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北京会计网官网登录档案管理员可以由记账北京会计网官网登录兼任吗

为了规范xx运管所财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加强运管所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运管所各项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结合本所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单位预算,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做到增收节支,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资金收入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及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财政及上级补助收入是行政事业单位按核定的预算和经费划拨关系从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和专项补助收入,必须按实际收入额记帐,按规定用途使用。

预算外资金收入是财政部门按规定从财政专户核拨给行政单位的预算外资金和部份经财政部门核准,虽属代政府收取,但直接由行政单位报计划使用的资金,必须按规定收取,按计划使用。并需与正常的拨款区分开来,单独报帐,分别核算。

事业收入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收入项目与标准须按收费许可证批准的项目标准执行,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其他渠道取得的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下属单位上交的业务收入及其他来源形成的收入,应作为其他收入处理,其他收入必须进入单位统一帐户核算管理,不得另设户头和小金库。

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和其他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以及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开支。按支出内容划分,包括预算支出、事业支出、上缴上级补助支出、基本建设支出等;按支出性质可分为经常性支出和专项支出。 经常性支出是指为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维持正常业务运转所发生的支出;专项支出是为完成专项或特定的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经常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均需本着勤俭节约精神,坚持一支笔审批原则,按规定列支。业务经费,统筹医疗费必须节约使用,从严控制、杜绝浪费、并定期公布使用情况。通讯费、差旅费、会议费报销标准按自治区、市、

旗有关规定执行。干部职工参加的各类学历、职称考试培训,必须由本人申请,领导批准,职称考试培训费用,学历培训费用均须经考试合格,完成学业后凭有效证件方可报销列支。

银行帐户及支票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办理支票结算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银行结算办法,在银行开立的帐户,不准出借与转让,支票领用必须经财务人员同意,办理领用登记手续、严禁开空头支票,签发支票必须由专人(出纳)负责,并须注明日期、限额与用途,银行日记帐必须日结月清,未达帐项必须及时查询。

现金及有价证券管理现金的收入、支出由出纳人员负责管理,库存现金按银行审批的规定限额留存,现金支出按规定范围列支,1000元以上的支出项目原则上用银行支票支付,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准坐支、挪用、借用现金,因公出差人员必须借用现金的须经领导同意方可办理借用手续,公差任务完成后三天内,及时办理结报手续。

出纳人员应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好现金支票、有价证券、库存现金,确保国家货币资金安全无缺。

固定资产购建必须列入财务年度收支计划,由财务部门统一到区府采购中心办理有关购建审批手续。单项购建金额

在1万元以上的,必须经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内部各科室、部门需增添的固定资产,首先由其报告分管所长,分管所长根据业务需要和财务部门根据资金许可提出意见,然后报所长审批,并按实际购建成本增加固定资产价值。固定资产转让、出售、盘亏、报废,必须按有关规定确定合理的价格,填写转让、出售清单,查清盘亏、报废原因,报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处理,并提交有效依据交财务部门作会计帐务处理,相应减少固定资产价值。年终对所有固定资产要清仓盘点,做到帐帐、帐物、帐表三相符。

第六章 年终结算、编审和档案整理

年度终了前,应根据财务部门或主管部门的决算编审工作要求,对各类收支项目、往来款项、货币资金和财产物资进行全面结算,并在此基础上办理好年度结帐,编报好决算。 年终清理结算的主要事项包括清理核对年度预算收支数字和各项缴拨款项,年终前,对财政部门上报单位和所属各单位之间的全年预算数,以及应上交,补拨的款项等,都应按规定逐笔进行清理结算,保证上下级之间的年度预算数,划拨经费数和上缴下拨数一致。

凡属本年的各项收入都应及时入帐,本年的各项应缴预算款和应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年终前全部上缴。属于本年的各项支出,要按规定的支出渠道如实列报,往来款项应在年终前尽量清理完毕。

年终要及时同开户银行对帐,银行存款帐面余额应同银行对帐单余额核对相符,现金帐面余额要同库存现金核对相符,有价证券帐面数要同实存的有价证券核对相符,各项财产物资要做到帐实相符,帐帐相符。

会计报表是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即预算执行结果和事业收支情况的书面文件,是财政部门和上级单位了解情况,掌握政策指导单位预算执行工作的重要资料,也是编制下年度单位财务收支计划的基础,财务部门必须认真做好会计报表的编审工作。财务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报表的编制要保证数字正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切实做好帐帐相符、帐表相符、有根有据、不得估列代编。

会计人员要按照国家关于会计档案管理的规定,对本单位的各种会计资料,会计档案定期收集,审查核对,编制目录,装订成册,按规定年限归档保存。

为规范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肃财经纪律,保障和促进全所工作正常开展,根据《会计法》、《统计法》、国家财政部制订的财务制度及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机构的设置及人员管理

1、设置财务机构(财务室),农村财政财务管理中心设会计一名,出纳一名。会计、出纳会计不得互相兼任。

2、会计、出纳会计应经区级相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持证上岗。

3、财会人员应当自觉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勤奋学习,钻研业务,认真履行职责,服从领导和管理。

4、财务会计工作的任务:

(1)执行党和国家的财经政策;

(2)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

(3)进行经济核算和经济活动分析;

(4)负责本单位集体资产管理;

5、财会人员离任时,应按规定办理正常交接手续。

(一)会计的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本农村财政财务管理中心财务管理工作;

2、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制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

3、加强财务的监督管理,按规定严格审核收支单据;

4、编制并实施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和年终财务决算工作,并定期做好财务收支情况、预决算执行情况、行政经费限额使用考核情况及集体资产管理情况等财务公开工作;

5、管好用好集体资产,建立和完善集体资产管理制度;

6、指导和协调农村财政财务管理中心所辖企业的财务工作;

7、做好会计业务,搞好会计核算和分析。

8、依据法律、法规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拒绝办理违反财经制度的业务,拒绝不合理支出。

9、按时记账、结账,报账,定期核对现金、银行存款、盘点物资,做到账物、账账、账证、账表、账款“五相符”。

10、认真核对收支单据,凡未按规定审批的单据,一律不得入账。

11、加强原始凭证审核、编制好记账凭证,及时登记各类账簿。

12、办理其他有关的财会事务及日常事务工作。

13、及时整理、保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财务档案资料。

14、完成财政局、农村财政财务管理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出纳会计工作职责

1、管好集体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等货币资产,确保集体财产不受损失。

2、严格现金收付制度,按规定审核收支单据,对不真实、不合法、不完整、违反财务制度的原始发票拒绝付款。

3、现金支付坚持“五不付”原则,即: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不付,非正式的单据不付,字迹不清或涂改的不付,手续不完整、用途不当的不付,没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的不付。

4、及时记好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5、认真填制现金结报单,定期向会计报账,并接受其账务审核。

6、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制度,每日库存现金不得超过1000元的限额,超过限额的现金及时存入银行。

7、严格财经纪律,不准挪用公-款,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白条抵库,不准私自出借集体资金,个人现金应与公-款分开保管。

三、现金、存款及有价证券管理

1、建立健全现金、存款、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货币资金管理的规定,严格现金开支审批手续。

2、必须配备现金出纳会计,严格实行账款分管制度,出纳会计不得由主办或助理会计兼任,非出纳会计不得经管现金、存款

3、出纳会计要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准确地核算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同时,及时登记银行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做好银行存款调节表,做到帐实相符。

4、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制度(1,000元),超过限额部分应及时存入银行。

5、单位资金不得借给单位或个人。因公出差借款,必须办理借款手续,并在返回后三天内结报。

6、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准坐收、坐支现金,不准挪用公-款,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白条抵库,不准设帐外帐、不准私设小金库。禁止出租或出借银行账户,禁止农村财政财务管理中心集体为个人或单位作经济担保。

7、1,000元以上开支用转账支付,不得用现金支付工程款。

8、向单位和个人收取现金时,使用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资金往来收据,严禁使用不符合规定收据,做到手续完备,及时入账。

9、财务专用章和印鉴统一由会计保管,每月与银行核对账目,做到账账相符。

10、出纳在每次向会计报账时,应主动出示库存现金,让会计清点核对。会计要严格履行核对出纳库存现金职责。因工作失职,造成库存现金短缺的,由相关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1、建立健全开支审批制度,严格开支审批手续。凡属支出的

凭证,必须写明用途并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做到手

2、所有支出,必须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方可

3、1000元以内的支出由农村财政财务管理中心负责人审批,

1000元以上的支出报局长审批,方可报销。

4、各项开支的审批范围必须根据年初农村财政财务管理中心

财务收支预算安排的项目进行,并由农村财政财务管理中心民-主

理财小组监督。非经农村财政财务管理中心党总支集体研究及调

整预算,不得超预算增列开支项目,不得随意突破支出限额标准。

5、严格执行“管钱不管账,管钱不用钱,用钱不存钱”的规

定和“各项资金先入账后使用”规定,严禁坐收坐支,更不得私

设“小金库”。对违反上述规定,一经查实,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6、各项收支单据均应在当月结算清楚,如期结账。支出发票

逾期三个月以上的,不予报销,由当事人自己承担责任(特殊情

况需经农村财政财务管理中心党总支集体讨论通过,报销时附上

会议纪录)。已审批的发票在未报销前,原审批人已离任,应由

新的主管领导重新审批。

7、农村财政财务管理中心干部的交通、通讯费用、工资、奖

金、补贴等报酬支出,均按照街办事处规定执行。

1、农村财政财务管理中心集体所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

支票、收款收据等均由出纳会计保管,并建立登记簿进行登记管

理,其他任何人无权保管。

2、农村财政财务管理中心集体向单位或个人收取各项收

入、收回往来欠款等各项资金,必须使用全省统一的财政专用票

据或统一的税务监制发票,做到手续完备,及时入账,不得使用

无财政监制的收据、白条等其他不符合规定的票据收款,严禁无

3、农村财政财务管理中心收取的各项资金均由出纳开票,会

计负责审核,出纳负责收款。

4、收据使用要连本连号,不得跳本隔号,开具的收款收据必须

加盖农村财政财务管理中心 “财务专用章”或公章。

5、收款收据在使用和保管中,不得遗失,谁遗失谁负责。作

废的收据联和记账联应连同存根联一起保存,不得遗失。

1、农村财政财务管理中心集体要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的管理、

使用制度,落实集体资产营运的工作责任制,积极推行集体资产

保值增值管理办法,并作为考核农村财政财务管理中心干部工作

2、农村财政财务管理中心集体资产在明确产权的基础上,依

法进行产权登记,建立资产管理台帐。

3、农村财政财务管理中心的财产物资应有专人负责保管,健

全保管、维修、折旧、盘点制度、领用手续,保障财产物资的安

4、所有固定资产必须纳入账内管理。并合理分类,设卡登记,

定期清查盘点,做到账实相符。

5、购进物资时,由保管员验收,经手人签章、农村财政财务

管理中心主任审批后,保管员方能发放领用。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借用农村财政财务管理中心集体

的财产物资。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借用农村财政财务管理中心集

体财产物资的,应办理借据手续,由农村财政财务管理中心党组

织集体讨论决定。凡农村财政财务管理中心集体财产物资私自借

出的,要责令当事人立即收回,并追究其责任,还要按银行同期

7、外借的财产物资要定期收回,丢失、损坏的由借用者照价

赔偿。对于人为原因造成财产物资丢失、损坏、变质的,除照价

赔偿外,还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农村财政财务管理中心会计业务管理

1、账簿的设置:农村财政财务管理中心必须设置农村财政财

务管理中心总账、明细分类账、日记账、备查账,记载农村财政

财务管理中心经济活动情况。

2、科目设置:按会计制度设置一级科目和二级科目。根据实

际情况,农村财政财务管理中心可在按照现有农村财政财务管理

中心报表规定内容设置科目的基础上,对内容细化。

3、收入管理:农村财政财务管理中心的收入主要由财政拨款、上级部门补助收入、管理经费收入、与农村财政财务管理中心相关的其它收入组成。

4、支出管理:农村财政财务管理中心的主要支出由管理费用、应付福利、其它支出组成,管理费用包括管理人员报酬、临时工资(误工补贴、退休工资)、办公费用、培训会议费用、报刊杂志费、交通通讯费用、业务招待费用、差旅费、治安联防费、水电费用、物业维修管理费、党员活动费用等;应付福利包括困难补助、社会保障、老龄福利、计划生育、文教卫生、征兵费用、福利补贴等;其它支出包括税费支出、创建费用、利息支出、专项支出、其它支出等。

八、农村财政财务管理中心财务保密制度

l、严格执行有关财务保密规定,非农村财政财务管理中心财会工作人员严禁进入财务档案室。

2、遵守保密纪律,对无关人员不得泄露农村财政财务管理中心财务运行情况。

3、认真保管好各种票据和软件,财务档案不得随意外借或带离办公地点。

4、严格财务档案查阅使用程序,查阅财务档案要办理相关手续,要做好查阅记录。

5、对保管期满需销毁的有关财务档案资料,要编制好销毁清单,经财政局财批准后,指派专人专地销毁。

l、认真执行国家《档案法》,建立健全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2、接受财政局和档案管理部门对农村财政财务管理中心财务档案管理的监督、指导。

3、农村财政财务管理中心财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收据、分配方案、各项计划、合同、契约、产权证书等,都是重要的资料,按年度分门别类建立档案。

4、年终结账后,农村财政财务管理中心会计应及时按要求和范围整理好会计档案,并分类编号,装订成册,归档保管,不得散失、损毁。

5、档案室要清洁,必须配置防火、防盗、防蛀、防潮、防磁等设施。

6、严格财务档案查阅使用程序,查阅财务档案要办理相关手续,要做好查阅记录。

7、严格遵守保密纪律,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档案室;财会人员对有关财务情况不得泄露。

8、会计档案资料保管年限一般为十五年,如属重要资料,则应长期保存。到期资料如要销毁,应先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单”,报财政局审核,由财政局批准,并逐项清点核对,监督销毁。“会计档案销毁清单”应经监销人签章证明后,归档保存。

  【第一】  全国第一部专门从会计人员行为层面进行规范的地方立法:《厦门市会计人员条例》  全国第一个会计管理平台:会计人员报备、信用管理系统和代理记账机构信息查询系统  全国第一个地方性行业自律组织:厦门市会计行业协会

  【数字】  目前全市已有9656家单位、10563名会计人员进行了网络报备。  厦门市会计行业协会已发展单位会员155个,个人会员1328人。

  阅读《厦门市会计人员条例》成了会计人员的必修课。

 (摘自厦门日报)201031日,全国首个会计地方立法《厦门市会计人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至今已经实施整三年。  “作为全市8万多会计人员必须共同遵守的‘公约’,《条例》的颁布实施对我市的会计管理工作的确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昨日对记者表示,三年来,通过《条例》的贯彻实施,我市会计代理记账行业得到有序发展,会计人员诚信意识得到加强,会计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有力地促进了会计行业发展,服务了海西经济建设。

  制作灯谜,以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会计法规。


  厦门市首届会计文化节期间,在厦门电视台演播厅举办会计知识竞赛。


  全市会计工作会暨“双先”表彰会。


  深入高校宣传《厦门市会计人员条例》。

  网上报备管理系统投用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各单位聘(任)用会计人员或委托代理记账情况网络报备的通知》,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统称单位)都必须通过网络报备单位聘(任)用会计人员或委托代理记账情况。市财政局同时开发了会计人员网上报备管理系统并投入运行。  财政部门提供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全市已有9656家单位、10563名会计人员进行了网络报备。在日常工作中,市财政局还定期对单位报备情况进行分析,对全市会计人员及委托代理记账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记账机构资质上网可查

  《条例》实施后,市财政局及时在局门户网站推出了“代理记账机构信息一览表”,面向社会公布已注册登记的代理记账机构的基本信息。记者了解到,这些信息具体包括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代理记账资格证号、批准文号、报备情况、良好信息、不良信息等。  代理记账机构信息实行网上公开后,中小企业需聘请或委托代理记账机构进行记账,都可以到市财政局网站对代理记账机构的基本信息及信用资质进行查询,进一步方便了我市有需求的企业;而企业所委托代理记账机构是否经财政部门许可设立、是否合规,在市财政局网站上也一查便知,方便接受群众的监督、举报。据统计,截至目前,已在网站公布代理记账公司有324 家,比《条例》实施前增加了195家,进一步促进了我市代理记账行业的合法执业、规范经营。  【措施3

  构建会计信用查询系统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会计人员诚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市财政局对会计人员诚信档案建设、会计人员良好及不良行为记录、警示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制度、不良信用后果惩戒制度等作出明确规定;并构建了会计人员信用查询系统,向社会公布会计人员诚信情况。目前已发布包括继续教育情况(207022条记录)、良好信息(136条记录)、不良信息(5条记录)等,对促进会计人员诚信从业、依法理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进一步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市财政局还牵头,于2012424日组织召开了第一次加强会计人员管理部门联席会议,建立了由市财政、审计、监察、国税、地税、人行、银监、证监、保监、工商、公安、公务员局等十二个部门组成的会计人员和代理记账机构管理工作协调机制。通过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及时通报会计人员和代理记账机构的良好信息或违反会计法律、法规、规章等不良信息,并及时录入会计人员诚信档案,强化对会计人员的依法管理。

  行业协会完善自律管理

2011年4月2,厦门市会计行业协会正式成立,成为全国首个地方会计人员的自律性社团组织。协会成立以来,在会计人员维权、行业自律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包括开设了门户网站,给会员提供“会员维权”的申诉平台,并登报公布联系地址与电话;建立起会计人员举报投诉受理制度,对会员或会计人员来人、来信、来电、投诉举报等侵害会计人员合法权益的情况安排专人接待记录,并按规定程序予以处理。协会还筹办了厦门市首届会计文化节,以加强会计文化建设、弘扬会计精神、树立会计文明形象。
  作为会计人员的自律性社团组织,行业协会成立以来也积极发展壮大会员队伍,已发展单位会员155个,个人会员1328人。目前还拟在教育和卫生系统筹建行业分会。我市成立厦门市会计行业协会、尝试会计人员自律管理的做法得到财政部的充分肯定。

  事业单位设“财务总监”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行政事业单位设置总会计师或者财务总监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我市一定规模的行政事业单位(近三年总资产均在三亿元以上且总收入均在一亿元以上)必须设置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为规范财政审核程序,市财政局也出台了内部执行标准文件,推动各符合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积极申报设立总会计师或者财务总监。
  记者日前从市财政局获悉,目前,在厦门市工商局、厦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已设立了总会计师、财务总监。另外,市卫生局管理的3家符合设立条件的市属三级医院也正在申报中。

  执法检查与自查相结合

  为全面了解《条例》的执行情况,进一步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 2011年,市财政局下发《厦门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厦门市会计人员条例>执法检查的通知》,组织各区、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将《条例》执法检查纳入常规性的工作来抓,2011年全市共有529家单位进行自查并上报自查报告。市财政局于20113月份抽取95家行政事业单位及6家国有集团公司及其所属企业进行实地检查。2012年度执法检查中有1402家单位上网申报自查情况。今年2月抽取89家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实地检查并将考评结果列入市级预算单位综合考评体系。
  通过检查发现,大部分单位能积极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围绕检查重点,认真自查。但也发现有部分在会计岗位的人员尚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的现象,市财政局要求各单位认真对照《条例》要求,对存在问题积极进行整改,特别是单位尚未进行聘任用会计人员网上报备的,要求其尽快进行网上报备;对未持证会计人员敦促其尽快参加考试取得会计证等。  另外,市财政局还抽查部分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重点检查,未发现会计师事务所办理的代理记账业务由原所及其人员进行审计的现象。同时,对网上报备显示兼职会计人员进行跟踪追查,抽查部分兼职会计人员,发现有的已与聘用单位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有的尚未签订劳动合同,市财政局要求其与聘用单位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或者进入代理记账公司执业,杜绝以个人名义承接代理记账,规范会计人员兼职。

  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总会计师方耀民:  恪守诚信 提高水平

水务集团认真贯彻《条例》,建立了健全的会计工作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在财务核算上,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加强会计管理,确保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完整、准确;在岗位设置上,按照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原则,对资金、账务、实物实行分开管理,对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稽核检查等职务,合理设置会计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约机制;在财务审批程序上,做到严密、完善、手续完备,对于专项支出、大额支出实行了领导会签制,财务收支运行过程透明化,使会计监督职能真正落到实处;在人才培养上,对会计人员集中管理,定期进行培训和组织继续教育,鼓励会计人员参加在职自学及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强化会计人员自我约束,提高了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会计核算水平。
  水务集团联系财务工作实际,与厦门市工商局等六家单位连署发出了关于遵守《厦门市会计行业自律公约》的倡议书,呼唤全市会计工作者立即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共同遵守《厦门市会计行业自律公约》,打造一支过硬的会计人员队伍,共同推进厦门会计事业又快又好发展。  经济的发展把会计人员推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这就要求会计人员具备坚定的职业操守、丰富的专业知识、高超的管理艺术和广阔的知识视野,在实际工作中,更加自觉地贯彻实施《条例》,恪守会计诚信、弘扬会计精神,进一步提高会计工作水平。

  厦门广播电视集团林洪美:  规范发展 赢得尊重

  伴随着经济发展的多元化和复杂性,会计职业迫切需要以规范促进发展。《条例》的出台,既对会计人员的从业提出了严要求,又为会计人员的发展提出了多通道,更为会计人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高保障,契合了经济发展的需要。值此《条例》出台三周年之际,我想用一句话总结《条例》的影响——规范促进发展,发展赢得尊重!  《条例》要求会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守法、持续学习,因为从业门槛高了,要求高了,压力大了,财务部门在开展工作时,自然能够防范基本的错报风险、舞弊风险,并比以往更重视会计人员对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学习与更新,确保与时俱进,从而大幅提升会计人员的专业素养,赢得领导和同事的尊重。  《条例》明确提出会计人员职业发展的三个层次,并规定了高层次会计人员(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的任职条件,因为有了目标,有了通道,有了标准,尤其是有了举报、投诉的配套保障机制,会计人员身上那股奋发有为的劲头自然被激发,从而投入更大的努力,创造更多的业绩,赢得同仁和社会的尊重。  借用日本四大“经营之圣”之一稻盛和夫在其著作《活法》中的人生方程式,会计人员要赢得尊重,除了在专业素养和工作激情上下工夫,还需要培养正确的思维方式。会计人员要有所作为,还要明确自身定位、提升沟通能力、加强风险意识。如果《条例》能够在这方面进一步提供具体的标尺,我相信会计人员的素养和会计职业的发展能够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厦门市的会计建设能够上一个新台阶!

  市人大财经委主任黄清河:  既是“公约”   又是“护盾”

  《条例》与会计人员的利益息息相关,从法制化、规范化的角度保障会计人员履行职责,规范会计行为,弥补其他法律法规的不足,既是会计人员应当共同遵守的“公约”,也是会计人员依法办事的“护盾”。  实践证明,该部地方法规在保障会计人员履行职责、规范会计行为、代理记账机构行为等方面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市政府、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在法规的贯彻落实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时值该部地方法规实施三周年之际,我们希望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在今后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对该部法规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特别是让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学习掌握其内容;进一步完善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为全市8万多会计人员打造共享信息平台;进一步发挥会计行业协会维权和自律管理的作用,使之成为名副其实的会计人员之家;进一步发挥政府职能作用,增强指导服务与执法力度,确保《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的贯彻落实。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巡视员林建造:  创新管理  服务建设

  《条例》的贯彻实施,使政府部门对会计从业人员实施管理时更加有法可依,从而有效制约和惩治会计违法行为,有利于建立一种严谨、科学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打造一支具有良好道德修养、精湛会计技术、广阔国际视野的会计人才队伍,保证我市会计工作的规范和健康发展。  市财政局依据《条例》,制定了系列管理措施,创新了财政部门对会计人员的管理体制,规范了会计人员的兼职问题,明确了需要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会计工作人员的范围,完善了委托代理记账制度及代理记账机构管理,加强了会计人员职责履行与保障的监督,创新了对会计人员的监管方式——构建会计人员信用管理系统,强化会计人员诚信管理;成立厦门市会计行业协会,完善会计人员自律管理等。  通过三年来《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我市会计代理记账行业得到有序发展,会计人员诚信意识得到加强,会计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会计工作社会地位得到提高,有力地促进了会计行业发展及服务海西经济建设,《条例》的实施取得了良好效果。  今后,财政部门还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和新媒体,建立立体宣传和长效培训机制,进一步加大宣传、贯彻落实《条例》;要继续完善与《条例》相关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及时出台相关配套文件;联合审计等相关部门以及区级财政部门,携手加强《条例》的执行力度;推动行业协会加强会员自律,帮助会员排忧解难,开创会计管理工作新局面,为促进厦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厦门市会计行业协会会长沈永贵:  贯彻《条例》  自律监管

  会计行业协会是落实《条例》的重大成果,没有《条例》就没有厦门市会计行业协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条例》,会计行业协会从四个方面入手,强化服务功能,发挥协会联系行业和政府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一是全心全意为广大会计人员服务。服务是协会的宗旨,要以为会员排忧解难,多办实事、多办好事为中心,积极完善服务功能、把会计行业协会办成“会计人员之家”。把政府的方针、政策和社会的要求传达给会员;做好调查研究,提出行业发展的意见与建议,供政府部门参考。  二是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支持会员依法执行业务,敢于为坚持原则的会员“撑腰”,保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当会员的合法权益因种种原因受到损害,如会员因依法履行职责受到错误处理的,或者受到降级、撤职、调离工作岗位、解聘或者开除等方式打击报复的,协会要帮助会员查清事实真相,向政府特别是行业主管部门反映情况,要求纠正错误处理,要求相关部门责令会计人员所在单位改正,并赔偿会计人员的经济损失。
三是做好会计行业的自律监管。协会要教育、督促会员遵守财经法律法规,对行业成员进行相应的自我约束,认真落实《厦门市会计行业自律公约》,搞好行业自律,强化会计人员自我教育,严于律己,增强免疫功能,维护良好形象。监督行业成员之间的正当、有序竞争,调解纠纷,严肃行业纪律,如果发现有违反行业规范,搞不正当竞争或欺诈行为、编造假账的会员,协会可取消会员资格,情节严重的可以建议政府行政部门给予处罚。
  四是代表会计人员的愿望与意志,反映会计人员的意见和建议。行业协会是社会的组成部分,是会员的代表,要支持会员遵守财经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利益,服从社会的需要,及时向社会和政府表达成员的意愿,反映行业的利益要求,反映会员的意见建议,成为行业和政府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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