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16年中小学中初级教师职称评审申报开始啦
苍南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中初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为了建立科学合理规范的中小学教师专业职务评审机制,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加快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温教人〔2016〕74号、7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16年度中小学(幼儿园)中、初级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
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自觉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尊重学生的人格和合法权益,不得从事有偿补课,近5年内未出现过歧视学生、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具备相应有效的教师资格。
1.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
jyw.net)上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一)10月28日前各学校、学区组织教师申报,并对申报对象资格条件材料进行审核,核实符合资格条件人员名单,11月2日前统一将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上报县教育局人事科。
(二)11月11日前县教育局对申报对象资格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再次核实符合资格条件人数,并下达推荐指标。
(三)11月22日前各直属学校、学区对申报对象进行考核和推荐评审。
(四)11月28日前各学区、直属学校将教师职务评审情况简明表和申报材料上报县教育局人事科,逾期作下年度评审。
(五)12月中旬县教育局组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和综合评审。
(一)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委办〔2009〕138号)、《温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实施意见》(温委办发〔2010〕93号)和《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苍南县教育局关于苍南县中小学专业技术职务新一轮岗位控制标准调整的通知》(苍教〔2016〕18号)有关规定,结合各学校实际情况推荐申报一级教师职称评审对象。
(二)评审工作要向农村、薄弱学校倾斜。各学区要关注长期在山区、农村薄弱学校工作的教师职称评定,积极为其职务晋升创造条件,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职务。
(三)做好教师职务评审小组成员的遴选和调整工作。评审小组成员必须具有较高的政策业务水平,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在群众中有威信,组成人员中专家、教师人数不得少于三分之二。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各学区、学校要严格按照评审程序,提高评审工作的透明度。做到评审条件、推荐名额、考核程序、评审结果四公开,为教师搭建公平竞争平台。申报对象所在学校和学区在材料上报前,必须将申报者的《苍南县中小学教师中级职务评审综合表》在本学校(单位)校务公开栏公示7天以上(并设置意见箱、举报电话)。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群众无异议的,在推荐意见栏中签署“经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 公示,材料真实,符合中级教师职务任职申报条件,同意推荐”的意见,方可推荐上报县教育局。
(五)明确责任,严格把关。各学区主任、学校校长要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整个评审过程要亲自把关,相关证书、表册材料要亲自签名。分管领导、人事干部、教研组长等有关审核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审核,学校(单位)人事干部对群众的反映意见要详细登记建档,对被公示人员的有关原始材料、证书、证件等妥善管理,以供查询。学校(单位)纪检干部要对公示进行监督。群众对公示对象的问题要及时向县教育局反映,要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六)严格遵守评审纪律。各学区、学校必须遵守评审纪律,县教育局要建立职称评审责任追究制,对审核把关不严和违规操作的学区、学校(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对参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各个环节的工作人员,违反评审工作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学科组成员,将取消其资格。
要严肃查处弄虚作假现象,对在申报和评审过程中查实有伪造证件、论文、成果等相关凭证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即取消评审资格,三年内不许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对填报材料中弄虚作假的,查实后取消本人当年评审资格,由所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由原公布评审结果的部门或单位取消其评审结果。
对群众反映不符合条件或未按规定程序或单位弄虚作假推荐的,经查实后,除取消本人申报资格外,还要追究学校(单位)责任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切实提高认识,形成正确导向。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是涉及教师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各学区、学校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政策,坚持原则,坚持条件和标准,强化政策导向,提高评审质量,把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能力、教科研水平、班主任工作等作为重点考核内容,真正把坚持在教学第一线、教书育人成绩突出的骨干教师推荐上来。对违反职业道德行为或计划生育政策的实行一票否决。
(八)对村完小及原139乡镇所属学校并且是没有平行班级的学校承担2门及以上学科教学任务的小学教师,允许按小学全科学科申报。对任现职以来,承担课程计划所规定的小学2门及以上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在申报晋升职务(职称)材料时,允许按小学全科学科申报;其承担的各学科教学工作量可以累加计算,其所教学科获得的教科研业绩,可视同一学科的业绩。
五、本次职称评审工作解释权在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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