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资格认证表如何资格认证

  受理(办理)单位:佳木斯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受理(办理)依据:

  (1)《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1〕8号)第六条;
  (2)《关于对异地居住退休人员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4〕8号);
  (3)《关于建立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生存状况认定工作制度的通知》(黑社险发〔2004〕32号)第二条;
  (4)《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养老保险生存认证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14]312号);
  (5)《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社区服务平台开展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生存认证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6号)。

  参保人员持身份证到社区或社保局服务大厅办理。异地居住人员可填写《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或通过网络视频办理。

  (1)离退休人员身份证;

  (2)异地人员可填写《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

  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办理地点:社区或社保局服务大厅

离退休人员刘师傅问:2017年度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怎样认证?

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答:

,并选择进入相应的认证页面。

⑵直接访问网址,进行互联网自助认证,也可以在该网址下载手机端认证APP,安装后即可通过手机的摄像头进行自助认证。

⑶通过各大应用市场搜索“开封人社123”下载APP进行安装,或扫描APP二维码安装“开封人社123”,并绑定参保人员身份证号及手机号码进行认证。

(4)携带本人离退休证(供养证)、社会保障卡到所在社区、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县区社保局进行人脸识别完成认证(市民之家不办理认证)。

2.未办理社会保障卡的企业离退休人员(供养人员)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离退休证(供养证),可按现居住地到社会保障卡办理机构办理该卡,视为认证。

3.当月新办理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领取待遇前,可按现居住地到社会保障卡办理机构办理该卡,并将信息采集表送至原退休(退职)手续代办机构,视为认证。

4.因病行动不便且未办理社会保障卡的离退休人员(供养人员),其亲属可按居住地到社会保障卡办理机构申请上门服务;已办理社会保障卡的可通过电脑终端、手机APP认证,或就近向居住地社保局提出上门服务申请。

“4月起,退休人员如果不去办理资格审核,就有可能领取不到养老金。”最近,朋友圈里广为传播的这则消息引起众多退休人员的恐慌。为此,市社保中心专门提醒,大部分退休人员都能享受自动认证。但因异地居住、户籍不在本市、基本信息不准确等原因,系统认证中未比对成功的认证对象,以及未实行系统认证的认证对象,需于当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进行人工认证。

市社保中心做出解释,对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已纳入社会化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老年居民,按照相关规定,每年要进行一次资格认证,防止养老金被“冒领”。因为这项工作涉及到全体退休人员,而且每年都要进行一次,为了减少退休人员的“麻烦”,市社保中心于每年3月底前,将认证对象信息(居住在、高新区、工业园区以外人员除外)与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人口信息进行数据比对。凡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同时比对成功者,即通过当年认证。

“大部分人能享受自动认证,但还是有一部分需要人工认证。”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提醒说,未通过系统认证的这部分人群分为两类,一类是居住在姑苏区、高新区、工业园区的人员,由社区社保工作机构采取走访慰问或组织活动等方式完成资格认证,认证信息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区平台”确认。另一类是居住在上述区域以外的人员,由市社保中心向其邮寄《异地居住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认证对象持该表到居住地指定认证机构办理认证手续。

凡在6月30日前通过资格认证的人员,将继续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待遇。未通过认证的,从当年7月1日起,养老待遇暂停发放,医疗保险待遇冻结;待按规定补办认证手续后再予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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