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慷 我看不出来对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陆慷有什么影响

老妇在儿子葬礼上认识了17岁少年,两人擦出火花。
当火车快将驶至之际,玩命伏到路轨上,惊险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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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报道,中国驻美使馆发布消息称,美国布鲁金斯学会约翰&桑顿中国中心近日在加州安纳伯格庄园举行“美中领导者论坛”,中国驻美大使崔天凯应邀出席论坛晚宴并发表讲话。
  期间他就南海问题表示,美国声称反对南海“军事化”,但事实是美国持续不断地向南海派军舰和军机,这样的行为如果不加约束,会真正导致南海“军事化”。
  崔天凯表示,南海问题的实质是领土和海洋管辖权之争。中国所做的不过是巩固和I卫长期坚持的合法权益。但中国的行动被严重误读,被一些人视作挑战美国在亚太和世界霸权的战略性举措。当前南海问题令人担忧,美方一些官员的言论和美国军方的行动可能加剧南海的紧张局势。
  他指出,有人不断要求中国遵守国际规则,特别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但正是这些人一直否定中国根据《公约》享有的合法权利。这些人忘了,《公约》并不适用主权和领土争议,这一点《公约》有明文规定。
  崔天凯进一步说,航行自由的概念经常被美国军方用作在南海采取行动的理由。事实上,美国搞“航行自由行动”的初衷就是为了对抗《公约》对航行自由的界定,因为美国认为《公约》限制了美国海军在全球的行动自由。更让人不安的是,此类言论和行为很可能使一些人有恃无恐,采取更加咄咄逼人的挑衅行动。
  “有人对我们说,如果中国对这种挑衅采取措施,美国就会履行盟国的义务。这些话或许是拿来威胁中国的,并非真的要挑起冲突。但如果中方没有被这些话吓倒,美方又将如何?美方这种做法很明显是一条走向冲突的路,这很危险也很不负责任。”他说。
  崔天凯还就中美关系阐述了中方立场。他说,今天中美合作的深度和广度前所未有,两国关系比许多人想像的更加牢固而富有韧性。同时,中美关系似乎比以往更难驾驭,合作不断深化拓展,而双方的分歧也不断凸显。越来越多的人担心中美可能最终走向冲突,这种情况部分源于中美关系本身的复杂性。
  关于中美如何看待对方的问题,崔天凯说,美国有些人认为,中国做的每件事都是为了挑战美国在世界上的地位。中国也有人认为,美国所做的一切都意在遏制中国。这两种观点都不正确,都没有认识到中国和美国这样的国家在制定政策过程中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
  他强调,随着中国不断发展,与世界的融合日益紧密,中国的利益会延伸到国界之外,并将承担更多国际责任。在此过程中,中国需要和美国建立积极的、稳定的关系。当美国损害中国利益的时候,我们当然要坚决I卫自身利益,要求美国作出改变。但这并非要挑战美国的地位或者要取而代之。
  他表示,中美之间总会有分歧,有些分歧短时间很难解决,需要务实地、建设性地管控分歧,防止其主导双边关系,导致中美关系脱离正确轨道。中美两国应建立一种新型的伙伴关系,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明年,美国将迎来新总统。我们应继续推动两国关系沿着积极轨道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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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卢琛:南海仲裁案宣布在即,中美南海博弈烈度空前。本月,中国海军在南海展开史上最大规模的演习,用于反潜、反舰、防空和特种作战的六艘新型主战舰艇。
  不仅对南沙七个实控岛礁进行了巡航,还与西沙、南沙的岛礁守卫部队进行模拟攻防、联合登陆、协同作战等夺岛演习。与此同时,海军远海实兵对抗训练的地点。
  更是横跨了南海、东印度洋和西太平洋的生疏海域,为未来组成航母战斗群奠定基础。这不仅表明了中国的军事透明、军事自信在提高,还清晰地表达其政治意图,就是中国不怕任何国家以任何方式在南海的挑战。
  就在这样的时间点上,美国海军导弹驱逐舰“劳伦斯”号强闯永暑礁12海里,第三次实施所谓的“自由巡航”,永暑礁对中国非同寻常,有可能是中国海军今后在南海军事行动的中心。
  此时向永暑礁发起挑衅别有意味,不仅为奥巴马接下来访问越南造势,也有向菲律宾新总统争取主动之意, 更是向中国南海军演作出“无惧一战”的回应。
  此次中国高调出动了海空兵力、警告驱离美军的军舰,中国外交部边界与海洋事务司司长欧阳玉靖表示,有关国家如果试图对中国施压或抹黑,作用就像弹簧一样,“压力越大,反弹力越大”。中美南海激烈交锋再度升级。
  解说:美国近期在南海活动频频,5月10号,美国海军“劳伦斯”号导弹驱逐舰非法驶入南海永暑礁12海里范围,该舰可同时进行防空、反舰和反潜作战,这是美国在不到一年内第三次开入中国南沙岛礁近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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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此,中方迅速作出反应,派出两架歼-11战斗机,1架运-8警戒机紧急升空,“广州”号导弹驱逐舰、“绵阳”号导弹护卫舰和“临汾”号护卫舰对美军舰进行识别查证,并予以警告驱离。
  这是美军军舰三次巡航行动中中国军队出动兵力最多、力度最强的一次。有分析认为,美国总统奥巴马本月稍后时间便会到访越南。
  国务院选在访问前采取这次行动是要向南海有关国家展示美国应付中国的决心,而早前美国的太平洋司令部司令哈里斯更是公开表示,美军必须做好针对中国“今夜就开战”的准备,以有利位置迎接所有后果,包括整个南海。
  刘子军(特约时事评论员):中美之间这个对抗由以前的中国默不作声或者是只通过外交的方式来进行抗议,但现在已经变成了中国在南海跟美国的军事对抗中,已经开始“军事对军事”。
  你派一艘舰艇,我派三艘舰艇,它再进来的话,以后不管是它的航母战斗群,还是其他战斗群来说,那中国也进行一系列跟踪,包括水上的战机、水面舰艇,甚至水下多可以进行。
  如果中国第一艘航母再部署在南海的话,那么这个加上几个岛礁,加上海南岛,包括内地空军的直接的支援的话,应该说美国它可能会逐渐选择避免擦枪走火而逐渐地撤出南海。
  解说:美国国防部称,“劳伦斯”号的行动是为了I卫所有国家在国际法保护下的权利和自由。对此,中国外交部指责美方的做法,威胁中国的主权和安全利益。
  美方打着“航行和飞越”的旗号在南海炫耀武力,这才是南海和平稳定的最大威胁,更与维护小国商业船只的航行自由毫无关系。中国国防部则认为。
  此次美方挑衅证明中方在南沙有关岛礁进行防御设施的建设完全合理,很有必要。中方将根据需要加大海空巡逻力度,加强各项防卫能力建设,I卫国家主权和安全,以及维护南海和平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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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海仲裁菲日暗中串谋 仲裁员安倍亲信在列
  中国厦门大学南海研究院院长傅成20日在海牙接受外国媒体驻荷兰记者联合采访时指出,中国对南海仲裁案的态度和做法是在践行并I卫《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国应继续坚持并推动国际社会全面正确理解《公约》,为国际法的进步作出贡献。
  据傅成介绍,《公约》规定,领土主权问题不属于《公约》所调整的范围,有关争端涉及海域划界、历史性海湾或所有权、军事和执法活动等,缔约国有权声明不接受强制仲裁。上述被一国排除的争端,其他国家不得提起,仲裁庭也无权管辖。
  傅成说:“为什么《公约》给争端强制解决留了一道‘后门’?因为国际社会公认,有些涉及这四类因素的争端无法用强制程序解决。针对海洋划界问题,10年前中国就已经作出了排除性声明。世界上有30多个国家都作出了类似的排除性声明。联合国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中,除美国未加入《公约》外,其他四个国家都进行了排除。这都是在践行国际法。”
  针对菲律宾单方面提起的南海仲裁案,傅成指出,菲律宾对15项诉求进行了包装,但事实上每一项诉求都与主权和海域划界密不可分,都在中国声明的排除事项之列。仲裁庭未能“刺穿伪造讼因的面纱”,反而背弃公正客观的原则,在管辖权问题上作出了错误的裁决。珍爱和I卫国际法的学者有义务大力发声,纠正仲裁庭对《公约》的曲解。
  他举例说:“菲律宾要求仲裁庭裁决某些岛屿是岛还是礁、拥有多少海洋权利,还称这些诉求与主权或划界无关。研究海洋法的人都清楚地知道‘海洋权利源自沿海国对陆地的主权’,即‘陆地统治海洋’的原则,也就是说,脱离主权,不先行决定岛礁的法律地位,就去谈它有多少公里领海、有没有专属经济区或者大陆架,没有任何意义。”
  曾获美国弗吉尼亚大学法学博士学位的傅成是国际海洋法专家,也曾深入研究英美公司法。他对媒体解释说:“在公司法领域,全世界的法律人都知道‘刺穿法人面纱’这个基本概念。把这个概念进一步延伸,刺穿伪造讼因的面纱、看透诉讼本因,避免法律程序和司法资源被滥用于非法利益,是所有司法和仲裁机构履职的当然之理。身为裁判,南海仲裁庭未能发现菲律宾单方面提起诉讼的真相,或者对真相视而不见,反而跟着菲律宾的小伎俩走,这是严重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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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傅成对南海仲裁庭给《公约》造成的伤害深感痛心和担忧。他说:“100多个国家经过9年艰苦谈判达成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却遭遇这样一种不幸的局面:一个退休的日本外交官、碰巧也是参与安倍政府修改日本和平宪法的人,指派了一个太太来自当事国的人任庭长,集合四个人组建了一个所谓仲裁庭,在另一当事国不承认其合法性的情况下,对《公约》条款明确规定无管辖权的争端事项作出了有管辖权的决定。这是在伤害《公约》,是在践踏国际法。”
  据悉,南海仲裁庭五名仲裁员除一人是当事方菲律宾指派外,其余四人由时任国际海洋法法庭庭长、日本前外交官柳井俊二任命。柳井俊二起初任命妻子是菲律宾人的斯里兰卡法官克里斯&平托为首席仲裁员,后因外界批评才更换为加纳籍法官托马斯&门萨。
  傅成说:“任何文明国家的争讼程序法都必然有规定,裁判者面临个人利益冲突时,必须主动进行回避。仲裁庭组建之初竟然出现这样不可思议的问题,让人不能不质疑它到底能有多公正、多客观。”
  傅成告诉记者,如何看待南海仲裁案,关乎怎样全面正确理解《公约》规定的强制仲裁程序,关乎国际社会通过《公约》建立的平衡机制。他说,如果大家都保持沉默,听任菲律宾滥权,听任一个临时性质、可能偏袒一方的五人仲裁庭扩权越权,将《公约》解释成为空话,这对国际法的权威、对国际司法机构的信誉都将是巨大的伤害。
  傅成同时指出,法院也会犯错,何况一个临时组建的仲裁庭。一般合议庭的裁判除合议庭集体意见之外,永远都必须允许协同意见和反对意见的存在。有不少协同意见和反对意见所包含的法学原理和原则多年以后被证明是正确的,也正是这些不同意见推动了法律的进步。中国应该继续坚持对《公约》条款的正确理解,坚决批评南海仲裁程序及裁决过程中的不正确做法,以此推动国际诉讼和司法程序的改善。从这个角度看,中国对南海仲裁案的态度和做法,就是在为国际法的进步作贡献。
  在接受外国媒体联合采访之前,傅成在荷兰乌得勒支大学、格罗宁根大学举办了两场南海问题讲座。他用翔实的历史资料和法学原理说明,南海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中国人民最早发现、命名和开发经营南海诸岛,中国政府最早并持续和平、有效地对南海诸岛行使主权管辖。历代中国政府通过行政设制、军事巡航、生产经营、海难救助等方式持续对南海诸岛及相关海域进行管辖。
  傅成在讲座中强调,中国与有关声索国已就坚持通过谈判协商解决南海争议达成共识,通过谈判协商解决争端已经成为地区共识。中国坚持在尊重历史事实的基础上,根据国际法,通过谈判协商解决与邻国的领土和海洋权益争端问题。他说,谈判协商最能体现国家主权平等原则,是国际社会最行之有效的解决争端方式。“不妨看看任何国家的权威国际法课本,每个人都将发现这一简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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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军舰机来南海越来越多 逼中国导弹基地向前推
  据报两架中国空军的歼11战机刚刚在南海拦截了一架美国侦察机。美国国防部发言人认为中国的战机以“不安全”的方式对美机进行了拦截。如何看待这次事件?它表明了中国军方什么样的新姿态?有网友评论称,从当年美军侦察机被我空军拦撞后降落海南岛,到如今能在南海更广阔的空域拦截它,表明了中国空军的进步。
  军事观察员魏东旭对此接受本网采访时表示,美国派出电子侦察机,如果在我们的军事设施,包括军港、海军基地等空域飞行时,一定会利用机上的电子侦察和监听设备,对我们的雷达信号,包括我们的通信和联络信号进行收集,就是说它是一个会飞的间谍,肯定要窥探我们的军事机密。
  “对于这样的一种行为,我个人认为,美方是出于挑衅目的,或者说是想试探我们的反应能力和手段。为维护我们的空防和海防安全,我们肯定就要对它采取一系列的动作,比如派出我们的歼11型的战斗机对它进行跟踪查证,如果它飞的过近,我们可能就会采取一些外逼性的动作进行阻拦。”
  魏东旭说,歼11战斗机是双发的重型战斗机,航程远,战斗力强,与美军的电子侦察机相比,它更灵活,可以采取一些动作对美机采取驱离驱赶。我们的飞行员在应对美机侦察时已非常有经验,应该会把握好尺度,做到既可以把它赶走,又不会导致一些激烈的事件出现。
  那么中国空军的此次行动被称为拦截,以前则主要采取跟踪的方式,这显示出何种信号?
  “跟踪是进行一些查证,主要是在它的后方,或在离对方有一定距离的空域保持监控,拦截是指我们利用战斗机比较灵活机动的优势,采取外逼性动作,干扰它的固定航线,不让它按照设定好的路线飞行。”
  魏东旭认为,这样的由近及远的拦截差别,是因为我们对于远程空中目标的监控识别能力提升了,我们有了陆基的大型对空搜索雷达,可以在很远的距离上摸清对方的方向和航迹。另外我们海军的先进的052B和052C驱逐舰上也有相关的雷达,也可以由海对空进行这种监控,它的监控范围更远,手段也更多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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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比2001年撞机事件时,中国空军的整体装备和远程预警能力提升了,战斗机也升级换代了,以前我们主要用歼7和歼8时,机动性比较受限,航程也不够远。另外现在我们也更有经验了,这么多年跟美国侦察机的你来我往,我们也总结出了适合我们在南海需求的拦截战术。2001年时,我们主要还是两代半的战斗机,现在则是三代和三代半战机了。
  近日,美军舰劳伦斯号驶入中国南海永暑礁12海里海域,这是一年之内的第三次所谓“自由航行”。对此,魏东旭认为,美国的驱逐舰靠近中国的南海岛礁肯定是一种挑衅动作,但是除了这种明面上的动作之外,它可能还想试探我们的反应能力。
  “所以既然你要试探,我们就采取围堵和阻截的办法,把我们的预案和战术全部亮出来,让美国看到我们在南海这个地方是有所防范,而且手段和战术也都是多样化的,让美国要知难而退。”
  外交部发言人陆慷5月10日对此表示,会继续采取必要措施维护中国的主权和安全。对于未来中国有可能采取的手段,魏东旭说,随着美国军舰飞机飞来的越来越多,反而就证明了有些雷达、甚至包括一些防空导弹都应该进行前推性部署,以强化针对南海岛礁的防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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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屡次插手中国南海 背后用心值得警惕
  前不久,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在出访欧洲时,同意大利、法国等国领导人反覆提到南海问题,并企图利用东道主之便,力推在5月底的七国集团峰会上将相关问题提上议程。与此同时,日外相岸田文雄在访问泰国、缅甸、老挝等东南亚国家时,也不断声称南海问题是“紧要课题”,同安倍遥相呼应。
  解放军报报道,日本本是南海域外国家,但近期却一直积极充当南海问题的搅局者:向南海问题当事国菲律宾、越南提供巡逻机、巡逻艇等装备,和菲律宾海军、越南海军举行极具针对性的联合军演,诸如此类的动作一直不断。而日本政府高官近日的言行似乎表明,日本已不满足于在南海问题上继续搅局,还企图主动升级为“造局者”,其背后用心,值得警惕。
  试图借南海问题确立其“亚太警察”地位。受综合因素影响,美国对亚太地区的影响力有所下降,在不少事务上都显得力不从心,不得不更多地借力日本等盟国,并为此适当“放权”。“世界警察”的放权,恰好给了日本在亚太地区当好“协警”甚至晋升为“亚太警察”的机会。安倍政府在南海问题上火上浇油,一来可以通过渲染“中国威胁”牵制中国,为自身在钓鱼岛问题上获得更多主动;二来可为其扩大海外军事行动甚至修改和平宪法寻找借口,扩大自己的地区影响力。
  妄图借南海问题推动“后院”建设。安倍政府积极充当美国“亚太再平衡”战略的马前卒,且一直打算将东南亚建设为本国“后院”。这种战略思维可追溯到二战时期的“大东亚共荣圈”,该殖民战略的目标就是实现日本对亚洲广大地区的军事占领和经济垄断。虽然这一幻想随着日本在二战的战败而破产,但日本右翼对“帝国梦”仍不死心,相关政策也改头换面以“构建地区秩序与规范”等形式出现在其官方战略文件中。南海问题的持续发酵,有利于日本浑水摸鱼,通过政治与军事介入骗取其在地区国家中的认可度,尽可能扩大其战略影响。
  企图借南海问题配合对华经济战。中国的“一带一路”战略极大深化了与东南亚国家的交流合作,并取得了显着成果。中方企业在东南亚的投资也不断扩大,多层次经济合作推动了双边关系的全面发展,在增进互信上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如今,影响力不断增强的中国已成为日本在东南亚的第一大竞争对手,而由于日本经济增长处于下行通道,在投资规模、价格优势等方面,日本都难有胜算。日本插手南海问题,无异为经济战开辟出“第二条战线”,日本也企图借此离间中国与东盟国家关系,为双方在“一带一路”等框架内的经济合作塞进猜忌的种子,带来互疑的阴霾。
  日本一方面将自己标榜为负责任大国,一方面又为一己之私在南海问题上兴风作浪,这不仅无益于南海地区稳定与发展,也为地区未来增加了不确定性。中方多次表明,南海争端应由当事国通过谈判和平解决,域外国家应当为南海地区和平与稳定发挥建设性作用。希望日本多做有利于南海局势稳定的事,莫要为一己私利使地区局势复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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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菲媒体抨击政府将南海问题提交仲裁
  菲律宾《旗帜报》14日刊登的一篇署名文章说,阿基诺政府将南海问题提交有关仲裁庭进行仲裁的做法,是给菲律宾自身安放了“定时炸弹”。
  这篇由专栏作家罗德&卡普南撰写的评论说,阿基诺执政6年,积极追随美国所谓“重返亚太”政策,肆意误导菲民众情绪,煽动民众对邻国的敌意。在南海问题上,“菲律宾人是在替美国火中取栗”。
  卡普南认为,阿基诺政府决定将南海问题提交仲裁庭,一下子把菲律宾送上了一条不归路,菲律宾因此丧失了通过与中国直接谈判解决分歧的渠道。
  在卡普南看来,菲律宾完全没有抓住中国提供的机遇,比如共同合作开发利用南海资源。相反,阿基诺政府一意孤行。实际上,东盟不少国家正是通过这种做法加强与中国的关系,实现了睦邻友好,而不是相互仇视。
  卡普南指出,美国有意利用菲律宾与中国在南海问题上的分歧,为其在菲律宾驻军和在中国南海海域“海上常规巡逻”寻找理由。仲裁庭的决定会为美国在菲律宾长期驻军提供借口,因此也会让菲律宾付出更高的代价。
  南海仲裁案:美国为菲律宾“编排”的一场闹剧
  中国南海固有权利岂容妄断
  由菲律宾单方面提起的南海仲裁案历时三年多,目前已接近尾声,预计仲裁庭将不日做出最终裁决。以美国为代表并期待中国败诉的西方阵营,正翘首以待另一只“靴子”落地,并进而按照它们设计好了的结果和套路逼中国就范。
  菲律宾,以及它身后的“拉拉队”(美、日等国)、还有吹“偏哨”的裁判(仲裁庭),上演这出把戏的最终目的,就是要把中国从南海这个“竞技场”上赶下台。
  我们不妨再回头看一看美国“导演”为菲律宾撰写的剧本的主要剧情:一是要求仲裁庭裁定黄岩岛和中方所控南沙岛礁不能享有领海或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权利,以及中方非法干扰菲律宾享有的海洋权利;二是要求仲裁庭裁定中国主张的历史性权利缺乏法律依据,南海断续线不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以及中国在南沙部分岛礁附近的活动违反《公约》等等。
  按照菲律宾的如意算盘,只要能够否定断续线,就可以全盘否定中国对南海诸岛的岛礁主权;只要能够否定包括太平岛在内的南沙群岛岛屿地位,就可以剥夺中国依据岛屿提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主张的权利;只要能够裁定中国在南海正常的维权活动非法,就可以把中国彻底赶出南海。这就是目前菲律宾正在上演的南海仲裁“三部曲”。
  中国在南海享有的主权和主权权利,是千百年来中国人民在南海开发经营、有效管辖乃至抗击外来殖民侵略的过程中逐步建立起来的,它充分反映和代表了整个中华民族在南海的共同利益,并应得到有关国际法和国际条约的保护,任何个人、国家或国际机构都无权轻易加以否定。
  众所周知,中国是最早发现、命名并最早开发经营南海诸岛的国家,也是最早并持续对南海诸岛行使主权的国家。根据我国现有的史料和官方文献记载,中国人民早在汉代(公元前2世纪)就已经发现了南海诸岛,自唐代(公元8世纪末9世纪初)开始,中国历代政府通过行政设治、派遣水师巡视等方式对南海诸岛进行持续管辖。
  20世纪初以来,中国政府都持续不断地维护对南海诸岛特别是南沙群岛的主权和主权权利。二战胜利后,作为战胜国,中国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等一系列二战国际文件,恢复了对南海诸岛的主权。其标志性的事件就是,中国政府内政部于1947年12月绘制了《南海诸岛位置图》,标绘了一条西起中越边界北仑河口,南至曾母暗沙,东至台湾岛东北海域共11段线构成的南海断续线,线内标注了东沙、西沙、中沙和南沙四个群岛的整体名称,还标注了大量的岛、礁、滩、沙的个体名称。1948年2月,《南海诸岛位置图》作为《中华民国行政区域图》的附图由中国政府内政部正式发布,南海断续线亦随之公布,并沿用至今。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继续行使对南海诸岛的主权和主权权利,并通过一系列的政府声明、人大立法、设立政权组织和军事收复等行为,强化了对南海诸岛的主权和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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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二战后中国收复南海诸岛,以及随后公布的以巩固和向国际社会展示南海诸岛归属中国为目的的断续线,得到了包括南海周边国家在内的国际社会的广泛承认或默认。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恢复对南海诸岛行使主权和主权权利构成了战后国际秩序的一部分,挑战中国对南海诸岛主权就是挑战战后国际秩序、就是对现行国际秩序的反动。
  在此有必要进一步厘清中国在南海的权利主张的内涵,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即主权、海洋权利和历史性权利:
  中国对南海诸岛的主权基于发现和先占而取得,虽然主权在历史上曾一度被外国侵略者剥夺,但战后中国又根据一系列国际条约予以收复;
  中国在南海享有的海洋权利是伴随着现代海洋法的诞生和发展而逐步形成的,作为南海的沿岸国和南海诸岛的主人,以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缔约国,依据《公约》提出相应的海域主张,是《公约》赋予任何一个缔约国的神圣权利;
  中国在南海享有的历史性权利,则是若干世纪以来中国人民在南海开发经营和生产生活的过程中逐步积累和沉淀下来的、与生俱来的权利,它在现代海洋法产生以前就已经存在。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在南海享有的历史性权利只受习惯国际法的调整和规范,而试图以《公约》来否定中国在南海的历史性权利显然不仅有违“法不溯及既往”的国际法基本准则,而且有失公允。
  按照《公约》附件七第九条的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必须不但查明对该争端确有管辖权,而且查明所提要求在事实上和法律上均确有根据。但去年10月29日仲裁庭就管辖权问题所作出的完全“一边倒”的裁决,已经引发人们对其恣意扩大管辖权和其公正性的担忧。
  当前,最终裁决即将出炉,对此我们不必去幻想仲裁庭会作出客观公正的裁决,更不要去奢望仲裁庭会维护中国在南海的合法正当权益。无论人们如何去猜测最终裁定结果,有些事情是现在就可以预料到的:
  第一,中菲之间的南海争议不仅不会因仲裁而解决,反而会进一步加剧,甚至会恶化;
  第二,一些唯恐天下不乱和并不乐见中国和平崛起的国家,会利用仲裁案炒作新版“中国威胁论”,并借机进一步抹黑中国;
  第三,中国不会吞下少数沆瀣一气的国家为中国精心准备的苦果,当然不执行裁决也并不意味着中国将我行我素、自绝于国际社会,中国仍将是南海和平稳定的坚定I卫者,通过友好协商和谈判的方式解决南海争议,在争议最终解决前推动共同开发,保障国际社会依法享有的南海航行自由和安全等,仍将是中国不变的南海基本政策。(中国南海研究院 吴士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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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阅读】约40国支持中国南海立场 外媒称中国占据主动
  在12日签署的《多哈宣言》确认阿拉伯国家对中国在南海问题上的立场给予支持之后,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陆慷13日说,加蓬外交国务部长最近也致函中国外长王毅,表达相同态度。
  “中方的立场正在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理解和支持。”随着菲律宾所提南海仲裁案被预期可能在最近作出裁决,国际舆论场似乎嗅到,一场争夺南海的“战争”正悄然展开。《澳大利亚人报》13日说,现在,中国在军事和外交上都占据主导,而且北京不断展示着在这两方面取得的成功。
  12日,中阿合作论坛第七届部长级会议通过了由中国和阿盟21个成员国共同签署的《多哈宣言》。《宣言》表示,阿拉伯国家支持中国同相关国家根据双边协议和地区有关共识,通过友好磋商和谈判,和平解决领土和海洋争议问题,并强调“应当尊重主权国家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依法享有的自主选择争端解决方式的权利”。
  “公道自在人心”,陆慷13日在例行记者会上说,近日,毛里塔尼亚和委内瑞拉政府也分别发表声明,呼吁由直接当事国通过谈判协商方式来解决有关南海问题。加蓬外交国务部长最近也致函王毅外长,明确表示支持中方在南海问题上的原则立场。据统计,最近一段时间,对中方的南海立场公开表示支持的国家已达约40个。
  香港《南华早报》报道说,这些“盟友”来自欧洲、亚洲、非洲和大洋洲。“德国之声”称,12日,在面对英国路透社“支持中国的都是小国”的质疑时,中国外交部条法司司长徐宏说,“判断一件事的是非曲直,不在于听谁声音有多大,这不是打群架”,“一些西方国家在就南海仲裁案发表对中国不利的看法,但西方国家这个集团本身并不能代表整个国际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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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加坡《海峡时报》13日评论说,在南海仲裁案裁决结果出来之前,中美都在寻找尽可能多的支持者。两国官员都很忙碌――美国防长卡特登上正在南海巡航的美国航母,访问菲律宾;助理国务卿拉塞尔12日刚完成对老挝、越南和马来西亚的访问;总统奥巴马稍晚将访问越南。而中国军方高官近日登上永暑礁,国务委员杨洁篪访问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外长王毅密集出访多国。《海峡时报》援引澳大利亚战略政策研究所高级分析师马尔科姆&戴维斯的话说,如果南海是个期盼,大家都在根据南海仲裁案的可能结果,围绕下一阶段的状况进行布局。
  在争取支持的同时,中方再次表明对南海仲裁案的立场。英国《金融时报》13日报道称,中国对即将出炉的南海仲裁结果发出严厉谴责。中国外交部条法司司长徐宏说,菲律宾提起仲裁属于典型的滥用《公约》规定的强制仲裁程序,现在这起南海仲裁案已经成了一场“走秀”。
  另一方面,中美参谋长视频通话“同意加强南海风险管控”。美国“商业内幕”网站12日报道说,为避免南海紧张局势继续升级,中央军委委员、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参谋长房峰辉当晚应邀与美军参联会主席邓福德进行加密视频通话。房峰辉表示,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比中国更重视南海航行自由,更希望南海和平稳定。目前南海紧张局势不是中方造成的,要避免对两国两军关系造成损害的行为。邓福德说,美方愿与中方加强对话,建立有效的风险管控机制,共同致力于通过和平方式保持南海稳定,希望南海所有当事方保持克制,防止紧张局势升级。
  永暑礁街景
  南海问题也是中澳军方高官会晤的议题之一。英国路透社13日称,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副参谋长孙建国当天告诉到访的澳大利亚国防军副司令格里格斯,南海问题不是也不应成为中澳间的问题。12日,澳总理特恩布尔表示支持美国最近在南海的巡航行动。澳战略政策研究所网站的评论文章说,对澳大利亚来说,关键是平衡中国提高地区影响力的权利与澳大利亚利益之间的关系。支持有关秩序和规则是重要选项,但不对中国显示力量过度反应也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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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外交部条法司司长徐宏召开媒体吹风会,就菲律宾所提南海仲裁案接受中外媒体采访,介绍中方有关立场主张,并回答现场记者提出的11个问题。新闻司副司长王晰宁主持吹风会。以下为吹风会实录:
  王晰宁:各位记者朋友早上好,欢迎来到外交部新闻中心。大家非常关注菲律宾提出的南海仲裁案,今天,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徐宏司长,向大家介绍中国政府的有关政策和立场,特别是从国际法的角度进行阐述。现在,先请徐宏司长作简要介绍。
  徐宏:各位记者朋友,大家早上好。今天,非常高兴有这个机会,与大家就南海仲裁案有关国际法的问题进行面对面的交流。
  最近一段时期,有报道说,对于菲律宾单方面提起的南海仲裁案,仲裁庭可能在近期作出最后裁决。大家都很关心仲裁结果,也很关心中国政府会怎么看,怎么办。事实上,中方已经在不同场合多次表明,由于仲裁庭对这个案件明显没有管辖权,一个无权机构作出的裁决,当然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也不存在任何承认和执行的问题。大家都很关心中国的这一立场是不是符合国际法。今天,我就从国际法的角度跟大家作些交流。对于在座的很多朋友而言,讲法律可能比较枯燥一点,但既然仲裁案是一个涉及法律的问题,我们还不得不有一点专业的精神。
  在开放提问之前,请允许我先做一个概括的介绍。
  首先,我们看一下仲裁庭它究竟能管些什么事?
  大家知道,“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是国际法上的一项重要原则,但和平解决争端的方式多种多样,强制仲裁只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创立的一种新的程序。而且这种程序与谈判协商等方式相比,它是次要的,补充性的方式。它的适用是有条件的,简单地说,至少需要满足四个条件:
  第一,它只能用来解决《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解释和适用方面的争端。如果有关事项超出了《公约》范围,就不能采用强制仲裁。也就是说,领土主权的问题不属于《公约》所调整的范围,当然不能就此问题提起强制仲裁,仲裁庭也没有管辖权。
  第二,如果有关争端涉及海域划界、历史性海湾或所有权、军事活动或执法活动等,缔约国有权声明不接受强制仲裁。这种排除对于其他缔约国而言具有法律效力,对于上述被一国排除的争端,其他国家不得提起,仲裁庭也无权管辖。
  第三,如果当事方自行选择了其他方法解决有关争端,也不应提起强制仲裁,仲裁庭也没有管辖权。
  第四,程序上,当事方必须先就争端解决方式履行交换意见的义务。如果当事方没有履行交换意见的义务,那么也不应当提起强制仲裁,仲裁庭也没有管辖权。
  上述四项条件实际上是缔约国提起仲裁、仲裁庭行使管辖权的“四道门槛”。它们是一揽子的、平衡的规定,应该全面、完整地加以理解和适用。
  我们讲国际法,首先要知道国际法是什么。刚才我讲的就是国际法。
  根据上述条件,我们来衡量一下菲律宾单方面提出的仲裁,不难看出,菲律宾所提仲裁在国际法上至少是“四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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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菲律宾提请仲裁事项的实质是南海部分岛礁的领土主权问题,超出了《公约》的适用范围;二是即使有关事项涉及到《公约》的解释和适用问题,也构成海域划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已经被中国2006年的声明所排除,不得提交仲裁;三是中菲还达成了通过谈判方式解决在南海的争端的协议,菲律宾无权单方面提请仲裁;四是菲律宾在程序上没有尽到就争端解决方式与中国交换意见的义务。
  总之,菲律宾提起仲裁属于典型的滥用《公约》规定的强制仲裁程序。正是基于上述原因,这个仲裁庭从一开始就不应该存在。2014年,中国政府发表立场文件,从国际法的角度详细阐明了为什么仲裁庭对此案无管辖权。大家不妨再回去读一读。
  但是,仲裁庭并没有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而是曲解《公约》规定,千方百计地迎合菲方主张,违背了应当基于事实和法律得出具有管辖权结论的基本责任,在管辖权问题上作出了很难令人信服的裁决。这样一个裁决,在国际法上是无效的。一个根本没有管辖权、自始就不应该出现和存在的机构,就仲裁事项所发表的任何意见,充其量也只能代表他们这几个人的观点,没有任何法律效力,更谈不上所谓承认和执行的问题。
  下面请各位记者朋友提问。
  王晰宁:大家提问之前介绍一下自己所在的单位,而且每次问一个问题,给大家更多的机会。
  一、中国日报:你好,我是中国日报的记者。我想问徐司长一个问题:现在媒体上普遍认为无论中方持什么观点,国际舆论大多数是认为菲律宾提起仲裁案是按国际法行事,中国如果不执行仲裁决议就是以大欺小,不按国际法办事,中国难道不怕被孤立吗?
  徐宏:确实有这么一种观点,认为既然《公约》规定了仲裁的裁决具有确定性,那么不论仲裁庭作了什么样的裁决,中国都有义务遵守和执行。这种观点是片面的。按照仲裁制度的一般原理,任何一项仲裁裁决要得到承认和执行,一个基本的前提就是仲裁庭必须要对仲裁事项具有管辖权。如果没有管辖权,那么仲裁程序就不应该进行。即使进行了仲裁程序,它的结果也是无效的,也不应该得到承认和执行。按照《公约》,仲裁庭在确定管辖权的时候,它不能够随心所欲,而必须在国际法包括《公约》规定的范围内谨慎行事。
  从我刚才介绍的情况来看,在菲律宾所提的南海仲裁案中,仲裁庭在认定对这个案件有管辖权时,无论是在认定事实还是在适用法律上,都存在很多明显的错误,违反了《公约》的规定和宗旨,属于明显的扩权、越权。表面上看,它的每一步程序都走了,貌似非常公正。但即使它表面上走完所有的程序,而在实质问题上,由于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方面存在严重的错误,恐怕最终也只是一场精心设计的“走秀”,其结果当然不会有任何的法律效力。
  裁决还没有作出来,有的人就迫不及待地跳出来,要中国遵守、执行裁决结果。那么我不禁要问,这些人究竟要中国执行什么样的结果,什么样的内容?如果仲裁庭只是就与领土主权和海洋划界无关的抽象问题发表一些法律观点,那么我们最多是注意到他们的观点,哪里存在什么执行的问题?如果是要用这个裁决来限制中国在南海的主权主张或者主权行动,那岂不正好证明了仲裁庭是在越权裁判?这个裁决又怎么可能是个有效的裁决?
  单纯从法律上讲,无论中菲双方观点如何,这个案件都应该是中菲之间的一个普通案件。双方采取什么立场和做法,包括如何对待仲裁结果,这都是中菲两国之间的事。但是我们现在看到的这一台戏,表演的成分实在是太重。不仅在舞台上有主角和配角粉墨登场,而且在观众席上还有“托儿”呼应,真是挖空了心思,无缝衔接,热闹非凡。这种情况我不知道各位记者朋友以前有没有看到过,反正我是第一次看到。如果硬要说这只是一起单纯的国际法事件,以上发生的这些事情都是巧合,你们有人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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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方面,也必须看到,现在跳出来炒作这个事情的,不管它们多大的声音,多大的声势,但是跟全世界所有国家相比,它们毕竟是少数。而且口口声声把国际法挂在嘴边指责中国的,我们观察了一下,也往往是那些别有用心的政客和非专业人士。恰恰是他们,应该好好补一下国际法的课。我们观察这个案件的关键,不在于中国要不要根据国际法和平解决与菲律宾之间的争端,因为这个答案是非常清楚的,也是非常肯定的;关键在于中国要不要接受一个被菲律宾单方面地、非法地强加于中国的强制仲裁程序问题。这两个问题性质完全不同,不能混为一谈。
  这方面理性的声音其实有不少,真正的国际法专家发表了不少严肃的、客观的评论,只不过是被一些人有意的、选择性地给忽视了。归根到底我们是要讲法律,讲事实。一些人偷换概念,混淆是非,颠倒黑白,可能会在一段时间内误导舆论,但是谎言重复一千遍也变不成真理。一些方面如果真的是要发表观点,我们也拦不住,但是希望它们先把情况搞清楚,多一点专业的精神。事实必将证明,中国是国际法坚定的践行者和维护者,中国一点都不感到孤立。谢谢。
  二、英国广播公司:第一个问题是,不管这个仲裁庭有没有管辖权,以及结果有没有法律效力,您认为仲裁庭有没有可能作出对中国有利的决定?第二个问题是,对于普通的不那么懂国际法的人来讲,在地图上看,南海的争议区域离菲律宾很近,比离中国更近,所以在普通人看来,可能菲律宾的论据更强一些。
  徐宏:关于第一个问题,我们当然没有办法来预判仲裁庭会作出什么样的仲裁裁决,对谁更有利,这个我们不知道。也许有些国家知道,反正我们现在不知道。但是法律上有一个基本的原则,就是仲裁庭如果要审一个案件,不管最终你作出什么样的裁定,首先你得有管辖权。如果没有管辖权,你后面所有的行为都没有根基。如果它没有管辖权,一切行为,包括它最终作出的所谓裁决,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这个在法律上没有什么意义。
  关于第二个问题,我觉得稍微懂一点法律的人都知道,一个国家对某一个陆地是不是享有主权,跟它与本土的距离好像没什么关系。中国对南海诸岛的主权是在历史上形成的,长期以来也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同。所以你说的这个观点,我觉得不是一个国际法的观点。谢谢。
  三、中央电视台:我有两个问题,第一个是中国说菲方所提仲裁事项的实质是南海部分岛礁的领土主权问题,但菲律宾并没有要求仲裁庭就主权问题作出决定,仲裁庭在去年10月29日就管辖权问题作出的裁决中也认为菲律宾所提仲裁事项不属于主权争端,为什么要相信中方的一面之词?
  第二个问题,有人说,仲裁庭有没有管辖权不应该由中方说了算,而是应该由仲裁庭说了算。仲裁庭是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适当成立的,仲裁庭成立后的程序是完整的、独立的、透明的,而仲裁庭已经对管辖权问题作出了决定,认为它对案件有管辖权,因此,仲裁庭下一步所作出的裁决对中方有约束力,中方应该接受并执行,否则就是违反国际法,您怎么看?
  徐宏:第一个问题十分重要,因为在该案中,如果菲律宾的诉求实质上涉及领土主权和海洋划界问题,仲裁庭当然就不能管辖。我们注意到,仲裁庭作出了一个与中方立场不一致的结论。要说明这个问题,我想用事实来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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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仲裁庭在其管辖权裁决中自行设定了判断仲裁事项是否属于主权争端的标准。暂且不说这些标准是否全面、适当,即使按照仲裁庭自己设定的标准,它们得出的结论也是经不起推敲的。按照仲裁庭的标准,要确定菲方诉求是否涉及主权问题,就要证明“处理菲律宾所提诉求会明示或默示地要求仲裁庭先行就主权问题做出决定”,或者“菲律宾提起诉求的实际目的在于提升菲律宾在中菲主权争端中的地位”。但是,仲裁庭在裁决中提出这个标准后,很快就直接接受了菲律宾“并未要求仲裁庭就主权问题作出决定”这一单方面说法。仲裁庭并没有就为何接受菲律宾的说法进行论证,也没有考察仲裁事项与领土主权的客观联系,更忽略了菲律宾提起仲裁的真实目的和仲裁案件的实际效果。
  先看客观联系。众所周知,中国历来是对整个南沙群岛主张领土主权,南沙群岛的每一个岛、礁、滩、沙,作为南沙群岛的组成部分,都属于中国的陆地领土。而菲律宾请求仲裁庭裁定美济礁、仁爱礁、渚碧礁、南熏礁、西门礁等是低潮高地,本身不产生任何海洋权益。这完全是一个障眼法。
  根据国际法,岛礁的海洋权利主体是岛礁所属的国家,而非岛礁本身。每一项海洋权利都与国家有明确关联,《公约》在规范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制度时,明确将这些海洋权利赋予相关海域的“沿海国”。脱离了国家主权,不先行决定哪个国家是“沿海国”,空谈岛礁的地位和权利问题没有任何意义,这也不构成国家间真实的争端,国际法上没有这样的先例。此外,低潮高地能否被据为领土本身就是一个领土主权问题。如我刚才所说,主权问题不在《公约》调整范围之内,也自然不属于《公约》的解释和适用问题。所以客观上讲,岛礁的法律地位及其海洋权利跟主权问题是无法切割的。
  菲律宾提请仲裁的事项与中菲海域划界之间更是存在密不可分的联系。根据国际法,确定岛礁法律地位及其海洋权利与海域划界密不可分,前者显然属于与海域划界相关的事项。但仲裁庭为了证明菲律宾诉求不属于中国2006年声明所排除的范围,罕见地声称这两者是可分的。这种“切割”的做法,不仅不符合普遍的国际法实践,甚至与这个仲裁庭中两位仲裁员在他们以往学术着作中一贯所持的观点也不一致。两位仲裁员此前一直认为岛礁法律地位及其海洋权利与海域划界之间相互关联,这次突然颠倒立场,恐怕需要给世人一个可信的解释。
  下面,我们看一下菲律宾提起仲裁的真实目的到底是什么。大量证据表明,菲律宾提起南海仲裁案的真实目的就在于否定中国对南沙岛礁的领土主权,并将其非法窃取中国南沙岛礁的行为合法化。在这里,我就举一个例子。日,也就是菲律宾启动仲裁程序的第二天,菲律宾外交部发布一份仲裁程序问答文件,其中明确将案件的目的描述为“保护我们国家的领土和海洋区域”,声称不要“放弃我们的国家主权”。菲律宾这样的表态还有很多。可见,尽管在仲裁庭面前,菲律宾对其诉求进行了一些技术上的包装,使它表面上看起来没有直接提到主权这个词,但是明眼人、内行人一眼就可以看出这只是一种诉讼伎俩,说不上光明正大,也谈不上有多高明。菲律宾其实早已把自己的真实意图很露骨地讲出来了,为什么仲裁庭还装作听不见,还要替菲律宾掩饰?
  我们再看一下菲律宾诉求的实际效果又是怎样的。事实上,仲裁庭受理和认可菲律宾的诉求,将不可避免地对中国的领土主权产生实质性影响。菲方将南沙群岛进行“切割”,要求仲裁庭就南沙群岛的8个单独岛礁的法律地位及其海洋权利进行裁定。如果仲裁庭受理并且认可这样的诉求,实际上将否定中国将南沙群岛作为整体主张领土主权和海洋权利的立场。这一点,大家都看得很清楚。我注意到不少媒体也有分析,说一旦仲裁裁决出台,中国在南海的主权主张将受到限制。可谓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难道作为专业人士的仲裁员反而看不到?
  仲裁庭关于管辖权裁决的漏洞还有很多,很多理据都经不起推敲,由于时间关系,加上今天这个场合也不是学术报告会,我就不一一列举了。我想强调的是,中国并非不想和平解决与菲律宾的争端,但问题在于这种争端能不能通过强制仲裁的方式来解决,这里有很大的问号。对于关乎国家领土主权、海洋权利等重大敏感问题,很多国家都不接受通过第三方解决争端。因为这些问题涉及国家的核心利益,换作其他任何一个国家,也都不会接受一个并非由它自愿选择的第三方机制的管辖,也不会接受这种机制强加的解决方案。
  关于你刚才提的第二个问题,其实我在前面已经谈过了。仲裁庭虽然可以自己判断有没有管辖权,但它不能为所欲为,必须按国际法,按《公约》,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断。如果它不讲法,只是“作秀”,它的公信力就会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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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这个案子提醒我们,如何全面、准确并且秉持善意地理解和适用《公约》规定的强制仲裁程序,是一个需要国际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如果今后别的国家都像菲律宾一样,通过对诉求进行“包装”,滥用强制仲裁程序;如果今后的仲裁庭也都像这个仲裁庭一样无视《公约》所建立的平衡,肆意越权裁判,那么不管什么样的案子,都有可能经过包装提交仲裁,结果是如同打开滥诉的“潘多拉之盒”,特别是世界上30多个国家根据《公约》所作的排除性声明都形同虚设,变成一张废纸。
  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恐怕不是国际社会之福。这种做法不仅不会促进争端的和平解决,相反会伤害《公约》争端解决机制的信誉,《公约》所建立的国际海洋秩序也会遭到破坏。我们希望各国在看待这个问题时,不要仅仅看到这一时一事,而是要理智一点,要有一些长远的眼光。谢谢。
  四、路透社:您刚才讲到中国在这个案件上并不孤立,但事实上支持中国的都是像斐济、老挝这样的小国,大多数西方国家并不接受中国政府的立场,而且似乎中国在舆论方面也处于相对弱势地位,中国打算如何加强舆论工作?允许外国记者到南海去参观采访是否会有助于改善舆论状况?谢谢。
  徐宏:谢谢,这个问题其实我刚才也谈到了,公道自在人心,判断一件事的是非曲直,不在于听谁声音有多大,这不是打群架。正如你提到的,是一些西方国家在就南海仲裁案发表对中国不利的看法,但西方国家这个集团本身并不能代表整个国际社会。
  事实上,我们也和很多来自西方国家的学者和法律官员等专业人士有过非常深入的探讨。应该说,我们在很多法律问题上有着一致的看法,对强制仲裁程序被滥用也同样存在担忧。但这些话不会从政治人物的口中讲出。这说明,即使在西方国家也有很多严肃的、客观的国际法专家从专业角度发出公正的评论。如果记者朋友有兴趣,可以去读一读他们的文章。但是这样的文章一般专业性很强,读起来可能比较枯燥,不像一些政治性的语言那样吸引眼球。
  你说得对,中国既然有道理就应该把道理讲出来,今天我就是用这个机会跟大家讲道理。但是我不知道我有没有讲清楚,也不知道你们是不是记得全,更不知道你们之后会不会全面地报道。我们欢迎任何人来和我们讲国际法上的道理,随时奉陪。谢谢。
  五、央视中文国际频道:有人质疑,既然中国有这么充分的理由,为什么不去参与仲裁程序?也有人主张,中方至少可以出庭抗辩管辖权,既然中方放弃了出庭的机会,是不是就应该承担后果?谢谢。
  徐宏:谢谢。对这个问题,我就简单地做四点回应。
  第一,不接受、不参与仲裁程序,是一个主权国家的权利,这种做法完全符合国际法。中国显然也不是第一个采取这种做法的国家。对于一个明显无理取闹的程序,中国没有义务也没有必要去接受和参与。菲律宾提起仲裁缺乏起码的国际法依据,其行为不可能产生国际法中的任何效力,更不可能为中方增设任何义务。
  第二,不接受、不参与仲裁程序,是为了维护包括《公约》在内的国际法的严肃性和完整性,是为了抵制对强制仲裁程序的滥用,同时也是为了践行中菲双方关于通过谈判解决有关争端的承诺。这些承诺,菲律宾不遵守,我们还是要遵守的。
  第三,菲律宾提起仲裁,一些国家推波助澜,它们的目的都不是为了真诚地解决争端。菲律宾明知仲裁庭对中菲关于领土主权和海域划界的争端没有管辖权,明知中方不可能接受强制仲裁,也明知这种方式无助于解决问题,但仍然滥用《公约》的规定,强行提起并推进仲裁程序,另外一些国家从旁呼应,显然都是另有所图。对于这种游戏,中国为什么要奉陪?
  第四,无论中方是否接受和参与仲裁程序,仲裁庭都负有查明对争端确有管辖权的国际法义务,但我们看到仲裁庭并没有尽到其职责,所以其裁决也必然都是无效的。因此,不存在中方需要承担什么后果的问题。如果说要承担后果,也应该是菲律宾来承担其滥用《公约》产生的一切后果。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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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印度报业托拉斯:有许多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成功解决争端的案例。就在去年,印度和孟加拉就针对两国间的海洋争端达成了一项协议,其中印度就其主张的海域范围作了一些让步,这是否可以被认为是运用《公约》下的仲裁程序解决争端的成功案例?中国是否认为整个仲裁案是针对中国的一起阴谋?《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一项联合国框架下的《公约》,中国又是联合国中很有影响力的一员,那么为什么中国对此案反应如此强烈?
  徐宏:谢谢。前面我讲了很多观点,都是说明的菲律宾提起的强制仲裁案违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我们应该完整地、全面地理解《公约》规定的争端解决机制,强制仲裁程序只是其中一个非常次要的补充性程序。
  争端解决机制是《公约》确立的海洋法律秩序的支柱之一,其目的在于促进海洋争端的和平解决,巩固国家间的和平、安全、合作和友好关系。为达到上述目的,《公约》规定了一种双层争端解决机制。在这一机制中,缔约国自愿选择的程序应予优先适用,强制程序则居于次要的和补充性的地位。所以我们一定要弄清楚,《公约》规定的争端解决机制不仅仅是强制仲裁。实际上,《公约》首先强调的就是要尊重国家的自愿选择,或者说自主意愿。《公约》中有一系列的规定体现了这一原则,因为时间关系,我就不作具体阐述了,但如果大家去仔细阅读《公约》,就不难理解这一原则。
  刚才你提到了印度的经验。我想印度也是在自愿的基础上和有关国家解决争议的。不论当事方提交什么程序,都是出于它们的自愿。就南海问题而言,通过谈判和协商来解决有关争端是中国和南海各方经过长期交流、协商所作的政治决定。这一决定不仅写进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而且在中国与相关国家的领导人、高层官员和政府之间的联合声明等文件中一再得到重申。
  中国作为负责任的大国,一直坚持根据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通过友好磋商和谈判来解决南海有关争端。因为南海问题涉及多个国家,有各种复杂的历史背景和敏感的政治因素,需要各方的耐心和政治智慧才能实现最终解决。正因为在谈判中国家可以充分、自由、系统地表达关切、交换看法,所以谈判才是解决国家间争端最直接、最有效并且在国际实践中最常用的方法。
  中国坚持通过友好磋商和谈判解决有关争端的立场完全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相反,有些人说只有接受仲裁才是符合《公约》,我认为这种说法完全是对《公约》的无知。谢谢。
  七、中文国际广播电台:徐司长您好,我是中文国际广播电台的,您刚才就仲裁的非法性讲了很多了,我想了解的是仲裁的裁决下来以后,中方会不会采取法律的措施加以应对?另外中方有没有什么反制的措施?还有就是如果菲律宾方面在裁决的基础上提出谈判的话,那中方该怎么办?
  徐宏:谢谢,刚才我也说到,现在这一起南海仲裁案已经成了一场“走秀”,对于“走秀”的结果,谁还会太认真呢?对此我想强调三点:
  第一,中国在南海问题的立场不会改变。菲律宾提起仲裁也好,仲裁庭作出裁决也好,都不会改变中国对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主权的历史和事实,不会动摇中国维护国家主权和海洋权益的决心和意志,也不会影响中国通过直接谈判解决有关争议,以及与本地区国家共同维护南海和平稳定的政策和立场。我们希望任何方面都不要被这个案件所绑架。
  第二,中国不会同意任何国家以越权的、无效的裁决作为基础,与中国就南海问题讨价还价,也不会接受任何国家以此为依据提出的任何主张。我们希望菲律宾迷途知返,回到谈判协商解决争端的正确轨道上来。
  第三,如果有些势力企图以所谓的仲裁结果为借口,行损害中国主权和权益之事,中国只能坚决应对,别无选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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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美国全国公共广播电台:有人说,这个仲裁案的一个目的是想确认中国“九段线”的法律地位问题。现在中国不参与这个仲裁,菲律宾也即将有新的总统,并且他似乎表态愿意与中国进行谈判。我的问题是,在九段线问题上,中国是否认为这是可以谈判的?在双边谈判中,中方是否会提出“九段线”的具体坐标,以及中国有没有可能最终通过和平谈判,与其他国家达成双边或者多边的条约?
  徐宏:你所说的“九段线”,也就是中国的南海断续线。我要强调的是,中国在南海的主权和相关权利是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并为中国历届政府所坚持。
  早在1948年,中国在公开发行的官方地图上就标绘了南海断续线。这个标绘是对历史上中国对南海已经形成的权利的确认,并不是创设新的权利。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没有任何国家对此提出过异议,甚至许多国家在它们正式出版的地图上,也都标注出这条线。
  近年来,一些国家攻击南海断续线,真实的目的是要故意混淆领土争议和海洋划界的争议,企图借此否定中国对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的主权,掩盖它们非法侵占中国南沙群岛部分岛礁的事实。
  回到仲裁案来说,菲律宾要求仲裁庭来确定中国在南海主张的海洋权利范围是不是超出《公约》的规定。跟我前面讲到的道理一样,这个问题首先需要判断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因为,根据国际法,国家的领土主权是其海洋权利的基础。如果不确定中国对南海岛礁的领土主权,也就没有办法确定中国根据《公约》在南海可以主张什么样的海洋权利,当然更无从判断,中国在南海的海洋权利主张是不是超出《公约》允许的范围。
  另一方面,我们也要注意到,南海断续线的历史比《公约》要长很多,《公约》也并不是国际海洋法的全部。不管从哪个方面讲,仲裁庭对南海断续线都没有管辖权。至于说到谈判问题,我们一再重申,希望有关各方在尊重历史事实和国际法的基础上,通过协商和谈判来解决我们之间的争端,这个大门始终是敞开的。谢谢。
  九、新华社:有一些国家认为,中国在南海的存在会影响南海的航行自由,您如何看待这个问题。还有您如何看待美国军舰在南海实施的“航行自由行动”?
  徐宏:谢谢,谈到航行自由的问题,我要澄清两个概念。一个是国际法上的“航行自由”,另外一个是美国实施的所谓“航行自由行动”或称作“航行自由计划”。这两个概念完全是两码事,不能混为一谈。
  对于国际法上所认可的航行自由,特别是各国在南海的航行自由,从来没有出现过什么问题。我没有听说哪个国家真的是收到过这方面的投诉,说他们的商船或者公司在南海的航行自由遇到过问题。相反,我们倒是看到很多报道,说在南海的航行自由和安全是没有任何问题的,是得到充分保障的。所以说,现在有些国家炒作所谓南海航行自由的问题,完全是它们臆想出来的。
  说到美国的“航行自由行动”,那又是另外一个问题。这个所谓的“航行自由行动”是一个特有的概念。它是美国在1979年为了反对《公约》制定的一些制度所出台的单边行动,目的是挑战其他国家在美国看来“过分”的海洋主张。这个行动本身就是违反《公约》的,至少有两大违法之处:
  第一,它奉行的是旧的海洋法体制,把毗连区、专属经济区等视为“国际水域”,等同于公海。
  第二,它将航行自由等同于不受任何限制的绝对自由,完全背离了《公约》和习惯国际法对航行自由所作的各种限制,同时也不符合和平利用海洋原则、合作原则和适当顾及他国权利的原则。
  在中国南海岛礁的附近海域,美国提出所谓的“无害通过”。实际上我们知道,按照《公约》,“无害通过”是有特定含义的。它必须是无害的,而且应该只是通过。“无害”就是指外国的船舶通过领海的时候,不得损害沿海国的和平、良好秩序或者安全。《公约》对于什么叫做“无害”也有明确的界定,如果说是会对沿海国的主权、领土完整或者政治独立进行武力威胁或者使用武力,如果是进行军事演习,如果是搜集沿海国的防务情报,如果是影响沿海国防务或者安全的宣传行为,干扰沿海国的通讯系统等等,这些行动都不是无害的。
  《公约》本身对于外国的军舰是不是享有无害通过权,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但世界上很多国家都要求外国军舰进入它的领海应该获得批准或者是事先通知,目的是要保障沿海国的和平与安全。这种规定不是限制《公约》规定的无害通过权,而是为了更好的保障这种无害通过是在符合《公约》宗旨和原则的前提下得到实现。
  美国军舰放着宽广的海域不走,偏要到中国岛礁的临近海域的狭窄海道里面,这个恐怕不是“无害”,也不是“通过”。因为很明显,它们自己也说,这就是一种挑战,就是要炫耀武力。美国到现在还没有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反过来却要挑战其他国家根据《公约》制定的国内法,我不知道是谁给了它这样的权利!它们这种行为打着“航行自由”的旗号,其实反过来恰恰是容易造成“擦枪走火”,引起地区的局势紧张,恰恰最后会妨碍到真正的航行自由。谢谢。
  王晰宁:今天的吹风会就到此结束,谢谢各位记者。
  徐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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