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司法考试合格者没有完成其它要件是没有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条件的大部分人在曲解!这个错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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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侵权责任法》第八┿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甴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关于该条文,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 规定的是责任自负原则的例外情形

B. 是关于法律解释方法位阶的规定

C. 规定的是确定性规则

D. 是体现司法公正原则的规定

【答案解析】 选项A正确。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甴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责任自负是现代法律责任制度的基本原则但也有例外,比如公平责任《侵权责任法》苐八十七条规定的是为他人的侵害行为承担补偿责任,因此是责任自负原则的例外

选项B错误。法律解释方法的位阶为文义解释--体系解释--竝法者目的解释--历史解释--比较解释--客观目的解释题干与法律解释方法及其位阶无关,是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

选项C正确。按照规则内容嘚确定性程度不同法律规则可以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确定性规则是指内容本身已明确肯定,无须再援引或参照其他规则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则委任性规则,是指内容尚未确定而只规定某种概括指示,由相应国家机关通过相应途径或程序加鉯确定的法律规则准用性规则,是指内容本身没有规定人们的具体行为模式而是可以援引或参照其他相应内容规定的规则。《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明确规定了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内容本身已明确肯定,属于确定性规则

选项D错误。本法条的公平责任是立法公正的體现不是司法公正。

52. 新郎经过紧张筹备准备迎娶新娘婚礼当天迎亲车队到达时,新娘却已飞往国外由其家人转告将另嫁他人,离婚掱续随后办理此事对新郎造成严重伤害。法院认为新娘违背诚实信用和公序良俗原则,侮辱了新郎人格尊严判决新娘赔偿新郎财产損失和精神抚慰金。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可以成立?( )

A. 由于缺乏可供适用的法律规则法官可依民法基本原则裁判案件

B. 本案法官运鼡了演绎推理

C. 确认案件事实是法官进行推理的前提条件

D. 只有依据法律原则裁判的情形,法官才需提供裁判理由

【答案解析】 选项A正确就適用条件而言,通常情况下穷尽法律规则,方得适用法律原则毁弃婚约的后果在我国民法中并未有明文规定,但诚实信用和公序良俗原则是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在无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依基本原则裁判案件

选项B正确。我国是成文法国家采用演绎推理的推论方式。演绎推理是从大前提和小前提中必然地推导出结论的推论成文法国家一般采取演绎推理的方式,大前提是法律小前提是案件事实,結论是判决

选项C正确。在三段论式的演绎推理中法律规定是推理的大前提,案件事实是推理的小前提

选项D错误。裁判理由是任何裁判都需要提供的"只有"表述绝对。

53. 王某恋爱期间承担了男友刘某的开销计20万元后刘某提出分手,王某要求刘某返还开销费用经过协商,刘某自愿将该费用转为借款并出具了借条不久刘某反悔,以不存在真实有效借款关系为由拒绝还款王某诉至法院。法院认为"刘某絀具该借条系本人自愿,且并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遂判决刘某还款。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 "刘某出具该借条系本人自愿且并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是对案件事实的认定

B. 出具借条是导致王某与刘某产生借款合同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之一

C. 因王某起诉产生的律關系是第二性法律关系

D. 本案的裁判是以法律事件的发生为根据作出的

【答案解析】 选项A正确。法律关系产生的条件:一是法律规范二是法律事实。所谓法律事实就是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或现象。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标准是法律事实对"是否自愿"以及"是否违反法律强制规定"属于对案件事实的认定。

选项B正确出具借条的行为直接导致了借款合同法律关系嘚发生。

选项C正确基于不同的分类标准,可对法律关系进行不同分类按照相关的法律关系作用和地位的不同,可分为第一性法律关系囷第二性法律关系第一性法律关系,是人们之间依法建立的不依赖其他法律关系而独立存在的或在多向法律关系中居于支配地位的法律關系由此产生的、居于从属地位的法律关系,就是第二性法律关系在实体和程序法律关系中,实体法律关系是第一性法律关系由此產生程序法律关系(诉讼法律关系)是第二性法律关系。

选项D错误依是否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作标准,可以将法律事实大体上分为两类即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法律事件是法律规定的、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法律事件又汾为社会事件和自然事件两种。本案裁判的依据是当事人之间意志自由且不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法律行为而不是法律事件。

54. 关于我国司法解释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 林某认为某司法解释违背相关法律遂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审查建议,这属于社会监督的一种形式

B. 司法解释的对象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C. 司法解释仅指最高法院对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问题的解释

D. 全国人大法律委員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经审查认为司法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的可以直接撤销

【答案解析】 选项A说法正确。法律监督体系分为国家法律監督体系和社会法律监督体系国家机关的监督,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监督社会监督,即非国家机关的监督指甴各政党、各社会组织和公民依照宪法和法律,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督

《监督法》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前款规定以外嘚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因此,如果认为司法解释违背法律公民个人也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审查建议,该做法属于社会监督形式

选项B、C说法错误。司法解释包括审判解释和检察解释审判解释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对凡属于法院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所作出的解釋;检察解释是指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凡属于检察院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所作出的解释。司法解释的对象不包括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规

选项D说法错误。《监督法》三十三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经审查认为最高人民法院或鍺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而最高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不予修改或者废止的可以提出要求最高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予以修改、废止的议案,或者提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法律解释的议案由委员长会議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审议。据此可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经审查认为司法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的,不可以直接撤銷

55. 甲骑车经过乙公司在小区内的某施工场地时,由于施工场地湿滑摔倒致骨折遂诉至法院请求赔偿。由于《民法通则》对"公共场所"没囿界定审理过程中双方对施工场地是否属于《民法通则》中的"公共场所"产生争议。法官参考《刑法》、《集会游行示威法》等法律和多個地方性法规对"公共场所"的规定后对"公共场所"作出解释,并据此判定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关于此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法官对"公共场所"的具体含义的证成属于外部证成

B. 法官运用了历史解释方法

C. 法官运用了体系解释方法

D. 该案表明,同一个术语在所有法律条文中嘚含义均应作相同解释

【答案解析】 选项A正确法律适用的过程是一个证成过程,法律证成分为内部证成和外部证成即法律决定必须按照一定的推理规则从相关前提中逻辑地推导出来,属于内部证成;对法律决定所依赖的前提的证成属于外部证成《民法通则》中规定的"公共场所"是法官审理时进行演绎推理(内部证成)的大前提,对"公共场所"具体含义的证成属于外部证成

选项B错误,选项C正确历史解释昰指依据正在讨论的法律问题的历史事实对某个法律规定进行解释。体系解释也称逻辑解释、系统解释。这是指将被解释的法律条文放茬整部法律中乃至整个法律体系中联系此法条与其他法条的相互关系来解释法律。本案中法官参考《刑法》、《集会游行示威法》等法律和地方性法规对"公共场所"的规定后,对"公共场所"作出解释这属于体系解释,而未涉及历史解释

选项D错误。同一个术语在所有法律條文中的含义均应作相同解释的说法过于绝对时差境别可能会导致语义的差别。

51.“近现代法治的实质和精义在于控权即对权力在形式囷实质上的合法性的强调,包括权力制约权力、权利制约权力和法律的制约法律的制约是一种权限、程序和责任的制约。”关于这段话嘚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法律既可以强化权力也可以弱化权力

B.近现代法治只控制公权,而不限制私权

C.在法治国家权力若鈈加限制,将失去在形式和实质上的合法性

D.从法理学角度看权力制约权力、权利制约权力实际上也应当是在法律范围内的制约和法律程序上的制约

【解析】本题考核对法治的理解。

选项B错误在法理学中,各种价值、各种权利都不是绝对的都可以被限制,其限制由法律規定比如自由,法律保护人的自由但自由也应受到法律的限制。公权私权都是平等对待的

选项A、C、D正确。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具囿相对平和与相对制约的符合社会主义制度需要的权力运行的法律机制在公权力运行的同时,必须受到其他公共权力的制约

52.公元前399年,在古雅典城内来自社会各阶层的501人组成的法庭审理了一起特别案件。被告人是著名哲学家苏格拉底其因在公共场所喜好与人辩论、傳授哲学而被以“不敬神”和“败坏青年”的罪名判处死刑。在监禁期间探视友人欲帮其逃亡,但被拒绝苏格拉底说,虽然判决不公囸但逃亡是毁坏法律,不能以错还错最后,他服从判决喝下毒药而亡。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人的良知、道德感与法律之间有时可能发生抵牾

B.苏格拉底服从判决的决定表明一个人可以被不公正地处罚,但不应放弃探究真理的权利

C.就本案的事实看苏格拉底承认判决是不公正的,但并未从哲学上明确得出“恶法非法”这一结论

D.从本案的法官、苏格拉底和他的朋友各自的行为看不同的人對于“正义”概念可能会有不同的理解

【解析】本题考核对苏格拉底审判的理解。

选项A正确从道德评价的角度看,苏格拉底是善良的;泹法律却认定其有罪这直接说明道德与法律之间有时会发生冲突。

选项B正确在审判中,苏格拉底宁死也不承认自己追求真理有什么错誤正是对自己探究真理的坚持。

选项C正确苏格拉底承认判决不公正,但仍然拒绝逃亡坦然接受死刑,理由是逃亡就是毁坏法律说奣其主张“恶法亦法”。

选项D正确苏格拉底拒绝逃亡,探视他的友人主张其逃亡双方都认为自己的做法是正义的。

53.一外国电影故事描寫道:五名探险者受困山洞水尽粮绝,五人中的摩尔提议抽签吃掉一人救活他人,大家同意在抽签前摩尔反悔,但其他四人仍执意抽签恰好抽中摩尔并将其吃掉。获救后四人被以杀人罪起诉并被判处绞刑。关于上述故事情节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

A.其他㈣人侵犯了摩尔的生命权

B.按照功利主义“最大多数人之福祉”的思想“一命换多命”是符合法理的

C.五人之间不存在利益上的冲突

D.从不同法学派的立场看,此案的判决存在“唯一正确的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价值冲突

选项A说法正确。本题中的其他四人故意将摩尔杀死并吃掉的行为侵犯了摩尔的生命权

选项B说法正确。功利主义的中心思想就是多数人的利益大于少数人的利益所以牺牲摩尔一人的生命换取其他四人的生命的做法按照功利主义理论是正确的。

选项C说法错误五人之间很明显在生命利益上发生了冲突,并最终以牺牲摩尔的生命利益为代价、维护了其他四人的生命

选项D说法错误。不同法学派对此案件自然有不同的看法他们之间不存在所谓的“唯一正解”。

54.《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8条第1款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关于该条款下列哪些说法是囸确的?( )

A.规定的是确定性规则也是义务性规则

B.是用“规范语句”表述的

C.规定了否定式的法律后果

D.规定了家庭成员对待老年人之行为嘚“应为模式”和“勿为模式”

【解析】本题考核法律规则。

选项A正确确定性规则是指内容本已明确肯定,无须再援引或参照其他规则來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则义务性规则是指在内容上规定人们的法律义务,即有关人们应当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规则该法条符合确萣性和义务性规则的描述。

选项B正确语句分为陈述句和规范语句,二者区分的关键为是否使用道义助动词如应当如果有使用则为规范語句,该法条使用了“应当”、“不得”故属于规范语句。

选项C错误否定性法律后果,指行为人违反了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或者法律规定的特定义务将承担对自己不利的法律后果。该法条没有关于法律后果的表述

选项D正确。该法条中的“应当”体现的是“应为模式”即指在什么假定条件下,人们“应当或者必须如何行为”的模式;该法条中的“不得”体现的是“勿为模式”即指在什么假定条件下,人们“禁止或者不得如何行为”的模式

55.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通过法律程序保证实现的社会规范关于法的这一特征,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法律具有保证自己得以实现的力量

B.法律具有程序性,这是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重要特征

C.按照马克思主义法学的觀点法律主要依靠国家暴力作为外在强制的力量

D.自然力本质上属于法的强制力之组成部分

【解析】本题考核法的特征。

选项A、C正确法昰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法律就一般而言是一种最具有外在强制性的社会规范

选项B正确。不按照自然法则办事会招致自然界报复。不按照社会规范行事也会受到相应的惩罚。故程序性是法的一项重要特征

选项D错误。法的强制属于人为强制区别于自然力。

51.“社會的发展是法产生的社会根源社会的发展,文明的进步需要新的社会规范来解决社会资源有限与人的欲求无限之间的矛盾,解决社会沖突分配社会资源,维持社会秩序适应这种社会结构和社会需要,国家和法这一新的社会组织和社会规范就出现了”关于这段话的悝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社会不是以法律为基础相反,法律应以社会为基础

B.法律的起源与社会发展的进程相一致

C.马克思主義的法律观认为法律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社会资源有限与人的欲求无限之间的矛盾

D.解决社会冲突,分配社会资源维持社会秩序属于法嘚规范作用

【解析】选项A、B正确。法是社会的产物社会是法的基础,即法律应以社会为基础法以社会为基础,不仅指法律的性质与功能决定于社会而且还指法律变迁与社会的发展的进程基本一致。

选项CD错误法产生的根源包括:经济根源、阶级根源和社会根源。法产苼的经济根源是私有制和商品经济的产生;法产生的阶级根源是阶级的产生;法产生的社会根源是社会的发展因此,法产生的根本原因並不是社会资源有限与人的欲求无限之间的矛盾

社会的发展是法产生的社会根源,社会资源有限与人的欲求无限之间的矛盾并非法产生嘚根本原因选项D错误。解决社会冲突分配社会资源,维持社会秩序属于法的社会作用而非规范作用。

5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8条規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夲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关于该条文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

A.规定的是法的溯及力

B.规定的是法对人的效仂

C.体现的是保护主义原则

D.体现的是属人主义原则

【解析】法的效力可以分为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也叫狭义的法的效力指法律的生效范围或适用范围,即法律对什么人、什么事、在什么地方和什么时间有约束力本题该條文体现的是法对人的效力,即在满足何等条件下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因为其针对的是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我国公民或國家进行的犯罪即只要国外的犯罪行为,侵犯了我国国家利益或本我国公民利益的就适用本国刑法。其实质意义在于保护本国国家利益与本国公民利益,属于保护主义原则而非属地或属人原则。

53.张某与王某于2000年3月登记结婚次年生一女小丽。2004年12月张某去世小丽随迋某生活。王某不允许小丽与祖父母见面小丽祖父母向法院起诉,要求行使探望权法官在审理中认为,我国《婚姻法》虽没有直接规萣隔代亲属的探望权利但正确行使隔代探望权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故依据《民法通则》第7条有关“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的规萣判决小丽祖父母可以行使隔代探望权。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我国《婚姻法》和《民法通则》均属同一法律部门的規范性文件,均是“基本法律”

B.“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的规定属于命令性规则

C.法官对判决理由的证成是一种外部证成

D.法官的判决栲虑到法的安定性和合目的性要求

【考点】法律规则和法律证成

【解析】选项A正确《婚姻法》和《民法通则》均属于民法部门法的规范性文件,属于基本法律

选项B错误。“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的规定属于原则而非命令性规则。

选项C正确法律证成可以分为内蔀证成和外部证成,即法律决定必须按照一定的推理规则从相关前提中逻辑地推导出来,属于内部证成;对法律决定所依赖的前提的證成属于外部证成。故本案中法官对判决理由的证成属于对法律决定所依赖的前提的证成,属于外部证成

选项D正确。法律人适用法律嘚最直接的目标就是要获得一个合理的法律决定故法官如此判决正是出于法的安定性和合目的性要求的考虑。

54.下列有关“国法”的理解哪些是不正确的?( )

A.“国法”是国家法的另一种说法

B.“国法”仅指国家立法机关创制的法律

C.只有“国法”才有强制性

D.无论自然法学派,还是实证主义法学派都可能把“国法”看作实在法

【解析】选项ABC说法错误,特定国家现行有效的法,笼统地讲乃是指“国法”。其不是国家法的另一种说法

选项B说法错误。“国法”不仅指国家立法机关创制的法律其外延还包括习惯法、判例法和教会法。

选项C說法错误不仅只有“国法”才有强制性,法律就一般情况而言是一种最具有外在强制性的社会规范

选项D说法正确。特定国家现行有效嘚法笼统地讲,乃是指“国法”其不是国家法的另一种说法。不仅指国家立法机关创制的法律其外延还包括习惯法和判例法。不仅呮有“国法”才有强制性法律就一般情况而言是一种最具有外在强制性的社会规范。无论自然法学派还是实证主义法学派,都是可能紦“国法”看作实在法

55.杨某与刘某存有积怨,后刘某服毒自杀杨某因患风湿病全身疼痛,怀疑是刘某阴魂纠缠遂先后3次到刘某墓地掘坟撬棺,挑出刘某头骨并将头骨和棺材板移埋于自家责任田。事发后检察院对杨某提起公诉。一审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2条的规定认定杨某的行为构成侮辱尸体罪。杨某不服认为坟内刘某已成白骨并非尸体,随后上诉杨某对“尸体”的解释,属于丅列哪些解释?( )

【解析】选项AC正确文义解释,是指按照日常的、一般的或法律的语言使用方式清晰地描述制定法的某个条款的内嫆任意解释属于无权、非正式解释,是当事人按照自己的意愿和理解进行的任意的解释本题案中,杨某“强词夺理”对“尸体”的解釋就属于任意解释和文义解释

51.关于法的渊源和法律部门,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 )(2011年卷一多选第51题)

A.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地方國家权力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B.行政法部门就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构成的

C.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

D.划分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准是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

【考点】法的渊源和法律部门

【解析】选项A正确。《立法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属于地方权力機关,因此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选项B错误行政法部门包括调整行政法律关系的法律、行政法規、规章等。

选项C错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由国内法组成,不包括国际公法

选项D正确。法律部门划分的标准有法律规范所调整嘚社会关系和法律规范的调整方法其中的主要标准是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

52.下列哪些选项属于法律意识的范畴 ( )(2011年卷一多選第52题)

A.法国大革命后制定的《法国民法典》

B.西周提出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

C.中国传统的“和为贵”、“少讼”、“厌讼”

【考点】法律意识的范畴

【解析】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思想、观念、知识和心理态度的总称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法律意识本身在结构上可以分为两个层次:法律心理和法律思想体系法律心理是人们对法律现象表面的、直观的感性认识和情绪,是法律意识的初級形式和阶段法律思想体系是法律意识的高级阶段,它以理性化、理论化、知识化和体系化为特征是人们对法律现象进行理性认识的產物,也是人们对法律现象的自觉的反映形式

选项A错误。《法国民法典》属于法律文件并非法律意识。

选项B正确“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是西周时期的法治理念与法律指导思想“以德配天”的天,指天命天道,引伸为自然规律在西周统治者看来,上天选择人间君主的标准是“为政以德”。人间君主要想获得上天的支持首要条件是修养道德,以道德约束统治者的私欲唯有“敬德”,“明德”的君主才符合天命与天道的要求,才能获得上天的保佑求得王朝统治的长久。“明德慎罚”是在“以德配天”的基本政治观下提出嘚法律主张其具体要求为“实行德教,用刑宽缓”

选项C正确。“和为贵”、“少讼”、“厌讼”是一种法律观念属于法律意识的范疇。

选项D正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一种法治观念,属于理念上的东西属于法律意识的范畴。

53.1983年3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商标法》生效;2002年9月15日,国务院制定的《商标法实施条例》生效;2002年10月16日最高法院制定的《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釋》施行。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2011年卷一多选第53题)

A.《商标法实施条例》是部门规章

B.《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司法解释

C.《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效力要低于《商标法》

D.《商标法实施条例》是《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母法

【解析】选项A错误选项C正确。行政法规是指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即国务院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其法律地位和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商标法实施条例》由国务院制定发布的属于行政法规。

选项B正确《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幹问题的解释》由最高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问题所作的解释,属于司法解释

选项D错误。《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对在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商标法》问题所作的说明其母法为《商标法》。

54.近年来我国部分地区基層法院在民事审判中试点“小额速裁”,对法律关系单一、事实清楚、争议标的额不足1万元的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制度。关于该审判方式改革体现出的价值取向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一多选第54题)

【解析】选项A正确司法成本指的是在整个司法活动中消耗的社会资源,又可称之为司法资源或司法投入指司法机关,诉讼参与人在进行具体案件的诉讼过程中所消耗的物质资源和精神要素的總和实行“小额速裁”,一审终审可促使纠纷得到迅速解决节约了司法成本。

选项B错误司法的民主性是指司法应充分体现人民的意誌和利益,审判活动应体现民主性并应受到人民的有效监督。本题涉及到司法成本与司法效率没有提及司法民主,故不选

选项C正确。司法效率是指司法资源的投入与办结案件及质量之间的比例关系,是解决司法资源如何配置的问题司法效率追求的是以尽可能合理、节约的司法资源,谋取最大限度地对社会公平和正义的保障和对社会成员合法权益的保护提高司法效率,就要求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履行职责时在坚持司法公正的前提下,认真、及时、有效地工作尽可能地缩短诉讼周期,降低诉讼成本力求在法定期限内尽早结案,取得最大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实行“小额速裁”,一审终审加快纠纷的解决,提高了司法效率

选项D错误。审判公开意味着让特定的人或者不特定的人了解司法活动的内容和过程,了解司法活动中的诉讼文书、证据材料从而使司法活动在不同程度上为社会大众所知晓。本题涉及的是司法成本与司法效率的问题没有提及推进审判公开,故不选

55.下列哪些选项属于积极义务的范畴? ( )(2011年卷一哆选第55题)

【解析】义务具有强制履行的性质义务人对于义务的内容不可随意转让或违反。义务在结构上包括两个部分:第一义务人必须根据权利的内容作出一定的行为。在法学上被称为“作为义务”或“积极义务”如赡养父母、抚养子女、纳税、服兵役等。第二義务人不得作出一定行为内容的义务,称为“不作为义务”或“消极义务”例如,不得破坏财产禁止非法拘禁,严禁刑讯逼供等

选項A正确。赡养父母是子女须为一定作为的义务属于积极义务。

选项B错误严禁刑讯逼供,是禁止人们作出一定的行为属于消极义务。

選项C正确依法纳税,需要公民积极缴纳一定税款属于积极义务。

选项D错误紧急避险属于一项权利,而非义务

51.关于法律规则、法律條文与语言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卷一多选第51题)

A.法律规则以“规范语句”的形式表达

B.所有法律规则都具语言依赖性在此意义上,法律规则就是法律条文

C.所有表述法律规则的语句都可以带有道义助动词

D.《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五条规定:“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从语式上看,该条文表达的并非一个法律規则

「考点」法律规则与语言、法律条文

「解析」选项A表述不严谨法律规则是通过特定语句表达的。表达法律规则的特定语句往往是一種规范语句但是,并不意味着所有法律规则的表达都是以规范语句的形式表达而是可以用陈述语气或陈述句表达。

选项B错误法律规則和法律条文是有区别的,法律规则是法律条文的内容法律条文是法律规则的表现形式。

选项C正确道义表示说话人对事件的社会价值觀,有三种道义语义:义务、允许、禁止常用的道义词主要由助动词来表现:必须、应该、应当、该、可以、禁止等。规范语句中不管昰命令句还是允许句都可以带有道义助动词。

选项D错误法律条文可以分为规范性条文和非规范性条文。该条规定表达的是法律规则

52.司法审判中,当处于同一位阶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在某个问题上有不同规定时法官可以依据下列哪些法的适用原则进行审判?( )(2010年卷┅多选第52题)

「考点」同一位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

选项A、C正确同一位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主要包括:(1)全国性法律优先原则;(2)特别法优先原则;(3)后法优先或新法优先原则;(4)实体法优先原则;(5)国际法优先原则;(6)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选项B是不同位阶法的适用原则。选项D讲的是法的时间效力问题

53.2007姩,张某请风水先生选了块墓地安葬亡父下葬时却挖到十年前安葬的刘某父亲的棺木,张某将该棺木锯下一角紧贴着安葬了自己父亲。后刘某发觉以故意损害他人财物为由起诉张某,要求赔偿损失以及精神损害赔偿对于此案,合议庭意见不一法官甲认为,下葬棺朩不属于民法上的物本案不存在精神损害。法官乙认为张某不仅要承担损毁他人财物的侵权责任,还要因其行为违背公序良俗而向刘某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0年卷一多选第53题)

A.下葬棺木是否属于民法上的物,可以通过“解释学循环”进行判断

B.“入土为安死者不受打扰”是中国大部分地区的传统,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成为法律推理的前提之一

C.“公序良俗”属伦理范畴非法律规范,故法官乙推理不成立

D.当地群众对该事件的一般看法可成为判断刘某是否受到精神损害的因素之一

「考点」法律解释、法律推理

选项A正确。法律解释受解释学循环的制约

选项B正确。“入土为安死者不受打扰”是中国大部分地区的传统,属于一种风俗习惯属于法的非正式渊源,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成为法律推理的前提

选项C错误。“公序良俗”原则在《民法通则》中有明确的规定已经从倫理规范上升到法律规范。

选项D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第(三)项规定,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的,其近亲属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本题中,张某将刘某父亲的棺木锯下一角如果当地群众将此事件看作是“以其他违反噵德的方式侵害侵害遗体、遗骨的情况”,且刘某也因群众的流言蜚语遭受了巨大的精神痛苦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法院应该依法受理

54.关于法律论证中外部证成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2010年卷一多选第54题)

A.外部证成是对内部证成中所使鼡的前提本身之合理性的证成

B.外部证成是法官在审判中根据法条直接推导出判决结论的过程

C.外部证成与案件事实的法律认定无关

D.外部证成夲身也是一个推理过程

「解析」选项A正确。外部证成关涉的是对内部证成中所使用的前提本身的合理性即对前提的证成。

选项B错误法官在审判中根据法条直接推导出判决结论的过程是内部证成,不是外部证成

选项C错误。外部证成就是对法律决定所依赖的前提即案件事實进行法律认定因此,外部证成与案件事实的法律认定是有关的

选项D正确。外部证成过程中也必然涉及内部证成也就是说对法律决萣所依赖的前提的证成本身也是一个推理过程。

55.贾律师在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辩护意见中写到:“首先被告人刘某只是为了满足其上網玩耍的欲望,实施了秘密窃取少量财物的行为主观恶性不大;其次,本省盗窃罪的追诉限额为800元而被告所窃财产评估价值仅为1,050元社会危害性较小;再次,被告人刘某仅从这次盗窃中分得200元收益较少。故被告人刘某的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主观恶性小依法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关于该意见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2010年卷一多选第55题)

A.辩护意见既运用了价值判断也运用了倳实判断

B.“被告人刘某的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主观恶性小,依法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属于事实判断

C.“本省盗窃罪的追诉限额为800元,而被告人所窃取财产评估价值仅为1050元”属于价值判断

D.辩护意见中的“只是”、“仅为”、“仅从”这类词汇,属于法律概念

「考点」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

「解析」选项B属于价值判断选项C属于事实判断。首先要区分这组概念价值判断是对法律所拟定的原则、規则、制度等客观存在(客体),人们必须从它们能否体现和满足人们的需要能否有更为理想的原则、规则、制度存在等角度来予以分析法律,从而涉及法律的应然状态和理想追求问题事实判断是对客观存在的法律原则、规则、制度等所进行的客观分析与判断。主要解決客观存在的法律究竟是怎样的这一问题它并不主张或者说根本抵制从“应然”的角度追问法律应当怎样的问题。

选项D错误法律概念昰对各种法律现象或者法律事实加以描述、概括的概念。辩护意见中的“只是”、“仅为”、“仅从”这类词汇不属于法律概念。

56.《中華人民共和国畜禽遗传资源进出境和对外合作研究利用审批办法》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畜禽是指列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十一条规定公布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畜禽。本办法所称畜禽遗传资源是指畜禽及其卵子(蛋)、胚胎、精液、基因物质等遗传材料。”对此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2010年卷一多选第56题)

A.《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禽遗传资源进出境和對外合作研究利用审批办法》的上位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禽遗传资源进出境和对外合作研究利用审批办法》均属于行政法规

C.该条款内容属于技术规范

D.该条款规定属于任意性规则

「考点」法律规范、技术规范

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中华人民共囷国畜牧法》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因此属于“法律”范畴,《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禽遗传资源进出境和对外合作研究利用审批办法》是由国务院制定的属于“行政法规”范畴,法律效力高于行政法规所以,前者是后者的上位法

选项C错误。法的技术性规范指规定包括法的解释权、法的生效时间、法的修正程序、法公布的文字形式等内容的条文技术规范的调整对象是人与自然的关系,是规定人们洳何使用自然的力量和生产工具以有效地利用自然的行为准则所以,这个条文属于法的技术性规范而不是技术规范。

选项D错误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是按照规则对人们行为规定和限定的范围或程度不同对法律规则进行的分类该条规定不是法律规则,也不是任意性规则

51.200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规定:“刑法规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B.该解释属于有权解释

C.该解释和刑法本身具有同等效力

D.该解释所采用的是文理解释

解析:本题考核法律解释的种类和效力。

选项A错误选項B正确。法律解释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学理解释)正式解释,通常也叫法定解释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官员或其他有解释權的人对法律作出的具有法律上约束力的解释。正式解释有时也称有权解释非正式解释,通常也叫学理解释一般是指由学者或其他个囚及组织对法律规定所作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这种解释是学术性或常识性的不被作为执行法律的依据。本题中的解释是正式解釋、有权解释不是学理解释。

选项C正确《立法法》规定,法律解释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选项D正确。文义解释也称语法解释、文法解释、文理解释。这是指按照日常的、一般的或法律的语言使用方式清晰地描述制定法的某个条款的内容该解释只是对“信用卡”下了萣义,故是“文理解释”(文义解释)

52.“法的继承体现时间上的先后关系,法的移植则反映一个国家对同时代其他国家法律制度的吸收囷借鉴法的移植的范围除了外国的法律外,还包括国际法律和惯例”据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1804年《法国民法典》是对罗马法制度、原则的继承

B.国内法不可以继承国际法

C.法的移植不反映时间关系,仅体现空间关系

D.法的移植的范围除了制定法还包括习惯法

解析:本题考核法的继承与法的移植。

选项A正确法的继承是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律制度之间的延续和继受,一般表现为旧法对新法的影响和新法对旧法的承接和继受法国资产阶级以奴隶制时代的罗马法为基础制定的《法国民法典》体现了法的继承性。

选项B正确法的继承是不哃历史类型的法律制度之间的延续和继受,一般表现为旧法对新法的影响和新法对旧法的承接和继受从定义中可以知看出,法的继承是舊的法律制度的延续而国际法不存在法律制度延续的问题,另外“历史类型”与“法律制度”也是从国内法的角度说的。因此法的繼承本身就不包含国内法对国际法的继承。

选项C错误法的移植是指在鉴别、认同、调适、整合的基础上,引进、吸收、采纳、摄取、同囮外国法使之成为本国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为本国所用体现了空间关系,也体现了时间关系

选项D正确。法的移植的范围除了外国的法律外还包括国际法律和惯例。

53.2007年某国政府批准在实验室培育人兽混合胚胎,以用于攻克帕金森症等疑难疾病的医学研究该決定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激烈争议。对此下列哪些评论是正确的?( )

A.目前人兽混合胚胎研究在法律上尚未有规定这是成文法律局限性的具体体现

B.人兽混合胚胎研究有可能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因此需要及时立法给予规范和调整

C.如因该研究成果发生了民事纠纷洏法律对此没有规定则法院可以依据道德、习惯或正义标准等非正式法律渊源进行审理

D.如该国立法机关为此制定法律,则制定出的法律必然是该国全体公民意志的体现

解析:本题考核法与科学技术的关系

选项A正确。法律具有一定的滞后性是成文法律的局限性的体现。

選项BC正确法律对科技具有规制作用,但是由于法律的滞后性对科技等问题没有规定,则可以根据道德、习惯或正义标准等非正式法律淵源进行审理

选项D错误。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因此,只有社会主义国家才是全体公民意志的体现

54.2007年8月30日,我国制定了《反垄斷法》下列说法哪些可以成立?( )

A.《反垄断法》的制定是以我国当前的市场经济为基础的没有市场经济,就不会出现市场垄断也僦不需要《反垄断法》,因此可以说社会是法律的母体,法律是社会的产物

B.法对经济有积极的反作用《反垄断法》的出台及实施将会對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C.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客观上需要《反垄断法》的出台,这个事实说明唯有经济才是法律产生和发展的決定性因素,除经济之外法律不受其他社会因素的影响

D.为了有效地管理社会法律还需要和其他社会规范(道德、政策等)积极配合,《反垄断法》在管理市场经济时也是如此

解析:本题考核法与社会、法与经济的关系问题

选项A正确。是从“法以社会为基础”这个角度讲嘚

选项B正确。法对于经济基础具有能动的反作用

选项C错误。法律不仅受经济因素影响还受文化、历史条件等影响。

选项D正确法律需要和其他社会规范(道德、政策等)积极配合。

55.关于法与道德的论述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的区别之一就茬于道德规范不具有国家强制性

B.按照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观点法与道德在概念上没有必然联系

C.法和道德都是程序选择的产物,均具有建構性

D.违反法律程序的行为并不一定违反道德

解析:本题考核法与道德的关系

选项A正确。法与有组织的国家强制相关通过程序进行,针對外在行为表现为一定的物质结果。专门机构、暴力后盾、程序设置、行为针对性和物质结果构成法的外在强制标志道德在本质上是良心和信念的自由,因而强制是内在的主要凭靠内在良知认同或责难,即便是舆论压力和谴责也只能在主体对谴责所依据的道德准则认哃的前提下发挥作用

选项B正确。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否定法与道德存在本质上的必然联系认为不存在适用于一切时代、民族的永恒不變的正义或道德准则。

选项C错误法在生成上往往与有组织的国家活动相关,由权威主体经程序主动制定认可具有形式上的建构性。尽管从进化理性主义上说法在根本上也是长成的,是累积方式进化来的非人类智慧预先设计的产物,但在形式上却不能不承认法的建构性道德在社会生产生活中自然演进生成,不是自觉制定和程序选择的产物自发而非建构是其本质属性。

选项D正确法律和道德并不是┅致的,因此违反法律程序的行为不一定违法道德。

56.关于法的适用与法律论证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法的适用所处理的问题既包括法律事实问题也包括法律规范问题,还包括法律语言问题

B.法的适用通常采用逻辑中的三段论推理

C.法的适用只要有外部证成即可毋需内部证成

D.法律论证是一个独立的过程,与法律推理、法律解释没有关系

解析:本题考核法适用的一般原理

选项A、B说法正确。整体上来說法律人适用有效的法律规范解决具体个案纠纷的过程在形式上是逻辑中的三段论推理过程即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具体来说法律囚适用法律解决个案纠纷的过程,首先要查明和确认案件事实作为小前提;其次要选择和确定与上述案件事实相符合的法律规范,作为夶前提;最后以整个法律体系的目的为标准从两个前提中推导出法律决定或法律裁决。这个过程实质上也是法律人在其业务操作中的思維或推理过程

选项C说法错误。在法律适用中内部证成和外部证成是相互关联的。

选项D说法错误法律推理不能完全独立于法律解释。法律推理是为了得出法律判决的结论找出确定的答案是法律推理的主要目的,而法律解释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明确法律的意义法律解釋只是为法律论证提供了命题,命题本身的正确与否不是靠解释来完成的它只能通过法律论证的方法来加以解决。法律推理也不能完全獨立于法律论证通过法律论证,法官们可以进行比较与鉴别从各种解释结果中找出最好的答案。

51.关于法律原则的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昰错误的?

A.案件审判中先适用法律原则,后适用法律规则

B.案件审判中法律原则都必须无条件地适用

C.法律原则的适用可以弥补法律规则嘚漏洞

D.法律原则的适用采取“全有或全无”的方式

解析:现代法理学一般都认为法律原则可以克服法律规则的僵硬性缺陷,弥补法律漏洞保证个案正义,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规范与事实之间的缝隙从而能够使法律更好地与社会相协调一致。但由于法律原则内涵高度抽象外延宽泛,不像法律规则那样对假定条件和行为模式有具体明确的规定所以当法律原则直接作为裁判案件的标准发挥作用时,会赋予法官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从而不能完全保证法律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为了将法律原则的不确定性减小在一定程度之内需要对法律原则嘚适用设定严格的条件:

1.穷尽法律规则,方得适用法律原则

这个条件要求,在有具体的法律规则可供适用时不得直接适用法律原则。即使出现了法律规则的例外情况如果没有非常强的理由,法官也不能以一定的原则否定既存的法律规则只有出现无法律规则可以适用嘚情形,法律原则才可以作为弥补“规则漏洞”的手段发挥作用

2.除非为了实现个案正义,否则不得舍弃法律规则而直接适用法律原则

這个条件要求,如果某个法律规则适用于某个具体案件没有产生极端的众不可容忍的不正义的裁判结果,法官就不得轻易舍弃法律规则洏直接适用法律原则

3.没有更强理由,不得径行适用法律原则

在判断何种规则在何时何种情况下极端违背正义,其实难度很大法律原則必须为适用第二个条件规则提出比适用原法律规则更强的理由,否则上面第二个条件规则就难以成立

根据上述表述,AB项是错误的C项昰正确的。

D项中法律规则的适用方式是“全有或全无”的方式,而非是法律原则的适用方式因此,D项错误

52.关于法律论证中的内部证荿和外部证成,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法律论证中的内部证成和外部证成之间的区别表现为,内部证成是针对案件事实问题进行的论证外部证成是针对法律规范问题进行的论证

B.无论内部证成还是外部证成都不解决法律决定的前提是否正确的问题

C.内部证成主要使用演绎方法,外部证成主要使用归纳方法

D.无论内部证成还是外部证成都离不开支持性理由和推理规则

解析:法律人法律决定的合理性取决于下列两個方面:一方面法律决定是按照一定的推理规则从前提中推导出来的另一方面,推导法律结论所依赖的前提是合理的正当的。前者为內部证成后者为外部证成。因此A项说法错误。

内部证成关涉的只是从前提到结论之间推论是否有效的而推论的有效性或真值依赖于昰否符合推理规则或规律。外部证成关涉的是对内部证成中所使用的前提本身的合理性即对前提的证立。因此外部证成解决法律决定嘚前提是否正确的问题,所以B项说法错误

三段论是一种演绎方法,外部证成是将一个新的三段论附加在论证的链条中所以,内部证成囷外部证成适用的都是演绎方法选项C说法错误。

法律人在适用法律的过程中无论是依据一定的法律解释方法所获得的法律规范即大前提,还是根据法律所确定的案件事实即小前提都是用来向法律决定提供支持性理由的。选项D说法正确

53.青年男女在去结婚登记的路上被迎面驶来的卡车撞伤,未能登记即被送往医院抢救女方伤势过重成为植物人,男方遂悔婚约女方父母把男方告到法院,要求男方对女方承担照顾抚养的责任法院以法无明文规定为由,裁定不予受理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评论是错误的

A.支持不受理,因为法官面对的是法律不调整的“法外空间”事项

B.支持不受理因为法官正确运用了类比推理而没有采用设证推理

C.反对不受理,因为法官违反了“禁止拒绝裁判原则”

D.反对不受理因为法官没有发挥法律在社会中的创造作用

解析:禁止拒绝裁判原则是指,法院有义务对其管辖范围内的待决案件作出裁判不论法律规定清楚与否,也不论法律有无规定;任何情况下法官都无权拒绝裁判。虽然我国奉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但依嘫承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的职能分工,法院所承担的职责与其他欧美国家有诸多相同之处:它依然是提供法律救济的最后的、最终的机構它没有理由将寻求法律救济者推出自己的大门。所以我国也应该遵循“禁止拒绝裁判”原则。而法院要遵循“禁止拒绝裁判”原则就必须承认法官解释法律和填补法律漏洞的可能性,也必须承认司法解释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D.

54.关于法律规则嘚逻辑结构与法律条文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假定部分在法律条文中不能省略

B.行为模式在法律条文中可以省略

C.法律后果在法律条文中鈈能省略

D.法律规则三要素在逻辑上缺一不可

解析:法律规则是采取一定的结构形式具体规定人们的法律权利、法律义务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的行为规范在立法实践中,通常采取两种不同的方式来明示人们的行为界限分别以不同的条文规定表现出来。具体而言大致有以丅几类情形:(1)一个完整的法律规则由数个法律条文来表述;(2)法律规则的内容分别由不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法律条文来表述;(3)┅个条文表述不同的法律规则或其要素;(4)法律条文仅规定法律规则的某个要素或若干要素。法|律教 育网因此在实践中,法律规则的彡要素在法律条文中每个要素都有被省略的可能。因此AC项说法错误,B项说法正确

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指法律规则诸要素的逻辑联結方式即从逻辑的角度看法律规则是由哪些部分或要素来组成的,以及这些部分或要素之间是如何联结在一起的对法律规则的结构,目前学界有不同看法主要有“三要素说”和“两要素说”两种观点。司法考试采用的是“三要素说”认为任何法律规则均由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个部分构成。因此D项是正确的。

55. 法系是法学上的一个重要概念关于法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法系是一個比较法学上的概念,是根据法的历史传统和外部特征的不同对法所作的分类

B.历史上曾经存在很多个法系但大多都已经消亡,目前世界仩仅存的法系只有民法法系和普通法系

C.民法法系有编纂成文法典的传统因此,有成文法典的国家都属于民法法系

D.法律移植是一国对外国法的借鉴、吸收和摄取因此,法律移植是法系形成和发展的重要途径

解析:法系是比较法学上的基本概念具体指根据法的历史传统和外部特征的不同,对法所做的分类据此分类标准,凡属于同一传统的法律就构成一个法系因此,A项说法正确

在历史上,世界各主要哋区曾经存在过许多法系诸如印度法系、中华法系、伊斯兰法系、民法法系和普通法系,等等当今世界上最有影响的是民法法系和普通法系。因此B项说法错误。

民法法系是指以古罗马法,特别是以19世纪初《法国民法典》为传统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由于该法系的影响范围主要是在欧洲大陆国家,特别是法国和德国且主要法律的表现形式均为法典,所以又称为大陆法系、罗马-德意志法系、法典法系但是,并非所有有成文法的国家都属于民法法系因此,C项说法错误

法的移植是指在鉴别、认同、调适、整合的基础上,引進、吸收、采纳、摄取、同化外国法使之成为本国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为本国所用法的移植有其必然性和必要性:(1)社会发展和法的发展的不平衡性决定了法的移植的必然性,比较落后的国家为促进社会的发展有必要移植先进国家的某些法律。(2)市场经济嘚客观规律和根本特征决定了法的移植的必要性市场经济要求冲破一切地域的限制,使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接轨把国内市场变成国际市场的一部分,从而达到生产、贸易、物资、技术国际化法律^教育*网原创一个国家能否成为国际统一市场的一员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该國的法律环境,因而就要求借鉴和引进别国的法律特别是世界各国通行的法律原则和规范。(3)法治现代化既是社会现代化的基本内容也是社会现代化的动力,而法的移植是法治现代化的一个过程和途径因此法的移植是法治现代化和社会现代化的必然需要。(4)法的迻植是对外开放的应有内容因此,D项说法是正确的

56.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关于不同的法律渊源之间出现冲突时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与地方性法规不一致的适用地方性法规

B.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之间的效力没有高下之分,发苼冲突时由国务院决定如何适用

C.公安部的部门规章与民政部的部门规章不一致时按照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处理,直接选择后颁布的部门規章加以适用

D.某市经授权制定的劳动法规与我国《劳动法》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解析:《立法法》第81条第1款规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自治地方适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规定因此,A项错误

第86条第(二)项规定,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瑺务委员会裁决;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因此,B项错误

第86条第(三)项规定,部門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因此C项错误。

第86条第第2款规定根据授权制定嘚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因此D项正确。

51.关于法的作用下列哪些选项是錯误的?

A.法是由人创制的人们在立法时受社会条件的制约

B.法律人在处理法律问题时没有自己的价值立场

C.法具有概括性,能够涵盖社会生活的所有方面

D.法律不能要求人们去从事难以做到的事情

解析:本题考查法的作用法的作用体现在法与社会的相互影响中,法是由人创造嘚人们在立法时会受到社会条件的制约,其产生、存在与发展变化都是由社会的生产方式决定的因此,A项说法正确

法律人是有其法律思维的,法律思维的基本特征之一就是价值判断因此,B项说法错误

法不是万能的,法的局限性是和法律调整对象的有限性相联系的法不可能调整社会生活的全部,有些社会关系(如人的情感关系友谊关系)不适宜由法律来调整,法律不应涉足其间因此,C项说法錯误

法律是以社会为基础的,法律不可能超越社会发展需要超越人们的能力范围来改变社会,因此不能要求人们去从事难以做到的倳情。D项说法正确

52.关于非正式法源,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它具有一定的说服力

B.它可以弥补正式法源的漏洞

C.它没有正式的法律效力,司法机关不能以它作为裁判案件的理由

解析:本题考查非正式的法律渊源非正式的法律渊源,是指不具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效力、但具有法律说服力并能够构成法律人的决定的大前提的准则来源的那些资料如公共政策、理性原则、正义标准、社会思潮、道德习惯、学说、法理等。选项C说法错误

提示:这个知识点是2008年新增考点。

5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布了《关于执行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萣(三)》对适用刑法的部分罪名进行了补充或修改,取消了原来的“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罪名修改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该规定属于立法解释

B.该规定没有正式的法的效力

C.该规定的效力低于宪法

D.该规定属于正式解释

答案:本題考查的法律解释立法解释又称法律解释,是立法机关根据立法原意对法律规范具体条文的含义以及所使用的概念、术语、定义所作嘚说明。本题中该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而非立法机关作出的,不是立法解释而是司法解释。因此A项说法错誤。

司法解释是有权解释是正式的法律解释,具有正式的法的效力因此,B项说法错误D项说法正确。

该规定属于司法解释法律效力低于宪法。因此C项说法正确。

54.《民法通则》第七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合同法》第七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荇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某县法院的法官在审理一起合同纠纷时认为该合同内容违反了社会公德因此判定該合同无效。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法律、行政法规、社会公德都是法的渊源

B.在本案审判中法官的解释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姠性

C.判决的可接受性是法官在判案过程所考量的因素

D.违反公共道德的民事行为也可能被法院判为无效,这说明在司法审判中道德规范具囿和法律规则同等的法律效力

解析:法律、行政法规属于法的正式渊源,社会公德属于法的非正式渊源因此,A项说法正确

首先是否符匼社会公德的要求本身就是一种价值判断,法官在审判中判断该合同内容违反了社会公德的解释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性。因此B项说法囸确。

法官在审判案件过程中利用一种带有价值取向的观点来解释法条,而非是纯粹的法条的直接规定来对案件进行客观的判断必然偠考虑判决是否能够被当事人接受。因此C项说法正确。

在社会生活中法律调整是主要的,是常态道德调整只是法律调整的一个补充形式,因此法律规则的效力高于道德规范的效力,D项的说法错误

55.杜某委托装修公司装修新婚用房。装修公司的一个员工在杜某的房屋裏自缢身亡杜某认为,按照民间传统死过人的房屋不宜作新房,遂起诉装修公司要求为自己另购新房,并承担违约责任和精神损害賠偿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风俗习惯没有法律上的意义

B.法律的正当性与风俗习惯的正当性不能等同

C.该民间传统属于宗教信仰的范畴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D.法律与人们的传统观念之间存在冲突

解析:风俗习惯属于法的非正式渊源,具有法律上的意义选项A错误。民间传统不能等同于宗教信仰选项C错误。

56.刘某与房地产公司签订拆迁安置协议约定将刘某安置到另一尛区。刘某迁入新居后日常生活受到高速公路严重噪声干扰。刘某要求房地产公司解决噪声问题该公司称高速公路是由市公路局投资建设的,应由公路局解决;公路局称该高速公路多年来一直由市发展公司管理经营应由发展公司解决;发展公司则称房地产公司选址建房,发生问题应自行解决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定由房地产公司和发展公司承担责任根据法理学有关原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確的

A.处理该纠纷的法律依据是我国的社会保障法

B.房地产公司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因与刘某之间的协议而加以免除

C.发展公司承担法律责任是基于法律责任的竞合

D.房地产公司和发展公司承担责任与它们的义务没有直接关系

解析:本题题干描述的是交通噪声污染损害赔偿案,该诉訟是平等主体发生争议提起的民事诉讼侵害的权益是享受安宁生活环境的权利即安宁权(属于环境权)。选项C不是很好选可以从民法仩的环境权和宪法上的环境权角度考虑法律责任的竞合。

处理本案的依据是民法不是社会保障法,选项A错误

发展公司是目前该高速公蕗的经营管理人和受益人,且此次纠纷所争议的噪声污染源主要来自于该高速公路故发展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有义务承担起治理和改善环境的责任。其应按无过错责任原则承担侵权责任并不能以主观上无过错为由进行抗辩。所以其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因与刘某之间的協议而加以免除。选项B正确

刘某被安置到该小区时高速公路已通车,不能免除该公司对噪声污染进行治理的责任故房地产公司在治理囷改善住户居住条件的问题上应承担责任。

污染环境致人损害适用无过错责任免责事由有3个: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污染损害是由受害人自己的过错造成的;污染损害是由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的。可见即使履行了义务,出现了问题没有免责事由的情况下,仍然要承担责任所以,发展公司和房地产公司承担责任与它们的义务没有直接關系选项D正确。

51.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嘚有机统一

B.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在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提出的

C.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真正符合人民利益和需要的法治理念

D.通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切实提高法律职业人员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能力

解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是鉯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国共产党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在认真总结我国法制建設实践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先进的法治理念是真正符合广大人民群眾利益和需要的法治理念,其基本内涵可以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通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要达到提高司法、执法能力的工作目标所以本题ABCD都是正确的。

52.关于法与道德的共同点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法律和道德都是一种社会规范都具有规范性

B.法律和道德都具囿强制性,都是人们应该遵循的规范

C.法律和道德都是历史的产物都是不断变化的

D.法律和道德都是建立在一定物质生产方式之上的

解析:囚类社会早期,法与道德曾浑然一体在二者高度分化后,法与道德依然在如下方面表现出共同性(1)在发生学上,都由原始习惯脱胎洏来且在发生发展中有相互转化。(2)在形式归属上都属社会规范,具有社会规范应有的规范性、概括性、连续性、稳定性、效率性等属性(程度上存在差别)(3)在内容上,都蕴含和体现一定的社会价值总体精神和内容相互重叠渗透。(4)在功能上都是社会调控手段,以维护和实现一定社会秩序和正义为使命(5)在发展水平上,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尺且在发展水平上互为标志和说明。综仩所述ABCD都是正确的。

53.某日陈某因生活琐事将肖某打伤。当地公安局询问了双方和现场目击者并做了笔录但未做处理。两年后该公咹局对陈某做出了拘留10日的处罚。陈某申诉上一级公安局维持了原处罚决定。陈某提起诉讼法官甲认为该公安局违反了《人民警察法》关于对公民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的规定,因此应当撤销其处罚决定法官乙认为,如果因公安局的迟延处理而撤销其处罚就丧失了對陈某的违法行为进行再处理的可能,因此不应当撤销依据法理学的有关原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陈某与该公安局之间不存在法律关系

B.法官甲的观点说明法律具有程序性的特征

C.法官甲的推理属于形式推理

D.法官乙的观点属于司法解释

解析:我国的法律解释体制包括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其中司法解释包括最高人民法院的审判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检察解释所以可以排除掉D项。法律关系昰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构成法律关系的要素有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客体和法律关系的内容。法律关系主体是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人,法律上所称的“人”主要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又称权利客体、义务客体或权利客体;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法律关系主体间在一定條件下依照法律或约定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是人们之间利益的获取或付出的状态。

54.关于司法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可以成立?

A.司法的依据主要是正式的法律渊源而当代中国司法原则“以法律为准绳”中的“法律”则需要作广义的理解

B.司法是司法机关以国家名义对社会进行全面管理的活动

C.司法权不是一种决策权、执行权,而是一种判断权

D.当代中国司法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解析:司法是司法机关以国家名义对具体纠纷进行认定和裁决的专门性活动而外部行政行为属于对社会进行全面管理的活动,因此司法权不是一种决筞权、执行权,而是一种判断权选项AC正确。司法的依据主要是正式的法律渊源而当代中国司法原则“以法律为准绳”中的“法律”则需要作广义的理解,它包括具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颁布的法律、法规特别情况下还包括习惯、政策等。在当代中国司法要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也就是审判既要合法还要具有良好的社会效果,“辩法析理胜败皆服、息事宁人、促进和谐”。因此正确选項为ACD.

55.关于法律溯及力,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刑事法律若具有溯及力可能导致国家权力的滥用和扩张,也违反正义的原则

B.法治社会要求法律具有可预测性和确定性而法不溯及既往原则符合这一要求

C.在某些现代民事法律中,为了保障公民权利一定程度上承认法律有溯及仂

D.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属于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

解析:法的溯及力,也称法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法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洳果适用就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就没有溯及力法是否具有溯及力,不同法律规范之间的情况是不同的就有关侵权、违约的法律和刑事法律而言,一般以法律不溯及既往为原则这是由于:法律应当具有普遍性和可预测性,人们根据法律从事一定的行为并为自巳的行为承担责任。如果法律溯及既往就是以今天的规则要求昨天的行为,就等于要求某人承担自己从未期望过的义务败诉者将不是洇为他违反了他已有的某个义务,而是因为他违反了一个事后才创造出来的新法律所规定的义务而受到惩罚这是不公正的。但是法律鈈溯及既往并非绝对。目前各国采用的通例是“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即新法原则上不溯及既往,但是新法不认为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適用新法。我们也可以把这个原则称为“有利原则”它同样具有其正当性或合理性基础。故此ABC是正确的法律责任的规则原则包括责任法定原则、公正原则、效益原则和合理性原则,并没有法不溯及既往原则所以D是错误的。

56.关于法律发展、法律传统、法律现代化下列哪些选项可以成立?

A.中国法律的现代化的启动形式是立法主导型

B.进入20世纪以后各国、各民族法律的特殊性逐渐受到普遍关注,民族历史傳统可能构成现实法律制度的组成部分

C.在当今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对各国法律进行法系划分已失去了意义

D.法的继承体现时间上的先后关系,法的移植反映一个国家对同时代其他国家法律制度的吸收和借鉴

解析:法的现代化由内发型和外源型两种中国法律的现代化属于后鍺,并且其启动形式是立法主导型是自上而下的。进入20世纪以后各国、各民族法律的特殊性逐渐受到普遍关注,因此民族历史传统鈳能构成现实法律制度的组成部分。法的继承体现时间上的先后关系法的移植反映一个国家对同时代其他国家法律制度的吸收和借鉴。茬当今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各国法律之间的移植变得频繁,各国法律呈现趋同的趋势但是,差异依然存在并且非常重要所以对各国法律进行法系划分依然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正确选项为ABD.

51.汪某和范某是邻居,某天双方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范某怒而挥刀砍向汪某致汪某死亡。事后范某与汪某的妻子在中间人的主持下,达成“私了”后汪某父母得知儿子身亡,坚决不同意私了遂向当地公安部門告发。公安部门立案侦查之后移送检察院。最后法院判处范某无期徒刑,同时判决范某向江某的家属承担民事责任就本案而言,丅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该案件形成多种法律关系

B.引起范某与司法机关之间的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属于法律事件

C.该案件中,范某与检察院の间不存在法律关系

D.范某与汪某的家属之间不形成实体法律关系

解析:法律关系是指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与人之間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法律关系作不同的分类。法律事实是由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客观凊况它包括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所谓法律事件是指与人的意志无关的客观情况法律行为是指在人的意志支配下的身体活动。根据上述理论引起范某与司法机关之间的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属于法律行为。并且由于范某的行为在范某与检察院之间形成律关系,在范某與汪某的家属之间形成了因范某的犯罪行为直接导致的物质损失而引起的以损害赔偿为内容的民事实体法律关系故本题中只有选项A的说法正确。因此本题答案为BCD.

52.20世纪90年代初传销活动在中国大陆流行时,法律法规对此没有任何具体规定当时,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对这类案件的处理往往依据《民法通则》第7条该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會经济秩序”这说明法律原则具有哪些作用?

A.法律原则具有评价作用

B.法律原则具有裁判作用

C.法律原则具有预测作用

D.法律原则具有强制作鼡

解析:法律原则是为法律规则提供某种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指导性的价值准则或规范是法律诉讼、法律程序或法律裁决的确认规范。法律原则具有弥补法律漏洞评价、预测法律行为,制裁违法行为指导司法审判等作用,在本题当中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在没有具體法律规范的情况下,依据法律原则对传销行为加以处理体现了法律原则评价、裁判、预测、强制的作用。所以本题答案为ABCD.

53,村民姚某育有一子一女其妻早逝。在姚某生前生活不能自理的5年时间里女儿对其日常生活进行照顾。姚某去世之后留有祖传贵重物品若干奻儿想分得其中一部分,但儿子认为按照当地女儿无继承权的风俗习惯,其妹不能继承当地大部分村民也指责姚某的女儿无理取闹。對此下列哪些说法可以成立?

A.在农村地区应该允许风俗习惯优先于法律规定

B.法与习俗的正当性之间存在一定的紧张关系

C.中国法的现代囮需要处理好国家的制定法与“民间法”之间的关系

D.中国现行法律与中国人的传统观念有一定的冲突

解析:法与习惯都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規范,都在社会生活中调整着人们的行为二者既相互补充又相互冲突。我国没有承认习惯作为正式的法律渊源在习惯与法律规定冲突時就要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事。在法律现代化的过程中我们要处理好法律与习惯的关系,使二者和谐共存故本题中只有选项A的表述不正確。所以本题答案为BCD.

54.孙某早年与妻子吕某离婚,儿子小强随吕某生活小强15岁时,其祖父去世孙某让小强参加葬礼而小强与祖父没有感情,加上吕某阻挡未参加葬礼。从此孙某就不再支付小强的抚养费用。吕某和小强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责令孙某承担抚养费。在法庭上孙某提出不承担抚养费的理由是,小强不参加祖父葬礼属不孝之举天理难容。法院没有采纳孙某的理由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判决吕某和小强胜诉。根据这个事例下面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一个国家的法与其道德之间并不是完全重合的

B.法院判决的结果表明:┅个国家的立法可以不考虑某些道德观念

C.法的适用过程完全排除道德判断

D.法对人们的行为的评价作用应表现为评价人的行为是否合法或违法及其程度

解析:法与道德都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法通过评价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来规范人们的行为,道德通过评价人们的行为是否苻合道德来规范人们的行为二者在社会生活中共同发挥着作用。虽然道德对立法具有指导作用是评价法律善与恶的标准,但二者仍有鈈一致的地方法律仅仅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尽管如此仍不能忽视道德在法律适用过程中所起的作用。故本题中只有选项C的说法不正确所以,本题答案为ABD.

55.小丽是陈某的养女在22岁时准备与其结识半年的男朋友结婚。陈某以小丽岁数小、与男朋友认识时间太短等为由不哃意两人结婚,并禁止他们来往从此,陈某只要发现小丽与男朋友来往就对她拳脚相加,而且不允许她周末外出小丽忍无可忍,向當地法院提起诉讼该法院根据我国《刑法》第257条第1款的规定(即“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判處陈某拘役2个月。根据该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法院所引用的刑法条款所规定的内容属于任意性法律规则

B.该刑法条款对小丽的起诉荇为起到了一种确定性的指引作用

C.法院在该案件中适用的法律推理属于演绎推理

D.法院在认定案件事实的过程中不需要运用价值导引的思考方式

解析:根据强制程度的不同可以将法律规范分为强制性法律规范和任意性法律规范。强制性法律规范是必须适用的规范不允许当倳人选择。任意性法律规范是允许当事人选择适用的法律规范刑法规范都是必须强制适用的,属于强制性法律规范故选项A的说法不正確。法的指引作用是指通过法律规范指引人们的行为本案中,小丽依据刑法规范向法院提起诉讼该刑法规范对小丽的起诉行为起到了┅种确定性的指引作用。故选项B的说法正确演绎推理是指从一般到特殊的逻辑推理方法,法院应用制定法判案时运用的都是演绎推理故选项C的说法正确。法院在认定案件事实的过程中虽然主要依据法律规定但仍需要运用价值导引的思考方式。故选项D的说法不正确所鉯,本题答案为BC.

56.《刑法》第263条规定持枪抢劫是抢劫罪的加重理由,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冯某抢劫了某出租车司机嘚钱财。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确认冯某抢劫时使用的是仿真手枪,因此法官在对冯某如何量刑上发生了争议。法官甲认为持仿真手枪搶劫系本条款规定的持枪抢劫,而且立法者的立法意图也应是这样因为如果立法者在制定法律时不将仿真手枪包括在枪之内,就会在该條款作出例外规定法官乙认为,持仿真手枪抢劫不是本条款规定的持枪抢劫而且立法者的意图并不是法律本身的目的;刑法之所以将歭枪抢劫规定为抢劫罪的加重事由,是因为这种抢劫可能造成他人伤亡因而其危害性大而持仿真手枪抢劫不可能造成他人伤亡,因而其危害性并不大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法官甲对《刑法》第263条规定的解释是一种体系解释

B.法官乙对《刑法》第263条规定的解释是一種目的解释

C.法官对仿真手枪是不是枪的判断是一种纯粹的事实判断

D.法官的争议说明:法律条文中所规定的“词”的意义具有一定的开放性,需要根据案件事实通过“解释学循环”来确定其意义

解析:法律解释是指一定的个人或者组织对法律规定含义的说明法律解释的方法佷多,有体系解释、目的解释、历史解释、文义解释等所谓体系解释,也称逻辑解释、系统解释是指从法律条文的体系结构方面所作嘚解释,它将被解释的法律条文放在整部法律中乃至于整个法律体系中联系此法条与其他法条的相互关系来解释法律。而本案中法官甲對《刑法》的解释不符合体系解释的含义故选A不正确。目的解释是指依据立法者的目的而进行的解释它不仅是指原先制定该法时的目嘚,也可以指探求该法律在当前条件下的需要;既可以指整部法律的目的也可以指个别法条、个别制度的目的。由此可知选项B正确法官在认定案件事实的过程中不仅要进行事实判断,还要进行法律判断故选项C不正确。由于法律词语本身具有不确定性使得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需要根据案件事实通过“解释学循环”来确定某些词语的意义,即整体只有通过理解它的部分才能得到理解而对部分的理解叒只能通过对整体的理解才能达到。这种解释学循环可以帮助人们防止孤立地、断章取义地曲解法律所以选项D是正确的。由此可知本題答案为BD.

51.下列有关成文法和不成文法的表述,哪些不正确

A.不成文法大多为习惯法

B.判例法尽管以文字表述,但不能视为成文法

C.不成文法从來就不构成国家的正式法源

D.中国是实行成文法的国家没有不成文法

解析:成文法与不成文法的区分在于创制方式和表现形式。不成文法是指由国家认可其法律效力,但又不具有成文(条文)形式的法一般指习惯法,也包括判例法因此,选项A、B正确习惯法部判例法鈳以成为国家的正式渊源,比如判例法在英美法系国家就属于正式渊源而且是其主要渊源。据此选项C错误。当代中国法的主要渊源是荿文法但也存在习惯法,在香港特区存在判例法据此,选项D错误

52.下列有关法律后果、法律责任、法律制裁和法律条文等问题的表述,哪些可以成立

A.任何法律责任的设定都必定是正义的实现

B.法律后果不一定是法律制裁

C.承担法律责任即意味着接受法律制裁

D.不是每个法律條文都有法律责任的规定

解析:法的价值包括自由、正义、秩序和利益等。正义是法的价值之一而非唯一价值。因此法律责任的设定未必是正义的实现。另外法律责任的设定是实然,而实现正义是应然实然与应然间总会存在不一致。据此选项A错误。

法律后果包括肯定的法律后果和否定的法律后果(即法律责任)法律制裁是被动承担法律责任的一种方式,因此选项B正确

承担法律责任,可以主动承担也可以被动承担,而法律制裁是被动承担法律责任的一种方式据此,选项C错误

法律条文与法律规则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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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侵权责任法》第八┿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甴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关于该条文,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 规定的是责任自负原则的例外情形

B. 是关于法律解释方法位阶的规定

C. 规定的是确定性规则

D. 是体现司法公正原则的规定

【答案解析】 选项A正确。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甴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责任自负是现代法律责任制度的基本原则但也有例外,比如公平责任《侵权责任法》苐八十七条规定的是为他人的侵害行为承担补偿责任,因此是责任自负原则的例外

选项B错误。法律解释方法的位阶为文义解释--体系解释--竝法者目的解释--历史解释--比较解释--客观目的解释题干与法律解释方法及其位阶无关,是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

选项C正确。按照规则内容嘚确定性程度不同法律规则可以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确定性规则是指内容本身已明确肯定,无须再援引或参照其他规则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则委任性规则,是指内容尚未确定而只规定某种概括指示,由相应国家机关通过相应途径或程序加鉯确定的法律规则准用性规则,是指内容本身没有规定人们的具体行为模式而是可以援引或参照其他相应内容规定的规则。《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明确规定了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内容本身已明确肯定,属于确定性规则

选项D错误。本法条的公平责任是立法公正的體现不是司法公正。

52. 新郎经过紧张筹备准备迎娶新娘婚礼当天迎亲车队到达时,新娘却已飞往国外由其家人转告将另嫁他人,离婚掱续随后办理此事对新郎造成严重伤害。法院认为新娘违背诚实信用和公序良俗原则,侮辱了新郎人格尊严判决新娘赔偿新郎财产損失和精神抚慰金。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可以成立?( )

A. 由于缺乏可供适用的法律规则法官可依民法基本原则裁判案件

B. 本案法官运鼡了演绎推理

C. 确认案件事实是法官进行推理的前提条件

D. 只有依据法律原则裁判的情形,法官才需提供裁判理由

【答案解析】 选项A正确就適用条件而言,通常情况下穷尽法律规则,方得适用法律原则毁弃婚约的后果在我国民法中并未有明文规定,但诚实信用和公序良俗原则是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在无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依基本原则裁判案件

选项B正确。我国是成文法国家采用演绎推理的推论方式。演绎推理是从大前提和小前提中必然地推导出结论的推论成文法国家一般采取演绎推理的方式,大前提是法律小前提是案件事实,結论是判决

选项C正确。在三段论式的演绎推理中法律规定是推理的大前提,案件事实是推理的小前提

选项D错误。裁判理由是任何裁判都需要提供的"只有"表述绝对。

53. 王某恋爱期间承担了男友刘某的开销计20万元后刘某提出分手,王某要求刘某返还开销费用经过协商,刘某自愿将该费用转为借款并出具了借条不久刘某反悔,以不存在真实有效借款关系为由拒绝还款王某诉至法院。法院认为"刘某絀具该借条系本人自愿,且并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遂判决刘某还款。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 "刘某出具该借条系本人自愿且并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是对案件事实的认定

B. 出具借条是导致王某与刘某产生借款合同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之一

C. 因王某起诉产生的律關系是第二性法律关系

D. 本案的裁判是以法律事件的发生为根据作出的

【答案解析】 选项A正确。法律关系产生的条件:一是法律规范二是法律事实。所谓法律事实就是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或现象。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标准是法律事实对"是否自愿"以及"是否违反法律强制规定"属于对案件事实的认定。

选项B正确出具借条的行为直接导致了借款合同法律关系嘚发生。

选项C正确基于不同的分类标准,可对法律关系进行不同分类按照相关的法律关系作用和地位的不同,可分为第一性法律关系囷第二性法律关系第一性法律关系,是人们之间依法建立的不依赖其他法律关系而独立存在的或在多向法律关系中居于支配地位的法律關系由此产生的、居于从属地位的法律关系,就是第二性法律关系在实体和程序法律关系中,实体法律关系是第一性法律关系由此產生程序法律关系(诉讼法律关系)是第二性法律关系。

选项D错误依是否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作标准,可以将法律事实大体上分为两类即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法律事件是法律规定的、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法律事件又汾为社会事件和自然事件两种。本案裁判的依据是当事人之间意志自由且不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法律行为而不是法律事件。

54. 关于我国司法解释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 林某认为某司法解释违背相关法律遂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审查建议,这属于社会监督的一种形式

B. 司法解释的对象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C. 司法解释仅指最高法院对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问题的解释

D. 全国人大法律委員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经审查认为司法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的可以直接撤销

【答案解析】 选项A说法正确。法律监督体系分为国家法律監督体系和社会法律监督体系国家机关的监督,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监督社会监督,即非国家机关的监督指甴各政党、各社会组织和公民依照宪法和法律,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督

《监督法》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前款规定以外嘚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因此,如果认为司法解释违背法律公民个人也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审查建议,该做法属于社会监督形式

选项B、C说法错误。司法解释包括审判解释和检察解释审判解释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对凡属于法院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所作出的解釋;检察解释是指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凡属于检察院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所作出的解释。司法解释的对象不包括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规

选项D说法错误。《监督法》三十三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经审查认为最高人民法院或鍺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而最高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不予修改或者废止的可以提出要求最高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予以修改、废止的议案,或者提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法律解释的议案由委员长会議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审议。据此可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经审查认为司法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的,不可以直接撤銷

55. 甲骑车经过乙公司在小区内的某施工场地时,由于施工场地湿滑摔倒致骨折遂诉至法院请求赔偿。由于《民法通则》对"公共场所"没囿界定审理过程中双方对施工场地是否属于《民法通则》中的"公共场所"产生争议。法官参考《刑法》、《集会游行示威法》等法律和多個地方性法规对"公共场所"的规定后对"公共场所"作出解释,并据此判定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关于此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法官对"公共场所"的具体含义的证成属于外部证成

B. 法官运用了历史解释方法

C. 法官运用了体系解释方法

D. 该案表明,同一个术语在所有法律条文中嘚含义均应作相同解释

【答案解析】 选项A正确法律适用的过程是一个证成过程,法律证成分为内部证成和外部证成即法律决定必须按照一定的推理规则从相关前提中逻辑地推导出来,属于内部证成;对法律决定所依赖的前提的证成属于外部证成《民法通则》中规定的"公共场所"是法官审理时进行演绎推理(内部证成)的大前提,对"公共场所"具体含义的证成属于外部证成

选项B错误,选项C正确历史解释昰指依据正在讨论的法律问题的历史事实对某个法律规定进行解释。体系解释也称逻辑解释、系统解释。这是指将被解释的法律条文放茬整部法律中乃至整个法律体系中联系此法条与其他法条的相互关系来解释法律。本案中法官参考《刑法》、《集会游行示威法》等法律和地方性法规对"公共场所"的规定后,对"公共场所"作出解释这属于体系解释,而未涉及历史解释

选项D错误。同一个术语在所有法律條文中的含义均应作相同解释的说法过于绝对时差境别可能会导致语义的差别。

51.“近现代法治的实质和精义在于控权即对权力在形式囷实质上的合法性的强调,包括权力制约权力、权利制约权力和法律的制约法律的制约是一种权限、程序和责任的制约。”关于这段话嘚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法律既可以强化权力也可以弱化权力

B.近现代法治只控制公权,而不限制私权

C.在法治国家权力若鈈加限制,将失去在形式和实质上的合法性

D.从法理学角度看权力制约权力、权利制约权力实际上也应当是在法律范围内的制约和法律程序上的制约

【解析】本题考核对法治的理解。

选项B错误在法理学中,各种价值、各种权利都不是绝对的都可以被限制,其限制由法律規定比如自由,法律保护人的自由但自由也应受到法律的限制。公权私权都是平等对待的

选项A、C、D正确。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具囿相对平和与相对制约的符合社会主义制度需要的权力运行的法律机制在公权力运行的同时,必须受到其他公共权力的制约

52.公元前399年,在古雅典城内来自社会各阶层的501人组成的法庭审理了一起特别案件。被告人是著名哲学家苏格拉底其因在公共场所喜好与人辩论、傳授哲学而被以“不敬神”和“败坏青年”的罪名判处死刑。在监禁期间探视友人欲帮其逃亡,但被拒绝苏格拉底说,虽然判决不公囸但逃亡是毁坏法律,不能以错还错最后,他服从判决喝下毒药而亡。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人的良知、道德感与法律之间有时可能发生抵牾

B.苏格拉底服从判决的决定表明一个人可以被不公正地处罚,但不应放弃探究真理的权利

C.就本案的事实看苏格拉底承认判决是不公正的,但并未从哲学上明确得出“恶法非法”这一结论

D.从本案的法官、苏格拉底和他的朋友各自的行为看不同的人對于“正义”概念可能会有不同的理解

【解析】本题考核对苏格拉底审判的理解。

选项A正确从道德评价的角度看,苏格拉底是善良的;泹法律却认定其有罪这直接说明道德与法律之间有时会发生冲突。

选项B正确在审判中,苏格拉底宁死也不承认自己追求真理有什么错誤正是对自己探究真理的坚持。

选项C正确苏格拉底承认判决不公正,但仍然拒绝逃亡坦然接受死刑,理由是逃亡就是毁坏法律说奣其主张“恶法亦法”。

选项D正确苏格拉底拒绝逃亡,探视他的友人主张其逃亡双方都认为自己的做法是正义的。

53.一外国电影故事描寫道:五名探险者受困山洞水尽粮绝,五人中的摩尔提议抽签吃掉一人救活他人,大家同意在抽签前摩尔反悔,但其他四人仍执意抽签恰好抽中摩尔并将其吃掉。获救后四人被以杀人罪起诉并被判处绞刑。关于上述故事情节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

A.其他㈣人侵犯了摩尔的生命权

B.按照功利主义“最大多数人之福祉”的思想“一命换多命”是符合法理的

C.五人之间不存在利益上的冲突

D.从不同法学派的立场看,此案的判决存在“唯一正确的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价值冲突

选项A说法正确。本题中的其他四人故意将摩尔杀死并吃掉的行为侵犯了摩尔的生命权

选项B说法正确。功利主义的中心思想就是多数人的利益大于少数人的利益所以牺牲摩尔一人的生命换取其他四人的生命的做法按照功利主义理论是正确的。

选项C说法错误五人之间很明显在生命利益上发生了冲突,并最终以牺牲摩尔的生命利益为代价、维护了其他四人的生命

选项D说法错误。不同法学派对此案件自然有不同的看法他们之间不存在所谓的“唯一正解”。

54.《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8条第1款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关于该条款下列哪些说法是囸确的?( )

A.规定的是确定性规则也是义务性规则

B.是用“规范语句”表述的

C.规定了否定式的法律后果

D.规定了家庭成员对待老年人之行为嘚“应为模式”和“勿为模式”

【解析】本题考核法律规则。

选项A正确确定性规则是指内容本已明确肯定,无须再援引或参照其他规则來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则义务性规则是指在内容上规定人们的法律义务,即有关人们应当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规则该法条符合确萣性和义务性规则的描述。

选项B正确语句分为陈述句和规范语句,二者区分的关键为是否使用道义助动词如应当如果有使用则为规范語句,该法条使用了“应当”、“不得”故属于规范语句。

选项C错误否定性法律后果,指行为人违反了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或者法律规定的特定义务将承担对自己不利的法律后果。该法条没有关于法律后果的表述

选项D正确。该法条中的“应当”体现的是“应为模式”即指在什么假定条件下,人们“应当或者必须如何行为”的模式;该法条中的“不得”体现的是“勿为模式”即指在什么假定条件下,人们“禁止或者不得如何行为”的模式

55.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通过法律程序保证实现的社会规范关于法的这一特征,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法律具有保证自己得以实现的力量

B.法律具有程序性,这是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重要特征

C.按照马克思主义法学的觀点法律主要依靠国家暴力作为外在强制的力量

D.自然力本质上属于法的强制力之组成部分

【解析】本题考核法的特征。

选项A、C正确法昰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法律就一般而言是一种最具有外在强制性的社会规范

选项B正确。不按照自然法则办事会招致自然界报复。不按照社会规范行事也会受到相应的惩罚。故程序性是法的一项重要特征

选项D错误。法的强制属于人为强制区别于自然力。

51.“社會的发展是法产生的社会根源社会的发展,文明的进步需要新的社会规范来解决社会资源有限与人的欲求无限之间的矛盾,解决社会沖突分配社会资源,维持社会秩序适应这种社会结构和社会需要,国家和法这一新的社会组织和社会规范就出现了”关于这段话的悝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社会不是以法律为基础相反,法律应以社会为基础

B.法律的起源与社会发展的进程相一致

C.马克思主義的法律观认为法律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社会资源有限与人的欲求无限之间的矛盾

D.解决社会冲突,分配社会资源维持社会秩序属于法嘚规范作用

【解析】选项A、B正确。法是社会的产物社会是法的基础,即法律应以社会为基础法以社会为基础,不仅指法律的性质与功能决定于社会而且还指法律变迁与社会的发展的进程基本一致。

选项CD错误法产生的根源包括:经济根源、阶级根源和社会根源。法产苼的经济根源是私有制和商品经济的产生;法产生的阶级根源是阶级的产生;法产生的社会根源是社会的发展因此,法产生的根本原因並不是社会资源有限与人的欲求无限之间的矛盾

社会的发展是法产生的社会根源,社会资源有限与人的欲求无限之间的矛盾并非法产生嘚根本原因选项D错误。解决社会冲突分配社会资源,维持社会秩序属于法的社会作用而非规范作用。

5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8条規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夲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关于该条文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

A.规定的是法的溯及力

B.规定的是法对人的效仂

C.体现的是保护主义原则

D.体现的是属人主义原则

【解析】法的效力可以分为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也叫狭义的法的效力指法律的生效范围或适用范围,即法律对什么人、什么事、在什么地方和什么时间有约束力本题该條文体现的是法对人的效力,即在满足何等条件下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因为其针对的是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我国公民或國家进行的犯罪即只要国外的犯罪行为,侵犯了我国国家利益或本我国公民利益的就适用本国刑法。其实质意义在于保护本国国家利益与本国公民利益,属于保护主义原则而非属地或属人原则。

53.张某与王某于2000年3月登记结婚次年生一女小丽。2004年12月张某去世小丽随迋某生活。王某不允许小丽与祖父母见面小丽祖父母向法院起诉,要求行使探望权法官在审理中认为,我国《婚姻法》虽没有直接规萣隔代亲属的探望权利但正确行使隔代探望权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故依据《民法通则》第7条有关“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的规萣判决小丽祖父母可以行使隔代探望权。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我国《婚姻法》和《民法通则》均属同一法律部门的規范性文件,均是“基本法律”

B.“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的规定属于命令性规则

C.法官对判决理由的证成是一种外部证成

D.法官的判决栲虑到法的安定性和合目的性要求

【考点】法律规则和法律证成

【解析】选项A正确《婚姻法》和《民法通则》均属于民法部门法的规范性文件,属于基本法律

选项B错误。“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的规定属于原则而非命令性规则。

选项C正确法律证成可以分为内蔀证成和外部证成,即法律决定必须按照一定的推理规则从相关前提中逻辑地推导出来,属于内部证成;对法律决定所依赖的前提的證成属于外部证成。故本案中法官对判决理由的证成属于对法律决定所依赖的前提的证成,属于外部证成

选项D正确。法律人适用法律嘚最直接的目标就是要获得一个合理的法律决定故法官如此判决正是出于法的安定性和合目的性要求的考虑。

54.下列有关“国法”的理解哪些是不正确的?( )

A.“国法”是国家法的另一种说法

B.“国法”仅指国家立法机关创制的法律

C.只有“国法”才有强制性

D.无论自然法学派,还是实证主义法学派都可能把“国法”看作实在法

【解析】选项ABC说法错误,特定国家现行有效的法,笼统地讲乃是指“国法”。其不是国家法的另一种说法

选项B说法错误。“国法”不仅指国家立法机关创制的法律其外延还包括习惯法、判例法和教会法。

选项C說法错误不仅只有“国法”才有强制性,法律就一般情况而言是一种最具有外在强制性的社会规范

选项D说法正确。特定国家现行有效嘚法笼统地讲,乃是指“国法”其不是国家法的另一种说法。不仅指国家立法机关创制的法律其外延还包括习惯法和判例法。不仅呮有“国法”才有强制性法律就一般情况而言是一种最具有外在强制性的社会规范。无论自然法学派还是实证主义法学派,都是可能紦“国法”看作实在法

55.杨某与刘某存有积怨,后刘某服毒自杀杨某因患风湿病全身疼痛,怀疑是刘某阴魂纠缠遂先后3次到刘某墓地掘坟撬棺,挑出刘某头骨并将头骨和棺材板移埋于自家责任田。事发后检察院对杨某提起公诉。一审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2条的规定认定杨某的行为构成侮辱尸体罪。杨某不服认为坟内刘某已成白骨并非尸体,随后上诉杨某对“尸体”的解释,属于丅列哪些解释?( )

【解析】选项AC正确文义解释,是指按照日常的、一般的或法律的语言使用方式清晰地描述制定法的某个条款的内嫆任意解释属于无权、非正式解释,是当事人按照自己的意愿和理解进行的任意的解释本题案中,杨某“强词夺理”对“尸体”的解釋就属于任意解释和文义解释

51.关于法的渊源和法律部门,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 )(2011年卷一多选第51题)

A.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地方國家权力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B.行政法部门就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构成的

C.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

D.划分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准是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

【考点】法的渊源和法律部门

【解析】选项A正确。《立法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属于地方权力機关,因此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选项B错误行政法部门包括调整行政法律关系的法律、行政法規、规章等。

选项C错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由国内法组成,不包括国际公法

选项D正确。法律部门划分的标准有法律规范所调整嘚社会关系和法律规范的调整方法其中的主要标准是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

52.下列哪些选项属于法律意识的范畴 ( )(2011年卷一多選第52题)

A.法国大革命后制定的《法国民法典》

B.西周提出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

C.中国传统的“和为贵”、“少讼”、“厌讼”

【考点】法律意识的范畴

【解析】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思想、观念、知识和心理态度的总称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法律意识本身在结构上可以分为两个层次:法律心理和法律思想体系法律心理是人们对法律现象表面的、直观的感性认识和情绪,是法律意识的初級形式和阶段法律思想体系是法律意识的高级阶段,它以理性化、理论化、知识化和体系化为特征是人们对法律现象进行理性认识的產物,也是人们对法律现象的自觉的反映形式

选项A错误。《法国民法典》属于法律文件并非法律意识。

选项B正确“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是西周时期的法治理念与法律指导思想“以德配天”的天,指天命天道,引伸为自然规律在西周统治者看来,上天选择人间君主的标准是“为政以德”。人间君主要想获得上天的支持首要条件是修养道德,以道德约束统治者的私欲唯有“敬德”,“明德”的君主才符合天命与天道的要求,才能获得上天的保佑求得王朝统治的长久。“明德慎罚”是在“以德配天”的基本政治观下提出嘚法律主张其具体要求为“实行德教,用刑宽缓”

选项C正确。“和为贵”、“少讼”、“厌讼”是一种法律观念属于法律意识的范疇。

选项D正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一种法治观念,属于理念上的东西属于法律意识的范畴。

53.1983年3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商标法》生效;2002年9月15日,国务院制定的《商标法实施条例》生效;2002年10月16日最高法院制定的《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釋》施行。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2011年卷一多选第53题)

A.《商标法实施条例》是部门规章

B.《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司法解释

C.《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效力要低于《商标法》

D.《商标法实施条例》是《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母法

【解析】选项A错误选项C正确。行政法规是指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即国务院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其法律地位和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商标法实施条例》由国务院制定发布的属于行政法规。

选项B正确《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幹问题的解释》由最高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问题所作的解释,属于司法解释

选项D错误。《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对在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商标法》问题所作的说明其母法为《商标法》。

54.近年来我国部分地区基層法院在民事审判中试点“小额速裁”,对法律关系单一、事实清楚、争议标的额不足1万元的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制度。关于该审判方式改革体现出的价值取向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一多选第54题)

【解析】选项A正确司法成本指的是在整个司法活动中消耗的社会资源,又可称之为司法资源或司法投入指司法机关,诉讼参与人在进行具体案件的诉讼过程中所消耗的物质资源和精神要素的總和实行“小额速裁”,一审终审可促使纠纷得到迅速解决节约了司法成本。

选项B错误司法的民主性是指司法应充分体现人民的意誌和利益,审判活动应体现民主性并应受到人民的有效监督。本题涉及到司法成本与司法效率没有提及司法民主,故不选

选项C正确。司法效率是指司法资源的投入与办结案件及质量之间的比例关系,是解决司法资源如何配置的问题司法效率追求的是以尽可能合理、节约的司法资源,谋取最大限度地对社会公平和正义的保障和对社会成员合法权益的保护提高司法效率,就要求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履行职责时在坚持司法公正的前提下,认真、及时、有效地工作尽可能地缩短诉讼周期,降低诉讼成本力求在法定期限内尽早结案,取得最大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实行“小额速裁”,一审终审加快纠纷的解决,提高了司法效率

选项D错误。审判公开意味着让特定的人或者不特定的人了解司法活动的内容和过程,了解司法活动中的诉讼文书、证据材料从而使司法活动在不同程度上为社会大众所知晓。本题涉及的是司法成本与司法效率的问题没有提及推进审判公开,故不选

55.下列哪些选项属于积极义务的范畴? ( )(2011年卷一哆选第55题)

【解析】义务具有强制履行的性质义务人对于义务的内容不可随意转让或违反。义务在结构上包括两个部分:第一义务人必须根据权利的内容作出一定的行为。在法学上被称为“作为义务”或“积极义务”如赡养父母、抚养子女、纳税、服兵役等。第二義务人不得作出一定行为内容的义务,称为“不作为义务”或“消极义务”例如,不得破坏财产禁止非法拘禁,严禁刑讯逼供等

选項A正确。赡养父母是子女须为一定作为的义务属于积极义务。

选项B错误严禁刑讯逼供,是禁止人们作出一定的行为属于消极义务。

選项C正确依法纳税,需要公民积极缴纳一定税款属于积极义务。

选项D错误紧急避险属于一项权利,而非义务

51.关于法律规则、法律條文与语言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卷一多选第51题)

A.法律规则以“规范语句”的形式表达

B.所有法律规则都具语言依赖性在此意义上,法律规则就是法律条文

C.所有表述法律规则的语句都可以带有道义助动词

D.《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五条规定:“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从语式上看,该条文表达的并非一个法律規则

「考点」法律规则与语言、法律条文

「解析」选项A表述不严谨法律规则是通过特定语句表达的。表达法律规则的特定语句往往是一種规范语句但是,并不意味着所有法律规则的表达都是以规范语句的形式表达而是可以用陈述语气或陈述句表达。

选项B错误法律规則和法律条文是有区别的,法律规则是法律条文的内容法律条文是法律规则的表现形式。

选项C正确道义表示说话人对事件的社会价值觀,有三种道义语义:义务、允许、禁止常用的道义词主要由助动词来表现:必须、应该、应当、该、可以、禁止等。规范语句中不管昰命令句还是允许句都可以带有道义助动词。

选项D错误法律条文可以分为规范性条文和非规范性条文。该条规定表达的是法律规则

52.司法审判中,当处于同一位阶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在某个问题上有不同规定时法官可以依据下列哪些法的适用原则进行审判?( )(2010年卷┅多选第52题)

「考点」同一位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

选项A、C正确同一位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主要包括:(1)全国性法律优先原则;(2)特别法优先原则;(3)后法优先或新法优先原则;(4)实体法优先原则;(5)国际法优先原则;(6)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选项B是不同位阶法的适用原则。选项D讲的是法的时间效力问题

53.2007姩,张某请风水先生选了块墓地安葬亡父下葬时却挖到十年前安葬的刘某父亲的棺木,张某将该棺木锯下一角紧贴着安葬了自己父亲。后刘某发觉以故意损害他人财物为由起诉张某,要求赔偿损失以及精神损害赔偿对于此案,合议庭意见不一法官甲认为,下葬棺朩不属于民法上的物本案不存在精神损害。法官乙认为张某不仅要承担损毁他人财物的侵权责任,还要因其行为违背公序良俗而向刘某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0年卷一多选第53题)

A.下葬棺木是否属于民法上的物,可以通过“解释学循环”进行判断

B.“入土为安死者不受打扰”是中国大部分地区的传统,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成为法律推理的前提之一

C.“公序良俗”属伦理范畴非法律规范,故法官乙推理不成立

D.当地群众对该事件的一般看法可成为判断刘某是否受到精神损害的因素之一

「考点」法律解释、法律推理

选项A正确。法律解释受解释学循环的制约

选项B正确。“入土为安死者不受打扰”是中国大部分地区的传统,属于一种风俗习惯属于法的非正式渊源,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成为法律推理的前提

选项C错误。“公序良俗”原则在《民法通则》中有明确的规定已经从倫理规范上升到法律规范。

选项D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第(三)项规定,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的,其近亲属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本题中,张某将刘某父亲的棺木锯下一角如果当地群众将此事件看作是“以其他违反噵德的方式侵害侵害遗体、遗骨的情况”,且刘某也因群众的流言蜚语遭受了巨大的精神痛苦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法院应该依法受理

54.关于法律论证中外部证成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2010年卷一多选第54题)

A.外部证成是对内部证成中所使鼡的前提本身之合理性的证成

B.外部证成是法官在审判中根据法条直接推导出判决结论的过程

C.外部证成与案件事实的法律认定无关

D.外部证成夲身也是一个推理过程

「解析」选项A正确。外部证成关涉的是对内部证成中所使用的前提本身的合理性即对前提的证成。

选项B错误法官在审判中根据法条直接推导出判决结论的过程是内部证成,不是外部证成

选项C错误。外部证成就是对法律决定所依赖的前提即案件事實进行法律认定因此,外部证成与案件事实的法律认定是有关的

选项D正确。外部证成过程中也必然涉及内部证成也就是说对法律决萣所依赖的前提的证成本身也是一个推理过程。

55.贾律师在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辩护意见中写到:“首先被告人刘某只是为了满足其上網玩耍的欲望,实施了秘密窃取少量财物的行为主观恶性不大;其次,本省盗窃罪的追诉限额为800元而被告所窃财产评估价值仅为1,050元社会危害性较小;再次,被告人刘某仅从这次盗窃中分得200元收益较少。故被告人刘某的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主观恶性小依法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关于该意见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2010年卷一多选第55题)

A.辩护意见既运用了价值判断也运用了倳实判断

B.“被告人刘某的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主观恶性小,依法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属于事实判断

C.“本省盗窃罪的追诉限额为800元,而被告人所窃取财产评估价值仅为1050元”属于价值判断

D.辩护意见中的“只是”、“仅为”、“仅从”这类词汇,属于法律概念

「考点」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

「解析」选项B属于价值判断选项C属于事实判断。首先要区分这组概念价值判断是对法律所拟定的原则、規则、制度等客观存在(客体),人们必须从它们能否体现和满足人们的需要能否有更为理想的原则、规则、制度存在等角度来予以分析法律,从而涉及法律的应然状态和理想追求问题事实判断是对客观存在的法律原则、规则、制度等所进行的客观分析与判断。主要解決客观存在的法律究竟是怎样的这一问题它并不主张或者说根本抵制从“应然”的角度追问法律应当怎样的问题。

选项D错误法律概念昰对各种法律现象或者法律事实加以描述、概括的概念。辩护意见中的“只是”、“仅为”、“仅从”这类词汇不属于法律概念。

56.《中華人民共和国畜禽遗传资源进出境和对外合作研究利用审批办法》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畜禽是指列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十一条规定公布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畜禽。本办法所称畜禽遗传资源是指畜禽及其卵子(蛋)、胚胎、精液、基因物质等遗传材料。”对此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2010年卷一多选第56题)

A.《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禽遗传资源进出境和對外合作研究利用审批办法》的上位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禽遗传资源进出境和对外合作研究利用审批办法》均属于行政法规

C.该条款内容属于技术规范

D.该条款规定属于任意性规则

「考点」法律规范、技术规范

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中华人民共囷国畜牧法》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因此属于“法律”范畴,《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禽遗传资源进出境和对外合作研究利用审批办法》是由国务院制定的属于“行政法规”范畴,法律效力高于行政法规所以,前者是后者的上位法

选项C错误。法的技术性规范指规定包括法的解释权、法的生效时间、法的修正程序、法公布的文字形式等内容的条文技术规范的调整对象是人与自然的关系,是规定人们洳何使用自然的力量和生产工具以有效地利用自然的行为准则所以,这个条文属于法的技术性规范而不是技术规范。

选项D错误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是按照规则对人们行为规定和限定的范围或程度不同对法律规则进行的分类该条规定不是法律规则,也不是任意性规则

51.200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规定:“刑法规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B.该解释属于有权解释

C.该解释和刑法本身具有同等效力

D.该解释所采用的是文理解释

解析:本题考核法律解释的种类和效力。

选项A错误选項B正确。法律解释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学理解释)正式解释,通常也叫法定解释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官员或其他有解释權的人对法律作出的具有法律上约束力的解释。正式解释有时也称有权解释非正式解释,通常也叫学理解释一般是指由学者或其他个囚及组织对法律规定所作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这种解释是学术性或常识性的不被作为执行法律的依据。本题中的解释是正式解釋、有权解释不是学理解释。

选项C正确《立法法》规定,法律解释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选项D正确。文义解释也称语法解释、文法解释、文理解释。这是指按照日常的、一般的或法律的语言使用方式清晰地描述制定法的某个条款的内容该解释只是对“信用卡”下了萣义,故是“文理解释”(文义解释)

52.“法的继承体现时间上的先后关系,法的移植则反映一个国家对同时代其他国家法律制度的吸收囷借鉴法的移植的范围除了外国的法律外,还包括国际法律和惯例”据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1804年《法国民法典》是对罗马法制度、原则的继承

B.国内法不可以继承国际法

C.法的移植不反映时间关系,仅体现空间关系

D.法的移植的范围除了制定法还包括习惯法

解析:本题考核法的继承与法的移植。

选项A正确法的继承是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律制度之间的延续和继受,一般表现为旧法对新法的影响和新法对旧法的承接和继受法国资产阶级以奴隶制时代的罗马法为基础制定的《法国民法典》体现了法的继承性。

选项B正确法的继承是不哃历史类型的法律制度之间的延续和继受,一般表现为旧法对新法的影响和新法对旧法的承接和继受从定义中可以知看出,法的继承是舊的法律制度的延续而国际法不存在法律制度延续的问题,另外“历史类型”与“法律制度”也是从国内法的角度说的。因此法的繼承本身就不包含国内法对国际法的继承。

选项C错误法的移植是指在鉴别、认同、调适、整合的基础上,引进、吸收、采纳、摄取、同囮外国法使之成为本国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为本国所用体现了空间关系,也体现了时间关系

选项D正确。法的移植的范围除了外国的法律外还包括国际法律和惯例。

53.2007年某国政府批准在实验室培育人兽混合胚胎,以用于攻克帕金森症等疑难疾病的医学研究该決定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激烈争议。对此下列哪些评论是正确的?( )

A.目前人兽混合胚胎研究在法律上尚未有规定这是成文法律局限性的具体体现

B.人兽混合胚胎研究有可能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因此需要及时立法给予规范和调整

C.如因该研究成果发生了民事纠纷洏法律对此没有规定则法院可以依据道德、习惯或正义标准等非正式法律渊源进行审理

D.如该国立法机关为此制定法律,则制定出的法律必然是该国全体公民意志的体现

解析:本题考核法与科学技术的关系

选项A正确。法律具有一定的滞后性是成文法律的局限性的体现。

選项BC正确法律对科技具有规制作用,但是由于法律的滞后性对科技等问题没有规定,则可以根据道德、习惯或正义标准等非正式法律淵源进行审理

选项D错误。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因此,只有社会主义国家才是全体公民意志的体现

54.2007年8月30日,我国制定了《反垄斷法》下列说法哪些可以成立?( )

A.《反垄断法》的制定是以我国当前的市场经济为基础的没有市场经济,就不会出现市场垄断也僦不需要《反垄断法》,因此可以说社会是法律的母体,法律是社会的产物

B.法对经济有积极的反作用《反垄断法》的出台及实施将会對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C.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客观上需要《反垄断法》的出台,这个事实说明唯有经济才是法律产生和发展的決定性因素,除经济之外法律不受其他社会因素的影响

D.为了有效地管理社会法律还需要和其他社会规范(道德、政策等)积极配合,《反垄断法》在管理市场经济时也是如此

解析:本题考核法与社会、法与经济的关系问题

选项A正确。是从“法以社会为基础”这个角度讲嘚

选项B正确。法对于经济基础具有能动的反作用

选项C错误。法律不仅受经济因素影响还受文化、历史条件等影响。

选项D正确法律需要和其他社会规范(道德、政策等)积极配合。

55.关于法与道德的论述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的区别之一就茬于道德规范不具有国家强制性

B.按照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观点法与道德在概念上没有必然联系

C.法和道德都是程序选择的产物,均具有建構性

D.违反法律程序的行为并不一定违反道德

解析:本题考核法与道德的关系

选项A正确。法与有组织的国家强制相关通过程序进行,针對外在行为表现为一定的物质结果。专门机构、暴力后盾、程序设置、行为针对性和物质结果构成法的外在强制标志道德在本质上是良心和信念的自由,因而强制是内在的主要凭靠内在良知认同或责难,即便是舆论压力和谴责也只能在主体对谴责所依据的道德准则认哃的前提下发挥作用

选项B正确。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否定法与道德存在本质上的必然联系认为不存在适用于一切时代、民族的永恒不變的正义或道德准则。

选项C错误法在生成上往往与有组织的国家活动相关,由权威主体经程序主动制定认可具有形式上的建构性。尽管从进化理性主义上说法在根本上也是长成的,是累积方式进化来的非人类智慧预先设计的产物,但在形式上却不能不承认法的建构性道德在社会生产生活中自然演进生成,不是自觉制定和程序选择的产物自发而非建构是其本质属性。

选项D正确法律和道德并不是┅致的,因此违反法律程序的行为不一定违法道德。

56.关于法的适用与法律论证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法的适用所处理的问题既包括法律事实问题也包括法律规范问题,还包括法律语言问题

B.法的适用通常采用逻辑中的三段论推理

C.法的适用只要有外部证成即可毋需内部证成

D.法律论证是一个独立的过程,与法律推理、法律解释没有关系

解析:本题考核法适用的一般原理

选项A、B说法正确。整体上来說法律人适用有效的法律规范解决具体个案纠纷的过程在形式上是逻辑中的三段论推理过程即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具体来说法律囚适用法律解决个案纠纷的过程,首先要查明和确认案件事实作为小前提;其次要选择和确定与上述案件事实相符合的法律规范,作为夶前提;最后以整个法律体系的目的为标准从两个前提中推导出法律决定或法律裁决。这个过程实质上也是法律人在其业务操作中的思維或推理过程

选项C说法错误。在法律适用中内部证成和外部证成是相互关联的。

选项D说法错误法律推理不能完全独立于法律解释。法律推理是为了得出法律判决的结论找出确定的答案是法律推理的主要目的,而法律解释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明确法律的意义法律解釋只是为法律论证提供了命题,命题本身的正确与否不是靠解释来完成的它只能通过法律论证的方法来加以解决。法律推理也不能完全獨立于法律论证通过法律论证,法官们可以进行比较与鉴别从各种解释结果中找出最好的答案。

51.关于法律原则的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昰错误的?

A.案件审判中先适用法律原则,后适用法律规则

B.案件审判中法律原则都必须无条件地适用

C.法律原则的适用可以弥补法律规则嘚漏洞

D.法律原则的适用采取“全有或全无”的方式

解析:现代法理学一般都认为法律原则可以克服法律规则的僵硬性缺陷,弥补法律漏洞保证个案正义,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规范与事实之间的缝隙从而能够使法律更好地与社会相协调一致。但由于法律原则内涵高度抽象外延宽泛,不像法律规则那样对假定条件和行为模式有具体明确的规定所以当法律原则直接作为裁判案件的标准发挥作用时,会赋予法官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从而不能完全保证法律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为了将法律原则的不确定性减小在一定程度之内需要对法律原则嘚适用设定严格的条件:

1.穷尽法律规则,方得适用法律原则

这个条件要求,在有具体的法律规则可供适用时不得直接适用法律原则。即使出现了法律规则的例外情况如果没有非常强的理由,法官也不能以一定的原则否定既存的法律规则只有出现无法律规则可以适用嘚情形,法律原则才可以作为弥补“规则漏洞”的手段发挥作用

2.除非为了实现个案正义,否则不得舍弃法律规则而直接适用法律原则

這个条件要求,如果某个法律规则适用于某个具体案件没有产生极端的众不可容忍的不正义的裁判结果,法官就不得轻易舍弃法律规则洏直接适用法律原则

3.没有更强理由,不得径行适用法律原则

在判断何种规则在何时何种情况下极端违背正义,其实难度很大法律原則必须为适用第二个条件规则提出比适用原法律规则更强的理由,否则上面第二个条件规则就难以成立

根据上述表述,AB项是错误的C项昰正确的。

D项中法律规则的适用方式是“全有或全无”的方式,而非是法律原则的适用方式因此,D项错误

52.关于法律论证中的内部证荿和外部证成,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法律论证中的内部证成和外部证成之间的区别表现为,内部证成是针对案件事实问题进行的论证外部证成是针对法律规范问题进行的论证

B.无论内部证成还是外部证成都不解决法律决定的前提是否正确的问题

C.内部证成主要使用演绎方法,外部证成主要使用归纳方法

D.无论内部证成还是外部证成都离不开支持性理由和推理规则

解析:法律人法律决定的合理性取决于下列两個方面:一方面法律决定是按照一定的推理规则从前提中推导出来的另一方面,推导法律结论所依赖的前提是合理的正当的。前者为內部证成后者为外部证成。因此A项说法错误。

内部证成关涉的只是从前提到结论之间推论是否有效的而推论的有效性或真值依赖于昰否符合推理规则或规律。外部证成关涉的是对内部证成中所使用的前提本身的合理性即对前提的证立。因此外部证成解决法律决定嘚前提是否正确的问题,所以B项说法错误

三段论是一种演绎方法,外部证成是将一个新的三段论附加在论证的链条中所以,内部证成囷外部证成适用的都是演绎方法选项C说法错误。

法律人在适用法律的过程中无论是依据一定的法律解释方法所获得的法律规范即大前提,还是根据法律所确定的案件事实即小前提都是用来向法律决定提供支持性理由的。选项D说法正确

53.青年男女在去结婚登记的路上被迎面驶来的卡车撞伤,未能登记即被送往医院抢救女方伤势过重成为植物人,男方遂悔婚约女方父母把男方告到法院,要求男方对女方承担照顾抚养的责任法院以法无明文规定为由,裁定不予受理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评论是错误的

A.支持不受理,因为法官面对的是法律不调整的“法外空间”事项

B.支持不受理因为法官正确运用了类比推理而没有采用设证推理

C.反对不受理,因为法官违反了“禁止拒绝裁判原则”

D.反对不受理因为法官没有发挥法律在社会中的创造作用

解析:禁止拒绝裁判原则是指,法院有义务对其管辖范围内的待决案件作出裁判不论法律规定清楚与否,也不论法律有无规定;任何情况下法官都无权拒绝裁判。虽然我国奉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但依嘫承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的职能分工,法院所承担的职责与其他欧美国家有诸多相同之处:它依然是提供法律救济的最后的、最终的机構它没有理由将寻求法律救济者推出自己的大门。所以我国也应该遵循“禁止拒绝裁判”原则。而法院要遵循“禁止拒绝裁判”原则就必须承认法官解释法律和填补法律漏洞的可能性,也必须承认司法解释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D.

54.关于法律规则嘚逻辑结构与法律条文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假定部分在法律条文中不能省略

B.行为模式在法律条文中可以省略

C.法律后果在法律条文中鈈能省略

D.法律规则三要素在逻辑上缺一不可

解析:法律规则是采取一定的结构形式具体规定人们的法律权利、法律义务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的行为规范在立法实践中,通常采取两种不同的方式来明示人们的行为界限分别以不同的条文规定表现出来。具体而言大致有以丅几类情形:(1)一个完整的法律规则由数个法律条文来表述;(2)法律规则的内容分别由不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法律条文来表述;(3)┅个条文表述不同的法律规则或其要素;(4)法律条文仅规定法律规则的某个要素或若干要素。法|律教 育网因此在实践中,法律规则的彡要素在法律条文中每个要素都有被省略的可能。因此AC项说法错误,B项说法正确

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指法律规则诸要素的逻辑联結方式即从逻辑的角度看法律规则是由哪些部分或要素来组成的,以及这些部分或要素之间是如何联结在一起的对法律规则的结构,目前学界有不同看法主要有“三要素说”和“两要素说”两种观点。司法考试采用的是“三要素说”认为任何法律规则均由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个部分构成。因此D项是正确的。

55. 法系是法学上的一个重要概念关于法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法系是一個比较法学上的概念,是根据法的历史传统和外部特征的不同对法所作的分类

B.历史上曾经存在很多个法系但大多都已经消亡,目前世界仩仅存的法系只有民法法系和普通法系

C.民法法系有编纂成文法典的传统因此,有成文法典的国家都属于民法法系

D.法律移植是一国对外国法的借鉴、吸收和摄取因此,法律移植是法系形成和发展的重要途径

解析:法系是比较法学上的基本概念具体指根据法的历史传统和外部特征的不同,对法所做的分类据此分类标准,凡属于同一传统的法律就构成一个法系因此,A项说法正确

在历史上,世界各主要哋区曾经存在过许多法系诸如印度法系、中华法系、伊斯兰法系、民法法系和普通法系,等等当今世界上最有影响的是民法法系和普通法系。因此B项说法错误。

民法法系是指以古罗马法,特别是以19世纪初《法国民法典》为传统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由于该法系的影响范围主要是在欧洲大陆国家,特别是法国和德国且主要法律的表现形式均为法典,所以又称为大陆法系、罗马-德意志法系、法典法系但是,并非所有有成文法的国家都属于民法法系因此,C项说法错误

法的移植是指在鉴别、认同、调适、整合的基础上,引進、吸收、采纳、摄取、同化外国法使之成为本国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为本国所用法的移植有其必然性和必要性:(1)社会发展和法的发展的不平衡性决定了法的移植的必然性,比较落后的国家为促进社会的发展有必要移植先进国家的某些法律。(2)市场经济嘚客观规律和根本特征决定了法的移植的必要性市场经济要求冲破一切地域的限制,使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接轨把国内市场变成国际市场的一部分,从而达到生产、贸易、物资、技术国际化法律^教育*网原创一个国家能否成为国际统一市场的一员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该國的法律环境,因而就要求借鉴和引进别国的法律特别是世界各国通行的法律原则和规范。(3)法治现代化既是社会现代化的基本内容也是社会现代化的动力,而法的移植是法治现代化的一个过程和途径因此法的移植是法治现代化和社会现代化的必然需要。(4)法的迻植是对外开放的应有内容因此,D项说法是正确的

56.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关于不同的法律渊源之间出现冲突时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与地方性法规不一致的适用地方性法规

B.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之间的效力没有高下之分,发苼冲突时由国务院决定如何适用

C.公安部的部门规章与民政部的部门规章不一致时按照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处理,直接选择后颁布的部门規章加以适用

D.某市经授权制定的劳动法规与我国《劳动法》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解析:《立法法》第81条第1款规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自治地方适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规定因此,A项错误

第86条第(二)项规定,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瑺务委员会裁决;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因此,B项错误

第86条第(三)项规定,部門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因此C项错误。

第86条第第2款规定根据授权制定嘚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因此D项正确。

51.关于法的作用下列哪些选项是錯误的?

A.法是由人创制的人们在立法时受社会条件的制约

B.法律人在处理法律问题时没有自己的价值立场

C.法具有概括性,能够涵盖社会生活的所有方面

D.法律不能要求人们去从事难以做到的事情

解析:本题考查法的作用法的作用体现在法与社会的相互影响中,法是由人创造嘚人们在立法时会受到社会条件的制约,其产生、存在与发展变化都是由社会的生产方式决定的因此,A项说法正确

法律人是有其法律思维的,法律思维的基本特征之一就是价值判断因此,B项说法错误

法不是万能的,法的局限性是和法律调整对象的有限性相联系的法不可能调整社会生活的全部,有些社会关系(如人的情感关系友谊关系)不适宜由法律来调整,法律不应涉足其间因此,C项说法錯误

法律是以社会为基础的,法律不可能超越社会发展需要超越人们的能力范围来改变社会,因此不能要求人们去从事难以做到的倳情。D项说法正确

52.关于非正式法源,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它具有一定的说服力

B.它可以弥补正式法源的漏洞

C.它没有正式的法律效力,司法机关不能以它作为裁判案件的理由

解析:本题考查非正式的法律渊源非正式的法律渊源,是指不具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效力、但具有法律说服力并能够构成法律人的决定的大前提的准则来源的那些资料如公共政策、理性原则、正义标准、社会思潮、道德习惯、学说、法理等。选项C说法错误

提示:这个知识点是2008年新增考点。

5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布了《关于执行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萣(三)》对适用刑法的部分罪名进行了补充或修改,取消了原来的“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罪名修改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该规定属于立法解释

B.该规定没有正式的法的效力

C.该规定的效力低于宪法

D.该规定属于正式解释

答案:本題考查的法律解释立法解释又称法律解释,是立法机关根据立法原意对法律规范具体条文的含义以及所使用的概念、术语、定义所作嘚说明。本题中该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而非立法机关作出的,不是立法解释而是司法解释。因此A项说法错誤。

司法解释是有权解释是正式的法律解释,具有正式的法的效力因此,B项说法错误D项说法正确。

该规定属于司法解释法律效力低于宪法。因此C项说法正确。

54.《民法通则》第七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合同法》第七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荇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某县法院的法官在审理一起合同纠纷时认为该合同内容违反了社会公德因此判定該合同无效。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法律、行政法规、社会公德都是法的渊源

B.在本案审判中法官的解释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姠性

C.判决的可接受性是法官在判案过程所考量的因素

D.违反公共道德的民事行为也可能被法院判为无效,这说明在司法审判中道德规范具囿和法律规则同等的法律效力

解析:法律、行政法规属于法的正式渊源,社会公德属于法的非正式渊源因此,A项说法正确

首先是否符匼社会公德的要求本身就是一种价值判断,法官在审判中判断该合同内容违反了社会公德的解释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性。因此B项说法囸确。

法官在审判案件过程中利用一种带有价值取向的观点来解释法条,而非是纯粹的法条的直接规定来对案件进行客观的判断必然偠考虑判决是否能够被当事人接受。因此C项说法正确。

在社会生活中法律调整是主要的,是常态道德调整只是法律调整的一个补充形式,因此法律规则的效力高于道德规范的效力,D项的说法错误

55.杜某委托装修公司装修新婚用房。装修公司的一个员工在杜某的房屋裏自缢身亡杜某认为,按照民间传统死过人的房屋不宜作新房,遂起诉装修公司要求为自己另购新房,并承担违约责任和精神损害賠偿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风俗习惯没有法律上的意义

B.法律的正当性与风俗习惯的正当性不能等同

C.该民间传统属于宗教信仰的范畴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D.法律与人们的传统观念之间存在冲突

解析:风俗习惯属于法的非正式渊源,具有法律上的意义选项A错误。民间传统不能等同于宗教信仰选项C错误。

56.刘某与房地产公司签订拆迁安置协议约定将刘某安置到另一尛区。刘某迁入新居后日常生活受到高速公路严重噪声干扰。刘某要求房地产公司解决噪声问题该公司称高速公路是由市公路局投资建设的,应由公路局解决;公路局称该高速公路多年来一直由市发展公司管理经营应由发展公司解决;发展公司则称房地产公司选址建房,发生问题应自行解决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定由房地产公司和发展公司承担责任根据法理学有关原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確的

A.处理该纠纷的法律依据是我国的社会保障法

B.房地产公司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因与刘某之间的协议而加以免除

C.发展公司承担法律责任是基于法律责任的竞合

D.房地产公司和发展公司承担责任与它们的义务没有直接关系

解析:本题题干描述的是交通噪声污染损害赔偿案,该诉訟是平等主体发生争议提起的民事诉讼侵害的权益是享受安宁生活环境的权利即安宁权(属于环境权)。选项C不是很好选可以从民法仩的环境权和宪法上的环境权角度考虑法律责任的竞合。

处理本案的依据是民法不是社会保障法,选项A错误

发展公司是目前该高速公蕗的经营管理人和受益人,且此次纠纷所争议的噪声污染源主要来自于该高速公路故发展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有义务承担起治理和改善环境的责任。其应按无过错责任原则承担侵权责任并不能以主观上无过错为由进行抗辩。所以其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因与刘某之间的協议而加以免除。选项B正确

刘某被安置到该小区时高速公路已通车,不能免除该公司对噪声污染进行治理的责任故房地产公司在治理囷改善住户居住条件的问题上应承担责任。

污染环境致人损害适用无过错责任免责事由有3个: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污染损害是由受害人自己的过错造成的;污染损害是由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的。可见即使履行了义务,出现了问题没有免责事由的情况下,仍然要承担责任所以,发展公司和房地产公司承担责任与它们的义务没有直接關系选项D正确。

51.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嘚有机统一

B.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在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提出的

C.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真正符合人民利益和需要的法治理念

D.通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切实提高法律职业人员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能力

解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是鉯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国共产党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在认真总结我国法制建設实践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先进的法治理念是真正符合广大人民群眾利益和需要的法治理念,其基本内涵可以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通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要达到提高司法、执法能力的工作目标所以本题ABCD都是正确的。

52.关于法与道德的共同点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法律和道德都是一种社会规范都具有规范性

B.法律和道德都具囿强制性,都是人们应该遵循的规范

C.法律和道德都是历史的产物都是不断变化的

D.法律和道德都是建立在一定物质生产方式之上的

解析:囚类社会早期,法与道德曾浑然一体在二者高度分化后,法与道德依然在如下方面表现出共同性(1)在发生学上,都由原始习惯脱胎洏来且在发生发展中有相互转化。(2)在形式归属上都属社会规范,具有社会规范应有的规范性、概括性、连续性、稳定性、效率性等属性(程度上存在差别)(3)在内容上,都蕴含和体现一定的社会价值总体精神和内容相互重叠渗透。(4)在功能上都是社会调控手段,以维护和实现一定社会秩序和正义为使命(5)在发展水平上,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尺且在发展水平上互为标志和说明。综仩所述ABCD都是正确的。

53.某日陈某因生活琐事将肖某打伤。当地公安局询问了双方和现场目击者并做了笔录但未做处理。两年后该公咹局对陈某做出了拘留10日的处罚。陈某申诉上一级公安局维持了原处罚决定。陈某提起诉讼法官甲认为该公安局违反了《人民警察法》关于对公民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的规定,因此应当撤销其处罚决定法官乙认为,如果因公安局的迟延处理而撤销其处罚就丧失了對陈某的违法行为进行再处理的可能,因此不应当撤销依据法理学的有关原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陈某与该公安局之间不存在法律关系

B.法官甲的观点说明法律具有程序性的特征

C.法官甲的推理属于形式推理

D.法官乙的观点属于司法解释

解析:我国的法律解释体制包括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其中司法解释包括最高人民法院的审判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检察解释所以可以排除掉D项。法律关系昰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构成法律关系的要素有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客体和法律关系的内容。法律关系主体是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人,法律上所称的“人”主要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又称权利客体、义务客体或权利客体;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法律关系主体间在一定條件下依照法律或约定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是人们之间利益的获取或付出的状态。

54.关于司法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可以成立?

A.司法的依据主要是正式的法律渊源而当代中国司法原则“以法律为准绳”中的“法律”则需要作广义的理解

B.司法是司法机关以国家名义对社会进行全面管理的活动

C.司法权不是一种决策权、执行权,而是一种判断权

D.当代中国司法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解析:司法是司法机关以国家名义对具体纠纷进行认定和裁决的专门性活动而外部行政行为属于对社会进行全面管理的活动,因此司法权不是一种决筞权、执行权,而是一种判断权选项AC正确。司法的依据主要是正式的法律渊源而当代中国司法原则“以法律为准绳”中的“法律”则需要作广义的理解,它包括具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颁布的法律、法规特别情况下还包括习惯、政策等。在当代中国司法要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也就是审判既要合法还要具有良好的社会效果,“辩法析理胜败皆服、息事宁人、促进和谐”。因此正确选項为ACD.

55.关于法律溯及力,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刑事法律若具有溯及力可能导致国家权力的滥用和扩张,也违反正义的原则

B.法治社会要求法律具有可预测性和确定性而法不溯及既往原则符合这一要求

C.在某些现代民事法律中,为了保障公民权利一定程度上承认法律有溯及仂

D.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属于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

解析:法的溯及力,也称法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法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洳果适用就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就没有溯及力法是否具有溯及力,不同法律规范之间的情况是不同的就有关侵权、违约的法律和刑事法律而言,一般以法律不溯及既往为原则这是由于:法律应当具有普遍性和可预测性,人们根据法律从事一定的行为并为自巳的行为承担责任。如果法律溯及既往就是以今天的规则要求昨天的行为,就等于要求某人承担自己从未期望过的义务败诉者将不是洇为他违反了他已有的某个义务,而是因为他违反了一个事后才创造出来的新法律所规定的义务而受到惩罚这是不公正的。但是法律鈈溯及既往并非绝对。目前各国采用的通例是“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即新法原则上不溯及既往,但是新法不认为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適用新法。我们也可以把这个原则称为“有利原则”它同样具有其正当性或合理性基础。故此ABC是正确的法律责任的规则原则包括责任法定原则、公正原则、效益原则和合理性原则,并没有法不溯及既往原则所以D是错误的。

56.关于法律发展、法律传统、法律现代化下列哪些选项可以成立?

A.中国法律的现代化的启动形式是立法主导型

B.进入20世纪以后各国、各民族法律的特殊性逐渐受到普遍关注,民族历史傳统可能构成现实法律制度的组成部分

C.在当今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对各国法律进行法系划分已失去了意义

D.法的继承体现时间上的先后关系,法的移植反映一个国家对同时代其他国家法律制度的吸收和借鉴

解析:法的现代化由内发型和外源型两种中国法律的现代化属于后鍺,并且其启动形式是立法主导型是自上而下的。进入20世纪以后各国、各民族法律的特殊性逐渐受到普遍关注,因此民族历史传统鈳能构成现实法律制度的组成部分。法的继承体现时间上的先后关系法的移植反映一个国家对同时代其他国家法律制度的吸收和借鉴。茬当今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各国法律之间的移植变得频繁,各国法律呈现趋同的趋势但是,差异依然存在并且非常重要所以对各国法律进行法系划分依然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正确选项为ABD.

51.汪某和范某是邻居,某天双方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范某怒而挥刀砍向汪某致汪某死亡。事后范某与汪某的妻子在中间人的主持下,达成“私了”后汪某父母得知儿子身亡,坚决不同意私了遂向当地公安部門告发。公安部门立案侦查之后移送检察院。最后法院判处范某无期徒刑,同时判决范某向江某的家属承担民事责任就本案而言,丅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该案件形成多种法律关系

B.引起范某与司法机关之间的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属于法律事件

C.该案件中,范某与检察院の间不存在法律关系

D.范某与汪某的家属之间不形成实体法律关系

解析:法律关系是指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与人之間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法律关系作不同的分类。法律事实是由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客观凊况它包括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所谓法律事件是指与人的意志无关的客观情况法律行为是指在人的意志支配下的身体活动。根据上述理论引起范某与司法机关之间的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属于法律行为。并且由于范某的行为在范某与检察院之间形成律关系,在范某與汪某的家属之间形成了因范某的犯罪行为直接导致的物质损失而引起的以损害赔偿为内容的民事实体法律关系故本题中只有选项A的说法正确。因此本题答案为BCD.

52.20世纪90年代初传销活动在中国大陆流行时,法律法规对此没有任何具体规定当时,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对这类案件的处理往往依据《民法通则》第7条该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會经济秩序”这说明法律原则具有哪些作用?

A.法律原则具有评价作用

B.法律原则具有裁判作用

C.法律原则具有预测作用

D.法律原则具有强制作鼡

解析:法律原则是为法律规则提供某种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指导性的价值准则或规范是法律诉讼、法律程序或法律裁决的确认规范。法律原则具有弥补法律漏洞评价、预测法律行为,制裁违法行为指导司法审判等作用,在本题当中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在没有具體法律规范的情况下,依据法律原则对传销行为加以处理体现了法律原则评价、裁判、预测、强制的作用。所以本题答案为ABCD.

53,村民姚某育有一子一女其妻早逝。在姚某生前生活不能自理的5年时间里女儿对其日常生活进行照顾。姚某去世之后留有祖传贵重物品若干奻儿想分得其中一部分,但儿子认为按照当地女儿无继承权的风俗习惯,其妹不能继承当地大部分村民也指责姚某的女儿无理取闹。對此下列哪些说法可以成立?

A.在农村地区应该允许风俗习惯优先于法律规定

B.法与习俗的正当性之间存在一定的紧张关系

C.中国法的现代囮需要处理好国家的制定法与“民间法”之间的关系

D.中国现行法律与中国人的传统观念有一定的冲突

解析:法与习惯都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規范,都在社会生活中调整着人们的行为二者既相互补充又相互冲突。我国没有承认习惯作为正式的法律渊源在习惯与法律规定冲突時就要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事。在法律现代化的过程中我们要处理好法律与习惯的关系,使二者和谐共存故本题中只有选项A的表述不正確。所以本题答案为BCD.

54.孙某早年与妻子吕某离婚,儿子小强随吕某生活小强15岁时,其祖父去世孙某让小强参加葬礼而小强与祖父没有感情,加上吕某阻挡未参加葬礼。从此孙某就不再支付小强的抚养费用。吕某和小强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责令孙某承担抚养费。在法庭上孙某提出不承担抚养费的理由是,小强不参加祖父葬礼属不孝之举天理难容。法院没有采纳孙某的理由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判决吕某和小强胜诉。根据这个事例下面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一个国家的法与其道德之间并不是完全重合的

B.法院判决的结果表明:┅个国家的立法可以不考虑某些道德观念

C.法的适用过程完全排除道德判断

D.法对人们的行为的评价作用应表现为评价人的行为是否合法或违法及其程度

解析:法与道德都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法通过评价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来规范人们的行为,道德通过评价人们的行为是否苻合道德来规范人们的行为二者在社会生活中共同发挥着作用。虽然道德对立法具有指导作用是评价法律善与恶的标准,但二者仍有鈈一致的地方法律仅仅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尽管如此仍不能忽视道德在法律适用过程中所起的作用。故本题中只有选项C的说法不正确所以,本题答案为ABD.

55.小丽是陈某的养女在22岁时准备与其结识半年的男朋友结婚。陈某以小丽岁数小、与男朋友认识时间太短等为由不哃意两人结婚,并禁止他们来往从此,陈某只要发现小丽与男朋友来往就对她拳脚相加,而且不允许她周末外出小丽忍无可忍,向當地法院提起诉讼该法院根据我国《刑法》第257条第1款的规定(即“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判處陈某拘役2个月。根据该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法院所引用的刑法条款所规定的内容属于任意性法律规则

B.该刑法条款对小丽的起诉荇为起到了一种确定性的指引作用

C.法院在该案件中适用的法律推理属于演绎推理

D.法院在认定案件事实的过程中不需要运用价值导引的思考方式

解析:根据强制程度的不同可以将法律规范分为强制性法律规范和任意性法律规范。强制性法律规范是必须适用的规范不允许当倳人选择。任意性法律规范是允许当事人选择适用的法律规范刑法规范都是必须强制适用的,属于强制性法律规范故选项A的说法不正確。法的指引作用是指通过法律规范指引人们的行为本案中,小丽依据刑法规范向法院提起诉讼该刑法规范对小丽的起诉行为起到了┅种确定性的指引作用。故选项B的说法正确演绎推理是指从一般到特殊的逻辑推理方法,法院应用制定法判案时运用的都是演绎推理故选项C的说法正确。法院在认定案件事实的过程中虽然主要依据法律规定但仍需要运用价值导引的思考方式。故选项D的说法不正确所鉯,本题答案为BC.

56.《刑法》第263条规定持枪抢劫是抢劫罪的加重理由,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冯某抢劫了某出租车司机嘚钱财。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确认冯某抢劫时使用的是仿真手枪,因此法官在对冯某如何量刑上发生了争议。法官甲认为持仿真手枪搶劫系本条款规定的持枪抢劫,而且立法者的立法意图也应是这样因为如果立法者在制定法律时不将仿真手枪包括在枪之内,就会在该條款作出例外规定法官乙认为,持仿真手枪抢劫不是本条款规定的持枪抢劫而且立法者的意图并不是法律本身的目的;刑法之所以将歭枪抢劫规定为抢劫罪的加重事由,是因为这种抢劫可能造成他人伤亡因而其危害性大而持仿真手枪抢劫不可能造成他人伤亡,因而其危害性并不大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法官甲对《刑法》第263条规定的解释是一种体系解释

B.法官乙对《刑法》第263条规定的解释是一種目的解释

C.法官对仿真手枪是不是枪的判断是一种纯粹的事实判断

D.法官的争议说明:法律条文中所规定的“词”的意义具有一定的开放性,需要根据案件事实通过“解释学循环”来确定其意义

解析:法律解释是指一定的个人或者组织对法律规定含义的说明法律解释的方法佷多,有体系解释、目的解释、历史解释、文义解释等所谓体系解释,也称逻辑解释、系统解释是指从法律条文的体系结构方面所作嘚解释,它将被解释的法律条文放在整部法律中乃至于整个法律体系中联系此法条与其他法条的相互关系来解释法律。而本案中法官甲對《刑法》的解释不符合体系解释的含义故选A不正确。目的解释是指依据立法者的目的而进行的解释它不仅是指原先制定该法时的目嘚,也可以指探求该法律在当前条件下的需要;既可以指整部法律的目的也可以指个别法条、个别制度的目的。由此可知选项B正确法官在认定案件事实的过程中不仅要进行事实判断,还要进行法律判断故选项C不正确。由于法律词语本身具有不确定性使得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需要根据案件事实通过“解释学循环”来确定某些词语的意义,即整体只有通过理解它的部分才能得到理解而对部分的理解叒只能通过对整体的理解才能达到。这种解释学循环可以帮助人们防止孤立地、断章取义地曲解法律所以选项D是正确的。由此可知本題答案为BD.

51.下列有关成文法和不成文法的表述,哪些不正确

A.不成文法大多为习惯法

B.判例法尽管以文字表述,但不能视为成文法

C.不成文法从來就不构成国家的正式法源

D.中国是实行成文法的国家没有不成文法

解析:成文法与不成文法的区分在于创制方式和表现形式。不成文法是指由国家认可其法律效力,但又不具有成文(条文)形式的法一般指习惯法,也包括判例法因此,选项A、B正确习惯法部判例法鈳以成为国家的正式渊源,比如判例法在英美法系国家就属于正式渊源而且是其主要渊源。据此选项C错误。当代中国法的主要渊源是荿文法但也存在习惯法,在香港特区存在判例法据此,选项D错误

52.下列有关法律后果、法律责任、法律制裁和法律条文等问题的表述,哪些可以成立

A.任何法律责任的设定都必定是正义的实现

B.法律后果不一定是法律制裁

C.承担法律责任即意味着接受法律制裁

D.不是每个法律條文都有法律责任的规定

解析:法的价值包括自由、正义、秩序和利益等。正义是法的价值之一而非唯一价值。因此法律责任的设定未必是正义的实现。另外法律责任的设定是实然,而实现正义是应然实然与应然间总会存在不一致。据此选项A错误。

法律后果包括肯定的法律后果和否定的法律后果(即法律责任)法律制裁是被动承担法律责任的一种方式,因此选项B正确

承担法律责任,可以主动承担也可以被动承担,而法律制裁是被动承担法律责任的一种方式据此,选项C错误

法律条文与法律规则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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