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原审原告)吴??,香港居民
委托代理人何明,广东君孺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张帆,广东钧霆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黄??,住:???。
委托代理人杨程,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吴??为与被上诉人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深圳市???区???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查明,原告吴??于????年??月16日,通过中国银行深圳市汾行的账户向被告黄??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的账户中转帐汇款295500元,“用途及附言”栏中注明:购房。????年??月24日,原告再次通过相同嘚方式向被告转账汇款685000元,“用途及附言”栏中注明:借款????年??月25日,原告通过中国银行的账户向原告弟弟吴某的账户转账汇款)。 2、案件的状态如显示为“已结案”的 有可能只是法院所做的程序性结案,不代表被执行人已完全履行尚存在法院再次恢复的可能。案件状态如显示为“执行中”仅代表收录到本站时的状态不代表当前状态,有可能当前案件业已结案请您自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