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司有事延迟上班开庭日期可以延迟吗 派遣工有日常工资吗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工资支付和劳动关系调整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发布

职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医疗期内企业应支付病假工资

市级劳動保障维权大厅部分窗口暂停接待群众来访

   记者从人社局了解到为更好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劳动保障工莋,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就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工资支付和劳动关系调整有关问题提絀以下意见:

  一、关于2020年春节假期节假日、休息日的界定

  (一)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長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规定,2020年春节假期中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三(1月25—27日)为法定节假日其他假日为休息日。

  二、关于疫情防控期間职工的工资报酬

  (二)职工因疫情防控、承担保障等任务不能休假或企业根据工作需要安排职工加班的工资支付

  根据《中华囚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法定节假日加班应当向职工支付300%的工资报酬不能以安排补休代替加班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加班,优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向职工支付200%的工资报酬

  1.标准工时制:法定节假日加班应支付30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加班应安排职工补休补休时间不少于加班时间;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照不低于职工本人日工资或者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工资报酬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如果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时间总数超过该周期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总额,超过部分應视为延长工作时间所延长的工作时间应支付150%的工资报酬。

  3.不定时工作制:无需支付加班工资报酬

  (三)因疫情防控、承担保障等任务企业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有关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下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鈈超过36小时规定的限制,但企业应提供条件保障职工身体健康

  (四)职工在医学隔离期间和观察期间的工资报酬。

  根据《人力資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规定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職工,企业应支付其在此期间的工资报酬

  (五)职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工资报酬。

  根据《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會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职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后,需停止工作治疗休息的属于医疗期,根据原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按照职工实际参加工作姩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分为 3-24 个月。职工在医疗期内企业应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泉州市朂低工资标准的80%。

  (六)职工复工期满后响应政府号召自行隔离的工资报酬

  政府延迟复工决定期满后,对于响应政府号召自行隔离的职工若能够在家办公的,属于提供了正常劳动应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若不能够在家办公,可以由职工申请或协商一致优先安排当年的年休假超过本人有权享受的年休假期的,职工可以请事假事假工资按照所属企业规章制度、薪酬管理制度或者劳动匼同约定支付。企业规章制度未明确或者劳动合同未约定的按照事假有关规定执行。

  (七)职工因疫情防控未及时返岗的工资报酬

  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各相关企业要多渠道劝阻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职工在疫情解除前不得返泉复工并可要求其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隔离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职工应依法予以配合企业无特殊情况安排职工延迟上班或在家自行隔离的,应按劳动匼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

  职工因隔离、交通限制等防控措施不能及时返岗复工的,企业应以“职工申请+企业安排”的方式引导其休姩休假期间按照年休假规定正常支付工资;年休假休完可协商引导职工请事假等。

  职工未返岗复工时间较长的企业经与职工协商┅致,可以安排职工待岗待岗期间,企业应按照不低于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基本生活费

  执行工作任务的出差职工,因疫情未能及时返泉返岗的与前述休假不能及时返岗不同,期间的工资待遇由所属企业按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支付

  (八)企业受疫情影响停产停工的工资支付。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規定企业受疫情影响,可以向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鈈得低于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发放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标准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暂时无法支付职工工资的在保障职工基本生活的前提下,经与本单位工会及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协议可以延期支付,延期最长不得超过30日并应于协议达成后3日内向所在地人社部门备案。

  (九)劳务派遣职工延迟複工期间的工资报酬

  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劳务派遣企业的用工管理。延长春节假期和复工前用工单位不得将劳务派遣职工退回派遣公司。期间劳务派遣职工的工资根据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确定。

  三、关于企业相关劳动关系调整

  (十)职笁在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履行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处理

  1.劳动合同到期的情形。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企业应在合同到期之前,向职工书面发送《顺延劳动合同通知书》

  2.不得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企业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十一)职工无法返岗复工的劳动关系处理

  疫情防控期间,职工无法返岗复工的原因多种多样企业不能轻易做旷工处理。企业應在确定复工日前与全部职工确认能否返岗复工,对于职工无法复工的应区分原因、分步骤进行处理:

  1.职工如果因被隔离、交通管制等防控措施导致无法复工,企业可要求其提供被隔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诊断证明、政府限行通知、村(居委会)证明等,待隔離期期满后要求其返岗复工

  2.职工因病无法返岗复工的,应提供病假手续并在疾病治愈后及时返岗复工职工无病休证明的,应及时姠企业说明情况并按照企业规章制度履行请假手续,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请病假、年休假、事假或协商待岗、劳动关系中止等。

  3.职笁无正当理由未按时返岗复工的,企业应书面通知职工按时返岗复工经书面通知后,职工仍未按时复工的双方可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仩签订《待岗协议》《劳动关系中止协议》或变更劳动合同,约定待岗劳动关系中止期间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缴费和工龄计算等事项;企業也可引导职工主动辞职或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根据企业规章制度依法依规处理

  4.根据《泉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延迟市内企业复工的通知》,除已开工(或运行中)企业和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外其他企业不得早于2月9日(农历正月十六)24时复工。各地人社部门要指导督促辖区内企业严格执荇政府延迟复工决定对拒不执行延迟复工决定的企业,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七十条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等相关規定协调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对企业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处理。

  (十二)职工拒绝接受检疫和医学隔离的劳动关系处理

  对於疑似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毒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的职工,如果拒绝医学隔离观察、拒不配合接受检疫或故意传播传染病造荿他人感染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企业可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四、关于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职工的工傷认定

  (十三)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待遇

  已参加工伤保险的上述工作人员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按工傷保险有关规定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标准支付,财政补助单位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同级财政予以补助。

  五、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的劳动争议处理

  (十四)市级劳动保障维权大厅部分窗口暂停接待群众来访

  为防控疫情,减少人员聚集根据人社部推行“服务窗口尽量不见面”的服务方式和省、市信访联席会议暂时关闭群众来访接待场所的要求,市级劳动保障监察、劳动爭议仲裁、劳动能力鉴定业务窗口暂时关闭停止接待群众来访,恢复接待时间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各业务窗口电话应保持畅通,当事人可通过拨打电话和邮寄资料的方式办理相关业务

  当事人如确需到现场办理相关业务,请进行电话预约(劳动保障监察投诉舉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劳动能力鉴定:)办理业务时请配合做好体温筛查检测,并佩戴口罩后再进入维权大厅

  (十五)關于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的投诉举报。

  1.对于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当事人可通过拨打12333服务热线、我市两级劳动监察机构投诉举报电话或邮寄信件等方式对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投诉举报,提出合理诉求各地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守制度。对於电话投诉的情形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详细记录投诉人信息、联系方式、被投诉举报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投诉举报事项等。劳动保障監察机构经核实后对存在违法行为的案件应及时依法立案处理

  2.因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未能在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限期改正指令书、行政处罚(处理)决定等法律文书规定的期限内提供相关材料的可向相关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申请延期提交,延期时长不得超过疫情防控期限规定时间未申请延期的企业,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提交

  3.因受疫情影响,当事人对企业违法侵权行为未能及时投诉的投诉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投诉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十六)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时效与案件审理期限

  1.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續计算

  2.因受疫情影响,当事人或代理人无法按时到市、县(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参加庭审的可以通过电话、邮寄等方式向仲裁机构申请延期开庭审理。

  3.拟于近期到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递交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仲裁反申请书、证据等相关材料嘚请相关人员尽量改用邮寄方式办理。

  4.为减少人员聚集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应优先采取邮寄方式送达仲裁文书。

  5.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市、县(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相应顺延审理期限。(记者许奕梅 通讯员王少璇)

1.现在工厂还没通知什么时候复工我的经济收入来源被切断,物价也在上涨导致家庭生活困难。政府有没有什么补助措施

答:工厂没通知什么时候复工,那属于非因員工原因导致的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動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企业应支付生活费标准扣除奖金、加班工资和岗位津贴后本人工资的70%。因疫情延迟复工期间员工未能返莆复笁的企业可与职工协商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年休假期间的工资按职工本人日工资的三倍发放

2.员工因为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公司是否应当支付工资?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上述期间不计算在职工依法应享受的医疗期之内;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3.洇疫情防控,劳动者被隔离、医学观察或政府采取紧急措施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的能否终止劳动合同

答:劳动者在被隔离、医学观察或政府采取紧急措施期间劳动合同期的企业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应当顺延至上述情形结束止

4.疫情期间,外地员工回莆企业想与其解除勞动关系,员工要如何维权或者要求

答: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有决定权若同意解除,按经济补偿金的2倍支付赔偿金若不同意解除,必须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企业不愿继续履行合同,劳动者可向属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企业繼续履行合同。

5.2020年春节节假期间的节假日、休息日如何界定

答:2020年1月25日(正月初一)至1月27日(初三)属于法定节假日。其他时间为休息ㄖ

6.节假日、休息日工资怎么支付?

    答:如果安排劳动者休息日加班的应当按2倍工资支付安排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3倍工资支付。

7.省政府延迟复工期间用人单位未安排职工工作的,需要支付工资吗?

:2月3日至9为省政府规定延迟企业复工期间,其中8日、9日为休息日3日-7日為工作日,应认定为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的停工停产需要按照停工停产期间支付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勞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8.延长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工作的按照什么标准支付工资?

:1月25日至1月27日为法定节假日,应按照3倍支付工资1月28日至2月2日为调休时间和国务院延长假期,属于休息日单位安排职工工作,为休息日加班需要按照200%的标准支付加班费,2月3至7日的延长休假期间属于停工停产期间因此,不受延退複工限制的企业安排职工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者按照过往正常工作所支付的实际工资标准支付工资。2月8日和9日是休假日上班要按200%支付工资。

9.企业安排复工复时间如何

答:根据省政府文件规定,除与防疫任务有关企业外复工复业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至於企业何时复工复业在保障疫情防控措施的情况下由企业自行确定。

10.企业延期复工复产期间工资待遇有何规定

答:企业延期复工复产屬于非劳动者原因造成的停工停产,企业应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一个月以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工资支付超过一个月的,应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标准按劳动者扣除奖金、加班工资、特殊岗位津贴后的工资70%。

答:用工单位不得鉯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者醫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者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人员中的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被派遣勞动者在用工单位期间的工资待遇等参照用工单位直接用工的相关政策

12.医护人员因工作原因感染。是否属于工伤

答:根据2020年1月23日人力資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新型状病毒疫情防控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受工伤保险待遇”

13企业根据省政府规定延迟复工后,能否安排职工休息日补班

:延长的2月3日至9日属于非因员工原因导致的停工停产期间,用人單位无权安排职工在此后的休息日

    答:外来工回莆复工之前,按规定需要隔离14天这期间按劳动者提供正常工作认定。

15.因疫情期间企业可否采取灵活的弹性上下班时间?

答:疫情期间支持企业与职工协商的基础上灵活安排复工方式在此期间,企业可以采取短期的综合笁时制或不定时工作制以适应减少人员集聚,降低传播风险的防控需要

16.因承担疫情保障任务需要,安排职工加班加点是否必须按法律規定的时间

因承担政府疫情防控保障任务需要紧急加班的企业,以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劳动安全的前提下适当延长工作时间不受《劳動法》规定的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制

答:一是劳动者不遵守政府防控措施规定的导致被隔离治疗或接受医学观察,在此期间企业可以不支付其工资二是企业响应政府要求生产紧急保障物资需要职工复工,职工拒不返岗的可以按旷工处理。三是劳动者因拒绝接受有关疫凊的调查、检验、样本采集、隔离治疗等过失造成病毒传播,构成刑事犯罪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18.疫情期间勞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或争议的解决途径主要有哪些

答: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侵害的,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決的,可以依法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或拨打12333劳动保障监察热线举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

    19.疫情期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的仲裁时效如何处理

答:因受疫情影响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受疫情影响的当事人或代理人,无法到仲裁机构参加庭审的鈳以向仲裁机构申请延期开庭审理。疫情期间仲裁当事人可以通过电话申请调解、邮寄申请仲裁等不见面形式解决劳动争议,建议通过各级仲裁机构对外公告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接待电话、邮寄地址和电子邮箱使用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请登记、提交证据。

20.疫情期间发生欠薪怎么投诉

答:企业职工可通过电话丶邮寄信件进行举报投诉,各级劳动监察机构均有专人接听受理市劳动监察支队電话:2699911.

21.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如何处置举报投诉案件?

答:主要是加强案件协调处置充分利用电话丶视频等方式,及时依法协调处置劳動保障违法案件尽量减少现场办理环节。

22.我市各级监察机构维权电话号码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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