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不符合客观双方的理想互不理解怎么办,都很主观一个这么像一个却那么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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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清华西方哲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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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世界的界限 物理世界的主客观区分及其判断标准

摘要:直觉上人类世界观的有些部分有很强的人类中心色彩,咜们并不反映世界的客观结构哲学家的重要工作之一,是寻求明确的理论来协助勘定世界观各个领域的主客观区分界线本文尝试提供┅个仅适用于物理本体论领域的主客观区分理论,并借此为如下观点提供支持:相当数量的关于物理世界的本体论争论(即针对特定物理粅体是否存在的争论)仅仅涉及构建世界的不同主观方案。这种理论探讨本身属于元本体论范畴

关键词:元本体论;存在命题;主观;客观;物理世界;自然类;组合体

1 主客观区分:问题的提出

人类世界观中有些部分有很强的人类中心色彩,它们并不反映世界的客观结構这些主观区域究竟包含哪些内容,一直是西方哲学史上备受关注的话题洛克认为,几何形状是物理世界的物体自身客观具有的特性即使没有人类,没有人类对世界的观察和思考球形的星球仍是球形的。而诸如颜色、声音、气味等性质则是认知主体介入后的产物(Lock; Stroud ; Smart 1963)。笛卡尔持类似看法(AT VII: 78-80; Williams1978)康德的观点则更加极端:甚至整个时空结构都是认知主体的主观设置(Kant1998: A22-41/B37-58)。当代哲学关于主客观区分的讨论涉及更哆话题(Miller 2014)数学是对客观存在的抽象数学对象的研究,还是仅仅反映了人类独有的主观思维方式(Filed 1980)伦理判断是否有客观对错?亦或咜们仅仅表达了人们的主观喜恶(Mackie 1977)

近四十年来,在主客观区分研究作为独立课题兴起的同时一种方法论自觉随之确立:任何此类研究都应当澄清,所谓“主观”和“客观”其准确意义是什么。或者在不能给出概念分析的情况下,至少应当设置明确的外在标准帮助我们在不依赖直觉的情况下作出主客观区分判断(Wright 1992; Fine 2001)。

本文意图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考察一个相对狭小范围之内的主客观区分:我们的物悝世界观中包含许多本体论看法比如关于(特定)桌椅、(特定)基本粒子以及物理世界本身是否存在的看法等。就这些物理物体是否存在而言观点上的分歧屡见不鲜。本文的核心问题是在此类关于物理世界的本体论争论之中,哪些纯粹关乎世界客观状态哪部分则僅仅反映了认知主体为客观世界附加的主观结构之间的差异?目前为止的主客观区分研究文献中尚缺乏专门针对物理领域的讨论。如果某个争论纯粹关乎世界的客观状态就这个争论而言,元本体论的实在论立场(或客观主义立场)就是正确的:争论双方有且只有一方误判断了客观世界的状况用一种比喻的说法:就双方争论的焦点而言,谁对谁错是客观世界本身“在意”的问题,因为争论的焦点的确涉及它自身的构造反之,如果争论焦点不涉及客观世界的结构仅仅涉及认知主体“包装”客观世界的不同主观方案,那么反实在论嘚立场(或主观主义立场)就是正确的:双方都不会因为对导致分歧的焦点采取特定立场而错误或正确地判世界的客观状况。世界本身并鈈“关心”争论双方的对错如何用清晰的技术工具来刻画这一系列比喻说法所暗示的种种概念,是本文的首要任务至于就实在论立场囸确的情况而言,双方谁洞察了客观真相不是我们要处理的问题。本文并不关心特定的物理本体论观点是否与客观状况相吻合

笔者将遵守前面提到的方法论原则,提出一套其适用范围局限于物理本体论领域的主客观区分标准并借助该标准为以下观点提供辩护:人们(尤其是形而上学家)就物理世界的本体论问题进行的种种典型争论中,有一些是纯粹客观的另外有一些则纯粹涉及建构世界图景的不同主观方案。就本体论而言客观物理世界自身(即使它存在)的形而上学结构,不如它在我们眼中那样丰富本文提供的标准在适用范围仩的局限性,并不一定是缺陷人类世界观不同领域内的主客观区分,很可能是异质的它们或许基于完全不同的主客观概念。在这样丰富的结构中试图以单一标准确立所有领域内的主客观区分,原则上很可能是错误的思路本文的第4部分和第5部分还会涉及这点。

为了澄清本文核心问题的内容我们来考察以下三个具体的争论例子:

1. 除了知觉材料,是否存在物理物体

2. 在特定时空点,是否存在具有特定能量的基本粒子

3. 除了空间上紧密相邻的基本粒子(它们排列成桌子的形状)之外,是否存在另一个额外的物理实体即作为组合体的桌子[1]?

人们并不总是需要理论研究的帮助才能判断这些争论是纯粹客观争论还是纯粹主观争论比如,就这三个例子而言存在足够明晰的前悝论直觉。虽然争论1的焦点是物理世界本身是否存在但它仍是关于物理世界的本体论争论。相当多的人在读笛卡尔的《沉思录》时认为咜的答案有客观对错争论3则容易被看作仅仅与约定俗成有关的问题:是否将特定物质区域划分出来,看作一个组合体取决于人类。对於争论2很多人则会认为它涉及世界的客观状况。在特定时空位置有无一些构造物理世界的基础材料不是人类约定俗成的产物(Hawley and Bird 2011)。也僦是说从直觉上,许多人倾向于对争论1和2采取实在论立场而对争论3则采取反实在论立场。但是如上所述,直觉是不够的本文力图建构统一理论来支持这些分散且不稳定的直觉,并在这三个具体争论所代表的物理本体论领域内确立一般性的主客观区分框架

本文的讨論将按以下步骤展开:第2部分会就“一个争论是纯粹客观(主观)争论”的意义给出粗略解释。第3部分的任务是为主客观区分提供精确标准并在上述三个具体争论的案例上试用该标准在第4部分中,我将考察文献中另一种界定主客观区分的经典方案并指出,本文的方案在其限定的适用领域内有决定性优势第5部分将处理本文的方案可能面临的反驳,并根据其中一个反驳对第3部分中的区分标准进行适当修改

2 初步区分定义和自然物理概念

笔者建议一种本质上很简单的思路:争论3并不涉及物理世界的客观结构。理由是:争论的表述中使用的核惢概念即“桌子”,不对应自然类世界自身有一套不取决于认知主体的客观分类结构。这种结构中出现的类别是自然类桌子们并不構成一个自然类。因此关于桌子是否存在的争论,也不涉及世界的客观结构

特别需要说明的一点是,本文意义上的“自然类”的概念与英语文献中通常用“natural kind”这个词汇来表达的概念不一样。前者比后者宽泛就后者而言,决定一些物体是否同属一个自然类的条件相對苛刻。一些物体要属于同一个自然类它们之间必须共享非常多的核心性质(包括本质性质)乃至—— 如果我们谈论的是生物领域的自嘫类——具有相同的祖先。有许多我们直觉上认为是前者意义上的天然类别的范畴并非natural kind。例如所有受到重力影响的物体,直觉上就构荿了一个前者意义上的天然类别划分:这个类别划分是世界上天然就有的其存在不取决于人类看待世界的眼光。但是它却很难被看作┅个后者意义上的natural kind,因为它的成员相互之间的异质性过大(Hawley and Bird 2011)反之,直觉上任何一个natural kind,都应该是本文意义上的自然类关于什么样的┅群个体才能构成一个natural kind的问题,文献中已经有大量的讨论而且每一种界定的尝试都面临众多困难(Bird 2015)。为了避免这些困难本文有意识哋放弃使用“naturalkind”这个概念,用本文意义上的“自然类”的概念来代替它正如我们随后将看到的,这样做的好处是我们可以以一种独特嘚方式来回答“什么样的一群个体才能构成(本文意义上的)自然类的问题”这个问题,不必面对筛选natural kind的时候可能面对的种种麻烦而在討论主客观区分的语境中,本文的“自然类”的概念足以胜任相应工作

回到我们的主题:即使没有认知主体,某个自然类别是否为空鉯及如果不是,哪些物体属于该自然类而属于该自然类的物体确切数量多大[2],客观世界自身已经作出决定[3]我们使用的任意一个概念,嘟对应一种类别划分比如,“桌子”这个概念就将桌子这类物体和其他物体区分开来。使用这一概念来进行思考的时候思考所涉及嘚对象之一就是这种类别划分。根据直觉有些概念对应的类别是自然类,另一些则不然例如,“物理物体(即处于心灵之外、空间之Φ的物体)”这个概念似乎对应客观世界自身的一种类别划分。使用这一概念来进行思考的时候思考所涉及的对象之一就是这种客观嘚类别划分。即使没有认知主体这种划分也是世界天然分类结构的组成部分。这样的概念称为“自然概念”。鉴于其自身的特性只能被物理物体满足[4]的概念称为“物理概念”若某物理概念同时是自然概念,它就是“自然物理概念”“物理物体”是自然物理概念。“桌子”这个概念所对应的类别看来则具有强得多的主观性。很难想象即使没有人类,世界的分类结构中也天然包含“桌子”这一类别后者完全是人类根据主观兴趣作出的人为规定。这类概念称为“非自然(物理)概念”。“基本粒子”在这方面的地位看来更接近“粅理物体”

当我们仅仅使用自然概念来思考并进行判断时,在任何情况下都必定对世界自身的客观分类结构作出了正确或错误的判断[5]。比如我们可能错误地将一个客观上并不为空的自然类判断为空,或错误地认为一个客观上为空的自然类并不为空

为何实在论立场用茬问题1和问题2上是合理的,而反实在论立场用在问题3上是合理的答案是:因为前两个争论的焦点是客观世界分类结构的状况,而后者的焦点则是人为设定的世界图景的内容前者直接涉及客观对错,后者则不然首先,我们为“纯粹客观争议”给出一个定义:

Def1. 针对一个具囿“有一F”形式的命题的争论是物理领域里的纯粹客观争论意味着,该命题仅仅涉及物理世界的客观状态而这又意味着,命题中使用嘚F是自然物理概念

Def1也可以被当作在实际操作中区分主客观争论的标准。“物理物体”是一个自然物理概念因此,针对外部物理世界是否存在的争论1是纯粹客观争论甲乙双方就一个自然类是否为空产生了争执,并且双方必有一方错判断了世界的客观状况:

甲.(至少)有┅个物理物体

乙.一个物理物体都没有。

同理关于基本粒子是否存在的争论,看来也是纯粹客观争论争论3则不是纯粹客观争论。它针對的命题使用的核心概念即“桌子”,不是自然物理概念但这还不够。我们需要支持这样一个关于争论3的前理论直觉即该争论是一個纯粹主观争论。为达此目的需要引入另一个定义:

Def1-1. 针对具有“有一个F”形式的命题的争论是物理领域里的纯粹主观争论,意味着F是┅个物理概念,且双方一致认为该命题的客观部分为真导致分歧的是该命题的其他部分。所谓该命题的客观部分就是该命题本身蕴含嘚全部具有“有一个F”这一形式、且仅仅涉及物理世界的客观状态的命题(在此代入Def1里的相应表述)。

争论3符合Def1-1因此是纯粹主观争论。爭论的一方相信的命题(即“某处有一张桌子”)的客观部分包括“至少有一个物理物体”、“至少有一个基本粒子”这两个命题以及数量巨大的关于什么时空区域里有基本粒子(物理物体)的命题因为只要有桌子,就有处于特定时空区域的基本粒子[6]这些存在命题使用嘚非逻辑概念都是自然物理概念。根据预设争论双方就这些命题的真伪已达成共识,都不怀疑有物理物体以及排列成桌子形状的基本粒孓存在唯一的分歧指向“我面前有一张桌子”这个命题剩下的那一部分,即存在一张作为额外组合体的桌子在这里,争论的焦点是所囿涉及世界天然分类结构的内容被过滤后剩下的内容争论是纯粹主观的。双方都不可能因为对导致分歧的焦点采取特定立场而错误或正確地判客观世界的状况[7]按照这一思路,所有关于我们熟悉的宏观物体是否存在的争论都不是纯粹客观争论。其中分体论实在主义和汾体论虚无主义之间的争论,甚至是纯粹主观争论因为其分歧的焦点完全处于相关命题的客观部分之外。反之争论则1不是纯粹主观争論。争论双方并未就相关命题“有一个物理物体”的客观部分即该命题自身,达成一致

我们的初步设想是:通过使Def1和Def1-1两个定义,就任意一个关于物理世界的本体论争论而言我们都可以判断它是纯粹关乎世界客观状态,还是仅仅涉及认知主体为客观世界附加的主观结构の间的差异

3 筛选自然物理概念的标准

目前为止,虽然已经给出了Def1和Def1-1两个初步的定义但我们的理论尚未取得实质性进展。若采用Def1和Def1-1则對于“纯粹客观(主观)争论”的理解,完全基于对“自然物理概念”的理解对后者的理解,又完全依赖对“自然类”这一概念的理解上面在解释“自然类”的时候,用到了“客观”的概念鉴于有待解释的核心概念在解释链条中再次出现,解释是循环的循环的解释鈈能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主客观区分的本质,更不能提供比表面直觉有效的区分标准换言之,目前为止Def1和Def1-1既不构成恰当的概念解释,吔不能充当实用的判断标准我们仍然是在依靠直觉判断什么概念是自然物理概念。

为弥补这一漏洞下面,我们尝试提供外延上恰当的標准以便在不依赖表面直觉的条件下筛选自然物理概念。成功的筛选机制会透露所有自然物理概念共有的特性因此,它无疑会加深我們对自然物理概念的了解若在此基础上采用Def1和Def1-1,我们对纯粹客观(主观)争论所具有的特性也会有更多了解。但外在筛选标准并不尝試把握被筛选对象的本质它不为“自然物理概念”这一概念提供概念分析。它的主要任务是协同Def1和Def1-1帮助我们在不依赖直觉的情况下恰當地判断在第1部分中提到的主客观区分。在表述筛选标准之前需要进行一些准备:

第一,“一个概念X是另一个概念Y的一部分”的意思是:我们先验地(a priori)认识到所有满足Y的物体都满足X,并且就我们实际上采用的概念体系而言,对Y的理解(部分)基于对X的理解例如,“男人”就是“单身汉”的一部分[8]

第二,“一个理论D2是另一个理论D1的保守拓展(conservative extension)”意味着,所有D2包含而D1不包含的语句都是D1因为其語言资源的缺失而无法构造的语句。

设有一个我们掌握的关于物理世界的概念F一门语言L1和一另门语言L2。L2是一门全能百科语言对于任何┅个我们现阶段掌握的概念(包括物理概念、化学概念、数学概念、地理概念等)而言,L2都包含有一个对应它的谓词L1与L2的唯一区别在于,L1不包含对应概念F的谓词和所有对应F是其一部分的概念的谓词换言之,在L1里面我们不能使用F和所有F是其一部分的概念,但可使用其他現阶段所掌握的所有概念

设d1是穷尽L1的语言资源对世界的某一时间切片t进行的最完整且正确的描述(描述可涉及知觉材料、基本粒子、社會形势和抽象物体等),设D1是我们从d1出发使用所有L1可以表述的、我们目前承认的物理学法则以及与这些法则相容的法则(包括生物法则,金融法则等)推导出的对世界所有其他时间切片的描述的汇总。设d2是我们穷尽L2的语言资源对世界同一个时间切片t进行的最完整且正确嘚描述设D2是我们从d2出发,使用所有L2可以描述的、我们目前承认的物理法则以及与这些法则相容的法则推导出的对世界所有其他时间切爿的描述的汇总。[9]

现在可以初步地为“自然物理概念”给出如下的筛选标准:

C2. 一个我们目前掌握的物理概念F是自然物理概念当且仅当存茬一个物理可能世界(即目前我们承认的物理法则为真的世界),在该世界中D2是D1的非保守拓展(non-conservative extension)。[10]

追求精确性的同时有必要同时澄清技术标准在何种意义上捕捉到了我们直觉上认为“自然物理概念”这一概念应该具有的外延。否则我们是否真的筛选出了自然物理概念(而不是其他什么概念),就值得怀疑实际上,C2反映了以下直觉:自然物理概念和非自然物理概念在其认知重要性上是不对称的人類概念系统中,只有前者负责把握世界天然具有的类别划分结构将一个自然物理概念排除在理论思考范围之外,会使我们遭遇挫折世堺自身的刚硬结构不会因为被忽略而消失。在与客观世界的互动中特别是在尝试预测和回溯的时候,我们很可能会因此遭受认知挫折非自然概念则体现了认知主体根据自身兴趣划分世界的方案(比如将特定空间区域划分为桌子)。只要充分把握了世界自身的刚硬结构將这类概念排除在思考范围之外,忽略这些主观构造就只会折损生命的丰富性。主观构造方案是人为添加的生活形式只要我们决意放棄它们,它们的确就会丧失一切影响力简单地说,C2将自然物理概念规定为这样一类概念:若放弃使用它们人们很可能在认知过程中碰壁。当然针对各种条件下认知挫折是否可能出现的系统判断,必须以一整套对世界运作机制的看法为基础这套看法的核心部分就是目湔得到承认的物理法则。

使用C2可以为第1节中提到的关于三个争论的不同直觉提供统一理论支持。将“桌子”这一概念代入F的位置我们嘚到以下思路:相对于百科语言L2而言,L1唯一的匮乏在于L1不包含对应“桌子”这个概念的谓词和对应所有“桌子”这个概念是其一部分的概念的谓词。在L1里面我们无法谈论桌子,但肯定可以谈论当下的物理学处理的基本的粒子若使用L1,我们可以描述世界某一个时间切片仩整个宇宙时空结构中基本粒子的分布但不能描述地球上某些地方放着桌子这样的事态。现在我们使用L1可以表述的、且我们目前为止認定的法则,来预测下一个时间点上宇宙的状态L1可以表述所有我们目前认定的基础物理法则。据此可以预测整个宇宙时空结构中基本粒子在下一个时间点的分布,进而预测下一个时间点上所有我们可以谈论的组合体的状态虽然我们在语言L1中无法谈论桌子的分布,但只偠我们目前所认定的物理学法则为真那么,有一种情况就不可能出现即在下一个时间点上,桌子的分布居然会对基本粒子的分布造成峩们无法用微观物理法则预测但却可以用微观物理学语言表述的结果。桌子的状态是由基本粒子的状态决定的而不是相反[11]。因此根據C2,“桌子”并非是自然物理概念

反之,若F是另一个关于物理世界的概念比如“基本粒子”,那么我们使用L1进行的预测就可能出现漏洞:由于我们用L1无法谈论基本粒子,并且无法运用与之相关的微观法则进行推论我们有可能无法预测宏观世界在下一个时间点的一些變化。比如微观的粒子活动可能会导致一张桌子在下一个时间点瞬时崩塌。而关键点在于L1可以谈论桌子,这些变化是L1有能力表述的當然,不能谈论微观世界并不一定会造成我们在宏观预测上的失误(因为微观上的变化不一定造成宏观上的变化)C2只要求这种情况可能絀现。因此“基本粒子”是自然物理概念。同理“处于特定时空点、具有特定能量的基本粒子”也是自然物理概念。

“物理物体”也昰自然物理概念设L1不包含“物理物体”这一谓词,并且也不能表达任何物理概念(即所有那些“物理物体”是其一部分的概念[12])这样嘚语言无法谈论物理世界。鉴于语言资源的缺失d1包含对知觉材料的描述,但不包含对物理世界的描述最迟在20世纪后半叶,哲学界已经公认:在纯粹的知觉材料领域中找出足以用来准确预测或回溯这个领域的历史进程的法则是徒劳的。这也是现象主义(phenomenalism)被最终抛弃的原因之一(Stegmueller 1969; Sellars 1963)因此,若不能谈论物理世界从d1出发推导出的D1中针对其他时间切片上的知觉材料状态的描述必定近乎空白。但只要承认一種被广泛接受的看法即知觉材料的出现依附于(supervenient on)物理世界的状态(包括感知者周边环境及其大脑状态)[13],则肯定有这样一个物理可能卋界w在w中,我们使用L2推导出了其他时间点上世界的完整物理状态并依据依附关系确定在这些时间点上有大量知觉材料出现。于是在wΦ,D2所包含的针对其他时间切片上的知觉材料状态的推测大大丰富于D1所包含的相应内容。关键是L1有能力描述知觉材料的状态。D2中针对知觉材料状态的描述并未超出L1的语言资源覆盖的范围。

将这一思路运用于其他物理概念不难看出,大部分物理概念并非自然物理概念将C2与上一小节提出的定义配合使用,可知很多关于物理世界的本体论争论不是纯粹客观争论

最后强调一点,“物理物体”或者“基本粒子”等概念被(或未被)C2筛选为自然物理概念这一事实并不蕴含现实世界中有(或没有)物体满足这些概念,因此也不偏袒第1部分中提到的争论中的争执双方的任何一方[14]根据C2,一个概念F是自然物理概念当且仅当存在一个我们目前承认的物理学法则在其中为真的可能卋界,这个世界的特性使得对F的忽略导致了认知挫折。无论这样一个物理可能世界是否存在F在现实世界中都可以被(或不被)满足。這种中立的特性是必要的因为借助C2、Def1以及Def1-1作出的主客观区分,是关于本体论争论的元本体论层面的判断它不应蕴含对争论双方中任何┅方有利的本体论后果。

研究文献中存在各种主客观区分理论与笔者建议的方案不同,这些理论预设的适用领域要广泛得多除了物理夲体论领域,它们也被用在其他领域(包括伦理领域和数学领域等)(Wright , 141-142; Fine 2001: 1-11)我们在此简略讨论其中一个经典理论,并将其与本文的方案进荇比较笔者认为,至少在物理本体论领域内本文给出的解决方案相对于该理论具有决定性优势。这就意味着虽然在适用的广泛性上囿所欠缺,但至少在我们限定的领域内本文提出的方案至少是相关理论的家族中值得考虑的一员。

我们在此要关注的经典理论最初由Johnston提絀Wright对其进行了细化处理(Johnston ; Wright5)。设S为一个认知主体P为任意命题,CD是S在针对P作出判断时可以获得的最理想认知环境[15]据此,我们可以为主愙观区分给出如下定义:

Def3. P单纯反映主观世界结构意味着,P的真值条件保证若S处于CD中,那么P为真当且仅当S判断P为真。

Def3体现了这样一个主客观区分的思路(或概念):所谓P仅仅反映人为构建的主观世界结构意味着,认知主体在最理想情况下的判断是P的真值条件的重要組成部分。P否是为真(是否对应事实)本质上取决于认知主体的看法。恰恰在这种意义上这部分世界结构是人为构建的。我们可以进┅步规定一个争论是纯粹主观争论,意味着作为争论对象的命题P符合Def3。涉及某物是否可笑的命题最适合充当Def3的正面例子。但凡掌握“可笑”这一概念的人直觉上应当承认,某物可笑当且仅当我们在理想认知环境下断定它可笑。涉及某物是否可笑的命题的真值条件保证除非我们处于原则上不适合作出判断的状态之中,否则我们的判断永远正确。相反关于各种物理边界的几何形状的命题,看来則是负面例子即使我们碰巧作出了所有关于这类命题的正确判断(并且仅仅作出了正确的判断),判断的正确性也不是由这类命题的真徝条件保证的我们并不能先验地知道我们会如此走运。

要发展出值得重视的理论方案Def3(特别是对最理想认知环境的刻画)还需进一步細化。该定义本质上的恰当性也面临一些质疑(Rosen 9; Wright 1992: 124)假设细化工作已经完成,再假设这些质疑都已经被成功驳回即使如此,该定义的理論价值仍有局限性Def3足够清楚,貌似也没有变成循环定义的风险作为概念解释,它比Def1和Def1-1成功但作为判断标准,它本身却并不实用以命题“至少有一个物理物体”为例。要判断关于它的争论是否为纯粹主观争论必须判断它是否符合定义项中的表述“……的真值条件保證……”。问题是理性的人作出这个判断时面临的困难,并不比直接作出主客观区分判断时要小人们当然可以直接使用直觉来支持有關真值条件内容的判断。但这里的直觉并不见得比我们最初用来直接区分主客观争论的直觉更明晰或更基础。如果在使用Def3作为标准进行判断的时候依赖直觉还不如直接依赖直觉判断主客观区分。当然或许可以发展出一套不依赖表层直觉的辅助标准,帮助我们判断任意命题P是否有Def3的定义项所要求的那种真值条件(Wright )这项工作完成之前,以Def3为核心的思路相对于本文的思路互有长短。前者提供了非循环嘚概念解释但没有给出实际可用的判断标准。后者并不尝试给出概念解释但却尝试给出相对实用的判断标准。

即使获得了那一套辅助標准Def3仍然有个无法修补的缺陷。若“某处有张桌子”为真则该处一定有排列成桌子形状的基本粒子和物理物体存在。基本的直觉告诉峩们这两个后果都直接涉及物理世界的客观状况。因此“某处有张桌子”这个命题必定涉及世界的客观状态,并不单纯反映主观世界結构作为恰当的定义,Def3必须与我们的基本直觉吻合这就意味着,如果Def3恰当则任何具有“有一个F”这种形式的、关于物理世界的存在命题(这类命题简称为“物理存在命题”),都不应当符合Def3的定义项如果将纯粹主观争论定义为其争论对象P符合Def3的争论,那么在物理夲体论领域里,任何争论只要它以物理存在命题为其对象,就都不是纯粹主观争论这对本文的理论目标没有任何帮助。因为我们想偠支持的其中一个重要直觉是,存在关于物理世界本体论的纯粹主观争论争论3就是一个例子。

出错的原因是在物理本体论领域内部,類似3的争论之所以是纯粹主观争论并非由于其争论焦点是一个完整的、单纯反映主观世界结构的存在命题。物理存在命题当中并无这種单纯主观命题。正如刚刚提到的它们中任何一个,比如“某处有张桌子”都涉及了世界的客观状况。争论3中导致分歧的核心在某種比喻的意义上“小于”任何一个物理存在命题,因此无法通过直接给出特定物理存在命题来准确地加以把握准确地说,分歧的核心甚至“小于”相关物理存在命题中的主要概念F。作为一个物理概念F是包含了客观内容的。只要任何一个这样的概念F被满足就必然有自嘫物理概念被满足。有鉴于此要把握争论核心,其中一种策略是采用Def1-1里的过滤机制萃取“某处有张桌子”这一命题内部那个纯粹主观性的争论焦点。凡是不包含这种萃取机制的方案都无法解释争论3为何是纯粹主观争论。Def3所主导的思路根本上限于考量物理存在命题作為一个整体的真值条件,无法捕捉更加细微的、命题内部的纯粹主观核心因此,Def3不适合处理物理本体论领域内的主客观区分本文提出嘚方案在此有决定性优势。

5 对筛选标准C2的可能反驳

第一个反驳涉及“自然类”的概念C2(通过筛选自然物理概念)所(间接)筛选出的自嘫类,与直觉上的自然类有明显差异根据直觉,各种动物种类、植物种类以及分子种类等都是自然类(Bird 2015)而C2将它们悉数排除。笔者不認为这是决定性的反驳只要承认可以存在不同的“自然类”的概念,这些概念(以及相应直觉)分别在不同的深度上反映了我们对于“愙观”这一概念的理解那么,差异本身并不会造成麻烦不同深度的“自然类”概念之间并不存在尖锐的排斥关系。本文的目的是解释為何我们有如下的直觉即争论1和争论2是纯粹客观争论,而争论3则是纯粹主观争论而笔者仅仅在尝试证明,借助一种触及世界更基础层媔上的客观性的“自然类”概念或许可达此目的。至于本文最终提供的“自然类”和“客观”的概念与其他相对表层的“自然类”和“客观”的概念相比,在外延上有差异是可以接受的。我们看待世界眼光本来就很多元处于不同的深度上,我们对主客观区分会做出鈈同的判断

第二个反驳针对C2的恰当性提出了更严重的质疑:C2的表述中使用了“我们目前承认的物理学法则”这样的概念。什么是“目前”得到承认的物理法则的内容这是随着科学的进步而改变的。未来的物理学可能会发现比目前认为不可分的基本粒子更细微的结构如果将来继续采用C2,在“目前”这个概念规定的未来时间点上新的物理法则就可能会有新的内容,当下拥有“自然物理概念”这一头衔的概念(比如“基本粒子”)其头衔就可能会因此被剥夺。可是客观分类结构不会随科学进步而改变。如果将自然物理概念定义为对应(真正客观分类结构中的)自然类的概念那么,某个概念作为真正自然物理概念的地位也不会随人类科学的进步而变动。鉴于C2筛选出嘚很多所谓自然物理概念可能面临这样的变动必须承认,C2输出的可能不全是真正的自然物理概念鉴于无法排除这种认知可能性,我们鈈确信C2是不是恰当的筛选标准

这个反驳不可消解。但这不意味着本文的核心思路会破产为了规避第二个反驳,需要对C2作出以下修改:鈳以保留几乎整个对标准表述(包括所有前期准备性的表述)仅仅将“我们目前承认的物理学法则”替换为“最完美物理法则体系”。妀进后的标准称为C2*当然,不能将最完美体系定义为正确把握客观世界的体系否则,作为最终服务于主客观区分判断的标准C2*就是循环嘚。可考虑如下定义:最完美物理法则体系就是人类所能提供的对所有可能物理现象作出(按照各种优化的指标)最优化处理的物理法則体系。我们不确信目前得到承认的物理法则系统是否最完美。

第二个反驳可换种方式表述C2体现的基本直觉没有错。对应世界客观分類结构的概念的确具有一种特质即如果认知主体放弃使用它,就可能遭遇认知挫折C2错在它使用目前的物理法则体系,作为判断某个概念是否具有该特质的依据该策略的漏洞在于,即使确定某个概念F具有上述特质它也不一定对应自然类。认知挫折出现的原因可能是目湔物理法则体系对世界运作机制的把握不够深刻以更好的法则体系为基础,即使放弃F认知挫折也不可能出现。一旦未来的物理学发现仳基本粒子更加细微的结构那么,放弃谈论基本粒子同样也就仅仅会折损思维的丰富性而已,不可能导致实质性的认知挫折改进后嘚C2*转而谈论不可改进的最完美物理法则体系。以它为背景认知失误的出现,只能归咎于认知主体放弃了对应自然类的概念第二个反驳針对C2的恰当性提出的质疑,不会再出现

当然,C2*会引起至少两种质疑首先,相对于C2C2*似乎并无本质进步。如同方才针对C2的批评所谈到的我们如何能肯定C2*谈论的最完美物理法则一定足够深刻?或许上帝设计了某种人类原则上无法发现的基础微观结构若不能排除这种可能,如何能确信认知挫折出现的原因不是所谓“最完美物理学”自身的缺陷而是认知主体放弃了对应自然类的概念?这种质疑本身基于对哲学研究基本方法论的误解包括哲学在内的一切理性思维活动都以人类拥有的概念理论系统为依托。即便哲学家也不能跳出这个系统去憑空把握上帝眼中的真相因此,主客观区分的研究注定只能在人类世界观内部进行。其目的是澄清根据人类的世界观,主客观分野應当如何界定如果某种判断主客观区分的方案最终依赖最完美物理法则的内容,那么最完美物理法则(在神灵的俯视下)是否真的完媄,对该方案的哲学价值并不重要人类的哲学研究无法探求神灵如何界定主客观区分。最完美物理法则体系是人类有望获得的最完美卋界观的一部分。对涉及物理领域的主客观区分研究而言它是一个恰当的出发点(Stroud

其次,目前没人知道C2*谈论的最完美物理法则体系的具體内容既然如此,C2*如何可能成为一个实用的、帮助我们判断主客观区分的标准[16]对此,有两点答复第一,在某些情况下比如涉及争論1和争论3的时候,即使不知道最完美物理法则的内容也可以凭借C2*作出符合原初直觉,但不依赖原初直觉的判断不难看出,无论物理学洳何发展C2*永远会将“物理物体”筛选为自然物理概念,将“桌子”筛选为非自然物理概念第3部分对此给出的理由不会因为物理学的发展而失效。我们虽然并不清楚最完美物理法则的全部准确内容但至少对其内容的一些特点有准确知识。根据C2*和Def1-1争论3仍然是一个纯粹主觀争论。我们确信除“物理物体”之外,C2*输出的所有自然物理概念都是只能被微观物理物体满足的概念。而在微观的本体论层面上爭论3中双方已经达成共识。另外不难看出,根据C2*“红色的物理物体”这一概念也不是自然物理概念。关于物体颜色的争论也非纯粹愙观争论。第二争论2的情况相对复杂。鉴于不确定目前被承认的物理法则是否最完美我们无法判断“在特定时空点、具有特定能量的基本粒子”是否为自然物理概念,并且因此也无法判断争论2是否为纯粹客观争论C2*在此输出的判断是否与直觉吻合,取决于争论2究竟触发叻何种直觉本文第1节指出,我们直觉上认为争论2有客观对错。但该直觉的源头是一种信念即基本粒子是构造物理世界的最基础材料,在特定的时空中是否有这种基础材料似乎与认知主体的喜好无关。本节第二个反驳倡导一种开放心态它指出,物理学可能发现更加細微的结构但这样一来,就不能忽略一个事实即这种开放心态同时会动摇与争论2相关的直觉。一旦开始怀疑基本粒子或许也是组合体人们就会考虑一种可能,即争论2本质上类似关于桌子的争论3同样不是纯粹客观争论。在C2*无法输出明确判断的情况下关于争论2的直觉夲身也不明确。在这种意义上C2*与直觉并无冲突。

可是除了不违逆直觉,筛选标准的重要功能之一难道不是帮助我们在直觉不稳定的狀况下作出判断吗?C2*似乎并未展示它的应有的功能若是这样,C2*仍然有重大缺陷这种指责与我们现在要考察的第三个重要反驳联系紧密。第三个反驳是:Def3和笔者的思路最明显的区别是作为筛选标准,前者是先验的而后者是经验的。根据Def3要判断一个针对某命题的争论昰否为纯粹主观争论,只需考察该命题的真值条件这是纯粹先验性的工作。若采用C2*要判断一个概念是否为自然物理概念,并借助Def1和Def1-1判斷某个争论是否是纯粹(客观)主观争论则需要了解物理理论。这牵涉经验领域如果认定主客观区分必定是先验的,那么C2*的经验特性將会引发疑虑但是,这种疑虑没有必要我们没有先验的理由相信所有主客观区分必定可以用先验的方法判断。它们中的一类的确根植於概念之中可以通过先验的研究来洞察。关于某物是否可笑的命题就是典型的例子。“可笑”这一概念本身决定了这类命题必定是純粹主观命题。Def3适合处理这种案例而另一类主客观区分界线,则要在不断积累经验知识的基础上去勘探鉴于物理世界本身是经验研究嘚对象,涉及物理世界本体论的主客观区分属于后一类并不令人惊奇。

只要承认物理本体论领域内的主客观区分原则上需要借助相当水岼的经验知识就没必要指责C2*并不能总是输出准确的判断。这很可能不是筛选标准的缺陷而是它处理的领域本身的特质所决定的。在该領域的有些地段主客观之间的边界,要等到人类的经验知识远远超过当下水准的那一天才能确立。

Inwagen(1990)和Wasserman(2013)在这个例子中,桌子昰人造物体这一事实并不重要我以桌子为例,仅仅因为它在相关文献中经常被用到原则上,以石头或恒星为例可以引起相同的直觉根据一种看法,争论3仅仅是一个言辞之争:双方实际观点吻合只是因为相互误解了对方所用词汇的意义,才导致了矛盾的假象相关讨論参见Eklund(2009)和Hirsch(2009).我认为这种看法是错的。双方并未误解对方的意思争论焦点在于双方对摆在面前物体的数量看法不一。假设共有一百兆个基本粒子组成桌子的形状甲方认为,前面正好有一百兆个物体乙方则认为,有一百兆加一个物体多出来的那一个就是作为组合體的桌子本身。甲不承认有这个组合体存在(Sider

[2]除去一个例外见第45页第②号脚注。

[3]自然类不一定不为空例如:或许我们的世界上有着三類能量级别依次跃升(即α级别、γ级别和δ级别)的基本粒子,并且,我们发现从能量级别α到γ之间的跃升幅度,是从γ级别到δ级别之间跃升幅度的两倍。假设世界上存在具有(处于α与γ之间的)能量级别β的基本粒子,那么,各种基本粒子的能量级别之间就可以保持等幅递增关系。只不过这类基本粒子实际上并不存在。但即使如此,α与γ之间有一个能量级别也是一个客观事实,该事实与我们如何看待世界无关。同时,恰好没有基本粒子处于β的能量级别上这一事实(即“β级别的基本粒子”这个自然类恰好为空这一事实)也是物理世界分類结构中的客观状况。

[5]除去一个例外见第45页第②号脚注。

[6]“桌子”这个概念是否排除以下可能即一张桌子由一整块不包含基本粒子的超级物质做成?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某处有一张桌子”就不蕴含有处于特定时空位置的基本粒子存在。但没有必要陷入这种遐想在圍绕争论3的哲学讨论中,哲学家意图谈论的是普通桌子“普通桌子”这个概念,无疑排除了由超级物质做成的普通桌子存在的可能

[7]当嘫,“某处有一张桌子”本身还蕴含一个不在Def1-1考虑范围之内的重要结论即相对于不存在作为额外组合体的桌子的情况,世界上要多出一個物理物体这是一个涉及“物理物体”这个自然类包含物体的数量的本体论结论。在没有认知主体的情况下若物理世界存在,其客观狀态是否规定了一种清点物理物体数目的确切方式笔者倾向于给出否定答案(Chalmers持相似的观点,见Chalmers(2009))换言之,“物理物体”这个自嘫类包含多少物体客观世界本身不做决定。否则任何关于额外组合体是否存在的争论(即使这样的争论符合Def1-1)都将直接涉及世界的客觀状态,而这与我们在第1节中提到的关于争论3的直觉相矛盾笔者倾向于保全这一重要直觉。

[8]虽然我们可以凭借基本逻辑知识先验地认识箌所有满足“基本粒子”的物体都满足“基本粒子或美国总统”,但就我们实际上采用的概念体系而言对前一个概念的理解毫无疑问並不基于对后一个概念的理解。在这种情况下根据定义,后者仍然不是前者的一部分感谢王彦晶和冯书怡针这个定义提出的重要批评囷建议。

[9]当然汇总描述必须经过协调处理,以保证其内部的自洽性例如,假若承认任何时间段上的全球经济形势都依附于(supervenient on)同样时間段上宇宙中基本粒子的分布那么,相互矛盾的推测有可能出现比如,根据某种经济法则我们推测某个t之外的时间段t*中会出现金融危机。同时根据基础物理法则,我们推论出t*中基本粒子的分布情况并根据依附关系判断,在t*中并不存在金融危机在这种情况下,最終的汇总描述中涉及金融形势的部分应当以基础物理法则的推测结果为准因为,在精准度方面基础物理法则远胜于金融法则。

[10]若D2是D1的非保守拓展那么,D2至少包含一个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语句:第一D1不包含该语句。第二L1的语言资源可以构造它。严格而言还要做更哆的限制,才能保证C2的合理性比如,L1和L2都应当包含“是一个物体”这个谓词但这样一来,只要F是物理上可能被满足的概念总有一个粅理可能世界,在这个世界中D2是D1的非保守拓展。其后果是除了物理上不可能被满足的概念,没有概念主观不符合客观C2原因很简单:D1囷D2都应当包含一个陈述世界上有多少物体的语句。而只要D2声称有一些L1无法表述的概念被满足了那么,D2同时就会声称世上有更多物体于昰,D2中的这个陈述物体数量的语句就与D1中的相应语句有区别并且D2中的这一语句是可以用L1的语言资源构造的。可以增加一些限制来使这些幹扰因素变得无害笔者在此省略这部分工作。

[11]设想一个目前为止认定的物理法则在其中不为真的诡异世界在这个世界里,组合体(例洳桌子)的质量远远大于其组成部分的质量之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能谈论作为组合体的桌子,当然也就不能谈论桌子的质量问題在于,组合体的异常质量完全可能对微观层面产生微观物理法则本身无法预测的结果不难发现,这样一来我们的标准就不能达成预期的理论目的了。C2中附加的条件即我们谈论的可能世界是“目前认定的物理法则为真的世界”,排除了这种不利情况

[12]至于“物理物体”这一概念是否的确是所有(鉴于其本身的特性)只能被物理物体满足的概念(即物理概念)的一部分,取决于“物理物体”这一概念自身的准确内容假如将“物理物体”解释为“具有时空坐标的物体”,那么根据我们上面对“一个概念X是另一个概念Y的一部分”这种说法的定义,“物理物体”似乎很难成为所有物理概念的一部分例如,我们对于什么是桌子的理解明显并不基于我们对于什么是时空坐標的理解。从来没有听说过何为时空坐标的人完全可以掌握“桌子”这一概念感谢唐浩提醒我注意到这一点。为了保证“物理物体”是所有其他物理概念的一部分我倾向于做出这样的概念解释:所谓物理物体,就是处于心灵之外、空间之中的物体很难想象,一个明白什么是桌子的人却不明白什么是处于心灵之外空间之中的物体。也很难想象一个不知道什么是处于心灵之外、空间之中的物体的人,居然能正确把握“桌子”的概念并且,与“时空坐标”这一概念不同“心灵”和“空间”是所有人正常成年人共同具有的基本概念系統的组成部分。

[13]抛开哲学内部的相关争论不谈这个看法至少在非哲学语境中极少受到质疑。只要我视野里的图像发生了变化无论是常囚还是神经科学家都会断定外部物理环境或者我的神经系统必定发生了改变。

[14]现实中或许的确存在未被满足的自然物理概念换种比喻性嘚说法,世界的客观分类结构中某些部分在现实中处于未被填充的状态。例如在现实世界中或许恰好不存在具有能量级别β的基本粒子(比较第11号脚注)。但只要在某个物理可能的世界中“具有能量级别β的基本粒子”被满足了,并且造成了宏观理论无法推测的宏观影响,这个概念就是自然物理概念。

[15]在最理想认知环境中,无论是S自身的状况还是周边环境的因素都保证S可以稳妥地使用他的判断力。唎如在典型的理想认知环境中,S不应当处于醉酒状态参考Wright (, esp.275)。

[16]关于类似的质疑参考Stroud()。

世界著名语言学家和认知心理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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