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农七朵在乡村振兴五大人才中扮演了怎样的角色?


【摘 要】加快补齐农村公共服务短板、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基于浙江、安徽、四川3省的调查数据,描述了农民对改善农村各项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程度认知、满意程度评价,从需求视角剖析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有待改善的重点领域。研究表明:虽然目前促进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改善的政策措施重点基本能契合农民的有关需求,但农民对改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仍有较强烈的需求;在改善农村公共服务和推进乡村振兴的实践中,农民最看重的基本公共服务(农村社会保障和公共教育)与他们最不满意的基本公共服务(农村劳动就业和便民服务)所体现的需求应得到不同回应;不同地区应基于农民的主要需求明晰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重点领域;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可以成为改善农村公共服务、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
【关键词】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乡村振兴;农民需求
改善农村公共服务是改善农民生活、促进农村发展的重要基础保障,是推动农业农村发展的动力引擎。《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强调,要“促进公共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资源向农村倾斜,逐步建立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短板”,“全面提升农村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可见,改善农村公共服务具有紧迫性。那么,哪些方面的农村公共服务是需要特别加快完善的?如何加快补齐有关短板,从而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呢?这些问题都有待学术界深入探讨。
农民既是农村公共服务的接受者,又是农村公共服务质量的衡量者,其幸福感受公共服务满意度的显著影响[1],增强其获得感的重要措施是改善农村公共服务。同时,农民更是完善农村公共服务的核心主体,只有使具有乡土知识的广大农民实现主体性参与,完善农村公共服务才能更加高效。在新形势下,从农民的需求出发来完善农村公共服务特别是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应有之义。
一、相关文献综述
从现有相关研究看,较多文献从供给视角分析了新形势下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所存在的问题[2,3]、供给效率[4]和绩效[5]、供给模式及其选择[6,7]、供给机制创新[8]和决策优化[9],部分文献分析了农村某一方面公共服务的供给效果和影响因素[10]。
也有部分学者从农民需求视角探讨了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侧改革,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分析农民对农村公共服务的整体满意程度及其影响因素[11,12,13,14];二是专门分析农民对某一方面农村公共服务的满意度及其影响因素,例如,分析对医疗机构卫生服务的满意度[15],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满意度[16],对农村信息化公共服务的满意度[17],进而提出改善对策;三是研究农民对农村不同公共服务的需求优先序,包括对不同类公共服务和多项具体公共服务的需求优先序[18,19,20],从而明晰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的重点。综合来看,农民需求视角的相关研究主要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大多仅从满意程度这一角度来分析农民的有关需求;二是满意度大多被测量为离散变量;三是反映最新状况特别是多个地区对农村公共服务最新需求的文献还不多。
鉴于此,本文试图弥补有关不足,其特色在于:一是综合从满意程度和重要程度评价两个方面来分析农民的相关需求;二是分析中考虑了农民满意或不满意状况、重要或不重要评价在程度上的差异;三是基于2013年以来一些地区积极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的现实情况,以及基于已开展和未开展美丽乡村建设两类不同地区的调查数据,来反映农民对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最新需求状况。
只有找准当下农民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方面最关切、最烦心的事,考虑农民有关满意或不满意状况在程度上的差异,才能更严谨地明晰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短板,才能更确切地了解农民的有关需求,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措施才能有的放矢。本文基于对浙江、安徽、四川3省的调查数据,先分析农民对农村各项基本公共服务改善状况的满意程度,然后分析农民对改善农村各项基本公共服务重要程度的认知,进而探索农民对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最紧要需求,以期明晰改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重点领域,为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镜鉴。
二、研究范畴与数据来源
(一)研究范畴
基本公共服务是由政府主导、保障全体公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公共服务。根据《“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基本公共服务清单涉及公共教育、劳动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社会服务、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等八大领域。基于基本公共服务涵盖的范畴,结合农村实际,本文所分析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包括医疗卫生、公共教育、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便民服务六个方面。
(二)数据来源和样本基本特征
本文研究数据来源于课题组对浙江、安徽和四川3省部分村庄农民开展的问卷调查。这3个样本省份在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具有一定程度的代表性:浙江省地处东部发达地区,是率先提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省份,率先将公共服务由城市向农村延伸,设立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把行政管理、行政审批、行政服务延伸到基层[21],在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创新供给机制等方面成效明显,无论是其供给水平还是其供给质量,都排名全国前列;安徽省位于中部地区,农村综合改革取得了重要突破,教育均衡发展位居全国前列,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但仍存在总量不足、质量不高、发展不平衡等突出问题;四川省位于西部地区,农村虽已初步形成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但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的城乡间差距仍较大。
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升级版以及统筹城乡发展和推动城乡一体化的重要举措,美丽乡村建设自2013年在国家层面被提出以来,各地开展了轰轰烈烈的美丽乡村建设实践,农村的生产、生态和农民生活等各方面都有了较明显的改善,美丽乡村建设的开展明显提高了农村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22]。因此,调查区域选择有必要考虑美丽乡村建设的开展情况,将已开展和基本未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的两类地区都涵盖在内。考虑到这一情况,课题组在3个样本省满足这一要求的县(市)、乡镇、行政村中随机选择3个县(市)、5个乡镇、8个行政村开展调查,并在样本村随机选取农户发放问卷,以户主或熟悉村庄情况的家庭成员为受访者。调查共发放问卷420份,其中有效问卷352份①。从有效样本的具体分布情况来看,样本的地区分布基本均衡(见表1)。从样本农户所在村的美丽乡村建设进展情况看,约30%的样本农户来源于还未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的村庄,约70%的农户所在村已开展美丽乡村建设。
从受访者及其家庭的基本特征看,受访者以40岁以上的男性居多,主要从事纯农业生产或半工半农,家庭规模平均为4.6人,家庭年收入水平平均为61493元,受教育程度为初中及以下的受访者约占80%。受访者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对村庄的情况比较了解,能够明确表述自己的观点及看法,所收集的数据具有较高可信度。
三、农民对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改善状况的满意状况
农村公共服务发展状况与农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农民对其现状的评价直接反映了村庄的社会治理状况和政府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公共服务满意度是公众对政府公共服务的总体感觉,是一种主观认知和评价,重点呈现为心理层面的体验[23]。围绕农民对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状况的评价,课题组对以下两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调查:第一,调查农民对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改善状况的整体满意程度(答案选项包括“很不满意”“不满意”“一般”“满意”和“非常满意”,依次赋值为1~5分);第二,进一步调查农民对农村各项基本公共服务改善状况的满意程度。
(一)对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改善状况的整体满意程度分析
第一,农民对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改善状况的整体满意程度处于中等水平。这一满意程度的得分均值为3.69分,多数农民(64.04%)表示“非常满意”或“满意”,表示“很不满意”和“不满意”的农民仅占9.06%。可见,就“群众满意”这一根本目标而言,乡村振兴实践在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过程中,比较注重提高农民对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状况的满意程度。
第二,3个省份样本农民对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改善状况的整体满意程度之间没有显著差异。浙江省、安徽省和四川省样本农民对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改善状况整体满意程度的评分均值依次为3.8分、3.56分和3.73分,差异不显著。不过,这3个省份样本农民表示“非常满意”或“满意”的人所占比例的差异明显,浙江省、四川省的这一比例分别为72.1%和65.3%,而安徽省的这一比例明显更低,为55.8%;并且,安徽省表示“很不满意”和“不满意”的农民约占14%,明显高于浙江省(约5%)和四川省(约8%)。这表明,虽然不同地区农民对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改善状况的满意程度在整体水平上差距较小,但在不同满意程度上的分化情况有较大差异。
(二)对农村各项基本公共服务改善状况的满意程度分析
第一,农民对农村6项基本公共服务改善状况的满意程度评价都处于中等水平,基本偏向于“一般”。农民对农村6项基本公共服务改善状况的满意程度评分均值都为3.43分以上(见表2,下页),且彼此间的差距不大,评分均值的最大差距仅0.39分。可见,近年来,农村各项基本公共服务的改善总体上较均衡,农民相关方面的满意程度没有出现明显的差距。
表1 有效样本的地区分布
注:第4列中括号内的数字为各村的有效样本数。
表2 农民对农村各项基本公共服务改善状况满意程度的评价
第二,农村社会保障是农民对其改善状况感到最满意的公共服务。农民对农村社会保障改善状况的满意程度评分最高(3.82分),且感到满意(包括“非常满意”或“满意”,下同)的农民所占比例在农村6项基本公共服务中也最高,达70%以上。出现这一结果的原因可能是,作为与农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方面,农村社会保障的重点领域在近些年的发展成效突出,且城乡间差距相对较小。在农村基本养老保障方面,2014年起,形成了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有60岁以上老人的家庭中,农村养老金的覆盖率为76.8%[24]。在农村基本医疗保障方面,2016年,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得以建立;截至2018年底,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达到8.97亿人。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方面,2018年末共有3520万人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②。
第三,劳动就业是3个省农民对其改善状况都感到最不满意的公共服务,安徽省尤其要重视改善这方面的公共服务。在农村6项基本公共服务中,农民对劳动就业改善状况的满意程度最低,其得分均值为3.43分,对这方面感到满意的农民仅占48.87%。同时,农民对劳动就业改善状况满意程度的省际差异比较明显:作为劳务输出大省,四川省农民的这一满意程度最高,得分均值为3.76分,感到满意的农民占了约60%;浙江省的县域经济有较好发展,有利于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转移、改善农村劳动就业状况,浙江省的这两个指标在3个省中居于中等,分别为3.41分和46.43%;而安徽省农民对劳动就业改善状况的满意程度最低,得分均值仅3.2分,感到满意的农民仅占36.43%。结合安徽省出省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回流趋势明显等现实特征,安徽省应进一步重视健全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持续增强创业带动就业能力。
第四,3个省份农民对除劳动就业以外的农村其他5项基本公共服务改善状况的满意程度在排序上有明显差异(见表3,下页)。具体而言,其一,浙江省农民对医疗卫生改善状况的满意程度最高,而安徽省和四川省这方面的满意程度在5项公共服务中排名居中(排第3),这可能缘于浙江省通过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两下沉、双提升”工程③和新型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在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可得性方面取得了更明显的成效。对“村里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满足农民的需求吗”④这一问题的调查结果证实了这一点,浙江省农民的这一得分均值为3.78分,高于安徽省和四川省。其二,公共教育的改善状况是安徽省农民最满意的方面,却是四川省农民最不满意的方面。其原因可能是:安徽省在公共教育方面的发展较快,实现了从“人口大省”到“教育大省”的历史性跨越,特别对农村公共教育扶持力度很大,通过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改变了“乡村弱”的局面⑤,教育均衡发展走在了全国前列;而四川省的农村公共教育近年来虽然也有较大改善,但由于留守儿童教育问题严重、农村教育经费短缺、农村教师队伍整体质量偏低与结构不合理等,农民这方面的满意程度相对更低。其三,社会保障是四川省农民对其改善状况感到最满意的基本公共服务,却是浙江省农民对其改善状况感到较不满意的方面。这可能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更高地区的农民对社会保障服务有更高的需求有关。可见,各个地区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短板有一定差异,相关改进措施应考虑区域差异性。
表3 不同省份农民对农村各项基本公共服务改善状况满意程度的评价结果
四、农民对改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程度评价
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农民对与自身福祉密切相关的改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重要程度的认知情况如何呢?在这方面,相关调查内容包括:第一,调查农民在村庄建设中最看重方面的认知;第二,调查农民对改善农村各项基本公共服务重要程度的评价。
(一)农民在乡村建设中对改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看重程度
基于《美丽乡村建设指南》这一国家标准所涵盖的范畴,笔者把村庄建设主要范畴综合为七个方面:村庄规划、村庄设施建设、农村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村庄产业发展、改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乡村文化发展、基层组织建设[22]。
调查中设置了问题“乡村建设中最重要的两项内容依次是什么”以了解农民最看重的方面。从调查结果看,绝大多数受访者给出了两个选项⑥,有15个受访者仅选取1个最重要项。在第一重要项的选择上,认为村庄设施建设最重要的农民所占比例最高,为31.59%;而认为改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最重要的农民仅占5.72%;在第二重要项的选择上,认为村庄产业发展是第二重要项的农民所占比例较高,占31.34%,而认为改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为第二重要项的农民占13.93%。可见,改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还不是农民最看重的方面。
不过,在乡村建设的七个方面中,农民对于改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还是较看重的。调查中询问了农民“您认为该项事情(内容)对于乡村建设的重要程度如何?”(其答案选项包括“很不重要”“不重要”“一般”“重要”和“非常重要”,将其依次赋值为1~5分),从调查结果看,农民对乡村建设七个方面重要程度的评分均值排序依次为:村庄设施建设(4.48分)>改善村庄基本公共服务(4.44分)>村庄产业发展(4.40分)>村庄规划(4.39分)>基层组织建设(4.36分)>农村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4.34分)>乡村文化发展(4.19分)。可见,农民对改善村庄基本公共服务相对较看重,其重要程度评分均值在乡村建设七个方面中排第2位。特别地,在已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的地区,改善村庄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程度评分均值超过了村庄设施建设,上升为第1位;不同于安徽省和四川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更高的浙江省的农民最看重改善村庄基本公共服务,其重要程度评分均值排在首位,超过了乡村建设的其他方面。可见,随着村庄设施、村庄产业等方面的发展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农民对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需求会渐趋强烈。
(二)农民对改善农村各项基本公共服务重要程度的评价
为了解农民对于改善农村各项基本公共服务重要程度的认知情况,我们在问卷设计中对农村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均设置“很不重要”“不重要”“一般”“重要”“非常重要”5个选项(依次赋值为1~5分),调查分析结果(见表4、表5)表明:
第一,社会保障是农民最看重的公共服务内容。改善社会保障的重要程度评分均值在农村6项基本公共服务中最高,为4.59分;同时,84.08%的农民认为改善社会保障重要(包括“非常重要”和“重要”,下同),特别是在已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的地区,认为改善社会保障“非常重要”的农民占了97.18%。
第二,除社会保障外,农民还比较看重公共教育、医疗卫生以及劳动就业的改善,而对文化体育的改善不太看重。无论从其重要程度评分均值看,还是从认为其重要的样本所占比例来分析,均可得出此结论。这3项公共服务的重要程度排在第2至第4位。在农村6项基本公共服务中,完善文化体育的重要程度评分均值最低。其原因可能是,相较于与其生产、生活和其切身利益相关的农村其他基本公共服务,农民在这方面的需求水平还不高,且目前的农村文体设施建设已有较好推进,能基本满足农民这方面的需求。对“开展新农村建设以来,所在村庄是否开展了文体设施建设项目”的调查结果显示,82.27%的样本农民所在村实施了文体设施建设项目,浙江省、安徽省和四川省样本农民的这一比例依次为77.68%、81.20%和96.04%,呈现“文体设施基础越差的地区这方面的建设力度越大”的特征。而在所在村庄实施了文体设施建设项目的样本农民中,有82.28%的农民从这些文体设施建设项目中受益,且浙江省受益的样本农民所占比例最高(为86.21%)。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民对文化体育服务的需求水平会逐渐提升,乡村振兴实践要重视构建现代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
第三,浙江省和安徽省农民最看重农村社会保障的改善,而四川省农民最看重农村医疗卫生状况的改善(见表5)。造成这一差异的原因可能是:四川省农民已对农村社会保障改善状况最满意,而浙江省、安徽省农民这方面的满意程度在农村6项基本公共服务中分别排第5和第2(见表3)。尽管3个省份的农民较看重的3个方面和较不看重的3个方面都一致,但由于各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存在差异,农民对改善农村各项基本公共服务重要程度的排序仍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
表4 农民对改善农村各项基本公共服务重要程度的认知状况
表5 不同省份农民对改善农村各项基本公共服务重要程度的评价结果
五、综合分析
结合前文以及农民对改善农村各项基本公共服务重要程度与有关状况满意程度的评分和排序结果(见表6)进行综合分析,可以发现:
第一,农民对改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有较强烈的需求。农民对改善农村各项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程度评分都在4分以上(即超出了“重要”的程度),而农民对有关状况的满意程度评分都在4分以下(即达不到“满意”的程度),农民的有关满意程度评分明显低于其重要程度评分。可见,农民对改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有关需求在程度上还没有得到满足,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亟待改善。
第二,目前促进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改善的政策措施重点基本能契合农民的有关需求。根据调查结果,对于改善农村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农民所关切的方面依照其重要程度由高到低依次为社会保障、公共教育、医疗卫生、劳动就业、便民服务、文化体育;而从农民对这些公共服务改善状况的满意程度排序结果看,前三者依然排在前三位,后三者依然排在后三位,只是位次上与所关切方面的排序稍有差异。可见,当前农村改善各项基本公共服务的优先序基本能匹配农民对各项服务的期待优先序(即农民满意程度更高的方面基本能与农民认为更重要的方面实现对应)。表3以及相关调查结果也部分论证了这一点。社会保障是农民最看重的农村公共服务领域,而农民也认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效果较好(评分均值为3.94分),村里购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也多(评分均值为4.29分)。医疗卫生作为农民第三看重的方面,村里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也基本能满足农民的需求(评分均值为3.74分)。
第三,在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和乡村振兴实践中,农民最看重的基本公共服务与他们最不满意的基本公共服务所体现的需求应得到不同回应。从表6可以看出,在农村各项基本公共服务中,农村社会保障和公共教育是农民最看重、最关切的两个方面,重要程度的评分均值在4.45分以上;而劳动就业和便民服务是农民对其改善状况最不满意的两个方面,满意程度的评分均值在3.7分以下,满意程度一般。可见,劳动就业和便民服务是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短板,完善这两个方面的农村公共服务能切实提高农民的满意程度;而改善农村社会保障和公共教育则能回应农民的关切。政府相关行动要基于不同政策目标抓住着力点,以提高公共服务效率。
第四,不同地区应基于农民的需求明晰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重点领域。不同地区农民所看重和不太满意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有所不同。从农民所看重的领域看,浙江省和安徽省农民最看重改善农村社会保障,而四川省农民最看重改善农村医疗卫生状况;从农民最不满意的领域看,3个省份的农民对劳动就业改善状况都最不满意。从满足农民需求的角度来说,推进农村公共服务的完善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政策措施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重点领域和优先序。从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完善的重点领域看,浙江省和安徽省要以改善农村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服务为重点;四川省应以改善农村医疗卫生、劳动就业服务为重点。
表6 农民对改善农村各项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程度与满意程度评分
第五,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可以成为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前文的分析表明,社会保障的改善既是农民最看重的,又是农村各项基本公共服务中农民感到最满意的。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是实现社会公平的“调节器”、维护农村社会运行的“稳定器”,能调动农民参与乡村建设的积极性、促进农村经济发展[25]。因此,通过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来推进乡村振兴具有良好民意基础。从实践和相关研究看,当前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仍存在着保障水平相对较低、受益范围有待拓宽、资金相对紧缺、社保机构办事效率不高、服务保障缺失、制度发展不均、责任分担机制不明确等问题[26]。各地在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应重视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六、结论与政策建议
农民是乡村生产生活的实践主体,是村庄建设的直接参与者、直接受益者、意志主体、决策主体和价值主体[27,27],而与农民生活最直接相关、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就是农村公共服务尤其是农村基本公共服务[28]。重视改善农民所看重的公共服务、解决农民所烦心的公共服务问题,是“尊重广大农民意愿”,“让广大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⑦的重要实现途径。
本文从农民需求出发,综合分析了农民对改善农村各项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程度认知和有关状况满意程度的评价,进而探索了农民这方面的需求和改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重点领域。研究表明,第一,虽然目前促进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改善的政策措施重点基本能契合农民的有关需求,但农民对改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仍有较强烈的需求。第二,在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和乡村振兴实践中,农民最看重的基本公共服务(农村社会保障和公共教育)与他们最不满意的基本公共服务(农村劳动就业和便民服务)所体现的需求应得到不同回应。公共服务的重点领域:浙江省和安徽省要以改善农村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服务为重点;四川省应以改善农村医疗卫生、劳动就业服务为重点。第三,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可以成为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振兴乡村的重要抓手。
基于以上结论,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初期,在全面提升农村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水平和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过程中,不宜采取“撒胡椒面”的方式,而应有所侧重,知民之所需,供民之所求。
第一,建立并完善农村公共服务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尊重农民的真实意愿并满足其重点需求。由于供求信息不完全对称以及自上而下的决策机制对农民需求的忽略,农民迫切希望解决的问题与地方政府的目标可能不一致,从而导致农村公共服务供给过剩和供给不足并存。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应建立并完善农村公共服务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考虑并满足农民的重点需求,优先改善农民满意程度最低领域的公共服务质量,重点提升农民最看重领域的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效率。从目前的情况看,要优先改善农村劳动就业和便民服务这两个领域的公共服务质量,重点提升农村社会保障和公共教育这两个领域的公共服务水平。
第二,建立有效的群众参与机制,促使农民实现自主性嵌入。不应让农民成为农村公共服务的被动接受者,而应依靠农民和基层的智慧,保证农民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并真正共享相关成果,发挥村级组织和农民个人在构建健全、完善、惠及全民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的过程中的主体作用,通过以奖代补、项目补助等方式引导农民参与能直接受益的社会事业公共设施的建设或公共服务的供给,切实提升农民的参与度和获得感。
第三,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多元化投入机制,以更加包容的姿态推进精细化公共服务供给。农村地域广大,各个地区农村公共服务的短板以及农民所看重的领域有一定差异,要尽快、更好地满足农民对农村公共服务的多样化需求,除政府要增加直接投入外,还应积极利用市场机制、社会力量、农村社区和农民自身的力量,逐步完善多元化投入机制,在政府主导的前提下强化市场机制、竞争机制的作用,改善农村公共服务供给质量,推进精细化公共服务供给,切实增强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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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陈秋红.农民对美丽乡村建设主要责任主体的认知及其影响因素分析——基于马克思主义主体论的分析[J].经济学家,2018(6):88-95.
[27]杨磊,徐双敏.中坚农民支撑的乡村振兴:缘起、功能与路径选择[J].改革,2018(10):60-70.
注释:
①调查内容还包括受访者个人情况、家庭情况、美丽乡村建设开展情况、农民在“三生”(生产、生活、生态)方面的认知和行为变化情况。涵盖这些调查内容的有效样本量是402,由于所在村未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的50个样本农户没有对村庄基本公共服务改善状况的满意程度作出评价,因而本文研究中的有效样本量为352。
②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http://www.stats.gov.cn/tjsj/zxfb/201902/t20190228_1651265.html。
③为有效破解城乡卫生资源不均衡这一长期存在的结构性问题,浙江省委、省人民政府在2013年主导推进“两下沉、双提升”工程,通过完善政策、创新机制,以“人才下沉、资源下沉”为手段,努力引导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流向基层,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效率提升”。
④选项1~5为很不能满足、较不能满足、一般、较能满足、很能满足,将其依次赋值为1~5分。为确保调查质量,调查员详尽向农民解释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范畴。
⑤参见《辉煌40年:安徽从“人口大省”转变为“教育大省”,教育经费投入翻了570倍》,http://www.sohu.com/a/284984761_120025576。
⑥调查中,受访者被要求对两个选项的重要性进行排序,即区分第一重要项和第二重要项。
⑦参见《习近平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重要指示》,http://www.gov.cn/xinwen/2018-07/05/content_5303799.htm。
人才是关键,有人就有钱,有人就有技术,有人就有文化!具体怎么通过人才振兴进而乡村振兴?目录如下,enjoy目录一、乡村与城市人才流动现状二、为什么要人才下乡?三、城乡人才流动特定要素模型分析四、培育、留在、吸引、用好人才(一)为什么不爱留在乡村(二)宏观战略层:提高乡村硬实力(培育、吸引人才) 1.吸引人才,赢增量2.培育人才,挖存量(三)中观机制层:构建人才振兴的四大机制(四)微观技术层面五、构建乡村核心竞争力乡村衰退,尤以“农村空心化、农业边缘化、农民老龄化”的“新三农”问题最为突出。特别是以农村人口持续减少、耕地撂荒、宅基地闲置、公共基础设施落后为特征的农村空心化现象,一直以来颇令各界担忧。城乡融合发展的大背景下,绝不仅仅是农村的要素单向流进城市,城市的要素和资源也要流向农村。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一部分村庄的消亡不可避免,但一部分村庄仍然要长期存在,乡村发展意味着农村不能再延续农业兼业化、农民老龄化、农村空心化的状况。改造农村、发展现代农业,不能仅靠留守老人、留守妇女和儿童,必须引进先进生产要素,培育新型职业农人。在农村空心化境遇下,“乡村振兴”从何谈起?“乡村振兴”战略又如何实施?一、 乡村与城市人才流动现状农民工以“低收入、低诉求”为群体特征,为中国的快速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提供了丰厚的人口红利(蔡昉,2012)。中国的快速城市化可能是一把“双刃剑”,因为在走向快速城市化、现代化的进程中,也带来了乡村青壮年劳动力涌向城市,乡村社会内部急剧荒芜的“空心化”现象。宋伟等(2013)的研究表明,中国村庄宅基地的空心化率平均在10.15%左右,其中东中西部村庄宅基地的空心率分别为14.82%、9.11%和7.15%,呈现出由东向西依次降低的格局;有3.77%的村庄空心化率超过40%,空心化率最高的村庄达到了62.18%二元户籍体制的长期存在,城乡收入、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差距的持续扩大且固化,导致中国大部分乡村生产要素长期单向流出。长期存在且不断扩大的城乡差距导致乡村精英大量流失,刘易斯拐点的到来则使乡村劳动力短缺问题更加严重,传统劳动密集型小农经济衰落,老人农业蔓延,大量耕地被抛荒、弃耕。乡村剩余劳动力或年龄过大,或身体素质较差,或头脑不太灵活,除少部分立足乡村的专业种养大户和非农就业农民外,其他的绝大部分即使在乡村也属于生产力较低的群体。这个群体维持传统农业都勉为其难,更无法为现代农业提供人力资本支持。二、为什么要人才下乡?人才是最核心的生产要素。要推动乡村人才振兴,把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激励各类人才在农村广阔天地大施所能、大展才华、大显身手,打造一支强大的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在乡村形成人才、土地、资金、产业汇聚的良性循环。(一)人才下乡能带来先进经验知识。要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农业内部六次产业的融合发展,建设美丽乡村,就必须从城市引进大批懂技术、懂管理、懂营销的高素质人才,才能有效弥补乡村发展的人才缺口,实现乡村振兴目标。(二)人才下乡能为乡村发展提供科技支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也是中国农业现代化的主要推动力,大批高素质的城市下乡人才,各种先进的农业生产设备,农产品加工技术,农业生产资料都是现代科技的载体,他们将现代科技源源不断地扩散到乡村,促进了中国农业现代化转型。(三)人才下乡能够为乡村发展提供急需的资本支持。长期的城乡生产要素单向流动导致乡村资本匮乏,没有能力进行大规模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购买先进的生产设备,组建农产品加工厂,研发农业技术,培训职业农民,进行六次产业综合开发。城市民间资本充裕,缺乏投资渠道,如果合理引导他们下乡投资,就能够为农业现代化,六次产业融合发展提供充足的资本支持。(四)人才下乡能够为乡村发展提供思想观念支持。城乡差距不仅体现在经济上,也体现在思想观念上,长期的熟人社会,小农经济导致农民普遍小富即安,思想保守,观念落后,阻碍了乡村现代化。大量高素质的城市人才涌入乡村,带来城市的开放意识、竞争意识、公德意识、生态意识、平等意识、法治意识以及契约精神,潜移默化地影响农民,使农民思想观念不断现代化。总之,长期的城乡生产要素单向流动导致内地乡村空心化严重,老人农业蔓延,无力承担乡村振兴重任,只有积极引导人才下乡才能为乡村振兴提供新动力三、城乡人才流动特定要素模型分析特定要素模型是分析劳动力流动的有效工具!无论是农民进城打工,还是人才下乡,都是“人才”这个劳动力市场上发生变动的结果。联系特定要素模型,做出如下分析:城乡人才流动特定要素模型分析四、培育、留在、吸引、用好人才(一)为什么不爱留在乡村?乡村人分两类:用不起,用不上。培育用不上的人才,留在、吸引用不起的人才。在园区内可以较容易找到工作的家庭中仍有12.5%的家庭有劳动力选择继续外出打工,这部分劳动力是“用不起”型劳动力的典型代表,他们因掌握了一定的技能,或者文化素质相对较高,自身拥有较强的适应能力等,对他们来讲留在村庄工作的机会成本较高,所以即使他们认同村庄发展并自信能够胜任村庄内的工作,但是依然会选择外出谋生。除“用不起”型的劳动力外,调研发现村庄内部还存在一大批“用不上”型的劳动力。由于一些劳动力自身文化程度较低,因长久生活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而缺乏与外界沟通的能力(最典型的是村庄内仍有很多人听不懂普通话,不会讲普通话);另一方面还有部分劳动力已习惯了农村“早睡晚起”闲散的生活状态,很难适应早起上班、上班打卡等公司化的管理制度。结合特定要素模式,分析城乡二元的推拉力如下:1.来自乡村的推力:1) 乡村收入低,收入渠道窄,和大城市相比机会少;2) 农村教育落后,孩子在农村教育感觉没有前途,为了孩子的未来向城市转移;3) 各种文化设施相对落后,休闲、娱乐等满足不了人才需求;4) 人才上升空间有限,难以有大的上升空间;5) 乡村是人情社会,办事等人情因素占有很大成分,外来人融入需要一定的时间。2.来自城市的推力:1) 在制度上,城市社会对于农民工的制度性排斥。农民工不能同等享受城市户籍制度,以及由此带来的一系列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及义务教育等公共福利;2) 在政治上,农民工参与城市社会活动的程度很低;3) 在经济上,他们也难以参与城市市场与城市消费生活;而4) 在文化上,农民工也基本上被排斥在城市文化活动之外,基本上处于一种“社会孤立”的状态通过对比,可见要留住用不起的人才,农村留不住人才的主要原因是区域之间、城乡之间的发展严重不均衡,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服务差异悬殊,导致人才从农村向城市、从欠发达地区向发达地区单向流动。让农村的产业、环境留住人,让农村的机会吸引人,才是留住人才的关键所在。(二)宏观战略层:提高乡村硬实力(培育、吸引人才) 1.吸引人才,赢增量既然是人才,人才则要有事做、有钱赚、有保障、有人气、有前景。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是留住人才、振兴乡村保障。它解除广大人才在乡村发展的后顾之忧。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不谋万世者,不足以某一时。引进人才不应该只是一时的冲动之举,更要有长远的打算,让人才扎根才是根本解决之道。引进人才还需要在“服务”上下功夫,要进一步完善人才服务机制建设,出台住房、医疗、子女就学、配偶就业、政务服务等配套服务政策,让人才没有后顾之忧。让人才进的来、留得住。用好人才给予人才相应的发挥空间。大部分人认为回到乡村没有前途,没有用武之地,这就造成了更多的人才希望留在城市寻求发展,而导致乡村人才缺失。因此,做到人尽其能,给予他们空间,尽情释放才能,让乡村人才在乡村振兴中找到归属感与获得感,让他们留得下,让更多的人愿意来。一定程度上提高福利待遇。合理合规提高工资,注重从乡村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乡村领导干部,落实乡村工作补贴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政策等,解决乡村人才后顾之忧。产城融合是吸引人才、振兴乡村助力。大城市因资源趋紧,地价攀升,人口密度不断增大,制约人才发展的空间。反观乡村,整合资源,发展新项目,打造出一批国家级的综合型产业园区。项目活镇,项目兴镇,产城融合。优质的创业环境、健全的基础设施、强大的政策扶持,无限的发展空间,巨大的吸引力必然为乡村这棵梧桐树,引来更多的金凤凰。这些人才的加入也为产业园区的发展,为乡村振兴注入新的活力,二者形成良性互动。人既尽其才,则百事俱举;百事俱举,则强盛不足谋也。本文需要懂得引才、识才、用才、育才、留才,让人才成为振兴乡村的强大助力。2.培育人才,挖存量针对用不上的人才,要重视发挥乡村本土人才的作用,制定本土成长的激励政策。要加大对优秀乡土人才的奖励、表彰力度;要鼓励乡土人才自己带头致富,并给予政策、奖金及技术倾斜和扶持,为乡土人才的发展解决后顾之忧,同时充分发挥乡土人才带头致富的优势,为乡土人才作用的发挥搭建舞台。健全培育机制,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和乡土人才。要充分利用各地农广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乡村成人学校开展学历教育培训。要有目的、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乡土人才走出家门与外界加强技术交流与合作,到发达地区和先进企业参观学习,启迪思维,开阔视野,并定期组织乡土人才集中培训,进行政策、实用科技知识的理论辅导,提高乡土人才的知识素养和能力。健全激励政策是挖掘人才,振兴乡村的前提。广大农村人才辈出,土专家、田秀才,一批批农业能手传承中农耕文明;书法家、篆刻家、建筑家,一个个传统手工艺人传承者古老的中华文明;一批批新型职业经理人更是为乡村步入现代化,注入生机和活力。这些人才出生在本地,有着对本地特殊的感情,成为振兴乡村不可或缺的人才。人才外流历来是乡村发展进程中的痛点,归雁有巢,乡愁有根。要特别重视挖掘乡村本土人才,用好乡村本土人才,防止人才外流,制定促进本土人才成长的激励政策、培育机制,培育出大量乡土人才和新型职业农民。发挥他们的示范效应,振兴乡村。(三)中观机制层:构建人才振兴的四大机制推动乡村人才振兴,需要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推动相结合,人才服务与智力服务相结合的原则,构建内生性与强制性相结合的制度体系,探索人才服务乡村的多元模式,构建系统有效的激励机制。1.构建人才服务乡村的分类激励机制除支持市场主体下乡回乡创业外,应制定规定性、激励性、考核性措施相结合的鼓励专业人才、党政人才下乡服务的政策,对于企事业单位专业人才下乡服务,与职称评定、工资、津补贴、社会保障等相挂钩,支持离岗创业、兼职兼薪;对于党政干部、公职人员下乡任职,与干部交流、职务晋升、工资套改、体检休假等相挂钩,尤其注重提拔在基层一线和困难艰苦地区锻炼成长的干部。2.构建为乡村提供智力服务的激励机制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引导智力下乡,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才为乡村发展提供有针对性的技术服务、培训服务、咨询服务、产品流通服务等。政府应根据不同服务主体及其服务方式、服务成效实行不同的激励政策。实行乡村专业技术人才直评直聘政策。乡村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申报评审职称,可不受所学专业限制,侧重考察工作实绩。县级以上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交流聘用到乡村单位工作,可不受任职年限、职务级别和岗位结构比例的限制,直接申报高级职称。对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或者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基层急需人才,自愿到乡村事业单位工作的,可直接聘用到上一层专业技术岗位。3.构建城乡区域人才对口服务机制为更好地发挥政策的激励作用,提高城市人才服务乡村的针对性,需要借鉴区域对口扶贫的经验,倡导构建起城市与乡村之间、区域与区域之间的人才对口服务机制,双方政府构建起相应的协作机制、人才下乡创业服务的保障机制,使人才服务乡村的目的明确、工作条件有保障。4.构建城乡一体的人口管理体制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着力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剥离依附在户籍上的福利,着力构建城乡标准统一、有效衔接、转移方便的社会保障、教育、就业等公共服务制度,为城乡人才双向流动提供制度支撑。同时加强城市人才下乡相关保障制度建设,探索根据城市人才在农村居住时间与创业创新情况,保障参与自治、住房使用、土地流转经营及相关公共服务权益的制度安排。(四)微观技术层面:可以采用以下策略1.吸引人才,赢增量开展“雁归兴乡”返乡创业推进行动。总结乡村振兴中返乡创业的成功案例,建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信息库,支持设立返乡创业工作站,向有一定经济实力和发展潜力的农民工成功创业人士,推荐乡村发展项目,提供全方位创业政策支持。开展返乡农民工乡村旅游、农产品加工、网络创业、电子商务等特色创业培训,引导他们回报家乡、投资家乡、发展家乡。招募“乡村振兴合伙人”。在现代生态农业、乡村旅游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的合作,推动农村农业投资和科技成果转化。允许“合伙人”通过合同约定,享有乡村项目开发等优先权,享受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并在人才工程项目评选等方面给予适度的倾斜。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本文在调研中,不断总结已开展相关工作省市的经验,我认为,要做好三定向学生的培养,应该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应该调整人才培养定位,精准对接农村基层产业。人才培养的目标应以“全农业产业链”为特色,要适应绿色、优质、精品、观光休闲的产业发展需求,培养高素质创业型的现代农业领军人物。构建协同培养机制。充分发掘各方资源开展教学,根据用人单位的需求,学校做好服务,政府提供保障三方协同培养机制,提升学生服务基层综合能力,打通招生、培养、就业三环节。每年遴选3000人纳入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后备人才库,县(市、区)要确保每年每个乡村不少于2个岗位用于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畅通各界人士报效乡梓的渠道。鼓励支持企业家、创业者或者农村老党员、老干部等,积极为家乡发展献计献策、贡献力量,引导原籍企业家、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经济文化能人等群体,以投资兴业、援建项目、助学助教、捐资捐物、法律服务等多种方式反哺故里、报效乡梓。推动高层次人才“上山下乡”。每年分级组织不少于10000人次的各类人才到基层服务,服务期限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到2022年,全省建成50家左右省级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基地,柔性引进2000名以上各类急需紧缺人才,推动200个以上项目在基地落地。2.培育人才,挖存量建立职业农民职称制度。职业农民参加职称评审不受学历、专业等限制,不将论文作为必要条件,重点考察业绩贡献、经济社会效益和示范带动作用。建立乡土人才技能等级评价制度。探索制定乡土人才技能评价地方标准,组织开展乡土人才专项能力认定,制定乡土技能人才技师和高级技师直接认定办法、职业农民职称和职业资格衔接办法。建立乡土人才以赛代评机制。支持各地开展乡土人才创新创业大赛和传统技艺技能大赛,获得优异成绩的选手可直接认定技师、高级技师。每三年举办一次全省乡土人才传统技艺技能大赛,对前十名授予“山东省乡村传统技艺技能大师”称号。将“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制度扩大到基层所有职称系列。基层职称系列均可设置到正高级,打破乡村人才职业发展“天花板”。基层职称评审单独标准,单独评审,颁发基层职称证书,证书在全省乡村区域内通用。五、加强乡村核心竞争力建设(一)在乡村文化建设中保持文化“乡土性”齐格蒙特·鲍曼(2012)指出,随着现代化的发展,本文日益进入了流动的现代社会中,在其中,社会成员开展活动时所处的环境,在活动模式尚不及巩固成为习惯和常规之前便已发生变化。生活的流动性与社会的流动性,相互依存,相互促进。以此观之,中国的乡村社会自改革开放以来,在工业化、市场化与城市化的推动下,也基本上由一个封闭的社会向开放与流动的社会转变。乡村社会的流动性主要表现为三种形式,即乡村向城市的“纵向流动”,欠发达地区乡村向发达地区乡村的“横向流动”,以及新近出现的“城归”从城市向乡村的“逆向流动”。总之,种种流动性打破了乡村的封闭性,这是乡村文化建设必须面对的一种新境遇。因此,在乡村文化建设中,会形成两种文化形态在时间与空间上的并存甚至是冲突的局面。一种是以定居的原住民为核心,在乡村长期的发展中积淀下来的、具有一定地域特色的传统乡土文化;而另一种是以流动性的农民工为核心、基于城市生活烙印而生发出的以消费主义为特征的现代文化。尽管,传统的乡土文化受到城市化、工业化与市场化的强烈冲击,但是,乡土文化的原发性、坚韧性使它与现代城市文化之间仍然能保持一种自然的张力关系。但是,当“城归”以一种更具“主体性”与“领导力”的姿态回归乡村时,传统乡土文化与现代文化之间所维系的自然的张力关系,有可能自觉或不自觉地被打破。换言之,传统的乡土文化有可能被工业化、现代化与市场化所碾压,在乡村建设中可能表现出来的就是急风暴雨式的“推倒重来”的文化策略,这是值得警醒的。有研究表明,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人际伦理关系、传统文化习俗与心理认同感常常成为社区治理的文化内核,对此,有学者就发现,尽管美国的小镇仍然很穷,而大多数人仍然视其为愿意定居的地点,因为,对于许多人来说,在这些小镇,每个人都拥有平等追求成功的机会。而另外一项对于英国邻里社区更新经验的研究则表明,“新形式的地方参与需要时间,也需要规则、程序、文化、态度和行为的改变”(吴晓林等,2015)。以此为基础,一个基于社区心理认同感的新概念———“节点治理”(NodalGovernance)被提了出来。“节点治理”的本质在于强调人们容易忠于自己固有的行为习惯,对于新事物的接受仍需要时间,因此,社区治理与改革不能以激进或急迫的方式来追求短期效益,需要充分考虑居民的地方性知识与乡土文化。这就提醒本文,在开放性的乡村文化建设中,如果貌似强大的、外来的现代文化对于传统的乡土文化呈现出一种压倒性的优势,它带来的唯一的结果就是用城市思维来呑噬具有地方性知识的乡土文化。因此,在传统乡土文化与现代文化之间保持一种合理的张力,而且,以保持文化的“乡土性”作为出发点,这应该是乡村振兴议题下乡村文化建设的主导方向。(二)在乡村社区复兴中培育“情感共同体”在中国广大的乡村地区,“社区失灵”这一现象已是不争的事实。从全球的视野来看,正是缘于全球化、城市化与信息化快速发展的影响导致了“社区失灵”这一现象。帕特南在2000年出版的《独自打保龄:美国社区的衰落与复兴》一书分析了这种背景下社区的衰落和公共参与的递减。中国乡村社区失灵这一现象的产生,也基本上是基于全球化、城市化与信息化三个元素迭加的背景。乡村社区失灵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乡村社会无力承接国家转移过来的权力,在有些地区,这种对国家权力转移的承接完全被“灰色化”甚至是“黑色化”(于建嵘,2009);二是乡村社会无力承担社区治理的任务。有乡村“社区失灵”的现象,就必然会提出乡村“社区复兴”的议题。笔者认为,乡村社区复兴有两个重点:一是,乡村如何承接中央向地方放权及国家向社会放权。乡村社区失灵最主要的根源在于“乡村精英”的流失,使乡村的正式与非正式的领导力大大下降。当今,“城归”群体的出现给破解乡村社区失灵带来了一个良好的契机。“城归”群体在某些领域或某些方面已显示出其独特的领导能力,他们可以担当“重塑乡村领导力”的责任。二是,重建乡村共同体需要在利益与情感之间保持一种张力。“城归”既是基于理性的利益计算,也是基于情感上的“家乡情结”而回归乡村的,因此,乡村社区复兴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在实务上,都必须重视乡村“情感共同体”的培育与养成,并在乡村“利益共同体”与“情感共同体”之间保持一种张力,因为,乡村从来都不仅仅是利益连接的场所。正如有学者所言,“共同体关系可能建立在许多不同的情感性、情绪性或共同性的基础上。在一个整体内,没有情感的交流是不可想像的,情感成就了共同体家园般的感觉”(武永江,2014)。在乡村情感共同体的建构上,特别要注意两个环节:其一,“共同在场”以唤醒家乡同感。情感社会学认为,“当不能形成共同在场,保持共同的注意有困难,不能获得共同的心境时,情感兴奋的水平将下降,或者转向消极。情感兴奋下降后,节奏同步和情感愉悦也同样出现困难”(特纳,2007)。“城归”事实上是以一种“主体性回归”的姿态重新在场,以宣示自己的存在。当“城归”重新在场时,源于其“原住民”身份,他们很容易与“乡里乡亲”获得家乡“一草一木”的共同感受以及对家乡发展的共同期待。其二,“共同担责”以培育共同伦理。“共同体”是特指“一个拥有某种共同的价值观、规范和目标的实体,其中每个成员都把共同的目标当作自己的目标”(李义天,2011)。在今天乡村振兴的背景下,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从政策与制度上会向乡村释放大量的利好,因此,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城归”在社区复兴中要承接起乡村伦理关系传承的责任,而不仅仅是追求自己的经济利益。否则,他们没有办法在乡村建立起“情感共同体”。(三)在乡村组织重构中自塑“新乡贤”角色管理学大师彼得·德鲁克(1998)曾说,“社会已成为一个组织的社会。在这个社会里,不是全部也是大多数社会任务是在一个组织里和由一个组织完成的。”因此,在乡村振兴的语境下,“城归”也必须借助于乡村的各类组织来实现自己的任务、目标与价值。在乡村领导力与乡村组织衰落的背景下,重构乡村组织应该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这种“组织重构”既包括正式组织,像基层党组织与村民自治组织的重构,也包括非正式组织,即各种民间组织的重构,以在乡村正式组织与非正式组织之间形成合理的张力。在乡村组织的重构中,由于“城归”已在某些领域或某一个领域显示出一定的领导力而获得了机会,这一机会使“城归”可以赋予乡村组织重构以一种新的力量,也使“城归”可以通过组织重构的路径来达成自己的任务与目标。在乡村组织重构中,“城归”在面对“新乡情”的境遇下,如何培育自己“新乡贤”的角色,就成为理论界与实务界共同关心的话题。有研究者认为,新乡贤的角色就是“重构乡村规范”,即“新乡贤能够凝聚乡邻,在乡村公共生活中起到关键作用;能够通过道义整合利益,发展出一套适应乡村发展的共享价值规范体系;通过建立共享的价值规范体系,为乡民提供一套行动准则,进而为村民自治提供保障,促进村民自治的真正实现”(胡鹏辉等,2017)。无论是“组织重构”还是“规范重构”,都给“城归”带来了自塑“新乡贤”角色的机会。对此,笔者认为,在这一“自塑”过程中,需要通过具有“仪式感”的乡村活动来达致目标。一般认为,“仪式是指按一定的文化传统将一系列具有象征意义的行为集中起来的安排或程序”(陈国强,1990)。本文都知道,仪式性的活动在乡村事务中占有一席之地,因为“仪式”本身具有参与性、程式化、象征性和表演性等特征。总之,长期的城乡二元制发展造成乡村人才外流。人才匮乏、发展乏力又成为制约乡村振兴的拦路石。走出这种恶性循环的怪圈,迫切需要本文要树立强烈的人才意识,寻觅人才求贤若渴,发现人才如获至宝,使用人才不拘一格。那么人才又从哪里来呢?我认为健全激励政策,是挖掘人才,振兴乡村的前提;产城融合是吸引人才、振兴乡村助力;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是留住人才、振兴乡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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