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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光荣”口号,整个社会弥漫在对财富的狂热中,中国经济也进入了有史以来的最快的发展时刻。30年后,一切都变了,我们竟失去了光明正大地说出“致富光荣”这句话的底气了,福布斯富豪榜竟然成了“杀猪榜”。显然,这30多年来,我们的社会必定发生了某些显著的变化。当前的网络红人——北师大博士生导师董藩的一句话道破天机:“前提是合理合法致富”。本文作者则更是对一种现象忧心忡忡:很少有人再像30年前那样怀有通过改变规则或潜规则来为自己争取利益的雄心,人们不是怀着投机取巧的侥幸心理削尖脑袋挤进“先富起来”的那一部分人里,就是以一种虚无主义的心态不分青红皂白地将财富与富人一起押上内心的道德审判台。) “当你40岁时,没有4000万身价不要来见我,也别说是我学生。”北师大博士生导师董藩在微博上对其学生的

训诫,成为近来中国互联网上最新的焦点场域。这句市侩气十足的豪言壮语,掀起了有关这个时代应当树立什么样的师道尊严和价值取向的巨大争议,也再次触发了一些正直之士对中国高等教育“失败”的悲哀情绪。

根据董教授事后的补充解释,他之所以这么赤裸裸地用金钱来衡量学生,系出于一种“激励”和“励志”的需要——“培养其财富意识是我工作内容之一,当然前提是合理合法致富。自己富了意味着创造了很多GDP、税收、就业岗位,社会贡献大,也帮助了低收入者,并避免自己、家属及亲属成为社会负担……”请注意接下来的这句总结:“对高学历者来说,贫穷意味着耻辱和失败。”

从语言学的角度来说,“贫穷可耻”是一种容易招惹是非的高调门话语。假如把它翻译成低调门的另一种表述,其实就是“致富光荣”。因此,说穿了,这位董老师不过是在以一种有自我炒作之嫌的方式重复着改革开放之初的那些一度如雷贯耳的宣传口号,像什么“贫穷不是社会主义”、“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等等。

虽然仅仅过了30多年,但这些话如今再度在耳边响起,却恍然已经是从几个世纪以前飘来的回音,那么陌生和刺耳。由此,我觉得,董藩此番表演之所以造成如此轩然大波,与其说他作为一个为人师表者的价值观有多么错误或不妥,毋宁说他在中国当今的语境下大声说出这样的话,实在显得太不合时宜。

“致富”难道不再光荣了吗?当下的正统话语系统似乎并不打算承认这一变化。《福布斯》杂志于上月10日公布的年度全球超级富豪榜单显示,中国的亿万富翁人数比上年增加8成,达到115人,是全球范围内飙升最快的。这显然是作为一条令人兴奋的正面消息被报道的。不仅如此,现行的政治体制也正不遗余力地试图将这些富人们吸纳进来。十分显眼的是,此次《福帀斯》列出的中国最富十人,全部是现任或曾任全国及各级地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而根据另一个“胡润百富榜”的数据,在2987名全国人大代表中,最富裕的70位代表的财富总和为4931亿元人民币(合750亿美元)。以至于在今年两会的首场记者会上,彭博新闻社记者向新闻发言人李肇星抛出了一个中美议员“斗富”的尖锐问题。该外国记者宣称,他发现至少有38名全国人大代表的资产总额超过了美国目前最富的议员,虽然中国的人均GDP仍只有美国的十分之一。

然而,弥漫于民间的主流声音又与之格格不入,不然,为什么30年后的今天,我们竟失去了光明正大地说出“致富光荣”这句话的底气了呢?显然,这30多年来,我们的社会必定发生了某些显著的变化。董藩补充解释里的一句话泄露了其中的秘密,他说:“前提是合理合法致富。”

在一个制度善好的社会里,贫穷即便不一定可耻,也绝不会是一项值得夸耀的荣誉,而富裕则肯定是一件相当光荣的事情。西方社会里受人尊敬的所谓“绅士”,虽然其衡量标准主要是道德修养和文化教养,但一定数量的财富也是取得绅士头衔的重要门槛。中国古代圣贤们教导我们的“君子固穷,小人穷斯滥矣”、“仓廪实而知礼节”等等,表达的都是一个意思,即:经济上的贫穷会损害和降低社会的普遍道德水准,惟有修养超群的极少数人才能在贫困的条件下坚守德性。非常容易混淆,因而必须要一再明辨的一点是:“君子”之所以受到赞誉,并不是因为安于贫穷,而是因为不肯拿德性操守去交换现实利益(也就是脱贫),所谓“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也!”

眼下,中国的改革派人士发现自己正处于一个越来越尴尬的位置。一方面,他们对社会上日益触目惊心的贫富分化痛心疾首,一再发出自己微弱而徒劳的警告。例如,这次《福布斯》榜单上的115位中国亿万富豪拥有的总资产相当于全国去年GDP的9%,而在西欧等相对更平等的社会中,亿万富豪总资产一般情况下不会超过该国GDP的4%。而且,中国亿万富豪的真实人数和身家很可能远远超过《福布斯》的统计,这就意味着这些极少数人占有的社会财富的真实比例将更高。另一方面,抱持自由主义价值理念的改革派人士又对社会上持续滋长的所谓“仇富”心态忧心忡忡,担忧这种普遍的“非理性”情绪激发出来的民粹思潮将会把国家带回倒退轨道。当然,他们心里很清楚,贫富差距拉大的社会现实与仇富的民间情绪之间存在着直接的因果关系。

但在我看来,这仍不是问题的核心。30年前的口号“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实际上本身就含有国家通过制度设计有意识地适当扩大收入差距的潜台词,其意在于为改革开放、经济增长和个人致富注入动力,目标是指向这句口号的下半句:最终实现共同富裕。30年后,当相对而言尚未富起来的大多数人发现这个目标不是越来越近,而是越来越渺茫的时候,自身希望的破灭就使得昔日环绕在那些口号上的诱人光环迅速褪色。

更具有标志性意义的是,如果说30年前的那些“少数人”还有可能凭借自己的不怕冒险和勤奋苦干从“多数人”中一举脱颖而出的话,那么如今,这种创富故事已然成为天方夜谭式的美梦。在今天的大环境下,果真像董藩说的那样恪守“合理合法”的前提,你有可能“致富”吗?这一点,想必经常接触房地产业界的董老师要比我更加心知肚明。

甚至在时人眼里同样是“不合理”、“不合法”的致富路径,30年前与30年后也有本质区别——彼时的“少数人”通过自己的铤而走险冲击了陈腐僵化的观念和制度,当然他们这么做仅仅是为了追求自身利益,并非主动和有意识地试图改进制度。但从客观上说,他们承担的风险和付出的代价为身后的“多数人”开拓了充分施展的空间和共同富裕的可能性。反观此时的“少数人”,他们竭力所为的,大多是在强化和固化现存制度中的不合理成分。也就是说,这些“少数人”通过将身后的“多数人”排除在“共同富裕”的大门之外,以谋求对“致富”权利的垄断。于是,30年后,人们之间的收入差距就不再是推动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动力,而是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停滞不前的结果,自然也成为它们难以进一步向前推进的障碍。

当财富差不多已经可以同“不合理”、“不合法”画等号时,我们又怎能期望寻常的社会大众不“仇富”呢?

但最令我悲哀的还不止于斯。一般来说,对某种不公正的事物的义愤通常总是能够激发起改变它的愿望,但中国当下却完全不是这么回事。真相是:大多数人一边“仇富”,一边又千方百计试图跻身他们所仇视的那些人的行列中去。这同眼下许多年轻人昨天把政府及政府官员批得一无是处,今天又挤破头地投身千里挑一的公务员考试一样。

很少有人再像30年前那样怀有通过改变规则(以及潜规则)来为自己争取利益的雄心,人们不是怀着投机取巧的侥幸心理削尖脑袋挤进“先富起来”的那一部分人里,就是以一种虚无主义的心态不分青红皂白地将财富与富人一起押上内心的道德审判台。

致富依然光荣吗?这个问题像一面沉重的镜子,照出了我们社会当前所处的危险的撕裂状态。(陈季冰/青年时报)


中国富人下一站:离开? 中国市场遍地黄金的岁月正在褪色。在过去30年里赚到巨额财富的高净值中国人群,正在忙着离开这个国家。


4月20日,由招商银行和贝恩顾问联合发布的《2011中国私人财富报告》显示,个人可投资资产1千万人民币以上的中国富人(高净值人群)投资国内房地产的热情下降,投资移民意愿强烈。

报告显示,中国人的财富还在增长,富人数量仍在膨胀。2010年中国个人持有的可投资资产规模高达62万亿人民币,可投资资产在1千万人民币以上的中国高净值人士数量达到50万人,预计2011年高净值人士数量将达到59万人。

报告称,近60%接受调研的高净值人士表示考虑移民。其中,可投资资产规模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受访者中,约27%已经完成了投资移民。

一些数据大致可以印证这个调查:近年来,中国个人境外资产增加迅速,2008年至2010年年均复合增长率接近100%。以美国为例,中国累积投资移民的人数最近5年的复合增长率到73%。而近来的新闻不断强化着一个事实,中国内地的富人已经成为香港、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地房地产市场上的大买家。

与此同时,富人开始收缩在国内房地产上的投资,纷纷转战海外。报告表示,促使这一人群考虑移民的最重要的三个因素分别是:方便子女教育、保障财富安全、为未来养老做准备。

中国的移民热虽持续了好几年,回望过去却仅仅是发酵期。未来10年,财富向海外流动将成为不可阻挡的趋势。

中国富人的下一站是离开中国。他们是仅仅弄个外国身份,还是要把大部分甚至全部财富转移出去,殊难料知。(王虎/财新网)


房地产泡沫“下沉” 李准备去深圳,放弃在武汉的工作,她原本以为自己这里能找到更安逸的生活。


李是湖北荆州人,3年前,从华中科技大学毕业就以这个理由在这里工作。同以百万计的、期待在二、三线城市寻找机会的社会新鲜人一样,她本期待自己能够在工作几年后,在武汉一个好地段买一套房子,并把父母接到身边。李在武汉的月入不到3000元,她期待落户的汉口的房价却已经在万元以上。

她很快发现这里的问题和在一线城市遇到的问题等同了:拥堵的交通、更低的工资、不断上涨的房价,以及同样没有保障的住房、医疗及下一代的教育。更严重的是,这里的就业机会却远远不及像深圳那样的一线城市。

巨大的开工量,伴随着直线上涨的房价。在汉口,10年以内新建住宅的二手房已经鲜见每平方米万元以下。类似故事还在长沙、合肥、沈阳、重庆等地上演。

此间,离国务院下发坚决抑制部分城市控制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刚刚周年。限贷、限价乃至限购,诸多管控措施齐下的情况下,北京、上海、深圳等一线城市的房价已经松动。但是,这并没有阻挡大城市的“房价病”燎原到了更下一级的城市。

房价狂欢 这有点类似一年前的一线城市。2010年4月,智联招聘发布的调查称,“逃离大城市”成为时下一线城市职场人聚会最常聊的话题,而逃离大城市的首要原因是:房价太高。

这份报告发布之际,《国务院关于坚决抑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出炉,要求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切实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

当时的指向就是这些一线城市。有统计显示,当时北京新房的平均房价已经超过了2万元。之后,广州在亚运会前后也经历了一场房价飙涨的游戏。短短数月之间,广州市中心城区新售商品房价格由2.5万元/平米的基础水平迅速攀升至3-3.5万元/平米。

现在,一线城市的房价出现了松动迹象。部分项目的降价消息在不断释出,房价下调的预期亦日益趋同。但是,房价高企的故事在二、三线乃至以下的城市继续上演。

在长沙,一季度长沙全市新建商品房备案均价为4803元/平方米,同比上涨14.11%。一季度的武汉市,商品住房成交均价为6526.70元/平方米,比去年全年均价相比上涨5.53%。汉区、武昌区两大中心城区房价平均都在11000元/平米以上。

同一时期,合肥市区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4375元/平方米,其中住宅4010元/平方米,同比分别增长17.7%和15.5%。

如今的武汉已经成为一个巨大的工地。按此前武汉市市长阮成发对媒体表态的数据是,目前武汉大大小小有5800个工地。

武汉市十二五规划提出了与北京筹备奥运、上海筹备世博及广州筹备亚运期间几乎同等速度的城市基建计划。作为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2011年,武汉市计划城市基础设施投资725亿元,固定资产投资超过4000亿元。

工地城市 如此庞大的城市基建规模的资金需求量巨大,答案是土地出让金。

据今年武汉市人大会议上审议的2010年预算报告中,武汉市2010年土地出让金收入314.9亿元,较2009年增长79.4%。“也只有靠这笔收入投入基础设施建设了。除此之外,市财政真的没多少钱了。”武汉市政府一位不愿具名的公务人员表示。

按上述武汉市2011年预算报告,武汉市计划2011年基金预算中,城乡事务支出再增长48%,达到429亿元,此种包含了383亿元的土地出让金收入。

在此背景之下,武汉市于本月初公布了一份接近10万亩的土地供应计划。“他们可以不断地做新城和新开发区规划,配套基建后进行土地出让,住宅先行,再行引入工业抑或商业项目。所以他们不断地有土地出让冲动,开发商在这里获得巨大规模的土地成为可能。”位于武汉的地产开发商称。

与地方政府大规模建设城市契合,二线城市充足的土地供应为国内大型开发商提供了空间。这些房地产开发商面临转型。他们所在的一线城市,已经不具备使得他们所有人都继续“购地—开发—售卖”的商业模式。

他们的开发模式在新的潮流下得到继续。以万科、保利及中海等国内房地产主要开发商为首,他们开始在大量二线城市购入土地储备,并进而进入三线城市。

万科总裁郁亮早在去年3月便对外界表示,万科已经大量进入二、三线城市。2010年,万科在国内二线城市购入土地储备2466万平米(建筑面积),占当年新增土地储备总面积的83%。与万科类似,保利地产先后进入了福州等12个二、三线城市。“很多二线城市的房地产成交规模非一线城市可比,这些城市的成交量是千万级别的,是广州这样的城市的2-3倍。”保利地产品牌部副总何智涛表示。

2010年,京沪广深四个一线城市商住用地成交量均在300万平米至400万平米之间,且价格昂贵。但在诸多二线城市其商住用地成交量往往在700万平米以上,价格偏低。

大型房地产开发商大规模进入二、三线城市始于年,但2010年,开发商则是完全将主战场转移至二、三线城市。

泡沫溯源 仅仅提供土地并非能够吸引开发商的到来,重要的是城市必须维持房价上涨,以保持对开发商的吸引力。

城市引入房地产开发是一项有意思的学问,在大多数时候,不同区域的土地供应节奏乃至于选择不同的开发商均成为学问。2010年,先后在武汉及重庆等地创下房价标杆的瑞安是地方政府重点引进的开发商。

2004至2006年,武汉市曾专赴香港招商,其中重点引进的是房地产投资,此中,和黄、九龙仓及瑞安城市先行投入武汉的第一批港商。“他们拿的都是最好的地。”武汉的这位地产开发商表示。在那一轮招商过程当中,和记黄埔最终拿下江汉路临江旧城改造地块,而瑞安则拿下了汉口中心城区永清片区的旧城改造,以期在这里复制上海新天地的模式。

2007年,武汉瑞安天地首次开盘,最高售价20000元/平米,打破武汉房地产交易单价纪录,此后瑞安天地项目价格一路上涨,如今几乎所有人武汉人都知道瑞安在武汉卖出了4万元的房子。与瑞安类似,较早于新天地进入的和黄的武汉项目则在去年开盘,售价2万元/平米。

紧随和黄及瑞安的第二批次是万科及保利这样的快消型公司。客户群体偏于大众。像武汉光谷等区域是此类开发商争夺的重点,保利在武汉布局主要集中在武昌东湖及南湖区域,其面对的主要消费群体是高校教师以及光谷的白领。

在替代原有房改房这样的住房类型的情况下,万科和保利的进入是一次产品更新,其价格高于同区域普通产品。

“保利和万科的选择性更大,因为政府供应的这一类的土地规模更大。”武汉市一位不愿具名的开发商称,不同区域选择进行不同规模的土地供应,吸引不同层次的发展商,核心目的是保证房价向上。乃至于在大规模供应的情况之下,不会出现市场波动。

自2006年以来,武汉市保持着每年6%-8%的房价上涨幅度,政府实现了大规模的供应土地的同时保证土地价格和住房价格的增长。“所以开发商都愿意来,地多,挣钱,谁不愿意来?”上述不愿意具名的武汉房地产开发商称。

事实上,在供地游戏保证下的房价上涨,投资者和投机者开始涌入武汉这样的城市。这位人士称:“福建人在武汉大规模地收购写字楼,甚至是整栋整栋地收购,在开发资金层面,很多私募和民间资金在背后支持一些中小开发商,并且挟持这些中小开发商将定价拉高,获取回报。”

基础性冲击 武汉的样本只是诸多城市房地产热潮的一幕。“以前一线城市听到的很多故事现在在武汉这样的城市重演。”武汉当地一房地产开发商说,“但是一线城市有强大的第三产业支撑吸引外来人口,而武汉这样的城市却没有。”

房地产在这些城市的蓬勃,直接将中间层消灭了。一位长期关注重庆房地产市场的观察者称,重庆市城市精英在大量流出。“目前市委市政府注重轻工及电子制造业的引进力度,引进劳动力多为刚毕业的大学生,抑或农民工,但这些不足以支撑目前重庆市这些新建设的商品房的消费力,哪怕是租也不行。”

福建汇龙集团营销部经理吴永辉则对当前二、三线城市缺乏中产阶层感到烦恼。“城市白领对我们这些开发商而言,才是最优质的客户群体。他们懂房子,也懂投资。”吴永辉说。

吴永辉所在的福建汇龙集团位于福建泉州市。泉州的房价在去年年底涨至9000元/平米,该市在整个福建省是GDP规模最大的城市,甚至超过福州和厦门。“泉州没有这些我们认为好的客户群体。”吴永辉说。

武汉和长沙的情况并不较泉州乐观,位于武汉东湖高科技开发区内的光谷是武汉新形成的商业中心区,这里依托武汉的高校优势,集中了武汉最重要的高科技企业,富士康近期已进驻光谷。“实际上光谷的主要购买群体还是高校教职工。光谷部分企业的一些中高层管理人员也有。另一部分就是外来人口。”上述武汉的开发商称,如果只是这些人买房,且价格上涨的话,难免有一天真没人买房了。

像因为房价抛弃武汉的李一样,这种结构已有造成严重问题的迹象。

几乎所有的可操作的空间都被压缩了,实际的中产阶层无法形成,但是,大量的房子却空置在那里。“按目前的情况,武汉市今年积压的库存可能会达到15万套。”戴德梁行武汉公司策略发展顾问部高级经理彭博说。

并非仅仅是武汉,其他城市也面临同样的困境,随着房地产市场准入资格的提高以及金融系统针对房地产行业的紧缩政策,多个二线城市出现了成交下滑的局面。

按照国务院的初衷,所有的措施都指向切实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在中国住房保障体系成熟之前,这样的局面走向了调控的反面。没有成交意味着住宅分配的问题在加剧,这更将破坏社会结构。“国家鼓励我们不要呆在一线城市,要到二线城市去找机会,但是如果我们工作几年同样买不起房的话,我们又何必到二线城市来,这里的工作机会不及一线城市,工资也没法和一线城市相比,增长幅度更是天差地别。”李说。(邬琼/经济观察报)



从嘉陵江到富士康:穷人的进城史 (编者按:你跳或不跳/富士康就在那里/不多不少。一年以前的富士康跳楼事件震动了全球,各路人马纷纷谴责它是血汗工厂,把所有责任推到这么一家企业身上。我心里一直有个疑问:这种血汗工厂为什么还那多人趋之若鹜的往里钻?是其相对较好,还是其他的更差?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历史系教授秦晖认为,富士康只是表面的替罪羊,根本原因是我们这个国家、这个社会对穷人的身份性歧视和制度性排斥。) 一年多以前发生的富士康十余名员工连续自杀的悲剧曾经震动了社会。当时富士康这个事发企业顺理成章地成

了社会舆论漩涡的中心,人们纷纷谴责它是万恶的血汗工厂,其不人道的管理和待遇导致了惨剧的发生。也有人为之辩护说富士康贡献很大,甚至“没有富士康就没有新中国”,它的员工待遇也不错,想进还进不去呢,连续自杀事件主要怪员工心理素质有问题云云。

一年多过去,事件的冲击已渐平息。富士康不仅重新站住了脚,而且被多个内地城市延揽。有的官员还拍胸脯说,我们帮你管宿舍管工人,再有自杀就不是你的责任等等。而时间的沉淀也使人得以超越新闻事件的冲击,去考察事件背后的更深层原因。

笔者曾指出,按国际劳工界的标准和“血汗工厂”这一名词19世纪在美国出现时的所指,我国的大量企业确实是血汗工厂。但是血汗工厂就会导致密集自杀吗?这逻辑也太简单了点。如果按我国的一般现实状况看,富士康应该不是最差的,不要说内地曾经臭名昭著的“奴隶砖窑”、“夺命矿井”这类恶例,就是同在深圳,比富士康的劳工待遇更差的企业也不难找。

而另一方面,如果我们延伸视线,就会发现“农民工”密集自杀现象并不始于富士康。其实20多年来一直有这类现象。例如农业部前司长郭书田先生在他多年前的著作中曾引证过一封1988年的读者来信,信中说:

“我在四川省南部县工作,南部县城位于嘉陵江边。有时我在江边看到一具具女尸。听人指点说:‘这具女尸是绸厂的’、‘这具女尸是织布厂的’、‘这具女尸是丝厂的’、‘这具……’。后来我了解到,她们中的一些人是近年进入城市做民工的农村姑娘。因为没有城镇户口,往往很难与市民男青年结婚,她们又不愿回到农村和农民结婚。随着年龄的增长,在巨大的社会与心理压力下,选择了含恨嘉陵江的道路。”(郭书田、刘纯彬著:《失衡的中国——城市化的过去、现在与未来》,73-74页,河北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

20多年后发生在富士康的密集自杀是否与嘉陵江上的这些惨剧属同类现象呢?1980年代尚未发生国企产权改革,四川农民工受雇的这些纺织企业都还是国营的“社会主义企业”,和通常认为“资本主义”特有的血汗工厂好像不是一回事。但富士康事件时曾有材料说,富士康自杀员工中有若干人是因“个人感情”问题而轻生的。这样说也许是意在摆脱富士康的责任。但是正如20多年前嘉陵江上的惨剧一样,在这些“个人感情”问题背后是严重的社会背景:“农民工”无法融入城市社会又不可能退回农村的困境。

“高福利”的宿舍与“无福利”的城中村 为何条件恶劣得多的山西“夺命煤窑”没有发生劳工密集自杀?因为那里没有融入问题。山西矿区并非移民目标地,在那里下井采煤的主要是来自中西部贫困地区的成年“农民工”,其中“新生代”较少,他们本来就没有融入当地社会的期望,只是想打几年工挣点卖命钱回家。但20年前的嘉陵江和20年后的富士康就不同,那些不幸的年轻人已经无法接受耗尽青春后回乡终老的命运,但城市又不接纳他们。这种“中国特色”的命运不是西方过去的“血汗工厂”工人所曾经历的。所以富士康虽然是血汗工厂,但“富士康事件”却并非单纯的劳工权利问题,正如南非的“流动劳工”问题也并非西方式的血汗工厂劳工问题一样。

富士康的员工主要是“第二代农民工”,他们没有务农经历,乡村认同感也在迅速消失,而他们身处的深圳又是中国最富裕、最新潮的大都市,作为中国城市中的新星并号称是移民的机会之乡。但是他们似乎走不出封闭厂区中的“集体宿舍”,实际上也就不可能成为厂区墙外那个城市社会的一员。墙内的灰暗生活与墙外的繁华市容形成强烈对比。他们不可能在中国房价最贵的深圳买商品房,深圳也不会给他们福利房,他们也不能搭建棚户、低门槛地融入城市,租住城中村的廉租私屋也时时面临被“清理”、被“不补偿不安置”地驱逐的命运。他们如何安家?生活的目标是什么?前途何在?人生的意义又在哪里?这是富士康提高一点工资可以解决的吗?长此以往能不滋生绝望?严重“个人感情问题”的发生概率能不蹿升?

显然,富士康事件表明,“第二代农民工”融入城市问题已经迫切。在住房问题上“既无福利又无自由”的“流动劳工”制度也不能再持续下去。“流动劳工”家居化的趋势难以回避,这就要求“或者给自由,或者给福利,最好两个都给,但不能两者都不给”。

富士康事件发生后,“宿舍问题”一度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当时一些前往调查采访的港台学生都提到:他们所见的无论政府官员,还是富士康管理层,都认为富士康给工人盖的集体宿舍建筑质量与生活条件都不错,而且还被认为是富士康工人“福利高”的表现。然而,这“高福利”的宿舍区这次却因成为密集自杀的渊薮而受到舆论的指责,那些官员与管理层觉得很委屈。他们提到将来的一个设想,就是不再建设这种集体宿舍,而改用给工人发放房租补贴的方式,让工人自己在厂区附近租房住。

另一方面,拥有20万员工的富士康厂区周边现今就为“城中村”所包围,这些城中村都以富士康员工为主要招租对象,而当时富士康的员工中据说已有近四成“为了自由而到外面租房子”,基本上就是在这些城中村中做租户。在官员与富士康管理层看来,这些城中村条件都很差,远远赶不上“高福利”的富士康集体宿舍。而且这些因地处深圳“关外”才保留至今的城中村也陆续面临“改造”,到时租住其中的员工难免又会被“不补偿不安置”地赶走。那么,他们为何不愿住在“高福利”的集体宿舍里,而愿意住在贫民窟般的城中村,还要冒着随时被驱逐的风险?

道理很简单:他们要成家嘛。笔者曾经提到南非当年过渡期黑人劳工中的一种现象:贫民区里的安家劳工看不起集体宿舍里的单身劳工,其实道理是一样的。别的且不说,过着家庭生活的劳工尽管是在贫民区里,比集体宿舍里的单身劳工的自杀率还是要低得多。当年的南非是如此,中国会有所不同吗?

但是一些官员对此却有另一种思路,他们认为“高福利”宿舍区还自杀频发的原因是“管理”还不够严,他们的建议是由政府代替资本家来管理宿舍,以中国特色的方式来解决员工自杀问题。不过富士康这个台资企业在台湾并没有出现密集自杀现象,而我们从20年前的嘉陵江到今天的富士康,这种现象已经延续了多年,其中原因到底是“中国特色”太少了呢,还是这一特色太多了?

从歧视“农民”、歧视“外地人”到歧视贫民 然而20年前嘉陵江上的惨剧与现今的富士康事件到底还是有些背景的不同。当年农民工跨省流动大潮未兴,嘉陵江畔那些纺织企业的打工妹基本上都来自附近农村,她们的悲剧根源就在于那一纸“农村户口”。可是今天富士康周边地区的“农村户口”居民却截然不同,他们不仅不用去打工,还依靠土地升值,成了向打工者收租的房主。尽管在如今的城中村改造中他们与拆迁当局还可能会有利益博弈,还可能成为强制行为的对象,但与他们的租户相比,已经不能说还是“弱势群体”了。因为土地,他们的“农村户口”甚至往往成为令人羡慕的东西。深圳辖区内现在已经强制取消了农村户口这一名目,“村改居”、“乡改镇”而后又“镇改街”,所有户籍居民都已“市民化”,但“被市民”的人们并没有感觉到好处。事实上,在发达地区与一些“一线城市”里依靠“外来打工者”的辛劳,“本地人”中已经基本消除了“城乡差别”,甚至在前“农民”并不争取的情况下取消了户口的类别之差。当年城郊打工妹仅仅因为“农村户口”就“含恨嘉陵江”的现象已经不复见了。

而今天的打工者身份定位主要已不是他有无“城市户口”,而是他有无“当地户口”。原籍外地城市的打工者并不比本地“农民”更强势。而“外来打工者”的处境众所周知。在强制收容时代,街头随意盘查打工者“三证”、无证就抓走的现象,是很平常的都市景观。于是有了苏萍,有了程树良、黄秋香、张正海、朴永根等等一桩又一桩惨案,有了“604次列车上跳车逃跑摔死的女民工”和宝安区囚车上“下饺子似的一个个摔下”死伤的“外地人”等不知名的冤魂。“收容”之网越撒越大,从流浪乞讨、卖淫嫖娼而“三无人员”,从农民工而大学生,从“盲流”而“非法上访者”,直到2003年大学毕业而且有正式工作的孙志刚也死于“收容”之祸,以致酿成群情激愤,上达天听。这次事件引起的不满导致“收容恶法”被废除,这无疑是中国人权方面的一个进步。

可是废除后的这几年,人们仍然不时听到类似的弱势者在城里遭遇权力暴力的事。尤其是2009年,培训教材《城管执法操作实务》关于“城管”抓小贩时出手要狠,“不能轻易放过”,要干得“干净利落”,“将所有力量全部使用上”,做到“脸上不见血,身上不见伤,周围不见人”的说法在网上披露后,引起舆情哗然。

但人们也注意到:尽管权力暴力的受害者现在与过去其实是类似的一个群体,暴力的理由却有了很大的不同。过去的暴力收容多以检查居民证件的名义:改革前就叫“查户口”(那时连“暂住证”都还没有,农民因事进城都要一事一开“证明”,否则就有作为“盲流”被抓的危险),改革后允许非本地户籍者持证“打工”了,就叫“查三证”(通常指暂住证、务工证和计划生育证),两者都可以说是直接与“户籍”有关。而现在的“城管”、“拆违”暴力则以维护“市容”和秩序为名,以“无证摊贩”和贫民窟(我们叫“违章建筑”)为对象,可以说与“户口”本身并没有直接关系。

身份性歧视和制度性排斥仍是一大特色 可是大家都知道,暴力的对象基本上还是那些人。因为在中国当下的8亿“农民”中,身处大都市附近、能分享级差地利的人毕竟份额很小,而中国如今的一亿多(有人说超过两亿)“流动劳工”中,原籍外地城市的与原籍农村的相比也是极少数。同时这些人中富有的“投资移民”少,绝大多数还是穷人。而本地户籍的穷人不但少,而且与这些外来穷人相比仍然有某些特权(如以后提到的“棚户居住权”),不会成为暴力的对象。所以上述改变对这大多数人而言意义不大。这些人作为一个贫苦的外地农民“流入”(我们反正不承认他是移民)城市,最初他是以农民身份(“农村户口”)被歧视,后来他以外地人(“暂住”者)身份被歧视,而现在他以穷人的身份(没有高尚职业的“无证摊贩”或没有高尚住宅的窝棚客)被歧视。

不能说这三者的演进没有体现这些年来的某种进步:这个人在改革前几乎是根本不能进城的。后来可以来“暂住”打工,但你要随身“持证”,否则就会遇到麻烦(虽然持证了也未必就不会遇到麻烦)。现在假如你混得好,有高尚职业与住宅,被“查证”遇暴力的机会就少了。但是假如你仍然穷困潦倒,那你就有损于“市容”而为“市”所不容。然而问题在于:穷困潦倒就是罪过吗?没有人愿意穷困潦倒,如果在家乡能够富裕,他们不会“赖”在城里;但如果不能,我们的城市为什么就容不下穷人呢?

穷人居于弱势,在任何国家大概都是如此。从经济状况差,到观念上被看不起,都是可以理解的。但对穷人实行身份性歧视和制度性排斥,却是我们的一大特色,尤其是在居住权问题上,这种特色更加突出。(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秦晖/经济观察网)


警惕上层寡头化、下层民粹化 (编者按:“官员一说话,群众就发笑”是当前中国上、下分裂的最真实写照。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孙立平认为这是由过去30年不彻底的改革,也即“扭曲改革”,或“改革扭曲的机制问题”造成的。从最近十年的改革过程可以看到,不管什么样的政策,永远对一部分人有利,对另一部分人有害。) 大概四、五年前,我曾经用三句话概括改革现实中面临的问题:第一句话,中国的现实是左的政治和意识形态

与右的社会政策相结合。

第二句话,这样的结合是最愚蠢的:专门用左的政治和意识形态去惹社会精英,用右的政策去惹普通老百姓,结果弄得大家都不满意。

第三句话,今后怎么办?政治意识形态向右转,社会政策向左转。

到了2006年,中国面临的最基本背景发生了变化:出现政治和意识形态与社会政策一致地向左转。正是在这种新背景下,对已经持续了近30年的改革作一认真的反思,还是很有必要的。

如何看待改革当中的问题,或如何进行改革的反思,是这一两年中国社会比较热门的话题。对这个话题,我一直有一个概念,叫“扭曲改革”,或“改革扭曲的机制问题”。为什么这么提?实际上融合了以下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方面,不能够由对改革的反思导致对改革基本方向的否定,改革的基本方向无论如何要坚持。改革的必要性,不在于这20多年的经济有了多么快的增长,也不在于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多么大的提高,更重要的是通过这样一个改革,实现了最基本的制度框架的变化,使得中国逐步汇入世界主流,成为世界上比较正常的国家,而这就是改革方向为什么要坚持的核心理由。所以,我一直用“改革扭曲的机制”这样一个概念来表达对改革当中问题的看法。

另一方面,“改革扭曲的机制”也意味着我们不能同意这样一种说法:现在改革当中出现的问题只是一些偶然的失误。因为,如果只是偶然的失误,那么必然是:这一次失误对这部分人有害,而下一次失误说不定就会对另外一部分人有害。但是,从最近十年的改革过程可以看到,有利的永远对一部分人有利,有害的永远对另一部分人有害。其中,有相当的部分都是对少数人有利,而对大多数人有害。这说明,这样的失误绝不是偶然的失误。“扭曲的改革机制”从它的发生层面来说,经历了一个变化。其中,上个世纪90 年代中期开始,这个机制的作用主要发生在政策的实施环节上。大概在六、七年前,中秋节这天的一场饭局,席间大家就争论起来,最后不欢而散。大家争论的是:这个政策是左一点还是右一点好,是开放一点还是保守一点好。我当时的看法是,像这样的争论已经没有太大的意义,因为,一种阻挠或者扭曲改革政策实施的力量已经形成。也就是说,当我们正在争论政策是左还是右的时候,已经有一些人可以完全不考虑这个问题了,反正这个政策制定了总得执行,只要执行就会有办法。所以,不管什么样的政策,鼓捣到最后,结果都是一样的:就是前面提到的“有一些人”得利。

以上涉及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政策执行层面上。但到了近年,看到的一些扭曲的机制已经不仅仅停留在政策执行层面上了,而是进入了政策制定层面,并且越来越突出。因此,我觉得对于改革要有一个阶段性的看法,现在围绕改革反思发生的很多分歧,是由于笼统地把1 根据作者2006年2月在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召开的“改革新形势座谈会”的发言整理。20多年的改革只看成一个改革引起的。实际上,上个世纪90 年代中期之后和中期之前是不一样的,进入21世纪之后和进入之前也是不一样的。

“扭曲改革的机制”是怎么形成的呢?任何大的社会变革都包括两个过程:一个是体制变革的过程,一个是结构变迁的过程。体制变革就是规则的变化,结构变迁就是社会当中力量组合的变化。我觉得在上个世纪90 年代中期以前,这两个过程主要表现为体制的变革催生新的社会力量,所以,体制更处于活跃的状态,它所催生的新的力量主要在适应体制的变化,以寻找自己生存和发展的空间。但到了90 年代中期之后,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我把它叫做“结构先于体制定型”。在体制变革进行的过程中,一个像模像样的社会力量,在90 年代之前开始形成,到90年代中期已经相对定型下来,即在体制变革完成之前社会力量组合的结构已经形成,从此它将反过来影响体制变革的过程。

现在的中国,社会力量组合的结构已经非常稳定了,它具备四个特征:第一个特征,叫结构定型。谁是强者谁是弱者,谁是富人谁是穷人,已经定型。第二个特征,叫精英联盟。这是在定型的时候出现的精英的联盟,“六四”之后,在稳定的话语权的基础上形成了政治精英、经济精英和知识精英的联盟。第三个特征,叫寡头统治。也许说今天的中国有了寡头,稍微早了点,因为,它还只是个苗头,和俄罗斯的寡头相比,中国的寡头小得多。但是,寡头不是按照绝对力量形成的,而是相对力量。由于比起俄罗斯的老百姓来,中国的老百姓更没有力量,所以,在中国一个拥有几千万元资产的人可能比俄罗斯拥有几百亿美元的人的影响还要大。第四个特征,叫赢者通吃。这点,即使从近年学界的状况都可以看出来。

上述四个基本特征下的中国社会力量组合结构,是我们在讨论进一步坚持改革、反思改革、制定社会政策的时候都不应该忽略的最基本背景。否则,一些很好的政策一到实践当中,就会被扭曲。比如,近年一直强调扩大内需,但内需就是起不来,背后的原因无法从政策层面上得到解释,而要到中国社会力量的组合结构中去寻找。

破解意识形态的迷雾 关于改革,我们应该看到其中的一些问题并非出自偶然。因此,对改革本身进行反思是非常必要的,这是进一步推进改革的条件。而改革反思当中怎么破解意识形态的迷雾,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近年来,我一直讲两句话:到现在为止,改革的基本共识已经破裂,改革的基本动力已经丧失。对此,有人不同意,说共识本身就不需要。但是,我觉得最基本的共识,包括对于社会基本方面的共识还是需要的。为此,我们需要反思。但是,怎样进行反思?观察一下现在热闹的改革反思之争,众声喧哗下,充溢着意识形态的模式与色彩。为什么?因为,我们的社会还缺乏一个比较像样的、非意识形态化的语言表达方式。这一欠缺,将争论者逼到一种危险处境:在把所有面对的问题都意识形态化之后,留下来的选择空间就非常小了。如果进一步往前走,一种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改革反思成为禁区——就会出现。其实,现在我们能比较自由地反思改革,说说改革中的问题,实际上是上面默许,至少是容忍的结果。

在近年围绕改革反思出现的争论中,对立双方都存在很强的意识形态倾向。有一个通常的表达――目前的中国存在着一个反对改革的左派――尽管很不准确,并且与国际政治中对左派的通常用法并不相同,但这样的人的确存在。我粗略地把这种左派的意识形态化看成是对某种正当利益的荒谬式表达。这些人的背后,有着相当数量的社会基础。近年,网络论坛中,充满着反思改革、批判改革的言论。他们为什么批判改革?因为,从某种意义来说,最近这几年的改革已经改得鸡飞狗跳,很多人在改革中吃了亏,所以,这些吃了亏的人一听到什么改革就会胆战心惊。而他们因为没有其他的方式可以表达,干脆就说:我们要坚持社会主义,要回到计划体制,回到毛泽东时代。与之呼应,一些左派知识分子进一步加强了这种倾向。

其实,仔细观察这些所谓的反对改革主张,会发现绝大多数的人表达的是一种利益的要求,是基于利益受损而来的不满。但由于舆论的意识形态化,很有可能使这种基于利益的不满转化成对改革基本方向的否定。

与批评,乃至反对改革者相对,坚持改革的一方也带有很强的意识形态色彩,特别在对人民为什么要反思改革这一问题的理解时。这尤其可以从皇浦平《改革不能动摇》这篇文章中看出来。表面上,这篇文章有错吗?没有什么错。坚持改革的方向,当然不能动摇!但是,这里有两个问题:一个问题就是把对改革的反思、对改革的不同意见统而称之为对改革方向的否定,这很容易忽视对改革的批评和支持当中那些基于利益的正当要求。另一个问题就是皇浦平始终不能明白的是,1991年他在《解放日报》写的《改革开放需要新思想》等文章受到了整个社会的一片赞成声,而这一次的文章和十多年前的那篇基调完全一样,但怎么会引起这么多强烈的反对声?我觉得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皇浦平忽视了不同的背景,他不能理解今天的背景。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中国的改革面临着在意识形态层面确定方向的选择,在这种背景下,皇浦平基于意识形态的立场、呼吁坚定改革是非常必要的。但是他没有意识到,近年围绕改革的争论和90年代初的那场争论已经很不一样了。今天对改革的争论在很大程度上是基于利益分歧上的争论,所以,在这种变化面前仍然说坚持改革,用改革解决改革中的问题,改革要攻坚,通过改革的攻坚来化解当前的问题,像这样的以不变应万变的做法,已经难以应对这次反对改革的人所提出的实质问题了。因为,基于利益的分歧是无法用意识形态或社会发展的方向可以化解的。

同时警惕上层寡头化、下层民粹化 现在的中国,同时出现了上层寡头化、下层民粹化这两种倾向,这非常让人担心。前一段时间,我批评上层的寡头化比较多一些。最近,我比较关注社会上对任志强提出的“富人区”的争论。我发现新浪网上有一个任志强的博客,就上去看了看。看了以后觉得,可能这是中国博客主人挨骂最多的一个博客了。“我们是为富人建房的”,“中国要有富人区和穷人区”,“房地产就应该有高额的垄断利润”,任志强的这些论调在网上招来一片骂声。同时,很多人也在说,其实任志强说的是一个大实话,任“是一个诚实得可恨的人”。对于这场争论,我是比较赞成任志强所说的穷人和富人分区居住的主张的。但是,我觉得分歧双方的核心问题不在这儿,而在于像这样的对立是怎么产生的。在新浪网的调查栏中说,即使任志强的观点是对的,也不应该这样说,你同意不同意?结果是,30%多的人同意。所以,这里就涉及一个问题,无论中国也好,世界也好,特别是在中国,有些事是能做不能说的,而任志强的招恨是因为他把能做不能说的事给说了出来。如果我们仅仅从这个角度来理解够不够呢?不够!问题的核心是,任志强为什么能够把能做不能说的事说出来?因为,在其他社会,包括西方社会,上层多半要夹着尾巴做人,能想不能说。但是,在今天的中国,社会的上层是越来越霸道了:既然我是这样想的,当然我就这样说了,你敢怎么着?!上层这股不顾别人的感受、理解和反应的劲头,造成了下层的民粹化。只要是精英,只要是上层,一说话,一做事,就会招人骂。包括最近围绕电影《无极》对陈凯歌的批判,背后就有这样的东西在里面。现在,每一次所谓的精英人物、上层人物出了点丑闻,在网上就成了民众狂欢的小小节日。这样的情景,是对今日中国的上下层关系的生动写照。我原来在讲社会结构的时候也讲这可能是一种危险特征——上层极权化和下层碎片化。这种结构性的特征在行动层面的表现就是——上层的寡头化,下层的民粹化。这种特征与长久存在、缠绕不散的意识形态因素组合在一起,将会造成中国社会的断裂。有社会,就会有冲突,很多的冲突并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社会断裂带形成而引发的冲突。比如,在美国也有很多冲突,但是它每次冲突的阵营不一样,这就不必太怕,也比较好办。怕就怕无论出现什么问题,每一次的阵营都是一样的。比如,台湾的蓝和绿之间,每一次蓝逢绿必反,绿逢蓝亦必反。我担心的是,中国弄不好,就会形成以上层和下层为表达形式的、很意识形态化的主要断裂带,凡是上层说的下层就是谩骂,凡是下层说的上层就不屑一顾。因此,上层寡头化、下层民粹化是我们必须同时警惕的两种现象。(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孙立平/《国际在线》)


底层人“晋级”的梯子被抽掉了? 时代周报:近年来,社会上“拼搏不如拼爹”、“穷生穷”和“富生富”等现象增多,底层人遇到了

上升的“天花板”。哪些因素造成了这些现象?

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石秀印:这个趋势是越来越明显了。在过去那种僵硬的计划体制下,我们还可以看到底层人向上的流动,到了本应该充分自由的市场体制下,这个空间反而越来越狭小了。教育、就业和升迁是底层人“晋级”的主要渠道,目前,一些特权者借助所掌握的公权力,将子女以及亲属安排在最好的学校和最好的单位。与此同时,一些资产所有者则通过所拥有的金钱,也可以达到同样的目的。

北京理工大学经济学教授胡星斗:目前的这种现象,根源就在于现有的户籍制度、教育制度、金融财税制度、社会分配保障制度、新闻话语权制度等缺陷与不合理,几乎所有的这些制度安排都成为了底层人向上流动的“拦路虎”。事实上,以上这些还只是产生“贫二代”现象和身份固化的次级原因,最根本的原因是弱势群体缺乏话语权、组织权、监督权,报刊、电台电视、新闻媒体大多由地方官员们所控制,往往成为维护既得利益的工具,贫困者、上访者、工人、农民的呼声大多被遮蔽;特别是工人农民缺乏能够真正代表自己利益的组织,往往无法行使对自己利益的监督权。

板结化的社会没有赢家 时代周报:大家似乎慢慢地意识到了身份“标签化”带来的危害,一个底层人无法“晋级”的社会将出现怎样的后果?

石秀印:目前,中国阶层板结化的问题就如同坐公共汽车一样,一些人凭着很强的权力优势先抢上公共汽车,占据了各个好的座位;另一些人凭借资金的优势,次后抢上汽车,占据了其它座位;即使后面的平民抢上来了,也没有了座位,只能站着;最弱的人甚至不能登上汽车的台阶,被汽车甩掉了。可是,这些先上车的人并没有意识到,一个板结化的社会其实是没有赢家的。普通百姓总是没有座位,总有一天会聚在一起找公交公司评理,质问:“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胡星斗:若社会身份的固化、阶层的板结化,首先会导致社会资源的不合理配置和浪费,也必将禁锢社会进步的活力。更为可怕的危害是其将模糊人们的正义感、扭曲公众的是非观念。现今社会上,人们以当事人的“身份标签”作为其价值判断的依据,正是这种恶果的体现。很多时候,只要是富人和穷人发生冲突就谴责其是“为富不仁”,而一旦是官员与普通人的纠纷就被解读为“以权压人”。如此同时,在那些精英阶层眼里,这些底层的也被贴上“没完没了上访”、“无休止的纠缠”等标签。长期下去,整个社会就乱了。

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郭于华:目前,社会生态出现问题,日益分成界限清晰的“你们”和“我们”。既得利益集团垄断各种社会资源,并固化利益,寡头化趋势明显;社会底层则抱怨社会不公,极端的反抗行为和民粹主义开始露出苗头。我们应该警惕矛盾激化、暴力对抗的可能。

在这个过程中,不同阶层的人都是输家。如果一部分人的生存陷入了困境甚至是绝境,那这个社会的另一部分人也不可能有安定的生活。阶层对立使社会缺乏理性、客观、公正、宽容的环境,精英阶层被预设为“坏人”与“恶人”,所以,精英阶层也缺乏安全感,或许这就是为什么很多富人选择“移民”、很多官员选择“裸官”的原因。

重建社会才是出路 时代周报:目前,一些官员认为只要加大住房、医疗、教育、社保等民生领域的投入,“人民内部矛盾用人民币解决”,就能实现社会和谐。对此,该怎么看?中国究竟该用何种办法来破解身份固化趋势明显带来的后果? 胡星斗:采取扩大民生的方式有可能缓解当前的矛盾,但是如果不从改善“民权”的角度去考虑,那么改善“民生”的实际效果将十分有限。当前中国阶层固化和结构锁闭,从根本上是因为不同群体在表达与追求自身利益能力上的失衡,即社会权利失衡的结果。面对权力的“飞扬跋扈”与财富的“趾高气扬”,工人和农民的权益缺少制度的保障。而西方国家的经验告诉我们,制度化的利益表达渠道恰好是社会权利有效博弈的产物。所以,我以为改善“民权”、保护“民权”才是重中之重。需要强调的是,我所说的“民权”,除了大家经常提到的政治权利之外,还包括诸如保障弱势群体的话语权和金融权等经济和文化权利。

石秀印:改善民生的方式基本是治标而不是治本。我的一个基本判断是,对于工人和农民这些弱势群体来说,“给民生”的方式可能效果比较好;但是对于中产阶级来说,“给民主”才能发挥更大的效用。关键是各阶层的人共同和平等地参加社会规则的制定,通过共决程序让社会规则中的标准包含各阶层的价值,让社会规则中的程序容纳各阶层的人的参与。

郭于华:分析社会流动停滞和阶层固化的原因,特权固然是因素之一,但在当前的转型时期,社会改革和社会建设的滞后也是一个重要因素,甚至在某些时候更关键。

从理论上说,一个正常、健全的社会应该是权力、市场、社会三种力量鼎足而立、相互制衡。当下中国社会的现状,是权力与市场紧密结合,挤压和占领社会空间,使得“社会”这个社会主义制度本应具有的最重要的内涵无从形成。那么,重建社会或许是走出这个困境的唯一道路。

当前的社会建设,必须从两个方面同时用力,即建立有效的劳资双方的利益博弈机制、以调整劳资关系为突破口的“能动社会”;建设和建立公民参与机制、以调整 “官民关系”为突破口的“公民社会”。



孙立平:中国当务之急是制约权力和资本 (编者按: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孙立平认为、要解决中国当前的更重问题,需要一场社会变革,需要一场社会进步运动:制约权力、驾驭资本、制止社会的溃败。这是中国现在要解决的很重要的问题。) 南方日报:您怎样定义幸福?


孙立平:根本上说,幸福是一种满足感,是对社会状况满意的一种感觉,非常微妙。不同人在不同时段的感受是不同的。所以不论是官员还是学者,都很难完全洞察人们的幸福感。

以北京为例,政府可能会认为半年来北京没有什么变化,但是对于一个上班族来说,这段时间他可能会常常感到烦躁不安,因为半年来北京塞车严重,他花在路上的时间又多了1个小时。政府在衡量老百姓的幸福感时是从社会这个整体来考虑的,往往关注GDP、健康、教育、治安等因素,不会把交通堵塞程度当做一个权重很大的指标。但其实这段时间来,塞车对幸福感影响很大。所以我想,在测量幸福感的时候,真是很难做到具体和细化。不如选择笼统地在一个整体上测量人们的满意度。

具体来讲,我们目前所说的幸福包括三个层面的意义,第一个层面是把幸福作为整个社会追求的一种理念;第二个层面是把幸福作为一个宏观的目标,对整个国家的政策有一个基本的导向;第三个层面是将它作为官员和政府考核的指标。进入第三个层面是需要非常谨慎的。因为把幸福作为一个政治指标来考核的时候,有一定的风险。最典型的就是和谐社会这个理念。这是一个很好的理念,它让我们的社会朝着一个健康的方向发展。但是作为一个考核的指标的时候,个别地方的官员就会作假,捂住矛盾,或者用一种不正当的方式把冲突压住。所以建设“和谐社会”就变成大家调侃的“被和谐”,和谐变成了一个动词,这反倒对解决社会矛盾起了有害的影响。同样,我们也要防止幸福的愿望变成“被幸福”的结果。

南方日报:您认为目前哪些国家实现了相对的幸福。 孙立平:相对的幸福的国家可以分两种类型。一个是在非常传统背景下的幸福,例如不丹;另一个是现代意义上的幸福,例如丹麦、英国、法国。这是两种非常不同的幸福感。

南方日报:说他们幸福,是因为他们做到了什么? 孙立平:不丹的幸福感是在很特殊的情况下产生的,这种特殊条件是:经济发展水平虽然不高,但与外界隔绝,还有宗教信仰的背景。丹麦则不同:拥有发达的经济与高福利待遇,是贫富分化最小的国家,“2010年全球清廉指数排行榜”中清廉指数排名第一,民主政治成熟,法治、安全感和生活可测性强、生活方式轻松。

今天我们中国讨论幸福应置于现代的背景之下。而我认为,现代幸福的条件包括要有清明的政治,繁荣的经济,健康的社会和绿色的生态。

建设幸福:公平正义当为主线 南方日报:现在我们谈幸福,恐怕是因为我们不幸福。您认为是什么造成了这些不幸福? 孙立平:的确是这样。我觉得最基本的还是两个问题,一是民生问题,现在收入、住房、就业压力都很大;另一个是这个社会缺乏公平正义造成了人们生活的不幸福。

其实,关于幸福的建设可以有两条线,一是民生,当然这很重要,现在我们政府在建设幸福社会过程中,主要在围绕这条主线。而另一条主线是公平正义。依我看,公平正义比民生还重要。

南方日报:为什么更重要? 孙立平:要知道,最大的痛苦是没地方说理,令好人寒心的社会就是最坏的社会。没有公平正义,就没有道德的基础,道德的底线就会丧失;没有公平正义,不满和冲突就接踵而来;没有公平正义,每个人都觉得是受害者,都是弱者;没有公平正义,就没有合理的财富分享;实际上,没有公平也就没有真正的民生;没有公平正义,就没有社会的稳定。所以,我认为公平正义是社会长治久安的基础。

但是现在我们谈幸福的时候,主要还是强调民生,对公平正义的强调还是非常弱的。我觉得如果没有公平正义,民生状况也是改变不了的。

南方日报:能不能这样理解,当人们认为自己所处的环境不是公平正义的环境时,再好的民生也难以增强人们的满意度。 孙立平:没错。幸福感是相对的,产生于比较,要紧的不是我们有什么,而是我们有什么而我们的邻居却没有。幸福来自相对成功,不幸福源于相对剥夺。所以,你看现在几乎所有的人,尤其是大家还比较羡慕的一些人群,都在说自己是弱势群体。普通公务员、领导干部、警察甚至有的法官都说自己是弱势群体。他们都是弱势群体的话,工人、农民怎么办呢?其实这个现象意味着几乎所有人都对自己的状况不满。为什么?因为他们觉得自己生活在一个非常不正常的状态当中。我认为这不正常的原因就是缺少公平正义。

观察当今中国的社会生活,人们可以注意到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我把它叫做“牵出现象”。首先是表现为一些地方政府行为的失范:权力的霸道和蛮横,暴力截访,血腥拆迁;执法部门的腐败使得一些地方的民众有冤无处申;腐败开始成为一种民众无可奈何甚至只有默认的现象;潜规则盛行于社会,甚至成为基本的为官为人之道;强势利益集团在财富的掠夺上肆无忌惮,对公平正义造成的严重侵蚀导致社会生活“西西里化”趋势出现;社会底线失守,道德沦丧,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的丧失成为相当普遍的现象。

权力失控的直接结果,是社会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在降低。同时,政府公信力丧失,道德优势弱化,只能越来越依赖强力与强制。

南方日报:这是最可怜的。 孙立平:是的。所以我认为政府的第一要务不是发展经济,而是维护公平正义。我想,如果在建设幸福社会的时候,强调这一点,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将是一件非常非常有意义的事。

当务之急:制约权力,驾驭资本,制止社会溃败 南方日报:您认为当前中国要建设幸福社会应该做些什么? 孙立平:我认为,第一要公平合理地使用经济发展的成果。现在的社会矛盾产生于资源分配上的不公平,甚至有既得利益集团把持资源分配的倾向。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利益均衡机制,建立起有效的利益表达机制,包括:获得相关信息的机制、利益诉求表达的机制、诉求凝聚的机制、施加压力的机制、协商谈判的机制、矛盾调解和仲裁的机制。

第二,要营造具有安全感和希望的社会生态。要建立一种制度,给人们提供安全感,通过制度的确定性和可预期性,降低人们的焦虑感。比如,财富的稳定性、职业和收入预期的稳定性、通货膨胀与货币稳定性。

第三,要形成公平正义的社会秩序,改变我们刚才谈的目前社会上普遍的弱者心态与社会生态。而公平正义的社会有赖于社会组织的发育。社会组织是社会自组织能力的载体,一个正常的社会需要这些社会组织,以应对可能的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从而使社会生活能够有序进行,降低社会转型的风险。

第四,就是要形成平和向上的价值观。我觉得营造幸福感需要一种新的价值观,肯定的是多数人而不是少数人。还是那句话,幸福来自于比较,一个社会有一种恰当的成就观是至关重要的。

南方日报:您刚才讲到了在建设幸福社会时,政府和社会的作用,您认为它们应当在提升幸福感上扮演怎样的角色? 孙立平:我觉得这是边界的问题。比如幸福,政府关注人们的幸福感,但不能进入人们的私生活领域。如果两口子吵架,他们感觉不幸福了,政府去制止这两口子吵架,这就涉及权力扩张的问题。政府不能以提升老百姓幸福感为理由而干涉他们的私领域。因为,有自由才有幸福。政府应当保留老百姓私生活的空间,在这个自由的空间当中,社会能形成一种自我管理、自我形成秩序、自我化解矛盾的能力。

南方日报:您曾提出“社会溃败论”,认为维护公平正义面临很多困难,包括要突破既得利益集团对现有政治框架的影响等等。那么现在我们能做什么? 孙立平:从历史上来看,很多国家都经历过类似的过程。比如当年的美国,19世纪末的美国经历了经济快速发展的时期,但政治上腐败严重、经济上寡头垄断、权力和资本勾结等现象普遍存在,整个社会生活没有规则、道德堕落。但是它通过三个非常重要的步骤,使社会得到了重要改变。这三个步骤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社会进步运动;罗斯福新政时期的社会改革;20世纪60年代建设“伟大社会”的运动。通过这些社会进步运动,美国社会溃败的势头得到了明显的遏制。

我认为,中国也需要一场社会变革,需要一场社会进步运动。社会进步运动的目标是什么?三句话:制约权力、驾驭资本、制止社会的溃败。这是中国现在要解决的很重要的问题。实际上也是建立一个有公平正义的社会,最主要要解决的几个问题。(赵杨/南方日报)



贪官低职化:中国腐败新现象 (编者按:以我们往常的经验,一个官员的贪腐度和其职位和手中的权利成正比。但这只是我们自以为是的经验,在这两年,那些位卑、权小却动辄涉案数千万到上亿的“九品芝麻官”轻而易举地就打破了我们的常识。) “鄱阳夜放亿元铢/挥无度,金无数/巨款出库人上路/孤注一掷/再不做仆/他乡享洪福。衙中惊呼有巨鼠/卖豪

府,辞旧主/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前不久,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股长李华波套取9400万元公款逃往境外后,有网友赋词一首,以表对他的“敬佩”之情。

李华波,一个小小的股级干部,连科级都够不上,却爆发出如此惊人的贪腐能量,让人跌破眼镜。李华波的传奇之处不仅在于其涉案金额之大,更在于他作案后的从容不迫与淡定。据媒体报道,李华波在出逃之前,就已经做好了一系列准备,先是在鄱阳两校长那里借了300万元,然后又把自家数百平方米的商品房以80万元的价格贱卖……布置完一切之后,李华波才打着到海南过春节的幌子携妻女漂洋过海,逃往加拿大。如果李华波不是高调地自我举报,并留信详述作案方式,这个惊天大案很可能是另一番光景,至少不会这么快曝出。

与此刻正逍遥海外的李华波相比,杨立强就没那么“幸运”了。今年1月,北京市昌平区检察院披露了一起巨额社保金被贪挪案,而当事人不过是昌平区财政局国库科财政专户的一名会计。据检方指控,在2007年2月至2009年12月期间,杨立强利用职务便利,采取在预算拨款凭证、电汇凭证、转账支票上面加盖昌平区财政局国库专用章和人名章的手段,挪用和窃取该单位公款共计5116.83万元。其中4900万元属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已全部被杨立强在赌场输光。

如果说上述只是个案,不足以构成群像的话,那日前正在发酵的茂名窝案则完全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提供佐证。2月初,自广东省茂名市前市委书记罗荫国被检察机关以“涉嫌职务犯罪”刑拘之后,已陆续有多名涉案官员和企业老板被专案组带走,其中包括茂名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育英、茂名市市长助理雷挺、茂名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李运容、茂名市建设局局长朱裕锦、茂名市电白县县委书记李日添等人。据警方透露,短短一个月时间之内,已经全面崩溃的罗荫国交代出来了100多名处级以上官员。由于此案目前还在审理之中,相关细节还不得而知。不过,既然涉及到土地买卖和工程建设问题,涉案金额想必不会是个小数目。

这仅仅是今年年初至现在被曝光的几个案子。在我们以往的经验里,一个官员的贪腐度往往是和他所处的职位及手中的权力成正比的,职位越高,权力越大,其贪污腐化的情节可能越严重,涉案金额也越高。显然,这种常常被我们自以为是常识的理论,已远远落后于现实。那些位卑、权小,却动辄贪挪数千万甚至上亿的“九品芝麻官”,正在不停地涌现出来,并不停地打破各种纪录。特别是近5年,有愈演愈烈之势。

其实,早在两年多前,北京市有关部门就已经开始注意到了这种“小官大贪”现象。2008年底,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份审理职务犯罪案件的调研,结果显示,该院在2005年至2008年间,共审理了21件“小官员大腐败案”,已经超过该院所审理的一审职务犯罪案件的三分之一,涉案金额高达3.4亿。而在涉案的26名被告人中,处级干部有11人,占42.3%,处级以下的有15人,占57.7%。

可以说这些被告的级别都不高,但都有超凡的生财技能。王远利不过是北京市房山区燕山清洁队的一名队长,他却能“变废为宝”,利用签订协议和购买环卫用品、修车等职务便利,以开具燕山清洁队“大头小尾”发票等手段,贪污公款220万元。作为北京望京西园证券营业部总经理的杨彦明也只是个处级干部,可架不住掌管的钱多,他利用先后担任几个证券营业部总经理的职务便利,违规从营业部账户内提款,累计金额高达9452万余元。由此可见,腐败能力还真不能只看官级大小。

关于“小官大贪”,山西省人民可能体会更深。近年来,山西省光在焦煤反腐运动中就查处了违纪党员干部数千人,其中涉案金额超过千万的就至少有4人,包括灵石县公安局原副局长史双生、阳泉市城区公安分局巡警大队原大队长关建军、繁峙县检察院原副检察长穆新成、蒲县煤炭局原局长及党总支书记郝鹏俊等。为此,去年年初,山西省纪委还专门制作了《小官大贪警示录》,在省内各大机关轮流播放。

各种层出不穷的“小官大贪”案例甚至引起了一些学者的关注。反腐败专家、中央党校教授林就曾表示,“当前腐败现象最重要的新趋势就是腐败的落势化”。所谓“腐败落势化”,即指腐败现象从较高的职位向下落,向基层渗透,许多腐败现象的主体可能仅仅是科级干部甚至是普通人员。由于这些人员最接近基层,而大批的项目投资和上级拨款最后也都落实到基层,他们是直接的经手人和掌管人,所以更容易滋生腐败。同时又由于这个级别的官员人数众多,不宜监管,贪腐一旦成为常态的话,危害极大。

梳理一系列“小官大贪”现象,我们会发现一些案子频发于某特定的部门和领域。如果从涉案人具体分管内容上看,大致可分为两类。

一类是管钱的,如前文提到的李华波、杨立强、杨彦明,此外还有厦门市灌口镇经发中心原会计陈伯伟,以及创下挪用公款3.96亿元纪录的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财会部财务处原处长刘林祥等。

另一类是管资源或工程的,如被冠名为“级别最低、数额最大、手段最恶劣”的抚顺市国土资源局顺城分局原局长罗亚平、吉首市国土局原党组书记杨祥云、北京市凉水河管理处原主任田奇凡等。

关于前一种腐败案例,在中国也算是一种传统现象。长期手握重金,难免会有人动心。所谓“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这种监守自盗型的官员,历来都不少见。

后一种则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建设和城市开发进程而不断涌现出来的新的腐败类型。过去10年,国家在铁路、公路、水利等各种基建项目上的投资超出以往,一些工程的预算款项动辄就超过几亿、几十亿,于是,与之相关的一些部门因为掌管着庞大的现金流而一下子“阔”了起来;而土地、煤炭等资源也因为房地产的疯狂开发和能源紧缺成了香饽饽,随着地价、煤价一路飙升,地方政府更是视其为经济命脉。

知道了这些背景,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国土、煤矿、交通等部门容易出贪官。这些机构里随便一个职务都有可能是肥缺,哪怕只是一个小官、芝麻官甚至普通人,只要敢豁出去,都能把手中的一丁点儿权力兑换成超出自身能力数倍的赃款。

令人担忧的是,一些监管部门的权力寻租也正在向外蔓延,特别在资源领域最为明显。被网友冠名为“史上最贪”反贪局长的山西繁峙县副检察长穆新成,自己没有公司,也从不参与经营活动,光是收一些矿主的“好处费”“中介费”等,就敛财过亿。这种执法和监管部门染指腐败的现象,最直接后果就是“猫鼠一家”,监督形同虚设。

另外,我们还发现,有相当一部分官员的沦陷居然跟赌博有莫大干系。本文略有提及的李华波、杨立强、史双生、陈伯伟,以及后文即将提到的安徽省淮南市泥河镇原副镇长谢昭金、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明华村原党支部书记兼经济合作社社长陈关生等,皆是因为沉迷于赌博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且赌额都超过千万。

据北京市一中院最新调查显示,最近几年,在其一审的职务犯罪案件中,往往是判刑10年以上的大案,而这些案件中,因赌博诱发的就占到20%。比较典型的有2006年门头沟区原三电办副主任贪污689万案、2008年什刹海房管所所长张吉春贪污700余万元案,以及2009年大兴一小学出纳贪污260万元案。

换个角度看,所有这些误入歧途的官员何尝不是赌徒,并且是失败的赌徒。细究起来,大部分人权力其实并不大,远没有到一个人说了算的地步,但架不住他们胆子大,在权力不够使的情况下,他们就通过造假、作弊,甚至强取豪夺等方式铤而走险。可能,开始的几次他们都稍有斩获,并以此磨砺了心智,然后想着再玩一把大的,接着是更大的……正是这种赌徒式的、永不厌倦的贪欲心理,最终把他们送上了法律的审判席。(壹贰叁/《博客天下》)


腐败高官落马的“寻租”规律 进入2011年以来,中央纪委监察部先后通报了原国家药监局副局长张敬礼、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这是一年多来被审结判刑和新近查处的十几名省部级高官中的最新两例。

省部级领导干部是党和国家“条条”与“块块”领导机关及重要国有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对整个社会的发展和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有着举足轻重作用。为了让他们能无后顾之忧地全身心投入工作,并在行使重要的公共权力时坚持职业操守,党和国家也给予他们同担负的责任相匹配的社会地位和政治荣誉,以及相对优厚的薪金、住房、医疗保健等待遇。即便退下来之后,多数待遇也会保留。因此,无论从内在素质还是外在条件看,高级干部都应当是党内事业心和责任感最强, 抵御各种诱惑和抗腐蚀能力最突出的干部群体。但在经济社会转型过程中,每年都有一些省部级高官在廉洁问题上出事,这不能不引起我们党的高度警觉。

多数落马的高官起初还是勤政廉政的,是靠干事创业一步步走到今天的,有的还有着辉煌的过去。但他们的一个致命伤,就是不能正确看待个人的功绩和作用,当进一步升迁受阻、个人愿望不能满足时,就认为是组织亏欠了自己、随着心理失衡扩大,便从掌权为公蜕变为以权谋私。有人称这种腐败堕落为“起步晚、发展快”,在很短时间内便完成了从“人”到“鬼”的转变。还有的干部自身素质本来就不高甚至政治品质不好,只是由于熟谙“官场潜规则”,善于在“人事”上下功夫,而逐步达到谋取高位的目的。

腐败高官被揭露、发现和查处的几率相对较小,不仅因为经多年经营,其从政根基更深厚、关系网更发达,干扰办案的能量更大,而且还由于他们所处的特殊地位。一是他们处于地方和部门权力金字塔的顶层,行使权力环节多,不像一些基层腐败活动,直接侵害具体群众的利益,易引起反弹。二是权力高度集中且缺乏制约监督,使得高官个人的以权谋私活动能够更多地披上组织决定的外衣,决策透明度也往往随决策层次升高而降低,局外人监督更如“雾里看花”,当前杀伤力很大的网络曝光和舆论监督的可能性也较少。三是高官腐败以受贿为主,中低层官员中常见的贪污和挪用公款行为比较鲜见,行贿方更以使用帐外现金的私人老板为主,无论公私帐面上都很难发现犯罪痕迹。四是腐败高官心思缜密, 见多识广,作案手法谨慎。有人通过调查统计,发现真正具有向高官行贿资格的人非常之少。腐败高官尽管受贿数额巨大,但除卖官者外,直接受贿对象都限于很少的人,甚至一两人,双方结成巩固的利益同盟,以减少被发现风险。因此,与中低层腐败案件通过信访举报或审计监督而立案的比例相当高的情况不同,高官腐败案件大都不是在本人行使权力过程中被发现,而是被其他案件“牵”出来的,是被在生死关头急于戴罪立功的下级腐败分子和行贿的老板“咬”出来的。纪检监察机关部门和检察机关对于网住这样的“大鱼”,有时也缺乏思想准备。正是这种风险和收益的严重不对称,导致高级官员腐败屡禁不绝,甚至“前仆后继”。

“财富精英” 构筑腐败关系网络 随着转型期贫富差距的扩大,我国已出现了一批占有大量社会资源的私人富豪。作为“财富精英”,他们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取优势,就要努力实现资本和权力的结合。高价收买位高权重的领导干部,已成为最主要的经营手段。这在国企改制、房地产开发、重点工程建设等领域尤为突出。从奉送豪宅、股权到美女,行贿花样不断翻新。中石化原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同海收到的一笔贿金,竟高达1.6亿元!而当前省部级干部的主体,都是“文革”末期或改革开放后参加工作的,私人富豪们的财富积累及消费方式,也对他们产生很大诱惑。有的通过权钱交易侵吞国有资产;有的指使、纵容亲属子女利用自己的权力背景经商;有的则效仿低素质富豪骄奢淫逸的生活方式,包养情妇,搞权色交易。最近爆出的数名腐败高官“共用情妇案”,更是把生活腐化和腐败关系网络的构筑结合起来,对领导干部形象的损害之大无以复加。

腐败高官的眼中只有个人利害得失。因此,他们推进改革还是阻滞改革完全取决于既得利益。他们不愿退回计划经济时代,是因为计划经济条件下只能占有资源却无法“变现”;他们也不喜欢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因为后者不允许权力过多地介入资源分配。他们希望能够维持一个行政权力能够长期干预微观经济活动的可以寻租的市场。靠行政权力占有经济资源,靠市场把占有的资源“变现”。

有数据说明,在高官腐败案件中,与“行政审批权”有关的案件要占到60%以上。批项目、批地、批上市公司,都为某些腐败高官带来滚滚财源。大量事实说明,行政权力对经济活动干预越深越细,“权力寻租”空间可能就越大。因此,要改变行政权力过多控制资源分配和介入微观经济活动的状况,由全能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转变。

制度如何不空转 遏制高官腐败现象, 也要综合治理,但关键是要抓好防治腐败的制度建设。制度防腐的核心之一,是要坚持“党要管党”,实现对高级领导干部管理监督制度化,不能使其变成脱离组织的特殊党员。

高级领导干部的世界观相对定型,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廉政教育,包括把宗旨意识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其接受监督、管理的自觉性,并和刚性监督措施结合起来。例如,为避免《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出现制度空转,对个人报告材料与群众反映不一致的,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应进行初步核查。条件具备时,要变向组织申报为向社会公开。

实行公职人员特别是高级官员的家庭财产申报、登记和公布制度,使公众有充分的监督机会。报告和公布个人事项,在有条件时应扩大到独立生活的直系亲属。当前关于高官家人利用其权力和关系,帮助房地产商在禁止和限制开发的旅游风景区、文物密集区、环境水源保护区等拿地办批文、谋取巨额经济利益的传闻,已在有些地方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这些究竟是捕风捉影的坊间流言,还是不法开发商故意施放的烟雾,或并非空穴来风,确有几分根据,监督部门要予以调查澄清。这既是对党和群众负责,也是对高级领导干部本人的政治生命负责。(黄苇町/《人民论坛》杂志)



省级纪委书记速成宝典 近期,各级党委进入集中换届期。3月初,山西、吉林、山东三省纪委书记调整,全部异地调任,再次引起媒

2006年各级党委集中换届时,一批由中央部门或其他地方“空降”至当地任职的省纪委书记,也曾引起公众的广泛关注。

事实上,5年来,省级纪委书记异地调任的力度不断加大。南方周末根据公开资料统计发现,在大陆的31个省份中,目前,“空降”省纪委书记已有19人,占总数的六成以上,而且囊括了所有直辖市和除海南外的所有沿海省份。

尽管对于纪委书记是否应该异地调任,中央并没有具体规定,但经过几年来不断试验,到此次换届期间,中国各省级纪委书记由异地“空降”已渐成常规化的调整方式。“异地调任”对充分发挥纪委监督职能,扼制腐败蔓延的作用得到了充分重视。

地方交流与中央下派 目前的中国19位“空降”省纪委书记,可明显地分为地方交流和中央下派两类。

其中11人为地方交流,除宁夏自治区纪委书记刘晓滨是在2006年入宁,担任过一年半的区委常委和区委秘书长等职外,其余官员在就任该省纪委书记时,都没有当地任职经历。同时被异地调任的干部中,多选择的是在同一地方长期工作的干部。

可归为中央下派的8人中,只有天津市纪委书记臧献甫一人没有明显的中央纪检部门背景。臧献甫此前长期在国务院办公厅和中央政治局国家机关工委等中央机关任职。

北京市纪委书记叶青纯曾长期在中央纪检系统工作。据媒体报道,他曾担任过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尉健行的秘书。

2008年8月,在江西省原纪委书记董君舒调离三个月后,尚勇调任江西省纪委书记。而此前履历上并未显示出纪检工作背景的尚勇,在调任江西以前,已于2007年10月当选为中央纪委委员。

“任期短”也成了从2006年以来“空降”的省级纪委书记的一大特点。

前任上海市纪委书记沈德咏和前任江西省纪委书记董君舒在任时间都不超过两年。沈德咏这位特殊时期“空降”至上海的纪委书记,只在上海停留了17个月,在对陈良宇案的判决正式生效后即离任。

更多的,则是一届任满后即转赴他任:前任北京市纪委书记马志鹏于2010年去职;前任安徽省纪委书记刘春良任满一届后,即回到原工作地河南;前任山西省纪委书记金道铭一届任满,即转任山西省政法委书记;叶青纯在担任一届河南省纪委书记后,即转任北京市纪委书记;李法泉在担任了一届吉林省纪委书记后,即转任山东省纪委书记。

另外,2006年时的北京和上海市纪委书记就任时,曾因两人都为中纪委常委而引人注目。以中纪委常委身份执掌地方纪委,被业内专家认为是“中国共产党的纪检体制的突破”。

有专家曾分析认为,这是中央针对两大直辖市反腐情况的特别重视而进行的安排。目前,两人的继任者,简历显示都不再是中纪委常委,而是中纪委委员。

反观省级纪委书记不是“空降”的12个省(市、区)中,多是2006年底2007年初上任、上一届任期未满者占了多数,只有两位是2009年后上任,都是女性官员,分别为黑龙江省纪委书记李延芝和辽宁省纪委书记王俊莲。

这12人中,籍贯在当地且又在本地长期工作的,只有5人,包括3名少数民族干部和一名女性干部。

籍贯不在本地,但长期在当地工作的7人中,湖南省纪委书记许云昭和河北省纪委书记藏胜业是由外地调任后,留在当地工作已有十多年;另外5位虽然籍贯是外地,但一直在当地工作的省级纪委书纪中,包括两位来自少数民族地区新疆和西藏,以及两位女性官员。

纪委强化垂直领导 早在上一次省级党委集中换届的2006年,包括广东、浙江、安徽、河南、山西和福建省在内的多位省级纪委书记异地任职,京津沪渝四大直辖市纪委书记则皆为有深厚中央政府工作经历者接任。

这被认为是中纪委掌握省级纪委“一把手”提名权,加强纪委系统的垂直监督,确保中央对地方反腐的直接控制力的直接反映。

反腐专家、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李永忠对南方周末表示,对于空降纪委书记加强反腐监督,早在2006年前,各方就注意到了,但是规模不太大。

一个被广泛提到的例子是“张家界模式”。从1995年到1997年,湖南省张家界市纪委在市委支持下,把所属区县纪委书记的“提名权”由同级党委组织部转移到市纪委,这些“空降”下去的纪委书记带动当地廉政程度迅速提升。

按照目前的规定,地方纪委实行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体制”。实际工作中,纪委往往受到同级党委的很大牵制。

“这么多年来,在全国各地,涉及同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违纪违法案件,几乎没有一起是由同级纪委揭发或检举的。”李永忠对南方周末感慨。近年来,一些涉及省级高官的案子,基本上都是由中纪委直接督办。

湖南省纪委一位工作人员对南方周末表示,就他接触的实际工作来看,省一级纪委书记是否异地调任,对实际办案影响并不大,一般省级办理的重大案件都是由省委统一决定的。办案时“真来说情的很少,顶多是托人来打探一下消息的”。

不过他表示,对于县一级纪委书记而言,异地调任的成效就明显得多,因为“在小地方,主要官员个人的作用特别大,而且特别容易讲人情关系”。

过去虽然一直有各种改革呼声,包括中纪委垂直管理,或党内执行机构与监察机构分立等,但这涉及到整个党政体制的改革,短期内实现的可能性很小。于是,如何在现有体制内获取更大监督空间,就成了纪委系统认真考虑的问题。

目前党章并没有规定各级纪委的提名权由谁掌握,“上级纪委可以提,组织部门也可以提,同级党委书记也可以提。”实际上这种提名权往往在地方党委,尤其是担任一把手的各级书记手中。

如何才能优先获取纪委书记的提名权?一位知情人士表示:“工作开展比较到位,提名权就大一些。”而“相关省市的问题越大,中纪委拥有的提名权就比同级党委要大一些。”

并非巧合的是,正是在中纪委获取包括各大直辖市在内的众多省级纪委提名权的2006年,全国掀起了一场巨大的反腐风暴。包括原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腐败案、原北京市副市长刘志华腐败案和原天津市检察长李宝金腐败案在内的一系列大案集中爆发。在这一背景下,当时大规模“空降”省级纪委书记,从事实上打破了过去由地方党委提名本地纪委书记的惯例。

自十六大以来,中央一直试图加大纪委监督力量。“下级纪委书记人选由上级纪委推荐”的“张家界模式”和加大同级党委、政府内部纪委力量的“江苏曹克明模式”是两种被经常并提的探索方向。“曹克明模式”具体表现之一是,前些年曾在党内普遍实行的纪委书记兼任党委副书记。

2006年地方党委换届中,精简副职的举措使得纪委书记不再兼任党委副书记,这一度引起各方对纪委监督力度变小的忧虑,于是“张家界模式”便成为替代措施之一。

这几年,中纪委一直在力推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制和巡视制两项工作,与此轮“空降”省级纪委书记一样,都是中纪委加大垂直领导的表现。随着省级纪委书记“空降”模式形成,地市一级有望进一步推开。

2010年12月,广东省纪委书记朱明国在《南方日报》发表《新加坡为什么能做到廉洁高效》一文,提出,为有效反腐,要“在双重领导体制的前提下,强化上级纪委的垂直领导,地方纪委书记由上级纪委提名,上级党委决定任命。”

异地任职比“避籍”更严格 中国古代有着相当严格的官员回避制度。事实上,在中国的干部管理体制中,异地交流和回避制度同样是重要的组成部分。

上世纪90年代初,中共中央就曾专门发文,要求有计划地进行各类干部交流。至1990年代中期,地、市级干部的交流开始频繁进行。

2006年发布的《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更明确表示,县级和地(市)级党政一把手、纪委书记、组织部长、检察院检察长、法院院长和公安局长等七个主要职位的干部,“不得在本人成长地担任”。

但这一规定在很多时候执行得并不严格。被称为“中国纪委书记第一贪”的曾锦春曾连续担任郴州市纪委书记达11年之久。近日开庭的原广东省中山市长李启红案更是爆出,李通过自己的权力,为其家族在中山政商两界构建了复杂庞大的关系网。曾李二人都是土生土长的本地官员。

同时,对于何为“本人成长地”,很多时候难以界定。在执行中,本人籍贯成为主要的依据,因此被简称为“避籍”。不过,由于现在干部交流很多,很多人在某地工作多年,事实上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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