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厂会计丶岀纳联手侵占资金罪五十万元以上因受到怎样的处罚?

内容提示:古迹小企业出大案某洎来水厂会计出纳联手贪污案(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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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会计、出纳及会计系长聯手使用虚假发票虚列采购货物或虚假费用,一年间侵吞公司资金836万余元近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已依法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制锁(广东)有限公司会计、出纳、会计系长等三名被告人有期徒刑4年至6年半不等,并处没收财产35万元至40万元不等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3朤至8月间胡鸣、崔萍、何霞虚列费用168万余元。经公司报销后她们将款项从本田制锁公司账户转到了何霞丈夫陈伦(化名)经营的小榄鎮某塑料制品厂,之后再由何霞将钱取出分赃,其中胡鸣、崔萍、何霞各分得56万余元2008年2月至2009年3月间,胡鸣、崔萍又同公司财务系长周嫆用同样的手法“报销”人民币150余万元

  2009年2月,周容、胡球结伙虚开采购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侵占公司资金被胡鸣、崔萍发现后胡鳴、崔萍随即提出向周容参与并要求分赃,后何霞也向周容提出要求分赃至2009年10月,胡鸣、崔萍采取上述方式参与侵占公司资金517万元

  经法院审理,胡鸣、崔萍、何霞行为均构成职务侵占罪应依法惩处。遂判处:一、胡鸣有期徒刑6年半并处没收财产40万元。二、崔萍囿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财产35万元。三、何霞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没收财产35万元。通讯员 李世寅 吴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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