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区于几几年通过国家三类城市上虞语言文字字工作评估验收

我市年底将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
        本报讯 昨天上午,我市专门召开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工作动员会,就全面推进语言文字工作综合管理、普及普通话和社会用字管理等工作进行部署。副市长方静出席会议并讲话,绍兴市教体局普教处有关专家到会指导。

  公众场合不说普通话,广告语、指示牌别字连篇,这些语言文字方面的问题直接影响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

  以此次迎检为契机,我市将在城区范围内,以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四大领域为重点,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语言文字法学习宣传活动,积极推进中小学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工作,开设相关语言文字工作专栏,加强语言文字科研等,继续优化语言文字工作环境。同时有序推进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精心组织第十二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从而实现语言文字“基本规范”的评估目标。

  近年来,我区坚持政府主导、依法落实、部门联动、以创促建、以城带乡的工作机制,紧紧依托城市评估、“推普周”宣传、普通话普及、示范单位建设和达标乡镇创建四大抓手,围绕“政府机关、新闻媒体、教育机构、公共服务行业、城市街区、乡镇农村”等六大重点领域,大力普及普通话,推进用字规范化,有效提升城市语言文字综合管理和普及应用水平。

  建章立制,固本强基,

  完善语言文字工作长效化机制

  我区充分认识到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语言文字工作作为加强城市管理、推动城市发展、提升居民素质和打造城市名片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加大监管、强化考核,语言文字工作成效显著。

  早在1998年,我区就成立了由分管副区长任主任的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如今成员单位已扩大到32个部门单位和21个乡镇(街道)。近年来,区语委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以城市为中心,以党政机关为龙头,以教育系统为基础,以新闻媒体为示范,以公共服务行业为窗口”的工作方针,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组织网络,区语委办统筹协调、多方联动,全方位开展语言文字工作。

  同时,加大监管力度,以区市场监管局和区综合执法局为主要力量,联合民政、教体等部门积极开展不规范用字整改活动。

  此外,我区还切实加强考核管理,已建立语言文字工作激励和问责机制,把每年的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区政府对区直机关、乡镇(街道)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中。

  广泛宣传,抓好载体,

  提升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水平

  我区坚持把宣传教育作为语言文字工作的切入点和主抓手,宣传、教育、司法等部门通力协作,以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宣传为主要内容,以“推普周”宣传系列活动为载体,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用语用字氛围。

  抓好载体深入性宣传。区政府将“推普周”活动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学习型城市创建等有机结合,不断扩大“推普周”活动的社会参与面。全区各部门单位把“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做文明人”作为“推普周”工作的重点内容,营造浓郁推普氛围;各中小学、幼儿园将“推普周”活动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读书月”活动、“崇孝守信,务实创新”主题教育活动等紧密结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优势,把语言文字工作作为一项常规工作,持续、大力度地对本地的语言文字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区级相关服务性部门等切实加强培训,起到了示范性宣传效应。

  目前,“说好普通话,写好规范字”的横幅遍布虞城大街小巷;语言文字规范化标牌随处可见……从城市到农村,“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氛围日益浓厚。

  以创促建,拓展领域,

  推进语言文字工作实质化提升

  我区积极推进各级规范化创建,把语言文字工作与各项创建工作结合起来,大力打造语言文字活动品牌,推进全区语言文字工作不断提档升级。

  2009年,我区高分通过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2012年,顺利通过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复查;2016年,绍兴市区域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乡镇工作在上虞正式启动;今年8月,我区被授予“浙江省区域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县”荣誉称号。

  截至目前,全区21个乡镇(街道)已全部通过绍兴市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乡镇评估验收,50个基层单位和村(社区)被评为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达标单位(村、社区)。

  广大学校是全区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创建的样板和缩影。我区有1所学校被评为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35所学校被评为省、市级规范化示范学校,其余均为区级规范化示范学校。尤其是崧厦镇的金近小学与祝温村创造性地开展校村联建,让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的东风扮靓美丽乡村。目前,全区30所学校和30个行政村结成“校村共建”单位。

  此外,我区大力弘扬新时期上虞精神,传承发展三大特色文化,走出了一条具有上虞特色的语言文字工作新路子。以“人文上虞”建设为契机,我区深入挖掘孝德文化、青瓷文化、春晖文化,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活动;梁祝传说、曹娥庙会、民间吹打……都是我区享誉全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我区将语言文字工作和非遗文化相结合,推出非遗征文及演讲大赛,目前已成功举办三届。

  在区语委的指导下,上虞日报社和区广电总台还分别推出“上虞·朗读者”和“星空朗读”栏目,组织朗读爱好者自己创作、自己朗读、自己推送,在读和写中传播上虞特色文化。

1、本次水价调整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根据上虞区发改局《关于在我区实行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虞发改价[2014]39号)、《关于调整上虞区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价格的通知》(虞发改价[2014]60号文件精神,从2015年1月1日起,对我区自来水价格进行调整。本次水价调整的主要内容是对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制度,对非居民生活用水、特种用水价格,由原来的每立方米4.6元、6.5元(均含污水处理费2元)分别上调0.5元、0.6元到每立方米5.1元、7.1元(均含污水处理费2元)。

2、我区水价分几种类别?执行范围有哪些?

答: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简化水价分类规范执行范围实行差别水价政策加快“腾笼换鸟”工作的通知》(浙价资[2013]1号)精神,我区水价类别分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三类。

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执行范围是:城乡居民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如车库、附房、物业服务、消防)等生活用水;敬老院、儿童福利院、救助站、学校(不含培训机构)、村(居)委公益性服务设施和非营利性公共活动场所等用水。

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执行范围是:除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以外的全部用水。

特种用水价格的执行范围是:纯净水及饮料制造业、洗车、桑拿浴室、美容美发、洗衣、足浴、高尔夫球场等用水。

答:所谓阶梯水价,是对居民生活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的俗称。简单地讲,阶梯水价就是将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根据用水量划分为不同的阶梯,在不同的用水额定范围内执行不同的价格,它的特点是用水量越多,价格越贵。

4、居民生活用水为什么要实行阶梯水价?

答:水是生产之基,生态之要,生命之源;节约用水、造福人类,利在当代、功在千秋。2013年12月,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676号),文件明确指出:“2015年底前,设市城市原则上要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具备实施条件的建制镇,也要积极推进居民阶梯水价制度。” 省委在第十三届四次全会上提出了“五水共治”的重大决策,明确将“抓节水”列为其中的一项重要举措,实现阶梯水价制度是引导节约用水的一项重要政策。

5、我区阶梯水量和用水价格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答:我区阶梯水量共分三级,每级对应的每户月平均用水量、年用水量和价格分别如下:

6、我区阶梯水价的实施对象有哪些?

答:我区阶梯水价的实施对象为“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包括城镇“一户一表”和农村“一户一表”用户。按总表抄表收费的居民合表用户及城乡居民住宅外属于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执行范围内的用水单位(如:学校、福利院、村委会、居委会等),按第一级价格执行。

7、各级阶梯水量、水价的设定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发改委〔2013〕2676号文件精神,实行阶梯水价的基本原则是“保障基本需求、促进公平负担、坚持因地制宜”,要在节水的基础上,让绝大多数居民不增加额外的经济负担。文件要求阶梯水量设置为三级,第一级水量按覆盖80%居民月均水量确定,第二级按覆盖95%居民月均水量确定,第三级为超过第二级水量的用水部分,一、二、三级阶梯水价按不低于1:1.5:3的比例定价。

根据最近两年我区居民的平均用水量测算,目前设定的第一、二级核定阶梯水量的用户覆盖率分别为97.8%和99.1%,远远高于国家发改委要求的覆盖比例,充分体现了“保障基本”的要求。

8、阶梯水价如何结算?

答:我区阶梯水量计算以自然年为周期,按照“累进计费,按期缴费”的办法,根据用户在年度计算周期内的月累计用水量,按照年度阶梯水量分级基数,实行分段结算。

水费计算方式:第一级水价×第一级水量+第二级水价×第二级用水量+第三级水价×第三级用水量。

9、一户超过4人,用水量定额如何确定?

答:户籍人口或暂住人口超过4人的用户,可以持公安部门核发的《居民户口簿》或《暂住证》、办理人员身份证、近期水费账单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到各水务营业厅申请“一户多人”用水业务。申请时证件地址必须与水费账单上的用水地址相符,地址不详的,必须附所属村委或社区出具的书面(盖章)证明。相同人员不同用水地址不得重复申请。申请后的有效期限最长为3年,逾期未重新办理的,按每户4人核定水量。

10、我区周边县市阶梯水价的水量分级标准如何?

答:我区部分周边县市阶梯水价的水量分级标准分别如下:

11、怎样查询周期内的累计用水量和各级阶梯剩余水量?

答:用户可以在水表抄见通知单和水费缴纳凭证查询到截止本期的年累计用水量和剩余阶梯水量,也可通过拨打“虞水热线”(4)或到水务营业厅查询。

12、阶梯水价制度实施前后,广大居民用水户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答:阶梯水价制度实施前后,区自来水有限公司提醒广大居民用水户注意以下问题:

1、确保水表所在位置无影响正常抄表的障碍物,若水表在室内无法抄见,请及时联系自来水公司;

2、经常留意“水表抄见通知单”或缴费凭证上的本年度累计用水量,了解用水状况,未登记手机联系方式或手机号码变更的,及时到自来水公司登记,以便发送用水量信息;

3、户籍人口(含暂住证人口)超过4人的及时到各水务营业厅办理“一户多人”用水业务;

4、对表后用水设施及时维护,避免因内部漏水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13、低保户用水有优惠政策吗?

答:为切实保障城乡低保户的基本生活,改善生活条件,根据《上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市委办[2002]1号)文件精神,水务集团对全区城乡低保家庭每月减免3度水费,由所在村(居)委报民政局,由民政局代为发放。

14、非居民用水和特种用水的具体价格怎样组成?

答:非居民用水和特种用水的价格表如下:

本文来源:浙江在线-东阳日报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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