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自己快成为第二个林森浩的坟墓照片了

  时间过得飞快。距离本大仙为林森浩案发的第2个帖子,已经9个月了……本大仙辜负了老先生、以及各位关心林的命运与教育之改善的童鞋们的期望,在此深表歉意与蛋疼。  《本大仙来为林森浩喊冤,为童鞋们揭开复旦投毒案真相!顺便拯救中国学子2》    在该贴中,本大仙曾猜测神秘的“诛姜成”可能就是林森浩。但经过后来所看到的一些帖子讨论(例如为何林不到国外的权威网站去询问相关问题),本大仙重新思考后,觉得“诛姜成”的出现也许只是巧合罢了,就如黄洋的最终死亡也可能只是一系列因素叠加后的巧合……当然,还是不能100%排除他是林的可能性的。而且本大仙认为,假如这真的是他,更足以证明林的投毒行为并非是“故意杀人”的。  这个问题我们无需再纠结它。因为,无论是或否,本大仙都可以证明一审法院判决的“故意杀人”是不可能成立的!  当然,由于本大仙最近又被提前出关的冰魔暗算了(一时大意,失察啊),所以造成我现在有点智商捉急……加上明天就是二审开庭的日子了,我也没有时间与精力再去重新梳理案情、推敲检方证据链的全部漏洞与破绽。所谓“大仙千虑,可能有一失;脑残千虑,也可能有一得”,hoho。所以,假如童鞋们发现本大仙的分析推理存在瑕疵,千万不要像哥伦布发现新大陆那么鸡冻哦!何况,本大仙相信真正关心此案的童鞋们,都是正常人类,不会像那些整天只会喊“杀人偿命”的水军或煽风点火者一样脑残的。  本大仙之所以关心此案,除了因为我看得出林森浩本是个好孩纸、希望他得到公正对待外,重点在于此案与朱令案一样,源头都是教育失当所导致的一场本可避免的悲剧。朱令案离我们算是年代久远、各种关键证据有所缺失,但黄洋案却正发生在当下,实在是很有必要对之发生的前因后果加以细细检讨分析,以避免再发生类似的悲剧的。尤其关键的是:这是一起发生在中国最顶尖大学里的一起悲剧,搞清它的真相就更显意义重大了!  中国人“好面子”,尤其是中国大中小学的校长们更好面子!前段时间某地某中学挂出“诺贝尔奖女婿”之类的横幅,就足以证明他们病入膏肓到何等可笑可怜的程度了,hoho。所以,要搞清林森浩这件案子其实是比较困难的,因为阻力会来自各方面。当然,历史上的中国人也在这方面吃了跟《西游记》重播一样、足够进入吉尼斯纪录的很多苦头。所以,聪明的写了“出淤泥而不染”《爱莲说》的周敦颐发明了一个词来提醒中国人:讳疾忌医。  (宋·周敦颐《周子通书·过》:“今人有过,不喜人规,如护疾而忌医,宁灭其身而无悟也。”)  本来,这样的帖子是应该由那些教育界、心理学界的精英们来写的,本大仙越疽代苞,力有所不逮,只好厚着脸皮献丑一次吧。这个帖子也可能是本大仙在天涯发的最后几个帖子之一了,因为本大仙与天涯的情缘将尽,将要回到我的仙府去继续炼制我的超强仙丹了,hoho  以下是本大仙初步拟定的各章节题目,各章内容可能是点到即止,没时间充分展开论证,但应该离林案的真相也八九不离十了吧?  第一章 从“诛姜成”说起(已写完,链接在此贴开头)  第二章 孔子为何要诛少正卯? (理顺本案案情的支点之一)  第三章 受害者黄洋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他会是孔子口中的“小人之雄”吗?无权无势的现代版杨康?  第四章 嫌疑人林森浩又是个什么样的人?一个自卑的“野生”君子?智力正常、未学武而学医的现代版郭靖?  第五章 为何本性善良的林森浩难以忍受同龄人黄洋的为人,严重到要投毒来“整他一下”?是因情商教育的缺失,还是因社会正义的缺席?抑或是两者的合力所致?  第六章 从以下细节可推理出林森浩并非故意杀人,只是过失致人死亡而已。(或是故意伤害)  第七章 为何黄洋只喝了一点点有毒水,就丢了性命?有哪些不良因素导致了他亚健康的极差体质?  第八章 本大仙认为此案绝不能重判的几个重磅原因。  第九章 从林父与黄洋父母等人在案发后的表现,我们应该得出“为人父母者”的什么教训?  第十章 总结,及对未来教育方式“人性化”、让全民族情商与智商相互促进提高的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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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居然木有童鞋顶贴啊?  到底是本大仙过时了,还是天涯没落了呢?hoho  很晚了,各章节的内容将会慢慢放出,各位童鞋明天再来膜拜本大仙吧,hoho  今晚是肯定写不完的啦。  晚安
  补充说明:以下本大仙对整个案件的推理与论证,都是建立在“警察没有严刑逼供而导致林森浩给了假口供”或“林没有被洗脑、下药”等情况而作出的合理判断。由于此案无论从作案动机还是破案的过程,都存在很多令人匪夷所思的地方,以致网上不少童鞋都怀疑下毒者另有其人,是冤假错案等等。本大仙并不完全排除这种可能性的存在,原因最近曝出的念斌案、内蒙“呼格冤案”等,都实在是毁三观,让人难以置信。总之,我假定本案的一审证供都是基本上符合事实的。  第二章 孔子为何要诛少正卯?  “孔子诛少正卯”这事被称为中国文化史上的一大悬案。要分析它的真伪,估计可以写几十页的论文,并评个“国学博士”之类的头衔了吧?但最终的结果依然只能是:难分真伪!为什么呢?因为历史上有过秦朝的焚书,以及春秋战国时期的史书记载上的混乱,还有后人假借前人的名字来写书、写文章的“陋习”等,所以根本是难有定论的。感兴趣的童鞋可以自己点击后面列出的链接去了解一下,这里不作探讨。  本大仙在这里想说的是:无论“孔子诛少正卯”是确曾真的发生过,抑或仅仅只是荀子(或其学生)为了推广自己的思想而编造的一个谣传、寓言,我们都可以从中了解到一些世道人心的知识,并加以反思、反省、改善,用以把我们生活于其中的社会变得更加的美好。用现在时髦的话来说就是:“帮助我们更好的实现中国梦”!至于那些纠结于历史真假,或只想用“孔子(毛主席)有这样说过、没有那样做过”等先例来规范现代的生活言行的,无疑是不思进取的腐儒作风、脑残想法了。Hoho  根据《荀子?宥坐》的记载(/view/6658730.htm),此事的重点在于孔子诛少正卯后,所给出的“五必杀”理由:“人有恶者五,而盗窃不与焉:一曰心达而险,二曰行辟而坚;三曰言伪而辩;四曰记丑而博;五曰顺非而泽。此五者,有一于人,则不得免于君子之诛,而少正卯兼有之。故居处足以聚徒成群,言谈足以饰邪营众,强足以反是独立,此小人之雄也,不可不诛也。”  对应的翻译大概是:“人有五种罪恶,而盗窃不包括在内。第一种是心里通达但险恶(阴险),第二种是行为乖僻而坚定,第三种是言谈伪善而巧辩,第四种是只记得丑恶的而且很广博,第五种是顺从错误的而且还为其粉饰。(根据原文的句型,本大仙认为第五种的“顺”应该是名词,‘非、泽’应该都是形容词,即:所遵循的东西都是不正当的,且把它们广泛地流播出去了。)  网上有自干五用这5条来攻击“公知”,对应翻译为:“心达而险”(知识渊博而用心险恶); “行辟而坚”(行为邪僻而不知悔改);“言伪而辩”(强词夺理且善于狡辩);“记丑而博”(刻意关注社会的阴暗面);“顺非而泽”(不纠正错误言行且加以修饰维护)。公知们应该很蛋疼吧?hoho  只看文字,大家可能难以有直观的认识,好在从孔子或荀子至今,历史上“涌现”过太多“小人之雄”了。所以我们可以找到很多例子来印证到这“五必杀”上面去。可惜本大仙不是历史系高材生,只能从可以想到的例子来说明它们确实是存在于某些“非正常人类”身上的。  1,“心达而险”:如早前热播的美剧《纸牌屋》里的那位男主角。  2,“行辟而坚”:如臭名昭著的战争狂人希特勒、东条英机等。  3,“言伪而辩”:如以前经常在电视上振臂高呼“爱台湾”,实则是在害台湾的超级无耻小人、贱人“阿扁”!  4,“记丑而博”:如电影、漫画里的某些大坏蛋博士、科学狂人叫兽,一时想不起来具体名字。  5,顺非而泽:如到处宣扬纳粹或种族主义的某些坏银。  后面的链接的文章里,有提到孔子的这种做法是:“圣人治奸”价值观。对于孔子这种“防患于未然”的做法,我想是见仁见智的了。换了是你,你是要“杀奸雄以防祸乱”,还是“冒被奸雄所杀、天下人被其所害的危险,坚持以仁恕之道来尝试劝他改邪归正呢?”其实,孔子所面临的这种情况,在一些武侠小说中都有类似描述(原因很简单,因为武侠小说吸引眼球的要素之一就是正邪间的较量,所以自然不可避免的要描写这种情景。)其中最为人熟知的可能要算《神雕侠侣》里的一灯大师与裘千仞的故事了。故事里,作恶多端的“小人之雄”裘千仞在一灯大师的苦心度化之下,终于改邪归正,成为正义的小伙伴。这当然是最理想的结局了。  假如孔子真的那样做过,他的出发点当然是好的:“杀一奸雄,以免天下大乱、生灵涂炭”,这算是大仁大义的做法。但是,这“五必杀”的理由未免太过于主观臆断了!例如当年的一个神父完全可以把它们用到指责发明了“进化论”的达尔文身上,或其它某个见解领先于他所处年代的科学巨人身上,从而扼杀了现代科学进步的可能性。何况,孔子或荀子那个时代的人,之所以会产生出这类“防患于未然的危机意识”,与当时的社会状况是密切相关的:生产力低下、各国间战乱不断、人们道德水平普遍不高、大部分人几乎没有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容易被煽动等。  所以,就算历史上真的发生过这件事,今天的我们也是不能以之作准来行事的。在现代人类追求和平与发展的主题下,在互联网与高等教育的普及下,“小人之雄”要想煽动人们作乱,显然是只会越来越困难了。也许未来的某一天,当科技发达到某个程度,我们无需依靠孔子“圣人”的个人判断,或一灯大师的呕心沥血,就可以通过一些科学手段来发现、并纠正“小人们”自私自利的人生观,让他们无法对社会的发展作出任何的破坏。  当然,这美好的愿望或许还需数代人以上的努力,我们目前还需正视现实:我们的社会上还存在着形形色色的“小人”与利益集团。《荀子?宥坐》里的记载,最后说的是:“《诗》曰:‘忧心悄悄,愠于群小’。小人成群,斯足忧矣。”(《诗经.柏舟》说:“忧愁重重难排除,小人恨我真可恶。”小人成群结队,这是非常让人忧虑的。)  时间关系,本大仙就不对这个展开讨论了。其实在这一章,我想说的是:我们每一个“正常人类”、每一个心里还有良知或正义感的人,都会或多或少的对“小人”有一种厌恶感。就如现在全国人民都在对反腐倡廉大声欢呼一样。而林森浩这个从小戴着红领巾、学雷锋长大的80后,家境与人生经历造成他相对十分单纯善良的孩纸,自然也会有一种“厌恶小人”的心理或思维惯性存在。这可以说是我们的教育所赋予他(或其它大部分人)的一种属性。而此案的受害者黄洋,很不幸的、阴差阳错的、在不恰当的时间点(林尚未有足够的人生阅历与知识水平、情商上未足够成熟)出现在了他的生活中,进而酿成了这个悲剧。  以上就是本大仙对于林森浩作案动机的直观判断。至于一审里检方所谓的“因琐事而积怨”之类的说法,语焉不详,根本是令人难以信服的。这大概就是网上很多童鞋一直坚持“无作案动机说”、“被栽桩嫁祸说”等的主要原因吧?但是,你们怎么不反过来想想:为何黄洋父亲一口咬定自己儿子是被林森浩毒死的,非要置之死地而后快呢?尤其是在网上一大片质疑声、以及最近曝出多宗冤假错案的情况之下。他为何不在一审法庭上或媒体上质问林森浩究竟“什么仇什么怨”,就像朱令的父母一直渴望知道女儿被下毒原因那样?道理很简单:“知子莫若父”,当他了解到林森浩的个性以后,大概就明白自己的儿子为何惹祸上身了。  (本章还想讨论一下反腐的问题的。因为上周五,本大仙偶然在凤凰台的“一虎一席谈”上看到相关的讨论:到底应不应该让贪官继续留任的问题。时间关系,也不展开讨论了。本大仙的意见是:参考孔子当年“五必杀”的理由,把有相关“特征”的贪官清理出去,以防“小人们”再度结党营私、死灰复燃,是最简单有效的方法。除非我们在制度设计上有足够的信心,可以杜绝他们再生贪念。在目前经济与地区发展不平衡的情况下,要做到这点是有点难度的。当然,最要防范与清理的是“小人之雄”,虽然数量可能十分稀少,但肯定也是会有的。周老虎的落马正可以说明他们的存在。)  以下是关于少正卯的相关网页链接:  “……经现代学者的缜密考证,此事为战国末期法家人物的虚构之说”。  /question/356285.html?qbl=relate_question_0&word=%BF%D7%D7%D3%D6%EF%C9%D9%D5%FD%C3%AE%20%D0%FC%B0%B8  “《宥坐》在《荀子》中算不得重要篇章,但其借孔丘之口所立五必杀之则,借孔丘之手对子虚乌有之少正卯行诛,揭出了治思想罪、文字罪的旗帜,与春秋及战国初中期百家争鸣局面大相径庭。”  /view/1270935.htm  “……研究诛卯问题的队列中增加了不少网络学者。这些学者或继承疑古学说,或相信诛卯真实性但同时维护“圣人治奸”价值观的合理性,或引经据典地解释种种疑窦,对以往的种种疑古观点提出强烈批评,为诛卯记载的真实性不懈地进行申辩。”  /view/90572.htm  《孔子为什么杀少正卯?(国学好文转载) 》  /group/topic/9743537/  《谁能否定孔子杀少正卯?》  http://bbs./bbs/localhw/.html  我想知道所谓的‘孔子诛少正卯’的典故!  /link?url=4LWwHsSMW3Rg_MZfd3VqoiGr45Tn6fYcJSDbBb81_pW31MwR8exAxPaB-smA5UCGX9JNMoU_YErWpXYxxC-_za
  本章的标题,起得貌似有点诋毁黄洋的意味。这是因时间紧迫,本大仙无暇仔细斟酌,且我直觉上觉得林森浩的性格有点像小说里的郭靖那样耿直、情商低。所以就顺手拿杨康来形容黄洋了,hoho。有童鞋可能会骂本大仙不尊重死者。本大仙对此只会好笑:我是大仙耶,应该是死者来尊重我好吧?何况,死者应该早就被老阎安排投胎去了,就算我怎么诋毁他,他也不会知道的了。所以,黄洋的生前亲友、猪朋狗友们,你们无需鸡冻也。  关于黄洋到底是个怎么样的人,只有真正接触过他、并与他有深交的人才可能准确的说清楚了。何况俗语说“知人知面不知心”,即使经常与他接触的老师也未必能一清二楚吧?与林森浩不同,网上关于黄洋的评价几乎都是出自他亲近的同学、父亲或媒体上的。对于本大仙这个陌生仙来说,这些信息都是不可靠的。我的根据有以下这些:  1, 媒体上的信息极可能是黄洋的律师有选择的用以引导舆论方向的,现在的律师都精于这个。而律师并非个个都代表着公平正义,无论从某些电视剧、小说,还是从前不久某小女生被她律师强J的实例上,我们都可以得出这个结论:与官员、校长、叫兽等一样,代表“精英阶层”的律师也并非是每一个都可靠可信的。而他可能会利用手中的资源,引导舆论对林产生仇恨心理,最有效的当然就是将受害者“完美化”了。  2, 四年前,曾经发生过复旦登山队学生极端自私、无情的例子,民警张宁海为营救被困的他们而殉职,他们居然连葬礼都不参加就匆匆离开了。且事后传出要控制舆论、以维护复旦形象的声音,引起举国哗然。由此先例,以及众所周知的原因,大学现在盛产叫兽与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所以,来自他们对于黄洋的评价,是无法完全采信的。  3, 复旦校方为了逃避责任,自然也会极力美化黄洋,以避免公众对当前教育系统所存在弊病的指责了。而且,进驻复旦的中巡组得到的情况是:《复旦大学原领导班子15人全被举报 接受提醒谈话》/domestic/945/83926.html
所以,校方的说法也不可信。  4, 孔子说过:“父为子隐(瞒),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所以黄洋父母对儿子的评价也是不能采信的。因为每个父母都会本能的替儿子说好话,尤其是当这样做可以“为子报仇,一泄心头之恨”的情况下。(所以,本大仙觉得黄母一直在媒体记者前的哭个不停,更多是在演戏。)  虽然可了解的信息不多,但我们还是可以大致推断出黄洋的为人到底如何的,尤其是他有大幅的照片可供参考。本大仙也相信“相由心生”这个说法,李敖童鞋曾经在评价李登辉的奇葩长相时分析过“为什么”。大抵是相应的思想会使得人脸部的肌肉长期处于某类动作或状态下,经年累月就会形成对于的长相(或气质)了。  那么,从黄洋那双手交叉、撇着嘴的照片中,我们大致可以得出一个结论:这是一个有点狂妄自大、且轻浮庸俗、甚至自私自利的人。反正绝不可能是个谦谦君子或老实本分的人了。(各位童鞋可以搜搜最近出尽风头的北大副教授余万里的照片,互相印证一下)。  并非本大仙一个持有这种观点,下面这个帖子被删了,但是本大仙保存了某网友的相关评论:/p/  “从庭审、访谈和照片看,林森浩应该是有些内向比较老实,不善表达的人,说话不一定能说到点子上。就因老实内向和不善表达,林森浩成了黄洋这个妄自尊大小人的搓球对象,黄洋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大男生,如果对其他舍友有什么意见,要么直接提出来要么直接无视,何必要假借别人的名义去批评呢?这……”  当然,仅凭照片主观臆断是不靠谱的,所谓“人不可貌相”、“真人不露相”,外貌的判断只能供参考。我们还需更多的信息来佐证我们的初步印象。此案一审的时候,本大仙就在天涯上发过这样一条评论:  自古学医的不外两种人:为发财的,为济世救人的。  复旦案中,黄洋属于前者,林森浩属于后者。因此,杯具就这样在偶然中必然发生了。林森浩罪不至死,辩护律师应该从当前教育界与医疗界的一些缺陷来辩护。  百度里的黄洋信息有:“……因为想读北大金融,他选择了复读,并在次年考出了690分(满分750分)的高分。但在填报志愿时,家人认为黄洋报考北大有点风险,于是选择了复旦”。在复旦读研的时候,黄洋选择了可能是最轻松、最容易赚钱的“耳鼻喉科”,而且据报道他读书期间可以赚到30万给母亲看病。而近期的一条新闻是“中科院院士、复旦大学附属耳鼻喉医院教授王正敏被学生王宇澄以学术造假推上风口浪尖”。至于黄洋与这个王正敏院士有何关系,我们不得而知,律师、复旦校方也不会让我们知道的。但是,毫无疑问,本大仙根据这些信息,对黄洋学医的动机的判断应该是靠谱的:“为发财”。(林森浩最初的动机大概也是赚钱养家,但后来还是萌生了要尽责救人的心态的)  最有用的信息,来自《天府早报》的一篇专门报道:《“洋洋”走了 一条街的人都在痛》  .cn/new/html/tfzb//tfzb651736.html  只要我们看到最后一段,就可能想到这报道的风格与那些贪官落马前的报道是何其相似:憋出来的作文。  “婆婆,您也关心黄洋哇?”老人愣了一下,咬了咬嘴唇,狠狠地点点头,脸憋得通红,眼泪却在眼眶里不停打转,半晌,她忽然猛地竖起大拇指,喊道,“好孩子!”  这一声,把周围的人也震住了,大家不再说话,看着这位老人的背影渐渐模糊,最终,消失在那条黄洋回家必经的巷子里……”  文章中有一句“……不做完作业他不得吃饭。”原来本大仙看到的大概是“父母把他锁在阁子上,不做完作业就不让他吃饭”,貌似是被偷偷的篡改了。此文的发布目的,毫无疑问是我本章前提到的那些:为黄洋一家博取同情分,并美化我们的教育。当然也可能大部分是事实,那要看你信不信了。只是有一疑问:这么懂事的好孩纸,林森浩怎么会对他不满,他的照片怎么会让人看起来不爽?  从上面新闻的不经意透露,对照下面这条“黄洋是家中的独子,三代单传,从小聪明伶俐的他备受长辈宠爱。”  /xmsq//.html  我们基本上可以得出以下结论:这黄洋自小被父母溺爱,父母又不懂教育方法,一切“唯分数论”,加上他智商较高,得以因成绩而经常被周围的人夸赞,后来又考上了人人羡慕的复旦,大学里没有什么约束、风气又……于是,这家伙慢慢变得以自我为中心,狂妄自大起来。  再来看林森浩对黄洋的评价,最让本大仙印象深刻的是:林在一审的最后,为自己辩解作案动机的时候,很小声的说了句“觉得他有点自私……”。(这也印证了前面我们对照片的初步印象)  另外还有这个(林对记者说):“其实黄洋这人,我并不讨厌,还(和他)聊理想、人生。  看不惯的事,如黄洋开玩笑都喜欢占上风,我不喜欢占下风。譬如他和导师出去吃饭,回来老是要说教,说做人要吃亏。我想你自己为什么不肯吃亏,无非也就是这点小事情。”《复旦投毒案凶手内疚害死室友:做梦都在说对不起》  .cn/c//.shtml  从以上林森浩对黄洋的评价来看,其实他并没有“极度厌恶或痛恨”黄洋这个人的。之所以发生这件悲剧,更多的可能是与“阿斯伯格症”有关吧。/view/.htm 这需要经过权威专家的诊断,在这里就不深入研究讨论了。  最可以暴露黄洋为人的,要算造成这次不幸事件的“愚人节玩笑”,即黄洋说要在愚人节“热水泡脚让人尿床”来整人,而且是一边说出这个想法,一边“很嚣张的样子”(林森浩原话)。由此让林也产生了“你要整人,那我就先来整你一下”的想法。  试想,什么样的人可以想出这种“鬼点子”来整人,开愚人节玩笑?至少在本大仙看来,只有动画片里的那些坏蛋角色才会想出这种不顾人尊严的馊主意!某些生活不检点的人,也许觉得这是件小事。但是,正所谓“勿以恶小而为之”,这件事看似是“小恶”,但足以让一个人留下一辈子的阴影的!换了是你,你愿意20多岁还被人这样恶搞,然后被全班、甚至全校的人笑话你一辈子?相信每一个人有自尊心的人都不会遇到这种事情。尤其是对于那些心理脆弱敏感的人来说,开这种玩笑可能足以导致他得神经病甚至自杀……(当然并非仅凭一件事,还包括其它让他感到挫折的坏事了)。所以,“热水泡脚让人尿床”绝对不应该产生在一个名牌大学生的头脑里。由此可见,这黄洋平时是多么的以自我为中心,且毫不尊重同学的。  暂时想到的就是这些,以上的分析并非十分充分,但是也大致可明白林森浩为何要用如此让人惊讶的方式来“整黄洋”了。
  第三章 受害者黄洋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他会是孔子口中的“小人之雄”吗?无权无势的现代版杨康?
  第四章 嫌疑人林森浩又是个什么样的人?一个自卑的“野生”君子?智力正常、未学武而学医的现代版郭靖?  相信对于案情有深入了解,并看过关于林森浩的全部报道与资料的童鞋,都可以得出一个结论:这是个老实、善良、不浮夸的年轻人。在如今这个浮躁、脑残装B货遍地的时代,算是很难得的了。相信这也是很多童鞋坚持为林奔走呼号的最主要原因吧?  由于本大仙真的智商捉急,二审都开庭一小时了,才写到这里,蛋疼ing……所以只能匆匆的摘录一些相关的报道与回帖来佐证本章题目了。重点将放在第六七八章,希望对下午的庭审有用吧,也许林的律师早已想到这些问题了。但愿如此。  1, 在一年多前,刚刚案发不久的时候,“《东方早报》引述林沐高中同学小吴的话称,林在中学时期“性格比较安静,不过待人真诚,挺聪明,是一个和善的人”,但有时候“脾气确实有点古怪”。”  然后,当时林森浩的中学、大学同学等在一个专门的QQ群里谈论此事,有人发言说:“md,狗仔都挖到我这里了,你们都别说什么啊,网上那个小吴,也不知是那个吴,竟然说性格怪,k(ao)”  可见,在林的同学里,基本上没人觉得他“脾气有点古怪”。从林顺利读完中学、且相继考试中大、复旦这些名牌大学来看,他也比黄洋要优秀一些。好像硕士期间的成就与高于黄洋(黄是复读的,且本科硕士都在复旦连读,考研难度没有林大。)  2,葛俊琦告诉本刊:“林森浩是一个比较顾家的人,很朴素,人不错。他家条件不是特别好,跟我提过,他要拿出一部分钱来给弟弟妹妹上学用。”林森浩来自一个姐弟众多的家庭,也是最被寄予厚望的那个儿子。这种成长经历本身就包含着矛盾,因家境不佳而要强,却极敏感,不容奚落。  “黄洋会跟我谈谈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啊、哪个明星啊之类的。还有严查贪官啊、反对强拆啊,他比较追求公平意识。”葛俊琦说,“林森浩则常聊些专业的问题,B超方面的,做的研究这些。”  //.html  黄洋毕竟是独生子女,他挣到钱改善个人生活,送爸爸手机,送妈妈羽绒服。……多位证人表示,黄洋平时有些强势,喜欢炫耀自己的学术成就和办事能力,说话不太注意别人感受,有时会伤人而不自知。他多次以开玩笑的方式直言评价林森浩。  3,2008年汶川大地震发生后,林森浩捐出了节约下来的800元钱(同时还有献血),而他平时每月的生活费仅有200多元;病人送的红包,林森浩也坚决拒收;他还曾给农民工连续服务一周,自始至终都很热心。.cn/qlwb/content//ArticelB02002FM.htm  4,《一个紧衣缩食的人 却在汶川大地震捐出800!!他不善良?》  /p/  起了大早看了林的采访,心里哽了半天。 有点酸楚,有点惋惜,更有点无奈。从小到大没有哪个陌生人能让我如此同情、如此悲怜。这几天,一直密切的关注,尽自己的力量在帮助……  有多少人大手大脚花钱,却在别人有难一毛不拔?!!!人生路上有谁不与他人有过争执???他在黄洋有病没有说出真相但是他说了黄洋可能中毒 这证明他不坏!!他没完全说出只是出于人的本性!!他认为黄会好!!因为他的目的不是致黄于死地!!!  庭审和面对采访的镜头,林不会甚至也不知挤出几滴眼泪,做痛哭悔过状做乞求公众原谅状给自己博几个感情分。看过李刚父子的痛哭流涕表演你就信了吗?从采访 中可以看出林是真的在回忆和反思这件事情,这恰恰说明他是很真实很直的一个人,所以他说自己本意没想杀人,做事从不考虑后果我信!一个毫无背景的农家子 弟,就算死刑了就能给这个社会带来多少公平正义?太可笑了吧。清华的案子至今没破,当初是真的没线索吗?  有些人就是没法沟通的,我说中毒期间,林是没勇气说出真相,自我安慰黄会好,别人硬是直接给林扣上什么看着黄中毒、在享受慢慢折磨他的快感。。。我操  5,百度百科里的相关内容:  在复旦大学攻读研究生期间,林森浩依然保持不错的成绩,并在研究生学生会担任干部,校友对他的描述仍大多是“阳光、开朗、热情”。  “……林高中时待人真诚、和善,但性格比较安静,很腼腆。大学期间也没有恋情,直到确定好工作,才有了想交女友的意愿。……但他对朋友还是好的,在需要帮助的时候愿意帮你。”  林森浩的大学同学小陈认为,林森浩具有多面性格,偏内向。……但我感觉他似乎一直不受重视,有点自卑。”  /view/3441316.htm?fr=aladdin#3
  6,《【4】林森浩QQ空间问题日志集《我的青春被狗吃了》转自人人网》  .cn/s/blog_9bd2a7fa0101k4hk.html  《由凤凰男引发的思考 》  “我其实没有什么伟大的理想,这也是我在奋斗的道路上一直不够专注的根源。我的梦想也很狭隘,我经常想到的只是家里的所有人能过上比较富裕的、不用因为生活 压力而去节俭的生活,而不是要造福全人类之类。比起鑫源、生龙在做腾讯公益,我的觉悟差得远了。那时候,周老师在酒桌上劝了我一阵后,过来跟我干杯,偷偷 地说了一句:你就只是想着发财而已。相比黄主任对我说的“其实咱这个专业照样也可以有院士的”之类的话,周老师更加明白我内心深处的欲望。  生活中的不如意你没法预料,所以你要有应付的准备,起码要有储存着的实力可以去应付,不然风来树倒。在我看来,你要有足够的金钱,那样你才可以更加从容地过你自己想过的日子,无忧无虑的,可以随时应付也许会出现的某些问题。君子爱财,实无过错,只要取之有道即可。”  《回忆--珍惜 》  ......这些都已经成为过去了,至少童年、少年时那种快乐已经不复存了:在高考后的暑假,也曾找同学一块在下雨天再去水吼钓鱼,尽管还是能钓到挺多鱼的,但小时候的那种快乐已经变成了某种回忆了。现在经过练江的时候,那江水已经是惨不忍睹了,那种刺激性气味弥漫江中,水橄榄却是得到了栖息之地,疯长!  去年暑假,又举行了一次划龙船,面对的却是很生疏的面孔,不再有小时侯那些熟悉的脸孔了,很多小伙伴都不知道跑哪去了,没有再联系过,船上每个人都是那么成熟,都已经是大人了——至少是在社会上穿行了。相比之下,觉得自己很单纯,不免有种在异乡的感觉。划龙船过程中又下起了雨,我当时激动得大笑大叫起来,每个人都带着种诡秘的笑容看着我——现实中,我是最讨厌那种笑的。划的手起泡了,还是不能够感受到小时侯的那种快乐。  也许有些事情注定是无法挽回的,有些事情注定是只能在后来回忆的,但这已经足够,人啊,不能够太贪心......  《珍惜眼前一切所有!开始懂了 》  曾经问过某人:为什么我总不是觉得很快乐?她对我说:想太多了当然就不会觉得快乐,偶尔“小白”一点也是好的。于是渐渐地知道不应该想地太多,很多事情自己不要去知道更好;想着必须收敛,于是冷冷地对着别人的微笑,在和别人一块吃东西时一言不发......  学着学着,却渐渐地有了某种责任感,于是希望它能带着自己去探索,于是还是不自量力地就去学一些东西,但愿这种责任感能陪伴我一生,毕竟自己以后面对的是活生生的人;看到自己比较在意的人对自己的冷漠很尴尬,于是觉得还是必须热情一点的,于是就在后来发短信去道歉自己的不对,发誓从此好好练习微笑......  懂得了要有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  《理想与现实 》  ……我在本科以前一直也有这么一种自卑的身份心理,每次听说谁谁谁的父母是什么医生、大官的,我就会内心小羡慕一番。就是到现在,在科室的老师一问到我的家庭 情况,我也是不愿多说,今天袁老师在听说我的毕业打算后,劈头问我父母退休了没,我一下愣住了,急忙点头,她大概也意识到我的表情的细微变化,就没有再继 续问下去。对自身没有办法正确地理解,大概源于青春期的错误的价值观引导,这跟父母的教育没到位大概也是有关系的。看着不少北方的同学担着极其差劲的家庭 条件,却非常阳光地生活,我几次都告诉自己要反思,我确实是把一些东西给错误地看待了。其实我家庭条件不差,不少人也反复跟我讲这个话题,可是为什么我总 是因为这个而自卑?确实是由于我的想法太超出现实了,出现了矛盾。  7,今 天下午跟GJY通了一番电话,了解下她的新房的情况,才发现现在广州的房价不比上海低多少啊!白云和天河的交界处2手房还要2万左右,太让我惊讶了。我那 躁动不安的心、飘忽不定的信念又出现了,感觉前途大雾重重。要不要勇敢地逃离北上广,义无反顾地到西部去支援?
  从肿瘤医回来,学校操场上正在举行医药专场招聘会,说不上人头攒攒,仅仅是占据了足球场的大部分,我看着一行一行的队伍,预祝同学好运之后,经过校友会堂 回宿舍。路上听到会场在广播“请家长听从保卫人员的安排……”,放眼望去,深圳跟清远的红色横幅映入眼帘,心想这会场上不乏李刚他爸,拼爹的年代   下午介入忙得不可开交时,突然门外有汉子大喊:你还不如去抢钱!我箭步往前沟通,原来是老张让他去挂号,对方一下动怒。听我解释后,对方态度缓和,并向我 致以谢意后离去,周围就诊的病患与临床医生表示赞同。我们在忙碌或者心情烦闷之时常会不顾及病患焦急期待的情绪,易造成误会,沟通是良好的润滑剂   /ghorst  通过以上的报道评价、及林森浩自己的文字,相信各位童鞋对林的为人与成长环境都会有比较客观的认识。本大仙在题目里之所以说他是一个“野生”君子,源于觉得我们的教育并没有给他什么“传道、解惑”的内容,而只有教条式的标准答案与“授业”而已。这对于身处急速变化的时代中、从“学雷锋”到“学土豪”的转换中找不到人生方向、充满困惑与无奈的年轻人来说,这种教育与培养方式显然是远远不够的。尤其是对于林这种情商不高、脑筋不够灵活、老实本分的青年。与小说里的郭靖有所不同的是,林没有遇到黄蓉,却遇到了与杨康一般自大的黄洋?
  第五章
为何本性善良的林森浩难以忍受同龄人黄洋的为人,严重到要投毒来“整他一下”?是因情商教育的缺失,还是因社会正义的缺席?抑或是两者的合力所致?  首先补充一下第三四章想说的一点:实际上,对于黄洋与林森浩两人的性格为人,我们可以从他们各自的父亲身上找到影子。俗话说“龙生龙、凤生凤”。黄父给人的印象应该是“短小精干”的感觉(本大仙觉得更多是市井之徒的猥琐),而林父给人是老实本分的感觉。父母的性格会给孩纸自小形成一种熏陶与影响吧,所以一般人的性格也会与父母接近的。所以我们以此可以印证第三四章提到的两人的性格。  林父在案发后的表现有目共睹,给大家实实在在的呈现了一个“可怜天下父母心”的形象。这里不再多说。我们应该关注的是黄父的表现:  “林尊耀告诉记者,自己曾两次去黄洋家登门道歉,但始终没有见到黄国强夫妇。对此,黄国强表示,林尊耀去时自己正巧都不在家,一次是在黄洋的阿姨家吃饭,一次则是去乡下给老人扫墓了。他坦言,即便在家,也不想见林尊耀。”  如果说对于不远万里跑来道歉的林父避而不见,是因丧子之痛太过强烈导致,当然可以理解。但下面这个做法:“贵州退休女教师不远千里去黄洋家,希望说服黄洋父母,给林森浩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结果吃了闭门羹!”则是于情于理都太说不过去了。好歹这位老教师是出于善意而来,你黄父出于尊老的传统礼貌,至少也让人家进门喝杯茶吧?有此可见其极端自私自利的个性,正好“遗传”给了黄洋。  由于最近无聊到蛋疼的又翻拍了《神雕侠侣》来骗钱,所以本章首先想到的是当年杨过在全真教求学的遭遇。各位童鞋应该都记得里面那些让人恶心的小道士的所作所为吧?金庸当年写这个情节,当然不是凭空想出的,因为现实中也存在这种“名门正派里的不肖弟子”,正如我们的伟光正也会有苍蝇老虎一样。所以,本大仙首先想到的就是“人善被人欺”这句俗话。毫无疑问,林森浩是个善良的好孩纸,而且是离家万里求学,是南方人,与黄洋们的“北派”是有所区别的。能不能融入该群体是一个问题。  当然,从林的口供与记者的访问可知,这种相对恶劣的歧视同学的情况并未发生。但是,  “……黄洋有过林森浩不注重生活品质的意思流露,但不是讽刺,他可能觉得自己跟林森浩之间关系比较好,能开得起这样的玩笑。黄洋对着林森浩开玩笑,林森浩有时候不搭理他,不知道是不是不爽的表现。”葛俊琦这样说。//.html  有童鞋说林在一审时直呼葛的名字“俊琦”,且又是本科就认识的同学,所以两人之间应该是关系良好的。本大仙也基本认同这一判断。所以我们可以采信上面葛给出的一些证词,但也不能全信。因为,根据葛在怀疑黄洋的入院可能是因为林投毒的情况下,他没有直接去询问林,而是偷偷发短信给黄的师兄告密。这作为相识6年以上、了解林的本性不坏的老同学兼室友来说,是很难说得过去的。这也是很多童鞋怀疑葛可能才是真正的投毒凶手的原因吧。(据说葛在那段期间遭遇各种不顺,有可能妒忌黄。)鉴于前面提到的复旦人的一贯作风,加上葛的家境,我们有理由去怀疑一下葛的人品。这里也没时间去详究,本大仙并没有注意他。熟悉情况的童鞋可以在回帖补充一下。  我们还是按照正常的思维继续推理此案:黄洋由于自大无礼,既伤害了林森浩的自尊心,也让林觉得他是个自私鬼、小人,而不愿与之来往,并因此“不再分担水费,自己另外买水喝。”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什么结论呢?脑残们肯定会说“林森浩小气、敏感”,正如那位砖家宋晓明说的“我认为这与他嫉妒、自卑、敏感、脆弱的性格缺陷和处理人际关系及情绪调节能力低有关。” /view/3441316.htm?fr=aladdin#2_3  但是,从本大仙的角度看,则是因为林不愿与小人为伍,不愿同流合污的可贵品格在起作用!这只是一种正常人类的基本是非标准在起作用而已,难道我们的广大干部都要与老虎苍蝇们打成一片,才算正常吗?!据说邓小平童鞋当年也不与林彪来往,难道那砖家敢说邓童鞋是因为“嫉妒、自卑、敏感、脆弱的性格缺陷”而这样?hoho   本章标题说“是因情商教育的缺失,还是因社会正义的缺席?抑或是两者的合力所致?” 显然是各种因素都兼而有之,很难全部厘清的。有时间再一起另贴讨论吧。正如我们无法去说清楚林彪、周老虎们是如何爬上高位,对人民作威作福一样……既有教育、人性的原因,也有社会、制度等各方面的原因。正如前面所说:讳疾忌医是愚蠢的,只有直面问题,找出解决与完善的方法,才是生存与发展之道,才能更快的实现中国梦!
  杀人尝命  
  只是一面之词诶。要信吗?
  第六章 从以下细节可推理出林森浩并非故意杀人,只是过失致人死亡而已。(或是故意伤害)  本章内容可以说是最关键的,能够替林洗脱杀人嫌疑的东西了。可惜本大仙现在头脑有点不清楚,加上二审可能快结束了,不知道进展如何,所以不能有系统的加以阐述。大家凑合着看吧。如果有庭审现场的童鞋看到了,而辩护律师没有提到的,可以想办法通知他一下?  首先,无论是从常理,还是综合各人的口供来看,林都没有要杀人的“故意”。而先前那位砖家宋晓明由于先入为主(有罪推定),所以就一口咬定“情绪发作,导致行为失控而作案”,“做了一件有失水准的低智商的案件”。照他这样推断,大学里估计有10%以上的学生会投毒杀人了吧?因为“在生活中容易遭遇挫折”对于屌丝们来说太正常不过了,而且在我们的教育体制下,比林森浩“自卑、敏感、脆弱”得多的,大有人在!(你看过林的微博吗?他有你描述的那样“脆弱”吗?)跟这些说“上访者都有精神病”的砖家讲道理,显然是行不通的。我们还是自己根据常识去继续推理案情吧。  第一,林森浩已经“在广州找到了让人羡慕的工作”,几年的苦逼大学生活即将结束,从此可以迈向美好的新生活:娶个漂亮护士MM或白富美,生个小宝宝,把还算可以的工资的一部分寄回家孝敬父母……试问,换了是你,若非不共戴天之仇或有100%把握逃过侦查,你会冒险去“故意杀人”吗?除了神经病,相信没人会这样自毁前途的!显然,顺利硕士毕业,一些论文还获过奖,智商较高,而且在同学老师眼中都“不错”的林森浩,不可能突然变成了一个神经病。这太不符合逻辑了!你砖家以为是在拍穿越剧或者鬼上身吗?/view/3441316.htm?fr=aladdin#2_3  第二,除了脑残,没有人会笨到拿自己实验用过的、且有色有味的毒药去杀人,并投到饮水机里让受害者刚喝入口就发觉异常,马上就吐了出来的。这既要冒着当场被人识破,并把水拿去检测的危险,又根本达不到把人毒死的原始目的!你宋晓明砖家随便找个小学一年级的学生问问,看他会不会这么傻?  第三,谁会未知效果如何,就一次性大量投毒去毒死自己的室友啊?毒隔壁寝室的还有可能,因为案发后不可能第一个查到自己。而且投毒杀人后,还不立刻找机会清理饮水机,还要出外大半天才回来,还慢条斯理的上网查询该毒物的可能后果。  综合上面一二三条,我们就可以得出林森浩并非故意杀人的结论了!世界上可以找到这样傻瓜、自掘坟墓、自毁前程的故意杀人者吗?  第四,砖家们说:“N-二甲基亚硝胺,是很难通过临床直接诊断出确切物质的”,以此断定林是因为知道这点,才会“大胆投毒以故意杀人的”。如果林森浩真的早知道你们查不出,他还用投毒后才上网去查询怎么检测到N-二甲基亚硝胺?他还会如第3条所说,不在第一时间消灭唯一的证据:饮水机里的残留毒物?(难道以他的科研能力,连彻底清除饮水机里的N2残留物都做不到?)他会不到两天就如实供述了投毒事实,但又在一审上坚称自己只是“开愚人节玩笑”这种连三岁小孩都不愿意相信的口供?  可见,砖家们的逻辑思维能力真是匪夷所思的。脑袋到底进了多少水呢?hoho  第五,一位童鞋评论说:“仔细读林的博客和有关林的报道,林是一个正直善良的学生,一个爱运动,爱打篮球热心学生工作的学生会副主席,毕业无忧,工作无忧:已经找好工作,准备回广州工作!JC公布的作案动机存在很大疑问”。可见头脑正常的人,都不愿意相信检方的“琐事积怨动机说”。  第六,《复旦投毒案庭审三大争议事关最终判决》  .cn/news/s//.html  从上面几点可知,林森浩一审时的口供:“被告人林森浩强调,自己对N-二甲基亚硝胺没有独立研究过,对剂量多少会起到什么具体作用也没有概念。”是真实可信的。否则,根本不可能发生案发前后的各种不合理行为。除非你检方可以“证明林是个脑残”。否则,就应该遵循“疑罪从无”的原则来定案。而不是你们自以为他是医学生,就一定知道具体的毒理效果。(他既没学过相关的救治知识,也不是毒药学专业的)。  第七,林在投毒时轻易被楼梯摄像头拍摄到携带包装物进出的镜头,以及他只把包装盒等丢弃在校园内,也说明他并非故意杀人。因为,他大可以把东西藏在书包或内衣口袋中,最后把包装盒带出校外,丢到黄浦江或下水道里,彻底毁灭证据。他有足够的时间与机会来进行这些事情,以便把自己被定罪的可能性最大程度的降低。但是,他并没有这样做啊!为什么呢?因为他一开始的意识里就是如其口供所说的“只是为了让黄洋难受一下”,而并非故意杀人。  至于在校内丢弃包装袋的行为,可以理解为“怕被黄洋或其它同学发现是自己在‘整’他”。否则,如果是为了逃避警察的追查,他这样处理最大的“杀人罪证”,是否太过于简单草率了呢?又不是急着去投胎,难道看过无数电视剧电影的他,连把包装盒扔火炉里烧掉都想不到?  第八,林森浩是否真的没有事后想办法补救?  首先,上面说了,综合案发前后的各种行为,林的意识里是认为黄洋根本不会因此死掉的。所以当黄洋入院时,林没有立刻说出黄洋的病因,是可以理解的。这与他的内向性格有关,如他口供所说“没有拿出勇气”。因为他根本没想到黄洋会死,所以就不能说他是放任后果而“故意杀人”。也是他口供所说“觉得是一个病程,黄洋会慢慢好起来的”。  其次,林当年的实验老鼠,大部分都是最后没死的。而且他当时清楚知道黄洋没有喝进去半口水,就吐了出来。而且不久后还入院接受治疗了,相对老鼠来说的生存机会更大得多,甚至猜测根本不可能因此而死。所以这个过程,林没有说出毒物的事情,也是正常人的反应。  第九,在黄洋病危后,由于第一点所提到的“前途尽毁”的恐惧感,加上他本人的性格特点,选择了继续隐瞒事实,是不能称之为“残忍、处心积虑”之类的。因为,很明显,林曾经故意在校园里“偶遇”黄洋父亲,并含蓄的提出了“换肝”的建议。这在黄父与其三姨事后接受媒体采访的镜头中可以了解到这个事实,只不过是被黄父先入为主的认为林是在“打听黄洋的情况,以便知道自己是否已经东窗事发而逃跑”等了。  举个例子:你平时的工作生活里粗心大意,刚好哪天拿过剪刀或啥铁器来用过,随手丢一旁了。结果他一头撞到那剪刀或铁器上……或是你在地上扔了一块香蕉皮想捉弄一下同事,结果他后脑着地,一命呜呼了,……而你则因为前一天跟他打(吵)过架,然后你就被控故意谋杀!你说蛋疼不蛋疼呢?  我们还可以列出更多林森浩并非“故意杀人”,而是“过失致人死亡”的推理。但以上给出这些,大概也足够了吧?童鞋们可以再参考下面的文章。  《只要按照上海式的有罪推定,中国就会成为全球杀人案件最多的国家》  /p/  《复旦投毒案凶手内疚害死室友:做梦都在说对不起》  .cn/c//.shtml  (二审)[庭审直击]林森浩:没敢坦白和勇气有关  /xmsq//.html  他回忆,3月31日晚,黄洋回来得比平时晚。4月1日早,林森浩听见,黄洋喝了口水,然后很快吐了出来,说“像鱼骨头卡住的感觉”。随后,黄洋将饮 水机和水桶拿去盥洗室清洗,之后将水桶倒扣在地上。因为害怕黄洋问自己,林森浩一直在装睡。等黄洋走后,林森浩刷牙后就离开寝室。   2日中午,林森浩回寝室想“看看黄洋的态度”,感觉他不大舒服,说肚子疼,但精神状态还不错。当天晚上得知黄洋住院后,自己慌了。   3日,慌乱的林森浩在寝室等同学来谴责自己,但却始终没有坦白,林森浩说“和一个人的勇气有关”。   林森浩称,在黄洋毒发后,自己第一次见到黄洋父亲时,“看到他的样子我觉得很愧疚”,但仍没有说出投毒行为,“我觉得和勇气有关。”而在黄洋毒发 后,他曾和同学一起去看过他,“透过玻璃窗,他好像脸带微笑的样子,像平常一样。我当时没敢跟他说话”,“我心虚,没敢逗留多久”,但他却告诉同学,“他 (黄洋)大概两个星期后就能出来”。   刚被警方带走时,林森浩一度以为自己可以“调解”出去,以为双方父母聊一下就可以了。   林森浩在讲到对二甲基亚硝胺的毒性的了解时表示,两年前做大鼠实验时,并不知道二甲基亚硝胺的毒性,也没有刻意去查过,当时注射的剂量自己也并不清楚。   ……
  第六章补充一点:“肝脏是唯一即使切除部分坏死组织,也可自我修复的器官。”这可能也是林潜意识觉得黄洋不至于死亡的理由之一吧?
  第七章 为何黄洋只喝了一点点有毒水,就丢了性命?有哪些不良因素导致了他亚健康的极差体质?  关于黄洋的真正死因,网上争论不休,有不少具有医学常识的童鞋,仔细研究过黄洋的就医记录,得出了各种看法,不少认为黄洋其实是死于医院用药不当的,而非N2中毒。例如下面这个帖子:《请律师注意:对于二审,能确定的有以下方面事实》  /p/  “2、黄洋具 有自身免疫性缺陷。血液分析中,有一项抗核抗体ANA,正常无免疫系统疾病者,该项指标为小于1:20。高于该数值者,具有自身免疫性缺陷。黄洋的血液分 析中,ANA,其滴度为1:100,表明具有自身免疫性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种类较多,有系统性红斑狼疮、自身免疫性肝炎、桥本甲状腺炎等情况。”  《【庭审直击】辩方法医证人:黄洋死亡原因是爆发性乙型病毒性肝炎》  /p/?pid=&cid=0#  本大仙不具备医学方面的专业知识,所以就不讨论这方面的内容了。我只以自己所知的方面来探讨一下黄洋为何“这么容易挂掉”?虽然这样做不能挽回黄洋的生命,但对于很多像黄洋那样有不良生活习惯的童鞋来说,还是很有必要的。  首先,根据报道,“黄洋的母亲杨国华因为肝病曾在重庆做过大型手术”。若他母亲得的是乙肝的话,且是在生黄洋之前所得,那么黄洋也有很大可能患有此病。这可能是他体质极差的关键因素。  其次,本大仙第一次看到黄洋的照片时,就觉得这人的体质“很虚”,脸色比较苍白,明显是一副平时很少参加体育锻炼、很少晒太阳的样子。关于这一点,很多大学在校的童鞋估计都可以理解:网络游戏、上网看帖看电影、玩手机、甚至是看望‘苍老师’……估计不少童鞋都是一边吃饭一边忙着这些信息时代的新玩意的。加上中学时代连续6年的为高考“拼搏”,不少如黄洋者的体质就是在这样不知不觉中下降的了。  至于黄洋,作为一名研究生,还要不时陪导师喝酒应酬……(“譬如他和导师出去吃饭,回来老是要说教……” .cn/c//.shtml)  以下是本大仙在网上搜到过的相关内容,具体链接已忘记了:“喝酒要了命,迟早的事  我一个朋友才刚40,喝多了,在饭桌上就过去了,惨,小孩还很小。”  “  我们学校还有个研究生才20多岁,跟导师去吃饭,喝多了吐在卫生间,后来被清洁工发现时已经死亡了”  “我老婆的爸爸也是喝酒死的那年才49岁”  关于猿类死在酒桌上的报道,最近也有过几次吧? 这个问题就不多说了。  接着,谈谈著名的、同是复旦校友、且是一名老师的于娟的人生经历:  /subview/6097.htm  “2009年12月确诊患乳腺癌后,写下一年多病中日记,在日记中反思生活细节,并发出“在生死临界点的时候,你会发现,任何的加班(长期熬夜等于慢性自杀),给自己太多的压力,买房买车的需求,这些都是浮云。如果有时间,好好陪陪你的孩子,把买车的钱给父母亲买双鞋子,不要拼命去换什么大房子,和相爱的人在一起,蜗居也温暖”的感叹,引起网友关注和热议。”于娟去世时只有33岁,比黄洋大不了多少。  “回想10年来,基本没有12点之前睡过,学习、考GT之类现在看来毫无价值的证书,考研是堂而皇之的理由,与此同时,聊天、BBS灌水、蹦迪、K歌、保 龄球、吃饭、一个人发呆填充了没有堂而皇之理由的每个夜晚,厉害的时候通宵熬夜”。但很遗憾的是,很多网友,一边看着于娟的博客,一边重复着跟过去的于娟 同样的生活,只因为他们还没有感到“生命临界点”的危机。  “……毫不夸张地说,这也间接反映出了我们生命教育的 缺失。我们的教育,更加偏重分数和考试,而对“人生”、“生命”较少涉及。很多家长和老师眼中的“好孩子”、“优等生”,只知道沿着家长和老师指点的方向努力,考大学、考研究生、考博士、找一份好工作、结婚生子,直到有致命性的危机出现,他们才恍然大悟:这并不是我想要的生活!……”  显然,于娟的主要病因是因为“作息不规律、拼命考取好成绩”等造成的,同样作为“优等生”,黄洋的生活也与于娟相差不会大多少吧?我们可以从案发时4月1日的情况来判断:黄洋一大早起床,就打开电脑玩游戏,一边去饮水机倒水喝……(报道或林森浩的证词里,没有说黄有刷牙洗脸、吃早餐等行为)可见,黄洋的日常生活是如何的“不健康”。所以我们可以推想:即使他没有喝下那一点毒水,由于其它原因病发入院治疗的话,也可能因体质太差、医生用药不当等导致各种危险状况的发生……  近年来,偶有中学生早操或体育课上猝死、或年轻人在网吧猝死等事件发生,主要的原因也是以上说的那些了。当然,食品、水源、大气污染等,也可能是帮凶。但最关键的还是作息问题与生活锻炼习惯的问题了。  另外,据说黄洋在4月1日前,还在KTV唱歌喝酒(啤酒?)庆祝考博成功之类的活动,所以有童鞋也怀疑他可能是在那天晚上酒精中毒,或被第三者下毒的。(而林的“愚人节玩笑”是巧合……)当然,这个需要有可靠口供、尸检等证据的支持,不讨论它了。  这章也没时间与精力讨论太多。总之,本大仙以为:我们学校体育课的“失职”以及“网瘾”等的影响,导致了黄洋们的体质奇差,若不加改善与正确引导,恐怕只会产生更多如于娟、黄洋这样“夭折的高材生”……  【25岁博士输液中死亡 家属告医院治疗有过失】  .cn/05zjhealth/system//.shtml  4月11日,25岁的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直博生戚锦典因流涕、咳嗽、发热等不适,独自一人前往医院看病,在急诊接受了输液等治疗。4月12日一早他再次前往医院看急诊,却在接受输液等治疗过程中突然抢救无效,当天下午离开了人世。04月15日广州日报  《案件曝光之后不久就有人在百度知道上指出黄洋死于用药》  /p/  再补充一下第六章的内容:  /p/(13楼)  “林森浩在探视黄洋时否定了徐枫认为是细菌感染的判断, 还曾对付令元说过可能是医生用药不当造成的病情恶化”,至少说明他没有任何投毒行为,如果投了,站在他的立场不会去否定医生认为的细菌感染判断。”  “如果果真是有预谋的罪犯,巴不得别人判断错误,使自己逃脱惩罚。如果林森浩果真投毒了,他最担心别人怀疑黄洋是中毒导致,最不会去驳斥细菌感染判断。这一点也是我认为他无辜的理由”  最后介绍一部比较经典的关于法庭审判的电影《美国原版《十二怒汉 (1957)》 12 Angry Men》,相对对于那些喜欢“先入为主”来断案的童鞋,还是有所启发的。  /entries/57757/
  第八章 本大仙认为此案绝不能重判的几个重磅原因  此案从一审至今,网上“喊杀”之声震天,仿佛枪毙了林森浩就代表了伸张正义,全然不顾案中的众多疑点与林父悲苦的身影。这里面可能有水军、不明真相的群众、因朱令案悬而未决而感到愤懑的网友,等等。但无论如何,这一面倒的现象让不少坚持探求真相的童鞋感到了寒心……许多中国人似乎已忘记了何为“仁义”了,仿佛鲁迅童鞋笔下的阿Q与麻木看客又再次复活。下面,本大仙从孔子等的思想入手,分析一下为何不能对林重判。  《论语》--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译文】孔子说:”用政令来治理百姓,用刑法来整顿他们,老百姓只求能免于犯罪受惩罚,却没有廉耻之心;用道德引导百姓,用礼制去同化他们,百姓不仅会有羞耻之心,而且能自我检点而归于正道。”  孔子这段话,对于那些认为“法治就是王道”的人来说,无疑是一个提醒。本大仙举一个很现实的例子:最近因大货车肇事而造成别人‘家毁人亡’的惨剧时有发生,有童鞋在网上爆料说“有大货车司机直接跟我说,他买了全保险,撞死人也不用怕。(所以路上随便开)”。一语道破了这类事故的主要原因。另外,大货车超载,只需交罚款,然后就会放行,只要货物的价值远超罚款,司机们显然是不会在乎的(当然,这里也有收费站的路费过高逼得那些司机不得不超载的原因)。而超载也是造成事故频发的原因。  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孔子说的“民免而无耻”是何等的后果严重,因为司机们潜意识里会以为“法大于生命”,只要自己“守法”,撞死人也无所谓……  在林森浩中,本大仙看到有两点是类似这样“无耻”的:其一是大喊“杀人偿命”,而不问是非情由、谁对谁错。这样的做法不但对于防止类似案件的发生毫无帮助,而且极容易导致冤假错案,例如最近的内蒙古呼格案。其二是说“一定要取得受害者家属的原谅”,才能避免死刑。这也是不可思议的。例如在《射雕英雄传》里,好像黄蓉是被欧阳锋误会为杀死他儿子的凶手,假如进了法庭,黄蓉必须要跪求欧阳锋原谅自己吗?难道搞清事实的真相不是最重要的?量刑不是应该根据案情的性质来判决?  第二章提到的《荀子?宥坐》还谈了一个“父子讼”的故事:  /gb/chtwh/srgs/68-fuzi.html  孔子为鲁司寇,有父子讼者,孔子拘之,三月不别。其父请止,孔子舍之。季孙闻之不说,曰:“是老也欺予,语予曰:为国家必以孝。今杀一人以戮不孝,又舍之。”冉子以告。孔子慨然叹曰:“呜呼!上失之,下杀之,其可乎!不教其民而听其狱,杀不辜也。三军大败,不可斩也;狱犴不治,不可刑也。罪不在民故也。 嫚令谨诛,贼也;今生也有时,敛也无时,暴也;不教而责成功,虐也。已此三者,然后刑可即也。《书》曰:‘义刑义杀,勿庸以即,予维曰未有顺事。’言先教 也。”  【译文】……孔子长叹了一声说:「哎!为上者丧失治民之道,而要杀掉老百姓,这是不合理的。不去教化人民讲究孝道,却要判处不孝,任其狱讼,这是杀害无辜的人。三军打了大败仗,不能去杀士兵啊。牢狱没有整顿好,不可滥用刑罚。为什么?上面的教化没有推行,罪责不在百姓啊。  那法令松驰而刑罚严酷,就是凶狠;随时征赋收税,就是残暴;没有经过试验、教育,而责令他做出成效,就是虐害。主宰政治如果没有这三方面问题,而后,便可按法令去加以刑罚。(杨倞 注:“狱犴不治,谓法令不当也 。”)  由上面两段古文可见,孔子(荀子)是提倡先把“教化、引导”实行好,再去实施严格的法律的,甚至可以做到不用法律就可使人民自觉“检点而归于正道”。正如先前一些欧洲学者在自动售卖机上贴上一双“眼睛”,可以让大多数人自觉付款一样。  由本大仙前面几章的粗略分析可见,林森浩与黄洋的悲剧,主要原因在于教育的不完善、情商教育的缺失等造成。即上面荀子所谓“不教而责成功,虐也”。所以,重判林森浩不但不足以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因为源头根本就是教育体制与社会风气的问题),反而会让不少人觉得这是一种“恶法”,是对年轻人的虐害!  此外,苏轼在《刑赏忠厚之至论》中也说:“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  http://so.gushiwen.org/view_72330.aspx  /view/1112038.htm  宁失不经:不经指的是不合常法,不按既定规矩办。宁失不经的意思是,定罪有疑问时要从轻,不能从重,宁可有“不经”之失误,也不能枉杀无辜。即今日刑疑惟轻原则,这是古代中国疑罪从无的名言。 做法源自夏朝,夏朝时期为保证适用法律的谨慎,防止错杀无辜,凡是疑难案件,都采取了从轻处断或赦免的办法。  显然,在本大仙前面几章的分析中,林森浩是属于“不辜”的。他“故意杀人”的动机与推理过程都是难以成立的!  有童鞋发帖说:“中国法律是建立在事实证据上,西方法律是建立在生命科学基础上,好比美国有精神赔偿。黄洋在日常生活中精神上刺激了林,而林无法正当的维权,采取了不正当的手段维护自己。恰巧中国的法律只会对林追究刑事责任,而对黄洋却没有相关的法律约束。……”  “多说一句,如果是在美国,黄和林不会发展到今天。在黄第1次精神伤害到林的时候,林已经采取了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p/  《过秦论》是贾谊政论散文的代表作,分上中下三篇  /view/17006.htm  在上篇的最后,贾谊总结了秦朝由一个大帝国而瞬间土崩瓦解的教训:“然秦以区区之地,致万乘之势,序八州而朝同列,百有余年矣;然后以六合为家,崤函为宫;一夫作难(nàn)而七庙隳,身死人手,为天下笑者,何也?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  同以上分析,在几乎全国人民都对应试教育的弊端有所不满(近年高考作弊事件频发等)之际,依然对林森浩这一被教育所误的“不自觉的无辜受害者”施以重刑,不但会成为后世之笑柄,而且恐让时人生出“不施仁义”之感也!至少本大仙是会这样认为的,hoho。尤其是在当前对落马贪官们尚未重判的情况下。林森浩及其家庭也算是代表了广大的中下层人民吧?  本大仙以为,就凭上面这一条,就足以轻判林森浩了!当然,我选择轻判的理由还有如下这些:  二,如第六章所述,林“故意杀人”的作案动机不足,而案发前后的各种情况则与林给出的口供基本吻合。  三,饮水机的取证过程不符合法定程序,是难以成为定罪的证据的。如下帖4楼所说:/p/  “复旦在整个事情中的表现太不合常现了,除了楼主提到的这些问题,还有大家都知道的两点:  1、怀疑中毒,却不报警,私自取水样等证物送检  2、越俎代疱,未经法医认定,就判定黄洋死于化学物质中毒”。  四,如第七章所述,医院救治黄洋过程极可能存在不当用药,且黄洋的死因与尸检结果备受学医网友的质疑。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应该予以轻判。  五,今年冤假错案不少,且很多是匪夷所思的,公安机关无法自证清白(没有逼供)。所以林的口供也难以成为定罪的主要证据?(本大仙不懂法律,欢迎补充说明)
  六,关于检方一口咬定林因为大量使用了“剧毒物”N-二甲基亚硝胺,而被“有罪推定”为故意杀人。  其一,黄洋所喝下的有毒水的浓度与体积难以确定。从他当时没有严重发病,我们也可以推测他摄入的量不多。  其二,林知道毒水是有色有味的,预判了黄洋可能不会喝下去的情况。而且林并不肯定可以了解其致命后果。   其三,他之所以采取如此不顾后果的行为,除了教育体制负有最大的责任外,也可能是由于他患有阿斯伯格症的原因。  《复旦投毒凶手林森浩很可能患有阿斯伯格症!!》/p/  阿斯伯格症_百度百科:/view/.htm  其四,拿着“致命的东西”去对待别人,并不一定代表他有“故意杀人”的动机或企图。如下所述:  假如我拿枪指着你,那我就一定是打算故意杀人了吗?不一定吧?因为我可能是想吓唬你一下、打你的手或脚(例如警察抓逃犯时),甚至只是开个玩笑而已。所以,你不能因为“我拿枪指着你”就推导出“我想杀了你”的结论来。例如前些时候,曾经有个外国脑残拿着手枪玩自拍,结果走火把自己打死的案例:难道他是“故意”的吗?(他根本无动机这样做)  再举个反例,假如有一个连环杀人犯,他作案的手段都是拿砖头把人拍死的。难道他的律师可以给他辩护说“砖头不是什么致命的武器,所以犯人并非是故意杀人的”吗?显然不能,而要从“真正的动机”来定罪。  所以,仅仅通过林森浩使用了某种可能致死(不是100%)的毒药,就认定他具有故意杀人的企图,显然是不可能成为“铁证”的!因为,我们还需要结合案件的整个过程,来推理出他究竟有没有这个“故意杀人”的恶意存在。而从此案的经过来看,很明显林是没有这个故意的恶意的。以上各章已经粗略分析过了。如有需要,本大仙可以在以后再详细的分析。  有童鞋可能会说:“林把毒药投放到饮水机里,就等于你开了枪啊!”显然,这是不能完全划上等号的。实际上,由于这饮水机里的有毒水是“有色有味、异于平常的”,所以,更像是我把枪口明显的指向了你的旁边,然后再扳机开枪一样。如果你这时候明知移动到旁边有危险,还非要移过去,又恰好中枪的话,显然是不能控告我“故意杀人”的吧?  当然,林案还有个不同之处:黄洋并未事先知道那水是有“可能致命”的危险的,仅仅是“可以察觉与洁净水有异而一般不应该去喝”而已。所以这里,还要回过来看林到底有没有这个恶意的“杀人动机”存在。根据上面各种的分析,显然林是没有这个动机的。谁会这么傻自毁前程?假如他真的有“杀人动机”,那么,林应该找机会把毒药投放到可以掩盖其气味的食物上,例如酸辣粉。这样成功的机会不但大大提供,而且还可以把病因归结到“食物受到不明污染”上去。作为舍友,林显然是具有大把这种机会的?尤其是在黄洋对他并无什么防范意识的前提下。但是,林没有这样做,这就足以反证出他由始至终是没有这个“杀人动机”的!(除非他真的是脑残,而你可以证明这点。)  另外,上面已经说过,这里再重申一遍:从丢弃毒物包装袋的地点来看,他显然不是为了不让警察找到物证,而仅仅是怕被宿舍里的黄洋发现而已。(其实是一种小孩子做了坏事以后,想掩饰的心态,因为林森浩自小是个乖孩子,所以估计这是他第一次做这种“恶作剧”的坏事)试想,假如你是故意投毒的,你会把包装袋只丢弃在宿舍外面,而且是有可能被经过的同学看到的?(校园内人来人往) 我相信你一定会想办法把它扔到不可能被人轻易找到的地方吧?例如出校外,坐公交车,扔到河里去……甚至烧掉吧?因为这是最关键的“物证”啊!反正,我们无法想象一个智商正常、受过高等教育的“故意杀人犯”,会这么轻率地处理关键证物的。  七,黄洋对此案件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除了前面说的对待同学自大无礼外,愚人节想出“让人尿床”这种极端不尊重他人人格尊严的恶作剧来,是极端无聊、下流、甚至恶毒的。  扪心自问,假如你的同学跟你开这种足以让你一生都感到耻辱的“玩笑”,你还会跟他做朋友吗?你可以忍受被人耻笑一辈子?我想,大多数人都会回答“no”的吧?因为,这是一个事关做人尊严的“底线”问题。  林森浩的口供里,还有一个关键词:“很嚣张的样子”。注意,这不是“很得意的样子”、“很高兴的样子”、“很期待的样子”这些哦,而是“很嚣张”!相信喜欢看周星星作品或郑伊面《古惑仔》系列的童鞋们,都明白“很嚣张的样子”是什么样子的……  所以我上面说“黄洋对此案件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  最后,有童鞋肯定想问:让大仙你来判的话,你会怎么判这案子呢?  由于这件案子属于过失使人意外死亡,虽含有故意伤害的意图(并非100%,因为黄洋是可以从气味颜色等避免饮用到的),但主要责任方在黄洋,且黄洋的死因并不一定是由林的行为所导致,所以本大仙会对林森浩判刑两年,并要他出狱后将工作所得的工资平均分成两份,其中一份给立即转账给黄洋父母,直到林森浩自己或他们俩都去世为止。我想,无论对于黄、林两家,还是社会来说,都是皆大欢喜的了!(林并非故意杀人,且培养一个有责任心的医生不容易)。
  由于时间关系,第九、第十章暂时不打算写了,明天有必要再写吧。现在就粘贴两段别人的文章给各位童鞋参考一下。由于时间仓促,本大仙并未能完整的考虑全部案情,所以欢迎大家指正上面各种的错漏之处。  最后顺便提一下朱令案:  很明显,黄洋是由于独生子女问题、被骄纵等,造成他以自我为中心、自私自利、不顾别人的感受,才导致这起悲剧。  朱令案中的孙维,也类似于黄洋的缺陷。无论清华案最终能不能水落石出,造成自己家族遗臭万年是肯定的了。除非在朱令父母去世之前,孙维可以勇敢的站出来,诚恳地道歉悔罪,获得两位老人家的原谅(以他们的品德修养,我相信他们也是可以谅解孙年少时的过错的),不至于让他们死不瞑目。这是本大仙最后给孙维的劝告与建议,若你看到,望你好好斟酌吧!  papa-Helena:看到林森浩的判决后又在网上搜了一下,舆论一片倒皆是心灵扭曲,罪有应得。一个同学口中性格不是这么内向的学生,曾因为无法救治病人而感慨无奈的孩子,只因一点生活锁事,在找到了不错的工作、即将离校之前,由于曾经的生活锁事,去毒害一个与其无任何利益冲突的同学!恕我愚昧,不能理解个中奥秘!   .cn/s/blog_5ffx1z.html  《林森浩的人生缺张“人性元素表”》  在林森浩的人生中,很多元素表和方程式也许都背得滚瓜烂熟,甚至他戕害别人生命时也选择了化学物质。但他的成长,唯独缺一张“人性元素表”和“处世方程式”,以至于最终制造出这令人痛心的悲剧。  如此言说,并非为林森浩的罪行辩护,而是因为,在青春期 人性迷惘和人性失守制造的悲剧深重刺痛民众心灵的情境下,该是到了拷问这片成长土壤的时候了。补上年轻人生命中的这张“人性周期表”,让青春接受良善、谦 虚、守法、爱、宽容等土壤的滋养,塑造健全的人格和健康的自由,复旦投毒案的悲剧才能够避免重演,青春才能健康地向上生长。  林森浩没有来得及学习头脑里的底线、做事的习惯方式、思维方式,固然是个体的迷失。但是对于社会而言,应该尽量创造条件、培养环境,让年轻人免于这种迷失的可能。免于青春在人性中迷失,才能免于迷失的青春对这个社会制造伤害和破坏。
  打酱油的路过,不支持重判林,顶楼主!  
  感觉楼主告诉我们这个道理:“人迟早都要死的,死于什么原因罢了。黄的体质定会早死甚至猝死的,投毒只是恰巧跟这个时间点重合罢了。”我就呵呵了…  
  变态的人居然说林冷漠,那是害怕好?/zong_he_news_465/1403_1.shtml
  @西瓜小猴猴
09:45:25  感觉楼主告诉我们这个道理:“人迟早都要死的,死于什么原因罢了。黄的体质定会早死甚至猝死的,投毒只是恰巧跟这个时间点重合罢了。”我就呵呵了…  -----------------------------  本大仙是想告诉你们:现在的中国教育有很多缺陷,严重缺乏人文关怀!  至于黄的真正死因,本大仙只是根据现在大学生的体质情况与国情,提出一种我认为比较靠谱的可能性罢了。真实的情况,还需要那些医学专家与法医高手们来把答案告诉我们!  你这脑残继续呵呵去,哪天你到了下面,本大仙再叫老阎好好给你上一课。hoho
  黄洋是个什么人?  你连他最亲近的人的话都不信,却仅仅凭借一张照片就臆断出了他是个什么人。  楼主是跳大神来着么?  
  @galaxyslll
22:41:45  打酱油的路过,不支持重判林,顶楼主!  -----------------------------  本大仙以为,这起案件不但关系到全社会的良心,还可能会影响中国未来的走向:是走向完善,还是走向僵化。  所以,希望童鞋们多多关注吧!  其实法律上早有规定:对于因邻里间的纠纷而引起的案件,要慎重审理,厘清负主要责任的一方,以免产生不公的判决。  复旦案,其实是属于比邻里纠纷更小范围的案件,本大仙将之称为“邻床铺纠纷”,所以更加应该慎重审理。网上的水军与脑残到处叫嚣,自以为是,是不利于社会的公平公正的。   尤其是这起案件可以促使我们反思我们的教育与社会风气等自从改开30年以后的种种弊病。  据说小平同志生前最不满与担心的就是我们对下一代的教育?hoho
  李敖童鞋今天的微博内容:  “人变坏了,人心不古得用人心大坏了。为什么?因为过去变坏,是学坏;现在变坏,是教坏。本来人好端端的或没那么坏,但被训练班一训练、党校一党、政治作战学校一作战,就变得坏透了。这种人即使叛党逃到海外,也不再是好人了。内地的同志会大哭一场,为了革命一生,竟坏不过一个王八蛋。”  虽然评论的事件有所不同,但似乎核心观点与本大仙的差不多?hoho
  @风云变更
19:00:43  黄洋是个什么人?  你连他最亲近的人的话都不信,却仅仅凭借一张照片就臆断出了他是个什么人。  楼主是跳大神来着么?  -----------------------------  哈哈,周老虎是个什么人?你去翻翻以前的报纸,你去问问那些被一起抓进去的“他最亲近的人”?  怀疑精神是科学发展的基石,也是做人的基本生存技能。  你那么相信黄家的人,不如去他家当奴才,服侍他们一辈子?hoho
  @悠然归西去
18:54:00  @西瓜小猴猴
09:45:25   感觉楼主告诉我们这个道理:“人迟早都要死的,死于什么原因罢了。黄的体质定会早死甚至猝死的,投毒只是恰巧跟这个时间点重合罢了。”我就呵呵了…   -----------------------------   本大仙是想告诉你们:现在的中国教育有很多缺陷,严重缺乏人文关怀!   至于黄的真正死因,本大仙只是根据现在大学生的体质  —————————————————  你都得道成仙了,还玻璃心到要骂人脑残诅咒下去,还不知是仙是魔呢,还好意思评论黄父拒教师于门外不礼貌。对于半个脏字都没有只是观点不同的评论你都如此回应,原来你推崇的礼貌是这个形态  
  @风云变更
19:00:00  黄洋是个什么人?   你连他最亲近的人的话都不信,却仅仅凭借一张照片就臆断出了他是个什么人。   楼主是跳大神来着么?  —————————————————  看楼主的评论,对不同观点的恶毒态度,我觉得也没必要来跟他讨论什么叫客观了  
  二审的辩论内容,本大仙还没时间看,因为要继续积攒法力去对付那可恶的冰魔。今天天气转暖,是全靠本大仙发大招把它打跑的,hoho  貌似木有什么人看这贴,连水军都没几个……  本帖第九第十章的内容,我也暂时不想写,各位童鞋现在应该也有自己的判断了吧?  第九第十章的大概思路如下吧:  第九章 从林父与黄洋父母等人在案发后的表现,我们应该得出“为人父母者”的什么教训?  对林父的教训:  应该教给儿子生活的基本意识:生活中遇到困难或不爽的事情,应该多向老师家长请教。现在的世界还不完美……“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然后,就会有裘千丈(范曾)、岳不群(薄某、方肘子)、左冷禅(方便面)……还会有灭绝师太……当然,还有各种英雄豪杰了,hoho”  对黄父的教训:  《三字经》“养不教,父之过”,黄洋之所以比较缺乏教养,当然就是因为自小被宠坏了、或被灌输了不正当的思想,才会形成以自我为中心的畸形人格。就像清华投毒案里的孙维那样,只不过,这两起案件的受害者刚好反过来了……  所以,黄父应该好好反省吧?如果他还有良知的话……其次就是我们的应试教育的责任了。  无论是独生子女的教育问题,还是应试教育问题,貌似在报纸上都已经讨论研究了20年以上,为何还是不能阻止类似悲剧的发生呢?教育部请检讨一下?  第十章 总结,及对未来教育方式“人性化”、让全民族情商与智商相互促进提高的展望  这个教育方式“人性化”,第一当然是不要再把孩纸们当成学习的机器,唯分数论。  第二是可以学习日本的方法,小学生都可以组织各种社团、兴趣组织,以便他们从小就懂得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并认识到世界的多元化,避免长大后成为各种五毛、美狗日杂等等。hoho  第三,配套的就业方向多元化、猿类权力监督化、贪腐最小化、老人敢扶化、叫兽被石化……等等,总之就是全社会共同努力,给孩纸们做个好榜样,先使得“中国梦”靠谱化吧!hohoho  第四,就是在学校切实开展学生心理普查与相应辅导,大学宿舍每学期重新申请组队等,可以在一定程度避免同类悲剧发生的措施了。今年浙江大学让晚睡与早睡学生分宿舍申请的做法,值得点赞并加以进一步改善。  第五,欢迎补充,本大仙智商又捉急了……  最后,据说此案在明天才会二审宣判,转发一下李敖童鞋11月28日的微博内容:  “检验中文的唯一标准:能看出 1 至 4 中对仗文句的技巧吗?1 黄公望;阎婆惜。2 可望而不可即;求人不如求己。3 笑骂由他笑骂;敢怒而不敢言。4 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道高一尺,魔高一丈。1 2 3 4 都是李敖排列组合的,看他用典丶看他用韵丶看他用四声。都能看出并且赞美,你的中文就 100 分。 ”  希望明天法官同志的判决,是有利于社会正能量的提高的,是有利于维护国家“仁义之邦”的良好形象的,而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或“以死惧之”的陈腐做法,更不能像当年南京的那个脑残法官……  可以考虑一下本大仙在第八章最后的意见:  “……本大仙会对林森浩判刑两年,并要他出狱后将工作所得的工资平均分成两份,其中一份给立即转账给黄洋父母,直到林森浩自己或他们俩都去世为止。我想,无论对于黄、林两家,还是社会来说,都是皆大欢喜的了!(林并非故意杀人,且培养一个有责任心的医生不容易)。 ”
  @西瓜小猴猴
22:35:49  @风云变更
19:00:00  黄洋是个什么人?  你连他最亲近的人的话都不信,却仅仅凭借一张照片就臆断出了他是个什么人。  楼主是跳大神来着么?  —————————————————  看楼主的评论,对不同观点的恶毒态度,我觉得也没必要来跟他讨论什么叫客观了  -----------------------------  谁恶毒?水军都是好人,本大仙成了恶毒的代表?哈哈
  @悠然归西去
18:54:00  @西瓜小猴猴
09:45:25  感觉楼主告诉我们这个道理:“人迟早都要死的,死于什么原因罢了。黄的体质定会早死甚至猝死的,投毒只是恰巧跟这个时间点重合罢了。”我就呵呵了…  -----------------------------  @西瓜小猴猴
22:34:05  本大仙是想告诉你们:现在的中国教育有很多缺陷,严重缺乏人文关怀!  至于黄的真正死因,本大仙只是根据现在大学生的体质  —————————————————  你都得道成仙了,还玻璃心到要骂人脑残诅咒下去,还不知是仙是魔呢,还好意思评论黄父拒教师于门外不礼貌。对于半个脏字都没有只是观点不同的评论你都如此回应,原来你推崇的礼貌是这个形态  -----------------------------  你这水军,不但歪曲本大仙整个帖子的中心思想,还敢抹黑本大仙?  “黄父拒教师于门外”在你看来,是“很有礼物”,或无可厚非的吧?  你知道“礼义廉耻”怎么写吗?
  刚刚在微博跟人辩论,有人说“先请查查过失致死和伤害致死的区别好么 ”。  本大仙回复如下:  说过失致死的理由有:1,从整个案情的推理看,林森浩主观认为黄洋可以像实验老鼠那样慢慢康复(可自行推理,或参考我微博内的相关文章);2,林的口供坚持说是“开玩笑”,假如他当时心里确实认为黄洋不可能喝下去、或喝了一点点也没什么事的话,说他“过失致死”也是可以成立的。
  #复旦投毒案#  //BA0xsbPK7?type=comment#_rnd1  这里辩方律师说:“二甲基亚硝胺能被检出,说明浓度较大”。  这论点站得住脚吗?  第一,据说自来水里也含有微量的二甲基亚硝胺。  第二,人体内好像也能合成出二甲基亚硝胺。例如腌菜里面就含有大量?  假如黄洋的胃里也类似腌菜的环境,或者在医院吃的药物可以衍生出二甲基亚硝胺呢?  有木有学医或化学的童鞋来解释一下?  
  《安徽两男子抢劫女子34元 退还20元让其打车回家》  /a/76143_0.shtml  安徽这法官真“守法”啊!!法治社会靠这种人,不知是福是祸?呵呵  请看相关热门评论:  凤凰网网友: 梦歌48  二人既有恻隐之心,且并非惯犯,乃第一次作案,,,小惩大戒即可,何须收监三年还罚款一千?这是否违背了法律得以存在的意义  凤凰网浙江省网友: 手机用户  你玛的………判这么重…肯定是没后台啊……那女的也太坏了……才14块钱嘛  凤凰网网友: 凯妹睿  个人认为三个都可怜  凤凰网网友: 風飛雪_寒  这都三年,贪几个亿得几年啊??????  原帖: 22:34
凤凰网中国网友 上海阳光闪烁  应该缓刑,从轻发落!人家也是走投无路,能不先奸后杀,不算大恶,能退20,其心也善,为啥不给他们机会?
  @悠然归西去
01:38:00  你都得道成仙了,还玻璃心到要骂人脑残诅咒下去,还不知是仙是魔呢,还好意思评论黄父拒教师于门外不礼貌。对于半个脏字都没有只是观点不同的评论你都如此回应,原来你推崇的礼貌是这个形态   -----------------------------   你这水军,不但歪曲本大仙整个帖子的中心思想,还敢抹黑本大仙?   “黄父拒教师于门外”在你看来,是“很有礼物”,或无可厚非的吧?   —————————————————  黄洋已不在人世,只剩下父母独活,他们需要雇水军来复活儿子还是赡养自己后半生?如果为钱,林活着说是可以经济上补偿他们,但这根本就不是他们的诉求。请问说我是水军有何意义?倒是你的说法提醒了我,原来你才是替人消灾来的啊…  
  @悠然归西去
01:38:00  你都得道成仙了,还玻璃心到要骂人脑残诅咒下去,还不知是仙是魔呢,还好意思评论黄父拒教师于门外不礼貌。对于半个脏字都没有只是观点不同的评论你都如此回应,原来你推崇的礼貌是这个形态  -----------------------------  @西瓜小猴猴
19:49:17  你这水军,不但歪曲本大仙整个帖子的中心思想,还敢抹黑本大仙?  “黄父拒教师于门外”在你看来,是“很有礼物”,或无可厚非的吧?  —————————————————  黄洋已不在人世,只剩下父母独活,他们需要雇水军来复活儿子还是赡养自己后半生?如果为钱,林活着说是可以经济上补偿他们,但这根本就不是他们的诉求。请问说我是水军有何意义?倒是你的说法提醒了我,原来你才是替人消灾来的啊…  -----------------------------  你这是什么逻辑?  我上面已经提过:黄父在案发后欲把林森浩“置诸死地而后快”的态度是非常不寻常的!因为一般的父母在面对这种案件的时候,最想知道的就是“为了什么原因而下毒”! 就像清华案里的朱令父母那样。  但是,黄家人居然不想知道这个投毒原因,就一口咬定是林森浩干的。而且是在林的人品不错,今年冤案不少的情况下!
你说黄父是什么心态? 什么仇什么怨?  另外,再声明一次:本大仙不是什么水军,只是针对此案作出我的判断与分析罢了。  我也欢迎童鞋们指出我的推理错误或不足之处。
  刚刚看到这个新闻:《海市高院副院长邹碧华突发急病去世》  .cn/c//.shtml  1967年1月生,才48岁。  建议各位童鞋再看看第七章的内容吧……  第七章 为何黄洋只喝了一点点有毒水,就丢了性命?有哪些不良因素导致了他亚健康的极差体质?
  同样不寻常的,还有同寝室的葛俊琦、林森浩6年多的同学,在怀疑是林下毒的情况下,居然不是首先试探性的看看林的反应(例如可以自言自语的说跟林说:“怎么黄洋的症状跟你做的那个实验的老鼠很像?”),而是直接偷偷短信给黄洋的师兄,越过警方,自行去“检测毒物”!  所以,这就是有不少童鞋怀疑是葛或某幕后的势力在栽赃嫁祸林的主要疑点。
  @悠然归西去
01:38:00  你都得道成仙了,还玻璃心到要骂人脑残诅咒下去,还不知是仙是魔呢,还好意思评论黄父拒教师于门外不礼貌。对于半个脏字都没有只是观点不同的评论你都如此回应,原来你推崇的礼貌是这个形态  -----------------------------  @西瓜小猴猴
19:49:17  你这水军,不但歪曲本大仙整个帖子的中心思想,还敢抹黑本大仙?  “黄父拒教师于门外”在你看来,是“很有礼物”,或无可厚非的吧?  —————————————————  黄洋已不在人世,只剩下父母独活,他们需要雇水军来复活儿子还是赡养自己后半生?如果为钱,林活着说是可以经济上补偿他们,但这根本就不是他们的诉求。请问说我是水军有何意义?倒是你的说法提醒了我,原来你才是替人消灾来的啊…  -----------------------------  @悠然归西去
21:16:06  你这是什么逻辑?  我上面已经提过:黄父在案发后欲把林森浩“置诸死地而后快”的态度是非常不寻常的!因为一般的父母在面对这种案件的时候,最想知道的就是“为了什么原因而下毒”! 就像清华案里的
父母那样。  但是,黄家人居然不想知道这个投毒原因,就一口咬定是林森浩干的。而且是在林的人品不错,今年冤案不少的情况下!
你说黄父是什么心态? 什么仇什么怨?  另外,再声明一次:本大仙不......  -----------------------------  1)黄洋父母标准的小市民/农民意识,只有报复心理,跟朱令父母没法提。  2)林森浩死刑之后,黄洋父亲估计会向复旦要赔偿了。林森浩不死,找复旦会觉得隔一层。
  @悠然归西去
01:38:00  你都得道成仙了,还玻璃心到要骂人脑残诅咒下去,还不知是仙是魔呢,还好意思评论黄父拒教师于门外不礼貌。对于半个脏字都没有只是观点不同的评论你都如此回应,原来你推崇的礼貌是这个形态  -----------------------------  @西瓜小猴猴
19:49:17  你这水军,不但歪曲本大仙整个帖子的中心思想,还敢抹黑本大仙?  “黄父拒教师于门外”在你看来,是“很有礼物”,或无可厚非的吧?  —————————————————  黄洋已不在人世,只剩下父母独活,他们需要雇水军来复活儿子还是赡养自己后半生?如果为钱,林活着说是可以经济上补偿他们,但这根本就不是他们的诉求。请问说我是水军有何意义?倒是你的说法提醒了我,原来你才是替人消灾来的啊…  -----------------------------  @悠然归西去
21:16:06  你这是什么逻辑?  我上面已经提过:黄父在案发后欲把林森浩“置诸死地而后快”的态度是非常不寻常的!因为一般的父母在面对这种案件的时候,最想知道的就是“为了什么原因而下毒”! 就像清华案里的
父母那样。  但是,黄家人居然不想知道这个投毒原因,就一口咬定是林森浩干的。而且是在林的人品不错,今年冤案不少的情况下!
你说黄父是什么心态? 什么仇什么怨?  另外,再声明一次:本大仙不......  -----------------------------  @范无进
21:44:49  1)黄洋父母标准的小市民/农民意识,只有报复心理,跟
父母没法提。  2)林森浩死刑之后,黄洋父亲估计会向复旦要赔偿了。林森浩不死,找复旦会觉得隔一层。  -----------------------------  小人的报复心理可以理解,俗语说“宁得罪君子,莫得罪小人”就是这个道理。  但是,在案件存在如此多疑点与不合常理的地方,黄父还是如此表现,就只能有一种解释:他知道自己的儿子因何而招林仇视。(这也是本大仙认为我上面的推理是比较接近事实真相的原因之一。)
  @悠然归西去
21:29:38  同样不寻常的,还有同寝室的葛俊琦、林森浩6年多的同学,在怀疑是林下毒的情况下,居然不是首先试探性的看看林的反应(例如可以自言自语的说跟林说:“怎么黄洋的症状跟你做的那个实验的老鼠很像?”),而是直接偷偷短信给黄洋的师兄,越过警方,自行去“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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