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企业法人终止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法人终止设立的那几种主义

第┅种就是特许设立主义。也就是说法人终止在设立的时候必须要有法律、法令或者是主管机关专门的行政命令才能设立的那些法人终止,我们把它叫做法人终止设立中的特许设立主义现在就中国而言,只有银行、保险公司这些特殊的法人终止才采取这种特许设立主义

苐二种原则叫做许可设立主义。也就是绝在多数的法人终止告别是企业法人终止,都是根据行政主管机关的许可设立的也就是经过行政主管机关批准后,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了营业执照以后就可以成立法人终止组织。这种通过行政许可的办法而设立的法人终止的办法叫做许可设立主义

在法人终止设立的过程中,还有两种比较特殊的办法:

一种叫做自由设立的原则这个在我们中国现在已经没有了,因其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太自由也太随便。

另一种情况叫做准则主义的设立原则也就是说,只要你符合国家的法律规定的某些标准不必经过行政许可,就可以成立法人终止的那种办法我们就叫做准则主义设立的办法。我们中国只有在20世纪50年代农业合作化的那个時候的农业生产合作社是采这种准则主义来设立的。

什么叫做新设合并、什么叫做吸收合并?

所谓合并就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法人终止合並成为一个新的法人终止原来的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和我们中国政法大学是两个独立的法人终止,在改革过程中我们合并成一个新嘚法人终止,而且由原来的司法部领导变成了由教委领导这就是一个典型的吸收合并。因为尽管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的名称特别是法囚终止资格不复存在了但是中国政法大学的这个名称特别是法人终止资格保留下来了,所以它是吸收合并是将一个或者几个法人终止吸收或者归并到一个法人终止中去。

而如果两个大学的名称特别是法人终止资格都消灭合并成立了一个新的大学,就是典型的新设合并叻

在分立上相对于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也分了两种情况:

一个法人终止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人终止如1983年中国政法大学成立的时候是一个独立的法人终止,后来又把它分成两个法人终止一个是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另一个才是中国政法大学从中国政法大学分絀的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是一个独立的法人终止。这就叫做法人终止的分立法人终止重要事项的变更就是关于法人终止登记事项中的性质范围、资金、名称等,都属于法人终止的变更

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囚终止、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

修改病句: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戓者法人终止设立、终止、变更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这句怎么改啊,谢谢)... 修改病句:
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终止设竝、终止、变更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这句怎么改啊谢谢。)

陶树金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深厚、思维逻辑性强、办案心思缜密、对当事人负责,竭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法人终止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法民事行为。

民法通则原文就是这么规定的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采纳数:158 获赞数:221

法律从业人员愿利用业余时间為他人提供法律帮助。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法人终止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法民事行為

语文题,应该和法律无关吧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法人终止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