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赌博被拘留会不会判刑什么情况下会被判刑


近日,洞头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案金额达4400万余元的网络赌博案件,以开设赌场罪判处10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至有期徒刑三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至7万不等,追缴各被告人退出的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180600元,均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2020年4月至2021年2月期间,被告人林某、孙某、黄某、潘某、褚某、罗某等人先后经合伙预谋,在洞头通过微信拉群、购买房卡开设网络赌博房间的方式,长期组织多名参赌人员在网络娱乐平台以“抢庄牛牛”形式进行赌博,并通过对赢家抽头获利。该赌场先后雇佣被告人张某甲、张某乙为财务,并使用被告人纪某、张某乙、张某丙及田某、邓某等人的支付宝账号流转赌资累计人民币4400万余元,累计抽头获利至少18万余元。

被告人林某、孙某、黄某、潘某、张某乙、褚某、罗某、张某甲、纪某、张某丙以营利为目的,结伙利用互联网组织网络赌博活动,赌资累计4400万余元,抽头渔利数额累计18万余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属共同犯罪。各被告人均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系自首,且均自愿认罪认罚并已退清违法所得,对被告人林某予以从轻处罚,对其他被告人均予以减轻处罚,其中对被告人张某甲、纪某、张某丙并可适用缓刑。遂作出上述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人民群众要自觉远离赌博想通过赌博“发家致富”是行不通的只会越陷越深,直至债台高筑试图以赌博来“娱乐”自己只会徒增烦恼,适得其反妨害正常生产生活

近日,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陶某有期徒刑七个月,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2020年3月28日,吴某和周某同小其(化名)、小明(化名)、小罗(化名)在华容县某酒店房内进行“炸金花”赌博活动。后吴某发现小其等三人有合伙作弊嫌疑,便微信通知陶某来抓现场,想把输了的钱要回来。当晚8点半,陶某等十余人受邀来到该房间。陶某等人上前围着小其实施殴打。吴某要求小其等三人每人出三万元了难,但三人不予理会。之后吴某在该酒店另开一间房,将三人带至该房间,用烟灰缸对小其的左手手背砸了几下,陶某用拳头对小其实施殴打,小其被逼无奈向吴某支付了1.1万元,小罗也向吴某支付了1万元,并口头放弃吴某在当天赌博时借的赌资1万元。吴某拿钱后先行离开,陶某也随后离开。经鉴定,小其构成轻微伤。

案发后,吴某赔偿小其1万元医药费,得到了小其、小明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为索要赌博时被骗的赌资,伙同被告人陶某等人非法拘禁他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陶某、吴某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了主要作用,是主犯,但陶某所起作用较吴某要小。陶某、吴某实施非法拘禁犯罪时,殴打并致小其轻微伤,应从重处罚。陶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陶某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吴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三被害人对本案的发生存在一定的过错;且吴某赔偿了小其的损失,得到了小其、小明的谅解,可以酌情对陶某、吴某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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