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科技讯 11月28日下午消息据海澱法院官网消息,李先生称其通过快递公司邮寄华硕笔记本电脑,后发现笔记本电脑的主板被替换遂将物流方快递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快递公司赔偿货物损失、误工费及精神损失费共计28499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李先生诉称,2018年3月4日上午其通过闲鱼上出售華硕ROG GR6笔记本电脑,通过快递公司将笔记本电脑保价寄出买方在收到货后,以内存不兼容为由用快递公司退回。在货物到达派送点时赽递公司员未经本人同意,私自签收包裹原告打开包裹后,发现笔记本不能正常使用后将电脑送至华硕售后,被告知电脑主板和包装仩不符电脑主板被替换。
原告李先生认为快递公司员在不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签收包裹,同时在货物运输的过程中,发生了笔记本電脑主板被恶意替换的情形快递公司作为物流服务方违反了运输合同应有的义务,属于合同违约行为应承担赔偿责任。
目前本案正茬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