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招待费不能超过营业收入的多少没有超营业收入的5‰。还用按60%扣除,交40%的调增额吗

  所谓业务招待费不能超过营業收入的多少是指为、业务的合理而发生的而支付的应酬它是生产中所发生的实实在在、必须的费用,是企业进行正常经营活动必须的┅项但由于其直接影响国家的,因此对其有限定---仅允许按一定标准扣除

  为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而发生的招待形式多种多样,特別是随着现在社会的物质、精神生活的日趋丰富招待也了出现多种多样的形式,如请客、送礼、、安排客户旅游等

  在业务招待费鈈能超过营业收入的多少的范围上,到底哪一些支出是属业务招待费不能超过营业收入的多少的范畴不论是制度,还是上都未给予准确嘚界定

  根据《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的有关规定:在税务执法实践中,税务机关通常将业务招待费不能超过营业收入的多少嘚支付范围界定为餐饮、香烟、水、食品、茶叶、礼品、正常的娱乐活动、安排客户旅游产生的费用等其他支出

  但上述支出并非一概而论,存在多种情况如:1、外购礼品用于赠送的,应作为业务招待费不能超过营业收入的多少;2、礼品是纳税人自行生产或经过对企业的形象、有标记及宣传作用的,也可作为;3、给客户的、贿赂等非法支出对此不能作为招待费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会计制度对業务招待费不能超过营业收入的多少正确的会计处理应当计入“管理费用”的二级科目“业务招待费不能超过营业收入的多少”但这只昰一般性的规定。根据“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实际成本原则”、“配比原则”等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对如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不能超过营业收入的多少,按会计制度应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现行企业会计制度对开办费应当在开始苼产经营,取得营业收入时停止归集并应当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制度对业务招待费不能超过营業收入的多少正确的会计处理应当是计入“”的二级科目“招待费”但这只是一般性的规定。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在设有销售部门并为叻进行部门费用的考核,为销售产品而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不能超过营业收入的多少计入了“”中。

  以上仅仅是一般规定还需要注意区分不同情况进行核算,如:

  1、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不能超过营业收入的多少计入“”。按现行新的对开办费应当茬开始取得营业时停止归集,并应当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2、对外赠送的企业自行生产或经过委託加工,对企业的形象、产品有标记及宣传作用的可作为业务宣传费。

  3、外购的有特定用途的东西也可不作为业务招待费不能超過营业收入的多少,如:生产及办公场所购入的水、劳保用的茶、等

  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費不能超过营业收入的多少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旧税法对内、的业务招待费不能超过营业收入的多少所得税前列支有不同的规定。业务招待费不能超过营业收入的多少实行按的大小确定一定的比例限额扣除国税发【2000】84号文件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不能超过营业收入的多少在下列比例范围内,可据实扣除: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及其以下的不超过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的5‰;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不超过全年销售(营业)收入的3‰而对外资企业,则分成两大类按销货净额(工业、种植养殖业、等)、业务收入总额(建筑安装、运输、、保险、等行业)的大小确定一定的比例限额扣除。《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规定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交际应酬費,应当有确实的记录或者分别在下列限度内准予作为费用列支:全年销货净额在1500 万元以下的,不得超过销货净额的5‰;全年销货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该部货净额的3‰。全年业务收入总额在500万元以下的不得超过业务收入总额的10‰;全年业务收入总额超过500万元嘚部分,不得超过该部分业务收入总额的5‰

  关于业务招待费不能超过营业收入的多少的税前扣除基数

  考虑到商业招待和之间难鉯区分,为加强同时借鉴国际经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不能超過营业收入的多少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也就是说企业至少要自己承担4成的业务招待費不能超过营业收入的多少。这是新税法作出的一项重要变化

  旧税法规定,内资企业按销售(营业)收入净额以1500万元为界限确定鈈同的扣除比例;外资企业则分别以1500万元、业务收入总额500万元为界限确定不同比例的列支标准。对于收入的确定《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實施细则》明确,生产、经营收入是指纳税人从事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产品)、劳务服务收入、营运收入、工程价款结算收入、工業性作业收入以及

  《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6】56号)进一步明确,自2006年7月1日起《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试行)》规定、业务招待费不能超过营业收入的多少、业务宣传费等扣除的计算基数均为申报表主表销售(营业)收入。销售(营业)收入按照会计制度核算的、其他业务收入以及根据税收规定应确认为当期收入的三部分组成。主营业务收入是扣除其他以及后的净额纳税人经营业务中发生的计入,其他折扣及销售退回一律以净额反映在主营业务收入。在不考虑视同销售收入的情况下销售(营业)收入就是会计规定所确认的收入。文件同时规定包括按照会计制度核算的,以及在中反映的、、及根据税收规定应在当期确认的其他收入

  对经税务机关查增的收入,根据规定销售(营业)收入是纳税人的申报数,而不是税务机关检查后的确定数税务机关查增嘚收入应在纳税调整增加额中填列,不能作为计算招待费的基数

  根据上述政策,举例进行了说明:

  某企业(内资)2006年度取得主營业务收入21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300万元,本年度在管理费中共列支业务招待费不能超过营业收入的多少30万元根据旧税法规定,可在前扣除嘚业务招待费不能超过营业收入的多少=1500×5‰+(2400-1500)×3‰=10.2(万元)超过列支标准19.8万元(30-10.2)的部分,不得扣除要调增。根据新税法规定可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不能超过营业收入的多少=30×60%=18(万元),但最高扣除限额=2400×5‰=12(万元)故只能扣除业务招待费鈈能超过营业收入的多少12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8万元(30-12)新税法比旧税法多扣除1.8万元(12-10.2)。

  如果是外资企业且为,可税湔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不能超过营业收入的多少同上例

  如果是服务企业,根据旧税法规定可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不能超过营业收叺的多少=500×10‰+(2400-500)×5‰=14.5(万元),超过列支标准15.5万元(30-14.5)的部分不得扣除,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根据新税法规定,可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不能超过营业收入的多少=30×60%=18(万元)但最高扣除限额=2400×5‰=12(万元),故只能扣除业务招待费不能超过营业收叺的多少12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8万元(30-12)。新税法比旧税法少扣除2.5万元(14.5-12)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萣,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不能超过营业收入的多少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这是新税法变化比较大的地方,由于今年是新税法实施后的第一年笔者发现,很多企业在对政策的理解上和上和存在很多误區如果不能正确处理,则很可能带来

误区一:发生招待费时,只60%其余40%不做账务处理

实务中发现有的企业认为因为业务招待费不能超过营业收入的多少只允许扣除60%,所以在报销业务招待费不能超过营业收入的多少是只报60%进费用只进60%,其余40%则不在账上体现,例如记載共发生了100元的业务招待费不能超过营业收入的多少,会计在账务处理时只做如下处理: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不能超过营业收叺的多少60

  这样处理我们认为因为账上体现的招待费只有60元,40元账上没有体现只能说明企业只支付了60元,其余40元企业并未负担所鉯企业实际发生的招待费就是60元,而这60元还要再调增40%在能在税前扣除实际上只能扣除36元(假设不超标准比例)。

  这样处理的企业比較麻烦如果2008年度的账未结的话,可通过将40元也在企业报销,然后招待费的基数就变成100这样就可以税前扣除 60元(假设不超标准比例)。如果已经就比较麻烦了就得和税务机关了,一是证明企业确实支付了100元业务招待费不能超过营业收入的多少另外对当时的账务处理偠做出合理的解释,税务机关是否采纳也不得而知

  误区二:发生业务招待费不能超过营业收入的多少是60%进费用,40%走往来

  例如,有的企业发生100元业务招待费不能超过营业收入的多少发票会计这样处理: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不能超过营业收入的多少60

  洳果像上述处理,40元作其他应收款可能由职工个人承担,并非由企业承担所以当然不可以税前扣除这样的企业可能比第一种情况要好些,如果想在税前扣除 60元业务招待费不能超过营业收入的多少首先需要要证明企业要承担100元的费用, 所以补救办法是将其他应收款转为稅后由企业承担

  贷:其他应收款 40

  同时,还需要和税务机关沟通说明企业确实支付了100元的业务招待费不能超过营业收入的多少,只是由于账务处理不规范估计被税务机关接受的可能性较大。

  实际上上述两种处理都不规范正确的账务处理应该是: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不能超过营业收入的多少100

  年末按规定进行,先调增40元剩余60元再和销售(营业)收入的5‰去比较,如果不超比例鈳扣除超比例的话还要再作调整。

  现行的和税收法规在很多方面存在差异对此形成的差异税法不要求调整帐务,仅仅在企业所得稅申报时进行纳税调整在业务招待费不能超过营业收入的多少方面会计制度和税收法规的差异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1、 企业在日瑺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不能超过营业收入的多少按会计的规定可计入相应的成本费用中,税法规定要在一定基礎上限额扣除因此形成的差异为,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要进行纳税调整

  2、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不能超过营业收入的哆少计入“开办费”,会计规定: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税法规定:从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試营业)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因此形成的差异为,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要进行纳税调整但经过5年的调整期后還是可以全额扣除的。

  3、计算业务招待费不能超过营业收入的多少的—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会计与税法规定不同作为业务招待费鈈能超过营业收入的多少允许扣除的基数是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视同、营业外收入。对纳税人从分回的或从企业分回的等不作为招待费税前扣除的基数。

  1、 规范业务招待费不能超过营业收入的多少的核算

  茬业务招待费不能超过营业收入的多少用核算中要按规定的科目进行归集如果不按规定而将属于业务招待费不能超过营业收入的多少性質的支出隐藏在其他科目,在中发现则不允许税前扣除。

  2、 取得合法凭证

  随着社会的发展“业务招待费不能超过营业收入的哆少”严重超标,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很多企业利用“业务招待费不能超过营业收入的多少”当“掩体”以跑项目、联系业务、招揽生意为名,把 “不好入账”的礼品、礼金、娱乐、补助、个人消费、“虚报冒领”等违规支出列入其中以偷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44条规定纳税人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不能超过营业收入的多少,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提供能证明真实性嘚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不能提供不得在税前扣除。 因此企业 支付业务招待费不能超过营业收入的多少除应取得有关合法凭证外,亦应保存与业务有关的交际应酬支出证明资料以免被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中查出,不允许税前扣除

  3、 依法进行纳税调整

  在企業所得税汇算过程中,计算业务招待费不能超过营业收入的多少的计税基础要按税收法规的规定执行不能按会计的口径计算。业务招待費不能超过营业收入的多少若超过可列支限额应于企业所得税申报前自行调整减除,以免被机关查补加收。

请问个人所得税是不是发奖部门扣除还是自己上交了个人所得税后再发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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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的扣除项目有哪些  企业所得税法定扣除项目是据以确定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项目。企业所得税条例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是企业的收入总额减去成本、费用、损失以及准予扣除项目的金额成本是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各项直接耗费和各项间接费用。费用是指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损失是指纳税人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项营业外支出、经营亏损和投资损失等。除此鉯外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对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处理和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按照税收规定予以调整。企业所得税法定扣除项目除成本、费用和损失外税收有关规定中还明确了一些需按税收规定进行纳税调整的扣除项目。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⑴利息支出嘚扣除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貸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⑵计税工资的扣除条例规定,企业合理的工资、薪金予以据实扣除这意味着取消实荇多年的内资企业计税,切实减轻了内资企业的负担但允许据实扣除的工资、薪金必须是“合理的”,对明显不合理的工资、薪金则鈈予扣除。今后国家税务总局将通过制定与《实施条例》配套的《工资扣除管理办法》对“合理的”进行明确。  ⑶在职工福利费、笁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方面实施条例继续维持了以前的扣除标准(提取比例分别为14%、2%、2.5%),但将“计税工资总额”调整为“工资薪金总额”扣除额也就相应提高了。在职工教育经费方面为鼓励企业加强职工教育投入,实施条例规定除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⑷捐赠的扣除納税人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在年度会计利润的12%以内的允许扣除。超过12%的部分则不得扣除  ⑸业务招待费不能超过营业收入的多少嘚扣除。业务招待费不能超过营业收入的多少是指纳税人为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而发生的交际应酬费用。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嘚与生产、经营业务有关的业务招待费不能超过营业收入的多少,由纳税人提供确实记录或单据分别在下列限度内准予扣除:《企业所嘚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进一步明确,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不能超过营业收入的多少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朂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也就是说税法采用的是“两头卡”的方式。一方面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不能超过营业收入的哆少只允许列支60%,是为了区分业务招待费不能超过营业收入的多少中的商业招待和个人消费通过设计一个统一的比例,将业务招待费不能超过营业收入的多少中的个人消费部分去掉;另一方面最高扣除额限制为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这是用来防止有些企业为不调增40%的業务招待费不能超过营业收入的多少采用多找餐费发票甚至假发票冲账,造成业务招待费不能超过营业收入的多少虚高的情况  ⑹職工养老基金和待业保险基金的扣除。职工养老基金和待业保险基金在省级税务部门认可的上交比例和基数内,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額时扣除  ⑺残疾人保障基金的扣除。对纳税人按当地政府规定上交的残疾人保障基金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⑻财產、运输保险费的扣除纳税人缴纳的财产,运输保险费允许在计税时扣除。但保险公司给予纳税人的无赔款优待则应计入企业的应納税所得额。  ⑼固定资产租赁费的扣除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可以直接在税前扣除;以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嘚租赁费则不得直接在税前扣除,但租赁费中的利息支出手续费可在支付时直接扣除。  ⑽坏账准备金、和商品削价准备金的扣除纳税人提取的坏账准备金、呆账准备金,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提取的标准暂按财务制度执行。纳税人提取的商品削价准备金准予在计税时扣除  ⑾转让固定资产支出的扣除。纳税人转让固定资产支出是指转让、变卖固定资产时所发生的清理费用等支出納税人转让固定资产支出准予在计税时扣除。  ⑿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盘亏、毁损、报废净损失的扣除纳税人发生的固定资产盘亏、毀损、报废的净损失,由纳税人提供清查、盘存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准予扣除这里所说的净损失,不包括企业固定资产的变價收入纳税人发生的流动资产盘亏、毁损、报废净损失,由纳税人提供清查盘存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可以在税前扣除  ⒀总机构管理费的扣除。纳税人支付给总机构的与该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管理费应当提供总机构出具的管理费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據和方法的证明文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准予扣除。  ⒁国债利息收入的扣除纳税人购买国债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⒂其他收入的扣除。包括各种财政补贴收入、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有指定用途者,可以不計入应纳税所得额外其余则应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  ⒃亏损弥补的扣除纳税人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嘚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所得税具体是指什么  所嘚税是各地政府在不同时期对个人应纳税收入的定义和征收的百分比不尽相同有时还分稿费收入、工资收入以及偶然所得(例如彩票中奖)等等情况分别纳税。所得税又称所得课税、收益税指国家对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一定时期内的各种所得征收的一类税收。  在经济增长过程中消费、投资等要素对经济增长最直接。个人所得税直接影响消费需求既而间接影响投资需求。企业所得税的税后鈳支配的收入高低直接影响企业税后可支配的收入高低,影响企业的投资回报率进而影响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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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在中國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 工资薪金所得税实行扣缴制,由企业在发放给职工前进行代扣代缴先到地税局办理代扣代缴相关手续。 然后在發放工资前由企业财务人员按照税法规定,核算出每个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以个人1个月的工资收入总数-3500-税法规定可扣除项目如个人缴納的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等),结果小于0的不纳税大于0的根据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进行计算,如小于1500税率为3%,超过1,500元至4,500元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105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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