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小心丨二建7省考后资格审核,谨记以下注意事项!
2017年部分省份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核在考后进行,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发布之后再通知具体的资格审核时间,建造师之家密切关注相关资讯,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了2017二建考后资格审核的地区及主要事项,方便考生们了解。
2017年二级建造师考后资格审核事项【汇总】整理如下:
资格审查时间:成绩公布后
成绩公布后,发布《资格审查通知》。资格审查对象应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携带资格考试审核表、工作年限证明、学历证明、身份证、山西省户籍或居住证等相关资料如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逾期未参加的,按自动放弃本次考试处理,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处:(报名条件)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网报咨询) (成绩管理)。
其它联系方式见《报考手册》
审查时间:考试成绩公布后
资格复核提交材料目录及要求:
,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根据审核意见修改信息;1月26日至2月4日只接受已报名但未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修改信息,不再接受新的报名;2月5日起,报考人员只可进行报考信息查询。请所有报考人员务必合理安排好报名时间,认真完成报名相关事项。
未参加过2016年度福建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需根据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填写《福建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工作业绩表》,并打印《报名表》和《报考承诺书》,上传报考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所在单位须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核对报考人员所上传的报考材料及《工作业绩表》,审查无误后在《报名表》上加盖单位公章。
所在单位应认真核对报考材料,若审核部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获取考试资格的,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所在单位通报批评。报考人员需将盖章后的《报名表》以及本人签字的《报考承诺书》上传至报名系统后方可提交审核。
3、2016年参加过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系统将保留其2016年报名时填写的《工作业绩表》及上传的报名材料,只需上传2017年度《报名表》和《报考承诺书》即可自动审核通过(《报名表》需经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上述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变更所在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其余报考信息一律不可修改。
4、报考单位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若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为分支机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将该分支机构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上传;若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须以总部报考。
5、2017年1月25日前提交审核的报考人员如未通过审核,可根据系统内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后再次提交审核;若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联系审核单位。
6、网上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及上传的报名材料即被锁定,作为考后现场复核的依据。同时,上述信息及报名材料将作为今后续考和增项考试的报考资格档案。报考人员务必慎重提交报考信息,确保报名材料真实有效。
审查时间:成绩和合格线公布后
资格审核材料整理如下:
)学历认证查验页面、或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学历学位认证中心学历认证查验页面;
②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
③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还须提交非全日制之前所取得的已经初审合格的全日制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③其他年度毕业的,提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学籍认证查验结果。
1.资格初审时,由报考人员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所在单位初审时,认为需留存备用备查的,可复印核对后,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核对一致”,原件退还报考人员。
2.资格复审时,主要对初审查验结果进行审核,重点对初审单位出具的查询认证情况进一步确认。复审时不得再要求报考人员提供原件。
3.所有材料复印件须使用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资格考试报名表》相关栏目还需验证人签名负责,严格执行“谁审查,谁签名,谁负责”的审查管理制度。
审核时间:成绩与分数线公布后
审核材料:与网上填报信息一致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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