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有点特别?

八字看另一半长相,八字看另一半身高,很多人时经常问:我未来的对象长得怎么样?人人都希望找到符合自己眼缘的另一半。但是决定你未来另一半长相的,往往是你的际遇,而你的际遇,又是由你的命决定的。接下来,我就教大家如何从八字看配偶长相。

很多未婚的单身男女都会另一半有着无限憧憬,都希望能顾找到合自己眼缘的人。想知道未来另一半长相入额,身高多高等等问题吗?不妨看看自己的生辰八字,别看生辰八字只是简短的八个字,从中却能看出不少东西。而将来配偶的长相好坏,从八字里是可以看出来的。

1、从婚姻宫看另一半长相

出生那一天的(日支)就是婚姻宫,也被称为配偶宫,可以通过婚姻宫的字确定未来配偶长相美丑。

婚姻宫有子、午、卯、酉四字之一者,配偶多长相不错,颜值很高。

婚姻宫有寅、申、巳、亥四字之一者,配偶可能长相一般,但为人精明。

婚姻宫有辰、戌、丑、未四字之一者,配偶可能相貌较丑,但好在为人厚道。

2、从配偶星看另一半长相

配偶星是指八字中以日元为核心确定出的代表配偶的字,男命以正财为妻子,女命以正官为丈夫。

男命正财星、女命正官星在地支上是四桃花子、午、卯、酉四字之一者,配偶一般都长相好或者风流多情。

男命正财星、女命正官星如果临月令,或者在出生月份上旺,配偶一般长相不错,身体也很好。

3、从配偶星的五行看另一半长相

配偶星,主人相貌一般,人机灵;

配偶星,主长得高,发秀;

配偶星,主亮丽,面红润;

配偶星,主长的敦厚结实,较丑;

配偶星,人长得白皙端庄。

八字看配偶身高的话,主要配偶星为依据。

1、 配偶星为木,配偶多属高大威猛型。(女命日主为戊己土者,男命日主为庚辛金者)

2、 配偶星为木,配偶多属高瘦柔弱型。(女命日主为戊己土者,男命日主为庚辛金者)

3、 配偶星为火,配偶多属高大丰满型。(女命日主为庚辛金者,男命日主为壬癸水者)

4、 配偶星为火,配偶多属中等身材额尖削型。(女命日主为庚辛金者,男命日主为壬癸水者)

5、 配偶星为土,配偶多属中个饱满厚实型。(女命日主为壬癸水者,男命日主为甲乙木者)

6、 配偶星为土,配偶多属矮个瘦小型。(女命日主为壬癸水者,男命日主为甲乙木者)

7、 配偶星为金,配偶多属高大刚健型。(女命日主为甲乙木者,男命日主为丙丁火者)

8、配偶星为金,配偶多属中个圆润型。(女命日主为甲乙木者,男命日主为丙丁火者)

9、 配偶星为水,配偶多属中个饱满型。(女命日主为丙丁火者,男命日主为戊己土者)

10、 配偶星为水,配偶多矮个柔弱型。(女命日主为丙丁火者,男命日主为戊己土者)

五行是五种物质吗?正如印度佛家四大“地水火风”不是指地水火风四种物质而是指四大种性一样,中国古老的五行学说也不是指金木水火土五种物质,而是指的五类种性。四大的“大”是大类,五行的“行”是运行。五行不能单独存在就证明了这一点。

古人对阴阳五行,都是用生命的活性来加以理解,并用来说明活生生的事物。明确这一点,对正确理解儒家心性学说非常重要,对理解儒家心性理论对中国人心身健康发生的作用同样非常重要。

上个世纪五十年代以后中国大陆有关古代阴阳哲学的认识几乎是统一的,而这种统一就在于阴阳学说符合唯物辩证法的矛盾论。与此相关的认识是,五行理论就是古代朴素的唯物论,而这种说法的依据就是把《尚书洪范》中的五行理解成五种物质。近年来这种情况发生了一些变化,这表现在很多学者试图摆脱辩证唯物主义的统一哲学模式来重新理解古代哲学思想。事实上,当离开辩证唯物主义的角度回归到秦汉之前哲学水平上的时候,阴阳哲学就会显现出原本的内容。早在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台湾学者徐复观就注意到,先秦文献中凡提到“五行”时大都是用“阴阳五行”,而提到阴阳则经常不带有五行,这说明五行是依附阴阳存在的。遗憾的是徐复观对阴阳五行理论的考察没有关注到还有中医学的存在,也没有提及到《黄帝内经》中的相关论述。因此对阴阳理论如何驾驭五行学说没有做出进一步的探讨。实际上,阴、阳、木、火、土、金、水,在原本体系内都是抽象的概念,其中的木、火、土、金、水并不是指有形的物质。本观点的相关证据如下:

第一点,早期文献上不支持五行是五种物质的说法。

行,古文是走的意思。《洪范》原文:

“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

郑玄《洪范注》:“行者,顺天行气也。”《春秋繁露》解释说:“行者,行也。”五行的“行”首先是动词,然后转化成描述“动”的名词。五行,也就是五种基本走势。所以接着就用了五种运动方式来说明木火土金水。可见汉代儒家理解的木火土金水,是基于阴阳运动方式作出的定义,而不是五种基本物质。至于《左传》中才出现“五材”,这并不表示五行就是五材。“行”字在古代从来就没有“材”的含义,把“五行”解释成“五材”也就没有任何根据。这种把不同的文献的内容没经过文字训诂而硬放到一起解说的做法,在学术上是不严谨的。

《尚书甘誓》中提到“五行,”《尚书洪范》又细论五行。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洪范》是西周时期就成书的作品。“很多人觉得《洪范》晚出,是由于篇中首列五行,而近人的一项成见,是以为五行的出现很迟。这种论证方式,在逻辑上是颠倒的。”建国后的中医教材中把五行和五材硬拉到一起,也因为文献考据不足而承认是一种推测。对五行理论发展的“疑古”考证,逻辑上是错误的。根据“疑古派”的逻辑,凡是涉略五行的先秦作品,大都是汉代以后的伪作。凡是有金、木、水、火、土之类文字出现的,就必然是讲古代的五行理论。按照这些考证,很多文献被认定为西汉以后完成却伪称是先秦作品。随着郭店楚墓竹简出土,证明《尚书》确实为周代作品而非汉代人伪作的。

第二点,五行学说在儒学和中医学上发挥的只是哲学作用,而不是物质作用。

近年来,中医学者也说明在用于疾病研究的方法论中,五行已经不再是五种物质,而是哲学概念。更重要的是,中国古代在《黄帝内经》以后一直把用于分析生命现象的阴阳五行当成哲学概念解说,而不是当成朴素唯物论来解说。这就导致了五行学说对秦汉之后的儒学发展也就一直发生了方法论上的作用,而不是五种物质的作用。

从战国到明清,各种医学、儒学著作大都是用变化和作用来理解五行关系,如《黄帝内经》 、董仲舒的《春秋繁露》、班固的《白虎通》等都是类似的理解。

第三点,五行理论本身不支持物质说法。

五行表达了阴阳之间的关系。五行在生命体内的相互依存,表达了阴阳之间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关系;五行之间的相互制约,表达了生命运动所具有的内部规定性;五行的运动和转化,表达了阴阳之间不断发生力量变化的消长关系;五行不能独立存在,同生同灭,表达了阴阳并行不悖的关系。阴阳之间的这种重要关系,也无法用五种物质关系来理解。五行所描述的是不能分割的一体关系,是生命体内的互相支持、互相制约又不断变化的关系,而不是五种独立个体之间的关系。

金、木、水、火、土,这五种物质之间缺乏严格的互相支持关系,可以独立存在。而在五行学说中,没有一“行”可以离开其他的四“行”而存在。因此把五行说成是五种物质是牵强附会的。

第四点,五行理论的功用不支持物质说法。

五行理论是用来解说天地万物变化的。所以中医学总是用运行不息来理解五行。中医学的阴阳关系,是通过五行(木、火、土、金、水)来表述的。阴阳五行,描述了生命系统内部所必须具有的相互支持和相互制约力量,因而形成了对生命特殊的看法。五行理论把生命描述成活的、不断运动发展和能够维护自身平衡的生命,而这一作用无法用把五行看成五种物质的理论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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