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单位工作13年,结果无档案和工作单位,现在要退休,只能找到原单位和地方政府签的协议,能算工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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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关系被原单位弄丢,原单位已经破产,无人负责,现在无法办理退休养老保险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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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推荐律师30年前出国下海“弄潮儿”如今退休难 :找不到档案社保缴费不足 | 北晚新视觉
30年前出国下海“弄潮儿”如今退休难 :找不到档案社保缴费不足
在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中国曾掀起一波出国潮、下海潮。当时,一批年富力强的青年人离开原单位,逐浪弄潮。几十年过去了,他们也到了该退休的年龄。然而,一个尴尬的事实摆在他们中很多人面前,老企业改制变更,劳动人事档案不知下落,社保缴费年限不足,一把年纪难以退休,无法享受社保待遇。记者从西城法院了解到,目前,这些当初的“弄潮儿”告单位找档案、办退休的案子已经显现出迅速增长的趋势。
即使找到档案,社保缴费不满15年,依然不能领取退休金。
“弄潮儿”退休诉讼激增
仅今年上半年,西城法院专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民七庭就陆续受理了二、三十件当事人找档案、办退休的案子,案件数量突然增多。
民七庭王兵莹法官告诉记者,这些来找档案的当事人有些共同点,他们基本都是原来老国企的职工。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他们正是30岁左右,年富力强,想有一番作为的时候,成为当时出国潮、下海潮的弄潮儿。闯荡了二三十年,现在正好到了该办退休的年纪。
可是,当年的企业人事制度还不像今天这样完善健全,他们中很多人跟单位打个招呼,说走就走了。是离职?停薪留职?还是别的?没个说法。再加上这些年,国企改制,部门裁撤频繁,人事档案可能已然不知去向,弄不好连企业都没了。
不能享受退休待遇,不仅拿不到每月的养老金,而且也无法享受医保等社会保险,对于这些一把年纪的人,后果确实很严重。
所以,很多人纷纷起诉。由于这些人都快到了退休年龄,法官预测,这类案件会呈迅速增长,甚至集中爆发的趋势。
办退休续社保并非法院受案范围
对于这些当事人来讲,第一步就是去找档案。档案记录着他们的劳动人事关系,也是确认他们与原单位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关键。他们满心以为找到了档案在哪里,就可以走法律途径办退休了,殊不知,接下来的路往往是死胡同。
蒋先生再过半年就满60岁了。不过,他恐怕很难像其他同龄人那样,顺利退休,享受各类社保待遇。
蒋先生曾是原能源部下属单位的在编干部,早在1989年就获得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奖学金,典型的高知阶层。1990年,他走出国门,留学深造。
不过,80年代有个规定,职工出国留学的一年未归,单位可以按自动离职处理。1991年2月,单位据此规定,单方终止了与蒋先生的劳动关系,也不再保留公职,只是蒋先生的人事档案却一直没有转出。
经过改制和部门撤并,别说蒋先生当初供职的单位了,就连能源部都没了。两年前,蒋先生先是多方查找,最终自己的人事档案居然在国家电网公司被找到。接着他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他认为,原单位不保留他公职的决定没有法律依据,也未经主管本部门批准,应为无效。原单位也没有结清他的出差倒休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给予离职补偿金,因此他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并未终止。
他请求法院判令当年单位不保留其公职的通知无效,确认他们的劳动关系一直存续,并要求国家电网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赔偿其因不保留公职的相关经济损失250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蒋先生是国家干部身份,他与单位之间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并非是劳动合同关系,而系人事关系。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人事争议的受理范围仅限于事业单位与其聘用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和履行聘用协议而产生的纠纷。因此,蒋先生的诉讼请求不属于法律所规定的应由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范围。
王兵莹法官说,即便蒋先生不是干部身份,和单位就是劳动合同关系,但单位早已将其按自动离职处理,双方已经没有劳动关系了,蒋先生还是达不到目的。
西城法院民七庭梁良法官告诉记者,这些来诉讼的当事人,有的要求让原单位给办理退休手续,有的要续缴社会保险,有的要求撤销单位当年作出的除名决定等,其实目的都是为了办退休。但这些案由都不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即便起诉也很难得到支持。有些当事人离开单位时是干部身份,属于人事争议,鉴于人事争议的受案范围,绝大多数也不是法院的受案范围。所以,大部分案件,都是当事人撤诉或者被驳回的结果。
梁法官说,除了受案范围受限之外,由于老国企改制几经变革,原单位很可能已经不存在了,所以这些当事人打官司告谁都不好确定。而且,他们当年离开单位时很多走的不明不白,到底是离职、停薪留职还是别的什么劳动关系状态都不好确认。
缴费年限不足 找到档案也白搭
王兵莹法官告诉记者,找档案只是这些当事人办退休手续的一种途径,即使找到档案,社保缴费不满15年,依然不能领取退休金。只不过,这些或出国或下海的当事人,几乎都没有交过社保,或者没有交够年限。这才是他们退休路上最大的绊脚石。
临近退休之年的刘先生年轻时被调到一家音像出版社,后在该出版社下属的发行公司工作。上世纪90年代,他从单位离开,下海经商。
直到2010年,刘先生重新寻找自己的档案。原来的出版社早已由事业单位改制变成出版公司。两年后,他的档案才被找到。
刘先生想把自己的档案转到其他人才交流中心,但沟通了几年都没能有结果。为了自己能顺利退休,刘先生和出版公司打起了官司。
在法庭上,出版公司也觉得奇怪,不知道为什么刘先生20多年前被调到该单位,也不知道为什么不在企业职工名录里的刘先生,档案却落在该公司的档案专户里。
历史遗留问题已难考证,但出版公司坚称从未与刘先生建立劳动关系,他并非出版公司的员工。
对于刘先生转出档案的要求,出版公司倒不是不同意,只是人才交流中心需要出版公司出具工资、行政介绍信。但出版公司认为刘先生从未在公司工作过,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也从没给刘先生发过工资,所以无法出具这样的介绍信,刘先生的档案也转不出去。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先生调入出版社工作有《商调函》为证,双方自此存在劳动关系。但此后,刘先生长期未向出版社提供劳动,出版社也没有向他支付劳动报酬,双方长期两不找,劳动关系处于中止状态。刘先生自称与改制后的出版公司仍然存在劳动关系,但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才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因此,他要求出版公司为其转移档案没有法律依据。
虽然找到了自己的档案,也打了半天官司,但法院最终仍然驳回了刘先生要求转出档案的请求。
梁良法官告诉记者,这些年,刘先生自己也从未缴纳过社保,他坚持认为出版公司应该给他补缴。可补缴社保首先要确认劳资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此案中,双方劳动关系处于“长期两不找”的中止状态,出版公司没有为刘先生缴纳社保的义务。如果双方就此僵持,社保无法补缴,刘先生注定是无法享受退休待遇的。
“办退休的一个前提条件是社保缴费必须达到15年,达不到缴费年限就办不了退休。”王兵莹法官表示,劳动关系处于中止状态,原单位是不会给补缴社保的;当事人想以个人名义一次性趸交15年的保费,目前的政策也是不允许的。“这就是特殊时期的历史遗留问题,时间无法倒流,社保不能补缴,注定了他们办退休就是个无解的题。”
只有一种例外情况,让档案又变得尤为重要。
梁良法官介绍说,办理退休的前提是社保缴费年限达到15年。北京社保制度是从1992年开始建立的,为了解决社保制度之前劳动者的工龄问题,社保部门规定了“视同缴费年限”,即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如果劳动者原始档案记载其工龄情况,且不存在“除名”、“开除”等工龄无效的情况,在离开原岗位后劳动者的社会保险也自行缴纳,原始工龄加自行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已达15年,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其退休前单位同意协助办理退休手续,并报经社保部门批准,则劳动者尚有办理退休的可能。
档案丢失只能索赔损失
如果档案实在找不到了,无法办理退休手续,当事人可以考虑索要档案丢失的损失。
孟先生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下海经商了,此前供职的国企也将其开除。孟先生一走了之,单位催他转移档案关系,他也没在意,档案就一直留在原单位。
马上就到退休的年纪了,孟先生自己还一身的病,这时候他想起来,必须得办退休,享受医保。可是原单位已经改制,经多方查找,也没有找到孟先生的档案。
档案确定是丢了,单位作为档案保管方,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经过诉讼,法院按规定判决单位赔偿孟先生档案丢失的损失6万元。不过,由于没有缴纳社保,孟先生也注定无法办理退休手续。
梁良法官介绍说,如果确定档案被单位遗失,劳动者可以索要赔偿。档案局可能有人事档案转出转入的留档,当事人可以去档案局先查询一下,看自己档案最后的落脚地。查到档案落在哪位单位,可先与该单位积极沟通,由单位说明档案的流转情况。如果确定某一单位将劳动者的档案丢失,劳动者可以据此主张损失。但按照目前的政策规定,最高就是6万元。
找档案办退休别任性而为
“现在这批人很难办理退休,也有他们自身怠于行使权利义务的原因。”梁良法官解释说,这么多年他们就没有跟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吗?有劳动关系没有社保吗?如果没有单位给上社保,自己就一直不交吗?
法官提醒遇到相似难题的当事人,应该先去原单位或档案管理部门查找自己人事档案,跟原单位努力沟通,能交社保的尽量交够15年,这样达到退休年龄,原单位又愿意协助,说不定就能办理退休。如果不管不顾,不交社保,将全部责任归咎于原单位,任性而为,不利于解决纠纷。
如果档案确实丢失,也就不存在“视同缴费年限”等可能,当事人应该认清现状,找准被告,通过索要赔偿的方式为自己弥补一些损失。(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 孙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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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与我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合同,合同期由双方商定。合同签订之日起,我中心即为用人单位提供人事代理服务。人事代理内容主要有:1、人事政策咨询与规划。向委托代理单位提供国家人事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咨询服务;协助委托单位进行人事规划设计,建立新型人事管理制度;帮助委托单位解决人事工作中的问题。2、人才招聘引进。根据委托单位工作和发展对人才的具体要求,代拟和代发人才招聘启事,组织报名、考试、考核。素质测评工作,提出初选名单。根据单位的特殊需求,向省内外、国外招聘引进人才。3、应届毕业生人事代理。为委托单位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政策咨询,申报应届大中专毕业生需求计划,为接收的大中专毕业生按转档案,办理转正走级手续。4、代办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手续。为委托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办理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初走及资格考试报名、晋升推荐手续,组建相应评审委员会,负责对部分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与评议推荐工作。5、人事档案管理。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管理委托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考绩档案,为委托代理人员保留原有身份、计算工龄、调整档案工资、接转党团员组织关系、办理出国(境)政审手续、代办集体户口落户、出具以档案材料为依据的有关证明。6、办理在职流动人员人事关系按转手续。根据单位工作需要,为聘用人员接转人事关系、党团员组织关系等;为合同期满流动者,办理人事关系转出手续。7、聘用合同鉴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合同鉴证。8、协调专业技术人员流动争议。受人才流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委托,受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流动争议申请,进行调查、取证,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凋解或提交仲裁。9、开展岗位及专业技能培训。根据单位对人员素质和技能的要求,进行岗位知识及专业技能培训,为单位代培中。长期专业人才。10、按照有关协议,向社会推荐委托单位的辞聘、解聘人员重新就业。11、代办失业、养老保险。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为委托单位代管人员代办失业、养老保险。12、为委托单位承办其他人事管理事宜。13、对个人委托的人事代理,可参照上述人事代理内容提供代理服务。人事代理制的工作内容人事代理制的工作主要包括下列四个方面:一、以保存人事档案关系为主的人事代理,包括档案管理、存栏人员职称评定、婚育管理、出具人事证明等;二、以社会保险为主的代理,主要包括为单位和个人代办养老、失业、大病、住房公积金等保险;三、以人力资源开发为主的代理,包括代招代聘、人员素质测评、人员培训等;四、以咨询为主的代理,包括提供人事档案是一个很重要的东西,它从很早开始就伴随着我们存在,并且持续一生,不过由于档案总是无法与我们见面,大部分人在自己的学业完全结束后才刚刚开始接触档案,而之前档案问题的处理,都是由别人代劳的。因此,档案是什么,档案有什么作用,我们该如何对待档案,对于大部分刚毕业的学生来说都是一个空白。这些问题的答案也就是本文要讨论的内容。档案里面都有啥档案里主要是反映人的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学识水平、工作业绩等方面的材料,它记载了我们的一生,从出生的证明材料开始,到各个学习阶段的入学考试材料、学习成绩证明、学习结果证明,甚至我们的工作情况证明、工资情况、职称情况、入党入团材料、出国记录、统一健康检查结果,获得的奖励,以及不良记录也都会进入档案。如果没有了档案档案的作用体现在工作和升学的人事方面,毕业生将要面对的转正定级、职称申报、办理养老保险,以及开具出国、考研等有关证明,都会用到档案。现在很多大学生不知道档案的重要性,不久前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认为档案没用的大学生占49%,将近一半!而各地档案托管机构中的弃档数量都以每年数千份的速度递增。但是档案就像是鱼身边的水,人身边的空气,它在时体会不到它的好处,甚至感觉不到它的存在,不过当失去了它,问题可就来了。我们就举几个简单的例子,看看如果没有了档案,我们将会面临什么问题吧:如果没有了档案,当身份证丢失的时候,因为没有档案托管方,没有人能为我开具身份证丢失证明,那么我将没办法补领身份证,我成了“黑民”!如果没有了档案,无论我参加了多少年工作,工龄都是零!因为没有一个指定的机构为我记录并把这些信息归档,我因此也无法办理养老保险。如果没有了档案,等我想回归学校参加考研时,没办法开具考研证明,更没办法将档案转移到学校,升学连机会都没有。如果没有了档案,工作中我无论怎么干、干得多好、干了多长时间,我都无法晋级相应的职称,工程师之类的称号永远与我绝缘。没有了档案,即将出现的问题还远不止这些,真的要抛弃你的档案吗?请再三考虑一下吧。毕业该把档案放何处业工作后,档案有三种可能的去处:第一种,档案随着你到了工作单位;第二种,你把档案放在了人才服务机构;第三种,你把档案暂存到了学校。各种存档方式都是有其独特之处的,具体存在哪里需要按照你的实际情况或者发展计划来进行。通常情况下,如果你的情况符合当地的人才引进政策,同时你的单位也有能力接收档案,那么用人方一般会要求你把档案转到单位,并且为你办理户口,从而正式接管你的人事关系。这种方式的优点是你从此以后成为了单位的正式员工,将享受单位相应的工资待遇、福利,并且能够方便地进行各种人事证明、职称评定而无需花费额外的时间;缺点是如果你干得很好了,当你打算换单位或者升学时,单位可能不太情愿给你转档让你走。如果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不能接收你的档案,或者你希望做一个比较自由的职业者,可能会经常调换自己的工作,或者是你打算在近几年内要考研升学,那么建议你把档案存在人才服务机构,一般是各地人事局所有的人才市场。此种方式的优点是来去自由,并且评职称、计工龄(哪怕你还没找到实际工作)、保险等不缺,由于人才市场只管人不用人,但是法定人事关系是挂靠在人才市场的,因此在你升学或者换职业时不会因为档案转出困难而受阻。缺点是你和实际用人单位只能签署劳动合同,相当于打工,单位因为你可能随时离开的不稳定性而可能降低你的福利和待遇;还有在开具各种与档案相关的证明时,你需要去人才服务机构,如果服务机构和你的工作地不在一个城市,可能会浪费你的时间;还有每年需要缴纳一定的档案保管费。另外,这种方式视你已经找到工作,与把档案存在工作单位一样,如果想以后考公务员或者办理其他地方的户口,则没有应届毕业生的优势了。顺便提及,这种方式下如果你希望办理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原则上在存档地和工作地都可以办理,但建议在工作地办理,因为医保一般都有指定的医疗机构,要是看个病还需要回存档地就太麻烦了。把档案暂存在学校,实际是保留着你的“应届毕业生”资格,视为你仍旧处于“正在择业”状态。因此,你可以继续按照应届毕业生的条件考取公务员,以及找工作转户口的优惠政策,当然这期间你也还可以考研。这种方式的缺点就是期限最多为两年,超期、或有的地方不允许学校暂存,如果学生毕业时没有找到工作,档案、户口将直接被打回原籍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这时要注意,请立刻与原籍人才服务机构联系办理档案托管手续,否则视为弃档;还有一个缺点是因为你是“正在择业 ”,即使这段时间你实际已经工作了,这种方式也不计工龄,不能评职称。户口和档案的关系户口和档案是两码事,但是对于大学生来由于户口和档案都转到学校来了,所以毕业的时候就有个户口迁移的问题,也就是说户口和档案二者是在一起的。一般来讲户口将会有如下去向: 一、毕业生毕业前已有工作单位接收户口的,按照招生就业处的毕业生就业派遣名单将户口直接迁移至工作单位;二、毕业生有工作单位而该单位不接收户口的(如外资企业、三资企业等),迁移至该单位所在城市人才交流中心:三、毕业生在户口迁移后需改派的,在手续齐全和有效期内,经保卫科审批后可予以改迁;四、毕业生在保留户口期间找到工作或找到落户地的,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落户证明),可为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五、未就业毕业生保留户口时间不超过一定年限(可能是两年),期满后将通知毕业生回校办理户口迁移,将其户口迁移至生源所在地。那么档案在这里扮演什么角色呢?你还记得毕业给你的那个就业协议吧,签了协议之后你会得到派遣证和户口迁移证,这个时候把档案和户口迁过去。也就是档案会随着户口走。二者是在一起的。户口和档案的重要性不管你通过任何办法,你把户口落到某个地方,那这个户口证明了你是那个地方的人。但是你怎么证明你某段时间的履历?比如你上了4年大学,但是你毕业了,现在要证明你曾经上过大学。你在这4年中具体表现如何?这就必须用档案来证明。户口人人都有,档案确是人人都不同的。或者你干某个工作,人家要有3年工作经验的。你能只拿个户口就说你有3年工作经验吗?这种事情都必须拿档案的。你的工龄往往涉及到你将来的工资待遇,或者保险,政审、退休金,职称评定等等。只有你的档案才能证明你的履历,当然工龄也是履历的一种。这种履历是必须要档案来证明的。简而言之吧,户口可以证明你是个中国人,档案能证明你是个什么样的中国人。档案是职称评定、政审、报考、出国等等的必要条件。1.档案拿在自己手里,这叫没有落户。什么意思?就是说你是黑户,中国人口统计的时候不算你这个人。你不能买房,不能升学,不能工作,不能结婚,结婚了也不能给小孩落户口,如果有法律上的嫌疑,那就更麻烦了。你根本就无法证明你是个合法公民,因为没有任何机构证明你是合法的。原理是这样的:你高考之前你的户口在原地派出所,那么这个派出所证明你是合法的公民。后来你考大学了,户口就到大学了,那么大学证明你是个公民。之后你如果就业,户口就在单位,如果不就业,户口就回到高考所在地,总之要“落”下。但是你把户口拿在手里,就是说根本没有“落”下。也就是说你根本就没有合法地位了!或者说没有单位证明你的合法地位。那么以后所有跟“证明”或者“介绍信”有关的事情就全都不可能了,明白落档案有多么重要了!2.超期档案-即毕业后档案仍保存在原学校按有关规定,毕业后档案超期的,档案直接发回高考时原户口所在地。也就是说表面上你的档案在学校,但实际上它是在你原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呢。这意味着什么?以后凡是有关你身份的事情,比如你的银行卡丢了,你办身份证,办卡,找工作,户口迁移等等,都必须到你原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证明,然后到档案所在地开证明证明有这个档案,然后才能办这个事情。举个例子,比如你要考研,好了,考研要求你填写你档案和户口所在地,以及单位证明。你怎么添?谁给你开证明?你在自己手里的档案是无效的。你得到你们老家派出所出示证明,然后去学校按证明提档案,再把档案落到你老家的街道派出所,然后再由这个派出所开证明,证明你的档案确实存在。否则你连考研的机会都没有了。对于工作也是一样的。花钱是小事,这期间要耽误多少功夫?你办完这一套事情之后,恐怕早就错过报名期限了。或者说突然有一天你倒霉,被警察局抓住了,这个时候要单位证明,证明你是个好人,可以释放。如果你落户了,你的单位给你开个证明就解决问题。但是如果你的户口没有落,那这个事情就麻烦了,因为根本没有单位给你开证明。你没法证明你的身份。我们国家的户籍制度非常严格。除非你有其他国家的国籍,否则在中国你就得落户,不落户就是死路一条!这话绝非危言耸听。总而言之,档案和户口可以分开,但档案一定要放在公司,不能拿在自己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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