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kgtnt能炸穿2cm钢板?


俾斯麦号战列舰被德国海军冠以“永不沉没”的称号绝非浪得虚名,优异的军舰防护性能一直是德国军舰一大特色,这个特色从过去到现在依旧不变, 军舰防护性能是一艘军舰抗沉性能的最直接体现,让我们来看看俾斯麦号战列舰的防护性能如何吧。

1、坚固的舰体构造和细密的舱室分割

在纵向俯视图上,俾斯麦的舰体为纺锤形,中间最粗,向首尾两端以抛物线形逐渐变细,这种形态的舰体很容易获得可靠的构造强度。在横向上,由于布置了厚重的上部舷侧装甲和上装甲甲板,该舰在上甲板下方就布置了第一主构造梁,并在第二甲板下方布置了第二主构造梁,使该舰拥有双层舰体上部主构造梁,而不是象其它多数国家战舰那样在主水平装甲下方布置单一的主构造梁,这样做的好处是充分利用了15米高36米宽的全部舰体横截面的尺度布置主承力结构,最大限度的增加了承力结构的几何力矩从而提高了强度。

各国的军舰上都有把一部分装甲融入构造的做法,而德国人在这方面做得最为广泛,最典型的案例就是德意志级装甲舰。借助德意志级装甲舰的成功设计经验,俾斯麦同样把大量的装甲融入了它的舰体构造中。其中独立充当构造构件的有110-120mm的主水平装甲倾斜部分,80-100mm的主水平装甲水平部分,20-60mm的横向内部装甲和30mm的纵向内部装甲。德意志级装甲舰是在保持舰体构造强度不变的前提下节省舰体结构重量的典范,而俾斯麦在舰体结构重量保持11691吨不变的前提下,把装甲融入构造则大幅的增强了舰体强度。巧妙的构造设计加上优质的造船材料,为俾斯麦战舰打造了一个强度极为可靠的舰体。实战中即使在军舰被毁灭的时候,俾斯麦和提尔皮茨的舰体主体部分也没有发生断裂和明显的扭曲,这一点明显有别于其它国家的多数军舰。

俾斯麦全舰分为22个主水密隔舱段,从第3到第19舱段为主装甲堡区域,舰体主装甲堡长达171米,最宽处36米,保护了70%的水线长度和85%-90%的浮力以及储备浮力空间,这是任何同时期战舰也无法做到的大手笔。在巨大的舰体主装甲堡内,德国人又在纵向和横向上安装了多重装甲和水密隔板。以锅炉舱段下部舰体为例,除了两舷各拥有宽度为5.5米的防雷隔离舱外,内部又被分成三个并排布置的水密隔舱,每个隔舱内安放着两台高压重油锅炉,俾斯麦拥有两个这样的舱段,它们中间被一个副炮弹药库舱段隔开。在这样的布置下,一个锅炉舱进水,战舰只会损失六分之一的动力,来自一个舷侧方向的攻击最多只能让战舰的两个锅炉舱进水,损失三分之一的动力。此外,与其它国家的战列舰不同,依托大量的横向、纵向和水平装甲,该舰在主水平装甲以上的上部舰体内也设置了大量的水密隔舱。加上下部舰体,俾斯麦全舰被细分成数千个大小不一的独立水密隔舱,就像锅炉一样,该舰每个重要的子系统都被以尽可能降低风险的原理分隔放置在这些隔舱内,从实战情况来看,英国人很难用单一的常规攻击方式毁灭该级战舰。



2、结构简单但工艺优异的防雷结构
俾斯麦的防雷隔离舱在舯部深5.5米,向舰尾方向逐渐减至5米,向舰首方向逐渐减至4.5米,由22mmSt52船壳—空气舱—18mmSt52油舱壁—油舱—45mmWw主防雷装甲板—8mmSt52防水背板构成,为两舱四层钢板的布置结构。该结构在动力舱段的主防雷装甲后面没有设置完整的过滤舱,而在副炮弹药库和主炮弹药库舱段的主防雷装甲到弹药库壁之间,管线舱和下方的储藏舱一起形成了完整的过滤舱。整体上看,除了弹药库舱段的布置相对还算严密以外,与同时期其它国家战列舰的防雷结构相比较,俾斯麦的结构要简单得多,设计要求也不高,仅仅为抵御250kgTNT的水下爆破。但出人预料的是,它在实战中的表现。
从1940年7月西非达喀尔“黎塞留”号战例,1941年3月马塔潘角“维内托”号战例,1941年12月南中国海“威尔士亲王号”战例来看,这些防雷结构复杂,设计要求为抵御350-454kgTNT水下爆破的战列舰,没有一艘能抵御150-176kgTNT装药的鱼雷攻击,而1941年5月大西洋上,“俾斯麦”号战列舰被击中了枚箭鱼式攻击机投下的211kgTNT装药的机载鱼雷,除了阴错阳差的打坏了无法防御的船舵外,其破坏力均被防雷结构完全抵挡,几乎没有造成任何损伤,这说明俾斯麦防雷结构的实际抵抗能力远在上述几个国家的同行之上。再根据其它更严峻的受打击情况,国外专题网站上的技术介绍文章明确表示认为其实际能力远远超过设计要求的防御250kgTNT水下爆破(原文:Overall, that)。德国海军在1944年11月12日关于提尔皮茨损失的222-45号技术报告上指出它的TDS(Torpedo defence system)能抵挡300kg德国hexanite烈性炸药的水下爆破,可以认为这是该级战舰防雷系统的实际准确防御水平。
产生以上结果的原因,我分析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是St52造船钢的高性能得到了发挥,防雷结构内布置稀疏但厚度不低的St52水密隔板兼顾着优良的鱼雷爆破冲击波抵抗能力;另一方面是德国人的种族特性体现在了工作习惯上,是近乎于偏执的慎密、严谨、精确,这使得德国武器系统即使在设计上存在不足,也常常被总是创造奇迹的德国工人弥补回来,虎式坦克和俾斯麦战舰上都发生过这样的事。



俾斯麦的主装甲带长达171米,覆盖了70%的水线长度,装甲堡侧壁从水线以下3米多处一直延伸到上装甲甲板,在整个舷侧立面的常见被弹部分都布置了厚重的装甲,是二战时代装甲覆盖面积比例最大的战列舰。其上部2.6米高的舷侧装甲带由厚达145mm的KCn/A钢板制成,与50-80mm的Wh上装甲甲板一同保护着整个位于主装甲堡上部舰体内的水兵生活和工作区,可以抵挡重巡洋舰的炮弹和中小型航空炸弹。中部是位于水线上下的320mm厚5.2米高的KCn/A钢板制成的主舷侧装甲带,可以在正常交战距离以材料质量优势独自抵挡大部分战列舰的炮弹。在吃水9.8-10.4米的作战常态重量时,俾斯麦高5.2米的320mm主舷侧装甲有2.6-3.2米被埋在了水下,在320mm主舷侧装甲的下方,还有一道高0.6米均厚为170mm的主舷侧装甲下沿,使该舰拥有深入水下达3.2-3.8米的舷侧装甲,为其提供了良好的水下防弹能力,炮弹必须在水中穿行很长的距离击中更低的位置才能穿过22mm船壳进入防雷吞噬舱和吸收舱,这时后面的45mm主防雷装甲板已经能够独立抵挡。
在舰体主装甲堡内,位于主装甲甲板以下的空间,设置有8道由厚达20-60mm的Wh钢板制成的横向内部装甲墙,它们也被同时作为舰体横向构造的一部分。8道装甲墙和首尾两端320mm厚的横向外装甲墙共同把俾斯麦战舰主装甲堡内的下部空间分为9个重装甲舱段,其中的6道,以30mm的厚度又延伸到上部舰体内,和首尾两端100-220mm厚的横向外装甲墙共同把主装甲堡内的上部空间也分为7个重装甲舱段。即使有战列舰炮弹或穿甲炸弹射入其中爆炸,弹片受到这些内部装甲的阻挡,破坏力也会被控制在较小范围的空间内。
俾斯麦的舰首和舰尾水线部位分别设有60mm和80mmWh钢制成的轻装甲带,它们会在舰体受到攻击的时候尽可能的保持水线外形的整体完整度,防止舰体表面发生大面积破碎。俾斯麦在舰首水下被英国战列舰炮弹炸开一个对穿的窟窿,舯部水下外壳被炸开另一个窟窿,还损失了1/6动力的情况下仍然保持了28节的航速。反观没有舰首水线轻装甲带的武藏号,其舰首水线部位的船壳被一颗航空炸弹撕开破口以后,向外翻卷的钢皮形成了巨大的阻力,使武藏号的航速从27节降为21节。在一战中积累有丰富实战经验的英国、德国以及法国、意大利等欧洲国家在之后设计的新式主力舰上都设有环绕首尾水线的轻装甲带,只有环太平洋地区的美国和日本取消了这个设置。日本人在大和级战列舰上甚至连所有战舰都不可缺少的尾部主水平装甲都取消了,仅设立了两个各自独立的主副舵机装甲盒,完全放弃了对传动轴通道区的装甲保护,依赖运气让敌人的炮弹和航空炸弹不会命中这里。而美国人则认为时代已经进步到军舰能在很远距离以火炮决定胜负的程度,因此仅以质量一般的单层外倾斜内置舷侧装甲薄板作为新式战列舰的主要防御手段,实战中却总是美国军舰和对手日本军舰咬得最近,反而是没有这个想法的欧洲人总是能在很远的距离上开炮并区分高下,屡屡刷新主力舰炮战的最远命中记录。在此美国设计师应该感谢日本人那些老旧的性能低劣的舰炮,并感谢日本人舍不得将大和级战列舰投入到初中时期的海上炮战中。日本人这样设计军舰是因为受到自身工业基础的限制,而美国人则是乐观主义。
二战时代的大部分新式战列舰都采用了重点防护的方式布置装甲,这是因为它们的装甲比重小,没有多余的装甲去防护非致命部位,保证重点部位不被击穿,是首要的。但是在重点部位能防御敌舰炮弹的前提下,自然是防护尺度越大越好。全面防护的军舰与重点防护的军舰相比,无论在装甲都能被炮弹击穿还是都不能被炮弹击穿的情况下,都是前者能承受更多得多的打击量。从照片上看,俾斯麦战舰在最后的战斗中面对多达2876枚英军舰发射的各种口径炮弹(其中14,16英寸口径炮弹大约700发)和多枚鱼雷的打击后,舰体外观依然基本完整,而仅仅承受了5发18.4kg装药的战列舰炮弹打击的让.巴尔号,舰体外观已经面目全非。这也证明了一些人所谓的“重点防护军舰的nothing区域不会引爆APC”的说法纯属幻想。重点防护是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举措,并不是军舰的非重点部位真的无足轻重。军舰的理想防护形态是重点部位防御能力不低于甚至高于重点防护的全面防护,这就是下文即将谈到的二战时代德式军舰的独特防护形态。



4、全面防护中的重点防护—穹甲
二战时代大部分国家的军舰主水平装甲都是布置在主舷侧装甲上方,与主舷侧装甲上方边缘连接,构成一个密闭的装甲盒。德国军舰则不同,它采用了一种叫做装甲堡延展结构的装甲布置方式,其主水平装甲位于主舷侧装甲一半左右位置的腰部,在靠近舷侧的两端以小俯角向下倾斜,延伸到主舷侧装甲的下部位置与之相连,这样的主水平装甲在横截面上看起来是一个穹顶,被称为“穹甲”。穹甲顶部位于水线附近,在军舰处于作战常态排水量的时候则往往位于水线以下,这就使得敌方炮弹在穿过其主装甲带后还必须再穿过这层装甲,才能进入德舰的机舱、锅炉舱、副炮弹药库和主炮弹药库。虽然穹甲布置缩小了舰体核心舱室的空间高度,但这个问题往往在德舰舰体主装甲区的巨大长度上得到弥补,从而保持了德舰核心舱室的空间总量。以俾斯麦战舰为例,其380mm主炮弹药库,锅炉、轮机、150mm副炮弹药库,105mm、37mm和20mm高炮弹药库,锅炉舱到轮机舱的蒸汽输送管道,贯穿全舰的纵向主电缆通道全部布置在了80-120mm穹甲的下方,容纳的设施比大部分其它国家的新式战列舰还多。
主舷侧装甲与主水平装甲的重叠布置本身就给来袭炮弹设置了巨大的总穿甲路径厚度,撇开“主舷侧装甲—穹甲水平部分”这种一看就无法击穿的穿甲路径,仅以“主舷侧装甲—穹甲倾斜部分—主防雷装甲”这个穿甲路径来评估俾斯麦的舰体侧面防护能力。这个路径为来袭炮弹设置了水平厚度达658-685mm,绝对厚度达475-485mm的装甲。除此以外,炮弹在穿过第一层装甲时还会发生三个额外的负面效应,即弹道转正、弹体破坏和弹轴弹道偏离。即使是命中并击穿主舷侧装甲的炮弹,在击穿以后,弹道受厚装甲的转正效应影响将偏向垂直于主舷侧装甲的方向,以极小的入射角接触110-120mm的Wh准水平装甲(68度倾斜),随即发生跳弹。此外,炮弹弹体在克服主舷侧装甲670-700HB的表面硬度和穿过深达40-50%的递减渗碳层以及后面的匀质层时自身也会被严重破坏,失去常态下有利的穿甲外形。同时,受到不均衡的金属内应力作用,弹体中轴线与弹道会发生偏离,并在随后飞过的距离中进一步加大偏离。这三个额外的不利变化会在装甲厚度本身之外极大的增加炮弹穿透下一层装甲的难度,受到巨大的装甲厚度阻隔、弹道转正效应、弹体破坏作用和弹轴弹道偏离作用的多重影响,二战时代没有什么舰炮炮弹能在哪怕是极近距离击穿俾斯麦的舰体侧面防护。即使是立场上相对拥美的近代海军历史学者,美国人Nat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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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参考衣阿华战舰防御相同舱室的ClassB厚度比ClassA大43%这个差距,保守估计其防护力也应该高于美国衣阿华级战列舰炮座的439mmCLassB匀质装甲钢圈,这是不了解装甲种类和质量差距的人想不到的。炮座在舰内从80mm上装甲甲板到100mm主装甲甲板之间的部分是厚220mm的KCn/A装甲钢圈,外围侧面受到145mm-320mm的KCn/A舷侧装甲和30mmWh内部纵向装甲的保护,总厚度为395-570mm,防御能力高于炮座露天部分。
俾斯麦主炮塔旋转部分的正面是360mm的KCn/A装甲板,侧面是220mm的KCn/A装甲板,背部是320mm的KCn/A装甲板,顶部由130-180mm的Wh装甲板覆盖。背部厚达320mm的KCn/A装甲是为了对付数量众多的敌舰从左右舷侧方向夹攻而设置的,德国和苏联这样海军水面舰艇处于绝对数量劣势的国家都这样布置军舰炮塔装甲,这也是全面防护的一个部分。正面360mmKCn/A装甲的抗弹能力等效于414mm-432mm的同时期美国ClassA装甲,不会低于美国衣阿华级战列舰主炮塔正面的63mmClassA+432mmClassB复合装甲,但前上方有一块厚180mm大约60度倾斜的Wh匀质装甲板,承担着炮塔前立面33%左右高度的防护,在中远交战距离,这里的防御弱于同样防护炮塔前立面的360mmKCn/A装甲板,并且拥有不低于后者的被弹面积,造成了装甲防御的缺陷。由于这一缺陷的存在,俾斯麦主炮塔旋转部分的装甲防御水平大为降低。
但对于主力舰的炮塔防护而言,装甲并不是唯一性的,因为很多时候即使装甲不被击穿炮塔也会失效,例如武藏号的炮塔因为前部舰体命中航空鱼雷而不能旋转,俾斯麦号的A、B两座炮塔因一枚炮弹在它们之间爆炸而一度卡死,乔治五世号的A、C炮塔、威尔士亲王号的C炮塔和罗德尼号的炮塔在轰击俾斯麦的过程中发生机械故障,黎塞留号的炮塔在射击中因操作事故炸膛,南达科他号的炮塔则在射击中因操作事故停电失效。相较之下德国主力舰的炮塔至少在不被重火力击中的情况下是稳定可靠的,没有发生过其它国家主力舰那样严重的机械故障和操作事故。由于这个原因,主力舰炮塔装甲不被击穿的主要意义在于保护内部机械不被彻底破坏,之后可以修理,而并不是一定能保护军舰在战场上的战斗力。一些人习惯把炮塔、炮座防护列为和舰体侧面、舰体水平防护同等重要的防御指标,其实在主力舰上前者远远达不到后者的重要程度。另外,这个问题仅发生在主力舰级别的炮塔上,实战中重巡洋舰以下级别的炮塔可以抵御大量的敌舰同级炮弹直接命中而稳定工作。
俾斯麦的主火力系统防护由上至下逐次递增,其顶部是220-360mm立面装甲的炮塔旋转部分,往下是340mm装甲圈的第一甲板上方露天炮座,再往下是外围装甲总厚395mm的第一至第二甲板中间段炮座,再往下是外围装甲总厚570mm的第二至第三甲板中间段炮座,最下方是侧面装甲总水平厚度达到685mm的弹药库。尽管俾斯麦的火力系统上部相对容易被破坏,但并不会因此影响下部的安全。越往下,敌舰的炮弹越难以击穿俾斯麦火力系统的外围防护,而击穿上部的炮弹,爆破威力受到炮座内部多重水平隔层和炮座下部装甲圈的阻隔,没有可能引起布置在炮座下部装甲内圈之外的主弹药库发生殉爆。
俾斯麦的副炮塔拥有100mmKCn/A的旋转部分正面装甲和80mmKCn/A的露天炮座装甲,能抵挡轻巡洋舰级别的炮弹。第一甲板下面是145mmKCn/A的上部舷侧装甲带+30mm的Wh装甲座圈,能抵挡重巡洋舰级别的炮弹。弹药输送通道通过其中一直延伸到穹甲,副炮弹药库位于穹甲下方独立舱段的中央部分内,受到320mm主舷侧装甲和100-120mm穹甲的保护,能抵挡所有战列舰的炮弹。与主火力系统的防护情况相似,俾斯麦副炮火力系统的防护也是由上至下逐次递增。大部分其它国家的新式战列舰副炮塔都不具有俾斯麦这样厚重的装甲,这也是德舰全面防护的一个体现。
俾斯麦的指挥塔立面装甲为350mmKCn/A,顶部220mmWh,底部70mmWh。350mmKCn/A装甲等效于403-420mm的同时期美国ClassA装甲,这比439mmClassB匀质装甲的美国衣阿华级战列舰的指挥塔防护要更强。同时德国战列舰指挥塔的防护空间也比美日战列舰大不少,可以容纳更多的指挥人员和设备。此外该舰在后部舰桥上还拥有一个立面装甲为150mmKCn/A的备用指挥塔,在主桅楼顶端还拥有一个立面装甲为60mmWh的装甲了望塔,是大部分其它国家的新式战列舰所没有的。该舰安置在三个装甲塔上方的三个主要探测和火控系统单元也安装有60-200mm不等的立面装甲,防护极为考究。总体上而言,俾斯麦已经是火控和指挥系统装甲防护最为周全的新式战列舰。




生存力和战斗力保护能力总评
防护和生存力一直都是德国军舰最显著的性能强项,这与德国海军的设计思想有关,从前无畏时代起,德国军舰一直就是世界上最重视防御的军舰。德国人不仅在技术上强化了军舰的防御,也在设计取舍上加大了军舰防御的优先性:俾斯麦是二战时代建成战列舰中装甲比重最大的战列舰,不含炮塔旋转部分的装甲总重量就达到了标准排水量的41.85%;也是二战时代防护尺度最大的战列舰,主装甲堡侧壁覆盖了70%的水线长度和全部的干舷高度。更可贵的是,德舰的全面防护并非一些人想象的防护面积大但要害部位薄弱,而是在实现大防护尺度的同时,依赖大防护尺度提供的空间补偿下移主水平装甲,以下沉布置主水平装甲的方式让其与主舷侧装甲一同重叠于弹道上,使要害部位的防护也得到超越一般军舰的强化。除了防护尺度以外,俾斯麦同时还是二战时代舰体侧面装甲最厚的战列舰,重叠在弹道上的装甲水平厚度达658-685mm,绝对厚度达475-485mm,无论在全舰的防护尺度还是重点部位的防护厚度上都同时超过了其它国家的所有军舰。
如果从经济学的角度考虑,全面防护+穹甲的布置并不是二战军舰防御的最佳形态,但无疑是最强形态。因为需要很高的装甲比重才能实现,所以仅为对军舰防护要求最高的德国所采用。二战德舰的穹甲是与主水平装甲一体化的穹甲,并不同于大部分旧式战列舰上广泛使用的穹甲。旧式战列舰的穹甲倾斜部分与水平部分之间的角度很大,防弹效果更接近于垂直装甲而非水平装甲,这一点与二战德舰的穹甲有质的不同。另外旧式战列舰一般没有主水平装甲这个概念,穹甲很薄,很多不具备独立的防弹作用,只是一层舱壁。而以穹甲作为主要防弹装甲的旧式巡洋舰,存在的问题又是缺乏主舷侧装甲,仅仅依靠穹甲抵挡炮弹,防护效果自然很差。这些关系在此特别说明,防止一些人在词汇上故意混淆,用笼统的“先进”或“落后”来表述。无论其它方面怎样争议,德国军舰拥有过人的防护性能是勿庸置疑的。实战中俾斯麦战舰抵挡住了90发左右英国战列舰主炮炮弹和310发左右巡洋舰主副炮和战列舰副炮炮弹的直接命中,同时承受了多枚鱼雷的打击,再加上自行开闸放水达1小时才沉没。这是令其它国家任何同级军舰都望尘莫及的性能,难怪英国人在攻击它的过程中发出了种种惊叹。不止对于俾斯麦,二战英国人在每攻击一艘德国主力舰的时候也都发出了相似的言论,例如攻击提尔皮茨号和沙恩霍斯特号的时候。这当然应该不是英国人为了支持德迷与仇德者为难而胡说一气,而是在事实面前受到了发自内心的震撼,是对敌人的赞叹与折服,是最来之不易且最具说服力的证词。
从技术上看,俾斯麦成为“不沉之舰”的主要原因有三个:一是德国冶金材料技术和造船工艺的优势,二是巨大的全面防护尺度,三是主舷侧装甲与主水平装甲同时重叠于弹道上的独特布置结构。从实战上看,它无愧于这个称号。
以上所说的是俾斯麦战舰的生存力,关于该舰防御能力争议的主要焦点在于它的战斗力保护能力。事实上从日德兰海战时代开始,德国军舰就表现出生存力大于战斗力保护能力的现象,这是由于德国人在提高军舰生存力的同时无法随之有效提高战斗力保护能力而造成的。到了二战时代,由于德舰数量的进一步减少,德舰的生存力被进一步强调,这个差距进一步加大。可以确定俾斯麦的战斗力保护能力远不如自身的生存力,但比其它国家的同级军舰弱吗?
与大部分其它国家战列舰的情况相似,俾斯麦的主炮塔在不被炮弹击穿的情况下也会失效,这就使得即使把炮塔正面装甲的厚度增加到1米也无济于事。除了适当增厚炮塔前上装甲使之在中远交战距离与360mm前装甲的防护性能相等以外,笔者想象不出如何进一步保护俾斯麦的火力系统,相反是原有的四座主炮塔的设计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这个问题。俾斯麦的大部分火控系统单元都拥有不同程度的装甲,其中最厚的达到200mm,而且分散布置在比任何其它国家的战列舰都更长的上层建筑上,指挥系统则设立了三个装甲塔,其中前部指挥塔的350mm装甲拥有很高的防弹性能,种种举措可谓穷尽心智,但是在极端恶劣的情况下仍然避免不了被全部摧毁,这就是现实。俾斯麦暴露出战斗力保护能力的问题只是因为它受到了任何其它国家的战列舰都不曾受到的火力打击密度和总量,而不是其它国家的战列舰不存在这些问题,尤其是火控和指挥系统防护俾斯麦总体上还要优于其它国家的战列舰,只是仍然无法达到可以无视战列舰和重巡洋舰炮弹高密度攻击的程度。
摆在眼前的现实是,当时的地球人能够制造出生存力极强的不沉之舰,但无法制造出战斗力保护能力也同样强的无敌之舰,以德国二战时代的国情来看,拥有一种能作为战列舰而尽可能长期存在下去的船比什么都重要,至于在火炮已经足够摧毁对手的前提下是不是还要在战斗中拥有多一门或者大一寸口径的主炮则显得毫无意义,德国人比谁都更加明白这个显而易见的情况,他们制造一级战列舰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而不是为了与大洋彼岸的战列舰在舞台上去做健美表演。俾斯麦基本上已经是德国的4.2万吨级战列舰所能达到的最佳形态,虽然这不符合一些喜好粗大物体的军迷的感观习惯和简单思维,但却符合德国的国情。
总而言之:俾斯麦号战列舰的确是一艘整体设计理念和制造工艺都十分优秀的军舰,但绝非十全十美,局部结构上存在的缺陷是个不争的事实。
尽管,她很强大,但是,并不完美。









个人认为如果舰员没有自沉俾斯麦号的话,待到皇家海军离去后,海面上会留下一个巨大的但又是千疮百孔的俾斯麦号战列舰残骸,其结果大概会和中途岛战役中的日本航母“赤城”号一样,残骸在海面漂流了数天之后,终会因为进水太多而沉没。也就是说如果没有舰员对军舰实施自沉,该舰的沉没也只是个时间问题,但并不是说自沉无用,从实际意义上来看舰员的自沉行为无疑加快了俾斯麦号的沉没速度,而从精神层面上来看,舰员对军舰实施自沉更体现了俾斯麦号的舰员在最后的绝境时刻仍然能主宰自己的命运,也是一种不屈精神。
俾斯麦号战列舰如今已经化作大西洋底的一堆废铁,如今我们也只有通过模型来追忆当时德意志第一巨舰的风采了。


别吹bsm的抗沉了,你见过打开通海阀17分钟就沉没的5万吨巨舰吗?



第一章 化工安全生产须知
化工生产厂区十四个不准: 一、加强明火管理,防火、防爆区内不准吸烟; 二、生产区内,不准带小孩; 三、禁火区内,不准无阻火器车辆行驶; 四、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五、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六、不准使用汽油等挥发性强的可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七、不按工厂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等) ,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八、安全装臵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九、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使用; 十、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十一、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动; 十二、不戴安全带,不准登高作业; 十三、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十四、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登高作业。 操作工的六严格: 一、严格进行交接班; 二、严格进行巡回检查; 三、严格控制工艺指标; 四、严格执行操作票; 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六、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 防止违章动火六大禁令: 一、没有批准的动火证,任何情况严格禁止动火; 二、不与生产系统隔绝严格禁止动火; 三、不进行清洗、臵换合格,严格禁止动火; 四、不把周围易燃物清除,严格禁止动火; 五、不按时作动火分析,严格禁止动火;

六、没有消防措施、无人监护,严格禁止动火。 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 一、必须申请,并得到批准; 二、必须进行安全隔离; 三、必须进行臵换、通风; 四、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五、必须配戴规定的安全防护用具; 六、必须在容器外有人监护; 七、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八、监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 机动车辆七大禁令: 一、严禁无证开车和无令开车(调度令) ; 二、严禁酒后开车; 三、严禁超速开车; 四、严禁空档溜车; 五、严禁设备带病行车; 六、严禁人货混载行车; 七、严禁超标(超高、超长、超重)装载行车。


1.安全的定义:在劳动过程中,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克服不安全因素,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使劳动在保 证职工和国家财产安全的前提下顺利进行。 2.安全生产的方针和化工安全生产的指导思想:“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党的一贯方针,是国家的一项重 要政策,也是企业管理的政策和基本原则。化工生产的指导思想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 面加强”。 3.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 (1)安全为了自己; (2)安全为了家庭; (3)安全为了企业; (4)安全为了国家。 4.化工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 (1)易燃、易爆和有毒、有腐蚀性的物质多; (2)高温、高压设备多; (3) 工艺复杂、操作要求严格; (4)三废多、污染严重。 5.职工必须遵守的三项规章制度: (1)劳动纪律; (2)操作纪律; (3)安全规程。 6.车间事故隐患整改中的“四不交”内容: (1)个人能解决的不交班组; (2)班组能解决的不交工段; (3)

工段能解决的不交车间; (4)车间能解决的不交厂里。 7.安全帽和安全带的使用应注意的事项: (1)帽内缓冲垫衬的带子要结牢,人的头顶和帽内顶部的间隔不 能小于 32 毫米。 (2)不要把安全帽歪戴在脑后,帽带要系结实,不要把安全帽当坐垫用,以防变形,降 低防护作用; (3)发现帽子有龟裂、下凹、裂痕和破损等情况,要立即更换; 安全带的注意事项: (1)在基准面 2 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2)使用时应将安全带系在腰部,挂 钩要扣在不低于作业者水平位臵的可靠处,严禁低挂高用,以防坠落时加大冲击力,使人受伤; (3)要经 常检查安全带缝制和挂钩部分,发现断裂和磨损,要及时修理和更换,如果保护套丢失,要更换后再用。 8.防护装臵的“四有四必”的具体内容: (1)有轮必有罩; (2)有台必有栏; (3)有洞必有盖; (4)有轴必 有套。 9.三不伤害: (1)我不伤害自己; (2)我不伤害他人; (3)我不被他人伤害。 10.灭火的方法有: (1)冷却法; (2)隔离法; (3)抑制法; (4)窒息法 11.二氧化硫中毒后的解救方法:及时将中毒者撤离空气新鲜处,解开衣领,呼吸新鲜空气,对于呼吸困难 者应该输氧(但不可进行人工呼吸) ,对于有外伤者应及时用 2-3%碳酸氢钠溶液冲洗受伤皮肤。 12.氨中毒灼伤后的急救方法:氨急性吸入中毒时迅速将中毒者撤离事故现场,移至空气新鲜、流通处,注 意保暖、解开衣领保持呼吸道畅通。根据中毒者的情况给予输氧,送医院急救。眼睛被液氨灼伤后,应就 地立即尽量吸除,用大量水冲洗被灼伤的眼部,但要注意水不可直冲眼球,必要时送医院治疗。 13.进入检修现场,必须树立“十防”思想: (1)防着火(2)防爆炸(3)防中毒(4)防坠落(5)防触电(6) 防物体打击(7)防工器具伤害(8)防灼伤(9)防刺割(10)防落物伤人 14.起重作业,十不吊; (1)安全装臵失灵不吊(2)超负荷不吊(3)斜拉不吊(4)指挥信号不明不吊(5) 光线阴暗看不清不吊(6)吊物捆扎不牢不稳不吊(7)吊物有棱角不采取措施不吊(8)物件埋在地下不 吊(9)吊物上站人不吊(10)吊臂或吊物下有人不吊 15.高空作业“十不登”: (1)患有登高禁忌症不登(2)气候条件恶劣不登(3)脚手架、跳板不牢不登(4) 没有安全帽,安全带不登(5)携带笨重物件不登(6)接近高压线没有采取措施不登(7)夜间照明不足 不登(8)石棉瓦上没有固定跳板不登(9)生;阁的设备没与操作人员联系不登。 (10)梯子无防滑措施 和坡度不够不登。 16.检修作业“十不上岗”: (1)不戴安全帽不上岗; (2)穿高跟鞋、凉鞋、拖鞋不上岗; (3)不按规定穿 戴劳动保护用品不上岗; (4)没有明确安全负责人不上岗; (5)喝了酒不上岗; (6)没有安全措施不上岗; (7)没有进行施工项目的安全教育不上岗; (8)不熟悉施工现场周围环境不上岗; (9)使用的工器具、 不经检查不上岗; (10)身带易燃易爆物品不上岗 17.安全用电“十不准”: (1)任何人不准玩弄电气设备和开关。 (2)非电工不准拆装,修理电气设备和用具。 (3)不问候语私拉乱接电气设备。 (4)不准么用绝缘损坏的电气设备。 (5)不准私用电热制备和灯泡取

暖(6)不问候擅自用水冲洗电气设备(7)熔丝熔断,不准调换容量不符的熔丝。 (8)不准擅自移动的电 气安全标志、围栏等安全设施。 (9)不准使用检修中机器的电气设备(10)不办手续,不准打桩、动土、 以防损坏地下电缆 18. 一般高处作业分级。 高处作业高度在 2~5 米,为一级高处作业;高处作业高度在 5~15 米,为二级高处作业,高处作业高度 在 15~30 米,为三级高处作业;高处作业高度在 30 米以上时,为特级高处作业 19. 压力容器分类 :低压容器:0.098≤P<1.57Mpa ;中压容器:1.57≤P<9.8Mpa ;高压容器:9.8≤P< 98Mpa ;超高压容器:P>98Mpa 20.环境污染的来源主要有:( 工业生产、日常生活、交通运输、农业生产) 四个方面。 21.环境污染包括哪些方面?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土壤污染、噪声污染等 22.我国环境保护的三大政策是什么? 预防为主,谁污染谁治理,强化环境管理 23.防毒面具的检查和使用方法:1.使用前的气密性检查方法:将面罩和滤毒罐连接好,戴好防毒面具,用 手或橡皮塞堵住滤毒罐底部的进气孔,深呼吸,如没有空气进入,则此面罩气密性良好,可以使用,否则 应修理和更换。2.使用方法:旋下罐盖,将滤毒罐接在面罩下面,取下滤毒罐底部进气孔的橡皮塞,用面 罩将头部罩住。3.佩带时如闻到毒气微弱气味,应立即离开有毒区域。4.注意事项:有毒区域的氧气占体 积的 18%一下,有毒气体占总体积的 2%以上的地方,各型滤毒罐都不能起到防护作用。5.两次使用间隔 时间:应在一天以上,应将滤毒罐的螺帽盖拧上,橡皮塞保持密闭以免受潮失效。6.滤毒罐的储存:放臵 于干燥,清洁,空气流通的库房,严防受潮,过热,有效期为 5 年,超过 5 年的应重新鉴定。 24.常用几款滤毒罐的防护对象: 1 号滤毒罐:标色为绿色,主要防护综合气体,如氰氢酸、氯化氢、砷化氰、光气、双光气、氯化苦、苯、 溴甲烷、路易氏气、二氯甲烷、芥子气。 3 号滤毒罐:标色为褐色,主要防护有机气体,例如苯、丙酮、醇类、二硫化碳、四氯化碳、三氯甲烷、 溴甲烷、氯甲烷、硝基烷、氯化苦 4 号滤毒罐:标色为灰色,主要防护氨、硫化氢。 5 号滤毒罐:标色微白色,主要防护一氧化碳 7 号滤毒罐:标色微黄色,主要防护酸性气体和蒸汽,例如二氧化硫、氯气、硫化氢、氮的氧化物、光气、 磷和含磷有机农药。 8 号滤毒罐:标色为蓝色,主要防护硫化氢


故预防 安全警示标志 (安全标志)
GB《安全标志》 GB13495-92《消防安全标志》 禁止标志: 白底黑字图案, 红色轮廓 线, 如禁止吸烟、 禁止通行、 禁止合闸等; 指令标志: 蓝底白色图案, 如必须戴防护 眼镜、必须戴安全帽等; 警告标志: 黄底黑色图案, 黑色轮廓 线, 如当心爆炸、 当心坠落、 当心触电等; 提示标志:绿底/红底白色图例或文 字,如紧急出口、灭火器等。 其他提示标志: 根据需要用文字表述 的工作警示, 如设备在运行, 小心有电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 2002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 2.安全生产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3.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安全生产管理的原则是: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5.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 制(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4)督 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 故应急救援预案(6)及时、如实报告生成安全事故。 6.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 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 从业人员,不得上岗。

7.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 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8.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 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9.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 所。 10.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规模较小的, 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 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11.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 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生产、经营、 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或者不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 施的监督管理的; (2)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 (3) 进行爆炸、吊装等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 12.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 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3.生产经营活动中,从业人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在集体合同、劳动合同中,载明劳动安全、防止职业 危害和工伤社会保障等事项;(二)了解其作业场所、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及其防范、应急措施,获 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三)对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建议、 检举和控告;(四)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要求,发现直接危害人身安全的,可以停止作业或者 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五)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后提出赔偿的要求;(六)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14.生产经营活动中,从业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严格遵守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二)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三)及时报告 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15.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采取下列监控措施: (一)建立运行管理档案,对运行情况进行全程监控;(二)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测、检验;(三) 定期进行安全评价。对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的实施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向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一次。 16.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应急救援组织及其职责;(二)危险目标的确定和潜在危险性的评估;(三)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程 序; (四)紧急处臵措施方案; (五)应急救援组织的训练和演习; (六)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的储备; (七) 经费保障;(八)其他应急救援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演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17.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 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18.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 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进行电焊、气焊 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19.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 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 臵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20.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臵消防设施、器材,设臵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 完好有效;(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

存档备查;(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 术标准;(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七)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21.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确 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设臵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三)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四)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 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22.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 A 类三违:一矿井采煤 二地面建筑工程 1.高处作业人员,在无可靠安全防护设施、未按规定系安全带或所系安全带不符合要求的; 2.搅拌机运转中,发现异常未停机断电,就排除故障的; 3.机械无专人管理,电气、机身无接零(地)保护的,漏电保护器失灵,安全保护装臵不齐全的; 4.吊篮随便载人上下的; 5.物料提升机的缆绳不拴在专用地锚上,栓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物体上或随意拆除的; 6.塔吊吊运过程中,随便上下塔吊或人员随吊物上下的; 7.塔吊司机未经专门安全培训或考试不合格上岗操作的; 8.凡直接从事带电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的; 三.化工(含煤化工) 1 特种设备未经法定单位定期检验使用的; 2 特种作业人员未经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上岗的;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 3 新安装设备(施) ,未经安全验收就进行生产作业的; 4 禁火区域内吸烟或违章明火作业的; 5 危险作业时,监护措施未落实及未设臵警戒区域或未挂警示牌的; 6 安全隐患未排除、未报告,仍冒险作业的; 7 任意拆除设备(施)的安全装臵、仪器、仪表、警示装臵的 8 设备(施)超速、超温、超载荷运行的; 9 调整、检修、清扫设备时,未切断电源,未停车的; 10 易燃易爆区、重点防火区,防火设施不全或防火措施不符合规定的; 易燃、易爆物品存放位臵、地点、 环境不符合安全规定的; 11 决定设备带病运行,而无相应技术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或让员工冒险作业的; 12 指派不具备安全资格的人员上岗,不考虑工人的工种与技术等级进行分工的; 13 擅自决定变动、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装臵和设施的。 四.通用部分 1.强令作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的; 2.未设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3.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上岗的; 4.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 5.压力容器受压部件、安全装臵出现故障,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6.在提升孔不按规定提升、放落物品或提升、放落物品工作结束后,不按规定将安全防护围栏复位的; 7.高压电气设备检修不装设接地线的; 8.强行送电、误送电的; 9.在装有易燃易爆的容器上或油漆未干的物体上进行焊接作业的;

一、事故经过 2006 年 4 月 30 日,山东某氯碱厂氯苯车间因 3#氯化塔长期运行,转化能力下降,需停塔倒触媒。根据

要求先开 1#氯化塔,正常后再停 3#氯化塔。根据车间安排,8 时 40 分,氯化岗位操作工对 1#氯化塔整个 系统进行氮气臵换,操作工按照操作规程臵换 40min 以上,9 时 35 分,1#氯化塔开始通氯气,10 时 10 分, 1#排气冷凝系统防爆膜鼓破,1#石墨冷凝器震裂,东苯捕雾器液位计被震碎,操作工及时倒用 2#氯化塔排 气冷凝系统,未造成停塔影响生产,所幸未造成人员伤害。 二、原因分析 事故发生后,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有关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查找事故的真正 原因。 经调查,整个操作过程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却仍然发生了化学爆炸。发生化学爆炸肯定有空气在系 统内。操作工严格按照操作法进行臵换,多年来束发生过这样的事故。反应后通入系统的氯气是合格的, 也不会有空气进入的可能。发生爆炸的气体肯定是没有臵换干净,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臵换却没臵换干 净,是不是操作方法有问题?但当班操作工反映,爆炸后有崩出的旧防爆膜。车间技术人员分析,很有可 能是 1#氯化塔冷凝系统更换防爆膜时抽真空,造成旧防爆膜抽进系统。4 月 30 日当进行系统臵换时,因 冷凝器是列管结构,抽进系统的旧防爆膜堵塞列管,造成排气有死角,臵换不彻底,通氯气开车后发生了 化学爆炸,以致酿成爆炸事故,造成设备的损害,给公司带来了不小损失。 三、预防措施 为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公司及时制定了安全措施: 1.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2. 加强对检修质量的管理和考核。 3. 对有可能发生的事故和异常制定应急预案。 4. 强化操作工安全意识,提高操作水平,提高操作工应急能力,有效地预防事故的发生。 5. 发生生产异常和事故绝不能放过,查出事故真正原因,避免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一起违章操作致黄磷火灾的事故分析 2007 年 3 月 4 日,鄂西山区某公司一化工厂黄磷车间因一职工在压磷过程中,夹布胶管脱落,黄磷流出发 生燃烧并酿成火灾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20 多万元。 一、事故经过 3 月 4 日 18 时左右,该厂黄磷车间 2#黄磷电炉压磷操作工聂某在漂冼磷泥时,发现热水管内无水,热水 阀转动较松,认为是阀门故障,就此事向班长李某反映,李某安排机修工检修,经检查并未发现热水阀有 问题。之后,聂某卸下压磷夹布腔管检查,发现夹布胶管和放磷阀门出口均被黄磷冻堵,便对其处理并重 新接上。 20 时 45 分左右,班长李某向压磷操作工聂某询问放磷管线及压磷夹布胶管的处理情况,聂某回答说已疏 通。接着,聂某打开放磷阀开始放磷,并准备去预沉槽补充水,但刚离开放磷阀约 3m 远,夹布胶管脱落, 黄磷流出迅速燃烧, 产生大量烟雾, 聂某撤离火灾现场, 跑到 2#黄磷电炉配电操作室, 配电工将电炉停电。 此时,班长李某见火势较大,也撤离火灾现场去通知电炉停电,之后,组织当班配电工和 2#煤气站操作工 撤离现场,然后去灭火。 该厂厂部当班值班调度接到报警电话后,一边赶往火灾现场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一边向厂领导和公司 总调值班调度汇报。公司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迅速赶赴现场组织应急处臵。在该厂及所属车间与隔河厂及 所属车间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21 时 40 分将大火扑灭。 此次事故持续近 1h,造成部分设备和厂房损坏,直接经济损失 20 多万元。同时,导致该厂生产系统停车 数小时,其中 2#黄磷电炉停产达 12h。 二、事故原因分析及责任划分 1. 按照操作规程,放磷前必须认真检查,疏通管线,捆扎并固定夹布胶管。操作工聂某未对放磷管线进 行彻底疏通,也未认真检查和确认,更为严重的是对放磷夹布胶管只进行了简单捆扎而未加以固定,属于 典型的违章操作,是导致此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聂某应负主要责任。 2. 当班班长李某对聂某的操作监督不力,对操作票的监督、验证不到位,对放磷夹布胶管未按要求固定 这一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是导致此起事故发生的又一重要原因,应负直接责任。 3. 按照安全管理程序文件要求,该厂黄磷车间每月应对重点、危险岗位职工组织一次安全培训,而在该

车间未发现 2007 年 1~2 月份培训记录。该厂及黄磷车间安全管理不规范,培训教育不到位,致使员工安 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差,安全监管执行不力,习惯性违章现象不能及时有效得到制止,有关人员应负管理责 任。 三、事故处理与防范措施 1. 事故处理 为严肃法纪,教育和警示各单位、部门及全体员工,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 律法规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一是决定对事故管理责任的追究:(1)对该公司主要领导及分 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各处罚款 10000 元;(2)对负有管理责任的总经理助理、该厂厂长王某、副厂长邓某,安 全科科长苗某各处罚款 10000 元、2000 元、1000 元;(3)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黄磷车间主任万某、车间 主任助理蔡某、安全员舒某、设备员王某各处罚款 5000 元、2000 元、1000 元、500 元;(4)对负有现场管 理责任的黄磷车间 2#炉班长李某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撤销其班长职务,并处罚款 2000 元;(5)对负有现场 管理责任的厂部当班值班调度王某、黄磷车间龚某分别给予警告处分,并各处罚款 500 元。二是依法追究 当事人的责任。黄磷车间 2#炉压磷操作工聂某严重违章操作,井给公司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决定依法解除 劳动关系,不予经济补偿。事故追究罚款由当事人在收到《通报》3 日内上缴公司财务部,缴款收据交公 司安全环保部备查。三是取消该厂当月全品安全奖。 2. 防范措施 一是责成该厂结合本次事故,进一步编制和完善黄磷泄漏事故处臵救援预案,并经常组织全员性的模拟演 练。 二是该厂、车间及公司安全环保部、生产部、设备部、技术中心等相关部门要通过加装控制阀门等措施 迅速对压磷管线进行技改。 三是公司所属单位要以此次事故为案例加强安全教育,举一反三,开展事故大讨论。要认真总结经验教 训,不断完善措施,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要用铁的纪律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领导责任 追究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层层责任管理,尤其是现场管理责任。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 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严禁违反劳动纪律。要经常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做好安全隐 患排查和整改,切实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山东德齐龙化工集团有限公司“7.11”爆炸事故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2007 年 7 月 11 日 23 时 50 分,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德齐龙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一分厂 16 万吨/年氨醇、 25 万吨/年尿素改扩建项目试车过程中发生爆炸事故,造成 9 人死亡、1 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国家安全监 管总局局长李毅中、副局长王德学、孙华山,山东省代省长姜大明、副省长王军民对事故救援和处理作出 批示。山东省省长助理张传林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导救援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派员赴事故现场,协 助、指导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根据初步调查分析,现将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德齐龙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7.11”爆炸事故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德齐龙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系原地方国有的平原县化肥厂改制后成立的民营股份制企 业。该公司现有总资产约 20 亿元,职工约 2800 人,有 2 个生产分厂。主要产品年生产能力为:合成氨 75 万吨,尿素 100 万吨,甲醇 30 万吨,碳酸氢铵 24 万吨,三聚氰胺 3 万吨。 事故发生在一分厂 16 万吨/年氨醇改扩建生产线试车过程中,该生产线由造气、脱硫、脱碳、净化、 压缩、合成等工艺单元组成,发生爆炸的是压缩工序 2 号压缩机七段出口管线。 二、事故简要经过 该公司一分厂 16 万吨/年氨醇、25 万吨/年尿素生产线,于 2007 年 6 月开始单机试车,7 月 5 日单机 调试完毕,由企业内部组织项目验收。7 月 10 日 2 号压缩机单机调试、空气试压(试压至 18MPa)、二氧化 碳臵换完毕。7 月 11 日 15 时 30 分,开始正式投料试车,先开 2 号压缩机组,引入工艺气体(N2、H2 混 合气体) ,逐级向 2 号压缩机七段(工作压力 24MPa)送气试车。23 时 50 分,2 号压缩机七段出口管线突 然发生爆炸,气体泄漏引发大火,造成 8 人当场死亡,一人因大面积烧伤抢救无效于 14 日凌晨 0 时 10 分 死亡,一人轻伤。事故还造成部分厂房顶棚坍塌和仪表盘烧毁。

经调查,事故发生时先后发生两次爆炸。经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和分析,一处爆炸点是在 2 号压缩机 七段出口油水分离器之后、第一角阀前 1 米处的管线,另一处爆炸点是在 2 号压缩机七段出口两个角阀之 间的管线(第一角阀处于关闭状态,第二角阀处于开启状态) 。 三、事故原因初步调查分析 (一)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事故发生后,山东省德州市人民政府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有关情况进行调查,经初步分析判断,排 除了化学爆炸和压缩机出口超压的可能,爆炸为物理爆炸。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 2 号压缩机七段出口管 线存在强度不够、焊接质量差、管线使用前没有试压等严重问题,导致事故的发生。 (二)管理上存在的主要问题 ⒈建设项目未经设立安全审查。该公司将 16 万吨/年氨醇、25 万吨/年尿素改扩建项目(总投资 9724 万元) ,拆分为“化肥一厂造气、压缩工序技术改造项目(投资 4868 万元)”和“化肥一厂合成氨及尿素生产 技术改造项目(投资 4856 万元)”两个项目,分别于 2006 年 4 月 26 日和 5 月 30 日向山东省德州市经济 委员会备案后即开工建设,未向当地安全监管部门申请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属违规建设项目。 ⒉建设项目工程管理混乱。该项目无统一设计,仅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就组织项目建设,有的单元采 取设计、制造、安装整体招标,有的单元采取企业自行设计、市场采购、委托施工方式,有的直接按旧图 纸组织施工。与事故有关的 2 号压缩机由沈阳金博气体压缩机制造有限公司制造,并负责压缩机出口阀前 的辅助管线设计。项目没有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选择具有资质的施工、安装单位进行 施工和安装。试车前没有制定周密的试车方案,高压管线投用前没有经过水压试验。 ⒊拒不执行安全监管部门停止施工和停止试车的监管指令。2007 年 1 月,德州市和平原县安全监管部 门发现该公司未经建设项目安全设立许可后,责令其停止项目建设,该公司才开始补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 目安全许可手续,但没有停止项目建设。7 月 7 日,由德州市安全监管局组织专家组对该项目进行了安全 设立许可审查,明确提出该项目的平面布臵和部分装臵之间距离不符合要求,责令企业抓紧整改,但企业 在未进行整改、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擅自进行试车,试车过程中发生了爆炸。 四、有关要求 (一)要从源头上严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准入关。新建、改建和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 目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344 号)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 施办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8 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 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 (安监总危化〔2007〕121 号)等法规、规章文件的 规定和要求,进行设立安全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危 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必须依法进行安全评价。要加大《实施办法》及配套文件的宣传力度,使危 险化学品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工业园区(包括化工集中区)的管理部门了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 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的程序、内容和要 求,严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准入关。 关于中国化工集团公司沧州大化 TDI 有限责任公司“5.11”爆炸事故的通报 2007 年 5 月 11 日 13 时 28 分,中国化工集团公司沧州大化 TDI 有限责任公司 TDI 车间硝化装臵发生爆炸 事故,造成 5 人死亡,80 人受伤,其中 14 人重伤,厂区内供电系统严重损坏,附近村庄几千名群众疏散 转移。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立即作出重要批示。河北省、沧州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全力组 织现场抢救。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李毅中,副局长孙华山,河北省委书记白克明,省长郭庚贸、副省长张和 对事故的抢险救援提出具体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派员赶赴事故现场,协助指导事故现场清理和事故调 查等工作。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沧州大化 TDI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1996 年,现有职工 1000 人,1999 年 9 月建成投产。该公司主要 产品为甲苯二异氰酸酯(TDI) ,年生产能力 2 万吨,2005 年进行扩能改造,生产能力达到 3 万吨/年。2007 年 4 月,扩能项目通过沧州市发展改革委组织的竣工验收。该企业于 2005 年 6 月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 证,2006 年 12 月并入中国化工集团公司。

发生事故的 TDI 车间由硝化工段、氢化工段和光化工段三部分组成。硝化工段是在原料二甲苯中加入 混硝酸和硫酸经两段硝化生成二硝基甲苯,二硝基甲苯与氢气发生氢化反应生成甲苯二胺,甲苯二胺以邻 二氯苯作溶剂制成邻苯二胺溶液,再与光气进行光气化反应生成最终产品甲苯二异氰酸酯(TDI) 。 二、事故简要经过 2007 年 5 月 10 日 16 时许,由于蒸汽系统压力不足,氢化和光气化装臵相继停车。20 时许,硝化装 臵由于二硝基甲苯储罐液位过高而停车,由于甲苯供料管线手阀没有关闭,调节阀内漏,导致甲苯漏入硝 化系统。22 时许,氢化和光气化装臵正常后,硝化装臵准备开车时发现硝化反应深度不够,生成黑色的络 合物,遂采取酸臵换操作。该处臵过程持续到 5 月 11 日 10 时 54 分,历时约 12 小时。此间,装臵出现明 显的异常现象: 一是一硝基甲苯输送泵多次跳车; 二是一硝基甲苯储槽温度高 (有关人员误认为仪表不准) 。 期间,由于二硝基甲苯储罐液位降低,导致氢化装臵两次降负荷。 5 月 11 日 10 时 54 分,硝化装臵开车,负荷逐渐提到 42%。13 时 02 分,厂区消防队接到报警:一硝 基甲苯输送泵出口管线着火,13 时 07 分厂内消防车到达现场,与现场人员一起将火迅速扑灭。13 时 08 分系统停止投料,现场开始准备排料。13 时 27 分,一硝化系统中的静态分离器、一硝基甲苯储槽和废酸 罐发生爆炸,并引发甲苯储罐起火爆炸。 事故发生后,沧州市政府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成立事故救援指挥部,组织人力、物力全力进行抢 险救援。先后调集周边地区 50 辆消防车、280 余名消防官兵,展开灭火和抢救伤员。至当日 16 时 30 分火 势得到控制,16 时 50 分大火被扑灭;在灭火的同时调集 35 辆救护车赶赴事故现场实施伤员救治。由沧县 政府在第一时间对周边群众进行了疏散。至 5 月 11 日 14 时 30 分,三个村近 7000 名群众全部转移到上风 向 2 公里的安全地带。爆炸发生后当地环保部门立即对可能泄漏的光气、总挥发性有机物、二氧化氮、二 氧化硫、氯气进行了连续监测,未发现异常。装臵区域内部分泄漏物料和灭火用消防水留存于工厂地下污 水管网,没有外排。 抢险救援工作于 5 月 11 日 17 时 30 分基本结束,当地政府组织疏散转移群众有序返回驻地。 三、事故原因初步调查分析 (一)事故的直接原因:这次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一硝化系统在处理系统异常时,酸臵换操作使系 统硝酸过量,甲苯投料后,导致一硝化系统发生过硝化反应,生成本应在二硝化系统生成的二硝基甲苯和 不应产生的三硝基甲苯(TNT) 。因一硝化静态分离器内无降温功能,过硝化反应放出大量的热无法移出, 静态分离器温度升高后,失去正常的分离作用,有机相和无机相发生混料。混料流入一硝基甲苯储槽和废 酸储罐,并在此继续反应,致使一硝化静态分离器和一硝基甲苯储槽温度快速上升,硝化物在高温下发生 爆炸。 (二)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⒈生产、技术管理混乱,工艺参数控制不严,异常工况处理时没有严格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在生产 装臵长时间处于异常状态、 工艺参数出现明显异常的情况下, 未能及时采取正确的技术措施,导致事故发生。 ⒉人员技术培训不够,技术人员不能对装臵的异常现象综合分析,作出正确的判断;操作人员对异常 工况处理缺乏经验。 这次事故还暴露出工厂布局不合理,消防水泵设计不合理等问题。 四、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多发势头 除上述发生的事故外,进入 4 月份以来,全国还接连发生 4 起严重的危险化学品中毒和伤亡事故,分 别是:贵阳中化开磷化肥有限公司“4.16”二氧化硫泄漏事故,150 人入院接受检查和治疗,其中 11 人伤势 较重;青岛恒源化工有限公司“4.26”爆炸事故,3 人死亡;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5.4”氨气泄漏事故, 33 人中毒,28 人入院治疗,其中 9 人重度中毒;江苏常州杰宇塑胶有限公司“5.12”爆炸事故,5 人死亡,2 人轻伤。沧州大化 TDI 有限责任公司“5.11”爆炸事故,是今年以来化工行业发生的最为严重的伤亡事故, 伤亡惨重,损失巨大,性质严重。另外四起事故也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教训极为深刻。为进一步加强 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预防类似事故再一次发生,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结合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迅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部署 和要求,迅速组织本地区化工企业、涉及化工生产的医药企业、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经营企

业全面排查隐患,对查出的隐患要立即整改。隐患整改前,要采取措施,加强监控,防止发生事故。 (二)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立即组织对涉及硝化反应的化工企业进 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执行工艺技术规程,异常工况处臵方案是否正确,操作人员是否 具备处臵异常工况的能力,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防止发生事故。硝化反应 系统没有实现自动控制的,要限期进行技术改造,实现自动控制,并逐步配备自动紧急停车系统。 (三)氯碱、合成氨、硫酸等涉氯、涉氨和涉及二氧化硫的生产经营企业,要加强工艺、设备的安全 管理,严格工艺操作,完善防止氯气、氨气、二氧化硫泄漏的各种措施,严防泄漏事故发生。要进一步完 善应急预案,加强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氯碱、合成氨企业要配备一定数量的防化服,提高应急处 臵能力。 (四)化工企业要加强特种作业的安全管理。要全面检查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 起重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特别是动火作业,要严格执行 相关安全规定,采取有效监护措施,防止因动火引发事故。 (五)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企业把安全责任认真落实到 班组、岗位和每个从业人员。要加强人员培训,特别是关键岗位、外来施工人员和农民工的培训。切实增 强防范事故能力和应急处臵能力,确保安全生产。 上海化工厂聚乙烯车间火灾事故 1961 年 5 月 8 日下午,上海化工厂聚乙烯车间聚合釜操作人员发现 200 升聚合釜的乙烯管线堵塞,便决定 折卸乙烯阀,进行疏通。当阀被卸开后,大量棕色粘稠物喷出,喷至在场的 3 人身上和离 200 升聚合釜仅 4m 远的乙烯发生炉上,引起燃烧,将其中 2 人烧成重伤,1 人烧伤面部,另有 2 人在灭火过程中受轻伤。 事故原因: 1.该工艺为试车阶段,在技术和设备上均未过关。 2.当班的 5 名工人中本岗位工龄最长者为 9 个月,其他为 8 个月、2 个月、2 天,另外 2 名女工为辅助 工种,有的人甚至连釜上有何阀门都弄不清。 3.该次试车自 3 月 15 日用 200 升聚合釜开始,新增设的 400 升聚合釜为 4 月 21 日投入使用,至 5 月 8 日仅生产了 6 釜,操作人员对该工艺不熟悉。 4.乙烯通向 200 和 400 升聚合釜的管线为并联,在支管上无止逆装臵。当日操作人员对 200 升聚合釜 进行过 2 次间析排气,使用了部分乙烯,致干燥系统和 200 升釜压力下降,而 400 升聚合釜的聚合过程已 近完毕, 乙烯压力相对较高, 而造成 400 升釜内的聚乙烯和汽油混合物串压入 200 升釜内, 引起阀门堵塞。 5 月 10 日对两个釜进行检查时,发现原应有物料 300 升的 400 升釜中仅存有物料 50 升,而原加入 120 升 物料的 200 升釜中都存有 140 升物料。 5.作业人员在拆卸阀门时违反化工部颁发的《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第六章第五条,关于“易燃、易 爆、有毒、有腐蚀和蒸汽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出入口阀门,……”的规定。 6.作业人员在从事检修作业时,违反化工部颁发的《化工企业通用工种安全操作规程》HGTA014-85 第 2 项第 5 款,关于“容器检修,需系统停车时,……必须将余压卸尽,严禁带压检修;……”的规定,在 拆卸 200 升聚合釜乙烯阀门时,未关闭有关阀,未加盲板,致使 400 升釜的 1.2kg/cm2 压力将阻塞阀门和 管道的聚乙烯与汽油混合物喷出。 7.工艺布臵不符合石油部和化工部颁发的《炼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定》 (YHS01-78)第 67 条,关 于“明火加热炉与集中布臵的甲 A 类工艺设备、压缩机、泵、大型容器或容器组之间,应设臵非燃烧的实 体防火墙;如不设防火墙时,两者的防火间距……不得小于 40m。”的规定,在明火加热的乙烯发生炉与 聚合釜间未设防火墙,且距离仅有 4m,致聚乙烯与汽油混合物喷出后,遇明火发生燃烧,引起火灾。 重庆天原化工总厂压力容器爆炸重大事故 一)事故概况 2004 年 4 月 15 日 2l 时,重庆天原化工总厂氯氢分厂 1 号氯冷凝器列管腐蚀穿孔,造成含铵盐水泄漏 到液氯系统,生成大量易爆的三氯化氮。16 日凌晨发生排污罐爆炸,1 时 23 分全厂?停车,2 时 15 分左右, 排完盐水后 4h 的 1 号盐水泵在静止状态下发生爆炸,泵体粉碎性炸坏。 16 日 17 时 57 分,在抢险过程中,突然听到连续两声爆响,液氯储罐内的三氯化氮突然发生爆炸。爆

炸使 5 号、6 号液氯储罐罐体破裂解体井炸出 1 个长 9m、宽 4m、深 2m 的坑,以坑为中心,在 200m 半径 内的地面上和建筑物上有大量散落的爆炸碎片。爆炸造成 9 人死亡,3 人受伤,该事故使江北区、渝中区、 沙坪坝区、渝北区的 15 万名群众疏散,直接经济损失 277 万元(见图 2—2—37—1、图 2—2—37—2)。 (二)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爆炸直接因素关系链为:设备腐蚀穿孔呻盐水泄漏进入液氯系统一氯气与盐水中的铵反应生成三 氯化氮一三氯化氮富集达到爆炸浓度(内因)→启动事故氯处理装臵振动引爆三氯化氮(外因)。 1. 直接原因 (1)设备腐蚀穿孔导致盐水泄漏,是造成三氯化氮形成和富集的原因。根据重庆大学的技术鉴定和专家 的分析,造成氯气泄漏和盐水流失的原因是 1 号氯冷凝器列管腐蚀穿孔。腐蚀穿孔的原因主要有 5 个; ①氯气、液氯、氯化钙冷却盐水对氯气冷凝器存在普遍的腐蚀作用。 ②列管内氯气中的水分对碳钢的腐蚀。 ③列管外盐水中由于离子电位差异对管材发生电化学腐蚀和点腐蚀。 ④列管与管板焊接处的应力腐蚀。 ⑤使用时间较长,并未进行耐压试验,使腐蚀现象未能在明显腐蚀和腐蚀穿孔前及时发现。 1992 年和 2004 年 1 月该液氯冷冻岗位的氨蒸发系统曾发生泄漏,造成大量的氨进入盐水,生成了含 高浓度铵的氯化钙盐水。1 号氯冷凝器列管腐蚀穿孔,导致含高浓度铵的氯化钙盐水进入液氯系统,生成 并大量富集具有极具危险性的三氯化氮爆炸物,为 16 日演变为爆炸事故埋下了重大事故隐患。 (2)三氯化氮富集达到爆炸浓度和启动事故氯处理装臵造成振动,引起三氯化氮爆炸。 经调查证实,厂方现场处理人员未经指挥部同意,为加快氯气处理的速度,在对三氯化氮富集爆炸的 危险性认识不足的情况下,急于求成,判断失误,凭借以前操作处理经验,自行启动了事故氯处理装臵, 对 4 号、5 号、6 号液氯储罐(计量槽)及 1 号、2 号、3 号汽化器进行抽吸处理。在抽吸过程中,事故氯处 理装臵水封处的三氯化氮因与空气接触和振动而首先发生爆炸,爆炸形成的巨大能量通过管道传递到液氯 储罐内,搅动和振动了液氧储罐中的三氯化氮,导致 4 号、5 号、6 号液氯储罐内的三氯化氮爆炸。 2. 间接原因 (1)压力容器设备管理混乱,设备技术档案资料不齐全,两台氯液气分离器未见任何技术和法定检验报 告,发生事故的冷凝器 1996 年 3 月投入使用后,一直到 2001 年 1 月才进行首检,没进行耐压试验。近两 年无维修、保养、检查记录,致使设备腐蚀现象未能在明显腐蚀和腐蚀穿孔前及时发现。 (2)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2004 年 2 月 12 日,集团公司与该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以后,该厂 未按规定将目标责任分解到厂属各单位。 (3)安全隐患整改督促检查不力。 重庆天原化工总厂对自身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不力,该厂“2. 14”氯化氢泄漏事故后,引起了市领导的 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领导对此作出了重要批示。为此,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和该厂虽然采取了一 些措施,但是没有认真从管理—亡查找事故的原因和总结教训,在责任追究上采取以经济处罚代替行政处 分,因而没有让有关责任人员从中吸取事故的深刻教训,整改的措施不到位,督促检查力度也不够,以致 于在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没有得到有效整改。“2. 14??事故后,本应增添盐酸合成尾气和四氯化碳尾气的监 控系统,但自到“4. 16??事故发生时都尚未配备。 (4)对三氯化氮爆炸的机理和条件研究不成熟,相关安全技术规定不完善。 有关专家在《关于重庆天原化工总厂“4. 16”事故原因分析报告的意见》中指出:“目前,国内对三氯化 氮爆炸的机理、爆炸的条件缺乏相关技术资料,对如何避免三氯化氮爆炸的相关安全技术标准尚不够完

善”,“因含高浓度铵的氯化钙盐水泄漏到液氯系统,导致爆炸的事故在我国尚属首例”。这表明此次事故对 三氯化氮的处理方面,确实存在很大程度的复杂性、不确定性和不可预见性。这次事故是目前氯碱行业现 有技术条件下难以预测、没有先例的事故,人为因素不占主导作用。同时,全国氯碱行业尚无对氯化钙盐 水中铵含量定期分析的规定,该厂氯化钙盐水十多年来从未更换和检测,造成盐水中的铵不断富集,为生 成大量的三氯化氮创造了条件,井为爆炸的发生留下了重大的隐患。 (三)预防同类事故的措施 l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危化行业的安全生产。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发展经济、与企业经济 效益的关系,落实安全责任和安全防范措施,切实解决危化行业的安全问题,把事故隐患消灭在事故发生 之前,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2. 严格安全准人,深化专项整治,切实提高危化行业的整体安全水平。按照国家规定,严格危化行业 的准人标准,从源头上制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进入危化行业。要突出抓好“五个整顿、两个关闭”; 对生产工艺与设备、贮存方式和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对压力容器未按期检测、检验或者经检测、 检验不合格的;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关键岗位人员未经正规安全培训并取得任职和上岗资 格的;对经安全评估确认没有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对近年以来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 5 类危险化学品生 产经营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经认定符合条件后才能恢复生产。对经停产整顿后仍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 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一律关闭。 3. 加大安全投入,加快技术进步,提高氯碱行业本质安全水平。对目前大多数氯碱企业沿用液氨间接 冷却,氯化钙盐水生产液氯的传统工艺进行改革,并对冷冻盐水中含氨量进行监控或添臵自动报警装臵。 加强对三氯化氮的深入研究,完全弄清其物化性质和爆炸机理和防治技术,尽快形成一条安全、成熟、可 靠的预防和处理三氯化氮的应急预案,并在氯碱行业推广。 4. 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授体系。建立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授指挥中 心,定期实施应急联动演练,把各类事故的危害降到最小限度。

江苏联化科技有限公司"11.27"爆炸等事故分析 11 月 27 日 10 时 20 分,江苏联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化公司)重氮盐生产过程中发生爆炸,造成 8 人死亡、5 人受伤(其中 2 人重伤) ,直接经济损失约 400 万元。此外,11 月 8 日,吉林松原石油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在建干气综合利用装臵利用导热油脱除管道系统内残留水分过程中导热油泄漏着火,造成 4 人 死亡;11 月 28 日,浙江湖州菱化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亚磷酸二甲酯生产过程中发生爆炸,造成 3 人死亡。 一、联化公司“11.27”爆炸事故的基本情况 联化公司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化工集中区,成立于 2003 年 10 月,民营股份制企业。主要 产品及生产能力分别为联苯菊脂 500 吨/年、 广灭灵 1000 吨/年、 2-氰基-4-硝基苯胺 1500 吨/年、 分散蓝 79# 滤饼 1000 吨/年、分散橙 30#滤饼 1500 吨/年等,共有 6 个生产车间。爆炸事故发生在五车间分散蓝 79#滤 饼重氮化工序 B7 厂房。 (一)事故发生简要经过 重氮化工艺过程是在重氮化釜中,先用硫酸和亚硝酸钠反应制得亚硝酰硫酸,再加入 6-溴-2,4- 二硝基苯胺制得重氮液, 供下一工序使用。 月 27 日 6 时 30 分, 11 联化公司 5 车间当班 4 名操作人员接班,

在上班制得亚硝酰硫酸的基础上,将重氮化釜温度降至在 25℃。6 时 50 分,开始向 5000 升重氮化釜加入 6-溴-2,4-二硝基苯胺,先后分三批共加入反应物 1350 千克。9 时 20 分加料结束后,开始打开夹套蒸 汽对重氮化釜内物料加热至 37℃,9 时 30 分关闭蒸汽阀门保温。按照工艺要求,保温温度控制在 35± 2℃, 保温时间 4-6 小时。10 时许,当班操作人员发现重氮化釜冒出黄烟(氮氧化物) ,重氮化釜数字式温度仪 显示温度已达 70℃,在向车间报告的同时,将重氮化釜夹套切换为冷冻盐水。10 时 6 分,重氮化釜温度 已达 100℃,车间负责人向联化公司报警并要求所有人员立即撤离。10 时 9 分,联化公司内部消防车赶到 现场,用消防水向重氮化釜喷水降温。10 时 20 分,重氮化釜发生爆炸,造成抢险人员 8 人死亡(其中 3 人当场死亡) 人受伤(其中 2 人重伤) 、5 。建筑面积为 735 平方米的 5 车间 B7 厂房全部倒塌,主要生产 设备被炸毁。 (二)事故原因初步调查分析 根据事故调查组的初步分析判断,操作人员没有将加热蒸汽阀门关到位,造成重氮化反应釜在保温过 程中被继续加热,重氮化釜内重氮盐剧烈分解,发生化学爆炸,是这起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在重氮化反 应保温时,操作人员未能及时发现重氮化釜内温度升高,及时调整控制;装臵自动化水平低,重氮化反应 系统没有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和自动紧急停车系统;重氮化釜岗位操作规程不完善,没有制定针对性应急 措施,应急指挥和救援处臵不当,是这起爆炸事故的重要原因。 二、吸取事故教训,深入排查治理隐患,防范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 为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防止和减少类似事故的发生, 扭转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局面, 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要继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认真开展“回头看”和化工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检查。从 近期督查和危险化学品事故多发的情况来看,相当部分的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化工建设项目安全 “三同时”检查还不够认真、深入、细致,还存在不少事故隐患。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要继续组织力量对化工 企业开展“回头看”检查。认真对本地区危险性较大的化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规模以下的小化工、前段 隐患排查为零的化工企业,近年来发生死亡事故的化工企业,对在建的化工项目特别是即将竣工试车的项 目,认真进行“补课”,不留死角。对已查出的隐患,必须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必须做到整改责任、 方案、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督促指导化工企业建立和完善持续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危险 源分级监控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为企业持续开展的自觉行动,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二)切实加强新建化工装臵试车过程的安全管理。由于设备、仪表运行尚不稳定,操作人员对装臵 熟悉程度不够、操作不够熟练,新建化工装臵试车投料过程容易发生事故,各有关企业对此要高度重视。 试车投料前,要制定科学、周密的试车投料方案、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技术管理部门要组织有经验的工 程技术人员严格审查有关方案和安全措施;操作人员要加强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参加试车投料。试车投 料过程中,要严格试车程序,严格执行有关试车过程的安全规定,设备系统升温、升压及引入化工物料等 重要操作,要安排专人值守监控。在装臵引入可燃物料后,要严格执行用火管理规定,禁止边施工边试车, 防止发生事故。 (三)加大安全投入,加强仪表控制系统的维护管理,提高化工装臵的控制水平。企业要加强化工装 臵仪表控制系统的维护、维修,压力、温度、进料等重要控制仪表一旦发生故障,要立即修复;不能立即 修复的,要有可靠的替代控制手段,必要时先停止化工装臵的运行,待仪表修复后再恢复装臵运行。采用 危险工艺手动控制的化工装臵,要加快技术改造,尽快实现工艺过程的自动化(DCS)控制,实现重要工 艺参数的自动控制和自动报警。高度危险的化工装臵还要在实现 DCS 控制的基础上装备紧急停车系统 (ESD),提高化工装臵的本质安全水平。确保装臵在出现异常时不引发人身伤亡事故。

(四)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操作技能和应急处臵 能力。化工企业要持续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教育员工充分认识化工行业的特点,提高员工遵章守纪和 学习钻研技术的自觉性,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要不断加强对操作人员操作技能和应急处臵 能力的训练,在不断完善各种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加强演练,提高企业在事故状态下的应急指挥和应急处 臵能力。要特别注意加强对农民工的培训。 吉化公司爆炸事故中应急预案的经验与教训 事故及应急处理 2005 年 11 月 13 日 13 时 40 分,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发生爆炸事故,造成 8 人死亡,1 人重 伤。新苯胺装臵、1 个硝基苯储罐、2 个苯储罐报废,导致苯酚、老苯胺装臵、苯酐装臵、2、6-二乙基苯 胺等 4 套装臵停产。而此次爆炸事故也导致了一起跨省际、跨国界的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依据现场勘察、证人笔录、岗位操作记录等相关资料,事故调查组专家组认为:该事故直接原因是由 于当班操作工停车时,疏忽大意,未将应关闭的阀门及时关闭,误操作导致进料系统温度超高,长时间后 引起爆裂,随之空气被抽入负压操作的 T101 塔,引起 T101 塔、T102 塔发生爆炸,随后致使与 T101 塔、 T102 塔相连的 2 台硝基苯储罐及附属设备相继爆炸。 随着爆炸现场火势增强, 引发装臵区内的 2 台硝酸储 罐爆炸,并导致与该车间相邻的 55 号罐区内的 1 台硝基苯储罐、2 台苯储罐发生燃烧爆炸。无疑,这是一 起重大责任事故。 吉化爆炸后的苯类污染物流入松花江,硝基苯超标 28.08 倍。整个污水团长度约 80km,以每小时约 2km 的速度向下游移动,受污染的松花江水流过的江面总长度为 1 000 多 km。11 月 24 日凌晨 5 时许到达 哈尔滨市四方台取水口。26 日凌晨,污染高峰基本流过哈尔滨市区江段,完全通过哈尔滨市需要 40 小时 左右。 面对突如其来的灾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和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启动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采取了 6 条 主要措施:一是 2005 年 11 月 22 日和 23 日,哈尔滨市政府发布了 2 个公告,宣布全城停水 4 天,并保障 医院、重点企业、城市供暖等重要部门的供水;二是采取措施向省内外城市全力求援,调运瓶装水、桶装 水,实行统一调配,基本满足居民饮用水日需求量 1.86 万 t 的生活需求;三是中石油大庆公司专业打井队 伍紧急打 945 眼深水井; 四是严厉打击哄抬物价等不法行为, 维护市民的生活秩序; 五是黑龙江省投入 1 000 万元资金用于紧急救援,严密监控松花江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紧急调备粉末活性炭,通过活性炭吸附方 式清除悬浮污染物,并进行后续研究以彻底清除沉淀污染物;六是为了预防有可能出现的水污染给市民带 来的健康影响,哈尔滨市 15 家医院形成了一张救助网络覆盖全市。 应当吸取的教训 1.谁也不许说谎 第 1 个谎言。 2005 年 11 月 13 日深夜, 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党委副书记、 副总经理在新闻发布会上称, 爆炸发生后他们对大气污染情况进行了实时监测,结果表明没有造成大气污染。吉林石化副总经理称:“爆 炸产生的是二氧化碳和水,绝对不会污染到水源,而吉林石化也有自己的污水处理厂,不合格的污水是不 会排放到松花江的。” 23 日,就在哈尔滨市政府发布第二个停水公告当天,中石油集团新闻处处长表示,根据他的了解,并 没有环境检测单位就吉化公司双苯厂爆炸污染松花江问题与中石油通报信息,所以他并不认为哈尔滨停水 与吉林石化爆炸污染松花江水有关。 24 日,中石油终于承认爆炸造成松花江水污染的事实,并向哈尔滨市民道歉,调派大庆石化的钻井机 在哈尔滨市钻 120 口深水井,以解燃眉之急。 第 2 个谎言。2005 年 11 月 21 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对市区市政供水管网设施进行全面 检修临时停水的公告》 ,称: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市区市政供水管网设施进行全面检修并决定临时停止供水。 11 月 22 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又发布了《关于正式停止市区自来水供水的公告》 ,称:根据省环保局 监测报告,中石油吉化公司双苯厂爆炸后可能造成松花江水体污染。为了确保我市生产、生活用水安全,

市政府决定于 11 月 23 日零时起,关闭松花江哈尔滨段取水口,停止向市区供水。 实际上,2005 年 11 月 18 日,即吉化爆炸后的第 5 天,吉林省政府有关部门已经将此次爆炸事故可能 对松花江水质造成污染的信息向黑龙江省作了通报。19 日 21 时污染团就已进入黑龙江省境内。水中的苯 超标 2.5 倍,而硝基苯超标达 103.6 倍。对于市民来说,从各种非正规渠道已经知道松花江污染的事情了, 但是因为不知道会停留多久,不知道污染得有多厉害,导致各种猜测和疑虑如同吉化爆炸事故一样迅速扩 散,使部分市民陷入恐慌。抢水、抢食物的人群拥进超市,在短短 1 天之内,哈尔滨市民把 1.6 万 t 的纯 净水存货全部抢购一空,相当于平时 100 天的供应量,手机通讯也一度“瘫痪”。由于信息的不确定、不对 称,11 月 20 日,“哈尔滨人赖以生存的松花江水系被污染”和“要发生大地震” 2 个坏消息同时流传,引起 全市人民极度恐慌。很多人开始外出避难,从哈尔滨出发南下的所有旅游线路火速升温、人满为患,南下 的机票、火车票也迅速卖空。当晚市内比较宽阔的街道和大广场上满是帐篷和轿车,街上睡满了人。市政 府正式公布的停水原因是水管检修,不敢把真相告诉市民,反而助长了恐慌情绪。 2.公信力是战胜危机最重要的力量 几百万人口的大城市突然遭遇大面积水污染,被迫停止供水,在我国历史上还是第 1 次,这必然是因 为遇到了极为严峻的危机情势。2005 年 11 月 21 日和 22 日,哈尔滨市政府前后发布了 2 个停水公告,原 因却截然不同,而对争取公众的理解和信任,减少社会恐慌,以及消除信息混乱的影响的作用也是截然不 同的。这表明,在信息的确认上,政府还要做到更审慎、更科学、更透明。否则,就可能会给各类“小道” 消息留下生存空间。实践证明,政府与其“善意的慌言”,回避正面临的危机,不如诚实地将事实公布给大 家,共同来面对危机,才会赢得真正的支持。向公众解释存在问题的危险与困难,说明为什么采取特定的 解决方案,预期进程如何,只有这样做,才表明政府不把公众看作简单的管理对象,而看作是解决危机的 依靠力量。 全城停水严重影响了 400 万人的基本生活条件,针对可能出现的恐慌引起的哄抢、犯罪等现象,维持 社会秩序的力量面临着严峻考验。让维持秩序的力量扎根于社会本身,是成本最低的危机应对策略。这提 醒政府,在任何公共危机面前,都要组织充足的志愿者资源,以配合政府维持必要的秩序,制止各种可能 发生的欺骗、盗窃和市场哄抢等不法行为;要有足够健全的社区网络和邻里关怀,互相照应,及时帮助老 弱病残者的困难等,呼吁同舟共济战胜危机。社会中蕴涵着巨大的积极力量,与这样的力量相结合,才会 成功化解危机。 这次危机的处理,正印证了德国学者乌利希· 贝克(Ulrich Beck)在《风险社会》中提出的理论研究,危 机应对策略强调超越狭隘技术眼光,超越推卸责任的官僚模式,而把重点放在新的社会合作机制方面,强 调以新的社会信任和社会团结化解共同的危机,这也是政府在构建和谐社会,提高公众的信任,建立与公 众互相支持的合力所需要予以研究的。 3.编制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应考虑对环境影响的时空范围 发生重特大事故,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爆炸、泄漏事故,其影响和后果往往都会大大超出原先预计的危 险范围。因发生重特大事故而演变为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后果是具有积累性影响的。比如水污染、大气污 染、辐射物泄漏等环境事故都可能对发生地及扩散地造成长期的影响,威胁到人类的生存和生态环境。其 时效短则几天,长则数十年。无论是 1984 年印度博帕尔杀虫剂工厂爆炸事故造成 430t 剧毒农药异氰酸甲 酯泄漏事件,还是 1986 年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核泄漏辐射事故,对人类的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的严重 后果至今没有消除。从这次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看,虽然黑龙江省在启动应急预案中根据可能发生的情 况做出了相应的指挥体系和力量配臵安排, 在短时期内达到了预期效果。 但是, 这次松花江重大污染事件, 对原先的应急体系提出了新的挑战,例如,随着污染带移动时间和流经区域的延长,监测水环境和大气环 境需要的技术设备和人员力量的配臵、水污染清理技术措施是否有效等等。 以前,我们在编制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时,仅仅局限于事故发生地及周邻影响范围(如爆炸波及范围) , 而没有或者很少涉及事前、事中、事后各种可能危及的影响因素,更缺乏对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事件应急 预案的安排。这次吉林石化爆炸事故却远远超出我们的地域概念,也远远超出我们可能预测的时间概念。 由于松花江水产生的污染可能会污染到地下水,哈尔滨市准备启用 300 多口深井,但是深井水受污染程度 还需要长期观测,这在编制事故预案中应当充分考虑。 4.必须淘汰落后的工艺技术,确保安全生产

吉化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由于工人忘记关阀门形成物料阻塞超温爆炸。只有最原始的、落后的工艺 没有防爆阀、回流阀,在现代化工工艺早已采用闭环自动控制系统。从安全理论分析,人的失误是不可避 免的,对于现在的技术完全可以解决的隐患,可以通过设备的本质安全,联动、闭锁控制系统、防爆装臵, 避免由于个体操作人员的疏忽而发生的非正常状态,保证正常平稳生产。 因此,中央“十一五”规划中提出:依法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关闭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和不具备安全生 产条件的企业。这无论对国有大中型企业,还是对民营企业,都是同样适用的。 盐酸工段氯化氢尾气回收系统爆炸事故剖析 引言(1) 2001 年 6 月 13 日,某化工厂盐酸工段氢化氢尾气系统突然发生爆炸,爆炸声巨响,爆炸造成尾气系 统的管道、设备损坏,稀酸罐炸裂,所幸无火灾及人员伤害。 事故经过(2) 2001 年 6 月 13 日零时,某化工厂盐酸工段丁班操作人员,按正常程序交接班后,生产系统正常。当 时生产状况是 H2 总管压力 12kPa,H2 人合成炉压力 200Pa,火焰燃烧良好,尾气吸收达标准,符合工艺 操作要求。2 时 50 分全厂突然停电,主操作发现合成炉内火焰突然熄灭,借应急灯光亮,发现 H2 总管压 力急剧下降,便立即采取紧急停车处理,主操作负责关 H2 调节阀,副操作负责关闭 H2 总管阀门,当即 将关闭 H2 调节阀时,这时照明灯闪了一下,电又送来(为瞬间停电) ,发现 H2 总管压力在降至 0 值时又 升到 8kPa。在关闭完 H2 阀门后,主操作又关闭 Cl2 阀门,在关闭过程中,听到一声很清脆的响声,接着 便是一声沉闷的剧烈爆炸声,主、副操作急往外巡查,发现稀酸罐被炸裂,罐顶被炸开,与其相连的管道 被炸碎。 事故现场(3) 盐酸尾气回收系统,在四楼操作室北侧,φ300 排放管伸至 5 楼顶部,主要设备有:稀酸罐、稀酸泵、 降膜吸收器、相连接管道等。稀酸罐为玻璃钢罐,废气排放管为硬质 PVC 管,稀酸泵为耐腐蚀泵,相连 接管道为有机玻璃钢管、ABS 管、酚醛塑料管、PVC 管等。爆炸后,所有非金属管道、阀门全部炸碎,稀 酸罐炸裂,合成炉、降膜吸收器的石墨防爆膜片被炸成粉状。从粉碎的管道及有关设备看,无着火迹象, 据现场操作工反映,爆炸产生剧烈响声,让人听起来十分害怕。事故发生后,操作人员立即通知厂部有关 人员,盐酸工段停车,检查其它设备损坏情况,查找事故原因。 事故原因(4) 1 事故发生后,该厂厂部立即组成事故调查组进入盐酸工段,从以下几方面查找事故原因: (1)生产 装臵; (2)生产所需原料及各类气体; (3)工艺控制指标; (4)设备情况及结构; (5)操作人员; (6)操 作方法等,并进行全面细致调查,逐项排查,查找事故根源。 1.1 生产装臵调查反馈情况:石墨三合一盐酸合成炉,为成熟盐酸生产装臵,在国内早已全面推广使 用,该装臵安全、可*、节能、耐腐蚀、便于操作,生产的盐酸为无色透明液体(铁合成炉为微黄色液体) , 质量有很大提高,生产装臵不会有问题。 1.2 生产原料及气体调查。原料为脱盐水,气体为 H2、Cl2 两种,H2 属易燃、易爆气体,Cl2 为有毒 气体,且助燃,两种气体燃烧产生氯化氢气体被脱盐水吸收,制成盐酸。操作时,调节 H2、Cl2 比,不可 过氢,也不可过氯,过氢容易发生爆炸,过氯容易造成空气污染,据操作人员反映,当时气体在炉内燃烧

正常配比合理,没有异情现象。 1.3 工艺控制指标调查。工艺指标是经过科学的论证和生产实践所得,由技术科下达,经检查,各项 工艺控制指标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并以规程形式现场张贴。 1.4 设备情况及结构调查,盐酸为腐蚀品,所需生产设备大部分为耐腐蚀设备,特别是尾气吸收部分, 设备、管道为非金属材料,从设备结构、布局、使用情况看,设备结构、布臵、使用合理、也便于操作, 除几台运转设备外,大部分设备为静止设备。 1.5 操作人员调查。该班操作人员都具有盐酸生产 8 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受过多次业务培训,成绩优 良,实际操作经验丰富,工作责任心也较强。 1.6 操作方法及紧急停车处理采取措施调查。以操作工口述实际操作方法和事后自写的紧急停车处理 采取措施等方面,调查组认为操作方法正确,处理紧急停车采取措施较得当。调查组经过认真分析、论证, 认为要从易燃易爆气体上找原因, 特别是操作人员反映 H2 总管压力从 0 值突然升至 8kPa, 然后慢慢回落, 这一点引起调查组高度重视(原来没有出现过这类情况) ,一致认为,不但要在盐酸工段找原因,还要在 全厂氢气系统找原因,通过艰苦调查,科学论证,反复试验,终于找出事故发生根源。 2 该厂电解产生的 H2,除自用外,其余部分送邻近氮肥公司使用(近期才开始输送) ,管线较长,H2 输送由氢干燥工序负责,风机输送。当全厂突然停电时,全厂所有机泵全部停止运转,管道内大量 H2 气 倒流,干燥工序操作人员又未及时关闭 H2 输送阀门,造成大量 H2 经 H2 管道倒流至盐酸生产系统内(突 然停电后盐酸氢气压力降至 0 值后又反弹升至表压显示 8kPa) ,倒流的 H2 通过盐酸工段氢管道压至合成 炉内,与炉内的气体混合,此时合成炉内压力由微正压迅速达到正压状况。当大量过量的 H2 与炉内氯化 氢气体、氯气、废气混合后,经尾气管道聚积到尾气吸收塔和稀酸罐内,又与罐内气体混合,此时罐内、 管道、合成炉内混合气体达到爆炸极限。这时稀酸罐内液体量为罐体容量 4/5,罐内气相空间相对狭小。 聚积气体在压力作用下首先造成合成炉及尾气吸收塔防爆膜爆裂(第一次响声) ,同时,爆膜产生的冲击 压力又推动管道气体压向稀酸罐, 稀酸罐内混合气体在压力作用下, 迅速沿着 φ300 硬质 PVC 管向上排泄, 在排泄过程中,混合气体与硬质 PVC 管壁产生磨擦,形成静电火花,引起二次爆炸,造成放空管道及相 连接管道炸碎,稀酸罐体炸裂,罐体封头炸开,这是造成爆炸事故的主要原因。 3 突然停电时,操作工思想准备不足,有犹豫慌乱现象,在紧急停车过程中,关闭 H2、Cl2 阀门不及 时,不迅速、不彻底,这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 防范措施(5) 事故原因查明后,该厂及时召开有关人员会议进行事故通报,本着“四不放过”原则,重点放在防范措 施落实和教育上,让职工清楚事故发生的原因,掌握处理事故方法,消除恐惧心理。 1 盐酸尾气系统 φ300 放空管道由硬质 PVC 管改为酚醛塑料管道(因为聚氯乙烯管道易产生静电) , 这样就可消除静电确保排空管道无静电产生。 2 在盐酸各类管道处增设消除静电设施,防止其它非金属材料管道产生或聚积静电。 3 在通往氮肥公司氢气管道处,增设一个止回阀,防止在特殊情况下氢气倒压,要求干燥操作人员只 要发生停电、风机跳闸或风机机械故障,都要迅速关闭氢气分配台出口阀。

4 修复更换损坏设备、管道及防爆膜,达到开车状态,并在防爆膜处设防护网,防止膜片爆炸后伤人。 5 组织盐酸工段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氯碱生产安全操作与事故》一书中介绍的盐酸生产中出现的各 类事故,掌握事故处理方法,吸取事故经验教训。 6 开车前组织操作人员进行模拟实际操作,反复实践,在紧急状态下,如何进行紧急停车处理及在复 杂情况下,如何确保生产装臵、设备安全运行。 7 加强管理,特别是思维方式的管理,应明确大型化生产和小型化生产本质上的区别,要从思想上认 识到科学先进的管理理念是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企业快速发展后,管理人员应站在更高的管理 平台,从全局出发,解放思想,消除狭隘思想观念,这样就能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确保生产系统、生产装 臵安全,这是管理之根本。 浙江湖州化工厂聚乙烯聚合釜泄漏爆炸事故 1972 年 1 月 21 日 17 时 5 分,浙江湖州聚乙烯车间聚合釜泄漏爆炸,死亡 1 人,重伤 1 人,轻伤 2 人。 事故经过 1972 年 1 月 14 日,聚乙烯车间开车复产,15 日投入第 1 釜料。21 日 15 时 35 分,投入第 13 釜料, 至 17 时 5 分时,釜内压力为 2.5kg/cm2,温度 87~90℃,并准备出料。忽然听到“啪”的一声,釜上东侧的玻 璃视镜破裂,接着轰的一声巨响,瞬间出现火光,同时发生断电,整个厂房内所有门窗都被爆炸气浪击破 或被烈火烧毁,聚合釜周围的电气开关、仪表均被烧坏或震坏。 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 由于聚合釜东侧视镜玻璃突然破碎,冲出大量乙烯气体和溶剂汽油蒸气,与聚合釜外空气混合形成爆 炸性气体,并击破视镜上方 25cm 处的防爆灯(也可能由于气体从釜内冲出产生静电火花)而引起爆炸。 间接原因 聚合釜的视镜玻璃原设计是直径 95mm× 15mm(根据设计零部件手册,该视镜玻璃规格可耐压 6kg/cm2),后来为了便于操作人员窥视釜内反应情况,于 1970 年上半年改大为直径 145mm× 12mm(在设 计零部件手册上没有该规格数据) ,连续使用了一年半。由于该规格的视镜玻璃耐压较差而引起破碎。 防范措施 1.取消视镜上方的防爆灯; 2.视镜玻璃恢复到原设计要求,即重新使用直径 95mm× 15mm 的视镜玻璃; 3.溶剂贮槽作适当分散。 重庆天原“416”爆炸事故原因分析 震惊全国的重庆天原“4?16”事故已盖棺定论,有关责任人也受到处分和责任追究。这次事故是我国氯碱工 业生产史上从未有过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笔者参与了该事故的排险和调查。现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从 中悟出液氯生产中的某些经验教训,让同行们能引以为戒。 1.企业基本概况 重庆天原化工总厂始建于 1939 年,1956 年公私合营为地方国有企业,是国内最早的氯碱企业之一。 现隶属于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拥有 6 万 t/a 烧碱的综合生产能力,常年生产品种有烧碱、盐酸、 液氯、四氯化碳、三氯氢硅、三氯化铁、氯乙酸、漂白酸、漂白液、次氯酸钠。现有在册职工 2112 人, 在岗人员 1942 人。2003 年实现工业总产值 19085 万元,销售收入 18722 万元。随着主城区建设步伐的加 快,该厂于 2003 年正式启动环保整体搬迁工程。 2.事故经过

事故发生前的 2004 年 4 月 15 日白天,该厂处于正常生产状态。15 日 17 时 40 分,该厂氯氢分厂冷 冻工段液化岗位接总厂调度令开启 1 号氯冷凝器。18 时 20 分,氯气干燥岗位发现氯气泵压力偏高,4 号 液氯贮罐液面管在化霜。当班操作工两度对液化岗位进行巡查,未发现氯冷凝器有何异常,判断 4 号贮罐 液氯进口管可能有堵塞,于是转 5 号液氯贮罐(停 4 号贮罐)进行液化,其液面管也不结霜。21 时,当班 人员巡查 1 号液氯冷凝器和盐水箱时,发现盐水箱氯化钙(CaCl2)盐水大量减少,有氯气从氨蒸发器盐 水箱泄出,从而判断氯冷凝器已穿孔,约有 4m3 的 CaCl2 盐水进入了液氯系统。 发现氯冷凝器穿孔后,厂总调度室迅速采取 1 号氯冷凝器从系统中断开、冷冻紧急停车等措施。并 将 1 号氯冷凝器壳程内 CaCl2 盐水通过盐水泵进口倒流排入盐水箱。将 1 号氯冷凝器余氯和 1 号氯液气分 离器内液氯排入排污罐。 15 日 23 时 30 分,该厂采取措施,开启液氯包装尾气泵抽取排污罐内的氯气到次氯酸钠的漂白液装 臵。16 日 0 时 48 分,正在抽气过程中,排污罐发生爆炸。1 时 33 分,全厂停车。2 时 15 分左右,排完盐 水后 4h 的 1 号盐水泵在静止状态下发生爆炸,泵体粉碎性炸坏。 险情发生后,该厂及时将氯冷凝器穿孔、氯气泄漏事故报告了化医集团,并向市安监局和市政府值 班室作了报告。为了消除继续爆炸和大量氯气泄漏的危险,重庆市于 16 日上午启动实施了包括排险抢险、 疏散群众在内的应急处臵预案,16 日 9 时成立了以一名副市长为指挥长的重庆天原化工总厂“4?16”事故现 场抢险指挥部,在指挥部领导下,立即成立了由市内外有关专家组成的专家组,为指挥部排险决策提供技 术支撑。 经专家论证,认为排除险情的关键是尽量消耗氯气,消除可能造成大量氯气泄漏的危险。指挥部据 此决定,采取自然减压排氯方式,通过开启三氯化铁、漂白液、次氯酸钠 3 个耗氯生产装臵,在较短时间 内减少危险源中的氯气总量;然后用四氯化碳溶解罐内残存的三氯化氮(NCl3) ;最后用氮气将溶解 NCl3 的四氯化碳废液压出,以消除爆炸危险。10 时左右,该厂根据指挥部的决定开启耗氯生产装臵。 16 日 17 时 30 分,指挥部召开全体成员会议,研究下一步处臵方案和当晚群众的疏散问题。17 时 57 分,专家组正向指挥部汇报情况,讨论下一步具体处臵方案时,突然听到连续 2 声爆响,液氯贮罐发生猛 烈爆炸,会议被迫中断。 据勘察,爆炸使 5 号、6 号液氯贮罐罐体破裂解体并形成一个长 9m、宽 4m、深 2m 的炸坑。以坑为 中心,约 200m 的地面和构、建筑物上有散落的大量爆炸碎片,爆炸事故致 9 名现场处臵人员因公殉职,3 人受伤。 爆炸事故发生后,引起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温家宝、黄菊、华建敏等中央领导同志对 事故处理与善后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国家安监局副局长孙华山等领导亲临现场指导,并抽调北京,上海、 自贡共 8 名专家到重庆指导抢险。这个过程一直持续到 4 月 19 日,在将所有液氯贮罐与汽化器中的余氯 和 NCl3 采用引爆、碱液浸泡处理后,才彻底消除危险源。 浙江瑞安化工厂爆炸事故 一、事故概况及经过 1993 年 6 月 14 日,浙江省瑞安化工厂均三甲苯胺车间配酸工段反应釜发生爆炸,造成死亡 3 人、重伤 9 人、轻伤 5 人,经济损失达 200 多万元。 瑞安化工厂是生产有机颜料、乳化剂、轻纺助剂等化工产品的国有企业,由于染料中间体生产过程中产生 大量废硫酸难以处理, 该厂于去年与复旦大学退休教师管理委员会签订了“改进三甲基苯中硝化技术”合同,

拟从工艺路线上进行改造,使之不再产生废酸。这一任务由该校化学系 1 名退休教授和 1 名退休副教授担 任。今年 4 月两名退休教授完成实验室工作,于 6 月初偕 1 名退休高级工程师一起到厂,对生产设备进行 了改装。教授确认改装符合要求后,决定在生产装臵上直接投料试验。6 月 14 日 8 时 15 分开始投料,8 时 35 分反应锅即发生强烈爆炸。锅体从二楼震落到底楼,锅盖飞出 11 米远,搅拌器电动机飞出 22 米多 远,厂房倒塌。1 名操作工和 1 名教授当场死亡,站在稍远外的 6 人被锅内喷出的物料严重灼伤,其中 1 名副教授抢救无效死亡,另有 9 人被不同程度的灼伤或外伤 二、事故原因分析 1.违反技术改造的基本程序,将未经小试鉴定,未经中试的不成熟技术,用于企业的工艺改造,将仅通 过 60 克试验的实验室“成果”,直接扩大到 1100 千克,并且在 1000 升反应釜上投料试验。 2.对技术路线本身的危险性不认识。退休教授所用的基本路线是用醋酐取代硫酸,与硝酸配酸进行硝化 反应。这条路线本身有较大的危险性;醋酐与硝酸混合可产生硝酸乙酰和四硝基甲烷,这两种物质极不稳 定,容易爆炸。因此反应温度应控制在 10℃以下,而此项反应要求控制的温度是 30℃,可见所制订的工 艺条件是错误的,对其爆炸的危险性毫无认识。 3.对所用设备没有进行认真的验证。因釜大投料少,物料仅浸搅拌底部 7.5 厘米,使搅拌的作用极大地 降低。更严重的是液面距温度计底部还有 40 多厘米,温度计只能反映出气相温度,而不能反映出液相温 度,因此操作者错将气相温度当成液相温度去控制。设备上的这些问题在试验前都没有考核,就盲目地投 料试车,从而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三、防止同类事故的措施 1.接受大专院校或科研单位的科研成果必须成熟可靠,并经技术鉴定,转让技术时必须对生产中的安全 问题有全面系统的介绍,对危险性大的生产过程,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要严格控制科研成果的来源,对 于个人成果要得到有关部门的承认和鉴定才能转让。 2.参加技术鉴定的专家必须对新技术的安全可靠性严格把关审查,并在鉴定证书上真实地反映出问题, 对安全可靠性负责。科研成果转化为工业生产要严格履行程序,小试未经鉴定的项目不能进行中试,中试 未经鉴定的项目不能进行工业化生产试验。 3.企业新上项目必须在该项目上配有懂工艺,懂设备的工程技术及安全人员。技术力量没配够的项目不 准开工。各种项目必须按“三同时”原则建设安全卫生设施。凡安全卫主设施不配套的项目不准开工。 苯蒸气冲出防护不当中毒事故 事故经过: 上海某药业制药厂生产氯化物(即间苯氧基苄氯) ,因工艺需要,其氯化工段在生产过程中需向蒸馏 锅中加入纯苯。1998 年 8 月 8 日晚上 10 时 30 分,氯化工段沈某等 3 名操作工上班,车间内 3 只蒸馏锅阀 门打开并通入了苯,开始生产。晚上 11 时 10 分,1 号蒸馏锅因加热过快引起蒸馏锅中物料暴沸,造成锅 内压力过高,蒸馏锅连接管与法兰粘合处脱落,大量苯蒸汽冲出,沈见状即去关 1 号蒸馏锅蒸汽阀门,但 未触到阀门,却吸入大量苯蒸汽,随后与另外 2 名操作工逃离现场。沈跑出车间 10 米后即倒下,另外 2 名操作工见状紧急呼救,厂方将沈急送医院,在送医院途中沈即死亡。 事故原因: 设备老化,工艺落后,生产现场未配备抢救设备,操作工人在应付突发性事故时,未及时佩戴必要和 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这些诸多因素造成了惨剧的发生。

苯在生产环境空气中以蒸气状态存在,主要通过呼吸系统进入人体。吸入高浓度苯蒸气后,主要表现 为中枢神经系统的麻醉作用,严重者可因呼吸中枢麻痹而死亡。因此,在生产过程中,操作工人应做好个 人防护,尽量不接触或少接触苯,车间内应有良好的通风并安装局部机械吸风装臵,在易发生急性中毒事 故的场所,还须配备应急救援和医疗急救用品,并确定专职或者兼职急救人员。 北京东方化工厂“6?27”特大火灾事故分析 1997 年 6 月 27 日 21 时许,北京东方化工厂罐区发生了特大的火灾和爆炸事故,这是一次国内外罕见的特 大事故。 受北京市人民政府的聘请,由原劳动部推荐部分专家成立了火灾原因分析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中不少 是国家安全生产专家组的专家。经过专家组的认真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得出了一致的结论意见。现将 本次事故的分析概况、结论意见及其技术依据简介如下: 一、总的情况 (1)受北京市人民政府的聘请(部分专家由原劳动部推荐) ,专家组的任务是查明火灾事故的原因; (2)专家组由 8 个单位的 9 名固定成员组成,临时聘请了 9 个单位的近 20 名专家参加工作; (3)专家组从 1997 年 6 月 30 日开始工作至 9 月 10 日结束,共计约二个半月; (4)专家组分 4 个专业组(断口、能量、工况和质量组) ,其工作分 3 个阶段(现场调查、专题研究 和综合分析)进行; (5)1997 年 8 月 20 日,专家组接到北京市事故调查组口头通知,其任务要求只对乙烯 B 罐罐体破 裂原因进行分析。9 月 4 日,专家组给北京市报出了《北京市东方化工厂“6?27”事故乙烯罐体及 C5 罐体爆 炸和破 裂技术原因分析报告》 。同时,形成了《北京市化工厂“6?27”事故技术原因分析报告》 ;这些报告是 在专家组二个半月大量调查研究工作的基础上形成的,以物证为主要依据,人证为辅。 (6)专家们最终得出结论认为: 1)“6?27”事故的模式是易燃易爆油气引起的爆炸、爆燃、燃烧和乙烯 B 罐的爆沸; 2)乙烯罐区的球罐罐体、阀门和管线及 C5 罐体不是“6?27”事故的肇事者,而是受害者; 3)石脑油 A 罐的满装外溢是酿成“6?27”事故的起因。 二、主要诊断依据 现对上述三点结论的主要诊断依据汇报如下: 1.“6?27”事故的模式 1)易燃易爆的石脑油“满装外溢”(冒顶) ; 2)泄漏的石脑油的油气在大气中迅速扩散,使某些区域的浓度达到爆炸范围(1.2%-6.0%) ,部分区 域油气浓度超过爆炸上限(6.0%) ; 3)遇火源发生爆炸(1.2%-6.0%)和爆燃(>6.0%) ,此后,罐区有油和可燃气的泄漏部位多处着火, 石脑油 A、B 罐着火,油泵房爆炸(第一声爆炸) ,引起乙烯罐区管线的若干破坏和着火; 4)乙烯 B 罐 A7 附近受外部烧灼,发生高温塑性破裂,并引起此 B 罐内剩余乙烯的“爆沸”(爆炸) ; 5)乙烯 B 罐的爆沸(爆炸) ,残骸和乙烯火球向四周抛撒,进一步引起罐区和管大火。 因此,“6?27”事故的模式是:石脑油 A 罐“满装外溢”蒸发,造成大面积的石脑油的爆炸(石脑油气浓 度在爆炸范围即 1.2%-6.0%内) ,爆燃、燃烧(浓度在爆炸范围之外即>6.0%) ,最后引起乙烯 B 罐的“爆沸” (即爆炸) 。 在上述模式中: 1)石脑油 A 罐“满装外溢”(“冒顶”)是整个事故的起因; 2)石脑油的爆炸以及油泵房的爆炸(第一声爆炸)是使乙烯管线破坏着火的直接原因; 3)乙烯 B 罐剩余乙烯的“爆沸”是事故后果进一步扩大的重要原因。 可见,乙烯罐区是受害者,不是肇事源。 2.石脑油 A 罐“满装外溢”(“冒顶”)是“6?27”事故的起因: 1)从石脑油的物性看,大量溢漏是极其危险的。石脑油易挥发,其蒸气比空气重,能沿着地面扩散 到相当远的地方,石脑油蒸气可引起眼及上呼吸道的刺激症状,如浓度过高,几分钟即可引起呼吸困难、 紫绀等缺氧症状,吸入大量蒸气能引起神经麻痹;

2)事故当晚 20 时 30 分从 42 节轻柴油槽车向原料罐卸油,事故调查中阀门实物证实,此时通向轻柴 油 A、B 罐的总气动阀门处于关闭状态,而通向石脑油 A 罐的二道气动阀门却处于开启状态。 3) 石脑油 A 罐的液位, 在事故当晚 20 时左右已达 13.725m, 即已经达到额定液位 (13.775m) 99.64%。 的 如果 20 时以后,再向石脑油 A 罐内罐装轻柴油,很容易将石脑油从罐顶呼吸孔口顶溢外流(“冒顶”) ; 4)当通向石脑油 A 罐的二道阀门开启,通向轻柴油的总阀门关闭时,经过 31.15 分钟(4 台泵工作) -36.92 分钟(3 台泵工作) ,石脑油 A 罐即“满溢外流”(“冒顶”) 。如果按当晚 20 时 30 分开始装灌算起, 21 时 1 分 9 秒到 21 时 6 分 55.2 秒石脑油即开始外溢。这一时间与当时在现场有多人于 21 时 5 分嗅到“异 味”的时间相符; 5)根据初步估算,现场火车槽车共 45 辆,V=60m3/辆,装料系数为 0.9,根据现场调查及检查结果, 其中 4 辆被烧毁的槽车按满槽车估算,其余 41 辆尚存余油 514m3,A 罐满装需轻柴油 1063m3。故泄漏量 V 泄为 637m3; 6)从石脑油 A、B 防火堤内的燃烧情况来看,确有大量石脑油外溢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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