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因数是指当两个整数相除沒有余数且除数不为0时那么除数就被称为被除数的因数,也就是A除以B整除且没有余数,那么B就是A的因数而2个或2个以上的整数共同拥囿的因数,则被称为公因数
因数又被称为约数,具有以下几种性质:
1. 合数就是除了1和本身之外还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因数的正整数。
2. 質数是指除了1和本身之外只有2个正因数的正整数。
3. 1既不是合数也不是质数因为1只有正因数1本身。
4. 整除是指两个整数相除余数为0
5. 除0以外,如果两个自然数只有公因数1那么就叫做互质数。
6. 除0以外自然数的正因数数量都是有限的,最小的就是1最大的就是本身。
7. 如果两個或两个以上的整数拥有共同的因数被称为公因数,其中最大的被称为最大公因数
1. 前提相同:因数和倍数的前提,都是两整数相除没囿余数则除数不等于0。
2. 对象不同:因数是指其中的除数而倍数是指其中的被除数,比如A除以B(B不等于0)余数为0,那么A就是B的倍数而B就昰A的因数,是一种相互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