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新建的qq群 如何将文件发送到qq群长条消息自己看的到,别人却看不到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15K1,083 条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赞同 29K2,544 条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引子很多朋友现在都在阅读英文原版小说,这个风潮来得有些晚,但是晚总比不来好。读原版小说,总比总是做英文阅读题好。但如果想更进一步的了解小说的读法,找到一些门道,自然读原版的收获也会更多。因为周日就要开讲2017年诺贝尔文学奖石黑一雄的The Remains of the Day,写了好几篇小说阅读的体会,这次正好多增添一些维度,顺带把之前写的内容也做一个整编,方便大家阅读。工具首先说说看原版小说的工具。现今纸质书和电子书相比有很多不便,但一开始还是先说纸质书的好:拿一支笔便可以写写画画,翻页时的触感与手指轻抚淡黄色的纸面发出的轻微声响,放一本书在包里出远门,总给自己一个安慰,不会浪费时间,不会蹉跎生命。二手书更是如此,有些书绝版的早,网上很难找到称心的电子版,老旧的书页中有着别人的圈点,大致可以猜出这本好书是不是历经过一个好的主人,抑或是曾经静立在图书馆的书架中,暗暗积着灰尘,最后当成废品被处理,那我心中倒是升起淘卖古董捡漏的欣喜。纸质书估计也就是这点好处吧,更多是情感上的,不是便利上的,谈完便作罢,毕竟工具讲的用途。下面就讲两个我最常用的工具。Kindle (摘录自《我的英语学习小传》第19篇)上次写了一篇关于通过阅读提升单词量的文章:夏鹏:让背单词这件事去见鬼吧后台即刻就有朋友向我推荐亚马逊的kindle阅读器,我不得不说,诸君都是识货的行家。在上篇文章中我提出的阅读增加单词的方法如下:首先我们先挑一本书The Story of Philosophy来举例说明这个方法。 这本书,词汇难度略高于托福,文字优雅,内容有一定思辨性,长度为700页,较长,整体难度中等偏上,适用于大学4级以上基础的同学。
以The Story of Philosophy为例,总共700页。总共读三遍。第一遍读:每天10页,70天读完。不查字典,硬读,同时把不认识的单词标记出来,然后查字典,每个生词只用记录文章中的含义,拿电脑记录下来,不要写在书上。底稿专门保留在一个文件夹中。第二天读新的内容之前,先把昨天的内容重复一遍,能记住的单词划掉,没记住的单词继续留下来,另存为一个文件(不要把底稿覆盖掉)。周而复始,一直读完为止。平常没事的时候可以拿出词表或者书来翻阅复习。第二遍读:每天20页,35天读完。不查字典,把不认识的单词再记录一次,和第一次的底稿对比一下,将没有背住的单词单独造表。第二天先复习昨日,再进行今日。方法同第一遍一样。第三遍读:每天50页,14天读完。还是不查字典,只做不认识的单词词表比对。按照第三遍每天阅读的速度和这本书本身的难度来说,你已经接近一个英语系大四学生的水平了。这样的训练方法是将单词和语境结合在一起,而第一遍阅读不查单词集中查找的原因是为了帮助大家训练prediction and guessing的能力,这种预测与揣测的能力是一个高级阅读者所必须的。那么为什么说kindle是神器呢?
Kindle当中内置了字典,有英英也有英汉的,手指长触生词,便可激活字典,给你翻译。不仅如此,凡是你查阅过的单词,都会存储在Kindle自带的生词本里,然后生词本开可以随时翻阅。
另外,还有一个神器叫做kindle mate,可以将kindle中的生词本全部导出在电脑端供你保存,或者打印出来学习,简直不能更棒。
Kindle还有一个功能也不错,就是单词助读的功能,当你开启单词助读模式(很遗憾的是,不是所有的书都有这个助读的功能),你基本上就不用再查字典了,阅读的速度一日千里。
除了Kindle商店的免费外版书以外,网上mobi格式的英语书不甚其多,的确是买硬件需要一些投资(最便宜的588元),但是基本上以后所有的英语书都可以采用我上文提的阅读的方式进行了。当然你也可以直接下载kindle的app版在手机或者平板上使用,取词的功能仍然适用,但是就没有单词本了。
至今《小传》已经写了19期,也应诸君的要求,后面有很多的内容会给大家分享很多阅读的资料,也是应大家的要求我来开一些书单。所以,如果你要是有了kindle这款利器,应该能事半功倍。关于工具我倒是有一个故事和大家分享:我在北京有一个御用的理发师,郭老师。郭老师人是山东人,人长得漂亮,谦和,审美好,剪头发不快不慢,手艺了得。平常主要在各大娱乐电影片场接活儿,偶尔去发廊里坐台。他的家伙事儿有一手提箱,每次给我剪头发的时候感觉像毒贩现金交割一样,箱子也漂亮,近看是rimowa专门订做的理发工具箱,还有密码锁,他给我一边剪头,我就一边跟他瞎侃。我说:你这剪刀听上去声音怎么跟别人的不一样啊。他回我:那是因为我这剪刀用的时间长,10年了。我不信,郭老师一贯谦和,我素质比较低,直接问价钱:这把剪刀挺贵的吧?1000块一把?郭老师腼腆一笑:这把不贵,3000多。我报以一操作为赞叹,随即问到:那你最贵的是哪把?郭老师放下手中的剪刀,探身从箱中取来给我,我手一掂量,剪刀不大,但是压手感十足,而且重心正在刀身中间,刀柄上刻着“白鸟”二字。这把9000多,郭老师和我说。我咋舌,他箱子里面好几把剪刀,怪不得要密码锁。我随即问他,为啥不用9000多的那把给我剪头。郭老师笑嘻嘻的说,你又不是明星。除了kindle,另外一款神器便是苹果Mac电脑中自带的iBook。(摘自《我的英语学习小传》第27篇)葛旭老师看到这篇文章一定是跳脚的,因为他对于苹果系列的产品一向嗤之以鼻,他的手机是华为的,电脑是surface pro的,而且他孤独的阅读者团队中的所有老师和助教,清一色的使用非苹果的产品,最近他还作大死的买了surface的台式机。前些日子,我因为要用qq群上课,所以不得不在自己的mac电脑上装了一个win系统,葛老师看后狂笑不止。罢了。今天只能祭出苹果mac上的神器与他一较高下。(玩笑而已,两种系统各有所长)苹果mac系统中有一个iBook的app,我估计使用这款app的人在国内并不多,最大的原因是,国内账号无法登陆,你们懂的
但对于这件事情,我其实一点不在乎,因为iBook完全可以本地导入。导入的方式很简单,拖拽就可以了。iBook采用的文件格式是 .epub,所以在网上搜资源的时候,见到epub就可以在iBook里用了。如果你找到的是.mobi格式的,可以用calibre这个app进行转换
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iBook的强大之处:这是我部分的书单,前11本是很多同学梦寐以求的Will Durant的The Story of Civilization这套书应该来说是比《哲学的故事》更加有历史地位的,但是由于数量实在太大,很多人只是听过,却未真正看过。
点击任意一书,就可以进入阅读的模式,可以调整字体的字号、底色、字体等,让阅读的感受舒服一些。我比较偏爱这种棕色的底,和《金融时报》很像,格调高雅,这个颜色还有专门的名字Financial Times Pink.
查词非常方便,直接点中即可。Mac自带三种字典,英汉、英英和同义词。如果想把这个单词记录下来,做笔记也非常的方便,见下图:
不仅如此,点击右上角的搜索图标,将这个单词键入,便可进行全文检索。对于写论文来讲这是一个很好的查索引的方式,而对于学英文其实更加有帮助,因为其实用这个方式,整本书就变成了小语料库,你可以看到这个单词在不同语境下的使用,不同的例句等等,说的在简单一点,如果你搜索了这个单词,发现它全文中出现的次数不多,也就意味这个单词不需要记,而如果出现了10多次,你会发现这本书读完之后这个单词你一定是记得牢牢的。从此不背单词不是梦。看图!
除了查词之外,还可以随时选中书中的关键句子,高亮之后再旁边加上批注,这无论是老师上课精读这本书,还是自己平常使用,都是非常方便的,因为可以随时做检索,便于知识管理。同时利用icloud功能可以同步在自己的手机和平板电脑上。
我自己对于iBook,kindle和纸质书的优劣势是这样评价的:1. 如果是看闲书,或者是出差,kindle最方便,因为不用带实体书,而且kindle轻便、高效。(出差旅行用)2. 如果是要经常性的做笔记,kindle明显就low了,毕竟了电子墨水的屏幕,划线,批注都是一个问题。笔记式的阅读iBook的体验是最好的。并且可以随时粘贴,便于写论文等。(案头读书学习用)3. 如果这本书读完实在喜欢,或者这本书的装帧印刷都很上乘,我的建议还是要买一本纸质的收藏。毕竟电子书没有触感、没有气味、不能记录时间感受。纸质书最有意思的是多年之后你翻看,发现其中自己稚嫩的笔记,书页上的霉斑,书底上当时买书书店的价签,抑或是自己顺手放在书中当书签的登机牌,都是一种回忆啊。(赌书消得泼茶香)今年春节我在台北,去了台大旁边的胡思二手书店,买了一堆二手书,价格品相都不错,唯独就是上文所说的Will Durant的《文明的故事》看见了不成套的9本,纸张泛黄,字体复古,是上世纪60年代的印版,一来行李有限,二来的确那一套不全,所以只能作罢,用iBook聊以慰藉,搜了全套。先来无事时,不看网剧,不刷朋友圈,在书中见见黄金屋与颜如玉。
读小说的好处我上学的时候是不怎么读小说的,因为我总觉得小说里的世界和我自己的关系不大,我宁愿看看散文、报刊,也不想读小说,更关键的是小说的作者大多有着极强的个人文风,也不太适合模仿写作,我当时也就没有提上兴趣。直到大三的时候,上批判写作课程,Bob Riggle让我们一个学期读五本小说,而且都不是英语世界的作者写的,那个时候虽然很痛苦,但是我却理解了英文小说对于英语学习,乃至整个人的世界观的作用。小说在英文中称作novel,是法语novelle演变而来。其实欧洲早期的小说并叫novel,而是叫romance,以叙事(narrative)为主要的表现手段来呈现人物(character),后来英语中保留了novel这个单词中“新”的含义,才是这么叫来的。那么读小说到底有什么好处呢?我简要分享一下我个人的思考1. 每个人自己能够经历的事情是非常有限的,这种有限性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客观的限制,比如时间、金钱、社会习俗等等。但我们可以通过《红楼梦》去一探清朝大户人家的生活,如果加点语言的料,通过Jane Austen去了解一下18世纪英国的乡村生活,或者是透过Issac Asimov去探寻一下未来人与机器之间的关系。总之,你未曾亲历的,都可能通过阅读而获得。人和动物最大的区别,在JK Rowling看来就是我们的想象力,而小说无异是想象力得以最大施展的空间之一。2. 通过英语小说提升语言技能主要体现在内功的方面,不是遣词造句,也不是文法词汇,而是对于语言的整体感受上会有提升,这种提升是潜移默化而不可量化的。说到底,中国同学学英文的最大挑战在于没有语言环境。比较烧钱但未必高效的方式就是去找在线一对一的外教,非常执迷于此,认为有了一个外国人和你聊天,语言学习环境就可以构建出来。但即便和外教学习,每次的时间也就是2个小时,当中有大量操练的时间,更不用说其中的学习质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外教的水平。我是不相信一个菲律宾外教能教给你什么知识,更不用说语言环境了。反观英文原版小说的阅读,时间非常灵活,随时随地有本书,或携着一个kindle便可开始阅读。加之kindle的查词功能非常完备,甚至安卓版的kindle还有speed reading的功能(以后单开一贴写这个功能)。小说自己看更适合泛读说到这里,我不得我反思我最早不怎么看小说的一个错误观点,即“小说精读”,像读《新概念》一样去读,这个效率是非常低的,因为作者的文风实在不适合逐字逐句的进行阅读。小说的文体直接决定它是以“叙事”作为主要风格的,所以读小说还是要读情节和读人物。即便如此,如果能啃下一本原版小说,不必在乎词汇量和句型,你的语感会有一个巨大的提升。所谓语感就是你感觉这么说英文是对的,或者这么说英文非常的奇怪,这个就叫语感。长年累月的浸润后,语感甚至比单纯的积累词汇或语法要来的更加有效率。有点类似武学中的一个老话:练武不练功,到头一场空。所谓的功,就是内功,是感觉,而非具体的招式。但正式有了内功,才能将招式变化无穷。在《天龙八部》一书中,西域逆僧鸠摩智挑战直接使用了少林七十二绝技前去踢馆,要知道少林寺里的高手穷其毕生,也就能练成三到四项绝技,而鸠摩智样样精通,其中背后原因在于他使用了小无相神功作为内功来助推。英语学习也是一样,新中国的英语教育起点受到了前苏联的影响,按照语言的单一功能划分模块,才出现人们对于语法、词汇、听力、写作、阅读、口语等单科的训练,效率奇低无比。而反观民国时期的英语大家,基本上都是采用阅读作为内功来进行训练培养语感的。3. 英语学习还需要有兴趣的助推。我很难想象一个学生能从英语课本里找到什么兴趣可言。相反读小说,情节跌宕起伏,人物命运悲欢离合,这都牵动着读者的心,不知不觉就可以看很多页,前提是不要查字典,不要管语法,摒弃精读模式,来留去送,甩手直冲。读原版小说的建议1. 首先要选择一本适合自己英语水平的小说,给大家的一个判断标准就是一页中不认识的单词不要超过20个,因为超过了这个数量,阅读起来的确没有丝毫的快感可言。如果是翻遍小说书架没有找到适合自己难度的书,可以先回去按照教材打基础背单词,或者选择《牛津书虫》系列的简排版进行阅读。或者使用kindle中的单词注释功能,也能将比较难的单词用相对简单的单词解释一下。2. 降低单词难度的另一个方法就是将注意力转移到情节与人物上,利用强行推进的模式来学习。其中选择的小说可以是已经改变成电影或电视剧的,通过先看电影,把情节和人物都串联起来,然后再回到原书中拼凑情节,用这样的方式也可以大幅度降低阅读的难度。3. 对于小说的题材,我建议不要一开始上来就读Jane Austen,除非你是一个Jane Austen迷。可以从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侦探小说入手。一来情节引人入胜,二来本身这些小说保留着大量的叙事风格,不似现代小说家尝试的文学试验,让你读了一半之后还是云山雾罩。这好比是看好莱坞大片还是看艺术电影,入门看看大片就可以了。4. 如果的确是对文学有追求的同学,想不仅读懂小说的情结和人物,还想关心小说背后的叙事逻辑、风格、时代精神等等,尤其是想了解现代文学的一些表达手法,一定的文学史和文艺批判框架是需要提前构建的。我非常推荐吴晓东先生写的《从卡夫卡到米兰昆德拉》(三联出版社)这本书。在这本书中,吴先生非常生动的讲解了20世纪小说家的生平、创作动机,并且全书还有另一条主线就是文艺批判方法。同时,还有一本Thomas Foster写的How to Read Novels Like a Professor, 这本书也是通过小说的要素来探讨深层阅读小说的方法。如果有了一些文艺理论基础的垫底,我相信你读海明威等20世纪的作家,才能猜透他们到底想讲些什么。5. 从阅读体验上说,一开始读一本小说的时候,我建议大家空出一个相对整块的时间,比如两个小时,不受外物干扰的去读,一旦熟悉了作者的叙事风格,随后用相对碎片的方式看这个小说也不会有很大的影响。一定要熬过开头,这是我自己最大经验。6. 与其探讨这么多,不如开始读起来吧。祝你阅读愉快
非严肃文学也可以读之前我和各位聊过看英文原版小说的方法和好处,收到了很多的回复,其中有一类的问题是在问,除了那些严肃的文学,如Jane Austen之流,还有哪些现代且世俗的非严肃文学读物可以看。Well,我也不是整日在象牙塔空座的人,非严肃文学我也喜欢。今天就给大家分享一本我十年前从外文书店里淘到的一本书:I Hope They Serve Beer in Hell. 当年我看到这本书时,定足翻阅了近两个小时,看完了四分之三。不是我在书店蹭书看,而是我觉得实在好看得让人放不下手,但是双脚也是实在站不住了,所以赶紧结账走人,回家之后闭门谢客,晚饭也没有吃,看完为止。从买这本书到今天,我工作轮换了两个城市,搬家也换了5个地方,但是这本书一直都在我书架里放着,偶尔拿出来一看,又是一个下午荒废掉了。这本书的作者叫做Tucker Max,供职于一家美国律所,所写的文字极尽裸露之下限,却风趣幽默,本书成为《纽约时报》畅销榜单第一,《纽》评价说:Highly entertaining and thoroughly reprehensible (应当受到指责). 整本书所述的内容每篇自成一章,和American Pie的电影风格类似,就是一帮不作死不会死的人,极尽人间能事,无所不做,完全满足了一个我这样的规矩宅男的很多不切实际的邪恶幻想。第一篇文章记录的是Max自己弄了一个酒精测试仪,到酒吧去瞎混的经历。我到现在也不能理解为什么人们喜欢去酒吧,灯光昏暗,声音吵杂。文章开篇就很幽默:I used to think that Red Bull was the most destructive invention of the past 50 years. I was wrong. Red Bull's title has been usurped by portable alcohol breathalyzer. 行为的节奏非常好,而且口语化。如果你想练口语,老友记什么的,和这本书相比,简直弱爆了。小说创作中有一种手法我非常喜欢——白描,通过不露声色的描述来让读者产生阅读的快感。比如Two 30+ year-old Jewish women on my left keep eyeing me. Both have fake breasts. One has exceptionally large fake breasts. They are beckoning me from her shirt. She is not attractive. I begin drinking faster. 这段后两句实在精彩,she is not attractive. I begin drinking faster.Max吐槽反讽的技能也一级棒。The people at my table begin talking about energy healing (能量治疗,类似于瑜伽之类). Everyone is mesmerized (受到了吸引) by a girl who took a class on it. One guy calls it a "legitimate, certifiable science," while making air quotes with his fingers. I tell them that they are all (while imitating his air quotes) "legitimate, certifiable idiots" because they believe in horseshit like energy healing. Two girls call me close-minded. I tell them that they are so open-minded that their brains leaked out. open-minded的吐槽为实很棒,而且画面感很强,我们经常看到老外在引述一个内容时,会双手做引号的手势,通过Max的叙述,还知道了这个动作的英语表达,air quotes. 我们都爱Max,即便他是一个坏蛋,但我们却视他为正义的化身,因为有些snobs的确就应该这么被怼回去,只不过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我们碍于面子不好下手,或者理屈词穷不知如何下口。回到这本书的故事,当晚Max用酒精测试仪和另外一个壮汉单挑喝酒,期间喝丢了裤子,最终断片儿,醒来之后,除了酒精测试仪以外,手机钱包裤头全都丢了。好不精彩。Max叙事的能力非常强,并且用自嘲的手段首先将自己玩世不恭的混蛋特征刻画出来,随后他做的任何事情都是在读者的认知范围以内,但却每次都在挑战着这个认知。那么为什么这个自传体小说卖的如此之好,就如Max所言,他终其一生,就是要和Establishments作斗争。反精英主义与反智主义本身就是非严肃文学的大基调,只不过有人本属于精英阶层却要干革命,这让我们这些读者心生敬佩。这本书京东有卖,你若感兴趣可以一读,这样一个原本充实的下午又会被浪费了。可生命不就是为了浪费在美好的事物上的么?读小说与找路标在谈小说之前,我先和大家聊聊我心目中的小说家。文学中体例不同,对创作者的要求也不同,例如诗人,他们要用极度敏感的神经去体验世界,用一个别样的视角来审视众生,然后将这一切头脑中的构思用最简洁且有韵律的语言表现出来。散文家最要紧的是思维的逻辑性,不能像诗人一样跳跃,通过对于日常小事的细微观察,放大,分解,从而把事理说个明白。小说家和他们都不同。小说家是一个建筑师,他的作品就是一个迷宫,而这个迷宫并非静态不变的,而是每一个入口都通向不一样的出口,曲折往复,盘综复杂,但其中的结构却又相互支撑,让人流连忘返。更为关键的是,这座建筑必定是一个空中楼阁,一切情节人物皆是虚构的,他们有生活中的投影,却又能腾空而起,自话自说。故而一本顶好的小说,可以反复阅读,每一次阅读的角度不同,心境不同,则感受都不尽相同。这是区别小说和故事汇最大的要点所在,故事汇读一次就可以了,小说不尽然。然而很多人却把小说读成了故事汇,说到底便是没有看到小说深层次的结构。在南大读文学课的时候,外教Bob Riggle第一课便对全班同学实施了地毯式轰炸加外科手术式的精准打击。2个小时的课程什么小说情节都没有讲,只是反复追问,为什么这个主人公叫这个名字。当时读的一本小说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的Love in the Time of Cholera, 男主人公叫Florentino Ariza,Bob Riggle知道我们没有读过这个小说,却还是穷追不舍,全班同学都点了一个遍,没有一个人答得上来。逼我这里,我也是毫无头绪,只能瞎说一气:Florentino这个词好像和Florence(佛罗伦萨)这个城市的名字很像,是不是这个主人公会和文艺复兴沾上边,没想到这个大哥竟然点点头,应了一句:could be. 那我就接着瞎猜,说Florentino的词根是flora,是不是和花有关系?Ariza会不会和咏叹调Aria,或者白羊座Aries有关系?Bob看都没有看我,大致说了一句,作者给小说中的主人公起名字,绝对不是随随便便起的,姓名是传递人物情节非常重要的一个方式。的确是这样的,《红楼梦》中的人物名都暗示了他们的命运。名字是小说家在构思这个迷宫时给读者也是给自己留下的路标。场景勾勒也是小说家的拿手好戏。上一篇文章中我讲The Remains of the Day中Stevens作为Darlington Hall的管家正在大宅的图书室的梯子上打扫画像上的灰尘。貌似小说家不经意提笔而作,读者也了了看过,直奔情节而去,但这个就又读成了故事汇。这好比看电影,Art House 的文艺片和好莱坞大片的区别在于空镜的使用。好莱坞大片空镜用得少节奏紧凑,而文艺片往往是不徐不疾的在勾勒一个氛围。前几年我推荐朋友们看侯孝贤的《刺客聂隐娘》,大家都说看着看着睡着了。这大抵就是一般受众对于场景勾勒提不起兴趣的佐证吧。说回Stevens站在梯子上打扫画像上的灰尘。此时,Stevens的新雇主Faraday先生拿着书走进房间,说了几句话,便坐在了长条沙发上。期间两人的谈话推进了故事情节,但是这个场景却反映出了很多作者构建迷宫时留下的路标。例如两人的关系是主仆,主人坐着,仆人站在梯子上,从视线上看仆人完全是居高临下的状态,这貌似和他们真实的主仆身份有着冲突。 Stevens是英国管家,Faraday是美国富商。二战结束,英国正在长日将尽,美国蒸蒸日上,但Stevens所代表的英国却仍旧心怀历史的骄傲,不愿意走下梯子来,掸着画像上的浮尘。画像也是旧事荣光的代表,灰尘乃是历史留痕,Stevens作为管家,管的不仅是这个宅子,还有身后所代表的英国贵族文化。这么看来,这个场景完全交代了小说整体的大结构。不得不说,石黑一雄作为一个日裔英国作家,骨血里流淌着的是真生的不列颠的血脉。中国式教育的遗毒昨日有读者问,文本细读会不会造成对于文学作品的过度解读。这是一个好问题,因为我也曾经有过相似的疑惑。这个疑惑不怪个人,怪就怪我们现今的语文考试,另外需要怪的,就是那些拿着标准答案却讲不出所以然的老师。中学时候,我喜欢上语文课,最拿手的就是背古文,写作文,最不擅长的是做阅读理解,因为真不太清楚为什么鲁迅先生家门口为什么有两棵枣树。据标准答案说,这是反映了鲁迅先生对于国民党统治下白色恐怖的愤懑。但当时如我一般的小孩儿,是怎样都无法答出这样的答案,老师们估计在解释这个答案的合理性时,也颇费了一番周折。甚至有人说,可能鲁迅先生自己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都没有想到为什么要叠叹说两棵树的问题。这会不会是对于文学作品的过度解读?首先,坏事就坏在“标准答案”的“标准”二字。中国应试教育都要以标准二字作为试金石,可文学中哪有什么独一无二的标准可言。白色恐怖的愤懑的确是一个答案,但未必是唯一且标准的。考试哪里管得了这么多,一空两分,答案唯一,写出来的得分,一分可以压千人,寒窗苦读十二载,一分难死英雄汉。如果让我说为什么鲁迅先生家门口有两棵枣树,我说这反讽了中国考试制度的万恶,抹杀了文学的创造性。但两颗枣树是不是有可能反映了国民党统治之下的白色恐怖呢?这真是有可能的,因为后文当中讲到了:这上面的夜的天空,奇怪而高,我生平没有见过这样的奇怪而高的天空。他仿佛要离开人间而去,使人们仰面不再看见。然而现在却非常之蓝,闪闪地眨着几十个星星的眼,冷眼。他的口角上现出微笑,似乎自以为大有深意,而将繁霜洒在我的园里的野花草上。这篇文章中的枣树,绝不是枣树这么简单,文学中管这个叫做“意象”。意象分为意符(signifier) 和意指(signified)的两个部分。枣树是signifier,而所反映出来的白色恐怖之事便是signified.而很重要的一点必须明确:意符与意指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玫瑰花不是唯一象征着爱情,鸽子仅仅象征着和平,烛光也非就是指代老师。那么问题来了,作者是通过什么方式让读者知道他意指和意符之间关系呢?答:意指与意符之间建立联系需要语境(context)。仅仅一个词是不可能构建出意指与意符之间的关联的;关联在建立的时候需要很多很多词,需要句子,需要作者做刻意的雕琢。这里,刻意二字,尤为重要。在文学中,玫瑰除了指代爱情,还可以指代信守秘密,亚瑟王的圆桌骑士团便以玫瑰为徽章来暗表忠诚。鸽子除了只带和平,还有傻瓜之意。至于洞房花烛夜的烛光,应该和老师没有什么必然联系了。因而语境非常重要。刻意,尤为重要。上文中我们可以看到其他的意象,如奇怪而高的天空,非常之蓝,十几个星星的冷眼,嘴角的微笑,繁霜,我的园,野草花。 这些都是鲁迅先生“刻意”为之的,通过多重意象的构建,给读者营造了一个拼图,由读者跟着鲁迅先生在文中留下的线索去把谜题解开。说回白色恐怖。如果我将天空视作真理,将星星视作位高权重的人,他们阐释着真理,但他们对人间疾苦毫不在意,露出了冷笑,高高在上,繁霜便是他们的冷漠,而我园中的野花草便是人间的黎民百姓。如此看来,鲁迅先生的文字便成了一段密码,我们按照一个密码本去破译其中的符号,便可能知道这段密码的真意。但要注意,密码本不是唯一的,甚至作者手里都没握有。鲁迅先生这篇文章会不会写爱情的呢?当然有可能,换一个密码体系来解读便是。坏就坏在标准答案的标准二字。剥夺了学生自创密码本的可能,抹杀了一切美好的事物。另外弄坏的一件事情,更糟糕,便是人们对于文学的轻蔑与戏谑。有人道,作者写的时候都是胡写,非要让我们来解读。读不出作者的深意,便说是胡写,这就是反智主义。鲁迅先生不会胡写,否则历史早就将他忘记。而抱有这种观点的人,不幸的失去了对文学的体味,看不出世界繁花背后,可能是另一番秘密的花园。鲁迅先生的两棵枣树,仁者见仁,只要能自圆其说,便是好的文学解读,这种解读可能和鲁迅先生创作动机并不见得一致,但文学本身的完成比不是作者封笔之时,而是读者阅读之后,产生了自我的见解,此时与作者共同完成的。作者出了谜语,谜语总需要有人解开,谜底是否唯一,这不尽然,也无必要。猜谜解谜,乐趣早已在其中了。还是录一段The Remains of the Day的片段,一段场景描写,让大家感受一个文本解读的方式。When I parted them just a moment ago, the light outside was still very pale and something of a mist was affecting my view of the baker&s shop and chemist&s opposite. Indeed, following the street further along to where it runs over the little round-backed bridge, I could see the mist rising from the river, obscuring almost entirely one of the bridge-posts. There was not a soul to be seen, and apart from a hammering noise echoing from somewhere distant, and an occasional coughing in a room to the back of the house, there is still no sound to be heard. The landlady is clearly not yet up and about, suggesting there is little chance of her serving breakfast earlier than her declared time of seven thirty.再说回鲁迅先生的那两棵枣树,不是在门前,是在后院。原文是这样的:在我的后园,可以看见墙外有两株树,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秋夜》)那一年我读石黑一雄我第一次知道Kazuo Ishigoru(石黑一雄)大约是在十年前,此人的书荣获了布克奖,封面乍一看以为是类似村上春树用日文写作,然后翻译至英文出版。读进去才发现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日裔英国人,或者说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英国人。他的作品我只读过一本,The Remains of the Day.一开始是为了写论文用,读着读着便不自觉的被深深吸引。这本书中文的翻译有两种,一个叫《长日将尽》,一个叫《长日留痕》,两个译名我都很喜欢,把作者笔触中的哀伤体现得很透彻。其实10月8日是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成立100周年,我因为人在香港学咏春木人桩,没有办法及时赶回,但仍旧怀念在南大读书的时光。南大教文学的老师丝毫不刻板,没有强迫我们读很多类似Jane Austen此类作家的文字,相反更愿意选择近现代的文本,让我们对于小说叙事手法有一个更全面的理解。记得一开始读文学便是Hemingway的短篇Cat in the Rain,故事平淡无奇,讲的是一对夫妇度假,女生看到雨中有一只猫,希望将猫抱回来,最后结尾戛然而止,不了了之。然而正是这样的留白给读者很多猜想的空间,有了和作者共同创作机会。随后我们还读了Virginia Woolf的The Years,Doris Lessing的Woman on a Roof, Salman Rushie的The Moor's Last Sigh,Gracia Marquez的Love in the Time of Cholera等等。现代文本最大的好处在于不会让我们拘泥在故事情节之中,而是能从人物、叙事、情节、环境、性别、文化各种视角来思索作者写作的动机、主题、节奏、手法等。可以说这些文本细读能力的训练,让我学会了read between the Iines.近几年来,英语培训行业充分认识到SAT考试中小说这个体例的考察和托福、GRE中的说明文与议论文截然不同,在没有大量英文小说阅读、文学批评方法和文本细读训练的情况下很难取得高分。如此觉醒之下,很多英文老师也投身开始自己研读小说,但是从他们给学生开出的书单中可以看到,还是Jane Austen等浪漫主义时期,抑或是Jack London等美国现实主义时期的文本较多。这样的选本,可能有版权等束缚,但坦诚来说,文本选择的偏差是无法达到文本细读训练的目的。更有甚者,还是接着推荐类似Harry Potter之类的文字,真是贻笑大方。我也看过新东方文学阅读课的教案,从语言教学角度做得还是很细致,但是在文本细读与批判性写作层面的训练上几乎是空白。这样的课程固然可以培养起学生的阅读兴趣,从而也可以帮助学生提升语言水平,但语言水平仅仅是文本细读的前提而不是最终目的,这一点不能本末倒置。我创业近两年,只讲过一次文学类的课程,就是莎士比亚。但据说反响平平,貌似很多同学还是奔着学语言的目的而来。所以之前在喜马拉雅上莎士比亚的课程我也毅然决定下架,只对内部学员放送。文学课是相对纯粹的,甚至是脱离语言能力的。很多作家的文笔并不是我们写作模仿的对象,他们如此书写自己的作品多半带有很多叙事的功能。所以这一次我来句读The Remains of the Day,基本上是按照英美文学专业的角度来谈问题,而不是拘泥于词句和情节。虽然有了莎士比亚课程的失败经历,我决定还是要哪里摔倒哪里站起来。而且要做一点改变,就是让其他老师来把语言问题解决,我来专心解决文学问题。说回读石黑一雄,我揣测今年诺奖组委会是考虑到英国退欧与欧洲移民问题的大背景,将这个奖项颁给了日裔英国人,而且现在英国当下的确就是石黑一雄在The Remains of the Day中所描述的江河日下之境,可即便贵族没落了,却还努力的保有自己的尊严。这对我们蒸蒸日上的中国来说,未免有些陌生。可文学的作用正在于此,通过叙事将原本陌生的情愫接引进我们的心中从而产生共情,即便我们未曾经历过,却能在心底升起一份同情与怜悯。如此说来,千万别总是陷入读原版书就是为了学英文这样的窠臼,要跳出来,看看更大的世界。课程讲了这么多,如果大家觉得还不过瘾,或者想看看我倡导的文本细读是如何提升英语文学水平的朋友,可以参加我主讲的The Remains of the Day 这门课。之前也有很多朋友后台咨询了关于这门课的问题,统一回复如下:(请需要报名的同学仔细阅读)关于课程时间安排:每周六、日,下午3:00-5:00。选这个时间就是想让大家体会The Remains of the Day的感觉。至于要讲多少次课,这个没有个准数,因为我要把这本书从头到尾一字一句讲完。这本书Vintage International的版本是245页,按照之前讲《哲学的故事》的速度预估的话,大概是在4到5个月的时间,也就是80次课。关于讲课方式:直播,使用cctalk客户端,需要各位在报名之后自行下载。对于没有时间听的同学不用担心,课程有录音,可以永久重听。关于什么样的人适合这门课:1. 英语基础不限,因为课程讲得速度会很慢,而且是一字一句的读,所以不用过于担心基础。2. 家长。昨天我做了一次线上家庭教育讲座,提到父母阅读的重要性。各位家长可以通过跟我一起阅读这本书,更好的理解在家庭教育中如何帮助孩子提升英语。3. 英语教师。我现在很少去做教师培训了,因为自己的时间实在是排不开。但是我邀请你们听我的课,然后我们在一起研讨教学的方法。我会就这门课里的英语老师专门开一个线上教学方法的研讨班。4. 英语系本科生。这门课听完基本上写本科论文就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了。5. 英语爱好者。关于任课老师:我和我的团队,但应该主要是我。原本安排的是大家分着来讲,但是我昨天我听了一下几个老师的试讲,其实讲的不错,但是没有达到我的要求,所以估计在他们没有达到我的要求之前,都是我来讲。关于课前准备:基本不需要做什么课前预习,因为讲得会很细很慢。倒是建议课后听有声书的朗读,还可以提升听力和口语。有声书我们上课时会发给大家。关于讲义和书:讲义是电子版,提供pdf和mobi两个格式,后者可以在kindle里随时看。没有kindle的同学可以在手机上下一个kindle的app,也可以使用。推荐大家买纸质版图书。未来有可能会做大字版讲义,但是还没有定。关于友邻会员是否可以免费听:抱歉,暂时没有上架友邻的安排。友邻的定位是精品录播课,而《长日将尽》是直播课,更注重现场听课的感受。价格:499元更多和课程咨询相关的问题,可以添加课程顾问SEP老师微信:xsyw201709▼ 点击阅读原文,报名加入英文句读《长日留痕》课程
作者简介:夏鹏,英语教师。琢磨文化联合创始人。南京大学英语系毕业。2005年世界英语演讲比赛总冠军。现任中国英语演讲国家队总教练。长江商学院 MBA,伦敦商学院客座讲师,新华社特约撰稿人,CGTN 英文访谈特约评论员。咏春弟子。往期文章精选:读《圣经》学英文看英国小报,比美剧更精彩我的英语学习小传(前40回)目录▼ 特别声明:本文为网易自媒体平台“网易号”作者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观点。网易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一键安装官方客户端
重大事件及时推送 阅读更流畅
http://spider.nosdn.127.net/5cbdbc6bb85cf52a48f9cc12.jpeg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怎样发送电子照片到qq群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