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消防考试全国通考长春市办土地证在哪里在哪里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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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人事(干部)处:
&&& 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5〕8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5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组织分工
& (一)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工作由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和市消防支队共同组织实施。
& (二)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实行双审制,对提供虚假信息及假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注册时将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在此环节对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及使用假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考生,将取消注册资格,考试费一律不退。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 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 (一)网上报名时间:日& 11月12日。
&&& 考生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快速通道&网上报名&栏目,进行报名。报名时须注意下列事项:
&&& 1、注册。考生按系统提示注册,注册时上传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控制在100K以内),用户名和密码如被他人盗用责任自负。
&&& 2、选择考区。考生按属地原则报名。长春市直单位考生选择&长春市考区&。
&&& 3、选择考试。考生应对照考试报名文件,按要求选择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
&&& 4、填报信息。填报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考试信息。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等考试相关信息,责任自负。
&&& 5、打印报名表。考生确认报考信息准确无误后,可在网上自行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打印报名表前考生可以更改本人报考信息,打印后不得更改报考信息。
&&& &(二)现场确认时间:日&11月13日(长春市报名点周六、周日休息)。
&&& 网上报名完成后,选择长春市考区报名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2楼报名大厅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宾委路91号,人民广场市委会堂南侧。咨询电话:1。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扰乱报名秩序或使用假证件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审核部门对考生所提交材料真实性有异议的,考生应配合提供相关证明。
&&&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 1、经本人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审核合格,由审核人、考生本人分别在&单位意见&、&考生承诺&栏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表。
&&& 专业年限和工作年限以报名表上所填写的为准,考生所在单位在报名表上加盖公章,即视为单位同意报考并证明该考生报名表上所填写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承担相应的责任。
&&& 2、近期6个月内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贴在报名表右下角)。
&&& 3、报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和相关证书原件,审核结束后原件退回。
&&&&&(三)网上缴费时间:日&11月15日。
&&&& 经现场资格审核确认合格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收费标准见下表。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审核确认或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考试收费标准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科目每人每科51元,《消防安全案例分析》每人每科55元。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号)和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留用报名费13元/人
&&& &&(四)报考条件
&&& 凡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且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考试者,均可报名参加本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以及在人事考试中替考、通讯工具作弊等严重违纪违规在停考期内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否则后果自负。具体报考条件见下表。
所学专业或职称
学位或学历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消防工程专业
博士学历或学位
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
消防工程相关专业
(见附件,下同)
博士学历或学位
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消防工程专业
硕士学历或学位
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
消防工程相关专业
硕士学历或学位
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消防工程专业
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
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消防工程相关专业
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
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消防工程专业
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
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消防工程相关专业
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
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消防工程专业
大学专科学历
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消防工程相关专业
大学专科学历
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并且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 (五)准考证打印:考前一周内,考生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快速通道&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打印。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参加考试。
&&& 三、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及内容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上午09:00&11:30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下午14:00&16:30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 前2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阅卷。考生务必注意:
&&& 1、答题前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 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 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 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上午09:00&12:00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 四、考试相关政策及事项
&& (一)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是按照《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6号)规定设立的考试。
&& (二)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方式,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1科)的人员,必须在2个连续考试年度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 (三)通过考试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择优聘任工程师职务。通过考试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是消防安全监测、消防设施检测领域申请评定消防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必备条件。
&&& (四)考试实行违纪通报制度,凡违纪违规考生一律通报到本人所在单位并给予严肃处理;凡严重违纪违规考生,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 (五)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和《关于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5号),国家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试卷进行雷同试卷检测鉴定,无论抄袭、被抄袭、通讯工具作弊等产生的雷同试卷或试卷代码异常,一律取消考试成绩。考生在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的同时,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防止被他人抄袭。严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及违禁物品资料带入考场座位,一经发现,不论使用与否,一律按违纪处理。
&&& 五、考试用书
&&&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用书和省消防总队联系,电话:6。
&&&&六、成绩发布与证书领取
&& (一)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于日后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
&& (二)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者,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该证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共同用印,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国家对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取得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可以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名义执业。
&& (三)国家下发证书后,省人事考试网发布证书领取通知。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办法为:在长春市考区报名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证书,地点为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2楼证件管理科,代领证书的须凭代领人及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证书领取时间请关注吉林省人事考试网服务指南&证书领取通知&栏目相关消息。&
附件: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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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
专业名称(98版)
旧专业名称(98年前)
工学类相关专业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子信息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高电压与绝缘技术
电气技术(部分)
电机电器及其控制
光源与照明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应用电子技术
广播电视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
无线电技术与信息系统
电子与信息技术
公共安全图像技术
计算机通信
计算机及应用
计算机软件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给水排水工程
城镇建设(部分)
总图设计与运输工程(部分)
城镇建设(部分)
交通土建工程
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涉外建筑工程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
城市燃气工程
供热空调与燃气工程
给水排水工程
矿山通风与安全
化学工程与工艺
化学工程与工艺
系统工程(部分)
管理工程(部分)
涉外建筑工程营造与管理
国际工程管理
注:表中&专业名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规定的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指199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颁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专业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国卫生人才网
吉林省人事考试网
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
吉林省技能人才开发评价中心
长春人才网
主 办: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 办: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 系统建设:长春理工大学信息技术研究所备案序号:吉ICP备号关于2016年度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全国统考有关事宜的通知
上一条:下一条:关于组织参加2016年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全国理论统考的通知
来源:广西消防协会&&&作者:广西消防协会&&&发布于: 16:29:30&&&阅读次数:1457
关于组织参加2016年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全国理论统考的通知
各有关培训学校、关社会单位:
中国消防协会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定于日,组织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第一次全国理论知识统考,根据鉴定计划,广西消防总队和广西消防协会决定组织参加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第一次全国理论知识统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申报鉴定考试条件: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消防设施检测、维保机构操作人员或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设施维护管理人员可报名参加鉴定考试:
1、经有关职业培训机构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240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由聘用单位提供招聘合同和连续12个月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3、已参加全国理论考试,考试成绩不合格者。
本次经职业培训学校培训合格,符合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申报鉴定考试条件,已申报参加鉴定并交纳鉴定费的学员以及申请补考人员,共1530人,名单见附件1。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1、考试时间
日9:30-11:10,考试时间为100分钟。
2、考试地点
(1)南宁考点:广西教育学院北校区教学楼和南校区教学楼(北校区教学楼详细地址:南宁市建政路37号,南校区教学楼详细地址:广西南宁市东葛路26号)。具体位置详见附件2。
①乘坐火车:南宁东站可乘坐37路公交车到建政园湖路口下车,K3路专线公交车至东葛鲤湾路口下车;南宁火车站可乘坐8路、K3路公交车到东葛鲤湾路口站下车。&
②乘坐汽车:埌东站可乘45路、52路、76路公交车到东葛路鲤湾路口站下车;西乡塘站可乘76路公交车到东葛鲤湾路口站下车;金桥站可乘215路到园湖建政路口站或园湖中路(中医一附院)站下车;安吉站可乘206路到园湖中路(中医一附院)站下车或乘603路到东葛鲤湾路口站下车;江南客运站可乘86路公交车到园湖中路(中医一附院)站下车。
(2)桂林考点:桂林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D栋教学楼,桂林市穿山东路10号,(七星花园对面)。
桂林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公交车路线:可以乘6、16、100、23路公交车到铺星路口站下车。
3、考生注意事项
(1)要带齐证件和文具。考试采用答题卡答题,参考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2B铅笔、水性笔及橡皮擦,未带身份证和准考证者,不得进入考场,严禁找人代考,一经发现,被代考者成绩取消,代考者和被代考者两年内不得参加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考试。
(2)准考证领取。
南宁市考点:在广西桂澜消防职业培训学校参加培训学员,3月14日-18日行政上班时间可到南宁市良庆区大沙田先锋路1号广西桂澜消防职业培训学校领取准考证。3月19日下午17:00前和3月20日9:30前,可到广西教育学院北校区教学楼前领取。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或。
在玉林市澜和职业安全培训学校参加培训学员,3月10日-18日行政上班时间,可到玉林市城站路南江开发区旭塘里E区八幢1-3号玉林市澜和职业安全培训学校领取准考证;3月19日下午17:00前和3月20日上午9:30前,可到广西教育学院北校区教学楼前领取。联系人:蓝老师,联系电话:。
南宁考点考生接到考试通知后,务必登录广西消防协会网站下载考试通知,确认自己考场在南校区还是北校区,以免找错考场。
桂林市考点:3月10日-3月18日行政上班时间,桂林市培训点的考生可在广西林业学校院内桂林新丰艺消防职业培训学校办公室领取准考证。3月19日下午17:00前和3月20日上午9:30前可在桂林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D栋教学楼领取。联系人:唐老师、裴老师,联系电话:、8996168。
(3)考试要求。参加考试人员请务必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凡有违反者,本次考试将记零分或被取消本次考试资格。进入考场除指定携带物品外,不得夹带任何资料、通信工具和其他违规物品;如随身携带了上述物品,请务必按照监考人员的要求统一存放。否则按违纪处理。
(4)备考要求。各参考人员应按《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培训统编教材》做好复习备考。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支队和职业培训学校务必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切实组织好这次建(构)筑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全国理论知识考试工作,要汲取通知不到位,造成缺考率比较高的教训,确保每个已报名的考生都能按时参加考试,提高参考率,尽可能避免考务资源浪费。
2、精心组织。这次报名参加考试人员比较多,在南宁、桂林分设两个考点,特别是柳州、桂林、贺州、来宾考试地点不同,南宁考场也分北、南校区,各支队和职业培训学校具体负责人要高度负责,精心组织,务必按附件2提供名单,把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和要求逐一通知本辖区考生和所在单位,确保每个考生通知到位,不能遗漏。检测维保公司由协会具体负责通知。
3、咨询方式
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广西)站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
考试信息可登录广西消防协会网(http://gxxh.),从通知公告栏下载考试通知。&
1.广西教育学院交通示意图
2.2016年参加第一次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全国统考考生名单
& & & & & & & & & & & & & 广西消防协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日
& & & & & & & & & & & & & & &关于日全国建构筑物消防员理论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核心提示:日是本年度第二次全国建(构)筑物消防员理论考试,即日起开始报名,截止日期5月20日。报名要求:年龄55岁以下;必须&&日是本年度第二次全国建(构)筑物消防员理论考试,即日起开始报名,截止日期5月20日。报名要求:年龄55岁以下;必须是从事或准备从事消防工作的人员,个人报名的必须有培训证明;未培训在职人员报名要求初级工作满2年以上,中级工作满6年以上并出具指定格式的工作证明和社保缴费证明)。具体方式及表格见附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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