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腿叔叔的第十一封信写的难忘的启蒙主要内容容是什么?

大堡荐 | 亲爱的长腿叔叔,您听说过米开朗基罗吗?
“欢迎你来到堡仔荐书”
【书名】长腿叔叔
【作者】简o韦伯斯特
【作品简介】
书信体小说《长腿叔叔》,是美国作家简o韦伯斯特最著名的作品,讲述了孤女洁露莎的成长故事,曾被改编为舞台剧、电影、电视动画等。
洁露莎在一所孤儿院长大。在那里,孩子们完全依靠慈善救济生活,穿着其他人丢弃的衣服。18岁的时候,洁露莎高中毕业,却仍留在孤儿院宿舍打杂。然而,有一天,她却被告知,有一位神秘人发现了她的写作天分,愿意资助她去上大学。她要做的是每个月给这位资助人写一封信,告诉他自己的生活状况,因为他相信写信对写作本身是很好的锻炼。
但是,洁露莎一直不知道他的名字,他也从不回信。洁露莎只看到过他的背影,知道他是一个个子很高的长腿男人,因此,她叫他“长腿叔叔”。这似乎是一个看了开头或上面两段干巴巴的简介就能猜到结局的故事。然而,谁知道呢?这本书的题词是“献给你”(To You)。
【作者简介】
简·韦伯斯特本名为爱丽丝·简·钱德勒·韦伯斯特,是一位美国作家,生于日,卒于日。简生于纽约菲力多尼亚。她是安妮·莫菲特·韦伯斯特与查尔斯·卢瑟·韦伯斯特的长女。她曾与她的曾祖母,祖母及母亲生活在一起。她的曾祖母致力于禁酒运动,而她的祖母则热衷于推行种族平等及支持妇女选举。爱丽丝的母亲是马克吐温的侄女,父亲则是马克吐温的商业经理人,1884年他们成立了查尔斯L韦伯斯特出版公司,之后这家公司出版了许多马克吐温的著作。
洁露莎·阿博特小姐写给长腿·史密斯先生的信
亲爱的供孤儿上大学的好心人:
我终于到学校啦!昨天在车厢里待了四个小时。搭火车的感觉可真奇妙啊,不是吗?我从没搭过火车。
我从未见过大学校园这样的地方,大得令人犯迷糊——一出宿舍就迷路。待我理出点头绪,会在往后的信件中向您描述校园风光,也会报告我的学习进展。下周一上午才正式开课,现在是周六的晚上。不过我想写封信,好让咱们先熟悉起来。
给陌生人写信的感觉挺奇怪。其实对我来说,写信本身就是件稀罕事——从小算到大也没有三、四封。所以,若是这封信写得不合规范,请您不要介意。
昨天上午出发之前,李皮特太太一本正经地跟我谈了话,主要是教导我在往后的人生中要守规矩,尤其在您这样一位好心的恩人面前,更得格外小心,极其恭顺才好。
可是,您偏要选约翰·史密斯这个名字,教我如何表现恭顺?您为什么不肯挑个稍微有个性的名字?照这样说,我应该也可以给“拴马桩”先生或“晒衣架”先生写信啰。
这个夏天我满脑子都是您。这么多年来,这是第一次有人关心我,仿佛找到了亲人。我似乎有了一种归属感,这感觉令人安心。不过,我必须承认我的想象力在您这儿派不上大用场。我只知道三件有关您的事:
第一,您很高。
第二,您很有钱。
第三,您不喜欢女孩。
我想称呼您为“讨厌女孩的先生”,只是这个称呼对我自己未免有些无礼;您也可以是“有钱人先生”,但这样一来又侮辱了您,好像您只是个有钱人而已。况且,钱财只是外在的财富,您也许不会一辈子当有钱人——多少绝顶聪明的人在华尔街赔光了家底。但至少有一点是恒久不变的——您一辈子都是大高个儿!所以,就这样决定了,您是我“亲爱的长腿叔叔”。我希望您不要介意,这只是咱们私底下一个昵称,李皮特太太不必知道。
再过两分钟,十点的铃就要响了。在学校,一天给分成几个时段,要打好几次铃,真有意思;我就像匹野马一样赶来赶去。熄灯铃响了。晚安吧。
您瞧,我个多么守规矩的孩子——这多亏了约翰·格里尔之家对我的教导。
您最恭顺的,
洁露莎·阿博特
9月24日写于弗格森大楼215室
亲爱的长腿叔叔:
我爱大学,也爱送我上大学的您。我非常、非常幸福,在这里的每一刻都令我激动得睡不着觉。您无法想象这里和约翰·格里尔之家是多么不同。我做梦也想不到世界上竟有这样的地方。我真同情那些不是女孩、不能来这儿上学的人;我料想您的大学校园也没这么好呢。
我的房间在一座大楼里。没建好校医院之前,这楼是用来当传染病房的。除我之外,这层楼还住着三个女孩子:一位是四年级的学姐,戴着眼镜,老提醒我们动静小点儿;另外两个也是新生——莎莉·麦克布莱德和朱莉娅·拉特利奇·彭德尔顿。莎莉是一个鼻子翘翘的红头发女孩,非常友善;朱莉娅则来自纽约上流社会的显赫人家,人家还没注意到我呢。她俩住一间房,我和学姐都住单间。单间数量少,通常轮不到新生住,但我不用申请就住上了。管理员一定认为孤儿不配与出身良好的女孩住一块儿。您瞧,孤儿还是有些优势的!
我的房间在西北角,有两扇窗可以看风景。住了十八年的二十人间,能一个人住真是恬静又舒适。这是我第一次有机会了解洁露莎·阿博特。我觉得她挺招人喜欢。
您会喜欢她吗?
学校正在组建新生篮球队,我的机会来啦。没错,我个子小,但我反应非常敏捷,身体也特别结实。别人蹦起来还没落地,我已经从她的脚下闪过去抢到了球。午后的篮球训练非常有趣,训练场的周围是一片火红的树林,空气中弥漫着落叶燃烧的气味,每个人都笑着大声喧闹。我从没见过这样快乐的一群女孩子,而我则是这群人中最快乐的人!
我本打算把我的学习情况写成一封长信(李皮特太太说您想知道),但是七点的铃响了,而十分钟后我得穿着训练服到达运动场。您也希望我入选吧?
您永远的,
洁露莎·阿博特
又及(写于9点):
莎莉·麦克布莱德刚才探着脑袋站在我的门前,这是她说的话:
“我想家想得厉害。你想家吗?”
我微微一笑回答说不想,我能忍住。至少我不必经历这思乡之苦!我可从没听说有谁想念孤儿院,您听过吗?
亲爱的长腿叔叔:
您听说过米开朗基罗吗?
他是意大利著名的艺术家,一个生活在中世纪的古人。英国文学课的同学好像都知道他,我却说他是个天使,惹得全班哄堂大笑。这名字听起来是挺像天使的,不是吗?在大学里,大家都指望你懂得你根本没学过的东西,有时会让人特别尴尬。不过现在,只要大家讨论我不知道的事,我就默默查阅百科全书。
头一天上课我就闹了一个大笑话。有人提到莫里斯·梅特林克[2] ,我就问是不是新来的同学。这笑话给传得全校皆知。但不管怎么样,我的天资不比谁差——比起班里某些同学,我还更聪明呢!
您想不想知道我给房间添了些什么装饰?我的房间是棕黄色调的。墙壁呈淡黄色,我买来黄色的棉质斜纹窗帘和坐垫、一张红木书桌(三美元的二手货)、一把藤椅,还有一块中间染了滴墨迹的地垫。我用椅子盖住了这块墨迹。
房间的窗户很高,坐在椅子上看不到外面的风景。但我把五斗柜的镜子卸下来、铺上垫子、挪到了窗边。这高度当临窗座正合适。只要把抽屉拉出来当作台阶走上去即可。十分舒服!
这些东西都是在毕业生拍卖市场上,莎莉·麦克布莱德帮忙挑选的。她打小就住在大房子里,对家居装饰很在行。您决计想不到我有多快活,我可以捏着五美金的真票子去商店买东西,还能拿些找零回来。要知道,活到这么大,我的零用钱从未超过五分。亲爱的叔叔,我着实感激您给我这笔零用钱。
莎莉是世界上最有趣的人,而朱莉娅·拉特利奇·彭德尔顿则恰恰相反。管理员在分配宿舍的时候一定花了大心思,才让这样两个人住在一块儿。在莎莉的眼中,世界充满了乐趣,连考试不及格也不例外。但朱莉娅却看什么都觉得无聊。她根本不愿意讨人喜欢。她认为彭德尔顿这个姓氏就是进入天堂的免检通行证。我和朱莉娅注定是冤家。
现在说说我的学习情况,您大概已经等得不耐烦了吧?
一、拉丁文:第二次布匿战争,汉尼拔[3]已于昨夜带领军队在特拉西梅诺湖安营扎寨,给罗马人设下了埋伏,今晨四更天两军交锋。罗马人溃退。
二、法语:读了二十四页《三个火枪手》,学了第三类不规则动词的变位。
三、几何学:学完了圆柱体,正在学圆锥体。
四、英语:正在学写说明文。我的风格日益清楚、洗练。
五、生理学:讲到了消化系统。下节课学习胆管和胰腺。
您正上大学的,
洁露莎·阿博特
叔叔,我希望您不要沾酒,饮酒伤肝。
堡仔图书《长腿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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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其实真正能够牵绊我的 让我忧欢的 只有家人
早上七点,黏潮。后颈胶着在凉席上,汗津津。竹缝里嵌进几根头发,翻个身就被扯断,绷得脑仁疼。&br&睁开眼,头顶的小吊扇滋溜溜地转,将刚才那个混沌的梦一圈一圈地搅散了开。&br&&br&空调果然又被关了,热燥。细细一想,半醒间好像确实听到了声“哗啦啦”&br&—— 应是母亲开窗通风的动静。&br&—— 它刚刚以一记夏雷的身份出现在我的梦里。&br&&br&桌子上摆着从巷口刘姨家买来的早餐。一碗凉粉,一杯豆浆,两枚茶蛋,摆盘随意无考究,却也簇簇地香。&br&然而我不怎么有胃口。额头油,鼻腔烧。不怎么有胃口。恍神箍起头发,掬两把冷水泼了脸,顿觉全身爽利,食欲渐醒。&br&重坐回桌前,我要收回刚刚的话。&br&&br&舀了一勺凉粉。凉粉这东西,状若琼脂,碰之则颤。经口酸甜,回味香辣。触舌尖可感剔透,入胃时稍觉滑凉,确实为夏季佳妙的降暑小食——然而拿来作早饭,还是有些怪的。特别是与豆腐卷这类口感温糯的主食搭配时,那份独特的爽滑更是显得有些黑暗奇诡。&br&&br&我委婉地与母亲表达了我的想法。当下母亲正将栀子花一朵一朵地摆于盘中。听完她抬起头,回了一句,&br&“爱吃不吃。”&br&正巧一阵微风过,将母亲的那撇白眼和清透的花香一起端到了我的面前。&br&&br&我识趣麻溜地拎着书包出了门。走到楼下拿钥匙的时候发现侧边袋里已经别了一枝栀花,尚未开透,剔透的好闻。&br&&br&路边站满了法桐,悉悉索索,影影绰绰。出门有些早,时间充裕,骑在车上我慢悠悠地荡。身边时不时有男孩子飞驰而过,袖子里灌着带起的风,像旗子,刷刷地擞。即使我已经把速度尽可能地放慢,却依然会超过不少女生。她们把背挺得直直的,脖子也挺得直直的,光滑的手臂扶着车把,偶尔抬手扫一扫额头飘起的鬓角,真温柔。&br&&br&一辆洒水车放着&兰花草&,从我的后方试图趁我不备时赶超我。鬼鬼祟祟。我还是愿意服输的,我实在无法比它快。我向右拐了拐,贴着边儿骑。&br&从洒水车里扬出的珠粒,将闪闪的阳光片得星星点点,落在郁郁青青的灌木坛里,缀满暑气蒸蒸的路面上,筛掉了一成不变的蝉鸣声,空气里瞬时漾起了丝丝缕缕的凉气。&br&&br&我抬眼看到右前不远的地方,小杨正在一丝不苟地踩着自行车,带动着身体一左一右地晃。我加快速度追上了她。&br&&br&“嘿,早上好小杨。”&br&“早上好。”&br&沉默了,有些尴尬。&br&&br&“今天可真热。”&br&“是啊,早上出门的时候我就决定,今儿个一定要吃五支冰饮。”&br&又沉默了,很是尴尬。&br&&br&我没话找话,“……昨天的作业真多,写到了一点半才勉强做完。”&br&“别提了,我还没做完呢,准备马上早自习的时候偷偷地补上。”说完小杨顿了下,看了看我,紧接着说,&br&“那公司明天的技术分享会你也准备好了吗?”&br&&br&早上七点,黏潮。后颈胶着在凉席上,汗津津。竹缝里嵌进几根头发,翻个身就被扯断,绷得脑仁疼。&br&睁开眼,头顶的小吊扇滋溜溜地转,将刚才那个混沌的梦一圈一圈地搅散了开。&br&&br&我拉开窗帘,一座庞然陌生的城市站在雨幕中看着我,孤僻冷傲,满面青灰。&br&我一边吃着昨晚买好的冷包子,一边整理今天技术分享会议的资料。&br&这时窗外的天空突然亮了一闪,几秒后由远到近地劈来声“哗啦啦”&br&——这是一记真真切切的夏雷。&br&&br&&br&&br&&br&&br&&br&———&br&大家好&br&&br&我新开通了公众号:万物情史&br&&br&有关人间冷暖,有关草木自然&br&&br&欢迎并诚挚感谢大家关注&br&&br&“从你叫什么名字开始,后来便有了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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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gure&&img src=&https://pic4.zhimg.com/50/576546cebdbe6e32e13e198_b.jpg& data-caption=&& data-size=&normal& data-rawwidth=&580& data-rawheight=&574& class=&origin_image zh-lightbox-thumb& width=&580& data-original=&https://pic4.zhimg.com/50/576546cebdbe6e32e13e198_r.jpg&&&/figure&&p&巴恩斯版小天狼星镇楼!&/p&&p&*所有图片来自网络和贴吧,侵删。&/p&&hr&&p&答主在长达16年的哈迷生涯中有幸读过大量的HP同人文。现如今很想好好整理一下,做些评述和分析,以纪念那段疯狂的岁月。鉴于个人的喜好,我&b&基本不读——&/b&&/p&&ul&&li&&b&任何涉及原创主角的玛丽苏文&/b&(极其特殊情况的我会注明)&/li&&li&&b&不喜欢的CP的文&/b&&/li&&li&&b&任何架空穿越投胎转世死而复生无厘头黑化的奇葩文&/b&&/li&&li&&b&尽量回避耽美类&/b&(官方耽美和自己特别喜欢的CP除外)&/li&&li&&b&任何和原作人物性格身世差距太大的文&/b&&/li&&li&&b&任何屌丝YY文&/b&&/li&&li&&b&爱情类的宁缺毋滥&/b&。&/li&&/ul&&blockquote&众:你要求真多!&/blockquote&&hr&&p&答主所&b&喜欢的HP同人文&/b&是这样的:&/p&&p&1.深刻剖析原著角色心理、性格、宿命的文。&/p&&p&2.生长在原著罅隙中的玫瑰,那些原著涉及但没有过多精力描述的故事,但完全已经精彩到可以媲美甚至超越原著的同人文。&/p&&p&3.角度新颖,挖掘配角们人生精彩的HP同人故事。&/p&&p&4.颠覆类:揭示原著人物不为人知的另一面,但是却合情合理,没有被塑造成另一个人。“初看一时举座惊,回首看来皆是命”那种好文。&/p&&p&&br&&/p&&p&下面开始(长短篇小说不限):&/p&&hr&&h2&&b&1.《Wilderness》(翻译为“荒原”)&/b&&/h2&&blockquote&作者:Aprililac &br&年份:2005&br&主角:斯内普、小天狼星 &br&配角:斯内普记忆中的亲世代和哈利&br&性取向:直 &br&篇幅:短篇小说&br&&br&原文转载链接:&a href=&https://zhuanlan.zhihu.com/p/& class=&internal&&【HP同人无授权转载+读后感】《Wilderness荒原》 作者:Aprililac&/a&&/blockquote&&p&&br&&/p&&p&&b&简析:&/b&&/p&&p&这是一个关于西弗勒斯·斯内普在小天狼星·布莱克去了帷幔彼岸后的一段对小天狼星的追忆(发生在HP5结尾左右)。作者犀利的文笔宛如凌厉的劲风,刮过斯内普心灵的荒原。篇幅很短,但是对斯内普傲娇的心态,以及他对于掠夺四人组蚀烂入骨的憎恨刻画地入木三分。亲世代已随风远去,但斯内普对于他们的恨却没有随着他们的死亡而消减。他们的死,非但没有让斯内普有大仇得报的快感,反而让他更加恨他们。我想斯内普是最了解掠夺者们的人,詹姆斯·波特和小天狼星·布莱克离去后,斯内普面对卢平都不知道他们的恩怨能否还继续下去。斯内普是不快乐的,他同样希望每个人都不快乐。15年前他和小天狼星彼此憎恨,现在也一样。摘录一段答主很喜欢的一段话(两个他分别指斯内普和小天狼星):&/p&&blockquote&&u&“那时他们彼此憎恨,现在也一样。憎恨的源头原来只是因为彼此的存在,而时间无声流驶了十五年。他的爱情,他的嘲笑,他的阴险,他的放荡,他的黑暗君主,他的阿兹卡班,他的骄傲,他的骄傲,他们的深刻的骄傲,相似得无能为力。&/u& &u&
他只是想伤害他。他也只是想伤害他。”&/u&&/blockquote&&p&摘录一段斯内普对卢平的一段记忆:&/p&&blockquote&&u&他不明白卢平,卢平总是疲倦而温和地让一切都发生,卢平总是纵容着所有人的骄傲然后让所有人毁于骄傲,卢平总是被他忽视,卢平总是做得到他一直想要做的事情。&/u& &u&  从卢平那里,他只得到他给予小天狼星的那种深刻的伤害。&/u&&/blockquote&&p&再摘录一段斯内普独自一人来到失去最后一个主人的布莱克老宅时的心境:&/p&&blockquote&&u&沉重的门慢慢地开启。 &br&  没有人,没有人在那里。 &br&  阳光照不进地牢,照不进他苍白陡峭额头下危险的黑色深渊。但某一个瞬间他以为有一些光线聚合在那里,在某一个瞬间他和一双熟悉的眼睛彼此憎恨地对视。 &br&  远处有一个孩子模糊不清的哭声。 &br&  小天狼星小天狼星小天狼星………… &br&  他猛然站起来,唐突地做了一个关门的手势。 &br&  没有人,没有人在那里。&/u& &/blockquote&&p&其实斯内普的一生绝大部分时间都花在与亲世代的恩怨情仇上,他那样恨他们,其实,他也离不开他们。斯内普了解他们,鄙视他们,厌恨他们,但他们都离开了。他惩罚了他们,但他毫不解恨,反而陷入更大的深渊中去。正如《Wilderness》最后一句话所描述的那样:&/p&&blockquote&&u&他是一片荒原,向着自诩伟大的烧荒者玩弄地笑。&/u& &u&什么样的燎原之火,都不能让他重生。&/u&&/blockquote&&figure&&img src=&https://pic3.zhimg.com/50/0b1021b1aae29ce835a366_b.jpg& data-caption=&& data-size=&normal& data-rawwidth=&603& data-rawheight=&400& class=&origin_image zh-lightbox-thumb& width=&603& data-original=&https://pic3.zhimg.com/50/0b1021b1aae29ce835a366_r.jpg&&&/figure&&p&答主最喜欢这种阴暗风格的图~~~&/p&&hr&&h2&&b&2.《佚名》&/b&&/h2&&blockquote&作者:不详 &br&年份:不详&br&主角:小天狼星 &br&性取向:直 &br&篇幅:短篇小说&/blockquote&&p&&br&&/p&&p&&b&简析:&/b&&/p&&p&这是答主在做哈迷之初所看的一篇印象极为深刻的同人文(应该是在活力吧论坛看到的)。由于年代太过久远,小说的名字和作者我都没能留下记录。除了答主自己手抄的一份记录外,网上现在已经查不到这篇文。如果哪位哈迷看到过,欢迎告知。&/p&&p&这个故事发生在HP3小天狼星从阿兹卡班越狱后抵达英伦,但尚未来到木兰花新月街与哈利相遇的时候发生的一段插曲。大概描述了这段时间小天狼星几天内所遭遇到的事情,一段原著里没提到的情节。然而就是这几天发生的事情,让我们看到了小天狼星在越狱后所遭受的苦难,这些他都没有跟哈利提过,因此格外觉得触目惊心。小天狼星以狗的形态穿梭于麻瓜的街道,跟野狗一样翻垃圾箱,甚至跑进香肠店抢香肠吃,蔬菜店偷蔬菜。他没有魔杖,因此除了阿尼马格斯变形外他和麻瓜已经没有区别。小天狼星顶着劲风和夏日的暴雨,受了难以想象的罪,只为了一个自打婴儿期就再未见面的孩子,这是满满的真爱啊。布莱克家的大少爷,此时就是人人喊打的流浪狗,被麻瓜们踹,被摄魂怪追踪。&/p&&p&终于,在一个饥肠辘辘的雨夜,小天狼星实在饿得受不了,自打越狱后他第一次变回人形,撬了一个麻瓜家的玻璃窗,潜伏进屋,到冰箱里偷苹果吃。然而却被屋子的麻瓜女主人发现了盗窃行为,但这女子是个盲人,摸索过来的时候发现摸到的是一只狗。就这样,小天狼星作为狗成为这个麻瓜盲女的宠物,过了几天温馨舒适苟且偷安的日子。这段时间内,小天狼星对这个麻瓜盲女慢慢产生了依恋之情,而这女子的那个做战地记者的男友却在伊拉克战争中去世。女子的伤痛触痛了小天狼星内心的伤痕,于是他决定准备离开。就在这最后一晚,盲女的家失了火。小天狼星吠叫着拉着盲女想逃离火海,但是火势太猛,女子又摔伤了头。就在这个危急的时候,小天狼星在烈火中突然变回人形,仿佛所有英雄救美的电影镜头一样一个公主抱把麻瓜盲女抱在怀中,翻身从三楼窗户上一跃而下。&/p&&p&那一刻,小天狼星仿佛佐罗或者蜘蛛侠一样,浪漫的简直难以形容。他整个人都摔伤了,却救了一个原本和他素不相识的麻瓜盲女。这剧情看似如此老套,但放在小天狼星身上,却如此震动人心。那一刻,我突然明白,无论多么落魄,超级男神的光环始终仍环绕在小天狼星的身上,即便他是狗的时候,也有着传奇英雄的气质和风度。迷蒙中,盲女以为救她的是她死去的爱人,她幸福地睡着了。就在这时,小天狼星的手拂过盲女的头发。这女子长相普通,按说完全不会入小天狼星高傲的眼睛的。然而刹那间的动情让小天狼星的唇拂过睡美人的唇,就像微风拂过湖面,这段似有若无、却刹那永恒的感动是否叫做爱情?我不知道。萍水相逢的麻瓜女子,怎么会让小天狼星这样的人有爱情的感觉?不过,这一瞬间,真的好美,美得令人悲伤。&/p&&p&小天狼星走了,临走时把那个盲女挂在他狗脖子上刻有“Star”的坠子放在熟睡盲女的手里。他和她,就这样无声地告别了。不用想都知道,小天狼星与这女子再未见面。从小天狼星这个人生插曲中不难看出小天狼星的品质,他的骄傲,他的善良,他对女人有着与生俱来的吸引力,他的坚强和信念。当然,小天狼星对付女人也很有一套(估计是在学校早练出来了),不过这又有什么关系?即使是人生最低谷,小天狼星举手投足都散发着魅力,感觉很应了那句老话“自古美人慕英雄”。&/p&&p&这个短篇或许是小天狼星的爱情故事,但我看并不是。这是小天狼星的人生插曲,但这个盲女,又和小天狼星生命中如过江之鲫的女性们有很大的不同。如果小天狼星在某个深夜还能回想起这个女子,我想,他的唇边也是仅仅会绽放出一丝有些无奈的微笑罢了。&/p&&p&&br&&/p&&p&摘录文章最后一段话:&/p&&blockquote&&u&他奔跑在风中,那生命的本质,还等待着他去开解。&/u& &u&只要他看到她脸上的笑容,那幸福的表情,就可以知道,她满足了。&/u& &u&如果我可以,只想吻过你的笑容。&/u&&/blockquote&&figure&&img src=&https://pic4.zhimg.com/50/9479dbff01fab1e1dbfc0_b.jpg& data-caption=&& data-size=&normal& data-rawwidth=&510& data-rawheight=&465& class=&origin_image zh-lightbox-thumb& width=&510& data-original=&https://pic4.zhimg.com/50/9479dbff01fab1e1dbfc0_r.jpg&&&/figure&&hr&&h2&&b&3.《纯白年代》&/b&&/h2&&blockquote&作者:李升平 &br&年份:2005&br&主角:卢修斯、伏地魔、布莱克三姐妹&br&配角:小天狼星、马尔福及布莱克家的部分家长&br&性取向:直&br&篇幅:长篇小说&br&&br&原文转载链接:&br&&u&&a href=&https://zhuanlan.zhihu.com/p/& class=&internal&&【HP同人授权转载】《纯白年代》 作者:李升平(上)&/a&&/u& &u&&a href=&https://zhuanlan.zhihu.com/p/& class=&internal&&【HP同人转载】《纯白年代》 作者:李升平(下)&/a&&/u&&/blockquote&&p&&br&&/p&&p&简析:&/p&&p&这是HP公认的一代雄文,《纯白年代》所展现的魅力令所有读过此书的哈迷都叹为观止。迄今仍是答主看过的HP同人小说中最出色的篇章之一。这是一个关于卢修斯·马尔福的宿命悲剧的故事,截取于卢修斯从霍格沃茨毕业后一直到德拉科·马尔福的出生这段时间。其中把卢修斯从一个目空一切的纯血巫师到最后屈身向他心底下一直看不起的混血巫师伏地魔俯首称臣的过程刻画地极其精彩。&/p&&p&《纯白年代》的故事主线是卢修斯对伏地魔的斗争和卢修斯理想的崩溃,他对汤姆·里德尔的态度从轻蔑到震惊到憎恨到挫败到崩溃到最后甘心做了黑暗勋爵的鹰犬,最终这个曾经高高在上的公子哥儿变成了伏地魔公爵的脚踏。卢修斯一生信奉的纯血精神在他向伏地魔这个身上流淌着一半麻瓜血液的男人下跪的那一刻,土崩瓦解。在这个过程中,卢修斯与布莱克三姐妹纠葛的爱情让他疲于应付,而伏地魔的卷入让卢修斯受尽了羞辱。直到故事的最后,卢修斯终于承认了自己的失败,认清了自己不幸的婚姻,向不可逆转的命运低下了他高傲的头颅。&/p&&figure&&img src=&https://pic1.zhimg.com/50/ad15d2c9d227d62dfb6e3b9_b.jpg& data-size=&normal& data-rawwidth=&500& data-rawheight=&375& class=&origin_image zh-lightbox-thumb& width=&500& data-original=&https://pic1.zhimg.com/50/ad15d2c9d227d62dfb6e3b9_r.jpg&&&figcaption&图片为《纯白年代》的cosplay:从左至右:伏地魔、贝拉特里克斯、安多米达、卢修斯、纳西莎&/figcaption&&/figure&&p&下面答主想简单聊聊《纯白年代》中那些给人印象深刻的角色们:&/p&&p&&br&&/p&&h2&&b&1.汤马斯·马沃罗·里德尔
(伏地魔公爵)&/b&&/h2&&figure&&img src=&https://pic4.zhimg.com/50/v2-3edacbd9be94e2819cbf383bcf082127_b.jpg& data-caption=&& data-size=&normal& data-rawwidth=&470& data-rawheight=&597& class=&origin_image zh-lightbox-thumb& width=&470& data-original=&https://pic4.zhimg.com/50/v2-3edacbd9be94e2819cbf383bcf082127_r.jpg&&&/figure&&p&答主不得不承认,《纯白年代》的伏地魔是我见过最为魅力四射的伏殿了(或许还有不少其他版本我没看过的),但是这位里德尔先生真的不知超过原著多少倍(罗琳笔下的伏地魔过于脸谱化,尤其是后期苍白无力,无法与他的名声相匹配)。&/p&&p&&br&&/p&&p&原文摘录:&/p&&blockquote&&u&卢修斯看着陷在墙角半旧的洋红沙发中的伏地魔,这个名声赫赫的所谓斯莱特林继承人,纯血巫师的精神领袖,不过是如此一个带着瘾君子式倦容的羸弱男人。“原来马尔福家的少东在舞台上演戏是那样深情款款。”伏地魔慵散地斜靠在沙发上,手指间拈着的盛红酒的细高脚杯如同一支长茎玫瑰。&/u&&/blockquote&&p&《纯白年代》的伏地魔完全抓住了伏地魔本人最值得挖掘的精髓并发扬光大,他的举手投足都像罂粟花一样吸引人们到那黑暗的深渊里去。他的第一次公开露面是在贝拉特里克斯和卢修斯的利益联姻的订婚仪式上,不请自来的伏地魔刚一亮相就艳惊四座,不费吹灰之力风头就盖过了当天的主角卢修斯,连站在宾客队伍里的小天狼星都惊叹于伏地魔的魅力颠覆。&/p&&p&&br&&/p&&p&原文摘录:&/p&&blockquote&&u&贝拉特里克斯回头,看到这个中年男人,他身材高大却有些瘦弱,脸庞很窄,宽宽的前额占据了脸的三分之一,两眼深陷,鼻子高挺,鼻翼延伸到嘴边,是两道深深的纹络。&br&“晚上好,布莱克小姐!”他吻着贝拉特里克斯的手,单是那个颔首的动作,便流露出一种文弱的书卷气。&/u& &u&此刻卢修斯正在近旁与他人谈笑风生,他把高脚杯拈在手中,另一只手别在胸衣口袋里,神采飞扬。&br&“不,我们并没有邀请黑暗勋爵,事实上,他疾速飙升的人气已经是强弩之末了。”
&/u& &u&他不时侧目望向贝拉特里克斯,跟贝拉特里克斯眼前的男人相比,卢修斯年轻的脸庞犹如白纸,他的一切魅力全凭借与生俱来的英俊外表与雍容气度的烘托,与眼前的男人相比显然缺乏更沉实的依据,而这个男人却绝没有卢修斯贵族式华丽的空洞,岁月并未诋毁他的俊朗,却给他增添了沧桑的质感,仿佛他脸上每一道细纹都写满耐人回味的内容。&/u& &u&他微微含笑与贝拉特里克斯对视,吻过的手并没有松开。此刻其他的人全成了机械而木讷的背景,而唯有他们的鲜活。&/u&&/blockquote&&figure&&img src=&https://pic4.zhimg.com/50/v2-309c054efde439aee3d0_b.jpg& data-caption=&& data-size=&normal& data-rawwidth=&390& data-rawheight=&480& class=&content_image& width=&390&&&/figure&&p&原文摘录:&/p&&blockquote&&u&此刻卢修斯所面对的是人生第一场失败,就如同当头一棒,让他一时之间辨认不清方向。他的思想仿佛还停留在那男人出现的一刻,他伸过那双坚硬的手问候他,“马尔福先生!”他的眼里闪着志在必得的光彩,那是卢修斯遇上的第一个对手,或者说,第一个可以成为对手的人。他清楚地知道他是谁,同样清楚地知道他的来意并非只为得到贝拉特里克斯,卢修斯几乎忘记了自己实际上一直怀着忐忑的心情在等待着他,当他如同夜航船第一次发现巨型冰山已经来到面前的时候,他已经与他碰撞了。卢修斯如同站在天平的一端,他清晰地感触了彼端那个砝码——他的对手的重量,那重量在瞬间将他抛起,他十八年的骄傲被这一抛衬得一文不名。&/u& &/blockquote&&p&这是卢修斯和伏地魔的第一次见面,也是年仅12岁的小天狼星与伏地魔的第一次见面。(小天狼星和伏殿在HP的最英俊帅哥的宝座上斗争了多少年,小天狼星年轻阳光风流浪漫,伏地魔沉稳魅惑耐人回味,尽管他们年龄差距很大,但仍然是毫无争议的HP最帅的两个标杆)&/p&&p&此时的伏地魔,身边并没有成群的食死徒跟随,他是孤身一人的。但这段时间的颜值应该也是伏地魔被毁容前最后的盛放,他那富有磁性的诱惑嗓音和舌灿莲花的软语厮磨,很快地他就成功勾引了贝拉特里克斯。伏地魔扮演了贝拉体面的情夫,当着马尔福和布莱克两个大家族和一众毕业于斯莱特林(小天是个例外)的宾客的面拐走了卢修斯的未婚妻,如此伤风败俗的私奔轰动了整个斯莱特林们的朋友圈。伏地魔的知名度进一步提升,为他最后彻底控制了这些人打下了良好的基础。&/p&&p&正如读者们所了解的,伏地魔是一个没有爱这个人类本能的人。他对贝拉特里克斯没有爱情,之所以引诱她无非是利用贝拉的身份打所有鄙视他血统的斯莱特林们的脸。伏地魔预言了贝拉特里克斯对自己的爱情,只是他没料到贝拉爱他竟然爱得这么深。他只要贝拉做自己忠诚的仆人,至于其他,贝拉爱不爱自己或者嫁不嫁人伏地魔都是不在乎的。到后来,几乎所有的食死徒都背后窃窃贝拉特里克斯是伏地魔的情妇,然而事实上并不是。贝拉特里克斯和伏地魔虽然有过几次鱼水之欢,然而这只是伏地魔对于贝拉这个小女孩天真爱情(在他的眼里是这样)的慵懒回应而已。这让我想起贝拉特里克斯的原型尤妮娣·米特福德对希特勒的疯狂崇拜和不可遏制的爱情表白,希特勒对此只是“哎呦,这可怜的小姑娘怎么这么疯啊呵呵”的态度。伏地魔面对贝拉的第一次的爱情表白时慵懒地拒绝了。从此她再未开过口。&/p&&p&直到很久以后,连卢修斯都已经投入伏地魔的麾下了,贝拉又一次向伏地魔表达了她对他炽热的爱情,这一次,铁石心肠的伏地魔居然也刹那间感动了。那一瞬间,人类爱的本能仿佛又重新回到了汤姆·里德尔的身上,这个妖孽在那一瞬间又变成了有血有肉的人。然而动情的伏地魔只是片刻功夫就恢复了他冷酷的面目,他又一次拒绝了贝拉特里克斯。&/p&&p&我从来不觉得贝拉特里克斯配得上伏地魔这样的男人,想必在斯莱特林的圈子里,向伏地魔投怀送抱的女人很多。伏地魔在学校时如此魅力动人,连拉文克劳的幽灵都被他蛊惑(可以说是无论是男是女、是老是少,是人是鬼都会被里德尔魅惑地不能自拔),追求他的各个学院的女孩子肯定都得车来拉了。但是伏地魔被毁容(自己作大死)后,他的那些个情妇还敢靠近他么?贝拉特里克斯没有因为伏地魔的毁容而惧怕和远离伏地魔,她自始至终都不离不弃在伏地魔的身边。对于这个情况,我对贝拉特里克斯多少有些同情和惋惜。她不会不知道伏地魔永远也不会爱她,不会对她的爱情有半句回应,而她却依然像斯内普对莉莉那般执着,为她这一生最为挚爱的男人奉献出自己的一切。&/p&&p&关于新近出的HP同人舞台剧对于贝拉特里克斯给伏地魔生了一个私生女的荒诞情节,在吐了数桶老血后也不禁五味杂陈。伏地魔没有爱,但是他的性能力和生育能力并没有受到影响。一个孩子,或许是伏地魔公爵给自己这个坐不实的情妇的最后的礼物和安慰。伏地魔被冠以小三名号也时日已久,他和贝拉特里克斯之间的事情也很难说清楚。不过以答主的意思,汤姆·里德尔还是适合单身,就不要学希特勒临死还给情妇一个名分这种事了。他的情妇只有权力、征服感、power和永生!&/p&&p&&br&&/p&&h2&&b&2.贝拉特里克斯·布莱克·莱斯特兰奇&/b&&/h2&&figure&&img src=&https://pic1.zhimg.com/50/v2-cb327f6c667bf_b.jpg& data-caption=&& data-size=&normal& data-rawwidth=&477& data-rawheight=&600& class=&origin_image zh-lightbox-thumb& width=&477& data-original=&https://pic1.zhimg.com/50/v2-cb327f6c667bf_r.jpg&&&/figure&&p&《纯白年代》中的每一个人的人生都是纠结的,其中布莱克三姐妹的爱情悲剧尤为让人叹息。其中的大小姐贝拉特里克斯的故事格外悲婉。HP原著中的贝拉疯狂而歇斯底里,已经很难看出她是出身侯门公府的大家闺秀。她是怎么变成这样的,《纯白年代》阐释出贝拉特里克斯的前半生的故事,我们会发现她走到最后这一步,其实早就是在人生最初的时候种下的恶果。&/p&&p&贝拉特里克斯憎恶麻瓜的程度要超出其他食死徒很多,斯莱特林们对麻瓜基本都是轻蔑态度,而贝拉特里克斯则是刻骨的憎恨。为什么会是这样?原来在她十来岁还在霍格沃茨当学生的时候,因为和卢修斯赌气出走,迷迷糊糊走进了麻瓜居住的街道,看上去像一个贫民窟的地方。那里是在英国,并不是在印度。但是天快黑的时候一个孤身的漂亮女孩子走到这样一个地方,不难想象会发生什么……所以被麻瓜侮辱的贝拉特里克斯整个人都变了,对麻瓜这个种族的憎恨已经渗透她的血液,贯穿了她的整个人生。所以疯狂的贝拉特里克斯也是个不幸的女人。这个遭遇也成了让她和卢修斯的家族联姻往后拖的借口,她察觉到自己的父亲想改让卢修斯娶自己的妹妹,而自小就有婚约的未婚夫卢修斯和小妹纳西莎也偷偷苟且的事实让贝拉心碎不已。无论是布莱克还是马尔福,她都已经彻底失望。终于,一无所有的贝拉特里克斯随伏地魔私奔。&/p&&p&贝拉特里克斯这辈子只爱过两个男人,卢修斯和伏地魔。可他们两人都不爱她。她曾经爱卢修斯很深,但随着他们之间的恩怨情仇和时光流转,那份只属于少女时期的爱情慢慢化为虚无。而她一生最爱的男人伏地魔,从来没有真的把她放在心上,他永远也不会爱她,而且还一门心思想安排贝拉和莱斯特兰奇家族联姻从而从中取利。贝拉特里克斯对此是很难过的,但她从没有说出口,她把所有的伤痛都埋在心底。为了伏地魔的欢心,她嫁给了表面上有断袖之癖的娘炮罗道夫斯·莱斯特兰奇。而罗道夫斯这个人也很有意思,他是否真的是同性恋不得而知,因为他在婚礼之后与卢修斯的交谈中提到他是牺牲了自己的爱情才娶了贝拉特里克斯。他对贝拉和伏地魔的事情了如指掌,但是却一脸嘲讽(基本是针对贝拉的),根本无所谓,反而是和其他食死徒一样抱着在一边看热闹的心理。贝拉杀了罗道夫斯的兄弟,罗道夫斯有十足的理由恨她。但是由此罗道夫斯成了莱斯特兰奇家的唯一继承人。而贝拉父亲的官位和财产就会尽归罗道夫斯。罗道夫斯发现布莱克三姐妹的母亲血统里带着血友病的基因,所以断定贝拉特里克斯和纳西莎都不能生育儿子(安多米达的情况特殊以后再提),而女儿也会很难出嫁。所以他和贝拉特里克斯从来没有同过房。&/p&&p&由此可见,贝拉特里克斯的爱情和婚姻都是十足的悲剧。她只是一个被斯莱特林们抛来抛去的过气娃娃,曾经的爱人、现任的丈夫、挚爱的情人、亲生的父亲无一例外都在利用她。贝拉特里克斯仿佛大漠孤烟一般独立着,把自己的脆弱掩藏在疯狂的面具之下。她的愤然离家和逃婚,不过是她对现实的反抗与逃避,汤姆·里德尔发现了她的脆弱,展开自己死神的黑色羽翼把贝拉特里克斯包裹其中,就像中世纪传说中拥抱魔鬼的少女一样,贝拉特里克斯投入了伏地魔的怀抱,尽管她知道自己会被伤的鲜血淋漓,但仍然义无反顾地去了。她和那些个崇拜希特勒的女性一样,疯狂而执着。&/p&&p&&br&&/p&&p&摘录原文:&/p&&blockquote&&u&他的红瞳中终于闪烁过欣慰的光彩,如同看到她把万里江山砸成碎片捧到他面前,一颗女人的心是一份隆重的礼物,过后他更加不由得相信了她的话,她抓住他片刻动情的光彩开始吻他。&br&“别,贝拉。”他觉得为难。&br&“这么多年,你为什么不能给我爱?别再说你那只雪貂的故事,它无权决定你眼前这个女人的命运。你知道我到底想要什么?不是强大的力量、权力,或者布莱克家的继承权,这些都不是我想要的……” &br&“放开你的手。”他命令她,而她的动作已经像蔓延周身的瘟病一样了,她已经无暇言语。&br&“我说不要。”他冷静地继续抗拒着,并没有被她的激情点燃。&/u& &u&她的手开始在他身上摸索,直至探到他的下身。他却始终不为她的激挑所动,她仍旧反复煽动,奈何眼前的伏地魔王如同行尸走肉。&/u& &u&她等他迎合,而他的回答却是一把蛮力,就在她似乎了悟玄机的那一刻——他将她推出身去,她的身体撞到冰冷坚硬的墙上。虽然只是很小的冲力,贝拉特里克斯却仿佛失去爬起来的力量,她偎缩在墙角,睁大惊噩的眼睛。&br&“主人?” &/u& &u&他居高临下地看着她,那怒兽的神情终究化归为茫然的空洞,“我不会再要女人了。”伏地魔的倦容胜似寻常。&/u& &u&贝拉特里克斯再也说不出一个字,她艰难地挛动着干涩的咽喉,泪水从黑眼睛中簌簌流下。&/u&&/blockquote&&p&如果贝拉特里克斯知道在自己死后,她的黑暗公爵会为了她尖声大叫出来,她的唇边,应该会浮出一丝无奈而心碎的微笑。&/p&&hr&&h2&&b&3.安多米达·布莱克·唐克斯&/b&&/h2&&p&《纯白年代》中赋予布莱克二小姐安多米达相当长的篇幅刻画她的爱情悲剧。主线卢修斯,复线泰德·唐克斯,暗线小天狼星。寥若晨星的纯血大家族中,这些待字闺中的小姐们所能选择的余地非常有限,所以布莱克家的姑娘们个个都爱卢修斯是非常平常的事情。卢修斯之于布莱克三姐妹,是青梅竹马的朋友,是大小姐贝拉的婚约对象。然而安多米达和纳西莎不同的是,她并没有因为爱上卢修斯而去和贝拉特里克斯争个高下。安多米达爱卢修斯,但她爱她的姐姐似乎更多。以安多米达这样的性格,她就是再爱卢修斯,也不会成为一个横刀夺爱者。安多米达还有一个令人感动的细节是,贝拉私奔后,所有人都在指责贝拉特里克斯,而安多米达认为贝拉是被魔鬼引诱,他们是贝拉的家人,得想办法救她回来。而贝拉特里克斯是怎么回报安多米达的?HP7的霍格沃茨大战时,她杀了安多米达的独生女。&/p&&p&安多米达不像纳西莎这样的水仙,泡在爱情的水里才能成活。安多米达热爱麻瓜的戏剧,尤其喜欢《罗密欧与朱丽叶》,于是她和麻瓜出身精通戏剧的马特·唐克斯(泰德·唐克斯的哥哥)交了朋友。后来被困在纯白古堡的安多米达和卢修斯的几次鱼水之欢后,她落落大方地告诉卢修斯,她是很爱卢修斯,但她的理想是融入麻瓜社会,而且已经几乎答应了麻瓜泰德·唐克斯的求婚(这里和原著稍有出入,原著泰德是麻瓜出身的巫师,《纯白》中泰德的哥哥马特是麻瓜出身的巫师,而泰德是纯麻瓜,是在霍格沃茨放假期间安多米达去马特家做客时相识)。卢修斯原以为安多米达爱上她就可以掌控她,没想到安多米达却有这样的志气和魔法世界一刀两断,何况她还是这样高贵的纯血统出身。震惊之余卢修斯还发现了安多米达竟然是自己父亲阿布拉克萨斯·马尔福和埃拉朵拉·布莱克的私生女,是自己的同父异母的妹妹。而卢修斯和安多米达的媾和俨然已经成为骇人听闻的乱伦丑闻。急于掩盖真相的卢修斯不得不给安多米达施了一个遗忘咒,让她不再记得卢修斯,然后任由麻瓜唐克斯把安多米达接走。&/p&&p&&br&&/p&&p&摘录原文卢修斯对安多米达的一段内心独白:&/p&&blockquote&&u&天空的星辰永远那么明亮,你看到仙女座的那颗星吗?就像你一样美丽。她在那儿的时候,没有你我;等你我都消失不见,她却还在那儿。我们绚烂的生命对于她而言,只不过刹那时光,更长久的是千万年后的野蔓荒烟,枯坟孤冢,也许这世上除了出离尘世的星辰,没有什么可以永恒。我们只是留下雪泥鸿爪的匆匆过客,瞬息就会消失不见,所以,你不用再痛苦,不用为了离开我而痛苦,也不用为了遇见我而痛苦。我们的生命原本就这样微不足道。&/u& &u&你是否会惊讶,这样的道理我也懂得,是的,我懂得,只是你不知道,我的心有多高。我懂得爸爸的所谓澹泊,也懂得格莱芬多的所谓勇敢,但这些都不是我想要的,我就像很多人一样,理解,却不能谅解。如果人活在世上必须要选择一种方式,那么我不会忘记我是一个斯莱特林。这就是我的选择和坚持。&/u&&/blockquote&&p&安多米达后来嫁给了唐克斯,她的养母伤心欲绝,烧掉了安多米达在布莱克族谱上的名字。然而这个可怜的母亲临死的时候都在呼喊这个养女的名字,安多米达却再也没有回来,她真的和魔法一刀两断了。看来她和贝拉特里克斯一样,对布莱克家族已经彻底失望,甚至比贝拉失望地更彻底。安多米达是个充满仁爱的女性,她虽然出身布莱克和斯莱特林,但她反感尔虞我诈的斯莱特林精神,痛恨杀戮和残忍,对弱者有着悲天悯人的爱。安多米达的原型杰西卡·米特福德正是一个共产主义者,与自己的法西斯家庭决裂,和自己一样有着共同革命志愿的堂弟一起奔往心中的理想世界。说到这里,还要提到安多米达的爱情暗线——小天狼星。&/p&&blockquote&&u&而卢修斯的心只是一片干涸的沙尘,但沙漠风暴也带着摧残生灵的毁灭之力,他的力量注定了要用来破解那些正义之士的造物,如同流沙的吞噬,一次又一次抹杀小天狼星们的建立,以确保他们能投入下一次建立。然而卢修斯的力量使他永远都不可能拥有小天狼星那样的阳光,他只是一株永远不会与绿色结缘的沙树,阳光又有什么意义?当那不明的重物坠到他心上的时候他嘲讽着,但是,生命本就应该是绿色的。&/u& &u&那正人君子渐行渐远了,他也正在被曾经困扰过自己的心结折磨着,不是吗?这让卢修斯感到适意,人性中原本的罪恶是不分正邪的,小天狼星不是也没有逃脱吗?不过他嫉妒小天狼星,不是因为那缕得不到的阳光,而是,连小天狼星心中的邪念都如此纯洁。&/u&&/blockquote&&p&&br&&/p&&p&其实不难看出,小天狼星是爱安多米达的。由于对于乱伦这个词的避讳,这对堂姐弟的爱情转入最深的暗线。而同样担着乱伦之名的卢修斯却无比痛恨小天狼星。他对小天狼星爱情的愤慨,对自己纠结的命运充满了愤怒,卢修斯甚至嫉妒小天狼星连邪念都如此纯洁,可以站在光天化日之下。而小天狼星对于卢修斯的态度正好可以用他的原话形容:“混蛋!你禽兽不如!”安多米达和小天狼星之间的故事在很多同人文中都有阐述,而他俩的历史原型正好还结了婚。一直觉得,安多米达和小天狼星是最相配的,可惜血缘成了他们最大的阻隔。两个和布莱克一刀两断的人,最终也没能走到一起。多年后,安多米达的丈夫、女儿女婿都相继去世,唯有安多米达只身一人将外孙泰迪抚养长大,如斯结局,令人唏嘘。&/p&&figure&&img src=&https://pic4.zhimg.com/50/8eca9e5dc9a827bf7ce0_b.jpg& data-size=&normal& data-rawwidth=&471& data-rawheight=&672& class=&origin_image zh-lightbox-thumb& width=&471& data-original=&https://pic4.zhimg.com/50/8eca9e5dc9a827bf7ce0_r.jpg&&&figcaption&图为布莱克三姐妹,左一为安多米达&/figcaption&&/figure&&h2&&b&4.纳西莎·布莱克·马尔福&/b&&/h2&&p&《纯白年代》的贝拉特里克斯是一个女战士,安多米达是一个慈善天使,那么三小姐纳西莎则是一个真正的公主。她的性情和气质从她的会客室就能看出来:&/p&&blockquote&&u&纳西莎的小会客室布置得十分雅致,百合型的水晶吊灯为小房间打下浅光做底调,黑底白纹的理石地面本是至尊华贵的表达,而这房间内惟一一抹重色在一大张松软的纯白长毛毯的遮盖下只若隐若显地露出些许,白毯和地板显现着公主式的纯洁高贵,木质墙围是乳白,墙纸是绒黄上洒了黄绿碎花,沙发茶几和座钟也都安分地着着浅色,而只有小件的器物,咖啡壶、杯子、烛台、坐垫,有着张扬而绚丽的颜色,好像女主人在中规中矩的淑女风范之下做了一个俏皮的鬼脸,使她的美丽更加彻底地发挥到极至。纳西莎会客厅的大布局从她九岁起便是如此。&/u&&/blockquote&&p&纳西莎或许是三姐妹最爱卢修斯的,她简直生来就是为了成为卢修斯的新娘。相对于她的两个姐姐,纳西莎确实幸福得多。她最终嫁给了她的白马王子,然而不幸就在这一刻开始了。纳西莎已经慢慢察觉到卢修斯最爱的女人并不是她,貌合神离的夫妻生活日渐尴尬。家族遗传的血友病让纳西莎不能生育儿子,终于,她对孩子的渴求超越了对丈夫的爱。她找到伏地魔,要求伏地魔用魔法为她诞育一个没有血友病的儿子。伏地魔答应了她,条件是纳西莎也要加入食死徒的阵营(《梅林传奇》中的亚瑟王也是因为母亲不生育而靠魔法孕育而出)。当卢修斯发现他心中仅剩的最后一片纯白——他的妻子也被伏地魔这个混血的巫师烙上了奴隶的标记后,卢修斯最后的心理防线全然崩溃。卢修斯不知道,若干年后,纳西莎为了他们的儿子,居然跪倒在同样是混血而此时的卢修斯连正眼都不会看的斯内普脚下。这就是一个母亲,为了孩子,什么尊严都可以不要,包括她的丈夫在内。为了一个孩子,纳西莎不惜与卢修斯同归于尽共服毒药。&/p&&p&纳西莎和卢修斯曾经是多么天造地设的一双璧人,是多少后人遐想的爱侣典范。而很多同人文中,尤其是德拉科·马尔福已经上学以后,他们俩夫妻的关系是越来越僵了。卢修斯有了其他的情妇,换了一个又一个。纳西莎对此睁只眼闭只眼,甚至已经不怎么往心里去了,她的心里只剩下德拉科。联想到HP7的电影,纳西莎毅然决绝地牵着德拉科的手回家,对甩在身后的卢修斯连等都懒得等一下。一个为了儿子的安危连伏地魔都敢欺骗的女人,早已不是《纯白年代》最初的那个芭比娃娃一样的小公主了。《纯白年代》展示的不是纯白的美好,而是纯白的覆灭。那些曾经美好的事物都随着宿命的悲剧化为尘埃。&/p&&figure&&img src=&https://pic1.zhimg.com/50/6da4c8efd1d75b87629a9_b.jpg& data-caption=&& data-size=&normal& data-rawwidth=&406& data-rawheight=&606& class=&content_image& width=&406&&&/figure&&h2&&b&4.卢修斯·马尔福&/b&&/h2&&p&卢修斯是《纯白年代》的男一号。卢修斯的形象在我心里一直有些苍白,我从来不喜欢他,直到通读《纯白年代》很多遍以后,我仍然不喜欢他。但是,对卢修斯前半生无奈的过往,我也知道他的悲剧正是因为他的生不逢时。卢修斯引以为傲的出身,是寥若晨星的纯血大家族能够独当一面的男性,振兴纯血是他的毕生夙愿。&/p&&p&可以命运总是让人自己打自己的耳光,在伏地魔公爵的诱导下,卢修斯发现自己毕生的理想根本就是一枕黄粱。纯血的道路越来越窄,人口在不断减少。而他们的法力并不见得比混血或麻瓜出身的巫师领先。伏地魔这个混血的巫师,展现出仿佛斯莱特林重生般的力量。这给了卢修斯巨大的震撼。当一个人的毕生信仰被颠覆时,是一个人最难熬的时候。没有多少人会接受这个事实。所以一开始卢修斯恨透了伏地魔的存在,他甚至干出了特别令人震惊的事情——暗杀黑暗公爵。我真是不得不说年轻的卢修斯真是也有血气方刚的时候,伏地魔公开抢他的未婚妻,尽管卢修斯不怎么爱贝拉,但是受到的侮辱可谓是致命的。理想的颠覆,夺妻之恨都让卢修斯痛恨伏地魔。这样的剧情无疑是令读者震惊的,毕竟原著中卢修斯在黑魔王面前一直是道貌岸然的谄媚相。但故事又是那么合情合理。毫无疑问,卢修斯的暗杀失败了,而面对伏地魔的报复,卢修斯既无招架之功,又无还手之力。马尔福与布莱克家族内部的权力斗争让卢修斯疲于应付,他的父亲自杀了,妻子又带着血友病的致命基因。最终,卢修斯纯白的理想崩塌了,他终于有了个健康的孩子,但是代价是他的出身高贵的妻子也向混血的伏地魔俯首称臣了。套用原著里博金博克的一句话:“纯血统越来越不值钱了!”&/p&&p&回想在HP原著中,马尔福一家一贯以纯血为傲。可讽刺的是,卢修斯这个人,却比任何人都清楚纯血已经走不下去了。终有一天,他的后代会和带有麻瓜血统的巫师通婚。连萨拉揸·斯莱特林都预见了这一切,正如千年之后他也有了个混血的继承人一样。所以卢修斯趾高气扬地鄙视麻瓜出身的巫师,也不过是自欺欺人而已。&/p&&p&其实事实已经证明,HP的那些所谓纯血家族,根本不是他们以为的那么纯净。即使是马尔福,即使是布莱克,他们血液里真的没有一丝一毫的麻瓜的血液么?当然不是。最后卢修斯终于看清了这一切,对自己执着但已经不可能实现的理想除了一声叹息,他已经做不了其他。&/p&&figure&&img src=&https://pic1.zhimg.com/50/v2-d2f7e517fbe4f8afaf2cb7a0_b.jpg& data-caption=&& data-size=&normal& data-rawwidth=&680& data-rawheight=&453& class=&origin_image zh-lightbox-thumb& width=&680& data-original=&https://pic1.zhimg.com/50/v2-d2f7e517fbe4f8afaf2cb7a0_r.jpg&&&/figure&&hr&&h2&&b&4.《永无止境的夜》&/b&&/h2&&blockquote&作者:米果的小熊&br&年份:不详&br&主角:卢修斯·马尔福、西弗勒斯·斯内普、汤姆·里德尔&br&配角:小天狼星·布莱克、詹姆斯·波特、莱姆斯·卢平&br&友情龙套:邓布利多、莉莉、虫尾巴、哈利等&br&性取向:直&br&篇幅:中篇小说(含序篇、正文篇、番外篇)&br&&br&原文链接:&a href=&https://zhuanlan.zhihu.com/p/?group_id=375808& class=&internal&&【HP同人无授权转载】《永无止境的夜》作者:米果的小熊 - 知乎专栏&/a&&/blockquote&&p&评析:&/p&&p&这是答主所见过的HP同人文中最精彩的篇章之一,很多年都无出其右,绝对堪称HP同人文中有绝对代表性的神作。其中对亲世代时期的狮院蛇院的几个典型的性格塑造地入木三分,十分到位。&/p&&p&故事的时间线是在日晚上,也就是德拉科·马尔福出生的前夜和(正如《纯白年代》的结尾处,所以我一直把《永》看做《纯白》的后续)。25岁的卢修斯和20岁的斯内普作为被伏地魔挑选的14名食死徒狩猎者之一,被派往最幽深的峡谷去寻找只存在于传说中的怪物“戈耳工”的毒液。在这个可怕的夜晚,卢修斯和斯内普几乎送掉性命,作为狩猎者的他们几乎成了戈耳工的猎物,最后死里逃生的他们终于拿到了毒液,结果却发现他们彻底被伏地魔给耍了。他们只是一个验证纯血和混血巫师能否配合默契的试验品。而他们的这次食死徒的狩猎行动,早已被小天狼星等掠夺者们看了个透彻。在鹿犬的侦查过程中,他们见证了哈利的出生,以及在掠夺者最后的分崩离析前四个人的最后一次令人肝肠寸断的见面。&/p&&p&其中对于这场充满黑暗和恐怖色调的巫师狩猎,悬疑和惊悚层叠而出。作者对这种剧情的拿捏非常到位,半夜里看绝对是一个长篇震撼的恐怖片。作者的文笔非常出色,拿捏人物的心态和制造疑窦丛生的氛围都很老练。《永》所描述的狩猎章节,就像一场宛如史诗的魔法献祭,如果拍成电影,场面将是非常恢宏。&/p&&p&下面就来分析一下《永》中那些令人印象深刻的角色:&/p&&p&&br&&/p&&h2&&b&1.卢修斯·马尔福&/b&&/h2&&figure&&img src=&https://pic2.zhimg.com/50/716ae63dff651bbaa119b_b.jpg& data-caption=&& data-size=&normal& data-rawwidth=&642& data-rawheight=&654& class=&origin_image zh-lightbox-thumb& width=&642& data-original=&https://pic2.zhimg.com/50/716ae63dff651bbaa119b_r.jpg&&&/figure&&p&《永》最成功的地方就是成功地展现了卢修斯和斯内普之间真实的关系,而不是其他同人文YY的那种斯莱特林好友或者好基友啊傻傻的。卢修斯和斯内普是同僚,但他们仍然是彻彻底底、冰冷沉默的陌路人。&/p&&p&&b&斯莱特林们的交情是根本靠不住的。&/b&&/p&&p&斯内普本质上是反抗歧视泥巴种的,而马尔福家就是典型的歧视泥巴种,他们根本道不同。以马尔福家的自命清高,怎么能和混血出身的斯内普真正交好。不过同为食死徒的一伙人,他们好歹是同僚,在一起做事而已。少年时或许斯内普被斯莱特林的黑势力吸引,但他后来完全在反抗斯莱特林的精神。所以斯内普本质上早已脱离斯莱特林势力,但他的特殊卧底身份,让他必须和马尔福等食死徒虚与委蛇。这一点上,《永》表现的相当成功。&/p&&p&25岁的卢修斯·马尔福,还保留着年轻人的热血和放荡不羁,不似他在原著中登场时已经是一个拿着蛇头手杖到处威吓的官僚。《永》中的卢修斯,骄傲地不可一世,虽然屈身在混血的里德尔账下,但是他对于自己的血统仍旧骄傲地到了几乎变态的地步。他的举手投足都尽可能地保持着和他血统相匹配的优雅。比如他很难做到在穿过岩石罅隙的时候,像斯内普那样趴在地上钻过去;或者在检验戈耳工触手的黑色黏液是否有毒性的时候,像斯内普那样割腕放血来检查。血统是卢修斯的骄傲,但也是他的软肋。他内心当然不敢保证他或者自己的孩子是否血管里真的没有一丝一毫麻瓜的血统,这也是他最终放弃使用血统禁药来增强魔力的原因。《永》所表现的卢修斯对血统的纠结,和《纯白》如出一辙。穷途末路的纯血巫师,他已经不可逆转的走进了死胡同。&/p&&p&《永》对于卢修斯法力的描述也是值得称道的,原著中卢修斯的魔法实在是菜的无法匹配他的首席食死徒的身份。而在德拉科出世的那个晚上的狩猎中,卢修斯展现的湖水锐化术、变形术、无声咒等攻击性魔咒的运用,确实令人惊叹。虽然不是让人目瞪口呆的杰出,但也是水平上乘的表现。&/p&&p&&br&&/p&&p&原文摘录:&/p&&blockquote&&u&一星灵感,掠过他的脑海。他伸直了臂膀,将杖尖指向整个地下湖,开始缓缓地划圈,嘴里不断重复着锐化的咒语,以他为中心的宽广水域,随之泛出暗红的光芒。他抬起双臂,像是在托升一轮真正的月亮,将一个巨大的红色半月形,高高地提升到空中。&/u& &u&然后,他毅然挥动臂膀,直指盘踞在洞穴穹顶的生物——“攻击!”&/u& &u&所有的愤怒,都在此刻喷涌而出。卢修斯从胸腔里吼出这个字眼,就像对一个梦魇的高声诅咒。&/u& &u&巨大的红色半月形,已经升到了洞穴的最高处,闪着鲜红光芒的边缘,猛然刺进戈耳工的黑色躯体。刹那间,所有触手都剧烈地痉挛着颤抖起来,疾速地抽回环节,缩回那个庞大的躯体。半月形越来越深地刺了进去,粘稠的脓液,开始顺着锋利的边缘淌下。起先只是逐滴下落,很快就汇成了一股股浊流,哗哗流淌。&/u&&/blockquote&&p&《永》中的卢修斯,他的复杂多面性也表现的很出彩。作为一个HP的一脸讥诮的反面角色,他对于尚未出生的儿子的爱出现在他最深沉的梦魇里。《永》所刻画的父子之情,是从卢修斯·马尔福和詹姆斯·波特两个人身上体现的。这两个完全是反方阵营的人,对儿子的爱表现方式虽然不同,但却是殊途同归。&/p&&p&&br&&/p&&p&原文摘录:&/p&&blockquote&&u&死亡重叠成荒谬,荒谬再演化成死亡。他深陷于这出漫长的戏剧无法自拔,目睹着绝望的一幕幕,接二连三地不断上演——&/u& &u&
蹒跚学步的德拉科,从大理石阶梯上滚落下去,摔断了细幼的颈脖;挥舞着小小的魔杖的德拉科,被魔杖喷出的火焰点燃了衣服,在熊熊的烈焰中燃烧殆尽;骑着飞天扫帚的德拉科,从几百英尺的高空直直地坠落,砰然撞击到地面;施展黑魔法的德拉科,被反弹的咒语射中了胸膛,倒下去之前就已经失去了生命;与傲罗战斗的德拉科,在五个敌人的夹击之下,被逼到了绝境,面对着逼近的敌人,他冷冷地微笑着,将杖尖对准了自己的胸膛。&/u& &u&
德拉科的目光,忽然穿过了那些傲罗的包围圈,直直地落到了他的身上。&/u& &u&他绝望地呼喊着德拉科的名字,徒劳地伸出手,试图抓住倒下的德拉科,却只抓到满手浓稠滚烫的液体。他茫然而迟缓地,摊开了手掌。只见触目惊心的血红,淋漓地映入眼帘&/u& &u&——“不!不……” &/u& &u&
卢修斯从黑暗中骤然惊醒。他冷汗淋漓,粗重地喘息着,支起前身,环顾四周——失去意识之前看到的那个遍布骸骨的地道已经消失,出现在眼前的,是一个高而深的钟乳岩洞穴。被岁月冲蚀得苍白而光滑的石笋,高高地悬垂在头顶。一道湍急的瀑布,从几十英尺高的岩石间钻了出来,径直砸落到他身边不到几英尺的地方,汇聚成蜿蜒的地下河,轰鸣着向深处流淌。瀑布飞溅出的水雾打湿了他的长袍,四周弥漫着阴冷的湿气,使黑暗显得愈发粘稠、凝重。&/u&&/blockquote&&figure&&img src=&https://pic1.zhimg.com/50/cac743b45cebc23c82c3a1_b.jpg& data-caption=&& data-size=&normal& data-rawwidth=&600& data-rawheight=&484& class=&origin_image zh-lightbox-thumb& width=&600& data-original=&https://pic1.zhimg.com/50/cac743b45cebc23c82c3a1_r.jpg&&&/figure&&p&卢修斯在狩猎期间,与他的搭档斯内普的互动绝对精彩。一个纯血一个混血,在彼此的猜忌和暗斗中为了生存又不得不勾结在一起,两个人都怨气满满。他们是同僚,但又彼此看不起。早在学生时代,他们就和格兰芬多们作对,但作为同一阵营的斯莱特林,两个人之间的关系则更加微妙。那是同僚之间的内部矛盾,甚至比狮院蛇院尖锐的对立还要深入骨髓。&/p&&p&&br&&/p&&p&原文摘录:&/p&&blockquote&&u&他们忽然意识到,原来他们一直都知道对方的存在,从霍格沃茨的学生时代开始。尽管一个是傲慢的级长,一个是孤僻的小鬼,尽管他们从未与对方说过一句完整的话,甚至不曾真正地见上一面。&/u& &u&幽深的走廊,华丽的礼堂,阴暗的图书馆,潮湿的地下休息室,他们不断地擦肩而过,匆匆地走向各自的生活。然而,其实他们一直都知道,有那么一个人,存在于他们的生活之中。尽管那个人的存在无足重轻,但他一直都在那里,如同一道浅浅的黑影,掠过他们的记忆。&/u& &u& ——“我们全都在此邂逅,聚于一处。可是有的彼此没有认出来,有的彼此从不相识。有的人以后一直也不知道今天的相逢,有的人要到后来再次相遇时才明白。”&/u& &u&他们的际遇,与一个诗人曾经写下的慨叹,发生了惊人的契合。&/u& &u&许多年之后,在那场霍格沃茨的魁地奇球赛上,他们再次见到了对方。&/u& &u&那时,他已成为了一个成日拿着镀银的蛇头手杖四处威胁、恐吓的官僚;而他,成为了一个格兰芬多们的黑色梦魇。&/u& &u&他们站在这里,与那永无止境的夜晚之间,整整相隔了十三年的时间。但是他们仍然能够从彼此的身上,找到那夜的影子、气息和痕迹。从那个夜晚降临的所有的昨日,都在此刻归回。&/u& &u&“时间并未消逝,而只是悄然停留在某处,无声地等待。”&/u& &u& 曾在那个银白色的梦魇中浮现的谶言,已然变成了现实。&/u& &u& ——“告诉你一个秘密,院长先生。”比赛开始前,卢修斯对身旁的魔药课教师低语道,“我是这样教导德拉科的:所谓戈耳工,其实是一种粉红色的河马。”&/u& &u&“闭嘴,马尔福。”西弗勒斯安静地说。&/u& &u&那个名叫德拉科的孩子,正在蔚蓝的晴空中恣意飞行。白金色头发映衬着阳光,灿烂得,如此张扬。&/u&&/blockquote&&p&《永无止境的夜》所刻画的卢修斯·马尔福,他的骄傲和热血、勇气和梦魇,都生动地呈现在读者眼前,这个比原著更为复杂多面的角色,更加生动和深入人心。&/p&&p&&br&&/p&&h2&&b&2.西弗勒斯·斯内普&/b&&/h2&&figure&&img src=&https://pic2.zhimg.com/50/a52af9fb9aeee075cc64cb_b.jpg& data-caption=&& data-size=&normal& data-rawwidth=&720& data-rawheight=&534& class=&origin_image zh-lightbox-thumb& width=&720& data-original=&https://pic2.zhimg.com/50/a52af9fb9aeee075cc64cb_r.jpg&&&/figure&&p&不得不承认,《永》中对这个20岁的斯内普的刻画,是最为成功的。《永》成文于HP6出版以前,但是其中的预见性值得称道。《永》十分隐晦得暗示了斯内普对莉莉的爱情,尽管是斯内普冰山一角的一个回忆,但也会让读者浮想联翩。HP的同人文尤其是HP7出版以后,斯内普相关的同人文几乎都少不得谈到莉莉,但是别忘了,除了莉莉之外,斯内普的生命里还有很多其他人其他事走过。&/p&&p&《永》中的斯内普,甚至比原著还要阴暗十倍,他的整个生命就像黑漆漆的深夜,没有一丝一毫的光明。20岁的斯内普,对于当时仿佛死神一般的里德尔是很忠诚的,这一点比卢修斯要忠诚得多。卢修斯认为里德尔不是无所不知,在伏地魔眼皮底下玩些猫腻卢修斯也是有胆子去干。斯内普卓绝的魔法能力并没有带给他相应的野心,他对自己的前途要求仅仅是想做黑魔法方面的教师而已。他对伏地魔虽然忠诚,但对于他无休止的摄神取念也怀有一种深深的鄙夷。直到故事的最后,斯内普站在邓布利多面前度过一段僵硬的沉默时,面对邓布利多楔子一样插入他大脑进行扫描的透视目光,他面对这早已习惯的把戏也是一副轻蔑的态度。但我们知道,他的大脑却只向邓布利多一个人敞开了。斯内普离开伏地魔,并非只因为莉莉一件事。从《永》的故事构架看,斯内普对于伏地魔力量的畏惧,以及对他惨无人道的行为也是渐生怨恨。所以在原著视角上,斯内普在得到里德尔不杀莉莉的保证后,仍然不敢对里德尔抱以完全信任,从而导致他选择了邓布利多的保护和帮助去给莉莉做一个双保险。&/p&&p&&br&&/p&&p&愿为摘录:&/p&&blockquote&&u&他从黑暗的边缘,回到了这个时代。&/u& &u&他来到了霍格沃茨,站在了他们往昔的最大的敌人——邓不利多的面前。一份申请担任黑魔法防御术教师的表格,摆在老校长的办公桌上。淡黄色的羊皮纸,烫金的边纹,流畅的签名——“Severus Snape”&/u& &u&老校长透过半月形的眼镜,凝视着他。浅蓝色的眼睛,似乎一直穿透他的思想,深入到灵魂深处。&/u& &u&这招并不新鲜。他暗自嗤笑,伏地魔早已用过了类似的伎俩。事实上,他认为这两人本质上没有区别,他们身上都有着令他厌恶的东西——自恃为先知的傲慢,俯视众生的姿态。&/u& &u&
老校长凝望着他,目光愈发意味深长。他无畏地抬起了苍白的脸庞。乌黑的瞳孔里,映不出任何光芒。&/u& &u&厚重的桃心木挂钟的摆针,长长地,划破沉重的时间。时间的碎片坠落地面刹那,铿锵轰响。&/u& &u&古老的画像们在窃窃私语。镀金的支架上,那只不朽的凤凰发出了宛回的低鸣。&/u& &u&
邓不利多开始叹息,深而长地叹息。他站了起来,隔着办公桌,朝那个黑发的年轻人伸出了手:“欢迎你加入,西弗勒斯。”&/u& &u& 那个年轻人,面无表情地注视着对方伸来的手,环抱着手肘,纹丝不动。]&/u& &u&——“我的荣幸。”&/u& &u&他轻声说道&/u&&/blockquote&&p&《永》中的斯内普,最为出彩的刻画自然是对他魔法能力的展现。而作者高超的预见性也令人惊叹。斯内普连飞天扫帚的控制都把握不好,但是他用悬浮咒十分出色的操控了自己的飞行技术。这一点最终在HP7出版时得到了验证。包括斯内普对摄神取念和大脑封闭术的精通,也在狩猎中得到了最好的诠释。在武力无法征服戈耳工的时候,斯内普创造的精神魔咒充分展现了他对于摄神取念的精通。作者对于这些原著细节的深刻解读,令人拍案叫绝。包括卢修斯在魔法古书中查找戈耳工的资料时,书本爆发出的尖叫让人一下子联想到HP1电影中哈利在禁书区翻开的那本会惨叫的书。&/p&&p&而斯内普能力的刻画,并非把他推向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高度。20岁的他,还多少带着青春期的气息,他对卢修斯话里带刀的讥讽,无不把他刻薄的本性展现地入木三分。在他的身上,仍旧可以看见原著中那个令人讨厌的、孤僻的、蝙蝠似的斯莱特林小鬼头的影子。&/p&&figure&&img src=&https://pic2.zhimg.com/50/23c5deb0afcaed8fb9823bc_b.jpg& data-caption=&& data-size=&normal& data-rawwidth=&571& data-rawheight=&900& class=&origin_image zh-lightbox-thumb& width=&571& data-original=&https://pic2.zhimg.com/50/23c5deb0afcaed8fb9823bc_r.jpg&&&/figure&&p&&br&&/p&&p&原文摘录:&/p&&blockquote&&u&西弗勒斯低垂着头,似在聆听,又似在冥想。长长的黑发,垂到了他的眼睑上,投下细碎的阴影。他并不知道那古老诗歌的确切含义,然而,他又是如此清晰地从那些浅唱低吟的字句间,听到了那些留在霍格沃茨中的远去的时光,听到了那些孤独地穿梭在书架间的时光,听到了那些流逝过斯莱特林地下公共休息室的时光,听到了那些氤氲在煎熬的草药蒸汽中的时光,听到了那些如星宿般闪耀在清冷的观星台之上的时光。&/u& &u&那些时光,犹如眼前的银色溪水,潺潺地流入尽头。他却被留在了这里,在时光的彼岸,无望地等待,等待着杳不可知的未来。&/u& &u&卢修斯踉跄着,爬了起来。他的视线,越过身旁的水墙,目睹了那一幕令他震慑的场景——宽广的湖面上,交织的光网间,无数黑色的触手,像密集的墓碑,树立在洞穴之中。西弗勒斯就在这密密麻麻的墓碑丛中,穿梭着飞行。他仿佛是漂浮在透明的水中,忽上忽下地飘移,时而上升,时而低飞着掠过湖面,躲闪一条又一条袭来的触手。宽大的黑袍在他的身后猎猎飞扬,犹如一面旗帜,镌刻着黑夜的图腾。&/u& &u&
那家伙再次在自己身上使用了飘浮咒,并辅以飞行咒,用魔杖控制方向。卢修斯从未见过如此奇特的飞行方式,不倚靠任何飞行工具,只用一个简单的咒语,就能自由地上升、坠落,再骤然煞住,脚尖在湖面点开一圈涟漪,悄无声息地飞离。&/u& &u&
——简直就像将飞天扫帚驾驭得炉火纯青的魁地奇球员。事实上,他甚至不似在飞行,而是在飘移,如同一根没有重量的黑色羽毛。为何那家伙从未在学生时代展现出如此的飞行技巧?为何他能够出色地使用飞行咒,却不能驾驭一把普通的飞天扫帚?&/u&&/blockquote&&p&然而就是这样的两个人,最终是14个食死徒唯二在狩猎中生还的人。斯内普在狩猎中表现出的勇气,甚至超越了当年独自狩猎戈耳工的汤姆·里德尔。这场实验的结果令伏地魔也为之惊叹,但是他们最终也没能逃出伏地魔罗织的密网的狩捕,他们仍然是伏地魔的掌上玩偶。&/p&&p&他们根本不是汤姆·里德尔的对手,我想这是斯内普最终在狩猎中死里逃生后得出来的最终结论。&/p&&p&&br&&/p&&h2&&b&3.小天狼星·布莱克、詹姆斯·波特、莱姆斯·卢平、彼得·佩迪鲁&/b&(头仨是主角)&/h2&&figure&&img src=&https://pic4.zhimg.com/50/f39a152f50c181f90c1df88c98a92a94_b.jpg& data-caption=&& data-size=&normal& data-rawwidth=&500& data-rawheight=&500& class=&origin_image zh-lightbox-thumb& width=&500& data-original=&https://pic4.zhimg.com/50/f39a152f50c181f90c1df88c98a92a94_r.jpg&&&/figure&&p&《永》的序章和两篇番外,对于亲世代掠食四人组的刻画,是答主所见的亲世代相关同人中少见的精彩和感动。对这四人性格和气质的展现极为精准,毫无OOC痕迹。那些友情、爱情、兄弟情以及父子深情都随着那些碎裂的时光生动地重现在读者眼前。&/p&&p&同年20岁的小天狼星,作为凤凰社的成员+傲罗,借助自己的阿尼马吉变形和隐形衣,在跟踪卢修斯·马尔福在博金博克商店的黑魔法交易中获悉了他们狩猎戈耳工的秘密,聪明如他,也发现了卢修斯想偷偷搞到戈耳工毒液增强马尔福家族的魔法能力的事情。期间,小天狼星获悉了斯内普死于狩猎中的事情(当时除了伏地魔,当真所有人包括卢修斯都以为斯内普死了)。正当小天狼星想更进一步探听虚实的时候,詹姆斯意外幻影移形地出现搅乱了计划。傻萌傻萌的詹姆斯告诉小天狼星,他的儿子就要出生了(此时是日夜里)。小天狼星带着即将做父亲的詹姆斯幻影移形到莉莉的产房外面,在静等了几小时后,魔法世界一个新纪元开启了。在等待的时候,一个即将成为父亲,一个即将成为教父,他们激动心情的描绘令人感慨万千。哈利的名字是小天狼星取的,当他抱起哈利的时候,我瞬间有一种“回首看来皆是命”的感慨。小天狼星对波特父子的爱,早在生命伊始,就看到最终的华章。&/p&&p&&br&&/p&&p&原文摘录:&/p&&blockquote&&u& “你好,哈利。”小天狼星盯着那团粉红色肉球的皱巴巴的小脸,半是认真半是玩笑地说。&/u& &u&
那一刻,新生婴儿紧闭的眼睛,竟然缓缓睁开了。那是一双翠绿色的眼眸,仿佛两块精心雕琢的绿宝石,纯净得不带任何杂质。&/u& &u&
小天狼星始终没有弄清,接下来发生的一切,究竟是错觉还是现实——他居然看到婴儿向他眨了眨眼睛,露出了一个微笑,一个洋溢着幸福、依赖、还有真挚的信任的微笑。 &/u& &u&
一个蕴含了整个世界的微笑。&/u& &u&
那个微笑,犹如一个梦境,转瞬即逝。小天狼星怀疑,那不过是自己的错觉。一个出生不到两小时的婴儿,眼睛还看不到东西,更不可能知道喜怒哀乐,怎么会对他露出笑容?&/u& &u&
他洒脱地甩了甩黑发,打算把这件听起来荒谬十足的事情抛到脑后。&/u& &u&
然而,许多年后,当光阴被阿兹卡班的铁窗切割得无比漫长,当时间在摄魂怪阴冷的枯爪间凝滞不动的时候,他仍然会想起那个微笑,想起那个微笑中流淌的幸福、依赖与信任,想起那个微笑中的无限的世界&/u& &u&
“光明与希望永不褪色,即使是一个婴孩的笑容,也能蕴含整个世界。”&/u& &u&
邓布利多苍老的声音,响彻他的生命,振聋发聩。&/u& &u&
十三年后,在通往尖叫棚屋的地道里,他转过身,迟疑地对那个酷似詹姆斯的孩子说:“要是你想要一个……一个不同的家……”&/u& &u&
然后,他再次看到了同样的微笑。不是错觉,也不是梦境,真实的喜悦、依赖和信任,在那孩子的翠绿色眼睛中明亮地闪耀。&/u& &u&
小天狼星历经磨难的苍白、瘦削的脸上,头一次露出了真正的笑容。&/u& &u&
——“你好,哈利。”&/u& &u&
那是他作为教父给予哈利的第一份祝福。&/u& &u&
那也是哈利给予他的,贯穿了整个生命的希望&/u&&/blockquote&&figure&&img src=&https://pic3.zhimg.com/50/24a06c0bd983b230eae683a9b8afc53e_b.jpg& data-caption=&& data-size=&normal& data-rawwidth=&444& data-rawheight=&521& class=&origin_image zh-lightbox-thumb& width=&444& data-original=&https://pic3.zhimg.com/50/24a06c0bd983b230eae683a9b8afc53e_r.jpg&&&/figure&&p&由此我们不难理解,在HP3的尖叫棚屋里,与哈利13年未曾见面的小天狼星为何仍旧如此深爱着他,在哈利生命伊始,一切都是命中注定。小天狼星的整个人生都献给了波特父子,他是如此的爱他们,他为他们而生,终将也为他们而死。&/p&&p&同年20岁的詹姆斯·波特,他那绚烂的宛如阳光的性格得到最大程度的彰显,他甚至比小天狼星还要烂漫纯情,笑对人生的每一个过场。他对哈利的爱,对掠夺者们的爱,就像那个夏天流淌的阳光,深入到读者的灵魂。尤其是刚刚做父亲的喜悦,作者把这个年轻的、正值花样年华的大男孩的骄傲和幸福极为深刻地表现了出来,以及那穿越时空的父爱。&/p&&blockquote&&u&小天狼星并不言语,只是趴到了沙发靠背上,伸出食指,戳了戳詹姆斯怀里的小肉球的脸蛋。小家伙也不哭,只是睁着一双翠绿的眼睛,滴溜溜地盯着他,那表情几乎是好奇的、充满探询的。&/u& &u&
“如果食死徒用哈利的生命来威胁你,你会怎么办?”他低声问。&/u& &u&
他注意到,抱着婴儿的那只手变得僵直,指端略微用力,攥住了襁褓,指关节泛出青白色。&/u& &u&
“开玩笑,我不会让这种事发生。门儿都没有。”年轻父亲的声音冷硬了不少。只有在这种时候,他才像傲罗司最优秀的成员——潜台词是,他平时实在不怎么像样。&/u&&/blockquote&&figure&&img src=&https://pic4.zhimg.com/50/54cdedaa8311_b.jpg& data-caption=&& data-size=&normal& data-rawwidth=&400& data-rawheight=&393& class=&content_image& width=&400&&&/figure&&p&同年20岁的莱姆斯·卢平,在《永》中一如既往地温和哀婉。他的心仿佛能盛下整个欧洲。他对掠夺者的爱就像融化的黑巧克力,甜中带苦。以莱姆斯的身体状况,或许他本来应该是掠夺者们最早离开人世的。可是最后,那些人、那些爱,把他丢了。&/p&&blockquote&&u&然后那一天到来了。魔法世界的解放,仅仅以三个人的生命和一个人的未来作为代价。璀璨的焰火在天空中肆无忌惮地绽放,我们自由了,胜利了,狂欢吧。&/u& &u&得知消息的时刻,他平静得不可思议。&/u& &u&十四年后,小天狼星无声地消失在门后,暗红色帷帐翻卷、飞舞。他用尽气力,把那孩子从门边拖开。那双翠绿色的眼睛里,他记得,全是愤怒和绝望,没有泪水。&/u& &u&愤怒吧,绝望吧,孩子,连我的份一起。因为我注定会像十四年前那般平静,平静得不可思议。&/u& &u&这一回他错了。&/u& &u&回到格里莫广场十二号,他开始有条不紊地收拾小天狼星的遗物,按照字母排序,分门别类装进箱子,贴上纸条。一切都井然有序。除了小天狼星的衣柜深处藏着的那个东西。&br&&br&——那个罗马尼亚黑球。被施了永久性魔法,只能固定在一种形态上。&/u& &u&于是,二十岁的他,永远都穿着白色的T恤衫,紧紧地搂住小天狼星和彼得的脑袋,把头靠在詹姆斯的胸前,詹姆斯抬起一只手,缓缓抚着他的后脑勺。漫长的十四年间,他们始终如此,维持着同样的姿势,相互拥抱。&/u& &u&
最终的盛夏,却没有终结。&/u& &u&
下一刻,莱姆斯·卢平跪在衣柜前,把脸深深地埋进了那些残破的长袍。&/u&&/blockquote&&p&莱姆斯最悲伤的,莫过于1981年那段彼此失去信任的灰色时光。但是他不说话,他受多大的罪都没有吭出一声。&/p&&blockquote&&u&盛夏的阳光褪色成了浅黄,小巷的石墙逐渐变得干燥、冷涩。Carole Bouquet永不会衰老的面容,在残破的海报上一点点地模糊了。老式唱机还是咿呀呀地转,一圈,又一圈,就像时间的细纹,画下一道道音轨。但他知道,音轨永远不会返回。他的时间只是一张黑胶唱碟,没有第二张。&/u& &u&
之后大家都有一些忙碌的借口,跟踪任务,查封违禁物品,甚至是小规模的战斗,匆匆地在魔法部或是凤凰社的会议上打个照面,点点头,然后又各自散去。他见过西里斯几面,见到彼得的次数更多一些,却再也没碰到詹姆斯。谁晓得?他问起詹姆斯的下落,西里斯却含糊其辞,目光闪烁,黑色的眼睛里,写着一种陌生的东西。怀疑。&/u& &u&
于是他只能一如既往地微笑,转身离去。&/u&&/blockquote&&p&那一刻,真的好悲伤。&/p&&p&莱姆斯知道自己永远不会插到鹿犬之间,但他们仍旧是莱姆斯最爱的人。泉下热闹,朋友们在等他最终的回归。莱姆斯人生的最后谢幕,恐怕也是和尼克·勒梅一样,累了一天,终于可以休息了。他终于可以回到他最幸福的那段时光,那段有青春、有声色、有冒险、有爱情的时代。&/p&&figure&&img src=&https://pic2.zhimg.com/50/98b79accfde27d3bb61dd82_b.jpg& data-caption=&& data-size=&normal& data-rawwidth=&720& data-rawheight=&502& class=&origin_image zh-lightbox-thumb& width=&720& data-original=&https://pic2.zhimg.com/50/98b79accfde27d3bb61dd82_r.jpg&&&/figure&&hr&&h2&&b&《格林德沃与邓布利多通信集》&/b&&/h2&&blockquote&作者:M'lah Sihfay &br&翻译: &a class=&member_mention& href=&//www.zhihu.com/people/null& data-hash=&null& data-hovercard=&p$b$null&&@Cetacean&/a& (深表感谢) &br&年份:不详&br&主角:阿不思·邓布利多、盖勒特·格林德沃&br&配角:汤姆·里德尔、哈利·波特(均属友情客串)&br&性取向:官配耽美向 &br&篇幅:中篇小说&br&原文链接:&u&&a href=&https://zhuanlan.zhihu.com/p/& class=&internal&&【HP同人转载】《格林德沃与邓布利多通信集》&/a&&/u&&/blockquote&&ul&&li&图片来自网络和贴吧,侵删&/li&&/ul&&figure&&img src=&https://pic4.zhimg.com/50/f9081fec911c44d5d96e3e80d3bfe38e_b.jpg& data-caption=&& data-size=&normal& data-rawwidth=&580& data-rawheight=&832& class=&origin_image zh-lightbox-thumb& width=&580& data-original=&https://pic4.zhimg.com/50/f9081fec911c44d5d96e3e80d3bfe38e_r.jpg&&&/figure&&p&&b&评析:&/b&&/p&&p&答主是怀着十分惨痛的心情来写这篇读后感的。著名的《通信集》,对每一个哈迷读者来说,都像五脏六肺被撕裂一般痛彻骨髓。虽然是HP的同人小说,但它的魅力已经凌驾于原著之上很多。&/p&&p&关于邓布利多和格林德沃之间那些骇人听闻的真相、那些带入坟墓的秘密、那些不堪入目的过去、那些化为泡沫的爱情,都随着纽蒙迦德高塔和霍格沃茨的校长办公室之间来回传递的35张羊皮纸血淋淋地展现在读者面前。&/p&&p&阅毕的感受,简直恨不得把自己的指甲插进纽蒙迦德监狱的石墙缝里,无声的惨叫发自肺腑、压抑的沉默震耳欲聋。这两人之间的故事,是把HP的爱的终极主题诠释地最惨烈的,没有之一。&/p&&p&&b&别把我抛在这里!别把我抛在这里!别把我抛在这里!&/b&&/p&&p&骄傲的宛如地狱的王子一般的格林德沃,在他人生面临终点最后的时刻,傲娇的自尊终于像烂泥一样倒了下来,他终于不顾一切地向冥冥之中的旧情人伸出双手,乞求爱人的接纳。&/p&&p&盖勒特·格林德沃终于承认,自己是彻头彻尾的邓布利多的人。&/p&&p&有些话,一拖就是一个世纪。为了这一个简单的答案,一个昔日多情的少年,在孤绝的一生一点点磨碎了自己的心,那些粘稠的血簌簌而下,开满了悲伤的玫瑰。&/p&&p&…………&/p&&figure&&img src=&https://pic4.zhimg.com/50/e886c99d0493cd0aef493eeb38c86600_b.jpg& data-caption=&& data-size=&normal& data-rawwidth=&600& data-rawheight=&241& class=&origin_image zh-lightbox-thumb& width=&600& data-original=&https://pic4.zhimg.com/50/e886c99d0493cd0aef493eeb38c86600_r.jpg&&&/figure&&p&下面就从那些字字见血的信件中,看看那些被时光埋葬的、不为人所知的格林德沃和邓布利多之间的故事。&/p&&hr&&h2&&b&1.第一封信:&/b&&/h2&&p&在1945年决斗后整整过了7年,格林德沃终于给邓布利多写了第一封信。开头的称呼是“邓布利多”这个姓氏,显然是要与对方的心灵拉开距离。整封信措辞愉快,仿佛盖勒特并不是坐牢而是度假,饶有兴趣地介绍自己的监狱构造,像谈天一样问候老友。&/p&&p&&b&其实在我看,格林德沃这充满试探的第一封信的满篇废话只是表达一个意思:我想你,你呢?悲剧的苗头这时就已经显现出来。&/b&&/p&&hr&&h2&&b&2.第二封信:&/b&&/h2&&p&将近两个月后阿不思回信了,开头是“亲爱的盖勒特”(他们上次交流的时候还是在1945你死我活的决斗中呢)。他给旧情人寄书,谈起自己平静的教学生活,字里行间无不透露出阿不思良好的修养。&/p&&p&&b&不过,官话满满的感觉,阿不思在小心地拿捏自己与格林德沃的距离。&/b&&/p&&hr&&h2&&b&3.第三封信:&/b&&/h2&&p&跟阿不思联系上后,格林德沃开始飞快地进行自己默默地报复的第一步:谎称自己记忆力衰退,让阿不思帮他回忆他们昔日的情色镜头(都是GG欺负AD的),提醒阿不思曾经变黑魔法。字里行间都透露出满满的恶意,每一个词都充满了刻毒的嘲讽。&/p&&p&&b&如此充满挑衅的信件其实已经暴露了盖勒特的内心,放不下那些的其实是他。&/b&&/p&&figure&&img src=&https://pic3.zhimg.com/50/e86e8da1db1af885c5a31_b.jpg& data-caption=&& data-size=&normal& data-rawwidth=&600& data-rawheight=&287& class=&origin_image zh-lightbox-thumb& width=&600& data-original=&https://pic3.zhimg.com/50/e86e8da1db1af885c5a31_r.jpg&&&/figure&&hr&&h2&&b&4.第四封信:&/b&&/h2&&p&阿不思的回信轻描淡写地略过了他们的疯狂两月间。那是他一生的伤痛,但是斟字酌句中没有显露出任何对格林德沃的指责,再度表现了阿不思良好的修养。同时又给格林德沃送麻瓜的文学作品。&/p&&p&&b&我已经有了诸葛亮舌战王朗的既视感。&/b&&/p&&hr&&h2&&b&5.第五封信:&/b&&/h2&&p&在距上封信长达8个月杳无音信后,开始有些担心格林德沃情绪的阿不思用包含深情的语气回忆了格林德沃当年的魅力,并以其诚恳的态度表示欢迎格林德沃与他通信往来。其措辞之诚恳,能融化任何坚冰。&/p&&p&&b&“诸葛丞相”加油!&/b&&/p&&hr&&h2&&b&6.第六封信:&/b&&/h2&&p&“王朗”终于盼来了阿不思的来信,看到阿不思如此恳切的言辞,我能想象出在监狱中的格林德沃得意地把他俊俏的下巴扬地高高的,于是继续他的“报复”。他终于使用“阿不思”这个称呼,傲慢地提起了他在监狱中所受到的虐待,不难感觉到他要是早提的话,阿不思肯定会帮他免于这些伤害,但格林德沃的骄傲不允许他向邓布利多寻求保护。同时格林德沃又别有用心地用华丽的辞藻描述了阿不思这个救世英雄当年是怎么在GG这个魔王一代的身下呻吟的情景……这封信的收件人换成别人准会气的立刻把信摔了!&/p&&h2&&b&我从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b&&/h2&&figure&&img src=&https://pic1.zhimg.com/50/b889ecb76308_b.jpg& data-caption=&& data-size=&normal& data-rawwidth=&580& data-rawheight=&387& class=&origin_image zh-lightbox-thumb& width=&580& data-original=&https://pic1.zhimg.com/50/b889ecb76308_r.jpg&&&/figure&&hr&&h2&&b&7.第七封信:&/b&&/h2&&p&阿不思无疑是善良的,他再恨格林德沃,也不会漠视他在监狱里受到虐待。显然格林德沃又一次打动了他。同时阿不思看到格林德沃一直别有用心地提起他们的疯狂两月间的燃情时光,心中也犹疑起来。但阿不思显然是伤口太深,不敢相信格林德沃字里行间流露出的刹那温情。他的回信称呼是“亲爱的盖勒特”,显然那段蜜月对阿不思来说更是刻骨铭心,这一瞬间,不难想象阿不思的思绪又回到了那个浪漫的时光。&/p&&p&&b&阿不思有着和女人一样细腻的心思,他的心真的和大海一样。&/b&&/p&&hr&&h2&&b&8.第八封信:&/b&&/h2&&p&格林德沃用十分傲娇的语气回了信,对邓布利多对于自己被虐待而义愤填膺的态度表示讥讽,“好心”提醒对方正是阿不思本人把他限于这个境地的。同时十分恶毒地嘲讽阿不思的“正义感”,同时再次提醒他这个世人眼里的救世英雄曾经在自己这个最坏的黑巫师的身下获得欢愉。同时用轻薄的口吻质问阿不思是否因为自己是上世纪最邪恶的黑巫师的情人而感到羞耻。&/p&&p&&b&其实这个时候我们不难看出盖勒特的怨气很大(他真正抱怨的是他和阿不思究竟怎么会走到这步田地),但同时我们也能感受到他的骄傲和爱情在互相角力。其实此时的格林德沃,已经成为阶下囚,在他自己看必然是没资格向救世英雄倾吐爱情的鲜花了。但他的骄傲让他不能这么窝囊下去,他要阿不思恨他,哪怕恨之入骨也好,只要别忘了他。&/b&&/p&&hr&&h2&9.第九封信:&/h2&&p&除了关于至尊魔杖的官话以外,阿不思终于承认自己耻于曾和格林德沃混迹在一起。并不是因为格林德沃成为黑魔王一代,而是他如此负心(说白了就是渣!)在阿不思最需要安慰的时刻落荒而逃。这是阿不思最大的伤痛,更是两人之间都不愿去触碰的痛处。提起这个伤心事,阿不思甚至一夜未眠。&/p&&p&&b&阿不思对格林德沃一片真情,格林德沃却杀了他的妹妹(或者是害的阿不思自己误杀了妹妹)还抛下阿不思逃离现场,这个情感鸿沟是两人至死都无法逾越的。这也是邓布利多最终决定愿与君绝的根本原因。&/b&&/p&&figure&&img src=&https://pic4.zhimg.com/50/599c62b154ba9ca7443f_b.jpg& data-caption=&& data-size=&normal& data-rawwidth=&543& data-rawheight=&305& class=&origin_image zh-lightbox-thumb& width=&543& data-original=&https://pic4.zhimg.com/50/599c62b154ba9ca7443f_r.jpg&&&/figure&&hr&&h2&&b&10.第十封信:&/b&&/h2&&p&在赌气了将近三年半、格林德沃未回信的情况下(GG你到底是有多傲娇),阿不思终于担心起来,开始以报告自己升职当校长为借口写信请求宽恕。但他再未提起至尊魔杖和阿利安娜的事情。看来阿不思也意识到,这件事不光对于他,对于格林德沃也一样如鲠在喉很多年。可是格林德沃拒绝面对这件事,不置一词的态度也让阿不思惴惴不安。&/p&&p&&b&可怜的阿不思,他还在努力想恢复和格林德沃的通信关系,恢复他们的友情。&/b&&/p&&hr&&h2&11.第十一封信:&/h2&&p&格林德沃终于回信了,他得意洋洋外加瀑布泄洪一般地对可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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