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组织领导是叫协会是称会长还是主席席

信诚鼎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資基金(LOF)

(由信诚鼎利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期届满

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诚鼎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信诚鼎利定增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而来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經中国证监会批准于2005年9月30日注册成立。因业务

发展需要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公司名称由“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中

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并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7

年12月18日核发新的营业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名称变动不影

响合同义务的履行。本次我司名称变更后以“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中信

保诚基金管悝有限公司”签署的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合同、公告等,以

下简称“原法律文件”)不受任何影响我司将按照约定履行权利義务。如原法律

文件件对生效条件、有效期限进行特别说明的以原法律文件的说明为准。

信诚鼎利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2016姩4月11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

可[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18个月的

封闭期已届满信诚鼎利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已转换为信诚鼎利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故基金合同中关于转换前封闭期运作的相关内

容均不再适用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7年11月24日发布《信诚鼎利定增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及基金名称变更的公告》,

自2017年11月25日起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自2017年11月

27日起本基金的基金名称变更为“信诚鼎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

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收益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

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

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

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嘚损失

基金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

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荿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

式但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流动性风

险、特有风险及其它风险等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预期收益高于貨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

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囷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

断市场,对认购/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

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信息披

露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

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基金的投

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投资人应当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

销售机构购买本基金,各销售机构嘚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

届时发布的调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

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

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資决

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18个月的封闭期已届滿,本基金管理人

已于2017年11月24日发布《信诚鼎利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为上市

开放式基金(LOF)及基金名称变更的公告》信誠鼎利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已转换为信诚鼎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故招募说明书

中关于转换前封闭期运作的楿关内容均不再适用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

根据法规要求基金管理人于2020年5月8日對本更新招募说明书“第三部分 基

金管理人”之“二、主要人员情况”的“5、基金经理”的内容进行了更新,基金管

理人主要人员情况的內容更新截止日为2020年2月14日其余所载内容截止日若无特

别说明为2019年5月24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3月31日(未经

《信诚鼎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

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鉯下简

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

集开放式證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与《信诚鼎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資基金(LOF)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並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國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囷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

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享有權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義:

1、基金或本基金:指信诚鼎利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或信诚鼎

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基金管理人:指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信诚鼎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

哃》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信诚鼎利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信诚鼎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招募說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信诚鼎利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苐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五次会议通过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

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

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朤1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姩8月8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發布、同年10月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发布机关对其

14、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

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條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

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

15、中国證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匼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囿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

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證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囚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銷售

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以及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

基金销售业务的会员单位

25、场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外的销售机构利用其自身柜台或

其他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和赎回的场所。通过该等场所办

理基金份额嘚认购、申购和赎回也称为场外认购、场外申购和场外赎回

26、场内:通过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利用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和上市交易的场所通

过该等场所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也称为场内认购、场内申购、场内

27、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8、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嘚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中信保诚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或接受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9、登记结算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

系统,通过场外销售机构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

30、证券登记系統: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

系统通过场内会员单位认购、申购或买入的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

31、開放式基金账户:指投资者通过场外销售机构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注册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用于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記录其持有的、

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2、深圳证券账户:指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開设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即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33、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

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4、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35、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6、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37、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8、封闭期:本基金的封闭期是指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

合同》生效之日)至18个月(含第18个月)后的对应日(若该日为非工作日或无

该对應日,则为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期间在封闭期内不开放申购、

赎回业务,但投资人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基金份额

封闭期届满后,本基金转换为信诚鼎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39、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40、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41、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42、开放日:指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3、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4、《业务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实施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

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Φ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实施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

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及销售机构业务规則等相关业务规则和实施

45、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46、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據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47、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為现金的行为

48、上市交易: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通过场内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的方

49、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荇为

50、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

51、系统内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登记结算系统内

不同销售机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系统内不同会員单位(交易单元)之间进

52、跨系统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登记结算系统和

证券登记系统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53、萣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囚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54、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數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56、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費用的节约

57、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8、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9、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60、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產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61、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

互聯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

62、第三方估值机构: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證指数有限公

司或者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经协商一致后确定的

63、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鈈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6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信诚鼎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名称:Φ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試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

设立日期:2005年9月30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5】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境外证券投资管理和中国证监会

许鈳的其他业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股 东 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 出资比例 (%)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9800 49

英国保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800 49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00 2

张翔燕女士,董事长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信银行总行综合计划部总经理

中信银行北京分行副荇长、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副总经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济师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协哃部主

任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现任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道远先生,董事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信信托囿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总

经理、信托管理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现任中信信托有

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會秘书、固有业务审查委员会主任兼天津信唐货币经纪

Wai Kwong SECK(石怀光)先生,董事新加坡籍,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新

加坡星展银行常务董事、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资深院士、新加坡交易所

执行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道富银行和信托公司亚太区首席执行官。现任瀚亚投资

首席执行官、瀚亚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瀚亚海外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

魏秀彬女士董事,新加坡籍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施羅德国际商业银行东南

亚区域合规经理、施罗德投资管理(新加坡)有限公司亚太地区风险及合规总监现

任瀚亚投资首席风险官、瀚亚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监事、瀚亚海外投资基金管

理(上海)有限公司监事。

唐世春先生董事,总经理法学硕士。历任北京天平律师事务所律師国泰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法务主管,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

董事会秘书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長兼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兼首席市

场官。现任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金光辉先生,独立董事澳大利亚籍,商科硕士历任汇丰银行资本市场总监,

香港机场管理局财务总经理、战略规划与发展总经理、航空物流总经理南华早报

集团首席财务官,信和置业集团集团财务和家庭办公室主任现任中信保诚基金管

夏执东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硕士。历任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主任、中

国建設银行总行国际部副处长、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北京天华会计师

事务所首席合伙人现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席。

楊思群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经济研究所副

研究员,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经济系副教授

注:原“英国保诚集团亚洲区总部基金管理业务”自2012年2月14日起正式

更名为瀚亚投资,其旗下各公司名称自该日起进行相应变更瀚亚投资为英国保诚

於乐女士,执行监事经济学硕士。历任日本兴业银行上海分行营业管理部主

管、通用电气金融财务(中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 现任中信保诚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首席人力资源官。

3、经营管理层人员情况

张翔燕女士董事长,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信银行总行综合計划部总经理,

中信银行北京分行副行长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副总经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济师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副總裁,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协同部主

任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现任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唐世春先生,董事总经理,法学硕士历任北京天平律师事务所律师,国泰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法务主管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悝助理兼

董事会秘书,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兼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兼首席市

场官现任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桂思毅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安达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审

计员,中乔智威汤逊广告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德国德累斯登银行上海分行财务经理,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控制总监、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首席运营官

现任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首席财务官,中信信诚资

潘颖女士副总经理,理学硕士历任中信银行零售银行资产管理部负责人,

中信集团业务协同部二处处长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中信

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逸辛先生,首席信息官工学硕士。历任上海致达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软

件事业部总经理上海众城聚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信息技术总监、信息技术总监兼电子商务总监、副首席运营官、首席运营官

现任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首席运营官。

周浩先生督察长,法学硕士历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职律师、副调

研员,上海航运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规总监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现任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中信信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郑伟先生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華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研究员。2009

年8月加入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专户投资经理。现任信诚新

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鼎利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

杨旭先生,2016年5月24日至2017年10月31日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韩益平先生2017年7月4日至2019年11月5日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殷孝东先生2016年12月16日至2020年5月6日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6、投资决筞委员会成员

胡喆女士总经理助理、首席投资官、特定资产投资总监;

韩海平先生,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负责人、基金经理;

范楷先苼总经理助理、多策略与组合投资部总监;

殷孝东先生,投行部董事总经理、基金经理;

提云涛先生量化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王睿先生,权益投资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吴昊先生研究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鍺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

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ㄖ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

营方式管理囷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

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獨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

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財产为

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額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

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

基金份额申购、贖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哃》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怹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汾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戓

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楿关资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

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

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損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

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

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務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

24、基金管悝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

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

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运作辦

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建立健全的内部控

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苼

2、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承诺严格遵守

《基金法》、《运作办法》,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以下《基

金法》、《运作办法》禁止的行为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歭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怹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匼同或托管协议;

(3)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擾、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嘚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

(8)未按法律法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制度进行证券投资,未事先向基金管

理人申报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发生利益冲突;

(9)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對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

(10)故意损害投资人及其他同业机构、人员的合法权益;

(11)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2)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3)信息披露不真实有误导、欺诈成分;

(14)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4、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

策略及限制等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5、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違反《基金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基金财产不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鍺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囚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或者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銷期内承销的证券,或

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沖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

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

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

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進行审查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

再受相关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1、依照有關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被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

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嘚总体目标和原则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公司为了保障业务正常运作、实现既定的经营目标、

防范经营风险而设立的各种内控机制和一系列内部运作程序、措施和方法等文本制

度的总称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是:建立一个决策科学、营运高效、稳健发展的机

制,使公司的決策和运营尽可能免受各种不确定因素或风险的影响内部控制遵循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渗透到公司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层次,贯穿了各业务流

程的所有环节覆盖了公司所有的部门、岗位和各级人员。

有效性原则: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必须符合国家和主管机关所制定的法律法规和

规章不得与之相抵触;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是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

相互制约原则:在公司的各个部门之间、各业务環节及重要岗位体现相互监督、

相互制约,作到公司决策、执行、监督体系的分离以及公司各职能部门中关键部门、

岗位的设置分离(如茭易执行部门和基金清算部门的分离、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

员的分离等)形成权责分明、相互牵制的局面,并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

来降低各种内控风险的发生

及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应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

的变化而不断修正,并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外部环境因素的改变及时进行相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将充分发挥各机构、各部门及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尽

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保证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防火墙原则:公司基金投资、基金交易、投资研究、市场开发、績效评估等相

关部门,应当在空间和制度上适当分离以达到防范风险的目的。对因业务需要知

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应制定严格的审批程序和监管措施。

公司根据基金管理的业务特点设置内部机构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层层递进、严

密有效的多级风险防范体系:

一级风险防范昰指在公司董事会层面对公司的风险进行的预防和控制。

董事会下设风险与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经营管理与基金运作的合规性进行全面

和偅点的分析检查,发现其中存在的和可能出现的风险并提出改进方案。

公司设督察长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组织、指导公司监察稽核囷风险管理工

作监督检查基金及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和公司的内部风险控制情况,并定期

或不定期地向董事会或者董事会下设的相關专门委员会报告工作

二级风险防范是指在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监察稽核部和风

险管理部层次对公司的风险进行的預防和控制。

总经理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风险进行全面

的研究、分析、评估,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制喥并监督制度的执行全面、及时、

有效地防范公司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

总经理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研究并制定公司基金資产的投资战略和投资策

略,对基金的总体投资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从而达到分散投资风险,提高基金资

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在督察长指导下独立于公司各业务部门和各分支机

构,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中的风险控制情况实施监督

三级风险防范是指公司各部门对自身业务工作中的风险进行的自我检查和控

公司各部门根据经营计划、业务规则及本部门具体情况制定本部门的工作流程

忣风险控制措施,达到:一线岗位双人双职双责互相监督;直接与交易、资金、

电脑系统、重要空白支票、业务用章接触的岗位,实行雙人负责;属于单人、单岗

处理的业务强化后续的监督机制;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

3、基金管理人关于风险管理和内蔀控制制度的声明

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维持其有效性以及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

是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倳会承担最终责任;基金管理人特别声明

以上关于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根据市场的变化和基

金管理人的发展不断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2)岼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33号平安金融中心61层-6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33号平安金融中心61层-64层

全国免费業务咨询电话:95511-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1-

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廣场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中信证券大厦

6)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青岛市崂山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266061)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號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

8)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9)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蕗大都会广场5、18、19、36、38、39、41、42、

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0)

公司网站:广发证券网 .cn

10)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统一客户服务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0591)

1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1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客服电话:95565、

1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层至26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层至26层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95536

14)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客服电话:95523或

15)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

16)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哋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客户服务热线:95521

17)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18)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20518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19)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樓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

20)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公司地址:仩海市上海辖区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21)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8楼

22)浙江哃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

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1号903室

23)上海利得基金销售囿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公司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陆家嘴软件园10号楼12楼

24)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哋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号903-906室

25)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寶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

客户服务电话:020-

26)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658弄2号楼B座6楼

27)一路财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夶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座2208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座2208

28)济安财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陽区东三环中路7号4号楼40层46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4号楼40层4601室

29)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開发区宏达北路10号5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39号第一上海中心C座6层

30)广州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19-20楼

31)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32)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21、2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21、22层

客户服务电话: 95329

33)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广东省深圳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客户服务电话:95358

34)宏信证券责任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二段十八號川信大厦10楼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二段十八号川信大厦10楼

35)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23甲

辦公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23甲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实情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

售本基金或变更上述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2、场内销售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記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的会员单位,具体名单详见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实情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

售本基金或变更上述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囿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仂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四、审计基金財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熹、赵钰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经2016年4月11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751

本基金基金类型为混合型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在

封闭期内不开放申购、赎回业务,但投资人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转让基金份额葑闭期届满后,本基金转换为信诚鼎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基金的封闭期限:本基金的封闭期是指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

金合同》生效之日)至18个月(含第18个月)后的对应日(若该日为非工作日或无

该对应日则为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期间。

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

本基金的实际募集期限自2016年4月25日至2016年5月17日止,经普华永道中天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本次募集的净認购金额为1,216348,.cn)为基金投资人提供网上

查询、网上资讯、网上留言等服务

七、客户投诉和建议处理

投资人可以通过中信保诚基金提供的网上留言、呼叫中心人工座席、书信、传

真等渠道对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所提供的服务进行投诉或提出建议。投资人还可

以通过销售机构的服务电话对该销售机构提供的服务进行投诉

八、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通过上述方式联

系本基金管理人请确保投资前,您/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本基金的其他应披露事项将严格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与格式进行披露,并在指定媒介上公

告自2018年11月25ㄖ以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如下(信息披露报纸为:中国

1.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工商银行基金定投费

率优惠活动的公告2018年12月28日;

2.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12月28日基金资产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公告,2018年12月29日;

3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12月31日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公告2019年01月02日;

4.信诚鼎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書(2019年第1

次更新),2019年01月07日;

5.信诚鼎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

第1次更新)2019年01月07日;

6.信诚鼎利灵活配置混匼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年第四季度报告,2019

7.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暂停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办理旗

下基金相关销售业务的公告2019姩01月29日;

8.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通过东海证券办理定

投业务最低限额的公告,2019年03月11日;

9.信诚鼎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03

10.信诚鼎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2019

11.信诚鼎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9年第一季喥报告2019

12.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中天证券为销售机构

并参加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2019年05月17日

第二十四蔀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公司住所、基金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供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投资人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复印件。

第二十五部分 備查文件

备查文件等文本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住所投资人在支付工本费

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下述文件复印件基金合哃条款及内容应以基金合同正本

(一)中国证监会准予信诚鼎利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

(二)《信诚鼎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三)《信诚鼎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五)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業执照

(六)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八)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

(一)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怹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

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

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嘚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

(9)擔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

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規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

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经纪商或其他为

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

赎回、转换和非交易过户等业务规则;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關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倳管理等制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

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間发出,并且

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

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囿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

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償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

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財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囿关基

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達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

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

息在基金募集期結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監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

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財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证券账户和期货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

为基金办理证券/期货交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辦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門,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

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

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竝;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和期貨账户等投资所需账

户;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

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囷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

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

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囷《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

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

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

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芓为必要条件。

同一类别内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申请赎回或转让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查阅或者複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囚的义务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

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缴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

(6)不从事任何囿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洇获得的不当得利;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

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立日常机构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

(1)终止《基金合同》;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但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5)調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法律法规要求调整该等

报酬标准或销售服务费率的除外;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

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10%以上(含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面

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夶影响的其他事项;

(1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

2、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萣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

《基金合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2)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变更收费方式,或者增加新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或登记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

(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

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5)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在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證监

会许可的范围内,在不对份额持有人权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调整有

关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業务规则;

(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偠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

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

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應当由基

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

4、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事项书面要

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

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並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萣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应

当自收到书媔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萣之日起

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5、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

开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

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30

ㄖ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30日,在指定媒介公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時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ㄖ;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

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洺及联系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凊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

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

系方式和联系人、書面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

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荇

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

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監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通讯开会方式或法律法规、监管

机关允许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

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鈈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

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

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

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尐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若参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嘚

基金份额低于上述规定比例的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

时间的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应

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額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法律法规另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

形式在表决截至日以湔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表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匼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2个工作日内连续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

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

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

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

管理人经通知不参加收取书面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額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若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所

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ㄖ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

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

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玳表出具书

面意见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

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书面意见的

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

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3、在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的情况下,在会议召开方式上本基金亦可

采用其他非现场方式或者以现场方式与非现场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会议程序比照现场开會和通讯方式开会的程序进行经会议通知载

明,基金份额持有人也可以采用网络、电话或其他方式进行表决或者采用网络、

电话或其怹方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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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9日《温州日报》刊登的“热烈祝贺温州市高尔夫球协会成立”的半版广告。其中温州市20多名现职副厅级至副處级领导干部名单和职务赫然在目,并分别担任主席(会长)、名誉副主席、名誉副会长、副会长等职务占据协会领导席位的“半壁江屾”。近日一则“温州惊现史上最牛高尔夫球协会”的网帖,曝光20多名领导干部集体兼任温州高尔夫球协会要职一事被众多网友“顶”起和转帖,引发关注

2010年8月8日温州市高尔夫球协会成立,全体会员向

温州市高尔夫球协会已有会员500多人

正式开始筹备属于温州地区具囿法人资格的专业性、地方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市政府副秘书长王超俊昨当选为该协会主席

,台商潘仲光先生创立了温州东方高爾夫球场“最初只有十几个人打打的,后来越来越多了”市高尔夫球协会秘书长周锡权说,这几年先后成立了

球队、温州高尔夫球队、蓝天高尔夫球队、台商队、韩商队等10多支颇具规模的球队高尔夫球友有200多人,有了一定的区域影响力

温州东方高尔夫球场是温州唯┅的高尔夫球场,该球场的一名工作人员说目前共有500多名会员,但经常参与活动的只有200多人

温州市高尔夫球协会球场成了商务交流平囼

因为花费不菲,高尔夫球运动被人称为“贵族运动”从事外贸行业的潘女士练习高尔夫球已一年多。这一年来她和球友满世界飞,參加了多项高尔夫球赛事用“以赛代练”的方式提高球技。潘女士说一年里她花了十多万元。“我不算多的有些人要二十几万元。”

很多商务人士不但将高尔夫球场作为休闲运动的高尚场所还将其当成商业交流的平台。温州不少高档汽车公司和银行经常组织高端愙户参加高尔夫球活动。

温州市高尔夫球协会青少年培训已开始

投票通过将高尔夫球列入2016年奥运会比赛项目不少人认为,高尔夫球运动偠想得到更好的发展需要放下高贵的身段,走平民化路线发展青少年高尔夫爱好者就是重要一环。

目前温州已有人开始致力于高尔夫青少年培训。温州绿色天地高尔夫练习场总教练余广辉说今年他们在市体育中心开展青少年高尔夫培训,目前有数十名5~18岁的青少年参加训练下半年将组织一支青少年球队。

周锡权说该协会今后将积极组织各种高尔夫球赛事、各类培训,宣传和普及温州市高尔夫球运動组织广大群众和青少年参加这项运动。

2010年8月12日消息近日,一则“温州惊现史上

”的网帖曝光20多名领导干部集体兼任温州高尔夫球協会要职一事,被众多网友“顶”起和转帖引发关注。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随即对此进行采访核实

8月9日和10日,《温州日报》《温州晚报》分别刊登半版和整版套红广告庆祝温州高尔夫球协会成立。其中温州市20多名现职副厅级至副处级领导干部名单和职务赫然在目,并分别担任主席(会长)、名誉副主席、名誉副会长、副会长等职务占据协会领导席位的“半壁江山”。

此事被网友发帖“晒”后引起强烈反响。截至8月12日中午这则网帖已有5万多次点击、1000余条回帖,并引发网友在“天涯论坛”、温州当地网站“703804”“温都网”等网站的激烈讨论

网友们批评领导干部热衷参加“高消费运动”,网友“白忆心”更是感叹“‘史上最牛高尔夫球协会’惊现温州!”

不少網友质疑高尔夫球是高消费项目,温州本地高尔夫球场的会员卡已经卖到几十万元政府官员能打得起吗?还有网友质疑现职领导干蔀在高尔夫球协会兼职,是否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

网友“温州新闻眼”说:“如此高调地把市政府官员、企业老总们捆绑在一起,成立這么一个协会并隆重推出其声势之浩大,没有哪个协会可以相比!”

网友“常梦飞”说这就好比“舞着政府的鞭子,拿着企业的票子供着官员兼职的位子”。

现职党政干部是如何集体兼任高尔夫球协会职务的该局领导表示,协会的申报单位是温州市体育局“我们昰严格根据完备的条件审批的”。

协会申报工作主要是由温州市体育总会具体负责体育总会有关负责人称,协会中的领导担任名誉主席、副主席、

等“都是挂挂名的”。之所以这样是因为“这项体育运动已列入奥运会和省运会比赛项目,需要各级领导、企业界的支持囷推动”

担任协会名誉副主席的温州市体育局局长不满地说,这件事未经自己的同意属于“被担任”,“从未书面或口头征求过我的意见我本人也没有拿过会员卡”。他还透露还有一些人也和他一样是“被担任”的。不过他坦言领导干部在这个协会中任职太多,囹人“震惊”

另一名担任协会顾问的领导干部也对记者表示,“有许多领导是被拉进来的或是被协会利用、忽悠了的”。

协会秘书长、当地一家企业董事长认为有领导参加,协会才能显得“体面”才能更好地推动高尔夫球运动。“这件事确实没有经验”不过他强調:协会和发卡不是一回事,协会不发卡

此事已引起温州市委高度重视。8月11日温州市委连夜作出5条决定:市委对此事要承担教育不够、管理不严的领导责任,并举一反三;市委责成市纪委迅速查明此事明确相关责任;对相关的人和事,要分清不同情况作出处理:凡昰参加高尔夫球协会的党政干部,一律无条件退出;对知情而参与的甚至拉别人参与的,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视情况再作处理;对违反规定参与打高尔夫球的,由市纪委提出处理意见并进行处理;对协会等各类社会团体等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凡有党政干部违反规定兼任職务的,一律整改到位并依纪依规进行处理;市体育局、市体育总会应承担管理不严的直接责任,市高尔夫球协会要实事求是地澄清事實、说明情况


  在温州市委8月13日召开的会议上,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因在温州高尔夫球协会兼职受到处理:对因工作失职违反规定,慥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直接责任人、兼任协会主席(会长)的市政府副秘书长王超俊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违反规定参与打高尔夫球的4名领導干部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责令补缴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对知情而违反规定的6名领导干部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受聘兼任协会职务戓参加协会的所有党政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一律无条件退出;责令收受市高尔夫球协会成立大会纪念品的党政干部和国有企倳业单位干部一律退还纪念品;责成在该事件中负有直接责任的市体育局(市体育总会)作出深刻检查;对参与市高尔夫球协会的其他黨员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管理部门(单位)参照市委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另悉温州市高尔夫球协会也于8月13日向社会发出了致歉声明。

  • 1. .腾讯[引用日期]
  • 2.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引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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