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十局一瓶雪花还在飞舞的前一句 下一句怎么接

你看那漫天飞舞的雪花,下一句怎样写
像天上的仙女散下的鲜花
你的回答完美的解决了我的问题,谢谢!
像一个优美的舞者正演绎着那动听的冬之歌
感谢你的细致回答,我的问题已经解决了,多谢大家的帮助哦!

  今年的夏天似乎很特别,大街上不知什么时候突然流行起了水手服,漫无目的的游走在大街上的我,看着一个个青春靓丽的美少女经过我的身旁,突然间让我产生了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记忆中依稀记得老妈的百宝箱里曾有一件令她倍加珍惜的水手服,基于好奇每当我提出要求好好一观时,却总被她以各种理由搪塞了过去,

   对此我一直耿耿于坏,甚至一度煽动老爸对此事件进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审讯,可惜老爸对次却是一笑了之。

   “也许每个人都有一段不为人之的过去,珍藏在心底的记忆我们还是不要轻易去开启它吧。”老爸那时的神情就仿佛像是名侦探般洞悉一切却又高深莫测。

   莫非老妈那件七十年代的水手服有着一段我所不知道的历史或者传说不成?当然,别以为去了美国我就拿你们没办法了,迟早有一天我会把谜底揭穿。

   算了,现在也不是想这个的时候,也许有一天老妈想通了自然会告诉我,现在的我可不应该继续在这大街上发愣,该去新学校看看了。顺带一提的是现在的我初中刚毕业,正是大好的青春年华,虽然不奢望能干一场轰轰烈烈大事,但也不想过那种整天除了上课、学习、考试、上课外补习班之外就无一点乐趣的无聊生活,虽然根据现实的情况来看,这种可能几乎占了90%以上。

   老实说我总有那么一点点小小的不平凡的幻想,譬如天上突然掉下来个来自异世界来的魔法少女,譬如传说中那邪恶可怕的外星人在某天选中了我来以某种形态环游宇宙,譬如那活了上千年的神仙、妖怪等某日突然心血来潮下凡来遇见了我并在机缘巧合下要传授我神奇的法术来打乱人间界的规则,又譬如隐藏在世界上的某个角落的不为人知的正义组织某天突然选中了我当英雄来与邪恶的组织对抗以拯救地球等等。

   可惜现实很残酷,我的生活一直平静如初,既无什么神仙、妖怪、正义邪恶组织,也无外星人、未来人、异世界人、超能力者,虽然我的内心一直渴望着无聊平凡的生活能够有一点神奇的际遇,但我能确定地说,我打从一开始就没相信过这种超现实的存在,只不过我一直不想承认而已。因为,在我的内心深处总是抱着活着真无聊的想法。

   也许是马可?;波罗这个

家伙也是位不满现实的幻想家吧,他那超现实的游记里所描述的东方大陆有着无与伦比的梦幻传奇。

   遍地黄金、人人为善的东方大陆是所有冒险者的梦幻天堂,只要你有勇气,有运气,那么便会满载而归,受他的影响,后世的西方人潜意识里的东方对于他们来说便是那传说中的幻想乡。

而正是由于马可?;波罗把他一生最值得骄傲的东方之旅写成了一本很受欢迎的书《马可?;波罗游记》。后来,就是这样一本书唤起了另一位名为克里斯多福?;哥伦布的意大利青年的冒险精神,每当我想到这里都不由的感慨起他来,因为梦想所以去冒险,未来对于不满现在的人来说总是充满新意与挑战,如果可以的话我也好想收拾好行装快快乐乐的去探索那从来没有人探索过的未知世界,等等,冷静一下,假设我已经解决了经济上的困难和年龄上的限制,那么万一我在冒险途中被有着九个头的怪鸟或者外星人那类的生物袭击,没有任何特殊能力的我怎么可能和他们对抗阿?

   于是,我便如是幻想――某天,班上突然转来一个谜样的转学生,表面上看起来她平平无奇,实际上她却是来自几千亿光年的外星人或者是拥有强大到所有怪物都能一举秒杀的超能力者,其后的旅行只要她跟那些能够衬托主角无敌的邪恶势力战斗,而我只要学习好华生先生如实华丽的记录夏洛克?;福尔摩斯大侦探的精神,小心的躲在一旁忠实的记录那些神奇的战斗与冒险即可。

   哈哈,实在太棒了,我真是聪明绝顶啊!

   可惜的是我自从初中毕业之后便等于从那孩提时代的梦想毕业,逐渐习惯这个无聊世界中平凡……

   夏天的结束,那是随着蝉鸣变成铃虫的叫声的时候的事了。

   卧龙市这里的炎热,在晚上也会完全消退,对人还是对自然界的其它生物都是个舒适的季节。

   我这十几年平凡到连交通事故都没见过的毫无波澜人生与这座拥有古老历史的城市一样,一直都是那么和平。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我便会在今年的秋季入学典后成为一名普普通通的高中生。

   至少,我现在是这么认为的――直到遇到了东方高中那充满活力又不可思议的美少女。

   清晨的阳光,总是毫不留情的穿透这世界的每一个角落。毫不吝啬的,将轻柔的光芒,分配到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经过了那不得不接受的莫明奇妙妹妹的我,就这么糊里糊涂地骑着我那辆老牌的山地车朝着座落在卧龙山上的那座传说中的东方高中进发了。

   起初的我还很后悔,因为这座学校位在海拔1278米的卧龙山上,就算是春天也要挥汗如雨地爬上直窜山顶的坡道,想轻松健行的那份悠闲早已消失无踪。

   而最让我感到无语的是这所学校的许多古怪和历史。

   学校不提供给任何学生住宿的条件,校方对此的解释是培养学生的积极精神,也就是说如果你想在这所学校学习,而家又住在市区,那你就必须每天更早的起来爬山,或者就山下租套房子,除此之外别无它途。

   正是因为如此,许多能在中考中取得高分的学生也不得不放弃这所学校,而另外一些贫困的优等生更上不了这所学校,因为这所学校根本不提供任何奖学金,校方对此的解释是学习是自己的事,成绩好坏都跟这所学校本身没有任何关系,所以你哪怕是最后的高中联考总分为零,校方一样会颁发给你本校的高中毕业证。

   校方允许学生自发的组织社团,并每月拨给必需的资金供学生研究,但必须有五人以上才能向学生会发起申请,至于社团的类别则不限,譬如:宇宙起源研究小组、世界八卦新闻传播社、流行歌星后援会、不可思议事件寻找团都是没有问题的……

   最让校方人员引以为傲的悠久历史是:这里曾经培育出东方大陆的第一智囊-诸葛亮,这里也曾培育出东方大陆的不败元帅-杨威利,这里还曾培育出东方大陆的梦幻女神-凌波丽…………

   但是……好吧,好吧,这又与我何干啊?我可是既不想当什么东方文明的缔造者,也不想成为无敌天下的大元帅啊!只要一想到今后三年每天一大早都得这样爬山,我的心情就忧郁无比。

   或许是早上差点被逼疯的关系,我现在走路的速度已经比平常快了二个节奏,很快我便看到了大批穿着水手服的女生陆续朝着山上的学校攀登,被这靓丽风景线吸引的我逐渐忘却了刚才的不快,开始幻想起自己能否幸运的分到一个被美丽缠绕的班级。

水不忘挖井人,已经幻想完美好未来的我正想用尽世上所有的优美赞词来形容校长的伟大时,突然,背后一声熟悉的“早安”传到了我的耳边。

   “嗨,早安啊,阿林。”听到喊声的我只好若无其事地转过头来,脸上顺便挂着一抹轻松的笑容来确定声源。

   “啊?你、、、早安,奇诩。真没想到你也考入了这里,我还以为你考到国外去而搬家了呢。”当我发现是他这家伙打断了我所有赞美思路的时候惊讶的差点说不出话来。

   奇诩是我儿时的朋友,记得最初是他爸爸偶然一天带他到我们家来串门所认识的,自那以后我们便一直同校同班,要说他有什么优点我倒是能说出一大堆来,但要是说缺点我几乎找不到一点,他不仅仅是外表阳光帅气,认识他十几年了从未见他跟任何人吵过架,知识的渊博程度更是足以现在就去考知名教授的研究生了。真的非要强挑出一点的话,那我只好说他太有礼貌了,礼貌到有时候我跟他讲话都要做45度鞠躬的程度。

   “哪里,哪里。只不过是运气好罢了,加上新家距学校又不是很远,所以我便只好厚颜无耻的来这里就读了,由于走的匆忙而没有向你说明实在是让我很惭愧,在此我希望得到你的原谅。”说到这里他朝我微微鞠了一躬。

   “哎呀,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啦。”见他如此,我反倒有些不好意思起来,多少有些手足无措,赶忙挥舞着双手示意他不用如此,另外考虑着是否也的礼貌的朝他鞠躬以免失礼。

   “当然,如果有缘能够再次跟阿林分到一个班,那我真的会感到很高兴呢,没准我也会信奉上帝呢。”眯着眼的他嘴角挂着一副人畜无害的微笑,给人一种很友好又诚恳的感觉。

   “现在回想起来我们从小学到初中就没有分开过啊,一直同校同班。”我想了想似乎事情是这样。

   “恩,你说的也是呢,不过我想要解释的话那这就是所谓的巧合吧。”

   “那么你这次被分到了几班呢?”

   “啊,这次我被分到了二班呢。”

   “真可惜,不过总算还是在一个学校,互相联系还是可以的。”

   “那么现在还是一起走吧。”我耸了耸肩。

样我们边互相应答边继续爬坡,从头皮渗出的汗水让我感觉不太舒服。虽然跟奇诩是多年的好朋友,但是老实说,询问别人昨天做了什么样的梦,游戏打到了第几关,家里的宠物多么厉害、多么可爱,最近的电视剧是否好看之类的讨论谈话,对我来说则是世界上最无聊的话题之一。

   但我却不得不继续下去,否则便会冷场……在无聊着重复着相同的话题第二遍后,我们终于来到了校门口。

   “那么我们就下会再见了,Byebye,阿林。”他朝我挥了挥走便面带微笑的随着人群去了他所在的班级。

   “byebye。”我也朝他挥手致意,舒了口气的我缓缓的推着山地车朝着这所学校的车库进发。

没一会便到了学校的车库所在地,当我看到一排密密麻麻的自行车时立马傻了眼瞬间石化在原地。放眼望去整个车库还真不是一般的大,可是就算如此那各式各样的自行车仍然是密密麻麻的充满了整个车库,最少也有一、二千辆的样子放成了两条平行线,似乎已经没有地方可放下我的自行车了,看来来的早的学生可真不少啊,不然连车位都抢不到,怀揣着莫名的感慨我心念一转便开始偷偷的将一辆自行车拖出来,打算把我的山地车塞进去上好锁再去班上报道。

   正当我拖着一辆自行车往后倒退着把它拖出来时,身后突然响起一阵急促的自行车车铃声,我立马回过神,打算马上转身,但还是拌随着一声娇嫩的“啊呀”撞上了。

   自行车的前轮撞在我的左大腿上,虽然因为这里是车库,她的车速不快,不过真是谢天谢地,差点没中要害,但还是很痛,毕竟因为这是一辆黄色的运动用的山地自行车,山地车上的女孩和自己的车正常的往右倒在了地上,看来她也挺疼的,毕竟对方是女孩子吗,而且看上去好像很漂亮的样子。

   我用手捂着左腿,挺疼的,慌慌张张地连忙问正坐在地上的女孩:“你没事吧?”

   “废话,很痛啊!”

   这个看起来很漂亮女孩站起来拍了拍屁股,脸上的表情此刻也是极度不满。

   “你真是怪人,不知道在车库里练习倒行是很危险的事吗?”

   此刻的我多少有些不好意思,刚想解释一下,却仔细的发现她那又长又直的黑发上戴着橘黄色的发圈,此刻

正轻轻的飘扬起来,一张漂亮端正的脸此刻正怒气冲冲的看向我,看起来意志力强韧的黑亮大眼睛被长得吓人的睫毛所包围,淡桃红色的嘴唇正紧紧抿着,双手交叉在胸前,目光从下处打量上来,有点轻佻。

   我可以看到她白皙的喉咙和锁骨。

   不得不说这很性感,同时她的气质优雅。

   她就是这样的一个女孩。

   是个不折不扣的美少女。

   如果个头能再高点,性格不是太坏的话,我一定会认为她就是这所学校的招牌女生吧。

   “啊……啊,那个……”最近我怎么老回不过神来呢?

   “对不起,对不起,只是一时发呆了”。 找不到合适理由的我只好找了个这么经不起推敲的借口搪塞。

   见我连声道歉,她似乎并不生气了,不过却嘟起可爱的淡桃红色的小嘴说了句应该算是玩笑的却又很让人惊吓的话:“算了,算了,真是的,原谅你了,要是一不小心骨盆碎裂了,我可就嫁不出去了,如果那样的话看你这小子怎么负责!”

   听了这话的我差点没把早饭喷出来,正当我以处于无法置信兼不知所措的状态下思考着她这句奇怪的话的真正意思(其实这句话根本没那么深奥的)。

   “咦?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她抬起头,用着有些严肃的表情望着我,脸还越靠越近。

   我立刻从非正常状态中解脱出来,在记忆中寻找有关这位美少女的碎片,嗯,虽然我很想很想跟这样的漂亮女生套套近乎,但大脑记忆里所反映的结果很令人惋惜,我的人生从来就未见过如此女生。

   “完、完全没有。”我有生以来第一次看见女生用这种眼神望着我,

   “这样啊。不过看起来你也挺有趣的,你是我来到这遇到的第一个人,我想如果不出什么意外的话我一定会记住你的,这样的话那你也别那么快把我忘了,不然就等死吧。”听我这么说,她的脸上多少有些失望,不过很快便换上一副美少女高中生特有的自信朝我发起了威胁。

   我绝对一辈子也不会忘记你的,不过等等,你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来着?好奇怪啊。

   正当我再度陷入无法置信兼不知所措的苦思不得解的状态下时,她突然看了看自己反扣在手上的

电子表,“啊?没想到这么晚了?看来不能耽误了,得好好调查一下这个学校。”

   “我先走一步了,有机会的话再见吧。”她随意的把车子一上锁便丢在一边,朝着教学楼快速的跑去……

   叹息良久的我只好也迅速的把车子上好锁硬塞进本已经毫无空隙的车棚里,然后匆匆忙忙的去寻找所在的班级报道。

   按照校门口名单上我的编号和手上便条所记录的我所在的班级应该是一年二班,进入这个陌生又带有点神秘传说之类的学校,自然不免有些紧张,这所学校说大不大,正常学校有的它都有,因为没有再仔细入微的观察,正常学校没有的它有没有就不大清楚了,不过放眼过去,还是感觉很大多少有些不协调,就在疑惑这么大的学校却没什么可以让我感到传说魅力的同时,我已经到了教室的门口。

   应该说是神的安排吧,我在教室里发现了一张熟悉的脸孔,那是宿小羽,哦,神啊,你真是太伟大了。

   能在这么一个传说压迫感十足的全新又陌生的外加不协调气氛的环境中意想不到地遇见初中时候的同学,虽然我和宿小羽的交情并不是那种深的可以共穿一条裤子的地步,不过远离祖国多年突然遇上同胞的激动和莫名的放心也就是如此吧?一下放松了许多,感觉就像是进入了避风港的破烂老爷渔船一样。

    宿小羽是个不折不扣的天才,不仅头脑聪颖,家世又好,更擅长制造开朗气氛,给大家带来欢乐。初中时候他的头上就顶着令人目眩的绚烂光环,诸如数理化奥林匹克竞赛的冠军,少年田径锦标赛100米短跑冠军,科学发明创新奖特等奖获得者之类等等……

   这样的一位风云人物照理说应该多少有点架子不太爱与平凡普通人交往的,可是他却是是个例外,跟任何人都能谈上话,由于当时的他和我有相同的兴趣,我们都喜欢打电脑游戏和欣赏外国推理小说,于是便经常一起相约去网吧和图书馆,至于是志趣相投还是臭味相投就不得而知了。

   虽然此刻的他架着一副眼镜,但却毫无眼镜男的形象,似乎带上研究的他更帅了,我敢打赌,这家伙见到我一定也是吃了一惊。

   不过他只是用手轻轻的摆正了一下眼镜,微笑着对我打了个招呼:“

    看来他这家伙倒是很会装样子啊,明明没有说话的对象呆呆的看着门口,见到我出现还能不露出一点意外的表情,不过我想我是可以理解的,要知道,这家伙初中时可是学生会的副会长呢。

   理所当然的,我自然会选择离他最近的位置坐下,那是靠近窗户倒数第二排的位置,对于我的身高也正好合适,并且我向来讨厌坐在前排,与那些无聊的书呆子靠近的话相信我过不了多久也会成呆子,这是我小学时候的深刻教训。

   一坐下便和转过身的小羽聊了起来,一切终于开始有点协调感了。

   “你怎么会想到考到这所学校来?”因为看起来天才一般的宿小羽应该会去更好的名牌高中,而不是这个并不怎么注重学业的高中,所以我开口问他。

   “怎么突然问这个?”

   他是真不明白呢还是假不明白?这我就不清楚了,所以改变“告诉我根本原因”的提问方式问他类似“直接原因也可以”之类的问题。

  “你怎么会来就读这么古怪的学校?虽然有些传说,但总感觉有点不像你啊。”

   正当我准备诉说是因为被老爸强烈逼迫和学校离家近时,绝对绝对意想不到的人出现了,然后紧接着的是绝对绝对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

   教室的门被拉开,进来一个人,我的目光立马便无法从这个人身上移开了,记得就在几分钟前,我还边爬着楼梯边美美地想着“真希望这个机会快点到来呀”之类的幻想。

   不过,这个机会是不是来得太快了,我都还没有一丝的心理准备啊,而且,这个机会来得也太不是地方了吧?

   一年二班的门口,进来了一个像是我们班学生模样的长得超漂亮的女生,而且就是刚刚骑着自行车撞上我,又随意的把自行车骑丢在车库里的女生。

    她扫了一眼班级里正在陆续增多的人,然后就发现了我的存在,有点吃惊,不过马上又用右手食指指向我,用吃惊的口气大声说道:“啊!没想到今天早上的‘倒行男’竟然和我同班!真巧啊!”

   倒行男是指我吗?这是什么品位的称呼啊,“尾行男”这种邪恶的名词我是听说过,不过“倒行男”这种叫法是不是有点傻啊,啊,现在应该考虑的不是

这个,而是她,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呢?我可是记得她比我先走很久的啊,怎么也不应该落在我后面吧。

   就在我目瞪口呆的和一脸毫不知情的小羽用着两种完全不同的眼光看着她时,她已经一阵疾跑到了我和小羽的旁边。

   “真没想到会在这里又遇到你,不过太好了,我认识的人都是一些无趣的家伙,刚才还在担心如果班上没有什么有趣的家伙该怎么办呢。”

   她是面对着我说的,所以应该就是讲给我听的吧,那就表示她所说的人是指我咯,不过我应不应该高兴呢?按她所说的话去理解那就是她已经把我当成一个有趣的家伙了?不过能和这么漂亮女生成为朋友,我自己照镜子时都会脸红啊,但是,我们好象才刚刚见过一次,而且还是你不知道我叫什么我不知道你的名字的这种糊涂情况啊。

   可是,我应该对用着流露出“哥伦布”式心情的眼神与我对视的她说出正常人遇见陌生人和自己异常热情地打招呼时会做出的正常反应“我和你很熟吗?”

   感觉上是不应该啦,我也不忍心对她这么冷淡,再说这样也不礼貌啊,正常人的伦理那一套,大概在这种有的人一辈子也碰不上一次的幸福对话中是不适应的。

   不过我还是要说点什么,说点什么呢?

  就在我打算随便找点话题之类应付的时候,班级的门再度被拉开,紧接着的是一阵宏亮得聋子也听得见的女声:“好啦好啦,大家安静啦。”

  能在这种时候用这种音量这种音调说出这种话的职业,也就只有老师了。

  我只好先转过脸来。

  结果看到了不知什么时候被我遗忘的小羽,啊,对不起了小羽,我可不是故意无视你的啊,你可别把我当成那种见色轻友的人啊,因为你可是这个教室中我唯一真正认识的人啊。

  不过看见他那一脸莫名其妙外加匪夷所思同时又能保持正正经经的脸转过去时,我便放心了,看来他是光顾着想“这家伙什么时候认识了如此漂亮的女生”的了罢,根本顾不上我的想法呢。

  与我在转头那瞬间所想的完全背道,我本以为“哎,铁定能作老师的,大概也就是富有东方传统的得不能再传统的大婶型妇女了吧,整天带着副深度眼镜铁青着脸讲课指这指那的,要不就是个满脸胡子的糟老头子给我们讲讲忆苦思甜,要好

好珍惜大好的学习环境之类的。”

  不过,要真进来的是我所想类型的人也好,虽然失望,不过也能放下心吧,可是,进来的将要成为我班主任的老师,却是个平日里男生们所希望的,却明知不是现实的女人。

  乌黑的长发留至腰部,犀力无比又带着能让人想入非非的微笑的双眼,左眼角还有颗不太明显却充分发挥了点缀作用的美人痣,身高绝对有一米八以上(包括她的高跟鞋),身材更是能让大叔老头子们看一眼就狂喷鼻血的好,好到可以让你的眼睛穿破你的眼镜(如果你是眼镜男的话),穿着简直就是cosplay的教师黑色职业窄裙西式套装,总有种她黑色上衣的纽扣快要撑破了的感觉。

  这样的年轻女性能做我们的老师,天底下有不愿意的才会让人怀疑是否变态啊,只是这种有着很不现实感的现实着实叫我不安。

  后面传来大概只有我能听见的程度的女生的嘀咕:

  “什么啊,这学校的老师虽然不是我想的外星人,不过要是我的班主任是个GTO式的麻辣教师也是很令人期待呐。”

  听到她的话我在心中暴寒,别说外星人教师了……GTO就够超现实了……那可是我梦想了多少年的啊……

  见我们的班主任魅力十足,迅速得到了在座同学的一直好感,她就这样缓缓的走到讲台上,看了一眼讲台下的学生们,似乎看到我这边(后来我才知道,其实不是看我,是我想太美了),笑了笑,啊,那种笑容,绝对比耶酥的讲道唐僧的烦人实用百倍不止啊!只是,她干什么朝这里笑啊?于是我开始假设各种可能,反正就是胡思乱想啦。

  她拿起红色的粉笔,转过身在身后的黑板上写下四个特大的粗体字“创新教学”,然后又用白粉笔写下自己的名字“东方御”。 真是魄气十足的开场白啊,相信在场的没有谁会忘记下面的自我介绍的。

  她右手往后一拍黑板,面对着我们,身体向前倾,有力地说道:“从今天开始,我就是你们的班主任,以后大家要好好相处哦,我叫东方御,以后有什么大小问题都可以随时来找我的。”

  绝对性威严的气魄,同时又不乏礼貌。

  她望了望一时无语的教室,用一张笑脸说了句有点玩笑口气的话:“大家对我不用太拘谨的,其实

我是个比较随便的人啦,如果你们喜欢,也可以称呼我为“御姐”的,课堂上我们是师生,课下我们是朋友嘛。”

  相信这句话的力量,就算是一向镇定的小羽的眼镜都能跌下一寸,说实话,我打包票,全世界不会有人,甚至连火星人都没有会反对称呼她为“御姐”的,因为她的的确确是御姐的存在体现,不过这里是学校啊,她是在教坏小孩吧(其实我根本打心底就认为,这根本不存在任何负面影响)。

  不过想一想,其实这似乎也没什么不对的,如果称呼她为姐姐的话(称呼她为阿姨的人可以被立即拖出去凌迟处死了,而且家属也不许索要国家赔偿),按名字看来,“御姐”也是理所当然的了,啊,难道这女人,是为了让后辈称她“御姐”才把名字取为“御”的吗?不然也太凑巧了吧,实在有点匪夷所思……

  算了,因为我开始相信,后面一定还有更令人匪夷所思的事在等着我。

  虽然东方老师的开场白让那些看似正常的学生大吃了一惊,不过要说正常和不正常应该如何区分的话,大概会选择这所高校的都多多少少不能算是一个正常人吧?

  只是有些是很不正常,而有些是有点吧?说起来怎么就有种孤独感呢?也许是我把自己当成了正常人看吧,既然如此,我是该一起陷入“不正常症候群”呢还是自己孤立一人呢? 难道我是在逼着自己做疯子吗?会逼自己做疯子的人一定是疯了,那么……

第四章 怪异的自我介绍

  相信东方御这个班主任是位不分年龄段的人都会喜欢的女性,主要是从她的语言中听出来的,要是其他老师的话,大多都是无聊地自我介绍后又无聊地推荐自己辅导的社团,最后又无聊地要求我们作为她的学生要如何如何的,反正就是坚持着把无聊贯彻得更无聊,而东方老师的话,她甚至连那个“创新教学”到底在哪里创新都没作任何解释便pass了。

  “那么,大家轮流介绍一下自己吧。” 她突然冒出这句话。因为应这样的发展很常见,再加上我早有心理准备,所以并不觉得惊讶,就我所猜想的,十有八九是她没有准备点像老师该说的话吧,这是极有可能的。

  先从依座号男女交叉排好的左手边一个接一个站起来,再报上自己的名字,毕业于哪个初中

,以及其他的事(例如兴趣或喜欢的食物等等)、有的人讲得含糊不清,有的表现得相当不错,有的只是讲些冷笑话让教室里的温度刹时降了好几度……

  还好我坐的位置比较后面,有点时间准备下见得人的台词,嗯,我该说点什么呢?难道要说“我是一个平凡的高中生,却因为老爸的逼迫下无奈的进入这所传说中的学校,又分配进传说中的班级(当年的杨威立元帅便是一年二班的),遇到了传说中的美少女同学碰上了传说中的GTO老师”。

  啊,哎哎,这么说肯定冷场的啊……

  不过,好象所有人的自我介绍都大致相同的样子――名字、兴趣、目标或交友方向,会这么简单还有点让我想不到,因为我本以为会有眼镜男起立大喊我是萝莉控,最喜欢女仆装,又或是军事爱好者一拍桌子大喊我要成为杨威立那样的无敌元帅,去征服世界,再或是智商200+的天才冷冷说我来自宇宙间距地球3200亿光年的的U2星系外星人,到地球来的任务是观察人类的进化……

  该庆幸吗?看到小羽也是按部就班的有样说样,我也不能搞特殊吧?

  后来,渐渐接近我的座号了,真是紧张的时刻啊!!大家应该了解我的感受吧?将脑中构思的最低限度台词流利地讲完后,被一股终于结束了的解放感包围的我重新坐回位子上。

  紧接着,身后的那个女生了站起来。

  她会说些什么呢?顾着想自己的,刚刚都把身后这个极特殊存在的存在给放一边了,说真的,还挺期待她说点什么一鸣惊人的话呢,大概是感兴趣,只是感兴趣,别误会,我应该还没那么快就被传染了才对。

  相信我一生都不会忘记这件事,她说出了接下来这番引起莫大骚动的话。“我毕业于卧龙市黄浦中学,名字是夏灵梦。”直到目前为止还很正常。因为转头看她实在太麻烦了,所以,我干脆看向正前方,听着她用清亮的嗓音自我介绍。

  “只要有趣的事我都感兴趣,只要有趣的人我都喜欢,如果你们之中谁要跟我告白的话就请确信自己有过被外星人绑架的经历或是能够自由使用超能力之类有趣的事后再来找我,当然,无论你是正太、萝莉还是大叔、御姐,以上!”

  听完后,我实在忍不住转过头去想确信下到底她还是不是我刚在学校车库遇到的那个女生,结果自然是一

  这位叫做夏灵梦的同学以十足挑衅的眼神缓缓巡视室内一周,最后瞪了下嘴巴大张的我片刻后,便笑也不笑地坐了下来。

  刚刚那是噱头吗?相信所有人此刻脑海中都充满了问号,犹豫着该怎么反应才好吧?

  “这时该笑吗?”没有人知道。就结果而言,这既不是噱头,也没有任何笑点。

  沉默的妖精在教室里飞舞了近一分钟后,台上的东方老师终于第一个缓过了劲来,轻轻的摇头过后便微笑着指名了下一位同学,刚才一度僵硬的空气好不容易才恢复正常。

  乍看之下完全无害的乖巧女高中生突然说出那种略带自负又莫名其妙的话多少都会让人感到惊讶,虽然这一整天中我都在惊讶和感到不可思议间度过,莫名奇妙的多了一个妹妹,莫名奇妙的碰到了相识的老同学,莫名奇妙发现了一个类似GTO式的性感女老师,更莫名其妙的遇到这个叫做夏灵梦的高中生美少女。

  也许有人说,“命运”这种东西,便是相信者的幸福。对此我深以为然,就算这一切都是暴风雨前的宁静也无所谓,反正我内心深处总是那么不甘平凡,只是不要危及生命就好。

  恍惚间这一天便如流水般过去了,由于坐在我后面的夏灵梦同学自我介绍时所说的话太多于惊世骇俗我也不便再先去跟她搭讪,毕竟我可是个正常的不能再正常的高中生了,要是被误会成怪人可就不太好了。

  放学的时候我的手机终于接到了老妈从美国打来的电话,直到这个时候我才知道我的那个自称是我亲妹妹的女孩的由来。

  原来她是我老妈跟老爸去美国时所生下来的,今年她才11岁,也就是说我大了她整整5岁有余,更说明了我有个亲妹妹这个事实被隐藏了11年之久,实在是可恶之极!

  “怎么样?还有什么问题吗?有个妹妹的感觉是否很棒呢?我记得你以前可是经常吵闹着要个可爱的妹妹呢?”电话那头传来的是老妈充满奸笑的揶揄。

  “一个正常人被欺骗了11年之久,相信谁也不会感到高兴吧,话说回来要是以后分财产我可是会少分很多呢。”

  “真无情啊,原来我心爱的儿子是这么冷血的人,我这做母亲的,哎哎……”

  “好了……开玩笑的,说吧,为什么现在才告诉我这件事。”

  “这个啊,如果我说

之前是忙工作回国的时候忘了告诉你,这个理由应该可以接受吧?”

  我沉默了半响,“那为什么不让她在国内念书?”

  “因为美国的教育环境比起国内要好很多又方便我照料啊,况且我曾经要你转到这边来,你这小子可是一万个不愿意。”

  “那为什么现在又让她回来了?让她继续在那边读下去不是更好吗?”

  “这个嘛,怎么说呢,也许是祖宗保佑吧,你这个妹妹实在聪明,今年便拿到了美国麻省理工的数学博士学位,也就是说她已经毕业了,听说国内还有个哥哥便强烈要求我们把她送回国内与你见面啦。”

  “………………”听了这话我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这个莫名其妙的妹妹竟然还是个数学天才,要知道我的数学可是糟糕透顶啊。

  “那她回来总不能天天玩吧?我可没时间照顾她,况且蓝姨又莫名其妙的走了。”

  “放心好了,我们已经拜托人联系好学校了,虽然她拿到了博士学位却从来未上过小学,这次刚好让她去读小学五年级,也算是体验下学生生活。”

  “这样也行?根据国内的一些专家所分析的情况,我这个天才妹妹很可能会不适应小学生活吧,毕竟学历差太远了,我怕她会感到不适。”

  “没问题,没问题的。这些事就不用你担心了,你只用好好照顾好她就行了,另外你的户头上我已经让你老爸汇了300W过去,相信应该够你们用的了。”

  此时的我是应该高兴还是应该忧郁呢?300W?真是够奢侈的,虽然感慨有这么多金钱够我花费,可是遇上了这种甩手掌柜般的父母我委实高兴不起来。

  “你们什么时候回国?”

  “这个很难说,你要知道你老爸和我都有事要办,一时半会是回不去的,就算回去也待不长。”

  “那么就拜托了,一定要好好照顾妹妹喔,等我回国时一定会给你带礼物的,BYEBYE。”

  随着电话挂断时的忙音传来,我只好无奈的收拾好书包准备去超市买些食物回去做给妹妹吃以履行好我身为哥哥的使命。

  ――这就是我高中生涯的第一天,充满了各种各样的莫名其妙,当然也是我与她的相遇。真令人难以忘怀,我真的很想相信这一切都只是偶然。

  高中开学的第二天早晨,我一面分辨着适才的梦境与接踵而至的现实,一面幽幽醒转。

  光线自高处的长型窗户透入,让我的卧室开始显得有些明亮起来。

  总之,现在是太阳刚升起不久的时刻…约莫清晨六点左右吧?由生理时钟和日出来推断,应该是这个时间。这个推测的误差我想不会超过十五分,但即使超过一个小时,我也丝毫不会觉得困扰。

  「起床吧。」 这是我的第一个想法。

  我一边低喃,一边缓缓挺起身子。慢慢的我的脑中开始慢慢回想起昨天的事来,越想越觉得还真令人丧气。

  不…。。。或许也没啥好丧气的吧?

  我将思维频率从丧气模式切换至正常模式。

  我看了看手表,想知道现在的正确时问,但液晶画面没有任何反应,看来是睡觉的时候电池没电了。不,电池才刚换没多久,或许是其它原因造成的故障。这样的话 ,还是拜托钟表匠修理比较妥当。

  我转转刚睡醒的头,做做简单的柔软操,接着步出房门。

  目的地是我那个亲爱的妹妹的房间。

  没一会我便走到了房间每口,我先轻敲两下,接着将门拉开。

  房内是一个广大的空间 ,应该是纯白色地毯、纯白色壁纸与纯白色家具让空间显得更加宽敞吧,连我也晓得白色真有扩散光线的能力。

  我这个妹妹特别喜欢白色,所以自然选择了这个在我看来很不怎么样的房间。房间中央放置奢华的沙发与木制茶几,挑高的天花板上挂着枝型吊灯,床铺则是中世纪贵族电影里经常出现的那种附有顶盖的白色大床。

  在我看来这种腐败到极点的房间如果能睡得安稳才怪,不过我亲爱的老妈却十分喜欢,看来我这个妹妹继承了我妈的光荣传统……

  看上去还没发现我进来的妹妹此刻正在纯白床单上好梦甘甜。

  我望向墙壁上的华丽古董钟(为了符合风格,当初我老妈连时钟也贴心地选用白色系),一如先前推测是六点多。我一面思考要采取何种行动,一面在床边轻轻坐下,贪婪地享受着地毯的松软触感。(也这有着房间里的地毯值得我感觉良好了。)

  这时,妹妹突然翻了个身。接着微微睁开了眼皮。

阿林啊?”(可恶,明明昨天还是老老实实的叫我哥哥的,都怪老妈的那通电话,我这个妹妹也开始叫我阿林起来。)

  不知是否察觉到我的气息,妹妹似乎醒了。她拨开夏威夷金色的发丝,用迷蒙的眼神确认我的位置。

  “啊啊…嗯…阿林啊…那个…你是来叫人家起床的啊。。。这样的话就谢谢~~~~ ”

  “没有,其实我是来催你上床睡觉的…。。。怎幺了?难得你已经适应了时间差?莫非你刚睡没多久?”

  要是那样,我可真来得不是时候。

  唔…妹妹轻摇玉首。

  人家应该睡了三小时左右,昨天…发生了很多事呢。阿林,你再等人家五秒钟。唔…唔…唔…早!好一个朝气蓬勃的早晨哪!

  妹妹娇小的上半身猛然从床上翻起,双臂朝前伸展,手掌向外,对我甜甜地笑着。

  …唉呦,怎幺黑压压的?那就一点儿也不朝气蓬勃了嘛。真讨厌耶~~~早上起床的时候,还是希望太阳爬得高高的呀。

  “那是中午。”我不由的皱眉。

  “不过人家睡得很香呦。”

  妹妹基本无视了我的台词,继续打着哈欠。。。“人家应该是三点睡的吧?昨天玩的太晚了,所以干脆早早上床。不愉快的时候睡大觉最好嘛,睡眠就像天神赐给人类的唯一救赎。那个,阿林。”

  “你暂时别动喔。”

  我还来不及表示疑问,她就突然一把抱住我;或许该说依偎比较恰当,她将全身重量压在我身上。她小巧的头靠着我的右肩,两人身体紧密贴合,她纤细的手臂环绕着我的颈部。

  可是我并没有感到什幺重量。

  “那个,妹妹?”我有些茫然不知所措。

  “充~~电~~中~~” 这便是她的回答。

  看样子她似乎的确是正在充电。既然她这么说,那我也不能乱动了。我放弃抵抗让她贴着。话说回来,难道我是插座?

  仔细一瞧,她好象穿著大衣入睡,而且是男用黑大衣。

  娇小的她穿起来,L号大衣的下摆几乎快拖地了,但她似乎非常中意这件大衣。天才莫非都有一点怪?真令人吃惊。

  “唔…唔…唔…嗯…,谢谢。”她说完 ,终于移开了身体。

  “充电完毕,今天也好好努力呗。”

她嘿咻一声地下了床,金色秀发微微摇晃。她直接走向摆在对面墙壁窗户附近的三台计算机,那是她从美国带来的设备。

  三台都是直立式,左右两侧的计算机是一般尺寸,中央的计算机则大了一号,颜色当然还是白色,我实在搞不懂她为何如此喜欢白色这种容易弄脏的颜色。

  计算机架呈U字型配置,中央放着一张软绵绵的旋转椅,她就这样舒舒服服地坐在椅子上。那种摆法似乎是为了能够同时操作三台计算机 , 可是手臂怎么数都只有两只,要如何同时操作三个键盘,就不在我的理解范畴内了。

  从后面偷偷望去,三台计算机既不是ASCLL键盘,也不是JIS键盘,更不是OASYS,是很不可思议的排列法。话虽如此,我也懒得问她,对于终极天才般的她而言,自己做个键盘只不过是早餐前的休闲活动吧?

  顺道一提,她并不使用鼠标,她的理由是“那种东西太浪费时间。”可是,以我这种普通人的角度来看,没有鼠标的计算机看起来非常不稳定、不自然。不过呢,我倒也不讨厌不稳定的感觉。

  “帮人家绑头发。”

  “好吧。”我走到她的椅子附近,取下套在手腕上的橡皮筋,帮她在左右两边各绑一个辫子。

  “该去洗洗头啦,都油油的。”

  “人家不喜欢洗澡。因为啊,头发不是会弄湿吗?”

  “那不是废话吗?你看,头发都变成深黄色了。”

  “谁会去看自己的头?嘻嘻嘻,我倒是很好奇这样下去会变成什么颜色。阿林,谢~~”她说完,咬着下唇轻笑。

  天真无邪、毫无防备的微笑,看得让人不知所措。

  “唉,随便你吧。”

  我们交谈时,她的手也没有停过。简直就像机械,用正确、固定的节拍不断敲打键盘;彷佛在无意识之间,用既定方式完成既定工作。三台显示器飞快显示着不明所以的英文与数字,然后又消失不见。

  “才刚起床就在做什么啊?”

  “嗯,有一点事。就算说了,你也听不懂呦~~ ”

  “哦,是要三台计算机才能做的事情吗?”

  我刚说完,玖渚就摆出略微复杂的表情,“不是的,中间这台不是计算机,是工作站。”

  “工作站是什么?跟计算机不一样

  “唔咿!不一样呦。计算机跟工作站都是以个人使用为前提,这方面确实有点像。不过……工作站的位阶比较高呢。”

  “啊……总而言之,工作站就是计算机里的老大?”

  我用了完全外行、简单而愚蠢的说法。

  “唔~~~”她轻哼了一下。

  “所以……计算机就是计算机,工作站就是工作站呦。虽然都是通用计算器,还是想成完全不同的东西比较好。”

  “通用计算器是什幺?”

  “阿林!看来阿林真的什幺都不知道耶”她就像看见原始人般地含混说。

  “阿林…你难道不知道我们老爸是干什么的吗?怎么一点遗传细胞都没有?”

  “不知道,也许是跟你做一样的事。”

  她侧着头说完,旋即切换开关似的继续展开作业,显示器上的文字依旧像咒语般地飞逝。

  尽管希望她能够再多跟我解释一下工作站与计算机的区别,但我本身也不是那么有求知欲的人,既然她在忙也不好去再打扰她了。而且对于这个看样子除了计算机、数学、方程式以外就一无所知的小丫头,要解读她的话也挺不容易。于是我放弃追问,随便帮她揉揉肩膀,跟她借用洗脸台,在那里洗把脸顺便也换好衣服。

  “喂!妹妹,我去上学了,你等下也自己去学校吧。”

  她头也不回,只是轻飘飘地随便摆摆手,另一只手依然歌唱般地敲着键盘。

  我耸耸肩,离开了妹妹的房间。

第六章 灵梦的主观唯心

  在那个劲爆的自我介绍后过了一天,我永远都不会忘记,在今天的早自习开始前,我竟然蠢到去跟坐在我后排的夏灵梦讲话。

  仿佛被霉运之神缠身一般,很快很快的我便成了不折不扣的霉星!因为,灵梦只有沉默地坐在位子上时,才算得上是个美少女高中生。原本想说坐在她正前方,刚好可以来个近水楼台先得月,不过这样盘算的我实在太天真了,快来人教训一下突然鬼迷心窍的我吧!对话当然从那件事开始。

  “喂喂!”我若无其事地转过头来,脸上挂着一抹轻松的笑容:“你在一开始自我介绍时说的那些,是认真的吗?”双手交叉在胸前,嘴巴紧抿着的夏灵梦同学维持着同样的姿势,然后直视着我的眼睛。

么叫做自我介绍说的那些?”

  “就是告白啊,外星人绑架啊之类。”

  “你有被外星人绑架过吗?”她一脸正经的模样。

  “......没有。”

  “既然没有,那还问那么多干吗。”

  “只是随便问问罢了。”

  “哼,既然是随便问问的我就没必要回答了,那只会浪费我的时间和表情。”她的视线冷到让我不禁脱口说出“对不起”。

  然后,夏灵梦便不屑理我似的别开视线,开始瞪着黑板附近看。原本想回嘴的我,却怎么样也想不出什么适当的字眼,幸好东方御老师在此时走进教室拯救了我。

  在我有如丧家之犬般地转回头后,发现班上有几个人正兴趣浓厚地望着我,让我相当不爽。

  和他们视线相对后,看到他们一副要笑不笑的表情,还同情似的朝我点点头。当时我觉得超不爽的,不过后来才明白那些人全部都是黄浦中学毕业的。

  上午的时光在无聊的语文、数学课过去之后便迎来了更无聊的政治课……

  “请坐在最后一排靠窗户的那位女同学站起来说明一下唯物主义为什么比唯心主义要好!”政治老师是那种很像是老学究式的传统式老师,可能是相当不满坐在我后面的灵梦旁若无人的看国外小说吧……

  “唯物主义为什么比唯心主义要好?对不起老师,我倒不认为唯物主义比唯心主义有什么好的。”灵梦一站起来便语出惊人。

  “你……你……好好好,你知道什么叫做唯物主义吗?你能给我解释下吗?”或许是压根就没想到灵梦会有这样的回答,老师无奈的抛出另一个问题。

  “唯物主义的根本观点是,承认世界的本质是物质,世界上现有物质后有意识,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物质的反映。另外唯物主义通常总是反映先进阶级或集团的利益呢。”灵梦嘲笑似的回答了。

  “那你就给我说说唯心主义吧,我教了这么多年书还你是第一个说唯心主义好的,哼,非常的特别。”政治老师显然吃了一惊,但为了面子又继续抛出另一个问题,此刻他估计是没想到怎么上课看外国小说的学生会以这种方式来回避他的问题吧。

  “在很久很久以前,看过一部小说,小说的名字,情节,人物,事件我全不记得了,但是里面描写的一个画面却让我记忆深刻 主人翁(我只能

这么称呼了把)站在街头看着街上的周围的一切漫漫解体成一个个的字符蒸发了,如果一个人大脑中的反映出来的东西就是客观的实在,我们又怎么能肯定我们所反映出来的东西是真实的是客观的呢?我记得现在高中的教科书上云:站在不同的位置,看到的东西是不一样的,这个我认为是很有道理的,马是白的,但是你带上个红色的镜片看到的马是红的,你可以带上然后摘下,你是不是可以认为一个马本来是白的怎么一下就变成了红的呢,区别就是在于位置问题,你站在红镜片的后面所以他变成了红色,但是谁有能肯定你看到他是白色的同时你没有站在什么东西后面,而看到的是它最初的本质呢?”

  “如果镜片是在我们与生具来,一代代人的遗传里面,那么还有人说马是白的吗?那是不是马就是红的了呢?起码可以说明一个问题,很多时候我们说:这是事物的本性,倒不如说:这是我们用自认为正确的观察方式观察到的现象,我们理所当然地认为说马是白色的那些人的观察方式是正确的,但是我说这个话的时候心里要保持非常好的清醒,什么叫做白,白也不过就是用人类正常的肉眼,在普通光线下看来,马呈现出白色, 再技术化一点,人眼只能感受可见光 波长在400-760纳米左右,这些频段的光混合在一起才形成我们印象中的白色,所以我们论断的前提就是 在400-760纳米的光谱区感受的马,它是白色的,这只是人的视觉标准,动物的标准我们感觉不到,对于我们也是无意义的。”

  “所以能被我们反映的东西才有客观存在的意义,不能被我们人脑反映的东西是没意义的,比如说16世纪的时候飞机不能被人脑反映,因为他没有,一旦见过或者推倒出的物体和结论,都能算被人脑所反映,那是不是说不能反映的物体对我们是无意义的, 就象对于16世纪的人来说不能反映的飞机一样?比如说19世纪我们不能反映的多宇宙理论和平行宇宙理论?在人不能反映的情况下别的宇宙对于我们来说是无意义的 对吗?对于我们个人来说这个世界在我们的大脑中是否就是真实的反映,还是由于我们的立场不同而被不同程度的扭曲?人和动物的视觉,听觉,触觉器官的构造是不一样的,比如说蝙蝠听得到的声音我们听不到,那是不是可以说在人类科学还没起步的时候,那时候这

声音就不存在呢,也许有点勉强,但是答案是是的。”

  “就象我们不会理会狗看到的世界是黑白的一样,狗也不会理会这个世界是彩色的,彩色的世界对于他们是不存在的,相对的黑白的世界对于我们也是不存在的,就象那站在街头的主人翁无法正确的反映这个世界一样?是他虚构的整个世界还是世界虚构了他?站在不同的角度我们是否真的能判断是庄周做梦变成了蝴蝶还是蝴蝶做梦边成的庄周?”

  (注:《庄子?;齐物论》中庄生梦蝶的故事。“庄生梦蝶”的故事是这样的:庄周有一次做梦,梦见自己变成了一只蝴蝶,悠闲自在地飞来飞去,很是得意。突然之间醒来,发现自己原来是庄周。不过,人生本来都是梦,梦与梦之间流变无终,所以弄不清楚到底是庄周梦见自己变成了蝴蝶,还是蝴蝶梦见自己变成了庄周。“庄生梦蝶”是个美妙的意境。现代科学的发展还没有给梦境一个完美的解释,哲学上的概括也就很难令人满意。两千多年前,庄周就用这个故事提出了人类的一种困境。)

  “当一个人死去后他和这个世界再无任何的关系,这个世界还是客观存在的吗?谁知道呢?但是对于哪个死人,世界对于他再不能产生任何的反映(也许把,唯物主义是哪么说的) ,那么这个世界还存在吗?也许你说,对于在这个世界上其他没死去的人来说是的,但谁有知道在那人死后这个世界是否存在?而非他虚构的呢?”

  “若干人同时做一个梦,一个人醒了,梦里的人继续做梦,梦里的其他人以为他死了 在另一个时空睁开眼睛的他说,他做了个梦但是记不清了,直到他再次死去,再另一个时空再次醒来,周而复始,在梦与梦中,反复流转,所以我们不知道什么是真实的?”

  “能被人脑所反映的客观实际,不被意识所左右,不依赖于人的意识存在,这三个要点不是和科学相矛盾的吗?由于人脑的三惟空间属性我们甚至不能正确的反映时间,又如何面对无限维数的宇宙?能被人脑反映。。。昆虫和动物的反映呢?就不算数了吗?这是不是也算唯心了呢 ?在科学理论上人类的生存是无任何意义的,人生百年,砸在历史的长河中花都不见一个,上万年的沧海桑田,人的生命如此的短暂渺小,在宇宙中一个连4维空间都无法反映的生物,有如何意义?对于高维

宇宙来说,我们只是一条线(由于人脑无法正确反映所以降低维度),弹指数亿年,对于不知道尽头的宇宙来说不算什么,但对于我们呢?”

  “我想有一个比喻是相当精彩的,把你的手臂象两边平举,尽量伸展,这代表这地球的年龄,从左手指尖到右手手腕,这段时间里地球上是没有生命的,所有的生命都在这右手这一只手上,人类呢?你用把指甲刀就能一下的挫掉人类的整个历史,在地球上我们都如此的渺小,何况宇宙? 何况更高纬度的空间?我们如何发展都不可能对宇宙的发展产生任何影响(别和我说蝴蝶效应,那是你还不明白人有多渺小) ,那人所反映出来的东西还是有意义的吗?你一定说有,是的,为什么?因为他对于哪个人和整个人类来说是有意义的,就象一个人为了革命奋斗的终生,有人说他是傻瓜,但是对于他自己呢?为什么一个东西一下有意义一下有没有意义了呢?答案就是我们站在不同的角度看问题。”

  “同样价值在于什么呢?在于人心。这个世界呢?这个世界对于我们来说是不是反映在我们个人的心中,所以呈现出各种各样的反映?就凭这个我们大脑所错误反映的,也可以说是我们大脑虚构出来的世界?(被大脑所改造或者由于人的客观局限无法反映的世界),客观存在的是我们还是这个世界呢?后现代主义者们所作的第一件事情就是颠覆reality,他们认为世界上根本就没有reality,有的只是形形色色的人们用自己不同的视角看到的虚拟现实,现实不存在,因为存在是由视角决定的。量子物理同后现代理论告诉我一个事实:真实的世界不存在,存在的只是我们可观察到的世界。”

  顿了顿,灵梦像是想起了什么,“换句话说吧这个世界是虚构的,我们活在彼此的心中,我承认我的思想很肤浅,但是语言无法表达思想何况文字呢?只是让我不满的是唯心主义根本没课本上讲的那么肤浅罢了。”

  听完灵梦的一番话教室里顿时鸦雀无声……

  沉默了半响的课堂终于响起了政治老师不满的声音:“那你的身体、大脑都是物质,如果没有身体和大脑,你还能思考吗?你还能有思想吗?”

  “我本以为你还有点学问的,所以才跟你说这么多,看来我真是太看高你了,浪费了我这么多口水,我说了半天你还没听明白吗

?你怎么知道你的身体是客观存在的呢?甚至你怎么知道你是人呢?这不过都是你大脑的反映,好吧,那你原来你是什么东西?”灵梦显然有些不耐烦了。

  “你……你……你,哼!”

  老师伸手指了灵梦半天,似乎再也想不到什么辩驳的话语,最后着实气不过便只好拂袖摔门而去,但还是留下一个令人兴奋的声音:

  虽然学生气走老师这种事并不是“下课!”

很难,但是一个高中生要抛出这种高深理论的确是有些让人匪夷所思了,莫非这家伙也是个天才?

  “喂喂!”我故意煞有介事地转过头来,脸上挂着一脸的严肃:“你这家伙,顶撞老师这样做后果可是很严重的喔?”

  此刻正继续看小说的灵梦只是轻皱了一下眉头,“谁要跟那种白痴老师说话啊,如果他不故意找茬,我才懒的跟他说话,浪费我的时间,真是烦死了。”

  “即使你这样说,但要是东方老师知道了的话,我看你很有可能被拉去训话都喔,话说回来,你到底看什么小说呢?有这么好看吗?”我偏着头探去,极力想看看能吸引这个古怪家伙的书到底是什么样的神作。

  “洛丽塔,我生命之光,我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

  洛――丽――塔:舌尖向上,分三步,从上颚往下轻轻落在牙齿上。

  在早晨,她就是洛,普普通通的洛,穿一只袜子,身高四尺十寸。

  穿上宽松裤时,她是洛拉。

  在学校里她是多丽。

  正式签名时她是多洛雷斯。

  可在我的怀里,她永远是洛丽塔。

  在她之前还有过别人吗?有的,确实有的。事实上,可能从来也没有什么洛丽塔,要不是我在一个夏天曾爱上了一个女童。在海边一片王子的领地。在什么时候?就是那一年,洛丽塔还有多少年才降临世间,我的岁数就有多少。你放心,杀人犯总能写出一手妙文。

  陪审团的女士们、先生们,第一件证物正是被六翼天使,那个误传的、简单的、羽翼高贵的六翼天使所嫉妒的。且看这段纠缠不清的痛苦心史吧。”

  冷汗从我的额头开始一滴滴的落下,真没想到这家伙竟然看著名美籍俄裔小说家弗拉基米

尔?;纳波科夫的成名作《Lolita》……据说这可是原来世界十大禁书之一啊……

  “怎么样莫非你也是萝莉控?”灵梦看到我的眼睛直往上面扫,表情忽闪不定于是满脸微笑的朝我望着。

  “呃……”被她这么一说我倒是一时间不知如何开口才好。

  说是吧,万一这家伙四处宣传我一个搞不好很可能被传为有恋童情节的变态,要说不是吧,这违反诚实原则,更有可能会被她越描越黑。

  基于这样的想法,我索性沉默不答。

  “嘿嘿,不说话就是默认咯,啊哈,世界真是美好,竟然让我在现今的中国找到一名萝莉控,真是可惜可贺啊,想我堂堂中华上下五千年的辉煌历史,不知涌现了多少伟大的萝莉控,恩,实在是……”

  “呃……你还好吧?中国什么时候涌现了‘伟大的萝莉控’了?”看着灵梦越说越离谱我实在忍不住打扰她。

  “当然,你白痴啊!譬如一骑当千的狂战士张飞,譬如雄兵百万谈笑破的周郎,譬如中国的历代皇帝,哪个不是萝莉控啊?你难道不知道苏轼还曾写过一位怪叔叔的萝莉控情节?‘十八新娘八十郎,苍苍白发对红妆。鸳鸯被里成双夜,一树梨花压海棠。’――由此可见中国自古不缺萝莉控啊,我坚持中国可是萝莉控的起源地。”

  “…………”此刻的我只能用目瞪口呆来形容了。

  “恩,那我建议你去向联合国申请中国是萝莉控的起源地吧,没准还能历史留名。”实在想不到什么词的我只好抛出这个只有白痴才会去做的事……

  “这还用你说啊,我初中时候曾过几封了,可是那帮大叔一点回应都没有,哎。”说着还摆出一副失落的表情。

  恐怕白痴才会回应她吧,接到信的联合国成员八成把她的信当成恶搞了,当然这话我自然不可能说出口的啦。

  过了好一会灵梦突然一越而起,“阿林!我想到了。”

  “想到什么了啊?”

  “既然他们不承认,我们就自己建一个就好咯,等我们的成员扩散到全世界的时候,联合国的那些大叔也不地不承认吧。”

  “恩?就叫做为了寻找世界上的萝莉与不可思议事件的夏灵梦的团吧,简称UFO团。”

  “……………………”

  “这个组织要干什么

啊?为什么要叫团啊?应该是同好会比较好吧?”

  “就是因为我也不知道要干什么所以我感觉很好就叫团了,好啦,别在意这些了,赶快帮我写申请吧,我去找社团教室。”

  “喂喂,学校规定申请这类组织起码得五个人啊,就算我帮你,但你又去哪里找另外三个啊?况且学生会也不可能通过这种莫名其妙的团体吧?”

  “学生会算老几啊,那种小角色完全不用在意的嘛,你给我听好咯!今天放学前,给我写好一份完整的申请书,当然字数不限。而我现在会去找社团教室,没问题了吧?”

  有问题!只不过要是我这样回答,铁定当场就会被看起来有些疯狂的灵梦杀掉。

  就在我犹豫该怎么回答时,灵梦已经闪身出了教室,而坐在我前排的宿小羽此刻却突然回过头来对我暧昧的笑了笑,那眼神好象我占了天大的便宜一样,唉,此刻的我又怎么有心情去理会他的那种疯狂想法呢。

  我在万般无奈之下只好孤零零地开始从课本里撕出一张纸写那万恶的申请,虽然……我什么都还没答应耶……

  随着放学的钟声响起,灵梦如约出现在教学楼之下,发现我后几乎想是要绑架我似的,迅速地拉起我飞奔起来。我可是费了好大的功夫,才让书包不至于被遗弃在某个角落。

  “要去哪里啊?” 可以想象我的心情之紧张。

  “你白痴啊,当然是社团教室咯。”

  气势惊人!几乎要以超光速飞奔的灵梦想也不想便随口回答着,拜托,你起码先放开我的手啊!

  没一会我们便穿过一片教学楼,来到了学校最内层的一栋大楼内,通过走廊来到一楼,然后又走进另一栋相连接的大楼,再爬上楼梯,接着走在昏暗阴森的走廊上。

  看着周围的气氛有些诡异我不由的冷汗直冒,正当我要怀疑是不是灵梦被邪恶的外星人控制了要把我弄去做实验时,她突然停下了脚步。当然,紧张到极点的我也跟着停了下来。

  写着这几个字的门牌,歪斜地帖在门上。

  灵梦门也没敲就拉开了门,毫不客气地走了进去。当然,我也跟着她走了进去。

  教室里竟意外地宽敞,或许是里头只摆了张长形的桌子、一把钢管椅、一架古董似的刚请和檀香木制

的书架的关系。天花板跟墙壁上的两三道龟裂裂痕,让人清楚地体会到这栋建筑物有多老旧。

  就好像附属品似的,一名少女独自坐在钢管椅上,而她的双手正放在那老古董似的钢琴上似乎正准备演奏着什么曲幕。

  “以后这里就是我们的社团教室了。”

  灵梦张开双手郑重地介绍着。她的脸蛋因那神采奕奕的笑容而亮了起来,要是在教室里也能常看到这样的表情就好了。尽管我心里这么想,却没敢说出口。

  趁着这个时候我开始无聊的打量起对面的少女来,这时我才大吃一惊的发现她穿的竟然是中世纪欧洲的带有浓重歌特风式的服装,黑白两色,及膝的蕾丝裙子和大量的花边烘托出古典高贵的味道,此刻少女苍白的双手缓缓的开始弹奏起来,她那娴熟的手法瞬间给了我不一样的感觉,也是我第一次感觉到有人能把莫扎特的《安魂曲》弹出如此有神韵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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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一声低喝,我一剑刺入了火系魔兽“九尾火蝎”的大脑袋中,“魔斗气”顺着亚夜剑狂涌而入,“九尾火蝎”顿时炸成了粉碎。

  同乌兰娜莎她们分手在圣魔大陆上孤身一个人流浪已有半年了,我几乎踏遍了圣魔大陆所有传说中的危险禁忌之地,到处寻找强敌与魔兽磨练自己。

  因为我曾发誓要杀死烈焰,所以我磨练自己的主要目标就是火系法师和火系魔兽。

  在这半年里,我几乎挑遍了大陆上所有擅长火系魔法的法师,开始时尚有输有赢,如今随着“魔斗气”的精进与经验的增加,我已两个多月未尝一败了,看来应去寻找更强的敌人才行。

  我来到小溪旁清洗着脸上和衣服上的血迹,望着水中的倒影我不由摇头苦笑。

  如今的我同半年前根本就判若两人,身躯上布满了在搏斗中留下的伤痕,连脸上都有一条由左眉到嘴角的长长疤痕,使我那原本就不甚英俊的面庞更增加了几分狰狞可怖,这是同烈火雄狮搏斗时留下的纪念。

  在我心中不时浮现出乌兰娜莎同我告别时那悲伤的神情和她向我表白时的羞涩情怀,如今的我恐怕再也没有资格去找她了。

  听说在她们护送菲欧娅公主回蕾因公国后,雷斯和乌兰娜莎都参加了蕾因公国的军队,现在两人都已是位高权重的万骑长了,而莹则成了巴布尼卡王国的大贤者林卡的学生,随他学习召唤魔法。

  将血迹清洗干净,我整理了一下早已破碎不堪的衣服(当初的剑士铠甲早不知碎到哪里了),决定动身前往位于圣魔大陆极南之处的传说中的“龙谷”,据说那里是最强的生物――龙的居住地,也是我最佳的练习场,龙的“龙炎”足可比拟火精灵的火系魔法,若我能闯过“龙谷”那为弗雷德大叔报仇的日子也就到了。

  我刚想离开这里,一阵马蹄声突然传入我耳中,我循声望去只见一队全副武装,铠甲闪亮的骑士正策马狂奔而来,内中尚有数名身着魔法袍的魔法师。

  我发现他们身上的纹章正是莱因哈特王国的标志,心中顿时生出一股厌恶之情(莱因哈特王国是火精灵的盟友),不想同他们有什么牵扯,扛着亚夜剑大步向外走去。

  我不想找麻烦,可麻烦却偏偏来找我,骑士队中突然分出一骑向我奔来当在了我身前。

  我心中十分不爽,双目紧盯着骑士那双露在头盔外的眼睛,这位

骑士顿时身子一颤从马上直坠而下。

  这是我在这半年来自创的技能之一,名为“精神刺”,同心灵魔法相类似但完全是精神力量和“魔斗气”的应用,并不是魔法。

  为了唤醒“另一个我”,我在这半年中刻意进行了精神力量的修炼,虽没有什么效果却惊异的发现我原本就有着强的令人难以置信的精神力量,大概是“另一个我”刻苦修炼而成的,我逐渐掌握了这种精神力量的使用方法,“精神刺”正是其一。

  我冷哼了一声,不再理会那正在地上轻颤着的骑士,刚要继续向前走那群骑士已“呼啦”一声将我围了起来,手中的骑士枪直指向我。

  我早已不是半年前那个只会几手三脚猫功夫的无名了,在这半年中我不知多少次从数不清的魔兽群中冲杀而出,哪里会在乎这些空具外表却连一点杀气都没有的菜鸟骑士。

  一名看起来年纪已是不轻的魔法师策马行了过来,见到我之后他的双目中异彩一闪,道:“这位朋友,我看你很眼熟啊,咱们是否见过面?老夫利多克,是莱因哈特王国的宫廷魔法师。”

  我心中一动,这利多克正是圣魔大陆七大魔法师之一,而且最擅长的就是火系魔法,我早就想前去挑战他,只是顾忌于他的身份不论打胜还是打输都会麻烦不断,只好作罢,想不到今天竟会在这种情形下见面,至于他说看我似曾相识……,或许他见过“另一个我”吧,不过如今我形貌大变,“另一个我”的事我此时还是不参与为好,一切等我和“他”融合之后再说。

  我冷笑道:“原来阁下就是圣魔大陆七大魔法师之一的利多克大法师,真是失敬了。

  在这个世界上相似的人有很多,大法师你一定是认错人了,在下只是一个流浪者,哪里会和身份崇高的您认识?”

  我的外貌委实改变太大,利多克又看了我几眼,道:“或许真是我记错了,以阁下的气势来看绝非是一名普通的流浪者,为何要向我的人出手?”

  我看了一眼那正从地上爬起的倒霉骑士,道:“是你们先惹我的,那就不能怪我会做出什么反应。”

  莱因哈特王国的骑士一向骄横惯了(莱因哈特是四大人类王国中军事实力最强的,骑士团中拥有十几万正规骑士,在圣魔大陆上一向就是横行无阻,但在近年间的几场大战中损失了不少),自然受不了我的话,立有几个人挺枪向我刺来

  我不屑的冷哼了一声,伸手抓住一柄刺来得骑士长枪,用力一甩将那位骑士从马上直轮了起来,狠狠的砸到了另几名向我出手的骑士身上,他们顿时摔成了一团。

  随后,我的目光转向高居在马上的利多克,发出一股森寒的杀气罩向了他。

  如此强大有若实物的杀气尚是利多克首次遇到,他心中大惊本能的扬起了右手,一个赤红的火球顿时出现在了他的手中。

  这当然是我刻意造成的,难得遇到了利多克这种级数的好对手,我自然不会让机会白白错过,故意发出杀气让他主动向我出手。

  我散发出的杀气越来越浓重,周围的战马都狂嘶着不听骑士的驾御四散乱奔,利多克的坐骑也不例外,他忙从马上漂浮起来手中的火球直掷向了我。

  我那超卓的精神力量立即侵入了向我射来的火球中对其进行分析,发现这个火球虽然极小但内中蕴涵的火元素却是庞大之极,是一个高度压缩了的火焰球,其威力之强足可比拟半年前的烈焰了。

  分析只是刹那间的事,我心中大为兴奋,拔出亚夜剑以一种极为古拙朴实的姿势向着火球刺了出去。

  这看起来毫不起眼的一剑是我这半年来的心血经验所凝,是我专门为了克制火系魔法而自创的一招剑法,名为“破火一剑”,以“魔斗气”注入剑中使亚夜剑具有魔法波动,然后将其嵌入火系魔法那特有的火元素组成之中,在刹那间与之中和。分解。

  当时我并不知道我这“破火一剑”彻底改变了圣魔大陆上的力量对比,使战士和剑士们真正拥有了可以同魔法师的魔法相抗衡的能力,甚至因而改变了许多人的命运。

  而此时的我正以利多克为实验目标刺出了这“破火一剑”。

  蕴涵着“魔斗气”的亚夜剑刺入了射来的火球中,赤芒一闪火球猛然爆散,消失在了空气中。

  “破火一剑”终于成功了,我忍不住仰天长啸了起来,尽情的抒发着满腔的狂喜。

  利多克此时却是惊骇至极,那种高度压缩的小火球可是他自创的绝招,名为“极凝神火”,不仅可以使初级魔法发挥出中级魔法的威力而且还会令对手大意轻敌,认为如此小火球不值一提而吃大亏,他正在为无意中竟使出了这么厉害的魔法而暗自后悔,想不到竟如此轻易的就被我一剑破解了。

的骑士们好不容易控制住了战马,策马以骑士的拿手技能――“突刺”挺着长枪向我直刺而来。

  所谓“突刺”既是借助战马的狂奔突进之力挺动骑士枪进行直线型攻击,样子虽然有点呆板缺少变化,但其威力却是无与伦比的,尤其是当成千上万的骑士们结成阵势同时使用“突刺”发起集团冲锋,那种气势与破坏力根本就是无坚不摧的。

  此时向我展开“突刺”的共有六七名骑士,锋锐的骑士枪直指向了我。

  我尚沉浸在“破火一剑”成功的喜悦中,心情万分兴奋,眼见骑士们向我冲来我横剑于胸猛然发出一声大喝,顿时产生了一种犹如千军万马征战杀伐一般的惨烈气势迎向骑士们。

  这正是“战诀”中的一式“立马横枪”,纯以气势克敌,此时再加上我那独特的“精神刺”的威力,狂奔而来的战马顿时人立而起,马上的骑士们摔了一地,狼狈至极。

  利多克高声叫道:“住手,大家都住手,有话好好说。”

  我收剑归鞘,冷冷的看着他,看他想说什么。

  这时,一名骑士从山谷深处我方才走出的地方策马奔来,在利多克身边跃下,小声向他说了几句。

  利多克神情一动,向我道:“阁下,里边的那只‘九尾火蝎’可是你杀掉的?”

  我点了点头,从怀中取出了一枚鹅卵大小的赤红色珠子,道:“这是‘火蝎珠’,从‘九尾火蝎’身上找到的,我想能卖个好价钱。”

  “火蝎珠”是“九尾火蝎”周身火气所凝结而成,只有寿命在千年以上的火蝎才有孕育成珠的能力,自然是珍贵无比,此珠可以使火系魔法师在释放魔法时威力倍增且缩短咏唱咒文准备魔法的时间,我想它大概就是利多克率人来这里的原因。

  果然,利多克一脸惊喜的紧盯着我手中的“火蝎珠”,道:“果然是千年‘九尾火蝎’的‘火蝎珠’,我此行正是为它而来,阁下开个价钱吧。”

  我将珠子在手中随意的抛了抛,道:“一千个金币。”

  一千个金币可不是个小数目,足可以买上十几匹马和奴隶作一个奴隶主了,但利多克却一口答应了下来,道:“好,就这么定了,一千个金币。你随我到莱因哈特王国去,我全数付给你,现在我身上没有带钱。”

  “火蝎珠”可是无价之宝,别说是一千个金币,就算是一万个金币利多克也会一口答应,不过我并不

是为了赚钱,只是想去购买象样的装备与药品为“龙谷”之行做好准备。

  我扬手将“火蝎珠”掷给他,道:“成交。”

  利多克接过珠子欣喜万分的把玩了一阵,然后从怀中取出一根红色的小魔杖,将“火蝎珠”镶在了杖头上,随即他轻声咏唱起了咒文,熊熊火光顿时出现在了他身躯的周围。

  因为这半年来我接触了极多的火系魔法师,所以听出了利多克所咏唱的正是火系高级魔法“太阳火”的咒文。

  在火系魔法中,“太阳火”是仅次于终极禁咒“火焰神之怒”的几种强劲魔法之一,咒文极长所需火元素也是庞大至极,可如今利多克竟在短短的片刻就将其完成,看来这“火蝎珠”的功效还真灵验。

  一个如同缩小了的九天艳阳一般的超高温火球出现在了法杖的杖头处,利多克将法杖向远处的山头一指,超高温火球暴射而出,山头顿时炸了开来,碎石满天。

  好厉害的威力,“太阳火”还真有点意思,我一定要找机会试一下我的“破火一剑”

  那群骑士们一起欢呼了起来,还有人高声道:“法师如今有了这‘火蝎珠’相助一定能打败冰雪王国的水系魔法师部队和水精灵。”

  唔,要对付擅长水系魔法的冰雪王国的魔法师和水精灵,利多克的确是需要这“火蝎珠”的帮助,不过我把珠子给他是否正确?冰雪王国同蕾因公国可是盟国,利多克极有可能会伤害到乌兰娜莎……

  心中念头如电光一闪,我暗自决定在利多克身边多待几天,争取在不知不觉间在“火蝎珠”上做些手脚,实在不行的话那也只好对利多克下手了,我可是冷血无情的佣兵,杀掉他对我来说算不了什么。

  于是,骑士们分了一匹马给我,大家一起奔向了莱因哈特王国。

  一路上利多克在明里暗里数次向我打听我的过去,我知道他对我颇有爱材之心,有心要将我招纳到莱因哈特军中,也就顺水推舟半真半假的为自己编了一份“简历”,将自己说成了自幼就生长于战场的佣兵,近半年来的经历则没有瞎编。

  利多克霍然一惊,道:“原来你就是近半年来令圣魔大陆上的火系魔法师闻风丧胆的‘剑魔’,真是久仰大名了。不知小兄弟你为什么要专找火系魔法师的麻烦?”

  我轻松地道:“也没有什么特殊的原因,只是在我小的时候曾被

一名火系魔法师欺负过,所以一见到他们就手痒忍不住拿来练剑。”

  利多克恍然大悟,暗自咒骂着在我小的时候“欺负我的魔法师”,为天下的火系魔法师惹来了这么个魔星,连他都差一点跟着倒霉。

  当我们在途中休息的时候,利多克又凑到了我身边,道:“无名,以后你打算怎么过?就这么一直流浪下去吗?那就太可惜了,以你这精绝的剑术若能参加莱因哈特王国的军队,别的我不敢说,至少你也能成为一名‘万骑长’,荣耀一生。”

  我早就料到他会对我进行招揽,说实在的,利多克不论在哪一方面都深具长者之风,一心为莱因哈特王国着想对我也是真心的欣赏,可惜我们命中注定只能做敌人。

  我佯装索了一阵,道:“法师,能不能让我多想想?我这个人自由惯了,恐怕适应不了军队的生活。”

  利多克见我并没有回绝,高兴地道:“好,你好好想想。至于军队的问题你不必过于担心,在莱因哈特是强者为尊,只要你拥有强大的力量,你做任何事都不会有人说什么的。”

  看着他那发自真心的笑容,我心中不由暗自内疚利用了他,但这一切都是注定了的,任何人也无法改变。

  利多克所说的莱因哈特强者为尊的传统果然不假,在我轻易的就将骑士们痛扁之后他们对我佩服的要死,称我为“无名先生”,就好象我才是他们真正的首领一般。

  经过十几天的策马奔驰我们终于到了莱因哈特王国境内,沿途满是战火的余痕和村庄的废墟,处处都在提醒着我战争的残酷。

  如今莱因哈特王国正与冰雪王国两军对垒,征战不休。

  冰雪王国的人口与军队数量虽远远不及莱因哈特,但它却拥有圣魔大陆上最强的魔法师军团,大范围的水系攻击魔法正是骑士的最大克星,因而莱因哈特并没有占到便宜。

  刚一进入边境重镇法塔赫,一队衣甲鲜明的骑士就迎了上来,习惯了征战杀伐的我从他们身上感受到了一种只有经过无数的血火磨练的战士才拥有的气势,绝非我身边的这群菜鸟骑士可比。

  为首的骑士在马上向利多克行了个军礼,道:“末将‘凤之军’百骑长塔雷奉歌妮军团长之令前来欢迎大法师。”

  利多克笑道:“歌妮这妮子还真是有心,恩,自从她领兵出征这一年来我还真没见过她,去坐坐也好,看看咱们莱因哈特引

以为傲的‘骑士之花’是否变的更美丽了。”

  歌妮?好熟悉的名字。

  我脑中灵光一闪,想起了这正是同乌兰娜莎。莹并列圣魔大陆十大美女之一的莱因哈特王国的宰相之女,名扬大陆的“骑士之花”,据说她在半年前被骑士公会授予了骑士的最高等级――圣骑士的称号,成为大陆上有史以来最年轻的也是唯一的女性圣骑士。

  目前她是莱因哈特“龙。虎。狮。凤”四大骑士团之一的“凤之军”的军团长,元帅军衔,统兵与冰雪王国征战杀伐,委实厉害的很。

  在塔雷百骑长的带领下,我们来到了坐落于法塔赫城中心处的元帅府,它原本是法塔赫的总督府,如今已被歌妮*雪兰特元帅征用了。

  我们在府前下马,卫兵们的目光大多数都集中到了我身上,没办法,谁叫我偏偏站在这一群铠甲鲜亮的骑士们中间,格外显眼。

  突然,我感觉到一股极强的精神力量正以极快的速度从府中掠出,其强度足以令我产生战意,当然,并不是说及的上我,而是我还从未遇到过如此远胜常人的精神力量,所以大感兴趣。

  一个美好至极的倩影从元帅府中射出,停在了利多克的面前。

  这是我的第一印象,来者是一名二十余岁的绝色美女,在惊人的美丽之中又蕴涵着慑人的智慧之光与飒爽英气,美的令人目眩。

  她大概就是“骑士之花”歌妮*雪兰特了,果然是一位不比乌兰娜莎和莹逊色半分的美女。

  歌妮同利多克打了个招呼,美目扫视了一下他随行的骑士,突然凝停在了我的身上同时暴闪出了奇异的神采,美丽的粉脸上也现出惊喜交集的神情。

  我心中一奇,她或许是见到我那衣衫狼狈的打扮,或许感应到我那深不见底的精神力量,但都不应是这种好象是见到了久违的好友似的反应。

  难道……难道她认识“另一个我”?

  不会吧,如今的我同以前判若两人,纵是乌兰娜莎也不一定能仅用一眼就把我认出来,那她又为什么……

  利多克也发现了歌妮对我的异样,他将我从骑士群中拉了出来,笑道:“歌妮,我给你介绍一位剑术精绝无伦的剑士,这是无名,我新结识的小兄弟。”

  歌妮那清澈的目光如两柄利剑一般直刺向了我的眼中,我感应到她目光中蕴涵着强大的精神力量,心知她定有秘术可以通

过精神力量来探测我的心灵,顿时大感兴趣,猛然凝结精神力量以“精神刺”直迎向了她的目光。

  两人的精神力量撞击在了一起,我倒是没什么,歌妮却如被人当胸捶了一拳般娇躯猛然一震,粉脸顿时失去了血色。

  利多克见状忙道:“你们这是干什么?精神力量的比拼可不是什么好玩的。不过无名,你真是越来越让我吃惊了,歌妮自幼就修炼精神力量,连我都及不上她,想不到你……”

你是否有这样或那样的疑问?难道我认识精灵?这个精灵叫什么名字?告诉你吧,他是一个可爱的小精灵,是就在某个角落里偷笑的,你们却从来没见过“庐山真面目”的风铃精灵。

风铃精灵是风铃家族的一员,住在遥远而充满传奇色彩的天际小岛――风铃岛,是由所谓的“风铃爷爷”全权管理的一个壮大却无人知晓的家族。风铃爷爷自己曾经说过:“风铃家族之所以能够经久不衰,是因为有许多孩子喜爱风铃,喜爱风铃清脆的歌喉与美妙的舞姿,并且认同风铃精灵存在的意义,甚至和风铃精灵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言归正传,我是怎样和风铃精灵结识的呢?这倒说来话长了,我们还是先来认识一下吧――

我是十一岁的女孩糖果,维尼城实小五年(2)班学生,大队部大队长。告诉你,像我这样“聪明”的女孩,嘿,在维尼城肯定是属于重点保护对象,(但绝对不是国宝大熊猫,人家可是爱漂亮的哦)不过我虽然聪明,但是可没有绝顶呢!(取于“聪明绝顶”一词,漂亮女孩是不愿意“绝顶”的)

“看看人家糖果,你多学学人家行不行?”

“你去学糖果?愚蠢!呆板!没头脑!”

这两句评论分别是出自一位家长和一个自认为是哲学家的男孩。因此,你也应该知道,我,糖果,在维尼城的印象不一而足,但意见都“小同大异”。

为了证明我不是在好动的男孩们眼中那种“愚蠢”、“呆板”、“没头脑”的女孩,我开始等待机遇……

那天,我的一个朋友要搬到北方去住一段时间,临走时把她心爱的海豚风铃交给我照管。会发生怎样有趣的故事呢?让一罐罐美味的糖果告诉你们吧!

梦,总是在不经意间悄悄降临。她无声无息,只是静静地等待伯乐去寻找她的踪迹……

这完完全全是一个在火炉上烤着度过的夏季,太阳毫不吝啬地献出炽热的阳光,恨不得把地上所有的生物都变成烤乳猪。

我家买了一大箱冰镇可乐。浑身脏兮兮、汗涔涔的我,一回到家,就飞奔向冰箱。口干舌燥,大汗淋漓的时候,哪里还顾得上什么淑女形象,猛地打开冰箱门,想赶快拿罐可乐降降温。我把手习惯性地伸进冰箱,却落了个空!我突然傻了眼,呆呆地站在冰箱前。冰箱里一股逼人的寒气吹出来,我的体温顿时就下降了好几度。我冷不丁地打了一个寒颤――不对啊,我们家昨天才买的可乐,我还原封没动呢。怎么突然就不翼而飞了?爸爸妈妈可从来不喝可乐,再说了,他们也还没下班呢,他们俩每天都加班到很晚。莫非家里有贼?我匆匆忙忙地把家里翻了个底朝天,然后一件一件物品清点之后,重新收拾好。家里可什么也没丢,这事儿让我疑惑不解。

我正琢磨着,目光一瞬间落在了那串朋友托付给我照管的海豚风铃上,几只晶莹剔透的小海豚不见了,彻底地从细绳上消失了!剩下的,只是那五根亮闪闪的音管,在风中有节奏地摇曳。

一个黑影迅速地从墙上闪过。“谁?”我大声吼道。

黑影已经不见了踪迹,那串海豚风铃又和往常一样,咿咿呀呀地唱起动听的旋律,打破了屋里刚刚能够令人窒息的宁静,把生气再一次带到了屋子里的每一个角落。太阳刺眼的光芒被飘过来的云彩无情地遮住,像是暴风雨来临之前的征兆。

难道说,那个黑影是小海豚?带着满脑子的疑惑,我在桌上摆了回家路上买的一罐可乐――来个守株待“贼”!

我躲进卧室,把门露出一条缝隙,使我能够清楚地看见桌子上一切的动静。我静悄悄地扒在门口,密切注意着桌子周围的一丝一毫的动静。

突然,那个黑影又出现了,是个漂亮的娃娃,大概只有五十来厘米高那么大丁点儿,胖乎乎的,可爱得让人恨不得立马一个箭步冲上去,好生捏一捏,就像平时捏橡皮泥一样。他铜铃似的眼睛闪烁着异常清亮的光芒,胸前挂着一个海豚吊坠,别有一番情趣。

他正抱着那罐可乐,以标准的小孩儿喝奶的姿势双手紧紧地抱着和他身体丝毫不成正常比例的可乐罐,努力地吮吸着美味的饮料…

…我再瞧了瞧那串海豚风铃,竟然和上次一样,小海豚不见了。天,我不是在做梦吧?这个可爱的小男孩竟然是我家的海豚风铃?我家有一个精灵?“呔――”我丝毫没有多想就冲了出去,“住手!”把这个可爱的“偷可乐的贼”逮了个正着。这下,罪魁祸首抓到了!

他挺委屈的,哭哭啼啼地嘟囔着:“呜…呜…你别抓我,我是海豚风铃精灵,我叫奶油,我们交个朋友吧!”对于一向相信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的女生来说,广交朋友自然成了我的一大嗜好,当然,也不排除我苦苦期待的机遇到来的可能,我应答道:“哦,奶油。多好听的名字啊!那……我们是朋友了!” 这个叫奶油的可爱精灵又显露出他天真的本性,我俩一见如故,一起跳起类似华尔兹的圈圈舞,“嘣嚓嚓,嘣嚓嚓”,这是我喜欢的节奏。我们还心有灵犀地念着朋友之间最真挚、最幸福的歌谣:

花香般的友谊其实就在你心里,

当你遇见属于你的命运,

爱之神毫不吝啬地把他交给你,

只是但愿你能够好好珍惜,

茉莉的芬芳才会属于你。

荔枝的爱秘诀:有缘千里来相会,朋友是不请自来的,既然你和他有缘,就一定会成为朋友,爱总是会帮助你的。

这是个美妙而自由自在的暑假,妈妈爸爸因为单位有事,都临时出差整整两个月――也就是整个暑假。正因如此,奶油就可以正大光明地陪我一起玩儿个痛快了。

奶油可真是调皮,每天都缠着我陪他。哎呀!我哪有那么多时间啊?可是,我不理他,他就耍性子,嘟着樱桃小嘴,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

因为暑假总有一大堆的作业,我根本没时间、没精力来照顾他,只好任他胡作非为。他很快从一个惹人喜爱的欢乐小精灵堕落成了一个不成器的淘气包,每天都把家里弄地鸡飞狗跳的,不得安宁:屋里满地都是花花绿绿的可乐罐,饮料洒得也遍地都是;我必须经

常给他买饮料;等他睡熟之后,又细心地帮他擦去嘴角的可乐汁儿;白天把他放在有和风的地方,让他能够尽情地展露舞姿;傍晚还要重新般回来,让他晚上不会着凉;我还得忍受奶油和我硬挤在一张沙发上抢遥控器的日子;到了晚上还要我哼着耳熟能详的摇篮曲把他哄入梦乡。

这那里是个精灵啊,跟普通的街头混混倒没什么两样!

我到楼下去给他买饮料,他就丁零丁零地呆在阳台上和隔壁的一些风铃聊天。隔壁人家有一串用贝壳装饰的热带鱼风铃。我从来不知道他们在谈论些什么,他们似乎用的是另一种耐人寻味的语言,就像我们人类的方言一样难以琢磨。奶油说得余兴未尽,隔壁的热带鱼风铃却已经聊得不耐烦的时候,奶油就丁丁冬冬地跑过来跟我接着侃,无非是一些复杂的舞蹈动作和歌曲曲调。虽然是“八仙桌子――有棱有角”,可我就是没兴趣,毕竟我不是风铃,我也不需要风铃的舞蹈动作和歌曲曲调啊。我问奶油:“你为什么要这么调皮,把家里搞地鸡犬不宁的?”没想到他还很有道理地告诉我:“我这叫‘半夜里梦见做皇帝――快活一时是一时’。等我原来的主人回来了,我的生活可就又惨不忍睹了。”

有的时候,我脾气不好,就没好气地问奶油:“你为什么不换个主人呢?你可以悄悄地从我家溜走啊?”“因为我喜欢你啊!”我的气也就这样消了,瞧瞧他那副可爱的模样,聆听他那些稚嫩的话语,哪里还生得起气来呢。

为了哄奶油开心,或许也真的是这样的生活“白水煮豆腐――淡而无味”了。周六,我把奶油带到了游乐场。已经是晚上了,天空中的繁星早已经玩忽职守,回到自己的安乐小窝,舒舒服服地做起美梦来。也只有这个时候,游乐场最热闹,最漂亮。到处闪烁着形形色色的霓虹灯,单是一个灯泡就有一种形状,十分有特色。

这里是维尼城最亮丽的一道风景线之一――心情游乐场,因为这里每时每刻都下着糖果雨,草莓味的、西瓜味的、苹果味的、凤梨味的、牛奶味的、巧克力味的……你随手就可以抓到你喜欢的糖果,所以,它给人带来舒畅的心情和意想不到的惊喜。或许,这也是维尼城年复一年吸引着络绎不绝的游客的原因之一吧。

奶油一进心情游乐场,就盯住了那架“水

蜜桃风车”,“水蜜桃风车”是心情游乐场的一大亮点,别具一格,令人浮想联翩。顾名思义,水蜜桃风车里,水蜜桃是门票,验票员是人们扮演的卡通形象――水蜜桃宝宝,连座位都是水蜜桃形状的。或许因为它有水蜜桃特有的香味吧,许多人都喜欢它。奶油更是欢喜得不得了,生拉硬拽地把我带到了“水蜜桃风车”前。

我买了水蜜桃,交给了水蜜桃宝宝,便抱着蹦蹦跳跳、满心欢喜的奶油,进了“风车栅栏”。我把奶油抱上“水蜜桃座”,他不安分地手舞足蹈。

奶油兴高采烈地随着风车转动,小手不消停地抓着旁边升起的水果泡泡和落下的糖果,乐此不疲……他和我唱着同样的旋律:

只是看你是否一直拥有到现在?

当你静下心来悄悄问自己时,

你才发现它是你的No.1。

从游乐场回来,已经是深夜十一点了。对于一向主张早睡早起的奶油,开始经不住瞌睡虫的诱惑,早就想美美地躺在小屋里一觉睡到明天大亮了。要不是他的肚皮不答应的话,恐怕他在“水蜜桃风车”上就已经支撑不住了。我和奶油早已是一副狼狈不堪的惨相,不过,我们倒也玩得很尽兴。奶油的肚子革命越闹越厉害,“咕咕”声大得惊人,使得路旁的人都用异常奇怪的眼神打量我们两个。

我们来到一个牛肉面摊前,点了一大碗香喷喷的牛肉面。可我一摸口袋,竟然是空的。我出门的时候没带多少钱,我哪儿知道奶油有吃夜宵的习惯哪?我可从来没发现,我家的可乐在晚上也会丢。这可怎么办啊,我可不愿意让奶油看不起我!看来得想个主意啊。我想主意时,并不需要像狐狸一样眼珠子似“挨鞭抽的陀螺――滴溜溜转”,也不需要像猴子一样抓耳挠腮,更不需要像那些孩子一样踱来踱去,只把十指合拢,就想出了一个主意――这就是我的独门绝招“十指连心冥想法”。

我端过店员手里的牛肉面,并要求他拿两个小碗。我把大碗里的牛肉面分给两个小碗,就和奶油大口大口地享用起来,这面还真的

吃饱喝足后,我和奶油便准备离开,可老板叫住了我:“你还没给钱呢!”“什么钱?”“那一大碗牛肉面的钱啊!”“我吃了你那一大碗牛肉面了吗?我们吃的明明是小碗里的。” 我强词夺理,却显得头头是道。店主被我这个小聪明一套一套的话弄糊涂了,我和奶油就乘机逃走了。

路上,奶油在花坛边沿东倒西歪地前行,还不住地夸奖我“机智”,当然,我还是告戒奶油:“不到万不得已,是不可以耍这种小聪明的,这可不叫‘机智’,这是‘鬼机灵’!”奶油一边点着头,一边昏昏欲睡地在花坛边上走“独木桥”,一不留神,就栽进了花坛。我正疑惑地朝花坛里张望,并不停地扒开一些花草。我刚发现栽倒在花坛里晕晕忽忽的奶油,他正抱着一株牡丹,“吧唧吧唧”嘴,准备去和周公聊天呢!我赶紧喊醒奶油:“坚持坚持!回家再睡!回家再睡!”

就在这个时候,旁边的城管老大娘吼起来:“偷花啊!有人偷花!” 我怕误会,赶紧抱起刚刚被吵醒、在一边隔山观虎斗的奶油落荒而逃。

猕猴桃的爱秘诀:和朋友之间,要坦诚相对,彼此为对方敞开心扉,你心灵窗户里的密码,就靠你的朋友为你破解了,这就是爱的力量。

奶油的生活是越来越自在了,每天都无忧无虑地过着,什么也不用操心。也许因为无聊,奶油跟我讲起一些风铃家族――风铃岛的事情……

“风铃岛在遥远的天际,是一个被蓝色大海包围的心形小岛,这象征着纯真、美丽的爱心。在那里,每一个风铃娃娃都要听风铃爷爷的话。爷爷可聪明了,什么都知道,我们几千个风铃娃娃的课都是他上的哦!” 奶油神气得不得了,“我们的教室就是一个超级大的向日葵,一个小格子坐一个风铃娃娃,可舒服呢!”

我很疑惑:“奶油,你们上课都教些什么呀?”“我们的主科是各种各样的舞蹈啊,其他在你们看来是主课的,都是我们的副科。世界名舞我们都要学的,不管是哪个国家或者民族的舞蹈,只要适合风铃娃娃,爷爷都会教!比如说,我最擅长的‘向日葵’,还有稍微难一点的‘天鹅’……我们风铃家族最美的舞蹈就是‘冰

雪之魂’,简直好看得没办法形容,会‘冰雪之魂’的风铃娃娃都是风铃家族的大明星,也就是说,一般的人都不会跳哦!” 奶油显得很认真。

我笑了:“那你是不是没有认真听讲啊?怎么只会你说的什么……什么“向日葵”这一个舞蹈啊?” 奶油的脸“刷”地一下变红了,结结巴巴、吞吞吐吐地说:“我……我一上舞蹈课,就……就打瞌睡。”

不过,他很快恢复了平静,并且告诉我:“糖果姐姐,在隔壁,住着风铃家族的最出众的学员――果酱,果酱是风铃家族舞蹈成绩最好的热带鱼风铃娃娃。果酱换过许多个主人了,每个主人都对他百依百顺,可他总是不满意,一直不愿意跳他的拿手好舞。谁也不知道他到底想要什么样的待遇。他经常趁主人没注意,就溜之大吉,使他的主人觉得是风铃坏了,只好重新再买一个。”奶油显出一脸的羡慕。原来奶油一直都在和隔壁的果酱聊天啊,难怪要聊一些复杂的舞蹈动作和歌曲曲调,原来是为了和果酱的胃口。(奶油应该是听不明白那些复杂的舞蹈动作的)

不过,奶油还是很嬉皮地收了场:“你放心,我没他那么喜新厌旧,我一定不会离开你的!”我也和他开了个玩笑:“你原本的主人可没说把你送给我哦!”奶油的脸竟然一下子沉了下去,让我感到很意外。或许,他真的很不喜欢他原来的主人吧!

洋桃的爱秘诀:在遥远的天际,或许你真的能找到你的朋友,如果你相信缘分,就应该首先相信爱的存在价值。

奶油因为提到了他的家乡风铃岛,所以也就把他到人间的前因后果一概给我解释了一遍。

在奶油的记忆中,是没有爸爸妈妈原本应该和蔼可亲、高大威风的形象的,甚至连一丁点模糊的轮廓都没有。他只记得在一次海啸中,许多被冲走的身影里,两个混杂在人群中若隐若现、最后消失在怒吼的海浪间的小黑点,仅此而已。奶油的爸爸妈妈被海水无情地卷走时,奶油则幸运地挂在了树枝上,还被裹在襁褓里,连眼睛都还睁不开呢。

奶油渴望能拥有一个很要好的朋友,渴望能拥有爱。奶油从记事起,就和爷爷生活在一起。可是在风铃岛,没有疼爱的精灵是很难长大

的。即使有爷爷的照顾也不行――爷爷每天忙于打理风铃岛的大小琐事,根本没精力,也没时间疼爱奶油,只是能够简单地打理奶油的饮食起居罢了。

可是,作为一个孩子,没有疼爱,生活就失去了色彩,如果缺乏关爱,就会像精灵山谷里的孤儿精灵一样,长得弱不禁风,皮包骨头的模样。如果再严重一点,身体各个部分的器官都会退化,虽然不至于消失,但是退化之后,行动都异常地艰难。那些不曾拥有爱的孤儿精灵只有整天泡在“爱之海”里,靠别人遗弃的爱维持生命。可是,那一丁点的爱又能维持得了多久呢?

奶油算是孤儿精灵里幸运的一个了,因为他有爷爷的照顾和许多伙伴的疼爱,但是因为那些伙伴不经常和奶油在一起,奶油还是很难长大。

所以,在奶油刚满五岁的时候,爷爷就交给奶油一个海豚风铃,让奶油到人间寻找真正疼爱自己的人。本来按照《风铃家族守则》第五章第三条规定,要年满十岁的风铃精灵才可以到人间。爷爷因为关心奶油,就破例送走了他。

奶油的海豚风铃降临到一个面积很小,但是品种齐全的饰品店。刚刚坐稳,就被我的朋友,也就是奶油的第一个主人买走了。奶油本来以为就此可以健康快乐地成长,所以就向这个主人公布了自己的身份,没想到她不但没有给奶油爱,还千方百计地取弄奶油。

我的这个朋友经常用美味的食物诱惑奶油,让奶油吊足了口味之后,自己装模作样地一口吞下去,让奶油看得干瞪眼;他还把奶油的海豚风铃扯掉了两颗“铃音珠”,让风铃奏出的音乐总有缺陷,总少了两个音,直到现在,风铃都只能有1、2、5、6、7五个音调;他还可恶到偷偷把奶油的床搬走,藏在角落里,使其晚上只能睡在冰冷的地板上,因为被子也一道被藏了起来,奶油半夜冷得瑟瑟发抖,直打寒颤,第二天起床还扁桃体发炎了呢。

奶油忍气吞声,一直到他熬了整整五年,缓慢地生长到了八岁这年。(五年才长三岁,确实没有多少爱)这是奶油感觉到自由的一年,这一家人搬到北方去了,要长住一段时间,就把奶油和他的海豚风铃交给了我保管。

奶油初次来到我家,“吸取”了上次的教训,没有一到新家,就明目张胆地公布身份,只是偶尔悄悄地出

来找点吃的。也就是那次,我发现了奶油,我们才能成为无话不谈的朋友。

木瓜的爱秘诀:或许你的命运并不好,但是如果你把希望寄托给爱,爱是不会给予你回报的,只有靠你自己的力量赢得别人的爱,爱才会来到你的身边,帮助你,完成你的心愿。

梦,总是给人无限的遐想。她是美丽的源泉,是幸福的歌谣,是一条欢快歌唱的清溪……

自从QQ普及之后,各种QQ娱乐便随之卷席而来,不计其数,数不胜数。不久前,我喂养起了QQ宠物,在奶油的强烈要求下,我答应让奶油和我的QQ宠物――sky云雨轩,交朋友。

奶油和sky云雨轩简直是超标准的“一见如故”,又蹦又跳的,乐此不疲,他们在一起钓鱼、旅游、上课、种树……花样百出,压根儿就把我这个“含辛茹苦”、“无微不至”照顾他们的主人忘得一干二净。他们为了能在一起合个影,还用上了女孩子的招数――一哭二闹三上吊。实在是寡不敌众的我,极不情愿地带他们去合了影。奶油还把这张照片挂到了床头的正上方,看来他很看重这段友谊。

从此,奶油和sky云雨轩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即使闹了一丁点不愉快,一起看看奶油床头的照片,他俩就都不好意思地脸红,并且和好了)看着他们开心的样子,我倒是真的替他们感到高兴,有这样一对小活宝,每天陪我玩儿,那我的生活该有多么充实啊!想想都让人兴奋。谁让他们俩是“百灵鸟碰到鹦鹉――会唱的遇上会说的”呢?这样的是生活能不充实吗?

奶油现在的愿望也因为结识sky云雨轩,而变得越来越离奇。他整天都盼着sky云雨轩能够赚好多好多的元宝,等级升得越快越好,每天的心情值都是满满的,每次属性值都能直线劲升,每次到宠物嘉年华比赛都能满载而归……反正只要是对sky云雨轩有益的,都是奶油最期盼的,手足之情嘛。俗话说:兄弟同心,齐力断金。有了奶油的支持,sky云雨轩各方面的能力果然猛增,远远出乎我的意料之外。

天天有两个小活宝缠着,虽然有趣,但我可

迟早会被累垮的。当个好主人可真是命苦啊!

这几天天气骤变,一下子降了好几度,身子虚弱的sky云雨轩突然得了感冒,还发高烧,恰好我的钱袋瘪了,身无分文,怎么给sky云雨轩治病呢?所以只好一直拖着,不用想也知道,这可急坏了他的铁哥们儿――奶油。奶油天天缠着我,求我能够早点把sky云雨轩的病治好。

哎哟,这也急坏了我这个“苦命”的主人,奶油天天都缠着我,替sky云雨轩说一大堆的好话:“他好可怜啊!糖果姐姐,你就赶紧给他治病吧!如果他的病好了,我一定好好听你的话,不再调皮了!”

我总是装做很不在乎地回答:“那可不行,万一我把sky云雨轩的病治好了,我的生活可就没意思了!你不调皮了,那我的心里可怪难受的。呵呵。”其实我也很关心sky云雨轩的病情,毕竟是我一手养大的第一代宠物啊。可是对于我这种没有固定收入的小学生来说,我唯一的积蓄都已经投资在了奶油和sky云雨轩身上,我早就没钱了。

没想到我随口这么一遮掩,奶油还来了劲儿,竟然还恐吓我:“糖果姐姐,sky云雨轩…sky云雨轩快不行了!他倒在地上了!怎么办啊?”其实我早就已经把sky云雨轩停止生长了,他的病情是不可能继续发展的。可能是我不想打击奶油吧,就不由自主避开了他的追问。

奶油似乎有“割了脑袋还走十里路――人死心没死”的“大无畏”精神,誓要把sky云雨轩的病医好。奶油发现在我这里行不通,便心生一计。奶油为了铁哥们儿sky云雨轩,决心偷渡到打工场。(奶油的打工级别绝不是你想像得到的,他打一个小时的工,挣的元宝是sky云雨轩的16倍,尽管sky云雨轩打工一个小时能挣32元宝,当然,奶油不是打的那个什么“宠物王”工种,他有他独特的工种)奶油悄悄帮sky云雨轩打了1个小时的工,这下,开药方的钱和买药的钱,通通凑齐了。奶油不动声色,又暗自帮sky云雨轩挣了不少钱,半天下来,奶油已经虚脱了,累倒在床上。

我一回到家,见奶油累成这个样子,又发现“国库”爆满,便猜出了事情的原委。我立马给sky云雨轩看了病,吃了药。活蹦乱跳、神采奕奕的sky云雨轩又回来了。奶油一

听到这个消息,激动得落泪了,泣不成声。sky云雨轩也被奶油的重情谊,深深的感动,他下决心,和奶油永远是铁哥们儿。他们俩紧紧地拥抱在一起。

我很高兴他们之间能够拥有这份纯洁无暇的友谊,我轻轻地念起来:

朋友之间总是需要互相关怀,

让你好好珍惜决定不再重来,

你就会拥有无限美好的爱。

油桃的爱秘诀:铁哥们儿,总是形影不离,就像爱时刻在你身边保护你一样,或许你并不留意她的存在,一旦你遇到尴尬,甚至危险,爱总会让你爱的人来帮助你。

维尼城市长邀请维尼城特有的小天才――“维尼小天才”的家人一道去参加宴会,当然也包括我们一家。在我的再三考虑后,我决定把奶油也带去,我总不能让他饿肚子吧?我也在事前再三嘱咐奶油:“只准呆在我的袖子里,要吃什么告诉我,我给你夹到碗里,你再跳出来。宴会上有几千个人呢,应该没有人会看见你的!如果你犯了什么错,那我可就‘八个麻雀抬轿――担当不起’了。”

宴会上有好多好吃的,眼睛都给看花了,山珍海味,应有尽有,样样俱全。奶油已经不满足于呆在我的袖子里,等我一样一样夹菜来给他吃了。他经过我的勉强批准过后,不顾以往的绅士形象,胃口大开,猛地扎进美食海里,津津有味地吃起来。他左蹦蹦,右跳跳,不求吃尽天下美食,但求能够在宴会上一饱口福,我猜想着,这大概就是奶油这会儿的人生志愿了吧。毕竟叫“奶油”嘛,或许天生就爱吃吧。

奶油自己吃饱喝足了,还不够,非要给sky云雨轩带些回去,我这回可是坚决地摇摇头,没有一点商量的余地。没想到,奶油的说服功底,竟比我还要技高一筹,软硬兼施,软磨硬泡,我实在是招架不住了,只好服服帖帖地“投降”,虽然我的心里是一千个、一万个不愿意,但为了不辜负奶油的一片苦心,还是好自为之吧。

跃起来,蹦蹦跳跳的,把好吃的,通通装进一个精致的小口袋里。啊,原来他早有准备啊,怪不得他要费九牛二虎之力,让我答应他给sky云雨轩带吃的回去呢,恐怕是担心他自个儿白带了一次工具吧?

奶油正兴高采烈地寻找下一个美食目标呢,结果一不留神跳到了市长的鼻尖上,市长猛地打了一个喷嚏,然后“叭”地一掌拍下去,奶油很机智地躲开了市长的“攻击”,市长自个儿把自个儿的鼻子打了一巴掌,在宴会上出尽了洋相。

这下可是“白虎进门――大祸临头”了,我低着头,等待着市长的处罚。这确实也惹恼了市长,他一气之下,撤了我在维尼实小所任的大队长一职。说实话,我特别沮丧,毕竟为了竞选大队长,我努力改正平时的一些小毛病,还把竞选演讲稿反反复复修改了好几十遍呢!

我在回家的路上一直都垂头丧气的,闷闷不乐,沉默不语。而奶油也低着脑袋,自责地踢着路上的石子儿。可当我看见奶油自责的样子,又不好再生气了,毕竟不完全是他的错,也怪我太疏忽了。不就是一个大队长的职务嘛,只是一个代号罢了,还不如我名字这个代号重要,又哪里比得上奶油这样一个可爱的朋友呢?

奶油回到家,悄悄地把我到角落里,故作神秘地递给我一粒圆滚滚、绿油油的种子。他声音压得低低的,轻声告诉我说:“糖果姐姐,这颗种子是‘希望的种子’,你听说过‘潘多拉的魔盒’吗?这颗种子就是潘多拉从小精灵‘希望’那里要来的,送给我们风铃家族,爷爷又把它转交给那时刚刚出生的我,这颗种子便是维持我生命的种子,我生来就是为了传播希望的,这也是爷爷的愿望。现在我把这颗‘希望的种子’交给你,在它开花的时候,你就可以许一个愿望,它可以让你‘官复原职’的,拿好吧。”

我霎时惊住了,轻轻地问他:“既然那是你的‘生命种子’,交给了我,那你不是会死吗?”

“没关系的,我不在乎。” 奶油摇摇头,满不在意的样子。我是第一次看见一贯活泼好动的奶油拥有这样深沉的表情。

其实我早就已经不在乎“大队长”这个名号了,何况,多少个“大队长”也换不回一个知心朋友啊。

不过,我还是小心翼翼地接过“希望的种子”。当我看着奶

油一点点地从我眼前消失,那颗所谓的“希望的种子”竟然立马开出了雪白的花朵,我毫不犹豫地对那朵珍贵无比的花朵许下心愿:“花朵,希望的种子种出的花朵,你让奶油回来吧,让他回到我身边来吧,我不能失去他。” 奶油突然又出现在我面前,我们手拉手,又跳起了刚认识时的圆圈舞。

我很疑惑地问奶油:“不过是个‘大队长’的名号,你为什么要用生命来交换呢?难道你不认为你的生命很宝贵吗?”奶油笑开了:“你‘大队长’的职务一旦被撤,你们学校那些自认为很懂哲理的男生不是又要瞎起哄了吗?这样你会不好受的!再说了,你不是曾经告诉过我吗?你为了竞选大队长,因为时间紧迫,写一篇演讲稿你就熬了两夜,眼睛都熬红了,好可怜哦!我听着都心痛。难道不是吗?嘻嘻。再说了,我们风铃精灵的生命本来就很短暂,但是,一个‘大队长’的称号却有可能让你终生难忘啊。”原来奶油也会关心人啊,我又发现了他的可爱之处。

说实话,让我终生难忘的绝不是一个“大队长”,只有和奶油在一起的这段日子才会为我的生命抹上一笔绚丽的重彩。

我找到市长,跟他讲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并且主动、深刻地承认了错误,还代奶油道了歉。市长知道了奶油是为了朋友才会不小心犯了错误,又看见我承认错误的态度这样诚恳,他答应我,重新归位大队部,胜任大队长。

龙眼的爱秘诀:只要你心里容得下朋友的一个错误,朋友就会用爱的誓言来证明他改正的决心,一切都由你心中的爱来把握。

梦,不是人能够随意操控的思维,不能总是如人所愿。但是,如果你能乐观而勇敢地面对梦,她将从惊险的旅程,转变成一次新的开始……

那天,我到门卫室去等信――远房表姐总是每周给我写一封信,或寄一点小玩意儿,表示对我还很挂念――我们一概认同,通过写信,能够了解彼此很多方面,比如文笔、书法、心情,乃至身边的点点滴滴。

果然有我家的一封信,信纸挺漂亮的,上面有许多可爱的鱼,准确的说,是鱼

形的风铃。看着这样漂亮的信封,我本来还挺高兴的,心想表姐终于知道要正儿八经地写一回和她人相配的信了,毕竟表姐人挺漂亮的。(以前,因为偷懒,她可从来没有买过一个漂亮的信封,不是家里翻的,就是自己糊的。这也是我从信中观察出来的……习惯吧)

可待我一阵猜疑过后,把目光缓缓地挪向信封的收信人名称,却意外地发现,上面竟然是写的“奶油”!

我嘟着小嘴回到了家,挤出一丝并不自在的笑容,把信递给了奶油――本来我也很兴奋的,毕竟有人给奶油写信嘛。可我多多少少有点失落感。奶油看到那画着风铃的信封,看上去特别兴奋。

他欣喜若狂地告诉我:“这种信封,是我们风铃家族独有的‘鱼形风铃信封’。喏,爷爷给我写信了呢!他肯定是想我了!这种信封是根据风铃娃娃的标志,为每一个风铃娃娃专门制作的,我是‘海豚风铃娃娃’,所以在信封的右下角会有一只小海豚。”我仔细瞧了瞧,还真是的呢!

奶油打开信封,看到信上写着这样的一段话:

我们风铃家族正遭受恶龙基多和他的孙子姆拉的摧残。他们千方百计地想毁掉风铃家族。我们曾经派家族辩论师“蛋糕”去找他们爷孙俩谈过了。他们说,要想维护风铃家族的和平,就得完成3项任务:

1、在天的另一头取来维纳斯头冠上的红宝石;

2、向美人鱼要来她们的美人鱼梳子;

3、到仙子国里取来梦幻仙子普莉拉在陆地上找到的第一件珍藏玩意。

你要知道,恶龙基多刚从仙子国的图尔斯山迁徙过来,找到了他的孙子姆拉。基多的破坏计划是从“风铃海豚日”开始实施的,正是你的风铃日,所以我们风铃家族的长老,一致决定,任命你为这次风铃家族抗卫任务的首席成员。别忘了,恶龙基多是个超级收藏家。

家族有难,奶油当然要挺身而出了!他催我赶快收拾一些最常用的东西,还提醒我,包得是

防水的。我一边纳闷,一边收拾着东西。

柚子的爱秘诀:朋友有难就要拔刀相助,当你的家族有危险时,你又会不会挺身而出呢?如果你不能尽自己的力量去拯救家族的话,就证明你心中的爱是变质的,只会在能够挣表现的时候泛滥。

奶油经过一番精心策划,选择了一条通往天边的捷径。

奶油故作神秘地带着我上了路,通过自己的老朋友米小兰联络到了绮尔蝴蝶飞行员,我们很快地来到了卡维溪上空。我透过蝴蝶透明的翅膀探头一瞧,哟,卡维溪就在我的眼皮子底下。阳光下的卡维溪仿佛铺满了碎金,就像调皮的星娃娃不知疲倦地眨着眼睛。难怪奶油要我带的包是防水的,不然我的包可就遭殃了,不顺着卡维溪游的话,是不能到达目的地的。

我拉起奶油,毫不犹豫地跳下卡维溪。卡维溪早已经涨水了,还涨得很泛滥,否则顶多淹过我的脚脖子,或许这是卡维溪给客人的见面礼吧。“幸好米小兰没从水路到精灵坞,否则那只旱鸭子,在溪水里可就自在不起来喽!” 奶油在一旁嘟囔着。清凉的溪水轻轻地拂过我的全身,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清凉,我仰面浮起,任溪水在我身上趟过,任心绪在扑朔迷离的梦中徜徉……水底还是静静地躺着胖胖圆圆的鹅卵石,在阳光的映衬,在梦乡中游荡;嫩绿的水草互相不知疲倦地闲聊,偶尔还伸展伸展腰身,或者随着水的流动跳起动感美丽的“水草恰恰”;凉丝丝、亮晶晶的水珠在水面上蹦着跳着,欣赏着一切美妙而新奇的事物。因为水不是很深,我可以在溪水中略展拳脚,自在地游一段路程。

我从美妙的溪水中回过神来,刚想看看一旁的奶油,却发现奶油不见了。我左顾右盼,环顾一周,终于在卡维溪前面转弯的地方发现了奶油的小脑袋。奶油正不厌其烦地朝前游着呢。或许他真的是一刻也不想耽搁吧。没办法,我只好鼓足气力,舒展筋骨,使出浑身解数,动用我的“糖果游泳姿势”飞快地追赶前方快“消失”的奶油。

一路奔波,我和奶油上了岸。我俩一着陆,天就下起雨来,无奈的我们早已被淋成了落汤鸡。可大雨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我们一脚深一脚浅地踩在泥泞路

上,一路右转,寻找着精灵坞的入口――一个漂亮的旋转木马。我记得奶油曾无意中谈起过他的老朋友米小兰寻找精灵的故事。或许,我都能叫米小兰大姐姐了,奶油又比我小,可奶油还是把米小兰视作超级死党,无话不谈的朋友。奶油也不止一次地告诉过我找精灵的精灵坞的方法:

我俩很轻易地找到了并排的三棵扬树和两棵柳树。奶油和我开始按照口诀冥想,想象漂亮的旋转木马,想象你骑在木马背上,轻轻颠簸。我开始哼起童年的歌:

天空中飘过的红色蒲公英,纷纷扬扬飘洋过海,目的地不知名。维纳斯女神,祝福着我们,美丽的蒲公英,象征着情谊。

蒲公英飘过那辽阔的大地,我们是否跟随它去旅行。爱生生不息,没有穷尽,传染一个一个美丽的心灵。手捧着情谊,我的心情,一如孩提时,甜蜜的情景。爱是天使心,爱是花蜜,茉莉的芬芳,传递的信息。红色蒲公英,欢声笑语,美丽画卷中,若隐若现的一笔。

就像夏夜里,年轻的星群,以为时间无穷无尽。谁也不知道,红色蒲公英,靠近你,胜过一场流星雨。命运把心灵的窗户封闭,黑暗弥漫中,悄声无息。我们彼此牵起手,把脚步踏进,辽阔无边绿色大地。

于是我不再哭泣,听见的世界一如既往甜蜜。爱是蒲公英,惊喜且平静,无所苛求,默默给予。走进幸福花开,有梦的心灵,红色蒲公英毫无言语。蒲公英是水,我们是鱼,飞扬的红色蒲公英。

当我唱完这首充满爱的歌曲时,我隐隐约约看见了一个漂亮的旋转木马,它把我和奶油驮进了一个绿色的世界。

我惊奇地瞪大眼睛,出现在我眼前的,是一片翠绿的世界,清新的天堂。我曾经游览过许多风景名胜,却从来没有见过这种沁人心脾的绿。这种透明的绿,使得周围的空气都带着一丁点的绿意。山谷里盛开的鲜花更是别具

一格,有湛蓝的睡莲,翠绿的茉莉,白色的金盏花,粉红的百合花,淡紫的郁金香……蝴蝶斑斓的翅膀在阳光下折射出宝石般绚丽的色泽,天空是一种莫名却倍显亲切的蓝,比大海的蓝更纯正,比湖水更深沉,蓝得温柔恬雅,蓝得澄明透彻。空气里也弥漫着一股若有若无的芳香。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全身似乎有一种前所未有的干净清爽。

五只漂亮的蝴蝶不知从哪儿落了下来,停到我和奶油跟前。从上面跳下来五个可爱的小人儿,只有我的大拇指那么丁点。我开始扳起指头猜测着:“你们俩是花仙子――米拉拉和茉索索,你是海洋精灵――贝标标,你是动物仙子――兔淘淘,你是……你是艺术精灵――琴荫荫,你们一定都是奶油提起过的精吧?”精灵们的脸上挂着的微笑似乎都很懂礼貌地点点头。原来,奶油为了补充“疼爱营养液”,跋山涉水,走遍万水千山,交了很多的朋友,才使他基本上能够生长。他就曾经到过精灵坞,和精灵们呆过一段时间。

随着太阳的点点西沉,(奶油喜欢这样形容日落)一股愈来愈浓的食物的香味弥漫了整个精灵坞的每一个角落,那是一种闻了就让人忍不住流口水的味道。

如血的残阳从山颠滑落,取而代之的是夜色。铺着雪白桌布的餐桌在草地上摆放成爱心型,象征着爱会生生不息,无穷无尽。(这是精灵坞的习俗。)桌上已经摆满了香喷喷的食物,都是特别的精灵宴。有核桃圈、杜鹃蜜橘甜糕、苹果玉梨汁、酸草莓酱、西瓜花粉冰淇淋和香草石榴汤。这次晚餐,特别庆祝我和奶油的到来,庆祝老朋友的再次重逢。我们在灿烂的火苗旁一起欢歌:

手捧着爱时复杂的心情,

穿过隔阂才能心心相印,

在灿烂的火苗旁我们欢歌,

在爱之神的宫殿前我们倾诉,

一夜平安无事地过去了,第二天天还没亮,奶油就把我从梦乡中拉了回来,请琴荫荫叫来最后一班星际特快班车――彗星班车把我们送到了我们的第一站――天的尽头。

的爱秘诀:当你找到一个朋友时,不吝啬你的爱,就是你日后更宽广的一条人生大道。学会在人生的旅途中,静静地播种爱吧,你会得到你应有的回报。

鸭梨糖 轻而易举的成功

奶油谢过琴荫荫,带着我来到了维纳斯宫殿前。

这是一座令人惊叹的宫殿。既不是惊讶他的做工,也不是惊讶他的环境,而是惊讶从宫殿的建造中透出的一种爱心,对全世界的爱!

这座宫殿不同于其它金碧辉煌的宫殿,它没有巧夺天工的摆设,没有鬼斧神工的雕刻,十二根雕刻着各个民族和国家图腾的石柱撑起这座华天似的宫殿。

维纳斯宫殿唯一的亮点,无非是那些可爱的小饰品。六个椰子小熊井井有条地罗列着,水汪汪的眼睛不知疲倦地眨着,还时不时地闲聊一两句;绘着小天使丘比特的彩蛋一点一点地破裂开来,冒出一支精致的弓箭,每隔五分钟,发射出一直箭,不偏不摇地正中地毯的心行花纹上,组成一颗立体的爱心;金黄色的天平上雕刻着古老的双龙戏珠,龙摆摆龙鳞,宝珠也闪烁出异样的光芒;托盘上的两只小浣熊一摇一摆地坐着“跷跷板”,哼着“你快乐,我快乐”的歌谣;胖胖扁扁的趴地熊经不住玻璃罐中食物的诱惑,一点一点地挪向玻璃罐,想一饱口福……

维纳斯女神正在这座并不大的宫殿花园里玩耍,奶油带着糖果来到宫殿花园,维纳斯也很热情地停下来,招呼我们两位远道而来的客人。维纳斯的笑容很迷人,有一种说不出的温馨,就像小时侯依偎在妈妈怀里的感觉,是爱的感觉!

奶油很绅士地向维纳斯鞠了个躬,然后说明来意。维纳斯女神很爽快地取下头冠上那颗价值连城的红宝石,交给奶油,还特地送给奶油这个“小绅士”一张“向日葵飞毯”,能根据所提供的地域或方向,准确无误、畅通无阻地到达指定地点。看来奶油的这一关,是“叭儿狗掀门帘――全仗一张嘴”,没想到还真的这么顺利,并且额外获得了一件价值连城的礼物。

奶油把红宝石和“向日葵飞毯”装到一个用“希望的种子”锁起来的箱子里,告别维纳斯,开始寻找下一个目标――取来梦幻仙子普莉拉在陆地上找到的第一件玩具。

鸭梨的爱秘诀:有时候,深

得人心的方法不是你的绅士风度或者淑女风度,要学会将你的爱无私地展露,这样,才能为你的风度画龙点睛。

奶油总是有办法的,他不像我一样,想办法是十指一合拢就一个,奶油想办法的速度虽然不如我,但奶油广交天下人士的习惯使奶油的路是越走越宽,能走的路就越来越多。

奶油决定先放弃第二项任务,直接进阶到第三项――到梦幻岛里取来梦幻仙子普莉拉在陆地上找到的第一件玩意儿。

一个繁星漫天的黑夜,月亮早已不见了踪影。奶油牵着我来到山颠的草坪,静静地凝望星空中美丽的星星。这是个凉风送爽的夜晚,一切都在梦乡中甘甜地笑着;这是个伸手可及星辰的地方,似乎能够感受到星辰的冰凉。

奶油告诉我:“梦幻岛是个美丽的岛屿,她把所有的梦幻小仙子都收揽在怀里。她被大海温馨地拥抱着、保护着,她是大地的宠儿,是上帝的欢乐。我们去梦幻岛吧,去找梦幻仙子普莉拉。”像奶油这种没有多少文化细胞的精灵原来在面对美丽事物的时候,举手投足、只言片语之间也会富有诗意。

奶油向我指了指头顶右上方的第二颗星星:“一直往那里飞,我们就可以到梦幻岛了!”我和奶油把爷爷送给我们的“登天藤”放到右上方第二颗星星的正下方,然后埋起来,“登天藤”“唰”地一声就冲上天去,我们顺着“登天藤”往神秘而富有诗意的地方前进。

第二天清晨,我们到达了梦幻岛。一路上,梦幻仙子和麻雀人都很高兴地迎接我们的到来,好像他们跟奶油很熟似的,或许奶油以前为了补充“疼爱营养液”,也到这里来交过朋友吧。

我们找到家园树中梦幻仙子普莉拉的房间――北西北分支7P房间。普莉拉正在里面发呆,其实她是到陆地上去寻找新的小玩意儿了。待普莉拉回过神来,发现了我和奶油这两位“稀客”时,又活跃起来。她很高兴帮奶油的忙,她和奶油是好朋友嘛。如果你看过《超凡小仙子》的话,你一定不知道里面还遗漏了一点――普莉拉到陆地上的时候遇到过奶油,还和小奶油一起吃过一顿别致的精灵晚宴呢。(就是我和奶油在精灵谷吃到的那一种)

很高兴能够帮助奶油拯救风铃家族,毕竟梦幻岛鸽子妈妈的鸽子蛋也曾经被恶龙基多破坏过。普莉拉从一个精致的小木盒里拿出了她到陆地上取到的第一件小玩意儿――坐旋转木马的小女孩头上的一根波浪形的金色头发。奶油把这根头发装到那个小箱子里,用“希望的种子”锁上。(相当于是用性命担保)我们一起来到了礁湖的海滩上。

两个美人鱼正懒洋洋地在海盗石上晒太阳。她俩在用人鱼语闲聊呢。根据《超凡小仙子》的准确记载:“人鱼语共有38个元音,没有辅音。当然,如果她们愿意的话,是可以听懂仙子和人类的语言,也能和他们说话的。”我和奶油飞到礁湖上空停住。想一想美妙的笛声,想一想清香的松针,想一想冰凉的柠檬汽水润过你的喉咙吧,历来见过美人鱼的人类和仙子都有这种感觉。水珠从一个美人鱼的脸上滴落,另一个美人鱼深深地潜入海里,海浪拍打着她的头,那美人鱼展开了笑脸。啊,海浪的感觉――清新、自然。美人鱼们用头和尾巴拍打着一个巨大的水泡。要是能和她们一起游戏,该有多好啊!我心里悄悄地想着。

我和奶油往前飞去。我大声喊道:“我们需要你们的帮助!别走啊!”(反正我的音色和美人鱼完全是天壤之别,就不需要去刻意修饰了)

美人鱼们都潜进水里去了。要知道,有一个不争的事实,梦幻岛的美人鱼和其他美人鱼有着很大的区别。梦幻美人鱼非常势力。要是你没有一条漂亮的尾,也没有海妖那样的歌喉,她们才不屑搭理你呢。她们不喜欢仙子,也不喜欢人类。不过,她们喜欢彼得潘。那可是会吸引势利眼的彼得潘,他很会假装自己有一条尾巴,居然还能让美人鱼看见。

一有仙子或者人类靠近,美人鱼就会潜进水里,一路咯咯地笑着,游回她们的海底城堡。那座城堡像金鱼的骨骼一样精巧。城堡没有墙,从餐厅可以一直看到美人鱼漂亮的住所。城堡里只有一间带墙的房间,是美人鱼的密室。那个房间里面没有水,只有空气。要知道,梦幻美人鱼和普通美人鱼不同,她们不能离开空气太久,否则她们的腮会抗议的。如果她们不愿游出水面,就到那个房间去透透气,她们管那里叫风室。

我和奶油也跟着下了海。我慢慢地沉下海去,实现了被水纠缠不休的梦想,我一直以

来都很羡慕梦幻岛的水仙子――莱尼,她对水操控自如,可以让水停留在指缝里不漏掉,可以把水搓成水球。我扭动了几下脚趾,伸伸手指,把身子缩成球状,又伸展开来。我张开双臂,在水下大步跳跃着。我小心翼翼地张开眼睛,只见大大小小、五彩斑斓的鱼从身边游过,有的颜色明快,有的色彩暗淡,有的甚至是透明的。一只和我手指头差不多大小的梦幻海马大摇大摆地从我身旁游过去。我的气不够用了。我从没学过游泳,却有游泳的本领,(虽然我的潜水性能不是很好)我在身前划动双臂,一开一合地踢动双腿,几秒钟后,钻出了水面透气。我浮出水面时,奶油也冒出了小脑袋。呵呵,都还是游泳“菜鸟”呢。

我和奶油猛吸一口气,又潜入海里。这时,正有一个美人鱼向上游。这个美人鱼就是被彼得潘叫做苏普的美人鱼的亲生妹妹――苏茵,因为彼得潘念不出她们的真名,(美人鱼的名字向来很长)所以用他最习惯的方式,给她们姐妹俩起了一个很美妙的代号。

苏普和苏茵是美人鱼中唯一的善良的美人鱼姐妹。

苏茵正哼着歌谣朝这边很友好游过来:

海中的波浪是海的友情,

海用蔚蓝的水将爱细心包裹,

海让每一个生灵都露出笑容。

苏茵把奶油捧在手里。这只手比竟然我的手还要长,长得足以当蹼,指甲是细小的鳍。苏茵的身长和我相仿,就像她身上围的湛蓝色长披肩一样优雅。我还惊讶地发现,苏茵的皮肤是由细小的、闪闪发光的鳞片组成的。

我看到了苏茵飘动的蓝绿色的头发上,插着一把梳子。梳子是用鲸鱼骨的,梳齿做成了露齿微笑的样子,梳柄是海豚的形状,上面还嵌着四颗巨大的珍珠。奶油很喜欢梳子的梳柄,因为他是海豚风铃精灵嘛。

苏茵温柔的说:“欢迎你们,风铃精灵和可爱的小女孩。”她的声音在水中荡开,很快返回了清凉的回声――这声音很好听,像爱的声音。我和奶油不能够说话,只好微笑以示礼貌。苏茵指了指海底城堡。我的气快用尽了,便伸开手臂做了个恳求的姿势。奶油也一样不好过,做了个梳

头的样子,希望苏茵能把她的梳子送给我们。苏茵礼貌地说:“你是在说我的海豚柄梳子吗?是的,我很喜欢它。”(苏茵比她的姐姐苏普更善于察言观色,记得在《超凡小仙子》中的普,看到水仙子莱尼做同样的动作时,回答的是:“你的头发也很漂亮!”水仙子莱尼也曾经为了战胜恶龙基多到海底找过美人鱼)我和奶油必须得换气了。我做了一个从头发里取下梳子递给苏茵的样子,但愿苏茵能快点。但是苏茵很疑惑地以为我挠了挠头。当时我真觉得她是“白痴的葫芦――傻瓜一个”,怎么这种动作都不明白,和她姐姐倒还真像。

我和奶油憋得脸都红了。苏茵此时再清楚不过了――我们需要空气。苏茵握住奶油,一把将我抱住,朝风室游去。奶油想挣脱,他的肺都快爆了。他犹豫了一下,然后踢踢苏茵的手。“我是想帮你,小笨蛋。”苏茵游过城堡的拱形门。

奶油在苏茵的手指间,什么都看不到,我也因为换不了气,没心思看。让我们的小特使――苏茵的眼睛来告诉你们我和奶油没看到的东西吧。一个美人鱼在海带秋千上荡来荡去,另外三个一边推着秋千,一边咯咯地笑着,就像海豚风铃唱歌的那种声音,那种清脆的笑声。一个围着橙色披巾的美人鱼追逐着一条梦幻鱼。两个美人鱼正在合唱一曲二重唱。她们谁都没有注意到苏茵和手中的我们,就像当年没有注意到苏普和莱尼一样地幸运。

奶油的耳膜砰砰直跳,肺就像要炸裂开一样。他一直在踢苏茵的手指,但是力气越来越弱。我也一直在挣扎,使劲地扭动,企图从苏茵手中挣脱。苏茵来到城堡的二层,奶油又踢了她一下,我又扭动了一下,然后,我俩都不约而同地晕了过去,什么也不知道了。

风室里,我和奶油突然一张嘴,水从嘴巴、鼻孔里流出来。我剧烈地咳着,奶油则开始呼吸。可是里面的气味让奶油觉得,还不如不醒过来呢:风室里有一股鱼腥味儿――毕竟是鱼换气的地方!

有了空气,奶油就可以向苏茵解释他的任务了。苏茵也愿意给我们梳子,反正她有的是。奶油接过梳子,放进小箱子,向苏茵道谢告别,然后带着我离开风室,游向海滩。

金橘的爱秘诀:有时候,你可能并不怎么受欢迎,如果你能够好好地把爱拿出来衡量,看看她是不是在什么时候遗

失了一点。当你把你遗失的爱重新拾起时,你的朋友也就重新回到了你的身边。

奶油在朋友们的帮助下,十分顺利地取到了三样宝物:

维纳斯女神头冠上的红宝石,美人鱼头上的梳子,普莉拉到陆地上拿到的第一件珍藏玩意。

顺利完成风铃爷爷交给奶油的任务之后,奶油就带着我回风铃家族复命去了。我俩费了一番功夫来到风铃家族,找到了爷爷。爷爷对于奶油用自己的生命锁住宝物的行为感动得眼中闪动着泪光。其实在奶油回到风铃家族的头一天,恶龙基多就因病逝世了。他的孙子姆拉就因为还没有战斗能力,还没有完全邪恶至极,而放弃了占领风铃家族的欲望,离开了。

奶油带回来的三件宝物,红宝石和波浪形的金色头发被爷爷存放在风铃博物馆的海豚展室里,这都是对海豚风铃精灵――奶油的功劳的最佳记载啊!

那把海豚柄梳子则慷慨地送给了奶油,留作纪念,这或许也是奶油梦寐以求的。看得出,奶油一直很喜欢那把海豚柄梳子,在放进小箱子里的时候还是一副很舍不得的样子呢。

奶油满腔兴奋地告别爷爷,回到了熟悉而温馨的家。

椰子的爱秘诀:如果你能够时刻展露你的爱,爱之神就会给予你回报――最令人吃惊的结局。

有时,梦会在你熟睡时问你:“你是否遗失过一些珍贵的东西?”无论是怎样的梦,都要把她捧在手心,好好珍惜。即使你失去,也要努力去追寻……

那天,我依旧去取表姐的信――自从收到风铃家族爷爷给奶油的来信后,我第一次重新找回取信的勇气,希望今天不会再出现什么大事。

我没有料到的是,门卫室只有一个包裹,足有两个篮球那么大。表姐是不会给我寄包裹的,何况这么大一个。我正垂头丧气地踢着小石子儿回家时,门卫室的老大爷把我叫住了,将包裹递给我。我费力地接住包裹,

抬高头,扬起下巴,斜起眼睛,却无论如何都看不到包裹上的内容。“老大爷给我念念吧。”我恳求老大爷。老大爷抬起老花镜,费力地看清楚了上面的字,然后一字一顿地念道:“‘风铃精灵 奶油收’。”听到这儿,我霎时间又陷入一种茫然。上次给奶油寄信的是爷爷,因为风铃家族需要奶油去拯救,那这一次,又是什么呢?我一脸疑惑地回了家,只不过不像上次那样沮丧,毕竟又有新任务了。

我把包裹放在桌子上,叫来正在和sky云雨轩的女儿――sun云雨霏玩捉迷藏的奶油,神秘地让他打开包裹。包裹里有一个箱子,是用一把海豚形的锁锁上的。奶油拿来那把苏茵的海豚柄梳子,把梳子和自己胸前的海豚吊坠合并在一起,左捅捅,右扭扭,经过一番折腾,锁“砰――”地一声掉在地上。奶油打开盒子,里面是一张很漂亮的地图,地图的下面有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两行娟秀的字体:“想要找回你遗失的魔法,就进入地图吧,经过你的一路过关斩将,你会找回属于你的东西。风铃家族信使派送”啊?原来风铃精灵是有魔法的啊?我和奶油兴奋了好一阵子,最后商议决定――寻找遗失的魔法。

柿子的爱秘诀:有时候,你会不听梦的劝告,偷偷地把你心中的爱丢掉,这个时候,离你而去的不仅仅是你所丢掉的爱,还有你身边的一切。唯一的弥补办法,就是学着爱你遗失的东西,爱你心中的爱心,然后顺着她的踪迹把她重新找回来。

奶油又迫不及待地拉着我进入了地图世界,追寻他遗失的魔法。(他老喜欢拉着人家到处跑)我们一把脚放到地图上,就自动变小了,小得就像精灵坞的精灵们一样。我俩被“吸”进了地图,看见的是一个美丽的世界……

也不想去追求令人羡慕的名气或甜美的面包。

不然它的行动就像一只悠闲的小乌龟。

其实,这就是地图入口的石碑上对绿色的描写。的确,这里的绿,虽不曾拥有精灵坞里的那份晶莹碧透,但这种绿,总是在森林的舞台中扮演着主角。阳光照射下的绿树、绿山,还有可爱的绿色小草,总是充满着生命的喜悦与成长的欢欣。地图中的主要部分是“温蒂塔”, 就像《西游记》里的“大袖罗汉”样是专门收集世间万物遗失物品的。相信,奶油的魔法也一定在里面。

我俩发现在“温蒂塔”大门的横梁上有一些奇怪的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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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油从口袋里拿出一本足足一尺厚的书,上面也净是一些莫名其妙的符号。奶油告诉我:“这是本《古今世界通用大辞典》,古往今来,世界上的所有文字都有记载。是爷爷特地从未来给我稍来研究的。”我纳闷儿了:“全世界通用的词典用什么语言标注啊?”“当然是特殊的符号喽,所以你才一个字都看不懂嘛。”没多大会儿,奶油就告诉我这串奇形怪状的符号是:说出淡蓝色喜欢的六种事物。

奶油还在冥思苦想的时候,我把十指一合,答案似乎就清晰地浮现在我的视线中。我冲着“温蒂塔”大门叫道:“喜欢看海的舞姿;喜欢听海的笑声;喜欢扮演海鸥;喜欢在海上与鱼儿聊天;喜欢飞翔在蓝天;喜欢在蓝天里寻找自己喜欢的理想。”吱扭吱扭,门慢慢地开了,我和奶油一个箭步冲上前去,生怕大门突然反悔,给关上了。进入“温蒂塔”里面,一片昏暗,不远处有一盏灯。奶油朝着亮光走过去取灯时,被什么东西绊倒了。这时,有一个声音响起来:“你们是来寻找遗失的东西的吧?随便遗失自己的东西的人是不能够随便拾回丢弃物品的。要想找回你遗失的物品,就先过我这关吧。”话音未落,不知从哪个角落飘下来一张纸条,上面写着这样一行发光的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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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油再次翻动《古今世界通用大辞典》,因为熟悉了用法,他很快就翻译出了这串符号的意思:粉红色让你联想到哪六种事物?

我也再次使出了我的“十指连心冥思法”,脑海中一晃一种事物,没到一眨眼的功夫,我就想出了六种通过粉红色联想到的事物:天真无邪的表情,温柔甜美的笑声,过去在田野里追逐的日子,小孩的哭声,小鸟的歌唱声。那声音似乎很满意,念出了一串类似于咒语的文字:

?;?;?;?;?;?;?;?;不要随意将它丢弃,

?;?;?;?;?;?;?;?;无论它是你的什么物品,

?;?;?;?;?;?;?;?;学会努力将它容纳在心里,

?;?;?;?;?;?;?;?;让心中的爱从此生生不息。

在我们面前渐渐出现了一级大理石梯。石梯上写着:

奶油翻翻《古今世界通用大辞典》,马上查出这是一道算术题:29×137=?在我看过这道题三秒之后,我立马脱口而出:“3973!”我这是“巴掌劈砖头――硬工夫”,“维尼城的华罗庚”这个称号可不是浪得虚名哦!这绝不是靠我的“十指连心冥想法”,这是完全的人工计算呢。

第一道题答对了之后,第二级石阶就跟着显现出来,上面又是一串令人眼花缭乱的符号:

奶油又犯难了,着串符号怎么还有空格啊?但事以至此,就一定要追回属于他自

己的魔法。奶油翻着,额头上沁出了细细的汗珠儿。他嘟囔着:“这个题目怎么这么奇怪啊?好多和它相似的题目,可就是没有完全符合的!”我也由衷地为奶油捏了一把汗,甚至开始怀疑奶油的技术。“找到了!找到了!”奶油兴奋地说,“请背出圆周率的前100位。这可难不倒我。”我也听奶油讲过,他在风铃家族,除了舞蹈课,其他科目样样出类拔萃。奶油扯着嗓子喊道:

费劲周折地回答这些刁钻的问题,倒真费了我和奶油不少的脑细胞。但是对与我们来说,总还是有我们自己的“独门绝招”的。

就这样,答题缓慢地进行着。一级一级的石阶慢慢地把我和奶油送往“温蒂塔”高处。以至于到后来,奶油不翻《古今世界通用大词典》,就可以直接翻译出问题了。直到石阶不再增加了,我俩也到了“温蒂塔”顶层,塔尖有一颗“定塔神珠”,(可不是孙悟空的那根“定海神针”哦)神珠从塔尖落下来,掉在奶油手里,然后一点点地融化、消失……几分钟之后,神珠不见了,魔力也重新回到了奶油身上,同时也将奶油以前遗失的所有记忆重新塞回奶油的脑海中。这次的“追寻遗失的魔法”任务,成功!

板栗的爱秘诀:当你学会了和朋友在一起时,你就会得到爱之神的祝福,那是一种神秘的力量,沁透着迷人的馨香。

风雨过后,你总是能看见美丽的彩虹。在暴风雨来临之前,或许你还担心自己是否能承受;但是一旦雨过天晴,就要以崭新的面貌,迎接崭新的梦……

世界杯的硝烟还未平息,自称是“奶油球球”的精灵球迷――奶油这个后天经过老爸培养出的“标准世界杯球迷”,最近又开始胡思乱想了:“要是我能够

成为意大利国家队的一员就好了,巴西、阿根廷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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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别妄下论断!““她就是一个祸国的妖逆,不能留她在王国内!““她不是!““她是!金族长把她留在国中是想王国的破灭哦!“金族长忙跪下说:“王上明鉴,微臣老来得子,祭司大人想我绝后,故意如此说啊!““好了,好了,两位爱卿别争了.金爱卿啊,你还是把她送出王国吧,寡人赐你美女十人怎样?““这^““好了好了,就这么定了!“ 但是,大祭司不知通过什么渠道知道了金族长并没把他的女儿送出王国,便在黄晋出奏了一本.黄晋召来金族长说:“金爱卿啊,你怎么违抗寡人的旨意呢?““王上!微臣不敢啊王上!微臣就这一个女儿啊.““唉!虽然你是寡人最喜欢的臣子,但王子犯法尚且与庶民同罪.寡人也没有办法啦!““微臣认罪!肯请王上让我回去安排后事,然后来领罪.““好,你去吧.“ 内战爆发了.这是火国的第一次大规模的内战.内战持续了三年零两个月,死伤数万人.刚刚有点起色的火国又衰落下去.战争以金族长的失败结束.战后,祭司的势力大增,没有人能与他对敌了,他完全掌握了军国大事.他向黄晋进言时,便知会发生内战.内战中,他派了大队的人马,把金玉莹抢到了手中,又拌好人,对金玉莹说:“孩子,你的父亲是被大王杀死的,你要想法替他报仇啊.“又拿出黄晋的画像说:“这就是你的杀父仇人,你记好了!我现在把你送出国界,送你到东方的一个古国__中国去.我会和你联系的.你好好去吧.“金玉莹含着泪点点头.


 这不到一个时辰便解决了两只军队的‘疯汉‘不是别人,正是“冰国“王子--兴国王子,他被赶出冰国后,便浪迹到了中国地区.由于离开了冰国,他感觉到太热,加上心情本来就不好,所以他一直喝酒喝酒,在大同又看见两族人为了中原世界而争斗,便把气发在了两只军队上.他用自己的寒气使酒和水结冰,用掌力击在军士身上,军士立刻便被冻僵了.这是“冰国“的绝技--冰魄神针.            这时,兴国王子由于刚才耗力过多,而且又醉了,便靠在墙边睡着.不久,一队官兵驰来,领队见城门大开,吃了一惊,一鞭挥在马背上,急驰出城,却见战场上尸横遍野,战场上还立着几百号人,都保持着对峙态,却一动也不动.“朱将军,我们来了!“领队叫道,冲了过去,兵器一接触敌军,敌军便倒下了!领队吃了一惊:“朱将军,发生了什么事?“却发现朱军似乎也是如此.他叫了两声:“朱将军,朱将军!“伸手碰了一下朱军的‘尸体‘,朱军也到了下去!“怎么会事?发生了什么事?“他轻问道,却没人给他答案.“去,找一下还有没有活口!““是!“        不一会儿,兴国王子便被抬了过来.领队一看,骂道:“废物,我叫你找一个活口,谁让你抬死人啦!““队长,他就是活口啊!““是吗?那好,把他摇醒.““是!“        兴国王子感到有人在摇他,便睁开眼睛,却听一军士叫道:“他醒了!他醒了!“

 “不是啊,我还以为他醒不了呢?他的身子那么冰,脸色那么白,就像刚从棺材里出来一样.“

       “名字?名字?“他重复了两声,心道:如今父母的名字不能讲,自己是被逐之人,没家没名!“我叫王兵,三天前从关外来的.“兴国王子信口答道.

        “哈哈!你是说我怎么可能解决得了那么多人吧?拿酒来!““给他酒,看他能玩什么花样!“王兵从军士手里接过酒坛,灌了几口,把坛子向天上一抛,双掌击出,酒滴四溅.他轻轻的便解决了众军士,扭头问领队道:“怎么样?“


(3)        战争初期,形势对火王国不利.原因大祭司风鼎决定不要国王了.于是他召回了金玉莹.玉莹一回到火王国,大祭司便把  火王国国王的图象给她,说:“好孩子,这就是你的杀父仇人,我带你进宫.你有把握杀了他吗?“

        宫内,黄晋正为战争发愁,他发现有一些军队他调不动:“这是怎么回事?除了那个叛逆,难道还有另一个?肯定不是他的了,那是?“他自语道,突然,一个名字闯进了心里:“风鼎!对!一定的他的!“想到这里,他叫道:“来人!传风鼎!“

内侍跑了出去,不一会儿又跑了进来:“大王,祭司大人到了.“

       “哈哈!风祭司,本王跟你开玩笑的.本王知道你是大大的忠臣,对本王一片忠心.“黄晋心想王龙还没召集起侍卫,我还要忍一忍.

     “因为她不管你见不见她,她都要~见你!“见你两字说得很大声,音毕,一人窜了进来,正是金玉莹.原来那‘见你‘两字就是暗号,金玉莹得到暗号,放了一个冲天炮(这是行动开始的暗号)后,窜进了大殿,手中‘烈焰刀‘劈向黄晋.黄晋大叫一声,双拳捅出,被金玉莹轻轻躲过,反手又是一刀,却砍到黄晋的左肩上,忙提刀又劈下,却被黄晋抓着玉玺,挡了一刀.“当~“玉玺破成了两半.殿外王龙听到声响,便带着侍卫冲了进来.风鼎听到脚步声,知道必须出手,便双掌一拍,击向黄晋,黄晋忙回身接他的这一掌,却被金玉莹一刀砍在背上,又捅了一刀,刀尖从前胸透出.一代帝王,就此西去.

; 金玉莹杀了黄晋,拨刀便往外冲去.风鼎却叫到:“来人啊!有刺客,保护陛下!“

       “是!“两侍卫正要上前,却听殿外脚步声起,进来十人,却是风鼎的十大弟子.十人径直走到风鼎面前,拜下道:“臣等参见新王!“

       王龙叫道:“大胆风鼎!竟敢~“还没说完,却听风鼎说:“我不是新王,你们还叫我祭司吧,不过,以后我们没有国王了.“

        “好!“风鼎转身对王龙说:“王侍卫,我知道你忠心,可你能对付得了我八千弟子吗?识时务者为俊杰,你还是降我吧,我给你一个大官做做?“

        “呸!“王龙吐了一口口水,说:“你这叛臣,我国正在与冰王国交战,你却趁机篡位!有本事你就打冰人啊!让我降你,门都没有!“说罢提刀砍向风鼎,却被清风等十人十把刀架在了脖子上.其余人齐跪道:“小人们愿跟随祭司大人左右!“

哈哈~哈哈~“风鼎笑道,又对王龙说:“若我杀了冰王,你降我吗?“王龙心想:“不知成飞把两位王子送出宫没有,不如假降.“想到这里,便说:“如此,愿降!“

        你道风鼎为何要王龙降他,因为王龙乃火王国第一武士,清风十人苦练阵法十年,才能有刚才的一击成功,若不是他刚才砍向的是风鼎,清风等人能否困着他还是未知呢?

        第二天,风鼎派兵围着王宫,在清风等十弟子的拥护下,进了王宫,对着众大臣说:“各位,我火王国在昨天结束了,从今以后,只有火国,没有火王国!“

        大臣一阵骚动,齐跪下道:“谨遵祭司号令!“丞相李贾本不愿跪,小王子金洪昨日突然到了他家,他就知道宫里出事了,果不其然,当务之急是把小王子送出王国.于是,他便决定假降,以后才想办法.

        “好,秦大人大义灭亲,次举可嘉,还有人知道黄洪的吗?“风鼎环视众人,眼神定在了李丞相身上:“李丞相,你可知道黄洪的下落?“

火国完全在风鼎的控制下了,他成了祭司大法师、族长,神的化身.

他留下五个大弟子和众多弟子,带了清风和玉莹便到了前线.他指着车外的难民,对玉莹说:“你看!这些都是因为战争造成的,我派人去议和,却被拒绝了.唉~“说罢,还长长的叹了一口气,斜眼却见金玉莹并无反应.不一会儿,就到了前线,却见满地都是断手断脚,火红的血遍地都是,她想到了不久前父亲与黄晋的战争,顿觉呼吸困难,气愤的说:“我去杀了冰国国王!“

那人正是金玉莹.她砸昏那内侍后,便窜进了房间.房内,洁白的帐内,一个虚弱的老人正在熟睡,突然,他叫道:“来人来人!有刺客!“金玉莹一惊,忙窜上横梁,听了听,却没有动静,刚想跳下来,却听那人又叫道:“王儿,我知道你不会杀我的,对吗?王儿,你在哪,你回来啊,父王不怪你了,你回来啊~回来啊~~“说罢,又没有动静了.

       “原来是在说梦话.“金玉莹跳了下来,举刀欲劈,却听门外传来了脚步声,便又窜上横梁.却见门被推开,进来两个人,忙屏住气.却听一人说:“大哥,杀了冰王,新君能让我们当大官吗?“

金玉莹看着这老人,突然想到自己的父亲,便窜下,双掌拍出,击在两人身上,两人哼也没哼,便解脱了.金玉莹抱起两人,放在床上,看着两人化为雪水(凡被火人杀的冰人,都会化为雪水).又在墙上写到:“杀冰王者,火国金玉莹!“又点了老人的穴道,抱着他窜出了窗子.

        一个火人抱一个冰人,水火不容,所以会很费力!金玉莹也不知为何要救这个冰人.她快步跑进一个山洞,放下老人,便去拾柴,她需要火.她抱着这个冰人耗费了太多的内力,急需补充能量,火就是她的能量源泉!

        当她抱着柴火回到山洞时,老人却不见了.她也不再意,自语道:“我本来杀你,可又救了你.既然你走了,我也就不管你了,免得我牺牲在你手里.“

两年中,虽然王兵身在中原,但心却在冰王国.他听到自己的父王被火王国的人刺死时,恨恨的道:“火精,我一定要灭了你们!金玉莹,我与你势不两立!!“        这天,他正在一家酒楼里喝酒,旁桌是三个姑娘,看样子是大户人家的小姐.他喝了一口酒,正想离去,却见一约十八岁的青年挡住了门口,于是他又坐了下来,想看看那青年想干什么.不一会儿,那青年走了进来,径直坐到三位姑娘旁边,调戏道:“姐姐们好,能与在下一起喝一杯吗?“

走了.而阴侯却立在那一动也不动,原来王兵凝聚水蒸气成了‘冰魄神针‘,刺进了阴侯的拳里.十几个汉子都吓呆了,突然发一声喊,一齐跑了.

       王兵走后不久,又进来一个女人,看了看阴侯,心想:“这人中了冰人的冰魄神针,我不救他,他的小命就没了.“于是,她轻轻拍了一下阴侯的肩,僵立的阴侯竟动了.原来她那一拍,用的是‘火国‘的‘烈焰掌‘,化解了那‘冰魄神针‘.

        “你~“阴侯一拍桌子,就要发火,突然想到‘师傅‘在楼上,现在她还不收我,我在这里惹祸,她就更不会受我了.便压下火气道:“你知道哪儿有卖酒的吗?“

nbsp;      “哦,出门往右走约三里,有一家卖酒的.“阴侯不等他说完,就跑了出去.向右走了约一里,却见一家青楼,心想:“我何不进去寻寻乐子.“便钻了进去.

       ‘师傅‘却突然提掌,他以为要打他,忙跪下,却见她一掌击在树上,树上竟掉下一个人,定眼一看,心道:“原来师傅是来替我报仇来了.“

陷害,心里不好受,为什么你不说出来呢?为什么要把苦水留在心中?“

       “你是火怪?!“王兵问道,又摇头说:“不,你不是,你是一个人.可你怎么能救他呢?“突然眼冒火焰,厉声道:“说!你是谁?为什么知道我的事?是谁派你来的?是不是王后??“

抱起她欲走,却觉她身子冰冷,一摸心跳,不禁哭叫道:“师傅!不要啊!师傅!你醒醒!醒醒啊!你不可以丢下我一个人啊!“可任凭他怎么叫,她已听不到了.

       “她怎么了?她死了?她是我的未婚妻?她不是来害我的?我打死了她?“王兵自语道,突然却见两道凶狠的目光射像他,不由得打了一个冷颤.

        一老人走了出来,走去抱起那姑娘哭道:“英儿啊英儿,你为什么不听我的话呢?明知你不可能化解这场冤孽的,你为什么就是不听呢?“又抬头对阴侯说:“我是‘冰火神侯侯‘吴云 (‘冰火神侯‘练了一身怪异的武功,右手能聚水成冰,那是冰国的寒冰掌,左手却能使截然相反的--烈焰掌功!故武林人士送号‘冰火神侯‘.),她是我女儿吴英,我替她收下你了.

        “她死了?她真的死了?我杀了她?她是来化解我的心结的?为什么呢?她是我的未婚妻?是吗?我的未婚妻?“王兵重复的说道.突然大叫了一声:“啊!~~“狂奔而去.

p; 原来,吴英正是为王兵而来.那天,她练功回来,却见大厅上多了一个人.吴云见她回来了,高兴的说:“英儿快来拜见你的闻云天闻伯父,他可是冰国国君啊!“

        那天金玉莹去冰王宫刺杀冰王闻云天时,冰王在那两个刺客闯进房门时就醒了,他却一直装着在熟睡.后来玉莹杀了俩刺客后,抱着他出宫,他也不反抗,心道:“我正好借机去中原看看我的老友吴云.好好的玩玩.“于是,他便趁金玉莹去拾柴时走了,来到了中原.

         后来,吴英听说闻云天的儿子在中原,而她将来会是他的娘子,便想去见见他.于是便偷偷的溜了出来.却在客店里遇着了阴侯.他一看就知道是冰人干的,而中原除了冰王闻云天就只有冰国大王子了.于是就一路跟踪.却发生了后来的悲剧.

         王兵经此一事,也不在乱杀人了,相反,他为杀了吴英而后悔不已.这天,他又抱着酒在酒店不停的喝,突然却见‘吴英‘走了进来.“吴英,吴英我对不起你,对不起你!“他竟去拉那人.

       王兵追了一阵,却不见“吴英“的影子,便停下,喃喃的说:“难道你真的不原谅我吗?为什么你不出来见我?我知道你还在生我的气,可我知道我错了,你怎么就不原谅我呢?“说罢便倒在地上睡着了.他是真的醉糊涂啦,死人怎么出来见他啊!但他这一叫,却叫出了一个人--阴侯.

阴侯听见叫声,便循声赶来,却见王兵倒在地上,心道:“难道是师傅显灵,让这恶人醉倒,假我之手报仇?“想到这里,便提刀轻轻靠近,举刀便砍,眼见刀锋落在王兵颈上,却被一薄如纸片的刀挡开了.“是~“阴侯刚想说‘是谁管大爷的闲事‘,抬头却见一人酷似吴英,便失声叫了出来:“是师傅!?师傅,原来你没有死啊?“

这时,王兵已被阴侯的刀气惊醒,见一人持刀冲了过来,想也没想,便双掌一挥,十只由空气凝聚而成的‘冰魄神针‘刺向了阴侯,骤然想起吴英的话“~~不要乱杀无辜!不要乱杀无辜!!“,便急速提身,伸手去抓刺向阴侯的冰魄神针.指尖刚碰到神针,神针却不见了,指尖却感觉到一阵热气,却是金玉莹见冰魄神针刺向阴侯,便一拉阴侯,食指连弹,化解了冰魄神针.

        “你!你!你就是金玉莹!!你知道我是谁吗?我是冰国兴国王子,你杀了我父王,此仇不报我枉为人!“说罢,提掌拍了过去.金玉莹十指齐弹,不停地化解他的冰魄神针.王兵见冰魄神针不能取胜,便叫道:“你小心了,我要用‘寒冰掌‘了.“

冰魄神针,却是王兵击向金玉莹被她躲过的.冰树中针后,立时破碎成了细冰屑.两人越斗越钦佩对方.

正要击出,却听一个声音响起:“两个小娃儿是在决斗还是在炫耀你们的兵器啊!竟然打扰了我老人家的好梦,你们可得陪啊!“音罢,林中走出一个戴面具的人,后面还有一个人--冰火神侯.王兵、金玉莹不认识,我却认识.那是冰国已‘死‘的国王,王兵的父王闻云天.             

        闻云天知道王兵杀了吴英后,气得直想跑去杀了闻兴国,也就是现在的王兵.‘冰火神侯‘却说:“死者已矣!你杀了他于事无补,况英儿本来就会成为你家的人的.“

       “先不要谈这件事!找着他再说.“于是两人把吴英葬在‘玄冰窟‘的冰墓中便下山来寻王兵,却见王兵在和一个酷似吴英的人在打斗,心想:“若此女拜吴兄为父,我便有交代了.“便出声制止了两人的打斗.

兵的同时,‘冰火神侯‘却出掌击向金玉莹,用的却是‘风火烈焰掌‘.金玉莹不料一个前辈高人会出掌偷袭,一下着了道,中了一掌,昏了过去.

        闻云天击倒闻兴国,叹道:“对不起了,乖儿子.你的王弟和王妹虽然对不起我们两父子,但他们始终是我们的亲人啊!我决定留在中原了,你可能也想留在中原吧.对不起了,儿子.“

        “兄弟,你抱你的儿子和媳妇儿,我搬这个冰冻的人.“吴云说道,他说的冰冻的人却是阴侯.原来射向金玉莹的三枚,一枚打在树上,另两枚却打在阴侯身上.

        “幸好兵器还在!“金玉莹放了心,她的‘烈焰刃‘就在身旁,她一下抓住,却“啊!---“的叫了一声,‘烈焰刃‘被扔了出去,心想:“这是怎么回事?我怎么觉得‘烈焰刃‘很烫?“

闷:“怎么我召不出‘寒冰锏‘了?而且我不再感觉周围很热了,怎么回事?“

“哈哈---,哈哈--“身旁的洞中传来了一阵笑声.两人进洞,却见洞中坐着一个人--冰火神侯!旁边是吴英和阴侯的冰棺,两人对立着.阴侯心里一直喜欢着吴英,现在终于可以‘时时‘看着她了.吴云见他们进来,便问道:“怎么,你们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了?告诉你们!你们现在不是‘火精‘,也没有‘冰怪‘,你们现在都是人,懂吗?人!“吴云又指着王兵说:“还有,你不再是冰国兴国王子,你是中原人王兵,知道吗?玉莹没有杀你的父亲,他还活着.不信你可以问她.“

        王兵转头看着金玉莹,只见金玉莹缓缓地点了点头.“所以,你们的恩怨了结了.但-“吴云话锋一转,厉声道:“我们的恩怨还没了结!你杀了我女儿,这事怎么了结?“

        王兵叹了一声,说道:“吴姑娘是我误伤,我的命又是你给的,这恩只有下辈子报答了.“说罢一头撞向吴英的冰棺底座.却觉撞在一人身上,睁眼却见撞在了金玉莹的身上.玉莹又对吴云说:“小女子幼时离开父母,后父母被杀,我就失去了父母.听王哥说我很像您的女儿,不如你就收我为女吧.“

        吴云受了她三个头,扶起她道:“乖女儿请起!好,好,好!“转头对王兵说:“我们之间的事也了结啦!不过~“他嘴角浮出了一丝笑意:“你们的事又开始了!“

        “对!当年,我与你父亲指腹为婚,早就给你们订下婚约!你杀了英儿,如今就只有和她了!“吴云指着金玉莹对王兵说:“好好把握哦,我可想早点抱孙子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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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匆忙站起身来,香水不经意间摔在地面上,碎了。我低头看浸在香水里的碎玻璃片,睫毛微微被泛着的泪浸湿,仰头看天空,云消失在那个城市,那个离这个城市很遥远的城市。我蹲下身去拾香水瓶的碎片,一阵浓烈的香水味扑面冒上来,透过我长长的睫毛。我想试着去拾回被时间碾碎的记忆,却只是久久守望。故事开始在一个我记不清时间的秋季。       秋风呼呼的刮过金色麦田里的稻穗,我逆风来到这个陌生的南方城市,南方陌生的风轻轻的吻着我的头发。记忆里,故事的开始如风过般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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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醒来,习惯地去摸闹钟,什么也没有。我只好坐起,揉着眼睛去找。却发现,我和衣睡在一间陌生的房里。我立刻睡意消散,慌忙跳起,在床下寻到鞋子,牢固地套上。因我总觉得,在危险,或者隐藏着危险的情境里,鞋子穿得牢固尤为重要,不然逃跑时甩掉了鞋子挺不好。脚咯得疼,又怎能逃脱。

我略整衣衫,跑去开门。外面晨曦薄雾,寺院清幽。花坛旁,一位只穿个裤头的道士,一边一个童僧,都在打些拳路。拳速缓慢,还一顿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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