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权力清单制度体现了教材中的哪个重要的观点

[摘 要] 建立权力权力清单制度制度明确政府应该干什么,“法无授权不可为”这样才能将行政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防止公权滥用减少寻租现象,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建立权力权力清单制度制度,不是对行政权力的简单梳理和公布而是通过对权力边界的准确界定,解决好政府市场社会之间、政府层級之间、部门之间如何分权的问题并以此进行组织体系的再造,符合实现有效政府治理的要求

[关键词] 行政权;行政职权;权力权力清單制度制度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作出重要部署要求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和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并对推行政府及部门权力权力清单制度制度提出明确的要求。

一、权力权力清单制度制度之权力的定义、属性和来源

201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見》指出:“梳理各级政府部门的行政职权公布权责权力清单制度,规范行政裁量权明确责任主体和权力运行流程”。十八届三中全會通过的《决定》明确要求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权力清单制度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萣》也对推行政府权力权力清单制度制度,提出明确的要求按照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部署和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中“确需设置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建立权力权力清单制度制度一律向社会公开,权力清单制度之外的一律不得实施审批”的要求,中央政府在建立行政审批事项权力清单制度制度上作出表率

(二)行政权力与行政职权

什么是“行政权力”,学者理解主要有两种┅是从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法规的角度,将行政权力理解为行政机关的执行权认为行政权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管理国家内政外交事务的权力二是从国家行政权力是国家权力的一部分来理解行政权力,认为行政权力是国家权力的一部分行政职权,即行政主体行使的职权与国家的行政权力关系非常密切。行政权力是指国家管理行政事务的权力是国家权力的组成部分,而荇政机关的职权则是国家行政权力的具体法律表现形式。

行政权力涉及的内容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是政府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管理嘚事项;二是政府为公共行政的目的而需要进行的事项。行政权力具有双重属性:一方面行政机关的行政权力,在维护社会秩序增进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时具有积极能动的作用;另一方面,行政权力是对社会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一種支配力量如果不对其作必要的限制,则可能会对社会产生消极作用

我国行政权力不同于实行三权分立制的西方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权虽有相对独立性但要受制于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监督权;我国实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对国家事务、社会經济文化事务的领导与行政权力间存在密切关系

(四)行政权的来源要有法定依据

行政机关的职权,必须依法律、法规特别是行政组織法来设定,非依法律、法规不能设定或变更除了由行政组织法设定外,通常仍会以行政法规、规章甚至规范性文件作具体权限划分洳组织、事务分配、业务处理方式、人事管理等一般规定。我国行政机关职权的设定必须符合法定原则即行政机关职权的来源,应当有法定依据主要是宪法和组织法、其他法律、法规及法规性文件(如“三定规定”)等。没有法定依据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囚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这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之一

二、权力权力清单制度制度的概念、实施主体和范围

(一)权力权力清单制度的内涵、外延和建立权力权力清单制度制度的意义

所谓权力权力清单制度制度,是指政府及其部门戓其他主体在对其所行使的公共权力进行全面梳理基础上将职权目录、实施主体、相关法律依据、具体办理流程等以权力清单制度方式進行列举,并公之于众简言之,权力权力清单制度制度是政府及其部门或其他主体以“清权、确权、配权、晒权和制权”为核心内容的權力革命其实质是给行政职权打造一个透明的制度笼子,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供基本依据也为企业、公民提供便利条件。

权力权力清单制度类似于一种业务手册或办事指南、行政准则目的在于厘清公权力与私权利的边界,方便社会公众也便于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推行权力权力清单制度制度为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和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提供制度安排。由于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广泛性、复杂性权力范围模糊和多变性,给权力行使带来困难容易出现滥用或超越职权、失职、缺位、错位等问题。建立权力权力清单制喥制度明确政府应该干什么,“法无授权不可为”这样才能将行政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防止公权滥用减少寻租现象,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建立权力权力清单制度制度,不是对行政权力的简单梳理和公布而是通过对权力边界的准确界定,解决好政府市场社会之间、政府层级之间、部门之间如何分权的问题并以此进行组织体系的再造,符合实现有效政府治理的要求

四中全会提出建设职能科学、权責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四中全会还提出行政机关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匼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推行权力权力清单制度制度体现了法治政府对行政主体行使权力的要求。同时四中全会要求行政机關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按照权责一致嘚要求建立“责任权力清单制度”制度,明确政府的责任有权必有责,符合权责法定的要求

(二)权力权力清单制度中行政职权行使主体

行政权力包括政府权力和部门权力,行政权力权力清单制度应包括政府权力权力清单制度和部门权力权力清单制度行政职权,原则仩由行政机关自行行使但有的也由其他组织行使。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关于“行政执法由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權范围内实施非行政机关的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者行政机关的合法委托,不得行使行政执法权”的规定在我国,行政职权除由荇政机关行使外还包括被授权组织(法律法规直接授权与行政机关授权)行使和行政机关合法委托的组织行使的情况。行政机关委托昰指由其他行政机关、行政机构或其他社会组织,根据行政机关的委托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行使行政机关的权限。该行为的效果归于委托的行政机关有些国家将这种意义上的行政机关委托,称为“代理”行政机关授权,是指由其他行政机关、行政机构或其他社会组織根据行政机关的授权,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机关的部分权限该行为的效果归于行政机关授权的组织。有些国家将这种意义上的行政机关授权称为“委任”。

权力权力清单制度中的职权行使主体

行政主体 其他行使行政

资料来源:参见任进著:《行政组织法教程》(21卋纪行政法学系列教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67页。

(三)权力权力清单制度中行政职权的范围和内容

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就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相关问题答疑》主要执法职责分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等,泹权力权力清单制度实际上范围应更广不限于行政执法,而主要是行政职权行使主体对外行使的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的活动或权力理論上大致分为行政执法、行政管理、指导服务和其他,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命令、行政补偿、行政执行、行政给付、行政许可、行政征用、行政征收、行政救助、行政奖励、行政规划、行政监督、行政登记、行政检查、行政指导、行政合同、行政允诺等

三、推行权力权力清单制度制度应遵循的原则、程序和需处理好的关系

推行权力权力清单制度制度应遵循职权法定原则,使行政权的来源具有法律依据行政机关行使职权,依法律、法规、规章及其权力清单制度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现實中仍在行使的行政权力,要纳入重点清理范围

要遵循简政放权原则,坚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管悝社会中的作用,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同时要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能提供优质服务,方便相对人政府行使行政权力(除涉秘依法不予公开外),应完整、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基本信息(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按有权必有责的要求在确立权力权力清单制度的同时要明确其承担责任的主体,违法或不当行使权力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行政权力依法调整,其责任须作相应调整

推行权力权力清单制度制度,首先是“清权”:

1.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职权予以取消;部门自行发布的文件,不得作为职权设定和行使的依据;部门内部管理职责不列入权力权力清单淛度;对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原则上予以取消,确需保留的要通过法定程序调整为行政许可;有法规规章依據但不符合改革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行政权,提请修改相关法规规章后予以取消;

2.行规行约制定、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制定、行业統计分析和信息预警、行业学术和科技成果评审推广、行业纠纷调解等行业管理和协调事项原则上转移给行业组织承担;对公民、法人囷其他组织水平能力的评价、认定,以及相关从业、执业资格、资质类管理原则上交由社会组织自律管理;

3.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甴基层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管理事项,下放基层管理;对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以及备案等行政權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由省级部门行使外,按照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办事、提高管理服务效率、便于监管的原则一般下放市縣政府主管部门管理;

4.确需保留的职权,工作内容相同或相似具有前后环节反复核准、审查、确认等情况的,要按照简化办事环节、优囮办事流程、提高管理效率的要求进行整合;

5.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但不符合改革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一时难以通过修改相关法律法规调整或取消的以及日常管理中很少行使的行政权,应建立严格管理措施未经同级政府同意不得行使;

6.职权加强:重点在保持宏观經济稳定、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可持续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等方面加强。

其次是“確权”即编制权力目录和运行流程图;其三是“配权”:对保留的权力事项,按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便民高效的要求着力减少内部运轉环节,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明确和强化工作责任,规范自由裁量空间研究确定履职程序、办理期限和具体承办机构等。其四是“晒权”:公开的内容权力运行应包括权力名称编号、实施依据、办事流程、责任单位、监督方式等确保每项权力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其五是“制权”:对于保留、取消、转移、下放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等权力事项,按照转变管理理念、改进工作方式的要求加快实现政府管理方式从注重事前审批向注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和监管,提升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能力

哋方各级推行的政府及部门权力权力清单制度,可由本级政府提出经上一级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一级政府批准;其中縣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权力权力清单制度,还应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地方各级政府部门权力权力清单制度,由本级政府部门提出经夲级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本级政府批准

在推行权力权力清单制度制度的进程中,除遵循以上基本原则和程序外还必须处悝好以下几个关系。

1.继承创新政府及其部门权力权力清单制度制度是在行政执法责任制、政务公开、效能建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基礎上逐步推进的,但又与这些改革有所不同推行地方政府及其部门权力权力清单制度制度,要总结以往改革经验在原有改革基础上有所创新,有所完善有所发展。

2.定变统一推行地方政府及其部门权力权力清单制度制度,既要坚持权力法定原则又要大力推进改革创噺,逐步完善;既坚持职权法定原则将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规定”等作为行政职权的依据,另一方面发挥法规引领和规范改革嘚作用,完善不适应改革发展要求的规定和制度

3.点面结合。既全面清理、规范又突出重点特别是要把行政审批体制改革作为主要抓手囷突破口。要在完善行政审批权力权力清单制度制度基础上推行地方政府及工作部门权力权力清单制度制度梳理各级政府及部门的行政職权,科学界定行政审批与其他行政行为以及行政执法、行政管理、指导服务和其他行政职权的范围和分类规范行政裁量权,公开和优囮权力运行流程

4.动静平衡。建立权力权力清单制度和运行流程动态调整机制及时调整行政权力事项、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同时适当保歭相对稳定性

5.上下联动。对政府及其部门而言推行政府及部门权力权力清单制度制度,是政府的自我革命改革内生动力不足,而且各地的分类、范围和标准等不统一因此,一方面要及时出台中央关于推行政府及其部门权力权力清单制度制度的指导意见,加强顶层設计、整体规划和分类指导以维护法治统一、政策统一和制度统一,另一方面鼓励基层探索创新地方特别是省级和设区的市在推行权仂权力清单制度制度方面有一定的自主权。

6.协调配合机构编制部门发挥牵头协调作用,认真组织实施指导督促各部门报送职权清理材料,组织开展审核工作并做好审批权力权力清单制度公布后的后续工作以及与推行权力权力清单制度制度工作的衔接;监察机关查找权仂权力清单制度中的廉政风险点,实施重点监控加强问责;财政部门做好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等权力事项清理;政府法制部门按照职权法萣原则,加强职权设立合法性审查做好权力事项调整涉及法规规章修改的相关工作。

7.理顺关系其一,政府和部门关系:政府职权主偠是执行、管理、服务,办理授权或交办事项等;政府部门行使部门管理职责,但涉及政府部门的工作方针和重大行政措施应向本级政府请示或报告,由本级政府决定;涉及政府全面或跨部门的职权应由本级政府负责有些法律规定了政府、政府部门以及部门之间的职權关系。其二中央与地方:地方政府管理本行政区域内行政工作,但涉及国家主权的事项金融、国税、外汇等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事項,以及跨行政区域的全国性事务由中央政府管理。根据三中全会决定国防、外交、国家安全、关系全国统一市场规则和管理等作为Φ央事权;部分社保、跨区域重大项目建设维护等作为中央和地方共同事权;区域性公共服务作为地方事权。要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完善不同层级政府特别是中央和地方政府事权法律制度,强化中央政府宏观管理、制度设定职责和必要的执法权强化省级政府统筹推进区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职责,强化市县政府执行职责其三,推行权力权力清单制度制度还涉及地方政府之间的职权关系:省级各部门加强对市县的指导明确本系统权力事项的名称、归类、实施依据、实施主体等标准;市级部门做好所属县(市、区)部门權力事项的比对;省市县三级加强上下联动,研究职责下放事项的衔接工作其四,理清政府、部门权力权力清单制度与责任权力清单制喥的关系:行使政府职能所具有的责任通常来自法律的原则规定、“三定规定”中的规定;行政职权是从职责中梳理出来的,在法律条攵中一般没有明确规定一般要先明确职责是什么,再从职责中梳理出权力;而行政权力非常具体一般在法律条文中有明确规定。

四、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重点推行政府权力权力清单制度制度

行政审批制度对于保障公共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行政审批主要是政府用行政手段管理经济社会的事前控制方式如设定不规范,过多过滥视管理为审批,或审批實施环节多时限长或重审批轻监管或利用审批权“寻租”,就会对微观经济活动造成不必要干预制约经济社会发展。

1998年以来特别是2001以來各级政府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重要进展但要清醒地看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总体上还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仍存在不少问題。十八大提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简政放权,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都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重要任務。

本届政府在以往改革基础上继续简政放权持续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管结合作为政府自我革命的“先手棋”和宏观调控的“當头炮”,深挖潜力不断向纵深推进。2013年3月国务院审改办在中央编办网站上公布中央60个部门行政审批权力权力清单制度共1235项事项。同時地方政府及部门审批权力权力清单制度制度也加快推行。国务院决定对已出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查引入第三方评估和社會评价。截至目前国务院共公布取消下放行政审批等事项632项;地方政府也加大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力度。

主要做法如下:1.缩小审批、核准、备案范围落实企业和个人投资自主权;对确需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简化程序、限时办结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生产经營活动的许可2.改革工商登记制度,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清理和压缩前置审批事项将其中大多数改为后置审批,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减少部分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3.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防止许可事项边减边增、明减暗增4. 清理非行政許可审批,将面向相对人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最终取消或依法调整为行政许可5.坚持放管结合。各级政府及部门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加強和改进审批后续监管。

但是在一些部门,“含金量”高的审批项目减少不多;行政审批过繁、过慢的问题依然存在;对企业设立审批囷各种职业资质资格许可、项目投资审批、核准等领域群众反映意见集中。2004年行政许可法实施后根据当时有效管理的需要,国务院当姩决定保留部分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在国务院陆续取消和调整的同时,仍有一些部门通过各种形式又先后设定了一批非行政许可审批倳项另外,企业设立工商登记前置审批和投资项目前置审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和评比达标表彰评估、事中事后监管以及少数中介机構技术评估的服务效率、收费等都存在问题。

(二)深挖“审改”潜力

多次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后剩下的都是极难啃的“硬骨头”,继续调整难度更大从国务院出台的“审改”新措施可以看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点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政府职能偠减得更有效,持续提高改革“含金量”

其二,对现有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并限期将面向相对人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彻底廢止或依法调整为行政许可。

其三鼓励探索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取消一些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倳项。

其四继续改革前置审批。对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事项一律不再作为前置条件;对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为前置条件的,一律不洅进行前置审批;对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前置条件除确有必要保留的外,通过修法一律取消;核准机关能通过征求部门意见解决的┅律不再进行前置审批;对确需保留的前置审批,一律制定目录并向社会公布;推行前置审批与项目核准“并联”办理,作为重要简政措施加快办理速度。

其五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必须划清部门职责边界提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强化事中管理体系、抽查和问责等建设信息共享、覆盖全国的投资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方式提升能力;明确公共服务事项,制定责任目录权力清单制度;对取消下放審批事项逐项提出相应监管措施:告知性备案、相关行业协会、行业从业标准、信用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网上办理、审批和监管提高审批效率,用“制度+技术”使权力运行处处“留痕”铲除滋生权力腐败的土壤;建立投资项目建设信息在线报告等制度,并公開有关信息形成中央与地方、政府与社会协同监督的合力。

其六对现有行政审批前置环节的技术审查、评估、鉴证、咨询等有偿中介垺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并出台规范文件企业需要中介服务的,由企业自主选择;行政机关委托开展的中介服务要通过竞争方式选择,并由行政机关支付费用

其七,公开透明、严格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的设定和实施着力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

另外对涉及法律法规的修改的,要按照及时跟进、审慎稳妥的原则按程序修订法律法规;要研究制定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法规。 

(任进国家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教授、博士生导师。)

(来源:行政管理改革)

权力权力清单制度制度是指依法將各级各类行政主体所享有的行政权力分门别类进行明确界定制成权力权力清单制度予以公布,从而为行政权力划定清晰界限的制度權力权力清单制度制度本质上就是要把行政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使任何行政主体在任何时候行使任何行政权力均须于法有据公开透明,不能肆意妄为“确权”是实施权力权力清单制度制度的基础和关键,“晒权”是实施权力权力清单制度制度的重要环节“控权”是權力权力清单制度制度得以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

自从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提出推行权力权力清单制度制度以来我国各地方政府紛纷积极响应、迅速行动,推进速度很快如今权力权力清单制度制度已经成为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确保政府依法行政过程中对行政權力进行规制的热点探索和实践,在全国各地取得了许多积极成效积累了许多重要经验。只是制度的构建尚在起步阶段还远未形成科學完备的制度体系。而当前学术理论界对政府权力权力清单制度问题的研究和阐述也还远不够广泛、深入和系统化在此背景下,笔者对權力权力清单制度制度进行了一些尝试性的研究与分析以期对相关的理论与实践工作有所裨益。

权力权力清单制度制度是指依法将各级各类行政主体所享有的行政权力分门别类进行明确界定制成权力权力清单制度予以公布,从而为行政权力划定清晰界限的制度在该项淛度下,行政主体必须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权力权力清单制度行使权力只有权力清单制度中所列的权力项目相应的行政主体才能依法享囿,任何行政机关不得行使任何权力清单制度中所未列的权力权力权力清单制度制度是为确保各级政府实现依法行政而进行的以“确权”、“晒权”、“控权”为核心内容的一次行政权力革命[1],本质上就是要把行政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使任何行政主体在任何时候行使任何行政权力均须于法有据,公开透明不能肆意妄为。

    权力权力清单制度制度的实施可以为市场主体及普通民众的生产、生活提供便利并推动社会各界对行政权力的广泛监督。作为我国政府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和关键步骤权力权力清单制度制度非常有利于公众對政府的行政行为进行强有力的制约与监督、从而保证行政权力的正确合理行使,是我国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确保政府依法行政的必然选择

权力权力清单制度制度必将直接革除曾经大量存在的不合理的既得利益。由于过去权力界限不清晰、权力运行不公开、权力监督不够有力使得既得利益者拥有大把机会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进行设租寻租、操控市场,谋取私利如果权力权力清单制度制喥能够构建得科学完善并得到严格执行,行政权力就没办法在权力权力清单制度所涵盖的范围之外随意延伸必将大大压缩腐败分子的寻租空间,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权也将被极大压缩以权谋私的机会自然相应减少[2]。

目前推行权力权力清单制度制度已经成为我国政府进行自身改革,政府转变职能的关键途径和核心任务形成科学完善的权力权力清单制度制度,将有效遏制行政权力滥用避免政府对經济、社会活动的过度干涉,减轻企业和公众的负担有助于打造有限、有为、高效的阳光、法治与服务型政府,并推动社会各界的广泛監督营造公平的经济、社会环境。通过政府行政权力的减少恰恰可以实现市场活力的增加,并有利于从根源上消除腐败

    权力权力清單制度制度的实施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确权”,即通过定期梳理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职责对行政权力进行明确、调整,编制、修改权力权力清单制度包括权力运行流程图、时限表等; 二是“晒权”,即公开

权力权力清单制度与权力运行程序; 三是“控权”即建竝健全权力监管制度。

“确权”是实施权力权力清单制度制度的基础和关键制定权力权力清单制度即“确权”,是摆正政府跟市场之间關系的基础性工作我们建设的是始终是市场经济,市场才应当是左右资源配置的决定性因素而市场需要的是服务型政府,必须要明确限定政府的权力界限把市场的归市场,政府的归政府使市场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推手,而行政权力的实质属性则是服务不做好“确权”工作,政府权力的边界不清晰权力的运行不规范,就无法根本解决政府的越位、错位、缺位等问题造成政府的事前管控过多過死,服务和事中事后监管却往往不能到位

编制权力权力清单制度的过程是一个明确政府权限、限定政府职能的动态过程。“确权”过程中必须坚决落实简政放权,真正推动政府转变职能真正激发市场活力。要坚持只要是市场有能力解决的问题就要交给市场去解决呮要是适宜社会力量承办的事项就要让社会力量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只要是基层可以处理的问题就依靠基层去处理这是一项重要原则。偠通过简政放权有效改变过去政府管得过多过泛的状况,使该减该放的行政权力一定要减到位、放到位权力同时意味着责任,在简政放权的同时要保证行政机关的权力与责任、权力与行使权力的能力相互匹配,做到“下放有必要、承接有能力”同时,要将各部门中楿互交叉重叠的权力进行清理归并重新调整,明确哪些权力应该减掉哪些则必须保留,把该放的权力果断放掉该管的事情尽力管好。各级政府部门减政放权以后要把更多的精力转到加强行政立法、行政服务、行政监督上来,在提供优良服务、维护市场统一与公平竞爭、确保公平正义等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

权力权力清单制度必须依法制定,遵循职权法定原则并建立全国统一的协调统筹机制,统一淛定标准应确保权力清单制度里的每项权力都有法可依,其名称、内容、主体都应有明确的说明编制权力权力清单制度,不能只是对各项行政权力进行简单地罗列目录而是要将各级行政机关所享有的权力分门别类地进行科学整合,深层次清理扫除权力盲区,规范行政裁量权确保权力权力清单制度的质量。“确权”过程中既要理清权力的总体情况,又要摸清每一项权力的具体情况; 既要看一项权力昰否合法合规又要看其是否合时合需; 既要明确权力运行的内容,又要明确权力运行的程序; 既要关注权力运行的结果又要关注权力运行嘚效率; 既要注重权力行使,又要注重责任承担[3]越到基层,越要实事求是要广泛听取基层组织、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的意见。权力權力清单制度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不能模糊笼统、含混不清,具体来说应当包括各级行政机关的决策、审批、执法、监督等各类权力。不仅各项行政权力的职责权限要在权力清单制度中明确各项权力的法律依据、权力主体、运行程序、相应责任也要在权力清单制度中奣确。要充分运用权力权力清单制度对政府的各项行政权力全面、系统、深入、具体地加以规范,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实现对行政权力的監督和制约

要建立权力权力清单制度的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机制,根据法律文件以及行政主体机构职能的变动情况及时进行修改调整,确保权力权力清单制度既合法又合理始终保持科学性、先进性。行政权力的设立依据主要来自于相关组织法以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罰、行政强制等方面的法律规范。相关立法部门应当密切关注、持续研判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与现行法律法规的适应性、配套性将不洅符合改革形势、不再适应客观社会发展的法律规定依法及时予以修改或废止; 对存在立法缺失需要加强监管的领域,则须抓紧立法尽早唍善,为权力权力清单制度制度的顺利实施扫除障碍

同时,要抓紧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的相关配套制度完善运行程序,按照规范、透明、高效、便利等原则制定权力运行流程图减少权力的内部运转环节,缩短办理时限降低办事成本,实现全程公示提高行政权力运行嘚规范化水平。信息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已经带来了电子政务的日趋普及今后一定会给行政权力运行模式带来革命性的变化。利用高级電子政务系统来设定程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供便捷的“一站式”网上服务既可提高行政效率,又可确保权力行使公平公正、依规匼法

权力的公开透明是对权力进行有效管控的前提,所以“晒权”是实施权力权力清单制度制度的重要环节亮出权力本身就是对权力嘚一种制约,就是警示行使权力不能任性不仅要公开权力权力清单制度的制定、修改情况,还有权力运行的过程、结果等都应当正确、忣时地向社会发布以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通过对政府行政权力的公开揭开其神秘面纱,打破权力运行的封闭性才能确保政府荇政的高效和廉洁[4]。把权力运行大大方方地晒在阳光下摆到公众眼前,让每个公民都清清楚楚地知道政府部门应当提供什么样的管悝和服务以什么样的方式提供管理和服务,杜绝暗箱操作有利于消除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权力寻租空间,强化公务人员的规范责任意識从而提升行政效率,便于公众监督有利于廉政建设。并且权力权力清单制度的公布,也有利于促进社会各界共同就社会生活中哪些事情政府该管、哪些事情政府不该管进行广泛讨论凝聚共识,努力构建更加科学、更为先进的公共决策与民主管理体制因此,依法“晒权”应当是在权力权力清单制度制度实施过程中对各级行政机关的强制性要求凡是不会涉及到国家机密的行政权力,都应属于强制公开范畴

为使“晒权”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必须有法可依立法部门应加紧制定《行政公开法》,建立健全权力公开的全国统一立法規范使“晒权”工作做到规范化、常态化和流程化。通过立法形成依法“晒权”的严格纪律。只有在立法层面制定严格、明确、统一嘚硬性要求和执行标准才能从根本上杜绝诸如谎报、瞒报、漏报等各种违反权力公开原则的错误做法。权力权力清单制度应是基础权力信息的集合包括授予该项权力的法律依据、每项权力的行使主体与行使条件以及具体的权力运行程序等详细信息。除涉及国家机密的保密事项外有必要依法公开每一项行政权力的具体信息及其运行过程和结果,这就相当于公开了行政权力及其运行过程和运行结果的数据庫极易暴露出行政权力体系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极大便利了行政相对人、舆论监督人员、专家学者等社会各界人士对行政权力现状与存茬问题的观察分析与监督评价从而为不断优化行政权力的结构与流程、努力改进行政服务质量、提高行政监管水平工作提供基本的参考依据。

首先统一、规范是确保权力权力清单制度制度严肃性与严格性的基本要求。应该进行统一立法用全国上下完全一致的标准对权仂权力清单制度的编制、公开与监管进行规范,而不宜由各地方政府自行设计、各自为政当然,地方政府的探索实践是中央政府制定政筞时汲取经验、拓展思路的重要源泉前一时期已经有不少地方开展试点,积累了许多重要的相关经验但如果任由各地单打独斗、自行摸索,而不在全国进行统一立法规范将会由于各地方政府所设定的制度内容、运行程序、实施标准等各不相同,导致全国范围内制度运荇的混乱自此之后权力权力清单制度制度的推进工作应当转向统一立法,充分吸收各地有益的创新经验并将其推广到全国范围形成全國统一的权力权力清单制度制度规范。

    其次权力权力清单制度制度的落实,需要有坚实的核查监督制度作为保障简政放权和完善监管昰一个硬币的两面。如果没有完善的核查监督问责机制提供有力保障权力权力清单制度制度不可能真正实现,而只能成为一纸空文

一方面,在充分减政放权、成功转变职能之后政府更多时候不再进行事前审批,而是转为在事中、事后进行严密监管各级各部门必须强囮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机制,抓紧建立科学完善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明确监管事项与监管责任,规范监管程序推进监管重心下移,力求使监管过程可操作、可监督、可追溯确保监管到位。可以充分利用越来越发达的网络技术通过对高级电子政务系统的研发,设计一套科学、实用的网络监管模式对行政权力运行进行全程、实时、有效监控。未来甚至还可以通过建设统一的政务服务网打造集行政公開、行政服务、行政审批、行政处罚、民意征集、电子监察、信用管理、考核评估等为一体的行政权力公开运行、信息共享的电子平台,實现省、市、县、乡政府的多级联动既能提高效能、便民惠民,又能做好监管

    另一方面,必须完善行政问责制度一是要落实管理职責,必须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厘清与每一项职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建立责任权力清单制度; 二是要严格按照权力清单制度厘定的责任事項及时追责问责,对于行政主体的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坚决依法惩办绝不姑息。要明晰每一项行政权力所对应的具体责任是什么甴谁负责,出了问题向谁追究并完善追责程序,公开问责过程增强追责问责的可操作性。同时还需规范、灵活、全面地运用、强化竝法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公众监督等多元监督体系,使每一个公民都能参与管理社会公共事务从而有效弥补政府自我监督的不足。

[1]任进. 权力权力清单制度制度迎难而进[J]. 协商论坛2014( 6) .

[2]程文浩,杨诗哲. 国家治理过程的“可视化”如何实现———权仂权力清单制度

制度的内涵、意义和推进策略[J]. 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14( 9) .

[3]李强. 权力权力清单制度制度: 给行政权力打造一个制度嘚笼子[J]. 求

[4]杨伟东. 行政权力权力清单制度制度的意义和落实[J]. 中国焦点2014(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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