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高中生 母亲最近结实了一个寻找商业伙伴伴 是安徽省省委书记 特地来咨询一下那么我可以去读安徽警官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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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领导留言板?安徽省留言回复
网民给安徽省委书记、省长的105条留言获官方回复
日09:31&&来源:
【网民留言】
我是旌德县一名退休人员,2010年集全家之财力为女儿买了一套小户型商品房,至今未领到房产证,先还有不少类似我的购房户都未拿到房产证!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留言收悉。旌德县委组织调查核实,并答复如下: 您反映的旌德鼎盛徽府豪庭丽景小区商品房地处旌阳镇北门社区,该项目一期工程用地面积5110.94平米,规划文本已于2010年通过主管部门审查批复,于2012年建设完成。因开发商经营不善,拖欠建设单位工程款,造成建设单位不肯提供一期建设工程相关资料,并由此引发诉讼,进而导致该小区56户业主无法办理房产证。 2014年该项目又在一期用地红线范围南北侧新增两处用地。然而,开发商在规划方案未报批的情况下在该两处新增地块上擅自建设,完成了建筑物基础结构和一层主体结构的施工,旌德县城管局依法对违章建筑进行了查处。 针对该小区房产证办理问题,旌德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并要求相关部门认真研究措施办法。旌德县住建委多次与小区业主进行商谈,鉴于该小区遗留问题的特殊性,从解决问题实际出发,原则上同意按照小区业主出资,由旌德县浙商鼎盛置业有限公司进行鼎盛徽府豪庭丽景小区二期开发,通过二期开发获取的收入解决小区办理房产证问题。 根据工作安排,旌德县住建委法律顾问已介入上述事项的处理,将在县房管部门建立豪庭丽景小区二期开发专项资金账户,对二期开发收入进行资金监管,以确保专款专用,同时,住建委法律顾问还将与开发商、施工方进行协调,以期尽快依法依规实现小区业主办理产权登记的诉求。 4月11日,旌德县住建委与您当面进行了商谈,您对住建委提出的解决方案表示满意,同时希望可以尽快落实解决方案,早日领到房产证。如有其它疑问,请与旌德县规划局胡昊联系,联系电话:2466880。
【网民留言】
我是芜湖市镜湖区保兴的业主。我们小区南门左侧有一栋住宅楼,最近被逐渐的改造为菜场!这样随意改造乱搭建存在极大安全隐患!这栋楼年代久远,随意改造万一在雨雪天气发生垮塌,后果不堪设想!而且这里也是老城区,万一火灾,消防通道由于被买卖菜的车辆堵塞,后果很严重!所以请相关管理部门严加管理!
答复意见:
网友: 你好!你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镜湖区保兴港小区周边设立菜场问题。市委负责同志要求镜湖区委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你反映的菜场位于镜湖区团结一村内,主体为原芜湖市蔬菜公司菜市场,2016年9月由芜湖冠凯农贸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接手。目前,该市场正在进行经营设施建设。为保证消防安全,该公司已委托专业消防设计公司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拟订了规划报告,并报送镜湖区消防大队进行审核。 下一步,镜湖区城管部门、弋矶山公共服务中心与社区将加大该市场的巡查力度,保证周边居民正常生产生活。 同时,欢迎你对此事继续予以关注,如发现该市场在建设或经营中存在违规行为,可与弋矶山公共服务中心联系(电话:5721376)。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网民留言】
东方纸板厂的拆迁应该是从2010年开始的,现在已经7年过去了,还没有拆完。最主要的问题是,签了拆迁协议的,门窗被卸的,房子被推倒一半的,破败不堪,特别是到夏天,各种蚊虫垃圾、杂草丛生,简直像住在垃圾堆一样。请问,现在这里是拆还是不拆?请给一个明确的说法,不拆,请把环境整顿好,拆,就抓紧整手续。政府不作为,吃苦的就是老百姓!
答复意见:
网友: 你好!你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鸠江区东方纸板厂征收问题。市委负责同志要求鸠江区委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鸠江区四褐山东方纸板厂家属区棚改项目于2010年10月进场实施征收,征收户数1404户。征收中,因部分被征收人认为房屋补偿标准低而拒绝搬迁,截至2013年下半年,仅496户签订房屋征收协议。因该棚户区内很多房屋年代较早,且紧密相连,为保证未搬迁户安全,已签协议的房屋暂未拆除。 目前,鸠江区四褐山街道已将东方纸板厂家属区的路灯、道路、下水等列入维修计划,尽可能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下一步,拟在该地块居民中开展征收意愿调查,为重启征收提供依据。 相关情况,鸠江区工作人员已与你沟通。 欢迎你对此事继续予以关注,仍有情况,可与鸠江区征收办联系(电话:5968307)。
【网民留言】
书记你好,我原肥西县上派镇凉亭村居民,1995年10月份捐资入户合肥市三牌楼派出所,现当地拆迁,需要提供捐资证明,当时购买的发票丢失,我去两地派出所,都未能提供,不知道该怎么办,去哪里可以开到证明。像我这样的捐资户口,可以享受当地拆迁安置吗?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捐资户口证明等情况,肥西县回复如下: 关于捐资户口证明情况。根据国家公安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12个单位联合制定的《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公通字〔2016〕21号)相关规定, 您可到迁入地(合肥市三牌楼)和迁出地(上派镇城关)派出所申请查询迁入、迁出相关档案。肥西县城关派出所户籍经办人员表示,您可到城关派出所查询户口迁出档案(联系电话:)。 关于拆迁安置政策情况。捐资转户可以作为安置人口享受拆迁安置,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在拆迁范围内捐资;二是能提供捐资证明材料;三是本人提出申请,现户籍地出具未享受过拆迁安置证明。详情可直接咨询桃花工业园,联系电话:。 谢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您好李书记:县里拨款农民对款,农村修路是为农民致富,可是规划的路却给农民带不上交通方便,下雨天收割机下不了地,大棚西瓜辣椒出不去,修这样的路有什么用。 我一家人都在外打工,清明假我回家上坟,听说修路还要对款,每个人对170元,只要这路能修好带农民致富都是好事,我就打村长的电话了解一下情况,我就问村长路是怎么规划的,对款是怎么对款的,村长就大概说一下,我就说这路规划的不怎么合理,主要是下雨机器下不了地,村长就说我算什么东西,还说我有本事就回来试试看,我也没办法了,才麻烦给您书记留言的,希望您李书记可以多了解了解一下农民的事,农民真不容易,李书记您辛苦了,我代表农民谢谢您。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临泉县土陂乡道路问题”,阜阳市委高度重视,及时安排临泉县委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网友反映的道路属于临泉县土陂乡土北行政村东周自然村的村道,该路已纳入2017年畅通工程,第三批第七标段,目前已开工建设。东周自然村是按有承包地的人口根据相关规定收取配套资金。
【网民留言】
我是来自合肥市双墩镇的一位居民,现向您反映如下情况:丰湖苑小区和军港新村两个小区大部分业主占用公共面积,违章乱搭乱建、种植蔬菜,尤其是所有栋的一楼,违章搭建非常严重,每家每户几乎都有后花园,十分影响大家出行和小区整体建筑结构美观。军港新村小区从2005年起售,一直没有房产证,政府也一直推辞不管。同时存在严重的占道经营现象,并且现在也没有物业进行管理,楼道内到处是堆放物和垃圾,切实希望政府可以重拳出击,拆除小区内所有乱搭乱建,美化小区环境,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长丰县双墩镇丰湖苑等小区物业服务等有关问题。长丰县回复如下: 为加强丰湖苑、镇军港两小区物业管理,双墩镇有关部门进行了多次协调,力争早日引进物业公司入驻。目前,丰湖苑小区物业公司已入驻。物业公司进驻后,将着手解决小区乱搭建和种菜等问题。两小区均已纳入2018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届时,将对小区配套设施进行改造完善,进一步提升小区物业服务水平。 长丰县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已督促镇军港小区开发商,要求其尽快完成办证资料准备工作,尽早为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合肥滨湖春晖园按合同是2014年12月交房,至今春晖园项目没有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开发商违规交房,拒不赔付违约金,业主无法办理房产证。我们购房时项目取得预售许可,政府允许预售,作为购房者我们倾其所有购买住房,后期各种因素叠加导致项目烂尾,但恶果要全部由老百姓承担,我相信这1500余户家庭想着这个房子心中都会隐隐做痛。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反映春晖园项目房屋不动产权证多年未办的问题,经市房地产管理局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春晖园”项目由合肥永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星公司”)开发建设,位于滨湖新区玉龙路与中山路交叉口,总建筑面积15.5万平方米,由1#-6#六栋高层住宅及7#-11#五栋配套商业组成,共有住宅1565套。因开发企业资金链断裂,导致项目无法按期竣工交付,未能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逾期交房、逾期办证。 日永星公司在未达到合同约定交房条件的情况下,擅自向业主交付“春晖园”商品房,涉及700余户,引发业主群体上访。根据《合肥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考评暂行办法》“引起越级、群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和正常秩序,造成恶劣影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行为”之不良信用减分标准,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已将永星公司上述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企业信用予以扣减5分,考评结果已于日对外公布。目前由辖区包河区牵头负责,各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督促永星公司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协调处理该项目后期建设和各项遗留等问题。 期房交易是平等民事主体间的正常经济行为,受商品房买卖合同约束。逾期交房、逾期办证等问题,行政协调效果有限,请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条款循法律途径主张权利。 如有需要,请咨询市房地产管理局市场监管办,联系人:骆隐波,电话:。
【网民留言】
答复意见:
安庆市政府回复:尊敬的网友,您好!您于日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咨询安庆市水岸花都小区何时能办证的问题,安庆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市城投公司予以办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水岸花都小区规划建设区内土地含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两部分,集体土地于日开工建设前就已办理好土地划拨手续。区内运通公司车队、道路及石油公司宿舍等国有土地房屋,直至2014年8月才将国有土地产权房屋整体拆迁结束,该部分地块2014年10月开工建设并于2016年下半年竣工。 小区办理房产证需在整体竣工后,通过消防、规划及竣工验收备案后方可申请办理。考虑小区分期建设、分期安置的实际情况,在三期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市城投公司即与市住建委、房产局等相关部门协商后,将一、二期已建设完成部分先行验收备案以便办理一、二期房产证。2016年1月份,完成该项工作并将相关资料上报房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水岸花都一、二期产权登记手续。期间因政府机构调整,房产交易中心并入市国土局,变更为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按照新要求,房产证和土地证两证合一为不动产权证。因此,城投公司在已办理好原房产证手续的情况下,又于2016年9月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与此同时,市城投公司积极会同土地部门完善整个小区土地划拨手续。目前,市土委会已批准办理划拨手续,土地部门正在核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待核发后上报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即可办理水岸花都一、二期不动产手续。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日
【网民留言】
我是居住在桐城市开发区新东方小区的居民,夫妻两辛苦一辈子从上海回来从事实业,在家乡买一套住房,可是附近的大气污染令人窒息,经常有那种臭气裹杂着汽油或油漆的气味。所谓的达标的大烟囱和大王小区边冒黑烟的烟囱,还有偷排的小烟囱,排放尤其严重,小区内大气严重污染,有时候风大或者风向好一点会幸免,投诉电话12369打过去工作人员叫我找桐城市环保局,可桐城市环保局他们都下班了。 请政府多为小区百姓着想,大力整治小区附近烟囱的排放,或者改进生产工艺,或者将办公区保留将生产厂房搬离,严格按照规划实施,这样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需要超前的眼光,需要落实中央关于科学发展、绿色发展的理念,这样才能招大商,促进桐城的产业大升级和优化,从根本上有利于桐城的发展。请政府部门加大力度,再考虑暂时税收的同时,考虑民生,优化开发区的企业品质,淘汰落后产能。
答复意见:
安庆市政府回复:尊敬的网友,您好!您于日在人民网给省长留言,反映桐城市新东方小区周边空气污染的问题,安庆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桐城市政府予以办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按照桐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桐政秘〔号文批复),龙腾路(省道)东西向贯穿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路两侧均规划为商业及居住区域,新东方小区即为商业及居住混合区,其东北面均规划为工业区,分布有不同类型的企业,符合产业规划,工业区排放执行工业排放标准。对此,桐城市经开区环保分局将加强该小区周边企业的管理,重点要求周边企业正常运行污染处理设施,严查重处偷排行为,同时经开区在今后的产业布局中将会充分考虑居民小区的环境敏感性。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桐城市经开区环保分局联系。 联系人:张世高 联系电话: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日
【网民留言】
五里井大板楼啥时候拆迁啊。阳台全都开裂了不敢晒衣服天天提心吊胆的。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咨询五里井大板楼拆迁计划的留言收悉,经瑶海区政府核实,该楼产权属市房产局,尚未移交给属地管理。辖区街道正在联系协调产权单位,密切关注大板楼安全状况,做好小区日常物业管理工作;今年暂无拆迁计划,初步计划于明年上半年,由街道牵头开展预征迁居民意愿调查,如居民同意率达95%以上,将根据全区大建设和旧城改造计划,适时启动改造工作。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咨询瑶海区铜陵路街道,联系人:周业俊,电话:。
(责编:李政杰、杨高宇)
一周人事:山东海南甘肃任命代省长 天津明确4新常委分工
山东、海南、甘肃选出代理省长:山东省委专职副书记龚正任山东省代省长,刚刚由中央履新省委副书记不足一月的沈晓明、唐仁健分别出任海南省代省长、甘肃省代省长。至此,31省区市党政主要领导全部就位(见下表)。安徽省委书记张宝顺、省长王学军回复36条网友留言_网易新闻
安徽省委书记张宝顺、省长王学军回复36条网友留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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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宝顺同志简历&|&给安徽省委书记留言
王学军同志简历&|&给安徽省省长留言
人民网北京5月21日电 (记者 王甲)昨日,安徽省各地集中对一批网友给省委书记张宝顺的留言作出回应,共计36条,详情如下:
【网民留言】
尊敬的张书记您好:我是安庆枞阳县人,07年来到六安寿县创业,几年来,在寿县各级政府及水利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目前略有积余。清明节回家转了一下,普通是老年人带小孩,上学路远,所以想回家投资办一所全日制私立小学(1到6年级),解决家长外出打工担心小孩学习,安全等问题。可是我们咨询了安庆市、枞阳县教育局,说民办教育不给批,不知可是您们高层的决策,谢谢关注。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于日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咨询枞阳县全日制私立小学准入的问题,枞阳县委已安排县教育局进行调查摸底。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枞阳县现有各类小学273所,其中完小205所、九年一贯制学校9所、教学点59个,可开设1595个教学班,按每班招收46名学生计算,共容纳73370名适龄学生就读。2014年度,枞阳县在校就读的小学生只有45360人。随着学生数逐年减少,枞阳县现有小学已富余,再投资建设民办小学,将面临招生困难,投资者存在运行风险。如您有意投资办学,可到枞阳县教育局具体协商相关事宜。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安庆市迎江区先锋社区先锋巷小区一居民。至于我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给我区,市委领导及给您的留言,分别反映位于我小区夜间严重扰民,一些餐饮业主经营至次日凌晨3点左右,就餐者的喧哗声,酗酒者的吵闹声,划拳声,吆喝声,和一到晚上车辆乱停乱放现象愈演愈烈。尤其是周末和法定节假日的问题的情况后,这些问题和情况至今根本没有得到解决,如我前述,为此,我再次谨以我个人及一个普通公民和一个知情者的名义,请求并通过您,建议相关部门继续关注此事,为附近居民大造一个安定和谐的环境和通畅的道路。以上望予支持,谢谢。
答复意见:
您于日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先锋巷夜市餐饮扰民和车辆乱停放等问题,迎江区委已安排人民路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先锋巷小区位于人民路和华中路的南北向道路先锋巷两侧,为不封闭的老旧敞开式小区,无固定场所停车。先锋巷沿街共有商户百余家,80%以上商户经营餐饮,并自发形成夜市,人流、车流、停车需求量大,加上部分市民就餐时有不文明现象,吵闹声较大,造成扰民现象。为缓解道路堵塞,减少车辆乱停乱放和扰民现象,人民路街道办事处已多次对该路段进行整治,车辆乱停乱放及扰民现象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
近期,人民路街道办事处将再次会同交警等相关部门对该路段进行集中整改,规范停车泊车设置,加大巡逻管控和宣传力度。同时鉴于先锋巷街餐饮店较多的现状并结合该街餐饮特点,因势利导,规定经营时间,对出店经营加强整治,落实“门前三包”,严格饮食卫生管理,通过规范管理,消除扰民现象。
【网民留言】
张书记 你好。我们是六安市寿县窑口乡第四期移民迁建的农户,我们共200多户,2008年左右乡政府要求每户交1000元报名手续费,后又在2010年交5万,在2013年交27000元,现在房子还没拿到手,听说还要交钱,不断交钱不说,房子质量也让人担忧。什么样的房子要等这么久,什么样的房子要交这么多钱?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5月6日,您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寿县窑口乡移民迁建的问题,我们要求寿县有关部门调查了解,现将寿县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窑口乡移民迁建工程自2006年开始实施,目前已完成4期,交付群众3期。第四期移民迁建工程共13个安置点,2011年规划设计、招投标,2012年开工建设,2013年底主体工程全面竣工;街区配电工程日完成招标,计划2个月完工;道路、下水、绿化等配套工程也将同时开工建设;5月底制定公开、公平分房方案,尽快把房屋分到建房户。经调查了解,窑口乡党委政府没有要求增加交款的通知。
【网民留言】
我是霍邱县经济开发区一位公民,向你反应一事,那就是白庙街道以北,105国道路西面的山上的树,叫经济开发区砍伐数万颗,有数年了,山上一颗树也没有,山下土地都在谎无,也没人问,太可惜了。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4月3日,您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霍邱县经济开发区滥砍伐的问题,我们要求霍邱县调查了解,现将霍邱县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您反映的白庙街道以北、105国道路以西的山,是霍邱县经济开发区白庙村北长山。2011年,北长山上部分林木大面积枯死,后经专家鉴定,该片树林得了松材线虫病(属树木传染病)。为保护附近其他林地,隔离传染源,经上级林业部门同意,2012年在霍邱县林业局办理了砍伐证,砍伐区涉及白庙、猫台两村。 北长山已被纳入霍邱县经济开发区2013年、2014年森林增长工程计划并种植了大面积树木,目前因干旱小部分枯死,正在补栽。霍邱县经济开发区表示将继续加大绿化工作力度。
【网民留言】
2006年安庆市大桥办叶祠社区进行了大面积的土地征收,百姓积极拥护城市发展进行开发,可百姓领到的土地征收补偿款标准为8000每亩,青苗补助费600每亩,未免有些太低,不知是否符合政策标准,如不符中间是否存在克扣截留现象及贪腐问题?社区书记开会说对征收的土地还要补一万元每亩,这钱又是从何而来,是之前截留的吗,何时补发到位?还有宅基地补偿至今还没发放。请书记组织人员查实情况,到底补偿标准是多少,老百姓拿到手应该是多少,给老百姓一个明明白白的答复!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于日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咨询宜秀区大桥办土地征收补偿的标准等问题,宜秀区委已安排有关人员实地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2006年宜秀区(原郊区)征地标准为每亩征地补偿款18600元(其中:土地补偿费10000元/亩,劳力安置补助费8000元/亩,青苗补偿费600元/亩)。其中叶祠社区已将劳力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及时足额发放给被征地农户。因土地补偿费部分属集体所有,根据叶祠社区村民代表大会的意见,留存在社区集体用于发展集体经济,解决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和公益性事业。目前,失地老人除政府安排的每人每月150元养老金外,叶祠社区另外每月再补助180元养老生活费。
关于宅基地补偿费问题。叶祠社区宅基地的勘查及登记造册工作现已基本结束,计划于今年6月份将宅基地补偿费发放到户。 【网民留言】
濉溪县环保局局长的专车4月16日晚上发生车祸,造成2死1重伤,事故没处理好,又准备买车。为什么?
答复意见:
您好!看到您给省委书记张宝顺的留言后,市委督查室及时交办督办,濉溪县进行了办理。现回复如下:  
经查,您反映的“县环保局局长专车”系县环保局原局长周某借用皖北煤电公司综合管理部的车辆。按照公车管理规定及党风廉政纪律要求,日,县环保局党组研究决定把该车退还给皖北煤电公司。4月13日,县环保局向皖北煤电公司发函表明了还车决定,安排局聘用司机余某某把车送还,当日皖北煤电公司未能及时接收车辆。余某某便把该车开回私自使用了两天。4月16日21时突发交通事故,造成一死二伤。目前县交警队按照责任界定已将该事故处理完毕,签订了赔偿协议,死者赔偿已到位,两名伤者已住院治疗,由此产生的所有民事赔偿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肇事者余某某个人承担,肇事者余某某已被刑拘,县环保局解除了与余某某的聘用关系。   
关于您反映购置新车的问题。经查,依据环保部环发[2011]97号文件,县开发区环保所及县环境监察大队拟采购4辆执法用车,资金自筹。目前已经县政府批准,县纪委、财政审核同意,县招标局正在办理相关招标手续。  
此次交通事故事出偶然,但作为机关公务用车在社会上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反映出县环保局在车辆、人员、劳动纪律管理等方面的不足,已责成县环保局严格自查自纠,举一反三,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网民留言】
尊敬的张书记您好;濉溪县英伦城邦小区业主从2009年认购到现在,已六年多,以经历两任开发商跑路,到现在小区成烂尾楼。另开发商私设帐号违法套取购房户所交购房款几百万。几百业主去濉溪信访办和县政府无数次,均没有结果和处理办法。恳求张书记百忙之中过问一下,不能任无良开发商无法无天!几百户购房户期盼您能给及时处理!
答复意见:
您好!看到您给省委书记张宝顺的留言后,市委督查室及时交办督办,濉溪县委进行了办理。现回复如下:   
经查,英伦城邦住宅小区由淮北市元润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彭子富)投资建设,该工程计划分二期进行。2011年12月底,由于元润地产开发公司资金链断裂,造成项目停工。停工时建设情况为:一期工程1#、2#楼除配套设施外已基本完成,二期工程6#楼已建主体10层,7#楼已建主体2层,3#、5#楼所占地块未拆迁。2012年4月,新开发企业智融公司与元润地产开发公司正式签订项目转让合同,7月份项目全面复工。1#、2#楼于2013年4月底已交付使用,3#、5#楼拆迁工作已结束,6#、7#楼建设已全部封顶,现处于停工状态。  
就英伦城邦住宅小区存在的问题,濉溪县政府已召开协调会,安排相关部门对智融公司建设成本进行估算,并对销售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建议购房业主推选业主代表申请财产保全及参与诉讼。             
【网民留言】
张书记,你好,我是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的一名宝妈,宝宝八个月了。今天带宝宝去县里的妇幼保健站给宝宝接种疫苗,被告知,本该这个月接种的流脑疫苗缺货了,打不了,上个月也是同样的情况,至此,导致我的宝宝本该接种的两针流脑疫苗都无法按时接种,去咨询妇幼保健所以及疾控中心,都给不出我一个答复,说是上面配送的量不够,不给配送,他们也没有办法,也不知道哪天才有货。 我想请问一下相关领导,连最基本的疫苗都保障不了,有何谈来呵护我们祖国的小花朵呢?现在宝宝的疫苗不知道哪天才能打的到,作为一名妈妈 我非常的着急,希望张书记能够督促相关部门,给我们这些妈妈一个答复!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于日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怀宁县妇幼保健站接种疫苗无法保障的问题,怀宁县委已责成县卫生局予以认真调查核实。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流脑疫苗是A+C流脑结合疫苗,属于一类疫苗,由省财政统一采购,免费给适龄儿童接种,由省卫生厅按每年出生人数分月下发。今年1-4月份,安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下发给怀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A+C流脑结合疫苗3600支,实际到位2200支、缺口1400支。目前,怀宁县卫生局正积极与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争取A+C流脑结合疫苗早日下拨供应,保障全县各适龄儿童及时接种疫苗。
【网民留言】
我是安徽岳西菖蒲镇长岭村村民汪新华,我户房屋因本村千亩茶园水土保持工程修建不科学,暴雨时排水道不能满足流量需要,造成我户房屋于日、7月7日两次被泥石流损坏,为此多次找到村镇及岳西县水利局要求对我户屋后水道改建以增大排水量,未果。无奈之际本人向媒体做了反映,安徽电视台经济频道第一时间于日对此事作了报道,尽管如此,目下又面临多暴雨季节,全家人生命财产随时会受到巨大损害,依然无人问津。请求呼吁岳西县委县政府敦促岳西县水利局本着对老百姓生命财产负责的态度,尽快解决问题。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于日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岳西县菖蒲镇长岭村茶园水保工程修建不科学的问题,岳西县委已安排菖蒲镇和县水利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在水土保持项目实施时,综合考虑乡镇、村和多数群众强烈要求,岳西县水利局在该处原土路的基础上进行了道路硬化,同时考虑到坡面排水需要,在路内侧增设了横向排水沟,并将排水沟与原纵向排水沟相衔接,完善了坡面排水系统。硬化的横向生产道路及横向排水沟距离您家房屋77米。 据了解,日,安徽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对您家屋后滑坡的原因进行了鉴定。该处地形形态为一箕形凹地,相对高差约40米,为地质灾害隐患点。今年4月17日,有关媒体报道后,岳西县水利局再次派员与镇、村一起到现场进行现场勘查,一致认为其屋后滑坡与硬化的生产道路及横向排水沟无直接关系。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委张书记您好,本人系安庆市迎江区某社区一居民。至于我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给我区,市委领导留言,分别反映的位于我市人民路第十一中学东侧大约不到100米处原宜光饭店门面不知什么时间开起了两家洗头房,店内的小姐不时招揽过往行人和附近在校学生在此造成极坏影响的情况后,为了掩人耳目,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尽然通风报信,两家只关闭了几天,另一家又重新开张起来,在此,我谨以我个人及一个普通公民的名义,请求并通过您,建议相关部门严查此事,决不手软。以上望予支持,谢谢,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于日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安庆市第十一中学东侧洗头房失足女拉客的问题,市公安局已指令迎江公安分局抽调警力进行调查,局治安支队跟踪督办。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5月8日上午,迎江公安分局人民路派出所组织警力对举报地点原“宜光饭店”周边进行走访摸排,未发现有“美容美发屋”再次开张的迹象,通过对举报门面房房东和门面产权单位宜光公司的询问,上述房产已由宜光公司收回,房租本月已经停交。
下一步,市公安局要求迎江公安分局针对举报情况,加大检查力度,一旦发现有违法行为将依法严惩。同时根据目前正在开展的打赌扫黄“风暴行动”,加大对城区洗浴场所涉黄情况的查处力度,全面打击涉黄违法犯罪。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您好!在您百忙之中打扰您我深表歉意。我是长丰县杜集乡沛兴村周圩村民组,我所在村民组于2013年11月调整土地(是按95年田改时户籍基础调整)我家是3个人的户籍,就给予2个人的土地,村干部家以前是4个人,这次调整后人口数改为6人。盼政府能主持公道,别让农民感到无助,农民无地可耕谁之过?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5月5日,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长丰县杜集乡沛兴村土地调整等情况。长丰县回复如下:   
目前,您与您母亲生活,您父亲早年去世,您哥哥户口已迁至定远县,您姐姐户口于1995年4月婚迁至杜集乡东黄村。1995年12月,您所在的沛兴村周圩村民组开展了土地二轮承包,因您哥哥和姐姐的户口均迁出沛兴村,您户按家庭户籍人口分得2人土地。2013年11月,周圩村民组按照1995年土地二轮承包分田人口,对100余亩抛荒田进行重新分配,您户仍按2人分得土地。   
您反映您家应按3人分得土地,是指您姐姐应在周圩村民组参与分地。但您姐姐户口已迁出,经走访了解,您姐姐在现在的村民组已分得土地。   
经查,您反映的“村干部家4人分得6人土地”情况不属实。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张书记:你好!当前,我省各地都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可谓声势浩大,反响强烈。各地媒体也及时报道了大量的“先进典型事例”,大家深受教育,影响深远!总的来说,效果不错,各级各部门都能按照上级要求: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各级官员务求实效、俯下身子、深入一线、解决百姓身边的事情,受到了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但是也还有不尽人意之处,比如说我关注的一件事:我是铜陵人,在安庆工作,周末常回家,有时走江南高速,大部分时间走省道(铜安公路),必然要路过枞阳县横埠镇。哎呀,现如今一到横埠就发愁:不论往南走103省道还是北行从横埠收费站进入合铜高速都没法走,毫不夸张地讲,此地交通再现了“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现象,坑坑洼洼,不但车辆无法正常行驶,住居在此路两边的百姓更是叫苦不迭:几乎要天天往自家门口洒水降灰尘。而且这种现象已经持续了一年时间了,还不知何时能得到修复,还老百姓一个顺畅、方便。这是两条省道交汇的要塞,群众利益无小事,而且还影响了安徽形象,能否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和“三沿三边环境整治”,尽快把此路修复完善,并明确责任主体,加强管理。切勿重建轻管,劳民伤财。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于日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咨询省道103合铜公路枞阳段公路修建的问题,枞阳县委要求县公路局予以调查。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省道103合铜公路枞阳段,现已展开全线路面大中修工程施工,正在铺筑路面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整个工程计划9月底完工,届时将全面提升公路通行能力。目前正值施工阶段,公路施工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我们是潜山县梅城小学和潜山县第二中学在职和退休老师。我们现在居住的房屋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集资筹建的职工宿舍,是严格按照原则量化打分分配的福利公房。我们把毕生的心血都献给了教育事业,仅剩这套破旧的住房。现在县政府为了开发这块黄金地块,强行将学校搬迁,并用行政手段三番五次地胁迫职工搬迁。我们也多次向县级领导反映诉求,均遭搪塞。我们有的老师已是年近九旬的老人,经不起轮番催逼。恳请省领导阻止这起违法拆迁。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依法拆迁,走合法的程序,走群众路线,公开、公平、公正。2、依据政策法规实行房改,还我们的居住权。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于日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潜山县梅城小学搬迁相关问题,潜山县委已安排县教育局和征收办予以认真调查核实。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潜山县梅城小学搬迁是经省发改委、住建厅批准实施的桃园南路棚户区综合改造项目之一。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的有关规定,依法启动征收程序,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各项工作,没有采取行政手段胁迫职工搬迁和强拆行为。
梅城小学教职工宿舍产权隶属学校,属于公房。综合考虑到老教师的贡献和老有所住的问题,潜山县提出了解决公房住户搬迁安置方案:一是在城里有住房的,不再安置;二是在城里无住房的,经县房管局核定后,入住公租房;三是原校内住房装修装饰费等、搬迁费和临时租房租金由县征收办直接补给各户。目前,该校的迁建工作还处于准备阶段,潜山县教育局要求学校在搬迁前认真谋划,听取各方面意见,做好学校公房住户的思想工作,了解、听取公房住户老职工的诉求,寻求解决学校搬迁后公房住户的住房问题。
关于房改问题。《潜山县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潜政〔1996〕06号)明确规定:列入旧城规划区域内的住房、机关大院和校园内的住房不参加房改,不优惠出售。
【网民留言】
我上次已反映固镇县地方税务局不按法律规定依法按时给员工购买社保费,答复是诉求已超过规定时效,决定不予受理。我们是去年才知道没给我们买2005年以前的社保费,我们因为不是太懂劳动法,以至于过了诉求时效,但地税局作为执法单位和重要的征收机关,不以身作则,严重损害了单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们是对地税局的信任才照成超过诉求时效,但地税局作为执法和征收机关,难道不知道应该及时足额的为职工缴纳社保费吗?!辛辛苦苦工作了这么多年,最后却得到这样的结果,作为最基层的弱势群体,就只有看着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我们期待着对劳动者的公平合理!请领导根据事情的实际情况,本着以人为本,解决人们群众的实际困难!谢谢!
答复意见:
你好!经查,2013年11月,蚌埠市地税局为理顺劳动关系,规范用工行为,保障临时聘用人员的权益,启动了聘用人员用工方式转换工作,即统一转换为劳务派遣方式。固镇县地税局按照市局统一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选择了有资质的劳务派遣单位(蚌埠市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与之签署了派遣协议,并对自愿同县局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给予经济补偿。经过政策宣传,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截至2014年5月,已有10人自愿转聘,1人退休,2人自愿解除劳动关系。你是属于自愿解除劳动关系的。
在此次聘用人员用工方式转换期间,你提出固镇县地税局给予补缴2005年度之前的社会保险费。为此,蚌埠市地税局在专门咨询市人社局、劳动仲裁机构后,对你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答复:一是补缴2005年之前的社会保险费的诉求已超过规定时效,固镇县地税局不予补缴;二是请你本人自行前往固镇县人社局、劳动仲裁机构或者与律师进行咨询;三是如果不愿意转换用工方式(劳务派遣),你仍然可以维持现有工作形式、待遇等不变;四是今后仍有此类要求,与固镇县地税局进行沟通,依法执行。同时,固镇县地税局对自愿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的经济补偿远高于新《劳动法》第47条规定的补偿标准,体现了对聘用人员的关心。
据调查,经过双方协商,你已于5月5日,自愿到固镇县地税局按程序签定《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同意按《固镇县地税局劳务派遣实施方案》标准获取补偿,自愿放弃各项仲裁、诉讼的权利,当日在办理劳动关系解除有关事项的同时,你领取了一次性补偿金30500元。固镇县人社局同时出具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希望你恪守与固镇县地税局签订的《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的各项条款。
【网民留言】
尊敬的县领导:我们是陈瑶湖镇高桥村谢家嘴村民组村民,我们顾全大局支持当地修建闸口,但自己的良田却连续25年遭到淹没,颗粒无收,现请求县领导帮助解决水患难题。   
1990年,上级政府在陈瑶湖镇双河口兴建双河口分洪闸。当年兴建该闸口时,陈湖区公所领导告诉我们9户,你们要支持建闸,要顾全大局,你们承包的田处在该分洪闸的出口处,闸建成后你们的田要是被水淹了,我们会考虑你们的损失。我们相信政府的话,也没有请政府留个文字凭据。果然,该闸建成后,虽然确保了周边一万多亩良田的安全,但我们9户的36亩良田却因为该闸在汛期分洪,年年受淹,致使我们口粮无所依靠。我们屡次向当地政府和水利局反映,但都叫我们等等再说。这么一等,就等了25年。   
今年4月3日,县水利局竟然对我们的问题函复高桥村民委员会,要我们自行解决问题。面对这样的答复,我们欲哭无泪。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您于日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咨询枞阳县双河口闸受淹农田损补的问题,枞阳县委已安排县水利局、陈瑶湖镇予以调查处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枞阳县双河口闸建于1991年,根据陈瑶湖流域防洪调度需要,经省政府批准,由原陈湖区公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其征迁补偿等是按照当时的政策由当地政府负责落实。建设双河口闸时,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在下游汪家沟圩开挖引河渠道,取土筑引河及右岸汪家圩堤坝,在左岸渠道出口处形成了约100亩的三角形区域,其中:靠近渠道地势较低的约70亩属青山村,现已用于水产养殖;地势较高的约30亩属高桥村谢家咀村民组,由于地处湖区,遇特殊大水年份且水位过高时,部分农田受淹。 当时在进行土地二轮承包时,综合考虑您们9户部分农田容易受淹的实际情况,按您们9户的要求对承包田亩折扣计算作为补偿条件,取得了承包经营权至今。
【网民留言】
尊敬的张书记,您好!我们是住琥珀山庄北村的居民,距离我们楼房3米处就是著名的扰民大户老六龙虾!自从这家龙虾店好几年前跑到我们居民楼旁边扰民以来,可以说是年年祸害,有增无减。 夜里经营到12点以后,食客的喧哗震耳欲聋,不少人都被迫搬走,而且严重占据人行道经营,还在人行道上伸出棚子,下面摆上桌椅,等于把整段人行道变成了老六龙虾的自给地!行人不得不走到马路上。而且经常旁边停放来吃饭人的车辆,窄窄的山庄交通通道动辄被严重堵塞!就连附近的琥珀派出所也不堪其扰,被迫搬到望江路上,大大增加了我们居民的办事难度!也不如以前安全了。 这个著名的琥珀一害经大批居民投诉,竟然稳如泰山,年年执照审核通过,还变本加厉扩大地盘,真不知道到底是谁在当老六龙虾的后台。请张书记为我们做主,打掉老六龙虾的黑后台,将琥珀祸害老六龙虾迁出居民区!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5月2日,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蜀山区琥珀山庄小区北村老六龙虾店扰民情况。蜀山区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老六龙虾店”持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属合法经营。经查,您反映该店扰民情况基本属实。蜀山区有关部门已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在快车道增设了禁停牌,并在晚间高峰时段,安排专人引导车辆规范有序停放。二是约谈了该店经营者,要求在18:00-21:00让出人行通道,不得影响行人通行,21:00后不得在店外经营;在店内醒目位置张贴温馨提示牌,提醒顾客就餐时勿大声喧哗,并积极做好劝导工作,引导顾客文明就餐。三是采取明察暗访方式,加强对该路段晚间的巡查力度,如发现该店有经营扰民情况,将依法予以处罚。   
蜀山区琥珀街道城管执法中队将加强对该店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您若发现该店存在违规经营情况,请向琥珀街道 (联系电话:) 举报,有关部门会认真查处。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我叫卓XX,是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人,我于1991年到1998年之间分别在农业银行和信用社存了几张存单,有三年定期和五年定期的,留着将来养老用,我因用钱,于日让我的儿子分别到这两家银行取钱,农业银行的结算方式是存单上写没写自动转存都按自动转存结算,而信用社写没写自动转存都按活期结算,我看到后不能接受,当初我存钱时他们告诉我,我们属于农行管理,和农行是一家,结算方式都一样,只要你不把钱取出来,都按定期算,自动给你转存,于是我陆续把用不到钱都存在信用社。后来,我让我儿子去投诉信用社,也给淮北市银监局打了电话,说让濉溪县联社给我协商解决此事,县联社来人到我们当地信用社找我儿子谈话,说农业银行的系统是自动生成的,可以自动转存,我们的和他们不一样,不能自动生成,以前的工作人员说的,你去找他们去,你想去找谁找谁,试问一下,以前的工作人员死的死,退休的退休,我朝那找他们去,还说你当时能录音就好了,我们只能按活期给你结算,我想不明白,辛苦一辈子,存了几十年的时间留养老用,你们就这样误导老百姓,至老百姓的利益与不顾,可当初你们为了吸引储蓄,完成业务,拿去放贷,得到了利益,便不顾老百姓的死活,我期盼有关领导能给老百姓一个说法
答复意见:
您好!看到您给省委书记张宝顺的留言后,市委督查室及时交办督办,濉溪县委进行了办理。现回复如下:  
县委督查室与县信用联社进行了多次沟通,该纠纷属于涉法问题,建议您通过法律途经维护自己的权利,双方在法律的框架内合理公正解决。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一名普通的池州市贵池区墩上街道石铺村村民。我们附近有一个大型石矿开采企业~池州市华庆实业有限公司,在2004年开始创办至今,由于矿山规模不断扩大。采石爆破对附近的民房造成不同程度的破损,靠近采石厂附近的3个生产组农户家中房子都有大小不一的裂缝,最大的有1cm,多次找到矿山协商无果。还有就是生产时的粉尘,最严重是能见度100米都不到,附近农民家种的菜地每天都被灰尘所覆盖,家中的门和窗户都不能打开,每天门前都是厚厚的一层白灰,每次找到矿山,都答应做相关处理,但开采至今,没有明显改善。作为一个企业落户到地方,地方老百姓应该支持,但是不能以牺牲环境作为代价。 请领导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过问一下此事,谢谢!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在人民网上给省长留言,反映贵池区墩上街道办事处石铺村一石子厂影响周边群众生活等问题,池州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贵池区政府认真调查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石子厂名为池州市华庆实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白云石开采、加工、销售等业务。该公司2004年4月成立,2010年6月取得环评批复文件,在安全距离外有15户村民。
二、处理情况
经现场调查,您反映该企业车辆运输引起道路扬尘;企业夜间作业影响周边村民生活;采石爆破使少数村民房屋出现裂缝等情况属实。
对此,贵池区相关部门已责成该企业立即整改:一是增加矿山运输道路洒水频次,每天不少于6次,以减少运输产生的扬尘。二是每日22时后,必须停止夜间作业。三是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爆破作业,并减少爆破用药量。四是对个别村民房屋出现裂缝,贵池区墩上街道办事处已安排人员逐户查看,并积极协调解决。同时,贵池区政府将继续加强对该企业整改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不影响周边群众生产生活。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贵池区环保局、墩上街道办事处联系。 联系人:章 贤(区环保分局) 电话: 方秀文(墩上街道办事处) 电话: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省长:我现在在外地打工,但心里一直为家里拆迁的事闹腾着。我现在还没有同意签字,但感觉到胳膊拧不过大腿。娘说,到6月底,不同意拆迁也得拆,人家开发商就这样牛气。我问过一位在镇里当干部的熟人,我省现在正在建美好乡村,现在进行所谓空心村改造,岂不是浪费人力物力财力吗?这位熟人说,再过15年美好乡村也建不到你那儿。难道美好乡村真是一阵风的事儿吗?其实,空心村改造只是富了开发商的腰包,并没有节省多少地。现在村里的房子盖得更是乱七八糟,虽说能还原几块农田,但又占用了几块新的农田。只是把房子的位子挪了下。我建议:美好乡村建设与空心村改造不应该同时进行!农村建设应该有个长远规划,不要拆了建建了拆,折腾我们贫苦的农民兄弟!!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看到您日在人民网给省长的留言后,我们高度重视,组织力量进行了研究办理,现回复如下:
您所反映的“空心村改造”的做法,是当地政府依托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将原有村庄占地整理复垦为耕地,再集中新建的模式。据了解,您所在的行政村去年已在1个自然村实施了增减挂钩项目,预计可新增耕地80亩左右。今年,镇政府打算继续选择若干个自然村实施这一项目,4月份开始在您所在行政村的2个自然村进行宣传动员,并征求群众意见,目前正在着手向国土部门进行申报,待项目经过审批后,方可开工实施。 对于您在留言中提出的“农村建设应该有个长远规划,不要拆了建建了拆”观点,我们十分赞同。美好乡村建设之初,省里就明确提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科学规划作为美好乡村建设的头等大事来抓,坚持先规划、后建设,不规划、不建设,特别是要做好县域村庄布点规划和中心村建设规划,切实发挥规划的龙头引领作用。目前,全省村庄布点规划及首批中心村建设规划已全面完成,第二批710个中心村的建设规划修编工作正在有序进行。据了解,您所在县的村庄布点规划也早已编制完成,我们将敦促县、镇两级政府进一步落实好规划要求,无论是建设美好乡村,还是实施增减挂钩项目,都必须符合村庄布点规划,避免造成浪费。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坚决防止违背农民意愿、损害农民利益问题的发生。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省美好乡村办联系。联系电话:6
【网民留言】
芜湖县陶辛镇天井村1000多人,独立地盘,面积有3000多亩,资源丰富,有着地方特色文化,随着分洪道拆迁,陶辛镇政府一直干扰,要求这里人全部迁移走,在这里有小学,有卫生室,有历史文化(三板桥、沙港桥等),有小桥流水,有大小鱼塘养殖,我们希望政府部门在天井村位置建立中心安置点。期盼!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通过人民网提出的在芜湖县陶辛镇天井村建立安置点的建议已收悉,市领导高度重视,要求芜湖县政府认真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原陶辛镇天井村属该镇“四圩一坝”之一坝,为一独立圩口,有住户284户,1125人,耕地面积为857.8亩,地处偏僻,交通不便。基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二十字总方针,芜湖县坚持科学发展,以城乡统筹发展为出发点,在县域城镇体系、乡镇总体规划指导下,进一步确定村庄布点,合理引导新型农村社区、中心村的空间布局,合理确定保留自然村,统筹安排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进行产业发展引导,并明确规划实施保障措施。2011年底,陶辛镇在原天井村开展分洪道拆迁工程实施和土地流转等工作,对天井村村民拆迁安置情况进行了调研。2012年春节期间围绕村民拆迁安置开展了入户问卷调查。通过这两项工作的开展,80%以上天井村村民同意搬迁安置在倪家村新农村安置点。 经了解,目前天井村已进城购房户(含集镇、新农村安置点)130户以上,土地流转达50%以上。结合芜湖县行政村拆并工作,陶辛镇已将天井村并入倪家行政村。原天井村村民并入倪家行政村后,在倪家三太新型农村社区安置户数已达50户,各项社会管理服务井然有序,群众安居乐业。根据《芜湖县村庄布点规划()》,陶辛镇目前设张社、三太、夫子阙三个新型农村社区,设芮村、芦中、胡湾三个中心村,保留较大自然村15个,原天井村既不是中心村也不是保留的较大自然村。因与村庄规划和群众安置意愿不符,天井村难以作为中心安置点。陶辛镇政府从未提出天井村村民“全部迁移走”的要求,今后也将进一步加强对天井村的管理与服务。
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如您还有不清楚之处,请与芜湖县陶辛镇政府联系,联系人:奚平,电话:。
【网民留言】
安徽省至今没有一所本科式的艺术学院,我的建议是把现有的安徽艺术职业学院改名为安徽艺术学院,专科专业全部变成本科专业,学校采取艺术2本,尽快实施,请省长重视并开会批示!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上给省长留言,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安徽是人口大省,也是文化艺术大省。文化强省是安徽三大强省战略之一。为促进安徽文化大发展大繁荣,2012年8月省委、省政府提出举全省之力申办本科层次安徽艺术学院。同年8月30日,安徽省人民政府致函国家教育部,申请在安徽艺术职业学院、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合并基础上组建安徽艺术学院。《教育部关于“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教发〔2011〕9号)规定:“十二五”期间,“高等职业学校原则上不升格为本科学校”。由此,安徽省人民政府申报的安徽艺术学院设置,因触及高职升本政策“红线”而未能进入 2012年教育部组织的本科学校设置评审程序。
鉴于以上情况,您建议将安徽艺术职业学院“更名为安徽艺术学院”因有政策障碍目前难以实施。但是,基于文化强省建设的迫切需要,省委、省政府对设置安徽艺术学院高度重视。2013年,省政府按照教育部本科学校设置相关要求,对申办安徽艺术学院措施进行了调整,不再依靠整合两所艺术类高职院校教育资源升本,而是整合全省艺术类高等教育资源,按照本科学校设置标准完善办学条件,同时开展本科教育实践,积累本科教育经验,条件成熟即申报正式成立安徽艺术学院。目前这项工作已经在省政府的领导下全面展开。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联系。   联系人: 李老师 联系电话:9
【网民留言】
王省长您好;我是安徽省繁昌县荻港镇杨湾村联合组一名普通村民。我们村组耕地于2011年全部被政府以2万9千元每亩所征收,既然土地被征收了,村民们是不是就是非农业户口了。我母亲今年59岁想到社保局买份养老保险。是否能按照非农业户口买份社保呢? 但让我想不通的是我前几天去我们县社保局,工作人员说过了年龄买不到了,说什么女的不能超过55岁,男的不得超过60岁,如果真是这样我们村好几位超过60的,有的都快70了征地时不照样买了社保,只因为母亲在征地时犹豫了没买,现在土地全部被征收走了就说买不到了,不管老百姓的死活了。像母亲这样老了又没有耕地,又没有社会保障,在现在这样消费水平这么高的社会仅仅靠着每月170不到的农保日子怎么过,也怪我自己没啥本事每月和老公打工的微薄工资仅能维持自家的生活需要。当时征地时没坚定让母亲买社保。 还有请省长您能关注一下我们县征地‘限时买卖养老保险到底符不符合国家政策。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通过人民网反映的养老保险购买时限问题,市领导高度重视,责成繁昌县政府、市人社局认真调查核实,该回复意见已经市人社局审核。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日,按照安徽省人社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1〕26号)文件规定,芜湖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实施细则的通知》(芜政办〔2011〕29号),明确规定以下内容:“具有我市城镇户籍,并与我市企业或单位建立或形成劳动关系的未参保人员,可办理一次性补缴费手续,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日前,已经超过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未参保人员,可一次性补缴15年养老保险费”,“被依法征用土地的农民工,户籍已转成城镇居民的,可参照本细则规定参保补缴费”,“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日截止”。 繁昌县于2011年8月始为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及被征地农民办理参保补缴费手续。据了解,您母亲所在村的土地于2011年全部依法征用,部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按照当时政策一次性补缴了养老保险费,享受了基本养老金待遇。由于芜政办〔2011〕29号文件执行截止日期为日,您的母亲未能在文件有效期限内补费参保,因此不能享受该政策,只能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如您还有不清楚之处,请与繁昌县人社局联系,联系电话:。
【网民留言】
尊敬王省长!我是一名普通的农民工,家住庐江县乐桥镇,常年在外地打工。为了支持小城镇发展,也为了改善自己和家人的居住条件,2011年,我全家省吃俭用、东拼西借,好不容易在庐江县乐桥镇购买了“润学华庭”小区的一套商品房。
当初,开发商承诺房屋建好就能拿到房产证,可时至今日,三年多仍拿不到房产证。原本认为能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能品尝幸福的果实。可是因为房产证一事,闹得家人很不开心!幸福指数并没有因买房而提高,反而下降了。
因为房产证对我们业主来说是天大的事,我们一辈子的家当都压在上面了。我们业主经常与他们交涉,但无功而返。我们是一群处于弱势地位的业主,不懂法律、没能力也不懂得如何维权?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求助于省长大人。恳请您在百忙之中关心关注此事。吾等万分感激! 期待并感谢王省长的亲民、爱民、恤民之举!感激不尽!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上给省长留言,反映庐江县润学华庭小区房产证办理问题,合肥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庐江县人民政府认真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房产证需提供不动产销售发票。经乐桥镇政府、县房产局多次协调,地税部门将分批次开具已售房屋的不动产销售发票,开发商也承诺将在6个月内分批次不动产销售发票提供给购房户,并协助购房户办理房产证。具体所需的办证资料,购房户可到乐桥房管所咨询。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乐桥房管所党政办联系。电话:。 【网民留言】
2014安徽选调生公告限制了报考学校,省内所有以“学院”结尾的高校都不准参与考试,请问这究竟是什么道理。请问大学和学院差别有那么大吗?这难道不是赤裸裸的歧视吗?更何况这里面有些大学是这几年才升上去的,当年10高考分数线远低于一些学院,比如蚌埠医学院,分数线远高于安徽中学大学,安庆师范学院也高于淮北师范,这种不公的措施让这些学院的学生怎么想?请给一个解释 真的是歧视我们啊 求求您给我们一个公平的机会吧!就是国考也没有这样要求的啊。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2014年,我省主要从部分重点院校选拔选调生,不再从其他普通高校选拔选调生,是基于以下三点考虑:
一、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近年来,我省选调生队伍结构不合理问题日益显现,主要表现在省外院校毕业生偏少,重点院校毕业生偏少,理工类专业毕业生偏少,难以满足全省各地多层次人才需求。因此,调整选调院校范围,改善选调来源结构,是选调生队伍更好地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
二、更好地维护科学公平原则。近年来,我省在选调生招考中对省内院校与省外院校、应届毕业生与服务基层毕业生执行不同的选调标准。对此,很多考生及家长意见较大。因此,调整选调院校范围,统一院校选调标准,是选调工作回应社会关切,更好地维护科学公平原则的现实需要。
三、更好地把握选调工作要求。选调生工作重点是培养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同时为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培养高素质的工作人员。选调生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因此,调整选调院校范围,设置必要的选调门槛,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更好地把握选调工作要求,按照好干部标准建设一支高素质选调生队伍的内在需要。
今后,我省将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改革和完善选调生选拔政策,促进选调生工作可持续发展.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领导:您好!首先万分感谢您在百忙中抽空浏览我的留言,我是一名安徽芜湖籍(原籍:三山区龙湖街道办)的退伍军人,因为于1996年12月(服役4年)退伍后一直留在四川成都工作,又因2000年结婚在四川成都,当时因妻子坚持所以将我的户口从安徽芜湖迁移到了四川成都(1999年办理的户口迁移),现因我与前妻由于感情问题已办理离婚(且在四川已无房产),并领取了离婚证,且随着我父母年龄逐年增长且年事已高需人照顾,故我想将我的户口迁移回安徽芜湖去,不知如何办理,望请予以及时明确回复(因我在2014年3月份给相关部门写的留言至今未予及时回复),谢谢!顺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生活幸福!万事如意!&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通过人民网咨询的户口迁移相关问题,市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市公安局认真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市公安局三山分局龙湖派出所民警上门核实,您原籍系芜湖市三山区龙湖街道办事处南湖村人,1996年退伍后一直在四川成都工作并结婚,2000年离婚,但仍然在成都工作和生活。 根据《芜湖市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地登记常住户口;户口迁移应当以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为条件。经核实,您长期实际居住、工作在四川省。市公安局民警与您电话沟通中已告知,如果您回原籍工作,户口可以迁到原籍社区集体户(非集体土地区域)。根据您目前的情况,您尚不符合户口迁回原籍的条件。 感谢您的关注!如您还有不清楚之处,请与市公安局三山分局指挥中心联系,联系人:施永兴,电话:3918706。
【网民留言】
安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是安徽最强的音乐学院,可是学校演出设施还要继续加强,建议学院购置一架贝茨斯坦三角钢琴用于学院演出当中!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高校购买、更新教学设备属于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建议网友向该校音乐学院反映。省教育厅将建议学校在“安徽省支持本科高校反战能力提升计划”中予以经费安排,加大对音乐学院的教学投入。 联系电话:
【网民留言】
王省长您好!我想咨询的问题是关于初中学校各学科的课时数是如何设定的?另外有些学校在绩效考核中教师的基本工作量得分上,语文、数学、英语每节课为1个标准课时,政治、历史、物理、化学每节课为0.86个标准课时,其余学科均规定为每节课0.75个标准课时,这样做是否有文件依据?这样是否合理,感觉有学科歧视存在。同样上满一节课45分钟,为什么工作量系数不一样?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咨询的问题有文件依据,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明确规定:
“奖励性绩效工资可设班主任津贴、考勤津贴、超课时(工作量)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等项目,具体项目和标准由学校自主确定。”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教育厅师资处联系。联系电话:
【网民留言】
淮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的师资力量很薄弱,没有一个老师有留学经历和出国进修经历,建议学校领导派一些老师出国学习学习,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增强音乐学院的实力!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目前该校音乐学院共有专任教师39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有24人,占专任教师数的61.54%;高级职称教师14人占专任教师数的35.9%;从学缘结构看,西安音乐学院毕业的教师2人,上海音乐学院毕业的硕士6人,南京艺术学院毕业的硕士2人,沈阳音乐学院毕业的硕士1人,意大利莱切音乐学院毕业的硕士1人。学校一贯重视师资队伍建设,每年根据省厅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年度师资招聘方案,规定专任教师必须是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学校一般应是“211”高校,“985”高校和重点专业学校(音、体、美、外)毕业生优先。学校通过网络、现场招聘会等多种渠道积极引进师资,但由于地处淮北市——远离中心城市,交通不便,加之目前音乐学相关专业的硕士毕业生属于紧俏专业,重点高校的优秀毕业生很难招聘到。无论是区位优势,还是学校知名度,我校都无法和安徽师范大学相比,师资力量很难达到安徽师范大学的水平。近几年,我校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工作力度,2013年从意大利莱切音乐学院引进声乐硕士1名,2014年已签约了中央音乐学院声乐系的博士1名、北京舞蹈学院的舞蹈学硕士1名,近一步优化了音乐学院的师资队伍。
关于派遣教师出国进修学习事宜,我校日专门制定了《淮北师范大学教师出国(境)管理规定》(校行字[2012]38号),鼓励广大中青年教师出国访学和进修,并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联系国外高校,为教师出国访学和进修提供各种便利。
今后,学校将继续在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上下工夫,加强音、体、美等专业教师的培养和引进力度,通过“外引内培”等形式努力改善和提高现有师资队伍的水平。 联系电话:。
【网民留言】
您好,我是蒙城县王集乡王集村民,今年春节发现,我们全家五口位于王集派出所对面的可耕地上被人违法当做宅基地建房。经查明事情原委如下:
我父亲在其余家庭成员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将可耕地变卖给同村村民,将土地进行破坏改成宅基地建造房屋。我们知道此情况之后,明确告知我父亲和该村民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农民没有变卖承包耕地获取个人利益的权利,更不能擅自改变耕地成宅基地,破坏宝贵的土地资源。并且要求对方停止这种违规的行为,归还土地。但是,对方不但不听劝阻,反而继续违法房屋建设行为。
我强烈请求领导能够重视,主持公道,彻查此事,归还我们的可耕地承包权,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家有足够的住房,经济上亦能自给自足,没有任何借口需要变卖宝贵的可耕地。现在农村倒卖土地的违法之风盛行,大有愈演愈烈的势头,宝贵的耕地资源不能在白白浪费。请领导一定要彻查严办,以儆效尤! 附件里的图片堆砖处就是被破坏的可耕地,还有明显的车辙痕迹,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上给省长留言反映你父亲违法变卖可耕地的问题,亳州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蒙城县政府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日,你父亲与同村村民王贵华私自达成协议,将你家位于王集街文明路南侧的2间门面土地非法转让给王贵华。2014年1月,王贵华开始动工建设,现被责令停工。   
王贵华建房所占用的土地符合王集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王集乡集镇建设规划,但因其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属非法使用土地。对此,蒙城县国土资源局对王贵华下达了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王贵华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罚款5151元。   
针对你父亲非法转让土地的问题,蒙城县国土资源局已立案调查,目前尚在办理之中。下一步国土部门将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转让土地的行为。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蒙城县政府督查室联系。联系人:葛群 联系电话:9。
(原标题:安徽省委书记张宝顺、省长王学军回复36条网友留言)
本文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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