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遇奸宄的暂遇有什么是反复无常的人意思吗

第 54 题 法与经济体制改革的相互作鼡表现在(  ).

A.经济体制改革促进法制的建设和发展

B.改革促进法制建设的发展

C.法促进和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正常进行

D.法与经濟体制改革相互促进、相互作用

第 57 题 下列措施中属于法律制裁的有(  ).

A.王涛因考试作弊被学校给予记过处分

B.何林端汤不小心燙伤了顾客,被法院判决赔偿450元

C.林亮连续不参加摄影协会的活动被开除会籍

D.金强偷彩电、录像机被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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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夏、商的法律制度

一、中國法的起源及依据

      法律的产生过程有一个从氏族习惯到习惯法再从习惯法到成文法的演变和发展过程。

      法律产生的过程受宗教、道德的極大影响刚产生的法律几乎总是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和道德痕迹。

       (2)夏朝具备国家特征:①“芒芒禹迹划为九州”,“铸九鼎” ②官僚机构 “夏后士官百”  ③建立了贡赋制度

第二节 夏代的法律制度

一、“恭行天罚”的神权法思想

    “君权神授”;法律是神意的体现;《禮记·表记》

第三节 商代的法律制度

一、商代“神权法”思想的发展

至上神“帝”或“上帝”:将实施刑罚说成是上帝的意志

二、商代的主要法律形式

2.王命:商王所发布的命令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

3.单行法规:针对某一具体事物或人发布的命令(如《汤之官刑》,弃灰之法)

1.不吉不迪:行为不善不照王命行事

2.颠越不恭:狂妄放肆,违法乱纪不服从王令

3.暂遇奸宄:诈伪、奸邪、犯法作乱者

4.不孝:不孝顺父毋,不尊祖敬宗

5.巫风:官吏沉醉于歌舞

6.弃灰于道:向公道上扬灰

(二)刑名 (刑罚之名称始于商代)

3.罚丝:适用于贵族官僚

四、商代民事、婚姻、继承制度

1.民事法律制度:商代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商王奴隶被视作私有财产

2.婚姻制度:一夫一妻制(多妾),媵嫁制

3.继承制度(政治身份的继承):兄终弟及父死子承,嫡长子继承制

(1)商王掌握最高立法、司法权

(2)专门的司法官吏“御廌”

(3)负责占卜的官吏也具有一定的司法权

博主小雪出沒於魔都程序媛,日本彩虹樂隊 ( L'Arc-en-Ciel) 的FANS夢想八十歲還能繼續參加他們的 LIVE - TOUR, 希望結交更多的虹飯朋友。

暂遇奸宄是商代的主要罪名之一《盘庚中》说:“乃有不吉不迪、颠越不恭,暂遇奸宄,我乃劓殄灭之,无遗育无俾易种于兹新邑。”暂读作渐,诈欺;遇读作隅,奸邪;奸宄做坏事,在外为奸在内为宄。意即诈伪,奸邪犯法作乱者,处以死刑灭绝其全家。词条标签: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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