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农业局市农业局2016年小麦引种

襄州区2016年小麦“一喷三防”农药、肥料采购成交公告--湖北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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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州区2016年小麦“一喷三防”农药、肥料采购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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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州区2016年小麦“一喷三防”农药、肥料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襄州区2016年小麦“一喷三防”农药、肥料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襄阳市襄州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以__政府采购计划备案 B0174号计划备案表_ 批准建设,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襄阳市襄州区农业局 的委托,于 2016 年 3 月 10 日就其 襄州区2016年小麦“一喷三防”农药、肥料采购项目 采用 公开招标 方式进行,现就本次招标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襄州区2016年小麦“一喷三防”农药、肥料采购项目
二、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襄阳市襄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襄阳市人民政府网、日至日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 2016 年 3 月 10 日
评标地点: 襄阳市襄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张平
评委(包括专业、职称): 在市政府采购办专家库随机抽取 4 人(技术专业五名),张平,高级工程师;黄菲武,高级工程师,张金梅,高级工程师;杨明智,工程师;采购人专家评委,李虎成,农艺师,组成的评标委员会 。
五、成交信息
一标段成交人名称: 襄阳瑞禾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 肆元玖角贰分/亩( 小写: 4.92 元/亩)
二标段成交人名称: 湖北瑞丰达农资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 肆元伍角陆分/亩( 小写: 4.56 元/亩)
三标段成交人名称: 湖北科利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 肆元玖角叁分/亩( 小写: 4.93 元/亩)
四标段成交人名称: 湖北润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 肆元玖角肆分/亩( 小写: 4.94 元/亩)
五标段成交人名称: 湖北扶轮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 肆元玖角肆分/亩( 小写: 4.94 元/亩)
六标段成交人名称: 襄阳市富年丰农资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 肆元玖角陆分/亩( 小写: 4.96 元/亩)
七标段成交人名称: 襄阳楚新农绿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 肆元玖角贰分/亩( 小写: 4.92 元/亩)
八标段成交人名称: 襄阳科兴农植物保护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 肆元玖角贰分/亩( 小写: 4.92 元/亩)
九标段成交人名称: 襄阳丰之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 肆元玖角陆分/亩( 小写: 4.96 元/亩)
十标段成交人名称: 襄阳市襄誉景天农资服务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 肆元柒角伍分/亩( 小写: 4.75 元/亩)
十一标段成交人名称: 襄阳新田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 肆元玖角肆分/亩( 小写: 4.94 元/亩)
十二标段成交人名称: 湖北农家富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 肆元玖角叁分/亩( 小写: 4.93 元/亩)
十三标段成交人名称: 湖北金禾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 肆元玖角陆分/亩( 小写: 4.96 元/亩)
十四标段成交人名称: 襄阳田管家农资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 肆元玖角伍分/亩( 小写: 4.95 元/亩)
十五标段成交人名称: 襄阳拓古农资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 肆元玖角柒分/亩( 小写: 4.97 元/亩)
十六标段成交人名称: 襄阳尊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 肆元玖角叁分/亩( 小写: 4.93 元/亩)
六、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徐工 采购人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各有关当事人对谈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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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2016年度小麦种植面积的通知
青州市农业局&&青州市财政局
关于核定2016年度小麦种植面积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确保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发放,根据潍坊市农业局、潍坊市财政局《关于核定2016年度小麦种植面积的通知》(潍农种植字〔2015〕20号)要求,结合青州实际,现就做好2016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抓好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各镇(街道、开发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严格实行分级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周密部署并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如期、准确完成分区域、分农户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
&&&(一)进一步做好宣传发动。要通过喇叭广播、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横幅和印发明白纸、宣传册等形式广泛进行宣传,使基层干部和广大种粮农民了解、掌握2016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的政策、办法及责任,引导广大农民据实申报。
&&&(二)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要坚持镇(街道、开发区)政府为第一责任主体、包村干部为第一责任人、村主要干部(村支书、村委会主任、村会计,下同)为直接责任人的原则,逐级签订责任书,把核实、公示等环节的责任落实到人。
&&&(三)进一步提高核实准确性。鼓励各镇街创新小麦种植面积核实方式,有条件的镇街可委托测绘部门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利用GPS等先进设备和技术,对小麦种植面积进行测量核准,确保核定数据真实、准确,切实做到“有据可查”,从源头上解决虚报面积问题。种粮面积基本确定后,村、镇街要重点分析排查面积增减的原因,并层层报告。各镇街上报小麦种植面积超出2015年核定小麦种植面积部分,所需补贴资金由相关镇街自行负担。
&&&&二、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原则和范围
&&(一)核定原则。2016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遵循真实、准确和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二)核定范围。2016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范围是,&日前出苗的农户折实小麦种植面积(含国营农场、原良种场种植的小麦)。
&&&1.占用基本农田植树、林间种植小麦和林粮间作的,由各镇街根据土地性质、植树密度、林木生长时间及对小麦产量的影响,确定小麦是否纳入核定范围和折实比例,涉及违规占用基本农田植树的,原则上不再纳入核定范围。
&&&&2.占用军用土地和建设用地等种植小麦的,可不纳入核定范围。
&&&&3.滩涂、(蓄)行洪区、河道等已经围垦、种植小麦的,是否纳入核定范围,由各镇街根据国家和省、潍坊市有关规定自行确定。
&&&&4.违规占用村集体公益用地种植小麦,因纳入核定范围显失公平的,可不纳入核定范围。
&&&三、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办法与统计上报程序
&&&&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工作程序包括:(1)种粮农民自报告折实面积;(2)村委会核实、汇总上报镇政府;(3)由镇政府到村务公开栏进行第一次公示,初步确定小麦种植面积;(3)镇政府汇总,在驻地进行第二次公示,进一步确定小麦种植面积后上报市政府;(4)市政府汇总上报等。
&&&(一)农民据实自报告折实面积。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将市有关部门统一印制的农民自报告单,由各村发放到所有种粮农民手中,并做好发放记录和收集、汇总、留存。鉴于2015年小麦播种时间跨度长、晚播麦田多,农民自报告折实面积截止日期为日。为确保农民自报告折实面积这一基础工作准确、有效,包村干部和村委会应结合当地实际,按照不同种植模式分别规定折实比例,指导农民认真折实。
&&(二)村委会严格核实分户农民小麦种植面积。村委会核实种粮农民自报告折实小麦面积,可采取直接丈量核实和参照核实的办法。直接丈量核实是指通过统一组织对每户实际种植小麦的面积逐一丈量予以核实。参照核实是指以2015年核定小麦面积为依据,加减2016年度小麦种植增减部分。上年度群众信访等对小麦核实面积有异议的村及种植面积10亩以上的农户,必须采用丈量核实的办法。各村委会于日前完成到户面积核实工作并汇总上报乡政府。
(三)严格执行两级公示。2016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继续执行分户农民小麦种植面积公示、各村小麦种植面积公示两级公示。两级公示责任主体均为镇政府,由镇政府到各村公示该村分户农民小麦种植面积、在驻地公示所辖各村小麦种植面积,镇政府必须收集、保存两级公示影像资料,并于公示结束后2周内报市农业、财政部门审查备案。
第一次公示,即公示分户农民的小麦种植面积,公示期为7天。为便于督导核查,潍坊市统一规定第一次公示起止时间为日-3月7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镇政府会同该村村委会复核;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镇政府确定该村的分户农民小麦种植面积。公示期内,市政府全面组织开展公示核查,核查范围要覆盖所有镇街,并将核查情况于日前向潍坊市农业局、潍坊市财政局报送核查报告;潍坊市政府也将同步开展抽查或组织各县市区(开发区)互查等形式,开展公示核查,核查范围将覆盖30%以上乡镇。
第二次公示,即公示各村小麦种植面积,由镇政府准确汇总所辖各村确定的小麦种植面积后,在驻地公示7天,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镇政府复核。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镇政府确定本区域的分户农民小麦种植面积,于日前上报镇政府。镇政府准确汇总所辖各村的小麦面积,对核定面积大于2015年的,须逐镇街说明原因,并填写《2016年小麦种植面积核定情况表》(详见附件),于日前上报潍坊市农业局、潍坊市财政局(一式六份)。
镇、县小麦种植面积按照财政惠农补贴“一本通”系统程序和格式要求,严格进行数据录入、汇总,并以市政府正式文件上报潍坊市农业局、潍坊市财政局。
&&&&四、健全保障措施,严肃核定工作纪律
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涉及多层次、多环节,是一项政策性极强的工作。各镇街要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今年的工作特点,制定保障措施,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坚决防止工作简单化,切实保证整个核定工作健康、顺利开展。
&&(一)突出抓好重点和薄弱环节,健全核定工作帮包责任制。小麦种植面积核定主要工作任务在村级。各地要落实镇街干部包村办法,加强对村级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核定政策和办法,切实做到核实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保证面积核实、公示、确定和汇总上报工作各环节措施得力、程序严密、手续规范完整、数据真实准确。市政府将派出帮包工作组,切实做到全过程指导帮助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并适时派出督导组,采用明查暗访等形式,认真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潍坊市将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开展督导、检查。
&&(二)明确各环节、各层次的工作责任,&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种粮农民必须对自报告的折实小麦种植面积负责,折实自报告截止日前未报告的,不再纳入核定范围。未准确报告小麦种植面积的,漏报与少报面积不纳入核定范围;虚报面积的,村委会一经核实,必须核减扣除虚报面积并通报批评。
&&&&包村干部和村主要干部对本村的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负全责。未及时全面发放农民自报告单造成大面积漏报的,要追究责任人责任。公示期内农民对未纳入的报告面积提出异议的,应及时复核纠正,否则一经查实,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对未认真核实或确定上报面积出现虚报的,一经核实发现,由包村干部和村主要干部负责追回虚报面积部分的补贴资金,并对责任人通报批评。对未按规定进行公示或公示期不满时限的,要追究包村干部、村主要干部和镇政府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按照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本通”管理工作的通知》(鲁财办〔2013〕14号)要求,镇街有关站(办、所)负责小麦种植面积等信息采集、核查、公示、整理、录入工作,镇街财政部门负责收集、分析、统计工作,市农业局负责对镇街提报的小麦种植面积等补贴信息进行审核,并向财政部门如实提供。凡小麦种植面积等补贴信息出现身份证号重复、无山东户籍、补贴对象已故等情况,由市农业局牵头负责落实。同时,财政惠农补贴&“一本通”系统已实现了与公安户籍系统、金融系统联网,并已纳入省纪委科技防腐系统监控范围和审计署济南特派办重点审计范围,要加强补贴信息审核,严防骗补行为。
&&(三)高度重视补贴信访工作。各镇街要加强补贴信访工作管理,及时处理信访案件,加强沟通,力争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一是设立“专人专线”。指定专人负责信访工作,设立公开电话并确保畅通。二是切实解决问题。要以群众满意为最终目的,合理、合法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凡涉及本部门职责的,要及时调查处理、千方百计解决,并于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反馈信访人。凡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要加强沟通解释,主动帮助信访人联系有关部门并予以解决。三是加强信息公开。按照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种粮农民可凭有效证件,申请公开所在村小麦种植面积核定明细,市、镇、村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
&&(四)严厉打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及问责力度。近年来,个别乡村干部虚报小麦种植面积、骗取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的案件时有发生,有的个别村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借用没有种植小麦村民的户头,特别是借用近亲属或其他关系亲近村民的户头,无中生有、虚增多报、直接套取;有的个别村干部汇总上报的总种植面积虽然真实,但实际上却将其他村民的种植面积缩水减少,移花接木、化零为整,私自将多出部分计算在自己或近亲属的户头,以此冒领直补款;有的个别村干部以欠缴村里水费、承包费等为借口,对一些小麦种植户表示不予上报种植面积,无法给予补贴,私下却虚立户头汇总上报,偷梁换柱、掩人耳目,趁机侵吞。各级政府,特别是农业、财政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执行“五到户”、“六不准”纪律,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补贴,村集体代领补贴,用补贴抵顶各种欠款等违规违纪行为。对上述行为,一经查实,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联系人:
&&&&&&&&&&&市农业局&&&&李树宏&7
&&&&&&&&&&&市财政局&&&&&&&&&&&0536-
附:2016年小麦种植面积核定情况表
&&&&&&&&&&&&&&&
&&&&&&&&&&&&&&&&&&&&&&青州市农业局&&&青州市财政局
2016年小麦种植面积核定情况表
编制单位:&&&&&&镇(街道、开发区)
单位:亩(取整)、户
核定小麦面积(上报文件数)
实际发放补贴小麦面积
应补贴户数
核定小麦面积
较上年增减面积
增加的原因
市政府领导
青州市农业局&&青州市财政局
关于核定2016年度小麦种植面积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确保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发放,根据潍坊市农业局、潍坊市财政局《关于核定2016年度小麦种植面积的通知》(潍农种植字〔2015〕20号)要求,结合青州实际,现就做好2016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抓好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各镇(街道、开发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严格实行分级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周密部署并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如期、准确完成分区域、分农户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
&&&(一)进一步做好宣传发动。要通过喇叭广播、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横幅和印发明白纸、宣传册等形式广泛进行宣传,使基层干部和广大种粮农民了解、掌握2016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的政策、办法及责任,引导广大农民据实申报。
&&&(二)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要坚持镇(街道、开发区)政府为第一责任主体、包村干部为第一责任人、村主要干部(村支书、村委会主任、村会计,下同)为直接责任人的原则,逐级签订责任书,把核实、公示等环节的责任落实到人。
&&&(三)进一步提高核实准确性。鼓励各镇街创新小麦种植面积核实方式,有条件的镇街可委托测绘部门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利用GPS等先进设备和技术,对小麦种植面积进行测量核准,确保核定数据真实、准确,切实做到“有据可查”,从源头上解决虚报面积问题。种粮面积基本确定后,村、镇街要重点分析排查面积增减的原因,并层层报告。各镇街上报小麦种植面积超出2015年核定小麦种植面积部分,所需补贴资金由相关镇街自行负担。
&&&&二、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原则和范围
&&(一)核定原则。2016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遵循真实、准确和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二)核定范围。2016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范围是,&日前出苗的农户折实小麦种植面积(含国营农场、原良种场种植的小麦)。
&&&1.占用基本农田植树、林间种植小麦和林粮间作的,由各镇街根据土地性质、植树密度、林木生长时间及对小麦产量的影响,确定小麦是否纳入核定范围和折实比例,涉及违规占用基本农田植树的,原则上不再纳入核定范围。
&&&&2.占用军用土地和建设用地等种植小麦的,可不纳入核定范围。
&&&&3.滩涂、(蓄)行洪区、河道等已经围垦、种植小麦的,是否纳入核定范围,由各镇街根据国家和省、潍坊市有关规定自行确定。
&&&&4.违规占用村集体公益用地种植小麦,因纳入核定范围显失公平的,可不纳入核定范围。
&&&三、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办法与统计上报程序
&&&&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工作程序包括:(1)种粮农民自报告折实面积;(2)村委会核实、汇总上报镇政府;(3)由镇政府到村务公开栏进行第一次公示,初步确定小麦种植面积;(3)镇政府汇总,在驻地进行第二次公示,进一步确定小麦种植面积后上报市政府;(4)市政府汇总上报等。
&&&(一)农民据实自报告折实面积。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将市有关部门统一印制的农民自报告单,由各村发放到所有种粮农民手中,并做好发放记录和收集、汇总、留存。鉴于2015年小麦播种时间跨度长、晚播麦田多,农民自报告折实面积截止日期为日。为确保农民自报告折实面积这一基础工作准确、有效,包村干部和村委会应结合当地实际,按照不同种植模式分别规定折实比例,指导农民认真折实。
&&(二)村委会严格核实分户农民小麦种植面积。村委会核实种粮农民自报告折实小麦面积,可采取直接丈量核实和参照核实的办法。直接丈量核实是指通过统一组织对每户实际种植小麦的面积逐一丈量予以核实。参照核实是指以2015年核定小麦面积为依据,加减2016年度小麦种植增减部分。上年度群众信访等对小麦核实面积有异议的村及种植面积10亩以上的农户,必须采用丈量核实的办法。各村委会于日前完成到户面积核实工作并汇总上报乡政府。
(三)严格执行两级公示。2016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继续执行分户农民小麦种植面积公示、各村小麦种植面积公示两级公示。两级公示责任主体均为镇政府,由镇政府到各村公示该村分户农民小麦种植面积、在驻地公示所辖各村小麦种植面积,镇政府必须收集、保存两级公示影像资料,并于公示结束后2周内报市农业、财政部门审查备案。
第一次公示,即公示分户农民的小麦种植面积,公示期为7天。为便于督导核查,潍坊市统一规定第一次公示起止时间为日-3月7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镇政府会同该村村委会复核;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镇政府确定该村的分户农民小麦种植面积。公示期内,市政府全面组织开展公示核查,核查范围要覆盖所有镇街,并将核查情况于日前向潍坊市农业局、潍坊市财政局报送核查报告;潍坊市政府也将同步开展抽查或组织各县市区(开发区)互查等形式,开展公示核查,核查范围将覆盖30%以上乡镇。
第二次公示,即公示各村小麦种植面积,由镇政府准确汇总所辖各村确定的小麦种植面积后,在驻地公示7天,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镇政府复核。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镇政府确定本区域的分户农民小麦种植面积,于日前上报镇政府。镇政府准确汇总所辖各村的小麦面积,对核定面积大于2015年的,须逐镇街说明原因,并填写《2016年小麦种植面积核定情况表》(详见附件),于日前上报潍坊市农业局、潍坊市财政局(一式六份)。
镇、县小麦种植面积按照财政惠农补贴“一本通”系统程序和格式要求,严格进行数据录入、汇总,并以市政府正式文件上报潍坊市农业局、潍坊市财政局。
&&&&四、健全保障措施,严肃核定工作纪律
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涉及多层次、多环节,是一项政策性极强的工作。各镇街要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今年的工作特点,制定保障措施,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坚决防止工作简单化,切实保证整个核定工作健康、顺利开展。
&&(一)突出抓好重点和薄弱环节,健全核定工作帮包责任制。小麦种植面积核定主要工作任务在村级。各地要落实镇街干部包村办法,加强对村级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核定政策和办法,切实做到核实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保证面积核实、公示、确定和汇总上报工作各环节措施得力、程序严密、手续规范完整、数据真实准确。市政府将派出帮包工作组,切实做到全过程指导帮助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并适时派出督导组,采用明查暗访等形式,认真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潍坊市将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开展督导、检查。
&&(二)明确各环节、各层次的工作责任,&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种粮农民必须对自报告的折实小麦种植面积负责,折实自报告截止日前未报告的,不再纳入核定范围。未准确报告小麦种植面积的,漏报与少报面积不纳入核定范围;虚报面积的,村委会一经核实,必须核减扣除虚报面积并通报批评。
&&&&包村干部和村主要干部对本村的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负全责。未及时全面发放农民自报告单造成大面积漏报的,要追究责任人责任。公示期内农民对未纳入的报告面积提出异议的,应及时复核纠正,否则一经查实,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对未认真核实或确定上报面积出现虚报的,一经核实发现,由包村干部和村主要干部负责追回虚报面积部分的补贴资金,并对责任人通报批评。对未按规定进行公示或公示期不满时限的,要追究包村干部、村主要干部和镇政府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按照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本通”管理工作的通知》(鲁财办〔2013〕14号)要求,镇街有关站(办、所)负责小麦种植面积等信息采集、核查、公示、整理、录入工作,镇街财政部门负责收集、分析、统计工作,市农业局负责对镇街提报的小麦种植面积等补贴信息进行审核,并向财政部门如实提供。凡小麦种植面积等补贴信息出现身份证号重复、无山东户籍、补贴对象已故等情况,由市农业局牵头负责落实。同时,财政惠农补贴&“一本通”系统已实现了与公安户籍系统、金融系统联网,并已纳入省纪委科技防腐系统监控范围和审计署济南特派办重点审计范围,要加强补贴信息审核,严防骗补行为。
&&(三)高度重视补贴信访工作。各镇街要加强补贴信访工作管理,及时处理信访案件,加强沟通,力争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一是设立“专人专线”。指定专人负责信访工作,设立公开电话并确保畅通。二是切实解决问题。要以群众满意为最终目的,合理、合法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凡涉及本部门职责的,要及时调查处理、千方百计解决,并于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反馈信访人。凡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要加强沟通解释,主动帮助信访人联系有关部门并予以解决。三是加强信息公开。按照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种粮农民可凭有效证件,申请公开所在村小麦种植面积核定明细,市、镇、村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
&&(四)严厉打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及问责力度。近年来,个别乡村干部虚报小麦种植面积、骗取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的案件时有发生,有的个别村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借用没有种植小麦村民的户头,特别是借用近亲属或其他关系亲近村民的户头,无中生有、虚增多报、直接套取;有的个别村干部汇总上报的总种植面积虽然真实,但实际上却将其他村民的种植面积缩水减少,移花接木、化零为整,私自将多出部分计算在自己或近亲属的户头,以此冒领直补款;有的个别村干部以欠缴村里水费、承包费等为借口,对一些小麦种植户表示不予上报种植面积,无法给予补贴,私下却虚立户头汇总上报,偷梁换柱、掩人耳目,趁机侵吞。各级政府,特别是农业、财政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执行“五到户”、“六不准”纪律,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补贴,村集体代领补贴,用补贴抵顶各种欠款等违规违纪行为。对上述行为,一经查实,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联系人:
&&&&&&&&&&&市农业局&&&&李树宏&7
&&&&&&&&&&&市财政局&&&&&&&&&&&0536-
附:2016年小麦种植面积核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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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市农业局&&&青州市财政局
2016年小麦种植面积核定情况表
编制单位:&&&&&&镇(街道、开发区)
单位:亩(取整)、户
核定小麦面积(上报文件数)
实际发放补贴小麦面积
应补贴户数
核定小麦面积
较上年增减面积
增加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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