了,但却留给我的印象是好吃。我甚至会因为回味那只野鸡而对每一个春节吃的所有食物感觉到腻味。我不知道这是因为什么而引起我有这种感觉,最严重的是,有很长一段时间我开始厌食,日夜思念着那只野鸡,直到我被我的妈妈强制拖进镇上的医院,吃下医生为了开出的近二十种药物。有着各种糖果颜色的西药片苦得想让人想自杀,尤其在不小心没有吞下去的时候,无论我喝多少的水,它都能贴在喉咙上不下去,一直苦到我的大脑发麻。终于,在一次次吞食了一把西药片,再吞食一把软胶囊,随后喝两杯冲剂,再喝一碗让我极度害怕咽下去会苦到死的中药后,我感觉到我的食量大增了。然而我肯定这不是药的效果,而是被撑出来的。之后我妈妈特感激那位仁医,还为他买了香烟。
而这些回忆,也都算是快乐的,尽管我被莫良知打得我疼过,尽管我吞下的药片让我苦过,但是,那都不能掩埋曾小猛给过我的快乐。我似乎有这样一种本能,撇下所有的苦味,只留下甜味,细细品尝,慢慢回味,不亦乐乎。
但是现在,曾小猛却不在了,我发现我所有的本能都失去了能力,莫良知打过我的痛全部余留了下来,就在这一刻开始在心中爆发,并且一发不可收拾,让我疼得难受,却又无法哭泣。这是一种怎样的感受啊!
我也终于感觉到我的嘴巴里充满了苦涩的味道,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什么都没有吃,只是偶尔有眼泪流下,流过脸颊,滑落口中。难道泪水就是苦味的?
我再一次擦干眼角的泪水,我不停的提醒自己,不要哭,不要哭,我是男子汉,曾小猛没有死,他不会死的,他会武功,死不了。
我抬起头来,看着门外,期盼曾小猛会跑进来,他可能会向莫良知道一声歉迟到了,也许不会。
夏天的阳光折射进教室来,射在曾小猛的桌子上,发出刺眼的光芒。我偏过头来,逆着光看去,发现曾小猛的桌子上赫然写着几个字。我睁大了眼睛想要看清楚他写的是什么,可阳光照得太强烈,我再一次昏过去了。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如果你也羡慕曾经的小猛和沈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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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的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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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种被逼无奈的分离。
是生活。让我慢慢的学会了放弃。放弃很多自己心里想要拥有。想要努力去拥有的东西。
眼睁睁的看着那些自己想要拥有的时光。事物。以及那些想要紧紧抱住的人。
是一种无可奈何的离去。
我想过很多次。我是如何守住我的哈尔滨我的城。
从未想过自己会怎么样狼狈的离开。
可今天。却不得不做出这样的想法。不走不这样的后路。
我一直把这里。把这个生我养我25年的地方当做自己的退路。
却发现。自己却要以逃离的心态离开。
像曾经。躲避那不该有的眷恋一样。逃离。
唯独不同的。是那时的决绝和如今的不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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