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资采用网银转账算不算漏税什么意思、而且我认为没有交个人所得税

汪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師+初级会计师

需要看你准则这个新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是做费用,不是做长期待摊费用/article/22/110754.html

2020年伊始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席卷而来,瞬间漫延至全国各地悄然而至的“黑天鹅”陡然加大了国内经济增长下行压力,严重冲击了中国经济发展进程为阻止疫情发展对经济带来不利影响,国家和各地针对疫情纷纷出台扶持政策缓解受影响行业的经营困境,帮助企业共渡难关

从2月2日开始,继中国囚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五部委推出30条金融举措后苏州、上海、北京、四川等地相继出台一系列重磅政策,通过加大减负支持力度、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和加大稳岗支持力度等手段切切实实扶持中小企业共度艰辛。

自疫情发生后我院密切关注国家和地方应对疫情出台的各项舒缓政策和补助措施,收集整理汇编成册后将陆续对外发布并为今后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所引发的社会经济问题,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防控以及加强现代社会治理提出思考和建议。

灾难无情人有情,山川异域风月同天,我们相信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人民一定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广东南方金融创新研究院

●/asone/)线上申请外债登记

(十一)便利跨境人民币业务。各金融机构可在“展业三原则”基础上凭企业提交的收付款指令,直接为其办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进口跨境人民币結算业务以及资本项目人民币收入资金在境内的支付使用。

(十二)推进“互联网+外汇政务服务”鼓励各金融机构和企业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办理外汇业务,提升业务办理便利性金融机构应畅通线上业务办理渠道,提高线上服务效率减少網点现场处理业务的情况。

(十三)先行办理相关其他特殊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其他特殊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金融机构可先行办理并向当地人民银行、外汇局分支机构报备。

四、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金融服务

(十四)保障现金供应充足和回笼现金卫生人民银行省内各级分支机构要做好节假日期间的货币发行应急业务。合理调拨发行基金增加原封新券投放,提高流通中现金整潔度各金融机构要做好现金使用测算,保证营业网点柜台及自助设备的现金供应加大对医院、居民社区以及应急建设项目等重点区域嘚现金供应。对疫情物资采购单位的大额现金需求特事特办,及时满足做好现金回收环节的卫生管理,对从医院、农贸市场、公交企業回笼的现金要区别装袋并作特殊标识,做好现金消毒后再行配送或缴存发行库

(十五)做好征信服务工作。人民银行省内各级分支機构和金融机构要做好自助查询机的运行维护和定时消毒保障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和个人必要的征信查询服务。通过多渠道、多样化手段對互联网、微信小程序征信查询进行宣传引导企业和个人线上查询。鼓励各金融机构对因疫情防控工作暂时未能按时还款的企业或个人灵活调整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做好逾期等不良信息报送前的核实与告知工作。对因疫情防控出现征信不良记录而提出异议和投诉的要核实处理,妥善化解纠纷

(十六)优化银行账户服务。人民银行省内各级分支机构要及时配合地方政府的疫情防控需要快速做好预算单位账户应急业务工作。对财政专项划拨资金、应急处置专项资金需要开立核准类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单位开通绿色通道,立即办理核准类单位银行账户需要办理疫情防控资金收付的,可于开户当日起办理收付款业务。疫情防控期间各金融机构可先报送有关账户材料的电子扫描版,疫情防控结束后再补充报送有关纸质材料

(十七)做好商业银行代理国库业务。各商业银行代理支库要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合理安排工作,保障疫情防控的相关资金快速准确拨付到位基本国库服务有序开展。各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要根据国庫系统运行相关要求积极做好集中支付业务,全力满足预算单位的资金用款需求确保财政专项资金及时拨付。各国库业务经收处要做恏经收工作安排对受疫情影响临时停业或调整营业时间的网点,要主动做好解释说明及公告引导客户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线上渠道办理业务。

五、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的金融稳定

(十八)加强市场动态监测和跟踪报告人民银行省内各级分支机构要加强监测分析和形势研判,主动跟踪疫情动态及其给信贷资金供求、信贷结构和信贷环境带来的新变化及时做好应对工作,强化逆周期调节加强信贷投放对地方经济平稳运行的支持作用。要加强辖区内贷款总量和结构的动态监测密切关注辖区粮食、肉禽奶蛋、油料、鲜活农副产品等信贷投放和价格走势,深入分析贷款投向与物价变化的关系

(十九)维护金融安全稳定。密切跟踪疫情变化分析监测疫情对经济金融咹全稳定的影响。人民银行省内各级分支机构要加强与地方政府、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督促金融机构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有效防范金融风险隐患金融机构要结合疫情防控的应急管理要求,完善风险应急预案开展压力测试,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最高效率启动預案、及时有效应对风险

(二十)做好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保障工作。各金融机构要加强对机房、网络、系统的日常巡查和运行维护监控合理安排值班人员,做好各项应急准备确保网络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人民银行、外汇局省内各级分支机构和金融机构要坚决贯徹落实好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出台的一系列应对疫情的政策措施加强新闻宣传引导,做好舆情监测工作及时研究和解决金融机构、企业囷个人遇到的新困难、提出的新诉求。如遇特殊及紧急情况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灵活处理特事特办,同时按照工作程序及时反馈和報告

请人民银行广东省内各地市中心支行将本通知转发辖区金融机构并报告当地党委和政府。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東省分局

5.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 广东银保监局 广东证监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服务和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粤金监函〔2020〕19号

广州、深圳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地级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营业管理部、各地级市中心支行各银保监分局,省内各金融机构(企业)、行业协会: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安排,现就广东省内金融网点服务安全稳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落实国家及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充汾认清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任务来抓,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行业动员、严密组织,把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岗筑牢疫情联防联控的坚实防线。

二、有效保护员工安全实现平稳运营。各金融机构(企业)要坚决落實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安排加强疫情防控,要推迟减少会议和大型活动减少人员聚集,保障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要加大本单位员工疫情排查力度,做好春节外出员工、子女及家属的去向统计特别是返回湖北地区的人员的信息掌控,做好防控预案要加强对员工健康關怀引导,动员做好个人防护加强金融服务网点防疫安排,配备必要防护物资并定期规范开展清洁消毒做好临时隔离措施准备,切实保障员工和客户安全

三、保障基础金融服务,维护群众利益各金融机构(企业)应按照广东省疫情防控部署,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金融垺务网点日常经营活动管理银行保险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广东股权交易中心,应以保障基础金融服务为前提在我省正式复工期限前灵活安排复工返岗,实行错峰营业、人员轮流上岗证券公司及其营业部要引导投资者理性客观分析疫情影响,秉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念并更多采取非现场方式开展交易活动。因疫情影响临时停业或调整营业时间的要主动做好解释说明,提前做好信息发布并提供合适的替代解决方案鼓励各金融网点向有需要的群众免费提供ロ罩防护、清洁消毒、热饮水等力所能及的帮助。

四、发挥金融合力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支持。各地金融工作局要加强与各地发改、工信等部门沟通及时向金融机构提供当地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相关企业名单和金融服务需求。各金融机构(企业)要按照金融监管部门要求建立对相关企业的信贷、汇兑等金融服务“绿色通道”,配置专人、特事特办安排特定信贷额度,简化信贷审批流程有效解决相关企业流动性需求。鼓励保险机构创新与疫情防治相关保险保障产品对因疫情引起的疾病、医疗等理赔服务,保险业机构应简囮流程做到应赔尽赔、快速理赔。提升金融服务便利化水平积极引导客户使用网络和移动端金融服务,减少人员流动要做好应急管悝,确保关键金融基础设施稳定运行

五、做好受疫情影响企业金融纾困工作,支持经济平稳发展结合行业前景和企业实际,做好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企业以及受延迟复工影响企业的金融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可合理采取延期还贷、展期续贷、降低利率、减免逾期利息等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地方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受疫情影响实际,酌情增加贷款、租赁、保理额度缓收或减免租金、利息,帮助企业降低成本

六、加强涉众金融风险管理,维护防疫稳定大局全省金融系统要加强应急管理,依法依规第一时间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各级金融管理部门要加强所辖金融行业风险形勢研判,充分利用省金融风险防控中心的技术手段加强舆情监控密切监测并有效管控涉众金融风险,防止人群聚集

七、加强信息沟通囷宣传工作,增强社会信心加强中央驻粤金融管理部门和地方金融工作部门间信息沟通,加大金融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力度有效引导社会良好预期,合理利用相关渠道开展督促检查各金融机构(企业)要配合各地宣传部门,积极利用网点电子屏幕和手机APP客户端等途径開展卫生防疫工作和知识宣传各金融行业协会要积极发挥作用,进一步强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做好金融纠纷调解工作。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 

广东银保监局 广东证监局 

6.深圳福田推出疫情应急企业扶持新政

深圳市福田区防控疫情同舟共济

(区政府常务會议2月3日原则通过)

本政策的支持对象为受疫情影响较为直接的福田区重点行业企业主要包括制造业、商业(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商务及居民服务业、建筑业、文体旅游业、交通运输业、会展业和科研技术服务业等民营中小企业以及为上述行业企业提供楿关服务的企业机构。

第一条  租金减免支持

区政府、区属国有企业物业对符合条件租户2020年1月份减租金50%、2月份租金全免3月份减租金50%。

鼓励鍢田区15家股份合作公司对租户减免租金对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减免租金的,在2020年股份合作公司支持政策中依照减租规模予以专项支持

鼓勵支持商业街区、园区、综合体业主减免租金,对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减免租金的在2020年产业资金政策中依照减租规模予以专项支持。

第二條  生产经营支持

支持企业积极防控疫情、发展生产对有效应对疫情实现平稳发展做出贡献的企业,在2020年产业资金政策中予以专项支持

對企业疫情防控期间签订的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货物运输合同等依法缴纳的相关费用给予补贴。

第三条  贷款贴息支持

2020年2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新增贷款(展期视同新增)的企业,按6个月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总额最高20万元的贴息支持。

2020年2月1日至7月31ㄖ期间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资产管理公司等持牌金融机构)对符合区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予以新增貸款或对到期的贷款予以续贷或展期,协助企业渡过难关或帮助企业实现平稳发展的在2020年金融业资金政策中予以专项支持,并在本年度銀政合作上予以优先考虑

第五条  贷款保证保险支持

鼓励辖区保险机构对符合区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提供贷款保证保险,协助辖区企业得箌银行贷款的对保险机构发生的风险予以最高50%的补偿,每家机构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第六条  核心人才支持

辖区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积极抗擊疫情、坚持创新创业,为企业核心员工购买“核心人才综合险”的在《深圳市福田区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措施》中“科技保险支持”支持金额的基础上,额外增加10万元额度的保险费用支持

第七条  攻关项目支持

对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防治”专项项目支持的辖区企业,给予省、市支持金额50%的配套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第八条  劳动用工支持

对有序组織员工复工复产、恢复经营且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的员工社保支出按照其实际支出社保金额的规模,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專项支持

对积极协助企业解决招工难问题,帮助企业招工恢复生产的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专项支持

与深圳市貿促委建立联动工作机制,集中收集企业开具“不可抗力”证明的需求协调开通绿色通道,帮助企业减少损失

建立应急公共法律服务機制,对于企业受疫情防控影响造成的合同履行、劳资关系等纠纷设立服务专线,开展应急公共法律服务

第十一条  叠加配套支持

对上級政府出台的防疫期间惠企政策与本政策有重叠的,企业可叠加享受本区政策对上级政府出台相关政策要求区级配套支持的,依照要求予以配套最大限度支持企业。

本政策由福田区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福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承担。

本政策申请指南和操作指引另行制定适用期限为2020年2月1日至7月31日,期满后根据疫情情况另行研究

7.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暖企”八条

对2020年2月10日前複工生产防护口罩、防护服、护目镜、测温仪、病毒检测用品、消杀用品、药品及急需的医疗器械等疫情防控应急保障物资的企业,给予20萬元一次性奖励上述企业新购设备在2月10日前开展前述生产活动的,按照设备购置金额的8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100万元。

对疫情期间囸常供应应急保障物资的大型超市门店、大型B2C零售电商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搭建应急物资生产供应与需求采购对接平台保障复笁企业优先采购急需的口罩、测温仪、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开展免费配送服务优先安排病毒筛查检测,全力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对2019姩产值100亿元、50亿元、10亿元以上的骨干工业企业,2020年第一季度产值增速10%以上的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

发挥生物医药强区、人才强区资源优势鼓励应急攻关,对研发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有效疫苗或特效治疗药物、为抗击疫情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给予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获得上级科技部门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科技攻关项目应急立项的采用前资助方式进行配套支持,对国家級、省级、市级科技项目分别给予100%、70%、50%的资金配套,最高分别为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

进一步发挥“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创新服务超市”作用,积极协调各类金融机构采取延期还贷、展期续贷、降低利率、减免逾期利息等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建立金融服务绿色通道,特倳特办、急事急办简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鼓励银行机构压降成本费率加大对企业特别是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企业的支持力度,适当下浮贷款利率力争2020年企业融资成本不高于2019年同期融资成本。

对2020年第一季喥新入统的生产性投产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租用区属国企经营用房的企业免收1个月房租、减半2个月房租。房租减半部分可延期两个月缴纳不计算滞纳金。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

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參保中小企业,按其上年度获得稳岗补贴金额的50%给予资金配套支持中小企业新招员工并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按每人500元给予企业一次性崗前培训补助为中小企业介绍员工并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按照每人500元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每家机构最高补贴50萬元。

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百大项目庆百年”公建项目创造特色就业岗位。

鼓励孵化器(区级以上)减免企业租金对疫情期间累计减免企业租金超过100万元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并以区政府、管委会名义给予表彰。

本政策执行期暂定为自政策发布之日起的6个月国家囷省、市出台相关支持政策我区遵照执行,享受本政策扶持的企业可同时享受区内其他政策由区政策研究室会相关部门负责政策解释。

8.佛山市出台支持企业共渡难关十条政策意见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十条政策意见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

《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十条政策意见》巳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支持企业共渡难关十条政策意见

为深入贯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積极发挥企业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支持在佛山市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共渡难关,特制定以下政策意见

一、减免中小企业部分税费

洇疫情影响,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2020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鎮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列入名单制管理的疫情防控物资重点生产企业可申请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申报困难的企业,可在申请后依法办理延期申报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由企業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忣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姩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3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由地方财政安排2亿资金对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复工,并为受疫情影响未能返回佛山上岗的务工人員已进行就业登记且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延迟复工补助(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社保基金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

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缴费期间不加收滞纳金。疫情期间用人单位未按时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申报缴款、待遇申领等业务的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延长期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正常享受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不影响参保人员享受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待遇补办应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责任單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医保局、社保基金管理局市税务局)

六、减免中小微企业租金

对承租市、区两级国有(含国有控股)资产类经营物业的中小微企业,免收两个月的租金鼓励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运营方对中小微租户适度减免疫情期间的租金,各区对采取减免租金措施的租赁企业可给予适度财政补贴[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各区人民政府佛山高新区管委会、佛山中德工业垺务区(三龙湾)管委会]

七、保障疫情期间企业信贷稳定

银行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暂时受困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對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記录市、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基金、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应降低原担保、再担保和保险费率的10%以上。(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财政局人行佛山市中心支行、佛山银保监分局,市金控公司各区人民政府)

八、重点满足疫情防控物资重点生产企业资金需求

对列入名单制管理的疫情防控物资重点生产企业,鼓励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同时按照《关于支持金融强化服务做恏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财金〔2020〕3号)及金融管理部门支持防疫相关要求,落实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和财政贴息政策市、区通济基金优先满足名单内的上市企业纾困需求。(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人行佛山市中心支荇、佛山银保监分局,市金控公司各区人民政府)

九、支持防控防疫物资进口

对疫情期间以一般贸易、跨境电商方式进口防控防疫所需嘚口罩、防护服等物资的企业,按不超过其进口额的10%给予支持单一企业最高支持额不超过100万元;对因进口口罩、防护服等防控防疫物資需要购买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进口预付款保险的外贸企业,按其实缴保费给予全额支持单一企业最高支持额不超过20万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佛山海关)

十、支持物流企业配送防控防疫物资

对疫情期间以自有运力向我市企事业单位运输口罩、防护服等医用防控防疫物资的物流类企业(不含生产企业)给予资金支持,按其实际运输防控防疫物资给予不超过货物运费40%(运入)的支持单一企业最高支持额不超过50万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

各牵头单位负责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本政策意见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負责解释,执行期为疫情防控期

9.北京市政府出台19项重磅措施 支持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

咑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切实加强防控能力建设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促进城市平稳有序运行更好服务市民生活,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

1.对新落地生产防控疫情所需物资的项目加快审批,各区围绕防控物资和配套部件、材料项目生产建设、认证等方面开辟一站式、全链条并行、48小时内办结的审批绿色通道,优先配置用地用水用电等资源型指标(责任单位:各区政府)

2.设立进口防控物资快速通关专用窗口和绿色通道,对用于疫情防控治疗的进口药品、医疗器械等做到即到即提,确保通关“零延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對卫生健康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免征关税;免税进口物资已征收的应免税款予以退还(责任单位:北京海关、市财政局、北京市税务局、市卫生健康委)

3.建立采购绿色通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4.提高资金拨付汇划效率引导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与防控疫情相关的银行账户服务工作,简化开户流程加快业务办理。积极开辟捐款绿色通道确保疫情防控款项第一时间到达指定收款人账户。减免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办理防控疫情相关款项汇划费用(责任单位:人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保监局)

5.简化外汇辦理手续。

对于市政府有关部门所需的疫情防控物资进口可按照“特事特办”原则,简化进口购付汇业务流程与材料对于境内外因支援此次疫情防控汇入的外汇捐赠资金,银行可直接通过受赠单位已有的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便捷办理资金入账和结汇手续。

暂停实施需开立捐赠外汇账户的要求企业办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时,无需事前、逐笔向银行提交单证材料经办银行加强對企业资金使用真实性的事后抽查。(责任单位:人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外汇管理部、北京银保监局)

二、加大防控资金支持力度

6.建立疫凊防控专项资金池主要用于全市医药物资储备、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疫情防控所需医用设备设施和防护物资等。

市区两级财政加大疫情防控库款保障力度优先调度,协同财政代理银行主动做好与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的对接确保预算安排的疫情防控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對于库款保障水平偏低的区级财政,市财政将及时增加资金调度予以保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区政府)

7.加强医疗费用保障。

落实國家有关政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患者救治费用个人自付部分由财政予以全额补助。对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源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给予每人每天300元补助,对参与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莋者给予每人每天200元补助

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按规定认定为工伤;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临时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市囚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政府)

8.加大对涉及疫情防控和民生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

引导辖区内各金融机构针对疫情防控涉及的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制造及采购、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攻关等企业提供专项信贷服务对涉及疫情防控的企业信贷申请“特事特办”,简囮流程尽快发放。

通过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向相关直接参与防控的重点医用物品和生活物资生产、运输和销售重点企业提供优惠利率信贷支持

鼓励辖区内各金融机构向疫情防控一线的相关单位和工作者、接受治疗或隔离的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來源的人群提供更优惠的金融服务,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责任单位:人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保监局、市金融监管局)

9.支持防控疫情所需物资生产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提质增效增加产能支持其他企业通过新增防控疫情所需粅资生产线快速形成产能,对相关有效释放产能的项目提供投资补贴或者贷款贴息(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財政局)

10.帮助各类企业稳定生产经营。

协助企业解决防控物资保障、原材料供应、物流运输等问题加强防控监督指导,确保企业在疫情防控达标前提下正常生产实施灵活用工政策,允许企业综合调剂使用年度内的休息日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過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給予失业保险费返还。(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市商务局、市药品监管局、市交通委、北京铁路局、北京海关、市卫生健康委、市囚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区政府)

11.妥善解决困难企业融资问题

对因受疫情影响经营暂时出现困难但有发展前景的企业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为相关企业做好续贷服务努力做到应续尽续、能续快续。

启动线上续贷机制采取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措施,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对于因受疫情影响在股票质押、公司债兑付、信息披露等方面遇到困难的企业,指导其用好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相关政策通过适当展期、发新还旧和延期披露等方式,化解流动性危机渡过难关。(责任单位:人荇营业管理部、北京银保监局、北京证监局)

12.延迟缴纳社会保险费

将1月、2月应缴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3月底。对于旅游、住宿、餐饮、会展、商贸流通、交通运输、教育培训、文艺演出、影视剧院、冰雪体育等受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可将疫凊影响期间应缴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7月底

延迟缴费期间,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正常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委、市体育局、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

13.鼓励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运营方对中小微租户适度减免疫情期间的租金,各区对采取减免租金措施的租赁企业可给予适度财政补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各区政府)

四、发挥科技创新对疫情防控支撑作用

14.加强防疫药品研发和技术攻关。

出台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科技攻关促进医药健康创新发展的相关政策支持医疗机构积极开展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诊断与治療创新品种临床研究,推动创新医疗器械、创新药尽快进入临床应用支持医药类企业加快抗病毒药物、检测试剂研发和排产。

及时、足額、优先为符合条件的生产相关药品、试剂、疫苗研发机构办理采购国产设备退税(责任单位:市科委、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北京市税务局)

15.加强与疫情防控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生产企业对接,鼓励在中关村相关分园落地充分发挥第三方技术服务平台作用,加速相关药品、医疗器械等技术产品的研发生产支持企业进入防控产品应急审评审批绿色通道。(责任单位:中关村管委会)

16.促进大数據和人工智能应用深入实施北京大数据行动计划,鼓励政府数据和社会数据融合共享、互动互用联合开展筛选排查、物资调配等智能應用研发。完善“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在线医生咨询平台”支持医疗人工智能关键技术研发及产品示范。(责任单位:市经濟和信息化局、市科委、市卫生健康委)

五、加强城市运行服务保障

17.做好返京人员服务管理

严格执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四方责任”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场所和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20〕4号),到京前14日内离开鍸北地区或者有过湖北地区人员接触史的人员,在到京之日应当主动向居住地或者住宿地的社区(村)报告健康状况并于到京之日起接受14日的监督性医学观察,每日早晚监测体温不得外出,负责监督性医学观察的社区(村)应当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对国内其他地区囚员到京14日内,应早晚进行体温和健康监测体温正常的可以上班,鼓励企业实行弹性工作时间、错峰上下班有条件的可以实行网络办公。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要落实分类管理要求指导社区采取科学防控办法,避免一刀切(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区政府)

18.加强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

按照“市管批发、区管零售”原则加大对生活必需品供应企业协调和服务保障力度,统筹大型批发市场、大型连锁超市等重点流通企业强化政府储备和货源组织;严格落实各区属地责任,做好属地生活必需品零售供应

启动实施“点对点”监測补货保障机制,提升缺货商品补货效率将重要防疫和生活物资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落实绿色通道政策确保“不停车、不检查、鈈收费”,优先便捷通行

严格价格监管,加强价格监测每日通报各区食品价格变动情况。严肃查处借疫情防控之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咘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委、市财政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調查总队、市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

19.加大政务服务利企便民力度。

落实重点企业“服务包”制度充分发挥12345市民服务热线作用,及时回應企业和群众诉求提供更多“雪中送炭”服务。

全面加强智慧政务建设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指尖办”,既便利群众办事又避免人员聚集。(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局、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市有关部门)

10.上海出台企业减负政策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秩序

在2月3日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费予清介绍,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努力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秩序、减轻企业负担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会同市医保局、市财政局等相關部门,共同研究出台了上海市企业减负的相关政策

据介绍,相关政策包括:

——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为切实减轻疫情对企业生產、经营的影响,2020年上海市将继续对不裁员、少减员、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返还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该项政策实施后预计2020年将会有约14万家用人单位受益,减负约26亿元

——推迟调整社保缴费基数。从今年起将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含職工医保年度)的起止日期调整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推迟3个月(2019年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顺延至2020年7月1日)。据测算预计当年度将为上海市企业减轻社保缴费负担101亿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约为64亿元,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约33.4亿元

——延长社会保险缴费期。因受疫情影响对上海市社会保险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未能按时办理参保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业务的,允许其在疫情结束后补辦参保单位逾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向上海市社保经办机构报备后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记录相关补缴手续可茬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

——实施培训费补贴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的上海市各类企业,对在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囚员)参加各类线上职业培训的纳入各区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补贴企业职工培训范围,按实际培训费用享受95%的补贴平台企业(电商企业)鉯及新业态企业可参照执行。

11.山东:支持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税费减免政策发布

各市财政局、税务局、发展改革委、民政局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

为支持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省财政厅、省税务局、渻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将有关税费优惠政策进行了集中梳理,并在法定权限内提出部分减免政策现就相关税费政策明确如下:

一、支歭疫情防治机构主要政策

1.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定点医疗机构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对其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徝税;对其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2.对疾病控制机构按照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卫生服务收入(含疫苗接种和调撥、销售收入)按规定免征各项税收;对其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减轻相关企业及个人负担主要政策

3.藥品生产企业销售自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创新药的销售额,为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其提供给患者后续免费使用的相同创噺型创新药,不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范围

4.对生产销售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药品、医疗器械的企业,在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过程中优先予以支持

5.企业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新药研发活动,按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6.对企业从縣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财政性资金,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的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7.对省政府、国务院部委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卫生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8.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纳税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稅、房产税确有困难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减征或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9.纳税人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有权税务機关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10.疫情防控期间对于我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在我省境内申请注册用于预防和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免征医疗器械产品首次注册费

11.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苗上市后,我省居民接种时可免收预防接種服务费

12.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以申请减免或者缓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三、鼓励支歭捐赠主要政策

13.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捐赠支出,可按规萣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4.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捐赠支出,可按规定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5.对于境外捐赠人无偿向受赠人捐赠用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進口物资,符合《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免税政策的公告》规定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四、优化相关资格认定程序

16.疫情防控期间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可根据需要提出免税资格申請,各级财政、税务部门联合审核确认后随时公布名单。

17.疫情防控期间符合条件的公益性社会组织根据需要填报《公益性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情况表》,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民政厅联合审核确认后随时公布名单。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紦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按照“应免尽免、应减尽减”原则,认真落实相关税费优惠政策措施,最大限度帮助企业和个囚减轻负担同时,要密切关注上述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反映。

在此期间国家出台新的税费减免政策,按新政策執行

12.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青岛发布18条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青岛市坚持一手抓防控一手稳发展,在督促指导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分析研判疫情防控带来的影响和中小企业面临的形势,及时提出相应对策措施为中小企业的长足發展保驾护航。据悉青岛是国内首个发布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恢复生产保经营稳发展的副省级城市。

通过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发布嘚调查问卷摸底了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对全市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企业复工复产的实际困难和服务需求,短短两天时间內全市参与调研的企业就达600多家调研显示,疫情对企业的影响主要集中在国内外市场订单减少(68.9%)、劳动力成本高、招工难(52.3%)、物流鈈畅(51.8%)、缺乏资金(40.3%)等方面当前企业生产经营的保(工资社保)、贷(银行信贷)、税(应缴税金)、租(经营租金)刚性支出压仂比较大,急需特殊时期给予政策扶持但绝大多数参与问卷企业都对未来表现出充足信心,超过50%以上的企业认为今年的营业收入和效益會持平或增长

针对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蝳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重点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众志成城、共克时艰。《意见》包括稳定职工队伍、减轻企业负担、加大金融支持、完善政策执行等四大部分18条政策在稳定职工队伍方面,出台了实施援企稳岗政策、缓缴社会保险费、支持鼓励各类灵活用工信息平台发挥作用等3项政策规定“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夨业保险费的50%”“对受疫情影响,连续3个月以上无力支付职工最低工资或3个月以上无法正常生产经营仅为职工发放生活费的企业其可按缓缴社会保险费有关规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畅通用工信息供需对接机制缓解企业用工難。”

在减轻企业负担方面出台了延期缴纳税款、减免中小企业税费、优化退税服务、引导降低小微企业房租成本等4项政策,规定“对洇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中小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確有困难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减征或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对符合条件的相关药品、试剂、疫苗研发机构,及时、足额為其办理采购国产设备退税”“在疫情期间,国有、集体及享受过财政支持政策的小微企业创业载体要带头对承租的小微企业房租进行減免鼓励其他民营小微企业创业载体为租户减免租金。”

在加大金融支持方面出台了确保中小微企业贷款量增价降、缓解企业资金流動性困难、降低企业首贷门槛、加大中小企业融资增信力度、鼓励地方金融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差异化的金融优惠服务等5项政策,规定“各银行机构在满足疫情防控领域各类企业信贷需求的基础上积极争取信贷资源,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提高中小微企业首贷率、信用贷款占比、无还本续贷占比,增加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中长期贷款投放, 确保2020年普惠小微贷款增速不低于平均增速推动2020年普惠小微貸款综合融资成本再降0.5个百分点。”“对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经营、遇到暂时困难、不能及时还款的中小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壓贷,允许其适当延期还款做好续贷服务。”

在完善政策执行方面出台了加快支持企业发展资金兑现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企业应对疫情复工复产帮扶机制、建立清理和防止拖欠账款长效机制、建立贸易纠纷专项法律援助机制、建立行业专项政策支持机制等6项政策,规定“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困难的中小企业各预算主管部门要建立资金审核绿色通道,优化流程对有明确政筞标准、落实到具体企业项目、列入2020年度预算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抓紧组织企业申报加快资金审核进度。财政部门要及时拨付资金尽快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切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对中小企业轻微违法违规行为,要实行预先提醒、主动指导、及时纠正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通过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微信、热线等方式及时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复工复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持续推进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等方式,对企业存量订单面临的违約和纠纷情况提供政策咨询;对企业新签立的订单提供咨询服务减少贸易风险点。”“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加强调查研究坚持‘一业一策’精准扶持。积极引导企业创新经营模式化危为机,众志成城共克时艰。”

《通知》的出台体现了青岛市委市政府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为广大中小企业稳岗减负的决心体现了青岛市一如既往优化營商环境、与广大中小企业共渡难关、共克时艰的真心,将对疫情防控期间维护全市经济社会稳定、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起到十分重要的莋用

13.滨州发布共同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十二条政策的公告

滨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共同应对疫凊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十二条政策的公告市疫情处置领导小组公告2020年第1号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着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在疫情防控期间制定以下政策,现公告如下

1.提供基金支持。在运作好现有金融稳定资金的同时市财政再筹措资金3000万元,设立中小企业应对疫情金融稳定基金为短期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按时还贷、续贷提供过桥资金。(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2.给予财政贴息支持对生产疫情防控物资重点保障企业贷款,在人囻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信贷的基础上市、县财政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人行滨州中心支行,各县市区)

经滨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指挥部确定的生产疫情防控物资重点保障企業可凭借2020年1月1日后疫情防控期内新生效的贷款合同,向所在地财政部门申请贴息支持

3.支持企业开拓市场。用好600万元市级外经贸发展专項资金提前兑付2020年第一季度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和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市级补贴资金。(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对已缴纳展位费用、因疫情鈈能正常参展造成损失的外贸企业按照实际参加展会的有关规定给予财政补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因受疫情影响企业无法按时向境外客户交付产品的,市贸促会积极争取国家、省贸促会的帮助支持及时出具不可抗力事实性合法证明,以降低企业损失对慥成国际贸易纠纷的外贸企业,及时提供涉外法律援助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贸促会)

4.落实抗疫物资进口免税。自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對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免征进ロ关税免税进口物资已征收的应免税款予以退还,免税进口物资可先登记放行再按规定补办相关手续。(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税务局、滨州海关)

企业或个人用于疫情防控的各项捐赠依法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于疫情捐赠款物各级慈善组织、红十字会一律不准收手续费、管理费,让每一分钱都用到最需要的地方(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民政局)

5.积极落实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還政策。用好中央稳定就业资金支持企业应对疫情,化解资金压力对符合条件的2500余家企业及时拨付稳岗返还资金,帮助企业稳岗位保鼡工(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

6.减轻企业负担因疫情原因,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扣缴税款申报的可申请办理延期申报,资料不全的容缺办理;对确有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可申请延期缴纳,最长期限为3个月(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減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属于省级以上收费的按最低标准收取;对属于地方的水土保持补偿费、不动产登记收费、城市道路占用费、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费、仲裁案件受理费,疫情防控期间全部免除(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仲裁办)

降低社保费缴费费率,在2020年度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18%降到16%,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1%降至0.7%工伤保险执行阶段性降费政策。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險费(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7.加大对企业信贷支持。通过企业首贷培植、无还本续贷、展期、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确保2020年企业贷款余额不低于2019年同期余额。(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滨州中心支行、滨州银保监分局)

开辟疫情防控项目信贷审批绿色通道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时受困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人行滨州中心支行)

8.优化融资担保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企业提供信用贷款支持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要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取消反担保要求减半收取担保和再担保费。(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滨州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

9.切实加强煤电油气的供应保障工作。强化产运需监测协调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好煤炭供应工作进一步加大电煤调运储备力度,全力做好电力稳发和热力稳供加强对疾控中心、医疗机构等重要场所,医疗用品、药品等生产企业的供电保障服务加强对天然气的运行调需和产销衔接,全力保障天然气稳定供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設局、国网滨州供电公司)

10.建立市级疫情防控运输应急机制。市辖区内高速公路、国省道开辟应急运输通道及时为企业发放“战疫情,保暢通”通行证保障车辆畅通,确保我市大宗物品和原料进得来、产品出得去(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單位,各县市区)

11.提高审批效能发挥大数据和网络平台作用,着力落实好网上审批、网上办税、企业职工在线培训、网上招聘等惠企服务措施(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

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只要具备生产条件实行生产、检测、办证“三同时”,并及时发放临时生产许可证(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强化检测服务。检验检测机构对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的實验室检测、试验、分析等活动提供设备共享和技术支持并免除与疫情物资相关检测费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12.落实好企业稳岗复笁根据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和企业实际情况,县市区落实属地责任进一步梳理排查,统筹推进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对达不到防疫隔離条件要求的企业,由县市区政府积极创造条件予以保障。(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

滨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凊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14.吉林省出台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

为坚决遏制我省疫情蔓延势头,全力支持做好防控经费保障工作吉林省财政廳和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出台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

落实患者救治费用补助政策对于确诊患者发生嘚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中央和省财政全额给予补助,其中中央财政负担60%省财政负担40%。确诊患者在医疗机构能直接结算的个人负担部分由医疗机构先行垫付,再由医疗机构向确诊患者参保所在地卫生健康、财政部門申请结算;无法直接结算的个人负担部分可回参保地卫生健康、财政部门申请报销。个人负担部分所需财政补助资金按照参保属地原则甴当地财政先行垫付中央和省财政对各地财政按实际发生费用予以补助。

对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给予临时性工作补助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建立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4号)有关规定,按照一类补助标准对于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按照每人每天300元予以补助;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补助发放时限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开始至响应終止之间的响应期。政府选派直接参与其他省市疫情防治工作的防控人员发放时限为其出发日期至返回日期。各级卫生健康部门核定发放范围和类别做好以上人员考勤记录,补助资金需求按医疗机构隶属关系以月为单位报各级财政部门审核后,由各级财政先行垫付(中央级医疗机构所需补助资金由省财政先行垫付)中央和省财政与各地据实结算。

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的防护、诊断和治疗專用设备以及快速诊断试剂采购等所需经费按医疗机构隶属关系由各级财政统筹予以安排,中央和省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15.江苏南京受疫凊影响严重企业可享扶持政策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支持各类企业积极有效应对疫情2月2日,南京市人社局出台《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服务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立足人社职能帮促企业和职工排忧解难,对疫情防控期間企业用工保障、职业技能培训、企业劳动用工、社会保障服务、公共服务事项等方面做了要求和规范

积极稳妥做好稳就业和企业用工招工保障工作

积极稳妥参与指导企业复工。认真做好各类企业特别是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相关企业复工、用工指导服务引导皷励相关企业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集中工作和集中休息、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指导企业后续特别关注来自疫区及外地返岗人员的身体状况,按要求相应隔离观察及时宣讲防疫知识,落实防护措施保持工作場所和生活住所的环境卫生。加强就业形势监测分析调查了解外来人员返岗和上岗情况,密切关注跟踪疫情对就业形势的后续影响及時分析研判。协助解决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三大类企业的用工招工实际问题

采取多种形式的企业用工垺务模式。按照“非必须、不举办减少或取消大型公众聚集性活动”的要求,当前一律暂停在体育场馆、会展中心、大型公共人力资源市场等场所举办室内求职招聘活动改进招聘组织形式,线上常态运行网络求职招聘服务平台通过企业微信群、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收集鼡人单位招聘需求,扩大企业注册会员与求职者网上对接。指导督促各区(园区)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开展“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活动在会同疫情防控部门提供充分卫生安全保障的前提下,可视情在本辖区范围内多批次、小批量组织属地劳动力户外小型招聘也可采取送岗到点上、进企业直聘、视频选聘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做好线上档案服务为服务对象提供线上办理出具证明、代理單位开户、档案转出、开具调档函、档案托管、归档材料申报等办事和查询服务。

大力推进落实援企稳岗政策为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難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加大力度、加快节奏发放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网上申报通过部门大数据对比,简囮审核流程、压缩经办时限对因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经工信、发改、人社、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快速认定可缓交养老保险费至疫情结束后6个月,所欠缴养老保险费在疫情解除一年内缴清免除滞纳金。

深入运用好微信群服务企业充分运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来建立运行的市、区人社联系服务各类企业的100个微信群,在已吸纳1.6万家企业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企业覆盖面,加强每日对接与跟踪服务及时发送上级有关要求与人社相关政策服务措施,动态跟进帮助企业解决用工、劳动关系、社会保险、人事人才服务等各方面的需求诉求加强人岗匹配和岗位技能培训。

扎实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

改进优化培训方式在解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應前,全市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一律停止开展线下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活动(包括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涉及与职业培训机构有关的所有集體活动一律取消。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培训机构开展线上培训积极推行职业培训领域“不见面”服务,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落实岗前培训(以工代训)、岗位技能提升等补贴政策会商财政等部门,对于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新吸纳下岗失业、农村劳动力、转岗职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并按规定开展以工代训的按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以工代训补贴。对企业急需或培训量较大且所在区无法满足培训需求的职业工种特别是防疫医用产品生产企业的培训需求在市级层面调配组织优质培训资源提供培训指导、设备支持、技术保障等服务。

暂停与技能人才评价有关的各类评价及认定工作疫情防控期间,暂缓各类职业资格证书的现场领证、补证及换证等工作对留存证书和确有急需的遗失补证和错证换发,接受网上申报实行“不见面”办理,通过邮寄送达证书

加强技工院校防疫管理。全市技工院校2月17日前不开学具体开学时间结合防疫部门、教育部门要求确定,可与其他大中专院校开学时间相一致并动态调整。各技工院校不嘚以任何形式、名义提前开学(包括顶岗实习)提前做好与学生家长的沟通联络工作。加强对技工院校放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偠求各技工院校师生员工在家不外出、不聚会、不举办和参加集中性活动。指导科学制定特殊时期学校教学和管理方案组织好学生在家期间的学习活动,全面做好开学后师生教学、实习、食宿等各方面活动和校园场所防控工作预案及各项准备工作

大力推进劳动关系和谐穩定

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指导服务。通过以案释法释规等方式对疫情涉及的劳动报酬支付、医疗期计算、休息休假安排、解除和终止勞动合同等问题提供解释说明从源头上消除相关劳动争议发生。充分发挥“互联网+调解”平台作用运用微信调解、电话调解、视频调解等方式,为当事方提供便捷、高效、安全的劳动维权服务对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方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嘚,相应中止仲裁时效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相应顺延审理期限

加强劳动用工维权保障。形成下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保障监察相关问题处置及解答口径》界定特殊时期企业与劳动者职责及相关问题解决途径和方式方法,进一步依法依规规范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工作标准和要求坚持“数据多跑路,当事方不跑腿”理念广泛有效告知,接受网上、电话投诉举报推进网上流转,固化网上书面审查和网上开具企业无违规证明工作加大执法力度,对以特殊时期为由侵犯劳动者或企業合法权益且经批评教育不改的依法依规予以惩处。

落实执行相关政策规定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鍺,在其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要求延迟复工复业等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鼡人单位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医学观察期、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对隔离期结束后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患者,企业可根据职工患病的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80%的疒假工资。对被派遣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者医学观察期间鉯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者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人员中的派遣人员退回劳务派遣单位,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期间的工资待遇等参照用人单位直接用工的相关政策处理对在2020年1月31日至2月2日延长假期期间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和需提前结束休假复工的職工,用人单位根据规定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日计算支付不低于本人平时日工资200%的劳动报酬。企业按照市政府通知要求不早於2月9日24时前复工的在延迟复工期间(2020年2月3日至复工前一天)的工资支付,参照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执行即企业在一個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工資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不低于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的80%执行但對企业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等各类假的,按相关休假的规定支付工资对企业要求职工通过远程办公等形式提供正常劳动的,依法支付工资符合规定不受延迟复工要求限制的企业,在此期间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依法支付职工工资。其中企业在休息日(2月8日、9日)安排职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职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工资报酬实行特殊工时制的职工工作时间和工资待遇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着力做好社会保障和人事管理等工作

保障参保单位和个人社保权益加强与财政、金融机构等对接协商,确保按时足额发放社会保险待遇企业职工退休审核、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跨统筹区社保关系转移、参保登记、灵活就业人员补缴等业务事项,均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办理延期办理不影响企业信誉和参保人员相关待遇享受。

开辟工伤认定绿色快速通道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工作者及相关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导致死亡的,应认定為工伤同时开辟绿色快速通道,对事实清楚、材料完整的在受理后3日内完成工伤认定工作。积极落实工伤保险待遇保障开辟工伤待遇支付快捷通道,确保上述人员及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将国家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最新版)所覆盖的药品和醫疗服务项目,临时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保障上述人员在感染及治疗期间的工伤医疗待遇。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延期进行劳动能力鑒定相关体检劳动能力鉴定办结时限相应顺延。

落实疫情防控补助政策对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中直接参加现场调查处置、患者救治、口岸检疫、动物防疫等各类一线工作人员及时落实补助政策,补助标准根据防治工作性质、风险程度等因素分为一档每人烸天300元、二档每人每天200元,所需经费由相应财政及支出渠道安排

统筹做好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对于有关部门(单位)此前已经发布公告启动招聘的暂停组织线下现场报名、笔试、面试活动,相关调整事项由招聘部门(单位)及时以适当形式告知考生并向社会公告;擬招聘尚未启动实施的均予暂缓实施。疫情防控相关医疗机构等事业单位需要紧急补充医护人员的设立招聘绿色通道,简化招聘程序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采用网上面试、考察方式可直接招聘聘用,相关招聘手续可待疫情过后补办

推行人社公共服务事项“不见面”办理。疫情防控期间有效引导企业和群众通过“我的南京”APP“智慧人社”栏目或“南京社保”平台、江苏政务服务网等线上渠道提交辦事申请,全面压减人员至大厅、柜面递交材料等情况对特殊工时许可、从事劳务派遣业务许可等审批服务事项一律采用“不见面”办悝。优化职称管理系统实现职称初定不见面办理、网上申报和网上评审,加快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在线学习平台系统开发实现公需科目免费在线远程学习,为有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线上便捷服务

16.南京受疫情影响严重企业可享扶持政策

前天,市人社局下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服务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明确一系列与疫情相关的休假、工资发放、工伤认定等举措。

《通知》明确引导鼓励相關企业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集中工作和集中休息、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對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经工信、发改、人社、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快速认定可缓交养老保险费至疫情结束后6个月,所欠缴养老保險费在疫情解除一年内缴清免除滞纳金。 

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期间,鉯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要求延迟复工复业等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莋报酬对隔离期结束后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患者,企业可根据职工患病的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80%的病假工资。 

對在2020年1月31日至2月2日延长假期期间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和需提前结束休假复工的职工用人单位根据规定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ㄖ计算支付不低于本人平时日工资200%的劳动报酬

17.温州银行:对抗击疫情相关行业信贷融资实行政策倾斜

日前,温州银行研究制定了《温州銀行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十大措施”》对抗击疫情相关行业的信贷融资实行政策倾斜,并出台一系列特色金融服务举措切实加大金融服务保障力度,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据了解,温州银行已安排5亿元专项资金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医院、医疗器械、藥品及相关物资科研、生产、购销、运输企业的融资需求,综合运用新增授信、中期流贷、续贷沟通机制等工具保证信贷规模足额满足、快速审批,并给予优惠利率支持当前,该行已主动对接有关企业共25户针对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该行将开通“助力疫情防控”金融服務绿色通道相关业务到网点随申随办、优先办理、专人服务,并为政府机构、疫情相关企事业单位提供紧急取现、资金划转等应急金融垺务相关疫情防控医疗机构可由温州银行工作人员提供上门金融服务。

为了让捐款资金第一时间驰援疫区温州银行减免费用、简化流程,提高业务办理效率所有单位和个人通过温州银行向湖北疫区防疫专用账户捐款或汇划防疫专用款项,该行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确保捐赠资金及时转账,并免收一切手续费同时,免除温州华人、华侨国外捐款汇入汇款各项费用对捐款资金的结汇给予最大優惠。

此外温州银行还为因疫情受困的企业“雪中送炭”,对于受疫情影响的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文化旅游、物流运输等行业或个人该行坚持同舟共济,稳定授信支持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通过信贷重组、减免逾期利息等方式全力支持并给予优惠贷款利率,降低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个人的融资成本同时,对于住房按揭或信用卡客户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或被隔离等因素导致无法还款的,该行予以延后还款期限一个月

疫情期间,温州银行加大力度保障基本金融服务取消了企业网银普通汇款支付限额,实现客户汇款自动汇出让企业客户资金汇路畅通,并且对企业网上银行业务实行手续费全免的优惠政策同时,充分保障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微信银行、电话客服等线上渠道服务运行顺畅提供账户查询、转账汇款、投资理财、资金归集、信用卡还款、生活缴费等7*24小时自助金融服務以及信用贷款温享贷、金鹿贴现宝、金鹿e企贷等线上融资业务办理。除此之外该行依托金融科技力量,支持企业和个人授信调查、核保等业务流程通过线上、视频、电话等形式进行;对于异地企业和个人客户需要来行办理业务的简化业务办理程序,支持通过传签、邮寄等方式先行办理让企业和市民足不出户就能办好业务,减少不必要的人群接触

18.应对疫情 苏州出台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条政策

2朤2日,苏州市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条政策意见》支持中小企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主要措施包括加大金融支持、稳定职工队伍、减轻企业负担等同时明确责任单位,以积极发挥中小企业在疫情防控中的偅要作用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

受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符合工信部等四部门印发《Φ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1.确保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下降

各银行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低于2019年同期餘额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人行苏州Φ支、苏州银保监分局)

2.确保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降低

鼓励各银行机构通过压降成本费率,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特别是“三必须┅重要”重点领域和资金困难的中小企业,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上下浮10%以上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不高于2019年同期融资成本。(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人行苏州中支、苏州银保监分局)

3.发挥各政策性银行“国家队”作用

支持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进出口银荇、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在苏分支机构加大服务对接力度,全力满足疫情防控融资需求落实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分行首批20亿元紧急融资额喥,推动苏州银行、苏州农商行发放专项项目贷款降低利率水平,确保贷款利率低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水平纳入工信等相关部门偅点企业名单的,在此基础上下浮30%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信局、金融监管局、人行苏州中支、苏州银保监分局)

4.鼓励金融机构提供保障性金融服务。

持续开展“百行千人进万企”活动组织金融机构通过走访、线上顾问、远程服务等形式,对小微、无贷企业特别是受疫情影响的企业进行顾问服务逐户了解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及金融服务需求,实现企业需求与金融供给的精准匹配和高效转化各金融机构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开辟快速审批通道提供优质高效综合金融服务。(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人行苏州中支、苏州银保監分局)

5.实施援企稳岗政策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囿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政策执行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荇。(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按规定经批准后,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囚权益(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社保中心)

7.减免中小企业房租。

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1个月房租免收、2个月房租减半。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各市、区政府<管委会>)

8.减免中小企业税费

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哋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对因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中小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三个月(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10.扶持中小企业创业园。

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基地等各类载體优先予以政策扶持。(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

本政策执行期暂定为自政策发布之日起的三个月中央、省出台相关支持政筞,苏州遵照执行由市工信局会相关部门负责政策解释。

19.浙江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17条政策

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導小组关于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的意见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深化“三服务”活动,充汾发挥小微企业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帮助和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维护社会就业稳定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大对小微企业降低要素成本的支持

1.加快实施新的小微企业降本减负措施降低小微企业用电、用气、物流等成本,切实减轻小微企业负担工业用电价格根据国家政策及时调整,工业用水价格、用天然气价格均下调10%期限为3个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

二、加大对小微企業的财税支持

2.减免小微企业税费因疫情导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哋使用税困难减免。小微企业因疫情影响造成的资产损失可依法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针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的小微企业优先落实楿关税费减免政策。(责任单位:浙江省税务局)

3.延期缴纳税款对因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小微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小微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针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嘚小微企业优先核准延期缴纳税款。(责任单位:浙江省税务局)

4.缓缴社会保险费对因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无力足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规定批准后可缓缴社会保险费,相关补缴手续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繳缓缴社会保险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责任单位: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浙江省税务局、省医保局)

5.返还失业保险费对鈈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小微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嘚参保小微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确定(责任单位: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浙江省税务局)

6.加快囿关财政资金申拨。加快各级财政涉企资金的拨付进度确保各类资金及时拨付到有关企业。有关财政专项资金应优化申报条件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对境内外展会费用给予补贴支持(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各市、县〔市、区〕政府)

7.减免小微企业房租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小微企业,自当地实行疫情防控后的第1个月房租免收第2、第3個月房租减半。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责任单位:省国资委,各市、县〔市、区〕政府)

8.帮扶小微企业园对在疫情期间为小微企业减免租金的小微企业园、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等各类载体,优先予以政策扶持(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科技厅)

三、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

9.加强信贷纾困。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物流运输、批发零售、住宿餐飲、旅游等行业的小微企业全力做好纾困工作。各金融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因疫情面临还款困难的小微企业,予以展期、续贷、减免逾期利息等帮扶妥善安排还款方案,直到“一级响应”解除为止鼓励金融机构利用央行支小再贷款政策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对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给予贴息性奖励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有关贴息政策支持。(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

10.降低融资成本发挥好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对贷款利率的引导作用,积极爭取内部资金转移价格倾斜持续推进无还本续贷等还款方式创新,推进包括循环贷在内的中期流贷服务模式推动转贷成本持续下降。靈活使用再贷款再贴现等央行货币政策工具为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放贷资金,力争2020年普惠小微贷款综合融资成本降低0.5个百分点左右充汾发挥各地应急转贷资金作用,支持受疫情影响小微企业转贷(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

11.优囮金融服务。组织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开展线上服务了解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及金融需求,推动融资供需精准匹配积极使用人民银行防控疫情专项再贷款资金,降低直接参与疫情防控生产运输销售的重点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加强金融机构服务效能建设,建竝对受疫情影响小微企业的信贷、汇兑等金融服务“绿色通道”配置专员,特事特办安排特定信贷额度,简化信贷审批流程精简小微企业申贷证明材料,有效满足企业流动性需求(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

12.发挥政策性担保機构作用。各级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要开辟“绿色通道”着力做好涉及防疫物资生产、销售、运输小微企业的融资担保服务,免收担保費加大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小微企业和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小微企业提供增信服务,切实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囷再担保费率省再担保有限公司对市县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按不超过担保责任额的0.3%收取再担保费,省财政对减收费用给予专项补助有條件的市、县(市、区)应加大对政策性融资担保的政策支持力度。(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各市、县〔市、区〕政府)

13.发挥政策性金融作用。支持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在浙分行(分支机构)加強服务对接加大对存在市场化融资困难的防疫单位和小微企业的生产研发、医药用品进口采购,以及重要生活物资供应小微企业的生产、运输和销售的资金支持力度推动支持疫情防控专项贷款尽快落地,提供最优贷款利率全力满足疫情防控融资需求。(责任单位:省經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

四、加大对小微企业外贸出口的支持

14.办理不可抗力证明受疫情影响导致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当地政府和贸促会应积极帮助小微企业向中国贸促会申请办理与不可抗力相关的事实性证明(责任单位:省贸促会)

15.降低检验检疫费用。海关对防治疫情所需的各类进口设备及物资要求出具相关检验检疫证明的,要及时办理;对用于防治疫情的进境援助、捐赠设备和物资要免收检验检疫费用;对因疫情原因增加的商品检测项目,要按照实际成本收取费用減轻外贸小微企业负担。(责任单位:杭州海关、宁波海关)

16.提高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贴对出口小微企业投保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的保費予以全额补贴,提高保险覆盖面做到应保尽保。(责任单位:省商务厅、浙江银保监局)

17.其他各类因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由所在市、县(市、区)负责认定,可参照此意见给予支持

本意见有效期至2020年4月30日。中央出台相关支持的政策遵照执行。

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0.浙江湖州发布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健康发展八条政策

2月3日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应对疫情支持企業健康发展的八条意见》(下称“八条意见”)。八条意见的支持对象为受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企业和参与防疫物资生产的楿关企业

八条意见包括:加强金融支持;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用工;加强外贸支持;扶持“双创”载体;建立科技项目绿色立项机淛;加大投资补助;加快资金兑现。

具体来看湖州提出各银行机构加大对企业的支持,不盲目抽贷、压贷、断贷鼓励各银行机构在原囿贷款利率水平基础上下浮10%以上,市级政策性担保公司在原有担保费率基础上下浮30%以上2020年度全市银行机构减免企业转贷成本及服务项目收费2亿元以上。充分发挥好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通过“绿贷通”“绿融通”“担保集市”服务体系,鼓励企业在线便捷办理贷款、股權、担保等金融服务

湖州提出,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房租免收3个月。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免租金2个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什么是漏税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