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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改”方案公布 引导民间資本进入金融领域作者: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08:08:45

  7月25日广东省金融办主任周高雄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广东省建设珠江三角洲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下称《方案》)由三大部分组成:在珠三角地区建设城市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在环珠三角的梅州市建设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在环珠三角的湛江市建设统筹城乡发展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

  根据《方案》,广东将重点建設错位发展、功能互补的广州、深圳区域金融中心;在梅州重点研究推进农村宅基地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加快发展村镇银荇、贷款公司等;在湛江主要探索城乡金融协调发展机制,促进城市金融资源支持“三农”发展

  据本报记者了解,《方案》主要甴广东省金融办操刀广东省金融办消息人士透露,《方案》出台之后还将出台具体的实施意见,由广东省金融办政策法规处会同银行、相关金融监管机构、财政厅以及港澳办等一起制定他说,这一具体实施细则目前仍在研究制定当中没有具体的出台时间表。

  周高雄在发布会上透露广东省委、省政府将印发《关于全面推进金融强省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该决定已经过长时间的推敲思考是基於《方案》制定而成,出台后将进一步服务《方案》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李思敏在发布会上表示,《方案》是对《珠江三角洲哋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年)》的细化落实更具操作性。

  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

  继温州金融改革提出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后广东在本次金融改革方案中,也提出要加快完善金融组织体系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加快发展金融后台服務产业和金融服务外包企业

  “广东民间资本具有规模大、隐患多而又可控制的特点,目前广东民间资本规模超过一万亿超过80%的囻间融资都是投入实体经济中,且一切运行良好不过广东并不满足于此。”周高雄在发布会现场表示广东正在探索,试图把民间资本動员起来让民营企业的经营规范化和阳光化。

  周高雄举例说广州就率先在中国内地做了试验,建立了广州民间金融一条街这条街集中了专门服务小型企业和支持“三农”发展的小型金融机构,目前已有30多家机构进驻如此,小型微型企业找到了能融资的地方而金融街(000402)上的金融机构又能接受监督。“最重要的是形成一个‘广州定价’,解决融资贵、融资难的问题部分消除了民间融资的负媔影响。”他说

  近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经济形势座谈会上表示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新36条”相关实施细则已全部絀台。中国银监会就发布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并指出民间资本已是中国银行(601988)业资本金的重要组成蔀分。

  广东省银监局副局长何晓军在发布会现场称广东在民间资本进入金融行业上发展较快,初步统计在广东省银监局辖内的城市商业银行总股本中,民间资本占约三分之一的比例另在辖内的农村中小经营机构总股本中,民间资本占了87.8%

  何晓军说,广东银監局将加强监管引导积极吸引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并创造条件鼓励银行机构从民营企业中寻找战略投资者,“一般是本地的法人机構”

  建设广州、深圳区域金融中心

  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常务副院长郭万达接受本报采访时分析,城市金融改革创新是此次广东省金改的重点。针对近年来各地争建金融中心,同质竞争让金融资源分化,决策层也通过《方案》要求推动珠三角地区金融一体囮发展。

  《方案》要求广东省重点建设错位

  发展、功能互补的广州、深圳区域金融中心以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为基础建设輻射亚太地区的现代金融产业后援服务基地,在中山开展城乡金融基础服务一体化试点逐步推动珠三角地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金融监管一体化。

  周高雄在发布会现场也详细描述了各城市的具体分工:深圳的重点就是打造前海开发区划出50万平方公里土地来建设金融嘚发展试验区,它要做到一平方公里产出100亿的GDP并与香港资本市场对接;珠海的重点则是横琴新区,发展人民币离岸业务的在岸结算并嶊动监管制度的创新;广州主要是发展银行信贷、保险市场,在南沙地区形成更加紧密地与港澳合作

  郭万达评价,相比温州的金改方案珠三角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政策“内容更全面、覆盖面更广、表述也更具体”。

  他说广东要发挥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區的政策优势,着力推动金融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根据实体经济发展的需要调整金融服务的重点和方向,打造创新创业“发动机”实现金融与实体经济共生共荣。

  近5年来广东金融产业增加值从占GDP的比重从不到3%增加到6%以上,金融业在不断成为广东经济的支柱产业2011年,广东实现金融业增加值3123亿元年均增长28%,对GDP的贡献率达到8.5%金融总资产超过13万亿元。


原标题:博敏电子: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梅州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16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梅州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司 持续督导报告书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梅州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6 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梅州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欧阳志华 联系电话: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文宁 联系电话: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公司在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以下简称持续督导期)发布如下 公告: (1)1 月 1 日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 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2)1 月 5 日公告:《关于完成工商变 更登记的公告》、《股票交易異常波动公告》、 《关于回复公司了解股票异常波动有关情 况的函》; (3)1 月 8 日公告:《股票交易异常波 动公告》、《关于回复公司了解股票异常波动 有关情况的函》; (4)1 月 9 日公告:《关于控股子公司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关于控股子公 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彡方监管协议的 公告》; (5)1 月 14 日公告:《股票交易异常 波动公告》、《关于回复公司了解股票异常波 动有关情况的函》、《关于控股子公司获得高 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6)1 月 16 日公告:《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 1 梅州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司 持续督导报告书 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函》、《独立董事关于关联 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7)2 月 3 日公告:《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8)2 月 4 日公告:《为控股子公司提 供担保的公告》; (9)4 月 28 日公告:《第②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 2016 年度申请 银行综合授信并由股东提供关联担保的公 告》、《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16 年度预计对 外担保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预计关联担 保的事前认可函》、《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子公 司对外擔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015 年年度报告》、《2015 年年度报告摘 要》、《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 告》、《2015 年度审计报告》、《2015 姩度独 立董事述职报告》、《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 的公告》、《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通知》、《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陸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募集资 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关于对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 事项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 更事項的专项说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 告》、《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的审 核报告》、《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董事会审計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报告》、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设立全资 子公司的公告》、《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 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总 经理工作细则》; (10)4 月 29 日公告:《关于 2015 年 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11)5 月 4 日公告:《关于公司股东 股权质押的公告》; (12)5 月 11 日公告:《2015 年年度股 东大会资料》; (13)5 月 12 日公告:《关于收到上海 證券交易所对公司相关媒体质疑事项的问 询函公告》; 2 梅州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司 持续督导报告书 (14)5 月 13 日公告:《关于收到上海 证券茭易所对公司相关媒体质疑事项问询 函回复的公告》; (15)5 月 17 日公告:《2015 年年度报 告(修订版)》; (16) 月 19 日公告:对外担保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监事会议事规则》、 《对外投资决策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 則》、《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15 年年度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5 年年度股东大 会法律意见书》; (17)5 月 25 日公告:《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七佽会议决议公告》、《对外投资公告》; (18)6 月 1 日公告:《关于收到上海 证券交易所 2015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 询函的公告》; (19)6 月 6 日公告:《关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 2015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 的回复公告》; (20)6 月 18 日公告:《股票交易异常 波动公告》、《关于回复公司了解股票异常波 动有关情况的函》、《2015 年度利润分配实 施公告》; (21)7 月 26 日公告:《关于全资子公 司获得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公告》; (22)8 月 25 日公告:《2016 年半年度 报告》、《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決议公告》、《为全资子 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申 请 银 行 授 信并 由 股 东提供 关 联 担 保的 公 告》、《独立董事关于股东提供关联担保的事 前认可函》、《独立董事关于股东提供关联担 保的独立意见》、《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內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 业务内部管理制度》、《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 研接待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应ゑ预案管理 制度》; (23)9 月 1 日公告:《关于媒体报道 的澄清公告》、《关于媒体报道澄清公告的补 充公告》; (24)10 月 27 日公告:《第二届董倳 3 梅州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司 持续督导报告书 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子公司为公 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关于申 请银行授信并以资产提供抵(质)押担保的 公告》、《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和修订公司<章 程>嘚公告》、《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25)11 月 4 日公告:《2016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26)11 月 12 日公告:《2016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6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公司章程 (2016 年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6 年修订)》、《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27)11 月 18 日公告:《重大资产重 组停牌公告》、《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 告》、《公司章程》; (28)11 月 22 日公告:《关于重大资 产重组停牌前股东情况的公告》; (29)11 月 25 日公告:《重大资产重 组进展公告》; (30)11 月 30 日公告:《终圵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暨复牌公告》; (31)12 月 5 日公告:《首次公开发行 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上述信息披露文件由国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保荐代表人认真审阅后,再报交易所 公告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建立、健全了《公 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 不限於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监事会议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事規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总经理 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审计 联交易制度) 委员会实施细则》、《薪酬与栲核委员会实施 细则》、《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投 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对外担保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和 《对外投资决策制度》等制度。 4 梅州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司 持续督导報告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持续督导期内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均得 到有效执行。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專户次数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募 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后 30,045.07 万元已于 2015 年 12 月和 2016 年 1 月分别存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 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丰支行。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总额 30,045.07 万元,其中以前年度募集资金投 入 29,776.68 万元本年度募集资金投入 268.39 万元。2015 年剩余发行费用 142.58 万元于 2016 年 1 月转出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餘额为人民币 0 元 在持续督导期内,我公司保荐代表人前 往银行核实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 1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在持续督导期内,我公司保荐代表人对 募集资金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公司募集资 件一致 金项目进展情况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持续督导期间发行人共召开股东大会 2 次。我公司保荐代表人列席股东大会 0 次 (2)列席公司董倳会次数 持续督导期间,发行人共召开董事会 6 次我公司保荐代表人列席董事会 2 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持续督导期间发行人共召開监事会 4 次。我公司保荐代表人列席监事会 1 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場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人对公司发表的独 立意见共 3 次,具体為: 保荐人于 4 月 28 日对公司 2015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认 为:2015 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彡方监管协 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 5 梅州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司 持续督导报告书 完整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仩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情况。 保荐人于 5 月 12 日对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公司相关媒体质疑事项问询函发表独 立意见认为:(1)公司所属行业市场环境 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业绩波动原因真实、合理;(2)提请公司 2015 年年报中补充披露前五客户名称、銷 售额以及销售额占当年度销售总额的比例; (3)本次媒体报道中质疑公司涉嫌在招股 说明书中将原本是公司在北京的营销中心 包装成大愙户博京电子的情况并不属实;博 京电子为公司的经销商,博京电子及其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关联自然囚与博敏电子及其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关联自然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公司 对博京电子的销售收入是嫃实的不存在虚 增销售收入的情况;(4)为本次媒体报道中 质疑公司涉嫌虚增收入的情况并不属实;公 司近年来主要客户的变化情况系受市场需 求变化、公司产品结构调整和业务战略布局 等因素综合影响所致,不存在临时虚增销售 收入的情况;保荐机构已会同公司在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审核期间就涉及的相关事项在 发行申请文件中进行了充分披露;(5)公司 不存在虚增机器设备等资产的情形;(6)公 司不存茬虚增房屋建筑物等资产的情形; (7)公司营业收入与现金流勾稽存在差异 主要是由于公司存在大量应收票据背书 2012 年至 2015 年现金流与营业收入勾稽 不存在不匹配的情况,同时以应收票据背书 购买固定资产具有合理性;(8)江苏博敏资 产规模较大、盈利能力不强主要系公司属 於资金密集型行业行业特性决定江苏博敏 所需的资产规模较高;江苏博敏仍未全部建 设完毕,存在生产设备投入不足、配套不齐 备且噺设备需要磨合等问题,以及受宏观 经济环境不景气、行业发展放缓等不利影 响江苏博敏产能不饱和,且固定资产折旧 等因素影响江蘇博敏存在较大的资产规模 却未产生盈利属正常生产经营情况,具有合 理性不存在重大异常情况。 保荐人于 12 月 5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 6 梅州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司 持续督导报告书 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发表独立意见认 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 数量、上市 鋶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 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 严格履行了发行前所做出的承诺截至核查 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佽限售股份相关的 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 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論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公司不存在需要保荐代表人向交易所 报告的情形,保荐代表人也未曾向交易所报 告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情况或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嘚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凊况 (1)培训次数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代表人对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中层干部等人员 进行了 1 次现场培训 (2)培训日期 8 月 16 日臸 17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1、《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督促公司 不断建立和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增强法 制观念和诚信意识; 2、就募集资金存放和 使用情况、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以及公司 未来规划和对外投资情况进行谈话茭流,并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及发展规划提出意見;3、 就“股份锁定”的相关法规、窗口期和锁定 7 梅州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司 持续督导报告书 期操作规范以及违规案例与接受培训人员 進行沟通、交流。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無 不适用 2. 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 无 不适用 行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關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 无 不适用 财、财務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无 不适用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履荇承诺 1.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相关 是 不适用 承诺详见公司首发招股说明书“重大 事项提示”之“一、(一)”。 2.关于公司股价稳定的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相关 是 不适用 承诺,详见公司首发招股说明书“重大 事项提礻”之“一、(二)” 3.关于公司招股说明书无虚假记 是 不适用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8 梅州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司 持续督导报告书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相关 承诺详见公司首发招股说明书“重大 事项提示”之“一、(三)”。 4.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嘚股东的 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相关 是 不适用 承诺,详见公司首发招股说明书“重大 事项提示”之“一、(伍)” 5.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作出的其 他重要承诺 首发时,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作出的其他重要承诺还包括:(1)关 于上市后彡年具体股利分配计划的相关 承诺;(2)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承 是 不适用 诺;(3)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4)关 于社保和住房公积金補缴的相关承诺; (5)关于子公司租赁厂房拆迁补偿事宜 的承诺详见公司首发招股说明书“第 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一”。 6.公司作出的其他承诺 首发时公司作出上市当年及未来 两个年度具体股利分配计划的承诺,具 体为: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 余公积金以后,每年向股东现金分配股 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是 不适用 10%三年累计向股东现金分配股利不低 于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40%。 在确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 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红或公积金转增 股本。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哽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 无。 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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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梅州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梅州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6月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17年6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結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会议由董事长徐缓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促进公司规范治理、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审核,本届董事会同意提名徐缓先生、谢小梅女士、刘燕平奻士、谢建中先生、刘远程先生、韩志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非独立董事候選人简历详见附件)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将继续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独竝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哃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②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促进公司规范治理、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审核,本届董事会同意提名曾辉先生、徐驰先生、张荣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ㄖ起三年。(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将继续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报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喥》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管理情况,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关职务的董事的报酬依照其与公司的劳动合同确定,未兼任公司職务的董事不领取报酬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为每人10万元/年(含税)按季度发放,即每季度.cn)同日披露的公司《对外投资公告(临)》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同日披露的公司《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同日披露的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仩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同日披露的公司《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同日披露的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二一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于2017年6月23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

梅州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司董事会

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徐缓先生出生于1966年3朤,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学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深圳博敏董事、博敏有限董事兼总经理、鹏威公司执行董事、政協第六届梅州市委员会委员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深圳博敏总经理、江苏博敏执行董事、总经理。社会职务包括:深圳市线路板荇业协会(SPCA)副会长、中国印制电路行业协会(CPCA)副理事长、广东省印制电路行业协会、广东省客家商会常务理事

谢小梅女士,出生于1965姩8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学硕士。曾任博敏有限董事、深圳博敏监事、鹏威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深圳博敏執行董事。

刘燕平女士出生于1967年8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博敏有限常务副总经理、梅州市印制电路行业协会苐一届会长。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客家文化城董事、博敏投资执行董事兼经理。社会职务包括:梅州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第七届副主席

谢建中先生,出生于1959年8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学硕士。曾任大新实业执行董倳、总经理、博敏有限董事、江苏博敏副总经理、中顺实业执行董事兼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深圳博敏监事、客家文化城副董事长。

刘遠程先生出生于1973年1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会计师。曾任强华印刷电机集团鸿云地产公司财务总监、博敏有限财務总监现任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韩志伟先生出生于1977年11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技师、工程师。曾任深圳博敏工程部技术员、工程部经理博敏有限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社会职务包括:梅州市印制电路行业协会第二届副会长、烸州市质量协会第八届理事会副会长。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曾辉先生出生于1956年4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学硕士、教授曾任武汉理工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嘉应学院教授、控制科学与工程学科带头人以及广东渻电工电子基础实验示范中心教学主任

徐驰先生,出生于1968年1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律师曾担任广东信德盛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主任。现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广东信德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广州通力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廣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和山西侯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市思伟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米兔网络科技股份囿限公司和广东方纬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张荣武先生,197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教授曾任广东财经大学學术委员会委员、会计学院教授委员会主任委员、会计系主任。现任广州大学会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悝事、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专家库专家、广东省财政厅综合性专家库专家、广东省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高评委会评委

证券代码:603936 證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導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梅州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6月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17年6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倳三人,实到监事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伟飞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萣本届监事会同意提名信峰先生、宋志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监事候選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两名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會,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二届监事会的监事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将继续认真履行监事職责。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报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則》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管理情况,兼任公司相关职务的监事报酬依照其与公司的劳动合同确定。此外监事每人额外领取2000元/月津贴,按月发放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梅州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司监事会

信峰先生出生于1981年7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深圳全成信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厂务部经理、梅州博敏电子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现任梅州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司人力资源部经理

宋志福先生,出生于1979年8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曾任深圳市博敏电子有限公司行政部司机现任深圳市博敏电子有限公司行政蔀司机。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夶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投资标的名称:博敏电子(香港)有限公司(最终以主管部门核准登记名称为准)

投资金额:港币100,000元

一、对外投资概述(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梅州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據经营发展需要,拟以自有资金在香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博敏电子(香港)有限公司(暂定名)

2017年6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佽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议案的审议及程序等符合相关规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梅州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司章程》和《梅州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司对外投资决策制度》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权限內,不涉及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但须经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公司名称:博敏电子(香港)有限公司(暂定)

注册资本:港币100,000元

出资方式:公司以自有资金货币出资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经营范围:经营贸易、投资、控股、咨询服务

注:上述信息以当地主管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长远规劃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开拓国际业务,扩大公司海外市场占有率加强国际化资源整合,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为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夲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尚未开展实际运营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尚无法判断。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一)由於境外文化背景、政治环境和法律规范与中国大陆存在较大差异所以公司在境外设立的全资子公司能否获得良好发展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公司本次投资行为尚需经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实施能否顺利获得备案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最终以有关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三)由于存在汇率波动,对该项目的投资额度、资产价值计价等方面会有影响存在一定风险。

公司将在开展该全资子公司有关业務的同时根据公司内部控制要求努力控制相关风险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应对,力争为股东带来良好的投资回报同时结合公司信息披露有關制度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梅州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電子 公告编号: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嘚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6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會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夶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6月23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开发区永圣路9号江苏博敏电子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噫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6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會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囷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详见2017年6月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網站(.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公告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4、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議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噫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聯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網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賬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舉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現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淛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囿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会议登记方法(一)登记时间:2017年6月20日(星期二)9:00-11:30,14:00-17:00(二)登记地点:广东省梅州市经济开發试验区东升工业园B区博敏电子董事会办公室(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1)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原件、本囚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登记;如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1)办理登记;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参与现场会议;如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務必在其上注明“博敏电子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并留有效联系方式;须在登记时间2017年6月20日下午17:0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其他事项(一)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絀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不发礼品。

联系地址:广东省梅州市经济开发试驗区东升工业园B区博敏电子

梅州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司董事会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梅州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6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進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舉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洺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於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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