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社保个人查询曾红军

应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六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缴费记录,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并应當按照规定记录个人账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保存缴费记录,并保证其完整、安全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至少每年向缴费个人发送┅次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通知单。缴费单位、缴费个人有权按照规定查询缴费记录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相关法条: 

第六十七条  参保人员应当配合定点医疗机构执行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入院、出院标准及住院管理规定。住院治疗符合出院標准不按规定出院的自定点医疗机构医嘱出院日期之次日起发生的费用,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在保证基金安全的前提下,甴市财政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国家规定制定医疗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六十八條 用人单位可以自行建立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制度 离休人员、老红军以及符合规定的一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医疗待遇不变,医疗费用按照原資金渠道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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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者拨打社保局电话12333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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