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毕业,一级教师职称评定条件为几级

原标题:2016年中小学中初级教师职称评审申报开始啦

苍南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中初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为了建立科学合理规范的中小学教师专业职务评审机制,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加快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温教人〔2016〕74号、7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16年度中小学(幼儿园)中、初级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

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自觉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尊重学生的人格和合法权益,不得从事有偿补课,近5年内未出现过歧视学生、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具备相应有效的教师资格。

1.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

jyw.net)上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一)10月28日前各学校、学区组织教师申报,并对申报对象资格条件材料进行审核,核实符合资格条件人员名单,11月2日前统一将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上报县教育局人事科。

(二)11月11日前县教育局对申报对象资格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再次核实符合资格条件人数,并下达推荐指标。

(三)11月22日前各直属学校、学区对申报对象进行考核和推荐评审。

(四)11月28日前各学区、直属学校将教师职务评审情况简明表和申报材料上报县教育局人事科,逾期作下年度评审。

(五)12月中旬县教育局组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和综合评审。

(一)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委办〔2009〕138号)、《温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实施意见》(温委办发〔2010〕93号)和《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苍南县教育局关于苍南县中小学专业技术职务新一轮岗位控制标准调整的通知》(苍教〔2016〕18号)有关规定,结合各学校实际情况推荐申报一级教师职称评审对象。

(二)评审工作要向农村、薄弱学校倾斜。各学区要关注长期在山区、农村薄弱学校工作的教师职称评定,积极为其职务晋升创造条件,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职务。

(三)做好教师职务评审小组成员的遴选和调整工作。评审小组成员必须具有较高的政策业务水平,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在群众中有威信,组成人员中专家、教师人数不得少于三分之二。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各学区、学校要严格按照评审程序,提高评审工作的透明度。做到评审条件、推荐名额、考核程序、评审结果四公开,为教师搭建公平竞争平台。申报对象所在学校和学区在材料上报前,必须将申报者的《苍南县中小学教师中级职务评审综合表》在本学校(单位)校务公开栏公示7天以上(并设置意见箱、举报电话)。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群众无异议的,在推荐意见栏中签署“经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 公示,材料真实,符合中级教师职务任职申报条件,同意推荐”的意见,方可推荐上报县教育局。

(五)明确责任,严格把关。各学区主任、学校校长要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整个评审过程要亲自把关,相关证书、表册材料要亲自签名。分管领导、人事干部、教研组长等有关审核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审核,学校(单位)人事干部对群众的反映意见要详细登记建档,对被公示人员的有关原始材料、证书、证件等妥善管理,以供查询。学校(单位)纪检干部要对公示进行监督。群众对公示对象的问题要及时向县教育局反映,要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六)严格遵守评审纪律。各学区、学校必须遵守评审纪律,县教育局要建立职称评审责任追究制,对审核把关不严和违规操作的学区、学校(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对参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各个环节的工作人员,违反评审工作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学科组成员,将取消其资格。

要严肃查处弄虚作假现象,对在申报和评审过程中查实有伪造证件、论文、成果等相关凭证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即取消评审资格,三年内不许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对填报材料中弄虚作假的,查实后取消本人当年评审资格,由所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由原公布评审结果的部门或单位取消其评审结果。

对群众反映不符合条件或未按规定程序或单位弄虚作假推荐的,经查实后,除取消本人申报资格外,还要追究学校(单位)责任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切实提高认识,形成正确导向。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是涉及教师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各学区、学校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政策,坚持原则,坚持条件和标准,强化政策导向,提高评审质量,把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能力、教科研水平、班主任工作等作为重点考核内容,真正把坚持在教学第一线、教书育人成绩突出的骨干教师推荐上来。对违反职业道德行为或计划生育政策的实行一票否决。

(八)对村完小及原139乡镇所属学校并且是没有平行班级的学校承担2门及以上学科教学任务的小学教师,允许按小学全科学科申报。对任现职以来,承担课程计划所规定的小学2门及以上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在申报晋升职务(职称)材料时,允许按小学全科学科申报;其承担的各学科教学工作量可以累加计算,其所教学科获得的教科研业绩,可视同一学科的业绩。

五、本次职称评审工作解释权在县教育局。

相关附件请登录苍南教育局官网查询

我在今年5月的教师中级职称评定中,人事局以申报材料和毕业证书中的名字不符为由,把我刷掉了。(我校已出具了相关证明,且在此次评审中,我是最有资质的一个)请我该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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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报业网讯 6月5日,江苏省人社厅、省教育厅联合召开全省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推进会,明确从今年起,下放所有本科院校教师主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权,其他辅系列(“以考代评”除外)中、初级职称评审权一律下放,其他辅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权依申请下放,并对民办高校一视同仁。此次职称评审权下放涉及本科院校66所、16.23万教职工群体。

  推进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朱从明说,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是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贯彻落实“两聚一高”新方略和江苏省委26条人才新政的具体行动。近年来,按照中央和江苏省委省政府要求,江苏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在部分高校开展“以聘代评”改革试点,比如对高校艺术学科教师、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和从事教育管理研究人员实行单独评审,在江苏特聘教授选聘工作中开辟高级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等。但还有一些更深层次、涉及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没有根本解决,比如,高校教师职称评价主体还不够到位、职称层级设置还不够健全、标准还不够科学、评价机制还不够完善等,亟待通过深化改革切实予以推进。

  6月1日,江苏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制定印发《关于聚力创新深化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关于下放本科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权有关问题的通知》,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修订出台《江苏省高校教师省定评价标准》,在国内率先对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进行系统设计,计划通过2-3年努力,健全完善符合高校教师不同岗位特点的人才评价体系和事中事后监管体系,释放和激发高校教师创新创业创造活力。

  创新评价方式提高针对性

  下放职称评审权是这次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江苏省坚持“放”这个大方向,把该放的放好、放活、放到位。

  职称评审权下放后,各高校将自主开展评审、自主颁发证书。为加强与其他专业技术系列高级职称衔接,明确高校自主评审系列职称全省范围内有效。针对高校教师流动到其他企事业单位、江苏省内高校教师流动到省外等具体问题,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适时制定相应政策。

  针对江苏省高校实验技术系列教师职称层级设置不健全问题,修订出台《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评价标准》,首次将高校实验技术系列设置到正高层级,该系列对应依次为实验员、助理实验师、实验师、高级实验师和正高级实验师。

  创新评价方式。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注重引入市场评价和社会评价,对特殊人才通过特殊方式进行评价。鼓励高校采取个人述职、面试答辩、同行评议、实践操作、业绩展示等多种方式,提高职称评价的科学性、针对性。对高校不具备评审条件的学科(专业),可采取委托或联合评审的方式。

  允许各高校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和岗位要求,制定各具特色的评审条件,原则上不低于《省定评价标准》的水平要求。

  对从国内外引进、没有职称或越级申报职称的高层次人才,可根据本人实际水平、能力和业绩成果直接申报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其研究成果应在全校公开展示。

  考核教学工作量评价教学质量

  评定标准是人才评价的核心,也是大家最为关注的问题。教师职称评定标准问题中最受诟病的是“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和外语、计算机与职称挂钩问题。朱从明说,评职称不能简单地凭论文数量、引用次数,看发表刊物的级别,形成论文崇拜,不能简单地看学历、看资历,外语、计算机也不应该成为一票否决的“硬杠杠”。

  《指导意见》明确,树立鲜明的高校教师职称评价导向,将师德摆在高校教师评价首位并完善考核办法,贯穿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全过程。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建立教师师德档案。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教师的师德,倡导科学精神,强化社会责任,坚守道德底线。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实行师德失范、学术不端“一票否决制”。

  严格教育教学工作量考核,要求所有教师都必须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师教学业绩在职称评价中的比重,充分调动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建立健全教学工作量评价标准,把教授为本专科生上课作为基本制度,明确教授、副教授等各类教师承担本专科生课程、研究生公共基础课程的教学课时要求。

  完善实行教师自评、学生评价、同行评价、督导评价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教学质量评价制度。坚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注重实际贡献的评价导向。鼓励原始创新和聚焦国家和江苏省重大需求,引导教师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科教结合,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探索建立“代表性成果”评价机制,扭转重数量轻质量的科研评价倾向,鼓励潜心研究、长期积累,遏制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保障职称评审公平公正

  在下放评审权限的同时,江苏省人社、教育主管部门将更重视事中事后监管,避免一放了之、一放就乱,维护职称评审的公平公正。

  严格各高校评委会评审范围,不得超范围评审其他辅系列高级职称。严格各高校评委会评审程序,对高校评审专家库和执委会校外专家有严格比例要求,不得降低要求违规设置评审专家库。严格各高校评委会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内自主开展评审,不得超岗位和超比例评审。严格各高校评委会评审标准,严格评审公示制度,不得违反流程、暗箱操作。

  各高校评审结果公布后1个月内,及时将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分别报江苏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备案,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开发布。市属本科院校将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分别报所在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备案,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需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开发布。对不能正确行使评审权、不能确保评审质量的,暂停自主评审工作直至收回评审权。

  在健全公共服务方面,建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家库专家资源共享机制,江苏省人社厅负责组建江苏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家库,各高校在组建评审专家库时可根据自身评审需要,从江苏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家库中抽取。建设开通证书查询验证系统,将各高校自主评审通过的高级职称人员纳入全省高级职称人员信息库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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