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家和作家的宿命就是孤独和寂寞吗?

其实,高手有一颗寂寞的心,因为高手的造就本就是用寂寞堆积而成。 想快乐,想精彩,想无虑,就别当高手。

高手寂寞2,承接高手寂寞江湖部结局展开的新神话部,剧情、以及NPC角色定位,包括结局,均与旧神话部完全不同。 三界,即江湖。

此书讲述的故事发生在以中国武侠文化为背景,一个有着极为悠久历史,有着无数古文明神话的伟大国度。

一直以来,对卡森·麦卡勒斯以及她所创作的小说的评价和解读,“孤独”基本上是一个无法绕过的话题。事实上,对麦卡勒斯而言,孤独绝不是一个故作深刻的文学修辞,而是贯穿和笼罩于她全部人生的现实。在这本名为《启与魅》的自传中,她详细而直白地写下了自己曲折而丰富的生活经历,生动地记录了自己在短暂的一生中反复纠缠于病痛与写作之间的宿命般的抗争,呈现出了一个较我们所认知的麦卡勒斯的作家形象之外远为复杂的内心世界。

卡森·麦卡勒斯,佐治亚出生的小说家、剧作家,于1967年2月19日在纽约的广场酒店庆祝了自己第五十个也是最后一个生日。在长达一周的逗留期间,麦卡勒斯接受各方祝贺,品尝饭店制作的美味佳肴,接待访谈。在一次接受雷克斯·里德采访的时候,麦卡勒斯透露了自己撰写自传的原因:

我觉得让将来一代又一代学生知道有些事我为什么那样做是很重要的,这对我也同样重要。我一夜之间成了文学名人,可我太年轻了,不明白这对我意味着什么,也不了解由此产生的责任。我有点故意调皮捣蛋。这一点,再加上我的病带来的种种问题,几乎把我毁了。对这种成功给我造成的影响,如果我予以回溯,为后世保存一份记录,也许能让未来的艺术家们在面对这种影响的时候有更充分的心理准备来处理得更好一些。

《启与魅:卡森·麦卡勒斯自传》中文版

人民文学出版社|2019年

麦卡勒斯希望“予以回溯,为后世保存一份记录”的一生始于佐治亚州的哥伦布市,1917年她出生于此,姓名露拉·卡森·史密斯,是薇拉·玛格丽特·沃特斯和珠宝店主拉马尔·史密斯的女儿。十四岁以前,人们一直叫她露拉·卡森,1919年,她有了个弟弟小拉马尔,1922年又添了个妹妹丽塔。卡森在哥伦布上公立学校,十六岁那年毕业于哥伦布中学。卡森是个不起眼的学生,她喜欢的是可以独自学习的钢琴。母亲认定女儿能成大器,在她的鼓励下,卡森九岁就开始正式学琴,目标是当一名职业钢琴演奏家。几年后她放弃了这个梦想,原因是她得了一种少儿期特有的病,后来确诊为风湿热。这场病让她失去了严格训练和职业演出所必需的体力。养病期间,卡森大量看书,开始考虑改以写作为生,因为不想让老师和妈妈失望,她并没有把自己刚发现的这门技艺马上表现出来。

《启与魅:卡森·麦卡勒斯自传》内文

1934年卡森十七岁,她从萨凡纳乘船去纽约市,表面上是到朱莉亚音乐学校去学钢琴,实际上是去追寻她心中的作家梦。她做各种兼职以维持生活,同时在哥伦比亚大学和纽约大学华盛顿广场学院学习创意写作。1936年秋天,她回到哥伦布养病,这次是呼吸道感染,她不得不大半个冬天缠绵病榻。就在这段时间里,卡森开始写她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哑巴》(后来出版时书名为《心是孤独的猎手》)。她的第一个短篇小说《神童》发表于1936年12月号的《小说》(Story)杂志,编辑是她在哥伦比亚大学的老师惠特·伯内特。

1937年9月,卡森和小詹姆斯·利夫斯·麦卡勒斯结婚。利夫斯生长于亚拉巴马州的威屯卡,两人经共同的朋友埃德温·皮科克介绍相识,当时利夫斯正在本宁堡驻军中服役。这场婚姻缔结的关系,在她一生中给她提供了最强有力的支撑,同时也造成了最严重的破坏,因为从一开始就麻烦不断:两人都有酗酒的问题;性心态矛盾纠结;利夫斯嫉妒卡森在文学上的成功,由此引发彼此间的紧张状态。

“看见他,我满怀喜悦,身心震撼:他是我见过的长得最好看的男人。”

1938年4月,卡森·麦卡勒斯参加了一个长篇小说处女作大赛,向霍顿·米夫林出版公司提交了《哑巴》的提纲和六章正文。这部提纲让她得到了一份出版合同和一笔五百元的预付稿费。1940年6月小说出版时更名为《心是孤独的猎手》,故事主角是一个聋哑人,地点是一个南方小镇,孤独的人感觉与世隔绝,从他这里寻求无声的安慰。小说第一次明确地表现了卡森后来大部分作品中都会出现的孤独和孤立这类主题。成功迅疾到来,作品广受好评,《心是孤独的猎手》在卡森二十三岁的时候就把她推到了纽约文学界的聚光灯下。

左:《心是孤独的猎手》英文首版封面

右:《心是孤独的猎手》|人民文学出版社|2017年

卡森·麦卡勒斯第二部长篇小说《金色眼睛的映像》首发于1940年8月的《时尚芭莎》杂志,1941年由霍顿·米夫林正式出版。读者以为这本书和作者的第一部小说相去不远,不料却大为震惊,因为这个故事充满困扰,有窥视癖、强迫症、压抑的同性恋,还有背信弃义,背景却是和平时期的军事基地。《金色眼睛的映像》得到的评论五花八门,作者还要面对老家熟人的嘲讽,他们在小说人物中看到的都是自己的负面映像。

左:《金色眼睛的映像》英文首版封面

右:《金色眼睛的映像》|人民文学出版社|2017年

卡森和利夫斯在1940年即《心是孤独的猎手》出版当年移居纽约。那年秋天,卡森第一次和利夫斯分居,随后在纽约的布鲁克林高地租了一座房子,与乔治·戴维斯和英国诗人威斯坦·休·奥登同住。这座位于米达街7号的房子成了一个狂放不羁的文学艺术中心,一时众星云集,其中有吉普赛·罗斯·李,本杰明·布里顿,彼得·皮尔斯,萨尔瓦多·达利,维吉尔·汤姆森,阿隆·科普兰,列昂纳多·伯恩斯坦,库尔特·魏尔,保罗和简·鲍尔斯夫妇,理查德·赖特,奥利弗·史密斯。卡森和利夫斯1941年离婚,而她在布鲁克林结交的朋友中,很多人都成了她的终生挚友。

后排站立者:纽顿·阿尔文、尼古拉·马西卡诺、内森·阿什、菲利普·拉夫、米歇尔·赛德、卡罗尔·拉特豪斯、卡森·麦卡勒斯、马尔科姆·考利、佚名、兰斯顿·休斯、肯尼斯·费林、佚名、伦纳德·埃利希、让·利伯蒂

前排坐者:阿什太太、弗朗西丝·明戈兰塞、默尔·马西卡诺、凯瑟琳·安妮·波特、海伦·郭、胡安·明戈兰塞、娜塔莉·拉夫、伊丽莎白·艾姆斯

1944年8月,卡森的父亲突然去世。随后,卡森和母亲、妹妹搬到了纽约奈亚克居住,她们在那里的百老汇南路131号买了一座房子。卡森余生中大部分时间都在这座可以观赏哈德逊河风光的房子里度过。

左:《伤心咖啡馆之歌》英文首版封面

右:《伤心咖啡馆之歌》|人民文学出版社|2017年

卡森和利夫斯之间的关系始终不顺,第二次世界大战又带来重重忧虑(利夫斯和他弟弟汤姆,卡森的朋友埃德温·皮科克,还有她的弟弟小拉马尔,此时都在国外服役),尽管如此,卡森·麦卡勒斯最为人称道的优秀作品都是在1943年到1950年期间出版的。1943年8月,《时尚芭莎》发表了《伤心咖啡馆之歌》,这是一个抒情格调的故事,讲的是一个南方工业小镇上,一个私酒女贩子、一个驼背侏儒和一个前科罪犯之间三角恋情引发的嫉妒和痴迷。这部小说由霍顿·米夫林在1951年出版,书的形式是作者的一部精选作品集《伤心咖啡馆之歌:卡森·麦卡勒斯小说集》。1946年3月,卡森的第四部主要作品出版,这就是《婚礼的成员》,故事主角是一个孤独的青春期少女弗兰淇·亚当斯,为了平复心中的孤独感和渴望,寻找“有我的我们”,偷偷地加入了哥哥和新嫂子的蜜月旅行。卡森听从田纳西·威廉斯的建议,把这部小说改写成剧本,1950年在搬上百老汇舞台,结果得到了几乎是众口一辞的好评,连演501场。这部改编剧本是卡森作品最大的一次商业成功,同时还获得了1950年的纽约剧评界大奖和唐纳森最佳剧作奖。

左:《婚礼的成员》英文首版封面

右:《婚礼的成员》|人民文学出版社|2017年

利夫斯在欧洲服役参加二战期间,卡森和他通信不断,他们和解了。1945年利夫斯回国以后,两人复婚。1952年4月,这对夫妇在巴黎附近买了房子。1953年夏末他们住在那里的时候,利夫斯情绪消沉,经常酗酒,还劝卡森和他一起自杀。卡森担心生命受到威胁,逃回了美国。1953年11月,利夫斯在巴黎的一个旅馆房间里自杀身亡。

卡森·麦卡勒斯生命中最后十五年里,她的健康急剧恶化,作品也明显减少。一连串中风造成的瘫痪让她卧床不起。更糟糕的是,她的第二部舞台剧《美妙的平方根》遭遇商业失败,1957年在百老汇只演了45场就结束了,她最后一部长篇小说《没有指针的钟》(1961年)得到了大量负面评论,这些都让她心力交瘁。她最后的岁月里让她稍许感到鼓舞的是,1963年爱德华·阿尔比把《伤心咖啡馆之歌》改编成剧本获得成功,在百老汇连演103场。她生前最后出版的一本书是儿童诗歌《甜如泡菜净如猪》(1964年)。

左:《没有指针的钟》英文首版封面

右:《没有指针的钟》|人民文学出版社|2017年

卡森·麦卡勒斯1967年到广场酒店去,除了庆祝五十岁生日以外,还想试试看自己能不能承受旅行的辛苦,她希望能去爱尔兰看友人约翰·休斯顿。经受住了这番考验之后,卡森在管家艾达·里德尔的陪伴下,于1967年4月1日出发前往爱尔兰。4月中旬从爱尔兰回来以后,卡森开始集中精力写她接受雷克斯·里德访谈时提到的自传。

“好几家报纸采访了我,《爱尔兰时报》刊出的照片上,约翰正在给我一个热烈的爱尔兰式大拥抱。”

为了捕捉她生活中交替出现的欣喜和悲剧,她把书名题为《启与魅》。卡森·麦卡勒斯躺在奈亚克家里的床上口授自传初稿,做记录的是一个团队,成员有朋友和家人,还有由附近一所学院里几个学生担任的秘书们。这个过程从4月18日开始,持续到8月15日她最后一次中风为止。

正如卡森·麦卡勒斯对雷克斯·里德所说,她想写的自传不仅要为后人如何处理过早成名带来的问题提供帮助,还要给自己一个机会,反思自己年少成名后的行为,还有这些行为对自己生活和其后职业生涯的影响。和她小说中那种影影绰绰地为故事表象所遮掩的自我经历记述不同,这部自传会非常坦率。卡森的小说世界脱胎于她自己的生活经历,这一点大概比20世纪任何一位美国作家都明显;她的虚构和她的现实之间,界限经常是模糊的。她曾说:“我小说里发生的事全都在我身上发生过,要么就是最终总会发生。”这本自传就是要揭掉起保护作用的虚构面纱,用她自己的语言讲述自己的一生。此外,全书结构要围绕中心,依时序逐一讲述在灵光乍现的时刻,她如何突然悟出重要的创作思路——卡森将之称为她的“启示”,同时要详细讲述那些恐怖的“夜之魅”:她的中风,失败的人际关系,还有她外祖母、母亲、父亲和丈夫的去世。

《启与魅:卡森·麦卡勒斯自传》中文版目录

厄尔·肖瑞斯给《哈泼斯》杂志写的文章里讲述了他在奈亚克探望卡森·麦卡勒斯时的情况:

她说话的过程多么痛苦!在喉咙里把词语的碎片聚集起来,吱吱嘎嘎地用高音歌唱的方式提高嗓音说出这些词语,竭尽全力用口型帮助自己把音发得准确一些。这是在她中风以后;她的手呈畸形,她不能走动,不能书写,也不能阅读,除非文字排版为间隔四倍。她没有学会使用那台送给她的磁带录音机——那东西好像做出来就是坏的。可她还是在写,向秘书口授,不知用了什么办法,写作还在继续,这起码证明了人类精神的不屈不挠并非妄言,而这种坚定,正是她的作品所具有的那种力量……

她好像知道这是她最后一部作品,竭力要把她已经有计划却来不及写的所有想法全都写进去。

《启与魅:卡森·麦卡勒斯自传》内文

书中收入了爱尔兰之行的详情,《心是孤独的猎手》拍成电影的过程,《金色眼睛的映像》电影上映的消息,还提到她左腿截肢的计划,这些都说明《启与魅》的主要部分是1967年4月到8月期间口授完成的。自传主要部分写作的时间和她去世的时间离得这样近,仅此一点就给人留下深刻印象,因为据她的传记作者弗吉尼亚·斯潘塞·卡尔所说,七年多以前,就有“许多人认为,在她有生之年,她完不成《没有指针的钟》,或者说她再也写不出什么重要作品了”。

除了肖瑞斯回忆了她与人交流时的艰难以外,还很少有人写过卡森·麦卡勒斯生命最后一年里的创作情况。大部分文章不厌其烦地讲述她持续不断的各种病痛,把那几年作为无所成就的时段忽略过去。记述卡森临终岁月的文章几乎不提她当时的写作;相反,这些回忆大部分讲的都是她恶劣的健康状况。

卡森·麦卡勒斯1967年接受雷克斯·里德访谈的时候表示过,她的生活就毁在连续几次脑中风上,导致中风的原因,一是她小时候得风湿热误诊,二是她延续终生的抽烟习惯,三是她对酒精的依赖。第一次中风是在1941年2月,她的视力暂时性受损,体力随着一次次头痛逐渐衰弱。第二次和第三次是1947年秋天,当时她在巴黎,她右眼的横向视野受到暂时影响,左侧身体永久瘫痪。1967年8月15日她最后一次脑中风,昏迷47天后,9月29日上午九点半,卡森·麦卡勒斯在奈亚克医院去世。她葬于俯瞰哈德逊河的奈亚克橡树山公墓,旁边就是她母亲的墓。作为她写作和生存意志的证明,卡森·麦卡勒斯的自传永远停留在了第一稿。

1967年9月30日的《纽约时报》第一版刊登了卡森·麦卡勒斯去世的讣告,同时刊出埃利奥特·弗里蒙特–史密斯撰写的文章,对她的一生和她的文学创作作出了评价。文中谈到她第一部小说造成的冲击时,所给出的评论同样适用于评价卡森·麦卡勒斯经久不衰的影响:

与其说《心是孤独的猎手》为后来形成的美国南方文学哥特式野性流派铺平了道路,不如说这本书在建立这个流派的同时又超越了这个流派……这部仍然能够震撼读者的杰作,其书名大概就是本书之心的绝佳体现,它给人一种强烈、简洁、神秘的感觉,彰显着爱与孤独如影随形,而这两者的关系是麦卡勒斯始终关注的题材……麦卡勒斯既不多产也不改变主题……这不是错误也不是悲剧:对有些艺术家来说,获得某种视野的机会只有一次。推而论之:只有艺术家才能让他人也折服于这一视野的力量。麦卡勒斯是个艺术家。她本人对聚集在她身边的其他艺术家也是一种启示和榜样。她的作品,尤其是《心是孤独的猎手》,不会消亡;人们会怀念她。

1971年,《抵押出去的心》出版,这是卡森去世后由她妹妹玛格丽塔·加歇·史密斯编辑的她的一部文集。其后,卡森的大部分信件、手稿等各种资料都由得克萨斯大学奥斯汀校区哈里·兰瑟姆人文研究中心买下。这些资料里就包括《启与魅》128页打字稿的两个副本。虽然《抵押出去的心》曾考虑过将其收入,但《启与魅》终究还是没有出版,直到现在。

右:《抵押出去的心》|人民文学出版社| 2017年

作为对《启与魅》1967年口授部分的补充,卡森·麦卡勒斯想以附录的方式收入书中的还有《哑巴》(《心是孤独的猎手》)的提纲和她与利夫斯在二战期间往来的书信。

卡森的《哑巴》提纲写于1938年,奥利弗·埃文斯写的传记《卡森·麦卡勒斯之歌》(1966)和《抵押出去的心》这两本书里都收入了,这是她所有长篇小说提纲中最详细的一个,也正是这部提纲让卡森在二十三岁的时候获得了她第一本书的出版合同。写这个提纲的时候,她与利夫斯结婚不久,两人住在北卡罗来纳州的费耶特维尔。提纲的打字稿也收藏于得克萨斯大学的卡森·麦卡勒斯资料库。

《启与魅》打字稿上有“插入战时信件”几个字,这说明卡森希望把她和利夫斯在二战期间的通信收进书中。根据某些迹象来看,卡森只想从这些信件里摘录一部分放进去,可现在已经无法确定她写下这几个字的时候考虑的是哪些信了,卡森曾经在她房客肯尼思·弗伦奇的帮助下开列过一个单子,但是很不清楚,所以本书收入作为第二个附录的是通信双方都很看重并且特意保存下来的二战期间来往信件。这次收录利夫斯和卡森战时信件是卡森·麦卡勒斯书信首次正式出版。

《启与魅》不是按时间顺序展开的,但还是可以看出支撑其叙述结构的一条关联线索。几个主要部分,或者说是卡森·麦卡勒斯在构思《启与魅》的时候显然十分关注的几个主题,分别是:她和利夫斯·麦卡勒斯的关系;她的创作灵感体验(她称为“启示”);她的外祖母和母亲,以及母亲对她早期生活和幼年幸福时光的影响;卡森早年跟她的第二位钢琴教师玛丽·塔克学琴所受的影响;还有她生命中其他一些极为重要的人——从管家艾达·里德尔到她的医生朋友威廉·梅耶尔和玛丽·默瑟,她的邻居朋友玛丽埃勒·班库,和她那些更为“有名”的朋友,从吉普赛·罗斯·李、乔治·戴维斯、威·休·奥登、理查德·赖特,到田纳西·威廉斯和伊迪斯·西特维尔。最后一部分似乎是那本常为人提及的未完成手稿《尽管》仅存的内容,卡森在这一部分里简要地讲述了几位艺术家同行为病痛和截肢所苦的情况,其中包括科尔·波特和莎拉·伯恩哈特。

卡森·麦卡勒斯与田纳西·威廉斯在古巴哈瓦那

“午餐中她说想见见玛丽莲·梦露,因为阿瑟·米勒就在隔壁桌上,我就说我想这很简单。我让侍者把阿瑟请过来,告诉了他男爵夫人的请求。后来我办了一次午餐会,请了玛丽莲·梦露、伊萨克·迪内森和阿瑟·米勒,就是因为这个原因。玛丽莲很缺乏自信,给我打了三四次电话问穿什么好,还想知道是不是胸口应该开得低一点。我说她穿什么都漂亮。后来她穿了一条胸口开得很低的连衣裙,露出了可爱的前胸。”

——《启与魅:卡森·麦卡勒斯自传》

卡森乐于夸大其词,喜好编故事,这对《启与魅》的写作形成强烈影响。她的表姐弗吉尼娅·约翰逊·斯托里曾说:“她喜欢咬住事实然后天马行空,一辈子改不了这个习惯。”或许正因为她偏爱虚构,《启与魅》的内容要么坦率得令人吃惊,要么因为不可信而十分有趣。卡森有一种高度发达的感知能力,知道哪些东西是重要的,不容夸张,哪些东西不太重要,大可用来想象,所以书中出现了无数明显的误传、夸大、曲解,有的地方她还特地强调那是真的。可与此同时,她提供的许多细节和此前出版的几部传记中对一些事件已成定论的记录相互矛盾,这就引发了对她的生平记载予以考察修订的学术研究。

《启与魅》中有几句话提到她的剧作《美妙的平方根》首演当晚的情况,卡森口授说:“我穿着我那件美丽的中国长袍,这袍子有两千年历史了,真的,我走过剧院的时候,甚至都不敢祈祷。”这几句话特别清楚地表现出,正如人们经常说起,而且她的表姐也在体现这一节框架的那段话里所说的那样,卡森有的时候更在乎的是让故事听起来更有趣,而不是让事情的记录更准确。那件长袍她特地说明有两千年历史了,“真的”,那是卡森的表哥约丹·麦西送给她的。那是一件男人穿的中式长袍,卡森穿的时候都拖到了地上,袍子是孔雀蓝的,带白色刺绣,当时最多有一百五十年历史。据麦西说,卡森“在所有重大场合”都穿着这件长袍,而且喜欢夸大这件袍子年代的久远和重要的仪式意义。

《启与魅:卡森·麦卡勒斯自传》内文

根据她此前几位传记作者的记录,一般人的理解是,卡森很小的时候就“靠听觉记忆”在钢琴上弹出了曲子,她的天然禀赋就此突然爆发,她少年时在钢琴演奏方面的天分就是这样显露出来的。弗吉尼亚·斯潘塞·卡尔的记述是:

卡森小时候就猜自己不是个普通的孩子,她妈妈告诉过她——传说如此——某些“产前征兆”预示她的头生孩子是个天才。玛格丽特·史密斯是带着一种轻松愉快的期待心情等待这个心花怒放的时刻到来的。六岁的时候,卡森证实了这个预言(起码在她妈妈眼里是这样),她坐在钢琴前,用双手弹出了一支曲子,那是当天下午她在电影院里第一次听到的一首歌。

在《启与魅》里,卡森·麦卡勒斯详细讲述了这个过程,和展露了预言的天分什么的相差甚远,她承认最早是用玛莎·约翰逊姨妈的钢琴练习弹奏歌曲的。人们长期以来相信,卡森表现出一种与生俱来的钢琴天赋,她妈妈将其解释为她注定要成名的先兆,而卡森讲的这个情况与之相悖,这一点的意义在于,据此可以反思她少年时期在多大程度上意识到了自己在妈妈心目中的重要地位以及妈妈对她寄予的厚望。

卡森用了很多篇幅来思考她与利夫斯的关系,讨论他们离婚的原因时也很坦率,却避而不谈她和利夫斯与美国作曲家戴维·戴蒙德的关系。相比之下,这或许是这部自传里诸多忽略中最耐人寻味的一个了。卡森、利夫斯和戴蒙德三人之间的关系虽然与性无关,但那种亲密无间却是卡森生活中依恋感最为强烈的关系之一。《启与魅》对这一关系只字不提尤其意味深长,因为除了她的钢琴教师玛丽·塔克、利夫斯·麦卡勒斯、安妮玛丽·克拉莱克–施瓦森巴赫和玛丽·默瑟医生以外,卡森和戴维·戴蒙德的关系对她形成孤独与爱这个理念也起了很大作用,而这是她小说中最为重要的主题。

卡森和利夫斯1941年在纽约和戴蒙德结识之后,三人之间似乎就很自然地形成了一种三角关系,卡森后来的小说《婚礼的成员》和《伤心咖啡馆之歌》里对这种关系描写得十分清楚。戴蒙德原是为卡森所吸引,不久和利夫斯也亲近起来。卡森和利夫斯两人对戴蒙德还共同拥有一种强大的吸引力。1941年,利夫斯在等待和卡森离婚期间,和戴蒙德在纽约的罗切斯特同住了四个月。卡森觉得戴蒙德和她即将离婚的丈夫之间关系太好了,这只能让她那种遭到背叛的感觉和被排斥在外的恐惧感雪上加霜。卡森对自己和戴蒙德的关系十分看重,《启与魅》正文中却不提这个人,利夫斯和卡森的战时通信中也只提到一次,用的还不是全名。利夫斯和戴蒙德一起搬到罗切斯特去住,把她排除在了她十分向往的三人关系之外,这让卡森感觉到了背叛。但是在回忆她和利夫斯离婚的原因时,卡森却并没有提及这一点。想一想卡森许多作品中都出现的那种难以维持的三角关系有多么重要,这些作品主题的灵感又在多大程度上要归功于她与利夫斯和戴蒙德相处的体验,这种缺失就格外引人注目。自传中不提戴蒙德,也许是因为卡森不愿意公开发表讨论自己隐秘生活的文字,也许是因为事情已经过去了二十七年,卡森不想让自己和戴蒙德的这段关系显得那么重要了,又或许仅仅是因为她不愿意重温那段经历留下的痛苦记忆。

卡森与利夫斯在意大利威尼斯

总而言之,对自己一生中经历的那些天之启示和夜之迷炫,卡森·麦卡勒斯的讲述是否准确无关紧要。由她来讲述这些故事,按她的记忆讲,按她感受到的影响讲,比她回忆的真实程度更为重要。作为一部自传,《启与魅》是一个多重混合体,其中包含着回忆、自己事后做的更正,以及对神话的消解和再造。作者希望借此为自己留下一份纪念,那种方式对她本人的自我感知而言是真实的,却不一定与严格的自传式记录相符。

除了用自己的语言重述一生中的重要事件以外,《启与魅》还第一次详细讲述了卡森对性的看法。表面上看,卡森在人际关系和这类事情上很成熟,《心是孤独的猎手》中表现得特别明显,她妈妈我行我素的天性也使得她早期比较世俗。尽管如此,卡森在《启与魅》中谈到自己缺乏这方面的知识因而只能依赖教科书,还是十分痛心:“我问妈妈什么是性,她叫我到冬青树后面来,然后用她那种庄严的简洁方式说:‘性,我的宝贝,用的就是你坐下的那个地方。’于是我不得不去看教科书,感觉这东西实在没意思,却又难以置信。”

卡森·麦卡勒斯并不直接讨论她自己是双性恋还是同性恋的问题,但她的确提到了瑞士女继承人安妮玛丽·克拉莱克–施瓦森巴赫和她之间相互吸引的关系,而且提供了一些细节,尽管多少有些隐晦。卡森这样描写她们第一次见面时的安妮玛丽:“她生着一张我知道自己会终生难忘的脸庞,那么美丽,金发碧眼,梳着短短的直发。”她们之间关系密切的另一个证据是,卡森还从克拉莱克–施瓦森巴赫那些口气温柔的来信中摘录了一部分收入《启与魅》的初稿。

“她生着一张我知道自己会终生难忘的脸庞,那么美丽,金发碧眼,梳着短短的直发。”

和她回忆与克拉莱克–施瓦森巴赫的关系时所用的语气不同,卡森以直白得多的语言详细讲述了她与利夫斯的关系中在性方面她那些幼稚的期望和最终的失望:

我告诉父母,我要跟他有过那种体验之后才跟他结婚,因为我怎么会知道我喜欢还是不喜欢结婚?在交谈的过程中,我感觉我得对父母实话实说了。我说结婚是一种承诺,像其他承诺一样,我不想向利夫斯承诺什么,除非我绝对有把握我喜欢和他做爱。看关于伊莎多拉·邓肯的书和《查特莱夫人的情人》是一回事,亲身体验是另一回事。还有呢,所有这些书里,到了你特别想知道的关节,就会出现小星号。

回头再看卡森就撰写《启与魅》对雷克斯·里德所做的解释,就很容易理解了,她是想通过这部自传来向后人解释自己这一生,这里面既有成功也有失败。在个人与情感这个层面上,写这本自传为卡森提供了一个机会,可以让她对自己解释自己。但是超越卡森写自传的个人动机来看,她体验到的那些暗夜中的迷炫之光,以编年史的方式记录了20世纪上半叶一个南方女艺术家的生活,那是在一个全球社会政治动荡不安的时代,与深植于其中的焦虑感不断搏斗的过程。

比这部自传中任何具体内容都更为重要的或许是卡森·麦卡勒斯的个性痕迹,这些痕迹虚掩于《启与魅》的叙述表层之下。卡森那为数不多因而十分宝贵的天启之光帮助她从更为频繁且持久的暗夜迷炫中活了过来,因为像她在《心是孤独的猎手》中塑造的米克·凯利一样,那些天启为她提供了一个空间,她可以退回其中,去休养,去创作,去保护自己。《启与魅》就是她向心中这个隐秘空间行进的记录,读者从中不但可以详细了解迫使卡森退回内心的暗夜迷炫,而且也许更为重要的是,还可以逐一了解那些鼓舞人心的天之启示,正是这些启示最终修复了她的灵魂。《启与魅》是一份罕见的请柬,邀请读者和卡森一起,去探访她自己的内心。

自她开始追溯以便保存她的生平故事起,三十多年过去,卡森·麦卡勒斯的自传现在问世了,可以向后人展示一个充满灵感又富于警示意味的故事,如她所愿。

最后的卡森,1967年

〔美〕卡森·麦卡勒斯 著

人民文学出版社·99读书人

每个天才都有一个伟大的梦想,想要在政治上发挥自己的才能。然而,天才大多都有自己独特的个性,狂傲不羁,即世人所说的“不懂人情世故”,所以每个天才又是孤独的。因为孤独,因为不得志,他们只能将自己的梦想借喻在文章中,所以在历史上少了很多政治家,但是却出现了无数伟大的诗人、词人。虽然他们大多都没有实现自己的政治抱负,然而却成就了他们在文学中的不朽地位。今天,给大家转发一篇李白的文。本文来源公众号:周公子爱读书,作者周公子,已获作者授权。

大唐开元年间,四川青城山。

野竹分青霭,飞泉挂碧峰。

一个年长的樵夫正哼着俚曲在砍柴,在这等山水自然中劳作,可不是快活似神仙嘛。

忽听一阵草木窸窣之声,樵夫心下一惊,恐有猛兽相袭。循声望去,发现乃是一只煞是可爱的林鹿,黑漆闪亮的眼睛与樵夫相互对视,全无惊惧之意。

樵夫瞬时大喜:鹿同“禄”,此乃大吉大利之兆啊。

欣喜未毕,旋又一声激越悠扬的长啸划破长空,林鹿受惊而去。与之同时,四面八方的鸟儿纷纷向着同一个方向飞拢集聚,直有遮天蔽日之势。

樵夫何曾见过此番景象,不由得顺着群鸟追将过去,想要一探究竟。绕过一块巨石,樵夫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在一片竹林的开阔处,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丰神隽朗,临风而立。

齐聚而来的奇珍异鸟环绕在他身旁,不时有个别飞栖于其掌中,怡然取食,了无惊猜。正午的阳光穿透竹林倾泻在少年如雪的白衣上,一切如梦似幻。

青天白日总不会撞鬼,樵夫壮起胆子:敢问少侠是人是仙?因何在此深山之中啊?

少年听罢,纵声长笑,转身飘然而去,只剩下一首诗在空寂的山林中久久回荡:

问余何意栖碧山,笑而不答心自闲。

桃花流水窅然去,别有天地非人间。

——你们这些地球人啊,说了你们也不懂!

这个不爱搭理地球人的少年并非天外来客,只是出场方式玄幻了些。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儿,谁让人家打从娘胎里就自带仙人气质呢。

据他的亲戚(李阳冰)说,少年的老妈有孕之时曾梦到太白金星飞入其怀,所以为其取名李白,字太白。言下之意是再明显不过了:我们家李白小朋友可是太白金星转世哦!

现在知道李大哥为什么终其一生都想要修仙了吧,人家得想办法回到天上去啊!

比玄幻的出生方式更具传奇色彩的是他那扑朔迷离的家世:

他自称是凉武昭王的九世孙,也就是汉代飞将军李广的后裔,好巧不巧李唐皇室也说自己是李广之后,所以李白的潜台词简直呼之欲出:老子跟玄宗是亲戚哦。

实际上,他也确实毫不客气,跟皇室宗亲交往时各种称兄道弟,论资排辈,完全不把自己当外人。

说起祖宗虽然很高调,但李白终其一生对自己的原生家庭却讳莫如深,家里是干什么的,父母姓甚名啥,兄弟姐妹几人,我们一概不知。(只知道他爹叫李客,还是个化名)

因此甚至有学者推测李白乃是“玄武门之变”中李建成或李元吉的后人,这样才能解释他祖上为何流窜西域,隐姓埋名,实在是有大大的难言之隐啊!

可惜不管是李白自己的说辞还是后世专家的猜测都缺乏真凭实据,现在学术界唯一争议不大的是李白于701年出生于西域碎叶城,即今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的托克马克市,5岁的时候才举家迁居到四川江油,算是华丽丽滴归国华侨。

综上,也无由明人胡应麟曾慨叹:古今诗人出处,未有如太白之难定者。

如同他的家世一样,在24岁出川之前,李白的成长经历我们也是所知甚少。(铁杵磨成针的故事咱就不提了,当年的教科书实在太侮辱我们小学生的智商了……)

但可以肯定的是他一定有一个非常宽松的学习和成长环境,与整日死读书的儒家弟子不同,李白同学的兴趣爱好十分广泛:

五岁诵六甲,十岁观百家;

十五游神仙,仙游未曾歇;

十五好剑术,遍干诸侯;

你看,李大哥从小不仅广读诸子百家,还寻仙练剑,更曾拜蜀中的隐逸高人赵蕤为师,专习合纵连横,权谋韬略的帝王之术,跟他的老乡兼诗坛前辈陈子昂一样,是名副其实的复合型人才。

广泛的涉猎造就了李白极为高远的人生理想,很快小小的四川盆地已经装不下这只羽翼丰满的大鹏鸟,25岁时李大哥“仗剑去国,辞亲远游”,展翅高飞的日子开始了!

《渡荆门送别》 

渡远荆门外,来从楚国游。

山随平野尽,江入大荒流。

月下飞天镜,云生结海楼。

仍怜故乡水,万里送行舟。

我要去做一番大事业了,他日归来,必当以富贵相见!

过了荆门,就算彻底离开巴蜀地界了,仗剑立在船舷的李白回首向故乡投去最后的一瞥,待及转身,万丈豪情已将淡淡忧伤覆盖:

一个属于我的时代即将开启,这气象万千的盛世本就为我而来!

故乡的山水为这个雄心万丈,意气风发的游子所能做的也只能是一送再送,仿佛它们已经预知这将是一生一次的出走,从此他不会再归来……

古代文人的人生理想向来高度统一,简而言之就是一句话:达则兼济天下。

通俗点讲就是:俺想当公务员。

潇洒如李白也不能免俗,但是李大哥要做的可不是普通公务员:

申管、晏之谈,谋帝王之术,奋其智能,愿为辅弼,使寰区大定,海县清一。

秉烛唯须饮,投竿也未迟。如逢渭川猎,犹可帝王师。

他能看得上的位置只有如上两个:宰相或者帝王之师。

虽然理想如此高大上,但天生骄傲的李大哥是不屑于走常规的科考路线的,天才嘛,当然要一飞冲天,一鸣惊人才对。

可是,有这样跨越式发展的路径吗?有的,比如找名人举荐。

出川之后,李白一边游历大好山河,一遍四处干谒名流权贵,正事休闲两不误。都说找工作最重要的就是自信,李大哥做到了。

我们来看看他的自荐信是怎么写的,在一份名为《上安州裴长史书》的简历中,李白首先夸自己从小博学多览:

五岁诵六甲,十岁观百家。轩辕以来,颇得闻矣。常横经籍书,制作不倦,迄于今三十春矣。

然后夸自己视金钱如粪土,仗义疏财,扶危济贫:

曩昔东游维扬,不逾一年,散金三十馀万,有落魄公子,悉皆济之。

(三十万钱相当于一个八品公务员十年的薪水啊!现在知道李大哥为什么能写出“千金散尽还复来”“钟鼓馔玉不足贵”这样的豪言壮语了吧,因为人家本身就是不差钱的土豪富二代啊!!)

再借他人之口夸自己文采卓绝,天下无双:

“诸人之文,犹山无烟霞,春无草树。李白之文,清雄奔放,名章俊语,络绎间起,光明洞澈,句句动人”。

以上都还只是小case,真正令人大开眼界的是这篇自荐信的结尾:

愿君侯惠以大遇,洞天心颜,终乎前恩,再辱英眄。白必能使精诚动天,长虹贯日,直度易水,不以为寒。若赫然作威,加以大怒,不许门下,遂之长途,白既膝行于前,再拜而去,西入秦海,一观国风,永辞君侯,黄鹄举矣。何王公大人之门,不可以弹长剑乎?

翻译过来就是:如果君侯能给我一个施展才华的机会,我李白一定会以长虹贯日的精诚之心追随于您,即使让我像荆轲一样去刺杀秦王也在所不辞!但如果您不给面子,还在我面前耀武扬威,那不好意思,哥将像黄鹄一样高飞而去,西入长安,再也不和您见面。像哥这样的天才人物,又何愁没有王公大人赏识呢!

此处概括起来其实就是一句通俗的大白话: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艾玛,天才的脑回路果然足够清奇,求职简历居然生生写出了恐吓信的感觉……

亲呐,这样写简历能找到工作才怪啊!!

看到这,一部分死忠粉可能忍不住要替男神辩解了:会不会我们李大哥只是求职心切,所以才一不小心有点自信过头了呢?

呵呵,让我来粉碎你们的幻想吧,请看李大哥如下诗篇:

君看我才能,何似鲁仲尼?——老子的才华都赶上孔子了哦。

兴酣落笔摇五岳,诗成笑傲凌沧海。——这是嫌杜甫夸你 “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还不够夸张对吗?自己再来一个升级版……

闲骑骏马猎,一射两虎穿。回旋若流光,转背落双鸢。——艾玛,打个猎把自己吹的比铁木真还神武,这么厉害,你咋不上天啊!

近者逸人李白自峨眉而来,尔其天为容,道为貌,不屈已,不干人,巢、由以来,一人而已。——夸自己的长相是天为容,道为貌, 啧啧,李大哥你这么自恋你妈知道吗?

现在大家明白了吧,求职信写成上面那个样子对李大哥来说绝对是本色出演。

叔本华曾说 “通常,那些具有高贵本性和出众思想禀赋的人,会令人吃惊地暴露出缺乏对人情世故的了解,尤其在他们年轻的时候。”

而李大哥显然是这其中的典型代表,年少轻狂的他就这样投出了一封又一封傲娇爆棚的求职信,结果却都是泥牛入海,杳无音信。偶尔有给出反馈的,貌似还是负面评价,惹得他相当不爽,狠狠地怼了回去:

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

假令风歇时下来,犹能簸却沧溟水。

世人见我恒殊调,闻余大言皆冷笑。

宣父犹能畏后生,丈夫未可轻年少!

连孔子都说后生可畏,你们算老几,竟敢瞧不起年轻人!

好,现在你们对我这个大鹏鸟爱答不理,他日我定一飞冲天让你们高攀不起!!

求职之路虽然屡遭挫折,但是游山玩水方面李大哥的收获就大的多了,出川两年,他几乎游遍了长江中下游的大部分地区,一首首想象力逆天的神作都出于这段漫游时期:

日照香炉生紫烟,遥看瀑布挂前川。

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

这比喻,这夸张,这想象,横扫古今,席卷八荒,除却李白还有谁人可为之?!

几百年后连四川同乡苏东坡读到都禁不住击节赞叹,手动点赞:“帝遣银河一脉垂,古来唯有谪仙词”。

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

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

写诗的最高境界就是字字朴素,却句句惊人。比如李大哥这首《夜宿山寺》堪称“平中见奇”的绝佳代表作,得是多有童心的一个人才能葆有如此炸裂的想象力啊!

人帅多金,武功又高,天生偶像体质的李大哥不管走到哪都有一拨死忠粉哭着喊着不让走:

风吹柳花满店香,吴姬压酒劝客尝。

金陵子弟来相送,欲行不行各尽觞。

请君试问东流水,别意与之谁短长。

春日江南,店外是杂花生树,群莺乱飞,店内是美人劝酒,少年酣饮,送别诗都能写的这么潇洒明亮,真是让人忍不住慨叹:年轻真好啊!

可是没有人可以永远年轻,李白也不例外。

一飞冲天的机会迟迟没有来临,出川所带的万贯家财却早已挥霍殆尽,偏偏客居扬州时又遭大病来袭,独在异乡的李白终于开始品尝到生活的艰辛:

吴会一浮云,飘如远行客。

功业莫从就,岁光屡奔迫。

光阴飞逝,功业未就,难道就这么灰溜溜的回到故乡吗?

出川时的豪言壮语依然历历在目,无功而返,又有何面目去见高堂与恩师?!

不行,绝不能就这样回去!大业不成,我李白誓不还乡!

进退维谷之际,李白在好友的牵线搭桥下,来到安州与已故宰相许圉师的孙女结婚,就此开始了“酒隐安陆,蹉跎十年”的家庭生活。

十年期间,他以安陆为中心,东游吴越,南泛洞庭,北抵太原,结果依然是功业茫茫,一无所获。可以想见心比天高的李白当时的处境是何等窘迫与尴尬:入赘妻家,又迟迟无功名在身,他人的窃窃私语与世俗眼光日复一日,如芒在背……

大道如青天,我独不得出!

穷愁千万端,美酒三百杯。

三百六十日,日日醉如泥。

百年三万六千日, 一日须倾三百杯。

然而寄人篱下,壮志难抒的苦闷却并不会随着酒精流逝,要么就这么痛苦下去,要么就为了梦想继续奔走。

金樽清酒斗十千,玉盘珍羞直万钱。

停杯投箸不能食,拔剑四顾心茫然。

欲渡黄河冰塞川,将登太行雪满山。

闲来垂钓碧溪上,忽复乘舟梦日边。

行路难,行路难,多歧路,今安在。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终于在某一个清晨,李白意识到不能再这样蹉跎下去了:既然地方上没有赏识千里马的伯乐,何不亲赴长安,更大的舞台意味着更多的机会。

四明有狂客,风流贺季真。

长安一相见,呼我谪仙人。

又是干谒奔走的一天,毫无收获的李大哥转入长安街头的酒家:小二,上最好的酒!

他没有注意到,角落里一个须发皆白,神采奕奕的老者正默默注视着自己:观此人目朗如星,风姿天成,方才走来飘飘然若有神仙之概,恐不是一般人物……

老者暗忖之间,忽见一页诗笺从李白衣袍中滑出,微风一吹正着自己脚畔,于是顺势捡起,心想正可借此相识。

拾起诗笺的一刻,老者猛然怔住了,头顶像是响起了无数个炸雷——因为映入他眼帘的是这样一首诗:

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

蚕丛及鱼凫,开国何茫然!

尔来四万八千岁,不与秦塞通人烟。

一口气读完这首参差错落,长短不齐而又奇思纵横,天马行空的诗篇,老人彻底震惊了:我勒个去!诗还可以这样写?!如此自由又如此瑰丽奇幻!!

顾不得初识的矜持,老人急奔过去,紧紧握起了李白的双手:敢问阁下高姓大名?我看你简直不是人!……是被贬人间的神仙吧,凡人岂能有如此鬼斧神工之作!

李白被这突如其来的动作惊了一跳,斜睨到桌上的诗笺后,心下顿时明了:在下蜀人李白。敢问…?

“哦哦,忘了自我介绍,老朽乃太子宾客贺知章。”

没错,这位老者正是神句“二月春风似剪刀”的作者——当时的文坛第一大V贺知章。两人因诗相识,倾盖如故,当即金龟换酒,痛饮狂歌。

接下来的事情就不难预料了,有了文坛大V的加持,李大哥就此一炮而红,名动京城,逆袭之路就此开启。

果然,是金子总会发光的。

白酒新熟山中归,黄鸡啄黍秋正肥。

呼童烹鸡酌白酒,儿女嬉笑牵人衣。

高歌取醉欲自慰,起舞落日争光辉。

游说万乘苦不早,著鞭跨马涉远道。

会稽愚妇轻买臣,余亦辞家西入秦。

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

运气来了有时候挡都挡不住。

遇到贺知章后李白的诗名日渐隆盛,再加上道士吴筠和玉真公主的举荐,四十二岁这年终于喜从天降,朝廷召其入京!

李白喜不自胜,仰天大笑出门去:哈哈哈,早就说了,老子会一飞冲天!

而其进宫后的情景也颇具浪漫色彩:

据说玄宗接见李白时,见其神气高朗,轩轩然若霞举,不觉忘却万乘之尊,亲下步辇以迎之。按理说,这已是极隆重的礼遇了,而接下来发生的一幕,才真正超出了所有人的想象:

以七宝床赐食,御手调羹以饭之。

啧啧,不仅赐给李白镶满七彩宝石的华贵坐具,还亲手为其盛饭夹菜,就差喂到嘴里去了!(玄宗你太不矜持了,贵妃看到怎么想……)

在中国古代诗歌史上,以布衣身份成为皇帝的座上宾,并能受如此礼遇者,李白之外,再无他人——由此可见,只要才华高,没有什么不可能啊!

沉浸在巨大荣耀中的李白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希望:苍天你个大地!哥那“济苍生,安社稷”的远大理想终于有机会实现啦!

然而很快他将会发现,这一切不过是一个美丽的误会。

李白一直深信自己是一个超一流的政治家。

应召入京后他满心以为自己从此可一展治国安邦,文韬武略之大才,没想到玄宗递给他的却只是一支粉饰太平,吟风赏月的诗文娱乐之笔!

客观讲,对普通文人来说,从一介布衣一跃成为皇帝身边的诗文供奉,已然是能够想象的人生最高峰了。

可我们李大哥是什么样的人物?什么样的自信?什么样的抱负?!

对于自己的理想,他是绝不肯打半点折扣的。于是短暂的荣耀感褪去之后,无尽的失落开始涌上心头,他又开始嗜酒狂饮了……

日与饮徒醉于酒肆。玄宗度曲,欲造乐府新词,亟召白,白已卧于酒肆矣,召入,以水洒面,即令秉笔,顷之成十余章,帝颇嘉之。——《旧唐书》

有诏供奉翰林。白犹与饮徒醉于市。——《新唐书》

除史书记载外,将李白这段时间的醉饮生活描绘的最为形象传神的当属迷弟杜甫的《饮中八仙歌》:

李白一斗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

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

人人都说伴君如伴虎,李大哥这工作态度简直就是把玄宗当hellokitty啊!!

虽然日日沉醉,好在并没有耽误为玄宗贵妃填词助兴,著名的《清平调》三首即出于此时期:

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

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

一枝红艳露凝香,云雨巫山枉断肠。

借问汉宫谁得似,可怜飞燕倚新妆。

名花倾国两相欢,长得君王带笑看。

解释春风无限恨,沉香亭北倚阑干。

这三首诗以花喻人,以人比花,语语浓艳,字字流葩。玄宗贵妃兴致倍增的同时,对李白沉醉之下却依然能如此文思敏捷亦是甚为嘉许。

名花美人,宫廷宴乐。莺歌燕舞中没有人注意李白落寞的眼神:帝王虽近在眼前,理想却依然千里之遥……

这样的日子跟从前又有什么分别?!

除了理想与现实带来的巨大落差,很快,李白在长安的生活又有了新的困境。

虽然所谓“力士脱靴”“国忠捧砚”多半为后人戏说,但是为何这些故事会附会在李白身上呢?根本原因还在于他放浪不羁,率性而为,让人觉得这些故事符合他“戏万乘若僚友,视俦列如草芥”的傲岸风采。

终日沉醉,消极怠工却深得玄宗宠爱,在复杂的宫廷环境中,这番言行做派惹人眼红嫉妒,进谗使坏实在是太正常不过了……

君王虽爱蛾眉好,无奈宫中妒杀人。

青蝇易相点,白雪难同调。

谗惑英主心,恩疏佞臣计。

宫廷的约束,同僚的诋毁,政治理想无处施展的愤懑,让原本放旷山林,潇洒自在的李白不堪忍受,于是不到两年他就向玄宗上书请还了!

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

玄宗虽爱其才,但也深感其性情并不适宜在宫中任事,于是顺水推舟,赐金放还,给了李白一个非常体面的台阶。

出川之后用了十几年的时间才走到了天子的跟前,政治理想刚刚有了起步的门槛,李白却如此轻易地放弃了!

其实翰林待诏并非没有机会转任正式官职,中唐时期带领刘禹锡,柳宗元发起永贞革新的王叔文也曾是“以棋待诏”,而后步步为营进入权力的核心阶层。

可惜李白没有这样的耐心,他唯一能接受的成功方式就是被邀出山,骤然立功,而后功成身退,高卧云林。

太浪漫太理想主义了!——这世间哪有什么事能一蹴而就呢?

“也许每个人出生的时候都以为这天地是为他一个人而存在的,当他发现自己错的时候,他便开始长大。”

从这个角度讲,李白或许只是个一辈子都没长大的孩子。

《宣州谢朓楼饯别校书叔云》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

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长风万里送秋雁,对此可以酣高楼。

蓬莱文章建安骨,中间小谢又清发。

俱怀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揽明月。

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销愁愁更愁。

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

——政治理想暂时幻灭了,那就重拾曾经的修仙大业吧。

对于修仙,李白是认真的,其实他做什么事都很执著:

昔与逸人东岩子隐于岷山之阳,白巢居数年,不迹城市。养奇禽千计。呼皆就掌取食,了无惊猜。

你看,道教讲究天人合一,万物一体,于是李大哥十几岁就与恩师赵蕤隐居在青城山,一隐就是好几年,还养奇禽千计,一呼即应,完全实现了人与自然的大和谐啊!

赐金放还后,李白更亲往山东接受“道箓”,也就是考取了官方的道士文凭,成为一名正式的注册道士。

五岳寻仙不辞远,一生好入名山游。

作为道士自然更要云游天下了,离开长安后十余年间他漫游梁宋,东去吴越, 北上幽燕,一生脚步所到之处,不知秒杀多少现代人。

不问世事的日子是快乐的:

两人对酌山花开,一杯一杯复一杯。

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抱琴来。

嗯,能过这么逍遥任性的生活,我也不做什么翰林待诏。

懒摇白羽扇,裸袒青林中。

脱巾挂石壁,露顶洒松风。

哎呀,天太热扇子也懒得摇了,直接裸着吧,头巾也脱下来,阵阵松风吹过头顶,好凉快哦!

——啧啧,还修个什么仙啊,这小日子就连神仙也艳羡吧。

李大哥从此就这样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吗?

一个心中有梦而又无处可追的人,稍一清醒就会被漫天的孤独和痛苦包围……

众鸟高飞尽,孤云独去闲。

相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

渺渺天地,一人独坐,众鸟孤云也离我而去,敬亭山,为什么你不走?

真好啊,还有你懂我……

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

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

月既不解饮,影徒随我身。

暂伴月将影,行乐须及春。

我歌月徘徊,我舞影零乱。

醒时相交欢,醉后各分散。

永结无情游,相期邈云汉。

其实我的知己不止有敬亭山,还有月亮和我的影子,它们常常陪我一起喝酒……

这两首都是李白脍炙人口的名篇佳作,可以说这两首诗写得有多好,李白的孤独就有多深……

孤独,是天才的宿命……

凤凰台上凤凰游,凤去台空江自流。

吴宫花草埋幽径,晋代衣冠成古丘。

三山半落青天外,二水中分白鹭洲。

总为浮云能蔽日,长安不见使人愁。

为什么总还是忍不住眺望长安的方向?为什么总还是不能平息心中的渴望?

梦想的声音太清晰了,我无法假装听不到。

就在李白再度为梦想无处伸展的痛苦所包围时,彻底改写他人生轨迹的安史之乱爆发了!

平生所负之合纵连横,御行天下的王霸之术此时不用,更待何时!

自认胸中有退敌之策的李白不顾凶险在大家纷纷南逃之际逆流北上,希望能够面见玄宗以献灭胡大计。可惜战况急转直下,北去之路已均为叛军所断。李白只得折身南下,避祸于庐山屏风叠,伺机而动。

抚剑夜吟啸,雄心日千里。

誓欲斩鲸鲵,澄清洛阳水。

这期间李白夜夜忧心:国家都到什么地步了,这帮孙子们还不来请我出山!!

此时逃到成都的玄宗下诏施行诸王分镇,共平叛乱,其中奉命守卫长江流域的是皇子永王李璘。其得令后一边集结兵力粮草,一边广募仁人志士。

枪杆子要有,笔杆子自然也不能少,放眼天下还有谁比李白的文章好?永王亲派手下三顾茅庐,力邀李白出山。

国难当头,匹夫有责再加一展胸中丘壑的平生夙愿,对李白来说这绝对是一个无法拒绝的机会:千秋功名,在此一搏!

此时豪气冲天的李白哪里会料到前面迎接他的不是“谈笑三军却”的奇功伟业,而是200万伏的高压线。

天真的李白对当时的形势非常乐观,他以淝水一战,扭转乾坤的东晋谢安自比,坚信自己出马扫平胡虏易如反掌:

但用东山谢安石,为君谈笑静胡沙!

可惜两个月后,一切幻想灰飞湮灭。

因为玄宗下诏之时,并不知道太子李亨已在灵武继位!一山岂容二虎,李亨(唐肃宗)深感重兵在握的李璘对自身皇权是大大的威胁,勒令其交出兵权,退守成都。

李璘则拒诏不从:天下大乱,谁能收复江山还不一定呢,缘何我不能一搏?!

就这样,李白满心报国杀敌,结果连安史叛军的影子还没见到,永王的军队就被新皇帝当做造反派讨伐,李璘兵败被杀。

李白则瞬间变成了政治斗争的牺牲品:以附逆之罪在九江被捕入狱!

在狱中他悲愤难平,写下了生平中最为悲怆的诗句:

兄九江兮弟三峡,悲羽化之难齐。

穆陵关北愁爱子,豫章天南隔老妻。

一门骨肉散百草,遇难不复相提携。

不好我者何忍临危而相挤!

遭此大难,却手足飘零。兵荒马乱中自己的孩子们还滞留在山东,妻子隔在江南,一家人分散各地,无法互相扶助……懂我冤屈的人自然能体恤我的苦衷,不待见我的人又何必再落井下石!

我本不弃世,世人自弃我。

是的,李白此时的处境,恰如杜甫所言:世人皆欲杀,吾意独怜才!

不过他只说对了一半,“独怜才”的并不只有他一人,事实上还有一些身为李白粉丝的官员也在积极为其奔走斡旋,最终李白才保住了性命,被判长流夜郎。

李白的二次从政就这样以惨烈的悲剧而收场了,此时他已经57岁。

其实老天对诗人们总还是格外垂爱的。

比如他们一旦遭遇灭顶之灾,就总会出现一些促使天下大赦的政治事件,然后诗人正可由此脱困,比如王勃,骆宾王坐牢时都是如此。

李白也不例外,流放夜郎途中,因为关中出现严重旱情,朝廷大赦天下,李白重获自由之身!

喜从天降!老天爷也知道我是冤屈的啊!

生活再现曙光,李大哥顷刻间满血复活:

朝辞白帝彩云间,千里江陵一日还。

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

这心情是何等之欢畅,何等之飞扬!

仿佛毕生的挫折与委屈都尽数甩在了飞驰的船舷之后……

愿你出走半生,归来仍是少年。——在我眼里,再也没有人比李白更担得起这句话了,从来想象不出他年老的样子,因为他真的从未老去啊!

无论经历了多少磨难与失败,只要有一线光明与希望,他总会立刻原谅生活,重新充满阳光与斗志,在赦还的路上他简直忍不住要醉舞高歌了:

愿扫鹦鹉洲,与君醉百场。

啸起白云飞七泽,歌吟渌水动三湘。

莫惜连船沽美酒,千金一掷买春芳!

每每读至简直令人热泪横流:该是有多么的热爱生活,热爱生命,才能在经历了种种绝境之后在58岁的花甲之龄写出这等青春洋溢的快意之句!

多么浪漫,多么可爱的李白!!

可惜,上天留给他的时间终究不多了。

遇赦放归之后李白依然没有放弃建功立业的抱负,61岁的他再次踏上追梦的旅程,准备北上参军,痛击敌虏!

豪情依然万丈,可惜他的身体却支持不住了,中途抱病,李白只得折往安徽当涂投奔在此为官的族叔李阳冰。

762年11月,是夜,月华如水。

仿佛是冥冥之中的指引,李白携酒来到采石江畔,荡舟而行,立在船头的他最后一次喝得酩酊大醉。江面的倒影里,曾经那个心雄万夫的年轻人已然两鬓星星。

出川时立下的豪言壮语,终究我没有做到……故乡对不起,我再也回不去了……

富贵与神仙,蹉跎成两失。

满怀着激情在这人间热烈地追求了一世,最终还是两手空空……

死不足惧,我只遗憾至死没有知音,千秋万载之后,可会有人为我哭泣?可会有人真正懂我?!

凄凄苦笑中李白向孤悬的明月举起了酒杯,高吟出人生最后的绝唱:

大鹏飞兮振八裔,中天摧兮力不济。

馀风激兮万世,游扶桑兮挂石袂。

后人得之传此,仲尼亡兮谁为出涕?

罢罢罢!本是为梦而来,既已无力追赶,何不归去?

他豪饮最后一杯,纵身俯向江面那一片光明……

忽而,刹那间水面翻飞,一头长鲸冲水而出,直上云天!鲸背上的白衣少年衣袂飘飘,一如四十年前与樵夫偶遇时那般顾盼生辉……

尘缘已了,从此他终于可以真正“倚剑天外,挂弓扶桑,浮四海,横八荒,出宇宙之寥廓,登云天之渺茫”了!

李白,九天之上你耍得开心点!

给了我们那么多浪漫诗情的李白,理应有一个如此浪漫传奇的谢幕。

真假已不重要,这是人间对他最后的祝福。

从现世的角度讲,李白的一生诚然是不得志的,他最热烈追求的功名与神仙,最终都是大梦一场。他的悲剧还在于明明是不世出的天才诗人,却偏偏认定自己是天生的政治家。

然而也正是这种严重的自我认知偏差和极端的理想主义,才造就了一个如此极致浪漫的诗人。

古往今来,再也没有哪个诗人比李白活得更率真,自我意识更强烈,他所有的喜怒哀乐,全都袒露于外,毫不掩饰,痛苦与欢乐都达到了最极限。

“人类的一切情感,他都写过。人类的心灵所能到达的最邈远的地方,他都到过。”

所以人人心中都有一个李白,李白是另一个我们想要而没有勇气去做的自己。

但是,好在我们还有他的诗。

人生得意之时,李白的诗让我们驰骋八极,神游宇宙,将心中的快意和豪情扩张到极处:

登高壮观天地间,大江茫茫去不还;

黄河落天走东海,万里写入胸怀间;

人生得意需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

人生达命岂暇愁,且饮美酒登高楼;

俱怀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揽明月!

失意之时,李白的诗让我们痛快淋漓,洗尽愁怨,大泄心中块垒:

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

黄金白璧买歌笑,一醉累月轻王侯;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盖自有诗人以来,我未尝见大泽深山,雪霜冰霰,晨霞夕霏,千变万化,雷轰电掣,花葩玉洁,青天白云,秋江晓月,有如此之人,如此之诗。——北宋徐积《李太白杂言》

李太白、杜子美以英玮绝世之姿,凌跨百代,古今诗人尽废!——苏轼

你一生渴求激昂青云,建功立业,如今,无数王侯将相已成粪土,而你的万千诗篇却早已融入中华民族的血脉与基因,堪与天地日月争辉。

你总望羽化成仙,长生不老,一个被千秋万世铭记的人,从不曾真正死去。

你生前的所有理想终究都以更伟大、更永恒的方式兑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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